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在雨夜开车,我朋友不信,然后他死了。

  七天后的晚上。

  我正准备上床睡觉,接到了文雅的电话:“李城死了……”

  “怎么死的?”我无比震惊。

  “自杀的。”

  我还没缓过神,文雅又说:“徐忠厚也死了,李城杀的。”

  那一刹,我只觉脑子里“嗡”地一声,这简单的几句话,信息量实在太大。

  一个小时后,我、文雅和二哥赶到了梓州。

  警方还原了案发经过,当晚九时许,李城进入徐忠厚住的小区,敲开了他的房门,尔后,用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干脆利落地了结了徐忠厚的性命。

  确定徐忠厚死亡后,李城报警自首,等派出所警察赶到徐忠厚家,李城已经割腕自杀身亡,警察从他的裤包里搜出了一个信封,里面是一张DNA鉴定报告,证实被鉴定的两个对象为父子关系,同时还有一张白纸,上面写着:“李治平杀我母亲,该死;我杀了张艳,该死;徐忠厚与有夫之妇有染,生我却未养我,是我悲惨一生的源头,该死。我唯辜负者,李治平对我的爱,愿来世再做父子。”

  这张白纸,直接地证实了我的猜测,我却没有丝毫成就感,心里沉重无比。

  专案组成员被再次召集在一起,重新梳理先前的案情,并调查这几天李城的行踪。

  经多方查实,很快,我们知道了案件来龙去脉。

  想来,那天搜查房间时,李城看了那些信后,也怀疑起了自己的身世。

  他先去了陈月英父母家,询问陈月英父母的血型,当被告知“不知道”时,他用事先准备的注射器分别抽取了外公外婆的血液,拿回去作检测,这种事对一个医生来说是再简单不过的。

  而由于这个外孙也算是给自己长了脸,陈月英父母并未拒绝李城的这一行为。

  我猛然想起,何放曾说过,李治平曾到处求人给他儿子献血,可他自己有给李城输过血么?看来,李城也是对此事件产生了怀疑。

  从医院调查的结果得知,李治平外公外婆的血型均为O型,如此推断出,陈月英的血型必然也为O型。

  李治平的血型为B型,他与陈月英的后代,血型只可能会是B,而李城的血型却为A型,这已经表明,李城不是李治平的儿子。

  随后,李城找到陈月英以前的中学同学,问出了陈月英曾经恋人徐忠厚的信息。因张艳的关系,他早就与徐忠厚打过照面,二人也算是熟人,李城去找过他,应该就是这次见面过程中,李城取走了徐忠厚的生物样本并送去鉴定。

  结果出来后,李城就作出了杀人与自杀的决定。

  搞明白这起案子后,局长要求我们立即对李治平进行突审,务必让真相水落石出。

  我们去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再次看到我们,李治平先是很茫然,随后皱起了眉头,当那张带血的白纸被摆在他面前时,他悲恸万分,老泪纵横,哭得像个孩子。

  这一整夜,他都没说一个字,我们也没催他,他有太多情绪需要释放。

  天亮时,我看着他憔悴的面容,觉得他一夜之间老了十岁。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从窗口照进来时,他终于开口了:“我早就知道他不是我儿子,这也是我杀陈月英的真正原因。”

  因为哭泣,李治平的声音极为沙哑。
  我很震惊,没想到那个时候他就知道了这件事。

  其他人的脸上也带着诧异,却没人提问,没人插话,我们只是静静地等着,有些事情,也该水落石出了。

  原来,二十五年前,李治平发现陈月英与徐忠厚有染,从时间上一推算,很快想到儿子是否自己亲生的问题,他偷偷取了李城的几根头发,借出差的名义,到省城做了亲子鉴定。(注:亲子鉴定技术始于上个世纪70年代。)

  证实李城不是自己儿子后,李治平心中愤恨难平,遂杀了陈月英,把她埋在了自家的菜园里。但是,对于李城——这个当时年仅三岁的小生命,他心中始终恨不起来。

  自陈月英怀孕开始,至事发时,近四年时间,李城早已成了他生命的一部分,何况,孩子是无辜的。于是,他最后决定,仍然把李城当儿子一样对待。

  二十八年的父子情,李治平从心底认定了李城这个儿子。同时,在李城的成长过程中,经常表现出来的对母爱的渴望,也让他生出了对李城的愧疚之情,他把全部精力与爱意都倾注到了儿子身上。

  李城杀张艳那晚,李治平其实在乡下父母家,因为那天他父亲的旧疾复发,是他在照顾着,直到凌晨一点才开车回家。

  他回家发现李城房间的灯还亮着,走过去一看,李城慌慌张张的,魂不守舍。在几番询问之下,李城说了一件让他震惊的事,说自己杀了张艳,并抛尸城郊,最要命的是,似乎把那枚刀币遗落在了现场,而这刀币,是李治平拿给李城的,让他帮着找人问问价。

  只思虑了几分钟,李治平心中便有了“为子顶罪”的念头,这不仅出自对李城的爱,也有一部分原因是自己杀了陈月英这二十多年来,心中一直有魔障,他想寻求解脱。

  李治平详细询问了李城杀张艳的细节,以便相应做出一些假的痕迹,而他车上的抓痕和精斑即是这痕迹的一部分。

  同时,他给李城做了交待,教他如何应对警察的询问,但当晚并未告诉李城自己准备替他顶罪一事,直到他杀了柳如烟,这才将计划全盘讲与李城听。

  “李城都没反对过?”我终于忍不住问了一句。

  “他的目的就是要我为他顶罪,怎么会反对呢?当时也不过假意推了几句而已。”李治平苦笑着说。

  至此,我们知道了一件更加可怕的事。

  这一切竟是李城的阴谋。

  李治平说,这也是他后来慢慢发现的,最先的一处疑点便是自家院子的那片土豆菜地,那下面埋着陈月英,他自然比较留意。

  他曾问过李城,为何不把张艳埋起来,而是要抛尸,李城的回答很牵强。

  在李治平的培养下,李城一直是学校的尖子生,理科成绩尤为突出,他了解李城的逻辑思维能力,觉得李城不应该犯这样的错误。当天他就把菜地仔细检查了一遍,果然发现收获了土豆的空地下有挖动过的痕迹。

  那个时候,李治平便明白了一切。

  原来,李城准备把张艳也埋在那片地下,在挖坑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自己母亲的尸体,聪明如他,哪能想不到陈月英是被李治平所杀。

  如今,李城已死,他到底作何感想我们无从得知,总之,结果是,他将张艳的尸体抛于野外,并故意留下了刀币。

  “你明明知道这一切都是他的精心设计,目的就是为母复仇,你为什么还心甘情愿帮他顶罪?何况,他并不是你的亲生儿子。”我不敢置信地问。

  “有没有血缘关系真的那么重要吗?二十五年了,我们相依为命,彼此得到的,从来也不比一对亲生父子少。他发现了他妈妈的尸体从而恨我,我可以理解,这么多年了,我也时常在梦魇中惊醒,对自己一时冲动犯下的错难以释怀,既然如此,能够如了他的愿,让他好受一些,我也能得到解脱,最关键的是,他能继续活下去,何乐而不为?”李治平说这话时,眼里尽是黯然。

  “不过,他并不知道你的想法,这样做岂不是很冒险,万一你不帮他顶罪呢?”文雅问。

  “我若不主动帮他掩饰这件事,只怕早就不在人世了。”李治平苦笑着说。

  “你是说他会直接杀了你?”小武似受到了惊吓。

  “我的儿子,我最了解,他肯定会杀了我再自杀的。”

  二哥说:“李城的性格很偏激,这的确是你的教育方式所致,否则,也不会动出‘杀’父为母报仇的念头,现在又杀了生父后自杀。当初,你就没想过你帮他顶罪后,他还是会自杀么?他反正都会死,你顶罪甚至又杀了柳如烟,有何意义?”

  “其实杀柳如烟是我的本意,我是真的恨她,只不过,若不是李城,我杀柳如烟会不露痕迹的,你们根本查不到我这来,就算查到,也找不出证据!至于你说的意义,在我俩商定计划时,我给他留下了一个任务,让他替我给他爷爷奶奶送终,他虽有犹豫,最终还是答应了。”李治平顿了顿,喉头似乎有些哽咽,“现在,他还是走了,或许,他是觉得,那已经不再是他爷爷奶奶了吧……”

  李治平的哀伤感染着我们,房间里一时安静了下来,好一阵,官飞打破了这份沉闷:“你这人,太可怕了,为了帮儿子顶罪,询问了他杀张艳的详细过程,模仿着杀了柳如烟。我觉得,凭你的心机,不可能会在柳如烟体内留下精液,这应该是你故意的吧?”

  “没错,我这样做,是在给你们留证据,让你们锁定我的嫌疑,没想到让那‘讨口子’捣了乱。”

  后面的过程都很明白了,我们所看到的,所得到的,都是李家父子想让我们看到与得到的。

  这对父子做得很完美,清除了所有异常痕迹,让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若不是李城太过聪明,私下查清了自己的身世,只怕,这起案子的真相永远都不会公诸于世。

  交待完这些,李治平向二哥要了一支烟:“之前我什么都不说,是为了保李城。现在,我全部告诉你们,同样有一个要求。”

  “什么要求?”二哥轻声问。

  “要不是李城写了这张纸,亲口承认杀了张艳,我便永远也不会告诉你们实情。你们早就知道他是徐忠厚儿子,我也知道,但其他人不知道,我配合,只想让你们帮我保守这个秘密。”

  “李城都死了,你还在意这个?”文雅问。

  “当然在意,我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不可替代。”李治平的神色很坚定。

  “好吧,我们答应你。”文雅说。

  李治平看向文雅,良久,笑了笑:“谢谢。”

  走出看守所,小武兴奋地说:“陆扬哥,你怎么这么厉害,案件真相果然是你之前猜测的那样!”

  “我宁愿不是这样。”我叹息着说。

  “为子顶罪,李治平对李城的父爱,真的太重了。”官飞这个当爹的人感叹道。

  “关键是,这个儿子还没血缘关系,相比起来,胡刀对柳思孝,简直就是畜牲不如。”二哥说。

  站在一旁的文雅看向远方,久久没有说话。我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肩膀:“看什么呢?这么入神。”

  文雅收回目光,摇头说:“没什么,只是有些感慨罢了。我们从出生到死亡,带给我们最多爱的便是亲情,可是,这原本是因血缘关系产生的情感,血缘关系却并非是衡量其亲疏的唯一标准。”

  “是啊。”我看着她:“只要是源于心底最真挚的爱,便是世上最好最珍贵的情感。即使他们曾因此做过一些错事,但爱本身没有错,李治平如是,李城亦如是,希望来生,他们能成为真正的父子,并遇见值得自己钟爱一生的人。”

  愿每一份爱,都不再被辜负。

  (第三部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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