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蒋春妮吧?”
“是啊!是啊!看她穿的!看她带着的金链子!她肯定发财了!”
“这种女人发什么财啊!都是发男人的财!”
“都十年了,她回来干嘛啊?会老情人啊!”
……
在围观众人的议论纷纷中,蒋春妮高扬着脖子,趾高气扬的踩着高跟鞋,扭着丝绸花裙子向老李和李吉利走来。
老李最后一次见她,就是在她诬陷自己是她孩子的父亲的时候。
那时候,她还是一个身体虚弱的少女模样,现在,经过十年的磨练,她已经成了一个风韵少妇。
蒋春妮冷冷淡淡的对老李说,“我要去美国了!我把孩子带走!”
李吉利是一个害羞内向的孩子,很怕的低着头,所在老李身后。
蒋春妮很用力的扯住李吉利的头发,把他的头抬起来,看看孩子,眼睛里一点温情都没有,看上去对孩子还是挺满意的。
李吉利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害怕的看着那个妖艳的女人。
蒋春妮放开手,拍了拍手,似乎要把手上的灰拍掉,“我移民去美国,到那边,他(指李吉利)有好吃好穿,还能上学,比跟着你强多了!我就跟你说一声,今天我不带走他,明天我把他带走!”
老李还沉浸在震惊中,没有说话。
蒋春妮瞄了一眼,对她十分畏惧,一点亲切感也没有的李吉利,小声恶狠狠的说,“反正,也不是你的儿子,你留也留不住!”
那时候的老李,虽然盛夏酷暑,但是浑身冰冷,如遭雷击!
十年前,他被莫须有的按上了一个罪名,十年间,他含辛茹苦,视如己出的养育了一个孩子,十年后,蒋春妮竟然轻描淡写的说了这么一句话。
孩子不是他的!他真留不住啊!
很快的,蒋春妮又妖娆的回到车上,桑塔纳绝尘而去。
看客散尽,一切如做梦一般,老李知道,这绝对不是梦。
李吉利哭着抱着他,“爸爸!我不走!爸爸,我要留在你身边!”
老李老泪纵横。
“她没有道歉?”丁忧皱着眉头问道,“她没有忏悔自己的罪行?没有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有任何羞愧?”
老人摇摇头,“那天晚上,吉利央求我带着他逃跑,但是能逃去哪里?我年纪大了,吉利又不能不上学,怎么说,那也是他亲妈!”
丁忧心中一股无名火,“有些人不配生为父母!”
老人接着说,“吉利和我,一晚上都没有睡,我什么能给他的都没有,当年抄家的时候,我冒着生命危险,留下了我父亲的怀表壳,只是一个壳子,一点也不值钱,但是确是我爷爷那一辈传下来的,我把我和吉利的唯一一张照片,剪成圆形,嵌在怀表壳里,我只能把这个东西给他……”
丁忧看着老人枯枝似的老手摩挲着怀表壳,那是,李吉利短暂人生唯一的纪念物,要交还给他的父亲。
眼前这位老人。
9.永无止境
“第二天,蒋春妮来接吉利,还带着一个男人,刚看到那个男人的时候,我还很担心,”老人说,“怕这个是蒋春妮后来的男人,会对吉利,蒋春妮和别人生的孩子不好,这个男人比蒋春妮要和善,长得也一表人才,看着就受过好的教育,上来就握住我的手,说会好好照顾吉利,让吉利生活很好,将来上美国的大学。”
老人抬起自己的左手,指了指左手小拇指和无名指之间,“我看到了他那块有伤疤,一条的伤疤,我发现,他长得跟吉利有些像,眉毛眼睛,但是男孩子像妈,吉利还是跟蒋春妮长得最像!我问他,他是不是吉利的亲生父亲,他很尴尬,没有说什么,但我知道,他就是!他就是吉利的亲生父亲!这样,我就放心了!我的担心是多余的!他们是吉利的亲生父母,他们十年没有尽到父母的责任,去美国之后,他们一定会对吉利好的,哪个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呢?”
这个善良的老人,第一反应竟然不是自己多年的冤屈终于可以大白于天下,而是,那个可怜的孩子,终于有亲生父母来照顾,会有好的将来。
“你没有说吗?”丁忧疑问,“既然李吉利的亲生父亲来了,你没有要求他证明你的清白,你含冤受屈养了他儿子十年!”
老人摇摇头,“其实,蒋春妮走后,农场里一些明白人就明白了,我只是被她拉上垫背的,糊涂人总是糊涂的,没有意义了。”
“李吉利后来随他父母,移民美国,他父亲姓刘,他坚持要用自己原来的名字,他父母没能改变他。”丁忧说。
“这个孩子虽然很温和,但真的牛脾气上来,十头牛也拉不回来。”老人笑道。
“后来,他成年后,就回到中国求学,最早是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来到复旦,”丁忧说,“他并不觉得这个学校多好,因为这是你的学校,他的原话是,追寻我爸爸的足迹。”
“我老早是在江湾,那时候,路不好走,一下雨就特别泥泞,小姐少爷都是让人背进去的,当时的校长是章益先生,他是教习英文出身,很重视外语,当时的学校,跟现在差太多,重视教育,重视学生,认为学校教育应能起到改革社会的作用,哪里像现在,这么高的楼,这么大的风!”
“他找了你很多年。”丁忧说。
“吉利走后,”老人说,“我呆在农场里,总觉得空空落落的,没多久,就收拾收拾,回了无锡。”
风起云涌,时间飞快。
丁忧笑了笑,“他说,他为了找你,走遍了名山大川,终于找到了你的下落,但又有些不敢见你,因为一个小秘密。”
老人怆然,“这个傻孩子!”
天已经完全亮了,路上的人越来越多,太阳也出来了,虽然风大,但是温度不降,草坪上,也有三三两两的人。
丁忧敲了敲手上的伸缩拐杖,问道,“天煞孤星,真的吗?”
老人仔细的看了看她,虽然她问出了一个这么严肃的问题,但表情上,却没有一点忧伤上火。
“人命这东西!不公平,又无常,既来之则安之,这是你的命,也是他们的命!”老人说。
丁忧看了看脚尖,摇摇头,“真麻烦,我本来以为,这可以变成一个好事,我尽量喜欢上,我讨厌的人,那么他们就会倒霉,但是,我怎么可能喜欢上,我讨厌的人呢?”
真是悖论!
老人没有说什么,他已经用自己的整个人生,体验了命运无常这四个字。
“蒋春妮,今天晚上能到上海,她和刘峰后来的那个儿子,一直在上海花天酒地。”丁忧说。
老人看着远方,没有远方可看,都是障碍。
他昨天晚上,走近派出所,但是又决定远离。
“是麦角吗?”丁忧问。
老人点点头,“你怎么知道的?”
“刘峰在路上,被撞碎了,我看法医捡拾他的尸体碎片,”丁忧说,“有干性坏疽,而且,他跳楼前发疯了,你给产妇接生过,麦角是治疗产妇出血的常用药,还有,黑麦是最通常的麦角菌寄主,黑麦生长在高纬度寒冷地区,北大荒是它的产地。”
老人点点头,承认了。
丁忧继续说,“我查阅了一些相关法律,《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之一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且,有先例,超过八十周岁的老人,不是重大犯罪,被免于过刑事处罚。”
“我这算什么?”老人问丁忧。
“教唆?”丁忧说,“从犯?我也不太确定,你只是利用了一个人的邪恶内心。”
“都是自己的孩子,都是同样的,为什么,他们要那么对待吉利!”老人愤怒的说。
丁忧没有说什么。
人都是有私心的,都是不公平的。
两人在光华楼下分开,老人从就近的国定路的校门出去,丁忧没有问他去哪里,她不需要知道,也不应该知道。
丁忧信步,依旧从邯郸路的校门出去,过了马路,走国权路,这是复旦大学到同济大学的绿色通道的一部分,路上有一条大概六十米长的步行街,是学生就近消费的场所,卖一些生僻书籍,经常打折的庆云书店已经关门。
瞬息万变的生活。
丁忧在步行街上,绕了一圈,庆云书店,那种狭窄而陡峭的楼梯,她的腿脚,也上不去。
老人并没有继续说其他的,但其他的,她也知道。
蒋春妮,大学没有毕业,就未婚生子,她不想负责任,也不想让这个孩子影响她的未来,所以,就把李吉利抛弃给老李,人间蒸发,回到上海求学。
她从小,看自己的母亲周旋在许多男人之间,耳濡目染,小小年纪就懂得了察言观色,熟知每个人的特性。
她知道老李是什么样的人,她就把这个人的善良当成弱点,恶意中伤,为所欲为。
她已经横了一条心,把孩子抛给老李,老李会养着这个孩子,不养的话,那就死了呗!
她笃信,老李不会去上海找她,就算去找她,死活不承认就行!
那个年代,又没有亲子鉴定。
蒋春妮是一个心理素质强大的人。
但是,她后来,为什么又去找李吉利了呢?
10.良心发现
难道,良心发现,要担负起一个母亲的责任?
老李把人想得太好了,丁忧看着一个母亲,排队给自己的孩子买了一个鸡蛋灌饼,细心而慈爱的用纸巾给四五岁的小孩子嘴巴上擦去酱汁。
一个人能诬陷一直对自己无私奉献,不求回报的老师;一个人能第二天在无比清醒的情况下,还咬死头天晚上把自己从鬼门关里拉回来的人;一个人,能把自己刚出生的孩子放在冰天雪地里,任其自生自灭……
这样的人,没有良心,何来发现?
她有的只是目的和利益!
蒋春妮一直和刘峰在一起,还偷尝禁果,有没有爱情,时日长久,已经不得而知,但是,刘峰是一个有海外关系的人,他有一个叔叔在美国,蒋春妮一心想到国外去。
相对于她的出身,能找到刘峰这样的人,已经不容易了,她跟刘峰在一起十年,坚持下来,无外乎,刘峰经常说自己在美国的叔叔很有钱,以前是国民党的,临走之前,捞了一大笔国难财。
她一直在等着刘峰能带自己出国,继承那位有钱叔叔的遗产,能过上纸醉金迷的生活。
等了十多年,她终于等到了。
但是,刘峰的叔叔,有一个要求,却难坏了这两个兴高采烈的人。
刘峰的叔叔,因为无子,所以才要把刘峰过继到美国继承自己,他要求,老刘家必须有后,刘峰才能继承遗产。
也就是说,他要求刘峰必须有儿子才能继承遗产。
但是,蒋春妮生李吉利的时候,产后大出血,子宫出了问题,这么多年,就一直怀不上孩子。
当务之急,是继承遗产,老头身体也不行了,万一没立遗嘱,哪天挂了,他们就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这时候,两人想了好久,才把那个早已遗忘在牡丹江农场里的孩子想起来,他们有一个儿子,可以用。
很容易证明李吉利就是刘峰的儿子,因为他们家族遗传,男人的左手小拇指和无名指之间有蹼。
他们并不是想尽父母的责任,所以去找的李吉利,而是,因为李吉利是他们得到遗产的工具!
一个人怎么能成为善良、正直、有社会责任感的人?早年的教育太重要了!
因为李吉利小时候是老李带大的,老李用自己的言传身教,给他树立了一个良好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对于一个意志力坚定的人,这些观念在十岁之前,是可以成形的。
所以,虽然,李吉利到美国后,遭遇了那么多不堪回首、耸人听闻的经历,但他仍然是一个勇敢的人。
在学人书店前面的长椅上,一个人正在整理购物袋,三十岁左右的男人,带着金丝眼镜,中等身高,微胖,很不起眼。
丁忧经过的时候,这个男人低声说,“等蒋春妮回美国,我就起诉她,我今晚走。”
男人说了一句话,一直在低头整理购物袋,没有抬头,他看不见丁忧,他的视线范围只能看到丁忧的脚和她的拐杖。
丁忧没有说话,用拐杖敲了两下地面,没有停留,走回到国权路上。
起诉?
她是一个易怒的人,想到孤独离开的老人,死于非命的李吉利,还有一些逍遥法外的人……
想到这些,丁忧心底压抑着一阵怒火,捏着手,她想打人!
天下事,无巧不成书。
刘峰和蒋春妮的小儿子刘小勇,在公安局里酒醒了,吵着喊着要走,一会人权,一会独裁的,这小子已经完全被洗脑了,中国未成年人饮酒不算什么违法乱纪,警察嫌他太吵,就把他放走了。
只不过,所有人都奇怪,这小子怎么看,怎么不像一个老爹惨死的人。
他的心情真的丝毫没有受到影响,查点了自己的钱包,钱还足够,就又跑到衡山路上钻酒吧了。
丁忧中途接到欧加拉的电话,告知她,刘峰的尸检检查出麦角碱。
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欧加拉和森少,销魂了一晚上,阴阳调和,酣畅淋漓,真是酒逢知己千杯少,还意犹未尽。
这两个身经百战的人,真的棋逢对手了,一夜情愣是打算撑满二十四小时。
反正住的是高级套房,欧加拉的意思是,再洗一个鸳鸯浴,媚眼如丝,勾魂摄魄,森少眉开眼笑,怎么这么一个尤物,要常联系!
欧加拉在水中,温水上,撒着玫瑰花瓣,肤如凝脂,柔滑细腻。
最喜欢这么雾里看花,美不胜收。
欧加拉的纤手极其妩媚的端起一杯红酒,抬起头,从下巴上浇了下去,红色的葡萄酒顺着她雪白光滑的皮肤汩汩滑过,流过她修长的脖颈,流过她的锁骨,流进她丰满高耸的胸部,流进满是玫瑰花瓣的水里……
灯红酒绿,灯光陆离幽昧。
酒吧一般都下午两点之后才开门,大清早去的,那不是酒吧,那是茶楼。
刘小勇已经在酒吧里泡了小一天了,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不觉得腻味。
因为灯光幽昧,所有人都在狂躁的乐声中沉醉疯狂,或多或少,角角落落都有一些隐秘的交易。
舞池里,穿着暴露的女人和男人们,紧贴着身体扭动着,在迷彩灯下,表情都是痴迷的,手都是不安分的,有一个男人的手,伸进了一个女人的紧身胸衣里,能看到他用力捏动的手型,有一个女人,屁股紧贴着一个男人的裤裆,那个男人向前一冲一撞的,那个女人,满脸迷醉,似乎已经到了高潮……
这本身就是一个肉欲横流的地方,只为求欢。
丁忧穿着长衣长裤,坐在角落里,面前的一杯酒,一点都没有动,她游离在痴迷的人群外,静静的观察不远处的刘小勇。
正常十七岁的孩子,应该在干什么?
在学校上课,在家里好好学习,准备迎接高考。
这是大部分人的人生轨迹。
刘小勇呢?
他似乎舔舐鸡尾酒上瘾,一个年轻女孩赤裸着上身,有圆润的胸部,胸上洒满了酒,刘小勇正趴在她的胸前,疯狂的舔舐,舔过女孩乳头的时候,还含着吮吸,女孩身体起伏,呻吟着。
幸好,丁忧隐蔽得很深,要不然,她这么认真的观看者,刘小勇会感觉到异样的。
刘小勇站起来,面目赤红,年轻的脸上,满是酒色过度。
他摇摇晃晃的走进舞池,脚步虚浮。
女孩穿上吊带裙,也跟着刘小勇进了舞池,她真的很年轻,浓妆艳抹的稚嫩脸庞,刘小勇看着女孩衣衫不整,嘿嘿笑了两声,伸出手,用力揉捏几下女孩的乳房,又开始脚步虚浮的走着。
砰地一声,但是在嘈杂的乐声中,根本听不清,刘小勇撞到了丁忧这里。
11.大快人心
刘小勇抬起醉眼,看了一眼丁忧。
靠!这娘们穿这么严实来酒吧这种地方,当自己是谁啊!
“姐姐,你热不热?我帮你脱件衣服吧!”刘小勇醉笑着,开始伸手。
丁忧都没有用自己的手,举起拐杖,打掉他的手,冷冷的说,“滚!”
“哎呦!”刘小勇更是来了兴趣,“还有点脾气啊!我又不嫌你老!”
说着,刘小勇又把手伸了上来,要去拽丁忧的衣服,但丁忧穿的不是衬衫,而是T恤,还有点无从下手。
在刘小勇还没有碰到丁忧衣服的时候,丁忧又用拐杖抽了一下刘小勇的手背。这回抽得有点重,刘小勇手背上一条血印。
“你他妈的!臭女人!别给脸不要脸!”刘小勇看自己挂彩了,怒喝,就要动手打人。
丁忧很快的把钱掏出来,放在桌子上,把酒杯拿起,扬了刘小勇一脸酒水,又把酒杯压在钱上面,冷冷的说,“滚!你不滚,是吧?”
刘小勇怒急,抬手打人,但是他真没有丁忧快,丁忧用拐杖狠狠抽了他扬起的胳膊一下,唰的一条深深的血痕。
刘小勇是娇生惯养的公子哥,不禁打,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你他妈的活得不耐烦了?找打啊?”
丁忧站起来,用拐杖指着刘小勇的鼻子,“我不找打,我只是想打人而已。”
然后,没等刘小勇爬起来,她就很潇洒的往外走,但是刘小勇能放过她吗?
还是个瘸子,一直目中无人的刘小勇更是张狂了,从地上爬起来,就要去扑倒丁忧。
丁忧可没有给他这个机会,丁忧再怎么是瘸子,对付不了恐怖分子,特种兵,撂倒刘晓勇这样的绣花枕头,还是绰绰有余的!
听到后面的风声,她直接扶着沙发一转身,又用拐杖,正中面门的抽了刘小勇一下,刘小勇登时,脸上就开了颜料铺,鼻涕眼泪和着血,流了一脸。
刘小勇一直都是混世小霸王,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气,一声哀嚎,就要冲过去。
但是丁忧,又是啪啪啪,连续三下,左胳膊两下,右胳膊一下,抽出三道血痕,最后拿着拐杖,用力一兑,把刘小勇捅翻在地上。
刘小勇周身疼痛,翻不起来。
丁忧很是干净利落,三下五除二就撂倒了刘小勇,显得威风凛凛。
酒吧保安没有出现,小打小闹,他们不管,女人打男人的话,可以先静观其变。
但是,防不胜防,就在丁忧撂倒刘小勇之后,想转身离开,却听到斜刺里,一声怪叫!
瞬间的,她就感觉到一股大力,从她侧身袭来,把她推翻,她的腰被沙发靠背一卡,头朝下,倒进了沙发里,突发情况,她这么一倒下去,脑袋差点没有窝在脖子里。
她还没有睁开眼睛,就有一个人跳到了她的身上,对她又撕又咬,扯着她的头发。
这是女人,女人才这么打架!
丁忧防不胜防,头发被扯掉了一大片,脸上和身上,被咬了几口,血流如注,她凝血功能很差,身上全是抓痕,衣服都要被那个女人撕成碎片。
这女人是吃什么的?怎么这么大的爆发力?
她睁开眼睛,眼睛被血糊住了,模模糊糊,看到一张馒头似的脸,幽昧的灯光下,又滑又亮,这就是中年妇女过度保养的白脸。
丁忧笑了一声,“好啊!我今天他妈的就想打你!”
但是现在挨打的是谁?
丁忧脸上又挨了几下挠。
只要不把眼珠子挠出来就行,丁忧喘口气,忽然脑袋用力向前抬,死死的磕了中年妇女的白馒头脑门。
她这么一磕力道足够,直接让那中年妇女眼冒金星,手脚发软,差点脑震荡。
趁着这个当口,丁忧把中年妇女推开,压倒在身下,用力打了她几拳头。
看来中年妇女也是经常去健身房的人,被打了几拳头,又反应了回来,伸出长指甲的手,去掐丁忧的脖子,丁忧的脖子离得远,她怎么够也没有够到,立刻转去捶了丁忧肚子一拳。
丁忧腹部吃痛,手松了些,中年妇女立刻抓住机会,弓起身,掐住丁忧的脖子,然后用嘴去咬丁忧,用手去挠丁忧的脸。
中年妇女只会四样,掐,撕,咬,挠。
丁忧的指甲光秃秃的,她没有办法去挠人,只能走常规。
中年妇女只是胜在出其不意,毫无下限。
丁忧被骚扰得怒火攻心,一拳头打在中年妇女的脸上,把她打得晕了三分,疯狂的在她身上飞起拳头!
周围的人的看愣了。
这么精彩纷呈的打架啊!
从最初的对抗中,丁忧已经完全胜利了,现在就在乘胜追击,骑在中年妇女身上,不停的打拳头,就像打沙包一样。
她的脸和脖子,还有胳膊,已经让中年妇女挠得没有一块好肉,脸颊上还嵌着断了的指甲,衣衫褴褛。
欧加拉从人群中挤过来,看到这惊人的一幕,倒抽一口凉气,“先生们!你们都看着干什么!”
酒吧保安似乎没有料到会这么严重,才从人山人海中挤过来,就要去拉丁忧。
丁忧没有等他们拉开,就把手放开,从中年妇女身上下来,找自己的拐杖,“好了!”
她一脸的血,看上去,很是恐怖。
欧加拉连忙用自己的防晒披肩,把丁忧裹着,她已经有些走光了。
丁忧借这力,又踢了地上躺着的中年妇女几脚,保安刚要拦,她摊开手,“我保证不动手了!”
欧加拉无可奈何的看着丁忧,打了一个电话,把门外等着的林森叫进来,他们可没有想到里面会发生这种事情!
林森人高马大挤进来后,也倒抽一口凉气,这么惨烈。
刘小勇是醒着的,捂着脸,中年妇女穿着一身华贵的小礼服,鼻青脸肿的躺在地上,双脚分叉,高跟鞋一边一只,姿势一点也不雅观。
丁忧看着也惨兮兮的。
欧加拉很快的对林森说,“我们先回去,蒋春妮和刘小勇交给你!”
看这样子,最好这样,要不然把丁忧和蒋春妮、刘小勇放在一起,肯定还有恶战!
林森点点头,他得叫人帮忙,他表弟李不一是医生,找他去吧!
欧加拉很感激的对林森笑了,抬起脚,深吻了他双唇。
一夜夫妻百夜恩。
林森舔着嘴唇,心情很好。
欧加拉拽着丁忧,要马上离开酒吧。
蒋春妮已经醒了,恶狠狠的看着丁忧,“我记得你!我认识你!”
12.似是故人来
丁忧没有理她,跟着欧加拉离开。
但是蒋春妮没有善罢甘休,爬起来,嘶吼着,“是她杀了我丈夫!把她关起来!把她抓起来!”
欧加拉转身,正色道,“刘太太,说话要有凭有据,不要血口喷人啊!”
蒋春妮冷笑着,相对于她的年纪来说,她保养的算是很不错的,而且穿着修身的小礼服,还把她衬托得很是端庄贵气,只要不是那么鼻青脸肿,衣衫凌乱。
丁忧脸上很疼,凝血功能差,还有血流下,冷冷的问,“证据呢?”
林森一看这样,再闹下去,第二天都能上《新民晚报》,他们都能出名,连忙来当老好人,和稀泥,“刘太太,你是来找小勇的啊,小勇找到了,我们赶紧去医院吧!我们要先去看刘大哥啊!”
蒋春妮这才想起自己的儿子,连忙转过身,看着血流满面的刘小勇,一阵嘘寒问暖,“honey,你没事儿吧?让妈咪看看,哎呦!怎么都是血啊!疼不疼?妈咪看看,我们去医院赶紧给你处理一下……”
她知道自己的儿子是丁忧打的,恶狠狠的瞟了丁忧一眼,又想打人了。
欧加拉对这个女人深深的不以为然,完全不像一个刚死了老公的人。
林森也没想到,自己提了一下医院,是让他们赶紧去看遗体去,而不是处理伤口,他也有点无语了,但还得打圆场,“那我们赶紧走吧!别耽误了时间!”
蒋春妮真是战将,小心翼翼的扶着刘小勇,经过丁忧身边的时候,恶狠狠的说,“我见过你!我在李吉利的葬礼上见过你!”
丁忧神色凌然,没有理她。
蒋春妮又跟欧加拉说,很不客气的语气,“告诉警察!我丈夫是她杀的!我确定!”
欧加拉也很不给面子的回她一句,“证据呢?不要空口无凭!刘太太,小心,我可能告你诽谤。”
林森特别尴尬,幸好他高,欧加拉也很高,只能以眼神示意,各为其主,各行其是,都互相理解。
但很奇怪的是,虽然蒋春妮特别肯定的说,是丁忧杀了她老公,却没有很要求扭送丁忧去见官。
林森在领走蒋春妮母子的时候,很细心体贴的放了一摞钱在桌子上,算是赔偿酒吧的损失,各让一步,不了了之就好。
欧加拉带着丁忧从后门走,“我们要不然去另一个医院吧!”
丁忧摇摇头,“回宾馆就行。”
幸好欧加拉足够美貌,要不然一般出租车看到丁忧这个样子,宁可拒载,也不敢停车。
两人没用多少时间就到了宾馆。
丁忧拿着医药箱,进了浴室,欧加拉跟到门口,说道,“忧忧!你有些伤口,自己处理不了,我帮你分忧解难吧!”
“等五分钟!”丁忧从浴室里伸出满是血的脑袋。
欧加拉被她吓了一跳。
欧加拉百无聊赖的在门外玩着手机,果然是正正好好的五分钟,门开了。
丁忧把欧加拉放进去,自己裹着浴巾,站在镜子前面,身上的血迹都洗掉了,但伤口还在。
欧加拉看到丁忧之前穿着的衣服,都扔在了地上,估计是要被丢掉了,而她的防晒披肩被洗干净拧干挂在了浴帘的横杆上。
“额,忧忧……”欧加拉看着自己的披肩,“这披肩不能水洗拧干的。”
丁忧看了看披肩,“哦,我赔你一个。”
欧加拉笑了笑,没有说什么,她估计,自己就是跟丁忧说,那个丝巾是丝绸的,还是爱马仕的限量手绘版,丁忧估计也听不懂。
她以前,曾经形容一个人的太太,弱柳扶风,仿佛林黛玉一样,希望能得到丁忧的赞同,没想到丁忧问她,林黛玉是谁!
披肩可怜兮兮的皱巴巴的挂在衣架上,丁忧力气真不小,丝绸的都能拧干,别说彩绘,丝绸拧干了都废了。
欧加拉看着丁忧裸露的后背上,好几道血痕,很自然的要在医药箱里,拿出医用棉签。
“你手干净吗?”丁忧问她。
欧加拉耸耸肩,在水池里把手洗了一遍,又怕丁忧还不满意,用台子上放着的消毒液,在两只手上喷了两下,才去拿棉签。
用医用棉签,蘸着医用碘酒,轻轻的按着丁忧后背的皮肤,她的手是温热的,碘酒有刺痛感,丁忧肩膀一紧。
“上药的时候,知道疼!”欧加拉一副恨铁不成钢,“打架的时候,怎么不知道?”
丁忧很嚣张的没有理她,而是,用小剪刀,剪开自己胳膊上一道深深的抓痕,用镊子,把嵌入在里面的一个断指甲拽出来,把周围被豁开的碎肉和皮肤减掉,剪得整齐干净,涂抹药水。
欧加拉手一抖,丁忧够狠!
默然无声过了一会儿。
欧加拉说,“忧忧,我们回卧室里面,然后,我看看后面的伤,好吗?”
“不用管了。”丁忧很随意。
“你一个女孩子!”欧加拉说道,“干嘛这么粗糙啊!总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回去看看,后背虽然没怎么受到攻击,但也要检查的!”
欧加拉贤惠起来,真不是盖的。
丁忧嫌烦,也没有办法,拄着拐杖,回到卧室,她的假肢很像真的,人体生物学设计得非常好,但是,她穿着拖鞋,地面湿滑,所以,为了稳妥起见,就拄着拐杖。
丁忧坐在床上,用被子裹着身体,把浴巾扔在后面,对着欧加拉,指了指后面。
她的表情一如既往的呆。
欧加拉明白她的意思,自己没有换衣服,不能坐在床上,只能坐在浴巾上。
真是一个强迫症,洁癖!
欧加拉检视着丁忧的后背,她的伤口愈合能力比较好,但是后背上还是有深深浅浅的伤疤,伶仃的脊椎和蝴蝶骨很是单薄,欧加拉母性大爆发,摸着丁忧后背上的伤口,鼻子都有点发酸。
只不过,她的摸法,让人容易误解,她的手指轻轻的滑过丁忧的肌肤,手指温暖软滑,这种摸法能让男人麻酥酥的。
“你在干什么?”丁忧呆呆的看着前面的电视机,问道,欧加拉的手滑来滑去,拨拉着,没有一次动过她今天的新伤。
“你怎么遍体鳞伤啊!你背上的伤那么触目惊心。”欧加拉说。
“触目惊心?什么意思?”丁忧问,“你又不是第一次见到我身上的伤。”
欧加拉知道丁忧的意思是,她不太明白触目惊心这个词的意思,而不是不明白欧加拉用这个词的语境,“我看到你后背的伤,觉得心里非常震惊而难过。”
丁忧有点晕,扭过头,脸上一条条的伤药的黄色,很是凄惨,实在也有些滑稽,“那你要不要看看前面?”
丁忧脑袋一根筋儿,说着就要把被子掀开。
欧加拉连忙把被子给她裹好,“你背上的伤不多,我给你处理一下!”
欧加拉用棉签蘸着伤药涂抹着丁忧的后背,随口问道,“刘太太,蒋春妮,为什么那么信誓旦旦的说你杀了她丈夫呢?”
丁忧的表情有些凝滞,“我知道,谁杀了她丈夫。”
13.真凶
“谁?”欧加拉问。
丁忧没有隐瞒,“她儿子,刘小勇。”
“你怎么知道的?”欧加拉问,“未卜先知吗?”
丁忧摇摇头,看着自己胳膊上的伤口,“我一直都知道。”
欧加拉心思细腻,有不同寻常的感觉,“你一直都知道?什么意思?难道?你是始作俑者?”
一个外国人,这么喜欢卖弄成语,偶尔也会用的很不搭。
“始作俑者什么意思?”丁忧问,但是没有等欧加拉解答,“我在刘峰死之前,就知道他的儿子刘小勇要杀他。”
之前卧室里的场景还是很温馨的,丁忧包在被子里,看着电视里的新闻,欧加拉贴着她裸露的后背,穿着紧身裙高跟鞋,斜倚在浴巾上,波浪大卷发垂在腿上,很仔细的给丁忧擦着后背的伤口。
但是,现在,欧加拉的手僵住了,半晌,她低声问,“你之前就知道?那你为什么没有告诉警察呢?告诉我们也行啊!你为什么没有告诉任何人呢?那是一个生命,价值连城啊!”
“我不是没有告诉过任何人。”丁忧说。
“你告诉谁了?他还是死了啊!”欧加拉问。
“我告诉了,想让刘峰死的人。”丁忧说,还是一本正经的。
很多时候,她的这种态度,很讨人嫌。
“为什么啊?人命关天!”欧加拉颤声说,她真的无法理解丁忧的脑回路。
丁忧不以为意的皱了皱眉,问道,“我后背弄好了吗?”
这么一个自私,不负责任的人!
欧加拉可没有心情接着弄她的后背了,把棉签一甩,扭身下床,坐到对面的沙发上。
丁忧把浴巾扔到地上,靠着枕头半躺着,看着对面的欧加拉。
欧加拉一张鲜艳欲滴的俏脸,满是怒容,双腿侧放,高跟鞋正立,优雅的坐着。
她就是生气,也那么风情,and,风骚。
丁忧看着欧加拉,伸出一只胳膊,摸着床边的拐杖。
“在中国法律中,人人有检举的义务,但是知情不报,并不是犯法,额,刘峰是美籍人,美国大部分州的法律,对于知情不报,都没有什么定罪吧?”丁忧一本正经。
“这不是法律不法律的问题!”欧加拉怒道,“这是道德修养与助人为乐的问题!因为你隐瞒,一个无辜的生命被剥夺了!”
“我只坚持一件事,欧加拉,”丁忧神色凌然,“该死的人,绝不无辜!”
欧加拉看着她。
丁忧的被子里,只露着一个脑袋,“他并不无辜,杀人者,被杀者,都不是无辜的人。”
“怎么说?难道背后还有一个悲伤凄惨的故事?”欧加拉问。
每个人都有故事。
丁忧皱了皱眉,在想应该从何说起。
她先跟欧加拉讲了李吉利小时候,蒋春妮未婚生子,诬陷老李为孩子的丈夫,蒋嫂跳河自杀,蒋春妮离开农场,一去不归,十年后,带着刘峰回农场,带走了李吉利。
欧加拉听得眼圈都红了,“我多愁善感了!李吉利的养父,那位老先生真是太不容易了,他真伟大,大爱无疆,蒋春妮,吉利的妈妈,真是一个太过,自私自利,冷酷无情的人了!”
“自私自利,冷酷无情?”丁忧品位着这两个词,她明白什么意思。
“今天我和森少去接这位刘太太蒋春妮女士,就觉得有些奇怪,”欧加拉说,“我只能看出她的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特别以自我为中心的一个人,她连伪装悲伤,都不愿意,她的丈夫,死得那么惨,但是,她对后来的这个小儿子,倒是很溺爱。”
欧加拉中文真的很不错,用了溺爱,而不是疼爱,喜爱等词汇。
“后来,李吉利跟随刘峰、蒋春妮夫妇去了美国,继承了刘峰叔叔的遗产,刘峰就是靠着这笔遗产,做起生意,发了财,李吉利一直不肯改名,坚持用自己的名字,他对刘峰和蒋春妮都没有什么感情,刘峰和蒋春妮对他也谈不上父母的责任,他十三岁就被送到了寄宿学校,十五岁的时候,蒋春妮怀孕,剩下了刘小勇,这个孩子,不知道为什么,却得到了他的父母全部的宠爱。”
“绝大部分人,连森少都对刘峰做过背景调查,都不知道刘峰还有另一个儿子,他一直以为刘小勇是刘峰和蒋春妮的独子。”欧加拉说,“但看样子,这个孩子真是被娇惯纵容,为非作歹,胡作非为。”
“李吉利只是他的父母得到遗产的工具,而刘小勇则是他们的宝贝,当李吉利在学校里勤工俭学刷厕所的时候,刘小勇已经可以很大胆的打自己父亲的脸,踢自己的母亲了。”丁忧说。
“很多人私底下对刘小勇这个孩子的评价很不好,”欧加拉说,“但是,刘峰和蒋春妮却非常以他为傲,据说,他们两个人获得美国身份,是由于刘小勇,这个锚婴儿。”
丁忧不太清楚刘小勇的生平,但是仅仅在一面上看,他绝对是败家子。
她还记得,那个阴雨连绵的冬天,她参加李吉利的葬礼,庄严肃穆中,李吉利的大学室友兼挚友张约翰几近崩溃,而跟李吉利有血缘关系的家人,蒋春妮和自己的丈夫貌合神离,刘峰一直在看手机,发短信,打电话,刘小勇带着一身酒气,不耐烦的问他妈妈,死个人而已,怎么这么麻烦?
他们其实可以不来参加李吉利的葬礼,但是因为有一个勋章,要在葬礼上发给勇士的家人,还是市长颁发的,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所以,他们就都来了。
那张蒋春妮搂着刘小勇,面容坚毅,刘峰举着勋章,和市长握手的照片,一脸沉静的照片,上了当地报纸的头版头条,他们三个人,因此获利不少。
当闪光灯闪动的一刹那,丁忧举着雨伞,冷眼旁观这一切,又看看,李吉利静静的墓碑,刚刚封好的新鲜土壤,时间定格在那一刻。
市长走了,刘峰一家人很恭敬的目送那个胖老头洋人,然后,记者们都走了,然后,刘峰一家也头也不回的走了。
死去的李吉利,孤独而安静,就如他生前。
最后,阴郁的天色里,只有远处的丁忧站在伞下,张约翰跪在地上,抱着墓碑,痛不欲生。
一身黑衣的丁忧,走过去,问跪在地上的张约翰,“谁是他父亲?”
张约翰肩膀耸动,抬起头,金丝眼镜都歪了,“谁?”
“他离世之前,让我把一个纪念物给他的父亲,那个叫做刘峰的人,不是他的父亲。”丁忧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