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在雨夜开车,我朋友不信,然后他死了。

  手机码字真的慢,期间还得处理警情,见谅。
  
  邓思讲完,我回想了一下,她看到的情形倒是与案发当晚睡在刑警大院背后亭子里的那个流浪汉所见到的相似,莫不是这之间有什么联系?

  不过,案发当晚,秦晓梅的尸体被偷,流浪汉看到的十之八九是她的尸体,可前晚那个时候,秦晓梅的尸体被锁在法医楼,并且疯哥还叫了其他队的法医过来对她作尸检,完全没可能再被人偷出来搞事,那邓思看到的是谁?

  案子发展到现在的程度,又有了疯哥的敲打,我是再也不会傻乎乎地猜测是有鬼魂出现,这样的话,必定是有人假扮成了秦晓梅!

  虽然当时光线昏暗,可邓思与“女鬼”之间距离很近,邓思如此肯定那就是秦晓梅,说明对方假扮得很像,我马上想到了一个人——秦阳,秦晓梅的亲弟弟!

  第一次见秦阳时,我就觉得他与秦晓梅长得极为相像,连体形都差不多,如果给他戴上假发,再稍加化妆,在昏暗的灯光下,要以假乱真绝对没问题。

  棘手的是,因为事发时是深夜,秦阳即使找不出证人,我们也无法断定他那个时候没有在家里睡觉,就像之前没法说是他在守灵期间把秦晓梅尸体偷出来一样。

  我让邓思带我们去了小河上的凉亭,她再次表现出了抗拒,我断定那晚是人为作怪,就劝她说:“如果你不去,你永远都会害怕那里,如果你去了,我会证明那晚你见到的是人不是鬼,你以后就不会再害怕了。”
  
  这话成功地说服了邓思,到了凉亭,邓思又把当时的情形描述了一次,听完后,我让她站在当晚站的位置,我则按“女鬼”的姿势靠在柱子上,然后又慢慢起身转过头,再伸出手来指向她。

  我调整了几次手的位置,邓思才有些犹豫地点头说方向对了,我向一旁的文雅示意,她走到亭子外,在我伸出的手掌前蹲了下去,确定了“女鬼”滴血的地方。

  文雅确定后,我也走了过去,这一处是亭子边缘,面上贴着瓷砖,瓷砖上只有一些灰尘,并无血渍。

  根据邓思所说,从她离开到保安回到凉亭,也就几分钟时间,留给“女鬼”消除痕迹并隐藏身形的时间不多,他无非就是把瓷砖上的血迹拭去,瞒过肉眼还行,却瞒不过技术鉴定,我立马让疯哥派痕迹组的同事过来。

  随后,我与文雅分析了凉亭周边的环境,小河与小路中间有近人高的绿化带,这其实很方便隐藏,而学校里的保安并无侦查经验,再加上当时邓思只吆喝说“有鬼”,不是说“被抢”或“被强奸”之类,保安多半以为邓思是眼花了,就更不会认真搜寻了。

  在保安离开后,藏于暗处的“女鬼”自然也就可以脱身了。
  
  痕迹组的同事来得很快,他们带有特殊的化学药水和显像工具,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勘验,得出结果,那一处瓷砖的确被浸染过红色液体,从化学成份来分析,应该是血液,至于到底是人血还是动物血,得拿回队上作进一步检测。

  有了这个证据,我再把自己的分析说与邓思听,她总算没那么怕了,不过却迟疑着问我:“她为什么要来吓我呢?”

  文雅回答说:“因为当年你的证词有利于对秦晓梅定罪,凶手觉得秦晓梅被判死刑也有你的‘功劳’,所以找到了你。”

  听了这话,脸色刚刚好些的邓思又害怕了起来,文雅接着说:“你不用担心,凶手真要杀你的话,你前天晚上已经死了。不过,为了安全起见,这段时间你最好请假回家去住,等案子结了再回来。”

  临走时,我让邓思回忆一下秦晓梅有没有追求者,她想了一阵后,摇头说:“没听说有,不过吴英的男朋友杨宁清之前与晓梅走得挺近,他与吴英恋爱后,与晓梅的关系才淡了。”

  “在认识吴英之前,杨宁清有喜欢过秦晓梅吗?”我问。

  邓思还是摇着头说:“完全看不出来,他们应该就是好朋友而已,要不然杨宁清也不会在认识吴英后没多久就爱上吴英了。”
  
  这倒是在理,不过,提起杨宁清,我想起了另一件事。上次疯哥给我讲秦晓梅案子时,说到秦晓梅给杨宁清发了封邮件,内容是“对不起,Qew”,那天我就觉得这话有些怪,本来想问疯哥的,刚好车子进了大院,下车后又碰到痕迹组同事,一打叉就忘了。

  两年前,大家认定是秦晓梅杀了吴英,杀了杨宁清最爱的人,所以她给杨宁清说个“对不起”也是正常的,可如果秦晓梅是被冤枉的呢?

  她没杀吴英,又是因为什么事向杨宁清道歉?

  并且,被抓后,前几天她一直缄默不语,发了邮件立马就坦白了罪行,这转变也太大了些。

  看来,有必要见见杨宁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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