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蛊记》——我是一个被苗女下蛊的“负心人”

  哎呀,哎呀,受不住了!

  我滚落到了一边的草丛里,肚子里一阵咕噜乱叫,哗啦啦一声,裤裆里顿时就是一阵温热,臭气一瞬间就蔓延了出来。

  我顾不得那种难为人的尴尬,将手摸进了热烘烘的裤裆里去,把藏着的鲲鹏石给拿了出来。

  玉还是那玉,青翠欲滴,表面雕琢古朴,温润如同女子肌肤,只是沾了太多的污秽之物,难免有些肮脏,然而我的心却猛然一跳,顾不得上面的污秽,拿手掌把它擦了干净,方才瞧见那鲲鹏石之中,竟然有一缕精光浮动。

  我一开始还以为是我眼花,待我将上面沾染的翔给擦干净,方才瞧见这一缕精光,居然是一条生着双翼的小鱼。

  这小鱼在鲲鹏石里若隐若现,几乎不可见,然而当我瞧向它的时候,它似乎也瞧了我一眼。

  就这一眼,让我欣喜若狂了起来,以为我能够感受到其中的温暖,和之前师父的眼神,是一模一样的。

  天啊,师父应该没有死!

  或者说,他的确死了,但是他和上次那黄山龙蟒一般,同样是借着神魂逃遁了,不过这一回可惜的是他找不到适合的载体,只有寄存于鲲鹏石里面。

  对啦,对啦,这样一想起来,我顿时就全部都理通了。

  原来师父一早就已经计划好了一切,他甚至在我被关进去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打算,他传我的口诀,并非是修行的手段,而是借助着我的力量,把他的残魂融入在了鲲鹏石里。

  不过……

  等等,除了法诀,他好像还叮嘱了我别的事情。

  容我想一想。

  “修行之路漫漫长,孤独才是最终的伙伴……”

  “你本为福缘深厚之人,天资聪颖,却明珠暗投,蒙尘至今,你的命数比我更加艰险,故而在生下蛊胎之前,不可与之前的任何人交集……”

  “连老鬼也不能告诉……”

  我终于想起来了,师父之前嘱咐过我,说我这人的命数艰险,容易贻祸他人,所以让我在蛊胎生下来之前,千万不能跟之前的任何人有交集,甚至连老鬼都不能告诉。

  他的意思,难道是让我独自离开?

  我犹豫了一下,按理说,我现在最好的选择,是跟随着大部队一同离开,这样子就不会被独南苗寨的人给追到,然而师父的话语却不断地在我的脑海里回响。

  师父的话,会是错的么?

  断然不可能。


  我从当初的事发以来,这世间对我最好的人就只有两个,一个是在惠州地牢里认识的老鬼,他带着我逃离了黑袍人的追杀,并且一路相伴,而另外一人,则是我师父南海剑妖。

  他教会了我一身本事,带我踏上了修行道路,而且为了我,身陷敌营,最终身死魂飞。

  所以说师父是绝对不可能骗我的,他说的一切,应该都是为了我好,而我所需要做的,就是不折不扣地按照着他的话语去做就好了。

  想到这里,我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果断来。

  我没有跟任何人商量,顾不得浑身的污秽,就头也不回地朝着另外一个方向离开。

  我扛着师父的遗体,在林中穿梭着,之前融入经脉之中的盘蛇祖丹在此刻终于体现出了神效来,使得我双腿矫健,有源源不断地力量贯通了出来,师父那百十斤的重量在我的肩上恍若无物,没有一点儿停留地飞奔。

  一开始的时候,我身后还不时传来大呼小叫的喊杀声,到了后来,整个山林中,除了呼呼的山风,再无他物。

  我不知道跑了多久,不知不觉间,周围的林子突然稀疏起来,也没有感到有人在追我,方才停下,左右一看,瞧见这是一个山坳子,远处则已经有人家和水田。

  我这才松了一口气,将师父的遗体给放了下来,靠着树木,想了好一会儿。

  我如果想走,不可能背着师父的遗体一路离开。

  既然我确定师父并没有身死魂消,而是藏身于我的这鲲鹏石之内,那么我背着这一副皮囊,不过就是累赘,所以必须想办法处理好。

  怎么办?

  我左右一看,感觉屁股下面的这个地方好像还不错,如果把师父埋在这里,也不算是辱没了他的身份。

  想到这里,我没有再多犹豫,将他先平放倒地,然后跑到了远处的人家去。

  半夜三更,我跑去做贼,先是在晾衣杆那儿弄了一套衣服,接着偷了一把铁锹,又卷了一捆草席,然后回来。

  我奋力挖了一个大坑,将师父卷在草席之中,埋入里面,填平土,我将其恢复得妥当,然后弄了一块木板,在上面刻字,写上“南海剑妖之墓”,落款不肖徒弟王明。

  我处理这些,花了大半个小时的时间,然后找到了附近的村子,顺着道路行走,到了附近的小镇一看,才知道自己到了排羊乡。

  之前我们有研究过这附近的地图,所以我晓得排羊乡在雷公山的北麓。

  我走到了附近的公路边趴着,等了一会儿,有一辆货车路过,我没有任何犹豫地一下子就蹿到了车后面来,纵身一跃,攀上了货车,然后悄不作声地摸到了上面去。

  我坐在货箱里面,躺在一包包袋子上面,安然而眠,根本不管这货车接下来将去往何处。

  睡觉之前,我还想了一下老鬼他们。


  依照当时的情况,我感觉那两个穿道袍的男人虽然不一定能够战胜得了神风大长老,但是绝对能够掩护众人离开的。

  而只要他们离开了,按照黄胖子的说法,上面的人一旦认真起来,真正调集了全力,神风大长老一帮人除了搬家,恐怕再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而这样一来,他们的安全就不用我来担心了,唯一让人发愁的,是我如何跟这些朋友断绝联络。

  据我所知,别的人不谈,就我那便宜师姐,她的能量可是巨大,不但在政府里面的有关部门做过,而且自己家里的来头也挺大的,那个什么荆门黄家,一听就好像吊炸天的样子。

  她若是要找我,我未必能够离得脱。

  不过事在人为吧,我尽量地脱离大家的视线,不让他们找得到,至于便宜师姐,如果我真的被她给找到了,至少不会要我性命吧。

  再说了,他们一定会找到我师父坟墓的,如果看到我立的墓碑,知道了我的平安,或许就不会太过于执着。

  这般想着,我再无心理压力,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第二天,我是被人给捅醒来的,睁开眼睛,一个满脸络腮胡的大汉怒气冲冲地瞪着我,说你小子是谁啊,干嘛跑到我车里面来睡觉啊?

  我揉了揉眼睛,整个人清醒了许多,响起自己从那苗寨里逃脱生天,整个人就是一阵神清气爽,冲着这个暴躁的男人咧嘴一笑,说大哥,咱这里是哪儿呢?

  男人一愣,下意识地说道:“黔阳!”

  哦,到了省会城市里来了。

  我像老朋友一样,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越过他,纵身从车厢上面跳了下来,不理后面大声咆哮的家伙,朝着卸货场远处跑开。

  我只不过是搭了一路便车,也没有偷什么东西,所以那司机也没有过来追我,任我离去。

  我出了堆货场,到了附近一家士多店问了一下,才知道这儿是黔阳花溪附近的城区里,我这一身灰头土脸的,身上穿着的是在农村随手弄来的蓝布衣,又土又不合身,在街上晃悠着实在是有些醒目。

  我之前身上的所有东西,都被独南苗寨的人给搜刮一空,什么都没带,自然也没有钱。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我摸着干瘪瘪的荷包,一时间发了愁,别的不说,我这一路折腾,饿得前胸贴后背,两眼发花,可是又能咋办呢?

  我在大街上胡乱晃荡着,脑袋有些发晕,不时闻到路边传来的香味,口水就忍不住流了下来。

  正宗花溪牛肉粉,那味道,可真香啊……

  好饿啊,怎么办,怎么办?

  就在我饿得两眼冒光,恨不得想要冲进店子里去吃白食的时候,突然间瞧见人流之中,有一个人动来动去,眼睛顿时就是一亮。

  哎呀,机会来了!

  能让我眼前一亮的,不是大长腿美女,而是一个相貌猥琐的男人。

  这个男人踮着脚、弓着腰,在人流中挤来挤去,不时伸出手,手上则有一根镊子,时不时地探到了人家的兜里去,夹出些东西来。

  他出手迅速,在寻常人看来,就如同闪电一般,所以几乎无人能够察觉。

  这是三只手的偷技。

  而在他的旁边,我隐约能够瞧见两三个人在打掩护,当我瞧过去的时候,他的镊子正伸向了一个戴着黑框眼镜的年轻人兜里去,夹出了一个鼓鼓囊囊的钱包来。

  我没有任何犹豫地就直接冲了过去。

  之前在梁溪的时候,为了找寻一字剑,我和老鬼就曾经干过这种事情,当时有老鬼在身边,我可以说是意气风发,从来没有想过别的事情,然而此时此刻,却只有我一个人在这儿了。

  我能够干得过这帮人么?

  这个疑问在我心中一掠而过,然后我的手就紧紧地抓在了那人的手腕之上。

  那人刚刚夹到一个厚实的钱包,心中正高兴呢,手腕一紧,心中顿时一惊,抬起头来,看到一身破烂、脏兮兮的我,脸色顿时就是一变,露出凶戾的表情来,狠狠瞪着我,说小子,你别多管闲事!

  这话儿一说,周围立刻有人围了过来。

  现在的偷儿都是集体行动的,即便是被捉住了,也从来都不惊慌,三五成群,就能够将那不开眼的人给吓走。

  见义勇为是件好事,然而因此而受伤,如果没有医保,那就只有自认倒霉了,这使得见义勇为的成本变得太高,甚至连扶跌倒老人这种事情都变成了炫富,方才使得更多的人会选择冷漠对待。

  然而我却并没有走,而是将这嚣张的家伙给一把按倒在地,然后一把抓住前面的那个眼镜男,问你钱包是不是丢了?

  眼镜男一摸兜,说哎呀,还真是。

  我将刚刚被镊子夹出来的钱包丢给他,眼镜男接过来,一看,又是点头又是鞠躬,说还真是,谢谢,谢谢。

  我们这边在说着话,旁边的人就挤了过来,有人伸手来拉我,说哎呀,大兄弟,你咋打人呢?又有人伸手过去拉贼儿,说别打人,打人犯法啊……

  三四个人围过来,也不打我,只是把我跟那人给隔了开来。

  我手紧紧拉着贼儿的衣服不放,另一只手则将他兜里的四五个钱包给摸了出来,他的同伙看得恼怒,有人趁着我不注意,从我身后突然捅来了一刀。

  当时忙乱,我的意识不足,只注意到了前面,没顾得上后边,一直到那刀尖刺到肌肤,方才反应过来。

  我身子猛然一扭,那匕首贴着我的腰间划过,将我的衣服划出一个大口子来。

  我心中又急又慌,感觉自己真的是阴沟里翻船来,抬腿就是一戳,正中那人的胸口处,那人“啊”的一声,应声飞起,旁边的人一瞧,吓了一大跳,喊了一声练家子,拉着贼儿和拿刀人一哄而散。

  我其实还想追的,不过周围看热闹的人有点儿多,一下子围上来,我走都走不脱。

  将那帮人走了,我掂量着手上的钱包,也没有追,想着随便一个,都应该够我今天这一天的生活了。

  然而还没有等我欢喜劲儿过,一个扎着辫子的小姑娘就走到我跟前,小心翼翼地说:“叔叔,这是我的钱包……”

  叔叔?

  这小姑娘有十七八岁,我比她也只是大了七八岁,至于叫叔叔么?

  我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自己的脸,才发现这一路折腾,我竟然长了一脸胡子,不觉就有些显老了。

  好吧,叔叔就叔叔吧,老王我好人做到底,还你就是。

  没成想我这钱包一还,其余的失主也找了过来,一通混乱之后,只留下一身破烂衣服、两手空空的我站在大街上发愣。

  等等,什么情况啊,你们这些家伙,失主就失主吧,老王我帮你们找回钱包,你们就不意思意思,给俺十块八块的,当做是奖励?

  老子不要谢谢,请给我一碗花溪牛肉粉,好不?

  给口汤喝也成啊?

  我有些傻眼,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想着这好人真难当,到手的四五个钱包,一转眼就不见了踪影,到最后,还是得饿肚皮。

  那帮贼儿在哪儿呢,我要不然过去黑吃黑吧?


  我胡思乱想着,而就在这个时候,旁边突然有一个怯怯的声音对我说道:“大、大哥,你吃饭了没得?”

  我回过头来,瞧见说话的,正是刚才那个戴着黑框眼镜的男人,原来他一直都没有走,就跟在我旁边啊,我本来想矜持一下,然而肚子这个时候也凑巧抗议,咕噜噜地叫了起来。

  我双手一摊,说我很想说吃了,不过肚子却抗议。

  眼镜男哈哈一笑,说大哥,你帮我拿回了钱包,为了表示感谢,我请你吃早餐了。

  恭敬不如从命,我是饿慌了,一点儿都不客气,点头说好,算你有良心。

  眼镜男叫呆呆,当然这是小名,大号他没说,我也懒得问,他带着我来到黔大附近一家叫做王记的店子里,两人各点了一碗,当端上来的时候,多髓牛骨熬成的鲜浓原汤,加上爽滑的蒸气米粉,配以醇香的牛肉,添上开胃的泡酸菜,点缀以新鲜芫荽,最后再加上香炒辣椒面,我恨不得不用咀嚼,直接倒进肚子里去。

  呆呆瞧见我像是从大牢里放出来的饥荒贼一般,吃相那叫一个恐怖,连忙又给我点了两碗,然后笑,说大哥你慢点,不要急,咱管饱。

  他吃得斯文,我连吃了三碗,感觉肚子终于没有那种饥饿感了,方才摸着肚子,说几天没吃饭了,这回可算是安生了。

  呆呆一愣,说大哥咋回事呢?

  我没有告诉他实话,于是就编了一个谎言,说我是过黔阳这边来打工的,结果半路的时候遇到小偷,把我行李和钱包全部都给卷走了,弄得我落魄街头,无家可归。

  呆呆说原来如此,难怪你瞧见那帮小偷,就跟见到仇人一样,那你在这里,就没有什么亲戚朋友么?

  我摇头,他又问我打不打算回去呢?

  我告诉他,说家里穷,出来就是打算混出个模样来的,除了衣锦还乡,就不回去。

  听到我的这满口胡诌,呆呆终于憋出了一句话来:“王哥,你要是觉得行,就先在我家里去凑活两天,你看怎么样?”

  免费的食堂送上门,我简直是太同意不过了,不过还是装作为难的样子,说这样不好吧,会不会耽误你工作?

  呆呆说我其实不是这里人,过两天要去渝城,我家在那有个酒吧,父母准备让我去管一下,所以我这几天也是闲着没事儿……

  渝城?

  我并不想在黔阳久留,就是因为这儿离独南苗寨并不算远,但如果是去渝城的话,或许可以在那里久留一阵,我心思一动,问他说那你的酒吧还要不要人呢,我可以当服务员,也可以干别的,给口饭吃就行。

  呆呆笑了,说行啊,我正愁过去没帮手呢,你跟我去也好。

  这小子不但懂得感恩,而且还有些单纯,连我的来历都没有确定,就开口答应,脑子实在简单。

  不过我喜欢。

  吃完早餐,呆呆带我回他家里去,路上的时候,他有些犹豫地问我,说王哥,你身上什么味儿,怎么感觉怪怪的?

  我这才想起了,昨天夜里我可是拉了一裤裆的翔,后来虽然随便偷了套衣服换上,但一路奔忙,连个澡都没有洗,味道自然独特得很,回味绵长……

  我连忙掩饰,说这几天露宿街头,也没有个讲究,你要是有衣服,借我一套。

  两人走着,路过黔州大学的时候,他突然停住了脚步,深呼吸,然后对我说王哥你等一下,我看到一个朋友,去打个招呼。

  我点头,而他快步走到了一个长发女生的面前去,满脸笑容地喊道:“黄菲,好久不见啊?”

  长发女生回过头来,我发现长得挺漂亮的,柔美之中,又有些英气,不过她对呆呆好像并不热情,勉强聊了几句话,就指着怀抱里面的书本,歉意地笑,然后离开。

  长发女生离去之后,呆呆垂头丧气地走了回来,我问他那女生是不是他的女朋友。

  呆呆摇头,说不是,是相亲对象,原来是个警察,现在在黔大读研究生,双方家长都挺满意的,他自然也是满意得很,只可惜人家女生对他不冷不热的,总不爱搭理他……

  我说你走这么远,不会就是过来看她一眼的吧?

  呆呆叹了口气,说我马上就要去渝城了,这回过来,就是看她最后一眼的,只可惜,她好像一点儿也不觉得伤感,反倒弄得我蛮伤感的。

  我摸着肚子,瞧着这个陷入感情漩涡的男子,不由想起了自己来。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感情归宿,而我的,又在何方呢?

  心怀诡胎卷尾语

  《捉蛊记》是一个我构思了很长时间的故事,原本是作为黑岩的第一本书出现的,然而最终还是选择先出了《苗疆道事》,然后再出现这一篇。

  为什么呢?

  说句实话,写前传真的不是一个正常人能够干得出来的事情,特别是一个长篇,这里面的难处,我跟大家提过了,所以不会再多说,但是我们知道,一个故事,它要有底蕴,就必须有一些东西存在,而苗疆道事,就是整个苗疆世界里面属于奠基石的东西。

  有了整个基石,整个世界架构方才能够立起来,成为一个活灵活现的世界。

  一个不同于别人的世界。

  当苗疆道事结束的时候,当瞧见很多人依依不舍的时候,当听到有人告诉我,觉得喜欢黑手陈,喜欢努尔,甚至有人喜欢道事多过于蛊事的时候,我觉得我成功了。

  事实上,在道事开头的时候,我承受了很大的压力,甚至一度有发生过放弃的想法。

  面对着一些读者朋友的质疑,甚至谩骂,或者是笑话的时候,我咬牙忍住了。

  我告诉自己,写你想写的,写你脑海里的那个故事,它会感动到你的,也会让更多的读者朋友感动和喜欢。

  当道事成绩不行的时候,我甚至已经在和编辑讨论在五十万字、一百万字完结的相关事宜,然而在最后,我还是坚持住了,我告诉编辑,说如果道事的成绩真的达不到预期,那么我宁愿空着肚子,不要钱,也要把我的整体构架给写完。

  一个男人的承诺,不会因为任何东西而终结,我告诉他,那个时候,我写完了,以后就不写了,退出这个行业。

  或许很久以后,我觉得技痒了,会换一个笔名,再回来,悄悄地做我的事情。

  为什么会换笔名呢?

  其实影响成绩的,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盗版。

  其实苗疆的读者不少,但是更多的人愿意去支持盗版,至于原因有很多,有对小说不满意,有对小佛不满意,有对黑岩不满意,还有就是觉得麻烦,而小佛的知名度刚刚起来,很多黑心人就立刻做出盗版来,把小佛每天熬夜、绞尽脑汁的东西复制粘贴过去,然后通过流量和广告来挣钱。

  读者越来越少,反而是不劳而获者肚满油肥。

  小佛无意去抗争什么,只是努力写好自己的故事,试图感动大家,也试图能够获得一些支持,能够继续在这条道路上走下去,然后能够养活自己,养活我家小朵朵。

  前几天看到好基友“抚琴的人”转发的一篇微博,却忍不住哭了。


  那篇微博的名字叫做,“有免费的小说看,为什么还是有人愿意付费?”地址是http://weibo.com/1908671905/CAC1p5qnm?from=page_1035051908671905_profile&wvr=6&mod=weibotime&type=comment#_rnd1442978070097,我看完之后,心中充满了感动。

  说得远了,回过来将,道事一直坚持,这件事情小佛终于是做对了。

  因为回过头来,当结束的那一天,小佛把自己放空了一整天,然后开始打开黑岩,翻看着评论区里的每一条书评,看起了每一个章节后面的回复和评论,看到你们每一条的鼓励和留言支持,一个大男人,在深夜里,默默地流泪。

  然后我就睡觉,无忧无虑,没有任何负担的睡觉。

  我梦见了陈二蛋与小白狐儿和胖妞在一个洞子里相依为命,跟一个叫做努尔的少年相识,想起了他骄傲的对一个叫做罗大屌的少年说起一句话:“好,我们出去,也许外面很残酷,但是我们就算是死,也要死在自己的梦里面。”

  所谓少年,不就是应该流着汗水,去追逐它,既如同追逐朝阳么?

  然后我醒了。

  我回忆起了道事里面一张张活灵活现的面孔,还有那些让我们曾经更感动过的事情,年少而意气风发的青城山王朋,大大咧咧的粗豪萧大炮,那些至今都还留在记忆里的南疆岁月,还有一张俏生生的小脸,对陈二哥说来吧,我请你吃烤猪肉……

  再接着,二蛋入了茅山,改名成了陈志程。

  再后来,他入了朝堂,又潜入了江湖,后来渐渐地没有人知道他叫做陈二蛋,甚至很多人都不再叫他陈志程,而是老魔、黑手……

  有的敌人变成了朋友,比如依韵公子,有的朋友变成了陌路,比如罗大屌,而有的朋友则变成了敌人。

  比如弥勒。

  还有的朋友,不愿意变成敌人,又不愿意舍弃自己的朋友,于是选择了自杀,比如小观音。

  她对弥勒说,凡尘俗世,不陪你走……

  小观音自己走了,然后世间再无小观音,也无弥勒,只有一个觉醒了前尘往事的小佛爷。

  那是一个波澜壮阔的时代,百年前天地大劫,终身陨落,有三个男人站了出来,整个世间的高手大拿都为之黯淡,而这个时候,却并非平静沉稳,无数的宗师如过江之鲫,红色土匪王红旗,大内第一黄天望,天下十大,邪灵十二魔星,无数豪雄遮蔽了整个星空,陈黑手却带着七剑,走到了黎明,最后的最后,他将统治了邪门外道半个世纪的天王左使王新鉴给战败了。

  事情结束了么?

  显然没有。

  本来应该是天地英雄的陈志程最终功力巨损,就此黯淡沉默,退身于幕后,然而体内的战神蚩尤,又怎么可能让他全身而退?

  道事结束,黑手双城终究还是退了。

  我流着泪,回忆起了那些从戎岁月,然后执笔写下了新书。

  很多人都知道,新书其实分为两篇,所以小佛这一年之内,会非常疲惫,所以很多时候,你们期待加更的时候,我可能无能为力了,但是请不要责怪小佛,小佛做得任何决定,都是为了将这个世界通过合理、合法而不违反版权冲突的情况下,给你们展示出来。

  我不能责怪任何人,就只有将辛苦加诸在自己的身上来。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请不要胡乱揣测,让一个人伤心,而对于小佛很多朋友所担心的问题,我也尽量会告诉大家,我一定会撑住的,至少会撑过这一段时间,把这些书完结了,我就会再调理自己的生活。

  前几天,又一位小佛所喜欢的网络作家去世了,在心痛的同时,我也会合理安排自己的作息,争取每天抽出一些时间来锻炼。

  好了,说说捉蛊记。

  首先,捉蛊记的名字,可能是大家最为诟病的吧,不过这个东西,怎么讲呢,我觉得不太重要,当你习惯了,应该就不是问题。

  其次是主角,当隔壁老王出现的时候,很多人会拿陆左和陈黑手来比较,觉得这个太软弱了,一点儿看点都没有。

  事实上这正是我想要塑造的结果。

  隔壁老王就是隔壁老王,他不是任何别的人,所以他不会像谁,他就是他,王明的原型,其实是我的一位朋友,一位网络上结识、并且线下慢慢相识相知的朋友,有人叫他四月,有人叫他朋朋,之前跑过了青城山王朋的龙套,这一回,单独拉出来当主角。

  我可以很负责的告诉大家,捉蛊记是一个全新的故事,也会是一个让你们觉得不虚此行的故事,我甚至在它的身上,寄托了一个我一直以来的愿望。

  那就是我想讲一段爱情。

  不同于蛊事的左道,不同于道事的一人仗剑走天涯,我想讲一个平平凡凡,但是有波折不断的爱情。

  我尝试着写,至于能不能感动到大家,感动到我,这个我也不知道。

  新书,它寄托了我很大的希望,或许小佛以后能够真正地走上职业道路,就是在这里起航,或许当小佛一脚踏空,然后消失无踪,也会在这里。

  所以,我想和你们一起走过,或许很多年之后,回忆起来,不留遗憾。

  第一卷结束了,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不过没关系,因为我们把第一步给踏出去了,那就是成功,至于后面的路,有你们陪着我走,我相信能够走得很远的,或许很久之后,会有人告诉我,说哎哟,王明不错哦,捉蛊记也很好看呢,小佛棒棒哒。

  过几天可能就会上架了,这一次,比道事晚了很多,这是我努力争取的,也希望大家能够支持,给口饭吃。

  希望如此,那么,凡尘俗世,我们一起走吧。

  让未来,在我们的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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