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 子
代号:鹤顶红
年龄:不详
身份:胭脂里花魁
武器:烟花斩
特长:用毒
爱好:杀人
第一次杀人年纪:五岁
入会时间:十年
杀人数目:不计
日光静谧,佛音缭绕,高大的菩提树下端坐着一位青衣男子,清俊沉默,像从古画中走出来一般,手握一卷竹简,皱了远山般的眉。
“神光,你且去度了她来。度了她,你便可以脱离苦海,皈依我佛了。”
冥冥中,遥远的西方有飘渺庄严的佛音传来。
“可是,师父,这样的人,也能够被超度吗?”
“你要记住,没有不可度之人,没有不可救之心。”蓝天高远,白云悠悠,西方有淡淡金光,佛音庄严,冥冥之中,似乎在召唤某种已经注定的命运。
鹤顶红,如鹤顶红一样的女子。
神光,像美玉一样的男子。
我能否以佛祖的仁慈和宽广,来拯救你的堕落和残忍?
第一卷 哀牢山
第一章 凤凰
夕阳西下,深山里,古木成荫,凉意沁人,日光散漫地洒在松林里。松林深处,有一座青石砖墙的禅院。
禅院里,竹林深深,荷花初绽,黄色木香花重重叠叠,几只仙鹤在院子里悠闲踱步,青色的院墙上写着几个大大的“佛”字,字迹已经被雨水侵蚀得有些斑驳。远处隐约传来诵经念佛和寺庙的钟鼓之声,安静肃穆得像西天佛陀下的一株菩提,即使万念丛生也会瞬间归于宁静。
那是很多年前的一个初夏的黄昏。
荷花池边,一张八仙桌,坐着对弈的两个人。
男子青衫如洗,清俊沉默,在夕阳的柔光里,像远古的佛像一般,有着使人安静的力量。他伸手在棋盘上放下一粒黑子,手腕上一串檀香木的佛珠,手指修长坚韧如竹枝。
女子面罩轻纱,深红的裙裾流水般铺了一地,上面落满黄色的木香花瓣,微风拂过,几近透明的轻红色面纱,鬼魅般艳丽的容颜惊鸿一现。
那惊鸿一现的容颜,水波般流动的魅惑,像从地狱里开出的红色彼岸花,每一丝气息都带着极致的危险和诱惑,连她呼出的空气都带着森森寒意,能瞬间将人冻成寒冰。
她伸出白玉般的手腕,长长的指甲上涂着凤仙花汁染成的朱色蔻丹,似是不经意般拂过男子瘦削的手背,款款将一粒白子放在刚才那粒黑子旁边,唇边勾起一丝嘲讽的笑意,一种淹然百媚,万般难描的风情便从唇角边蔓延开来。
“师父,连我这样的人你也想超度吗?”声音似刻意做出的蜜糖也似的甜腻,好掩盖那原本的空灵落寞,像刮过山谷的寂寞的风。
“佛陀说,无不可渡之人。”青衣男子迎着她冰冷的眸光,平静的声音里,隐藏着一种坚定。
“你可知道我是谁?”
“我知道。”
“你可知道我这双手染过多少鲜血?”
“我知道。”
“你可知道我是胭脂里的花魁?”
“我知道。”
“那,你还是要度我?”
“佛陀说,无不可救之心。”
“师父,那如果没有心,你也要渡么?”女子笑着站起来缓缓拉开衣衫,一柄短刀划开胸口,那里是血淋淋的空的——她果然是没有心的人。
戴着佛珠的手腕突然顿在半空,手指修长坚韧如竹枝。
静谧的日光里,长久的沉默。
一阵微风拂过,竹林婆娑,荷花鲜妍,满园的木香花翩翩起舞,一片青翠的竹叶打着旋儿落在棋盘上。
* * * * *
我叫“夭夭”,我是一头狼,性别为母,我在哀牢山已经修炼五百年了。
五百年来,我总是做着这同一个梦。每当从梦中醒来,那血淋淋的胸口清晰得仿佛眼前。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感觉梦中戴着面纱的神秘女人,似曾相识。然而,在我五百年的生命里,除了我自己和师父以外,我不曾见过别的女人。我有时候会想,那会不会是师父对我的试炼,然而同一个试炼能坚持五百年而不变,也实在不像师父的风格。
我师父是赫赫有名的七彩凤凰之神北天玄女,她曾是神族凤族之王,是世间力量最为强大的神仙之一。然而,她却在哀牢山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呆了上千年了。美其名曰,是下凡体察民情,然而哀牢山的人民群众,除了我这头狼以外,就只有一只狐狸精了。
这就意味着,师父能体察的就只有我们俩了。然而,一千多年了,我们却连师父的面也没见到几次,更别说什么体察了,因为她平时都关在哀牢山最高的无极峰里,不知道在干什么。
尤其是她是火系的神仙,却住在极北极寒的地方,显得分外寒酸,我常暗自怀疑师父是不是得罪了某位领头的神仙,所以被放逐在这里。
更何况她还是拥有至高力量的七彩凤凰之神。对于所有长着羽毛的动物来说,成为凤凰,是他们的梦想,就好像每个凡人都渴望成仙,而每个神仙都渴望当天帝一样。
而凤凰里也分了等级的,按照赤、紫、绿、蓝、青、白、金七种颜色分成七个等级。颜色越淡,等级越高,力量越强大,而数量也越少。
如果你是一只红凤凰,碰见一只白凤凰,都不好意思打招呼说自己也是凤凰,如果附近只有一颗梧桐树,那么你就要乖乖闪远点,自己另外找棵梧桐树歇着。不论你是不是连续飞了好几天,已经累得连脚都站不稳,翅膀都张不开了,也得做出一副您歇好,我一点也不累,我随时为您服务的模样,恭恭敬敬地退开了去,然后在背后骂一声只有死人才穿白衣服,你妈死了才戴孝等等,按照各自的水平自由发挥。
这尊卑有序的条例,不仅在人间通用,上至天界,下至魔界,莫不如此。
所以,要想成为被绝大多数凤凰被避让恭敬的那一方,就要涅槃成为金凤凰,金凤凰便有了参选凤族之王的资格。
一旦成王,便是百鸟退避,君临天下的阵仗。走到哪里都是一堆人跟着,说的每句话都被当成圣旨,用过的每件东西都会成为宝物,哪怕连放个屁,也会被当成是仙气。忠心的臣子还会责怪你怎么能随随便便就给放了,应该提前昭告天地,举办宴会,显示凤族的实力超群,凤王的英明果断,凤凰放屁明显比百鸟朝凤更有创意,更有远见。因为他是一个人在战斗。
物以稀为贵,这种尊荣之极的地位,自然不是人人都能享有的,每过一千年,凤族才会出现一只金凤凰。
比如上一任凤族之王“九贞圣女”风惜惜,灵力高强,品行高洁,一提起她的名字,世间所有有翅膀的生物就会崇拜得五体投地,没有翅膀的生物也会崇拜得四条腿垂地。
我一向对名字有四个字的人怀有敬意,在我的印象里,只有非同寻常的神仙才会有四个字的名字。比如玉皇大帝、太上老君、玄武大帝,还有齐天大圣等等,每个牛逼的名字后面都有个牛逼的神仙,和一段牛逼的历史。
也不知道到底是因为名字牛逼,人才牛逼,还是因为人先牛逼了,而后名字才牛逼的。
我的师父北天玄女也是四个字的名字,听飞飞说她最牛逼的事迹就是一千年前率领天庭众神,将魔界历史上最强大的魔君苍魂封印于苍茫山之下。
听说那年,在人间的南方某个地方,发生了一场滔天大火,师父就从那场火里,涅槃重生,成为七彩凤凰。
七彩凤凰,又是四个字的名字。我凭着狼的敏感,知道肯定非同凡响。
第二章 北天玄女
果然,听飞飞说,七彩凤凰拥有七种凤凰的所有力量,是天地间力量最强大的神,连天帝王母、西天佛祖都忌惮三分。
我的娘哎,我惊得口一张,松鸡从嘴里掉下来,被飞飞接住,一口就吞了下去。
他抹抹嘴巴,打了个饱嗝,翘起兰花指,继续说道,自女娲创世几万年以来,世上总共只得两只七彩凤凰,一只情况不详,另一只便是我师父了。
传言师父只经过两次涅槃便成为七彩凤凰,震动整个天界,天界惧怕她力量过于强大,便将她幽禁在哀牢山之中,用极北的寒气压制她的灵力。
果然四个字的人牛逼,不论是北天玄女,还是七彩凤凰,师父都是一个牛逼得无以复加的人。听飞飞讲了那么多传言以后,我对师父的崇拜和敬仰,如同江水滔滔,连绵不绝。
越是牛逼的人,有关于她的传言就越多。有关师父的传言,在哀牢山五百年的岁月里,飞飞断断续续地讲,也不曾全部讲完。
其中我觉得最靠谱的一个传言便是,师父天生异禀,是上古大神转世。出生的时候其他的婴儿都是哭,而她却面无表情,不哭不笑,小小年纪便有大神气度,非要稳婆从背后使劲拍了几下,才“哇”地一声哭了出来。其实我怀疑她是不是气管被卡住了,然而我刚提出这样的怀疑,便被飞飞无情地鄙视了。飞飞详细列举了很多证据,言辞凿凿,人证物证俱全地证明,那天确有一只乌鸦停在她家屋檐上,“呱呱”地比往常多叫了两声,当时有两位大婶,三位姑娘,四位小媳妇可以作证。还有一个奇装异服的神秘人,望着她大笑三声,说了句“这孩子,将来一定会出落得如花似玉,嫁给达官贵人……哈哈……夫人,打赏点钱吧!”的预言,领了钱便扬长而去。还有人说师父小时候被邻居张大婶说了句“这孩子真麻烦”之后三天她老公就跟人跑了,如此种种,端的是非凡人物降生的吉兆。
听到这个传言的唯一用处就是我再也不敢讲师父的坏话了。
还有传言师父曾堕入魔界,是通过入魔才涅槃成功的,否则按照正常的程序,最起码也要涅槃七次以后,才能成为七彩凤凰,而师父不守陈规,实现了跳跃式发展,除了入魔,便没有别的解释。
最有意思的一条便是说,师父风华绝代,引来玉帝垂涎,王母嫉妒,王母便将师父囚禁在这里,想因此断了玉帝的念想。
在听见这个传言的时候,我还未曾见过师父,只是经常听见师父的声音。空灵中带着一点落寞,在哀牢山回荡了几百年,像细雪落在雪杉树上,晚风掠过空谷,卷起细细的雪粒子。
有那样声音的人,一定是个极美丽极寂寞的女子。
我想。
可是她为什么一个人在哀牢山里住了上千年呢?
飞飞神秘地对我说,那是因为她混得不好,混得好的神仙都住在天上呢。
我不知道天上是怎样的,我在哀牢山几百年了,天永远是沁蓝的颜色,偶尔漂浮着几缕白云,实在看不到传说中的瑶池仙境,琼楼玉宇,也看不到神仙和仙女。
飞飞说我是慧根不够,他说他早在一千年前就看见了,而我知道他不过才活了九百年。
第三章 失足仙女
有好几次,他说他看见嫦娥在银河里洗澡,浑身脱光了,皮肤雪白,身段婀娜,长长的头发飘浮在银河的水面上,像织女在清洗纺出的发亮的丝线。天庭里好多神仙偷偷看她,但是她却视而不见,只是回过头来深情地望着他,勾勾手指,邀请他一起洗个鸳鸯浴。
但是他想嫦娥当着他的面脱光了衣裳洗澡,实在过于开放,他不喜欢这样轻浮的女子,于是就没理她,哪怕她是天界出了名的美女。
还有好几次,七仙女让他帮忙出主意甩了牛郎。因为一年见一次,聚少离多,实在没什么感情,更何况现在神仙的生存压力也很大,牛郎无权无势,还不是神仙,除了放牛吹笛子啥也不会,每次见面都冲她要钱,她早就后悔当初的年少无知,一时冲动。但是又因为这桩故事作为美谈已经流传数千年,她又不好意思主动提出分手,落下不贞的骂名,更破灭天上人间关于真爱的幻想。
飞飞就回答她,人间早就不流行什么真爱了,连神仙都变得现实了,何况人间。在人间,所谓真爱,通常是和金银珠宝、官职大小、房子马匹、仆从数量等等成正比的。
如果你去看看人间那些达官贵人、豪商巨贾,无论长得多丑,永远是不缺真爱的,而且真爱的数量还很多,还经常换。
七仙女问他,那人间拥有真爱最多的是谁,飞飞回答,当然是帝王了,后宫佳丽三千,普天之下,只要他想,都可以是他的真爱。换个说法,他可以拥有无数的真爱,直到他不再当皇帝的那一天为止。
飞飞说,七仙女由此深悔怎么当年下凡的时候没有长眼睛,不是跌在御花园的池塘里,被皇上看见,否则也不用受这几千年的穷酸气了。
由于飞飞的这番言论,导致了天庭发生多起仙女不慎失足跌落御花园的事件。玉皇大帝为了制止这股歪风邪气,整顿天庭生活作风,特意制订了一条法律,所有仙女不得随意失足,否则开除仙籍,永堕轮回。
然而后来情况虽然有所减少,还是有不少仙女继续失足。理由千奇百怪,比如说看见人间帝王为国事烦忧,被臣下算计,心中不忍,本着神仙悲天悯人的胸怀,不惜牺牲自我,成全大我,前去解救他们,成为帝王的坚强后盾,让他们能全心全意处理国事,善待百姓,也是神仙的大功德。
还有的说是因为不忍见黎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想去劝诫感化皇上,让他们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同样也是解救苍生,是做神仙的本分。
总之,所有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解救苍生,且都抱着崇高的自我牺牲精神。
玉帝于是又重新制定了一条法律,天庭所有仙女按照品级高低,高级仙女每一百年可以失足一次,中级仙女每两百年可失足一次,低级仙女每五百年可以失足一次。凡是没有按照规定,私自失足的,一律开除仙籍,剥夺修为,永世堕入轮回受苦。
然而身为高级仙女和著名美女的嫦娥却被排除在外,没有失足的权利,由此引发了嫦娥多次上访均被驳回之后心灰意冷,到处和男神仙搞暧昧,最后害得天蓬元帅被打下凡间的悲剧。
天庭除了失足仙女以外,也有从未失足的仙女,比如风惜惜。
听飞飞说,风惜惜是一位著名的冰山美人,当年龙族的十二位王子前来求婚,都被她不留情地拒绝,而且拒绝的理由都是一个——长得不好看。
而且这话是当着众神仙的面说的,一点都不委婉,丝毫不留情面,当时把东海龙王的太子敖云臊得以后上千年都不敢再上天庭,还因此留下后遗症。后来每当看见有翅膀的东西就浑身发颤,最后发展到连看见苍蝇都要发颤了,堂堂龙王太子,竟然会惧怕一只苍蝇,怪不得他再也不敢出现在天庭了,也实在太丢人了。
风惜惜直到退位那年四千零三十三岁的时候,也未曾嫁人,因为冰清玉洁,从未失足,被王母封为“九贞圣女”,成为整个天庭的道德楷模,时不时拿出来表彰一下,好让其他失足的仙女都深感惭愧。
第四章 哀牢山
每个人或者东西都是有来历的,然而我却不知道自己的来历,除了知道自己是一头狼,性别为母,现居地为哀牢山,身份为北天玄女弟子以外,我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父母是谁,家族里有没有四个字名字的牛人。
这使我很是沮丧。由此引发的最大后果就是我和飞飞吵架的时候,总是被挤兑说你这个没娘的,有人生,没人养之类的。我很是生气。却没有办法反驳。
飞飞常在我面前炫耀他的出身,他说他是狐族的王子,还是狐族几百年来资质最高的玄狐,年少时被父王送到太上老君身边修炼,因为过于美貌,经常被天庭众仙女骚扰,尤其以嫦娥和七仙女最为主动,然而他却嫌她们都是贪恋他的美色,忽略了他其实更为丰富的内涵,于是就将她们拒绝了。
这些骚扰事件严重打扰了太上老君的炼丹大业,又恰逢师父在哀牢山修炼,太上老君和师父私交甚好,怕师父在哀牢山的日子寂寞,就将他送给了师父。将来等师父从哀牢山出来以后,他就会回到太上老君身边去,继续过快活的神仙日子。
每当他眉飞色舞,翘着兰花指,洋洋得意地追忆他的显赫出身和光辉历史的时候,我总是特别伤感。
而我从出生以来,就一直在哀牢山。
哀牢山,仅仅听见这个名字,就知道是个凄凉的所在。既然哀伤,还是牢笼。
日出日落,雪山绵延千里,像是没有尽头。哀牢山,是谁取得这个名字,如此恰如其分。
从我有记忆开始,白是唯一的颜色,冷是唯一的感觉,雪杉树是唯一的植物,夜里的星空是唯一的点缀。有时候,从无极峰里会传出师父的声音,淡淡的,很轻柔,很寂寞,通常都是这三句——
“飞飞,夭夭,你们要用心练功。”
“飞飞,不许欺负你师妹。”
“夭夭,不许偷吃松鸡。”
“……”
这三句话的效力从第一句开始递减,比如我们会用心练功,虽然至今除了可以御风飞行以外啥都不会。飞飞至少有一半的时间在欺负我,而要我不吃松鸡,那简直是不可能的。
因为,任何人都知道要求一头狼不吃鸡,而吃素,是多么有违常理的事情,即使为了修道成仙,也不可以。更何况,我还背着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的名声,虽然我不是黄鼠狼,但是因为我自己来历不明,所以所有和狼沾边的动物,我都自动认成亲戚。
这句话证明自古以来我和鸡就是对头,我不吃它,人们也会认为我没安好心。我不想做名不符实的事情,白白背了这个名声,所以我还是继续以吃鸡为己任。
而显然飞飞也以吃鸡为己任,因此,为了争夺松鸡,我们常常抢得头破血流,也因此结下了宿怨。
他经常嘲笑我长得丑,其实我也从未觉得他美过。他说的那些秒杀天界仙女,被嫦娥七仙女倒追的事情,我一向认为是在吹牛。
谁都知道嫦娥是后羿的女人,七仙女是牛郎的情人,就算七仙女嫌弃牛郎穷酸,但人家后羿可确确实实是一个英雄。所谓英雄,必然有很多房子、马匹、车辆和仆人,多半会有高官厚爵,就算暂时没有,就凭一身本事,那迟早也是会有的,这就是所谓的潜力股了。
从嫦娥因为被剥夺失足御花园的权利而多次上访的情形来看,她也是向往这种男人的。
而飞飞一穷二白,除了会捉松鸡以外,什么也不会,什么也没有。难不成人家嫦娥喜欢吃松鸡,所以才天天追着他?谁都知道嫦娥喜欢吃月饼。
而且因为他的原因,我逐渐地形成了一套自己的审美观。在我的眼里,飞飞是一个喜欢意淫的丑陋的自大狂。
那么,与他相反的,就必然是美的。
比如,他皮肤很白,我就认为皮肤黑才是美的;比如他身材修长,我就认为身材臃肿才算得上匀称;比如他眼睛很大,很深,我就认为眼睛要小,要眯缝着才好看;他的头发太多太黑,我就以为头发要稀少才好,或者干脆不要,剃成光头才最有个性。
还比如他的腿很直,我就认为腿弯才是美的。因此到了后来,拥有一双粗壮的罗圈腿,就成了我的梦想。
随着时间的增长,以飞飞的反面为模型,我逐渐形成了自己独有的审美观和品位。
又加之读了几本从外面来的书,便越发有了底气,以后再和飞飞吵架的时候,便讥笑他没有文化。
第五章 有文化的狐狸
在所有我攻击飞飞的理由里,这一条是我最为后悔的。因为从此以后,我就被迫面对一只每日在我跟前拽文的九百年高龄的老狐狸了。
自从被我讥笑没有文化之后,他说的每句话之前,都必然加一句诗词。
尤其迷恋唐诗,半夜抢走我被子的时候,就会说:“床前明月光,地上鞋两双。师妹,天寒地冻,把被子借给师兄,如何?”
抢走我的松鸡之前,就会说:“鸡,鸡,鸡,天天上天梯。师妹,松鸡分一半给师兄,如何?”
自己放屁推给我以后,就会说:“放屁之人不知谁,只缘身在此山中。师妹,你自己放了屁,自己当然不知道了。”
在他的床头上,也胡乱堆了很多书,都是从问情崖上那些人那里讹来的。有时候我会趁他不注意偷出几本来看。看多了以后每次和飞飞吵架的时候总是格外有底气,并且从他凡事都和对着干,经常欺负我,虐待我等一系列行为发现了他一个极其隐秘的秘密——这只公狐狸暗恋我已久。
因为发现了这个秘密,飞飞所有的行为都有了合理解释。比如他放了个屁,一定会推在我身上,好让师父骂我。又比如他偷了东西,也一定赖在我身上,害得师父罚我半夜跪在雪地上。还有,他经常半夜起来抢走我的被子,让我冻得感冒发烧,口不能言。我每次骂他的时候,他总是用兰花指指着我,恶狠狠地还击,打我的时候也总是毫不留情,一点也不怜香惜玉。最重要的是,他还总是邪魅狂狷地看着我笑。
邪魅狂狷,这个词语是我从问情崖下面的人那里借来的一本小说里看来的。当时惊为天人,这该是怎样惊才绝艳的人才能想出的词语啊!哦,对了,“惊才绝艳”这个词语也是从那本小说里看来的。我当时觉得飞飞虽然很丑,但是笑容还是很邪魅狂狷地,也正是这个邪魅狂狷的笑容,暴露了他暗恋我的秘密。
他这种行为和症状有一个专业术语叫做“虐恋”,这也是从那本小说里知道的。
那本小说是飞飞从问情崖下守着的人那里拿回来的。只有前半部分,后半部分被人撕了,最后半页上面写着一行字“他一巴掌将她打晕在地上,眸子里闪烁着狼一样的光芒……”后面加了个括号里面写着“高h慎入”。然而后面的内容却被人撕走了,我很遗憾,为什么有人将“高h慎入”的内容撕掉呢,让我错过了一个深入学习的大好机会。
不过虽然后面半本书的内容没有了,我还是如获至宝,因为这是我看的第一本言情小说,就是在这本小说里面,我知道了什么叫做爱情,什么叫做“虐恋情深”.也因为这本小说,我深深地爱上了它的作者。因为在人们的眼里,狼总是一种可怕的动物,而他竟然写到人见人爱、魅力无穷、邪魅狂狷的男主角“眸子里闪烁着狼一样的光芒”。
当我看见这句话的时候,我激动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茫茫人世之中,一个素未蒙面的人写的不经意的一句话,就深深打动了我那颗寂寞了几百年的狼心。
第六章 虐恋情深
那本对我意义重大的小说叫做——《暴君,给本宫下跪》,它的作者叫——东方神气。多么邪魅狂狷的名字,可想而知作者多么惊才绝艳,我无比神往。
我深深地为那本小说折服,也是第一次知道了所谓的“虐恋情深”,越是爱,便越要虐。
看他虐了我这么久了,可想而知,他有多么爱我。然而,我却不会爱他,原因很简单,因为他化成人形的样子实在太丑了,完全不符合我的审美观。男不男,女不女,大眼睛,白皮肤,瓜子脸,身材瘦得像哀牢山上的雪杉树一样,我每次看见他就疑心他会被风吹走,一点都不稳重,亏他还好意思说嫦娥轻浮。
更可笑的是,为了引起我的注意,也为了让我吃醋,他还时常说外面的人夸他长得美,还总是翘起兰花指轻轻拂过眉眼,做出一副妖媚的形容,洋洋得意,真是让人恶心。他不知道我早在那本伟大的著作里看出了他的用心。
于是,每当他向我吹嘘的时候,我总是按照那本书里写的一样,端坐着,露出十二颗牙齿的标准微笑,极力忍住不戳穿他的谎言。长得丑不是他的错,出去吓人也不是他的错,但是作为一头被他暗恋许久的狼,一头有智慧,有品位的狼,必要的风度还是要有的,不然怎么对得起伟大的东方神气在他的名著里写的那句关于狼的名言。
而且,如果被他发现我早知道他的秘密,而又在心里鄙视他,那么他该多么难受啊。
我虽然是一头狼,但是我很善良,善良到不忍心伤害任何人或者生物。我总是直接将他们咬死,然后吃掉。
虽然师父屡次告诫我们不许杀生,每杀一次生便要减少一百年道行,然而我几乎每天都要吃一只鸡,累积下来,五百年来,我共计吃了十多万只鸡,那么我的道行早就应该是负数了。
可是,我却发现自己的道行越来越高,比如以前我只会跑着追猎物,现在连走着也可以追到猎物,当然前提是那只猎物跑得比我走得还慢。还有以前我一天可以吃两只鸡,现在一天才吃一只,虽然是因为那几天我忙于看小说,而废寝忘食。师父说吃得越少,道行就越高。由此可以证明,我的道行是越来越高了。
但是这件事也同时证明了师父是个喜欢说谎的人。虽然我和飞飞常常提起师父,却都很少看见她,因为她总是在闭关,飞飞说是在修炼什么绝世神功,然而我却知道他是在说谎,师父早已大道得成,做神仙都做了一千多年了,哪里还需要练什么神功。
不过虽然师父一直在闭关,但是她的声音却时常回荡在哀牢山的山谷里,使我们时刻警惕,不敢造次。
第七章 问情崖
我们除了修炼以外,还要到哀牢山南边的问情崖边,去接待被师父准入的凡人。
问情崖是哀牢山南边的一处绝壁,垂直光滑如镜面,高达数万丈,悬崖下面烟雾缭绕,扔块石子下去都听不见声音,我坐得近一些都会吓得浑身发抖。其实不仅南边,哀牢山四面都是这样的绝壁,壁立千仞,飞鸟难越说的就是这样的地方了。
透过缭绕轻薄的云烟,大约百丈开外,有另外一座山峰,我修行数百年,对面山峰上的一鸟一石能看得一清二楚。飞飞告诉我,那座山叫孤落峰。
那是离开哀牢山,通往凡间的必经之途。
听飞飞这样说的时候,我最初不屑地笑了,短短百丈距离,我们是修道之人,有几百年的道行,早就学会了御风飞行,日行百里都不成问题,更何况这短短百丈的距离?
然而,当我站在问情崖边念起口诀,敛声闭气,准备往悬崖对面的孤落峰飞去的时候,却发现好像有一层巨大的看不见的屏障挡住了我,将我死死拦在哀牢山之内。
结界。
是谁有这样大的能耐,布下这样的结界,困住天地之间力量最强大的凤族之王北天玄女?
原来,师父并不是不愿意出去,而是根本就出不去。
那一刻,我感到莫名的伤悲和绝望,难道我要在这冰雪连天、孤独无依的牢笼里永远呆下去?
回头看飞飞,他收起了往日戏谑的笑容,目光飘渺地望着悬崖对面的孤落峰,身上像有什么东西沉下去了一般。
突然,我想起了一件事情,高兴得跳了起来:“可是,为什么那些凡人可以攀上问情崖?每一年的八月十五月圆之夜,都会有凡人攀上问情崖,前来求见师父……”。
每一年的八月十五的夜晚,满月如画,我和飞飞会坐在问情崖边,望着孤落峰上的那群凡人,听他们每人讲一个故事。
倘若他们的故事能打动师父,问情崖上会突然伸出一条细细的青萝,焕发出淡淡的清光,往孤落峰慢慢飞过去,像一条蜿蜒流离的青蛇。然后那些人争先恐后攀住青萝,摇摇晃晃往问情崖而来,中间会有无数人摔下悬崖,到最后,只有寥寥数人能到达问情崖。
师父会满足那人的一个愿望。
那座桥叫青桥,那是无数凡人梦寐以求通向仙境的通道。当然我不那么认为,在我心里,哀牢山就是世界上最大的牢笼,外面的世界精彩有趣得多了,我不明白为何那些人会那么向往这个终年极寒、鸟不拉屎的地方。
“青萝可以带我们离开这里。”我欢呼雀跃地对飞飞说道,“连那些没有任何法术的凡人都可以被青萝带过悬崖,我们是半仙之体,当然更不在话下了。”
我欢呼雀跃的时候,却没有注意到飞飞的神色,那少有的静默忧郁,眸光变幻出冰雪的暗影,像深渊般地看不清底。
这不是我熟悉的飞飞。
“你可以试试。”良久,他回答道,脸上露出一个奇怪的笑,“你以为真的有凡人可以进入哀牢山吗?”
“他们不是凡人吗?”我不解地问道。然而,我突然也意识到,那样细的青萝,的确很难承受一个凡人的重量。“难道他们也是神仙?不过神仙是不会这样来找师父的。他们不都是在天上的么?”
“他们是凡人,不过是已经死了的凡人。”飞飞脸上依然带着那奇异的笑容。
“死了的凡人?”我吓了一大跳,“他们,他们都是鬼啊?!”
“那细细的青萝能承担得起的,就只有灵魂的重量。越是纯洁的人,灵魂就越轻,就越容易通过青桥。那些心中挂念太多、牵绊太多的人,是无法通过青桥的,在中途就会掉下万丈悬崖,成为恶鬼怨灵,永远无法得到解脱。”
“他们死后能排除千辛万苦来到孤落峰,都是靠着种种执念。最后却因为灵魂太重,无法通过青桥,最终摔落谷底,成为哀牢山的怨灵……”飞飞叹息了一声,“夭夭,其实哀牢山不仅仅只有我们和师父,还有一千多年来的怨灵恶鬼,他们沉睡在哀牢山底,得不到解脱,真的,很痛苦啊……”
我沮丧地坐在雪地里:“那么,那么,我们是永远也不能离开这里了,永远只能呆在这里……”
千年万年,我就只能在这漫天冰雪之中,只能看见一种颜色,只有一种食物,只有,只有一个人为伴。
“也不是没有办法。”飞飞低低地笑道。
“什么办法?”
“你死了,就能出去了。”
他在逗我,然而我却笑不出来。
“一定还有别的办法的,我有那么漫长的生命,还有那么久远的岁月,一定能想出活着离开哀牢山的办法。”我喃喃自语地说道。
“你真像从前的我。”飞飞看着我,脸上是荒凉的笑,“其实在这里也不错,至少我们可以听见很多有趣的故事,那些能来孤落峰的人,个个都有精彩的故事呢。”
我听的第一个故事是在四百五十六年前,那时候我还是一只未任何道行的幼狼,飞飞已然能幻化成人类的模样。
那天刚刚日落,飞飞表现出一种反常的激动。我以为是因为比平日多抓了两只松鸡的缘故。
飞飞幻化成人形,只有一双手还是爪子,他一边吃鸡一边兴奋地说道:“今晚,我们早点去问情崖。”
“为什么?”
他神色不无向往:“今晚孤落峰的山鬼要出现了。”
我装出感兴趣的样子,眼睛却盯住他手里的松鸡:“有什么特殊的?”
他咬了一大口松鸡,啧啧咂了两口,兴奋地说道:“她是一位大大的美人。”
我假装好奇:“有多美?”
他眼里快要流出水来:“晋国第一美人。”
我还没来得及嗤笑,他又接着说道:“她是晋朝公主。”
“公主?什么是公主?”我似乎在哪里听说过。
“公主就是皇上的女儿,天之骄女,你真是孤陋寡闻。”飞飞鄙夷地看着我。
皇上的女儿,晋朝公主,晋国第一美人。
她会有怎样的故事?是怎样的人或者事令她的灵魂得不到安息,千里万里也要来到这里,想要获得一个愿望的满足?
一轮皓月当空悬挂在高耸入云的阴冥山颠上,雪花似沾了莹润月色一般,闪着银白皎洁的光辉,天地间一片雪白的死寂。
问情崖下,烟雾氤氲迷茫缭绕,对面千年冰封的孤落峰上游荡着无数飘渺的灵魂,眼神飘忽幽暗若鬼魅。
“飞飞,你看,那里有两颗琉璃。”我指着对面闪闪发光的光亮处,自昏暗的雪夜之中,显得十分突兀。
“那可不是琉璃,那是长宁公主的眼睛。”飞飞笑得得意,“《晋书外传》上说,长宁公主‘貌如牡丹,目若琉璃,光艳动天下’,果然名不虚传。”
说话间,乌云散开,清冷月华拨开层层云雾,那琉璃的光芒便稍稍黯淡了,露出一个高髻广袖的人影来,大红宫装,宝珠满身,似高坐在王座上的神女石似,等人跪拜,只有那双眼睛是活的,热的。
那眼睛十分狭长,眼尾直达鬓边,眼角上扬,眉心贴了枚金黄的镂空云朵甸,似一座黄金镇子压制着,不令她那炽热的光芒过于盛大地释放出来,以免灼伤他人。
飞飞说那是著名的丹凤眼,只有极少数的美人才会有。
“凤凰女王大弟子飞飞携师妹夭夭叩见长宁公主。”我膝下一软,就要跪将下去。她是那种天生就要众人臣服的女人。
哦,原来,这就是“公主”。
原来,她的名字叫长宁。听飞飞说,她是当今人间晋朝皇帝的亲妹妹。
“两位仙家不必客气,我不做公主已然很多年了。”她起身,略略微笑点头还礼,气度高华,却带着一种天生强烈的压迫感。
长夜漫漫,雪花从月色里翩翩落下,似一个童话故事的开始。
“我一直在找一个人。”语调沉稳凝重,带着一种只属于公主的威严,却带着一丝凄迷,“我一直在找寻一种爱情。”
“你是晋朝公主,又是晋国第一美人,有怎样的人和怎样的爱是你找不到的呢?”九尾狐问道。
“我想要一段情。不后悔。不怀疑。不怨恨。”她缓缓地说道,狭长幽深的丹凤眼里光华流动,“我想要一个人。不说谎。不背叛。不伤害。”
飞飞哈哈一笑:“公主,世上会有这样的人和这样的爱吗?”
“有的。只是,这个人和这样的爱却不属于我。”公主微微笑了,丹凤眼眯了起来,声音里带着一种无可奈何的忧伤。
“这世上还有人会拒绝一位如此高贵美丽的晋朝公主?”飞飞的嘴巴松开,我趁机一把抢走松鸡。他却没和我抢。
“世上确有一位男子,他忠诚于一个平凡女子,宁死也拒绝娶公主。世人都以为他是傻瓜。可我知,那就是我爱的人,绝不背叛,绝不动摇。我这一生的爱,只不过用来检验了他对另一个女人的忠诚。”公主微微苦笑,声音惆怅。
“很多年以前,我爱上了一个人,可是他却爱上了别人。我一直想告诉他一个秘密。我将那个秘密藏在一方梅花砚台里,藏得很浅。那样浅,他应该很容易就会发现,可是,他却从未发现……”
(一) 梅花痣
《晋书外传》上说,长宁公主‘貌如牡丹,目若琉璃,光艳动天下’。她有牡丹般的倾国容色,她的目光若琉璃般光华无限,却脆弱得不堪一击,恰如她的一生。
她这一生都在等待那个唯一能打碎她的人。她并不想躲闪,她只想在被打碎之前,那人能对她温柔一笑。
然而,终其一生,直到她终于碎掉的那一刻,他再也未对她笑过一次。
――长宁公主
第1章
八个月前。晋太元十九年的二月初二夜里。
“驸马薨了!”
白幡飘扬,哀声阵阵,从建康城琉璃殿里传来阵阵哭声。
“薨,薨了……这个字是咋写的?”长宁公主优雅地夹起一块烤牛肉,她面前的沉香木的长几上摆着一个黄金鼎,那鼎足有两尺见方,本可以容纳五六斤肉,现在鼎里的肉只剩下不到一斤了。
她认真思考,喃喃自语:“如果本宫死了,他们是不是也说薨了?”
“可是,这是第三个驸马了。”牝鸡望着那烤牛肉咽了口口水,低声提醒,对公主的不在状态非常着急。
“怎么这么快就死了呢?大婚之时,他父亲不是保证可以活过三个月么?”公主忧愁地问道。
牝鸡伸手抹了抹额头上的汗:“公主,驸马身患心疾,本已是垂死之人,他父亲说他能活过三个月,不过是为了要您能够选中他做驸马,好换取他一家人的平安富贵。不然,要是还没大婚就死了,万一您反悔了呢?”
“呃,原来是这样。本宫想起来了。第三个,嗯,该找第四个了。”公主打了个饱嗝,恍然大悟。
“公主,这个驸马才死了半个月不到……这下外面的人更要说你克夫了!”老实宫女牝鸡更加着急了,没见过哪个死了丈夫的女人还这么优哉游哉,置身事外,“而且,你现在成了寡妇了!”
成了寡妇了——
一个四年之内死了三个驸马的寡妇,克夫的帽子戴得妥妥地,稳稳地。
这名声很好,很好。
这帽子很重,很重。
这下天下还有谁敢娶长宁公主?
谁还愿意做那倒霉催的第四任驸马?
牝鸡忧愁地望着公主,公主也很忧愁地望着箸子上新夹起的烤牛肉,仔细研究了下牛肉的纹路和烧烤工艺,皱了皱眉头——
说着,她小心翼翼从怀里拿出一卷黄帛书,那黄帛书上写了四个字《公主守则》,笑得十分甜蜜:“这是太后让我交给你的《公主守则》,请你务必要仔细看看,认真学习,全面领会,深刻检讨……”
公主伸手接过来,在手上擦了擦——
“这卷帛书料子不错,比上次那个《女诫》的帛书好用,擦手也擦得干净……”
牝鸡在心中哀嚎一声——
公主,你怎么嫁的出去,怎么嫁的出去?
与此同时,太后和皇上也在哀叹——
长宁,怎么嫁的出去?怎么嫁的出去?
这位被大家一致忧愁嫁不出去的长宁公主,终于淡定优雅地吃完了一鼎烤牛肉,又打了个饱嗝,挥挥手道——
“走,多带几个人,我们出去走动走动。”
“公主,你都成寡妇了,还走动个啥。”牝鸡一脸不满地盯住最后一块烤牛肉进入公主嘴里,咽了咽口水。
“安慰纯情少男……”
建康城里的名门闺秀们抖了抖——
“他妹的,长宁公主又要和我们抢男人了。”
“抚慰失恋少女……”
纨绔公子们抖了抖——
“他大爷的,长宁公主又要和我们抢女人了。”
“拯救失足妇女……”
建康城的人贩子、皮条客、老鸨集体抖了抖——
“他奶奶的,长宁公主要和我们抢饭碗了!”
“收留无根男子……”
建康城各宫室里的主子们集体抖了一抖——
“他姑奶奶的,长宁公主又要和我们抢太监了!”
“帮助皇兄整顿乡风民情,淳化芸芸众生……”
大晋朝各位官员集体也集体抖了一抖——
“他姑奶奶的七舅老爷的亲娘哟,长宁公主这是要砸人饭碗,砍人脑袋,毁人前途,挖人祖坟哩!”
公主伸手将那卷揉的脏乱的《公主守则》丢在地上,一双璀璨的琉璃眼闪耀灼灼光彩——
“何况,本宫想再寻访寻访第四任驸马。”
牝鸡浑身一抖,为那倒霉催的第四任驸马操了一把心。
“公主,这次你又想找谁?”
“不知道,但是标准还是只有一个。”
“什么标准?”
苍凉月光从高屋的缝隙里鎏下来,滑过红木房梁,琉璃屏风,紫金兽炉,滑过所有雕金粹玉的装饰,最后聚在那身穿琉璃衣的长宁公主身上——
她似坐在虚空的至高处,眼里藏着光艳琉璃,脆弱而华美,骄傲而寂寞,轻轻流转出一场华美而虚幻的光华浮生。
她很高,高髻,高挑的凤眼,抬高的肩膀,高昂的下巴,即使坐在软榻上也显出比所有人都高的姿态来,愈加彰显了她高倨的身份。
只余下那微微下合的眼帘,微微上抬的下巴,供人仰望跪拜。
那下巴正中有一道美人沟,沟里有一粒梅花形的小红痣,如同浮世繁华里最后一场怅惘与流连。
“身娇体弱死得快。”
牝鸡不由浑身一震——
真真一个选驸马的好标准!
颇有猛虎嗅菊花,白云躲苍狗,姑娘逼莽汉,白兔欺公鸭的气概。
是以,一出华丽丽选驸马的好戏拉开大幕。
第2章 选驸马的标准
“肤白貌美?不行。”
“体健貌端?不行。”
“多才多艺?不行。”
“才华横溢?嗯,这个可以留下来写几出春宫戏……”
“善解人意?嗯,这个可以把他留在宫中,变成善解人衣……”
“风流倜傥?嗯,这个可以变成太监,和本宫出去抚慰纯情少女。”
“武艺出众?嗯,这个可以出去欺压恶霸,强抢……呃,解救民女。”
“……”
长宁公主面对着堆在面前的众多待选驸马资料,一个个点评下来,上百个世家公子,当代才子在她眼中要么一无是处,要么只能拿来做斗鸡走狗的陪伴和玩物。
“公主,你真的一个也看不上?”
老实宫女牝鸡一边将黄金鼎挪道她跟前,一边捡起堆了一山的卷宗,慢慢看了半晌,渐渐粉脸微红,有些动了春心的意思了:“公主,奴婢看着这些都挺好,如果你看不上,随便赐一个给奴婢。特别是这位王公子,吟得一首好诗,奴婢生平最崇拜才子了。”
“擅长吟诗?嗯,既然你觉得好,那就留下来,本宫让他吟得一辈子好诗……”
“……公主,这些人里面没有哪个是身娇体弱死得快的,要不你还是好好选一个,总是当寡妇也不好。”
“寡妇好,寡妇妙,寡妇门前公鸭少。寡妇漂,寡妇糙,寡妇杀人不用刀……”
“公主,这是从哪里来的段子?”
“这是司绫上次搜集回来的《寡妇妙》的段子。”
“……”
“司绫怎么还没回来?”公主一边吃烤鹿肉,忽然环顾屋内,下巴上的红痣就跟着荡漾起来,漾出莹莹一点艳光。
“公主,司绫出去帮你搜集,搜集那个段子了。”牝鸡满脸别扭,似乎有些不好意思说出口。
“哦,她是帮我出去搜集有关我的流言蜚语了。”公主打了个饱嗝,赞赏地点点头,“本宫身边这些人里,到底还是司绫最得我心了。也不知她最近搜集到什么有趣的段子没有。”
又用恨铁不成钢的眼神望着牝鸡和侍卫“曰”——
“你们老站在这里干嘛,也出去给我好好打听打听,听听我大晋朝的子民是怎样评说于我的?”
***
建康城里,一位身穿粉红兰花回字纹长裙的少女正在茶楼里坐着,她十七八岁年纪,面容和长宁公主有三分相似,下巴上也有一颗红痣。
她正凝神听一位大婶唾沫横飞地讲“不可说”小姐的风流艳事。
这位少女,正是司绫。
“从前,有一位高人预言,这位‘不可说小姐’二十三岁必死在一个胸口有梅花痣的人手上。”
“传说,她乃是白虎星下凡,心中不甘这预言,死前也要拖上几个垫背的。”
“专门克夫克子,别看她美若天仙,可是被她看上的男人统统都死光了。”“正所谓沾上一个克死一命,沾上一双克死一对,沾上一堆克死一群……”
“如今,她死了第三个夫君,这第三位夫君是怎么死的呢?”
“当然是被她活活虐待死的!因为每年死一个的频率实在太不正常了,只有用非常之手段进行惨无人道的折磨,才会在短短一年之内,将一个身强力壮、正当壮年的青年男子折腾至死。”
“而这种非常手段,惨无人道的折磨当然就是她,她———”
大婶一口气喘不过来,一直守在跟前的司绫赶紧将手中的茶杯递到她手上。大婶点头表示谢意,口水差点喷到她脸上。
少女毫不在乎,满面笑容:“您请继续——”
众人伸长脖颈,双目圆睁,屏气静声,等待下文。
“她把他阉了!”
阉了!
娘子阉了夫君!
公主阉了驸马!
茶楼里众人先是一顿,接着轰然一声狂笑,大婶的话却还未说完——
“除此以外,她还和她兄长……”
众人的眼珠子恨不得生出把刀子,直接从那大婶口中把后半截话剜出来。
司绫也笑眯眯地望着她,将手边的一杯茶再次端给她。
“那个,那个,你们懂的。”
大婶神秘一笑,一脸“你懂的”的神秘莫测的笑容。
于是,众人纷纷发出“哦”的一声,然后,嘲笑、讥笑、浪笑、谑笑声声如潮,从大婶周围如浪翻滚开去,拍打在众人的耳膜里,茶杯里,饭桌上,最后形成更大的浪潮,波翻浪涌,最后向着更远处翻涌而去。
远远地,一个身穿琉璃色华服的纨绔少年,身后跟着一群狗腿子,听见这场笑声,摇了摇手中的十二根鱼骨扇子,无声地笑了起来。
那笑似一盏将要燃到尽头的琉璃灯盏,上面氤氲开淡淡雾气,似飘荡在浮生末世里的,始终徘徊不去的,一点零落成土的盼望和眷恋。
“给我重赏这位大婶。”
从人群后方传来一个切金碎玉的声音,如同人海浪潮里高拔起来的孤悬于海的一叶蔚蓝孤帆,清扬峭拔,孤浪一生。
“这位大婶,真是才华横溢,出口成章,不同凡响,出类拔萃。”
众人回头一看,午后日光里,茶楼门口一片琉璃光艳,一个身着琉璃色华服的少年斜倚在深红的木门边,摇着把鱼骨扇子,满脸戏谑模样,身后还跟着一群狗腿子模样的从人。
众人迅速将此人形象与往日市井中流传的“不可说小姐”的形象结合在一起,先是一愣,然后轰然散开,只剩下司绫和那位唾沫横飞,才华横溢,出口成章,不同凡响,出类拔萃的大婶。
大婶一愣,看清来人,顿时浑身颤抖,赶紧跪下求饶,磕头如捣蒜。
“请公主恕罪!请公主恕罪……”
公主对自己的名声如此之臭,具有这么大的威慑力,深感满意。
“恕什么罪啊?你讲得很好啊!立意深远、创意新奇、内涵丰富、外延宽广。本宫说了要重重赏你。来人,赏黄金千两,玉如意一对。”
“公主……”
“别怕,要是你会编戏就更好了。”
“回禀公主,老身不会编戏。”
公主叹息一声,走过去拍拍大婶的肩膀,语重心长地启发——
“一般这种情形下,近臣、侍卫、将军、三公,还有太监和影卫,都应该被编排在内,我大晋朝这么多男人和半男半女,不男不女的……人,就没有给你一点点启发吗?”
大婶颤抖着摇摇头。
“就没有激发你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吗?”
大婶依然颤抖着摇头。
“就不能使你编造几个惊心动魄、轰轰烈烈、流传千古、虽死犹生、虽败犹荣的宫闱艳情故事吗?”
大婶依然颤抖摇头。
公主一边细细嚼着烤鹿肉,一边痛心疾首地批判自己的子民,最后发出一声沉重的叹息——
“真是一个缺乏想象力的民族啊!”
大婶磕头如捣蒜:“奴婢不敢,奴婢不敢冒犯公主。请公主恕罪!”
公主坐回到自己位置上,优雅地端起一杯茶。
“那你可知道建康最有才华的是什么人?”
“建康有四大才子,还有一位琅琊王家的公子叫王长安,可惜身子不好,病痛缠身,说一句话要喘三声……”
“王长安,现在可曾婚配?”
“未曾婚配。”
牝鸡等人在看着,心中为那位王长安公子默哀——这便是第四位驸马了。
果然,公主晒然一笑,命人传话给宫中太后,说已经选中琅琊王家的王长安作为驸马。
“公主,这是太后要我交给你的《公主戒律》。”牝鸡从怀里小心翼翼掏出一卷黄色帛书,神色有些悲壮,“反正,我是交出去了。”
公主一把接过来,垫在屁股下面,嘴角绽开了一个若有深意的笑,狭长幽深的眼眸里也波光流转,梅花小痣荡漾出一派琉璃艳光。
“一般这种情形之下,该找点乐子了。你们想不想看戏?”
“不想!”众人赶紧齐声回答。
“给我演一出《和离》吧!就是上次太后四十寿辰那两个俳优演的,甚是有趣,当时不仅皇兄,连太后娘娘都笑得喘不过气来,还重赏了他们,你们若是演好了,我也会重重赏你们。”
“公主,属下不会演戏。”那名叫“曰”的影卫闷声道。
“公主,奴婢也不会演戏。”牝鸡梗着脖颈道。
“也好,不会演戏,是吧?那就背《尚书》吧!”公主垂头转着自己中指上一个硕大的黄金镶红玉的指环,慢悠悠地说道,“一般这种情形下,不想演戏的人就只有背书了。”
“奴婢愿意演戏!”牝鸡声道。
“曰”依然不动。
“想做太监吗?”公主望着这位不苟言笑的影卫。
影卫一抖:“奴才愿意演戏。”
“好,很好。那就开始吧!曰,你扮演夫君。牝鸡,你扮演婆婆。司绫,你就扮演娘子吧!”公主双手抱膝,双眸睁大,已经做好了开怀大笑的准备。
三人齐齐一抖,满脸苦笑。
“公主,还差一个搓衣板。”
公主从屁股下面拿出那本《公主戒律》:“诺,这个不错。软硬适中,能屈能伸。”
第3章 公主,请注意妇德
《和离》讲述的是两夫妻因为娘子太强势而导致离婚的事情,整场戏性别颠倒,娘子经常欺负相公,相公逢人就诉苦,十分有趣。
“娘子,为夫……能出一下门么?王大人和我有约。”司绫扮演的“柔弱夫君”弱弱地问道。
“王大人,哪个王大人?就是家里养乌龟的那个王八大人?”牝鸡扮演的“霸气娘子”厉声质疑道。
“回娘子,那不是乌龟,是金鱼。”夫君弱弱地解释,“而且,那王大人也不叫王八,他只是排行第八。”
“胡说!哪有金鱼是红色的,只有乌龟才是红色的。”娘子厉声反驳道。
“回娘子,乌龟是青色的。”夫君弱弱地解释。
“王八才是青色的!”娘子恶狠狠坚持道,“乌龟明明是黑色的。”
“娘子,你刚才明明说乌龟是红色的。”夫君弱弱反问道。
“你这蠢货,连三岁小儿都知道乌龟明明就是青色的。你真真是连三岁小儿都不如!”
“娘子——”
“从今天起,纳妾的事一概不许再提。否则,我就把你变成王八!”
“为夫不敢!”
“……”
公主笑得摊倒在软蹋上,一双琉璃般的眸子光华闪动,似一块浮动闪耀的七宝琉璃。
这场戏的结局自然是夫妻重归于好,大圆满的结局是每个人都喜欢的,皇宫里的人自然也不例外。
三个人的表演十分别扭,特别是一向冷峻肃然的影卫扮演一个软弱猥琐的相公,小眼神里充满了不甘和委屈。
表演完了以后,已经是凌晨。
公主果然赏赐了一大堆美食,什么五香牛肉、鹿肉脯、九香炙、鹅豚膏……全是肉类。
一群人饿虎扑食一般扑上去,风卷残云般席卷而空。那个黄金大鼎被几个人轮番抢夺,脑袋不停碰撞,不时发出“啊呀”一声惨叫,叫得公主在旁边哈哈大笑。
牝鸡一边嚼牛肉一边不忘提醒公主:“公主,太后提醒您要注意妇德。”
公主优雅地拿起一块烧鹅大腿:“在本宫这里,只有夫德。”
正说话间,有宫人传旨请公主到慈宁宫觐见太后娘娘和皇上。
“第四任驸马,你确定是选王长安?”皇上疑惑地望着她问道,“名字虽叫长安,却有先天不足之症,每说一句话至少咳嗽三声。王家子弟琳琅满目,谢家子弟芝兰玉树,你为什么要选这么一个先天不足之人?”
公主答道:“因为他叫长安,我叫长宁。”
皇上:“名字相似,你就要选他?”
公主:“先前我在佛祖面前祷告,佛祖入梦告诉我说之前死了三任驸马,都是缘分不够,这一次必定要一个缘分够的。所以,这种情形之下,长安和长宁,这缘分可算够了。”
太后冷笑道:“那本宫倒要看看,这一次你们的缘分会不会超过一年。”
公主讪笑道:“第一个不是超过一年了吗?”
太后冷笑道:“一年零三天,你不断给他赏赐宫女,他几下就折腾死了。”
公主笑道:“身体不行,累死活该,驸马这个工作岂是人人能够胜任的?早死早超生。”
太后冷笑道:“第二个只活了三个月,他本出身于极清贵的书香大家门第,你却每天在宫里看艳戏,结果被你活活被气死了。”
公主不屑道:“道貌傲然,酸腐书生,居然还敢和本宫讲‘妇德’,早就该死了。”
太后冷笑道:“第三个最倒霉,最后被你踹下床摔死了。”
公主皱眉道:“他居然胆大包天,还想和我睡觉。”
一直在沉默的皇上咳嗽一声道:“你是他老婆,你本就应该和他睡觉的。”
公主冷笑道:“昭容皇后是你老婆,她本来就应该和你睡觉的。可是,她不是三年都没和你睡觉了么?”
昭容皇后因为性格刚直善妒,被皇上打入冷宫已经三年,皇上面色发白,气得就想当场发作,公主慢悠悠道:“母后,上次我到张贵人宫里,看见张贵人最近真是愈发美艳了,特别是那皮肤……”
皇上最近赏赐给张贵人珍珠粉洗澡,洗得一身好肌肤,这件事自然是万万不能被太后知道的。
皇上咳嗽一声,故作沉着道:“你选驸马的标准真是匪夷所思。”
褚太后嘴角带着讥诮,淡淡道:“从前,天澈国师预言你二十三岁那年将会死在胸口有梅花痣的人手上。本来,是没人愿意信的,本宫也不信,可是先皇和皇兄却紧张得跟什么似的,对你百依百顺,如今纵容得你越发不成样子了。说吧!这一次的婚礼你准备怎么折腾?”
公主期望的神色:“要越盛大越好,越热闹越好,要全天下的女子都羡慕,全天下的男子都仰慕……”
褚太后端起一杯碧螺春,淡淡地道:“要比前几次还要盛大?”
公主:“当然,我的第四场婚礼,就选在清明节在太极殿的最高处举行,昭告全国,大办七天七夜,用丝绸铺路,金箔缠树,明珠悬梁,椒泥糊墙,凡来参加婚礼的人,不论何种身份,每人赏钱十铢……”
褚太后将手中的茶杯往桌上一撂,沉着脸道:“荒唐!你这是要亡你皇兄的国呐!”
公主:“那就每人赏钱三铢?一铢?不能太少了,太少了没有人来观礼……”
太后:“你每次把婚姻当成儿戏,丝毫不顾皇家体面,你知不知道现在外面都是怎么说你的?”
公主无所谓地道:“知道啊,无非就是些克夫啊之类的。”
太后将手中茶杯重重搁在桌子上,声音凉凉的:“你想要全天下人来观礼?还是只想要一个人来观礼?你干脆贴出告示,请太学生梅修远前来选聘驸马,不就结了吗?何必这么大张旗鼓,大费周章的,你不就是想要他来找你吗?”
“梅修远”这三个字一出,公主如遭雷击,愣了半晌,又堆起一个笑来,那笑单薄微凉,似一个脆弱美丽的凌霄花——
“梅修远……这名字有点耳熟,哦——我想起来了,是我从前的一个老师。母后说笑了,干他何事?”
褚太后冷笑道:“你不承认也罢,总之本宫告诫你——你就算再嫁给一百个人,再死一百个驸马,那人也不会来找你……”
公主脸色发白,却依旧笑得无所谓:“儿臣哪里还能再嫁一百个人?儿臣今年二十岁了,三年后必然死在身上有梅花痣的人手上。”
太后端起茶杯的手抖了抖,声音淡淡的:“天澈国师七年前死于鸩毒,他的话你不必当真。一个连自己的命都保不住的国师的预言,怎么能当真呢?”
公主连连点头:“嗯,嗯,嗯,是啊,是啊。”
第4章 第四场婚礼的三大亮点
第四场婚礼果然从清明节那天开始,在太极殿举行,昭告全国,让举国上下庆祝七天七夜,虽然并未用丝绸铺路,金箔缠树,明珠悬梁,椒泥糊墙,却也给每个前来观礼的百姓每人发了一个一文钱的红包。
对于崇尚节俭的司马曜来说,已算是相当奢侈了。
婚礼当天,有三大亮点。
第一个亮点依然是公主没有戴红盖头。这件事真是令人既期待又惶恐,期待的是众人可以围观她的绝世美貌,惶恐的是怕亵渎了皇家尊严。
长宁公主喜欢别人仰望她的容貌。那一天,和前三次一样,为了让更多人看见她的模样,她依旧坐在太极殿的高台上,一身琉璃色的钗钿礼衣,微微地扬着头,目光在人潮中沉浮。
她一连坐了三天,好似坐在全建康城人仰望的目光之上。
她身量很高,高髻,高挑的凤眼,高挺的肩膀,高倨的身份,微微抬高的下巴,显出公主的尊贵和骄傲。
日光滑落在她身上,也仿若觉得战战兢兢,不敢相触,只在那高髻上明明闪耀着,似小心翼翼捧着一块虚幻琉璃。琉璃衣上隐隐有光华浮动如月光镀彩,日色生金,似漂浮于天际的一方淡淡烟霞,与芸芸众生隔绝。
远处众人的目光只敢及至她的下巴,那永远微微抬起的城墙般骄傲的下巴,那下巴上有一颗红痣,似虚幻浮生、末世繁华中最后一点鲜明的印记。
在公主下方的朝臣胆子稍微大些,目光敢于往上抬一些,可以看见她
的腮骨略方,似两块城墙守住了她琉璃般美丽而脆弱的五官——一则恰到好处地守住了皇家尊严,显出皇室的傲慢,二则将那双眼映得更深了,鼻梁托得更高了,似城墙下的护城河,那支斜斜的九鸾凤头钗,华表一般伫立在侧。
每当人潮涌动之时,她就会略略抬起像城墙一样略方的,骄艳的腮骨,往更远的人潮中缓缓扫过,似乎在寻找什么却终于没有找到,那一直僵直坚脆如同琉璃的眸子,就会如同被万众目光的潮水高高托举的最后的霞光,终于陨落了,黯淡了,散去了,只剩下光华无限却脆弱迷离的骄艳。
最后落在人潮之中的,也不过只有一个漫不经心的遥望,却似过了一个寂寞的百年,只残留一分苍凉凉的烟霞色。
第二个亮点是公主亲手写了一首诗。
这首诗名叫《墙头一枝花》——
老远一阵梅花香,
师门不幸又遭殃;
回首跳不出墙头,
来生不要再开花。
这首诗用卫夫人的小篆写的,古意盎然,秀丽圆润,令天下人不由为之赞叹。原来,这传闻中“不可说也”的十三公主除了倾国美貌以外,还有一项长处,那就是写得一笔好字。
每个红包里都有那首诗,当天中共发放了十万个红包,有人说是公主的侍女帮抄写的,有人说是公主亲自写的,不管怎么说,这首诗的最后署名都是——司马长宁。
那首诗,实在惨不忍睹,据私下的一些才子评论,这首诗写得实在太差,既不押韵,立意也不深远,比新人在学诗的时候凑字数写出来的蹩脚之作还要差劲。
第三个亮点是五百个太学生的学生,一起背诵《尚书》。
在箜篌清越的声音里,五百个青年学生身着青色宽袍,宽衣大袖,高冠博带,流云沧浪一般变幻各种阵型,似一场沉蕴千年的文墨之会,将千年的文化、百年的沧桑,碰撞在一起,碰撞出琅琅长吟,灿烂喧嚣,末世荣光,却从最底处洇开一片悠然肃穆的水墨之色,铺垫在这乱世的一方安隅之上,祭祀一场最后的繁华,一场末世的狂欢。
“公主的诗本没这么差,尤其是居然最后一句连韵也不押。还写给那么多人,全天下都在传看呢!你也不提醒提醒,好歹要押韵。”牝鸡私底下对司绫埋怨道,“现在全天下指不定都在私底下笑话公主呢!”
“公主不是不怕人笑话么?别人越是笑话她她越是开心,真是奇怪。”司绫疑惑道,“难道她真的病了吗?”
“如果她没病的话,就不会将我们的名字改为牝鸡司绫了!”牝鸡没好气地抱怨道。
“莫要抱怨,比你原来的‘嫣红’好听。”司绫笑道。
“你倒是无所谓,反正叫‘牝鸡’的又不是你,你原来叫姹紫,你正嫌那名字俗气呢!”牝鸡一脸恼怒地反驳道,“你知道每当别人都这么叫我,我是什么心情吗?牝鸡,牝鸡,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是鸡呢!”
“哟,你一说鸡,我倒想起来了,给驸马炖的鸡好了……”司绫已经笑得喘不过气来,拿起绢子将炖得稀烂的白玉鸡汤倒在琉璃鼎里。
“你最好在脸上蒙个绢子,驸马有痨病……”牝鸡急忙拉住她,低声提醒道。
“听谁瞎说的呢?公主再咋样,也不可能招个有痨病的,那传染开来可不得了。不过就是先天有些不足罢了。”司绫正色道,“这些闲话可说不得,再说他可是琅琊王家的人。”
正说着,琉璃盏一晃,掉在地上摔成一堆渣子,鸡汤也泼了一地。
“这可怎么办呢?这鸡汤不熬上三五个时辰可是不行了。”司绫急道,“公主还叫我马上陪她出去办要紧事呢!”
“唉!你这么毛手毛脚的,算了,你去陪公主吧!厨房还有早上熬的鸡汤,本来是准备孝敬给王嬷嬷的,只好先拿来救急了。”老实宫女牝鸡说完就在厨房里忙了一阵子,然后重新盛好鸡汤,就往驸马住的“白麟殿”里走去。
驸马王长安正躺在床上看《尚书》,看到《牧誓》这一节,口中念念有词:“牝鸡……咳……无晨。牝鸡……咳……司绫……咳……”
端着鸡汤进来的牝鸡听见这断断续续的“牝鸡”,不由手中一抖,盛鸡汤的琉璃鼎险些又摔在地上。
“公主……咳……咳……”驸马望见牝鸡,立马放下手中的书,准备起身,却无奈身子太弱,又咳嗽不断,挣扎了几下又躺下了,“为何……咳……公主……”
“驸马爷,您是想问公主为何会选你吧?”牝鸡赶紧上前去扶住他,将鸡汤一勺子一勺子地喂他,又伸手在他背上抚了几下,驸马感激得直点头。
“因为你身娇体弱死得快。”
牝鸡正准备委婉地解释,却闻得门口传来一句简明扼要的回答。驸马惊愕得连咳嗽都噎住了。
抬头一见,长宁公主站在门口,女扮男装,摇着把扇子,俨然一副呼奴唤婢,准备出门调戏良家妇女的打扮。
日光在她脸上投下了虚幻的阴影,却反射出绚烂无双的光华。她的唇角有隐隐笑意,却似带着悲凉。
“不过现在本宫发现了你比其他人强的地方,你竟然喜欢看《尚书》,还特别喜欢这一句——‘牝鸡司绫,惟家之索’。真是难得。”
第5章 驸马守则
说完,她正准备转身离去。
“公主,驸马说他需要学习宫中……”
牝鸡读出了驸马眼中的渴望,赶紧帮忙说道。
“让他学习一下本宫的夫德吧!再给他看看《驸马守则》。”公主留下最后一句话,转身离去,“对了,这个给你送鸡汤的宫女就叫牝鸡,以后就由她伺候你吧!”
牝鸡手上的鸡汤终于洒了半碗在驸马身上,驸马惊诧之下,咳嗽连连:“……咳……夫德……《驸马守则》……”
当他一连咳嗽了三次之后,也问不出一个完整的问题之后,牝鸡忍不住帮他说完:“驸马是不是想问夫德和《驸马守则》是什么?”
驸马含泪点头,满脸疑惑。
牝鸡老老实实地解释道:“所谓夫德就是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不许告状,不许同床。”
驸马愕然:“……”
牝鸡又拿出一卷帛书,封面写着《驸马守则》四个大字,展开来缓缓读道——
“《驸马守则》第一条:听话。”
驸马咳得差点背过气去。
“《驸马守则》第二条:完全听话。”
驸马吓得咳得更加凶猛。
“《驸马守则》第三条:如果不听话,就变成太监。”
驸马浑身一阵抽搐,昏了过去。
半晌后醒来,颤抖道:“牝鸡……咳……”
牝鸡善解人意地问道:“我为何会取牝鸡这么奇怪的名字?”
驸马拼命点头。
回忆惨痛的过去,牝鸡的眼里蓄满了泪水:“好几年前,公主还在翰林书院上学的时候,本来别的老师教她,也只是做做样子,并不会真的要求她学会什么。可是有一个不怕死的老师叫做梅修远,却硬是要求公主背完整部《尚书》,因为公主上了一年学,《牧誓》这一章每次背到‘牝鸡司绫’就不会背了,不仅不会背,在默写的时候,这几个字总会写错。所以公主就给我和姹紫改名为‘牝鸡’和‘司绫’。”
驸马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表示明白了。
牝鸡继续垂泪道:“本来我原来的名字叫嫣红……”
驸马一边咳嗽一边点头:“好……咳……好名字……”
牝鸡感动得热泪盈眶,恨不得亲自帮他把那碗鸡汤喝了喂给他。
驸马又问:“那侍……咳……侍卫……”
牝鸡一边抚着她胸口,一边答道:“你是问公主身边的那个影卫叫什么?”
驸马拼命点头,对她总是能很快地领悟自己的意思很是激动。
牝鸡望了望驸马,斟酌了半天,回答道:“他叫‘曰’。”
驸马的咳嗽似被堵住了一般,竟然骤然停了下来,瞪大眼睛望着牝鸡,好似两个大大的“曰”字。
牝鸡拍着驸马的背 :“你是不是想知道,为什么他会叫‘曰‘?”
驸马点头。
牝鸡像是忘记了自己名字的不幸,同情地讲述道:“还不是怪那个梅修远,从前有一次公主在课堂上胡闹了几次,换成别人也就算了,可是那梅修远却硬是当众给公主出了个难题,要她三天之内数清楚《尚书》里面有多少个‘曰’字。我和嫣红……也就是司绫帮她数了整整两天三夜,才终于数清楚里面共有一百三十一‘曰’字。从那以后,公主就把她的影卫改名为‘曰’……”
驸马的目光里流露出奇怪的神色。
牝鸡赶紧解释道:“你是不是认为公主喜欢梅修远?我们之前也是这么认为的。可是不是,公主从前对梅修远非打即骂,取这些名字是为了要一辈子记住他加诸在她身上的耻辱。梅修远教了她三年,她连一句‘老师’都没叫过,她对其他的老师虽然也不大尊敬,可是至少一声‘老师’还是会叫的……”
驸马的神色又释然了,然后喝完了那碗鸡汤,一边咳嗽一边继续读那本《尚书》。
第6章 公主逛妓院
等公主走了很久以后,牝鸡才明白司绫是故意将她推到驸马身边当差,不由感叹自己还是过于老实,还是司绫伶俐,怪不得公主喜欢她。
司绫和公主化妆成斗鸡走狗的轻薄儿,还有公主的影卫“曰”在建康城里逛了许久,又调戏了几个良家妇女和几个纯情少男,他们每次都会说同样的三句话——要么是“你想干什么?”“我要喊人了!”“你这个流氓!”
几年下来,也觉得良家妇女和纯情少男也没什么意思,想试试非良家的有什么反应,于是最后进了一个名叫“浮月楼”的妓院,学着其他公子哥儿包了间楼上的厢房,叫了几个非良家的姑娘陪着喝酒。
那些非良家的姑娘们见她美貌出众,通身富贵气派,不一时,又来了许多姑娘围住她,公主十分豪爽,一掷千金,哄得那些姑娘们十分开心,姑娘们一开心,就想尽千方百计哄她开心。
“大爷,我给您唱个小曲吧?”
“大爷,我给您跳个舞吧!”
“大爷,我给您弹个琴吧!”
“……”
一声声“大爷”叫得公主十分惬意。
“给大爷唱个戏吧!大爷爱看戏。”公主摆起大爷的架势来,丝毫不输那些真大爷,纯爷们,“就表演个你们这里最红的戏,让大家伙都来看看,费用大爷我全包了。”
姑娘欣喜若狂,就在楼下大厅中央现场演出《和离》,却比在宫里看见的那场戏要下流得多,不时来一句“小子,过来伺候老娘更衣!”“敢不听话,老娘一脚把你踹下床!”“……”
在座诸人嘻嘻哈哈狂笑不止。
公主坐在二楼的栏杆里,看了半日,琉璃般的眸子里浮起了潋滟光华,流光溢彩。
“这么下流的戏,为什么这么多人喜欢看?”公主问司绫。
“现在的人啊,就喜欢这些难看的,下流的东西,越是难看,越是下流,喜欢的人就越多,流传就越广。因为人们都喜欢从别人的悲惨里找到自信和安慰。”司绫的这一番解释,令长宁公主沉思许久。
“越是难看,越是下流,喜欢的人就越多,流传就越广。”公主喃喃地重复道,忽然问道,“如果,我也写一出戏,会不会也像这出戏一样,这么受欢迎?”
“这……公子当然才华横溢,可是这些市井之中的雕虫小技,何妨公子亲自动手,交给教坊的人做就行了!”司绫劝道。
“我出来这许久,怎没听人说起我从前写的那首诗呢?”公主忽然问道。
“公子说的是婚礼当日那首?”司绫的额头上起了一层冷汗,“公子今日出门,就是为了看看民间有没有传诵那首诗?”
“是啊!可惜我竟没有听见一个人谈起……”公主不无失望地叹息道。
“这……大概是公子那首诗太好了,他们不敢私下谈论,怕会冒犯天威吧!”司绫小心翼翼地解释道,心想早知如此,我就安排人在背后使劲赞颂。
“你真觉得那首诗好吗?”公子盯住司绫,笑得颇有深意。
“当然好了,这首诗标新立异、立意高远、前后连贯、用词贴切……”
司绫还未说完,已经听见旁边一张圆桌上坐着四大才子,分别穿着白衣、蓝衣、玄衣和青衣,每位公子旁边都坐着两位姑娘,莺声燕语,好不热闹。
青衣书生摸着姑娘的手一脸淫笑道:“兄台,最近可看过那“不可说”小姐的那首诗?”
公主一听见“不可说”小姐,立刻知道说的是她,于是凝神细听。
白衣书生搂着姑娘的腰一脸鄙视道:“那也能叫诗?文不对题且不说,连押韵也不会,真真是胸无点墨,不学无术……”
玄衣书生伸手捏捏姑娘的小脸蛋一脸傲然道:“这样的诗换成是别人,早一把火烧了,怎么还敢这么公然送人,也不怕人笑话……”
蓝衣书生一边搂着一个姑娘一脸忧国忧民道:“简直惨不忍睹,好歹她也在翰林书院里混了许久,怎么还是这么不学无术,我要是她的老师,肯定会被她气死!”
司绫紧张地注视着公主脸上的表情,却见她脸上渐渐浮起笑容,尤其是听见最后那位蓝衣书生的话,那笑容简直盛开如一朵绚烂的牡丹。
那青衣书生却将手缓缓从姑娘的衣裳里拿出来,慢慢喝了一杯花酒,笑得一脸神秘:“也许这位‘不可说’小姐是故意写这样一首诗,也许她是在借这首诗表达什么意思也未可知。”
其余几人问道:“这么烂的诗想表达什么意思?”
青衣书生低声道:“不可说也,不可说也……”
“司绫,你觉得这几位才子有什么共同特点?”公主问司绫。
“他们是建康四大才子……居然如此胆大包天!敢私下议论公主。”司绫义愤填膺道。
“你错了,他们的共同点是——淫贱。”公主缓缓下了个定义,脸上一抹似笑非笑的神情,“不过,我喜欢这种假正经,真淫贱,比宫里那些不阴不阳,皮笑肉不笑的公公们好多了。”
司绫打了个寒颤,用看“公公”的眼神同情地看着下面那四大才子——今晚,会不会是他们快活人生的最后一晚?
第7章 这是一只太监鹅
“司绫,你说,一般这种情形,我该怎么做?”公主笑道。
“变成太监。”司绫笑着回道。
“帮我打赏刚才那几位才子,特别是那个青衣书生。”公主吩咐,笑得满脸神秘,“再把他们都请到包厢来。”
公主换上女装以后,在包厢里摆了一桌酒席,她面前,是一黄金大鼎烧鹅炙。两尺来宽的黄金大鼎,烧鹅被放在羊肚里慢慢烤熟了,剖开羊肚,只吃里面的烧鹅,烧鹅混了羊肉味,十分鲜美可口。
那四位才子进来,望见里面坐着的美人正在优雅地吃烧鹅,面前一只两尺来宽的黄金大鼎。
美人真是好食量。四人心想。
随即目光越过那只黄金大鼎,望向那美人儿,忽然感觉被雷击中一般,目瞪口呆,说不出话来。
那美人很高。即使是坐着,也能看出她很高——高髻,高挑的凤眼,高挺的肩膀,高倨的身份,微微抬高的下巴,腮骨略方,一支斜斜的九鸾凤头钗,华表一般伫立在光艳万千的脸颊之侧。
那女子优雅地吃烧鹅的姿态,好似坐在虚空的至高处,俯视芸芸众生,眼里藏着光艳琉璃,轻轻一流转,便似将这一场浮华看透。
四人嘴巴张的能吞下一个鸡蛋——娘的,逛了这么久的窑子,还从未见过这么美的美人儿!这是哪家的花魁,怎么也从未听人说过?这花魁主动邀请他们进来,莫非是刚才从楼上望见他们翩翩佳公子的风度,不由芳心大动,所以打算以身相许,和他们暗通款曲?
“这位美人儿,在下阅人无数,姑娘的美貌真真是艳绝人寰、倾国倾城。恰如西子,堪比貂蝉,胜过妲己,超越王蔷,当真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白衣才子眼放春光。
“兄台差矣。这位美人儿,西子王蔷怎可比,褒姒骊姬羞惭死。疑似嫦娥出月宫,更如仙子下凡尘。”蓝衣才子吞了一口口水。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玄衣才子清了清嗓子,摇头摆尾地吟唱道,“洛神水中出,嫦娥天上来。人间无此女,当是梦中人。”
“……”
司绫盯住公主似笑非笑的面容,含嗔带喜的眸子,心中想,公主是准备让他们当太监呢?还是当太监呢?
又奇怪,怎么还有一个没发言呢?
莫非这一个才子是充数的?
“姑娘真是美得像一首诗……”那青衣才子打了个酒嗝,在心中冥思苦想赞美的诗词,奈何刚才在两位姑娘那里耗费了太多精神,总是想不出。半晌才吐出一句,立即被其余三人鄙视了。
“知道这是什么吗?”公主微笑着用白玉筷子指着鼎里的烧鹅,“你们若答对了,本姑娘可以送你们一份礼物。”
四大才子心中一荡,望着烧鹅,笑道:“这不是烧鹅嘛。莫非美人儿想邀请在下吃烧鹅?”
公主笑道:“你们来猜猜,这鹅是公的还是母的?”
四大才子一愣,心想这美人儿的情趣真特别,于是凑近了认真观摩了一阵子,几个人议论纷纷。
一人瞄公主胸:“胸丰满而白嫩,应该是母的。”
一人瞄公主腰:“腰柔韧而纤细,应该是母的。”
一人瞄公主手:“前肢灵巧而秀致,应该是母的。”
一人瞄公主足:“后肢稳健而灵秀,应该是母的。
司绫抱着膀子,用一种幸灾乐祸的表情看着他们,心想很快她手上的一堆宫廷杂物就有人帮忙了。
公主仍旧微笑着,笑得高贵得体,高贵得体地吃鹿肉,高贵得体地点头,表示她听得很认真。半晌,晒然一笑道:“这鹅非公非母,乃是一只太监鹅。”
四大才子道笑:“太监鹅?真是奇了,这世上哪有太监鹅?”
公主笑道:“有的,等会就有了。”
“美人真是很幽默,很风趣……”四大才子笑道,忽然有些疑惑,不由仔细审视着面前的女子——腮骨略方,似两块城墙守住了她琉璃般美丽而脆弱的五官,显出天潢贵胄般的傲慢,同时将那双高挑的丹凤眼映得更深了,鼻梁托得更高了,似城墙下的护城河,那支斜斜的九鸾凤头钗,华表一般伫立在侧。
她略略抬起腮骨,下巴微微扬起,一颗红色的梅花痣熠熠闪耀,恍若琉璃宝玉上面的红宝石,那眼睛和鼻子显出一种骄傲的艳与脆。如同白玉栏里的红牡丹,因为冠艳群芳而自生的骄傲。
这样俯瞰众生、鲜妍骄艳的美,整个建康只有一个人。
那是当朝十三公主的,当今皇上最宠爱的十三妹司马长宁。
长宁公主。
大婚那天,全建康城的人都看见过那样的美,并由此深深震撼和臣服。
仔细瞧着瞧着,青衣书生蓦然脸色大变,急忙跪拜在地,口中自称:“死罪!死罪!”
其余三人诧异地望着他,不由面上露出嘲笑鄙视之色——妄图出奇制胜,真是可笑!这美人儿一看就是才女,肯定会欣赏才子的傲骨,怎会吃你这一套?
果然见那美人儿面色微变,似有不悦,连看也不看他一眼,仍旧微笑着注视他们三人,似乎对他们十分满意。
三人大受鼓舞,正准备继续吟诗作赋,展示才子的傲骨,好引得那美人儿高兴。
那青衣书生叩头不止:“死罪!死罪!请长宁公主恕在下有眼不识泰山之罪!”
另外三人听见“公主”两个字,全身一震,再细细打量眼前这女子——那略方的腮骨,微抬的下巴,高扬的凤眼,下巴中心的红痣,那俯瞰众生的尊贵高傲的美,还有那支九鸾凤头钗,似华表般伫立在侧。
他们脸色刷的变得苍白,不过几天之前的惊艳记忆潮水般涌来,那位特立独行、高傲任性的十三公主司马长宁,那宛若牡丹琉璃一般的倾国之美,如同城墙一般向他们倾覆而来,要将他们那虚浮脆弱的人生压垮、碾碎——他们自认是建康城里的高门纨绔子弟,从未将什么人放在眼里,然而此刻,却有了一种蝼蚁般的卑微和即将灰飞烟灭的恐惧。
另外三人瘫到在地上,涕泪横流,簌簌抖着,口中自称:“死罪!死罪!公主恕罪!公主恕罪!”
“抬起头来。”女子的声音从头上传下来,恍如切金断玉一般,坚脆果敢,不容抗拒。
四人吓得在地上瘫成一堆烂泥,微微抬头,目光只敢及至她下巴。
“知道为何要唤你们进来吗?”公主笑得十分诡异。
“因为,我们私下……”白衣书生颤抖着回答。
“我们身为当朝士子,不该逛青楼。”那青衣书生抢先说道。
司绫心中暗自赞道,这青衣书生果然反应快,逛青楼的罪名显然比诽谤皇族的罪名小多了。
第8章 不编戏就做太监
公主笑得十分优雅:“你们刚才说,好歹我也在翰林书院里混了许久,怎么还是这么不学无术,要是我的老师知道,肯定会被我气死,是吧?”
那四人脸色瞬间苍白,立刻跪在地上求饶不止。
公主微笑:“还说,胸丰满而白嫩,腰柔韧而纤细,前肢灵巧而秀致,后肢稳健而灵秀,应该是母的。”
四人浑身如同筛糠一般抖着:“公主恕罪!公主恕罪!我等不知公主在此,无意冒犯,还请公主饶恕!”
公主顿了顿,笑道:“不过,那几首诗做得倒是不错。”
四人一人早已经吓得三魂去了两魂,此刻听见这话,才回了一缕魂魄,却听公主淡淡问道:
“你们,想做一个不公不母、不男不女的太监吗?”
四人的魂魄顿时又被吓得飞出天外。
“不想做太监的话,会编戏吗?”半晌,公主的声音仿若自重楼深处传来,似命运之手在羊皮宣纸上打了一个轻轻勾折。
四人又从地狱活过来了。
“或者,愿意做太监?”
“我们会编戏。” 四人又差点昏厥。
“包括春宫戏?”
“……。”
“这……公主想要编什么样的戏?”那蓝衣书生大着胆子问道。
“要……”公主顿了顿,夹起一块鹅肉放嘴里 ,“越难越下流越好,喜欢的人越多,流传越广越好……最重要,是要像你们这样——淫贱。”
公主将“淫贱”两个字咬得很重。
从前,有一个人对她说——
所谓妇德,最忌淫佚。公主为世间女子表率,当恪守妇德,无轻待夫,无干时事,不得骄狂自肆,横恣不法。若有失妇德,远必奏请陛下,幽禁公主于冷宫。
若有失妇德,远必奏请陛下,幽禁公主于冷宫——那么,就请你回来将我关入冷宫吧!
四人不可置信地望着公主,那一直倨傲的下巴微微下合,嫣红的唇翘起,似噙着一支牡丹花,那花开在她那骄艳的脸上,大大缓和了之前那遥不可及的感觉,竟然有些顽皮如同邻家女子。
“就像《和离》那样的。”公主笑眯眯地望着他们,细细嚼着鹅肉,脸上充满了期待,“别担心,我会和你们一起编写。你们只要当我的参谋就好了。”
司绫心想,编好戏以后,就该当太监了吧!
***
入夜,月光似一双宁静的手,轻轻掀开琉璃窗棂,掀开重重帐幔,掀开白日里一切伪装,照亮那一张流泪的脸。
那张脸倾国倾城,却脆弱骄艳如同琉璃,眼泪滑下如同梅花痣溅。
“要什么样的戏才会被你听见呢?为什么,这么多年来,你就是听不见我,也看不见我……你是不是早就忘记我了?还是当年被我折磨得太厉害了,对我恨之入骨?你告诉我……曰。”
在她的床榻之下,伏着一个淡淡的模糊的影子,却什么话也没回答她。
梦中传来公主的梦呓——
“昔在帝尧,聪明文思,光宅天下……帝曰……帝曰……老师……回来。”
曰的眼睛眨了眨,眼眸上的月光抖了抖,便将一切归于夜的沉寂。
三日后,四大才子聚集在公主面前,看完了公主递给他们的手稿,先是眼睛发抖,后来是双手发抖,再最后是全身发抖,特别是那青衣公子,抖得一双擅长帮助整理姑娘衣裳的手几乎要抽筋了。
“公主,您……您……确定要排演这一场戏吗?”几位才子看完了公主递给他们的手稿,震惊地问道。
自从进宫以后,公主为他们四个人分别取了是个名字,根据他们衣服的颜色分别取名为阿青、阿白、阿玄、阿蓝,因为公主声称她记性确实不大好,总是记不住人名,为了不让他们混淆,公主命令他们只能穿这一种颜色的衣服。
“怎么样,够难看,够下流吧?”公主望着他们的脸色,得意地笑道,“比起《和离》如何?来,来,来,你们先表演一下看看。”
四人面面相觑,阿青上前问道:“这题目就叫《琉璃帐》?”
公主点头。
阿蓝问道:“内容是一位公主广蓄男宠,几位男宠争风吃醋,互相争宠,相互拆台?”
公主点头。
阿玄问道:“这位公主就叫琉璃公主?”
阿白问道:“这位公主是皇上的十三妹?”
公主狠狠点头。
四人脸色刷白,一齐跪在地上,不住磕头:“公主饶命,公主饶命,奴才不敢演……”
公主笑盈盈道:“既然不敢,那就做太监吧!”
四人浑身抖得如同筛糠一般。
“公主为何要如此诋毁自己?”四人大着胆子问道。
“因为我高兴。”公主笑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皇家也要学会与民同乐。”
“限你们七日之类给我排练出来。七日之后,我要在建康城的每一家茶楼都看见这场戏。”
“对了,你们四个还有几分姿色,演男宠肯定不错。”
“否则,就准备做太监吧!”
四人跌倒在地。
七日后,公主带着司绫、牝鸡,还有两个小太监,在影卫“曰”的护送下,来到建康城最大的酒楼缀锦楼。
这一日,缀锦楼人山人海,正在上演新戏——《琉璃帐》。
扮演公主的是风月楼的梦如姑娘。
好相貌,好身材,好演技,把一个淫荡公主演的飞扬跋扈,趾高气昂,霸气四射,引得众人纷纷叫好。
扮演四位男宠的就是那四大才子,阿蓝、阿玄、阿白、阿青。
也是好相貌,好身材,好演技,把几个争风吃醋的男宠演的别具风格,风情万种,惹人怜爱,引得众人纷纷眼红。
公主十分满意。群众十分满意。
却有些人不满意了。
其中最不满意的当然是新任驸马王长安。
第9章 道观遇故人
《琉璃帐》大红了三个月,造成了很多负面影响。
第一个负面影响就是公主再次成了寡妇——驸马王长安在看了这场戏以后,一连咳嗽了十几声,没喘过气来,就一命呜呼了。
第二个负面影响就是皇上和太后很生气——皇上气得和会稽王在张贵人那里喝了三个通宵的酒,导致连续三天不能上早朝,太后到张贵人那里大闹一场,否则就要将张贵人送给会稽王,将平素对一切无所谓的会稽王差点吓死。
第三个负面影响就是北方的慕容垂来信为他的五儿子慕容麟求娶十三公主当赵王妃。慕容麟多次出卖父兄的光辉事迹天下皆知,而且身体倍棒,短期内绝对死不了,所以这一门亲事对于公主来说,简直是相当要命。
于是,所有被这一戏剧影响了倒霉了的人们一起建议——送公主到东蒙山的道观去修身养性。
公主立马同意,她先派司绫去探路,然后自己在“浮月楼”里继续编排《琉璃帐》,打算带着戏班子到玄清观去演——玄清观的道士们想必可以打开眼界了。
一个月后,公主将《牡丹账》排练得更加精彩,于是换上男装,带上四个公子,还有牝鸡一起去玄清观。
牝鸡抱着那两尺见方的黄金大鼎,走三步歇一步。
四大才子一人搬着一个差不多一人高的大箱子,走三步歇三步。
公主一边走路一边演戏,走一步歇三步。
这样,原本只需走三五日的路程,硬是走了两个月才到。
这一耽误,就是三个月。三个月,就是那三个月,改变了一切,让事情朝着不可挽回的方向一去不复返。倘若她能提前知后面的事情,她一定愿意付出一切代价来换取那三个月。
东蒙山上游人如织,走得累了,她坐在路边的青石板上,揉了揉累得发酸的胳膊,抬手用丝绢擦了擦汗水。
山路上行人渐渐多了,很多人回头看她。她低头检查了衣服和头发,身上穿的太监出宫的便服,头上束着男子的发冠,并未泄露她女子的身份。
“这位公子真是美啊……”她听见过往的人们在纷纷议论,她心里起了一阵嫌恶。
她在路边买了两块狗皮膏药,一块贴在左眼上,另外一块贴在下巴上,这样她一路走到玄清道观,路上依然很多人看她,然而却再没人说她美了。
在走近道观的时候,她发现了很多熟人,都是以前向她求过婚的王孙贵族,他们脸上都带着轻佻的神情,有些还上前和她搭讪献殷勤,和在皇宫里恭谨模样判若两人。
她鄙夷地笑了,这些虚伪势利的人啊,当着她的面表忠心,背后却随意对着其他美女大献殷勤。
她才不要这样的人呢!
走了好久,远远望见“玄清道观”几个鎏金大字,陡然觉得饥渴难忍,敲门进去,打算向里头的小道士讨一碗水喝。
门开了,里头传来讲经论道的声音,隔着一道碧纱橱的屏风,她望见里头整齐地坐满了身着道服的道士,正在聚精会神地听着上首一个人讲道。
五月的日光从翠竹丝绸帘子上透进来,在院子里柔软地蔓延,铺垫,酝酿,酝酿成出一片柔软的绿意,院子里的一切都是软软的,软蒲团、软经书、软席子、软绵绵的声音。
只有那人是硬的——硬骨头、硬脊梁、硬手腕,就连那一身白衣也是硬的。
他端坐在蒲团之上,绿意染上他一尘不染的青衣,如月上中天时落在梅花上的青雪,每一朵都棱角得森然,皎洁得肃然,清透得凛然。那种清冽,是千锤百炼,千磨万击也不会变色的清寒。好似苍茫夜色覆盖大地,浓黑天地之间,所剩下的坚守到最后的一点清白。
四面突然变得静谧,天地间似乎只剩那唇红如梅,眸黑似夜,那刀笔般雕刻的俊美五官,抿紧的嘴角似噙着一个略显讥诮的笑,都那般鲜明地盛开在那一处清白之上。
仿若混沌人间,最后坚守的清白良心。
那是她多年来最念念不忘的那一个熟悉的场景,猝不及防撞进她眼里,引起一片潮湿。
看了半晌,公主扶住门框,慢慢坐了下来,眼泪从剩下的那只右眼滚滚落下,两块狗皮膏药扯得脸上的皮肤生疼。忘记了跋山涉水的饥渴,她的目光穿过那青衣身影,望着远处湛碧的天空。
五月的天空是如此干净、澄澈、透明,未一丝杂质,似一双不会说谎的眼睛。
似他的眼睛。
时光荏苒,浮生若梦,多少人来了又去了,多少前尘往事重叠往复。
有多少年不曾见过他了呢?
他还记得她吗?
七年前那个只及他胸前的十三岁女孩。那个总是在他的课堂上捣乱的女孩,那个总是完不成功课要被留下来额外辅导的女孩,那个总是趁着他不注意默默注视他的女孩。
那个女孩,找了他整整七年。
第10章 梅花御史
七年前,他是赫赫有名的铁骨御史,权贵恨得咬牙切齿,私底下叫他“臭石头”,百姓却称呼他为“梅花御史”。
在没有见到他之前,她是恨着他的。
因为,他总是无数次打断她的计划,无数次批判她的爱好。
但凡她想做个什么都会被他阻止。
她想开挖一个湖泊专门赏荷花,他上奏说劳民伤财且不利于自然和谐;她想多招几个太监专门陪她聊天,他上奏说太监太多影响国家劳动力;她想打造几件点翠的首饰,他上奏说翠鸟也是生命,何况其实喜欢点翠是审美观有问题。
总之,自从有了这个“梅花御史”的原因,长宁公主自由自在的剥削阶级的生活总是不太如意。
她对梅修远的怨恨在一次次心愿没有得到满足之中不断加深。
总有一天,我会杀了他。
在还未见到他之前,长宁公主对他充满了恨。
这恨到了十四岁最后一个月的一次事件,彻底爆发了出来。
她最宠爱的宫女司绫从宫外回来,说南方近海的地方有一座东蒙山,风景优美如画,如果在那里修一座行宫,就可以在行宫的窗台上看见大海,听着海浪的声音,最是惬意没有了。
皇上和太后十分宠爱她,说是只要不十分劳民伤财,便同意了。监工大臣、工匠等都准备好了,她正在兴冲冲地准备等待着行宫建成,她便可以在里面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这一天,她在无数的行宫建设方案中选择了一种,兴冲冲地打算到大殿去找皇帝商量。
在殿外,她听见里面爆发出一阵激烈的吵架声。有人胆大包天,竟然敢和皇兄吵架。
“修建行宫会兴师动众,劳民伤财,损伤国家元气,并且会助长奢侈享乐之风,令国家从此一蹶不振。微臣请求皇上撤回旨意,并好好教育公主。公主身为天家之女,理应谨修妇德,端庄得体,为天下女子表率,如今却处处追求奢侈享乐,请皇上严加管教,否则将来上行下效,大祸悠忽而至……”
这一段话措辞严厉,激愤昂然,铿锵有力,竟然令人不能反对。
皇上沉默着,似乎在犹豫。
长宁公主站在窗外,早就气得脸色发白,正准备闯进去好好教训一下这个不知天高地厚,又臭又硬的“臭石头”,却被司绫拉住了。
司绫低声提醒道:“公主若此刻闯进去大闹一场,虽然可以出一口恶气,却不是给那‘臭石头’又抓住了把柄?不如静观其变,抓住时机,从长计议……”
司绫虽然和她同岁,却处处比她聪明伶俐。
长宁公主沉默半晌,准备离开。在转身之前,她从镂空的窗棂里望了一眼,这一眼,望见的是一个男子英美的侧面。
青衣,剑眉,紧抿的唇,刀笔般雕刻的线条,如同起伏的高峻山峦。
“皇上若同意长宁公主修建这座行宫,微臣为天下黎民计,为国家社稷计,必死谏到底。”
他跪在地上,却似乎比坐着的那位九五之尊更加高贵。
他半仰的头颅,似钢铁铸成。
他挺直的脊梁,似一枝坚韧的梅花虬枝。
既有修长刚劲的线条,也有温柔清丽的起伏。
长宁公主挥了挥袖子,带着司绫和几个小太监气冲冲地离开了,临行前还使劲踢了一下门槛,表达不满。
最终的结果果然是皇上再次妥协,不仅行宫没有修成,皇上和太后还趁机教育了一下公主,令公主十分生气。
“本宫一定要好好教训他一顿,让他知道厉害。”
不久后,公主派了影子杀手,到梅修远家中准备教训他一顿出气。
谁知,杀手不仅被他发现了,还被狠狠地教育了一顿。
太后很生气,将长宁公主禁足三个月。
“本宫总有一天会杀了这块‘臭石头’。” 长宁公主将宫中所有能打碎的东西都打碎了,狠狠地发下誓言。
这时候,她听见司绫给她传来一个更可怕的消息——皇上打算请那“梅花御史”给她做老师。
“让本宫给那块又臭又硬的‘臭石头’当学生,有没有搞错?还不如让我死了算了。”
公主气得恨不得当场就杀了那梅修远。
“司绫,若我当了他学生,我必定要闹得他天翻地覆,不可收拾。”
从此后,梅修远上下朝的路上,总会碰见一些不明人士,要么企图劫财,要么企图劫色,最可怕的是有一次,遇见几个打手模样的人,上来就抢人,眼里冒着绿光,口里喊着:“这是我那院子里逃出去的兔儿爷,你们还不赶紧给我抢回去?”
梅修远派人打退这一群人以后,还专门派人打听什么叫“兔儿爷”,出去打听的人抖抖索索地回来回复道,兔儿爷的意思是养兔子的爷们。
梅修远才冷哼了一声准备去太极殿上课,并且在课后,有意无意地提到,养兔子是一件不好的行为,兔子也是生命,要懂得爱护动物,希望各位殿下公主最好不要做。
这话一说完,就看见长宁公主一直趴在桌子上,全身发抖,好像发了羊癫疯一般,也不知是在笑还是在哭。
过了一会子,长宁公主命人搬了个黄金大鼎进来,鼎里有一锅烧好了的兔子肉。
梅修远脸色瞬间变得苍白,命令她将鼎搬出去,她不愿意,不仅不愿意,还吃得更香了。
自小只要她不愿意的事情,别人就都没有办法。
梅老师站了一会儿,忽然站起来,直接抱起黄金鼎就丢到门外去了,并且顺便还罚她在黄金鼎旁边站了一上午。
那几年,他是严厉的老师,她是顽劣的学生。
他一心要整肃朝堂,她一心要整肃他。
第11章 公主要出家
“公主,你确定要出家?”牝鸡一边不可思议地望着公主,一边将那两尺见方的黄金大鼎使劲往上托了托。
“我确定。”公主点头。
“公主,你每天要吃五斤肉,出家以后,只能吃素,你确定你受得了?”
“我确定。”
“公主,你每天要换三次衣服,出家以后,你每天只能穿着粗布衣服,你确定你愿意?”
“我确定。”
“公主,你每到夏天必定要在北方度假,每到冬天要到南方度假,每年出游不下十次,每次出游必得数百人相随,出家以后每天只能苦守青灯,你确定你愿意?”
“我确定。”
“公主,你不会是看上哪个道士了吧?道士可是出家人。”
“废话。这世间能让我正眼相看的男子,还未生出来呢!”
“那么,你是准备……那个……双修?”阿蓝忐忑不安地问道。
“什么叫双修?”公主问。
“双修就是在下霜的时候修炼道术的意思。”阿白赶紧解释道。
“现在是初夏,离下霜还早着呢!”公主有些遗憾,“在下霜的时候修炼道术,想必是很美的。”
“那是当然。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有一位绝代佳人白衣飘飘,在霜花之上修炼道术,该是多么风华绝代、风流恣肆、诗情画意、春意盎然啊!”阿白眼神望向东蒙山上的那片枫林,出口成章道。
“公主,双修的意思是找一个好朋友一起修炼的意思。别听他忽悠你。”阿青一脸正义凛然道。
“好朋友?”公主问,“男女不限?”
“男女不限。”阿蓝赶紧抢答道。
“嗯……双修……不错。”公主沉思道。
四人的神色都充满期待。
然而,公主坐在玄清道观的门槛上,目光穿越他们,遥望着那个熟悉的英美侧面,忽然笑了起来,眸子里漾出一点水雾来——
和这个人双修的话,想必是极美的。
门槛里坐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小道士,长得十分清秀白净,因为处于变声期,声音跟公鸭一般,姿势却摆得跟个爱美的娘娘腔似的,出来迎候她:“施主,请问你有何事前来?”
“我来……找人。”她收住眼泪,顿了顿道。
“找谁?”
“找……长宁公主。”她答道。
“长宁公主已然回宫。施主来得晚了。”小道士翘起妖娆的兰花指,一脸揶揄地答道。想是这阵子来找长宁公主的人很多。
她陡然回想起顶替她的那个名叫司绫的宫女,长得和她有三分相似,下巴沟上也有一颗红痣。心眼伶俐,口齿灵活,她十分喜欢,是她在宫里最好的朋友。
原来司绫已然回宫了,她顿了顿,说道:“我是宫里的内侍,公主叫我回来……抄写经书……为皇上和太后祈福。”说完,她亮出了宫内的令牌。
“这阵子,这样的玉牌我已经见过很多了。”小道士的兰花指按在大门上,一脸鄙视地望着她,“长宁公主真的已经回宫了。”
“这位道兄,这真的是宫里的令牌……”公主继续道。
“瞧你这幅模样,长宁公主怎么会看上你?”小道士依然一脸鄙视地盯着她脸上的狗皮膏药,公鸭般的嗓子妖娆地说道。
“你……”身后的几人就要发飙。
“小道士,人不可貌相,本……姑娘本有绝世美貌,不过被这狗皮膏药暂时遮住而已,何必狗眼看人低?”公主说着,伸手整理了一下衣襟,咳嗽了一声,正准备好好教育一下这位有眼无珠的小道士。
小道士兰花指一阵颤抖,一脸呕吐状,准备关门,牝鸡赶紧将那只黄金大鼎放在门槛上,大门关不上。
双方僵持不下。
“什么事?道安。”
门口的吵闹声惊动了里头专心讲道的人。
他的声音自十步开外传来,隔着一道碧纱屏风,徐徐地似微凉的风,带来了梅花的芬芳,那还是七年前梅修远的声音,似微风轻轻掠过梅花上的细雪,寒凉芬芳,和他从前讲的那些道理一般分明,瞬间使人头脑清醒。
长宁公主的伶牙俐齿,陡然停止。
遥望着碧纱屏风上他白衣飘飘的身影愈来愈近,她嗓子发涩,眼睛发干,双脚似钉在地上动弹不得,似一个木桩。
突然想起脸上还贴着两块狗皮膏药,真是悔恨莫及——她的绝世美貌养兵千日,此刻真是用兵之时,却被这两块狗屁膏药所遮挡,真是命运弄人。
她赶紧伸手撕扯,无奈却粘得太紧,竟然撕不下来,她心下一横,使劲一撕,火辣辣地疼。似乎有什么被撕下来了。
第二块膏药还没撕下来,一双手按在她奋力撕扯膏药的双手上:“施主,膏药不能这样撕。你的脸已然受伤了。”
他的手指清凉,似有淡淡梅花香气;他的声音略带恼意,似那年责备她年少任性;他的眼睛黑白分明,似昼与夜的对立。
修远,这还是她的修远。
他帮她清理脸上的伤口,只是呵口气的距离,她看着他,英俊肃然的脸上平静无波,看她的目光似是一个普通路人。
她记得他,他却未认出她。
长宁公主想起来她曾经下定决心要狠狠地教训他,再慢慢地原谅他。然而,他此刻就在她眼前,她却一点也不想教训他了。
她想起她连续四次大婚,就是希望他来阻止她。
她想起她编造的那些荒唐剧目,就是希望他来教训她。
她从前对他怀有那么多的愿望,如今只剩下一个微小的愿望——
她只想他还记得她。
“观主,这位施主说她是长宁公主的侍女,还说自己原本拥有绝世美貌,不过被狗皮膏药遮住而已……”小道士上下打量着那两块狗皮膏药,继续鄙视道,“真是好大的诳语!”
牝鸡和四大才子立刻拼命点头附和:“确实是绝代佳人,千真万确,万无一失!”
白衣道长撕扯膏药的手就是微微一顿,眼光在那张粘了狗皮膏药的脸上微微掠过,然后归于淡定。
“当今世上能称得上绝代佳人的,只有长宁公主,其他人也配!”小道士义愤填膺道,兰花指妖娆得翘在胸前。
众人“哦”了一声,各有深意地望着公主。
牝鸡好奇地问道:“你见过长宁公主?”
“那是当然。我们道观一百多名师兄全都见过。”小道士得意道,神色妖娆,“她在这里住了三个月就回去了。她的下巴上有一颗红痣,真是美极了。”
怀安道长手中微微一滞,面上浮起一层不可察觉的笑意,似飞鱼入水一般转瞬即逝。
牝鸡和四大才子浑身一抖,想立刻纠正,那不过只是公主身边的宫女司绫,和她长得三分相似,就让你们惊为天人,真是没见过世面。倘若让你们见到真正的长宁公主,只怕会惊艳得涕泪横流,心脏骤停,追悔莫及,长恨此生。
恰在此时,公主抬起手臂阻止了他们。
她要先试探他。
“修远……”公主的泪水忽然涌出,“你还记得……长宁公主吗?”
面前的人一惊,双手从膏药上拿下来:“公子,你怎知贫道俗名?”
“修远?”她并不回答,反问道,“你为何要出家?”
“贫道已出家七年了。”他有些奇怪地看着她。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七年前她到处找他,都找不到。
原来,他七年前就背弃了对她的承诺——他曾说,待她大婚,他一定会来的。
然而四次大婚,他一次也没来。
公主的嘴唇颤抖着,面色发白,仅剩的那只右眼,盈满了泪水,右颊的狗皮膏药撕下后留下一块红肿的伤疤。
“施主,你怎么了?”他手上的动作顿了顿,更加轻柔了,“我弄疼你了?”
长宁公主在那一刹那就原谅了他。
他是她命里的克星。
她抑制不住地伸手抱住他,这是她思念了七年的怀抱。他身上有淡淡的梅花香气,他的怀抱似最美好的春日。
在他的怀抱里,她突然觉得所有的烦恼、劳累和饥渴都消失了。只有在他的怀里,她的心才会安静下来。她那么紧地抱住他,生怕一松手他就再次离开。
经过那漫长的七年,她已然无法再忍受他离开哪怕一瞬了。
“施主,施主……”他大惊失色,不知所措,伸手想要掰开她禁锢如铁的手臂。
然而,她纤细若女子,力气竟然那么大,竟然是似在他身上生了根一般。
这一生,你休想再离开我了。
第12章 他现在叫怀安
怀抱松开时,他白色的道袍上竟然浸出了丝丝血痕,她的指甲刺伤了他的皮肤。
她的拥抱太用力,她的爱也太用力,注定伤人伤己。
牝鸡和四大才子都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公主越来越奔放了,那个“双修”的事情,看来有希望,很有希望。
只是,貌似这位美道士更有希望?
“那你现在叫什么?”公主问道。
“贫道怀安。”
道长躬身揖了一礼,声音宛若下了一整夜的梅花大雪漫漫被风掠起,在空中晃晃悠悠,飘飘荡荡,最后终于归于大地,那一声是天地之间最后的回应。
一切尘埃落定,谢幕之时的最后告别。
怀安。
她的梅修远现在告诉她,他叫怀安了。
原来,他一直怀有安宁,现在更加安宁如同清泉流水,而她却不能,自从遇见了他,她这一生再也不安宁了。
公主注视了他有一炷香的时光,以至于牝鸡和四大才子都认定这一位美道士,定然就是公主想要双修的人了。
也不怎么样嘛?像个娘娘腔似的。除了牝鸡觉得公主果然好眼光以外,其余人都在心里鄙视道。
那人在这样灼灼的注目下,依旧淡然如流水,凛冽如新雪。
公主拼命捕捉他的每一个眼神,想从中发现一些蛛丝马迹,然而,那人永远是平淡安然的。
她心里忽然萌生了恨意,他凭什么享有这么多年的平静。这七年来,他丝毫未变,仿若什么也不曾经历过,而她却被他折磨得死去活来。
“那么——”半晌,公主问道,“我现在应该叫你怀安道长?”
牝鸡听得“道长”那两个字,忽然打了个寒颤。
“施主。无量寿福。”那道士抱拳作揖,口称道号,飘然出尘,果真是完完全全,从里到外,从头到脚,从上到下,都已经成为了道士。
“请问施主来此有何事?”他问道,“贫道是这里的观主。这是道家清修之地,若是没有什么事,就请回吧!”
“我们来此,当然有事。”公主理直气壮又无限幽怨道。
“何事?”道士反问。
“我要在这里……双修!”公主继续理直气壮回到道。
牝鸡将手搁在鼎沿上,诧异地望着那四大才子,不知他们拼命忍住笑,是什么意思?是谁说的,双修是在下霜的时候修习道术?
那个小道士脸上的鄙视之色更深了,兰花指翘得妖娆,用看流氓的眼神看着他们。
道长默然半晌:“施主,贫道这个道观没有涉及这门道术,还请施主另择高门吧!”
公主将手中令牌一把塞在他手中,顺便还摸了一把,就再也不看他一眼,就带着五个人大摇大摆地进去了,四位随从将几个箱子扔给那小道士。
那小道士差点被撞倒在地,兰花指都被撞歪了。
“把你们这里最好的房间给我腾出来,再打扫干净,我不能见一点灰。再点上还要给我准备最好的厨子,我晚上要吃‘五香炙’。”
“三斤半,八成熟。”
“长得这么丑,饭量还这么大,居然好意思说自己是美女!”小道士的抱怨从身后传来。
五个随从一脸骄傲,这才是公主,真正的公主就该是这样的风格——坚决果断,横行霸道,欺负人也是理直气壮的。
五人选了个看起来最顺眼的院子安顿好了。这院子是个U形的撮箕口的院子,有六个房间,正好一人一间,还多出了一间,正好拿来做厨房。
第13章 公主的优点
当夜,“五香炙”没送来,只送来了五个馒头和一鼎菜汤。
牝鸡想发火,被公主拦下了:“慢慢来,不着急。”
牝鸡诧异地望着公主,公主啥时候变得这么宽容了?
其余四人也诧异地望着公主,一边满脸痛苦地啃馒头,一边开始质疑。
阿蓝首先问道:“公主,你看上他了?”
公主:“没看上。”
阿白:“那你这样是什么意思?”
公主:“我想让他看上我。”
阿青:“哦?为何?”
公主:“你们看,他一直都没认真看过我一眼。”
阿玄:“那是因为您现在脸受伤了。”
公主:“那我现在还有什么优点可以吸引他?”
众人齐声:“美貌啊,你是晋国第一美人啊!”
公主横他们俩一眼,脸上的伤疤也一横。
众人默然无声。
半晌后。
牝鸡:“公主,你身材好。”
阿青:“你皮肤好。”
阿蓝:“你气质好。”
阿白:“你头发好。”
阿玄:“你饭量好。”
“……”
公主:“除了外表。还有什么?”
众人期期艾艾:“这个……你吃饭的姿态特别优雅,走路的姿势也特别动人。”
公主:“要和外表完全无关的。”
众人冥思苦想。半晌后。
阿蓝:“泡妞很厉害,想当初,你逛窑子的时候,哪个姐儿不围着你转?”
阿青:“你当街调戏良家少女的时候,哪个姑娘不春心荡漾?”
阿玄:“你调戏纯情少男的时候,哪个少年不神魂颠倒?”
阿白:“有风度,有内涵,有修养,有……才华,你看你写的那首《墙头一枝花》,举国上下,谁不交口称赞?”
其余四人都鄙视地白了他一眼,公主也盯着他。
他顿了顿:“那手字写得好。”
牝鸡恍然大悟,惊喜道:“对啊,公主,你还写得一手好字。”
其余众人都如释重负,惊喜万分,好似历经千辛万苦,终于从一堆砂砾之中找到一颗价值连城的宝石。
公主放下手中馒头,终于点头道:“这倒是真的,我的字总算写得还不错。”
“牝鸡,笔墨伺候。”
公主现场表演,又写了一首《墙头一枝花》。
老远一阵梅花香,师门不幸又遭殃;回首跳不出墙头,来生不要再开花。
四人齐声赞叹道:“这一手簪花小楷,真是得尽卫夫人真传。如插花舞女,低昂美容;又如美女登台、仙娥弄影,红莲映水、碧沼浮霞……极尽簪花写韵之妙。”
公主脸上露出笑意,笑道:“我这一首书法,可不是卫夫人教我的,是我从前在太学的老师教我的。”
牝鸡点头称是。
其余四人默默抹汗,卫夫人早已不在人世,难道公主竟然不知?缺乏常识到如此地步?
“我要沐浴,叫他们给我准备好地方,要千年沉檀做的浴桶,兰花和梅花做的香胰子,这样的天气,适合清凉点的香胰子……”公主唤来那小道士,理所当然地吩咐道。
“观主说,这房里只有一个木桶,你爱用不用。”小道士一脸鄙视,义愤填膺。
这位观主的脾气,不小啊!
牝鸡有些担忧,他会不会被公主变成太监啊!
可惜了那么美的一个道士。不过,做道士和做太监其实区别不大吧?
“那么……那位长宁公主是怎么洗澡的?”公主却并未发火,忽然问道。
“长宁公主自然有资格用最好的东西。”小道士扯着还处于变声期的嗓子,愤愤不平道,“哪像你,没有公主的命,还得了公主的病。”
众人望着公主,公主面上竟然有了一丝笑意。
众人不禁打了个寒颤。
牝鸡又用看“公公”的神情看着这小道士——真可怜,还这么小就要做太监,连女人的滋味都没尝过吧?不过,他这兰花指的造型还真的蛮像公公的。
牝鸡惋惜地睡了一晚上,听见公主又在梦里背《尚书》。
可怜的公主。
这《尚书》背了好几年了,还没背会。
全怪当初那梅修远,在公主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伤痕。
咦?奇怪,这位怀安道长怎么有点眼熟呢?
第14章 这么多太监
第二日大早。
日光明艳,绿树森森,道观里一百多名道士聚集在院子里上早课,听观主怀安道长讲课。
四大才子在公主的带领下,笑容猥琐地走上前来。牝鸡抱着黄金大鼎吃力地跟在背后,一边不停抱怨——为什么这么重的鼎要我一个弱女子来背,这里这么多男人!难道他们不是男人吗?不是男人吗?
这样多反问了几次以后,牝鸡望着那四人笑容猥琐,搔首弄姿的模样,忽然似有所悟——莫非,他们已经真的不是男人了?
公主真的把他们变成了太监!
牝鸡紧紧抱住黄金大鼎,在后面幸灾乐祸地望着他们,瞬间产生了一种健康人在残疾人面前的优越感。
从那以后,她每当看见公主身边的男人,那些懒得帮她的男人,统统都是太监。废话,真正的男人会看着女人受累吗?
“你们觉得他好看吗?”公主指着那坐在上首讲课的白衣道长,声音慵懒似午睡的猫咪。
日光明艳,万物静寂。白衣翩翩的年轻道士,侧身坐在蒲团上。雕刻般的五官,绝没有一处多余。神色肃然,目光专注,脊背挺得笔直,似体内藏着一个决不妥协的灵魂。然而他的唇角温柔好看,似噙着一个若有若无的笑。
那是一个极英美的侧面——仿若一切柔软只为衬托他的刚硬,一切散漫只为衬托他的坚持,一切猥琐只为衬托他的高洁。
四人看了半晌,咳嗽了几声,齐声道:“不好看。”
“哪里不好看?”
阿白抢先道:“太娘娘腔了。”
其余人等立即表示赞同,同时还不忘挺了挺因为酒色过度而变得瘦弱的胸膛。
“牝鸡。”公主点点头,看了看他们四人,再看看牝鸡,“你觉得他们娘娘腔吗?”
牝鸡狠狠点头,下巴都撞到鼎沿上:“太监难道还不娘娘腔吗?”
公主默默地看着他们,牝鸡洋洋得意地看着他们。
四人脸色发白,该不会真的想把他们变成太监吧?
“好看,好看,这位道长真是艳绝人寰、倾国倾城。恰如西子,堪比貂蝉,胜过妲己,超越王蔷,当真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四人立马改口。
熟悉的台词。
“比我如何?”公主点头。
“这……当然无法和公主相比,公主可是倾国倾城,举世无双,艳绝人寰,风华绝代的晋国第一美人啊!”四人争先恐后地拍马屁,“公主美得像一首诗……什么样的美人也比不上公主啊。”
“嗯,那——我这个倾国倾城,举世无双,艳绝人寰,风华绝代,嗯,还美得像一首诗的晋国第一美人在这里站了这么久,他为何不看我一眼?”公主问道。
“公主的脸不是受伤了么?等你的伤好了,他肯定会看见你就像饿了三天的狗看见骨头一样,飞扑而来……”阿白谄媚道 。
公主看他一眼,他赶紧闭嘴。
“可是你们说我身材好、皮肤好、头发好、饭量……好。嗯,还有走路的姿态特别动人。”公主又走了几步,脸色阴森地望着那岿然不动,毫无所知的道长,咬牙切齿道,“还有吃饭的姿态特别优雅——难道我要在这里吃饭好展示我的优雅?”
“所以说他娘娘腔嘛!万一他根本不喜欢女人,喜欢男人呢?”阿青沉默地观察那道长半天,忽然笑着下了一个结论,“世间怎么会有一个正常的男人对公主这样的美人儿视而不见,除非他不是真正的男人!”
牝鸡一抖,最近怎么碰见这么多不是男人的人?
瞬间,健康人的优越感再次提升。
“或者,公主你是站得太远了?”牝鸡小心翼翼提醒道。
公主望望九尺之外的道长,赞赏地看了一眼牝鸡,然后端着脖子,就施施然地走过去了。
八尺、五尺、三尺。
“施主,请留步。”正在专心讲道的道长出生拦住了她的更进一步。
牝鸡更得意了。果然被她说中了,公主一定会好好赏赐她,至少不会再让她抱着这个黄金大鼎了。
“施主,请问有何事?”道长淡淡问道。目光平视着他,那目光里有淡淡礼貌,淡淡漠然,恍若看一个陌生人。
公主的心一痛。
然而,她极为动人,极为自然地笑道——
“我饿了。”
无视所有人都震惊地望着她的目光,她极为坦然地重复道——我饿了。
牝鸡和四大才子在心中哀嚎一声,风度,内涵,气质!
半晌,道长回答道;“厨房有吃的。”
公主:“一般这种情形下,你应该给我送点吃的过来,并且喂我。”
道长:“是吗?谁规定的。”
公主:“我规定的。”
道长:“……”
又过了一会儿,公主靠他更近了,在五月的天气里,穿两件锦袍的公主:“我冷。”
道长:“回房间去。”
公主:“一般这种情形下,你应该把你的衣裳脱下来给我披上。”
道长:“谁规定的?”
公主:“我规定的。”
道长:“你是谁?”
公主:“我是公……”
道长:“宫里来的?”
公主:“对。我是长宁公主跟前最得意的宫女。”
道长:“那就请回宫里去吧!恕不远送。”
牝鸡再次坐实了此人一定会成为太监的想法。
这么美的太监,嗯,回到宫里一定很抢手,这么高的身材,抱着这个黄金大鼎一定很轻松。
公主站在那里,良久,嘴角忽然攒出一个笑。
意味深长,还有一点失而复得的惊喜——好似寻找记忆中的宝物,千山万水,千年万年以后,发现它还是旧时模样,丝毫未改。
梅修远,梅老师,这果然还是她的梅老师。
“怀安道长果然道法精深,坐怀不乱,堪称世外高人。”公主忽然就近扯过一个蒲团坐下,脸上一副“我懂的”的表情,神秘地说道,“你是老子的传人吧?他写的《心经》你修炼过吗?”
除了牝鸡以外的所有人绝倒,然后笑了起来。
牝鸡眼里升起一片崇拜,谁说公主没有文化,不通文墨,公主明明就是个才女嘛,连老子写过《心经》都知道。
道长僵了片刻道:“施主,老子是我道教始祖,已经西归多年,贫道倒也勉强算得上是他的传人。但是,他没有写过《心经》,因为《心经》是佛教经典,与我道教是不同的宗教派别。”
公主怔了片刻,恼羞成怒道:“道士和和尚都是出家人,不过一个有头发,一个没头发,我看也没什么区别。”
牝鸡要不是手中抱了个黄金大鼎,几乎要为公主鼓掌了。
座下弟子正准备群起而攻之,道长伸手阻止,淡淡道:“施主不懂我教中真义,还请不要打搅贫道和弟子们的功课。请回避。”
淡然的神态里,一种禁欲的美感,眼神里一种忍不住总要纠正一切错误的强迫症。
这确然是她的梅修远,梅老师。
他喜欢纠错,那她就不断犯错。
公主嘴角浮起一个不易察觉的笑:“道长,弟子深慕道教久矣,一心求道,还望老师不嫌学生鄙陋,收为门下弟子。”
牝鸡和四大才子浑身一抖。
众道士面露鄙视,纷纷议论,表达不满。
第15章 吵架
那处于变声期的小道士更是义愤填膺地准备出言讥讽,也不知道在酝酿什么有杀伤力的句子,满脸憋得通红。
“就你这样貌如无盐、粗鲁无礼、不学无术、铺张浪费的大婶,也想学道?真是笑死人了……”妖娆的小道士终于开口,杀气腾腾,一连串成语冲口而出,声音和打架的公鸭子一般。
牝鸡和四大才子心道,公主总算遇见劲敌了。
“就你这样身材矮小、相貌丑陋、声若公鸭、乳臭未干的小子,也敢来骂我?也不怕丢人?”公主淡淡道。
“你……你居然说我相貌丑陋!”小道士嘴角一瘪,鄙视之色更深,不甘示弱道,“我从前可是我们大牛村的村里一枝花,可比你这无盐女好看多了,你也不照照镜子,长得跟灾祸现场似的。”
众人忍俊不禁,呵呵笑了起来。
“这么说来,你是‘村花’耶,那你娘子一定是‘野草’了。‘村花’和‘野草’,生出来的一定就是野花了!”公主面不改色讽刺道,“将来你女儿是野花,儿子是野鸭子,怪不得你这声音跟野鸭子似的!哈哈哈……”
众人笑得在地上打跌,牝鸡的鼎掉在地上,砸中她的脚,她疼得唉哟直叫唤。
怀安道长一言不发,嘴角抽搐。
“你,你……这臭娘们,我要和你拼命!”在众人的嘲笑声中,小道士嘶哑着公鸭嗓子,翘着兰花指,血红了眼就要冲过来和她拼命。
“你再叫我一声‘臭娘们’,我就把你变成太监。”公主淡淡道。
小道士一滞,众人一惊,牝鸡和四大才子若有深意又幸灾乐祸地望着他——欢迎加入太监行列。
众人神情各异,一时竟然都不说话。
众道士疑惑地望着公主——她凭什么把别人变成太监,谁给她这个权力?
“太监,什么是太监?”小道士一怔,气势一滞,停下来问道。
众人又忍不住大笑,牝鸡好心又诡秘地解释道:“太监,就是不是真正的男人,就和……”牝鸡指了指四大才子,“和他们差不多,有点娘娘腔。”
小道士看看四大才子相貌阴柔,举止轻浮,笑容猥琐,一副娘娘腔的模样,赶紧摇了摇头,兰花指妖娆:“我才不要变成他们这样的娘娘腔!真恶心。”
四大才子气得脸色一绿。怀安道长眼角抽搐。
转头又对公主扯着公鸭嗓子叫唤道:“真没想到,大婶,你长得这么丑,心理还这么变态,居然喜欢这种娘娘腔,这种……太监。也是,除了这种娘娘腔的太监,谁会看上你这种无盐女呢?”
四大才子脸色发白,牝鸡忍住笑意担忧地望着公主——公主会如何应对?要死吵架吵输了,会不会拿他们出气?
“我是无盐,不比你们家什么都有,野草处处生,村花朵朵开,小子公鸭嗓,混似小太监。”公主淡淡道。
四大才子大声喝彩。众人绝倒。
原来,公主骂人的诗倒是编的挺溜。
“你这臭……会做诗了不起啊,我也会做。”小道士一愣,酝酿了半晌,忽然笑得一脸得意,扯着公鸭嗓子回击道——
“自称绝色女,实则丑无盐;谁家丑丫头,脸上狗皮膏。春天会开花,夏天能降暑;秋天泡化雪,冬天泡菊花。”
众人几乎笑得气绝而亡。
“我本绝代佳人——”公主还没说完,已经被众人的笑声打断了。
牝鸡和四大才子,拼命忍住笑,已经明白在这一场吵架中,公主输了。
因为公主已经说了一句所有输家都会说的话——
“你等着。等姑奶奶回来!”
小道士扯着公鸭嗓子不甘示弱地回应道:“等姑奶奶回来把我变成小太监!”
胜败本已十分明显,小道士这最后一句示威一般的回应,却似乎又逆转了局面,公主脸上已经露出了总算最后扳回一局的笑容。
这时,从讲经的上首传来肃然的一句话——
“道安,你最后两句错了。秋天无雪,冬日无菊。应该是秋天泡菊花,冬天泡化雪。”
众人再一次笑岔气,公主本已经扳回一局,这次因为怀安道长的纠错,又打成了平手。
正在回身而走的公主,回首望了望坐在上首的那位严肃的美道长,眼神深沉,面色复杂,转身狼狈而去,好似正在当街调戏良家少女的恶少被见义勇为的侠客抓住教训以后,带着一群狗腿子灰溜溜狼狈而逃的形容。
然而,那狼狈逃去的背影依旧是亭亭的,挺拔的,高傲的,似皇城里的高峭华表。
“怎么办?怎么办?要如何才能扳回局面?”公主一手从鼎里拿起一块牛肉干,狠狠地嚼着,“真没想到这小道士嘴巴这么厉害,居然会作诗骂人。”
牝鸡好心提醒道:“谁不会作诗啊?公主你忘了,咱们这里有建康四大才子啊!”
公主转眼望着四大才子,四大才子一脸窘迫——
“我们只会作夸人的诗,可不会作骂人的诗。”
“要是作骂人的诗,这要是传出去,以后我们‘四大才子’的名声……”
公主笑道:“四大才子的名声是不好,但是四大太监的名声就不必在意了。”
四大才子赶紧道:“公主,您想要五言还是七言,还是赋?”
公主敲敲桌子道:“写一首长诗吧!有仇不报非君子。”
众人深以为然,那些道士只会讲经论道,哪里能应对一篇长歌呢?
四大才子熬了整整一夜,终于完成了一篇《村花歌》。
公主仔仔细细看完以后,又仔细修改润色了一遍,拼命忍住笑道:“这一次,我们要吃饱了再去。”
等到道士们聚在一起做早课的时候,公主手持一页宣纸,缓步踏进院子,朗声念一首长诗,声音如泠泠玉响,惊破这一方静谧。
“村有一枝花,美貌人人夸。
眼睛似铜铃,嘴巴似公鸭,
鼻子能跑马,下巴能栽花。
肩膀上长包,胸膛上生疮,
背上搓衣板,腰上两喇叭。
小孩看见她,吓得叫嬷嬷,
姑娘看见她,不敢戴鲜花。
少年看见她,直扔癞蛤蟆,
老头看见她,两眼泪花花,
上山打土匪,下河捞鱼虾。
前面攀绿墙,后面勾菊花,
生个小道士,随便叫道安。”
众人先是听得不甚分明,后面渐渐听懂了。都忍俊不禁,笑得滚做一堆,严肃的早课被搞得乱糟糟。
小道士气得脸色发白,扑过来就要和她拼命,却被怀安拉住。
“君子动口不动手。若是你能用我的名字作一首教我知难而退的诗,我就再也不吵闹早课了。”公主笑得洋洋得意,“要是作不出来,请人帮忙也可以。”
“此话当真?”那清凉的声音传来,带着梅花的芬芳。
“当真。”长宁公主斜斜瞟了他一眼,声音若切金断玉。
“请问姑娘芳名?”
“长安。”公主思索片刻,用前任驸马的名字顶替道。同时,命牝鸡点上半柱香,“半柱香,作一首《长安歌》。”
怀安道长双手仍旧放在书上,一气呵成,当面赋成一首名为《长安歌》的长诗。
“建康有仕女,小名曰长安,
年在韶龄间,修养在道山。
性子恣且纵,嬉游山水间,
终日不读书,独爱奢侈风。
逞强骂少年,无礼闹道堂,
聒噪众人前,老君也厌烦。
当众论衣食,世人皆不堪,
本无出尘意,却欲入道天。
试问谁家女,祸乱人世间,
心中无天地,目中无尊长。
太息将何为,天命应可堪,
援笔从此应,修心即长安。”
氤氲日光里,他吟诵长诗的声音,使人感觉闲步山林中,忽然闻听魏晋名士的林下长吟,孤傲清绝若远离尘世的高洁隐士,块垒在胸,冷对尘世,仿佛将一生所感都借着这本书,倾注于这一首长诗了。
喧闹的众人都在这声音里沉寂下来,似旧日尘封的往事,被时光剥开封印,一点一点露出了昔日盛景。
七年前,也是一首诗,令她一时失语。
第16章 梅花御史
七年前。她的十三岁生辰当夜。
那一日,她刚满十三岁,是晋朝天子最美丽的女儿,以明艳瑰丽的美貌著称;他二十岁,是那时候最年轻的太学生,也是最出名的“梅花御史”,以耿直敢言著称。
那天是腊月初八,为了庆祝长宁公主十三岁生辰,在皇宫的御花园里,举办了隆重的庆祝宴会,宴会邀请了一百名太学生和部分贵族子弟。
众人皆想着法子讨好她,向她谄媚,尤其是当时有名的太学生谢蕴当场为她吟诗作赋,赞美她“貌似牡丹,目若琉璃,风姿绝伦,光艳动天下。”就是那一日,她的倾国美貌被世间广为知晓和传诵。
人们皆为高谈阔论、风采照人的谢蕴而吸引,她的几个阿姊也不例外。
除了长宁公主本人。
那一日,她老早就听说了谢蕴的英俊多才,来了以后发现他和别的王孙公子也没什么不同,眼里有不加掩饰的欲望,脸上是谄媚的表情,满嘴的歌功颂德,仁义道德。那是她自小便看惯了的极厌恶的表情,如同后宫里那些笑得假模假样的妃子。
然而,那一日,却叫她见到了另一个人,一个完全和他们不同的人。
“微臣就献丑为公主赋一首《咏梅》。”伴随着那一首《咏梅》的声音,隔着熙熙攘攘的热闹人群,和辉煌灿烂的宫殿灯火,十三岁的长宁公主瞥见梅花树下安静地坐着一个俊美少年。
那俊美少年一身凛冽青衣,和众人嬉笑的神色全然不同,他卓然孤冷地站在那一群盛宴之外,如同荒野上一块苍硬莹然的青石。
“黄粱有余梦,盛宴醉不归,
皑皑月光倾,漠漠夕阳催。
叩问东篱下,牧童可相会,
由来雪皎洁,自有香纯粹。”
灯火辉煌,梅花妖娆,将冬夜晕染成朦胧混沌一片,一个极英美的侧面从朦胧夜色和梅花暗香里浮凸出来,似刀笔雕刻出的俊美五官,下巴微扬,带着刚毅和傲然。宽大朝服之下,他的脊背挺得笔直,仿若一柄利剑,如同命运般瞬间将这一片朦胧混沌刺穿,还有她的灵魂。
星空仿若在一刹那间都亮了,御花园里萦绕着淡淡的梅花香,她心里涌起细细的暖流,四肢百骸都舒畅了。
这首诗令众人有些诧异,因为并未像其他人那样或暗示或明示公主的绝世美貌,反倒像是在自抒胸臆。
“果然不愧是‘梅花御史’。在长宁公主的生日宴会上都敢吟这样的诗。”
“你敢这样说他,小心‘梅花御史’参你一本。他可是六亲不认的。”
“上次在皇上面前直接参了淮南王一本子,淮南王下杀手杀他。可是他居然命大,活到了现在。”
“他这样的性格迟早会被人整死……”
一阵微风过,梅花纷纷拂过他的额头、唇角。那样刚毅英挺的脸,唇角却那样温柔好看,带着一丝藏得极深的鄙视。
她在他课堂上闹了也有一阵子了,本来对他充满了厌恶和憎恨,今晚看着他,却感觉格外不同。
原来,他这么好看。
他不理她的时候格外好看,嘴角略微下撇,藏着一丝讥诮。
她望了他许久,最后,她笑了。十三年来第一次真心实意地笑了。
哈,原来,她也和他是一样的呢。他们都是与众不同的人。她想她是懂他的。她望着被众人簇拥的谢蕴,心里有了一种鄙视。
十三岁那年的冬天,长宁公主遇见了她命里的人。
那是唯一一个不向她谄媚的人,那是一个与众不同的男人,那是一个有着梅花一样傲骨的男人。
“‘由来雪皎洁,自有香纯粹。’好句,本宫喜欢这句子,就以这一首《咏梅》为魁首吧!”公主的声音如同切金碎玉一般,在一片熙攘中铿然响起,令众人十分惊异。
那少年也很惊异,抬首望了她一眼,他的眼睛黑白分明,似昼与夜的对立,正与邪的分界。
灯火辉煌之中,十三岁的长宁公主坐在高台之上,高髻,高挑的眉眼,高抬的肩膀,眸子里有琉璃荡漾,似夜空里一片繁华虚影,都投射在这脆艳琉璃里,幻出万千光华,熠熠生辉。
这女子恍若高于这世间一切。
众人纷纷道贺,称赞公主慧眼识人,梅花御史才华过人。
在众人的恭贺声中,他淡淡道谢一声,声音似梅花般清凉,与那一夜的热闹十分相违。
“梅修远,梅修远。”长宁公主站在梅花树下,手上掐着一枝红梅,一次次地重复这个名字,狭长的丹凤眼里带着笑。
第17章 你想念公主吗
此刻,她听见他当场作的讽刺她的这首诗,不由又想起那一首《咏梅》,不由感慨万千。
是的,是的,这就是那位著名的“梅花御史”,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
这就是她的梅老师。
如果,他知道,现在站在他面前的,就是当年那个总是和他作对的长宁公主,他会是怎样的心情呢?
众人都沉默地望着她,心思各异。牝鸡和四大才子十分担忧,这位美道长的下场肯定会很凄惨。
“我这里又作了一首诗,请道长点评。”公主凝视他,像过了一个百年的时光,缓缓地,她的声音如同切金碎玉一般响起——
“黄粱有余梦,盛宴醉不归,
皑皑月光倾,漠漠夕阳催。
叩问东篱下,牧童可相会,
由来雪皎洁,自有香纯粹。”
那些过去了的旧时光从这一声声吟诵的诗歌里簌簌落下,抖落尘埃,往日的梅花旧梦、宫廷繁华纷至沓来,将一切鲜明地重新呈现。
白衣道长怔了怔,望着她半晌,问道:“施主如何会知晓这首诗?这是多年前旧作,不想你竟然记得。”
他丝毫不提皇宫,不提长宁,眸子里起了丝丝情绪,如风拂过旧年柔柳,在时光之河边轻轻颤动,引动一水心事。
“这是七年前,道长还在太学里读书,长宁公主十三岁生辰之夜,为公主所作,当夜被公主评为魁首,不知道长可否还记得?”公主追问道,目光凝注他脸上每一个表情。
“多年前旧事,难为施主还记得。看来施主进宫也有多年了。”道长垂下眼眸,声音里有淡淡慨叹,“无量寿佛。”
“我自小进宫,一直随侍在长宁公主身侧。对公主十分熟悉。”她顿了顿道,“公主很想念你。”
“哦。”他点了点头,一双昼夜般的眸子起了一点光芒,“我曾经当过她的老师。”
“你想念公主吗?”公主紧追不舍。
隔了七年光阴,这个问题,是她日日夜夜反复想着有一天要当面问他的——如果想念,那么七年来为何从不来找她,任由她一次次嫁给别人?如果不想念,当初为何给她那么多希望,还给她一个订下终身的承诺?
道长还未回答,却听得那小道士高声应道:“当然想念了,怎么会不想念,那样的美人儿,又温柔,又善良,又体贴,哪像你这样粗鲁无礼?”
“道安,不得无礼。”怀安斥道。
“道长,你想念过公主吗?”公主锲而不舍地问,声音激动。
“施主,贫道要上早课了。”道长避而不答。
公主准备继续追问,道长淡淡提醒道:“公主,你我约定,若我作成那一首长诗,你便不得吵闹早课。”
牝鸡和四大才子赶紧将公主拉回来,但是,公主知道,她迟早是要问出来的。
当夜,竟然有人来刺杀公主。
那时候,公主正对着一鼎五花鹿肉大快朵颐,一把暗器直奔公主面门,眼看就要毁容而死,“曰”一剑就打散了所有暗器。
“居然有人敢刺杀我,莫非是吃了雄心豹子胆了么?”公主惊慌过后,冷笑道,“一般这种情形下,你们说,我该怎么做?”
众人心惊,一力劝说公主回宫。
“公主,这是水月镜花楼的杀手。不死不休。”
“我要去看看道长。”公主沉默半晌道,披着衣裳,“我去看看他有没有受伤。”
“刺客是来行刺你的。公主。”其余人提醒她道。
“我知道,但是我想看看会不会波及到他。”公主直接奔去了道长的院子,“赶紧通知皇兄多给我加派一些影卫来。”
牝鸡喃喃道:“公主是真的爱上怀安道长了吗?”
四大才子面带鄙视,齐声道:“怎么可能,连我们这样玉树临风,才华横溢的大才子,公主都没看上,更何况那个臭道士,那么娘娘腔。”
牝鸡疑惑地问道:“那她这么急匆匆地跑去找他干嘛呢?这深更半夜的,她一个女子单独去找一个男人,合适吗?”
四大才子齐声道:“不合适。”
牝鸡道:“那你们要不去看看她?”
四大才子摇了摇头。
牝鸡忧心道:“要是她出事了怎么办?万一刺杀她的人不死心跟着她怎么办?那可是天下第一楼的杀手!”
四大才子道:“你看着我们也没用,我们又不会武功。”
牝鸡叹息一声:“果然不是真正的男人,靠不住。还是我自己去看看吧!”
第18章 梅花砚台
牝鸡在怀安道长的房梁上和“曰”盯着下面,已经一个时辰了,期间打退了三次杀手。
再盯下去眼睛就要长鸡眼了,百无聊赖之中,牝鸡开始研究起“曰”的人皮面具来,反复地撕扯下来然后又重新贴回去,不亦乐乎。
而房梁下,怀安道长已经第二次推开公主的狼抱了。
每当看见公主被道长推开,牝鸡就在心中叹息一声:“公主,费这事干嘛,直接打昏了拖走,就像你从前调戏良家妇女和纯情少男一样。”
道长原本正在灯下看书,墨色的长发束起,极英美的侧影,温柔的唇角,在灯光下,染上了极朦胧温柔的色彩,似一首梦幻般的的诗。
道长诧异道:“你来做什么?”
公主撇撇嘴:“我受伤了。”说着将自己左手食指递到他眼前。
道长盯了半晌,也没看清那伤口在哪里,沉声道:“施主是说一处小小红肿?莫非是被针刺了?”
牝鸡手中一抖,险些把“曰”的嘴角撕破。
公主委屈地点点头:“疼,还在流血呢!晚上有刺客行刺,我中了暗器,可能有毒,你看,有点发黑呢!”
牝鸡和“曰”吓了一跳,正准备下来仔细查看,那道长已经垂头凝视道:“施主没有中毒,这伤口不是暗器所伤,乃是你头上的这支凤头钗所伤。”
公主脸上阵阵发白:“反正是在你院子里受伤的,你要负责。来——给包上。”
道长伸手撕下一块布条给她包扎,她便趁机抱住他。
“施主,请自重。”道长很快包扎完了,推开她,冷冷道。
“我想问你一个问题。”公主忽然安静下来。
“你想念长宁公主吗?”
一室静寂,青铜盏里的烛火恍惚跳跃了一下,似也被这个问题惊住了,那道长一怔,面上神色微动,眸子里有光彩一闪即逝。
“她那时还是个孩子,如今已经长大了。”半晌,道长颇有些感慨地叹息道。这一声叹息若从心底发出,穿越迢迢时光,浩荡光阴,似在轻轻叩问从前的一位故人。
“是长大了,而且长成了一个绝代佳人。你若见了她,一定会被她迷住。”公主凝注着他的神色道,“我在长宁公主身边多年,如果你见了她,一定会明白,她是天下最美的公主,世间最好的姑娘。”
牝鸡一抖,心想公主也太自恋了,哪有人这么夸自己的?然而,她却从这一段话里,听出了一种多年的决心和坚持。
“最美的公主,最好的姑娘。”怀安道长重复道,像重复一段特殊意义的经言,面上神色复杂莫辩。
然后,他发出一丝几乎不可察觉的叹息声。
突然,长宁公瞥见书桌上放着一块砚台,那是一方上好的端砚,上面刻着缠枝梅花的图案,那伸出的梅花似被折断之后重新接好了,中间箍着一圈细细的金丝。
那是七年前她亲手雕刻好的,在他第一次出言教训她之后,她将那砚台砸到他胸口上。后来,她在那砚台中间藏了一个秘密,原以为早已不在了,没想到他还留着。
那秘密藏得那样浅,他只需磨一次墨就会发现。
这么多年了,他应该早就发现那个秘密了吧?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他始终不来找她?
“这是……”长宁公主说着就伸手拿起了那个砚台。
“放下它!”那一直冷静的道长猛然劈手夺过那个砚台,万分珍重地紧紧抱在怀里。
公主也不争抢,静静地望着他护住砚台,那万分珍重的模样,然后,从嘴角绽开一个笑容。
“这个梅花砚台真好看,送给我好吗?”一双明亮狭长的丹凤眼定定望着他,似燃烧的琉璃一般灼人。
他垂下目光:“很抱歉,不可以。”
他的声音里带着坚拒。
“为什么?”长宁公主咽下一口口水,嗓子有些梗阻。
他只是淡然地道:“施主,夜深了,请回吧,贫道要休息了。”
“为什么你不肯将这个砚台送给我?它对你很重要吗?”公主的声音已然有些颤抖。
“它是贫道出家前的一位故人所赠。”他的目光里浮起一丝飘渺的温柔,不过只是一瞬,“请恕贫道不能割爱。倘若施主实在喜欢,可以另外找人做一个一样的……”
他的话未说完,就被面前人的反应震惊了。
那双狭长幽深的丹凤眼里,宛若琉璃猝火,刹那起了盛大光芒,流转璀璨光华,几乎照亮了整个房间。
她看了他好一会儿,然后欢快地跑了出去。外面月色朦胧,夜风温柔,她似十三岁那年被他从城墙上抱下来以后那样笑着,仿佛身后盛开了满园的牡丹花,整个夜晚都是芬芳馥郁。
修远,修远,原来你未忘记我,可是为什么这么多年来,都不回来找我?
长宁公主坐在月光下的石阶上,双手抱着头,痴痴地想着,丹凤眼半睁半闭,仿若从深海里浮出绝艳琉璃,在碧海幽光中放射璀璨光芒。
那样美的眼睛。
第19章 刁蛮女学生
那个梅花砚台,是长宁公主送给梅修远的第一份礼物。
在十三岁生辰过后,长宁公主稍微有所收敛,只是,她开始经常询问与课堂无关的事情,比如请问老师年方几何,是否婚配。比如老师喜欢怎样的女子,比如老师有无意中人之类稀奇古怪,让人难堪的问题。
梅修远也未深想一个十三岁女孩,老是问这些问题有什么别的含义。问得多了,他便有些生气了,而她依然不依不饶,执着得近乎顽固。
终于有一次,当她一再追问他将来想娶怎样的女子为妻的时候,他丢下书,冷冷地直视着她,半晌,才抛出一句话来:“自然是贤良淑德,乖巧听话,从不刁难人的女子。公主既然不好好上课,那就别上了,免得影响别人。”
她热切的笑容僵在那里,原来,在他的眼里,她是一个只会刁难人的女子。
她来不及多想,便将手里的一方砚台扔过去。她始终是个公主,有公主的性子。
他没料到她竟会动手,未躲开,于是砚台生生砸在他的胸口。他闷哼了一声,往后趔趄了几步,俊美的脸上现出痛苦的神色,一丝血痕从白色的丝绸衣服里浸出来,似一枝鲜艳的红梅。
那是一方上好的端砚,上面刻着缠枝梅花的图案,一朵五瓣梅花从砚台的一角生出来,极是清雅秀丽。那是她花了整整两个月的时间,亲手雕刻好的。为此,废了无数个砚台,手上都起了泡。
只因被她望到他的砚台缺了小小一角,她便想着要亲手做一个,日后好送给他,她在那砚台里放了一个秘密,那秘密藏得那样浅,他只要磨一次墨就会发现。
那朵伸出的梅花也摔断在地上,那花了她整整两个月时间雕刻的梅花,就那样断了。她死死捂住嘴,将已到唇边的惊呼声生生压了回去。
她用目光无声地质问他,你为什么要伤害我?你伤害我,我便要伤害你。这是长宁公主的做人准则,以至于到后来,发展成只要看你不顺眼了,便也要伤害你。
那天过后,她没去上课,她想着他也许会来找她。倘若他来找她,那么她会依照他的诚意仔细考虑,慢慢原谅他。
然而一日过去了,两天过去了,三天过去了……她将原谅他的门槛越降越低,以至于到后来,变成只要他来找她,她就会马上原谅他。然而,十天过去了,他没来,她也因此没有机会原谅他。
然而,她也不允许自身去找他。他说了那样伤人的话,她怎么会主动去找他呢?
她总要想到办法,让他来找她的。
那是她人生中第一次跳楼。
她没听说过民间泼妇有“一哭、二闹、三上吊”,否则,她就该想到任何事情都要循序渐进,由浅入深,倘若一开始就使出杀手锏,到达最高潮,未留下后招,将会引发“狼来了”的悲剧。
她还只是一个孩子。
那已然是春天,她站在十丈宫墙之上,金红色刺绣宫装,九尺长的织金披帛似轻鸿一样飘在城楼之上。裙底一只白玉般的脚光着,一只绣着红梅的绣花鞋掉在宫墙地上,白色丝缎上绣着折枝红梅,花蕊里光芒浮动,皆以明珠装饰而成,价值连城。
小小的鹅蛋脸上一派决然,狭长幽深的丹凤眼里,闪着一丝狡黠的光。
当她的皇兄从张贵人那里赶过来的时候,宫墙内外早已然跪倒了一片。
“荒唐,你这是做什么?赶紧给朕下来。”隔着老远,皇帝斥责的声音便传了过来。
她远远地望着他,心里有莫名的恨意,总是要到她出事的时候,他才会来看她,他有那么多时间陪那些妃子,却没时间陪他最小的妹妹。然而这次,她却原谅他了,因为至少当她出事的时候他还肯来,而她心心念念那个人,却到现在都未曾出现。
他一点也不担心她么?她在这城楼上已然站了两个时辰了。
当最后一丝阳光也敛入群山背后,她叹了口气,拎起裙子,讪讪地准备从城楼上下来的时候,他却远远地跑来了。
夕阳下,他跑得很急,不停地喘气,身上还穿着太极殿里的朝服,想是连衣服也未来得及换。
他终归是来了,他终归是关心她的。
她心上一喜,手上一松,一只脚踩住了裙角,身子便向后倒去。
背后,是十丈高的城楼。
她后仰的视线里,望到他愈来愈近,散发着光,似一团燃烧的焰火。她在那一瞬间极度悲伤和悔恨,她并不是真的想死,她想好好活着,想活在可以见到他的人间。
然而,已然来不及了吧。她闭上了眼。
后仰的身体却突然被拦腰截住,她睁开眼,一片炙热,他喷火的面孔逼入她的瞳孔,几乎要将她的眼眶胀裂。那样近的距离,只能望到那双眼睛,昼夜般分明,却装满焦虑和担心。
他救了她,那一瞬间,有那么多人,救她的人,不是别的任何人,只是他。
“公主若是不想上课,大可告知微臣一声,何必如此任性,做出如此形状,实在有失皇家风范。”他带着恼怒却关切的眼色,似责怪一个不听话的孩子。
他是关心她的,他不想让她死。
她突然就笑了起来,笑容自嘴角荡漾开去,似万千琉璃在月光下铿然而转,。他和跪在地上的宫人们有了一瞬间的恍惚——那是属于成年女子的风华绝代的笑,却绽放在她那孩子般的脸庞上,显出一种惊心动魄的美。
那一瞬间,他似乎有些明了为什么人人都称赞长宁公主容色倾国了。
她将那笑容在脸上保持了很久,才缓缓推开他,转身往宫里跑去,九尺长的织金披帛飘荡在长廊里,明珠的光芒在裙底的绣鞋上一路高高低低地闪耀。她赤了一只足,踩在冰凉的石地上,却丝毫未曾察觉。
她似一只被放了生的野兽,快乐得无边无际。
年轻的太学生怔了半晌,觉出有什么东西从年幼的十三公主身体里轰然长大,盛开,爆裂,似火焰一般,令他掌控不住,她不再是他眼里那个懵懂的学生了。
低了头,便望到不远处的绣鞋,白色丝缎的鞋面上绣着缠枝红梅,缀着明珠,似在召唤他。
他犹豫半晌,待人都走了,走过去将那只绣鞋捡了起来,放进怀里。
那日以后,公主又变得出奇地乖觉,只是望着他的目光愈加灼热了。
@柒徵 2016-03-01 21:30:00
[d:大哭] 缩水了好多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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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我会慢慢更新的,请耐心等待哈,谢谢亲~~
第20章 演戏
长宁公主以为,经过了那样一个夜晚,怀安道长对她的态度应该会缓和一些,谁知他每次见她,依然保持着一贯的疏离和礼貌,并不因为她是长宁公主的贴身侍女而高看她一眼。
公主很生气,牝鸡很焦虑,四大才子很……放心。
曰很着急,因为又打退了三次杀手。
第五日傍晚,公主和四大才子在外面演《和离》,她亲自饰演那位娘子。全身打扮都很正常,只是下面穿了一双绣花鞋,绣花鞋的底子有半尺厚,她摇摇晃晃地走到戏台正中,将绣花鞋脱下,叫夫君为她捏脚,引得全场侧目。
小道士捏住鼻子:“这臭女人,居然当众脱鞋,真是太无礼了。”
道长望着小道士道:“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於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
小道士默然忍住。
公主将脚伸到扮演她夫君的阿蓝面前,摇晃着:“还记得这鞋子么?这是公主赏给我的。”
众道士纷纷侧目。
道长看也不看她一眼:“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公主生气,将戏剧演得震天响,众人渐渐都望着公主的演戏,不再专心听课。
道长终于忍无可忍,将手中书本“啪”一声拍在地上:“施主,你究竟想干什么。”
公主:“我想和你双修。”
众道士哄堂大笑,那小道士一脸讥笑,扯着公鸭嗓子正准备解释:“真是不知廉耻,你可知道,那双修……”
道长断然拒绝道:“施主,本观不收女弟子。”
公主:“那为何之前长宁公主可以在此修道。莫非在道长心中,公主就可以网开一面,特殊对待?”
道长:“公主并未出家,只是在此暂时休养。施主也可以如此,何必非要出家。再说我观施主神情,尘缘未了,凡心炽旺,道心未起,实非我道门中人。”
公主:“你确定不和我双修?”
道长:“确定。”
公主转身对四大才子道:“那明天演《琉璃帐》吧!”
四大才子面有难色:“姑娘,这不太合适吧?”
公主:“想当太监,是吧?”
四大才子:“……”
道长无视他们,继续讲道:“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以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义。失义而後礼……”
公主携众人退散。
公主:“他还是未曾正眼看我一眼。”
四大才子:“因为你太美。”
公主:“他不愿和我双修。”
四大才子:“他不是男人。”
公主:“这和是不是男人有关系吗?”
四大才子使劲摇头:“没关系。”
牝鸡:“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公主诚心求道,他必定会答应。”
公主:“难道我还不够诚心吗?”
四大才子相视一眼:“公主这样处处和他对着干,其实不好,他虽然是个道士,到底是个男人。公主该换个方式,温柔点,比如给他送件衣服,送点吃的什么,效果肯定比每天演戏好。”
公主默然,吩咐牝鸡准备了一些食材,然后自己一个人在屋里忙了半天,做了一些吃的,叫牝鸡放在鼎里,鼎上面盖着一个大盖子,然后亲自端着鼎到了道长院子里。
牝鸡和“曰”依然悄悄跟着,趴在屋梁上偷看,顺便保护她。
盖子掀开,里面是五斤“烤羊肉”,香气扑鼻,五颜六色的调料洒在上面,煞是好看。
但是仔细看看,有些地方已经烤焦了,有些地方还没烤熟。
牝鸡和“曰”不忍直视,心中为那道长默哀。
怀安道长皱眉道:“无量寿佛,修道之人不吃荤腥。多谢施主一番厚意,贫道不敢消受,还请施主请回吧!”
公主淡淡问道:“你真的不吃?”
道长:“请恕贫道真的不能破戒。”
牝鸡心想,公主定然要逼他破戒了,如果这道长再不识相,公主就要生气了。公主一生气,后果很严重。
果不其然,那公主直接将鼎里的烤羊肉倒在他书桌上,《道德经》上满是羊肉和羊肉味。
道长气得脸色发白:“施主,请自重!”
四大才子远远守在门外,看见公主如炸了毛的鸡一般,气冲冲地从怀安道长的房间里冲出来,赶紧蹑手蹑脚地回去睡下了。
还未挨着床榻,已被公主震天响的声音吵醒——
“这破道士,我一定要把他变成太监!太监!”
四大才子捂着自己的裤裆,心中恻然,为那美道士默哀。
第二日早上,公主在院子里吃烤肉,一边吃得啧啧有味,一边还请旁边的小道士吃。
众道士心动神移,默默地咽口水。
道长正色道:“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
公主夹起一块羊肉,放进嘴里,“啧啧”道:“外焦里嫩,椒香麻辣,鲜脆可口,香入骨髓,真是人间美味,极致享受。”
道长终于忍无可忍:“施主,你到底想怎样?”
公主一边嚼烤肉,一边打了个饱嗝道:“你记性不好啊,我不是和你说过了么?我想入道,想和你双修。”
道长正色道:“双修就免了,既然施主诚心入道,就请先背完这本《道德经》吧!”
公主:“我最讨厌背书了!当年背那个……”
道长:“修道者,心必诚,言必真,诺必践,行必果。这是入道的最低标准,如果连这个都不能,那就断了这修道之心吧!”
公主:“你们每个人都会背《道德经》吗?”
众道士点头。
公主:“我才不信,《道德经》这么长,我要随便找个人背背看,才相信你不是在诳我。”
道长:“你随意找人。”
公主指着那道士:“就他吧!小道士,小村花,来背背看。”
小道士“哼”了一声,扯着公鸭嗓子背完了整本《道德经》,背完还神气活现地瞟着公主,很是看不起的模样。
牝鸡再次为小道士默哀。
公主:“等等,我刚才没拿书对照着听,不知道你背得对不对,等我拿本书,你再重新背一次。”
小道士刚才背完,正在口干舌燥之时,听见这话,气得就想冲过来和她打架。
牝鸡晃了晃手中的《道德经》,弱弱地提醒她道:“我拿着书的,他背的是对的,一字不差。”
公主白了牝鸡这不长眼的宫女一眼,心想果然还是司绫更得我意:“好!如果我背完了《道德经》,你必定要允我出家修道!”
道长:“好!贫道等施主好消息。”
公主:“你等着,你别以为我背不出来。”
小道士:“你要是能背出来,母猪都能上树呢!”
公主“哼”了一声,扬长而去。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公主回到院子以后,急得吃烤鹿肉都不安稳了。
“就像你以前背《尚书》那样背。”牝鸡弱弱地提醒道,然后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我怎么感觉这个怀安道长和从前太学的梅修远有点像呢!”
公主手中的烤鹿肉顿时落地,箸子“哐当”一声落在鼎里。
四大才子面面相觑,半晌,阿青狐疑道:“七年前,太学里有一个非常年轻,才华横溢的学生,好像叫做梅修远的。后来忽然就销声匿迹了,难道是……”
第21章 梅花痣
公主第二次夜访怀安道长。
“施主有什么事吗?”道长问。
“想请教你如何才能背完《道德经》。”公主问道,眼神灼灼,“我从前背过《尚书》,以为那就是最困难的了,现在这《道德经》比《尚书》更困难,请问该怎样才能背完?”
“公主可听过《卖油翁》的故事?”怀安道长果然开始讲这个故事,寓教于故事。卖油翁能将油穿过铜钱孔,没有别的秘诀,只是因为手熟而已。
朦胧夜色里,清幽道观之中,青铜盏里的灯火愈加明丽,怀安道长讲故事的声音自灯火中沉沉响起,似从岁月长河泛起的细白浪花,投射在两个遥远又陌生的身影之间,激起一点淡淡的,轻柔的水印。
那是七年前,她请教他如何背完《尚书》,因为她背了三个月也未曾背完,他也是讲了这个《卖油翁》的故事。
那时候,她反问他:“我已经听过了《卖油翁》的故事,你要不要听听《梅花痣》的故事?”
他怔了片刻,正色道:“公主,莫信传言。”
七年前的一幕,恍如如隔世。
她听着听着,忽然恍惚着投进他的怀抱,一把将衣襟扯开,果然看见了那个铜钱大小的伤痕。那里原先是一个梅花形的疤痕,曾经被她用一枚袖箭戳烂了,好了以后就成了这个疤痕。
“这是什么?”她假装问道,双手微微颤抖。
“一个伤疤罢了。”道长诧异地推开她,一把推开她,将衣襟合拢,面上起了一层复杂的神色。
公主怔怔地望着那个伤疤,思绪飞回了那一日她如何亲手毁掉那个伤疤。
那一日,皇宫狩猎,公主换上男装,也跟着皇兄和贵族青年一起去狩猎。她喝令任何人不许跟着她。她要私底下去追踪她的心上人。
追着梅修远的身影许久,渐渐在隐没在林子里。
树木参天,遮去阳光,抬眼看不见人影,树影斑驳,从暗影里传来野兽的嚎叫,长宁公主突然很害怕,害怕遇见刺客和野兽。她从未到过这样危险的地方,她有些慌乱,似一朵漂泊在深海里的小舟,找不到泊岸之处。
长宁公主策马疾奔,前面一丈远的地方有一枝横着的树枝,眼见着就要撞上来。她拼命牵住缰绳,夹住马背,那西北进贡来的汗血宝马此刻却全然不听使唤,一路往前飞驰而去。
千钧一发之际,一个人飞奔而来,将她拦腰抄起,放在自身身后的马背上。
圆领紧身的褐色箭袍紧紧包裹着他英挺的身躯,背上背着一张紫色的檀香木的弓,袖口上装着几支银色的袖箭,闪着光。挺直的脊梁似一座山,供她此刻依靠。
身上有淡淡的梅花清香,长宁公主颤抖着,隔着那紫色的大弓,伸出双臂从背后将他环住,似一株藤类植物,终于找到它的树。她的手臂被锋利的弓弦划出两道深深的口子,流出了血,但是她却丝毫未曾察觉。
公主一生从未这样依赖过一个人。森林里有灌木和青草的香气,无数红色、白色的小花从她眼前掠过。她的心如成熟饱满的浆果一般裂开,幸福得满溢。
总是他来救了她。总是。
他们在一处水草丰美的地方停了下来,梅修远使了好大力气才掰开她紧紧拥抱他的双手。
“十三公主,别怕,这里很安全,稍事休息一下,微臣将你送回营帐里。”他说话间就发现了她手臂上的伤,鲜血从黄色的锦缎里涌出来。为了拥抱他所受的伤。
“十三公主,为何要脱离卫队,随便乱跑,让自身受伤。”他撕下自身袍子的一角,认真地为她包扎伤口。
她第一次这样近距离地看他,咫尺的距离,他的脸似过于炽烈的阳光,灼得她眼睛都睁不开。他并未抬头看她,浓密的睫毛在他英俊的脸上闪烁,似三月艳阳里的蝴蝶,灿烂温柔。她忍不住想伸出手去触摸。
“幸好伤口不深,倘若皇上发现,公主的卫队定然要承担责罚,公主为何总是如此任性,不顾别人?”他永远都是一板一眼地和她说话,半分亲昵也无。
公主只是怔怔地看着他的胸前,他褐色的衣衫被灌木撕烂,胸口敞开,看了半晌,抖抖手伸上前去;“你这是怎么回事?”他的胸口赫然有一个梅花形的疤痕,六个花瓣。
他看了她一眼,目光淡淡的:“这是上次公主赐给微臣的。”
那是被她的梅花砚台砸出来的伤痕。砚台在他的胸口留下一个梅花形的伤痕,似一颗梅花痣。
她怔在那里,身畔有清风拂过,林中传来野兽的嚎叫,更远处有人在声声唤着“十三公主”,她宛若耳聋,只死死盯住他胸口,很久很久,她紧紧抱住他,爆发出一阵凄凉的大笑。
“还有别人见到过么?”
他不明白为什么公主总是问这些奇怪的问题,突然,他想起了那个传言。他觉得很是荒唐:“莫非公主真的相信那个传言么?”
他正准备接下去教育教育这没头脑的小公主,却突然迸发出一声惨叫。他睁着惊讶的眼睛,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幕是真的——他眼里年幼任性的十三公主,竟然抽出他的袖箭,用锋利的箭头将那梅花形的伤疤狠狠划烂。
鲜红的血流了一地。
这样狠心的女子。
第22章 绣花鞋
“你听说过关于当今长宁公主的预言么?天澈国师曾经预言说她二十三岁那年必将死在身有梅花痣的人手上,你听说过吗?”公主缓缓道。
“这些妖言如何信得?天澈国师不是很早就死了吗?一个连自己的生死都无法预言的人,如何能预言别人的生死?”道长道。
“是啊,天澈国师自己都死了。”公主脸上忽然露出奇异的笑容。
道长望着那奇异的笑容,忽然竟产生了心悸的感觉。
“你当年为何不告而别?你知不知道我……长宁公主多么伤心。”公主幽幽道,“七年了,你一次也未曾回去看看她。”
怀安道长垂下眸子,面色有些恍惚,恍惚中好似看见一张永远高高扬起的美丽面孔,一双通透虚幻如同琉璃的眸子似乎总是闪着灼灼的光,令与之对视的人,总是产生要与之俱焚的惶恐。
沉默半晌。
“贫道是世外之人,出世已久,不便与世人相通。”道长沉声道,“何况她早已经出嫁。”
公主脸上露出一个荒凉的笑容:“她想嫁的人从来不是别人。”
道长抬起头,望着她,眼前女子面色发红发肿,然而轮廓美好分明,一双眸子更是光彩熠熠,顾盼生辉,不由怔了怔。
“她想嫁的人是……”公主这一句话还未说完,便被怀安道长打断。
“施主,天已经晚了,请回吧!”
他的语气中带有一丝恐慌,似乎害怕她即将说出的真相,公主定定凝注着他,他的额角上粘了一点飞蛾的灰。
“公主,这里有一只绣花鞋,还有一只呢?你怎么没带上?”牝鸡在收拾东西的时候,发现一只缀满明珠的绣着梅花的绣花鞋,宝光璀璨。
四大才子惊叹:“好美的绣花鞋,好珍贵的明珠。”
公主脸上现出笑意:“这是一个喜欢我的人送给我的,我最喜欢的东西。”
四大才子赶紧掏出身上的玉佩、宝石香囊等物献给公主:“如果公主不嫌弃的话,可以收下……”
公主鄙视地望了那一堆东西:“切,我不要其他女人用过的东西。”
四大才子:“这没有其他女人用过的,是我们的家传宝物。价值连城。”
公主鄙视道:“男人用过的东西也不要,不男不女的也不好。”
四大才子捂着胸口,哀嚎一声。
公主将那绣花鞋仔细观摩,痴痴问道:“可是为何他还是不愿正眼看我一眼呢?我脸上的伤疤已经好了很多了。”
四大才子凝视片刻:“是好了很多了,可是,公主,你下巴上那颗痣好像掉了。”
公主对着镜子发现,那颗总是荡漾的红痣确实掉了,想是被那块狗皮膏药扯掉的:“这狗皮膏药挺厉害的。给司绫带点回去,想必她也很乐意去掉她下巴上那颗痣。还有你们几个脸上的鬓毛,痣什么的。”
众人往后面缩了缩。
随即环顾其余人等,细细嚼着肉:“长夜漫漫,如此无聊,公主被拒,惨淡收场。一般这种情形下,作为奴才的你们,是不是该演一场好戏来看看?”
“公主,你的《道德经》什么时候背呢?”牝鸡在旁边弱弱地提醒道,
公主白了她一眼,这不长眼的丫头,总是在紧要关头,坏她好事。
“我已经想到了法子,你不是会口技吗?明天背的时候,在我前面拉个帘子,你帮我背。”
牝鸡抖了抖,四大才子同情地望着他。
“可是公主,从前梅修远老师叫你背《尚书》的时候,你也是这样企图蒙混过关,结果被他发现了,然后他告到太后那里,太后令你禁足一个月,你可还记得?”
公主脸上浮起模糊微笑——
“我当然记得,所以也要令他记得。”
这一本《尚书》,她已经背了七年。
七年前那一日,梅修远令所有学生背完《尚书》,否则就罚抄完《尚书》一百遍。
对于那些王孙子弟来说,抄写一百遍《尚书》简直要命,长宁公主以为,经过那一次跳楼事件,绣花鞋事件之后,他必定会包庇她,就算她不会背,他也不会惩罚她。
本就懒散加上对他的自信,再加上她也趁机想继续考验一下他。
自从他们认识以来,她就一直在考验他。
他从未通过一次,可她依然乐此不疲。
那一次,她请会口技的“曰”藏在背后帮她背书,被梅修远发现了,梅修远当场发怒,不仅狠狠训斥了她一顿,还将曰手中的《尚书》一把撕了个干干净净。
“公主这般蒙混过关,莫非以为修就不敢责罚吗?所有学生,无比一律平等。公主身为皇家公主,应该修身养性,勤谨自律,为天下女子表率。一个月之内,请公主亲自抄写《尚书》一百遍,否则,别怪修不留情面。”
“若我不抄写呢?你待怎样?”
“微臣会告知太后,请太后定夺。”
“你……”
公主果然没有抄写,她想试试他是不是真的会处罚他。
结果他果然告到太后那里,太后很生气,命她禁足一个月,并务必抄写一百遍《尚书》。
“你就不怕本宫灭了你九族吗?”公主被放出来以后,冷冷地问他。
他竟然这样铁面无私,难道丝毫不顾忌他们之间的情分吗?
“微臣没有九族,微臣是个孤儿,孑身一人,没有家人。”梅修远梗着脖子回答,神态肃然,声音冷淡,不卑不亢。
青色衣衫如同一支坚韧不弯的翠竹。
他是个孤儿。
公主听了以后心中不由微微一疼。
以后,等他做了她的驸马,他就再也不是孤儿了。
她会是她的妻子,她会是他的家人。
第23章 诡异的默写
第二日,公主宣称她通宵背完了《道德经》。
道长要求她当众背诵,她要求以布帘子遮挡,不然当着这么多人背书,她心理有压力。
道长说当着这么多人背书是不好,那不背也可以,默写一次也行,就是不能用布帘子。
四大才子赶紧上前:“为何不能用布帘子?不知道什么叫男女有别吗?何况我们姑娘这样的美人儿。”
小道士讥讽道:“上面一个疤,下面一个疤,这也算是美人儿。不就是想作弊吗!还找这么多借口,我就不信她真的能背出来。”
四大才子欲上前争辩,奈何人家确实没说错,望望公主那副地道纨绔相,只能憋得脸上青筋直跳。
牝鸡道:“姑娘,要不就默写吧!你的字写得那么好。谁见了都不免赞不绝口,也让他们见识见识。”
公主思索片刻,点头应道:“那就默写吧!就是一篇《道德经》而已,有什么了不起的。”
青竹小院里,兽足的小几上,檀香的香烟袅袅穿过淡薄日光,似烛火穿过丝绸,发出轻微的“嗤嗤”声,慢慢燃尽这世间一切虚伪表象。
公主身着深紫镶金的长袍,弯下的头颅似一座倾斜的城池,略方的腮骨崛起在微扬的下巴之上,高髻上斜斜插着的凤头钗似一座美丽华表,一双高挑凤眼上睫毛似根根长矛,这难以靠近,虚幻脆弱,却又盛大得无法守卫的骄艳。
众道士的眼光忽然被无形的线敛在一起,俱在那低头默写的美丽如城池一般的身影里。
三炷香终于燃尽,公主捡起一堆纸,递给怀安道长。
道长脸色突变,怔怔地望着那一页纸,清丽的簪花小楷,如同插花美人,舞笑镜台,娴雅婉丽,清婉灵动,竟然有几分卫夫人的神采。
那上面只有四句话,那是一首诗。
牝鸡和四大才子默然摇头叹息,都以为这下公主面子可丢大了。
小道士道安已经扯着公鸭嗓子道:“师父,她到底默写出来没有,是不是在吹牛,这下牛皮吹破了吧!”
众人都望着怀安道长,见他捧着那一叠纸,神色复杂,目光沉沉,双手有些微微颤抖,以为他就要发火。
他抬起头来,深深地望着公主一眼,那美艳轮廓已经悄然呈现,依稀恍惚另外一个人的模样,只是下巴上没有那一颗夺目红痣。
半晌后,他的声音淡淡响起道:“以后,你就和大家一起上早晚课吧!”
声音里有不易察觉的颤抖和不敢置信。公主敏锐地感觉到了,心里也是一颤。
牝鸡和四大才子诧异地望着那张纸,那是一首诗《墙头一枝花》——
老远一阵梅花香,
师门不幸又遭殃;
回首跳不出墙头,
来生不要再开花。
日光下,公主的眸子里起了一层朦胧水雾。
七年前,她用歪歪扭扭的字迹默写《尚书》,那歪歪扭扭的字迹让梅修远大为不满,时常斥责她写的字不好看。
七年来,她无数次练习默写《尚书》,终于练得一首漂亮的簪花小楷。
第四次婚礼上,她将这首诗写在每一个红包上,散发给芸芸众生,希望终有一日这首诗会流传到他面前,她的老师梅修远会从那首诗里看见她的心愿。
那首诗写得非常差劲,但是把每句诗的首字连接起来,就是一句话,四个字——
老。师。回。来。
长宁公主这一生只唤过一个人“老师”,当年的太学博士梅修远,也只有过一个女学生。
那位年少的,美丽的公主,在唤他回来。
末了,公主凉凉地说了一句——
“她曾经说过,她要成为天下最美的公主,世间最好的姑娘。”
牝鸡和四大才子又默默地汗了一把,公主果真是世间最自恋的女子。
夏末的风远远地从东蒙山最高处轻轻拂来,带来了清凉的草木气息,道观里人影翩翩,似雨过天晴后随手画就的水墨山水画,石板的缝隙上青草细细,将微热日光丝丝割碎,碎成一地琉璃璀璨。啾啾的鸟鸣声从四面传来,恍如隔世仙音,在人间流连不去。
这一句话,似朱红的阁楼上落下一串珍珠,落在青砖石板上,砰然作响,一声声划开了时光的船桨,将一切过往慢慢载回。
第24章 七年前的承诺
公主终于安静下来,她感觉到了那一首诗在他身上引起的震动,在后来的几天内,她都安静地坐在最后,安静地望着他,安静地听着他讲经——她要等到他来找她。
她将从前的一切陋习重演,想要他记起她来,认出她来——可是却绝不愿承认自己爱他。
她心中始终有公主的骄傲。
她宁愿以另外一个身份慢慢提醒他。
公主想起七年前那最后一日的相处,梅老师曾经答应她他一定会回来娶她的。
那一次,他食言了,希望这一次不会再食言。
她发现他的额角上又粘了一点灰,好似飞蛾化为灰烬以后,飘落在他额角的一点灰,犹如七年前八月十四的下午,她坐在太学院的玉阶上,望着他埋首坐在沉香木的书案上。
那时候,她那么虔诚地望着他额角的那一点灰。
那时候,偌大的太极殿里只剩他们两人。几个宫女候在殿外,恭敬整肃,面若寒蝉,丝毫不敢扰了里头的人。
夕阳将宫墙内外镀上万千霞光,坐在沉香木案上看书的那人,藏青色织锦朝服都没在昏暗里,他埋头看书,神情极专注,只有一束屋顶漏下的碗口粗的夕阳光柱打在他雕刻般的脸上,细小的尘埃在光柱里飞舞盘旋。光晕里愈显苍白持重,颀长的影子水泼一般投在白玉阶上。
一只飞蛾从他头顶飞过,在他的额角上落了一点灰。她咽了下口水,她多羡慕那只飞蛾!她甚至愿意做落在他额角的那一点灰。
低到尘埃里的爱。
这样静默的两人独处的时光,使长宁公主几乎产生了恍如一生的错觉。
“公主为何还不回宫,已然下学很久了?”梅修远突然从书堆里抬起头来,额角上沾着那点飞蛾的灰。
“我……本宫不想回宫。”公主恍若从梦中突然惊醒一般,怔怔看着他,末了目光里带着一丝凄艳的笑意。
他从未见她这样笑过,心里竟莫名一阵悚然。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走到她跟前,她的心开始狂跳起来。
他从怀里掏出一只被丝帕包好的小小包裹,包裹一层层打开,里头是一只绣着梅花的鞋子——白色丝缎,红色丝绣,梅花的花蕊里缀着明珠。
她的脸登时绯红一片,紧接着,一个大大的笑从她的嘴角边缓缓绽开,原来,他对她,是有意的。不然,一个男人送一个女人绣鞋是什么意思呢?她已然记不清自身什么时候掉了只鞋子。
这实实在在是一个误会,倘若长宁不是公主,只是一个寻常女子,那么,她一定会记得她什么时候丢了一只鞋子。然而,她是公主,衣服鞋子委实太多,根本就记不清了。
她定定地望着他,想看出一丝情意来,然而他的脸色和平日并无两样,她想,他可真能装。
“公主,以后不要再那么任性了,那样很危险的。你已然不小了。”他一本正经,叮嘱孩子一般叮嘱她。
她忽然就恼了,他既然已然送给她绣鞋作为定情信物,还这样假正经地教训她,真是虚伪。她不喜欢虚伪的人。
但是他的假正经,她可以当成是他在害羞。
她看了他许久,突然下了重大的决定,她想要告诉他一句话。那日她站在宫墙上,在那两个时辰里,她望着宫墙外的远山和霞光,想着若是他来了,她就要将那最重要的一句话告诉他。
那是世间所有男子都仰望的荣耀,娶一位公主。她想将这份荣耀,还有她自身,一起送给他。
她也应该用一件信物来表达自身的意思。她想着,信物真是一个好东西,很多不能明说的话,不能明着表达的意思,都可以用信物表达。那个信物,她已准备了很久。
那一日,天高云淡,风清气爽,是一个好日子。所有人都在御花园里放纸鸢。
长宁公主手上紧紧攥住一个黄色的锦盒,那锦盒里放着她要送给他的信物。那是一个梅花砚台,她花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亲手修好了那摔坏的一角。
那砚台里藏着一个秘密。那秘密藏得那样浅,只要磨一次墨,就会发现。
梅修远依然坐在那里看书,仿若遗世独立般的安静专注。
“修远。”她走到他身畔,尽量使自身看起来不那么慌乱。
正在读书的人从书堆里抬起头来,惊讶地望着这个年幼美丽的公主,她第一次当面直呼他的名字。
小公主缓缓伸出手,轻轻将他的一缕额发拢起。年轻的太学生不由诧异地看着她,长宁公主如今是越来越奇怪了。
“所有的皇室公主都在十六岁就要遴选驸马,你知吗?”长宁公主眼里有琉璃的光彩,令他几乎不敢逼视。她的声音很是郑重。
“包括我。”最后三个字极低极低,几不可闻。
“微臣自然知道。”他讶然地望着她,她苍白的鹅蛋脸在夕阳下染上绯色,狭长的丹凤眼里,闪着一种他从未见过的光,几乎要将他灼伤。
“梅老师,你也会来参加遴选的,对吗?”她继续问道,眼里的光芒更盛了。嘴角已然悄然展开,准备做出一个微笑。
那是决定她一生命运的时刻。
“阿宁,阿宁……”外面传来她的兄长们急促的声音,“快来放纸鸢……”
一位王爷拉起她的手,夺门而出,她来不及挣脱,只得费了全身力气回头喊道:“你要来啊,一定要来……”
太极殿里的男子一脸茫然,他以为是她叫他也跟着去放纸鸢,便对那稚气未脱,满脸期待的美丽少女高声答道:“我会来的。”
第25章 第一次大婚
那天,长宁公主的纸鸢连续三次跌入水中,在放纸鸢的时候撞倒好几个宫女,自身还从假山上摔下来跌伤了腿,人人都吓得要命,然而公主却满面笑容全然不计较,简直似换了一个人一般。
“我会来的。”长宁公主想着,多么好听的四个字。她长到十三岁,听过无数好听的话,什么国色天香,倾国倾城,光艳动天下之类,统统比不上这四个字。
和喜欢的人享有未来,这是多么隆重而盛大的喜悦。
那天之后,她躺在宫里休养腿伤,她一边养伤,一边怨恨时间,每天掰着指头数数,离十六岁还有多远。
然而,当她终于算清楚还有九百七十三天的时候,她却突然听到了他辞职离去的消息。她从床上猛然爬起来,连衣服鞋袜都没穿,也顾不得腿上的伤,便疾疾奔到太极殿里。
他的位置上坐着一个人,却不是他,是那个当日被簇拥在御花园的谢蕴。
谢蕴望到她的时候,先是一惊,接着眼里闪着兴奋的光,疾步向她走过来:“微臣不才,以后要为长宁公主……”
还未说出一句完整的话,便被她连珠炮般的声音不耐烦地打断:“梅大人呢?在这里的,不该是梅大人么?梅大人在哪里,是不是你把梅大人赶走了……”
谢蕴被她一迭声地质问弄得不知所措,这个传闻中顽劣任性的公主,果然名不虚传。
公主终究未找到他。她也未再去太极殿上课,她想要见的那个人已然不在那里了。
她很是沮丧了一些日子,然而,却又抱着极壮大的希望——他说过他会来的,会来做她的驸马。她会等到他来娶她的那一日,她要成为晋朝最美的公主,世间最好的女子。
她要等他,等他来做她的驸马。
秉持着这样的信念,公主将贤良淑德的形象保持到了十六岁第一次大婚,引得群臣为之侧目。期间拒绝了数位外族王子的求婚。
公主的第一任驸马便是那位谢蕴,人人都称赞他英俊风流,才华出众,其实直到他死的那一刻,她连他长什么模样都没记清。
她想着公主大婚会昭告天下,她虽然找不到他,但是他一定会知晓,那么他便应该回来找她。他应该不舍得她嫁给别的男人。
然而,他却未来。一直未来。他没遵守诺言,他眼睁睁看着她嫁给别的男人而无动于衷。
大婚的那个晚上,公主在城楼上站了整整一宿。她想起从前,他一路飞奔,将她救下,那时候他多么在意她的生死。而如今,难道他不知,嫁给别人,而不是嫁给他,也就相当于站在十丈城楼之上,濒临死地吗?
自从这样的把戏玩了一次以后,她那个博爱的皇兄就再也未管过她了。身后的人跪了一地,但是无人再训斥她。
她手上攥着那只绣花鞋,在城墙上流了一夜的泪。
每个大婚的晚上,长宁公主都这样站在十丈城墙之上,等一个人抓她下来,狠狠地责备她为何如此任性。然而,那个唯一敢训斥她的人却始终未回来。
她想着倘若有一日找到了他,她一定要狠狠地教训他,然后慢慢地原谅他。
然而,她却再得不到那样的一个机会。
四次大婚,长宁公主的希望一次比一次渺茫。她并不知那几位驸马是如何死的,她从不关心他们,甚至连面都不愿意见他们。他们唯一给她留下印象的是他们每年死一个的频率。连续四个,无一例外。每次听见他们的死讯的时候,她总是会大松一口气。
然而,当第三个驸马死了以后,她开始变得喜怒无常,纨绔浪荡,还经常折磨人。
人们口中貌美心狠的十三公主又回来了。
公主完全无所谓,她只是想着,她会变成这样的原因,都是因为他的失约。她恨他,前所未有地恨他。
她已然二十岁了,她还有三年。她只有三年了。
而他还未回来。
如今,他已经看见了这首诗,听见了她的呼唤,如果他再不来找她,她就只好再跳一次楼了。
无论如何,她绝不会主动再向他示爱。
第26章 跳楼
等到第七日,前来行刺的刺客已经走了三批,怀安道长依然如同往常一样讲经,没有任何异常。
第七日晚课后,公主脸上的伤快好了,她问道:“这道观里什么地方最高,看风景最好?”
四大才子脸上放光:“公主要做什么?是不是要找人一起看风景?”
牝鸡鄙视地看了他们一眼道:“自然是藏经阁最高了。”
公主充满豪气地说道:“给我选一套最好看的衣裳,最好看的首饰,今晚,我要前所未有的好看。”
四大才子双眼放光:“前所未有的好看,这是要干什么呢?”
公主夹起一块牛肉,得意洋洋:“要令这里的所有道士开开眼界,什么叫做绝代佳人。”
牝鸡困惑道:“那万一他们动了凡心,想要还俗破戒怎么办?”
公主笑道:“那就把他们统统变成太监。”
众人齐齐一抖。
四大才子困惑:“公主,您若要展示您的绝世美貌,随便在院子里一站就行了,何必非要到最高的楼上去呢?”
公主慢慢咽下口中的肉,顿了顿,笑道:“我要跳楼。”
众人吓了一大跳,醒悟过来后,全部冲过来抱住公主大腿,一时间,哭声震天。
“公主,万万不可啊!”
“谁要惹您不高兴,咱们去把他变成太监就行了。”
“公主,您死了,建康城那些良家妇女,纯情少男,以后可就没人调戏了啊!”
“公主,以后那些妓院里的姑娘们,可就要孤独终老了啊。”
“公主,您死了,我们也不活了。”
“……”
公主等他们哭够了,才缓缓道:“只是做个样子,哭什么,真没志气。”
她打算站到玄清道观最高的阁楼上,假装跳个楼,像七年前那样,好深深震慑这健忘的男子。
七年前,十丈城墙上的惊险一跳,一抱,一救,他还记得吗?
还记得那个风华绝代的笑容吗?
有道士过来通传道中有要紧事,公主说没空,再要紧的事情也比不上她要跳楼的事。
夏夜微凉,盛装过后的公主走上藏经阁最高处,事先摆好了一个她自以为最美的姿势,坐在阁楼的栏杆上。
琉璃色宫装的长长下摆拖到栏杆下的半空里,飘在空中,从下面看上去,似一座伫立在海上的海市蜃楼,摇摇欲坠。
那一夜夜色似海,那一夜月光似海,那一夜东蒙山的山色似海,从苍蓝的海一样的夜里忽然浮出一座虚幻美丽的海市蜃楼。
那阁楼后的白月亮忽然变大,挂在藏经阁楼的楼角上,那坐在阁楼上的女子好似坐在月亮之上。原本乌青的阁楼忽然起了一层艳光,那艳光自那高髻上的凤头钗上而起,泠泠然折射开来,将那一副城墙一般富丽的轮廓粲然勾画——那高洁的额头,高挑的凤眼,高扬的脖颈,高抬的下巴,高挺的肩膀,还有那微方的腮骨,如同虚幻的美丽城池。虽然轮廓锋利坚硬,却透出一种烟火迷离一般的脆艳,那盛大高傲的美,似乎经不起轻轻一碰,便会化为万千破碎琉璃。
初夏的月色将那艳光收敛了,柔化了,隐藏了,然而,却依然从半明半昧的夜色里夺人而出,撞进人的眼中,要夺取人的眼眸、呼吸和魂魄。
那是一座琉璃造成的海市蜃楼。
盛大、华艳、虚幻、脆弱。
那一刻,小道士道安正在打扫院子里的卫生,往上望了一眼,扫帚忽然掉了下来,张开嘴巴半天合不拢。
那一刻,众道士正在正襟危坐地打坐,往上看了一眼,忽然目瞪口呆,身形散乱。
那一刻,四大才子正在讨论等会赞美公主的诗词歌赋,往上望了一眼,瞬间呆若木鸡,发不出一丝声音。
那一刻,牝鸡正在偷吃公主的烤牛肉,往上望了一眼,烤牛肉掉在地上。
那一刻,“曰”正拿着剑在警惕地四处查看,往上望了一眼,剑“哐当”一声掉在地上,再也捡不起来。
那一刻,是长宁公主此生最美的时候,她很早就明白自己是美丽的,她从那些惊艳目光中感受过自身美貌带来的震撼,她听到宫人们在私底下悄悄议论她的美有多么惊人,足以颠倒众生。她并不想颠倒众生,她只想颠倒一个她爱的人。
七年的时间过去了,长宁公主一直渴望在他跟前验证她的容貌,她无数次想象着他也会似别人一样用惊艳的目光看着她,为她倾倒。
她一心想给她的梅老师看见她这幅模样,因此,这造型足足摆了有两个时辰。
然而,她却不知道,那一刻,怀安道长坐在赶往建康的马车里,正在反复看那一张簪花小楷书写的《墙头一枝花》,目光沉沉,似下定了一个重大的决心,奔向一个久已向往的圣地。
因此,长宁公主这一生之中最美丽的时刻,再次与她最渴望的人错过。
三个时辰过去了,她这个造型摆得腰酸背腿抽筋,想想也差不多了,可以准备跳了。
可是,为何整座道观这么安静,静悄悄的,真的当她坐在这里是来看月亮的吗?
会有人坐在栏杆上看月亮看三个时辰,周围蚊虫叮咬,也岿然不动的事情吗?这些道士也真的太没有常识了。
得提醒提醒他们,她不是来看月亮的,她是来跳楼的。
“本宫有一件事要告诉诸位,本宫长恨红颜苦短,人生如梦,欲得无上道法,为皇兄和太后祈福,但为凡尘所阻,想到阎王殿里去走动走动,和十殿阎罗讨教讨教长生不老的秘诀,等我讨教完了回来告诉你们。”
说完了,身子忽然一动,就要往后倒去。
第27章 回宫
“公主,不要!”牝鸡和四大才子惊呼一声,瞬间冲过来。
“公主……”小道士道安悚然一惊。
其余众人一惊回过神来,一起涌到阁楼下等着接住她。还有人往楼上奔去,试图劝阻她。
“别过来,否则我马上跳下去。”公主双手悄悄抓紧栏杆,故意虚张声势道,“我数到十,就跳了。一、二、三……”
数到五以后,她数数的速度变得很慢,而且声音很大,到七、八的时候,几乎是在喊了。
在“九”的时候,停顿了好长时间,声音大得几乎要刺穿夜空了。
然而,那人还未出现。
她心里又生出一种绝望,心里情绪一波动,手上就一松,然后“啊……”尖叫一声,就往后倒去。
在楼上楼下紧急救援的人们,发现公主刚刚掉出栏杆就被什么吊住了,再没有继续往下掉的趋势了。
往下一看,原来,栏杆下面铺了一张极细的网,公主就落在这张网上,似一只被网住的蜘蛛。
一场虚惊。
“谁要你们在这里挂张网的?”公主气急败坏地从网上爬起来,准备继续跳,那该来的人还没来呢!
四大才子正哭天抢地冲上来,准备重复一下之前的台词,劝公主千万不要跳楼。
其余众道士纷纷拥挤上前,准备救公主。
“这美人儿是谁?”小道士道安痴痴地问道。
“这就是长宁公主。也是你之前经常骂的丑女无盐。”牝鸡认真地解释道,“公主之前被狗皮膏药遮住了容貌。”
“她……原来这么美!”道安张大嘴巴,合拢不上,半天才惊叹道。
公主听见这一声赞叹,心中一喜一悲,喜的是在这些道士眼中特别是他的身边人中,自己是美的,悲的是最希望被他看见的人还是没看见。
“公主曾经说过,她本有绝世美貌,你现在信了吧?”牝鸡在旁边提醒道。
“我……你……!”
一个道士不小心,一脚踩翻小道士道安。
道安惨呼一声:“师父走了,你们就继续欺负我。师父,师父,你为什么要离开我……”
牝鸡忽然静静地说道:“公主,我忽然想起来了,怀安道长就是从前太学里的梅修远。从前,他当过你的老师。”
四下里喧闹的人群忽然静了下来。
公主已经从网上迅速爬了起来,飞快地下楼,和之前的缓缓走路摆造型的姿态完全不同。那是激烈而亡命的飞奔,想要抓住什么东西一般的不顾一切。她想穿越所有阻碍,冲破一切障碍,抓住那一个总是不告而别的人。
他又一次从她的生命里不告而别。
她飞快地冲到道安跟前,丹凤眼闪着可怖的光,一把抓住他问道:“你师父去了哪里?到底去了哪里?快告诉我,不然我让整座道观付之一炬!”
道安感觉自己的手被尖锐的指甲掐伤了。
他痛呼一声:“如果你是长宁公主,那么四个月之前的那位女子又是谁?到底有几个长宁公主?”
老实宫女牝鸡在旁边认真解释道:“这一位才是真正的长宁公主,之前那位是我们公主的贴身侍女,名字叫做司绫,因为和我们公主有三分相似,所以公主让她顶替她先在这里呆几个月,没想到,她居然招呼都不打一声,就提前回去了。”
长宁公主道:“你师父去了哪里?”
道安讶然地望着她:“师父说他要还俗,说是明白了一些重要的事情,因此要赶回去要见一位故人长宁公主……”
后面的话她都未听见,她的全身软了下去。
“长宁公主是师父的心上人,此次他还俗,定是前往京城,向皇上提亲……”这两句话仿佛有神奇的魔力,瞬间将她身上的戾气消除了。
日光明艳,满院树影斑驳,天气好得似一个不真实的梦境。
“搬鼎,本宫要回宫。”
第28章 误会
“修远,你愿意做长宁公主的驸马么?”
这句话,长宁公主在心里说了一千遍。她想着这一次她一定要比七年前勇敢,一定要认真地当着他的面,盯住他的眼睛,一字一句说得清楚。她再也不是七年前那个羞怯任性的小女子了。
她会给他天下最美的公主,世上最好的姑娘。
那一日是六月十七, 长宁公主日夜兼程赶回宫里。
宫里的荷花都开了,散发着淡淡的清香。那样安详而宁静的清香,似为了一场悲剧而点燃的焚香。
“你是长宁公主,你真是长宁公主?”面前被召唤进宫来的白衣公子,错愕万分地望着面前绝美的女子。
这女子美若天仙,艳绝人寰,可是却不是他想要找的那个人。
她也叫长宁公主?是不是搞错了。
“我是长宁,我当然是长宁公主了。修远,你还记得我么?我……”长宁眼里蓄着七年的泪水,声音颤抖着,心里似跳动着一堆火焰。
然而,这火焰很快就熄灭了。
“如果你是长宁,那么四个多月前在玄清观的那位女子是谁?”他声音里带着冰冷的质疑,毫无久别重逢的感情。
长宁没听明白他的话,她以为他是高兴坏了,于是进一步补充道:“玄清观,我去过,我去过的,我……”
“可是我在玄清观见到的长宁公主不是你,虽然和你有些相似,可是下巴上有颗痣……”
长宁想起自己下巴上本来是有颗痣的,但是被那块膏药撕掉了。
那么还有谁脸上有颗痣呢?还有谁也去过玄清道观,以长宁公主的身份?
是司绫。那个长相和她有三分相似的宫女。
可是怎么会呢?是谁也不可能是司绫啊。司绫是和她一起长大的姐妹,是在宫里唯一的朋友,是她在唯一信任的人。再说,论容貌、地位,司绫如何能与她相比?
“哦,这位公子,你是不是认错人了。本宫曾经差遣过一个宫女前去玄清观,不过她是冒了本宫的名。本宫才是真正的长宁公主。”长宁公主微微眯起眼睛笑了起来,丹凤眼里浮出夺目的光华,似七彩琉璃绽放在最灿烂的阳光之下,七年前城墙下的那个十三岁孩子脸上的笑,经过七年的打磨,已然拥有了震慑人心的魔力。
那样的美,世间并未一个男人能抗拒。而她的修远,也是一个男人。
然而,修远直视她的笑容,连眼睛都不眨一下,那黑白分明的眼睛,似昼与夜的对立,正与邪的分界,不带丝毫犹豫,不给人分毫想象。
“请问公主,那位宫女如今何在?草民曾与那位女子定下终生,还望公主成全。草民感激不尽。”
“修远……?”好似从时光深处突然裂开了一道巨大的口子,将记忆里那个梅花树下的俊美少年和眼前的这个一脸质问的陌生男人,生生撕裂开来。她睁大美丽的丹凤眼望着他,不敢置信。
这个人是她的修远吗?
她等了他整整七年,七年来,她为了他忍受孤独、寂寞,父皇后妃的不解,拼死抵抗要将她嫁往塞外和亲的压力。七年来,因为他说喜欢贤良淑德,乖巧听话,从不刁难人的女孩子,因此她小心翼翼敛了自身的性子。似一根绷紧了的弦,只等着见到他的一刻。她一次次抄写他的名字,已然搁满了整整一个大殿。她想着,有一日一定要给他望到,她心里的那个名字。
她甚至背完了《尚书》。
那七年如一日的深刻爱恋,那两千多个日日夜夜。她一定会让他知道。
可是,这七年后的重逢,怎么会是这样狰狞的摸样——他竟然问她要另一个女人!
当年梅花树下的俊美少年,有着温柔好看的嘴角,如今,从那温柔好看的嘴里,一句一句说出的话,似晴天里的霹雳,狠狠地劈在长宁公主心里最疼的地方。
那个地方,有唯一一个名字,叫做梅修远。那是世上唯一可以伤害她的人,她只给他一个人伤害她的权力,而如今他便用这权力狠狠刺伤了她,字字锥心,声声夺命。
“她叫司绫,前几天出宫嫁人了。”然而,只是一个片刻的失神,她就恢复了高贵得体的神色,轻描淡写地说道。
“嫁的那个人是个军官,很是疼爱她,你就不必替她担心了。”脸上甚至浮现出一个灿烂的笑容,似盛开到极致的牡丹。
“她嫁人了?我不信。”她眼看着那人如遭雷击般地怔在原地。那黑白分明的眼睛,瞬间就失去了神采,该是十分心痛的吧?
第一次在这个人脸上望到心痛的神色,却是为了另外一个女人。司绫,竟然是司绫。她陡然想起回宫以后,司绫惊慌失措地跪在她面前不住地叩头,额头上都叩出了鲜血,随即自请去侍奉太后。
似七月里下了一场泼天大雪,一切都熄灭了,一切都凋谢了。
“本宫贵为公主,何故要骗你?”长宁公主双手交叠在腰间,保持着一个最优雅得体的姿势款款离去,脸上依然还是那个高贵的独属于公主的微笑。
旁边的牝鸡和无逸不由得打了个寒战。
第29章 他说我不善良
四大才子义愤填膺,纷纷议论。
“公主,把这对奸夫淫妇五马分尸吧!”
“五马分尸不雅观,还不如点了天灯!”
“凌迟处死最解恨,要剐三天三夜,一千多刀呢!”
“那娘娘腔的道长能坚持三天三夜?哪像我,一夜……咳……咳……”
“……”
牝鸡:“公主,咱们先去问问司绫吧!兴许是个误会也说不定。”
***
“司绫,我从前以为,假如在这个世界上,我还有一个朋友,那个人就是你。”
长宁公主斜斜倚在软蹋上,眼光往下瞟过,一贯骄傲从容的脸上,有不可置信的神色,声音微凉中伤痛入骨,“你在七年前就陪我和一起和梅修远上课,我以为,你如此聪明伶俐,总归会看出来。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
那一直跪地颤抖哭泣的司绫抬起头来,膝行上前抱住她的腿,痛哭道:“对不起,对不起,奴婢不是故意的,当时奴婢到了道观以后,怀安道长也就是梅大人见到我之后,对我特别关心照顾。他人太好太美,我一时昏了头了,没控制住。其实我当时都不知道他对我有了这样的心思,当时他只是很关心我,和我谈了谈过去的事情……我一直在回避他,真的,我连三个月都没呆满,连招呼都没和你们打一个,就先回来了。我真是万万没想到他会还俗来找我,奴婢知错了,奴婢马上去和他说清楚,奴婢发誓这一辈子再也不见他了,求公主看在奴婢伺候了您这么多年的份上,饶了奴婢吧!”
望着眼前痛哭流涕的女子,长宁公主心中软了七八分,可是又有些鄙视她,也同时鄙视梅修远的眼光——这样毫不坚定的女子,他是如何看上的?
“你起来吧!本宫本打算如果你也会誓死捍卫你们之间的爱情,本宫自会成全。”长宁公主抚着涂着牡丹蔻丹的指甲叹息道,声音里带着倦意和失望,“你可真是令本宫失望。既然如此,你也不能再安心呆着本宫身边了。既然你想去侍奉太后,本宫成全你。本宫会为你保守秘密,必定不令太后那里的人为难你。”
长宁公主虽然明白自己也许不一定能做到,可是她会起这样的心思,因为她是真的爱他,真正希望他得到幸福。
如今,这样的念头全然打消了,他竟然爱上了这样一个软弱的女子,这样的女子怎配得到他的爱情。
她一定要得到他。长宁公主暗暗下了决心。
她先是派人劝说他做驸马,他坚决不从,她又许以高官厚禄,他还是不从。到了最后,长宁终于被激怒——她是一国公主,又拥有倾国美色,还附加这么多优厚条件,居然还被他拒绝,这一国公主的面子往哪里搁!
真是敬酒不吃吃罚酒,长宁一怒之下,命人将他打入大牢。
一关就是一个月。
“你们说这世上真有不贪恋美色权势的人吗?”长宁公主端起手边的折枝梅花碎玉盏,斜倚在双凤玉织凉席上,望着窗外盛开的粉色荷花,面色如千年寒冰。
“回公主,奴……奴婢不知。”无逸战战兢兢地说道。
“回公主,奴婢也不知。可是,这一位好像有点。”牝鸡老实回答道。
“他什么也不要,不想当官,不想发财,只要那个女人,甚至宁肯坐牢也不肯屈服,哈哈,真是有骨气的男人。”长宁公主的脸上突然露出奇怪的微笑,目光依然望着窗外,粉色荷花上停着一只薄翼的玉色蜻蜓,那蜻蜓已然停了半个时辰了。
“他竟然那样爱那个女人。”她的笑意更深了,丹凤眼微微眯起,看着跪在跟前颤抖不止的宫女,“那个贱人到底有什么好的?你告诉我,她到底有什么好的?”
无逸手一抖,将手上的茶杯打翻在地。瞬间吓得满脸发白。“公主饶命,公主饶命……”
“你也这么怕本宫?本宫有这么可怕么?难怪他说我不善良,他说司绫善良。”长宁公主轻飘飘地说着这句话,嘲弄般地说道,“哈!善良,是什么东西?”
四大才子小心翼翼道:“公主是世界上最善良的女子。公主的善良好比高山流水,曲高和寡,古道苍茫,火树银花,令人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第二天早上,无逸的尸体在御花园的井里被发现,脸色惨白,身体羸弱。
那段时间,宫里又开始不间断地死人。
四大才子自请出宫。
“我是一个坏人,是不是?”在每个夜晚,她不眠不休地坐在凉席上,整夜整夜地望着窗外,喋喋不休地问着宫人和四大才子同一个问题。丹凤眼里有碎琉璃般的光。
“修远,你为什么要背弃我?”有时候,她又突然发起疯来,“你怎么能那么对我?怎么能?”
一个月后,长宁公主起身去大牢里看那个世上唯一有能力伤害她的人。
阴暗潮湿的牢狱里,俊秀挺拔的公子,已然变得消瘦枯槁,形容憔悴。不过才一个月的时间,面前的人已然叫她不敢相认。
她回忆起那日他在玄清观里讲道,他一尘不染的白衣,如月上中天时落在梅花上的鹅毛雪花,每一朵都棱角得森然,洁白得肃然。那种纯白,是千锤百炼,千磨万击也不会变色的白。
好似苍茫夜色覆盖大地,浓黑天地之间,所坚守到最后的一点纯白。
他受了很多苦,一定很疼吧?可是,他宁肯受这样的痛苦,也不肯接受晋朝最高贵美丽的公主。
“司绫在哪里?她不会嫁给别人的,不会……”他面色惨痛,神色凄迷,只有黑白分明的一双眼睛里,还带着一丝希望。
“她已然变心了,爱上了别人,你这样又是何苦呢?”望到他满身伤痕,长宁暂且忍住了刺激他的念头。
“不会的,她承诺她会等我还俗之后就去娶她……”牢里的人未想到这句话会引起怎样的后果,只是喃喃自语地说到。
承诺。他也承诺过他会来娶她,在她十四岁那年,他亲口承诺,他会来的。可是,他只记得对那个女人的承诺。
长宁公主微微笑了起来,笑得端庄得体:“你记得她对你的承诺,那么,你还记得你对别人的承诺吗?”
“君子一诺千金,我自然记得。”那人铿然答道。
公主静静凝视着那人悲伤失望的脸,渐渐地,脸上的笑容变得有些残酷:“那么,你可知道背弃承诺的后果吗?”
牢里的人有些疑惑地看着面前绝美的女子。她一直在笑,只是那笑容却叫人心寒。
“什么后果?”仿佛一时被这笑容怔住,他忍不住问道。
第30章 恶毒的女人
“要让背弃的那个人生不如死,痛不欲生。”冷酷的话语一字一句地从高贵美丽的公主嘴里吐出,幽深的眼睛似琉璃猝火一般,闪耀着毁灭的光芒。
“我只是想让你明白,每个许下承诺的人都应该承担背弃的后果。”透过咫尺的距离,牢里的人望到那女子的笑容带着残酷的快感,仿佛有一个邪恶的灵魂隐藏在那绝美的躯体之下。
“你……你想怎么对她?”年轻的道长莫名心悸,“我的事不需要你管……”
“只有这样,人们才不会轻易背弃承诺。”她不待他说完,缓慢地说完最后一句话,下巴微扬,优雅地转身离去。
长宁公主第二次出现在牢里,是半个月之后。她有一个好消息要迫不及待地告诉他。
那人更憔悴了,是为了那个女人吧?很好,今日便可以做个了断了。
“你知道做官奴的滋味么?”她今日笑得格外灿烂,面上傅了粉,描了笼烟眉,骄艳容颜更胜往日。
“你把她怎样了?”牢里的人急切地问道。
“司绫可真是命薄,才新婚不过一个多月,夫君就犯了死罪。她跑来求本宫,说只要她夫君能够逃过一死,她愿意做任何事。本宫就成全了她。你知么?本宫正准备打发她去西北军营,在那里做官奴呢……”长宁公主转动着手上的碧玉翡翠镯子,轻松随意地语气似诉说一桩无关紧要的家常事。
“你为何要这样对她?她侍奉了你那么久,你不念丝毫旧情也就罢了,还那样折磨羞辱她,你到底为了什么!”牢里的人愤怒得面色发红。
“我是公主,她是宫女。我这样处置她有何不妥?再说了,我可是帮你报仇了呢。她不是背弃对你的承诺了么?”公主又笑了起来,笑声带着一丝快意。
“虽然她背弃我,但……但是,我并不想报复她,更不愿伤害她。”良久,梅修远叹了口气,目光恳切地望向公主:“公主,我请求你,不要送司绫去做官奴,她体弱多病,伺候不了那些军人……?”
这是他第一次求她,竟然是为了那个女人。牝鸡和宫女连寿担忧地望着公主,大气都不敢出。
“哦,连寿。本宫是不是忘了,司绫在上个月就被送到军营里了?”公主的笑容顿了顿,僵直了身子,静静地望着他。良久。她侧过身子,问身边的连寿,语气未任何波澜。
“回禀公主,司绫在上个月初六就到了军营。如今算来,正好快一个月了。”连寿恭谨地答道。
牢里的人如受重击,目光开始灼热起来。
“哦,本宫忘记了,好似不是做官奴,是做营妓呢。”她轻笑道,丹凤眼笑得弯弯,闪耀着幸灾乐祸的光芒,琉璃般锋利艳丽。一种报复的快意迅速俘虏了她。
“是不是你逼她去的?”一股热血冲上了梅修远的眼睛,他声音嘶哑,双目赤红,倘若目光可以杀人,那么她已然被杀死不下数百次了。然而,长宁公主却丝毫不避让。
“是她自愿要去的,本宫只不过给了她一个替夫赎罪的机会。”她依然笑盈盈地望着牢里的男子,目光里带着一丝残忍的快意。
“你这个恶毒的女人!”他目眦欲裂,状若疯狂,从牢里伸出血肉模糊的双手,似乎想要将眼前心如蛇蝎的美艳女子撕成碎片。“你这个毒妇,毒妇,贱人,贱人……为什么,为什么你要这么做?”
恶毒的女人,在他心里,原来她是这样的人。
既然如此,她何妨更恶毒一些?
“公主,你这样逼他,只怕他会走上绝路。不妨施加恩惠,男人都是吃软不吃硬的……”阿蓝大着胆子上前进言。
这些天来,宫里的人动辄被公主虐打。四大才子都受了点皮外伤,自从回宫以后,他们在公主面前一改从前嬉戏情状,连大气都不敢出。
公主已经变了。他们细细揣摩了几日,冒死上前进言。
“公主,再逼下去,万一他出事了就不好办了。”
“公主,您稍微妥协一下,对他施展一下您的个人魅力。”
公主坐在贵妃榻上,伸手转着手上的碧玉镯子,默然不语。
又过了一个月,长宁公主又来到了大牢。这次,她面容稍霁,语气竟然带了几分温柔和商量。只是,她依然抬高了肩膀,扬起那倨傲的下巴,冷冷地俯视着他,面色平静如冰,那神色在旁人看来,似是一场施舍。
“你现在有两个选择,第一是死,第二是娶我,做晋朝的驸马。”
宫女和四大才子在旁边不断流冷汗,这就是长宁公主的软?
四面静寂,有暗哑潮湿的风从牢房里穿过,时空仿若凝固,静得似能听见心脏突突跳动的声音。等待回答的时间那样漫长,似等待一场末世判决。
公主低头玩弄着自身涂着凤仙花的指甲,指甲深深掐进肉里,那语气矜贵淡漠,故作不在意,她却明白那对于她意味着什么。
他全身躺在肮脏污秽的牢里,里头传来阵阵血肉模糊的恶臭,唯一清晰洁净的唯有那双眼睛,那眼睛自血污扑面的乱发中扬起,黑白分明地望着她,分明地带着凌烈的仇恨,还有深刻的鄙视,那种比皇宫宴会上刻意隐藏的鄙视不同,那是一种深刻的赤裸裸的鄙视。
那曾经犹如混沌天地间,所剩的唯一纯白,那几乎连她的眼睛都会洗干净的纯白,那纯粹的白里此刻染上了同样纯粹的恨。
“我选第一条。”他发出一声嗤笑,未有丝毫地犹豫地答道。
他宁肯死,也不要她。
第31章 爱杀
长宁公主踉跄着往后退了一步,她差点就说出了,那好,你去死吧!但是她忍住了,头一次,她做出了让步,想给他留下转圜的余地:“不必这么快就做出选择。你现在在气头上,等过些时候……”对于她来说,这已然是让步的极致
“不必再等了。我宁可死,也不愿意娶自己的仇人,苟且偷生。”他的话掷地有声,未有丝毫转圜的余地。
长宁公主自小骄纵任性,目空一切,最懂得如何令人对她俯首称臣。然而,却终于遇见一个对她永不屈服的人。
“你……”长宁终于再也不能维持那一贯高贵得体的优雅礼仪,她紧绷的肩膀垮了下来,脸色发白,身体微微颤抖。
“是的,我宁可死,也不愿娶你。”她试图从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看出丝毫犹豫。然而,没有,那双眼睛从不撒谎,从不犹豫,昼夜般分明,生死般明了。
那果然是梅修远的眼睛。
似乎,还嫌羞辱和打击的力道不够,他抬起头来,目光如剑,恶狠狠地加上了一句:“你这个恶毒的女人,你害死了司绫,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公主往后倒退了几步,跌跌撞撞,倘若不是扶着旁边的宫人,几乎就要倒下。
他竟如此羞辱她。
“司绫死得可真惨,她情愿为她丈夫做出如此大的牺牲,可真是痴情的人儿呢!”过了许久,长宁公主再一次直起腰来,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使劲抬高了肩膀,用仅剩的力气做出一副高傲的姿态。
“啧啧,真是可怜啊,每天要接上百个军士呢!那些军士可个个都如同虎狼般,可怜司绫身子那般娇弱……”她轻笑了起来,语气里带着幸灾乐祸的惋惜,看着那人面如死灰,神色几欲发狂,似乎想将她撕成碎片。
“很心疼吧?本宫也很心疼呢。”她笑得妩媚得意,放肆张扬,似一场毁灭的前兆,“为了嘉奖她的贞烈,本宫特地在她的家乡给她立了好大一块牌子呢,上面细细镌刻着她为救夫君,不惜以身赎罪,充作营妓,甘愿承受千人万人之辱,好教她的父母家人都看得真真儿的呢……”
“你为什么要这样对她,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梅修远撕心裂肺地吼叫道,声音里有浓烈仇恨。
“因为她是本宫的奴才,本宫想怎么处置她就怎么处置她。”公主笑盈盈地回复他,又恢复到完美得恰到好处的笑容仪态,“你也是本宫的奴才,就算死,也只能是我的——奴才。”
那最后一个“奴才”里似乎拌了砒霜一般,寒意浸人。
“既然是本宫的奴才,本宫要亲眼看着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本宫会用一辈子来耗着你,囚禁你,折磨你……”伴随着一声略带惋惜的轻笑声,长宁公主从容转身,一步一步走出幽暗的大牢长廊,亭亭身姿若盛放在暗夜里的瑰丽牡丹,骄傲的,不屈的,稳稳当当的,一丝儿也不曾有失态的地方。她美丽的丹凤眼里,带着一丝恶毒的笑。
他疯兽一般地冷冷直视着她的背影,目光里带着可怖的仇恨。
他恨她。她也恨他。
爱那么轻易就会变成恨。既然如此,何妨让这恨更深一些,也好教他终生难忘。
从前的长宁公主已然死了,从前的梅修远也死了。
长宁公主用了一辈子去等他,等到的却是他的背叛和无穷尽的伤害和羞辱。
她原本想好好地活这最后的三年时光,和心中的那个人一起。可是,一切都毁了。被他,和那个女人。
现在她只有不到三年的时间了。既然不能好好地爱,那就深深地恨吧!
她命令卫士将玄清观的道士全都绑来,在太极殿外搭了个刑场,将他押上来,准备当着他的面,一个个杀掉。
她已然走火入魔。
“记住,都是你们的观主害死了你们。”
长宁公主身着琉璃衣,坐在贵妃榻上,一只两尺见方的黄金大鼎搁在她面前的长几上,鼎中的烧鹅炙腾腾地冒着热气,熏着那双琉璃也似的丹凤眼烟雾迷离。
白玉箸子轻轻敲着黄金鼎的鼎沿,凉凉地说着杀人的话。
盛夏的日光战战兢兢地在那高髻上明明闪耀着,那女子似坐在虚空的至高处,眼里藏着光艳琉璃,轻轻流转出一派华美而虚幻的光华,如同这浮华盛世里,繁华将尽后的最后一场升平歌舞,最后的疯狂,末世的狂欢。
她命人在那群道士面前拉上一层半透明的布帘子:“本宫见不得血腥,看个大概就行了。”
“你为什么要这样?我求求你,放过他们吧!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他终于跪下来求她,却还是为了别人。
“要你爱我,娶我。”这一句原本万分温柔,应该怀着万分柔情的话,此刻听来竟如同恶魔的召唤。
“咳……咳……”他猛烈地咳嗽起来,未来得及给出一个肯定的答案。
第32章 心口血
那十二三岁的小道士道安已经扯着公鸭嗓子叫道:“师父,不要为了我们违背你自己的心愿,不要听……”
长宁公主手一挥,那声音戛然而止,一股鲜血喷洒到布帘子上面,梅修远错愕地望着眼前这一幕,不敢相信。
“你……”
“师父,别答应她,这婆娘太狠毒……”又一个声音戛然而止,又一股鲜血喷洒。
“住手!住手!我什么……都答应……”梅修远终于喘过气来,发出了声音。
帘子外面血流成河,随着那绝色女子最后一个手势的起落,最后一个道士倒地,最后一股鲜血喷洒在那布帘子上。那布帘子上面沾满了厚厚一层粘稠的血液,那是他的弟子,不久前还在东蒙山的道观里听他讲道,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探讨道法的无上奥妙,他曾经答应过他们,要照顾他们一生一世。
可是,如今,这些年轻的鲜活的生命,都丧生在这恶魔一般的女子手中。
她这样肆无忌惮地杀害人命,不过因为她是一个公主。
而他下定决心还俗回来找一个女子,是因为一场爱情的误会。
当那位假冒的长宁公主回宫以后,这位真的长宁公主冒充她的宫女,一次次明示暗示那位高贵女子对他多年的爱恋,最后那一首诗成为了打碎他坚持的最后一根稻草。
老师回来。
她要他回来,那么他就回来了。
可是,却不曾想回来,是如此重大,如此惨痛的错误。
一切都错了,回来是错的,坚持是错的,连人也是错的,这一场永不可追,永不可恕的错误,他要怎样才能偿还?
她吃着烧鹅,笑得似一个恶魔,直到最后一个人倒地,她也未曾叫停。
末了,她哀怨地叹了一声:“都是你害的。假如你愿意好好看我一眼,我就不会这样……”
梅修远未有丝毫犹豫地用双手刺瞎了自身的双眼。
“想做太监么?”
不等他回答,她又继续问道。
“不想做太监的话,就做我的第五个驸马吧!”
梅修远正准备自毁下身,已经被狱卒拉住。
“那么,就去死吧!”
狱卒听完这话,扑上去对着那已经瞎眼的美道长猛揍,那人却连吭都不吭一声。
长宁公主知道自己彻底死了。
“留着一口气吧!”
又过了几日,听得宫人来报,梅修远濒死的消息时,长宁公主正站在雕花窗前喂鹦鹉。
她丢下玉勺,往大牢飞奔而去,仿佛那是世间最远的距离,最大的阻碍,她快得像一匹骏马,快得像要超越时间,像要用尽所有去留住快要流尽的指间沙。
鹦鹉惊得从镂金架上飞了起来。
那人面色青白,双目紧闭,眼眶处是已然干涸的暗红的血迹,已然没了气息。
一向倨傲矜持的长宁公主疯了一般,踉跄着扑倒在犯人身上,浑身颤抖着,不迭声地吩咐人赶紧救活他,不惜一切。
她终究是输了,她终究是舍不得他死的。哪怕他一再这样忽视她,羞辱她,甚至,鄙视她,背叛她。
只因他是她一眼就看中的人。
这件事,从生到死,永远也不会改变。
长宁双手紧紧捧起犯人的脸,浑身筛糠似得颤抖,她一生从未这样害怕过,在即将永远失去他的时刻,她所有的伪装终于全部坍塌,她绝不能再失去他一次了。无论他心里有谁,她都不会再怪他,再伤害他了。
她终于还是输给他了。她总是会输给他。
所有的太医都说救不活了,她疯了一样抓住他们一一质问,最老的白石太医说有一个古老的方子或许可以一试,但是会很难和很危险——必得一挚爱他的女子的心口血每日服药,服满两年,方可救他一命。
但是那女子会有性命之虞。
挚爱他的女子,世间除了她,还有谁?再说她本就是将死之人。
她未有丝毫犹豫就剜开前胸,将鲜血盛在碧玉夜光杯里,亲手一口口喂给他喝下。
长宁公主放下一切骄矜和伪装,对那人温柔相待,细心照料,经过整整两年日夜不离的守护,他终于从死亡线上挣扎着活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