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伦迪T恤上沾有的,属于克里斯汀.玛丽.伦迪的脑髓组织残留,是这整件谋杀案的最直接证据。但马克·伦迪拒不认罪,同时警方也未能找到凶器,消失的珠宝盒,以及马克·伦迪行凶时的血衣。
但是,这并不妨碍KIWI警察蜀黍们作出如下的推断:
1.马克·伦迪和妻子克里斯汀.玛丽.伦迪关系破裂是事实。
2.现实存在的债务问题是诱因。
3.巨额的保险金是动机。
先hold一下。
这里,我必须提醒大家,要对一件事保持深刻深刻的印象,那就是法医推断的受害者死亡时间。
我引用下前面我写过的:
“尸检报告证实,受害者的胃容物的消化状态(80%未融),基于一餐的消化时间判定,死者的死亡时间应在进食后的一个小时左右。
而上面麦当劳外卖收据时间显示5时43分,rangitikei街口到居所30 Karamea Crescent的步行时间经检测,约10分钟左右。
再基于晚上6点56分克里斯汀.玛丽.伦迪拨出电话这一事实,法医推断两名受害者的死亡时间在7点左右。”
这个关于死亡时间的确定,在开庭时审判时,由北帕市的病理学家詹姆斯·庞出席作证。而庞的这个证词,奥塔哥大学教授,吉尔伯特Barbezat在审查检测结果后,是公开表示支持的。
而警方正是基于这个死亡时间,推理了马克·伦迪在200年8月29日晚间的作案时间线。
由于遇害者的死亡时间被认定在晚7时左右,而马克·伦迪在傍晚5:30(接到妻女电话)和晚8:28(和父亲通话)这两个时间点都被手机信号塔纪录在惠灵顿市petone区得服务区内。
所以警方推断,马克·伦迪在傍晚5:30接完电话后,便驱车返回150公里外的北帕市,于当晚7时抵达,杀死妻子女儿,清理现场,藏匿作案工具,修改电脑关机时间(还记得上面那个10:52分的伦迪家电脑关机时间吗?这个与死亡时间不符合的点,警方已经认定是他自己修改了电脑时间,伪造不在场证据。)然后在驱车返回惠灵顿,在8:28之前抵达petone区,并接了自己父亲的电话。
大家明白了吗?警方推断马克·伦迪在2小时58分钟内做到了如上的作案过程,这个过程就是是驾车往返将近300公里
。
很多人肯定要问,那这种2小时58分钟驱车往返300公里(还包括作案所需时间)可能吗?
@庚午小马驹 2012-08-13 18:26:56
老娘就住在北帕
楼主第一个故事吓死我!!!!!!!!!!!
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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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方在测试后,得出结论,完全有可能。
马克·伦迪在5:30后立刻驱车前往北帕,即使傍晚五时半是交通高峰时间,但只要车速达到117公里/小时,就能在7点到达他在北帕的家。
杀害他的妻子和孩子,布置现场如入窃杀人案,处置凶器和血衣(这里为什么要提到血衣,因为现场飞溅的血迹证明,当时凶手身上肯定沾满受害者的血液,而马克·伦迪无论是车上,还是他在惠灵顿petone区的旅馆房间内,都检测不到任何属于被害人的血继。),整个过程估算为大约二十分钟。
而回程时,由于7点后已不是交通高峰,平均时速120公里足以让马克·伦迪在8:28前回到惠灵顿petone区的。
这里要提一下关于安伯.伦迪的遇害情况。因为这只是警方推测的。
警方认为马克.伦迪先在卧室杀害了克里斯汀.玛丽.伦迪,但是,这一幕恰巧被女儿安伯.伦迪目击。于是马克.伦迪索性用斧状利器同样砍死了自己的女儿。
大家可能发现了,到现在为止,除了确定的死亡时间,T恤上的脑髓组织残留,所有的作案过程,都是推测。
的确,警方就是在全盘的推测,把马克.伦迪套入5:30到8:28分的时间段。
因为马克.伦迪拒绝招供,而凶器,血衣等相关物品,警方始终未能找到。
但T恤上的脑髓组织残留,这一决定性的证据,足以让检方将马克.伦迪送上法庭。
2002年4月,在连续两小时的庭审中,马克·伦迪数次改变供词,拒不认罪。而陪审团在审议七个小时后,达成一致,马克·伦迪双重谋杀罪名成立。法庭判处马克·伦迪终身监禁,17年不得假释。
被告方和检方都对判决不满,而不约而同的提起上诉。
检方要求判处被告至少23年不得假释,而被告律师Mike Behrens 则一直声称,判决与证据相悖。
法庭接受了检方的上诉,将不得保释的年限从17年增加到20年。
但事情似乎并没有因此而平息。
2002年7月31日,一个新的证人出现,证明说,伦迪在案发当晚的黄昏后依然在petone区,这与警方关于伦迪在黄昏后驾车回家杀妻不符。
大卫·斯坦利,在petone工友俱乐部上班,他宣称在观看新闻时认出了鲁迪,并证明那晚在黄昏后,在petone区见到伦迪和他的车,并作证说当时伦迪在车上看书。他的同事建议他联络相关机构。
伦迪的律师以此为证据要求重审,但法庭并未采纳,驳回上诉请求,原判决依然有效。
之后,又有一个新的目击者出现了。这名目击者声称在8月29日晚间10到11点间,见过伦迪家的灯曾经亮起和关闭过。如果证词属实,这与7点的作案时间再度冲突。
与此同时,关于7点左右这个死亡时间的判定终于引来了争议。
因为,根据检查受害者的胃消化来确定死亡时间,很多病理学家一直对此持否定看法。
威尔士大学教授伯纳德·奈特说,估计死亡时间,根据胃内容物是“不可靠的,是没有什么价值。”司法和法律医学中心的负责人,邓迪大学教授德里克庞德尔苏格兰说,在他看来,根据胃内容物来定死亡的任何时间,很容易被欺骗。
事件再度发酵。
而一些怀疑伦迪谋杀妻女是否属实的民众,成立一个网站来为马克.伦迪寻求真相,他们质疑安伯和克里斯汀伦迪谋杀案被隐藏的真相,并列举了诸多的疑点。
这个请大家允许我整理一下,实在是太多鸟。。。。。。。。。。。。。
关于伦迪谋杀案的疑点
1.死亡时间的确定。这个上面已经八了。这个胃容物本身不是被完全认可的。
2.就是关于5:30到8:28的作案时间的认定,到底可能吗?
这个有很多无法解释的地方。首先,质疑方提出,117/公里和120/公里毕竟只是个理想的平均数值。而在一些诸如通过弯道时,必然会减速,那为了争取时间,必然在某些地方会加速,再考虑到530的下班交通高峰,那竭力争取时间的马克.伦迪为什么没有在来回300公里的高速公路上被任何一部高速摄影机照下哪怕是一张的超速快照。
其次,因为克里斯汀.玛丽.伦迪在5:30打电话通知马克.伦迪,女儿的活动取消。所以马克.伦迪即使真的赶回家杀妻,也不可能是预先能预知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居然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马克.伦迪在途中任何一个加油站有过加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