‘榴莲’之案
小明的妈妈的爱好经常换,最近她喜欢上了侦探小说,自从看了福尔摩斯怎样破案后,每天便留意着身边的事,让小明的爸爸和小明都受不了,快变神经病了。
一天晚上,妈妈拿出榴莲来当饭后果,使小明和爸爸受不了,到又怕得罪妈妈,便捏着鼻子。妈妈把吃不完的榴莲放进冰箱里,使冰箱里的食物全变成榴莲味了。晚上,小明趁妈妈睡着,便跟爸爸聊:“老爸,这样不行的,这几天我快死了,不如我们把冰箱里的榴莲倒了,那样妈妈就不用每天晚上吃榴莲。”爸爸说:“不行,你老妈最近迷上了侦探,她会‘破案’的,那时候,她不会饶了我。”说完,爸爸便去睡觉。小明想:怕什么?我干。
为了不让妈妈知道是小明做的,便去拿爸爸的鞋子穿,一边走,一边看有无有鞋印,去到冰箱,小明伸手去开冰箱柜,拿起榴莲便往外扔。嘻嘻,这次,老爸你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便安心去睡觉。
第二天,妈妈便发火:“是谁把我的榴莲扔了,别让我侦查出来。”小明说:“你看,有爸爸的鞋印,肯定是爸爸干的。”小明偷偷地奸笑。“不是我做的。”爸爸说。妈妈拿起放大镜,走进冰箱面前看看,便说:“小明,你别冤枉你老爸,是你做的。你只是穿你老爸的鞋子去拿榴莲,你看,冰箱柜的柄有你的手印。还有,昨晚你老爸很早就睡觉了,客厅只有你一人,所以,你老爸不会‘犯案’,那么,就只剩下你了,所以,你就是‘凶手’。 小明被问得说不出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