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评楼】记忆堪比烟花瘦——谨以此纪念那些曾打动过我的文字

对瓶邪的爱始于好友,从最初捧着盗笔洋洋洒洒看完一摞厚厚的实体书,到被这对CP萌得一发不可收拾。不得不说,除了盗笔本身的故事吸引我之外,吧里论坛里不老歌里数不尽的好文也是这份对瓶邪的爱逐渐加深的原因之一。

鉴于本人文废,故事构架无能,逻辑思维混乱,每天也就只能乐呵呵跳入各种神级写手的坑里不亦乐乎。
看了这么久的文,其实也积攒了不少经验啥的,而对于那些深深打动自己的文字,我也愿意将这些好文分享给你们,将自己对它们的爱、对作者的爱传达给你们。
估摸着这个楼会一直更新,虽然不定啥的,只要窝还对瓶邪有爱。。o( ̄ヘ ̄o* )[握拳!] 。。
1.所有的童话都有圆满的结局——写在《只是爱而已》之后

《只是爱而已》,其实不算是给我印象最深的文,但是看时的那种扑面而来的清新感与看完全篇时的无限不舍,让我无法控制想要说些什么。 关于这篇文的,关于瓶邪的,又或是关于其他的。

《只是爱而已》的设定有爱,天真化身为腐男虽然其实是直的只是沉浸于二次,而小哥则是圈内的大神画手哑巴张,通过小哥的发起的《清明河上图》BUG事件,天真获得小哥的亲笔签绘明信片一张,于是互加QQ,天真因此还成了小哥唯一微博粉的对象(虽然后来证明这都是小哥蓄谋已久),而天真对小哥一直很仰慕(一开始只是画),后来到小哥的人啥的然后勾搭在一起成为好基友。

另一方面,吴邪在其三叔的古董铺子里结识了冰山腹黑攻小哥,各种亮瞎的是天真不知道小哥就是画手哑巴张,还傻愣愣的跑到QQ上跟小哥说遇到了冰山面瘫攻啥的。而后来小哥搬到天真家借住几天,又后来辗转住到了天真家对面,于是JQ发展迅速,小误会可以有,吃醋可以有,当然,最完美的结局也是板上钉钉的事。

值得一提的是,其他原著里的配角也十分出彩。
云彩与秀秀化身腐女围观者,尤其是秀秀,跟天真相识原是因为被三叔拖过去相亲后发现彼此的腐女腐男身份于是一拍即合变成好基友啥的。
而胖子则是宅男一名,专攻大胸萝莉(不得不说这个设定真的很有爱。。),瞬间让我有种看到FATE里ARCHER的美称:孤高的萝莉控。
花儿爷跟黑眼镜也十分抢眼,花儿爷摇身一变成为有名的coser,黑眼镜则是小哥的本子通贩的官方发言人。黑花的部分也十分可爱。

这篇文最吸引我的就是其中的二次设定,整篇文章就像是二次元大乱斗一样的感觉。
不管是其中天真在网上秒本的情节,还是小哥出本的通贩情节,秀秀跟黑眼镜网上考据贴的桥段,以及最后最有爱的漫展上的哥嫂互动。
不得不提的是其中玛丽苏的存在,文中有一个小哥的玛丽苏粗线然后大家去喷玛丽苏的时候真的让我觉得太有爱了。

可能是浸于二次已久的缘故,对于整篇文中的关于二次的点点滴滴让我读来充满了笑点。就像是看着跟自己一样喜欢二次的人在另一个真实存在的地方发生了这些有爱的事情。一直觉得沉浸在二次的人都有一种属于圈内的独特的气质,那份独特的纯真(请允许我这个没下限无节操的人用这个词。。),又或是别人无法理解的执着。

文中有几个情节是我特别喜欢的,一个是在漫展上小哥在遇到玛丽苏的时候直接对天真一吻宣誓所有权。这个地方,小哥对天真说,这是宣誓“我们两个的所有权”,不是“我”的,而是“我们两个的”,文中说道“其实吴邪在听到这个答案的时候是满意的,以前在看各种耽美小说的时候常看到什么攻君对别人宣誓对受君的所有权时,他都是感到不舒服的。难道下位者就没有对对方的所有权了吗?
然而张起灵所回答的“我们两个的”则是突破了所谓攻受的界定(反正他们向来也不怎么在乎这个),他告诉自己,自己是他的,他同样也是自己的。只是这样一个简单的理由一个简单的念头却能让吴邪觉得异常感动。”
这个部分我觉得特别喜欢,因为看多了把天真娘化的情节,小哥总是占据那个上位者的位置,所以文中的小哥真的很让人喜欢,平等的对待天真,告诉对方,对方是自己的唯一,自己也是对方的唯一,这份感情让人无法不动容。

第二个地方是文中最开始,小哥加天真QQ的时候天真把小哥拉到一个单独的分组里,起的名字是“大神不能叫大神要叫小哥哦亲”,整个萌翻了我。
而后来在黑眼镜的要求下,创建了一个讨论组,名字叫“不叫大神可以叫Darling yoooooo!”,整个讨论组就小哥跟天真两个人,偶尔两个人会在同一个房间里用QQ聊天,被小哥称之为“黑眼镜说这样比较浪漫”,真的是让人捧腹不已。
值得一提的是黑眼镜起的另外两个名字分别是“ 哑巴与天真的爱之小巢穴”与“ 你这么美美美美美”。。。。让人难以不吐槽啊。。。。。QAQQQQQ

第三个地方其实贯穿始终,小哥预谋已久画出了一本同人志,其中的角色正是以天真跟自己作为原型的,最后出成品的时候第一个寄给了天真想要安慰他结果弄巧成拙发生了很多的误会最后天真自己发现了小哥的身份,冲出门准备找小哥的时候对门的小哥刚好准备敲门坦白从宽。小哥偷偷在天真收藏的自己的同人本上画上小鸡跟Q版天真的部分真的萌翻了,还有那句“想要签绘就直接来找我啊”。。。戳中了萌点啊。
穿插其中一个笑点,在最开始天真把QQ号告诉小哥的时候小哥夸赞他的号码真好,天真还不知其原因,195943707是天真的QQ号码。作者默默爆料说,这个号码翻成中文就是“要叫我就是张起灵我就是张起灵妻——5943707”,小哥的QQ名字是370.。。==。。。。整个透出命运的感觉啊。。。

里面提到了网上倒卖本子的事情,确实在圈内常见。卤煮喜欢的CD或本子在通贩时抢到了的话可能只花几十块,而TB商家有的去屯个几十本卖到每本100多甚至200多。看到作者写小哥的本子被高价倒卖啥的时候顿时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油然而生。。。默默想到了没抢到的倾尽天下。。。QAQQQQ


拉拉扯扯说了这么多情节觉得再剧透会被作者拖出去灭掉的所以就不把文中遍地的亮点一一列出来了,作者以无比欢快的笔风勾勒出了一个沉浸在二次圈的瓶邪角色们的世界,我相信就算是不是瓶邪的粉或是盗墓的粉只要是对二次有一点点爱的人看了也会感触良多。
也许是每个沉浸在二次的孩子都会遇到来自家人的阻碍又或是周边同学同事之类的不理解,甚至被其他完全无关的人说幼稚,不可理喻甚至披上卖国的标签(这个一般是骂喜欢日漫的孩纸),尤其是腐女这个圈子,以前初中的时候被人说心里不正常啥的,高中时还被不认识的人问是不是同性恋各种抽风。。。。= =。。顿时有种,萌二次的上辈子都是断翼的新奥尔良烤鸡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QAQQQQQQQ

也许没有阿腐的最后那个结局,我会把这篇文当做一篇欢脱卖萌文然后看了笑了洗洗睡了就忘了,但是正是由于阿腐给了这篇文一个最令人深刻的结局,促使我写下了这么多有用的没用的各种废话。
文中最后的情节是天真跟小哥出了一个双人本,一人封面,一人封底,附赠最后的一起完成的free talk。小哥戏称这个本子是他们的第一个儿子。

“大约过了两个星期,所有买了这本双人本的人都收到了实体。

秀秀收到快递后很快拆开了包装,拿出里面的两本新刊。她特地买了两本,一本在正面、一本翻到反面,拼上就成了一幅完整的图画。

一台简单的老式电风扇,散了一地的漫画,两个悠闲坐在地上的男人——其中一个正抱着一本漫画在看,另一个正拿着板子勾画着什么。

封面上写着“小世界”三个字,是本子的名字。

“你们不会是把自己给画进去了吧。”秀秀自言自语到,微微勾起一个笑容,弧度不大,却很真胤实。



两人用童话式的笔触描绘了一个简单的恋爱故事。

一个大神画手和一个腐男的故事。

从单方面的崇拜,到被勾搭,误会,欺胤骗,原谅,表白,同胤居,吵架,和好;卖本子,逛展会,画新图,看漫画——简直就是那两人生活的翻版。

温馨甜胤蜜的恋爱中夹杂着些许的摩胤擦和误会,的确让人感到心痛,却并非不可治愈。

他们热爱着二次元,同时也对三次元的生活感到满足,两人之间达到了一种平衡的、相互制约、相互扶持的状态。

共享着同样的爱好,渗透着彼此的生活,联动息息相关;两人是彼此独胤立的个体,却也是不可分开的整体。

然后就创造出了他们的小世界。

《小世界》。



故事的最后,几乎空白的页面用手写体写了这么几行字——

“从此,他们就这么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了一起。就算之后的日子里可能有些小摩胤擦,有些小痛苦,有些小挣扎,但依旧,是让人感到幸福的故事。”

“我们没有能力深刻地把对方的世界缩小到只容得下彼此的范围。”

“但终归是爱着的,很爱很爱。”



秀秀合上了本子,坐在自家的沙发上,望着天花板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猛然有了一种好想谈恋爱的冲动。


眼前不知怎么就突然模糊。”

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知怎的眼前就如文中的秀秀一样模糊了起来,我们的思路随着文中的他们相识相知相许到最后的相守,
“他们热爱着二次元,同时也对三次元的生活感到满足,两人之间达到了一种平衡的、相互制约、相互扶持的状态。
共享着同样的爱好,渗透着彼此的生活,联动息息相关;两人是彼此独胤立的个体,却也是不可分开的整体。
然后就创造出了他们的小世界。”
这是作者想要传达给我们的讯息,这也是作者想要给这个童话的圆满。

在《只是爱而已》这个故事里,没有阴谋,没有斗争,没有生死的厮杀,只有一群人一辈子在书写着自己的故事,在以这种方式将青春当做一项永不完结的使命来书写。
看完了这个故事,有对文中哥嫂的携手的感动,有对这群另一个世界里存在的跟自己有同样爱好的孩子引起的共鸣,更多的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完满。

貌似写着写着就往别的地方偏了,再多的文字也无法表达我对这篇文的喜爱。
情节不必太曲折,不必太揪心,不必太复杂,就算是小小的一个互动一个小小的伏笔也能牵动我们的心。
这个世界上注定没有那么多的生离死别要我们面对,也没有那么多的勾心斗角要我们去应付,如果能与相互理解的人携手同行,共享着同样的爱好,渗透着彼此的生活,联动息息相关;两人是彼此独立的个体,却也是不可分开的整体。这样的爱情,又或是这样的羁绊,正是最动人的部分。

最后的最后,谢谢阿腐给了我们这篇文章,创造出了关于瓶邪的这样一个美好的童话,给了他们一个完满的故事,也圆了我们的一个二次梦。
——其实窝就是觉得写了这么多不码上来真心浪费了。。。。= =
《只是爱而已》地址:http://tieba.baidu.com/p/1150453026?pid=13682218189&cid=29299734505#29299734505
2. 流年——致我在瓶邪吧的初恋《永远有多远》


到现在为止,小秋的三篇文我都看了,虽然顺序有点奇怪。我是先去追了夏至,再看了永远,最后回头看的爱有多难。

一言蔽之,从小秋最初写的爱有多难到永远再到还在连载的夏至,我可以很明显的感觉到小秋的文章越来越成熟了,不管是遣词造句,前后连贯或者是伏笔。也许爱有多难给我带来的是职场文中的犀利笔锋跟有些稍显弱气表达的杂糅,夏至给我带来的是已经逐渐成熟后的精炼与准确,那么永远留下的,则是深深的感动与放不下的眷恋。

该怎么表达我对《永远有多远》这篇文的喜爱呢?大体上来说就是一口气看完了然后就愣住了久久不忍放下的感觉。请原谅我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明明在看文途中被小秋虐到死去活来又在后来的情节中逐渐跟着哥嫂获得救赎的劫后余生的满足感。

竹马永远是最能戳中我的设定,而作者非常有节操的一生一次一个人也是无比亲妈的开端(虽然后来虐的死去活来让我实在是有怀疑小秋是后妈的冲动)。不管是小学时的年幼懵懂,初中时的情窦初开,还是高中时的互表心意后的携手同行,学校的时光永远是所有人最值得珍惜的一笔财富。高中后段开始到十年分离实在是太过虐心这里暂且不表,重逢后双方的成长更是让沉淀后的感情越发香醇。最后的欢喜结局也是小秋回归亲妈行业的最好表现,同时也使我们开始认识到其实哥嫂有过坎坷的感情会更加稳定(小别胜新婚??)。

其实我想说的,这篇文最吸引我的,是从原著中穿插至全文的各色人物。

1.吴邪

不得不说,天真是这篇文里我最喜欢的。永远中的天真,总是那么主动,敢于去追求自己所喜欢的所认定的。儿时的种种幼稚的举动,不管把这篇文看多少次,都会让人忍俊不禁。系鞋带也好,吃小花的醋也好,因为霍玲爆发的时候也好,一切的一切都让他开始意识到自己对小哥的那份依恋与眷恋并非单纯的兄弟情深。那种独占欲岂是一句习惯能简单带过的?虽然不知道最开始动心的究竟是小哥还是他,他发现了自己对小哥的感情,于是去求证,迷茫与慌张仅在一瞬间就被他隐藏下来。为了不拖累小哥,他最初是决定埋葬这段感情,于是他学坏了,他去吸烟逃课甚至跟秦海婷谈恋爱,想借此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可是在小哥误会他,决定只身提前只身前往美国的时候,他动摇了,他害怕了。因为他想过自己要去保护小哥,想过不会让世界上任何人包括自己伤害小哥,但却从未想过他们会分开。于是他去找小哥坦白,坦白自己的这份感情,他去恳求小哥不要走,而小哥也因此向他表明了心迹。他努力去完成与小哥签订的协议上的所有内容,努力去做到成为那个可以和小哥一起并肩同行的人,仿佛再苦的路一起走也一定能看到美好的终点。

在阿宁找到他,问他是不是因为张起灵拒绝自己的时候,天真说:跟他没关系,就算没有张起灵,他也不会喜欢阿宁。吴邪知道他一旦说出这句话意味着什么,他也知道凭阿宁这么聪明的女孩子一定能听懂里面的含义。但他不想拖泥带水,也不想睁着眼睛说瞎话,标榜自己和张起灵之间是兄弟一样纯洁的友谊。我看到了一个很勇敢的吴邪,他正视了自己与张起灵的这段感情,也相信阿宁是个明白事理而不胡搅蛮缠的人(事实证明天真还是太天真了。。)他不愿意去欺骗阿宁,不愿意给她压根不存在的希望,他更不愿去因为他人去撇清自己与小哥的关系,去伪装去欺骗。尽管这种个性让他吃了很大的苦头,甚至让分离来的那么早那么深痛那么猝不及防,但正是因为吴邪就是这样的善良又执拗的人,才会有这么多人围在他身边。

其实看原作的时候就觉得,吴邪绝不是里面最厉害的人物,甚至走到哪里都需要别人的保护。但是他身上有着一种气质,就像水一样的气质,温润却坚韧无比,他就像是一根纽带,把所有的人串联在一起,然后去让这个命运的齿轮转起来,让整个故事发展下去。他不是整个故事的领导者,确实不可必备的核心。

阿宁发给吴妈的短信成为了点燃分离的导火索。吴妈对于自己儿子与基本已经算是半个儿子的小哥的这段感情,采取了最强硬的最残忍的方式——逼他们分离。吴邪是最后一个知道真相的。他没有注意到小哥的异常,没有来得及去挽留,直到小哥已经在大洋彼岸了才发现自己竟然被迫做出了这样一个无比残酷的决定。于是,他崩溃了,他去求自己的母亲,他让小花追到机场,他去尝试做所有的努力,他对吴妈的歇斯底里是那么的反感那么的痛恨,但是最终在她以死相逼的威胁下沉默了。他只能以写信的方式去传达自己对小哥的爱与思念,即便这些信也许永远都无法让另一个人看到。他去托人在康奈尔大学打听小哥,他拒绝了所有吴妈介绍的对象,他总是一个人埋在画室,对着满房间的小哥的画做着那个永远不会醒的噩梦。那个连每次在系鞋带的瞬间要占据他思绪的人,终究是离开了啊。

十年后的吴邪已经是大学的讲师了,他做着这样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他已经不再去记恨自己的母亲所犯下的过错,这让我有一种这个世界上大概没有什么值得他过多留恋的东西了吧,除开回忆。也许很多人都跟胖子一样觉得纳闷,为什么吴邪在知道小哥回国后居然那么的淡定,就像是与自己无关一样。其实,在我看来,吴邪只是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小哥了。那张吴邪无论如何也不愿展出的画不就是他还深深的爱着小哥的证据么?嘟嘟妈妈说,正是因为这幅画,她才去敢于寻找了自己的初恋,正是这幅画传达给了她这个信念,因为画这幅画的吴邪,将对于自己深爱之人的眷恋,那种浓烈有隐秘的感情毫无保留的传达给了读者,传达给了嘟嘟的妈妈。只是十年以后,吴邪已然分不清自己对张起灵的思念是爱多一点,还是习惯多一点。他看到小哥还是那么从容、淡定,带着与生俱来的高雅,一举手一投足都是众人的焦点。自己心中难捱的十年,只是打磨了他身上的杂质,让他变得更加闪耀夺目了。于是他不自觉的就认为自己的担心从一开始就是多余的,小哥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的爱自己。

也许这就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吧。吴邪不愿意做那个打扰小哥生活的人,多年的分离让他开始怀疑自己对于小哥的存在价值,他已经不能确定自己是否还是那个小哥心中的唯一了。于是他假装不在意,假装不去关注,甚至去用其他的事情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这一切的一切,只是因为他无法承受求证后的后果,如果张起灵已经不是只属于自己的小哥,那么自己的十年苦痛,又有何意义?所以他选择不去触碰,不去追逐,他宁愿抱着美好的回忆过一辈子也不愿这个做了许久的梦就此破灭。

爱之深,痛之切。吴邪已经无法再承受一次十年前的痛苦了,所以他选择了逃避。正是这样的吴邪,才让我觉得有血有肉,让人心疼。

哥嫂最终还是在嘟嘟的帮助下暂弃前嫌,满墙的自己的画正是吴邪无法忘却的证据,一场轰轰烈烈的H也让彼此明晰了对方对自己的心意正如多年前一样,岁月如飞般流逝也无法斩断两人的羁绊。小哥吻住吴邪的时候,他用力的咬了小哥,像是要啃咬下他的肉吞入腹中,仿佛这样才能解了十年的爱恨情仇。他们抱在一起亲吻,吻着吻着都流了眼泪。吴邪撑起身子,捋起张起灵的额发露出他光洁的额头,低头吻上他的眼睛,热泪打湿了张起灵的脸。张起灵紧紧地抱住他,潮湿贴着潮湿,悲伤贴着悲伤。这十年来,他们受了太多的苦,有太多的泪要流。

可是重逢的喜悦并没有持续多久,吴邪无法再如以前一样的全心全意信任张起灵了,他被抛下过一次,他不能也没有那个能力在可能到来的第二次抛弃中存活下来。如今的吴邪再也无法像十年前那样,疯狂地、炽烈地、想要把他收入囊中独自占有的去爱他。正如小秋文中所言,经历了太多磨难的爱情像沁了尘埃的钻石,只有时间才能擦拭和打磨,让它重新变得璀璨夺目。

可是小哥的执着融化了吴邪的这层隔膜,义无反顾也只有在两个人的前提下才能擦出火花。
番外中吴邪的爆发让我对这个角色的喜爱上升到了极点。嘟嘟妈妈寻找初恋的一席话让吴邪意识到了把握现在,活在当下是有多么的重要。他赶到了小哥开会的C城,他发疯似的找到了小哥住的酒店,在看到小哥摘下戒指的左手时颤抖着问:“戒指呢?”他的泪水在小哥的一句“刚去洗手,就放口袋里了”瞬间决堤,他终于意识到自己有多么的害怕再次失去这个人。再多的逃避也无法改变什么,无论怎样,那错过的十年,他们再也回不去了。可此刻,只要看到小哥的一切就已足够,再也不需要渴望更多。小秋说,人总要学着去忍受各种各样的不完美,爱情如此、人生更是如此。


2.张起灵

我一直自诩是小哥亲妈党,因为整个原著里,小哥是最吸引我的角色。而《永远》里的小哥,则是赚取了我最多眼泪以及最多感动的存在。

在最初与吴邪认识的时候,小哥身上淡淡的疏离感仿佛将他自己与其他的人都隔绝开来。他总是很礼貌的对待所有的人,将良好的修养与家教在小小的身躯上表现得淋漓尽致。吴妈大声赞叹说希望自己家吴邪也能这么懂事,跟吴爸说想要跟小哥父母交流教育孩子的经验。
但是,看到这样小小的年纪却这样的懂事的小哥,不自觉就会觉得很心痛。他还那么小,却已经能区分自己与他人了,看到他那样礼貌的在洗澡后会将盥洗室打扫干净,想到自己小学时被家里人捧着长大,就会不自觉的闪耀母爱光环。

也只有在与吴邪在一起的时候,张起灵才是那个与他们一般年纪的孩子。那个会在久叫吴邪不醒于是恶作剧的大声用英文在他耳边吼的张起灵,那个在被吴邪比喻为小狗时会甩开他的手又跑回来握住他的手说着会在吴邪落水时救起他的张起灵,那个会大声笑吴邪是爱哭鬼的张起灵,那个在吴邪被高年级欺负的时候像护犊一样挡在前面的张起灵,那个因为吴邪喜欢天空之城所以坚持改了合奏曲子的张起灵,以及,那个在老外提问时坚定的说出“forever”的张起灵。

其实也许张起灵也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他已经成为了小哥,只属于吴邪的独一无二的那个存在
在因为医疗纠纷受到惊吓以为会被绑架(其实只是想喊他们去做个客?)时,小哥拉着吴邪的手一直跑,他将吴邪护在怀里,在被找到了以后,两个孩子睡了稳稳的一觉。吴邪侧身面朝张起灵,一条腿搭在张起灵肚子上,右手还捏着张起灵的耳垂。小哥从不知道,吴邪那时候已经把他当作了心灵上的依靠。

张起灵是那么单纯的一个人。他只希望自己的一切都能让吴邪的人生往好的方向发展。
文中有一个情节看得我特别揪心, “张起灵坐在餐桌边沉默不语,视线越过客厅,看吴邪蹲在玄关处换鞋。吴邪现在已经能把鞋带系的很好了,一节体育课下来也不会散。
张起灵想,他再也不需要他了……”小哥是那么的想要被吴邪需要,就像是溺水的人只能抓住最后一根稻草一样,吴邪就是他的那跟稻草,就是他唯一的与世界的羁绊。他会因为吴邪的一点点不高兴惆怅那么久却又不敢去问。

在吴邪学坏(其实就是青春期男森特有的表现啥的。。吃醋了耍个帅啥的)以后,他知道吴邪是跟自己置气,于是他准备回美国,因为在他看来,即便是不能陪在吴邪身边,也比毁了这个他最珍视的人好。天知道我看到那句"我走了,你就不会学坏了。吴邪,我不能害你"的时候有多心痛。你说怎么又这么单纯这么死心眼的人呢? 好在咱家天真不是吃素的,在明白小哥也许带着跟自己同样的心意时果断就表白然后留住了小哥。
青春期就在你侬我侬打打闹闹的中度过了,那段可以算的上是韶华的时光会成为支撑张起灵走过人生最痛苦的十年,他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分离来的那样快,那样迅猛,以至于完全无法做出反应。

吴妈对待小哥的做法真心是令人发指。试想那么优秀的那么善良的一个人,跪在地上,求着自己不要赶他走,求着自己不要让他与吴邪分开,奢求自己能让他一年与吴邪见一面,在得到否定的回答后颤抖着问着是不是一辈子都不能见面的小哥,那个求着自己能让他最后见吴邪一面的小哥,那个忍住悲痛跟吴邪发短信说很想他的小哥。她究竟是有多狠心才去做了这个决定呢?

每每看到分离的那段就会有种揪心的痛。
张起灵没有告诉吴邪自己要走,他抱住吴邪,在吴邪的颈窝留下泪水。他是那么想和吴邪一起去两人以前去过的地方走走,重温一下他们之间的美好时光,回忆属于他们的那么多的第一次。
第一次见面、第一次背他、第一次帮他系鞋带、第一次游泳、第一次看电影、第一次骑车带他、第一次为他弹钢琴、第一次吵架、第一次亲吻、第一次**……
他收敛心神不敢去想,他集中精神去为吴邪熬最后一碗粥。他用勺子不停地搅拌,让热量散发地更快一点,企图掩盖内心的波动。他就那样看着吴邪,心里有很多话想对他说,可他不能说,怕说了,就再也舍不得离开。

他主动给吴邪弹起他喜欢的天空之城,他背着吴邪沿着家走了一圈又一圈,仿佛把这一辈子的路都一次走到尽头。他走进吴邪的房间,握住他的脚,非常轻柔地摩挲了几下,帮他把空调被拉好。他不敢低头亲他,只在黑暗中模模糊糊地看了他一眼就转身离开。他在吴妈吴爸的房间门口郑重的跪在地上,用最后的磕头来表达自己对七年养育之恩的感谢。

其实我觉得自己泪点特别低的人,因为在键盘上敲这段文字的时候,自己不自觉又落下泪来,仿佛只有哭出来才能把压抑的痛表达出来,仿佛哭出来就能分担小哥的哪怕一丝苦一丝无奈与心碎。
每次看到小哥的时候就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你说怎么就有这么执拗这么傻的人呢?难道他就不知道吴邪最不愿忍受的就是与他分开么?可是这样的小哥让我完全无法骂他笨,因为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才让吴邪放在心里一辈子。

这个少年恪守着对吴妈的承诺,每天靠着对过去的回忆和十年后的憧憬熬了下去。
大学毕业的那年夏天,他发了疯地想见吴邪。他偷偷的回到了那座有吴邪的城市,只想偷偷的看他一眼,看看那些他们共同生活过的地方,他在吴爸的默许下来到了家里,他贪婪地抚摸着家里的每一样东西。在发现再也找不到自己曾经在这里生活过的痕迹时,他甚至在想七年的时光是否只是自己一段不愿意醒来的梦。他坐在吴邪的桌前哭的很狼狈,泪水打湿了桌面,也浸湿了我的眼帘。

十年后的相逢始于一场误会,于是在聚会上小哥迫不及待的问出了那些问题。在得到了回答后迫不及待的去向吴邪表明自己的心意,他要告诉他自己这么多年从未忘记他,他要告诉吴邪他至始至终都是自己的唯一,从未改变。

可是吴邪却拒绝了他,他说既然十年前选择离开,现在就不要后悔。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吴邪离去的背影,却再也没有勇气喊不要走。
他从未想到十年前自己的离开对吴邪伤害这么深。是啊,吴邪于他是那么安心的存在,安心地让他以为无论何时只要自己回头,他肯定就在那里。张起灵回味着吴邪的话,那些话听上去句句诛心,然后却句句实情。
直到此刻,张起灵才终于认识到,他自私的以为可以向吴妈证明自己感情的十年,早已成为吴邪心中无法磨灭的伤痕。
十年的坚持和等待、对重逢的期盼、对这份感情的自信心在吴邪的一番话后全部轰然倒塌。
他痛苦地跌坐在街边的长椅上,揪住自己的头发,骂自己是个混蛋,彻头彻尾的混蛋。
他已经无法确认吴邪是否还像自己那样爱着他,他已经无法再像过去的十年一样用回忆就可以获得安心,他仿佛一瞬间失去了那个支撑自己的唯一的稻草。
崩溃仅在一瞬之间。
可是嘟嘟的话让他找到了希望,他知道吴邪对自己的心意从来没有变过,于是他下定决心,这一次绝对不再松开手。那样的伤痛,不管是对谁,一次已经足够。

如果说十年前是吴邪追着张起灵,那么十年后就是张起灵不愿意再次放开吴邪的手。
于是,攻守交换。

张起灵已经不是当年的少年了,他已经有足够的力量保护自己心爱的人不受到任何伤害了,他对着镜头告诉所有的人,他为了心爱的人留在了这座城市,他说这个理由是最正当的理由。现在的他知道在有些人面前,不必一而再的容忍,不能让别人践踏你的底线。吴邪就是他的底线,他会誓死捍卫。他已然成为了能独当一面的存在了。

可是他还是只属于吴邪的小哥,他会在楼下等那么久只为了吴邪看他一眼,他会穿着白T恤骑着自行车载着吴邪偷溜回母校,在那棵树下找到了五年前刻下的W X & Z Q L T F——吴邪&张起灵 together forever。他告诉吴邪,他不求吴邪和十年前一样。甚至吴邪不爱他,也没关系,他只求吴邪能让自己一个爱他的机会。

张起灵紧紧地抱住吴邪不放手。现在的他不敢奢求太多,他只想转身还能看到吴邪站在原地,只是站着就好,然后换他去靠近。

十七年前吴邪第一次见到了张起灵,这是命中注定的相遇。他从此被他吸引,他捧着自己的一腔热情暖着他那颗冰冷的心。十七年后,张起灵赌上了自己的一切,去换与心爱的人携手一生的机会。

曾看过的一篇同人里写到:
从现在开始,
我要把那些你不知道的
楼顶上的,微凉的,清风
黄昏的时候,漂亮的晚霞
归家的路上,白色的灯光,想要碰触到的,你的指尖
寂静的夜裏的心跳声,
我的心情
我要把这些都写下来
直到可以听见
你回来的脚步声

也许漫长的十年等待,对于张起灵也好,对于吴邪也好,只是为重逢埋下更好的结局吧。

十年后的张起灵就像是当初一样,如此地令吴邪心动。

那个企图用求婚作为猛料拴住吴邪的张起灵,那个看着他这些年写给自己的信泪流满面的张起灵,那个傻傻的一直叫着吴邪名字的张起灵,那个一觉醒来看到后吴邪才能确信所有的苦难都结束了的张起灵,那个能把goodbye kiss吻得如此缠绵的人,在经历了这么多苦难之后,获得了属于自己的幸福。

突然想到了一首很有名的盗墓的歌,其中的歌词有段是这样唱的:执着的你,闷闷的你,一道世上最美的风景,若能看你,展露微笑就好。而吴邪就是那个能让小哥展露微笑的人。

漫漫人生路,一个人走,终究还是寂寞了些。
3.吴妈妈

提及文中吴邪的母亲,总觉得提笔却又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这个除了哥嫂以外最重要的角色,她有着太多的身份。她是一个聪敏极致又谨慎的女人,身为医院里重要的外办主任,精明干练,在吴爸爸被黑社会(虽然后来证明其实是会给小邪红包的有爱大叔一枚)追杀为名教训为实的时候,冷静的将吴爸爸发配到父母家里,等待时机解决事情。作为一个母亲,吴妈关心着两个孩子,照顾着两个孩子,甚至将小哥如同亲生的儿子一般养育了七年。不得不说,吴妈妈是个心地善良的好人。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对小哥对吴邪来说都不可替代的存在,在哥嫂的感情路上,吴妈画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文中不难看出,其实早在很久之前,吴妈就已经发现了哥嫂之间浓浓的JQ,但是却一再的劝服自己真相不是自己所想象的。但是,阿宁的短信打破了僵局,逼迫她面对自己一直试图逃避的问题,这时的吴妈妈慌神了,她不知道怎么办了。

于是她瞒着吴爸爸,瞒着吴邪,一个人做出了决定。也许她也不知道这个决定是对是错,但是她能下个决定就已经耗费了太多的心神。她不断的劝服自己这样做是对的,这样做能使所有的人都能朝好的方向发展。她狠心把小哥推出了家门,她对他说只要他们分开就会逐渐忘记对方,她对他说小哥对吴邪只是简单的依赖根本不算是爱,她跪下来求小哥,求他放过自己的儿子,她说吴邪以后会有自己的家庭,他会有自己的孩子,他会成为一个好父亲,他会用自己的手撑起属于自己的家庭。她说的那样笃定,仿佛不仅仅是要劝服小哥,更要劝服自己。

我看着她一步步走向疯狂,一步步走入自己画下的牢笼。
从心理治疗室出来后,她怀疑医生的资质,她告诉吴爸爸,想要用生理强制性治疗方案来让吴邪忘掉小哥,她的眼中尽是疯狂。对于这样的吴妈妈,我已经于最开始的痛恨转为深深的悲哀。

小哥跟吴邪十年后的重逢,让吴爸爸下定决心与自己的妻子好好谈一谈。一席话让吴妈妈泪流满面,正如小秋所说,这十年,她像一根撑了太久的弹簧,早已疲乏得没了韧劲。十年来,吴邪表面上的顺从、骨子里的疏离,让她痛苦却又无可奈何。她一边背负着罪恶感,一边拼命想把儿子拉上正常的人生轨道,却无法获得期待中的结果。人生又有几个十年可以浪费呢?这个十年,对于小哥跟吴邪,是深入骨髓的疼痛,但对于吴妈妈来说,又何尝不是一道磨灭不能的伤疤呢?


吴妈妈身上有着职业女性特有的性格,她在工作上顺风顺水,享受惯了被阿谀,享受惯了服从。于是她希望所有的事情都能如同自己所期望的方向发展,这种略带强迫症的性格其实在现实生活中随处可见。她把吴邪养大,看着吴邪跟小哥成为了优秀的孩纸,似乎一切都向着自己的愿望发展,这两个孩子会找到自己心爱的女人,组成两个新的家庭,过上幸福的生活,而自己也将完成使命,颐享天年。但是事情不知何时就已经朝偏离轨道的方向发展,所以她开始慌神,她企图能拿回本就不属于自己的对小哥以及吴邪的控制权,她用最残忍的方式
分开了两个人,她甚至在十年内欺骗自己悲伤已经过去,生活已步入正轨,吴邪跟小哥都会获得好的结局,而自己的所作所为都是正确的。

吴妈妈就像是现实世界里的大多数人一样,她们按部就班的进行着自己的生活,不够惊心动魄但是却充实稳定。他们不希望自己的生活里出现过多的惊喜,尤其是只惊不喜的事情,他们代表着社会大多数人的道德观。他们并非恶人,却无形中用自己的价值观企图影响其他的人,同时也被社会上大多数人的思想影响。

于是对于那些颠覆自己价值观的东西,他们似乎存在着某种与生俱来的使命感与责任感。他们以高人一等的态度,以为他人着想的名义,干涉别人的生活,评判别人的选择,决定他人的人生。对于同性恋,他们也许并不是厌恶,更多的是无法理解,所以无法理解转变为对这件事的抵制。他们心里盘算着,同性恋跟自己是不同的,所以他们是不对的,我们应该纠正他们,我们应该将他们引领到正确的道路上去。他们以后会感激我们的,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他们好.

这样的吴妈妈,已经让我谈不是憎恨或者是讨厌了,大概就是能够理解却无法接受的复杂心情吧。
好在故事的最后,吴妈妈接受了吴邪跟小哥在一起的事实,在番外里见证了他们的婚礼,也见证了他们的爱情。我想,吴妈妈不一定完全放下了心结,但是至少,她已经开始尝试去释怀,去让孩子们做自己的决定,走自己的人生。
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无条件的,就算是方式不对,初衷却还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获得幸福。
也许,总有一天,她会真心的为小哥跟吴邪在一起而感到骄傲。
4.狐朋狗友众

A. 穿插全文的真相帝们

终于说到了小哥与吴邪的兄弟们了。这篇文里出现了两个真相帝,一个是贯穿全文的,一个是隐藏在云雾之下的。

首先我要说的就是黑瞎子,在文中,他有一个让我每次看到都忍不住吐槽的名字——莫靖南(光念出来就好想笑。。)
原著中三叔并没有交代黑瞎子是个怎样的人,我们仿佛只能透过他的嬉皮笑脸去揣测这个看似无赖实则隐藏很深的人究竟有着怎样不为人知的故事,又或是墨镜下是不是有着跟吴邪一样澄净的眼神。
文中的莫靖南最开始是以纨绔子弟的身份出现的。家境优渥,脾气暴躁,小学里人见人怕的小霸王。在遇到小哥的第一天就下定决心要把这个敢于无视他的人好好修理一遍,于是有了老痒的意外中招和王盟的倒戈。透过莫靖南的父亲我们看到了这个表面上小痞子般的孩子其实只是个没有长大的渴望被人关注的孩子,别扭的想向其他的人建立与自己的联系。

吴邪他们无意间撞见自己被高年级的不良少年欺负并救了自己后,他心怀感激却不表现在连脸上,但是又忍不住让司机回学校好确认他们是否会被不良少年们为难。在小哥被其他的人笑话是天真的跟屁虫时会忍不住出手教训他们,因为打心底里已经把吴邪众当成了自己的兄弟。虽然嘴上总是不积德,但又会在知道自己嘴滑戳到小哥痛处后低声道歉。

有瞎子出现的地方总是充满着笑点,还记得他默默说哑巴有自己帅么不就是黑一点什么的时候,被胖子跟吴邪一句一句接龙身材差一点、鼻子矮一点、嘴巴厚一点、手指短一点什么的,看得我直乐呵。在吴邪跟小哥闹矛盾的时候,天真从小哥身边经过目不斜视嗖的就过去了导致瞎子以为吴邪是跟自己过不去了然后特无奈的说自己不知怎的又得罪他了,在得到小哥的一句吴邪是跟他闹矛盾不是瞎子的问题的时候大惊一句“真是海水倒流、天地相合。妈的,太给力了”让我实在是忍不住想去敲瞎子的头。还有在篝火晚会上嫉妒小花拿到了玩偶钥匙扣时默默吐槽说都是玩具厂里卖不掉的,被吴邪揶揄说瞎子酿了坛好醋,真的让人觉得这个孩子是有多可爱多闷骚。

其实瞎子是特别讲义气的人,从他维护小哥,去**局解救小花,以及在胖子婚礼上帮吴邪解围就能看出来。这样一个表面上嘻嘻哈哈没个正经的人,其实比任何人都重视几个哥们儿之间的感情。所以在吴邪他们被阿宁背叛导致小哥远走美国从此天涯两隔的时候,他是那么的生气,他找到阿宁,想要狠狠的教训这个罪魁祸首。他想要尽自己的全力去挽回哪怕一点点局面。

瞎子作为贯穿全文的真相帝,无时不刻在提醒着我们哥嫂的JQ正如火如荼的发展。从小学时不小心看到小哥帮吴邪系鞋带从而心生疑惑,到初中时笑话吴邪在霍玲面前就像是闹别扭的小媳妇,一起看烟花时吐槽胖子在小哥面前欺负吴邪是在厕所打着灯笼——找死。瞎子偷开老爸车时王盟道出事实的那一个场面每次看都会笑喷,萌萌巨真相的吐槽说如果瞎子一个不小心大家坠崖了小哥跟吴邪就是殉情,其他人是殉葬。。。(不行了再次戳中笑点。。。555555)上高中时几个人一起去露营的时候,瞎子在车上回头看到小哥靠在天真肩膀上睡的正香,心中猛然觉得两个人身上透着不可言喻的暧昧。

文章最后的小插曲让我对瞎子的幽默细胞更加佩服。他居然跑过去想想实行黑花的伟大计划,然后被小花步步设计最后骗得小内都被收缴了无奈只好陪着新婚夫夫在加拿大度过了人生中最难忘的一个灯泡之夜。

对于永远中的瞎子,我是出自内心的喜爱。瞎子作为纨绔子弟,这种被社会上大多数人所不喜爱的一种小青年,却始终以自己的方式帮助着朋友们,对于关心自己的人也报以同样的热忱,不虚伪,不造作,敢于追求自己所期待的人生。这份不羁中透出的单纯与善良,正是大家陪在他身边的真正原因。

接上:)
真·真相帝

看到永远中的小花总会让我想起儿时常玩的超级玛丽,就是那个主角一蹦一跳吃蘑菇并且发出奇怪声音的游戏。当然,不是在说小花跟那只奇怪生物长得一样(我要真敢这么说明儿出门就会被花儿爷党就地正法了好吧。。),不知道有没有人知道玩这个游戏的技巧。作为一个小学六年级就把超级玛丽通关了的任天堂死忠饭,对于超级玛丽里面所有隐藏的线路隐藏的boss都了如指掌,精通其中的捷径自然能比其他同样玩这个游戏的人取得更好的成效。但是我不是要传输打游戏的技巧何况这个游戏现在已经很少有人玩了。。。我想说的是,花儿爷就是整篇文里隐藏的那个真相帝。

比起由于整日被闪瞎基本上是被迫发现事实真相的莫靖南,小花的一句“我小学六年级就知道了”着实让我大吃一惊。这真相帝也隐藏地忒深了点儿吧?可是从头看永远的时候,尤其是第三遍这篇文,就会发现其实整篇文都有伏笔,小秋一直在告诉我们小花以朋友的身份默默的守护着哥嫂的这段恋情,也许最开始有看热闹的成分在里面,当在吴邪孩子气的在霍玲面前解散鞋带让小哥去系的时候,小花忍不住揶揄小哥让他最好别惯着吴邪,不然迟早有哭的时候。小花其实知道吴邪与张起灵之间的感情,却不去点明,只是作为一名旁观者,但是又忍不住去给予适当的帮助。

文中曾提到过初三时因为吴邪吃自己的醋了导致张起灵爽约,于是一怒之下跑到吴邪家里准备好好教训这个整天只知道吃飞醋的家伙,结果被哥嫂的深情闪瞎了双眼于是觉得自己枉做小人了。也许从那个时候起,小花就已经意识到这两个人永远都是焦不离孟的关系,于是开始了漫长的真相帝生涯。

文中的小花虽然毒舌,却总是狠不下来心来不管这群狐朋狗友。就像哥嫂闹矛盾的时候,小哥作为一代绝世闷瓶,对吴邪的炸毛吃醋属性没有任何办法,小花便去提醒小哥去好好跟吴邪谈一谈;在哥嫂分开后拦住了瞎子,对阿宁这个可以算是半个罪魁祸首进行语言攻击,事实证明毒舌属性加持的小花确实是惹不起的。吴邪在小哥不知所踪的时候,只有小花冷静的帮他分析状况,让吴邪发现了小哥已经被赶走的事实,又十万火急的去飞机场帮着死党千里追夫。机场里小花对工作人员爆粗口那段更是加深了我对小花的喜爱,平时那么淡定那么优雅的孩子,因为没有能够守护住这对恋人,没能帮助吴邪找回对于自己来说也无比重要的朋友,也许除了对机场工作人员死板的埋怨,也有着无法改变既定事实的无奈和懊恼吧。如果自己能早点提醒他们,会不会就走不到现在这个看似无法挽回的局面呢?

文中的小花与霍秀秀开展了一段长达八年的恋爱长跑,最后以分离作为结束。我知道有很多孩子对于黑花有着浓浓的热忱,于是对花秀这段可能有些不满。其实这段感情在我看来是很合情合理的。放在现实社会中,不管是学生也好,上班族也好,谈恋爱很多时候并不是因为两个人真正的相濡以沫许久,毕竟像哥嫂那样的存在真的很少见(所以草鸡珍贵啊。。QAQQQ),更多的只是彼此觉得合适。就像是文中出现的吴邪后来提到的曾经相亲两次的妹子说的一样,相亲就是把一男一女的身体状况、身上的附加值等等条件依次排开。然后分析、计算最后得出结论,说,嗯,你们条件相当,可以交配了,反之则不行。在我看来,小花跟秀秀的那场恋爱长跑,最开始应该也只是随大流的行为罢了。

作为一个六年中学生涯的过来者,我身边也存在着很多这样的情侣,也许是因为觉得对方长相合自己心意,甚至有可能是同学们互传谣言结果弄假成真,后来因为种种的原因又分手,陌路。文中的秀秀自始至终并没有表现出对小花存在着哥嫂一样深刻的依赖与眷恋,秀秀与小花,作为整个学校瞩目的焦点,只是自然而然的就与跟自己一样闪光的人走到了一起。大概就是那种学校中经常有的,校花旁边站的总是校草的感觉吧。(好吧我觉得自己都被绕糊涂了。。。。= =)所以最后秀秀跟小花分开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恋爱这种东西,如果不盲目了,如果不疯狂了,那只能说明对方在自己心里比不上理智的分量。但是八年的感情,毕竟还是存在着的,所以秀秀离婚的时候,小花也会为她难过,为她担心,毕竟做不成情侣,朋友也是不可多得的选择。

个人觉得正是这段花秀,让我觉得小花是现实生活中有血有肉的存在。而我们看着他一步步成长,一步步沉淀,从年少轻狂到成熟稳重(除却遇到瞎子的时候),那份作为花儿爷的幸福感与满足感油然而生。

昨天听到八分之一音符说,番外中一夜之间瞎子被花儿爷掰弯了什么的,内心再次后悔当初居然木有发现这篇文居然木有入本啥的。我对黑花的爱仅次于瓶邪啊怒摔。
至此,我们也不用担心小花会孤单一辈子了,我相信黑瞎子跟小秋的人品都会让这段缘分走的很远很远。


B.无论何时何地都闪耀着电灯泡光辉的胖爷

胖爷估摸着是上辈子虐待大自然遭到天谴了,这辈子注定要充分发挥环保人士的优良品性充当天然电灯泡了。

文中胖爷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有几个地方,一个是小哥刚转学来的时候只跟吴邪要好的时候,吴邪整天跟在张起灵后面小哥小哥的叫完全无视了昔日最要好的胖子,导致胖爷自诩为扫帚 —— 意为靠边站。很多很多年之后的胖爷终于明白了自己无意中竟然扮演了如此不讨喜的角色,而且一演就演了这么多年。于是后知后觉地骂自己怎么就那么不开眼呢?每每看到这个部分,脑海中就会自动浮现胖爷一脸恍然大悟故作痛心疾首而导致眉头紧锁满脸横肉的画面(好吧胖爷我对不住你一口气用了这么多的形容词还都不是啥好词。。),请原谅卤煮一生放荡不羁笑点低。

另一个是在篝火晚会后,胖子发现心中所属的云彩对小哥暗藏情意,于是晚上忍不住找到吴邪诉苦。那个对着吴邪说着“天真,我心里难受”的胖子,第一次让我觉得胖子插科打诨的表面下其实是个无比单纯的孩子。那个骂骂咧咧说着要用钱砸晕云彩的胖子,那个意识到自己口不择言说了小哥坏话立马道歉的胖子,那个因为吴邪感冒了于是自责不已但又吐槽说要请吴邪看别人吃澳龙的胖子,真的让我打心底里觉得可爱。

小哥求婚的那次,狐朋狗友们又重聚一堂,大家都喝高了,胖子也不例外。那个看着哥嫂拥吻时念叨着爷纯洁的小心灵被你们玷污了的胖子,在酩酊大醉后终于忍不住哭着喊云彩的名字。小花临走前醉意朦胧间还记得叮嘱他们,别把胖子送去他们新房,更不能让新娘子知道。他怕胖子酒后吐实话,云彩是他心里最深处的秘密。不仅是因为云彩是胖子难以忘怀的初恋,也正是应了那句名言,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仍然是满口跑火车的胖子,仍然是只要有机会就见缝插针损吴邪的胖子,却在不知不觉中有什么悄然发生了改变。

故事的最后,胖子娶了公司里的一位很普通的女孩子,他笑着牵着新年的手步入了婚礼的殿堂。云彩注定只能是一个年少轻狂时期的梦,太过美好,也太不切实际。内心里我却对这个结局感到无比欣慰,人生中哪来那么多惊心动魄,平淡如水携手一生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婚礼的现场,胖子镇重其事的宣誓说工资全交,剩菜全包的胖爷一瞬间恍若从意气风发的少年成长为足以扛起整个家庭的男子汉了。
C.不得不提的炮灰三人组

对于文中炮灰的各种妹子,其实也说不上讨厌,但至少我无法淡定的表达自己的喜爱之情。但不可否认,作为贯穿全文最重要的炮灰三人组——秦海婷,霍玲,阿宁,这三个角色发挥了身为配角最重要的作用——推动剧情。

先来说说秦海婷这个姑娘,她代表着现实中大部分高中女生。家境一般,长相一般,性格温顺,不轻易得罪他人,跟风风火火的霍玲是截然相反的类型。她对吴邪的感情就像是少女小说里注定的情节一样,那个梦想中的阳光美少年用一手好字成功的俘获了充满少女情怀的秦海婷。再后来她对吴邪越来越了解,心里也就越来越喜欢。小秋对秦海婷的比喻太贴切了,就像买了件衣服,原本看上的只是它的样式,结果发现它的做工也很好,面料也很好,最重要还是绿色环保无甲醛,反正就是赚到了的意思。秦海婷就是一个普通的女高中生,跟大多数其他女生一样,做着灰姑娘的梦。于是她主动去写信跟吴邪告白,在吴邪跟小哥闹矛盾的时候得到了可以与倾慕的男生交往试试看的许可,但是事情似乎超出了她的想象。心中的白马王子对她还不如对一部看过的电影感兴趣,她只能莫名其妙的来到五谢家做客,又莫名其妙的离开。此时的秦海婷还不知道她根本就没有获得参与这场感情的机会,作为一个哥嫂的感情催化剂,她似乎也太后知后觉了。

文中大学时代的秦海婷的一句调侃真心神了,即便是暗自把吴邪比作禽兽不如,但那个回忆着从前的那个下午想着如果能穿越时空一定狠狠的甩吴邪一巴掌的女孩子,却是那么的直率而真实,现在看来其实似乎也并不是那么讨厌。



文中的霍玲仿佛天生就是天之骄女,身为校花,家境出众,长相出挑,标准的大小姐个性。她对张起灵的追求,在我看来,似乎更多的是想获得这个人的赞同。就好比一个人总是人群中的焦点,总是享受着无数人的追捧与关注,但有一天遇到了一个对自己完全不感兴趣的人,无论自己做出怎么样的举动都毫不关心,那么自然而然地就会生出一种征服欲。也许,霍玲对待张起灵,就像是贪心的小朋友,想要获得所有的玩具,却终不能得愿。于是越挫越勇,越是触不可及,越是绞尽脑汁。试想,霍玲真正了解张起灵多少呢?张起灵的性格,张起灵的喜好,张起灵的悲伤与苦痛,她什么都不知道。她只是看到了小哥光鲜的一面,运动好长相好成绩好,这样的男生本身就很吸引人,而小哥骨子里的淡然与冷漠更让她对小哥的征服欲升至顶峰。

只可惜感情不是游戏输赢的结果,更不是证明自己魅力的工具。霍玲只是个长不大的孩子,而小哥不会跟她玩家家酒的游戏,所以她注定要成为炮灰,虽然这并不能让人对她报以同情之心。可是即便如此,霍玲也没有做出伤害哥嫂的行为,尽管在后来她也隐约知晓了小哥跟吴邪之间的感情。虽然刁蛮,但这位大小姐,至少是个光明磊落的主儿。

最后要提到的的炮灰三人组之一是阿宁。

每次看到儿时的阿宁就会不自觉的想到曾经的自己,同样的是班委,同样的试图用强权压制班上的混世小魔王们。小学时代身为干部的正义感似乎都是与生俱来的,而像莫靖南一样的主儿相信每个念过小学的人都碰到过。小学时代的女生总是容易被男生以各种方式欺负捣乱,所以作为女班干部对同学凶一点也是属于固定戏码一类的存在。虽然类似于公报私仇的事情我没做过,但是追着男生打骂男生什么的现在想起来还是有种被翻开了黑历史的无力感。所以小秋笔下小学时的阿宁,带给我的更多的是对童年的追忆与怀念,而并不是对这个女生的批判。
高中时阿宁又跟吴邪他们在一个学校,而阿宁对吴邪的感情也逐渐明朗化。瞎子曾说过,阿宁可比秦海婷她们都有心劲,让吴邪小心点。瞎子虽然神经大条,但看人却出奇的准,他觉得阿宁这人没女孩子的胆怯和羞涩,连自诩阅女无数的他都感到后脊背发凉。而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了阿宁确实是个惹事的主。在吴邪承认自己跟小哥的感情之后,表面上阿宁祝福吴邪,却又在露营时偷拍两人亲吻的照片,还发给了吴妈妈。不得不说,阿宁算得上是哥嫂十年分离的罪魁祸首。
小花骂阿宁那段看的我特别带感,他告诉阿宁,吴邪根本就知道事情因她而起,不过他不想跟她计较,他也不会恨你。所以阿宁要是想玩什么得不到,就让他恨一辈子,记一辈子的戏码压根儿就是无稽之谈。
小花总是这么的一针见血,吴邪心中只有小哥,阿宁根本就不会占据一丝一毫的位置,所以所谓的“我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的戏码,压根儿就没有演出的价值。而阿宁内心的负罪感,则会伴随她一生。


写在最后:
《永远》里还有好多想提及的角色,我还有好多想要传达给大家的关于这篇文的东西,但又觉得言至于此已经能达到我最初的目的了。我只是很喜欢这篇文,然后把这份喜欢传递给其他的人,仅此而已。

每次看完《永远》,都有一种并未完结的错觉,就像是楼中妹子所说,中间的疼痛太过清晰,所以后来的幸福再甜蜜也不会觉得腻。
我特别喜欢小哥跟吴邪求婚那段,多年的好友们再次聚在了一起,那些烙印在过小哥与吴邪整个青春的家伙们,再一次见证了他们这段曲折感人故事最动人的开端。
他们在最美好的年华相遇,然后这一生都志在把剩下的时光也刻上幸福,只刻上幸福。
《永远》教给了我很多东西,不仅有对理想的追求,对爱情的争取与坚守,对友情的重视,以及对亲人的珍惜,更多的则是抱着对未来的希望前进.
《永远有多远》地址:http://tieba.baidu.com/p/2189913556
3.青春就是学习恋爱与折腾——致最爱的《单挑》跟18君



直到现在我还无法相信《单挑》这个故事已经画上END的句号了。昨天按时看了更新,想着“啊,咱小哥终于要跟天真修成正果了这之后就是闪瞎人的lovelove大作战了吧说不定还会有黑花的特殊福利啥的”,结果今天按时去瞅瞅有木有更新的时候发现居然有孩子在底下说着完结了撒花神马的突然就懵了,我就琢磨着这是啥时候完结的啊?我这边还隔两小时就刷着今天的更新呢?结果果断翻到昨天的更新,下面大大的END顿时闪瞎了我啊。。这时候才明白,《单挑》这个故事,居然已经完结了。



我入瓶邪圈真心算迟的,去年暑假看完的盗笔,今年一月初才开始逛吧,然后估计是走了狗屎运啥的,一进吧就刚好看到了18开了单挑,于是默默进来看文。结果一下子就被迷住了啊。。╮( ̄▽ ̄")╭。后来看了山茶的推文楼,才发现18居然写过这么多的瓶邪文,于是找来了终结、张吴氏跟尘归尘,一口气看完了啥的然后就化身为18的脑缠粉一枚我记得《单挑》是1月5号在贴吧开始连载的,这样算下来,这篇算是我在瓶邪吧里第一篇从头追到尾的文章,真的是缘分呢。喵~ >▽< 。寒假的时候去打工,每天都会趁着上厕所偷偷的翻开手机看看有木有更新,结果还被扫地大妈吐槽说是不是给男朋友发短息,其实好想说男朋友神马的肿么可能有18这么可爱。。╭(╯3╰)╮。。前几天跟室友去古镇玩,路径一家小甜品店,于是掏出爪机一边看更新一边吃凤梨酥,刚好看到吴邪脑补“跟神仙谈恋爱”和“面瘫的眼镜会说话”的部分,整块凤梨酥就卡在喉咙里了,差点噎死啥的。。如果我真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因为看瓶邪文被噎死的人,这辈子也就名垂青史了。。m(_ _)m 。。掐指算来,《单挑》也陪了我将近三个月了,真的真的很舍不得来着。



不得不说,18真的是个很会讲故事的人,心情再不好,看到你笔下的人物,看到那些有趣的温馨的故事,也会瞬间被治愈。《单挑》里的吴邪真的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孩子,从最开始知道小哥心意时的茫然不知所措,到忍不住有一点点好奇,再后来知道小哥走后躺在小哥寝室里睁眼到天明。收到巧克力时暗想着要抱着睡觉的他,接到短信说“想不到今年终于送出去了”时兴奋得难以入睡的他,默默以回击为名抱住小哥的他,趁着耍酒疯对小哥大声叫嚣着“我带你开房去不去”的他,偷亲成功于是很嚣张的他,故事末尾想着“是他想要的那个人,吴邪想,只这一点,已经足够了”的他。一笔一划都刻画出吴邪的那种天真纯洁又善良中带点小奸诈的形象。我只能说吴天真你真是太萌了。。喵~ >▽<



文中的小哥一直是以闷闷的形象出场,导致这货明明是小哥亲妈党结果果断爬墙去萌小三爷了。但是18的哥视角序一出来,我又果断爬回来了。小哥你真的是不能再闷骚啊。一开学就把所有人比作南瓜是要闹哪样。第一眼看到花儿爷就瞬间脑补瞎子的那句相性不合是要闹哪样。所以其实张神仙你是第一眼就相中了吴南瓜么所以是一见钟情么噗哈哈哈。。只要想到小哥对瞎子的调侃认真回敬一句“你别动他”瞬间就觉得好带感啊。坐在阳台上像老爷爷一样晒着太阳一边偷偷瞄小天真神马的不能再萌啊。在打球时默默放水再小声问吴邪有没有买谁赢又小声说自己买了吴邪赢啥的不能更闷骚。暗搓搓的跟小天真组队打扑克结果根本就不会在被嫌弃之后默默道出其实自己并不会打时的样子也好带感。“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小天真你摊上这样一只就认命了吧。。望天。。文中最喜欢的一个关于小哥的地方就是在大四毕业的时候,小哥在想到霍玲时内心说其实有点羡慕霍玲,她有勇气去争取,不给自己留遗憾。但自己不准备去告白,他想要的不是黄昏恋。每次看到这段就觉得特别温馨,小哥就是这样的人,他不敢奢求太多,就算是吴邪真的只把他当做好朋友或是别的,估计他也只会在一旁默默的守候。正是这种傻愣愣的性格,才能遇到吴天真这样一拍即合的孩子吧。所以啊吴南瓜,都是命运啊。。喵~ >▽<



这篇文里的瞎子绝对是一大亮点。插播一句,尘归尘里的瞎子也好心水,好吧我又扯远了。最开始看单挑的时候真没发现黑花有啥JQ,顶多就是最初打大四大二友谊赛的时候说小花跟瞎子不对盘所以叫上天真去帮忙。直到后来看了序才知道JQ无处不在啊摔,现在想想毕业大牌那次瞎子跟小哥的对话闪瞎了我啊。小花问瞎子还打不打的时候瞎子一句“怎么不打,四年来第一次有这个机会,哑巴,别怪兄弟不留情面,以后,找媳妇也要比你媳妇漂亮,被你压了四年,今天就是翻身的机会。 ”张起灵抬眼看了吴邪刚道一句“不跟你比这个” 瞎子立马回了一句“比什么?生孩子,这个咱俩都没希望!”我擦现在想想当初的我好天真啊居然都木有发现啊摔。。XDDDDD 不得不说,看了哥视角的序,我对黑大萌的好感是日益增加。暗搓搓的盘算着近水楼台先得月的瞎子,拉住小哥想要两两合作好解决终生大事。看着哑巴十年如一日没有丝毫进展于是终于爆发了,那句“是你追媳妇儿还是我追媳妇儿”真是戳中笑点啊。调侃吴邪时说道小三爷我第一眼看你就觉得你能防住哑巴的瞎子,大四散伙饭时说着“小三爷请跟哑巴请一样”时瞬间真相的瞎子,都让我觉得这货真心是真相帝啊。



既然提到了瓶邪瞎子三只,亲儿纸花儿爷肯定也要说到啦。整篇文里花儿爷其实正面出场的地方并不多,但整个角色散发的气场那是咱小天真比不了的。文中有一个每看一次就要笑一次的场景,说到小哥天真酒后表明心迹第二天来上课,小哥完全木有理起吴邪的各种示意,结果被小花嫌弃到不行于是干脆塞给吴邪听MP3里的那首曲子,结果被察觉在嘲笑他后故意唱着“小尼姑年方二八,正青春被师父削去了头发,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为何腰系黄绦,身穿直裰?见人家夫妻们酒乐,一对对著锦穿罗,不由人心急似火,奴把袈裟扯破……”。。不行了想到这里不禁又笑喷了。。。XDDD。。18你真的太有才了,花儿爷敢再损一点再有爱一点么。。那个无比嫌弃吴邪骂着“别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发小,其实是吴邪身边最要好最信任的人之一,竹马神马的就算不是JQ也好有爱啊o( ̄ヘ ̄o* )[握拳!] 。。不得不说一边嫌弃吴邪说也只有小哥才能受得了他,又会在吴邪喝醉的时候立马帮忙照顾的小花,你身为吴南瓜娘家人的身份确认不误了。所以瞎子跟小哥算妯娌??∑( ° △ °|||)︴



胖子跟潘子的插科打诨笑点太多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胖爷身为最佳红娘+最佳电灯泡双重身份,肩负着推动剧情调和气氛是时候客串真相帝的使命,估摸着还任重而道远啊,毕竟搭档的潘子实在是正经人一枚我实在是不忍心看他被拉下水。。。。话说,胖爷身上最瘦的那块肉给云彩的梗实在是让人难以忘怀。。。~~( 「 「 ) ~~~ 。



如果真的要把《单挑》里有爱的部分写出来大概花三个晚上都不够。

这么美好的一个故事,没有那么多的勾心斗角生死别离,小哥不再是那个在背负命运的漫长岁月中渐行渐远的孤独灵魂,吴邪也不再是那个穷其一生寻找真相却只能苦等也许会实现的所谓重逢的十年之约,胖子没有失去他的云彩,潘子没有失去生命,所有的阴谋诡计都离他们远去。



故事真的就有这么好。



明明是很普通的大学生活,却让我觉得是如此的妙趣横生。打牌也好,看晚会也好,球赛也好,去开水房打水也好,老师办公室墙上挂的被没收的热得快,食堂里大声喊着菜名等着我们去端菜的大妈,时刻人员爆满的KTV,情人节前后随处可见的玫瑰花与巧克力,站在楼上大声调戏楼下路过女生的男孩子,平时不去上课考前临阵磨枪奋斗几个星期不睡觉的突击,所有的与《单挑》里的角色们一样经历过的点点滴滴慢慢浮现在脑海。突然就意识到了大学生活其实真的很美好,比想象中要美好很多。



三叔停笔了,其实说实在的有点难过。但内心又有点小庆幸,我怕他写完这个故事。如果划上了句号,不管是好的还是不好的,这个故事就完了。那将是个多么让人悲伤的事情。还处在纠结中,结果看到了《单挑》的完结,终于意识到故事都有结束的那一天。故事中的人,我们伴着他们的轨迹走完属于他们的人生,可这并不能代表我们自己,我们的路还要继续走下去。



发现这货又扯远了,默默拉回来。其实碎碎念了这么多,就是想跟18说,你真的写了一个很好很好的故事,打从心底谢谢这个故事陪了我这么久,治愈了我这么久。难过的时候只要想到就会很开心,就会相信只要坚持下去就一定会遇到好的事情。



综上所述,真的好谢谢18,辛苦了。。喵~ >▽<



(另外,不要怪我。。这个是刚重新打的版本,可能没有最开始的字数那么多有漏掉啥的。。。前面写好的都被不老歌刷新删掉了一字不剩。。。从10点开始码的要哭死了。。。QAQQQQQ)

4.世界上唯一的你——写在《情债》完结之后

我大概算是世界上最不喜欢悲剧的人之一,不愿见到分离,不愿见到伤痛,不愿见到苦难,只想那些我爱的角色们能一世安稳。所以掐指算来,我看完的瓶邪文中是BE的,一只手指也能数的清,而林按的《情债》则是其中很特别的一篇。

《情债》的切入视角很特别,故事中的“我”是吴邪的表侄子,有着如同吴邪一样干净的名字——吴瑕。文随着吴瑕与表叔也就是吴邪在春节期间老家的相遇展开,从吴瑕的眼睛里我看到了吴邪走过的这一生,没有了小哥的人生,那样的孤独,那样的沉重,那样的悲伤,却又那样的坚定。

他告诉吴瑕自己在等一个人,在被问到“如果等不到呢”的时候,他无所谓的说“接着等呗”。
因为只要还没等到,还没确认,就还有希望,就还有念想。守着念想,起码就不会失望。

他跟吴瑕说无论将来会选择哪一条路,只要是当初坚持选择的,就别轻易放弃。
他告诉这个跟自己有点像的孩子,无论别人说什么都不要改变初衷,外力多强大,就应该多坚强。
其实他何尝不是在告诉自己呢?
他告诉自己还有希望,告诉自己这条路是自己选的,惟有背负着走下去,才能对得起小哥付出生命才得以保全的自己。明明迷茫,却又无法不坚持,这是一条无法回头的路。

他告诉吴瑕后来就会好了,而那个孩子许多年后才明白,这句话并不是告诉他长大后就能逃离什么,只是长大了,便会慢慢觉得习惯。
当等待变成习惯,那么每一分每一秒都有了存在的意义。
他可以告诉自己下一秒那个等待的人就会出现在自己面前,就如同当年一样,像个英雄来拯救自己,拯救自己越来越不确信的心,拯救自己越来越深的恐惧与绝望。
于是每一秒都充满了希望,他这样告诉自己,其实自己才是最不相信的人。

吴瑕惊叹于他能记住族里所有人的名字,他却告诉他,记住了,好挨个排除。70亿人呢,排除完可是个大工程。
从生命里排除掉七十亿人,才相信你真的不在了,谈何容易。

“他不会再回来了,我一直知道,却不愿承认。去了那里的人,从来就没有活着回来的,那里并非天堂。这也正是为什么,他不愿让我去。”
于是攒够钱,满世界的找。只可惜疯一般地攒够了钱,却再也没机会找到活着的那个人。
“换做是我,倘若早些得知真相,也断然会抢着赴死的。”
“我们都愿把生的希望留给对方,却不知自己走后,对方的生活从此成了炼狱。”

明明是那么相爱,明明知道对方没了自己不行却还是要逼迫自己相信让对方活着才是最好的。
这样的温柔又是这样的残忍。
其实活下来的那个人才是最痛苦的吧,因为最爱的人将珍贵的机会给了自己,自己欠了对方一条命一个完整的人生。所以注定再苦也要走下去。
那些他没看过的地方他没经历过的事情他没完成的理想,只有活着的人尽力去完成。
可是旅途漫漫,本就不在于走过的路与看过的风景,身边人不在,再好的风景又有什么意义呢?

可是吴邪却不能死,这是那个人拼命给自己换来的机会,他只有背负着两个人的性命活下去。
他是那么那么的想欺骗自己,告诉自己小哥还活着,还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呼吸着。
七十亿人中一定有那个属于他的气息。
可是啊,走了这么久,找了这么久,等了这么久,盼了这么久,他终究是没有出现。
其实早就知道他已经离去了,他已经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了。
七十亿人是那么多,一个一个数下去一辈子几辈子都数不全。
可是这么多人中已没有那个心心念念的人了。
再怎么欺骗自己也只是徒增伤感。
强加给自己的希望就如同泡沫一样一碰即碎。
越是挣扎着去寻找,就越是让自己跌入深渊。

这座空城已经没有了你。
这片天空下再也没有你驻足仰望的单薄身影。
我走过了你走过的地方,在每个有你痕迹的地方烙上了自己的气息。
也许这样就能离你近一点?

对于那个人来说,自己绝不仅是漫长时光中的过客。就算是他从不曾说出口,自己也是知道这份情谊的。
可对于自己来说,那个人就是整个世界。他肯定不知道的吧?不然怎么会作出让自己如此心痛又如此为难的决定呢?
可是即便如此,也不会去埋怨他责怪他。
他只是用自己仅有的力量用他所知的方式保护着自己。

那么单纯执着又温柔的人,七十亿中绝对只此一只别无分家。
所以啊,一定得将全部的执念全部的感情都给予这个人,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也得到温暖。
执手相握才会有热度,这个道理其实谁不懂呢?

人可以死,肉躯消失,化为尘埃,但爱是永恒的。
为了让你遇见的,不是落魄的我。穷尽一生,我都必须好好活。
所以要努力的希望对方看见,希望对方能放心的离去,内心再不舍再挣扎也不忍心让对方知道。

其实吴邪才是那个最勇敢的人,他走过了没有小哥的人生,他努力让自己活得对得起小哥用生命换来的时光,即便是再苦再累也希望留下点什么。
他是那个人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联系。
他怎么舍得让那个人如此轻飘飘的离去。
他要把那个人不曾获得的来不及体会的快乐痛苦都体验到。
这份人生承载着两个人的生命重量,如此沉重却又如此真实。

越是成熟越会审时度势,人也越容易受外力干扰。坚守初衷,真的太难太难。
在流言和舆论面前,怯懦,退缩,只为明哲保身。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无可奈何,太多的迫不得已,于是我们距离自己的初衷越来越远,还美其名为这就是成长。其实,权衡利弊审时度势何尝不是一种退缩?大约,是无法承担后果的自己在找开脱的借口吧?

吴邪是再温柔不过的一个人,却坚强到挑了满是荆棘的一条路,一走就是一辈子。
人生若只如初见——谨以此文献给团座及《我的少年》





天知道我是多么不想用上这么矫情的话做标题,但一时脑容量不够只能想到这句了。早上看了团座给《我的少年》写的番外,然后默默翻回去重头看了一遍全文,瞬间就有种血槽被熊孩子萌空了的感觉。

在我心中,少年是一个太过美好的故事。相遇,认识,然后各自暗恋,终于表明心迹,最后欢欢乐乐的生活在一起,无时不刻不在向吾辈证明团座是大亲妈的事实。

回想熊孩子跟吴叔叔的初见,一个足球从天而降于是一段孽缘就此展开。谁说世界上没有命运之神这种东西呢?我可是一直坚信世上没有偶然,有的只是必然(侑子姐姐脑缠粉滚过~~~)两只相遇,熊孩子立马嫌弃起咱吴叔叔的运动细胞,扔了两次球还是没能跨越广告牌到达目的地,于是勒令叔叔原地待机坐等主人来认领。吴叔叔人如其名一本正经的呆愣在原地直至猛然发现自己已经迟到了还有不由自主就照着熊孩子说的做的事实,果然是天真无邪年少无知啊罪过罪过(泥垢~~吴叔叔是历经沧桑的人了o( ̄ヘ ̄o*
)[握拳!]


其实我一直在想是不是熊孩子当初骗吴叔叔买了两瓶矿泉水的缘故才被怨念以至于深深的将自己烙印在对方心里。于是当吴邪在人群中,在穿着校服的学生里不自觉的去找那个熟悉的影子的时候,他似乎已经意识到了自己对熊孩子有着一份奇怪的执着,但那又是埋在心里连自己都不愿去正视的也许称之为悸动的东西。所以听到那声“啧”会立马抬头寻找,在目光对视后发现熊孩子眼中的一丝慌乱后会有点得瑟有点欣喜。于是有了名为散步其实也许是实际第一次约会(害羞捂脸~~)的那个晚上,熊孩子断断续续的说着自己的事情。“身在这里,无从归属”。那个少年一边踢着石子儿一边向吴邪传达着这个信息,也许会有点心疼,吴邪其实不想与他在这种事情上引起共鸣,这毕竟不是什么好的想法。

熊孩子在灯下对他说,我喜欢跟你说话。于是省略了其他的无关紧要字眼将注意力集中到最重要的那两个字。心跳突然漏了一拍,这时他明白了,自己对熊孩子的感情。自己是抱着怎样的希望与看法去对待这个人,自己内心埋藏着怎样隐蔽的东西。“不可说,不敢说,不能说”,他这样告诉自己。如果一开始就判定这段感情没有结果,那么就将自己的热忱扼杀在摇篮之中,这样肯定对谁都好,他这样下定决心。

可是他发现自己的决心在熊孩子面前不堪一击。不管是留给他的咬了一口的雪糕,还是那句“不嫌你”的短短三个字的短信,又或是那个在操场上倒下了自己却不能去扶的本尊。与他相关的一切在不知不觉中占据了自己的生活,占据了心中无比重要而且无可取代的位置。他羡慕那个在操场上扶起他的少女,他羡慕那些为他加油的同学,他站在原地不知所措,迈上前一步却又退了回来,他告诉自己要转身离开,要站在那个应该的位置上,于是掉头走开。无奈熊孩子充分发挥了甩赖卖萌本领,于是吴叔叔还是亲自来接去医院,明明想好好教训下他,却又心疼的不得了。那个说着不背就回学校不敷药的人怎么看上去那么想让人忍不住去揉一把呢?

望着那张还有些稚嫩的睡脸,想到电梯间他轻轻的哑着嗓子低声喊自己名字的模样,吴邪知道自己陷进去了。“他试图驱散黑暗,用他所能,用飞蛾扑火的姿态,试图将黑暗驱赶到他炙热的内心深处。不管那有没有用。”于是他想,自己还能呆在他身边多久呢?
熊孩子显然不会轻易的放过寻根问底的机会,他一次次的问自己是不是喜欢他,他告诉自己其实一开始就在操场上就看到他了,要不是分神也不会受伤。熊孩子低着头取悦着自己,于是整根绷紧的弦就如同压上了最后一根稻草,“碰”的就断了。他曾在梦里无数次想过亲吻,拥抱,抚摸,于是梦境在现实中重演的时候整个人变得慌乱的不可救药。熊孩子就这样搂着他的脖子,头抵着他的头,说了他总远难以忘记的第一句情话。“我想…我是真的喜欢你…”
于是理智也好,矜持也好,所有的顾虑都被他抛在脑后,全身所有细胞似乎都在叫嚣,争先恐后的想从他身体里跑出来,这个自己心心念念的人,这个自己可望而不可求的人,轻易的将自己拖入水底,万劫不复。

明明说好考前不再见面,约定却像泡沫一样一碰即碎。思念成灾,大抵就是这种感觉吧。吴邪自己也不知道在气什么,气熊孩子不守约定来见自己,还是气自己短短三天却如隔数年一样担心牵挂。于是熊孩子以为他生气了,不要自己了,不停地说着自己满脑袋都是他,哭着求他不要赶自己走,摆出一副大义凛然任君宰割的样子说着“就算是玩玩我也愿意”。真的是那么的傻,又那么的惹人爱。

你永远也想不到我有多么的爱你,我是那么的想要靠近你,又害怕靠近你。你有着无限的可能性,如果因为我而耽误了你,那么我会后悔一生。我的心心念念都是你,夜不能寐都是你,恨不得忘掉自己只记住你。如果可以,让我成为那个你遇到的第一个人,那个对的人。
那么深的眷念居然轻易的决口了,吴邪发觉,其实坦白也只是顺其自然的事。

于是误会解除,故事前进。熊孩子终于顺利完成了高考,搬进了吴叔叔的家,真是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团座写了个无比温情的故事,没有猜忌没有斗争,傻傻的一对小情侣,磕磕绊绊之后终于走到了一起。也许前路漫漫坎坷甚多,但笑着面对携手同行,总会有到达幸福终点的那一刻。至少看文的我是这样相信着的。

谨以此文纪念被少年以及团座治愈了的日子,谢谢泥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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