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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兽相争
2011-12-24
有家大户人家养鹤,给鹤戴上牌子作为标记。有一次一只鹤被百姓家养的狗咬死了,鹤主便告到官府,要求捉狗的主人抵罪。官批道:“鹤虽戴牌,犬不识字;禽兽相争,何与人事?”——明·冯梦龙《古今谭概》
饮酒相谑
愁不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