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一个ID,我给你一个十行字的灵异小故事

  Nicole的小马甲

  黄丽急急忙忙的跑到派出所报案,说自己不到五岁的女儿Nicole走丢了。
  她已经找遍了附近所有的地方,一无所获,因此希望警察能扩大查找范围,最好是全城范围内搜索。
  她急得快要发疯,站在警察身后大喊大叫,发号施令,警察对此无能为力,哪有那么多警力可供使用。
  热心的保洁阿姨悄悄告诉她,可以去找阿千试一试,在找人找物方面,他是一把好手。
  黄丽在另一个城区找到了阿千,向他说明来意,阿千问她手头有没有Nicole当天穿过的衣服。
  黄丽不知道阿千什么意思,但还是从包里拿出了一件可爱的小马甲,那是早上给Nicole穿的,后来天太热,就脱下来由她拿着。
  拿到小马甲后,阿千跟着黄丽来到Nicole失踪的地方,他拿着小马甲给盘踞在附近的一只老鬼闻。
  没多久,阿千就在老鬼的指引下找到了Nicole。黄丽想给阿千一些报酬,阿千却只讨要了那件小马甲。
  小马甲虽然是名牌货,但既然恩人想要,黄丽肯定舍得,就给了他,之后千恩万谢,带着Nicole回家。
  阿千拿着小马甲找了个没人的地方焚烧掉,那只老鬼告诉他,这件小马甲曾是一个死小孩的殓服。
  微酸女郎

  于涛生平最大的愿望就是尝遍世界上所有的美食,美食记者身份让他可以随心所欲的游历世界各地。
  他的文字拿捏得当,对食物的口感描述准确到毫厘,即使没有品尝过的人,都能切身感受到美食的滋味。
  微博上他粉丝百万,每天都有大把的吃货等待他更新文章,有的甚至能为此等到深夜。
  然而,自从半个月他去了亚马逊流域,他的微博便罕见的暂停了,再没有更新过。
  面对粉丝们的疑惑,于涛备受煎熬,在土著部落吃到的一道美食,竟忘了怎样描述,但他清楚那绝对是有史以来最美味的食物!
  他一连数天茶饭不思,仔细的回味,直到嗅到厨房中散发的那缕微酸的气味,才精神一振。
  他疯了似的来到厨房,一个美艳的女郎正在烹饪,看那做法和土著部落大相径庭,但神奇的是气味竟然一模一样。
  于涛甚至来不及去想那个女郎是谁,便迫不及待的将她正在烹饪的食物用手抓起来品尝。
  “是这个味道!我还要吃,求你再为我做一些!”于涛双眼放光的对女郎说,忽视了她在往外流血的胸口。
  女郎笑颜如花,慢慢的将手伸进于涛的胸口,掏出了他蠕动的胃。
  公马20152015


  他没料到转世重生会成为一匹野生公马,并保留上一世的所有记忆。
  上一世他修桥建路,救济孤寡,做过不少善事,积了无数阴德,依道理不会堕入畜生道才对。
  可当他从母妈肚中降生,第一眼发现自己是马的事实,他差点崩溃,那感觉就像是被老天爷背叛了。
  不过随着长大,他发现自己比别的马长得更健壮更迅捷,宽阔的草原是他可以肆意奔腾的领域,也就慢慢释怀。
  隐隐的,他竟有马王的风姿,那些年轻一辈的母马看他的眼神明显充满暧昧气息。
  如果没有保留记忆,他或许不会如此尴尬,但有前世为人的经验,想到和母马做那事不由想吐。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他偷偷的离开马群,沿途,许多人对他围追堵截,想要驯服他。
  他逃过一劫又一劫,没有谁能够跃上他的马背,因为他对那些乌合之众没一个看得入眼。
  直到有一天,他在江边饮水,遇见那男子江岸挥戟击敌,战袍浸血,以一人之力勇斗十余豪杰,终于明白这一世的宿命所归。
  男子击杀十余人后,来到他面前,抱拳行礼,声若洪钟,“吾乃吕奉先是也,幸会!”
  多来米发错

  费韬讲话夹舌,小时候说话特别可爱,嗲声嗲气,但长大之后,夹舌就成了困扰。
  吃饭说成嗞万,西瓜说成西花,哆来咪发唆在他口中就变成多来米发错……
  和人交流起来困难重重不说,别人还经常把他当成笑柄,模仿他夹舌说话,各种取笑。
  他难以找到工作,因为他连一个自我介绍都做不好,每当他开口,面试官就会笑场。
  甚至于他们毫无根据的认定,连话都说不好的人,智商上也会存在问题,工作能力铁定不行!
  好不容易读完大学,却连一份养活自己的工作都找不到,费韬别提多伤心了,躲在家里不愿出去。
  不过他没有因此消沉,而是积极寻找办法来解决问题,以前他曾经在嘴巴里含石头来练习,但效果不佳。
  最近,他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情,他爸爸小时候常常驯八哥,为了让它们发出人声,会对它们的舌头进行修剪。
  他爸虽然已经很早就过世,但那些修剪舌头的工具还在。
  费韬翻箱倒柜,找了特制的剪刀来剪舌肉,他的舌尖肥厚,是造成夹舌的罪魁祸首,他扯住舌头,一点一点的剪……
  今天还是欠一个,哎,脑子烧糊了,明天继续。
  穿丁子裤的男人

  玉琪自从跟母亲怄气搬到新的住处,没过几天就后悔死了,当初就不该贪便宜租到这里。
  这地方是个老城区,各种低矮的房屋拥挤在一处,屋外垃圾遍地,楼道里永远散发出腐朽的怪味。
  玉琪对这些其实还能忍受,每天戴着口罩,喷一瓶六神,也能强忍过去。
  可是一到晚上简直就要了人老命,一群野狗入夜之后能一直吠到第二天凌晨,怎么就没人把它们打死做火锅!
  她也向房东反映了,房东告诉她,过几天就没事了,因为附近的工地上意外死了个人……
  房东的话没有说完就接电话走了,玉琪想不通了,这什么意思?死了人跟狗叫有神马关系!
  过了两天,野狗真的没叫了,但他妹的,十几个穿丁字裤的男人每天都在附近跑来跑去,引起无数人围观!
  这世界怎么了?疯了?关键他们要是颜好也就算了,可那都是些染了非主流头发的黑壮农民工,她真想自插双眼。
  穿丁字裤的男人们跑足了七天,这期间竟然也没人管,玉琪多方打听,逐渐弄清了事实真相。
  原来,他们都是前不久出了意外的工人的老乡,十多个年轻人开过一个玩笑,说如果有谁出意外,其他人要穿着丁字裤来送殡。
  伪装个够

  朱彪在白岩山里风餐露宿快三个月,仇恨并没有减弱半分,反而越积越多。
  他是附近最有名的猎户,在这天灾人祸的年月,他让家人过上有肉吃的幸福生活,但这种日子已经一去不返。
  事情很简单,他在深山打猎误杀黄皮子,他知道惹黄皮子的后果,所以干脆找到它们老窝对其斩尽杀绝。
  但只杀了两只,其他的就都逃了,等他回村,他的老娘,妻子还有儿女都不见了,根据村民说,是被他带走的。
  朱彪当然知道村民口中的“他”不是自己,而是黄皮子变成他的样子,把他家人诱走。黄皮子天生就有这种本事!
  在这三个月里,他杀死了三只成气候的黄皮子,它们分别化形成他老娘和一对儿女的样子来接近他。
  但朱彪闻得到它们身上的腥骚气,毫不犹豫的杀了它们,果然,它们死后都露出了原形。
  这一次,又有黄皮子变化成他的妻子来了,朱彪隔老远就闻出不是真人,毫不犹豫的射死它。
  这只黄皮子的道行明显的要比其它的道行高,杀死之后,竟然还是妻子的模样。
  朱彪掏出猎刀把她的脑袋砍了下来,又把她身子砍得稀巴烂,一边砍一边骂:“还在老子面前伪装,让你装个够!”
  已被下一个ID难住,要点时间想想。明天再更。各位晚安。
  金刚般若心

  破旧荒废的小庙内,两位旅人因缘际会,一个是进京赶考的年轻书生,还有一位是云游四方的少年僧人。
  年轻书生本想试试少年僧人的修为,随意打了几句机锋,谁知少年僧人除了浅笑,却是一句也答不上。
  年轻书生知是遇到了白丁僧,便觉索然无味,坐在地上烤火,少年僧人则跏趺而坐,闭眼背经。
  天逐渐暗去,雨淅淅沥沥的下起来,庙门处闯进一个人影,却是一个丰腴的少妇,身上的衣衫都被雨水淋湿了,脸色发青。
  见到庙中坐着两位男人,少妇有些局促,作势又要离去,年轻书生站起行礼,温文尔雅的邀那少妇过来烤火。
  少妇便羞涩的坐到火堆边上来,年轻书生见她尴尬,便说要早些歇息,背朝少妇躺下睡觉,好让她烘烤衣裳。
  许是太累,年轻书生很快入睡,到了早上醒来,回头一看,竟见少年僧人和少妇宽衣解带搂抱而睡,不禁大声呵斥。
  “你情我愿,管你屁事?”少年僧人旋即冷笑,凶眼相对,把那少妇抱得更紧,而少妇竟也没有反抗,随他抱着。
  年轻书生见那少年僧人凶相,又见少妇如此淫贱,骂骂咧咧一阵,背起行李快步走了。
  待那年轻书生走后,少年僧人继续抱住少妇,洋洋洒洒的打了个哈欠,念起超度经文来。
  牡丹花下弓长

  赤岗县城最近来了一个半百年纪的算命先生,自号刘铁口,招牌幌子上写着:事无巨细,成与不成,皆收费一根金条。
  这厮初来乍到,也没显露过本事,且他眯着一双小眼睛偷瞄小媳妇小姑娘,典型老不正经,一般人看了生厌,都是绕着道走。
  刘铁口也不在乎,每天固定了时间开摊收摊,闲得无聊了拉二胡唱“楼会”“思凡”之类的调情小曲儿。
  某日清晨,他刚支摊,便来一位富太太求他寻人,她家老爷无端失踪月余,能想的辙都想了,还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刘铁口从袖口里拿出一只鸽子,又拿出了一盒字牌,鸽子跳来跳去,用嘴从中挑了一张,上面是一个身穿花袍的桃花眼青年。
  富太太刚要询问,刘铁口却把纸牌收起,又让富太太在纸上写个字。富太太在纸上写了个“张”,那是他夫家的姓氏。
  “张”字被写得很宽,看起来是“弓长”,刘铁口心里已有计较,便说,“去遗苑把最老的两棵牡丹刨了,就能找到他了。”
  遗苑正是富太太家的产业,隋时天下各地进贡牡丹,有两株遗落赤岗,分置在花苑南北角,到如今子孙满园,竞相争艳。
  回了家,富太太让下人去挖了牡丹,果然从那两株繁茂的花根里找到老爷的尸体,他的身体被拉扯成了两段。
  富太太再次来到刘铁口的摊前,人却不见了,只在摊位上留着那张鸽子抽出的纸牌,背面写着三个字:“风流鬼。”
  庭无枇杷树

  张生进京赶考,走到半途就拿出盘缠周济他人,恰巧又感风寒,又无钱医治,强撑了数日,终究是晕倒了。
  醒来时,他被人救到了家中,救他之人正是东林县出了名的大善人傅员外。
  张生在傅府休养了两三日,病情逐渐好转,这一日醒来,恰巧听到院中有人弹奏古筝。
  他走出一看,发现枇杷树下,端坐着一貌美少女,古筝之音戚戚,似有无尽的忧伤。
  张生懂得些乐理,平日也常吹笛,便也拿笛吹奏,笛声悠扬,融入筝音之后,顿时驱散了那股哀愁。
  张生又留了几日,此时两人虽没交谈过,然每夜都会合奏一曲,少女筝声已然变得清亮明朗。
  考期将近,张生不得不走,这一去高中状元,便径直来傅府提亲,傅员外满头雾水,他膝下无女,家中也无其他少女。
  张生来到庭院,却见庭院内的那株枇杷树也不见了踪影,他连忙向傅员外打听。
  傅员外告知他,那棵枇杷树半月之前开过一次花后,忽然枯死,已让下人将其砍断,当柴烧了。
  张生听得这话,心头不禁一震,却也不知哪里不对劲,只是呆呆片刻后,吐出一口血来。
  ayisha118

  公元二千三百年,ayisha的出现,让世界原本相对稳定的秩序进入了彻底混乱。
  这是一款超级智能产品,以往时代的智能产品大不一样,它最开始是以义眼进入人类生活的。
  ayisha的外形是一只眼球,它通过和人的神经进行连接,让失明的人重见光明。
  不单这样,在这只眼球里还可以储存几乎是人类文明出现以来的所有信息,方便人们的生活,又被称为人的第二大脑!
  但谁也没想到,ayisha在植入人体之后,那些受植者陆续发现自己除了看见世界上的物质之外,还能看见——幽灵。
  而且,幽灵一旦被看见,就能够伤害到看见它们的人,人类突然就在这一年,出现了另一类敌人!
  最初,装置义眼的人大量死亡,而为了对抗幽灵,很多人又开始主动的安装它!
  同样,这也给生产ayisha的集团,带来了巨大的商机,更多好奇的人们宁愿放弃肉眼而装上ayisha,去发现世界的真相。
  失控后的混乱,再也无人能够恢复,ayisha118型的出现,更是加剧了这一点,它能让受植者拥有对抗幽灵的能力!
  世界硝烟弥漫,人与人之间、人与幽灵之间的斗争自此展开。
  王秀国

  每当别人向我问起王秀国这个人时,我总是会说他很高,很帅,很有钱。
  如果被他知道我用这些没营养的词介绍他,他肯定会用一沓美钞摔在我脸上。
  至于那一沓美金是多少,那得看他上厕所擦完屁股还剩几张。
  我曾经不小心看到过他卡的余额,那一长串的0,差点闪瞎我的眼,我真搞不懂他的钱都是哪来的。
  他既不是矿主,也不是搞房地产投资,除了一天到晚吊儿郎当的玩之外,没见他做过任何一件赚钱的正事。
  他不喜欢玩游艇和跑车,也不喜欢玩明星和海天盛筵,尽管他想玩什么都玩得起。
  他就喜欢扛着枪在非洲大草原追杀雄狮!当然更多的时候,是被狮群狂虐。
  他经常一玩就是两三个月,吃喝拉撒睡全在野外,每当我见着他红光满面回国,就知道他玩得过瘾了。
  他性格很好,人品也不错,我从来没有见过他发火或是心情低落,不过也好理解,有钱到那种程度,什么都能看的风淡云轻了。
  有一天我实在是忍不住,灌饱酒让想他酒后吐真言,他揽着我肩膀神秘的笑着说:秘诀就是托梦让家里人逢年过节给多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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