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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我那检察院上班的兄弟告诉我的....
最近看了柴静的书《看见》 里面有部分写关于药家鑫案的一些内幕和细节的。
原来药家鑫父母不是什么高官,有权有势的人,家庭只是个偏中产阶级的小家庭,独子。
而且这个孩子很本分,没有任何污点,就是一个很普通的孩子,没干过什么坏事,有些自卑。而造成他犯罪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其实是他父亲的教育。
他对药家鑫从小就一直很严厉,说一不二,没有赞扬没有鼓励,犯错就打骂,而且经常否定药家鑫的意愿,因为他父亲是当兵出生,已经养成了军人的服从观念,也带入到自己的生活习惯和思想。所以他也是这样要求药家鑫,因此这个孩子慢慢的心理有些扭曲了,他不敢犯错,因为他不知道怎么面对,害怕出错,只知道服从,没有自己的思想了。
撞了张妙其实他下车,带上了他的小刀,这是他父亲教育他的,最重要的东西要一直带在身边,其实看到张妙没死他并没有什么杀人的想法,关键是他看到张妙在看他的车牌,他害怕了,他害怕犯错,觉得这是天大的事,他父亲肯定不饶他,他不知道怎么做,他也害怕张妙赖上他的父亲母亲,于是杀了人。
他杀人对吗?肯定是不对的,该判刑吗?该!但是他的杀人跟其它罪犯有着些许不同,一个是主动,一个是逃避,俗话说,就是被逼的,这跟劫财 偷盗 qiang奸还是有着区别的。
他父亲第一时间知道了这个事,带他主动投案自首。于是药家鑫案沸沸扬扬的闹开了,网络上的段子,各种捕风捉影的猜测,让很多公众变成了墙头草,没有了自己的分辨观察能力。
当时我就就觉得他是富二代 *河蟹* 该杀,杀一儆百,很多细节没有仔细去想没有仔细去考究。也没有渠道去了解和考究,舆论和网络更没有去仔细的去了解和考究来展现出来,只知道,漠视生命,富二代,该杀!
记得闹的最凶的时候,高晓松发过一条微博:“即便他活着出来,也会被当街撞死,没死干净也会补几刀。人类全部的历史告诉我们:有法有天时人民奉公执法,无法无天时人民替天行道,生命漠视的人会爱音乐吗?”
数万人转发了他的话,也包括我,当时就觉得,该杀!快杀!
一个月之后,高晓松作为被告出现在法庭上,他醉酒驾驶导致四车追尾,一人受伤,被判服刑6个月!
他热爱音乐吗?我想肯定是的,那他怎么又会这样漠视生命?
所以说我们是否太受舆论网络的影响?失去了认知能力?我们有没有认认真真的去认识一个人,去理解一个人?
要是赔偿到位,看在他主动投案自首,家里是独子的情况下,是否能不死刑?
我没去想,也不敢想。
只是觉得我当时的一些跟风行为,评论,转发,呐喊有些愚蠢而已。
以下这段话,摘自《看见》一书
何帆曾是一名刑事法官。他说,自己刚进法院时,血气方刚,豪情万丈,认为刑事司法的真谛就是主持正义、荡涤邪恶。但是,他第一次亲临刑场,观看死刑执行时,临刑前,死囚突然对法警提出请求:“我可不可以挪一下位置,我面前有块石头,如果倒下,这石头正好磕着我的脸。”法警满脸迷惑地看了看在场监刑的法院副院长,副院长点一下头:“给他挪挪。”对在场所有人说了一句:“即使在这一刻,他们也是人,也有尊严。”
日后处理死刑案件时,只要在判决前稍有一点法理、情理乃至证据认定上的犹豫,何帆说他都不会作出死刑判决。
他读书时,抄写过民国法学家吴经熊一段话。
上世纪三十年代,吴经熊曾是上海特区法院的脘长,签署过不少死刑判决。他在自传中写道:“我当法官时,常认真地履行我的职责,实际上我也是如此做的。但在我内心深处,潜伏着这么一种意识:我只是在人生的舞台上扮演着一个法官的角色。每当我判一个人死刑,都秘密地向他的灵魂祈求,要他原谅我这么做,我判他的刑只因为这是我的角色,而非因为这是我的意愿。我觉得像彼拉多一样,并且希望洗干净我的手,免得沾上人的血,尽管他也许有罪。唯有完人才够资格向罪人扔石头,但是,完人是没有的。”
在这段话边上,学生时代的何帆给的批注是:“伪善。”
如今,他拿出笔,划去那两个字,在旁边写上:“人性。”
原来药家鑫父母不是什么高官,有权有势的人,家庭只是个偏中产阶级的小家庭,独子。
而且这个孩子很本分,没有任何污点,就是一个很普通的孩子,没干过什么坏事,有些自卑。而造成他犯罪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其实是他父亲的教育。
他对药家鑫从小就一直很严厉,说一不二,没有赞扬没有鼓励,犯错就打骂,而且经常否定药家鑫的意愿,因为他父亲是当兵出生,已经养成了军人的服从观念,也带入到自己的生活习惯和思想。所以他也是这样要求药家鑫,因此这个孩子慢慢的心理有些扭曲了,他不敢犯错,因为他不知道怎么面对,害怕出错,只知道服从,没有自己的思想了。
撞了张妙其实他下车,带上了他的小刀,这是他父亲教育他的,最重要的东西要一直带在身边,其实看到张妙没死他并没有什么杀人的想法,关键是他看到张妙在看他的车牌,他害怕了,他害怕犯错,觉得这是天大的事,他父亲肯定不饶他,他不知道怎么做,他也害怕张妙赖上他的父亲母亲,于是杀了人。
他杀人对吗?肯定是不对的,该判刑吗?该!但是他的杀人跟其它罪犯有着些许不同,一个是主动,一个是逃避,俗话说,就是被逼的,这跟劫财 偷盗 qiang奸还是有着区别的。
他父亲第一时间知道了这个事,带他主动投案自首。于是药家鑫案沸沸扬扬的闹开了,网络上的段子,各种捕风捉影的猜测,让很多公众变成了墙头草,没有了自己的分辨观察能力。
当时我就就觉得他是富二代 *河蟹* 该杀,杀一儆百,很多细节没有仔细去想没有仔细去考究。也没有渠道去了解和考究,舆论和网络更没有去仔细的去了解和考究来展现出来,只知道,漠视生命,富二代,该杀!
记得闹的最凶的时候,高晓松发过一条微博:“即便他活着出来,也会被当街撞死,没死干净也会补几刀。人类全部的历史告诉我们:有法有天时人民奉公执法,无法无天时人民替天行道,生命漠视的人会爱音乐吗?”
数万人转发了他的话,也包括我,当时就觉得,该杀!快杀!
一个月之后,高晓松作为被告出现在法庭上,他醉酒驾驶导致四车追尾,一人受伤,被判服刑6个月!
他热爱音乐吗?我想肯定是的,那他怎么又会这样漠视生命?
所以说我们是否太受舆论网络的影响?失去了认知能力?我们有没有认认真真的去认识一个人,去理解一个人?
要是赔偿到位,看在他主动投案自首,家里是独子的情况下,是否能不死刑?
我没去想,也不敢想。
只是觉得我当时的一些跟风行为,评论,转发,呐喊有些愚蠢而已。
以下这段话,摘自《看见》一书
何帆曾是一名刑事法官。他说,自己刚进法院时,血气方刚,豪情万丈,认为刑事司法的真谛就是主持正义、荡涤邪恶。但是,他第一次亲临刑场,观看死刑执行时,临刑前,死囚突然对法警提出请求:“我可不可以挪一下位置,我面前有块石头,如果倒下,这石头正好磕着我的脸。”法警满脸迷惑地看了看在场监刑的法院副院长,副院长点一下头:“给他挪挪。”对在场所有人说了一句:“即使在这一刻,他们也是人,也有尊严。”
日后处理死刑案件时,只要在判决前稍有一点法理、情理乃至证据认定上的犹豫,何帆说他都不会作出死刑判决。
他读书时,抄写过民国法学家吴经熊一段话。
上世纪三十年代,吴经熊曾是上海特区法院的脘长,签署过不少死刑判决。他在自传中写道:“我当法官时,常认真地履行我的职责,实际上我也是如此做的。但在我内心深处,潜伏着这么一种意识:我只是在人生的舞台上扮演着一个法官的角色。每当我判一个人死刑,都秘密地向他的灵魂祈求,要他原谅我这么做,我判他的刑只因为这是我的角色,而非因为这是我的意愿。我觉得像彼拉多一样,并且希望洗干净我的手,免得沾上人的血,尽管他也许有罪。唯有完人才够资格向罪人扔石头,但是,完人是没有的。”
在这段话边上,学生时代的何帆给的批注是:“伪善。”
如今,他拿出笔,划去那两个字,在旁边写上:“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