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是辛欣和孙楠爱情的两个版本
辛欣版
我生长在大连,喜欢唱歌,幼师毕业,17岁的那年,我认识了在我生命路途中与我一起走过了十年光阴的男人--孙楠。
1992年的初春,我去了日本,孙楠去了北京。那些日子里,我们几乎每天一个电话,当时孙楠的收入平均每月1000元钱左右,但我们每月通话都要花上近千元。牵挂和想念让我觉得应该回到孙楠的身边。于是,1992年5月,我没有通知任何人(包括孙楠),从日本回到了天津塘沽,当时他见到我的那一幕我永远也忘不了,他几乎是毫无顾忌地连搂带扛把我一路抱回了家。那一刻,我觉得无论放弃什么都值得。
1993年的秋天,孙楠与香港BMG唱片公司签了两年唱片合约,为了他在事业上能有更长足的进步,我放弃了自己的歌唱事业,全心打理孙楠在音乐及音乐以外的事务性工作。
1997年,孙楠因肝炎住进了医院,事业上的不如意加之身体上的虚弱,让孙楠一度陷入了沮丧甚至绝望的境地。这时,我们贷款在昌平买了一套房子,我一边照顾孙楠,一边要去购买材料装修房子。
1998年,冯小刚的贺岁片《不见不散》的同名主题歌找到了孙楠来演唱,我和孙楠都觉得是一个特别的机会。也是从这时,孙楠一步步地走向了成功。
直到有一天,我和孙楠之间突然出现了第三个人,我才意识到我们之间的感情慢慢地发生了变化,对于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我们都失去了面对这件事的勇气。1999年11月,我们分手了。
1999年11月底,孙楠离开了家,走的时候,我把为他收拾好的随身衣物放到他面前时,孙楠的眼泪止不住大颗大颗地往下掉,我心里的滋味真的很难说清。之后,我在三里屯“男孩女孩”酒吧重新开始了歌手的生活。我知道,我又回到了生活的起点。
孙楠结婚的前三天,跑到了我唱歌的那个酒吧,一见到我,孙楠的眼泪就忍不住流了下来。我由衷地对孙楠说:“你好好过吧,咱们毕竟一起生活过10年,我希望你会越来越好。”临走的时候,孙楠跟我说几天前他为一部电视剧写了一首歌,那首歌是送给我的。
孙楠版
和辛欣认识是因为同在一个歌厅表演,1992年,她去了日本,我去了北京发展。那些日子里,我们感情很好。后来,就是在两年前,我离开辛欣,不是我对她的感情出了什么问题。原因不在我,我问心无愧。
7年的感情没有了,我离开她的时候,什么也没带走。我们俩人筹钱买的80万元的房子,还有所有存款、车子我统统留给她了,当时我的口袋里只剩下了300元钱和一些衣服。我现在真的可以说,如果去问辛欣,她肯定会觉得后悔,觉得对不起我,在我们一起的日子里,我爱她很多,但她爱我是很少的,虽然没结婚,但我为她做的要比结了婚的多很多。在最后的两年时间里,我一直在问她“你到底爱不爱我”?她的回答一直很模糊,这些让我觉得自己付出的爱是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的,是不值得的。
但是我有了买红妹后,一切都不一样了,她的出现让我感到自己的爱是值得的,她认为我做的一切都是有道理的,但是在辛欣眼里,我做的一切都是没道理的,这真的是两种生活,很难说谁对谁错。
关于我现在的婚姻状况不时有些传闻,其实我不想因为旧事影响我和买红妹的感情,我只想让大家知道辛欣说的有一件事的确是谎言,我必须澄清,因为这对我妻子不公平。那就是辛欣说我和她分手两个月后就结婚了,说买红妹是第三者。买红妹绝对不是第三者。自由恋爱是每个人的权利,即使分手了,也没有什么谁对谁错的问题,有谁可以保证一次恋爱就成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