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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常点评]“抄你是看得起你”——开八那些文品差、人品更差的所谓作家!!!





  此时人肉就闪亮登场了~~~网友们人肉“向温柔看齐”,发现此人的真实信息和中原网公司注册人真实信息有重叠!而且这个注册人车磊和小贱贱还关系密切!

  之前小贱贱为中原拉拢作者时曾数次向作者表示:“中原网是我朋友开的,靠谱”,“中原网是我和我朋友开的”。

  接着另一位作者发帖说自己也没有拿到中原和透视的稿费,小贱贱告诉他自己和中原已经解约了(解约理由和之前小贱贱告诉弋殇MM的版本不一样)。

  网友联系了多位签约中原的作者,列出没拿到稿费的作者清单如下:

  【殿前欢】:
  ——《一受封疆》不知道有没拿到稿费,可能有,但是在中途发生纠纷掰了,有一部分书签为透视文化假冒的签名。
  《无根攻略》出版一事,透视甚至没有通知殿前欢……
  宣传词中说《无根》预购有签名——殿前欢表示:如果有签名,肯定是假的。

  【暗夜行路】:
  ——《FAITH》没有拿到稿费。

  【弋殇】:
  ——与剑走合写《爱是一颗幸福的子弹》,被透视说违约,没有拿到稿费。

  【日月青冥】:
  ——签了形同卖身契的实名约,结果书还没出透视不见人了,现在版权问题头痛中……

  【多彩蒲香】:
  ——中原不给她继续出版,一再拖欠稿费,默认她签别家,当她签了别家,就以这个为由说她违约,还说罚款。

  【芫爆】——在透视出版了《永远是个秘密》,没有拿到稿费

  【林海雪原】——不清楚,等高人……


  这些作者希望和中原、透视解约,却联系不上。后来想换东家或者维护版权,要么遇到问题要么被诈尸的透视说“违约,付违约金两万,付完再谈稿费(当然,没人拿到过稿费)”

  筒子们发现木有?到现在为止就只有小贱贱可以成功解约?是巧合吗?

  不爽的是,虽然这事可能涉及欺诈,但。。。。和前面的一样,还是不了了之了,唉,8到这一个真有种深深的无力感。。。

  披个艾斯,01工作室TB店那段时间被人大量恶意举报而导致关闭,现在已经恢复了。这件事是谁做的没有什么明显证据,巴特相信各位心中也有数了。

  附上小贱贱照片一张来作为小贱贱篇的结束



  

  现在你们明白为嘛我前面说“男OR女”了吧?这货连性别都不是变换哪。。。最初她,注意是【她】,装男人骗女粉丝,后来才被扒皮原来是女儿身,吐槽无力啊。。。。


  哈哈 我都把穷摇叫做三奶奶的
  重点是三奶奶笔下小三情节尼玛全都是根据自己经历的变化而变化的有木有!
  当年三奶奶还是三姨娘的时候,小三和渣男是真爱万岁,正妻就是封建残余棒打鸳鸯;当三奶奶成功上位之后,还珠三的知画就立刻嘴脸丑恶了o(╯□╰)o

  艾玛我又想起个八卦
  三奶奶身边某亲密好友(当然是女的),深得三奶奶真传~此女和某已婚男暗通款曲数年未果,已婚男和妻子早已生子,后来此女重病(狗血言情必备情节!),因此已婚男的妻子森森被这对狗男女的真爱所感动,自愿和已婚男离婚 并作证让此男在此女病床前结婚,自己和儿子对他们不离不弃,从此一家四口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了一起~ 三奶奶为他们一家人之间的真爱感动了,特地写了篇博客表示对他们森森的敬仰和崇高的敬意
  呕我又被恶心到了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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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才注意到这个八卦,琼瑶真是再次刷新我对她的看法。。。

  小时候还很喜欢她的,唉
  谁能告诉我下一个是第几个了吗?
  没人理我,郁闷,自己翻了下,下一个该第六个了。。



  6、醉里挑灯

  这位写手(我也不想称这些人是作家了!),抛开其他来说,起码是很懂法律的,尤其是《著作法》!为毛这么说?待会儿你们看他的经典名言就知道了~~~

  他自称精通围棋,作品名为《黑白之际》,从创作之初就声称这是原创,后来却被以为粉丝发现此文与很多新闻稿件有很高的重合度!

  上图


  



  已经发现被抄袭的网站如下:

  ·搜狐体育
  ·新浪体育
  ·CCTV体育
  ·人民网
  ·天涯围棋
  ·tom棋圣道场
  ·21CN体育
  ·体坛周报
  ·中国体育报
  ·华商报
  ·四川新闻网
  ·深圳晚报
  ·海岩
  ·互动百科
  ·163的一个私博 
  ORZ,胆儿好肥啊,还基本都是大型网站。。。。

  抄了新闻稿不算,还抄了海岩的作品《五星级大饭店》。这部作品不仅抄袭,而且是恶意的抄袭!作者借由此文对中国体育记者进行抹黑,并有中伤、诽谤我国围棋界国手(即文中主配角)的重大嫌疑。

  对于这种行径,棋手表示非常愤怒,联名签字表示强烈谴责!!


  







  广大读者要求醉里挑灯对被抄袭的记者道歉,巴特别人就是不道歉,坚称这只是素材,还发布公告如下:
  ------------------------------我是声明的分割线-------------------------------

  第一,除了在红jj发表抗议别人穿着“醉里挑灯”这个马甲代表我说话之外,这是我第一次就这件事发表声明。

  第二,请看一下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

  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法条参考自 http://wenku.baidu.com/view/6790a402de80d4d8d15a4fc5.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第五条 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
  法条参考自 http://wenku.baidu.com/view/637f970590c69ec3d5bb75c7.html

  第三,关于此事,我在等待晋江的最终决定。在此之前,我不会回应任何第三方言论。

  ------------------------------------我是声明结束的分割线---------------------------
  他的经典宣言——“抄时事新闻不算抄,新闻是没有版权的”!!!

  网友戏称,COS,都是COS的错啊!!!

  这和四娘的那句“法律又不保护情节”一样无耻啊有木有!!!



  作者:被辜负的有恃无恐 回复日期:2012-04-30 19:28:37  回复

  楼主请看一下我的发言。希望能得到你的安慰啊。
  本来看这个帖子,觉得看的挺欢乐的,但是没想到这事真的发生到我身上,真让我觉得恶心。
  我平时在学校里比较喜欢写作,文笔还可以。有一个本校里高我几届的学长,还是某社团主席,以前有联系,然后很久没联系了。昨天联系我,聊了一会天,要我发几篇文章给他看看,于是我就没有什么心理准备傻兮兮的发文章给他。然后他说,某杂志向他约稿,准备用我其中一篇文章直接挂名。我问他什么杂志,他还不肯说。当时我觉得一阵恶心,很愤怒,但碍于毕竟是学长,不好直接撕破脸,就说其中一篇文章我因为征文比赛获奖,本来就放在学校新闻网上。另一篇文章我的人人qq空间里都有,而且还发在社团刊物上,也许以后我也要发表,不要用。但是他还是要抄!说准备把我的文章剪辑粘贴改一改继续弄。然后今天他居然把他那篇根据我的文章拼好的文章,发给我看,说看看相似度高不高,让我改改!真是,还有这么恶心的人吗?我就留言回复说,你用的07的word,我03的打不开,另外,这件事我不知道该如何,什么后果责任你自负吧。
  我真是没想到,世界上有人这么无耻,真是太让我恶心震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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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M我说话比较直,你别生气啊。。

  我怎么觉得你有包子潜质啊?他让你发给他你就发啊?!坚决的抵制,哪怕这文以后你不发表也不能让那种人白白拿去用,哦不,不是白白拿去用,给你钱都不行啊!

  支持前面筒子的说法,直接把聊天记录截图保存好,先跟那个学长沟通,明确提出不愿意把自己辛苦写的文冠上他的名字。如果他硬要这么做,你就把聊天记录发给杂志社或者发到网上!

  态度一定要坚决!!!

  最后安慰一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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