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在雨夜开车,我朋友不信,然后他死了。

  谢谢朋友们的理解与祝福,祝大家新年快乐,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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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一天都在上班,一直到明早九点,挤出了所有间隙用手机写了这么多,大家将就看,再说一次,新年快乐。
  
  胡远死前的下午,有人给我寄了一件快递,快递准确无误地预言了胡远的死,同时有一封信,写着“办了错案,拿命来还”,那张纸现在还在疯哥那里。

  同样,曾大志死前的下午,“小鬼”进入我家想方设法把一个花盆扔下楼,当时看似莫名其妙的举动,现在却成了曾大志的死亡预言!

  这到底是对手的好意提醒,还是赤裸裸的挑衅?

  “看来我们怀疑曾大志是错误的,他与胡远的死毫无关系。”经疯哥一提醒,神棍也想到了这一层。

  随后,我给疯哥说了我家里脚印的事,他猛吸了一口手中的烟说:“看来这个‘小鬼’是破案的关键,我们要重点侦破!”

  我想起疯哥刚从红灯区过来,就问他有没有什么收获,他刚要开口,楼下又传来脚步声,我们齐刷刷看过去,原来是派出所民警,他们从四楼一路敲门上来,已经证实四五六楼的住户家都没少人。

  保安说这栋楼的八楼是空着的,没人住,这样,在询问完七楼的其他几户人家后,坠楼者是曾大志的事就算敲定了,当然,事后的DNA比对是不可少的。
  
  疯哥立即把这事向大队长作了汇报,为了缩小影响,队里决定对外仍把曾大志的死定性为自杀,内部则由我们组暗中进行侦查。

  我们正式接手后,派出所民警就离开了。痕迹组经过一番勘验,为我们提供了三条线索,首先,他们通过专业手法提取了地板上的脚印,在剔除了曾大志和刚才进过屋的几人后,剩下了一个“小脚印”。

  在说这条线索时,痕迹组组长叫开了他的下属,之后告诉我们,这个“小脚印”与偷秦晓梅尸体那小孩留在刑警大院的脚印相同,奇怪的是,脚印在曾大志门口就消失了,就像上次在刑警大院外消失一样。

  听到这个结论,神棍的脸色变得很难看,疯哥表情倒没什么变化,我心里琢磨着,对手先去了我家扔花盆,再赶过来杀曾大志,这中间会完全没有目击者吗?

  看着神棍那害怕的样子,我不由想,难道世上真的存在能够飞天遁地瞬移的小鬼?

  否则的话,就算那人掌握开锁之术,悄无声息地进入房间,可那时曾大志并未入睡,并且他是看过法医楼视频的,识得“小鬼”的模样,怎么可能在毫无打斗的情况下着了对方的道并被推下楼去。

  “另两条线索是什么?”沉默稍许,疯哥问道。
  
  组长也不卖关子,接着说:“厨房垃圾桶里有倒掉的饭菜,从新鲜程度来看,是今天的晚饭,菜的种类有四种,他一个人应该吃不了这么多,此外,空气中有酒精分子存在。”

  “你是说,凶手有可能与大志一起在家里吃的晚饭?”疯哥眼里闪出一丝精光。

  “我只负责勘查现场痕迹,并将勘查结果告知于你们,至于这些痕迹与案件的关联,我不做评定。”组长如是回答。

  这个线索很重要,如果疯哥的推测成立,那么凶手很可能是曾大志的熟人!

  痕迹组的第三条线索,是在窗台上找到了一些与死者身上睡衣材质吻合的绒毛,再对睡衣进行勘验,发现睡衣胸前的部分有轻微磨损。

  说到这一条时,组长带我们走到窗台边,疯哥看着窗台,询问我:“陆扬,你觉得睡衣上的磨损是怎样造成的?”

  胸前磨损,窗台上有绒毛,意思是曾大志的胸部接触过窗台?

  可曾大志不矮,这窗台也不高,曾大志爬上窗台是轻而易举的事,没必要将胸部靠在上面发力。联系上现场无打斗痕迹,我推测,曾大志是在失去知觉的情况下被人从窗台推下的,对方将其带至窗台边,之后让他上半身支出窗外,这样胸口自然就与窗台接触到了,对方再抬起他双腿,手一松,他就掉下楼了。

  听我说完,疯哥又看着神棍问:“专家,怎么样,他这个现场还原得如何?”

  之前我就介绍过,神棍破案能力不出众,还原现场的本事在队里却是数一数二的,疯哥问话后,他点头肯定了我的猜测。

  疯哥又问:“胡远死的现场找不到第三者存在的痕迹,现在曾大志这里找到了,你还觉得是鬼魂复仇么?”
  
  跨年了,烟花漫天,幸福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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