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余作者裴大发突然发现自己一篇作品被别人抄袭,发表在全国发行量极大的《华夏日报》上,署名甄亦凡。这甄亦凡本来是他崇拜的偶像,全国知名,十年前没网络呢,裴大发曾写过一封挂号信向他求教,可对方一副大腕派头,连一个字儿也不回。想不到那么有名气的人竟然抄袭他这样一个无名小辈的文章,真让他恶心!
裴大发决定把文贼的丑恶行径揭露示众,我让你人模狗样地装大师,我让你从此臭不可闻成为过街老鼠。两人远隔数千里,甄亦凡是如何抄袭他裴大发的文章的呢?裴大发想起来了,他这篇作品起初只是发在本市的晚报上,得了15元钱稿费,甄亦凡肯定是在网络上发现了裴大发这稿子,然后稍作修改,署上他甄亦凡的名就给发了出来,那篇东西可是裴大发的呕心沥血之作,他好歹也算笔耕了一场,感觉唯独这一篇最佳,却成了别人的作品,让他心平气静,那如何办得到!
写封信揭露他?裴大发只要把原作复印一份,连同揭发信寄到那家报刊,就够他文贼喝一壶的啦,几百万份的报纸一披露,啊哈,他跟甄亦凡同时出名……然而,他大小也算个文人啦,怎么可能像寻常人一样写揭发信呢。有了,裴大发一拍脑袋:我写封检讨信,跟鲁迅先生似的,辛辣幽默点儿,发出来,不又是一篇好文章吗?
裴大发就写了如下的公开信:
我尊敬的甄亦凡老师:您好!您连篇累牍地在全国报刊发表文章,大把大把地捞银子,让我忌妒得整夜睡不好觉。我渴望当名人,想得眼珠子都蓝了,终于想出了一个作贼的损招,于是,我把您2008年1月9日发表在《华夏日报》上的那篇散文,丧心病狂地原文抄袭,发表在我市小报2007年5月10日上了!罪过呀。我不是人。想当名人,我就应刻苦写作,用自己的汗水和才智来感动编辑感动读者,可我……我愿意接受报社任何方式的处罚,并借报纸一角,向您,全国读者崇拜的甄亦凡老师公开致歉……他痛心疾首地写了近千字,最后署上“可耻的文贼裴大发”。他把那张本市小报剪样复印了一份,署上发表日期,快递到《华夏日报》。
裴大发写完此信痛快无比,真是绝好的创意呀,文章发出来,他甄亦凡还有脸活下去吗?他老裴也许会因此一举成名,那是一篇杂文佳作呢,应当有稿费……
过了两个月,裴大发接到了《华夏日报》寄来一张样刊,嗬,他的那篇杂文几乎原样给登了出来!里面附着编辑的一封短信:裴大发先生,念你检讨深刻,本报经研究,不做具体处分,只将此信发出,以儆后者,但愿下不为例。另,写作是件很严肃的事,你怎么竟然将抄袭之作的发表日期都写错了?可见态度不认真。因你没留电话,无法联系,我已代你更正。
什么,我不认真……裴大发仔细一看,靠!那检讨信把“2007年”改成了“2008”年!他本来打算巧妙辛辣地挖苦那文贼一番,——你今年发的,我可能抄在去年吗?究竟谁是文贼——可能是他的创意太巧妙了,编辑没绕过弯儿来,竟以为他悲痛慌乱中写错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