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老刘 时间:2016-01-22 18:37:36
南大碎尸案又称刁爱青案,案发于1996年1月19日,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受害人为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受害人遗体碎片在其失踪9天后,也就是当年1月19日清晨,被一名清洁工在南京华侨路发现。凶手为消灭作案痕迹,将其尸体加热至熟,并切割成2000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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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残忍,应该重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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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阳5886 2016-01-22 20:29:03
恐怖!得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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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韵悠悠ABC 2016-01-23 21:29:23
应该是变态杀人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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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花与火花 2016-01-23 22:21:18
但是他成功达到了毁尸灭迹、逃脱惩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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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韵悠悠ABC 2016-01-24 20:18:04
现在的破案率也不行的
多年前在柳州有一个案子,当事人将车停在路边吸烟,有一个人持枪朝他打了一枪,然后穿过街心公园扬长而去,现在还破不了案。街心公园跳舞的大妈们说听到一声爆破声,但不大,不以为意
说起来象电影似的,但这却是真事
死者是柳州钢铁厂的一个中层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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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这样?这样说起来真的是治安太差、凶手太胆大妄为了、死者太冤、公安也太窝囊了!
14岁少年强奸20岁女大学生未遂 用榔头将其杀害
2016-01-26 06:51: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受害人张某的亲属告诉楚天都市报记者,张某今年20岁,十堰郧阳人,是武汉市某高职院校大三学生,学校放寒假不久前才回到家。1月19日下午,张某在送妹妹上学返家途中,被住在楼下的犯罪嫌疑人柯某尾随敲门入室,残忍地将其杀害。
当天下午放学后,小妹妹见无人来接便自己回家。上楼时发现姐姐裸身躺在五楼平台与楼梯拐角处,满地是血,哭喊着跑下楼呼喊马路对面的家长,家长进入现场目睹惨状后立刻报警。
接警后,茅箭区公安分局人民路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先期处置,在确认被害人死亡后立即将警情通报茅箭刑侦大队。
经细致勘查现场及调查走访,案发后4小时,民警于当日20时许在该小区12号楼2单元704室将犯罪嫌疑人柯某抓获归案。
经查,柯某是十堰郧阳人,在某中学初三就读,年仅14岁。19日14时许,正愁无钱购买手机电池的柯某,发现与其住在同一单元601室的受害人张某独自一人回家,当即产生抢劫的念头。在尾随受害人张某回家并确定其独自一人后,柯某返回自己家中携带凶器到受害人家敲门,伺机入室抢劫。
张某开门后,柯某持刀将其逼入室内实施抢劫,抢得200余元后又见色起意,威胁张某将其衣服脱下意欲强奸,中途因害怕留下证据又终止。因害怕张某下楼报警,柯某又从张某家中找出一把榔头追至楼梯间拐角处,用榔头猛击张某头部,致其当场死亡,随后逃离现场。
把这一个新闻转发过来,是因为读到其内容的时候,对自己的震撼太大了!
14岁的男孩,正所谓“小小少年”,本应该如花、如初升的朝阳,多么美好呀,但其所作所为,却叫人骇然心惊!
叫人骇然心惊的,不只是他小小的年纪,就做出了残暴的杀人害命之举,而且包括他杀人害命的动机!
只是为了买一块手机电板而,几十元钱、百来元钱的事情吧,他就实施了抢劫杀人。而且在抢劫过程中,见色起意,意图强奸,只是害怕留下证据才作罢。
从以上案件可以看出,少年对人与人之间的意识是多么冷漠,对别人的生命是多么不在乎,而对于金钱和美色是多么地不惜代价、不择手段追逐!而他仅仅是一个十四岁的少年而已,这才是是最可怕的!
之所以造就出了这样一个少年恶魔,他生存的环境、他所受到的耳濡目染,对他的影响,应该难辞其咎吧,难道不该引起我们的痛心、震撼和深思吗?!
你看他在意图实施强奸时,考虑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留下证据,连这样的事情他都想到了,可见不是其心智的问题,而是真正的冷漠残忍呀!
戒惧,戒惧,我们的社会应该要有真正的戒惧了!否则,我们的未来,会形成怎样的一个社会,真正叫人不寒而栗呀……!!!
@邗江老刘 2016-01-26 19:51:51
14岁的男孩,正所谓“小小少年”,本应该如花、如初升的朝阳,多么美好呀,但其所作所为,却叫人骇然心惊!
叫人骇然心惊的,不只是他小小的年纪,就做出了残暴的杀人害命之举,而且包括他杀人害命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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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的利己,跟家庭的教育、社会的宣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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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绝对跟教育和社会风气有关!
@吻不过三更 2016-01-27 12:00:11
忙了一早上,累得跟狗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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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注意保重!
@邗江老刘 2016-01-26 19:51:51
14岁的男孩,正所谓“小小少年”,本应该如花、如初升的朝阳,多么美好呀,但其所作所为,却叫人骇然心惊!
叫人骇然心惊的,不只是他小小的年纪,就做出了残暴的杀人害命之举,而且包括他杀人害命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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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的利己,跟家庭的教育、社会的宣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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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绝对跟教育和社会风气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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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阳5886 2016-01-27 21:39:07
教人如何心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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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人心难安!
哈哈,这个帖子,今天居然有一周年了!点击叫人惭愧呀!
@雪花与火花 2016-01-28 11:28:31
哈哈,这个帖子,今天居然有一周年了!点击叫人惭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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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冬雪2011年 2016-01-28 12:43:15
真是太贪心了,这个点击量还不满足呀?向二花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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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韵悠悠ABC 2016-01-28 19:28:12
向二花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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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惭愧,难望两位的项背,向两位女神学习!
@西漾Flowers 2016-01-28 19:50:01
表示对高楼非常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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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手,兄弟!
@邗江老刘 2016-01-28 18:00:04
看望双花,问候老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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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感谢老刘,咱们老哥俩多多互相看望!
@丁莉 2016-01-28 11:45:33
这很正常啊,纯文学只有懂得欣赏的人才喜欢看,这个点击也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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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美女,真羡慕你们,你们那才叫热帖呀!
广州落马公安局长控制数千便衣 下属孝敬其情妇
2016-01-28 16:56:00 廉政瞭望
2015年10月26日上午,广州市委政法委召开全体干部大会。会上,广州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李瑾宣布市委副书记陈如桂兼任市委政法委书记,原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吴沙卸任。陈如桂在讲话中称赞了吴沙工作卓有成效。但10天之后,陈如桂之言“尚温”,吴沙却黯然落马。
为了改善治安环境,吴沙表面上下了不少功夫,做了许多事,其中,由他主导成立的便衣支队表现尤为抢眼。
广州火车站等人口密集地的犯罪率高发,广州市几任公安局长都想方设法整治,但效果差强人意。吴沙升任局长后,提出成立一支专门整治该问题的特殊警队,即便衣支队。2006年3月,这支数千人的便衣警察支队成立。
“建制上,支队直属于广州市局。但其一切都牢牢控制在吴沙手里,支队的事情都是吴沙说了算。”一名知情人士透露,吴沙之前长期担任番禹区公安分局局长,为了掌控便衣支队,新成立的便衣支队由原番禺分局扩充人员组成,曾是吴沙下属的朱旭青成为便衣支队支队长。
便衣支队组建后,为了尽快获得“领导肯定”,吴沙命令便衣支队在广州市各主要流动人口聚集区开展大规模的抓捕行动。支队工作初见成效,火车站等地的治安有所好转,刚升任广州市长的万庆良还对便衣支队的工作给予好评。吴沙也想借机将便衣支队打造成广州的一张名片。
2012年4月,由广州市公安局、广东电视台合作拍摄的电视剧《便衣支队》播出。“但支队的实际情况绝非像电视剧那样无私和光鲜,”一名便衣支队民警家属告诉记者,“吴沙和朱旭青在支队培养嫡系,队员们凡事都得言听计从。”
这 名家属表示,因“工作上与上司关系紧张”而被调离便衣支队、被迫退伍的人很多,甚至还有自杀的。南方都市报曾报道,2013年7月1日,便衣支队一大队刘 某因在工作中备受领导打压,长期不被安排实质性工作,最终不堪重压从12楼坠亡。然而“迫于吴沙和朱旭青的权势,大家只能三缄其口。”
随着吴沙的落马,朱旭青也被带走协助调查。据悉,与朱旭青一起被带走的,还有吴沙的情妇。那名情妇是朱旭青“孝敬老上司”的厚礼之一。
吴 沙落马一年前,深圳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蒋尊玉被查。两个副省级城市的政法委掌舵人先后被查,广东本地官员难免会私下比较一番。蒋尊玉不仅巨额受贿,还 多次参与嫖娼、赌博等,被称为“五毒干部”。与蒋尊玉相比,吴沙“毒虽不满五,但毒性更深”,广州市委组织部一名干部如此评价。
看看以上的新闻,国家的法器、权力执行机构、为民排忧解难的服务队伍,在那些贪官、恶官们手里,变成了什么?差不多就变成了他们的私人独立王国,警察队伍就变成了他们的私家兵俑,居然还担负了为他们猎艳逐香的重任呢!
那些官员们自身成为了五毒官员,他们所掌控的机器、所带领的队伍,可以想见,能成为什么呢?对于老百姓来说,他们究竟会成为什么样的角色呢?!
看看这些为人民服务、打着为民办事的幌子的公仆们,究竟是在干了些什么?他们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状态,从以上的新闻报道中,就能基本窥见他们的端倪!
执法队伍变成了这样,这个社会、这个国家会有公平正义、会有阳光普照吗?!
究竟为什么,我们的国家机器、执掌国家机器的人们,会沦为了这样?这是我们的社会亟待弄清并予解决的问题,否则,我们的社会将无法取信于民,民心将无法稳定,国家将无法安宁,维护社会稳定,将变成镜花水月、缘木求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