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在雨夜开车,我朋友不信,然后他死了。

  因此,我们推测流浪汉醒来的时间也在凌晨三四点左右。

  流浪汉走到玉洁巷口的那个垃圾桶处(经证实,与李春抛尸的垃圾桶相同),打开桶盖,翻了一大堆垃圾出来,在垃圾里找了些吃了。

  偏偏这天垃圾桶里的食物很少,他吃了后,仍然觉得很饿,就站起身来四处张望,想看看周围还有没有被人扔掉的食物,这一看,就看到一个人从玉洁巷里走出来。

  当时流浪汉站的方位刚好是正对着玉洁巷的,所以,他算是与那人打了个照面,也看到了那人的脸,不过那人看到流浪汉后,马上往右转身并向前走去,由于步子很快,他还摔了一下,流浪汉也没在意,继续去找吃的。

  二哥问流浪汉是否还记得那人的长相,流浪汉想了好一阵才回答说看着像四五十岁的人,模样却记不清了。

  我们本来指望着流浪汉能指认李治平,现在他却记不清那人的模样,这可急坏了我们,还是二哥比较沉稳,一遍又一遍地帮着流浪汉回想。

  十多分钟后,流浪汉再次说出了一条重要线索,那名男子从玉洁巷走出来时,两手在拉着裆部的拉链,这与凶手强奸柳如烟的行为正好吻合。

  随后,二哥又问出了男子当晚的大致衣着。根据流浪汉的描述,官飞立即找了几件相似的衣服过来,由与男子岁数相近的二哥逐一穿上,以帮助流浪汉回忆。

  找出最相似的一套衣服后,二哥穿上它,模拟着男子的动作,试了十多遍后,流浪汉终于点头说:“是,是这个样子。”

  经过这一番努力,流浪汉脑子里的记忆细胞被激活,他想起了男子的面容,我们立即给他做了辨认笔录。具体做法是找来二十个四五十岁的男性的照片,再把李治平的照片混入其中,如果流浪汉从中找出的当晚男子的照片正是李治平,这就是一项最为直接的证据。

  为了不节外生枝,我们找来了二十个确定与此案无关的中年男子的照片,再把李治平的近照混进去。

  流浪汉辨认的时候,我的手心都捏出了汗。辨认会有三种结果,要么,他直接选中李治平,这是最理想的;要么,他一个都不选,说明当晚他看到的并不是李治平,那么,我们会重新考虑嫌疑人员;我们最担心的,是他选中其他人,因为这就说明他根本没有辨认能力,那么,他之前所说的一切都不能被用于案件侦破了。

  流浪汉看得很仔细,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十多分钟后,他都还没说出结果,我们也不敢催他,生怕影响他的判断。

  在第十九分钟时,流浪汉终于抬起了右手,伸出食指,慢慢往照片上移动。

  “是……他。”流浪汉迟缓地说出这两个字的同时,手指也落了下去。

  随着他的手指落下,我的心也跳到了嗓子眼处,他指的人,正是李治平!

  这可以说是我们接手此案以来,最为激动人心的时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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