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回来得晚 来和大家闲聊几句,答疑帖明天上!先说杭州之行。
我一直觉得杭州比本市好,在西湖天地吃吃饭喝喝酒,再去衡山路的小酒吧搞第二场,实在是件很愉快的事情,不过有两个遗憾,一是实在确实真的没有见到美女(这说明西蜀和我的审美观比较相似),二是旅行者酒吧的歌手太文艺,听了八首歌,有七首没有听过,看到人家在台上吹拉弹唱那个文艺劲,实在是很羡慕。
杭州貌似和灵异相当有缘分,白蛇传和梁祝的故事都和西湖脱不了干系,一个是人与兽,一个是异装癖殉情变蝴蝶,都是相当重口味的,恩,如果我生活在杭州一定也会发现很多精彩的故事吧。
今天来看帖子,发现又多了好多热情的朋友,难怪这么快过400万了,这说明写《阿大》这个故事,我虽然换了方式,但是大部分人觉得还不错,说实话我在写曹四伏法和夜探洪公祠这两段时,也非常有快感,码字其实挺累,能这样过瘾一下,我很高兴。大家七七八八提了很多问题,明天我来尽量解答,很多朋友其实已经作出了一些解答,非常感谢。
恩,《阿大》是我想写的一个系列中的一篇,写这个系列有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让自己过瘾,至于是什么系列,明天自然揭晓。
另外有些朋友觉得《阿大》里面调侃少了,是的,这是我故意的,我总觉得像《阿大》这样以严打为背景和《埋婴冢》这样以计划生育为背景的故事,还是少一点调侃的好,朋友们一定明白我的意思。
作者:2个又 回复日期:2010-5-13 23:36:00 7922#
老胡去的都是些啥地方嘛,我住的地方连打开水都可以碰见美女.啧啧
晕 你说的是哪里啊 下沙的浙江传媒学院??那边远 没有时间去逛!
作者:媸_妍 回复日期:2010-5-13 23:41:00 7923#
喔唷··老胡现真身了···逮到
我怎么有点过街老鼠的感觉!
作者:妍非凡 回复日期:2010-5-13 23:35:00 7921#
这也许就是福至心灵吧。
西蜀,你说罢,自掌多少下?哈哈!
西兄那是激将法 不过我是看过400万了 所以上来聊两句的!
好的,今天来谈谈《阿大.》,首先我要说这个故事不是一个鬼故事,基本上可以肯定阿大是一只比较有灵性的黄鼠狼,市局的同志们基本也能认可这个说法,因为在老魏围捕阿大的时候,他开门,顶膝,往前一扑,这个姿势如果是对面出来个人的话,一定被扑倒,但是如果是一只黄鼠狼,可以贴地急速的窜出,那么老魏这个动作就没有用了,在加上那时候楼里面灯光昏暗,那只黑毛黄鼠狼想藏身,或者逃走,应该不算难。
至于阿大为什么要到市局去,市局的人认为是来看电视的,这个我觉得也比较可信,你看现在国外的电视台有专门的猫狗频道,说明动物对电视是有一点的接受程度的。只不过阿大比较得风气之先而已。
事发后有居民反映是洪公祠家仙捣乱,也是确有其事。洪公祠一带解放前就曾经盘踞过一个家仙,传闻颇有些神通。洪公祠一度香火很旺,而据说主事者竟是几个女子,非尼非道,彼此以姐妹相称,为首的一个49年时就该有50岁了。家仙人人都说有的,但是从未有人见过,似乎只有那几个女子才能见到家仙。在我看来那些女子多少有点本事,至少都是优秀的黄鼠狼饲养者,一定有某些特殊的食品喂养她们的那些宝贝,你想黄鼠狼这东西,嗜血如命,动作敏捷,还能释放类似迷幻剂的东西,如果有人刻意培养,那么做出一些常人看来不可思议的事情,就毫不稀奇了。
49年以后,洪公祠逐渐败落,破四旧后,更是片瓦无存,那些女子也是莺燕凋零,不知所踪。还是据说,她们中最年轻的漂亮的一个嫁给了当时的一个干部,而他们的后人在改革开放之后,大发利市,如今也是称雄一方的财富精英。
再有就是曹四的故事,基本也是有原型的,但是阿大和曹四的之间的关联却是出于我的想象,不为别的,只是这样写 我比较过瘾而已。
写《阿大》是计划中一个系列中的一篇,在这个系列中,有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有一些稀奇古怪的,我们看不真切的人。这些事这些人在乱世之中,也许比较常见。但是在我今天这个无比和谐,绝对没有谎言的太平盛世,也只能是片羽吉光,偶露峥嵘了。
有朋友或许觉得我要这么写不够真实了,老记者也变成了一个撒谎的记者,恩,我都说了我们这个时代无比和谐,绝对没有谎言,那么我编一些挺有意思的谎言娱乐一下大家,又有何妨?
只是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有时间有精力有动力开始真正地去写这盛世中的一点峥嵘,《阿大》只算个试水之作,再写的话,一定能比《阿大》好吧!
作者:倒霉教主 回复日期:2010-5-14 22:39:00 7946#
胡哥是不是觉得之前那些真实的材料写出来已经没有当初的快感了,所以要转型了,因为最初写作的目的也是以娱乐自己为辛苦工作的犒赏的,是这样吗
因为那么写 尽量贴近真实,想象很少,多少有点憋的慌,写太细了,人家就要问了,都是转述的,你咋知道那么清楚啊,或者你咋运气那么糟(好),总能遇到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啊等等!
其实一句话 我想怎么写就这么写 ,开心就好了,哈哈!
作者:114110 回复日期:2010-5-13 17:33:00 7901#
阿大 故事本身的情节安排和精彩程度,远胜于以前系列诡文,个人认为其文学性好像超过故事的情节,读下来似乎像是读文学作品,还是喜欢以前的行文风格。
多谢 多谢 用杂文的风格写故事,也许还会有吧 看我心情啦!哈哈!
作者:hrljy 回复日期:2010-5-14 22:47:00 7948#
用手机加班看了几晚,深深被我们本家楼主折服,文字悬念迭起,紧凑有序,回帖的胡萝卜们也是高人辈出,害得我经常晚上偷乐,结果这下麻烦也了,宿舍几位大汉不干了,昨晚硬是将我擒住在床,要往我脑门上贴劳什子符…汗!你说我冤不冤!不知道那位可爱的云子去哪里了,不然非得让她给颁个最佳窦娥奖。也挺想念她的说。老胡,你也不召唤召唤。
晕 又一个打云子主意的纯情男!小朋友,喜欢什么,自己追求,不能靠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