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海掘金》 给你讲述郑和宝藏、巨海蛇、人鱼魔咒和守宝幽灵猴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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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离奇的海市蜃楼
  20世纪90年代中期,改革开放的工业浪潮在沿海地区风起云涌,南国的海滨小镇航海镇也溶入这片工业浪潮中。外企、港企和台企在航海镇这块热土上遍地开花,一座座厂房拔地而起。日资太古企业是一家涵盖服装、鞋类和运动器具的超大公司,厂房占地有50万平方米,工人超过万人,在众多企业中显得格外耀眼。
  航海镇有十分之一的居民都是在这家日资企业上班,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透支着劳动力换取廉价的工资。不过,有活儿干,又能拿到工资,比种地收入多,大家都乐个愿意,谁让中华民族是个勤劳的民族呢!
  不过,总有特立独行的青年,宁愿守着祖辈家业,也不愿意加入工人队伍中,为轰轰烈烈的大生产做贡献。郑世浩就是一个例外。
  郑世浩,外号“真是好,真是坏”,又名“耗子”。这个22岁的小镇青年,个子中等,身高172cm左右,理了一头精干的清新短发。一张脸经常被海风吹打的缘故,微微发黑,但却泛着青春的光泽,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嵌在棱角分明的眉毛下,闪着狡黠和智慧,身体上的肌肉饱满结实,轮廓清晰,白色汗衫勾勒出男性的健美。不得不说,这是个讨人喜欢的帅小伙子。
  他自小在海里跟着鱼虾嘻戏长大,深谙水性,皮肤如泥鳅般滑溜溜的,潜伏在水底可以半个小时不上浮,一双大眼睛如鱼眼睛一般明亮,能在光线昏暗的海水里,把海底的生物看得清清楚楚。尤其是他的潜泳速度,快如游鱼,在水中翻滚潜浮自由。
  他经常拿着鱼叉潜泳到五十多米深的海底,用鱼叉把海底的大鱼刺死,再拖着大鱼游上岸。曾经创造了在50米深的海底,用鱼叉刺死一条长2米重200公斤的鲨鱼的纪录。这段传奇故事,成了镇民们津津乐道、茶余饭后的话题,也是他引以为傲的资本。
  此时,郑世浩正蹲坐在崭新的渔船边,给鱼钩上剥了壳的海虾,这是钓石斑鱼用的饵料。已经是四月初,再过两个小时就要天黑,不过,他还想出海去钓几条石斑鱼来,挣多几个钱。
  临近黄昏,镇上出海的渔船不管有没有捕获海货,都已经归航,互相依偎着停靠在平静的渔港里。只有郑世浩还想出海,他希望能在日落前获取大海的丰厚馈赠。
  突然,十根细腻如丝的手指贴着他的脸颊,一把捂住他的双眼,淡淡的少女体香也飘进他的鼻孔。凭着脸皮神经末梢传来的手感,他就猜出这手是谁的:“你别闹了。”
  背后传来扑哧一声笑,但又憋住,不发出第二声笑,紧紧捂住他的双眼。郑世浩伸出手想扒开捂住他双眼的手,但那双手捂得紧,又是光滑如丝,一时间还拔不开,不耐烦地说:“别闹了,快松手。”
  见那双手的主人没有松开的意思,他反手探向身后少女的咯吱窝,挠得她咯咯笑起来。
  “我不松手,你猜猜我的谁?猜出来了,我就松手。”身后的女孩变了腔调在说这句话,故意让郑世浩辨认不出她的声音。
  郑世浩猛地转过身子,继续挠着女孩的咯吱窝:“叫你闹,挠你痒痒。”
  女孩毕竟力气小,被郑世浩挠得背靠着渔船舷册,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你真是坏,快,快,停 ……”
  女孩名叫海菲丝,是郑浩的发小,现正在某海洋大学攻读海洋专业,因为脸蛋圆乎乎的,腮帮鼓起来很像河豚,所以自小就被人唤作:鱼妞。但身材却是匀称,尤其是火辣辣的翘臀,不知道勾走多少男子的魂儿。
  “我不停,痒死你。”郑世浩没有停下来,反而挠得更起劲。鱼妞连呼不要,伸出手捶打着郑世浩的胸膛。
  一百米外的码头,鱼妞的父亲海鲸沙正挑着一担鱼从渔船上了岸,由于视觉错觉,看到郑世浩的双手不安分地在女儿的胸脯上摸来摸去,甚至把他的女儿顶到船舷上,气得热血直冲脑门,呼地卸下担子,抓起一把鱼叉就冲过来:“小瘪三,老子插死你。”
  郑世浩扭头一看,发现海鲸沙正高举着明晃晃的鱼叉,百米冲刺般飞奔过来,吓得他急忙松了手,将鱼饵钓鱼竿扔进渔船后,一跃而起跳上渔船,启动渔船发动机,朝远海开去。
  当海鲸沙跑到鱼妞的身边时,郑世浩已经驾驶着渔船开出几十米远,他举着鱼叉朝郑世浩扔了过去,鱼叉在天空中划过一道弧线后,落入渔船的尾迹中。
  “老爸,你把爷爷传给你的鱼叉都扔进海里了,看爷爷不骂死你。”鱼妞大声叫起来。
  一听到她的提醒,他气得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心疼得直跺脚:“小流氓,有种你就在海上呆一辈子不要回来,你只要敢上岸,老子就打断你的双腿。”
  郑世浩熄了渔船,回过头来朝海鲸沙做了一个鬼脸:“死鲸鱼,老子就是不上岸,气死你。”
  海鲸沙咆哮着:“狗崽子,瘦狗还想吃上肉骨头?老子告诉你,想勾引我的女儿,没门!”
  他又一把抓住鱼妞的手:“妞啊,你怎么让这小流氓占了便宜也不反抗呢?以后怎么嫁出去啊,你可是大学生,毕业出来后吃公家饭的,以后也要找个有单位的婆家,这个黑不溜秋的小兔崽子哪点配得上你,你偏要跟他闹在一起?”
  鱼妞嘟着嘴,不满地说:“老爸,我们是青梅竹马,为什么不能闹在一起了?你也是势利眼,以前还跟他父亲称兄道弟,见他父亲去世了,见我读上大学了,就看不起人家。”
  “还青梅竹马呢,老爸打你。”海鲸沙举起手做出一副要打的样子,却不敢真打下去。
  “我给你把鱼叉捞上来,不然爷爷非得骂死你。”鱼妞扑腾一声扎进水里,朝鱼叉落下的地方潜水而去。
  “妞儿,小心。”海鲸沙喊完这句话后,才知道自己的担忧是多余的,凭鱼妞的水性,这风平浪静的浅滩,她是潜游自由。
  郑世浩在渔船上喊道:“鱼妞,小心点啊,浅海滩有很多石头,不要硌到脚。”
  海鲸沙远远地指着郑世浩大骂:“狗崽子,闭上你的乌鸦嘴!”
  郑世浩又朝他做了一个鬼脸,气得他吹胡子瞪眼。
  几分钟之后,鱼妞就冒出海面,高举着一柄鱼叉,先是朝郑世浩挥挥手,又朝海鲸沙挥挥手:“老爸,我找到鱼叉了”。
  海鲸沙看到女儿娴熟的水性,紧绷的脸上露出笑容,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女儿一直都是他的骄傲。
  郑世浩见鱼妞游上岸,就开着船朝远海驶去,渔船劈波斩浪航行半个小时候,来到一处遍布礁石的海域。他把船锚扔进海里,固定好渔船。
  这片海域的湛蓝澄净,可清晰地看见十几米深海底的沙石,石斑鱼就喜欢这样子的海域活动。
  正是四月初,春暖花开,是石斑鱼产卵繁殖的季节,说不定能在这片礁石区钓到一条大石斑鱼,要是能钓上一条上百斤的石斑鱼,那就等于去工厂打工一个月的工资。前天,他才在这个地方钓了一条20多斤的石斑鱼,卖了两百多元。今天,他希望能够多钓几条石斑鱼,来个大丰收。
  他拉长了钓鱼线,捻起挂了海虾的鱼钩,抡圆了胳膊远远地扔出去。他看着十多米开外的鱼漂随着海水上下浮动,心里泛起一阵收获的激动,好像石斑鱼就会上钩一样。
  夕阳映照的海面上,红蓝交错,大海在阳光的照耀下犹如一块硕大无朋的红蓝色水晶,让人看着爽心悦目。大海变幻莫测,涌动澎湃的海水放佛是地球的心跳,静立在一叶孤舟上,也能够感觉到海的博大和辽远。不过,对于在海边长大的孩子来说,这一切都是那么平淡自然,并不能让他们觉得新奇。
  时间慢慢过去了,鱼漂除了顺着海水做着有规律的上下浮动之外,并没有其他异动。郑世浩看了一眼天边的那轮红日,就快要吻上天际的远山峰顶,估摸着过一个半小时,天就会黑下来。
  天黑了,看不清海水面的鱼漂,就不能及时察觉石斑鱼上钩。不过,抓着钓鱼线的手可以感知石斑鱼拖动鱼线的力度,但这种钓鱼方法经常会错失钓鱼的好时机。
  等了约莫半个小时,也不见鱼漂有任何动静。他有些不耐烦了,蹲在甲板上,轻声嘀咕着:石斑鱼啊石斑鱼,你快快上钩吧,让我钓上来,卖个好价钱,求求你了。

  突然,远处现出一幅迷蒙的画面,悬挂在海面上,这画面就如电影院里的大银幕放大了好几百倍,只不过因为距离太远的缘故,看上去也是不够清晰。过了一段时间后,画面中出现一片碧蓝干净的海,那海面泛起一波波涟漪,鱼鳞般的浪花在微微跳动。
  一艘货船先露出船头,犁起两扇雪白的水墙,慢慢驶入那画面,打破画面中大海的宁静,接着整艘货船都出现在海面上。
  船头甲板出现七八个人,其中有五个人坐在甲板上或半躺在在甲板上,其他三个人站在甲板上,手里好像拿着什么指着躺在甲板上的人。只能大概看出这些人的轮廓,但仔细观察,还是能够发现这些人正在说话交流着什么,但更像是站着的三人在盘问呵斥坐在甲板上的五个人。
  这艘船的其他位置还站着20多个持枪的武装分子,这些武装分子一律身穿黑色制服,头戴黑色鸭舌帽,有些还戴着黑色面罩。其中有五个武装分子持枪指着躺在甲板上的十多个船员,另外的十几个武装分子则是持枪站在船舷处,警惕地观察着周围海域。
  郑世浩又将视线转移到甲板船头,仔细一看,吃了一惊。甲板上站着的三人中,其中一个人身材凹凸有致,长发披肩。这是一个女子的侧影,让他看着好生眼熟。
  眼前的景象正是海市蜃楼。郑世浩童年时见过海市蜃楼,海面上凭空出现一座座高楼大厦,悬浮在空中,如在云里雾里穿行,好似影视中的天庭景象。虽然那次的海市蜃楼停留的时间不久,但却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郑世浩揉了揉眼睛,以为是自己看走眼,出现了幻觉,张开眼睛一看,发现那艘货船好似朝自己驶过来,虽然还是在在画面中,但却离自己越来越近,那视觉印象犹如看3D电影。
  离得近了,蜃景也越发清晰,郑世浩瞪着圆溜溜的双眼看着画面里的人物。他的身体微微颤抖着,发现那个女人的身影和轮廓和母亲的侧影很相似,但毕竟画面不够清晰,又看不到五官,他也不敢确定这人是不是自己的母亲。再说,连县城都没去过几次的母亲怎么会出现在这艘船上呢?
  这个与母亲相似的女子正拿着枪指着甲板上的五个人,嘴巴一张一合,好像在盘问着什么。女子身边一个高壮的男子估计是不满意那几个男人的回答,不时踹他们几脚。
  女子盘问了躺在甲板上的五个男人一番后,或许是没有问出什么有价值的话来,就朝最左边的一个男人连开两枪。男人中弹后,在甲板上抽搐了好一会就直挺过去,一股殷红的鲜血从他的身体下流出,向甲板四周蔓延。
  甲板上的其他三个男人见的同伴死了,都哆嗦着身子,紧紧靠在一起,不敢看眼前的这个女人。唯有最右边的那个男子没有丝毫畏惧,一脸倔强,仰起头,看那模糊的脸庞,应该是恶狠狠地瞪着眼前的女人。
  女子身边的一个秃头男子好像对她说了些什么,女子会意点点头,朝那个倔强的男子腿上开了一枪。男子中枪后,头猛地向后倒,磕在身后的干舷上。因为痛疼的原因,身体都不停抖动着,嘴巴也一张一合的,不知道是在痛苦地呻吟还是在咒骂着开枪的女子?
  秃头男子上前一步,踢了那个倔强的男子一脚,好像在骂着什么。郑世浩认真打量着那个倔强男子的面部轮廓,发现他与父亲长得很相似,虽然父亲已经失踪8年了,可郑世浩经常拿着父亲的照片来看,父亲的容貌牢牢印刻在他的脑海里。
  为什么?为什么会有一个像父亲的男子和一个像母亲的女子出现在海市蜃楼中,这场面是幻觉还是真实存在过?郑世浩看着远处的海市蜃楼,心乱如麻,脑子也异常凌乱。
  秃头男子好像不耐烦了,从腰间掏出手枪,瞄准酷似父亲的男子要射击。郑世浩一颗心都要跳到嗓子眼,几乎要喊出口:“不要……”
  就在此时,一直朝前行驶的货船好像突然受到一股强大的拉力一般,猛地停下来,再向后倒车,朝一片黑色海域倒回去。这片黑色海域鬼魅般突然出现在海面上,那粘稠的黑色海水如煮开的沥青一般翻滚着,蒸腾着水汽,与蓝色海水泾渭分明,形成楚河汉界,互不流通混合。
  驾驶货船的海员也发现危险正在逼近,将货船开到最大马力,与那无形的强大拉力拼起了拉锯战,被两股巨力扯动的货船抖动着,搅起了一丈多高的水花。但货船的动力终究是比不上那无形的巨大拉力,货船犹如被一只巨手般拉住,被慢慢拖向那片黑色海域。
  秃头男子举枪正要朝酷似父亲男人射击,发现这一突发情况,急忙收起枪,转身朝身后的黑色海域望过去。不看不要紧,一看也是吓得身子都不停颤抖着。
  船上的武装分子都一致朝黑色海域望过去,张开嘴喊着什么,应该是看到令人惊恐的景象,个个打开保险做好射击的准备。
  突然,一条巨大的尾巴从海面窜起,还没等水花跌落海面,就朝甲板上的武装分子扫过来。这突如其来的袭击,打得武装分子是措手不及,躲闪不及的武装分子扫到在甲板上,有的甚至被横扫进海里,掉进黑色的海水里扑腾几下后就沉入海底。船上一些桅杆和突起物也被拦腰扫断,可见这尾巴扫过去的力道之大。
  这水桶粗细的尾巴打在指挥室,受到阻力后势力大减,在甲板上扭动着,放佛通体都是吸盘,将倒在地上的十多个武装分子吸住就往海里拖。
  郑世浩看清楚了,这是章鱼的触手,这巨大的触手呈暗红色,有水桶般粗细,单单露出海面就有十几米长,从触手就可以判断出这只章鱼的整个躯体有多巨大。
  甲板上的其他武装分子见同伴被章鱼的触手吸住,手中的自动步枪一起开火,打得那巨大的触手是血水四溅。章鱼触手虽然被子弹打得千疮百孔,力道依旧巨大,吸住十多个武装分子拖进海水里。
  其他武装分子见同伙被拖进海里,都吓得面如土色,持着枪小心翼翼走到船舷处,探出头朝漆黑的海面张望,看看海面上还有没有侥幸存活的同伴,但咕咕翻滚的黑色海水连个人影都看不到。这个时候,他们才发现,货船船尾已经被巨大的拉力拖进了黑色海域。
  突然,从海水中飞出两炳快如闪电的鱼叉,朝站在干舷处的武装分子扎去。两个武装分子躲闪不及,被扎了个透明窟窿,倒在甲板上抽搐了好一会儿后才死去。
  心理素质较差的武装分子看到被扎个透明窟窿的同伙,被恐惧笼罩全身,捂住喉咙欲呕吐。
  这个时候,海面上浮出密密麻麻的人状头颅,那怪物的面目轮廓与人的轮廓类似,但这些怪物都不长头发,个个表情狰狞,龇牙咧嘴朝货船快速游过去。船上的武装分子刚要举枪射击,就被一柄柄破空投射的鱼叉逼得躲在干舷后面。
  这些怪物是什么?怎么五官长得跟人很相似,但又远比人类面目狰狞可怖。莫非这就是人们传说中的水鬼?由于海市蜃楼的画面不够清晰,不能够清晰辨认怪物的五官,但大致轮廓还是能看出怪物的狰狞可怖。
  郑世浩眼角瞥见,货船上那个酷似父亲的男子抓住货船上一片混乱的机会,就地打了一个滚,朝船外纵身一跃,消失在波涛汹涌的黑色海水中。
  秃头男子听到海中传来扑通一声响,扭头一看发现倔强的男子已经跳进海里,追到船舷处,举枪朝荡开波纹的海面上打完一个弹匣。
  秃头男子换上一个弹匣,还要朝海里射击,海面上露出一个怪物,裂开猩红的嘴巴,露出尖利的牙齿,鼓着一双血红的眼睛瞪着他。秃头男子惊叫一声,吓得手中的枪差点掉在甲板上,他后退两步,稳定下慌张的情绪,举枪要朝那个令人看着发憷的怪物射击。
  那个怪物的反应更是迅速,裂开的嘴快速收拢,嘴唇一瘪,朝秃头男子射出一枚漆黑的针状尖物。秃头男子早有准备,急忙向左闪躲,幸运地躲过了这枚飞针,但他后面的那个武装分子可没那么幸运。这个武装分子听到秃头男子的惊叫,持着枪奔过来相救,刚好撞在这枚黑针上。
  黑针击中武装分子的脖子,入肉不深。他毫不在意,拔下脖子上的黑针,举枪就要朝海面上的怪物射击。还没等武装分子扣动扳机,怪物就狞笑着没入水中。
  中黑针的武装分子朝怪物消失的水域射击,还没打完一个弹匣,身子就如电击般抽搐起来,双腿一软,倒在甲板上翻滚着,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只见他捂住脖子,双眼暴突,瞳孔缩小,大张着嘴巴,源源不断地吐着白沫儿。
  中毒针的武装分子挣扎了好一会儿后,就一动不动死了过去,连本来白皙的脸蛋都变得漆黑如碳。
  秃头男子吓得急忙后退好几步,惊恐地看着死在眼前的武装分子,惊得一颗心都要破体而出。突然,一双白得瘆人手搭上船舷,接着是一个怪物的头颅探出船舷,露出尖利的牙齿,朝秃头男子嘿嘿狞笑着,嘴角还流淌着粘稠的黑液体,这正是刚才那喷黑针的怪物。
  秃头男子举枪瞄准怪物要射击,但拿着枪的手好像不听使唤般,抖动个不停,连开几枪都没有打中那趴在船舷处的怪物。他吓得连滚带爬向货船舱室跑去。
  那个怪物用手扒着船舷,好像在晃动着躯体,要把身体晃上甲板。这个怪物为什么不像人类爬墙一样,双手攀住船舷,再抬起一脚探到船舷处爬上来呢?莫非这怪物没有脚,只能用双手发力,将身体晃上来?
  郑世浩正想继续看下去,验证自己的假想,但画面就好像受损严重的光碟一般出现卡顿,画面里的景物也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淡薄,这个充满悬念的海市蜃楼最终消失在天海交界之处。
  海市蜃楼消失了,就好像看电影到了最精彩的那一刻,却突然停电了,给观众留下了永久的悬念。
  郑世浩张大嘴巴看着海天交接处,良久才缓过劲来,可脑海里却依旧回忆着刚才那可怖的画面。他擦了一把脸上的汗水,低头看了看随波逐流的鱼漂,没有鱼儿上钩的动静,兀自叹了一口气。
  郑世浩抬起头看着海天交界之处,盼望着还会出现刚才的海市蜃楼,他很想知道那艘货船上遭受怪物攻击的人,能不能活下来。尤其是那个侧影酷似母亲的女子,能不能幸运地躲过这一劫难。至于那个长相酷似父亲的男子,大腿中了一枪,又跳进满是怪物的黑色海水中,是凶多吉少,估计很难活下来。
  可是长相酷似父亲的男子和侧影酷似母亲的女子为什么会出现在同一艘船上?那女子为何要残杀男子?他们有着怎样的恩怨情仇?一系列疑问又涌上心头,在他的脑海里写满了密密麻麻的问号。
  海天交界处,又慢慢浮现出一幅画面,画面中是一片茂密的森林,有十多个持枪的汉子正在密林中的小道上走着。走到一处50多米高的小山包就停下来,举着砍刀劈开树枝和灌木,好像在寻找着什么。
  其中一个身材中等的男子显然是头儿,不时指手画脚在指挥着其他人砍树。看这些人的装扮,穿的是普通百姓的衣服,个别汉子还光着膀子,袒胸露乳。这些人不像是政府武装分子,也不像是游击队,倒像是海盗或者恐怖分子。
  但海市蜃楼的画面清晰度太差,郑世浩只看到这些人的大致躯体轮廓,却不能看清楚他们的容貌。为首的头头好像发现郑世浩在看着头,转过身子朝郑世浩看过来。
  郑世浩暗暗吃一惊,难道这个汉子发现自己在看他?他转念一想又是哑然失笑,这海市蜃楼的人又怎么能够发现看蜃景的人在观察他呢?根本就不是在同一个空间和时间的两人,也不可能有视觉交汇。
  他一直盯着这个头头看,海市蜃楼的画面慢慢变得清晰起来,将这个头头的影像拉近。只见这个头头脸蛋黝黑,鬓角和腮帮的络腮胡子遮住了大半张脸,但五官却可以看得清晰。这个头头的眉骨高凸,眉毛浓密又棱角分明,眉毛下面是深陷的眼睛和高挺的鼻梁,那双眼睛格外有神,射出两道让人不敢直视的凶光。
  郑世浩盯着这个头头看了好一会儿,发现这个男人的脸孔很是熟悉,只不过那气场却又很陌生,身上散发的杀气让人心生畏惧。看着看着,他的身子战栗起来,这个人怎么跟失踪多年的父亲那么相似?
  这个人满脸络腮胡子,但五官却可以清晰辨认出来,和父亲的五官相似度太高了。
  郑世浩盯着这个男人没有转移视线,发觉越看越像父亲。海市蜃楼变得扭曲模糊起来,男子没看到什么,就扭头转过身去,继续指挥着那一帮人干活。海市蜃楼逐渐暗淡,又消失在海天交接之处,好像那地方什么也没出现过一样。
  短时间里,连续出现两个海市蜃楼,尤其是里面的人物和出现的景象搅得郑世浩头脑发胀。难道海市蜃楼里的人物真的是父亲和母亲吗?那又怎么可能呢?或许是自己眼花,对父亲思念太剧烈,产生了幻觉。他蹲下身子,掬起一捧海水洗着脸,让自己清醒一些。
  郑世浩又朝海面上的鱼漂看去,鱼漂还是原样子,随着海水上下浮动着。他重重地呼出一口气,尽量让自己不去想刚才看到的那一幕幕景象。
  他唉叹了一声,准备拉起钓鱼线,看看鱼钩上的鱼饵是不是被石斑鱼吃光了。海里有些鱼虾很狡猾,能够耐心地把鱼饵一点点吃掉,又不会拉动钓鱼线和水漂,等渔夫把钓鱼线拉上来时,鱼钩上的鱼饵可能就只剩下星星点点了。
  郑世浩拉着钓鱼线往回收,突然,他看到鱼漂往水深处迅速下沉,接着从抓着鱼线的食指处传来一股很大的拉力,这一股拉力起码也有几十斤。细细的钓鱼线勒得他的食指生疼,拉得他的身子都向前倾。
  郑世浩早有准备,在自己的食指上缠上了一层绷带,以防拉鱼线的时候被割伤,不然细细的钓鱼线就会勒进肉里。
  “上钩了,上钩了,好家伙,是条大石斑鱼!终于等到你上钩了。”
  郑世浩兴奋地大喊起来,忘记了被钓鱼线勒紧的食指上传来的痛疼。他拉着钓鱼线,时而收紧,时而又放松,慢慢地折腾这条上钩的石斑鱼,等这条石斑鱼疲惫之后,再拉上来。
  凭着钓鱼线传来的拉力和石斑鱼在海面上搅起的浪花,郑世浩能够大致推断出这条石斑鱼有50来斤重。50斤重的纯天然野生石斑鱼,拉到市场上去卖,肯定可以卖个大价钱。
  郑世浩拉着钓鱼线一收一放,跟石斑鱼玩起了拉锯战。石斑鱼劲头很大,忍着鱼钩扯裂骨肉的刺痛,拉着钓鱼线拼命往深海里钻,恨不能挣脱这鱼钩。动物对生死也是相当敏感的,被鱼钩撕扯的那点痛疼,对比被人类钓上后,被宰杀烹煮吃掉,石斑鱼当然选择前者,宁愿扯烂腮帮,也不愿意被开膛破肚,成为人类的桌餐上的菜肴。
  刚上钩的石斑鱼精力旺盛,它那巨大的蛮力很容易把钓鱼线扯断。这条50斤重的石斑鱼不是那么容易钓上来的,需要花一番耐心功夫,把这条石斑鱼折腾累了才能拉上渔船。
  郑世浩和这条50斤重的石斑鱼周旋了半个小时后,终于把这条石斑鱼弄得精疲力竭了。石斑鱼侧翻着身子漂浮在水面上,如半死的鱼儿一般张合着嘴,任由郑世浩摆布。
  郑世浩一手紧捏着钓鱼线,一手拿着捞鱼网兜,准备把这条石斑鱼捞上渔船。看着石斑鱼的尾部慢慢地进了捞鱼网兜,他心里简直是乐开了花,只要整条鱼进了捞鱼网兜,就是自己的囊中之物了。
  突然,钓鱼线嗤地断掉了,与此同时,船舷不远处的海面好像有一块石头打在上面,激起两米高的水花。悬空的石斑鱼感觉到嘴里的束缚猛地解除了,一接触到海水后,立刻变得生猛活跃,身子左右一扭,尾巴一甩,就扎进海底深处。卷起的那片浪花打在郑世浩的脸上,水花溅得他眼睛都睁不开。
  郑世浩吧嗒着流进嘴里的海水,又狠狠吐出来,悻悻地骂着:“他姥姥的,煮熟的鸭子飞了,上钩的鱼儿跑了,到手的几百元就这样子打水漂了,还吃了一口满是咸腥味的海水。”
  郑世浩一脸沮丧,不明白为什么钓鱼线一下子就断了,难道是因为钓鱼线已经有了裂口,再加上石斑鱼长时间的拉扯,所以到关键时刻就断了?他以前也有过这样子的经历,快要把鱼儿拉上来时,要么钓鱼线断了,要么鱼钩被拉直了,眼看着到手的鱼儿扑通一声跌进水里又跑了。
  第二章偶遇海上追杀

  郑世浩捏着断裂的钓鱼线瞅着,满腹纳闷时,远处传来哒哒哒的枪声。他大惊,抬起头循着枪声传来的海面望过去,只见一千米外的海面上,一前一后的两艘快艇犁开一米多高的白色水浪,在互相追逐,风驰电掣一般朝他这个方向冲过来。郑世浩的视力特好,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依然能够看清楚那两艘快艇里的人的大致轮廓。
  前面那艘快艇坐着一个人,后面那艘快艇距离前面那艘快艇有500米左右,艇上坐了三个人,除了一个驾驶员外,其他两人都操着手中的步枪朝前面那艘快艇射击。看那阵势,是非要置前面那艘快艇里的人于死地。
  不过这么远的距离,加上两艘快艇都在海面上高速疾驰,上下颠簸着,晃动很大,射出去的子弹没有准头,几乎打空了。
  郑世浩看着远处的一前一后互相追逐的快艇,惊得张大嘴,直勾勾地观望着眼前发生追杀场景。他想不到自己既然能够亲眼目睹,这种只能在电视和影碟机中看到的港产警匪片中的枪战场面,但亲眼目睹这样子的厮杀场景,绝对没有看电视那么畅快淋漓,快意恩仇。
  此时此刻,他除了惊愕就是害怕,生怕那快艇里的持枪人会杀害他这个目击者,要知道,他想开着时速二三十公里的渔船逃跑是绝对跑不过那时速上百公里的快艇。
  前面那艘快艇一直朝郑世浩的渔船飞驰过来,看来快艇上的驾驶员也发现了郑世浩,驾驶着快艇过来,想寻求援助。
  郑世浩在心里大骂:该死的东西,这大海那么大,无边无际的,为啥偏偏朝我的方向开过了,你开过来,后面的杀手肯定会朝我开枪,你要死难道也要拉上个垫背的吗?
  前面那艘快艇越来越近,郑世浩看清楚了快艇上的人物——一个长着满脸络腮胡子、金发碧眼的外国佬,年纪大概六十岁左右,或许才五十岁左右,毕竟留着胡子比较显老。此时,流弹也跟着外国佬窜过来,打得郑世浩渔船四周的海面嗤嗤作响,溅起一丈高的水花。
  郑世浩虽然见过镇上的民兵在操场上打靶,他也打过好几发子弹,但哪里见过现在这追杀的阵势,吓得俯下身子,紧贴在渔船底部,躲在干舷后面,哆嗦着嘴唇念叨着:“大慈大悲的佛祖保佑,你让子弹都朝其他方向飞,千万不要打到我的身上啊!我年纪轻轻的,还没有讨老婆,还不想死啊!”
  一发子弹噗嗤一声击穿了船舷,接着击中郑世浩的左肩。这颗子弹飞行了几百米,又穿透铁制的船舷后,已经没有杀伤力了,郑世浩被击中的位置仍然红肿一片,渗出丝丝鲜血。郑世浩疼得如猴子般弹跳起来,不停地揉着被子弹击中的左肩。
  可他更心疼新买的渔船被打穿一个洞,就好比新衣服被烟头烫出一个洞一样难看。
  这是艘刚出厂的崭新渔船,船身上下都散发着蓝黑色防水漆的光泽,是郑世浩以探亲为名,到香港的酒店偷偷工作两个月赚的钱买回来的。香港是个赚钱的天堂,不过,上次被香港警方抓到监狱里,被牢头狱霸暴揍一顿后,他就打消了再去香港的念头。
  他还来不及心痛,就张大嘴要喊出来,那艘外国佬驾驶的快艇正横冲直撞过来。
  眼看着大胡子外国佬的快艇就要撞上郑世浩的渔船了,大胡子急忙转弯,来个漂亮的海上漂移,快艇稳稳地停靠在郑世浩的渔船旁边。外国佬趴在方向盘上,喘着粗气说:“help me 。give you money!”他从包里掏出一沓美金,在郑世浩的面前晃着。
  郑世浩看着那一沓美金,贪婪地咽了咽口水,这一沓美金,起码有一万多,要是换成人民币,就是八万多了。对于郑世浩来说,这笔钱可是一笔大钱,够他十年的捕鱼收入了。
  金钱的魅力就是那么大,能让在危急时刻忘掉惊险。他眼角的余光瞥见外国佬的前胸是一片血红,血水顺着白衬衫慢慢往下面渗透。看来这个外国佬是中枪了,枪伤还很严重。
  几发子弹又贴着郑世浩的耳际飞过,敏感的神经还能感觉到飞过的子弹的炽热,吓得他又蹲在渔船上。
  外国佬用蹩脚的中文催促着:“快,救我,救我!我给你钱,不然,那些亡命之徒会把你也一起杀害的。”
  一听到自己也将会被杀害,郑世浩哆嗦着双腿站起来:“你说,我应该怎么救你?我手里也没有枪,怎么能救你?”
  大胡子外国佬受伤比较重,艰难地说:“你快上我的快艇,开着快艇载着我跑,拼命跑。”
  郑世浩看到后面的那艘快艇离自己只有两百米,再说多几句话都会延误时机。看那几个亡命之徒朝这边的疯狂扫射,是不会留自己这个目击者的活口。毕竟这是大海,杀一个人,只需要一颗子弹,尸体就扔到大海里,让海里的鲨鱼去解决。在大海里杀人可不比陆地,他们这些职业杀手能够无声无息,不留下一点现场的痕迹。
  郑世浩知道容不得自己多想,想多一秒,追杀者就靠近十几米,射出来的子弹也会越来越有准头。追杀者靠得越近,被密集的子弹命中的概率就越高,只要他们的子弹充足,自己被击杀是迟早的事情。
  一想到自己会被杀死,郑世浩猛地站起来,膝盖微微弯曲,双腿一发力就跳上外国佬的快艇。他站在驾驶台前,将油门一踩到底。快艇有了强劲的动力后,就好像一下子被释放的紧绷弹簧,瞬间就弹射出去。
  大胡子外国佬的这艘快艇,马力相当强劲,能够在短短的十多秒,让静止的快艇加速到80公里每小时。他一直梦想着有朝一日开着快艇,英姿飒爽地飞驰在海面上,引来海岸上无数女孩的尖叫,但想不到今天开着快艇却是如丧家之犬一般狼狈不堪。
  后面的那艘快艇还是紧追不舍,誓有不追上他们俩,不铲除他们俩就不罢休的架势。
  郑世浩尽量压低身子,把控着快艇的方向盘。外国佬坐在驾驶室旁边,不停地咳嗽着,鲜血顺着他的嘴角流出来,子弹是穿透了他的脏腑,破坏了他内脏的机体结构,给他造成严重的创伤。
  哒哒哒……后面的杀手又是一阵扫射。子弹擦着郑世浩的头皮嗖嗖飞过去,真是惊险万分。但由于海浪比较大,快艇也上下颠婆,后面的杀手扫射出的子弹也没有准头,有几发子弹打在快艇上,打得钢板叮当响。
  郑世浩知道后面的杀手如果持续扫射下去,迟早有一颗子弹会击中他们俩。他现在是心乱如麻,握着方向盘的手也是颤抖个不停,冷汗已经浸湿他的衣服。此时此刻,他感觉已经到鬼门关走了一遭,灵魂就要出窍了。
  郑世浩驾驶着快艇开了几公里,始终没有甩掉后面的那艘快艇,后面的那艘快艇也是开到极致,但始终追不上来,与郑世浩开的快艇隔着两百多米的距离。
  莫非今天要死在这片海里吗?我还年轻,我可不想死啊!在绝望中,他灵光一闪,想到前面不远处有一块三米,犹如宽斧头般尖利的暗礁,暗礁离海面就只有20公分,吃水浅的快艇驶过去也避免不了触礁。礁石颜色跟海水相近,如果不是认真看,很难发现,更何况高速疾驰的快艇。就算发现了,也刹不住车,只能朝礁石上撞上去。
  好,就吸引他们到那块礁石上去,让他们的快艇撞个粉身碎骨,跌倒海里喂鲨鱼去。郑世浩心里狠狠地骂着,一转方向盘,朝那块礁石飞驰过去。
  后面的那艘快艇顺着前面快艇驶过的尾迹紧紧跟上来。就在这一转弯的瞬间,两艘快艇的距离又拉近了。密集的子弹呼啸着,从郑世浩的耳际嗖嗖飞过去,吓得他更是压低了身子。
  离礁石只有20米左右,郑世浩猛打方向盘,快艇几乎是贴着礁石飞过去,但船底还是擦着了礁石,留下一道长长的痕迹,幸好这擦痕没有伤及快艇的筋骨,无碍快艇的继续弛行。
  后面的那艘快艇驾驶员哪知道已经中了郑世浩设下的圈套,更不知道前面的水下有暗礁,只顾着快点追上郑世浩和外国佬,可是死亡之神已经降临到他们的头上。
  几秒钟后,嘭!如爆炸般一声巨大的声响,后面的快艇挟着100公里的速度撞上了那块暗礁。快艇上的三个人被强大的惯性抛向十几米高的天空。其中一个持枪的黑衣汉子被抛到十多米高空后,又落在碎裂的快艇碎片上,被尖利的快艇碎片戳了一个透明窟窿,连一声惨叫都来不及叫唤,就一命呜呼了。
  驾驶员和另外一个持枪者,从十多米高的空中,平直着身子跌落在海面上,躯体与水面接触产生的巨大冲击力,震得他们俩眼冒金星,五脏六腑都拧在一起。毕竟他们不是专业跳水人员,不懂得要头朝下扎进水里,在那么短的时间里,也没有时间让他们反应过来,再调转身体的方向,头朝下扎进海里。
  郑世浩听到猛烈的撞击声后,回过头一看,发现后面的那艘快艇撞到礁石上,碎裂成一片片了,不由得一阵暗喜。他把快艇停下来,缓缓地站直身子,远远地观望着几个跌落在水里的杀手。那些杀手有枪,即使跌落在海面上,依然很有危险性。
  大胡子外国佬见后面的几个杀手都跌落在水里,而且跌得七荤八素,好像还回不过神来。急忙吩咐郑世浩:“嘿,年轻人,开快艇把我送过去,我要杀了他们。”
  郑世浩一听到外国佬要杀了那两个跌落在水里的杀手,一下子也慌了,毕竟他没有杀过人,也不想目睹别人杀人。杀人毕竟不是杀猪杀鸡之类的,既然目睹杀人,也要承受很大的心理压力。
  外国佬命令道:“快,快送我过去,我要杀了他们。外国佬从腰间抽出手枪,在郑世浩面前晃了晃。”
  郑世浩既害怕贸然过去被那两个活着的杀手射杀,又怕这个外国佬恼羞成怒,会开枪杀了自己,真是左右为难。
  他小心翼翼地说:“您好!其中一个人撞在快艇的碎片上,死翘了,但还有两个人,他们手里有突击步枪,咱们贸然过去,会被他们杀害的。”
  外国佬放缓了声音安慰着:“不怕,他们从十几米高的空中跌下来,早就跌得晕头转向了,一时间还不能给我们构成威胁。”他见郑世浩呆立着不动,就挪动着受伤的身子走到发动机旁,启动发动机朝礁石处开去,快艇开到离礁石处50米远就停了下来。
  那个持枪的杀手慢慢地回过神来,但意志还是不清晰,他朝快艇的方向打了几个点射,但都打空了。此时,外国佬朝水中的两个杀手连开几枪,鲜血立刻染红了礁石周围的海水。一个杀手中弹后,连闷哼都没发出,就直接沉入海底。
  另外一个驾驶员中枪后在海面上挣扎扑腾着,溅起一阵阵水花,但双手是越来越无力,慢慢地沉入海底,发出呛水后咕噜噜的响声。驾驶员溅起的波纹向远处扩散,最终声音也是烟消云散。
  大海的包容性是很强的,每一种生物死在大海的怀抱里,最终都会被融化消解成为养分,然后再孕育出新的生命。
  外国佬见他们都沉入海底,冷笑一声:“这群混蛋,他们不会想到自己的结果会是这样子吧!想杀我,最后也葬身鲨鱼腹中。看来上帝真是开眼,知道惩处坏人,保护好人。”
  郑世浩想不到这个外国佬也信中国的因果报应,还是小心翼翼地,生怕惹恼了这个持枪的外国佬:“外国大叔,你没事吧!你流了好多血了,我给你包扎一下。”
  自从看到这个外国佬杀死那两个跌落在水里的杀手后,他越来越觉得这个外国佬其实跟那三个追击他们的杀手没啥区别,都是一样残暴血腥,不把人命当一回事。万一这个外国佬真的要在临死前拉个垫背的,那自己岂不是做了冤死鬼?
  外国佬转头看了郑世浩一眼,这一眼放佛看穿了郑世浩的心思,他咧嘴一笑,微微摇头。其实他长着满脸络腮胡子,郑世浩也看不到他有没有咧嘴笑,只能从他的面部肌肉的收缩和眼角的变化来判定他在微笑。
  外国佬把手枪插在腰间,安慰着:“中国小伙子,你放心吧!我是不会伤害你的,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是不会恩将仇报的。”他见郑世浩没有说话,继续说:“你一定好奇,他们跌倒水里了,我为什么还要杀死他们,因为他们是亡命之徒,我不杀死他们,他们就会继续行凶,杀害更多的人。中国有句老话,叫痛打落水狗,除恶务尽。”
  郑世浩想不到这个外国佬既然把中国的语言使用得那么熟练,一时间也不好辩驳,他只有继续保持沉默。
  大胡子外国佬杀死落在海里的两个亡命之徒后,好像一下子释然了,如油尽灯枯般跌坐在快艇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不停咳嗽着,咳出了血沫儿,喷在快艇的甲板上,染得地板都是斑斑点点的,如一副血色的水墨画。
  外国佬从口袋里掏出那一沓美金,伸手递给郑世浩:“中国小伙子,这里有一万美金,你拿好,你快带我去医院,我急需治疗。你送我到医院后,我给你更多的钱,十万美金都不是问题。快,时间就快要来不及了。”
  十万美金!郑世浩听到这个金额时,脑袋“蓬”一声就炸了,激动地身体都颤抖起来。外国佬向郑世浩求救时,只拿着一沓钱在郑世浩面前晃悠,郑世浩也不知道那一沓钱的数目是多少。现在一听到是先给他一万美金,然后再给他十万美金,那是一个激动。
  这一万美金要是兑换成人民币,那可是83000元,等于十万元大户。十万美金兑换成人民币,那就是80万元。要知道,整个航海镇,能有十万身家的人也是屈指可数。
  外国佬见郑世浩没有动作,也没有说话,咳嗽着苦笑说:“中国小伙子,你放心,我的钱都是干净的,不是抢来的,你就放心拿着吧。这点钱算是报答你对我的救命之恩。你快带我去医院,去最近的医院,迟点就来不及了,我感觉自己快要支持不住了。”
  郑世浩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虽然目睹这个外国佬在自己面前杀人,心里生厌,但毕竟他也是一条活生生的命,不能见死不救。
  郑世浩接过钱,放进自己的口袋里,他回过头看了一眼被抛在后面的渔船,心里嘀咕着:先送这个外国佬去医院,明天再来开渔船,只要今天晚上不起风暴和大浪,渔船就不会被海浪推到远处,也不会翻沉。
  郑世浩发动快艇,朝岸边飞速驶去。外国佬不停地催促着郑世浩:“开快点,我感觉身子越来越虚,快要支持不住了。”
  郑世浩已经把油门踩到底了,快艇如冲刺的箭鱼般犁开几米高的水浪,几乎是贴着海面飞速疾驰。他们此刻所处的位置离海岸有30公里左右,就算把快艇开到急速,估计也要半个小时才能抵达海岸。
  一轮玄月从东南边升起,海水在月球引力的作用下,产生了一波波的海浪前呼后拥朝快艇打来。疾驰的快艇穿过几个海浪波峰后,脱离海水的浮力支撑,飞出四五米远后又重重地跌落在海面上,拍打出四下飞溅的雪白浪花。
  受伤的外国佬哪里受得了这样的海上颠簸,他喘着粗气,断断续续地说:“小,小伙子,快停下来,我支持不住了,这快艇颠簸得太厉害了。”
  郑世浩一个急刹车,让快艇停下来。他放下方向盘后,急忙蹲下来,轻轻地抚摸着外国佬的胸部,给他顺顺气。又翻着他的背包,找出保温瓶,给他喂水。外国佬喝了一口水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我,我的内脏都被AK47的子弹搅烂了,估计活不长了,你不要动,听我说几句话。”
  郑世浩点点头:“外国大叔,你说吧,我会仔细听的。”
  外国佬断断续续的说:“我名字叫格雷格?莱恩,是美国基德打捞公司的副总裁,我此次来东南亚和中国,是寻找你们古人郑和的宝藏,没想到过境香港,被周满社团的人追杀。我驾驶着快艇从香港一直航行到这里,还是没有摆脱他们,最后就遇到了你……”
  他咳嗽了一阵,颤抖着右手,慢慢地伸进背包里,好像要掏出什么来:“我的弟弟叫爱德华?莱恩,如果你以后有幸见到他,就把,把这个东西交给他……”
  格雷格?莱恩还没把要交代的话说完,如被放血的猪一般吭哧吭哧地喘着粗气,不停地吐着血沫儿。郑世浩被吓坏了,加快给他顺气的速度,但这都是无济于事的,毕竟自己也没有学过医,就算是学过医,华佗在世,也无力回天,格雷格?莱恩的内脏已经被子弹搅烂了,取出子弹也难以存活。
  格雷格?莱恩做了临死前最后的挣扎后,慢慢地停止了呼吸,那双碧蓝色的眼睛也失去生气,变得空洞呆滞,橘子皮般的脸上还带着丝丝不甘和遗憾,在背包里摸索那只手也慢慢地僵硬过去。
  郑世浩发现抚在格雷格?莱恩胸膛上的手感觉不到心脏跳动,伸出手指探到他的鼻孔下,也感觉不到气息流动。惊得瘫坐在甲板上,急促地呼吸着,大口大口喘着气。
  在短短的一天时间里,不对,是在短短的一个小时里,郑世浩见到四个活生生的人在自己面前死去,心里的恐惧和不安蔓延全身,让他整个身子都颤抖不停。在肾上腺分泌液刺激下,郑世浩感觉自己想呕吐,但他强忍着,不让自己吐出来。
  看到格雷格?莱恩的右手插进背包里,好像要掏出什么来似的,郑世浩也感觉到好奇,就轻轻地拿开他的手,打开背包,往里面探寻。郑世浩翻找了一会,发现背包里除了几件衣服、备用药品、手电和一些干粮之外,并没有其他特殊的东西。郑世浩思忖着:难道这鬼佬为了报答我,还想把这些衣服也送给我。
  正当他对格雷格?莱恩临死前要从背包里掏东西给自己的动作百思不得其解时,另一件事情又缠绕在他的心头,那就是怎么处理这个外国佬的尸体。要是把这个外国佬的尸体运回到岸边,那肯定是给自己惹来一身的麻烦,警察发现这个问题,一定会寻根究底,到时候自己就是有千百张嘴也说不清,难道警察会相信自己说的经历吗?他们只会认为自己说的事实就跟港产片的故事情节一样,还会嘲笑自己被港产片荼毒了。
  要是遇到一个乱作为的警官,为了破案立功,草率办案,说不定还会自己扣上杀人的帽子,让自己蹲大牢。要知道,背上冤假错案黑锅的好人,蹲了半辈子监狱才沉冤得雪的案例,最近可是多见于媒体。更何况死的是一名享有特权的外国人?
  那个时候,外国人在中国可是一等公民,在中国死一个外国人,可以让中国的整个警界震动。中国人最在乎的就是面子,只要是外国人的事情,那是竭尽全力也要办妥,不能被外国友人看扁了,产生各种误会。
  把莱恩的尸体扔进海里喂鲨鱼,郑世浩做不到,也于心不忍,毕竟他只是一个满腔正义的好青年,更有死者入土为安的思想。这个外国人死得不明不白,已经是够不幸了,死后尸骨也被海里的鱼虾撕扯吃得肉渣不剩,那真是太残忍了。
  怎么处理外国人的后事,郑世浩现在是心乱如麻。正当他一筹莫展时,一个点子钻进他的脑袋。不远处有一座小岛,小岛不大,高10米左右,直径大约一百米,岛上长满了铁芒萁和一些矮小的乔木。这座小岛三面都是光滑的礁石,第四面是陡峭的岩壁,所以,要攀爬上这座小岛,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郑世浩自小就在海里玩大,知道第四面的峭壁上有一条不明显的小路,可以攀爬上小岛顶端。说是小路,其实也就是峭壁上露出的石块,可以供人攀爬着上岛。
  “好,就把你送到小岛上去,我能给你做的就是这些了,希望你的主能够引领你的灵魂上天堂。”郑世浩喃喃地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更何况,他还拿了他的一大笔钱。
  郑世浩开着快艇行驶到那座小岛的峭壁下,先用绳子绑住外国佬的尸体,然后一手攥着绳子一端,一手攀着岩壁慢慢向岛上攀爬,普通的人看到这陡峭的岩壁,都吓得腿软,那还敢攀爬上去。他如一只灵活的猴子,很快就爬到小岛顶上。他找到一根胳膊粗的横着生长的树枝后,把绳子缠在树枝上,借助树枝与绳子的接触点为支点,慢慢地将外国佬拉上来。
  这个外国佬身高185cm左右,又长得壮实,估计有200斤重,郑世浩经常拉渔船,练就了一身好臂力,但拉着绑住莱恩的绳子,都感到异常吃力。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后,终于把莱恩的尸体拉上小岛顶部,郑世浩又把他的尸体拖到一个一米深的石坑里,从其他地方找来干树枝和干燥的铁芒萁铺在莱恩的尸体上。
  郑世浩不敢拿莱恩背包里的东西,连人带背包都埋在这个石坑里。他不是怕死人的东西,而是怕拿了这些东西后,会给自己惹上不必要的麻烦。其实莱恩的死已经给他带来天大的麻烦了。
  给莱恩的尸体铺上厚厚的干树枝和铁芒萁之后,这座简陋的坟墓就算从近处看上去,跟周围的景物也没有多大的区别,如果不是认真看,根本发现不了这厚厚的干树枝下面藏着一个死人。何况这个小岛也是很少人上来,除了郑世浩和他的童年玩伴肖海琛,其他人看到那光溜溜的礁石和峭壁,都已经望而却步了
  不过,有一样东西,郑世浩却是舍不得放在莱恩的尸体上,他悄悄地拿走了。那就是莱恩手中的伯莱塔92F大威力手枪。这把手枪巨大的威力和即美观又彪悍的外形深深的吸引住郑世浩。
  该枪的握把全由铝合金制成,减轻了重量,又满是金属质感,双排弹匣容量达15发,扳机护圈大,便于戴手套射击。枪长217毫米,空枪重量0.96千克,初速375米/秒,有效射程50米。对于西方人的体格来说,这把手枪用着顺畅,但对于东方人来说,这把手枪的偏长。
  郑世浩自小就是个枪迷,很喜欢关于枪械的杂志,尤其是期刊《兵器知识》和《轻武器》,每个月刚发行,郑世浩就骑着摩托车跑到县城去买。买一本杂志的钱,够他几天的伙食费了,可郑世浩依然乐此不彼,把买来的军事杂志翻来覆去,不停地翻阅,有些枪械的参数可谓是背得滚瓜烂熟。
  他的童年好友肖海琛是个退伍兵,也经常给郑世浩讲关于枪械的知识。所以,郑世浩在枪械理论上,那绝对是一个专家,讲起各种枪械的参数和性能,那是滔滔不绝,倒背如流。如今,一把世界名枪落在他的手中,他怎么会轻易放弃。他捏着衣角仔细擦拭着手枪的血渍,希望能把这把手枪擦得干干净净的。这血渍是莱恩留下的,还散发着腥味儿。
  郑世浩把手枪插在皮带上,攀着岩石慢慢下了岛,回到快艇上。他是没有胆子把这艘快艇开回去,毕竟无缘无故多了一艘快艇,会引起很多人的注意,甚至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但渔船也不能白白丢了,起码要找回渔船,驾驶着渔船回去,然后把这艘快艇丢在海上,任其漂流,谁捡到就是谁的运气了。
  郑世浩凭着自己的方向感,朝自己渔船所在的位置驶去。茫茫大海,要找一艘渔船不是很容易,更何况又是在黑夜。幸好郑世浩离自己的渔船也不远,大概5公里左右,他凭着自己敏锐的方向感,驾驶着快艇很快就找到了自己的渔船。
  郑世浩跳上自己的渔船,然后用绳子绑住快艇,拉着快艇开了十多公里。远离事发现场后,他就解开系在快艇上的绳索,任由快艇在海上漂流。也许这艘快艇很快就会找到新的主人,也许会被巨浪掀翻,沉默在海底,成为海洋生物繁殖的乐园。但那些都不关郑世浩的事情,只要这艘快艇远离自己,不要给自己带来其他麻烦就好。
  把快艇扔在海上后,郑世浩就驾驶着渔船全速开往航海镇海港。已经是晚上八点,开回到海港,又要一个小时左右,母亲见自己那么晚还没有回家,肯定是担忧地吃不下晚饭。


  一连三天,郑世浩都躺在床上,处在忐忑不安和焦虑之中,反复担担忧着杀手的同伙会不会找上门,将自己和母亲杀害掉。他在心里做了很多种应对这种突发事情的设想,但设想最终都失败了,他知道,要是那三个死去杀手的同伙找上门,自己肯定不是他们的对手。
  母亲看着郑世浩天天躺在床上,也是感到奇怪,平时活蹦乱跳的儿子,这几天怎么就一步也不迈出家门了?看他样子又不像是生病了,只是脸色憔悴了些,双眼浮肿了些,明显是睡眠不够造成的。平郑世浩经不住母亲的盘问,只好以头痛,身体不舒服作为自己连续三天都躺在床上的理由,他是万万不敢把海上发生的事情告诉母亲的。母亲担忧地叹了一口气,走进厨房给他煲老火汤去了。
  五天过去了,什么都事情都没有发生,周围的一切都是按照原来的轨迹在运行。郑世浩天天躲在房间里也是乏味了,他知道是祸躲不过,祸患要来,就是呆在房间里也躲不了。总不能为了不可预见的祸患而担惊受怕过一辈子吧,未来的日子还长着呢,需要用快乐和希望去酝酿生活。
  想到这些,郑世浩的思绪豁然开朗,担忧和害怕消散而去。少了担忧和害怕,郑世浩就谋划着怎么使用那笔美金了,买彩色电视?还是买一个太子摩托车?或者买一台相机?他这个小镇青年的志气不高,想到的先用那笔钱来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
  一想到买相机,他的脑海里就闪过莱恩的脖子下也挂着一台相机,像莱恩这么有钱的家伙,自然那台相机肯定也是好东西。莱恩是个探险家,使用的相机肯定是美国造的行货。不过死人的东西,而且是死在不明不白追杀案中的死人东西,还是不要动为好,那相机上可是有莱恩的气息和指纹的,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好的,就买一台彩色电视机和太子摩托车吧!他想好了,就去借童年玩伴海琛的摩托车,准备去县城一趟,把美金兑换成人民币,然后去买一台彩色电视机和一辆太子摩托车。
  去县城之前,他还是先骑着摩托车到海港,看看自己的渔船。好几天没见到自己心爱的渔船了,不知道渔船在这几天里受着风浪的吹打,是不是感到孤单寂寞,一样想着自己。骑车到海边后,看到其他渔船大都出港去大海里打渔去了,唯独自己的渔船静静地躺在海港里,好像一个熟睡的婴儿躺在母亲温暖的怀抱一般。
  渔船随着海浪上下颠簸,做着有规律的晃动,好像在向郑世浩点头示意。郑世浩放好摩托车后,走到渔船的旁边,轻轻地拍打着渔船的铁板:“嗨,伙计,好几天不见你了,甚是想念你,你是不是一样想念我呢。”
  渔船在海浪的摇晃下,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好像在回应郑世浩的问话。郑世浩和渔船呢喃了一阵后,就顺着海堤跑向远处。他看到了村里老人蟹伯的渔船归港了,看来这次蟹伯出海捕鱼,收获不错,是个大丰收,从渔船的吃水部门就能判断出来。蟹伯雇来的十多个中年男人正把一筐筐装满海鱼的竹箩往岸边抬。
  蟹伯人长得不高大,比郑世浩矮小半个头,已经年过六旬,被海水打湿的白色汗衫下的古铜色肌肉凸起,满是爆发力。此时,他正独自一人抬着一箩筐海鱼走下渔船。
  老渔夫蟹伯说他今年已经有67岁了,是一个归国华侨,无儿无女,从海外回到航海镇定居也有七八年的时间。但是村里人都不信他是一个归国华侨,在大陆人的印象中,归国华侨不会那么落魄,这个老渔夫既没有商人的富态,也没有老者的慈祥和蔼,反倒让人感觉他浑身散发着一股彪悍的气息。蟹伯虽然年近古稀,但并不颓败,反倒是精神矍铄,身形矫健。
  蟹伯有一张饱经海风吹打和烈日暴晒而形成的古铜色脸孔,斑白又浓密的眉毛下面是犀利如闪电般的眼睛,深浅长短不一的皱纹赫然刻在瘦削的脸上, 老人这形象,怎么也不能让人把他跟归国华侨联系起来,倒像是一个久经风浪的老渔民,村民们都是在海边长大的,观察别人的眼光总是相当敏锐。
  老人对大家的怀疑也不气恼,他说自己在南洋干得就是打渔这一行业,是靠打渔发家的。后来那个国家发生了动乱,自己也就回到了国内。但是国内也没有亲人,不知道去哪里寻根,所以就在航海镇落脚了,他说喜欢这里的淳朴的村民和大海,航海镇就是他的家。
  唯一能够证明老渔夫蟹伯是归国华侨的就是他的乐善好施,对于搭桥造路,建造学校之类的慈善活动,他总是捐款最多,还经常购买作业本和书籍发放给村里的孩子,因此孩子们都很喜欢他,喜欢到他的院子里玩耍。更重要的是,蟹伯嘴里有孩子们爱听的,永远讲不完的探险故事。
  老人远远地就看见郑世浩跑过来,就放下手中的箩筐,朝郑世浩挥挥手。等郑世浩跑近了,他捏着挂在脖子上的毛巾擦擦脸上的汗水,大声笑着:“浩子,你小子这几天都到哪里去了,踪影都不见一个,老头我还以为你又去香港淘金了。问你母亲,你母亲说你生病了。平时见你身体都挺棒的,一小时能跑20多公里,怎么一下子就病倒了?”
  “这几天身子骨差,发烧了,在床上躺了好几天。”郑世浩有些尴尬,找了一个借口敷衍着。
  蟹伯呵呵笑着:“身子弱了,那就是真是坏了,你身体抵抗力差了,抵抗力差了,就什么病都会来,小伙子要多锻炼,提高身体素质啊!”
  “对对对,年轻人要多锻炼。”郑世浩尴尬地笑着,想不到这蟹伯跟其他孩童一样,老是拿他的外号“真是坏”来开玩笑。
  他叉开话题:“蟹伯,你今天可是大丰收啊,打了这么多鱼,能卖个大价钱啊!”
  “是啊,今天运气好,在近海处撒了几网下去就捞上这么多鱼。咱也省了不少功夫,也省了很多柴油啊,不用跑到远海去捕鱼。现在油价可是蹭蹭往上涨,贵了,烧不起啊!”
  郑世浩帮着蟹伯把几十筐海鱼搬到三轮摩托车上后,就告别蟹伯,要返回自己的摩托车处。他转身一看,发现有有四个西装革履的汉子正站在他的渔船旁,指着他的渔船好像在说些什么,其中一个还蹲下来,摸着渔船船舷。
  郑世浩有些诧异:这几个人是干什么的?为什么对自己的渔船感兴趣,还在渔船船身上摸来摸去的。帮蟹伯干活的中年男子阿四说:“这几个人,在咱们航海镇的渔港转悠好几天了,很是仔细地观察海港里的每艘渔船,听说是想买二手渔船的,但就见他们在看渔船,也不见他们询问价格,真是怪事了。”
  阿四指着那四个人继续说:“看他们四人的样子,好像对你的渔船还挺感兴趣的,估计是想买你的渔船吧。”
  阿四年过四旬,依旧是个单身汉。自打老婆在十年前跟着别人跑了,女儿也失踪后,他就对生活失去了希望,每天喝酒颓唐度日,没钱了就跟蟹伯出海打渔,赚了钱之后依旧是借酒消愁。但他人很不好,对村里的小孩子都很友善,经常给小孩子发糖果和花生米,喝醉了也从不挑事。
  蟹伯呵呵笑着:“浩子,要是那些人出高价买你的渔船,你就把渔船卖了吧,转手再买一艘新的渔船,跟着蟹伯我出海打渔去。”
  “好嘞!”郑世浩应了一声,撒开腿就跑向自己的渔船,他倒是想看看这几个人想干什么?真的是对自己的渔船感兴趣吗?
  那四个人见郑世浩跑过来,都转过身子看着他们。郑世浩在近处也看清楚了他们四人的容貌,其中一个身高有185左右,虎背熊腰,如一尊铁塔,嘴唇四周长满了浓密粗黑的胡子,煞是威猛强悍。其他三个人一米七左右,但个个肌肉饱满,就算是西装也掩藏不了那结实的身子。四人的眼神都甚是凌厉,那直视郑世浩的目光,如利刃发出的寒光一般。
  郑世浩心里打了一个寒颤,眉头也微微耸了耸,他感觉有一股不祥的预感笼罩在他身上。都说女人在感情上的第六感非常敏锐,其实男人对危险的第六感更是敏锐,遇到一些陌生人和突发事情,就能感知未来要发生的危险。
  其中戴着黑色眼镜的一个汉子很会察言观色,发现郑世浩正用疑惑的眼神看着他们四人,本来严峻的脸立刻挂上笑容,嘿嘿笑着:“小哥,你好,请问这艘渔船是你的吗?”
  郑世浩点点头,有些纳闷这几个素不相识的人为什么那么关注自己的渔船:“没错,是我的渔船。怎么了?有事吗?”
  戴着黑色眼镜的汉子摆摆手说:“没事,就是对你的渔船感兴趣,想买你的渔船。我们嘛,是一个船队的职工,想买几艘二手船,看你的渔船嘛,保养得还不错啊!”那个男子看了看船尾的几个弹孔,继续道:“看你的渔船,应该是刚出厂不久的,不过这船尾有三处小指粗细的圆孔,虽然都是在水线之上,但一点微小的损伤都会影响到渔船在大海航行的安全性。真是可惜了,刚出厂的渔船就有这样的缺陷。”
  郑世浩不喜欢汉子自以为是的解说,好像自己就要把渔船卖给他们一样:“大哥,我这渔船是有点小问题,但我也没说买吧!”
  汉子依旧微笑着:“没事,我就问问而已,你不想卖,我也不会强迫你。那我也想问,你这几个圆孔,是怎么留下来的,我有朋友是维修渔船的,可以介绍给你认识,让他给你渔船上的这几个圆孔补上。”
  郑世浩假装挠挠头:“这圆孔是哪里怎么弄的,我真的没在意,好像我刚买到这艘渔船,就是这样子了。去船厂了看船的时候,没发现什么问题,船厂把渔船送过来后,我也没仔细检查,付款后才发现船尾水线上有弹孔,现在是想换也换不了了。”
  “你这渔船一出厂就有弹孔了,那你小子买船还真是不长眼啊!”说话的是一米八五的汉子,口气充满嘲讽的意味,手里正捏着什么。郑世浩正想看清楚,他就把捏着的东西放进手里,不让郑世浩看见。
  郑世浩听着这个高大汉子的不逊话语,有些生气,但还是用平和的语气说:“我的渔船是刚买的,还没出海几趟,我用着也顺手,不想卖。你们要是想买二手船,找找其他的渔民吧。”
  那个男子收敛了笑容,点点头说:“好的,那我们找其他人问问看。如果你真的要卖船的话,可以联系我们,这是我的名片。”他从钱包里掏出一张制作精细的名片递给郑世浩。
  四个汉子说完后,就迈着大步离开了。郑世浩看看名片上,随手放进口袋里。他思索着:这几个人该不会是那三个杀手的同伙吧。不过要真是杀手的同伙,也不会把名片给我了,也许是自己多虑了吧!
  郑世浩自我安慰了一番后,就跨上摩托车,缓缓骑行着去县城买电视机和太子摩托车。航海镇到县城有30多公里,还好四车道的国道甚是宽阔,可以把摩托车开到90公里极速。那个时候,马路上的车辆也不多,所以,郑世浩是开得飞快。不过,他一直感觉有一辆黑色的桑塔纳轿车尾随着他,一路上都没有超越他,跟他保持着100米左右的距离,直到县城,那辆车才消失不见。
  郑世浩来到中国银行将美金兑换成人民币,柜台的银行服务员在点钞时候,屡次以不可置信的眼神看着郑世浩,估计是不敢相信还略显稚气的郑世浩既然能有这么大的身家。
  女服务员将点好的钞票交给郑世浩,郑世浩也没数,就把六万多元分成两沓,分别放进皮夹克左右两侧的内口袋。这次来县城兑换美金,郑世浩忍着四月初的闷热,特意穿了一件有内口袋的皮夹克。一来有内口袋的皮夹克可以装钱,二来穿着皮夹克骑行也比较拉风,引来不低的回头率。还有两千美金,他没有兑换成人民币,留着以备不时之需。
  他去家电城购买了一台21寸的长虹彩电,托农村客运车运回家。又到摩托车销售处了订购了一辆太子摩托车,准备明天来取货,销售经理答应送货上门,到时候再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买好了彩电和摩托车之后,郑世浩又去服装市场买了几条裙子,这几条裙子是为他喜欢的女人买的。快要离开县城时,他想起了什么,又去化妆品店里买了几瓶护肤品。
  第四章:初次表白失败
  郑世浩买好了两条裙子和一件白色印花T恤后,心里美滋滋的,骑着摩托车哼着小曲,直奔邻村的八一希望小学,那座小学离航海镇镇中心有五公里远,相对较偏。郑世浩来这个村子的目的就是为了看心上人,这所学校的小学女教师张晓娟。
  郑世浩和她是青梅竹马的好朋友,从小玩到大,平时只要有空,他都会踩着自行车来学校里找张晓娟聊天。
  当郑世浩来到学校门口时,校园里面很是安静,看来学生下课后都回家了。张晓娟正一个人在校园操场上慢跑。郑世浩把摩托车放在校门外,站在校门口静静地看着张晓娟的背影。修长笔直的双腿前后有规律地迈动,,浑圆的臀部和纤细的腰肢随着脚步的迈动有节奏地扭动着,还有那扎在脑后的马尾辫也是有灵性地随身体上下跳动着。
  郑世浩默默地看着张晓娟曼妙的身姿,心里是如微风吹过的湖面般荡漾着。他伸手摸着夹克袋里的票子,感觉手头有钱了,追张晓娟的底气又多了几分。
  张晓娟跑过操场的半圈后,就一眼瞥见站在校门口的郑世浩,她挥挥手喊道:“浩子,你来了,站在校门口干什么呢?快进来学校里面吧。”
  听到张晓娟向自己挥手,郑世浩有些激动,迈着大步走向张晓娟。张晓娟用衣袖擦了擦脸上的汗水,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天气热了,跑个两公里就感觉累,汗水流个不停。走,咱们去办公室喝茶去。”
  张晓娟给郑世浩倒了一杯茶,用手做扇风状:“浩子,好像有五天没见到你的踪影,你这些天都去做什么去了?说,是不是做坏事去了?”
  郑世浩嘿嘿一笑:“晓娟姐就是喜欢开我玩笑。我没啥,就是身子弱,发烧了,在床上躺了好几天。”
  张晓娟微笑看着他:“咱们的身子骨棒棒的浩子也生病了,你不是一直说你从来不会生病的吗?身体强健地可以打死一只老虎。”
  郑世浩摆摆手,有些尴尬:“晓娟姐,你就别揶揄我了,人又不是铁打的,哪能不生病呢。我以前不懂事,都是在吹的。我妈说了,自己没生病的时候,不能说自己不会生病,一说自己不会生病啊,那病魔会听到的,立刻就缠在你的身上。”
  张晓娟扑哧一笑:“哈哈,这些都是迷信的说法,浩子你还真信了啊!对了,你的身子好些了吗,还发烧不?”
  郑世浩站起来,转了一圈给张晓娟看:“我的病好了,现在又是倍儿棒的,跟晓娟你在操场上跑上十公里都没有问题。”
  张晓娟赶紧示意郑世浩坐下来,并表示自己今天累了,不能再跑十公里了。郑世浩看着笑意融融的张晓娟,一颗心就快要融化了。他激动地说:“晓娟姐,我有礼物送给你。”
  张晓娟听到郑世浩有礼物送给她,自然是欢喜,两条眉毛挑起来,好奇地问:“浩子,你有什么礼物送给我啊?”
  “你等等啊!”郑世浩拿着车钥匙奔向摩托车,打开摩托车后尾箱,取出护肤品、两条裙子和白色印花T恤后,双手捧着这三件衣服,满是期待地走到张晓娟面前,小心翼翼地说:“晓娟姐,这两条裙子和一件印花T恤是我去县城买来的,卖衣服的老板娘说这些衣服都是最新款的,你身材那么好,穿在你身上肯定好看。”
  张晓娟看着郑世浩手里的衣服,一脸欣喜,接过来后展开裙子和T恤,开心地说:“这裙子真是漂亮啊,果然是最新款的,还没见过镇上有哪些女孩子穿这么漂亮的裙子呢。还有这件印花T恤,花纹真是好看。这几件衣服挺新潮的,一定很贵吧?”
  郑世浩见张晓娟一脸欢欣的表情,更是满足,他知道很快就能俘获这个女孩的心:“只要晓娟姐喜欢,借钱也要买。”他又轻轻地触碰着晓娟的肩膀:“晓娟姐,你喜欢吗?你喜欢的话,我下次再给你买新款的。”
  此时,郑世浩说话的口气,就好像财大气粗的老板在对小蜜说话。
  张晓娟微微收敛了笑容,用认真的神色看着郑世浩:“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浩子,你说,送这么贵的衣服给我,是不是有什么企图啊?”
  郑世浩一下子囧起来,触碰在晓娟肩上的右手触电似的缩回来,支支吾吾地说:“没,没啊,晓娟姐,我和你是好朋友,送你礼物是应该的嘛。”
  张晓娟听出了郑世浩话中有话,装出要生气的样子:“你最好老实说啊,是不是有什么事情要求我啊。你不说,我就不收你送的衣服了。”她做出一副要把衣服叠起来,还给郑世浩的动作。
  郑世浩急忙把衣服推回张晓娟的手中,沉默了好一会儿,才憋红了脸,支吾着说:“晓娟姐,我,我喜欢你,可以追你吗?你以后做我的女友吧!”
  张晓娟瞪大眼睛看着他,眼睛里满是诧异:“浩子,你该不会是开玩笑吧,你不要吓晓娟姐啊。晓娟姐今天已经被班里的顽皮小屁孩整得够呛了,连你也要寻我开心?这日子还让不让我过了啊!”
  表白说出口之后,郑世浩就感觉没有那么害怕了,说话语序也不再混乱。他认真地说:“晓娟姐,我不开玩笑,我是认识的,我是真的喜欢你啊。一直都很喜欢你。”
  张晓娟把衣服放在办公桌上,缓缓地坐在椅子上,然后用手撑着额头,盯着那一叠作业本:“不行,你太突然了,让我考虑考虑!”
  郑世浩见张晓娟的样子,也手足无措,一下子又不知道说什么好。两人沉默了好一会,郑世浩又从手提袋里掏出一个盒子,放在桌子上,轻声说:“晓娟姐,这是护肤品,又防晒用的,也有保湿美白的。”他又从手提袋里掏出另一个盒子:“这是小蜜蜂扩音器,在上课的时候用,可以放大音量,对你的喉咙有保护作用,我拆开给你看看。”
  张晓娟看着桌子上的小蜜蜂扩音机,很是感动,想不到一向粗枝大叶的郑世浩,既然会如此心细。但她心里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所以,这些礼物,她是不会收下的。
  郑世浩见张晓娟没有要收下他送的礼物的意思,一张微黑的脸上露出难过的表情。张晓娟看了看郑世浩那张写满不开心的脸,知道要是不收下这些衣服,郑世浩肯定会很难过,甚至会耿耿于怀,与她的关系越来越疏远。
  她拿着小蜜蜂扩音机试了试,点着头赞叹着:“这小蜜蜂扩音机还不错,上课的时候很实用,我就收下了。”
  郑世浩见张晓娟收下了自己的礼物,脸上写满的不开心如橡皮擦擦过一般,烟消云散。郑晓娟话锋一转:“不过,衣服和护肤品,我是不会收下的,我先代你保存着,以后送给你喜欢的女孩子。”
  “我喜欢的女孩子就是你啊!没有其他喜欢的女孩子了。”郑世浩急切表白内心的渴望。
  张晓娟摇摇头:“你喜欢的是鱼妞吧,我看到你每次都和她闹得那么欢,肯定有戏。对了,鱼妞去上学了吧?”
  “是的,她去上学了。”郑世浩苦着脸说:“我和她只是一般的朋友,况且她现在是个大学生,眼里哪还有我?”
  张晓娟拍拍他的肩膀说:“放心吧,凭我女人的直觉,我相信鱼妞是喜欢你的。”
  郑世浩一脸期盼地看着她:“可是我心里……”
  张晓娟没等他说完,就打断了他:“浩子,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心里再也容不下其他男人,再说,我的年龄比你大一岁,咱们要是恋爱了,会被人笑话说咱们是姐弟恋。你是个好男孩,一定会找到喜欢你和你喜欢的女孩子。”
  郑世浩心灰意冷,知道追张晓娟是彻底没希望了,她说拒绝姐弟恋,只是拒绝他的一个借口。郑世浩翕动着嘴唇,缓缓地说:“我知道,你喜欢海琛哥,的确,海琛哥比我高,比我帅,也比我优秀很多。”
  张晓娟不置可否,也没有看他,手里在摆弄着那台小蜜蜂扩音机,好久才轻声说:“感情就是这么奇妙,喜欢一个人只需要那一瞬间的感觉。我是一个唯心主义者,喜欢这种感觉,喜欢跟着心走。”
  郑世浩是个干脆的人,既然在追张晓娟无望,他就转移了话题:“晓娟姐,我约了海琛哥还有海波,今晚一起去海琛烧烤。你去吗,多一个人,会热闹很多。反正也到了周末,你也不用备课和改作业了。”
  张晓娟欣然答应:“好啊,我也好久没跟你们一起玩耍了,今晚,咱们就一起海边烧烤吧!”
  郑世浩见张晓娟答应了,就骑着摩托车去找郑海波和肖海琛。海波在父亲的资金支持下,在镇上开了一家电器店,卖一些电视机、影碟机和光盘。海波见郑世浩来了,赶紧给他搬凳子倒茶:“真是好,你来了啊!”
  此时,肖海琛也下班了,正在海波的店里淘一些影碟。肖海琛是一个孤儿,自小在孤儿院长大,初中毕业后,就到军队里参军,参军五六年,上级正打算给他提干时,遇上了裁兵,他也就退伍了,回到镇上做一个小干部,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但当时的机关单位普遍工资低,肖海琛也是萌发了下海经商的念头。
  肖海琛一米八的个子,梳了一个二八分头,身板挺直,一身古铜肤色,很是精神。五官轮廓分明,一双细长深邃的眼睛镶嵌在脸上,眼睛上面是浓密粗长如剑的眉毛,挺直的鼻梁和棱角分明的嘴唇,一看就是正直加精明干练的人。
  肖海琛没有家,独自住在镇政府的大楼里,为了打发晚上的空闲时间,他花了几百元买了一台影碟机,这次准备在海波的店里淘几张碟子,晚上看看电影,消磨消磨时间。他大郑世浩两岁,海波则是跟郑世浩同龄,三个人从小玩到大,穿着一条裤子长大,是出了名的铁。
  海波就是海鲸沙的大儿子,鱼妞海菲丝的哥哥,初中毕业后到深圳打了三年工,后来回镇上开了这家电器店。他这个人喜欢炫耀,只要稍微比别人强一点,有一点优势,都会拿出来炫,提升自己的优越感,但又非常怕事,遇到危险或者紧急情况就哭爹喊娘的,像个娘们,没点男子汉临危不惧的气概。
  郑世浩根据他的特点,索性给他起了一个名字叫:波姐。喊着喊着,波姐这个名字就在众人之间传开了。
  可海波也不是个善茬,他老早就给郑世浩起了几个外号了,一个外号叫“真是好”,是根据郑世浩名字的谐音取的;一个外号叫“真是坏”,是根据“真是好”的反义词起名的,只要海波不高兴了,就直呼他“真是坏”这个外号。还有一个外号是“耗子”。这些外号在同伴之中叫着叫着就传开了。郑世浩倒也大度,听多了也就习惯了,不过生活中总是一惊一乍的,听到别人在说“真是好”,就以为是喊自己,常常会错意。
  海波见郑世浩来了,又在装大了,一脸得意地说:“真是好,告诉你,咱这几天卖了好几部二手的影碟机,赚了好几百元,够你小子打渔一个月赚的钱了。”他从口袋里摸出那几张红太阳,翻来覆去地数着那几张钞票,摆明了就是在郑世浩面前炫。
  郑世浩受不了海波这种炫耀的姿态和得意的表情,他从口袋里掏出十多张美金,甩在手里啪啪啪响:“波姐,你小子就是喜欢装大,几天赚了几百元,也在老子面前炫。呶,你看看,美金,这可是美金啊!你做一年的生意,也就赚我手里这十张美金的钱吧!”
  海波停止翻动自己手里的百元大钞,瞪大眼睛看着郑世浩手里的那十张美金,脸上写满不相信的表情:“你小子哪里来的那么多钱,该不会是拿着假钱来鱼目混珠吧!”
  见郑世浩不动声色,微笑看着他,海波镇静不了,伸出手要去拿郑世浩手中的美金:“你小子可别骗我,我可是见过很多次美金的,你拿来给我看看,让我鉴别鉴别,是不是真的美钞。”
  肖海琛看到郑世浩手里的十张百元美钞,也是大吃一惊,毕竟这十张美金可不是小数目,比他一年的工资还多。他刚开始以为郑世浩在耍把戏,玩变魔术之类的,可一看郑世浩胸有成竹的表情,知道这小子不是在骗人。他了解郑世浩,郑世浩是个实诚和认真的人,不到非不得已,是不会开玩笑骗人的。
  郑世浩又晃了晃手中的十张美金,一脸得意:“波姐,瞧,你仔细瞧瞧,这是不是真的美金啊?”
  海波一把抢过郑世浩手里的美金,用拇指肚摩挲着美元上的富兰克林头像,又拿着钞票在灯光上映照着,看看钞票的左侧有没有富兰克林的水印头像,右上角有没有100的字样。
  郑世浩也见过美元,听别人说过怎么鉴别美元的真假,知道海波用这种辨别人民币真假的方法来辨别美钞的真假,明显是行不通的。郑世浩把美元抢过来,摆摆手说:“行了行了,波姐,你小子就是爱装大,哪能用辨别人民币真假的方式来辨别美金呢,一看你那业余的样子,就知道你没见过美金。”
  海波被郑世浩道破了事实,顿时一脸囧样。他是见过美元,但没有摸过美元,更不知道怎么辨别美元。他岔开了话题:“真是好,你小子说说看,美元哪里来的啊?该不会是吃软饭,被富婆包养,卖屁股赚来的钱。”
  郑世浩被海波的滑稽话语惹得发笑了:“我啊,前些天在海边遇到一个华侨,那个华侨告诉我,我用渔船载着他在海里游玩一天,就给我一千美元。我就载着那个华侨在海里游玩了一天,没想到他果真给了我一千美元,出手那是一个阔绰。”
  肖海琛擂了郑世浩一拳:“好小子,一下子给你赚了一笔意外之财,真是爽死你了,这一千美金差不多抵得上我一年的工资了。”
  郑世浩甚是得意,爽快地说:“走,今晚请客,大家一起去海边金岸烧烤店里吃烧烤,不醉不休啊。”
  “真是好,你小子今天可真是好了一会啊!”听到郑世浩请客,海波自然是高兴,不过他悻悻地说:“海边那个烧烤店的老板这几天都关门了,估计是给自己放假了,估计今晚咱们是烧烤不成了,换个地方吧。不如去海鲜城吃海鲜?”
  郑世浩听到金岸烧烤店关门了,有些扫兴:“好端端,这个烧烤店的老板也放假了。不怕,我家里有烧烤的叉子和烤箱,我再去买一些鸡腿和火腿肠之类的。海琛哥去把晓娟姐载过来,海波去购买烧烤用的配料和啤酒,大家六点钟在海边汇合。”
  肖海琛和郑海波当然赞成,大家就分工准备烧烤的材料。
  傍晚时分,西边的太阳就在沉入连绵起伏群山之前,射出万丈金光给海岸披上一道金黄的外衣。夕阳映照下的海滩,宁静而美丽,沙滩变成古铜色,发出片片金光,奢华而低调。海风吹掠过海面,金色的波涛层层叠叠涌上岸来,在沙滩上画出一道道看似有规律又无规律的弧线,像是在描画大海的年轮。海滩上的四个人也像被剪影了的图像,一起被定格在眼前这金碧辉煌、流光溢彩的画面之上。
  在夕阳下,四个人都披上了金色的外衣,尤其是张晓然,被夕阳映得一脸绯红,很是迷人,散发着女人娇艳的韵味。
  郑世浩把一串串鸡翅放在铁丝架上,又往炉子里添了一些木炭,烧得旺旺的。在炭火的炙烤下,鸡翅的香味氤氲而起,在空气中蔓延。四个人闻着烤鸡翅的香味,喝着啤酒,开心地聊着天。
  “烤熟了,好香啊,咱们开吃吧!”张晓娟拿了一块鸡翅给肖海琛,眼里满是柔情蜜意:“这块鸡翅给你,最多肉了。”
  一听到说鸡翅烤熟了,海波早就急不可耐了,一把拿起一块鸡翅,送到嘴边吹了吹气后就啃起来,也不怕被火热的烤鸡翅烫坏了舌头。
  郑世浩看见张晓娟对肖海琛一脸关怀,一股醋意涌上心头,酸得他有些难受。张晓娟好像看到了他的表情变化,拿着一块烤鸡翅递给他:“呶,浩子,这块烤鸡翅更大,你吃这块,姐姐疼你吧!”
  郑世浩接过晓娟递过来的鸡翅,吹了吹气后,大口啃起来。
  就在他们吃得开心的时候,远处放起了烟花,烟花升空后在空中蓬蓬炸响,绽开一朵朵绚丽的火花,煞是好看,把十五的夜空也映得时明时暗,天空也放佛变成光的海洋。
  海波一边吃一边艳羡地说:“这是镇上的一个富豪,刚建了一栋五百平米的别墅,听说耗资几百万。按照咱们现在的赚钱速度,一辈子都赚不了建那栋别墅的资金的零头。唉!有钱就是气人。”
  郑世浩仰着头看着远处天空绽开的烟花,也羡慕地说:“有钱就是好,人前人后都受人敬仰,还可以搞出这么大动静来,让大家看看热闹。”
  肖海琛笑着说:“是啊,你小子有钱了,就请大家搓一顿,这也真是好。”
  张晓娟倒是淡然,没有三个男生把金钱看得那么重:“你们就甭羡慕了,人家有钱是人家的事情,咱们没钱人也要过好自己的日子,对吧!总不能钱少了,就过得不开心吧。好了,人家放烟花给我们烧烤增添情趣呢,咱们就一边吃烤鸡翅,一边看放烟花。”
  郑世浩附和着:“晓娟姐说得对,咱们就一边吃烤鸡翅一边看那土豪放烟花,这可是人生一大快事啊!”
  海波那是饿死鬼托身,大口大口啃着烤鸡翅,嚼得连鸡骨头都不剩,也不怕被骨头噎着。他支吾着敷衍道:“你们都是文化,说话那是一套一套的,厉害!咱佩服你。”
  郑世浩嘲笑着:“你小子,有吃的了,那拍马屁可是一个厉害,没几个人比得上你。”

  四个人正吃得开心,觥筹交错,满嘴流油。从海面上传来马达轰鸣声、螺旋桨搅动海水的声音和浪花溅打在海面上的啪啪声。众人借着月光,循着声音望过去,只见海面上一艘快艇正劈波斩浪,风驰电掣般直奔他们而来。其实,整个海滩上也就剩下他们四个人,不冲他们而来,冲谁而来呢?
  这艘快艇很快就冲到岸边,那急刹车激起一丈高的水花,打在沙滩上啪啪响。水花落下,水墙消失后,从快艇上跳下四个穿着黑色衣服的彪形汉子。其中一个甚是高大健壮,估计185左右,手里提着一个跟羽毛球拍袋类似的袋子,另外三个身高也有一米七,看跳下快艇的动作,就知道是经过严格训练的人。
  这大动作,早就引起郑世浩四个人的注意,郑世浩借着十五皎洁的月光,观察着这四个人的身形,好像似曾相识。肖海琛是特种兵出身,他的警戒心很高,尤其是听觉和视觉都超越常人,当其他三人还没有听到快艇的马达声时,他就发现海面上的动静,一直盯着远处的海面看。
  当快艇上跳下四个穿着黑色衣服的汉子时,他就感到蹊跷了,多年当兵的直觉告诉他,这四个人不简单,所谓来者不善善者不来,估计是来找茬的。
  四个身穿黑色衣服的汉子跳下快艇后就朝他们冲过来。海滩和海水交界处离郑世浩他们也就四五百米左右的距离,这四个身穿黑色衣服的汉子奔跑速度又极快,离他们四人的距离是越来越近。四个汉子奔跑到离他们只有两百米左右的距离时,最高大的壮汉拉开手中的袋子,从袋子里掏出一把冲锋枪。与此同时,另外三个也迅速把手伸进胸前的内衣口袋里,从口袋里掏出枪。
  肖海琛大声惊呼道:“不好,他们有枪,大家快躲到沙丘和烂船后面去。”在喊话的同时,他一个虎跃,将郑世浩和海波推向沙丘,又抱起晓娟打了好几个滚,翻到几米远的烂船后面。
  郑世浩和海波被推倒在地上,先是一愣,但立刻回神过来,俩人打了几个滚,躲在一个一米高,两米宽的沙丘后面。这个沙丘是旅客白天在这里玩的时候堆起来的,现在却很好地起到了掩体的作用。
  哒哒哒……就在他们四个人翻滚跳动的时候,远处那个四个汉子已经开枪。最高大的壮汉,那手中的冲锋枪火力煞是威猛,一个长点射,打得肖海琛烂船掩体遍布弹孔,幸好是冲锋枪,还加装了消声器,子弹威力减小很多,要是突击步枪弹,这木质烂船早就被打穿了。
  其他汉子拿着手枪,也连续朝隐藏着海波和郑世浩的沙丘射击。四支枪扫射过来,如暴风骤雨一般打在烂船和沙丘上。开枪声不大,跟爆豆的声音差不多大小,几百米之外根本就听不到射击声。
  肖海琛凭着五年的当兵经验,听出这是乌兹冲锋枪独有的扫射声。另外那三只手枪,听声音,应该是意大利的伯莱塔92f手枪。好家伙,这冲锋枪和手枪,那都是世界名枪,不但火力强,而且威力大,不知道这伙人是怎么把这些好枪搞到手的。听声音,这些枪使加装了消声器,射击噪音明显小了很多。
  肖海琛思忖着:看来这伙人是有备而来,我到底是招谁惹谁了。他的脑子在飞快转动着,思索着这些日子来到底惹了那号人物,既然会招来这些手持真家伙的杀手。但容不得他多想,当务之急是先保住自己的性命,只有活下来才能慢慢弄清楚何时招来着杀身之祸,又是谁这么狠毒,既然想要取他们的性命。
  子弹打在烂船和沙丘上,发出嗤嗤的响声。晓娟被暴雨般猛烈的枪声吓得呜呜哭起来,,声音都变了调,整个身子都颤抖不已。肖海琛急忙抱紧她,低声安慰着:“晓娟,不要怕,我会保护你的。”
  躲在沙丘后的郑世浩和海波被吓得蜷缩着身子,尤其是海波,更是磕碜,吓得双手紧紧抱住脑袋,双膝盖抵住胸膛,整个身子如煮熟的虾米般蜷缩着。他脸上是涕泪横泪,哆嗦着嘴唇念叨着:“他姥姥的,我到底招谁惹谁了啊,怎么会遇到这群黑煞鬼啊!他们是不是找错人了,我还没结婚呢?今晚就要交待在这里了吗?呜呜……”
  郑世浩一颗心都要提到嗓子眼,没想到在短短一周时间里,既然会两次遭遇这么凶险的境况,他很快就猜想到这群人跟几天前那三个死在海里的杀手和外国佬莱恩有很多关系,也只有杀手的同伙,才有这么精良的武器。航海镇虽然走私和制毒严重,但那些走私贩和毒品贩拿的大都是仿真枪和霰弹枪,有这么精良的外国武器,那是不敢想象的。
  听着那几个黑衣杀手的脚步声,肖海琛知道他们离自己的藏身之地已经很近了,估计也就一百米左右的距离。此时,四个黑衣汉子好像吃定了肖海琛四个四个没有反抗能力的人,开枪的密度也小了很多,只是零星打着枪。
  其中一个汉子喊话了,威胁着说:“你们几个交出航海绸图,我就饶你们不死。否则,让你们今晚陈尸在海滩上。”
  四个人都不解,什么航海绸图,他们几个人根本没听过这东西。郑世浩听出这喊话男子的声音跟今天上午想买他渔船的人的声音都出自同一个人之口,看来那些想买船的人果然是之前那些杀手的同伙。
  海波已经被吓得痛哭流涕:“什么航海绸图啊,我都没见过啊!你们三个有没有见过啊,有就拿给他们吧,我不想死啊!你们会不会找错人了啊!”
  另外一个黑衣男子说:“别跟他们废话了,让他们见点血,才会乖乖把航海绸图交出来,咱们做事,从来是见血后再坐下来好好谈判的。”
  肖海琛低声骂着:“这几个龟孙子,老子要是有枪,分分钟让你们吃枪子,送你们去见阎王。”
  他刚说完这句话,一块黑色物体就朝他飞过来。“哥,有枪,你接着。”黑色物体是从郑世浩的方向扔过来的。他诧异郑世浩既然会有手枪,该不会是玩我吧,这小子既然在这危急时刻还开玩笑,鱼目混珠,拿玩具枪来忽悠我。
  他一迟疑,手枪就从他的头顶上飞过去,落在离他两米远的沙滩上,也暴露在烂船外面。那些杀手也听到郑世浩喊有枪,着实大吃一惊,立刻放缓了冲锋的速度。当他们看到手枪落在沙滩上时,高个子就将火力集中打击落在沙滩上的手枪,不让肖海琛去捡那把手枪。
  密集的冲锋枪子弹打在沙滩上,溅起一股股海沙溅打在肖海琛和张晓娟的身上,生疼生疼的。
  肖海琛发现手枪所在位置没有什么物体遮蔽,他要是贸然探出身子去捡那把手枪,肯定会被对方的密集子弹打成筛子。他借着月光,看清掉在沙滩上的果然是一把闪着黑色光泽的手枪,凭着当兵多年看枪的经验和犀利的眼光,他可以判断出这把手枪是真枪,而且还是意大利产的赫赫有名的伯莱塔92f手枪。
  草!郑世浩这小子哪里搞来的手枪,手枪弹匣里压满子弹了吗?怎么样才能捡起那把手枪?肖海琛飞快地转动着脑子,思考着这些问题。
  郑世浩看到扔出去的手枪没有被肖海琛接住,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他不明白平时那么好身手的肖海琛,为什么在关键时刻掉链子,连一把手枪的都接不住,这可是决定四人生命的一接啊。他摸到沙滩上的一根20厘米长的枯树枝,灵机一动,捡起那根枯树枝,朝肖海琛晃了晃:“哥,这枪是装满子弹,快打死那些龟儿子啊!。”他说完,把枯树枝朝空中扔出去。
  郑世浩故意把枯树枝扔得高高的,让枯树枝在空中走了一个弯曲的抛物线,缓缓地落下来。在枯树枝扔出去的时候,那四个杀手的就将火力集中打击在半空中做弧形运动的枯树枝。拿着冲锋枪的那个彪形汉子似乎有恃无恐,觉得自己手里的冲锋枪可以压制住对手,他哈哈笑着:“这几个小毛孩,糊弄咱们的吧,他们要是有枪,早就还击了。”
  肖海琛抓住时机,一个虎跃纵身而出,抓起那把落在海滩上手枪。肖海琛抓起手枪后,心中的恐惧变为惊喜。这手枪,握在手里,沉甸甸的,还有一股金属感,不是小孩子玩的那种全塑料粗制滥造塑料枪可比的,凭着军人的直觉,他知道这是一把真材实料的手枪,不是仿真枪。他凭手感也知道这手枪的弹匣里压了不少子弹,不会是空枪。
  肖海琛抓起手枪后,一个翻滚朝拿着冲锋枪的彪形汉子连开两枪,再打了两个滚,躲在另一艘烂船后面。其中一枪打在彪形汉子右手臂上,另外一枪打在他的小腹上。彪形汉子中枪后,手中的冲锋枪也哑火了,蓬地一声掉在沙滩上,倒在地上抽搐不停,发出如垂死的猪一样的吭哧声和低沉哀嚎声。
  其他三个汉子见到同伴中弹后,杀人嗜血的兴奋感一下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恐怖感笼罩着他们的全身。但他们毕竟是刀尖添血的人,同伴一命呜呼了,也不能阻挡他们继续行刺的步伐。他们犹豫了片刻后,将三支手枪的火力集中射击肖海琛躲藏的烂船。
  肖海琛的行动吸引了其他三个汉子的火力后,给晓娟制造了一个安全的环境,见心爱的人安全了,他心里渐渐安定下来,缓缓稳定呼吸,因为急促的呼吸和焦躁的心情会严重影响射击的精度。。他知道这下子可以全力对敌,狙杀这三个汉子。虽然他不想杀人,但是不杀死这三个汉子,自己和其他三个同伴的性命就要交待在这三个亡命之徒的手里。以暴制暴,才是解决暴力的最好方法。
  肖海琛仔细听着三个汉子踩在沙滩上的脚步声,辨别出这三个汉子从自己所在位置的十二点钟方向、九点钟方向和三点钟方向朝他包抄过来。
  “奶奶的,送你们这些龟儿子去见阎王爷。”肖海琛透过烂船缝隙观察着三点钟方向快速奔跑的汉子,发现在这个汉子正朝郑世浩和海波藏身的沙滩位置跑,看来这个汉子是想先杀了郑世浩和海波,再来对付自己,或者拿他俩做人质?总之不能让这事情发生。他如迅雷般探出身子,朝三点钟方向的汉子连开两枪,然后又迅速闪身躲在烂船后。在他开枪的同时,另外两个杀手也同时朝他开火,一颗子弹从他脖子擦过去,留下一道殷红的血痕。
  枪响之后,三点钟方向的汉子中弹后倒在地上,杀猪般惨叫起来:“啊……快救我,快救我,我中弹了。”
  一个杀手一直朝肖海琛的藏身位置射击,掩护另一个杀手靠近那种中弹倒地的汉子,将中弹的汉子拉起来,架在肩膀上往快艇的方向撤。估计这两个没受伤的黑衣杀手知道遇到了一个枪法精准的棘手对手,此刻,他们不敢有任何懈怠,希望用火力压制住肖海琛,不让肖海琛有举枪还击的机会。
  肖海琛透过烂船的缝隙观察着他们的行动。其中一个黑衣汉子一边撤退一边射击,换弹匣的动作也是相当迅速,等撤到那个一米八五的彪形汉子前,他也蹲下来,拉住中枪的彪形汉子双肩的衣角往快艇的方向拖。彪形汉子中了两枪,血流如注,殷红的鲜血浸湿了他的衣服,也染红了他身上的那片海沙。此时,彪形汉子吭哧吭哧地喘着粗气,张大嘴巴想说话,但是说不出来,也是出气多进气少,快要到阎王那里报到了。
  肖海琛见他们要撤退,知道要斩草除根,如果这四个人活着回去他们的大本营,会引来更多的杀手,那以后的日子就过得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了。当兵五年,这是他第二次杀人。第一次杀人,是用狙击步枪在五百米的远距离狙杀敌人的,一枪爆头,敌人中弹后就倒在草丛,看不到敌人死去的模样。这次却是在这么近的距离跟对手枪战,那种肾上腺快速分泌的感觉自然是不一样。
  肖海琛刚要探出身子朝黑衣杀手射击,发现其中一个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圆滚滚的物体扔向他们。是手雷。肖海琛大吃一惊,急忙大喊:“大家快趴下,有手雷。”
  这是一颗闪光雷,爆炸后发出强烈刺眼的白光。郑世浩、海波和张晓娟都是菜鸟,都没经历过什么战斗场面,哪知道这是闪光雷,要闭上眼睛,只知道捂住耳朵。闪光雷爆炸产生的炫目的强光射进他们三人的眼睛时,他们想闭眼也来不及了,眼睛在强光的照射下,出现了短暂性失明。
  海波捂着眼睛失声惨叫起来:“我的眼睛,我的眼睛好痛,看不见了,要瞎了。”
  张晓娟和郑世浩也是捂着眼睛呜呜叫着痛,看来这闪光雷的威力挺大的,让没有准备的他们三个都暂时性失明了。
  肖海琛经验老道,在那个黑衣杀手扔出手雷后,他就闭上眼睛,捂住耳朵,蹲在烂船后面。当他感觉到一道强烈的白光掠过面孔时,就猜出黑衣杀手扔出的是闪光雷。
  几秒钟过后,闪光雷发出的强光消失了。肖海琛提着枪朝四个杀手逃窜的位置追过去。除恶务尽,不铲除这几个杀手,以后都会没好日子过了。虽然铲除了这四个杀手后,以后的日子也会不安宁,但肖海琛宁愿选择前者。他做事一向都是斩钉截铁,干脆利落。
  两个未受伤的黑衣人拖着受伤的同伙来到海边,好不容易才把受伤的同伙拖上快艇。但这样子的速度比起肖海琛一个人跑的速度,明显是慢了一半。当两个杀手把同伙拖上快艇后,肖海琛已经跑到离快艇只有五十米的距离,进入手枪的有效射程。
  其中一个杀手掏出枪朝肖海琛射击,肖海琛出枪更快,双手平直握枪,朝那个欲开枪射击的杀手开了两枪。那个杀手一声闷哼,四仰八叉地倒在快艇甲板上。
  另一个杀手见同伙中弹了,急忙发动快艇,快艇吼叫一声,在海水中迅速转了一个圈,朝深海飞驰而去。肖海琛一边跑一边朝快艇上最后一个杀手射击,直到打光了弹匣里的所有子弹。此时,他也跑到沙滩与海水的交界处,快艇也驶离到远处,但他不确定有没有击毙驾驶快艇的那个杀手。那个活着的杀手回去高密,他们的同伙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杀手的同伙要是再来惹事,那就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其实,那个驾驶快艇的黑衣杀手也被肖海琛击中后背,倒在驾驶座上。快艇不受人的控制,就像匹脱缰的野马,在海面上狂飙,直冲向深海,直到燃油耗尽。
  第六章 惊魂未定

  肖海琛提着枪转身朝其他三人的藏身之处跑去,如今他最担心的就是三人当中有人受伤了,无论谁受伤,他心里都会感到愧疚。
  晓娟还是惊魂未定,躲在烂船后面簌簌抖个不停,呜呜哭泣着。郑世浩倒是镇静,坐在沙滩上一言不发,用手指不停地梳理着身下的沙子。海波还是蜷缩成虾米样,涕泗横流,嘴里喃喃念叨着什么,估计是佛祖保佑的话吧。
  肖海琛看着晓娟由于过度惊吓而颤抖不已的样子,很是心疼,蹲下身子抱紧她,轻声安慰着:“别怕,坏人已经跑了,咱们现在不会有什么危险了。放心吧,我会保护你,不会让你受到任何伤害的。”
  张晓娟哇的一声痛苦起来,紧紧抱着肖海琛:“刚才真的是吓死我了,我以为自己今天晚上就要死在这里,再也见不到父母了。”
  肖海琛紧紧抱着张晓娟,抚摸着她的背,不停地安慰着:“别怕,别怕,坏人已经跑了,咱们安全了。”
  两个人拥抱了一会后,肖海琛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他轻轻推开张晓娟,让她坐在地上,然后站起来,走到郑世浩面前,什么话都没说,抬起一脚狠狠地踹在郑世浩的身上。
  郑世浩本来是蹲在沙滩上的,被肖海琛一脚踹过来,那里受得了这力道,立刻跌坐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肖海琛又地踢了郑世浩一脚,狠狠地骂道:“你小子到底做了什么事情,既然惹上了这些不要命的人物。今晚,咱们四个人的命差点在这里交待了。”
  郑世浩受了惊吓,又被肖海琛踢了一脚,一时间也没有缓过神来,瘫坐在地上,许久都没有说话,只是呆呆地看着沙滩上的子弹壳。
  海波看到肖海琛在斥责郑世浩,知道是郑世浩惹下的祸端,他爬起来坐在地上,连哭带骂:“死耗子,你真是坏啊!你小子是不是惹上黑帮的老大了啊!你上次去了香港,是不是做了黑帮的马仔,趁机把黑老大的金钱掳走了,怪不得你小子一下子那么有钱,又是买了新摩托车,又是请我们吃烧烤的,以前就没见你那么阔气过。”
  郑世浩无奈地摇摇头,不置可否,也没有出声辩解。海波见郑世浩不说话,继续哭骂着:“你小子惹了麻烦,就让我们跟着一起受罪。你说,你有没有掳走黑老大的钱?是不是知道了黑老大的秘密,所以黑老大要派人来杀你灭口?或者是你小子定力不够,把黑老大的情妇给睡了,让黑老大戴绿帽子,事情暴露了,所以黑老大要派人杀你灭口。还是你加入黑帮之后,受不了黑帮的门规,私自逃了出来?”
  郑世浩发怒了,瞪着海波吼道:“你小子唠嗑够了没有啊,一点小事情都禁受不起,看你那熊样,比娘们还水。你小子长篇大论,胡思乱想什么啊,说的好像跟香港的警匪片一样,你干嘛不去做编剧,写剧本啊!”
  海波站起来,踢了郑世浩一脚:“死耗子,你小子差点把我们害死了,说你两句还不行了,踢死你。”
  晓娟已经回过神来,她理顺了头发,擦干脸上的泪水,慢慢地站起来,制止海波:“海波,我相信浩子是无辜的,他是老实人,怎么会做哪些事情呢?”
  肖海琛也清醒了,知道自己刚才鲁莽了,在事情没有弄明白之前,不能错怪了好人:“浩子,我知道你有难言之隐,你不妨说出来,大家帮你想办法,一起解决。如果这个事情不了解清楚,咱们以后可是要一直处于危险中。”
  郑世浩用手支撑着上半身,缓缓地坐在沙滩上。其他三人也坐在沙滩上,等着郑世浩开口,说出事情的缘由。郑世浩把这几天发生的事情,来龙去脉都向三个人详细说了一遍。但这些杀手来自何方,是哪个帮派的,郑世浩也不清楚。毕竟他就是一个小市民,关于黑帮的奇闻异事都是在街头巷尾听到的,真正的却是没见过。
  不过,他没有把那天在海上看到的蜃景告诉三人,毕竟那蜃景太过诡异,而且里面又有跟父亲母亲相似的人,他不想让其他人知道。就算是说出来,其他人也不会相信,还以为他在编故事。
  三个人听郑世浩把故事讲完后,都没有说话,尤其是张晓娟和海波,要是没有经历今晚发生的事情,他们俩会以为郑世浩在编故事,看太多港产片被荼毒了。肖海琛当过兵,经历的事情虽然复杂,要是没有经历今晚生死较量的枪战,他也是不会信郑世浩说的事情。
  三个人都没有说话,他们知道郑世浩没有说谎,而且这件事情也不是郑世浩惹起的,再说责怪的话对郑世浩来说太不公平。这飞来祸患,而且是牵扯到命案的祸患降临在谁的身上,都会让人不好受,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到答案,再慢慢解决这个问题。
  肖海琛看看三个人,沉声问:“明天,我和浩子一起去海岛上看看,查探个究竟。”
  郑世浩点点头,表示应允,事情是他引起的,他当然要担起这个责任。肖海琛又看着海波问:“海波,你跟我们一起去吗?”
  海波摆摆手,露出一脸慌乱的神色:“别别别,看死人的事情,还是不要叫上我,那个外国佬都死去五天了,说不定尸体已经腐烂发臭了,我可不想看到满是蛆虫攀爬蔓延的尸体,看了那样的尸体,我估计一辈子都吃不下饭。”
  郑世浩不屑地看了看海波,轻蔑地说:“波姐,我就知道你是个孬种,关键时刻总是掉链子,靠不住。”
  海波倒是厚脸皮:“孬种就孬种呗,反正我是不想和死人打交道,我是看一眼死人,就几个月睡不好,半年吃不下饭的。”他抚了抚肚皮,做出一副呕吐状:“想想那死人的样子,就感到恐怖恶心。”
  肖海琛一锤定音:“好的,那明天,我和浩子去海岛上看看,能不能在外国佬的尸体上找出什么线索来。”
  张晓娟低声问:“我们要报警吗?毕竟这些事情不是我们的力量能够处理的。”
  海波急忙摆手:“晓娟,你傻啊!报警,那些狗公(航海镇的百姓对警察的戏称)肯定会让我们四人吃不了兜着走。他们办案的能力没多强,审人整人的能力倒是有一手,有些警察就是披着制服的无赖地痞。你以为咱们县里的那些警察跟电影里的警察一样断案神明,又可以飞天入海吗?再说了,浩子和海琛哥都是杀了人的,咱们虽然没杀人,也一样脱不了关系,这关系可是越理越是乱如麻!”
  张晓娟沉默了,海波说得确实有道理,这件事情说出来,只会给他们惹来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甚至会改变他们的生活轨迹。
  肖海琛看看三个人严肃地说:“今晚发生的事情,包括前几天发生在浩子身上的事情,大家都不要说出去,就烂在肚子里,让肚子里的蛔虫知道。谁要是说出去了,一切责任有他自己负责。”这些话明显是说给张晓娟和海波听的,郑世浩和他自己现在都是当事人了,不会傻到将这件事情说出去。
  今晚发生在海滩上的枪战,虽然异常激烈,但枪声都被那个土豪放的烟花给掩盖了。全村人都跑去看那个土豪放烟花,那还有空去仔细听海边响起的枪声。明天的涨潮后,会把海滩冲刷得干干净净的,不留下任何踪迹。大海是包容的,能够包容那么多海洋生物,更不用洗刷掉几个人类制造的枪战痕迹。
  “糟了,家里要出事了,我的妈啊!”郑世浩由于过度担忧导致喊出来的声音都变了腔调,声音里带着哭腔。他急忙起身如疯子般跑向摩托车,三个人一下子没回过神来,不知道郑世浩有受了什么刺激。
  肖海琛最先反应过来,知道郑世浩要做什么。他也迅速站起,迈开两条长腿追上去,一边跑一边喊:“海波,你负责收拾东西并送晓娟回家。”
  就在郑世浩发动摩托车要疾驰而去的刹那,肖海琛一个跳跃,坐在摩托车后座上。摩托车左右摇摆,做了一个蛇形扭曲之后,绝尘而去,留下目瞪口呆,好半天没有反应过来的张晓娟和海波。
  郑世浩骑着摩托车几乎将油门把扭到尽头,摩托车如一头怒吼的野兽般朝家里冲过去。他一边轰着油门,心里一边念叨着:妈,你可千万不能有事啊,爸走了,我不能再失去你。
  肖海琛见郑世浩开车摩托车如疯子一般横冲直撞,也是吓怕了。今晚虽然有月光的照射,但可见度毕竟不比白天,何况这条路也不会很宽敞,万一对面驶来一辆车,那很容易撞上。他凑到郑世浩耳边安慰着他:“浩子,放心吧,阿姨不会有事的,你开慢点,别还没到家里,咱们就栽倒在路上了。”
  郑世浩放佛没有听见似的,更是把油门轰到底,摩托车如脱缰的野马一般直往前冲。一分钟后,郑世浩和肖海琛就赶到郑世浩的家里,此时,家门紧闭着,大厅里正亮着一盏小功率的灯泡,透过窗户看过去,大厅里是迷蒙一片。
  郑世浩急忙朝家里奔过去。肖海琛掏出枪紧跟在后面,万一出现紧急情况,他一定先发制人,才能保证自己和郑世浩的安全。虽然手枪没有子弹,但可以用下吓唬敌人,甚至用来做谨慎搏斗的武器。郑世浩冲进大厅里后,没发现母亲,悬着的一颗心都是要跳出身体,他颤抖着声音喊着:“妈,妈!”
  “浩子,怎么了?母亲在浴室里洗澡呢。去邻村看了放烟花,现在刚刚回来,煮好水就洗了个澡。”浴室里传来母亲淡定的声音。
  听母亲的声音,家里好像没发生过什么。郑世浩一颗悬着的心放下来:“妈,你刚回到家吗?刚才家里有没有人来过啊?”
  “是啊,我刚回到家呢,大晚上,家里还有什么人来。就隔壁的燕婶子过来坐了一会,然后就回去了。你到海边烧烤,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不跟海琛他们玩尽兴一点。”母亲的语气还是淡然,接着就从浴室里传来哗啦啦的冲水声。
  郑世浩彻底放心了,知道哪些黑衣杀手没有来找母亲麻烦,他招呼着肖海琛坐下,又给肖海琛倒了一杯茶。肖海琛不知道到在什么时候,已经把手枪插进皮带里。郑世浩的家虽然简陋,但在勤快的母亲的收拾下,家里的一切都是井井有条,物品摆放有序,显得温馨和谐。
  但这一切都逃不过肖海琛那双锐利的眼睛。他敏锐的眼睛扫过大厅的墙壁,借着昏暗的灯光,就发现墙壁上有好多处弹孔,墙壁上的弹孔离地不高,灯光照射得不清楚,不是在白天很难发现。
  他坐下后,发现那张褪了朱红色油漆的餐桌的一条桌脚上,也出现一条弹痕和弹孔,弹痕15厘米长,手指摸上去甚是光滑,翻出的白色木质都是新鲜的,弹孔没有穿透桌脚,但弹孔边缘可以看出哪些外翻的木质也是新鲜的。肖海琛看着桌脚上的弹痕和弹孔,判断出这子弹的穿透力不强,而且弹孔也不是7.62毫米和5.56毫米的步枪子弹造成的,如果是步枪子弹,近距离一般都能够穿透这10厘米粗细的桌脚。明显是9毫米的手枪弹穿透而成的。这子弹要么是冲锋枪射出的,要么是手枪射出的。
  很明显,郑世浩的家里发生过枪战,但不细心的人一般发觉不了,更何况是在漆黑的夜晚。如果郑世浩的母亲真的是去看烟花了,那么为什么会在家里发生枪战呢?那些黑衣杀手不可能在家里胡乱开枪吧!肖海琛隐隐觉察到郑世浩的母亲有什么事情在瞒着他们,这个一直把他当儿子看待的温和女性,这几年是对他时越来越淡漠了,他也对郑世浩的母亲感到越来越陌生,在郑世浩母亲身上再也找不到儿时那种温暖和熟悉的味道。
  肖海琛摇摇头,轻轻苦笑一声,责怪自己想得太多。毕竟自己小时候,住在孤儿院里,受了郑世浩一家人的太多恩惠,现在长大了,不可能再一直受人家的恩惠,郑世浩的母亲也不可能一直关爱自己。况且郑世浩的父亲失踪后,他们家的日子也不好过。
  蔡春华洗完澡之后就出来了,看到肖海琛后,微微一笑:“阿琛啊,你也过来了,今晚烧烤吃得开心吗?”
  肖海琛急忙站起来向母亲问好,他发现母亲的左手臂似乎有些僵硬,走路也基本上不会甩动,透过那薄薄的衬衫,放佛可以看见母亲左手臂缠着绷带,估计是枪伤,但他不敢多问。不过这个疑问却烙在肖海琛的心底,让他对蔡春华多了一份戒心。
  肖海琛喝了一杯水之后,就向郑世浩和母亲道别,要回去镇政府大楼歇息。郑世浩和母亲也知道夜深了,就不再挽留肖海琛。郑世浩送走肖海琛,两人约好在明天早上六点钟,去一趟那个小岛。
  肖海琛跨上摩托车,看着郑世浩,欲言又止,他怀疑郑世浩的母亲蔡春华,可是跟郑世浩说出口,就有挑拨离间他们母子俩关系的嫌疑。要做个聪明人,还是不要说出口吧,他启动摩托车,朝镇政府驶去。
  见母亲平安无事,郑世浩就拿了几件刚晒的衣服去浴室冲凉。今天晚上,经历了海滩上的那场枪战后,几乎是从鬼门关走了一遭。现在,他的心是疲惫到了极点,感觉到浑身都乏力,连走路都脚颤。
  第七章:航海绸图现世

  第二天,郑世浩和肖海琛带上一些干粮,早早就来到渔港。当他俩来到海港边时,还不到六点,但海港里密密麻麻的渔船已经整装待发。中国渔民的勤劳和吃苦是世界闻名的,这除了中国人天生流淌着吃苦耐劳的血液外,更多的是沉重的生活压力和巨大的竞争力,如果不努力,就不能养家糊口,也会被社会淘汰。
  肖海琛站在渔船甲板上,迎面吹来咸腥的海风刺激着他的呼吸器官。杀人后带给他感官和精神的刺激,让他昨晚一夜没睡好,呼吸了这咸腥的海风后,他感觉整个人都精神了很多。郑世浩不时找着话题和肖海琛聊,但聊不久,话题就断了,两个人干脆就保持沉默,静静地呼吸着海洋的气息。
  渔船轰隆隆吼叫了一个小时后,终于抵达小盘岛,两个人抛下船锚,固定好渔船后,如两只灵活的猴子般攀着小盘岛峭壁上的突出石块往岛上爬。不多会,两个人就爬上这座十多米高的小岛。小岛不大,郑世浩很快就找到了莱恩的尸体所在之处。但两个人靠近时,真的是散发出阵阵尸臭味。
  郑世浩忍受不住那种刺鼻的味道,用手捂住鼻子。肖海琛也蹙蹙眉毛,缓缓地呼出一口气。
  郑世浩捡起一根棍子,慢慢地挑开覆盖在莱恩身上的铁芒萁和枯枝烂叶。随着铁芒萁和枯树枝一层层被挑开,散发出的尸臭味也越来越浓烈,几乎要把人熏晕。肖海琛也拿了一根棍子帮着挑开那些铁芒萁和枯树枝。
  莱恩的尸体露出来了,他那张脸已经变形腐烂,露出黑洞洞的眼眶,眼眶里不时有蛆虫和其他一些黑色的小虫子爬进爬出,高高的鼻子塌陷下去,嘴唇也扭曲变形了,露出白森森的牙齿,脖子上的皮肤也腐烂了,猩红的喉管外露,络腮胡子也是脱落沾染了一脸,整个形象看上去煞是惊秫。
  郑世浩看到莱恩那恐怖的面容,差点就呕吐了,他用意志力抵御呕吐感,让自己不呕吐。肖海琛也好不了多少,看到这样恐怖的尸体,忍不住直吐口水来缓解自己的呕吐感和恐惧感。
  两个人七手八脚把莱恩的登山包拿出来,打开登山包,翻遍登山包的里里外外的袋子,都没有发现有价值的东西,就是几套衣服和一些野外探险用的必备品,最有价值的应该是那把瑞士军刀。两个人看着登山包里的物品,都感到有些失望。
  郑世浩看着莱恩的尸体寻思着:“莫非这个外国佬把重要的东西藏在自己的身上?”他缓缓地蹲下来,探出一只手在莱恩衣服的口袋里摸索着,几个外口袋都摸遍了,除了摸到一块腐烂的口香糖外,也没有摸到有什么东西。他几乎要放弃了,再也忍受不了这股浓烈的尸臭味。
  肖海琛见郑世浩要把手缩回来,就鼓励着他:“往他衣服的暗袋摸摸看,说不定线索就在里面。”
  郑世浩轻轻解开莱恩的两个纽扣,几条白白胖胖的蛆虫立刻爬到他的手上,蛆虫接触到他皮肤的冰凉感,让他汗毛倒竖。他一甩手,把两只蛆虫甩得远远,但一甩手的同时,手掌也被一根尖尖细细的铁芒萁刺破了,点点鲜血顺着掌纹流下来。郑世浩的手掌被铁芒萁刺破的时候,没感觉到痛,也没感觉到流血,恐惧感已经战胜了他的轻微痛疼感。
  郑世浩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稍稍缓解了下恐惧,掀开莱恩的衣服,把手伸进莱恩上衣的内衣服,明显感觉到内口袋里有东西。他将内口袋的东西掏出来一看,是一张地图和一张绸布。
  肖海琛见郑世浩掏出一张地图和一张绸布,知道秘密可能就藏在这张地图和绸布上。地图应该是菲律宾地图,虽然郑世浩和肖海琛看不懂地图上的很多英文地名,但两个人的地理都学得非常好,看着地图上国家的轮廓,就知道这个国家是菲律宾,至于菲律宾的一些省,两人也是略知一二。
  在一张地图上明显找不到什么线索,肖海琛又打开那张绸布,这张绸布长70厘米左右,宽50厘米左右,绸布辑边了,不容易抽丝和撕裂,看这张绸布,已经有一些年头了,显得灰白暗淡,绸布上面用金色丝线绘制了一些身穿明朝服饰的官员和一些巨大的帆船。
  郑世浩和肖海琛看着绸布上的景物,大概猜出这应该是描写郑和下西洋的场景,这绸布应该也是在明朝织造的。但左看右看,就是猜不出这些景物有什么含义,毕竟他俩的文化素养就摆在那里,不是什么考古专家和考古专业人士,不能一眼辨认出这绸布的价值。
  两个人捧着地图发愣,一下子迷茫了。本来他俩以为能在莱恩的身上找到金银财宝,或者日记本之类的东西,想不到就找到一张地图和一张绸布,线索好像一下子就断了。
  莫非这张绸布就是昨晚杀手说的航海绸图吗?为了这张不起眼的地图,既然拼个你死我活。一系列疑问悄悄涌上两个人的脑海。
  “难道那些杀手和这个外国佬打得你死我活的,就是为了这一张绸布吗?”郑世浩满腹疑问,不明白这张绸布有什么魅力,既然引得好几个人为了这张绸布失去性命,而且那几个人后面肯定有一个强大的幕后势力在操纵着。
  郑世浩用手掌摩挲着这张绸布,希望能用手掌上敏感的感觉神经末梢发现这块绸布有夹层,而夹层里正藏着他们想要知道的线索。这张绸布虽然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但摸上去,依然是光滑细腻,手感极好,如跟新织造的丝绸没有很多大区别。手掌上的鲜血滴在绸布上,这块绸布就好像海绵一般,很快就吸收了那几滴鲜血,鲜血沾染的地方,也只留下淡淡的血痕。
  正当两个人一筹莫展,准备把地图和绸布叠起来时,奇迹出现了,本来是灰白色的绸布出现一些些斑斑点点的其他颜色,接着显现出一副地图的轮廓,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个地图颜色越来越明显,最终完整地显现在两个人的眼前。
  郑世浩和肖海琛看着这张绸布显出的神奇一面,都感到非常吃惊,想不到这么一张古老的绸布,既然能够出现这么神奇的景象。绸布上的地图非常简单,就好像随意勾勒而成的图画。肖海琛看着这张简单的地图,一时间还不能察觉出什么。
  郑世浩倒是反应灵活,他喜欢看探险的故事,尤其是关于郑和下西洋的一些传奇。这张地图不正是郑世浩下西洋的航海图吗?石块和小山代表陆地,每个石块和小山上都标注有地名,连接大陆与大陆之间的是由虚线构成的航线。虽然地图上的那些国家、大陆和海洋的轮廓都不如现在的地图那样一目了然,但依然可以辨析有些地方正是现在的东南亚。但每一块陆地对应东南亚的哪个国家,就不容易辨认了。毕竟600年前的古人,对地球的认知是不如现代人的,描绘的地图也是远远不如借着现代高科技仪器描绘地球的精确性。
  肖海琛仔细查看这张古老的绸图,也反应过来,兴奋地大喊:“这不是郑和时代的航海图吗?但是奇怪,怎么会落在这个外国人的手里?”
  “不奇怪,中国的好多国宝都落入外国人手中,他们还美其名曰用他们的博物馆帮我们保管文物,其实就是强盗的行为。”
  郑世浩仔细看着这张明代航海绸图,辨认着地图上的每个地名。突然他的眼睛一亮,发现在地图的左下角出现三个与明代字体迥然不同的现代汉字,那汉字字迹也是清晰明了,放佛是刚写上不久,字体方正且刚劲有力。
  “摩霍岛”这三个字看着怎么似曾相识,郑世浩越看越觉得这三个字很眼熟,他捧着航海图的双手开始颤抖起来,接着整个身子都颤抖起来,嘴唇也不停地哆嗦着。肖海琛看着他的机体反应,很是吃惊,以为郑世浩是中邪了,急忙推推他:“浩子,你没事吧!”
  郑世浩突然失声喊起来,声音都变了腔调:“爸,这是我爸的字体,八年过去了,这字体依然是那么熟悉,我永远忘不了父亲写的字。”
  肖海琛看着郑世浩指着的那三个字,慢慢辨认着,也是吃惊:“没错,他看过郑世浩的父亲郑海洋的签字,这字正是他写的。
  “莫非,伯伯还活着?”肖海琛有些怀疑,轻声说出自己的想法。
  “肯定还活着,肯定还活着,你看这字迹,是刚写不久的,他肯定是居住在外国。八年了,八年了,想不到父亲还活着。”郑世浩煞是激动,声音都变了腔调。
  肖海琛安慰着他:“你别哭,先别激动,慢慢看,仔细看看这字体,确定真是叔叔的字迹吗?你也不能那么草率,也不能仅靠三个字,就确定是叔叔写的,毕竟不是一个爹妈生的孩子还有很相似的,何况是写的字体呢?。”
  肖海琛的一番话好像一盆冷水一般泼在郑世浩的头上,让他的希望消失了一大半。但他还是怀着一半希望,希望这字就是父亲写的,希望父亲还活在这个世上,就住在地图上标注的那个位置——摩霍岛。
  可是摩霍岛在哪里呢?郑世浩和肖海琛也是茫然,毕竟就是一个无名小岛,他俩也不是地理学家,不能一下子辨认出摩霍岛在哪个国家。
  张浩折叠好航海绸图,放进口袋里,拉着肖海琛:“哥,咱们回家去,对照父亲的字迹,就知道这航海绸图上的字是不是父亲写的了。”
  他们俩先是给莱恩的尸体覆盖上泥土和沙石,又在坟堆里覆盖好铁芒萁和枯树枝,两个人就攀着石块下了小盘岛,开着渔船往家里赶去。
  两人回到家后,郑世浩找出父亲的航海日记本,又在八仙桌上铺展开航海绸图,这时候,奇迹又发生了,航海绸图又变成了一块普通的绸布,上面的地图消失得无影无踪。
  看着这张会变化的地图,两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惊讶,一小时前还是显现着地图的绸布现在又恢复了原样,他们一时间也找不出这绸布上的地图时隐时现的症结在哪里?两人看看铺展在桌子上的绸布,又看看对方,苦思冥想了好一阵子,又做了各种假设,都想不出办法让绸布上的地图重现出来。
  郑世浩用手指沾了几滴水滴在绸布上,过一阵子后,绸布毫无反应,依然如故。他又点燃煤油灯,拿着地图在火光上映照,也没看到有地图的轮廓显现出来。真是怪事,莫非这绸布在小盘岛上才能现出地图来,或者说在莱恩的身体上才能显现出地图,离开莱恩身体久了,这绸布上的地图就消失了?
  他们做了种种假设,但就是不能让绸布上的地图重现。两个人绞尽脑汁也拿这张绸布没办法,只能暂时歇息歇息。郑世浩看到桌子上放着母亲买来的梨子,就拿了一个梨子,一边削梨子,一边看着地图琢磨着。
  一个不小心,水果刀刀刃划破了他的食指,鲜血从伤口涌出来,汇成一滴,滴在那张绸布上。肖海琛想用衣袖去摸那滴鲜血。在小岛上的那一幕怪异现象又出现了,绸布好像海绵一般,几秒钟的时间就把这滴血吸收了,鲜血消失后,地图慢慢地显现出来。这一幕,虽然时间很短,但都被郑世浩和肖海琛看在眼里,原来鲜血是地图出现的引子。
  两人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不得不惊叹古人工艺的匠心独运,这巧夺天工的造诣就算是当代人也一定能够办到。就算是现在的高科技,也无法去解释古代一些文物的制造工艺,更别说复制那些文化的制造工艺了。
  郑世浩不敢怠慢,,拿着父亲的航海日志和航海绸图上的字迹对比着,生怕迟一分钟,绸布上的地图又会消失。两人对比着航海日记和航海绸图上的字迹,翻了好几页航海日志后,发现日志上也有“摩霍岛”这三个字,对比航海绸图上的“摩霍岛”那字迹简直是一模一样。
  郑世浩确认是父亲的字迹后,整个身子都颤抖起来,高兴得要发狂了:“是真的,是真的,这三个字真是爸爸写的,我一直有一种预感,父亲还活在这个世上,有一天还会与父亲见面。”
  肖海琛展开另一张防水地图,菲律宾的苏禄群岛好像被莱恩用铅笔标注了,表面上的防水膜留下斑斑点点的铅笔痕迹。他翻到地图的背面,地图背面正是苏禄群岛的放大图。
  肖海琛看着地图,若有所思:“这苏禄群岛被外国佬标注过,要是叔叔真的还活着,就居住在苏禄群岛吗?菲律宾离中国可是很近啊,也有很多华侨,叔叔为什么一直都不回家呢?”
  这一系列疑问郑世浩也想到了。其实肖海琛说得很有道理,要是父亲还活着,八年了,为什么一直没有回家?难道父亲有难言之隐,连在家里的妻子都能一撇下就是八年,这是何等铁石心肠。
  或者这些字根本就不是父亲写的,人常说:不是同一个娘胎里生出的人,都有很相似的。更何况是人写的字体?字迹相似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想到这里,郑世浩的心又冰凉冰凉的,但他不死心:“要是有人能鉴定这字迹的真伪就好了,我就能知道这些字是不是父亲写的。”
  肖海琛说:“我一个战友在县党史办工作,主要编纂地方志,他说有一个在公安部门笔迹鉴定机构工作的朋友,我等下去问问他,让他联系联系他的朋友,约出来吃个饭,然后帮忙鉴定航海日志和绸布地图上的字迹是不是都出自叔叔之手。”
  郑世浩一听到肖海琛说他的战友有认识笔迹鉴定机构的人,冰冷的心一下子又热乎起来,满怀希望地说:“哥,你快去找你的战友,让你的战友联系他的朋友,给我做做笔迹鉴定,我快等不及了,很想确定这绸布上的字迹是不是父亲写的。”
  肖海琛是为了朋友两肋插刀的人,更何况他早就把郑世浩当作兄弟。他立马应允下来,骑上摩托车就直奔县城。
  郑世浩在家里静静等待着,吃过午饭后还不见肖海琛有消息来,就有点不耐烦,准备上床睡个午觉。正当郑世浩走向卧室时,客厅里的电话响起来了,是肖海琛打来的,他说战友已经邀请到在公安局笔迹鉴定机构工作的朋友,让郑世浩立刻赶往县城去会面。
  郑世浩没有多想,揣着一万块人民币,又把防水地图和绸布用塑料膜包好,放进一个手提袋里,直奔镇上的汽车站。说是汽车站,其实也就一片300平米的空地,放着两三辆农村客运车,外加一个15平方米的售票室和15平米的小卖部,就美其名曰航海镇汽车站。
  刚好海波也骑着摩托车见过这里,看到郑世浩正在买票,走上前来套近乎:“死耗子,早上跟海琛去了小盘岛查看,有没有发现什么线索。”
  郑世浩摇摇头,他不想让海波知道更多的事情,虽然海波也是他的铁哥们,但多一个人知道,事情就容易泄露出去,所以,还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少。
  “那有没有在他的身上找到这个……”海波把嘴巴凑到他的耳边,伸出拇指和食指做了一个摩挲钞票的动作,脸上露出奸笑。
  郑世浩鄙夷地看着他:“你小子就是一心都钻在钱眼里,死人的钱你都敢要吗?”
  海波急忙捂住他的嘴:“你小子说话小声点,不怕被人听到吗?死人的钱就不能用吗?又不是冥币,那洋鬼子身上的可是美钞,老值钱了。你说,在他尸体上找到美钞没?”
  一辆农村客运车的喇叭响起来,催促乘客快上车。郑世浩推开搭在他肩膀上的手,厌烦地说:“没时间了,我要去县城一趟。”
  郑世浩转身就上了农村客运车,留下海波悻悻地站在原地,看着汽车一摇一晃消失在他的视线中。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颠簸后,郑世浩到了县城车,又叫了一辆摩托车,直奔肖海琛说的豪生酒店。郑世浩这次是非常爽快,五公里的路程,他直接给了摩托车司机五块钱,也没让摩托车司机找钱。要知道,5元钱在90年代中期,那可是一个普通家庭一天的伙食费了。
  在女服务员的引导下,郑世浩来到五楼,打开501号房房门。此时,肖海琛和他的战友,还有一个四十多岁,戴着眼镜的儒雅中年男子正坐在皮沙发上喝茶。肖海琛给他们三人一一介绍。三个人握手寒暄了几句后,就坐下了。
  战友叫刘战军,理了一头寸发,圆圆的脸蛋闪着古铜色的光泽,个子不高,估计不到一米七,但显得短小精悍,充满战斗力。在笔迹鉴定机构任职的叫乐正弘,毕业于某警官学院,四十岁左右,梳着一个三七分头,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的近视眼镜。脸蛋上虽然长了些皱纹,但皮肤比普通的男人显得白皙,所以比同龄人看起来显得年轻,浑身散发着书生的儒雅气。
  四个人聊了几句话后,肖海琛就直奔主题,让郑世浩把绸布和航海日志拿出来,好让乐正弘早点鉴定字迹,解开他俩心中的谜团。
  乐正弘摆摆手,说着客套话:“不急不急,咱们先喝喝茶,聊聊天,酝酿酝酿感情。能够认识你们,我感到很荣幸啊!”
  还酝酿感情,你以为你是18岁的大姑娘啊!或许你是基佬?郑世浩在心里嘀咕着,他不喜欢这些文人雅士抒情的惺惺作态,喜欢直截了当,直奔主题,速战速决。
  战友刘战军说:“走走走,咱们别只顾着说话,先坐到餐桌上来,等下服务员就要上菜了,咱们一边吃一边聊。”
  四个人坐在餐桌上后,服务员就陆续上好菜,一共上了八个菜,一个汤,还加了一瓶洋酒。郑世浩看着这一桌子菜,打了一个寒噤,心是一阵阵绞痛。
  满桌子都是山珍海味啊!有黄猄丸、香焖袍子肉、清蒸野鸡肉、红焖野猪肉、清蒸中华鲟、香辣果子狸、红烧鳄鱼掌加一个青菜,还有一个山药甲鱼汤,个个菜肴都是价格不菲,这一顿饭的价钱,抵得上普通百姓两个月的工资了。
  “吃饭吃饭,大家都动筷子了啊,趁热吃,不吃就凉了啊!”乐正弘挥着筷子,做了一番客套之后,他先动手夹了一块野鸡肉塞进嘴里。大嚼了几口后,他点点头,一脸满足地说:“不错,小地方的厨师做的饭菜也别有一番风味,加上这正宗的山珍野味,大城市的人一般都吃不到,我还没有你们有口福啊!哈哈……”
  “这些狗公还真会享受,一顿饭就想把咱吃穷了吗?没我们有口福,你以为普通老百姓上得起这样子的酒店吗?”他微微别过头,斜着眼睛看了看乐正弘,心里骂道:不就求你鉴定个字迹嘛,也费不了什么功夫,既然要这样子宰我一顿,也太狠了吧。真是长得人模狗样,道貌岸然。
  很明显,这顿饭菜的钱肯定是郑世浩买单的,要不是郑世浩急于知道那绸布上的字迹是不是父亲写的,他看到这么奢侈的一桌饭菜,肯定会摔门而去。幸好莱恩给了他一万美金,他现在手头也阔绰了,这顿一千多的饭菜钱,还是出得起的。但他毕竟过惯了节俭的日子,一下吃得这么奢侈还是不习惯。
  肖海琛察觉到郑世浩的脸上露出不悦之色,用手指轻轻地戳了戳他的大腿,让他收敛收敛显露在脸上的表情,毕竟是有求人人家,怎么能不招待好这个市里来的领导呢。
  郑世浩领会了肖海琛的意思,尴尬地笑了笑:“有缘千里来相会,今天能够认识两位哥哥,是我的荣幸,大家吃菜,痛快地吃。”他又喊来服务员,让服务员把四个人的酒杯满上。
  酒过三巡之后,郑世浩见乐正弘还是在天南海北地胡扯着,有点不耐烦了,请乐正弘吃饭,可不是为了听他胡扯八卦事,讲他的陈年英雄事的。
  郑世浩敬了乐正弘一杯酒后,就直奔主题:“哥,我今天请你来的目的,就是想让你给我鉴定鉴定字迹。战军哥说了,你是市公安局的领导,对笔迹鉴定这一方面很有研究,所以,今天劳烦你出马,给我解决心中的疑团。”
  乐正弘也吃得有五分饱了,点点头说:“好的,你把字迹拿出来跟我看看。”
  郑世浩掏出航海日志,翻到写有“摩霍岛”的那一页,又拿出那块绸布,铺展开放在桌子上。乐正弘一边嚼着嘴里的野猪肉,一边看着那张绸布,他伸手摸摸绸布,停止了嚼动嘴里的野猪肉,良久才颤抖着声音问:“这可是明代的丝绸,那可是珍品,经历了五六百年的历史风雨,还保存得这么完好,真是奇迹啊。”
  乐正弘的语气急促又加上嘴里含着肉,说出来的声音也含糊不清,让人听不清一个所以然来。他吐了嘴里的野猪肉,急忙问:“老弟,你这个丝绸你哪里弄来的,这可是明朝的丝绸啊,老古董了。这做工,啧啧,真是精湛,丝绸上面的那刺绣人物和海船,那是栩栩如生,虽然颜色变得暗淡了,但也不失是一件珍品,拿到古玩市场,肯定有人出大价钱,卖个十万八万不是问题。”
  当乐正弘问这块绸布是哪里来的,郑世浩随便找了一个借口,说这块绸布是传家之宝,爷爷手里传下来的的。
  刘战军听到乐正弘说这块简单粗陋的绸布可以卖个十万八万,一下子就震惊了,这十万八万差不多是自己十年多的工资了,怎么能不震惊呢。真是大隐隐于市,想不到肖海琛的童年伙伴既然藏着这么一件珍宝。
  其实,这乐正弘不但在编制工作,还是一个古玩商,他借着职务之便,广泛交际众多古玩商,还热衷于收集各类古玩,他喜欢的珍品,就藏在家里的密室,次一点的古玩转手卖出去,赚取中间的差价。当然,受贿各种古董,也是常有的事情。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当官就吃权力之便嘛。
  肖海琛倒是不惊讶,毕竟他见过这张绸布的神奇之处,淡淡地说:“这张绸布有一个神奇之处,只要往绸布上滴上一滴血,就会出现一幅地图。”
  乐正弘转过头看着肖海琛,脸上写满了不相信:“这张绸布既然有这样子的神奇之处?”
  肖海琛点点头:“是的,这正是绸布的神奇之处,滴上鲜血,就会出现地图和字体。如果这张绸布就是一块布,哪敢劳烦你这个市领导亲自来县里一趟呢。”
  乐正弘半信半疑:“真有那么神奇?那赶紧试试看,让我见识见识这绸布的神奇之处。”
  肖海琛拿了一把刀子,在自己的食指肚上轻轻划开一道口子,鲜血立刻顺着刀口涌出来。他捏了一下伤口,一滴浓郁的鲜血滴在绸布上,但那滴鲜血就如落在荷叶上的水珠一样,在铺展不平的绸布上翻来滚去,就是不会溶于绸布。
  肖海琛傻眼了,怎么会这样子呢?满是期待的刘战军也略显失望,但他不相信老战友会欺骗自己。半信半疑的乐正弘这下反而自信了,要是真有那么神奇的东西,自己没见过,那岂不是扫了自己的面子,也说明自己是井底之蛙。他对自己的见识和直觉感到自信,认为自己刚才不相信肖海琛说的话是对的。
  郑世浩也有些纳闷,怎么海琛哥的鲜血不能溶于这张绸布呢?莫非只有自己的鲜血才能被这张绸布吸收?莫非这张绸布还会认人,自己第一个拿到这张绸布,所以这张绸布就认定自己是他的主人?不对啊,在自己拿到这张绸布之前,肯定有很多人拥有过它的,难道其他人的鲜血也不能召唤地图出现?他的脑海里一下子产生了无数的疑问。
  肖海琛把刀子递给他:“浩子,你试试看。”
  这个时候,郑世浩发现乐正弘正满脸微笑看着他,那微笑好似嘲讽,放佛要看着他出丑。他接过刀子,在自己的食指肚上扎了一下。鲜血从伤口慢慢渗出来,滴在绸布上,郑世浩怕一滴鲜血不够,又使劲捏着手指,挤出第二滴鲜血滴在绸布上的另一边。
  郑世浩的鲜血滴在绸布上后,出现与刚才迥然不同的画面。只见鲜血滴在绸布上后,并没有像滴在荷叶上的水柱一样滚来滚去,而是黏在绸布,被慢慢吸收,最后只留下一个淡淡的血色痕迹。一分钟过后,绸布上就显现出一幅古人绘制的地图。
  看着绸布上慢慢出现的景象,乐正弘脸上的微笑慢慢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惊讶,看到绸布上的地图,失声喊起来:“郑和的航海绸图,宝贝啊,真是宝贝啊!世上真有这么神奇的宝物,今天真是开了眼。”
  他拍着郑世浩的肩膀,竖起拇指:“老弟,不错啊,果然是传家之宝,只听你的召唤,好宝贝啊!”
  刘战军也是啧啧称奇,他也没见过这么神奇的绸布,要滴上鲜血之后才会显现出地图,而且还要是它的主人的鲜血,才会出现地图。之前在电视剧和电影中看到的那些藏宝图,要么是用水弄湿后出现地图和字迹,要么是用火光照射后出现地图和字迹,还有就是地图藏在纸张的夹层里。这种要用鲜血来喂,才能出现地图的绸布那真是一大奇迹,放在哪里都是个无价之宝。
  “宝贝啊,真是宝贝,这个航海绸图估计值个几十万。”乐正弘见到宝贝后,由于激动,不停地揉擦着手掌,同时,两眼也是放光,恨不得将这张航海绸图据为己有。
  郑世浩怕他看进眼里就拔不出来,催着道:“乐领导,这个航海绸布吸了人的鲜血后,必不能保存很久,过一阵子,这绸布上的地图和文字都会消失,又回复原状。你快点鉴定航海日志上的‘摩霍岛’和航海绸图上的‘摩霍岛’三个字,看看是不是出自同一个人的手迹?”
  “不用鉴定了,凭我多年的经验,一看就能判断出航海绸图上的字和航海日志上的字是出自同一个人之手。”乐正弘满脸自信地说。
  听乐正弘这个专家一说,郑世浩的整个身子都颤抖起来,他知道自己的猜想得到了确认,那么父亲也肯定还活着,只是因为有一些难言之隐和苦衷,所以一直没有回家。既然父亲没有回家,那自己出海去寻找父亲,解开这个谜团。脑海里浮现出父亲的音容笑貌,他的眼泪就慢慢涌上眼眶。
  乐正弘没注意郑世浩的表情变化,伸出手抚摸着航海绸图,一直喋喋不休地赞叹着:“真是宝贝啊,真是好东西,想不到今天真是开眼界了,能见到这么神奇的航海绸图。”
  血液融进绸布后慢慢蒸腾消失,地图也变得越来越模糊。看到航海绸图在慢慢消失,乐正弘也萌发了一个念头,看看用自己的鲜血能不能召唤地图出来。
  乐正弘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征得郑世浩的同意后,他用刀尖在食指肚上轻轻一扎,还没出血,就疼得龇牙咧嘴了,想扎第二刀,但是又拿着刀子犹豫着,不敢下手。三个人看着他怕痛的样子,都拼命忍住笑。
  刘战军倒是爽快,接过刀子,迅雷般在自己的拇指肚上划了一刀,鲜血立刻渗出来,滴在航海绸图上。从刘战军娴熟的刀法中,郑世浩看得出他是个使刀子的好手。
  的确,刘战军当兵的时候,虽然射击精准度是远远比不上肖海琛,但一把军刀那是使得出神入化,尤其是擅长把军刀当飞刀使,在30米的距离,都可以杀人于无形,这一招尤其适用于侦查暗杀任务。也正是凭着这一项本领,战友们都称他为刘飞刀。
  刘战军的鲜血滴在绸布上后,跟肖海琛的鲜血滴在绸布上是一个样,凝成一滴血珠在绸布上滚动了几圈后,就停住不动了。放佛绸布上有一种类似荷叶的表面张力或是涂了一层蜡,让这滴鲜血不能溶于绸布中。
  乐正弘看到这一现象,又是啧啧惊叹着,他知道不用划破自己的手指,将鲜血滴在绸布上了,因为滴在绸布上,也不会出现跟郑世浩的鲜血滴在绸布上的景象。三个人不停地讨论着这张航海绸图的神奇之处,又在讨论着它的价值。
  乐正弘心里打着小九九,他知道这张航海绸图的价值,就凭它那见血现地图的神奇之处,就能让达芬奇的《蒙娜丽莎的微笑》、梵高的《向日葵》和毕加索《拿烟斗的男孩》这几幅名画黯然失色。更何况,那航海绸图里可能还藏着一个惊天大秘密,或许能够指引出宝藏的埋藏之处。
  不过,这张航海绸图只有在郑世浩的鲜血下才能昙花一现,如果没有郑世浩的鲜血,这顶多只是一张明朝绸布,只不过具有收藏价值和研究价值罢了,一点都不能称为神奇。也就是说,买了这块绸布,也就等于要把郑世浩买下来,以后还要把郑世浩当祖宗一样供着。
  一件古董容易操作,买下来之后就是自己的的,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但是一个人,尤其是一个有思想的人,买下来之后, 服侍好他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过,乐正弘是个占有欲很强的人,看到这样神奇的宝贝,他就是倾尽所有也要买下来,他准备开价五十万将这张航海绸图买下来。
  当然,任何交易都必须靠合同说事,不能靠口头交易,他已经在心里草拟了一份合同,合同条款上写明这单古董生意成交后,郑世浩必须随叫随到,全天候听从他的传唤。他相信,在50万高价的吸引下,郑世浩这个农村土包子肯定会一口答应下来,别说50万,这农村伢子估计连个十万元也没见过。
  当乐正弘向郑世浩提出用50万购买他的航海绸图时,肖海琛和刘战军都瞪大了眼睛,以为这个市领导是在开玩笑,但一看他一脸认真的样子,又不像在开玩笑。不用怀疑,郑世浩手里的航海绸图真是一幅绝世珍宝,既然能让这个铁公鸡开价50万来购买这块绸布。
  乐正弘开出这个价格后,没有去看郑世浩,他伸出筷子夹了一块野鸡肉塞进嘴里嚼着,一脸志在必得、胜券在握的表情。他相信有钱能使鬼推磨,没有钱办不到的事情。想当初,他第一次受贿时,一个商人给了他五万元托他办事情,他都激动了好几天,失眠了好几天。今天,一个没有见过世面的农村小伙子听到别人开价50万买它的东西,那岂不是好几天都回不过神来。
  郑世浩从乐正弘的语言和表情中,就猜出这张航海绸图的价值,能让这见多识广的人都吃惊的绸布,肯定是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更何况,已经有八个人为了得到这幅航海绸图,把性命交代了,更不要说郑世浩还没有得到这幅航海绸图之前,有多少人命栽在这绸布上。
  他刚听到乐正弘开价50万买他的航海绸图时,也是暗暗吃了一惊,毕竟这50万不是小数目,可以供花大半辈子了,但很快就恢复平静,果断拒绝了乐正弘。这幅航海绸图是寻找父亲的线索,难道50万抵得上父子团聚这份真情吗?看乐正弘的表情,他也猜得出这幅航海绸图的价值远不止50万元。
  乐正弘没想到郑世浩这么干脆拒绝了他,感到有点小失望,但他依然相信金钱的魅力,只要自己加大购买金额,郑世浩就会答应自己,毕竟没有几个人能够抵挡得住金钱的诱惑。70万。乐正弘开出这个价格,希望郑世浩能够答应把宝贝转让给他。
  郑世浩还是拒绝了,拒绝的理由很简单,这幅航海绸图是他祖上传下来的,祖训告诫既然再穷再落魄都不能卖出去,要是哪个不肖子孙卖出去了,下到阴曹地府,就会受到祖辈的一致讨伐。这张航海绸图在他郑家已经传了五百多年,祖训不能毁在自己手里,也不能让自己背上不肖子孙的骂名。
  乐正弘见郑世浩还是不答应,又将筹码开到一百万,这一百万可差不多是他半壁身价了。真要他拿出一百万现金出来,他还不一定能办到,估计是要变卖了房产和那些古董,才能凑到一百万。他是不见兔子不撒鹰,亏本的买卖,没有把握的事情是不会做的。
  当听到乐正弘开价一百万时,刘战军已经惊愕得嚼不动嘴里的肉,一来想不到郑世浩这个普通小伙子既然怀藏此等宝物,二来是想不到乐正弘一个小小的科长,既然有这等身价。能够出一百万购买郑世浩的航海绸图,那就说明乐正弘身家绝对不止一百万。
  郑世浩还是拒绝了他,理由很简单,祖传的宝贝不能卖出去。
  肖海琛倒是预料到郑世浩不会出卖这幅航海绸图,他了解自己的兄弟,从来是把感情看得比金钱重,这张航海绸图隐藏着寻找失踪多年的父亲的线索,郑世浩又岂会轻易出卖给他人呢?
  乐正弘见郑世浩不答应,脸色变得有些难看,但瞬间就恢复正常,呵呵一笑:“君子不夺人所爱,既然航海绸图在老弟心中是个无价之宝,那就算老哥我出再大价钱,你也不会答应卖给我。”他从钱包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郑世浩:“老弟,这是我的名片,以后有什么困难就找哥,哥能帮上你的一定会尽力帮你的。”
  乐正弘的心里还怀着一丝丝希望,他希望郑世浩在经济上遇到困难时,会主动来找他,把航海绸图卖给他。
  四个人又闲扯了其他事情,酒足饭饱之后,大家收拾好东西,准备离开。郑世浩拿着发票到了收银台,从口袋里掏出一千元,准备结账。
  突然,他拿钱的那只手被抓住了,后面传来乐正弘的声音:“老弟,这顿饭我请你们,怎么好意思让你掏腰包呢。”
  峰回路转了,郑世浩想不到乐正弘会和自己争着付款。连刘战军也傻眼了,想不到这个下到县里,从来都是吃拿卡要的市领导,今天既然主动争着付款。难道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或者母猪也上树了?
  郑世浩坚持着要自己付款,他知道不能白让人做事,更何况这个有官架子的市领导。但拿着钱的手被乐正弘紧紧抓住,弄得女收银员都有些尴尬,不知道要不要接郑世浩递过来的钱。
  乐正弘义正言辞:“老弟,你看不起哥哥是吗?哥哥虽然工资不高,没几个钱,还是出得起这顿饭的钱的,认识你很高兴,今天,说什么也得让我买单。”他一手抓着郑世浩的手,另一只手伸进包里,从单肩包里掏出钱包,再抽出一千元递给女收银员。
  郑世浩执拗不过乐正弘,只好收起钱,靠近肖海琛,把钱放进他的口袋里,凑到他耳边说:“哥,你给这个市领导包个红包,。”
  肖海琛会意,其实他口袋里早就准备好红包了,不过里面也就装了一百元,现在有郑世浩的一千元,这个红包拿出来,更有面子,在刘战军打开车门的那一刻,他把红包塞到乐正弘的单肩包里:“哥,好不容易来我们县一趟,这点小意思,你拿着,当作车费。”
  乐正弘倒是“爽快”,也没有推辞,直接就收下了。刘战军发动轿车,留下一股黑烟,朝霓虹灯深处疾驰而去。
  此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华灯初上,街头上的行人并不是很多,这个海滨县城在霓虹灯下显得静谧安详。郑世浩喜欢这种感觉,他高中在县城读书的时候,一到周末,就和鱼妞,还有其他同学在街头瞎逛,看看那热闹的街景,一直逛到深夜。
  后来,鱼妞考上大学,而他则是名落孙山,回到航海镇去打渔。
  肖海琛打了一个哈欠,对郑世浩说:“浩子,咱们回家去吧,折腾了一天,也真是累了,还是回家里躺着舒服。”
  肖海琛骑着摩托车载着郑世浩,沐着夜风,直奔家里。郑世浩回家后,告诉母亲,他俩新买了几个光碟,今晚要一起看电影,母亲也没有反对,等郑世浩走出家门,就缓缓地关上大门。
  入夜,两个人洗澡后,躺在床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话题从工作、读书、军事、探险聊到两个人的童年往事。灯光下的壁虎好像也被两个人的情绪感染了,四脚黏在墙壁上,不时晃着脑袋看着他们俩,好像在倾听着他们说话。肖海琛转过身,侧躺着看着郑世浩:“浩子,我知道你心里想着什么,你说吧,哥能帮你的,一定会帮你的。”
  郑世浩也侧躺着看着肖海琛:“哥,我想出海去菲律宾,找我的父亲。八年了,已经八年了,我以为父亲已经去世了。可是有多少次,我都在梦里看见父亲,他说他还活着。我是真的很想念他。”郑世浩说到动情之处,眼泪顺着眼角滴落在被子上。
  肖海琛伸出手,轻轻地擦去他眼角的泪水:“我能感受到你寻找父亲的那份心情。哥是个孤儿,曾多少次,都梦见自己的亲生父母来看自己,可我知道那只是一个梦。今天,浩子你要去寻找父亲,哥是绝对支持你的。可是……”
  郑世浩明白肖海琛心里的苦衷,肖海琛是一个公职人员,不可能无故请几个月的假,陪同自己出海去寻找父亲。也许,寻找父亲这条路,只能由自己一个人孤独地走着,但他并不惧怕。
  郑世浩轻声说:“哥,不要说了,老弟我知道你的苦衷,其实,你对老弟已经付出够多了,是我欠你的太多。”他顿了顿,又说:“哥,为就求你一件事情,你帮我办个去菲律宾的签证,越快越好啊!”
  肖海琛点点头:“办签证这件事情就包在我身上了,我会托公安局的战友尽快帮你办理好的。还有其他需要我帮你办理的吗?”
  郑世浩摇摇头说不需要了,其他的物资就靠自己去购买准备。
  郑世浩猛地坐起来,打开菲律宾地图,看着地图上被铅笔标注的苏禄群岛,可是怎么也找不到这个摩霍岛。这个摩霍岛小到连地图都不能标注出来?怪事,难道这个摩霍岛是不存在的吗?那为什么父亲会在航海绸图上标注摩霍岛呢?看来,只有亲自到苏禄群岛,才能查明事情的真相。
  肖海琛说,他认识一个在大学里教书的地理老师,就是航海镇的人,每周末都回家,或许可以去请教他。郑世浩摆摆手,对肖海琛说不需要,那个地理老师或许了解菲律宾的历史和风土人情,但小到一个岛,估计那个地理老师对这个摩霍岛也是知之甚少。
  郑世浩又把那天看到的蜃景告诉肖海琛,肖海琛听了也是唏嘘感叹,想不到既然会出现这么神奇的蜃景。两个人谈着谈着就睡着了。第二天,当肖海琛醒来的时候,郑世浩已经不在床上,估计是回家了。
  做好去菲律宾的苏禄群岛寻找父亲的决定后,郑世浩就开始购买各种海上生存的必需品。有了莱恩给的那笔钱,他购买必需品自然是得心应手,不必担忧经济上会捉襟见肘。其实,物资都不缺,最缺的还是需要一艘远洋渔船,郑世浩的渔船太小了,才15米长,干舷也很低,经不起远洋海浪的打击。去远海,就需要一艘经得起惊涛骇浪的渔船。他想到了蟹伯的渔船,蟹伯的渔船那可是中型渔船,长30米宽5米,吨位大,而且干舷高,抗风浪能力强。
  好,就去借蟹伯的渔船,凭自己与蟹伯的交情,郑世浩自信能借到他的渔船。有了好的渔船,才能抵抗海神时不时发起的狂怒,战胜狂风巨浪。
  郑世浩在镇上买了一瓶好酒,又买了两斤熟牛杂,两斤花生来到蟹伯的住处。蟹伯房子建在航海镇的郊区,座落在山脚下,周围几百米都没有人家,当初他选择这个地方建房子,就是图个安静。蟹伯的房子大概一百个平方左右,两层高,是红砖水泥房,但是院子倒是不小,有三百个平方左右,用单块红砖砌了一米多高的墙围起来,围墙门也是建得气派,宽两米,高两米半左右。
  蟹伯在这宽敞的院子里,种满了蔬菜和各种树木。有空心菜、番薯叶、油菜、南瓜、黄瓜和佛手瓜,还有柳树、月桂树和荔枝树。开得正盛的牵牛花趴在两层的楼房上,给楼房披上一袭绿色的外衣。各种植物被雨水滋润着,在院子竞相生长,把整个院子都装扮成绿色的生命乐园。
  从院子里种植的植物可以看出来,蟹伯是一个很享受生活的人,他喜欢独居,更喜欢农家生活。有好多媒人要给他介绍对象,上至60岁的孤孀,下至20岁的黄花闺女,但蟹伯都一一拒绝了,他说喜欢一个人生活,一个人生活挺好的,懒散自由惯了,不想去照顾别人也不想让别人照顾。
  其实媒婆那么热心给蟹伯介绍对象,并不是热衷于解决他的单身大事,而是图他那丰厚的媒人红包,想想蟹伯每次捐款都是那么阔绰,过年时派给村里孩子的红包也不小,更不用说给媒人封的红包了,那必定不会小。可是蟹伯就是个硬骨头,不管媒婆怎么软磨硬泡,他就是铁了心,不想再结婚。
  郑世浩走到围墙门口时,见蟹伯独自一人坐在院子里剥花生,一边吃着花生,还一边哼着小曲,小四方桌子上都堆满了花生壳。在昏黄灯光的照耀下,拉长他的影子映在地面上,反倒让蟹伯的头发看起来白了些。
  郑世浩大声喊道:“蟹伯,你老怎么一个人在喝闷酒呢,也不叫上我?正好,我来找你喝酒了。”
  蟹伯突然被郑世浩这么一叫,吓得身子都颤抖一下,指着郑世浩大声笑骂着:“你这小子,真是坏,叫这么大声,像打雷一样,想吓死我啊,也不叩门提醒,你不知道蟹伯老了吗?禁不起这么大声的惊吓。”
  郑世浩走进来,一屁股坐在板凳上,给蟹伯倒上一杯酒,嘿嘿一笑:“蟹伯,我这嗓门,哪能吓着你呢?你老人家可是见过世面,在惊涛骇浪里走过千百回了,就算是雷神击锤的响声,也不能吓到你老人家啊!”
  蟹伯哈哈一笑:“真是好,你小子拍马屁倒是有一手。说,好久没见你来我这里陪蟹伯聊天了,是不是最近都忙着泡妞啊?今晚过来是蹭吃蹭喝的吧,有什么新鲜事要跟蟹伯说啊。”
  蟹伯虽然上了年纪,但也有一颗未泯的童心,听到郑世浩的童年伙伴都叫郑世浩的外号,也有模有样跟着叫开了,刚开始,还搞得郑浩不好意思,听多了,他也就习惯了。
  郑世浩从身后拎出两瓶酒和一袋子牛杂、一袋子花生:“蟹伯,瞧你说的那么见外,你老人家不要把咱想得那么坏,咱今晚可是来请你喝酒,听你讲故事的。”
  蟹伯见郑世浩提着两瓶酒、一袋子牛杂和一袋子花生,有些惊讶,然后就乐呵呵地请郑浩坐下。他想不到这小子既然主动送酒肉上门了,往日,这小子都是两手空空过来蹭吃蹭喝的。吃饱喝足了,还要揣上一口袋花生米回去。
  蟹伯跟郑世浩对饮了几杯酒后,就有些醉了,他用手指点着郑世浩:“你小子,今天带了好酒好肉来,肯定不是听故事那么简单。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说,你小子想干什么?有什么企图?”
  郑世浩知道时机到了,是该开口了,他凑到蟹伯耳边,低声说:“蟹伯,我想借你的渔船去远海打渔。”
  蟹伯身子往后倾靠在椅背上,一脸吃惊地看着郑世浩:“什么,你小子既然要借我的渔船去远海打渔?你小子也太大胆了吧,突然之间脑子发热了?你去过远海打渔吗?你有远海打渔的经验吗?你知道远海有多凶险吗?”
  一连串发问让郑世浩憋红了脸,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蟹伯见郑世浩憋屈的样子,嘿嘿笑着,抚着圆鼓鼓的肚皮说:“喝了一肚子酒,尿急啊,我先去上个厕所,上完厕所再跟你慢慢聊。”
  蟹伯走进房子里,去了厕所,留下郑世浩一个人在院子里。郑世浩给自己满上一杯酒,捻起一块牛皮塞进嘴里嚼着,这牛皮是很有嚼劲,他以为嚼完这块牛皮后,蟹伯就会出来,跟他继续聊。可是,他喝了好几杯酒,吃了好几块牛杂,也不见蟹伯出来,难道蟹伯酒量变差了,喝了这几杯酒,就醉倒在厕所里?那不可能啊!
  “蟹伯,你掉厕所里了?”郑世浩不正经地喊着,刚要站起来去厕所看看蟹伯,他感觉有冰凉锐利的东西抵在自己的喉咙处,他想伸出去摸那冰冷的东西。只听见背后传来低沉的闷喝:“不要动,不然送你去见阎王。快说,那张航海绸图在哪里?”
  郑世浩心里一颤,感觉那刀锋的冰凉传遍全身,自己的寒毛因为惊吓都竖起来。被人用利器抵着喉咙,那感觉除了恐惧还是恐惧。他假装镇定,但声音还是颤抖:“什么航海绸图,你说的是什么东西来的?”
  “少给我老子装糊涂,你小子今天要是不交出航海绸图,或者说出航海绸图在哪里?老子就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身后的男子用低沉阴冷的声音恶狠狠地骂着。
  郑世浩慢慢地镇静下来,他毕竟也不是被吓大的:“你犯不着威胁我,大家坐下来慢慢说。你究竟想干什么?那幅航海图对你有什么用处?为什么你们要苦苦相逼?”
  后面的人听到郑世浩的几个提问,反倒惊诧了,他想不到郑世浩死到临头了,嘴巴还这么硬。他恶狠狠地威胁着:“你小子嘴硬,等一会我叫你嘴硬不起来,快说,航海绸图在哪里,不然就立刻了解你。”
  冰冷的刀刃抵着郑世浩的脖子,好像已经割裂了他的皮肉,他感觉到与刀刃的接触面传来一股痛疼,似乎还有液体顺着皮肤往下流,看来是流血了。郑世浩这个时候,心里有些害怕了,他想不到在短短两周的时间了,既然遇到这么多索命鬼,个个都是拼命三郎,耍刀弄枪,要他的命。
  郑世浩刚想张开嘴大声喊,后面又传来冰冷的声音:“不要喊!否则立刻结果了你。”
  他感到绝望了,看来躲过了海洋上三个亡命之徒的追杀,躲过了沙滩上的枪击,还是躲不过今晚的祸患。不过,他不想束手就擒,脑子急速转动着,想着应对之策。
  房子里传来蟹伯的脚步声和喘气声。“哎呀,这人老了啊,就是不中用,尿尿不远不说,还尿不干净了。真是坏,你小子该不会趁我去尿尿了,把酒和牛杂都吃光了吧?”
  蟹伯摸着大门门框,慢悠悠地探出身子。
  当蟹伯的整个身子出现在大门口时,郑世浩明显感到身后的那个人身子一颤。只见蟹伯的脸色也变了,刚才还笑嘻嘻的脸一下子变得暴怒,佝偻的身子也慢慢挺直了,放佛如一头暴怒的狮子般瞪着郑世浩身后的人,同时,他的手也伸到裤兜里。
  郑世浩身后的人看到蟹伯,身子就一直在颤抖,连他的声音也颤抖了:“你……,原来你老人家原来在……”
  还没等他说完这句话,蟹伯就暴喝道:“滚……立刻消失在我的眼前!”
  郑世浩身后的那个男人不敢怠慢,收回抵在郑世浩脖子上的刀刃,迅速退出蟹伯的院子。蟹伯看着他的背影又怒喝着:“我警告你,不要在我有生之年踏进航海镇半步。”
  郑世浩转过身去,想看清楚用刀子抵在他喉咙上的是一个怎么样的人。是不是跟之前那些杀手一样,也长得彪悍结实,穿着全身黑色的衣服,一身杀气。可是,杀手撤退的速度极快,在他转头的瞬间,已经消失了黑夜中,连轻微的脚步声都听不到了。夜空中传来青蛙和蟋蟀的鸣叫声。
  蟹伯见那个人走后,挺直的身子又佝偻起来,人也放佛苍老了很多,他颤悠悠地走在桌子旁,放佛有气无力:“浩子,不用看了,那个人已经走远了。”
  蟹伯现在的话语满是沧桑,刚才那雷鸣般怒喝产生的威严已经荡然无存。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一个人的精气神就能发生如此大的变化,郑世浩也愕然。不过,刚才蟹伯嘴里发出惊雷般的怒喝,依然回响在他的耳边,震撼着他的心脏。他想不到一直是个平凡普通的蟹伯,既然能够发出如此的暴喝,生出如此的威严,能够吓退穷凶极恶的杀手。在他的心里,蟹伯的形象一下子高大起来。
  蟹伯坐在马扎上,拿起瓶子,给自己的酒杯满上,然后又给郑世浩的酒杯满上:“浩子,来,咱们爷俩干一杯。”
  蟹伯拿着酒杯一饮而尽,喝完后,他静静地看着院子角落的那棵开满小白花的月桂树,眼里好像滚动着泪水,在灯光下闪着光,能够映出往事一般。蟹伯吸了一下鼻子,眼眶的泪水瞬间就消失不见了,那眼眸里的往事也消失不见了。
  郑世浩也看着那棵月桂树,没有说话,不时抬起头看着他,又低下头看着桌子上的牛杂和花生。他放佛感觉到蟹伯脸上那深一道浅一道的皱纹都在诉说着一件件往事。郑世浩曾经在一本书上看过一句话:每个男人都是有故事的人,都有一段不愿提起的往事。或许蟹伯有一段刻骨铭心的往事,只不过不想跟他提起。
  蟹伯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拣了几个饱满的花生,剥开壳之后,将饱满的花生米抛进嘴里,大嚼一番,再喝口酒,吞咽了下去。吃了几颗花生米,几杯酒后,他又有了精气神,吧嗒着嘴:“浩子,咱知道你今晚来请我喝酒,肯定是有事儿,你说吧!找我有什么事情?”
  郑世浩盯着蟹伯,感到愕然,想不到蟹伯这么快就把刚才说过的话忘记了:“蟹伯,我想借你的船出海去打渔。”
  蟹伯拍拍脑瓜子:“老了,不中用了,说过的话不多会就会忘记。”“
  出海打渔?”蟹伯突然变得严肃起来,挑挑眉毛看着郑世浩:“我说孩子,你还是不肯说实话啊!你借我的船,恐怕不是出海打渔那么简单吧!”
  郑世浩知道瞒不住蟹伯了,就挑明了说:“蟹伯,我想借你的渔船出海去菲律宾的苏禄群岛,寻找自己的父亲。”
  当郑世浩说出这句话时就后悔了,自己没有驾驶远洋渔船的经验,还要驾驶着渔船跑到别国的海域去,蟹伯肯定不会答应将价值几十元的渔船借给自己。
  蟹伯看看郑世浩,许久都没有说话,不时拣起饱满的花生,剥开可将花生米塞进嘴里嚼着,嚼得咯咯响。大约过了十分钟,蟹伯重重地叹了一口气,严肃地盯着郑世浩:“孩子,你真的是要去菲律宾寻找你的父亲吗?”
  郑世浩鉴定地点点头,斩钉截铁地说:“是的,如果不去菲律宾一趟,寻找失踪多年的父亲,我是不会甘心的,下半辈子活着也不安宁,我不想愧疚地活一辈子。”他叹了一口气,坚定地说:“就算父亲死了,我也要找到他的尸骸,他的坟墓。”
  蟹伯也点点头,表示答应:“真是好,真是好孩子,我答应把渔船借给你,反正那渔船也是在渔港里躺着生锈,不如让它驰骋海洋,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他话锋一转:“不过,出远海太危险,稍有不慎,就会有性命之忧,一切责任都是你自己负责,跟我没有关系。”
  郑世浩见蟹伯答应自己了,很是欣喜,打着保票:“蟹伯,你放心吧,我一定会像爱护我的渔船一样爱护你的渔船的,这次出海,我一定会完璧归赵,将一艘完好的渔船还给你,就算是渔船损坏了,我也保证会给你维修好。”
  “好的,我让阿四跟你一起出海,他是老水手了,有多年的航海经验,希望他能够帮助你。”蟹伯心里还是很关心郑世浩的,他不希望郑世浩在大洋中遭遇不测。
  “谢谢蟹伯,咱就是去菲律宾看看,不会出什么大事的。”郑世浩对这次菲律宾之行,充满自信,那么多水手,年年出海也不见得出什么大事,难道自己出海一次就会遇到危难吗?
  “不会出什么大事?”蟹伯的脸色一变,道道皱纹拧成一团,但瞬间就舒展开了,他不想去刺激郑世浩,给郑世浩这次出海带来过多的心理负担,但很明显,郑世浩已经惹上了不该惹的人物。
  他呵呵一笑,又将一杯酒喝干净:“是啊,年轻人,就应该去多历练历练,只在近海混,哪能成长呢?只有去广阔的海洋航行,才能成为大海的儿子。你放心去吧,有阿四叔跟你一起航行,我相信你会找到你的父亲。”
  郑世浩达到自己的目的,见天色也不早了,就告别蟹伯,满心欢喜地回家了。
  蟹伯看着消失在黑影中的郑世浩背影,端起酒杯一饮而尽,良久才摇摇头:“这小子像我啊,喜欢追求真相,寻根究底,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可是,浩子这小子怎么惹上周满社团的人了?这可是个不小的麻烦。”他摇摇头:“唉,这次出海,是福是祸就看他自己的造化吧!”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郑世浩一直在储备远海航行的物资。他知道,开着渔船去菲律宾的苏禄群岛,起码要七八天的时间。期间都是航行在无边无际的大海,没有充足的物资准备,说不定就困死在船上了。
  出海前一天黄昏时分,郑世浩约来肖海琛一起到镇郊区凤凰山上喝酒,他早早爬上凤凰山,用牙齿开了一瓶珠江啤酒,一口一口往嘴里灌着。肖海琛下班后,就直奔凤凰山,等他到达凤凰山山顶后,郑世浩脚下已经堆满了花生壳。
  肖海琛坐在郑世浩旁边的石凳子上,没等郑世浩先开口,他说话了:“浩子,你是真的要去苏禄群岛吗?那地方,可是凶险,听说那片海域到处是海盗,你只身一人前往,我放心不下。”
  郑世浩没有看肖海琛,任凭山风吹打着额头上的短刘海:“哥,我走了,第一次出远门,不知道多久才能回来,你就照顾好晓娟姐吧!我知道,她一直很喜欢你,你也喜欢她。”
  肖海琛没有说话,不停地捏碎手中的花生壳,同样,他也知道郑世浩一直喜欢着张晓娟,不过两个人一直是兄弟般亲密,谁都不愿意在双方面前表露对张晓娟的喜爱之情。
  郑世浩拿出十多张百元大钞塞给肖海琛:“哥,这是莱恩给我的钱,现在我要出海了,带在身上也用不着,你就给晓娟姐买新衣服吧!我看到她穿的衣服很旧了,有些地方都打补丁了,还一直穿着,舍不得换。我希望她打扮得漂亮漂亮的,做个美丽的女人。”
  肖海琛看着郑世浩手里的钱,没有伸手去接,不知道他葫芦里卖什么药。终于,他开口打破双方之间的芥蒂:“浩子,你不是一直都很喜欢晓娟吗?为什么拿钱给我,让我给晓娟买新衣服,你这不是给自己的挖坑吗?”
  郑世浩看着山脚下灯火通明的航海镇,苦笑着:“哥,你了解我的。我是很喜欢晓娟,我也向她表白过了,她说她喜欢高个子的,还喜欢脸蛋白净的。我个子不够高,脸蛋也黑,不是晓娟姐心中的白马王子。所以我知道,她说的对象指的就是你。其实,我也早就知道晓娟一直都是喜欢你,不过我不死心,还是向她表白,希望她能接受我……”
  郑世浩一边喝酒一边絮絮叨叨地说着话,还回忆着童年的美好时光。
  肖海琛很是感动,接过郑世浩递过来的钱:“好兄弟,哥谢谢你了。我去给晓娟买新衣服,她喜欢喇叭裤。”
  郑世浩提醒着:“哥,喇叭裤过时了,晓娟现在喜欢穿裙子,你给她买五分裙子。牛仔裙那种款式或者印花的裙子,她最喜欢了。还有白色衬衫,晓娟姐穿着白色衬衫再搭配上裙子,那是最仙了。”
  肖海琛推了一下郑世浩的肩膀:“你小子比我更了解晓娟,看来我得提防着你这个情敌啊”
  郑世浩不客气地说:“哥,所以,你要晓娟姐要好一点,不然我随时会把晓娟姐抢回来的。”
  肖海琛擂了郑世浩一拳:“小子,你这次出海,早点回来,我等着你做我的情敌,跟我公平竞争。”
  郑世浩的脸上露出有些不甘:“哥,晓娟姐的心已经系在你的身上了,我哪还有跟你竞争的机会。如果她的感情是一片白纸,那我可以任意涂抹,在那张白纸上画上自己的影像。可是她已经在她的心里画上你的影像了,我不是橡皮擦,不能抹去你在她心里那张白纸上的影像啊。除非晓娟姐自己抹去你的影像,但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没有人能够随便抹去心底的情感记忆。而且,你也喜欢着她。”
  肖海琛感觉郑世浩这个比喻说得不错,特别贴切,自己也24岁了,到了适婚的年龄,应该考虑婚姻的事情,而晓娟无疑是一个值得陪伴终生的伴侣。
  两个人听着风吹过山林的呼呼声,猫头鹰的啸叫声和虫儿的啁啾声,一边喝酒一边聊着,聊到深夜才下山,然后各自回家。
  第九章 太古企业的秘密

  郑世浩回到家后,发现母亲蔡春华还没有回家,估计今晚又是在太古企业加班。母亲加班已经成了家常便饭,经常是加班到晚上十一点才回家,有时候还会在厂里过夜。郑世浩已经习惯了一个人过夜晚生活的日子,虽然有时候会怀疑母亲的一些行为有悖于常理,但母亲这么勤快地劳作,也是为了这个家,为了改善家庭生活,给他攒钱,希望他能够早日娶上媳妇,,再早日生个孩子,圆了她抱孙子的梦。
  况且父亲失踪八年了,母亲也一直没有改嫁,而是靠一个人瘦弱的肩膀,将郑世浩和姐姐两个人拉扯到。父亲在海难中失踪八年,按照民法的失踪条款,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父亲郑海洋已经死亡了,但母亲却一直没有向法院申请死亡宣告。
  他又想起海市蜃楼中酷似父亲的海盗。莫非母亲知道父亲活着,所以才一直没有向法院申请宣告父亲死亡。八年前,母亲去日本做了手术之后,对父亲的感情也变得冷漠了,并不像以前那么爱父亲了。医生说母亲做了手术后,记忆功能受到干扰,所以出现了短暂的失忆。
  郑世浩洗完澡之后,静静地回忆着八年前的往事。
  父亲郑海洋是个船员,受雇于一家轮船公司,担任轮机长的职务,经常跟随大货船出远洋,一去就是一两个月,有时候是半年。小时候,郑世浩最期待的就是父亲出海回来的那一天,只要父亲从海外回来,都会带一大堆好吃好玩的给他们姐弟俩,还会给他姐弟俩讲好多海上奇遇和异国风情等故事。
  所以,每次父亲出海后一个月,郑世浩都会在下午放学后,跑到海港处静静等候着,看看那一艘艘归航的货轮中有没有父亲的身影。有时候。他经常会在海港里一等就是一个月,有时候在海港等两个月,也不见载着父亲归航的那艘货船,他就会感到害怕,害怕父亲在航海中会出事,继而坐在海港边哭泣起来,然后跑到妈祖庙里祈祷。
  父亲归航后,看到蹲在海港边哭泣的郑世浩,就会一把抱起他,刮着他的小鼻子逗他:“你看看,你瞅瞅,这么大的孩子,还蹲在这里哭鼻子,像哭花脸的小猫,也不怕别人看到笑话?”
  郑世浩看到父亲平安回来,又看到父亲手里又拎着那么多好吃好玩的,立刻破涕为笑,搂住父亲的脖子,亲着他被海风吹得干裂,又满是胡茬的粗糙脸颊。父亲郑海洋就是他温暖的港湾,躺在父亲的怀抱里,总是无比舒服和安全。
  两伊战争时期,雇佣父亲的货船公司经常出海,运载着衣服和粮食,甚至军火到伊拉克和伊朗。在那个时候,父亲也是最忙的,经常随着货船公司运载着大批货物出海,一去就是两三个月。一年在家的时间也就十天半月。两伊战争那几年,父亲虽然经常出海,全家人是离多聚少,但也是赚了一笔钱,让全家人都过上了富裕的日子。
  可母亲却总是提心吊胆,生怕父亲奔走于战火纷飞的中东,会有生命危险。而且每次出海都是两三个月,在通讯相对落后的80年代,出海后基本上就是音讯全无,一家人都处于满是期盼又紧张无助的氛围中。
  父亲自有他的一套生存方式,他虽然心感内疚,却经常安慰母亲,富贵险中求,他这么拼命也是希望家里生活能过得好一些。母亲却认为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经常在海上航行,总会遇到风暴。让父亲见好就收,赚了钱就在家里做点小生意,顺便也能照顾家人,总比在海上奔波强。
  后来,母亲患上脑肿瘤,身体越来越弱,病情严重到中国的很多医院都不敢给母亲的脑袋开刀,摘除脑肿瘤。因为脑肿瘤已经占据了母亲三分之一的颅腔,国内医生说做这样的手术,有极大的风险性,重则危及生命,轻则全身瘫痪,下半辈子都要坐在轮椅上。所以,这些医生都不敢轻易给母亲做手术,一没有绝对把握,二怕承担手术风险。
  知道母亲病情的严重性后,全家人都忧心忡忡,父亲白天四处寻医,晚上则是不停抽烟,默不作声。母亲则是在夜深的时候轻轻哭泣着。郑世浩和姐姐还小,不是太懂事,也不知道母亲病情的严重性,只是认为母亲得了小病,但日子久了,慢慢就会好起来。
  正当父母快要绝望的时候,父亲的一个朋友介绍说日本有一家医院的医生的医术高明,治疗技术不错,能够切除母亲颅腔内的肿瘤,并且能够保证母亲生命无忧。父亲大喜,筹集好钱后,将母亲送到日本那家医院去救治。母亲颅腔内的肿瘤是切除了,但从此却失忆了,手术之前所有的事情都不记得,最麻烦的是,连她的丈夫和子女这些最亲的人都不记得了。
  父亲郑海洋想找到那个为母亲做手术的医生,做进一步观察治疗,却发现那个日本医生好像在人间蒸发了一般,再也找不到这个人。
  为了治疗母亲的疾病,父亲几乎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还欠下了一大笔钱,从一个小康之家又沦为贫困之家,日子过得越来越拮据。父亲为了还债和改善生活,又经常出去跑海,有时候半年才回家一趟。
  也就是母亲病好之后的第二年,父亲出海遭遇不测,一艘货船上的20多名船员全部都死光了。有人说是海盗打劫,见没抢到值钱的东西,就枪杀了货船上所有的人。有人说是货船上的人起了内讧,互相厮杀,最后一个人都没有活下来。也有人说,那艘货船遭到了海怪的袭击,船员都死在海怪的攻击下。反正父亲的死因是有各种传闻,众说纷纭,让人真假难辨。
  家里的顶梁柱坍塌了,一家人都是悲痛欲绝,而母亲则是扛起了养家糊口的重任,将郑世浩和姐姐拉扯大。
  郑世浩躺在床上,静静地回忆着父亲的音容笑貌,回忆着父亲在时那一段幸福快乐的童年生活。那往事放佛就发生在昨天,但又变得越来越模糊,很多细节都慢慢地遗忘了,也许再过几年,就只能从父亲的照片中寻找父亲的音容笑貌和童年的记忆。
  他又想到母亲这些年来的辛勤工作,都是让这个家过得好一些。虽然母亲的工资不高,但她说已经积攒了一笔给郑世浩娶媳妇的钱。想着失踪的父亲和含辛茹苦养家的母亲,郑世浩慢慢地流下了眼泪。
  听着屋外的海风呼啸声和蟋蟀、夜蝉的争鸣声,他吸溜了一下鼻子,朝鼻孔门口抹了一把,将床单盖在头上,数着绵羊,慢慢地进入梦乡。
  与此同时,在太古企业办公大楼的三楼,是派驻中国的经理办公室,还灯火通明。除了加夜班的工厂还开着灯之外,其他厂房和办公楼的灯都关了。这座办公楼独立建造于太古企业厂房的边缘,占地约200个平方,五层高。周围还圈了一个500平方的空地,空地用两米高的围墙围成院子。
  透过办公室里的灯光,窗帘上映出了两个人的身影,近处看那身影,能够判断出那是一男一女。
  男的年纪50岁左右,脸蛋倒是油光滑亮的,不像是50岁年纪的皮肤,甚至还略显年轻,但大半个脑袋已经是光秃秃一片片,暴露了他的年纪。脑壳周围点缀着稀稀落落的头发,活像一个光秃秃的小山包长了几棵零零落落的树木。秃头男子开口说:“你说,你儿……那郑海洋的儿子发现了郑海洋的踪迹,真有这回事?”
  女的微微点头,但又摇头:“他没有发现郑海洋的踪迹,他意外获得一幅航海绸图,又在航海绸图上看到郑海洋的字迹,而那张航海绸图上所指示的位置正是苏禄群岛的霍洛岛。如果郑海洋当年没有死,我估计他就活在这个霍洛岛上,。”
  秃头中年男子看着桌面上的菲律宾地图,放佛在喃喃自语:“八年的时间,郑海洋就藏在这个霍洛岛,没有任何行动?不对啊,这不像是他的性格,他怎么那么沉得住气?我们怎么也就忽略了这个地方呢?”
  女人推翻了秃头男子的说法:“单凭一张航海绸图上的字迹,我们并不能判定郑海洋还活在这个世上。但凡事都有可能,所以,我们要抓住这次机会,循着郑世浩等人的足迹,将郑海洋揪出来。”她停了一会,继续说:“只要再找到郑海洋,我们就能找到被他窃取的航海绸图,再夺回郑世浩手中的航海绸图,那我们太古企业就拥有四张航海绸图了。”
  “不对啊!郑世浩手里的航海绸图是哪里来的?为什么哪张航海绸图上会有郑海洋的字迹啊?莫非这是郑海洋设下的一个圈套?” 秃头男子摇摇头,陷入沉思之中。
  女子的脸上也是显出疑问:“郑世浩手中的航海绸图是哪里来的,我没有细问,怕打草惊蛇。既然郑世浩带着航海绸图出海寻找郑海洋,我相信郑海洋迟早会跟他的儿子接头,到时候,我们再将他们一网打尽。只要得到所有的航海绸图,我们就能找出郑和的宝藏和我们先祖埋藏在海洋中的宝藏。”
  “最后一张航海绸图,不容易获得啊!毕竟那张航海绸图不在人类的掌握之中。”一提到找寻最后那张航海绸图,秃头男子的脸上就现出丝丝恐惧,但丝丝恐惧在他脸上一掠而过,瞬间消失。
  他抬起头看着眼前的女人:“我们太古企业没有在苏禄群岛设有企业和办事机构,所以,想要监视霍洛岛的情况,就必须派出得力干将前往霍洛岛,监视郑世浩的一举一动,一有什么风吹草动,立刻将情况汇报给我们大本营。”
  “你有什么合适的人选吗?或者是你亲自前往?我们的手下过惯了悠闲的日子,早就失去了当年的锐气,本领不比当年了。”秃头男子说着,脸上现出了无奈。
  “要不,你前去菲律宾,监视那里的一举一动。你出马,我才最放心。”秃头男子将目光聚焦在她身上,又在她鼓鼓的胸脯上上下扫描着。
  女人也觉察到了秃头男子淫荡的目光,脸上现出些许难堪:“在霍洛岛,我们早就培养了一个眼线,而且这个眼线很会伪装,一般人是难以觉察出他的身份。另外,我派了另一艘船紧跟郑世浩的船只,时时刻刻都监视他们的行动。必要时,还可以给他们提供一些帮助。”
  “在霍洛岛早就培养了一个眼线?哪个眼线呢?”秃头男子将视线移到其他地方,现出一副思索的表情。过了一会,他点点头:“我知道这个眼线了。这个人办事虽然不够利索稳重,但他是当地土著,对当地地理环境和风土人情都熟络,这占有很大的优势。除了派人监视郑世浩之外,还需派另一部分人去东南亚追寻郑海洋的踪迹。”
  女子说:“我不这样子认为,派人去东南亚寻找郑海洋,那可是海底捞针。不但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还可能会打草惊蛇,让郑海洋藏得更深。到那个时候,咱们就不容易揪出他来了。况且,如果郑海洋还真的活着,在海外躲藏了八年,肯定也是招兵买马,积蓄实力,咱们贸然去寻他,会招致不可预计的麻烦。”
  “对,还是季香你想得周到。确实,咱们现在还不能确定郑海洋是不是真的活着,就算是真的活着,东南亚不是咱们的势力范围,也不容易把郑海洋揪出来。郑海洋可是一只狡猾的狐狸.其实中国人都是狡猾的狐狸,包括那个郑世浩。”秃头男子脸上露出凶狠的神色,放佛要吞噬人一般。
  女子的脸上不自然地抽动了一下,但那神情立刻消失不见:“当年,郑海洋也是厉害,一条腿都被我们打残了,既然还能够逃出去。我以为他跌入茫茫大海,就算不被那些海怪杀死,也会葬身鲨鱼腹中,想不到现在还传出他活着的消息。”
  秃头男子回忆起那段往事,也是一阵后怕:“本来,我们已经是控制了那艘货船,也控制了郑海洋,以为胜券在握了。为了控制郑海洋等一群人,拿到航海绸图,咱们可是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有好几个手下都死在郑海洋和他船长的枪下。可惜啊,既然出现魔鬼般的狂笑和让人迷失的黑色海域,还有那恶毒的海怪,让郑海洋趁我们不备逃了出去。”
  女子说:“后来,我又派人去靠近那片黑色海域,只要发现了黑色海域的人都有去无回。再后来,又派出去一拨人,却怎么也找不到那片黑色海域。那片黑色海域,估计是被一种未知的种群控制着,这种群还会发出让人迷失心智的咒语,只要它们不想让我们找到,那我们恐怕是永远都找不到那片海域。”
  秃头男子打了一个冷战:“本来以为就能逼郑海洋就范,交出航海绸图,但想不到既然杀出个程咬金,让郑海洋逃了出去。当时,太恐怖了。一听到那令人心悸的嚎叫声,我至今都是惊出一身冷汗。一艘船上都爬满了那种怪物,还有缠住船身的巨型章鱼,差点就把我们的船拉进海底。幸好我念起了那段咒语,又祭出我的那件法宝,才逃出那片黑色的海域。”
  女子沉默不语,脸上阴晴不定,好像在慢慢地回忆着那段往事,连明亮的眼睛也慢慢变得空洞无神起来。
  秃头男子见女子不说话,又将眼光在她饱满的胸脯上扫视着,他缓缓站起来,绕过办公桌,走到女人的背后,将双手搭在她的双肩上,脸上露出淫荡的笑容:“还是季香你最好,最能了解我的心情,也是对我最体贴入微的。”
  秃头摆动着手指不停地捏着女子的肩膀,揉捏了一阵子后,就探手伸向女子的胸部,还把呵着烟酒味的臭嘴凑到女子的脖颈。
  女人脸上现出厌恶之情,但一闪而过很快又恢复正常表情,她轻轻地推开身后的秃头男子的双手,柔声说:“别玩这个,我进来这里的时候,被好几个人看到了,我怕咱俩的事情被别人知道,被传出去了那可不好!”
  “怕什么,这里不就是咱俩吗?难道他们会闯进来吗?没经过我的同意,他们是不敢随意进来的。”秃头男子淫笑着,又将臭嘴凑到女子的脖颈上,轻吻了女子几口后,慢慢咬住脖颈上的皮肤,还把胯部紧紧贴在女子的臀部左右摩擦着。一边摩擦一边淫笑着:“好久没试过这种感觉了,真是舒服,今晚,留下来陪我,我可是要定你了。”
  女人想挪动身子离开秃头男子,但秃头男子一手揽住她的腰,一手按在她胸部上,不让她有反抗的动作,将胯部紧贴在女人丰满的臀部上,加大摩擦频率。
  女人放佛受不了这样的挑逗,发出轻微的哼声,不知道是厌恶还是欢喜。听到女人的轻哼声,秃头男子更是兴奋,一双手在女人的身上摸来摸去,放佛这个女子是任他宰杀的羔羊一般。
  窗外传来拉动窗帘的轻微声响,一脸厌恶又喜欢的女人听到这声音后,斜着眼朝窗户望过去,发现窗帘有异动,明显不是风吹动头的。她脸靠后,贴在秃头男子脸上,低声说:“窗户上趴着一个人,是来偷听咱们说话的,你快停手。”
  秃头男子见女人的脸贴过来,以为这个女的要主动送抱入怀了,不由得一阵浪笑。听到女子说窗户上趴着一个人,立刻停止动作,伸手要去掏压在文件下的手枪。而女子则将手伸到口袋里,慢慢掏出四角飞镖后,朝窗帘晃动的位置扔了出去。
  这两人激情的动作一下子停下来,早就引起窗外人的注意,见灯映照出女人的手伸向口袋的影子,就知道她要掏暗器。
  一道如闪电般的黑影飞向自己,这明显是女子射来的暗器。窗外的黑衣人松开抓住防盗网的双手,迅速跳了下去。四角飞镖“嗤”一声扎透窗帘,朝窗外的黑影追去。但四角飞镖打空了,贴着黑衣人的头发飞过去。
  黑衣人落地后屈膝下蹲,顺势打了一个滚,卸掉了三层楼落下来的重力势能,起身后迅速朝围墙飞奔而去。女子跑到窗户,拉开窗帘,又朝黑衣人打出了三块四角飞镖。两块飞镖攻黑衣人上身,一块飞镖攻向黑衣人的下盘。
  三块四角飞镖就要打在黑衣人的后背时,奔跑中的黑衣人迅速转身,伸出两只手接下左右攻来的两块四角飞镖,又飞起一脚踢飞扎向他下盘的四角飞镖。
  女子看着甩出去的三块飞镖都落空了,是一阵心惊,她想不到既然有人能够双手抓住她甩出去的飞镖。出道几十年,除了少数的武林高手能够闪避她扔出去的飞镖,还没有人能够徒手接住她发射的飞镖。
  黑衣人接住飞镖后,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四角飞镖,冷哼一声,放佛是在嘲讽这个女子武艺太低。女子柳眉倒竖,瞪着围墙下的黑衣人,又迅速抽出两块四角飞镖要扔出去。黑衣人早料到她会有这一着,在女子伸手抽飞镖的时候,先发制人,将手中的两块四角飞镖朝女子甩了出去。
  女子大吃一惊,移动步伐,闪身躲在墙角后。但秃头男子就没那么幸运了,刚快步走到窗户,要举枪射击,一块四角飞镖就打在他拿着手枪的右肩上,另一块则擦着他的肩膀飞过,打在挂在墙上的字画上,击碎了裱字画的玻璃。秃头男子中镖后,惨叫一声,右手无力地垂下去,手中的枪也脱手而下,啪嗒一声落在地上。鲜血喷涌而出,迅速染红了他的白衬衫。
  他的反应也是迅速,中镖后立即蹲下,生怕窗外的黑衣人发起第二次暗器攻击。
  女子蹲下身捡起手枪,瞄准黑衣人就要射击。黑衣人双脚一蹬地面,翻身越过两米高的围墙。身影刚消失在围墙上,围墙上就传来啪的一声响,是子弹打在围墙上激起的声音。
  女子还要射出第二枪,可是黑衣人已经消失在夜色之中,无影无踪。
  秃头男子捂着伤口,吸着冷气,嘶嘶嚎叫着:“可恶,差点要了老子的命。快,快把电话拿给我!”
  女人正要给秃头男子包扎伤口,见他气急败坏地吼叫着,急忙扔下手中的棉花和绷带,把电话拿给他。
  秃头男子拨通了电话后,狠狠地骂道:“你们这些脓包饭桶,有人进来都没有发现,真一群酒囊饭袋。快,把地下室的两只藏獒放出去,务必要把偷听的人揪出来。”
  电话那头唯唯诺诺地答道:“是,老板,我立刻放藏獒出去。”
  三只被铁链拴住的藏獒,有半人高,120斤重,蓬松的毛发让本来就健壮的躯体更显庞大,躯体如小牛犊般大小,正龇牙咧嘴,呜呜低吼着。这凶狠的样子,让人一看到就心生害怕、毛骨悚然。
  一个保安去开门,两外三个保安解开铁链,牵着三头藏獒在院子里嗅了一阵,确认了那个黑衣人的气味后,就解开藏獒脖子上的锁链。
  脖子上的锁链被解开后,三只早就按捺不住的藏獒一蹬后腿,如离弦之箭一般射了出去,嗷嗷狂吠着追向那黑衣人。很快,三只藏獒就如流星一般消失在黑暗中。
  秃头男子站在窗口,看着消失在夜色中的藏獒,冷哼一声,恶狠狠地吐出字:“八嘎,这三只凶猛的藏獒一定会将那个黑衣人撕个粉碎,让他死无全尸。”他转身看着女子:“你说,刚才那个偷听我们说话的人,是不是周满社团的人?”
  女子点点头:“应该是,在中国,跟我们抢航海绸图的也就是只有周满社团的人,除此之外,还想不到有其他的人会监视我们。周满社团的社长周木林,听说是郑和副将周满的后代,他是香港的房地产大亨,身价几十亿,他创办的周满社团说是社团,其实就是一个黑社会,这个社团也就是他的私人保镖团。不过,社团里可是能人辈出,不乏武林高手。”
  “连周满社团的人都扯进去来,这场寻宝行动是越来越有意思了。有了这个强劲的对手,咱们的行动也不能落后,要越快越好!毕竟宝藏就不能再生,被人挖了就没了。”秃头男子两眼放光,放佛看到了那金光闪闪的宝藏。他的脸色又一黑:“不过,你要尽快查清楚今晚偷听我们说话的人是谁,查出来之后就把他做了。”
  女人点点头,慢慢走了出去,并带上门。
  黑衣人翻出太古企业的的厂房之后,快速跑了一公里后,见后面没有人追上来,也就放缓了脚步。他掏出口袋里的一个小瓶子看着:“嘿,这药粉还真管用,既然能迷惑狗的嗅觉。”
  黑衣人迈着平稳的步伐朝前走着,把小瓶子放进口袋里,一边走一边感叹着:“这声音听着耳熟,可是连样子都有些相似就说不过去了,莫非真是她吗?不可能啊,一个柔柔弱弱,连杀鸡都害怕的女人,怎么可能会是女魔头呢?”他摇了摇头,又拍拍脑袋:“都怪老头子我手脚不灵便,刚爬上窗户就被发现了。灯光昏暗,也没有瞅个清楚,好好看清楚那日本娘们的脸蛋。还是不要乱下定论好,误会了好人可不好。”
  黑衣人揭下脸上的蒙纱,快步向前走,继续喃喃自语:“希望这秃头小鬼子和这鬼子娘们不会对他俩下黑手吧!我老了,很多事情不想管,也管不了。本来以为到这个航海镇,就能够平平淡淡地度过余生,可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啊。唉,怎么想找个安静的地方过日子就那么难呢?”他伸手捶捶后背:“久了不运动身体就差,唉!才翻了几个跟斗就感觉身子要散架似的,岁月不饶人,这句话果然不假。”
  “不过,今晚收获挺大的,起码知道了这个太古企业也是来寻宝的。打着办企业的名号,在中国寻宝,做着黑勾当,不能让他们得逞。”黑衣人估计是想起了家里的美酒,立刻甩开步子加快步行的速度,吧嗒着嘴巴:“回家喝几口小酒,吃几颗花生去。”
  走出50多米远,他听到后面传来呼呼的风声和轻微的喘气声,听这风声,明显是某种生物快速奔跑拨动气流产生的声音。人是不可能跑这么快的,也不可能是野兽,在航海镇这样密集人口又少山的沿海地区,很少出现大型野兽,那么只能是狗。
  还没转身,他就感觉到一股劲风扫过来,是大型动物扑过来带起的劲风。这头藏獒跑得最快,首先向黑衣人发难,腾空而起,扑向黑衣人。
  黑衣人感官激起敏锐,立刻判断出藏獒的攻击速度和防伪,以左脚为轴,快速向后旋转并弹跳而起,一个右后摆腿踢向身后扑来的藏獒。只听得嘭一声响,黑衣人的脚跟踢在那头藏獒的头部,直接将藏獒踢飞四五米远,又跌落在路边的一块大石头,摔断了脊椎骨。
  这只藏獒受到重创,躺在地上痛苦地呜叫着,是出气多进气少,不多时就死了过去。
  踢飞一头藏獒后,他快速落地,可刚站稳身子,第二头藏獒已经凌空跃起朝他扑过来。他借着远处射来的淡淡灯光,定睛一看,发现扑上来的生物果然是凶猛的狗中之王——藏獒。
  后两只藏獒没有第一只藏獒那么莽撞,更是训练有素,互相配合攻向黑衣人,一条藏獒凌空跃起,扑向他的前胸,另一条藏獒紧跟在后面,扑向他的下盘。凌空扑向黑衣人的藏獒刚好挡住了他的视线,让他看不到另一只攻向他下盘的藏獒,无法及时做出下盘的防御姿势。
  黑衣人也不是吃素的,在落地的一刹那,已经抽出插在刀鞘里的尖刀,在藏獒扑到他眼前的时候,身子随着藏獒扑过来的冲击力顺势向后倾倒,左手一把揪住藏獒头上的毛发,右手攥着尖刀朝藏獒的脖子上连捅三刀。
  这三刀是刀刀致命,刺破藏獒的喉管,割断了藏獒的颈动脉,也戳碎了藏獒的脊椎。连续遭到重击的藏獒,在半空中就一命呜呼,沉重的身子压在黑衣人的身上。
  死藏獒那张开的血盆大口已经抵在黑衣人的喉咙处,尖利的犬齿就要穿透他的皮肤,腥臭的口气喷在黑衣人的脸上,只要上下颚一咬合,就会要了黑衣人命。但藏獒的咬合毕竟是迟了一秒,生死争锋,只在那一眨眼之间。
  也就在黑衣人和藏獒倒在地上的那一刻,另一只攻向他下盘的藏獒张开血盆大口,咬住他的右小腿,左右猛烈地晃动它硕大脑袋,恨不得将他腿上的一大块肉撕下来,以报同伴被杀之仇。
  黑衣人虽然武艺高强,但也承受不起这样的撕咬,本能地发出几声惨叫,咬着牙忍受着腿上传来钻心般的痛疼。他迅速屈曲左腿,蓄力后朝藏獒的头部狠命踹过去。藏獒头部遭受这一重击,也是被踹得晕头转向,咬紧大腿的口松了一些。
  黑衣人见藏獒微微松了口,想仰起上半身,攥着尖刀朝藏獒扎去。刚仰起身子,藏獒也发觉他要发起攻击,又紧紧咬住黑衣人的小腿向后拖动,并发出呜呜的威胁声,把黑衣人拖出了几十米远。这头藏獒不笨,它知道只要一停下来,黑衣人就会屈起上身,用刀子捅它的脑袋。
  黑衣人刚要仰起的上身在藏獒的拖动下,也是使不上劲儿,又平躺在地上,大口大口喘着气。他感觉到贴近地面的后背都被沙子和小石块磨破了,小腿上传来钻心剧痛,那一块被藏獒咬住皮肉就要被撕扯下来。
  既然不能屈起上身用刀子捅,只能用脚踹。黑衣人不停地屈曲着左腿,狠命踹着藏獒的脑袋,用脚踹的杀伤力是远不及刀子的破坏力。藏獒被连续踹了十几脚后,咬合撕扯的力道小了大半,但还没有要松口的念头,誓有不撕下黑衣人腿上的一块肉就不罢休的拼命架势。
  其实,藏獒咬住黑衣人的小腿,并没有咬住肉呼呼的小腿肚,而是咬住胫骨,如果是咬住肉呼呼的小腿肚,凭它的咬合力,早就能把黑衣人腿肚上的一块肉撕扯下来。但藏獒尖利的牙齿已经戳进胫骨里,骨头损坏带来的痛疼远超皮肉裂伤产生的痛疼,那刺骨般的疼痛让黑衣人浑身都冒冷汗,丝丝喷着冷气。
  藏獒被踹了十几脚后,也是晕头转向,放缓了拖动黑衣人的速度,从鼻孔里呼出浓重的气息,呜呜低吼着,像是在威胁。黑衣人见藏獒拖动自己的速度慢下来,憋足一口气,迅速弓起腰骨,仰起身子,攥紧尖刀扎向藏獒的后颈。
  藏獒遭受这一重创,爆发出濒死前的蛮力,本来要松开的嘴又紧紧咬住,拼命晃动着脑袋撕扯着,把黑衣人攥住尖刀的手也甩脱了。两只前爪在黑衣人的大腿上狠命抓扯着,抓烂了黑人的衣服,在黑衣人的身上留下一道道血痕。
  黑衣人见手中的尖刀还残留在藏獒的后颈上,一时间还不能拔出去,就攥紧拳头朝藏獒的头上一拳一拳砸下去,砸下十多拳后,藏獒口鼻眼都渗出了鲜血,终于熬不住了,停止了撕扯的动作,呼呼喘着粗气,那滚圆的腹部剧烈起伏着,一双射出绿色幽光的眼睛也慢慢黯淡下去。
  黑衣人见藏獒终于毙命了,紧绷着的战斗神经松下来,上身无力地躺在地上,发出丝丝喘气声。经历了这一场恶斗,黑衣人的体力消耗很大,他想挪动着右腿,可一动就是钻心的痛疼,看来右腿胫骨都被藏獒咬碎了,不能再随意挪动。
  他用双手手肘支撑着身子慢慢坐立起来,看着趴在他右腿上的藏獒,狠狠地骂道:“这死畜生,死了还不松口,倒还真是忠诚,只可惜投错了主人,中国的狗为小鬼子为虎作伥!”他伸出双手捏住藏獒的上下颚,慢慢掰开藏獒的嘴。
  可一掰开藏獒的嘴,胫骨就传来锥心般的痛疼,让他浑身都止不住地颤抖。他一咬牙,迅速掰开藏獒的嘴,再一脚踹开这只死藏獒,又躺在地上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远处射来几束电筒光束,黑衣人喘着气说:“看来这两个日本佬是要置我于死地啊!”他缓缓地站起来,一跳一跳地走到路边的灌木丛里,将整个人藏了进去。
  太古企业的4个保安手持电筒和铁棍追上来,看到两只躺在地上的死藏獒,又用电筒扫着周围,并没有发现黑衣人的痕迹。其中一个保安甚是害怕,磕巴着牙齿,战栗着说:“这个黑衣人也真是厉害,连三只藏獒都能杀死,还全身而退。”
  为首的保安井上彦是日本柔道高手,专门派驻到太古企业来处理一些棘手的任务,同时也秘密寻找航海绸图。井上彦翻开两只死去的藏獒,也是打了一个冷战,他努力缓和自己的情绪,用手电筒照着两只藏獒的嘴,蹲下身子,伸出手指摸着死藏獒牙齿上的血渍,伸到鼻子下闻闻,冷哼一声:“全身而退?没那么容易,这个黑衣人被藏獒咬伤了,想必是逃不远,咱们追。”
  “追,这个家伙逃不远。”他起身就要追,可是往哪个方向追呢?旁边的三个保安也是一脸茫然地看着他,不知道往哪个方向追。
  井上彦看着黑暗的夜空,是毫无方向感,不知道个东西南北。黑衣人并没有留下明显的逃逸痕迹,况且在这个航海镇,做出太多的动作,难免会被其他中国人怀疑。井上彦悻悻地说了一句:“真是便宜了这个小贼,迟早会让他落入我手中,到时候再慢慢炮制他。”
  “咱们回去,顺便把这三只藏獒也拖回去,不然不好交差!”井上彦让其他三个保安把三只死去的藏獒拖回去。
  这三只藏獒都是秃头男子的心爱之物,花了上百万买来的大宠物,如今悉数毙命,估计秃头男子会捶胸顿足,大声哭号。一想到秃头男子老羞成怒,发狂如暴狮的样子,井上彦禁不住打了一个冷颤,迈开大步加速朝太古企业走去。
  见太古企业的四个保安走远了,黑衣人重重地呼出一口气:“这小鬼子,听他的脚步声和气息声,功夫不低啊!幸好老头我藏得快,不然负伤在身,又是一对四,还真不一定能收拾他们。”
  他撕烂衣服,扯下一块布条简单地包扎了伤口后,找了一根树枝做拐杖,一瘸一拐往黑暗中走去。
  在在远处的灌木林里,还隐藏着另外两人,正戴着红外夜视仪观察着这一场人狗恶战。其中一个沙哑的男声说:“这小老头功夫不错,那凌空一脚后摆腿,直接把上百斤重的藏獒踢飞四五米远,这威力,要是踢在人身上,那可了得,估计不死也是半条命了。”
  见身边的男子不作声,沙哑男声有些扫兴,继续找话题:“这小老头虽然杀死了三只藏獒,不过那小腿是保不住了,八成是瘸了,被藏獒撕咬着拖行了好几十米,估计那小腿的胫骨都被咬碎了,这小老头以后走路都要拄着拐杖了。”
  另一个男声阴沉地说:“你可不要小看这小老头,当年可是被称为南洋的混江龙,不但武功高强,做事情心狠手辣,还有一帮生死之交的兄弟,连当地的政府都要敬他三分。你以后遇见了他,最好躲着走。”
  沙哑的男声擦着皮鞋:“这小老头虽然武功高强,但不会超过新哥你。况且,小老头的一条腿被藏獒狠狠地撕咬着,估计那条腿是废了,更不是你的对手。”
  阴沉阴冷的男声否定了他的说法:“不要把事情想得那么简单,这小老头的自愈能力很强,过不了几天,他的伤口就会完全愈合。”
  沙哑男声不太相信:“新哥,你说这老头的伤口过不了几天就能完全愈合,那太不可思议了。这小老头是蜥蜴啊,断了尾巴又能长出来?都伤筋动骨了,不在床上躺个十天半月是好不了的,更不要说过几天就能愈合。”
  “知道他为什么给自己取了一个那么奇怪的名字吗?因为他这个人就跟那种动物一样,具有极强的自身修复能力,身体的某一部分断了之后,能够在十天半夜再长出来。”阴沉男声见自己的说的话被沙哑男声质疑,声音更显得冰冷。
  听到这里,沙哑男声惊愕了:“新哥,这小老头真有那么神奇的能力?简直是不可思议啊!”
  阴沉男声冷冷地说:“给你讲一个故事吧,你认真听好了。”
  沙哑男声点点头,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当年,这老头与商界仇敌为了争夺一个东南亚的码头大打出手,一天夜里,在那个码头上,遭到了仇敌伏击,独自一人徒手对战30多个手持砍刀棍棒的杀手。面对30多个持刀拿棍的杀手,他毫不畏惧,迎敌而上,那刚猛的洪拳,遇神杀神,遇鬼杀鬼,被他拳头击中的杀手无一不是骨头断裂,非死即伤。还有那十二路谭腿,攻势凌厉,鬼见了都发愁,何况血肉之躯的杀手,一脚扫过去就能扫到好几个人。那一战,小老头放到了20多人,也身中几十刀,鲜血染红了他的衣服。毕竟,独力难支,他放到了20多个杀手后,已经精疲力竭,满身伤痕,选择跳海而逃。剩下的杀手都以为这老头不死也残了,欢天喜地向小老头的商界仇敌邀功。商界仇敌也志得意满,以为铲除了多年的对手,必能拿下那个码头,再控制苏门答腊的整个经济命脉。但想不到一个月,这小老头既然完好无损出现在商界仇敌的面前,吓得他的商界仇敌几乎是破了胆。后来,他的商界仇敌一家六口都被灭门,不用说,大家也知道是小老头干的。再后来,这小老头就离开那个地方……”
  阴沉男声缓缓地说着,说到小老头对战30个杀手时,脸上流露出自豪和神往的表情,说着说着语气就变得忧伤了,最后停了下来,好像想起了一些往事。
  沙哑男声正听得津津有味,兴头正浓,想不到戛然而止,他是意犹未尽,但又不敢催促阴沉男声继续说下去。
  “那头被砍掉之后,也能长出来吗?”沙哑男声问得跟愣头青一样。
  阴沉男声直接给了他一个暴栗:“你小子,满脑子装得都是什么啊!真是猪头狗脑,世界上有哪种动物,能够在头被砍了之后,还能再生出一个来的?”
  沙哑男声讨好地傻笑着,又问了一个傻傻的问题:“那裤裆里的传家宝断了,还能不能生出来?”
  阴沉男声又给了他一个暴栗,低声呵斥着:“你小子满脑子尽是粪,净想着这些色情问题。我说他的修复能力强,是指他的手指和脚趾断了之后,能够在十天半月再长出来。”
  沙哑男声摸着被敲得生疼的脑瓜子:“新哥,那你又不说清楚些,尽在卖关子。对了,他的手臂和脚被砍断后,能自行再长出来吗?”
  阴沉男声伸出手又想给他一个暴栗,但他急忙躲开了去。阴沉男声没有回答他的话:“这个问题以后再跟你讲,现在也没有什么好看的了。咱们走,去太古企业瞅瞅。”
  两个人戴着红外夜视仪,紧跟在井上彦等人身后,翻墙进入太古企业,转了好几圈后,都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就悻悻地翻出墙后,消失在夜色中。
  第十章 航行远海
  被一阵凄惨的狗吠声吵醒后,郑世浩就无法再入睡,数了好一阵绵羊后,还是睡不着,也许是对航行远海的不安,让他的精神一直处于兴奋状态,无法进入睡眠状态。这种兴奋状态,他很久都没有感觉过了。
  出海前几天,郑世浩已经告诉母亲,他要出远海去打渔,可能一个月后才回来。母亲知道郑世浩要出海后,良久都没有说话,最后点点头表示赞同。母亲给郑世浩准备了很多食物和一些海上用的药品,千叮嘱万叮嘱,让他保重身体。
  郑世浩突然感觉母亲开明了很多,不会像以前一样管他管得那么严格,读小学初中的时候,自己只要出个远门或者一个上午没回家,母亲都会挨家挨户去找,生怕自己丢失了。现在,母亲倒是淡然,自己出远海也没有做任何反对。有时候,郑世浩感觉母亲跟几年前的那个母亲有些不同,尤其是那种母爱的气息让他感到陌生,可是他又渐渐习惯了身边的母亲,之前那个母亲的气息离他越来越遥远。
  入夜,整个航海镇都是静悄悄的,只有稻田里的青蛙蟾蜍和野地里的蟋蟀不知疲倦地唱着歌儿,不时又传来几声野鸟的鸣叫,在属于它们的时间里,它们肯定要纵情歌唱,就跟人类在白天做着各种活动一样。
  郑世浩静静地听着青蛙和蟋蟀的叫声,感觉这不是催眠曲,而是妨碍他睡觉的噪音。其实,是他心里莫名烦躁,还有出海前的紧张,都让他的身体处于兴奋状态,而睡眠时需要放松身体,这样子才能及时进入梦乡。
  既然睡不好,郑世浩就掏出莱恩留下的伯莱塔92F手枪,拿在手里反复把玩着。肖海琛在上次击毙了那四个黑衣杀手后,就把枪还给郑世浩,两人又在莱恩的口袋里找到两个弹匣,现在这把枪一共有30发子弹,在危险的时候用来防身,那是绰绰有余了。他准备带着这把手枪出海,以防万一。
  玩了一阵子手枪后,他感到无聊,就拿出父亲的航海日志,看着父亲记录的各种航海奇事,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凌晨一点,他感到疲倦了,就关了灯,慢慢地合上眼睛,心里数着绵羊。
  第二天醒来,他一看放在床头的手表,发现已经是早上七点钟,为了这次远海航行,他特意买了一块防水的手表。昨晚太累了,既然调到五点半的闹钟也没有叫醒自己。他拿起闹钟一看,原来闹钟响铃的开关没有拔下去,怪不得一直没有听到闹钟的响声。
  他骂了一句该死,赶紧穿好衣服,跑到浴室去,做了个简单的洗刷后,匆匆喝了几口粥,就背着登山包跑向渔港。一路上遇到一些邻居,看到郑世浩背着一个大包,都以为他去旅行。郑世浩也来不及跟他们打招呼,直奔渔港。阿四叔肯定在渔港等得骂娘了,咱和他可是约定好六点钟在渔港会面的。他一边跑一边想着应对之策,脑子转了几圈后,还是找不到什么理由来为自己的迟到做借口,直截了当说自己睡得晚点了吧,被骂就被骂了。
  当郑世浩跑到渔港时,隔着几百米就看到阿四叔站在渔船边抽着烟,他身边还站着一个比他高了将近半个头的男人,看那身形,郑世浩就猜到是谁。他看着那个人的身影,很是感动,眼泪几乎要涌上眼眶,迈开大步冲上去。
  阿四和肖海琛看着满脸大汗,不停地伸舌头喘气的郑世浩,有些好笑。阿四叔首先发难了:“你小子,终于醒过来了,还舍不得暖被窝吧,也不看看现在都到什么点了。”他指着手腕上的手表对郑世浩说。
  肖海琛伸出手给郑世浩擦了一把汗:“浩子,是你要出海的,不是我们要你陪我们出海,你这不守时的习惯,那可要改一改了,不然,以后有的你吃亏。”
  “该打,我自己惩罚自己。”郑世浩伸手在自己脸上啪啪打了两下,见肖海琛也提着一个背包,惊喜地问:“哥,你决定跟我一起出海了?”
  肖海琛点点头:“是啊,打虎亲兄弟,老弟出海找父亲,我怎么放心你一个人去呢?”他见郑世浩脸上有疑问,接着道:“至于工作嘛,我提交了停薪留职的申请,咱出去混个一年半载不是个问题,回去之后还可以继续工作。”
  郑世浩喜上眉梢,伸手击打了肖海琛的手掌:“那真是太好了,咱们哥俩一起出海有伴儿,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阿四不耐烦了:“你们两个后生唧唧歪歪的,有完没完啊,不准备上船了吗?时间可是不早了。”
  三个人解开绑在系船柱上得缆绳,先后登上渔船。一声汽笛响后,渔船庞大的躯体排开海水,缓缓地驶离港口。此时,渔港是车水马龙,归航和出海的渔船在狭窄的海面上互相交汇,从出看下去就如千百条竞相逐浪的大鱼,这千帆竞发的场面甚是壮观。
  离开港口后,渔船的速度是越来越快,如刀刃般锋利的船艏劈开汹涌翻滚的海水,驶向宽阔的海洋。半个小时候,海面上的渔船就越来越少了,海水也越来越清澈湛蓝,可以看到海底游动的鱼儿。郑世浩和肖海琛都站在船头,他们回首眺望着陆地,发现只能看到凤凰山忽隐忽现的影子还有一些比较高大的楼房的影子,看来,渔船离海岸已经有十几二十公里。
  在发动机充沛动力的驱动下,渔船就如一条不知疲倦的大鱼,在海里一直向前行驶着。第一天的海上航行,海上风平浪静,没发生什么事情,也不可能发生什么事情,因为处于中国的所属经济海域,那还是相当安全。
  这几天都是天气晴朗,天空中漂浮着零星的几片白云,尤其是正午时分,猛烈的太阳光晒得渔船的甲板和船身都发烫。郑世浩买了一顶牛仔帽,以为可以在这渔船上派上用场,可刚到渔船上站了半个小时,就被晒得受不了,急忙跑到甲板上乘凉。
  到了第四天,已经航行了一千五公里,估计快要接近中国的黄岩岛。在茫茫的大海中,没有参照物,目之所及的地方,都是湛蓝如镜的大海,连一根树木和小草都看不见,人处于这样的环境中,很容易感到孤独烦躁和狂暴。不过有掠过渔船的飞鸟、与渔船伴游的海鱼,让郑世浩不感到那么孤单。
  出海前一天,郑世浩和肖海琛看着茫茫大海,都有说不完的话,到了第二天,两人说的话就越来越少了,有一搭没一搭说上几句,要么躺在甲板上闭目养神,要么静静地看着茫茫大海。此时此刻,他们俩才真正意识到什么是孤独。阿四倒是淡定,他一直守在发动机舱,偶尔跑到甲板上呼吸呼吸新鲜空气,但脸上并没有显现出孤独感。这个老船员,一生都在与大海打交道,连血液里都流动着海水的咸腥味。
  郑世浩第一次深刻感到孤独是让人这么难受,他看着无边无际的大海,突然张开嘴大喊起来宣泄一顿。肖海琛坐在甲板上,玩着新买的游戏机。他这次是有备而来,买了一台俄罗斯方块掌机,还买了几十对七号电池备用,够他玩十几天了。
  郑世浩没有雅兴去玩游戏,他一直站在甲板上眺望远方,他希望早点看到大陆,登上大陆后寻找父亲。突然,一片时隐时现的礁石映入他的眼帘,他以为自己看错了,揉揉眼皮后睁大眼睛眺望着远方,果然是有一块巨大的环形礁石出现在前方。他兴奋地大喊起来:“阿四叔,哥,你们快出来看,远处出现了一块岛屿。”
  听到前方出现岛屿,肖海琛噌地站起来,顺着郑世浩所指的方向望过去,果然出现了一个环形礁盘。根据航海定位仪器的定位,两人发现这个环形岛礁就是中国的黄岩岛。
  阿四的航海经验远比两个人丰富,他这个老水手,凭着多年航海的经验,就能判断出前方的岛礁是黄岩岛。他转动舵轮,让渔船朝黄岩岛驶过去。海面风平浪静,看得也远,黄岩岛看起来虽然近在眼前,但渔船行驶一个小时候,才抵达黄岩岛。
  黄岩岛四周为距水面0.5米到3米之间的环形礁盘,礁盘周缘长55公里,面积139平方公里,礁盘外形呈等腰直角三角形,其内部形成一个面积为95平方公里、水深为10-20米的潟湖。黄岩岛发育在3500米深的海盆上,是南海中沙群岛中唯一露出水面的岛屿,四周为距水面半米到3米之间的环形礁盘。岛礁的东南端有一个宽400米的缺口与外海相连,水深9~11米,宽360~400米,中型渔船和小型舰艇可由此进入,是极好的渔场和避风之处。
  阿四开着渔船驶进环形岛礁内的潟湖,这个潟湖既可以停靠渔船,又可以躲避海上的狂风暴雨,是个优良的天然港口。郑世浩发现,潟湖里已经停泊着好几艘渔船和货船,从船上的标识看以看出,这些船都属于广东的。
  那些渔民正坐着岛礁上一边吃鱼干一边晒太阳。郑世浩三人和他们打了一个招呼,寒暄一番后,也找了个地方席地而坐,吃着船上带下来的干粮。
  一个40岁左右的中年男子拿了一瓶白酒过来给他们喝,在这茫茫的大海中能够看到同胞,况且这同胞还主动送上酒来,郑世浩和肖海琛心里的那种中国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自然是强烈,情感也是格外亲切。
  这个中年男子身高一米七左右,理了一个平头,身上穿着一件蓝色的短袖衫,看上去非常干练。但肤色偏白,不像是经常见太阳的那种,对比其他的船员,明显是万黑丛中一点白。这个中年男子自称是货船的船长,祖籍潮汕,名叫王泽水,已经有十多年的航海生涯了,现在驾驶着货船,带着几十名船员,路过中沙群岛的黄岩岛,目的地是菲律宾的巴拉望。准备把这一船货物运到那里去,卖个好价钱。
  船长又询问郑世浩三人要去什么地方打渔?郑世浩口直心快:“汪船长,我们准备去菲律宾的苏禄群岛……”
  郑世浩还没说完,就被阿四打断了。阿四笑着说:“我们准备去南海打渔,要是在南海下几网,能有个大丰收,那就满载归航。要是南海收货不大,就出远海看看,能不能来个大丰收。现在这个年头,远洋渔船多,海鱼是越来越少了,不得不跑到更远的海域去打渔。”
  王泽水点点头:“是啊,海洋看似那么大,也禁不起人类无休止的捕捞啊!不过,那么多渔民要生存,捕捞业的竞争也是相当激烈,生活不容易啊!”
  阿四哼笑一声:“王船长说的是,生活确实不容易,咱不比你这个搞运输的,一次出海就能赚个盆满钵满。”
  王泽水摆摆手:“哪里话,中国的货船,现在也是多如牛毛,那停放在海港里的货船,是密密麻麻,望不到头。货船多了,竞争激烈了,那货运价格也就降下来了。刨去燃油费用,人工费用,也赚不到几个钱。”
  王泽水是个健谈的人,嘴里一直说着没有停下来,把肚子里的苦水往阿四三人身上吐。好像与他们三人一见如故,俨然把他们三人当作知己了。
  阿四也把自己的一些牛肉干送给这个王泽水,互相交换东西后,感情又加深了一步。王泽水领着牛肉干道谢后,就走回他的船员队伍中。
  郑世浩见王泽水走了,一屁股坐在地上,然后躺在地上,满足地叹道:“连续航行四天了,真是累坏了。今天能够登上岛屿坐坐,与坐在甲板上的感觉就是不一样,怪不得书本上说大地是母亲,看来我们人类是真的不能离开大地。又能在这茫茫大海中看到这些同胞,真是痛快!”
  肖海琛也是感叹着:“以前只在课本上看到,在广袤的南海海域,有黄岩岛和南沙群岛。做梦也想不到,今天能够登山这块孤立于大海上的国家领土——黄岩岛。”
  唯有阿四不动声色,不时看看湛蓝的大海,不时斜着眼看着王泽水和他的船员。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感觉王泽水这一行人绝不是海洋货运船员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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