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这个故事,我是闲着没事瞎写的,打算全部写完才慢慢发的。
现在才写了1/4,但是今天,是我外公的头七。
我的外公7天前走了,享年97岁。
我不知道我能用什么方式纪念他。唯一记得的是小时候他对我的期望。
所以决定竖起床板来开贴。这也是我的第一个贴。
By the way,楼主影视搬砖狗一枚,在大西洋的彼岸,最近上了一个逗比总统的资本主义国家。
这个故事的灵感来源于去年我追的一个美剧叫strange thing。故事背景基于美苏冷战期间一个真实的美国人类改造实验星门计划Star Gate Project。故事内容是讲在实验中的一个小孩子逃到了镇子上,引发了一系列悬案,同时也和镇上的三个小孩子产生了单纯美好的友谊。
此美剧名列去年IMDB Top10.
我不是专业写手,这是第一次发文。不会挖坑。
全部原创,天涯首发,每晚睡前发(国内下午的样子),发完睡觉。
会坚持每天更新,但3千字一天貌似是我的极限。
故事的背景做过完整的reserch,有一定的史料和论据,并不是纯胡编乱造。
这个长篇中涉及的许多短篇,已经在WGA(美国剧本/剧本梗概版权注册网站)注册过影视版权,因此,如果论坛里也有同行,如果你喜欢这里面的故事,想改编成影视作品之前,请联系我。
禁止抄袭,给一点点同行起码的尊重。
好下面故事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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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关于名字的故事。
名字,是每一个人在降临到这个世界上时,父母赋予它的第一个美好的祝愿和期盼。
无论在东方和西方,名字或多或少的在成长中影响我们潜在的性格。
举个栗子,
我生活在南方,通常叫名字里面含有诗或静字的女生,比如说陈诗韵,张静柔。
她们大多数都成长在比较保守的家庭,性格内向,说话小声,即使在青春期也不会有什么大逆不道的行为,认真读书考试,成绩一般中上游,毕业后成为公司OL并在30岁之前结婚生子。
又或者,名字里有家的男生,比如说王家俊,周家明。
一般都身材瘦高不善言辞,喜欢篮球型运动,爱穿衬衫,毕业后很少会离开家乡到外面发展,薪资平平,会耐心的陪女朋友或者老婆逛街买衣服,基本没有胆量背着老婆找小三。
又比如,叫美丽的永远不是美女,叫英俊的永远长得不帅。
在西方也一样。
名字叫Grace或者Phobe的,从小到大都是好人缘的大美女;
只要叫Paul的都是极度内向的闷骚男,喜欢看书和在社交软件上聊骚异性;
叫Sam永远是肌肉发达、不停说话但没啥脑子的大个子。
没有一个叫Richard的不爱喝啤酒,并且一到中年瞬间秃顶。
几乎每一个老板的女秘书都叫Amanda,因为她们似乎特别擅长管理日程和接电话。
名字会伴随一个人从娘胎里开始,直到走进坟墓。
就好像日本小说阴阳师晴明里说的,名字就是这个世界上最短的咒语,我们每个人都被束缚在名字里。
宇宙万物皆有姓名,只有神没有名字。
我的父亲是文&00#革后第一批大学生,80年代出辗转出国读研。在美国与母亲相识相爱。我在美国出生。
一般看到这就弃楼的肯定会说,
哟,那您的名字肯定是伊丽莎白.紫魅.曼珠沙华.碧池吧。
然而这并不是一个逼*格高到没有朋友的小说。
虽然在美国出生听起来非常高大上,但我还没满一岁就跟着爸妈回国了。
我爸去了某机关单位上班,80年代的时候是铁饭碗,走哪哪羡慕。
我妈英语好,赶上当时南方城市全民搞外贸,我妈也进了国营工艺品公司做进出口,还总能去香港新加坡出差。
和国内的大部分小孩一样,我也是住着筒子楼,穿着白色回力鞋和绿色波浪校服,吃着饭堂,在考场上披荆斩棘长大的。、只是家里环境稍微好一点,零用钱多一点,每天能补贴自己一碗萝卜牛杂而已。用现在的话说,中产偏上吧。
唯一的区别是,我在15岁之前不知道自己的本名。
我认真的回忆了一下,是什么时候开始发现自己的名字有问题的。
大概是三四岁的时候。
在这之前,我小名叫妞妞。
那时候,很多家长刚开始教孩子写字,都会先教孩子写自己的名字。
我回家也吵着让我妈教我。我妈,张中华,华姐,就教我写两个字:
妞妞。
哪有小孩全名叫妞妞的?我爸叫汪金水难道我不该跟我爸姓汪?
但我当时太小,被我妈塞给我的几条冰糕收买了,忽悠了一下就真以为自己的名字叫妞妞。
5岁马上就要读小学了,我小时候从来没上过幼儿园,其他家长劝我妈让我先念个学前班。
那天我妈开着摩托车把我送到幼儿园门口,迎接我的老师对我说:“这就是汪旺旺?”
当时我的反应是蒙逼的,谁TM是汪旺旺?
如果现在我肯定会说,excuse me?
然后我妈忽然低下头轻声跟我说:“你的名字是汪旺旺。”
我妈走后,老师带着一堆小朋友玩丢手绢。
“丢手绢,丢手绢,轻轻的丢在小朋友的后面大家不要告诉她。
快点快点抓住她,快点快点抓住她。”
…...
“汪旺旺,快点啊,到你了,你起来啊,汪旺旺?旺汪汪?”幼儿园老师对我喊道。
老师你为什么学狗叫啊?
我毫无反应。
上小学前两天,我妈买了五条芙蓉王,两瓶特别好的白酒,和我妈外贸公司出口的宝石项链,开着摩托车带着我到小学校长家。
小学校长是个又高又瘦的老太太,带着金丝眼镜,
寒暄了一下后,我妈和校长低语了几句,校长一脸疑惑。
“确定按照这个名字.....打姓名单?”校长问。
我妈紧紧的抓住她的手,“真是拜托您了,也请务必别跟她的班主任透露。”
我妈说完,把放着项链的首饰盒使劲往老校长手里塞过去。
“这....确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可孩子以后万一中考了,还是要填本名的呀。”校长推了推眼镜。
“哎,到时候再想办法吧。”我妈继续把其他礼往校长手里推。
然后,我汪旺旺的名字继续使用了八年。
和梅德升,郝夏健,曾桃艳,李昌富,杨巅峰,陆大乃和杜其衍并称南山区八大金刚,被人嘲笑了八年。
中间的一切需要本名的活动,诸如体检,少年宫报名,升学等,也不知道我妈找了多少关系,都巧妙的隐瞒了。
开始懂点屁事的我,觉得我爸妈做为海归高材生,应该是脑抽了才会给我起这么个名字。
可我没机会问了,我妈在我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把我送离了她和我爸的身边。
那一天,我放学一回家,见到一个大美女和我爸妈坐在客厅。
她的脸上看起来特别光滑,皮肤白皙细腻,一点皱纹都没有,就好像大姐姐一样;
可是她整个人穿的衣服却很成熟,一对绿色珐琅耳环配黑色丝绒连衣裙,穿着当时只有在港台剧里面才能看到的黄色高跟鞋。
那么问题来了,我一下竟然不知道应该叫她姐姐还是阿姨。
我爸妈似乎在跟她谈论很严肃的话题,华姐的眉头都挤成了川子型,眼角隐约有泪痕。
我轻轻的叫了一声:“阿姨好。”
阿姨见到我却是相当的友善,眼睛笑起来弯弯的。
“哟,这是旺旺?过来让阿姨抱抱。”阿姨一边说一边顺势把我搂在怀里。
阿姨身上有一种很甜又很奇怪的香味,以前从来没有闻过。
阿姨叫汪舒月,据说是爸爸的本家远亲。我妈介绍她是我们家多年的老朋友了。
汪汪,你以后叫我舒月阿姨就行。”舒月笑眯眯的看着我:“从今往后我们就一起生活了。”
啥?难道阿姨以后要来我家住?
可是我家只有两间房啊,难道我要把房间让给她?
“今晚妈妈和你收拾一下衣服行李去舒月家,明天放学舒月来接你。”我妈说。
我幼小的三观又被颠覆了。
难道你们要把我送给人???
难道我就这样被抛弃了吗???
当时正值琼瑶剧热播期间,其中八点档《婉君》和《西游记》二选一,明明将会有一个像西游记一般奇幻人生的我,却毅然选择虐心苦逼爱情剧。
婉君从小作为童养媳送到有钱人家,尝遍寄人篱下的心酸和凄凉,有一场戏说,婉君的婆婆逼她冬天去河里打水,河水把指尖都冻红了,电视机这一头的我流着泪义愤填膺。
现在想想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嘛,挪威人冬天不也洗冷水澡?
总之在那一瞬间,我的未来和电视剧里婉君被恶婆婆毒打,拖地洗衣煮饭的画面无缝连接。
“不要------”
我哇哇大哭。
“舒月是爸爸和妈妈的好朋友,爸爸妈妈不是不要你,妈妈太忙总要出差,你爸爸又不会照顾人,我们实在是没时间啊。”
“妈妈一直对你疏于教育,舒月是师范大学毕业的,她还能教你做作业,爸爸妈妈会每周来看你的。”
“你不是说一直想学钢琴和画画吗,舒月都会,她可会弹琴了。”
……
任凭华姐说干了口水,我不为所动。我已经不再是那个两条冰棍就能收买的低龄儿童。
肯定是把我卖了。
最后,老爸开口了。
“舒月一直没有小孩,她家在很远很远的地方,那里流传一种说法,如果一个女人总怀不上孩子,就要带一个孩子回家养一段时间,这叫“带子”。如果舒月跟你生活了一段时间,她就会慢慢怀上孩子了。舒月阿姨很想要孩子,旺旺你作为社会主义的接班人,班里的小组长,爸爸的好女儿,是不是应该助人为乐,帮帮阿姨?阿姨有了孩子之后,就会把你送回来了。”
爸爸的话让我正义感爆发,我可是刚领到红领巾的少先队员。
Whatever, 反正当时我就信了。
我不知道舒月到底多少岁,她本科在一流的大学读生物工程,后来在麻省理工(我妈口中说的师范大学)攻读硕士主修生物和遗传学。她的研究据说上过号称诺贝尔医学奖前哨的科学杂志柳叶刀。
可惜九十年代,无论是留洋归来的大博士,还是学富五车的科学家,也一样是住在筒子楼,只有商人企业家才住别墅。
我也没看出来她每天像个正常科研人员去哪里上班,倒是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神神秘秘就出去了。也不知道去干嘛。
这一住就住到了初中,事实上当我小学四年级之后,就知道“带子”什么的是骗人的了,她连老公都没有怎么会有孩子呢。
但是小学四年级之前,他们给我灌输的观念就是小孩是趁睡着后从裤腿里面爬进去的。
亏我还老是问她为什么小孩子还没爬到她肚子里去,她还一本正经的给我解释,小孩怕她放屁不肯进来。
你们这些大人,能不能对小孩有基本的诚信啊?
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孩子,随时都有因为三观颠覆而导致精神分裂的可能好吗?
我爸妈唯一没骗我的是,舒月确实谈得一手好钢琴,也画得一手好画。
我学会了弹梁祝和天鹅湖,也学会了工笔花鸟行云流水。
舒月每次去开家长会,回来都会拿着写满红字的数学成绩单:
“你这孩子像谁啊?你爸的好脑筋你咋一点都没继承?想当年你爸跟你这么大的时候,五位数加减乘除都靠心算。”
也幸好她不是我亲妈,按照我妈华姐的性格,估计一巴掌呼过来了。
但我真的是数字无能,我对数字极度不敏感,却对文字和图画非常有兴趣。按照舒月的说法,我的表现决定了右脑更发达一点,所以与其让我死记硬背各种数学公式,还不如利用我右脑的感知系统,训练我的观察能力和想象力,并辅助左脑的逻辑能力不足。
舒月训练我的方式竟然是玩游戏。
游戏是舒月DIY出来的,是一个圆圆的盒子,有点像月饼盒,但比月饼盒大一圈。里面是空心的。
盒子盖上,是一个很像迷宫的图形,在这个迷宫中间,有一个洞。
舒月说,这个游戏叫做“七路迷宫”。
我持透明球,其他颜色球由舒月摆放在迷宫里的任意位置。
我需要像玩撞球一样,用透明球把其他彩色球按照红黄白蓝黑等的顺序推进迷宫中间的洞里。透明弹珠每次只能推一颗彩色球,并且进洞的顺序不能错。
可是迷宫错中复杂,经常推完一颗,另一颗的位置就被堵住了,又或者不小心把两个彩色球推到了一起,这都算做输。
一开始舒月只放一个红球一个黄球让我推,没啥难度,小学生也能轻易按顺序推进洞。
到后来又逐渐增加了白蓝黑球,每推一步球时都需要小心谨慎,全盘布局,只要路线设计上有一点失误都赢不了。
描述无能的我,找了一张图来说明七路迷宫。
现在七路很难找了,找了张五路的示意一下。
输的惩罚是不能看香港台的美少女战士动画片。
作为引领全班时尚潮流的四年级三班宣传委员,如果不知道昨天美少女战士播了什么,是无法在午休时的角色扮演游戏中入选主角水冰月的。
何况(被逼)扮演夜礼服假面骑士的侯英俊,真的很英俊。
侯英俊那时候跟我挺来电的,看我的时候也会脸红,还会把别人送给他领导爸爸的进口糖果,偷偷塞进我手里。
所以即使智商有限,我也要燃烧小宇宙走完迷宫。
再后来,舒月把五个彩色球全都放进迷宫,我将近半年都无法按顺序走通。
六年级寒假前的最后一天,候英俊让我放学别走,我记挂着回家解谜,对他说谢谢不约。
开学时侯英俊被中队长眼镜章成功撬走。
我得知的第二天,迷宫解开了。
我的内心是崩溃的,如果当初快点走完迷宫,也许我就跟侯英俊是一对了,也许我的一生就改变了。
不得不感叹命运的错综复杂,远远比一个游戏更加扑朔迷离。
回头看去,其实命运早就给过我选择,可我不是电影里里能在最后一秒剪断炸弹引线的拆弹专家,也不是小说中能在千钧一发化险为夷的超能少年。
我只是一个爱胡思乱想,有点口吃,智商捉急的小学生。
回到二年级暑假。有天下午,舒月说要请我吃麦当劳。
那时候的麦当劳和肯德基,简直是每个小学生的生日愿望,尤其当是整个城市才有三间麦当劳、每间排队最少3小时的时候。因为每个排在你前面的小屁孩都要念:
双层牛肉巨无霸,酱汁洋葱夹青瓜,芝士生菜加芝麻,人人吃到笑哈哈!
只要能在五秒内背完并且不出错,就能得到一个免费的巨无霸大餐,每一个小学生都会背。我也拼命练了好久,可是我一紧张就口吃,肯定换不到巨无霸!
“没关系,我背了。”
舒月说完当着我的面背了一遍,3.5秒。
然后舒月骑着摩托带我去了动物园隔壁新开的麦肯基。
我当时还不知道高仿会在中国的未来越来越发达,只是很纳闷为啥这个麦当劳还有吮指全家桶和辣子鸡炒饭。
舒月点了一份炒饭,给我要一份汉堡包。
到嘴边的汉堡包,突然有点不太敢吃。
总觉得不正常,舒月也不正常。
舒月明确跟我说过她不喜欢吃麦当劳,她说以前吃的美式快餐太多,闻到就想吐。
上一次主动带我去吃肯德基,是让我假扮她的小孩,在街上哭着跑出来抱住她的大腿说“妈妈不要抛弃我呜呜呜”,并演唱世上只有妈妈好,以吓退她的追求者。
这次也一定不是好事。
但身为一个小学生,我感觉我不吃好像都对不起自己的智商,无法推动剧情发展了呢。
反正吃完后我摸着鼓鼓的肚:“说吧,要我干嘛?”
“小鬼你是越长越滑头了”,舒月白了我一眼,叹了口气。
确实,我因为跟她住在一起,脾气秉性也越来越像她,并且在我成年后,我也经常感慨,我既不像我爸的寡言内向,也不像我妈的风风火火,倒是像极了舒月,看似漫不经心,转转眼睛就一肚子鬼点子,张口就能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舒月从包里摸出一叠纸:“背熟它。”
竟然是南北朝的《千字文》。
天地玄黄,日月洪荒。日月盈昃,晨宿列张开头那首。
这首千字文我会背,因为平常舒月教我练书法,就是用王羲之的字作字帖。
“你仔细看。”舒月拍拍纸面。
我仔细看了看,这是一张古书的复印版,总共12页,文字成竖排,每排四句。
每个字上面都有一个数字和字母标记。天,地,玄,黄分别是,A18,B10,A04,C91。
靠,一千个,敢不敢再难一点?
“我做不到。”我恨不得把汉堡吐出来。
“傻子,知道你智力有限,咋一看很难,其实有规律,你只需要记住前40个字,就能推断出后面的编码。”
感恩舒月没高估我的智商,经过她一番讲解,我马上找到了规律,还好也不是很难嘛。
“给你3天。”舒月说。
“最少也要一个礼拜。”
“四天。”
“五天。”
“成交。”
五天之后。
“背下来没有?”
我点了点头。
古月从我书桌上拿起那本千字文影印件,撕了。
“从此这些代号只有我知你知。”
其实古月还说漏了一个人,也许是她故意不肯告诉我。
后来古月也会时不时的抽检我。
其实只要前面的字所指代的编号不记错,后面的都能推算出来。
数年之后我才知道,这是一套简易替换加密密码,因为这套密码,我成了唯一能靠近真相的人。
舒月家里不大,只有三间房,一间她睡,一间我睡。
还有一间房,主要就是放她的研究资料,植物样本和观测仪器什么的。
自从有一次我搞烂了一个虫子的标本之后,她就不肯让我进去了。
客厅的书架上有很多很多书,随着我逐渐长大,她经常有意无意的,从书架上抽出几本书,笑嘻嘻的问我能不能读懂。
大部分都是关于巫术,萨满,炼金术和多重宇宙的书,我才是多大啊我怎么可能看懂。
老师说封建迷信是不对的,于是我强烈谴责了她。
在当时我有限的认知里,麻省可能就是河南省隔壁的一个省,生物硕士可能就是学鸡鸭鹅养殖的。
舒月叹了口气,从一堆英文论文中抬起头。她摘掉面膜,揉了揉眼睛。
“跟我来”,她打开了那个放研究资料的的房间:“给你看一个好玩的东西。”
只要不让我学习,我基本上是没啥意见的。
舒月把桌上的电子显微镜打开,从保温柜里取出了一个培养皿。
“你看。”
我把眼睛凑过去,有一个颜色特别鲜艳的细胞,长着红色的鞭毛,透明的细胞内部有绿色的细胞核,它们迅速的分裂成两个。
“美丽吗?这是海拉细胞,是我们女孩子最容易得的一种癌症—子宫颈癌的细胞,”舒月说:“这种细胞被誉为'不死的'细胞,和人类细胞不同,这种细胞株不会衰老致死,更可以无限分裂下去。”舒月说完翻开另一本discovery《发现杂志》的图片。
“像吗?”
随着她的手指看过去,杂志里的一张照片,跟我刚才在显微镜里看到的画面一模一样。
“这不就是刚才你给我看的那个癌症细胞吗?”我说。
“不是,这是哈勃望远镜最新传回的观测图,是一颗恒星的死亡图像。每一刻恒星皆有寿命,快死去的恒星也叫红巨星,这就是它死亡的瞬间。”
“无数次科学观测证明了人体和宇宙的相似性,一颗行星的死亡和一颗分裂的细胞在最宏观的外太空中和最围观的显微镜下同时发生着,脑细胞在放大1000倍后呈现的图像和望远镜中的宇宙一模一样...这难道不是神存在最好的证明么,地球上的生物经历了如此复杂的进化,是多少亿分之一的几率才能出现如此的巧合?”舒月合上书本:“可是我们做科学研究,最不能相信的就是巧合,这似乎又是个驳论。”
“我听不明白。”我有点迷糊了。
“举个例子,猪和人有112条完全一样的基因突变,比人和猴子的相同基因还多。如果从DNA的角度解释,我们与其说是猴子变来的,还不如说更像猪。可是为什么猪没有进化出人类复杂的智慧和情感?为什么人类成了最后获得高等智慧的物种?难道又是巧合吗?如果这之中有谁在人和猪之间进行了一场淘汰,最后选择了人,那么它不是神是谁?”舒月看了我一眼。
“说人话。”我已经在想晚饭吃啥了。
“DNA的相似性也反映在智商上,人的智商平均为74,猪的平均智商为51.....可是这才相差了23,猪已经无法和人交流了。”
“你才是猪。”我恼羞成怒,扔下舒月走掉了。
“所以人和神的智商差了哪怕23以上,我们就无法理解神的思维.....”舒月在后面自言自语。
爸妈并没有向承诺的那样来看我,却每个星期准时有电话。
一开始我很想家,有一次放学的时候,走出校门,我突然看到有个熟悉的车停在对面马路,那是我爸的车。
“爸!”
我赶紧跑过马路,可是车确立刻开走了。
我一边哭一边追,我身上没有钱,一直走了两个小时才走回家。
可是家里没有人。
我在家门口一直坐到舒月来接我,哭哭啼啼的走了。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我妈当时就在家,关了灯也在哭,可是只能狠下心不让我进去。
我离开家七年,我爸有事没事就在小学门口等我放学,就为了远远看我一眼。
我慢慢习惯了和舒月在一起,一开始每次回家,舒月都一定会跟着。无论爸妈有多忙,都一定会在家等我回来,跟我一起吃顿饭看个电影。
上了初中,慢慢我回家的次数变多了,而舒月也并不每次都跟着了。
那种感觉,就像有什么事情终于完结了,他们的担心是多余的。我也似乎看到我爸妈多年紧锁的眉头舒展开了。
转眼我就初三了,有一天我妈跟我说:“旺旺,你也麻烦舒月这么多年了,现在妈妈不忙了,你搬回来住吧。”
普天同庆啊!多年的媳妇熬成婆了!
就在我以为好日子来的时候,等着我的却是一个晴天霹雳。
那天我还在学校上课,上了一半,班主任推开门。
“汪旺旺,你出来一下。”
我跟着班主任走出课室,不知道为什么感觉她看我的眼神有点怪,竟是有点同情。
“孩子,镇定点。你爸爸单位的人在楼下等你。你爸爸,出事了。”
我的头嗡的一声,身体条件反射的往楼下走,迎面走过来的是一个从来没见过的叔叔,穿着一件横纹polo衫。南方的夏天很热,他不停的用纸巾擦着头上的汗。
“我是你爸爸的同事,我们赶紧走吧,”叔叔说:“你爸爸在医院快不行了,赶紧去见他最后一面。”
然后,就是我最不愿意回忆的事情。
其实那天的印象已经很模糊了,只记得车一直在路上开,周围恍惚着白惨惨的树影和一如既往拥堵的行人。
一路上我的大脑是空白的。
汽车在红绿灯前面停下来,灯变绿了,polo衫叔叔按了喇叭,但闹市的红绿灯永远形同虚设,一群行人还是一副听不见的样子嘻嘻哈哈的过马路。
就像平常放学过马路的我一样,丝毫不在意开车的人,他们是什么感受。
“踩油门啊!!”在那一瞬间我爆发了。
“踩油门啊!我爸爸还在等我!”我的眼泪掉下来。
汽车鸣着笛冲过斑马线,窗户外一阵不满意的惊叫声和骂声。
“这么急赶着去死咩!”
到医院的时候,病房外围满了人。都是军人,穿着军装。
一个看起来是干部的人迎了迎我,我不知道是被拉着拽着还是推着,进了病房。
病房里医生已经在拆呼吸机了,护士也推着抢救仪器往外走,跟我装了个满怀。
我看到躺在床上的我爸,和我哭晕过去的妈。
“不准走!不准走!你们怎么还不抢救!我爸还没醒来!”我拽住医生,“我爸还有救!”
医生摇了摇头。
我摸到我爸的脚,已经僵硬了。
那种触感不像是人的皮肤,像大理石。我爸胸口有一个大洞,里面竟然没有血流出来,也不知道是凝固了还是已经流干了。
他的手呈一种奇怪的弯曲,太阳穴开外半边脸是青紫色的。我再也不敢看。一屁股坐到地上。
我想起我爸牵着我的手带我看电影,然后自己累的在电影院打起呼噜。
我想起我在小学外面看到我爸,我爸眼里含着泪,却赶紧把车开跑了,怕见到我忍不住带我回家。我想起我每次回家我爸都想塞零花钱给我,又怕我被我妈说,就偷偷夹在书架上一本书里,我们约定好第几页,每次我回家打开都有一百块钱。那本书是卫斯理的《蓝血人》。
我想起我爸带我去下馆子,看着我和我妈吃大鱼大肉,他自己拼命扒干饭......
......
要不我也死吧,我死了就能见到爸爸了。
就在这时,我背后有一个熟悉的脚步声。
舒月来了。
她脸上有两行风干的眼泪,我和她在一起这么久,从来没见过她哭,连从摩托车上摔下来缝了十几针都是笑嘻嘻的,仿佛这一切都不是事儿。
她就像没看见我,一步一步走到床边,眼睛里迸发出来的,是心碎,是落寞,是怒火。
舒月给我爸盖上被子,她的手在颤抖。她长长的头发垂下来,我看不见她的表情。
“你受苦了。”她贴在我爸耳边轻声说,然后看向我:“你现在回家,去帮你爸拿一身干净衣服和袜子。”
我撞撞跌跌的走下楼,那个polo衫叔叔还在车里。
“送我回家。”
车开到家楼下,我让叔叔在楼下等我。
这栋单元楼,从我记忆起就住在这里,十几年前是这一片最高的楼了,曾经也在一片平房区中鹤立鸡群,如今被一堆高楼大厦包围,显得特别寒酸。
之所以没搬也是因为想等到拆迁补贴,我妈说我们家在闹市区,要是拆迁国家补贴的钱能在郊区买一栋大别墅了。
十几年来整个单元里六栋楼几乎没什么变化,除了中间的开阔地从沙地变成了水泥,种植了绿化带。全民健身运动热的时候,还加了单杠和健身单车。
一对父子正走过绿化带,是八楼的王叔叔和大宝,他老婆和我妈算是闺蜜。
大宝七八岁,吃了一脸雪糕,爸爸正在给他擦。突然看到我。
“哟,放学回家了?爸妈还好吗?”
“我爸去世了,我回来取点东西。”眼泪又一次掉下来。
“啊,不会吧,怎么这么突然?前两天见他还好好的啊!”王叔叔皱着眉头说。
“孩子,节哀啊。”
王叔叔叹了口气,我开了铁门,我们一起进了电梯。
“姐姐几楼?”小孩很懂事的帮我按了电梯。
我在3楼下了电梯。
“快去拿衣服吧。”走出电梯前,王叔叔拍拍我的肩膀。
我垂头丧气的往家里走,楼道里不比外面的燥热,一阵凉风吹得我一哆嗦,忽然觉得不对劲。
我一个星期最多才回一次家,大宝却是跟我不熟,但他妈总让我妈帮她在香港买东西,隔三差五就带着大宝下来找我妈,大宝不可能问我住几楼啊!
可是他刚才好像问我,姐姐几楼?
难道我遇到了假的大宝?
还有,王叔叔怎么知道我回家给我爸拿衣服?
我说了吗?我怎么记得我没说过。
我回头看看,电梯门紧闭着。
突然我的BP机响了。虽然是震动模式但还是把我吓了一跳。
千禧年刚过,手机还是非常高档的东西,不是谁都有,记忆中我妈有一个。
但很多十几岁的中学生都开始买BP机,各种颜色型号的都有,我也求我爸妈给我买了一个国产的紫色BP机,新款带中文字幕,可以及时显示留言,不需要像老式BP机要拨回call台查留言。我的call台是95800call196215,每天除了留言讯息还能接收天气预报和每日笑话精选。
我每天都把BP机别在腰上,到哪都要显摆一下。
紫色的BP机发出白色的荧光:
“不要回家!别相信任何人!速归!舒”
我虽然才15岁,但也闻到了危险的信号。我不敢按开电梯。
直觉告诉我里面的两个人来者不善。
我看了一下四周,一层单元楼有三户人,每一家的防盗门都紧闭着。
电梯后转角还有一个防火楼梯,可以通往一楼。要是现在从楼梯逃走....
可我突然想起,我可怜的爸爸还躺在医院里,爸爸活着的时候总爱穿干净的格子衬衫,喜欢把手绢洗的一尘不染放在胸口的口袋里。
这么一个爱干净的爸爸,现在却却赤身裸体,连一套衣服都没有。
医院的空调这么凉,爸爸的脚还在床单外面。如果给爸爸穿上袜子捂暖了,爸爸是不是就会活过来了?
不行,我一定要给爸爸拿一套衣服,先拿了衣服再跑。想着我转身朝家里走去。
我迅速进门并且锁好了门,到妈妈房里的衣柜拿了一套爸爸的衣服。
准备离开的时候,突然发现我的房门是开着的。
我家本来是三居室,一间主卧一间书房,小房间是我的,我搬走后我妈妈就把那个房间锁起来了,我也很久都没有进去过。
房间的门开着,却似乎和我记忆中的略有不同。我不由自主的走了进去。
我的房间是粉红色的,小时候我怕黑,死活也不肯自己一个人睡,我妈就在墙上贴了很多我最喜欢的假面骑士和黑猫警长,我妈说只要有他们守护我,坏人来了就会被打跑。
还是记忆中的墙,记忆中的假面骑士,墙上挂满了我的大幅照片.....
等等,这张照片是谁?这不是我呀!
照片里面是一个眼角有一颗泪痣的小女孩,一张有点营养不良的小脸。
这明显是另一个小孩,这是一张我从来没见过的脸。
我印象中的这张照片是我学前班升小学的那年在幼儿园照的。当时我正在草坪上跳《哇哈哈》,娃娃裙是妈妈去外国出差给我买的,上面有米老鼠的图案。因为天气热,我圆圆的脸红扑扑的,眼睛笑成两条缝。
照片上这个女孩,穿着一样的米老鼠图案裙子,跟我当时的岁数差不多大,但梳着羊角辫,似乎有点不情愿的坐在凳子上搓着裙角。
我顺势看过去,墙上的相框里,每一张都是她,在相同年纪拍的照片。
一样的摆放顺序,小学入学照,春游照,穿成小公主的艺术照。
但不是我。
我摸着自己的脸,玻璃相框里我能看到自己的脸,我和这个小孩长得半毛钱也不像。
这小孩是谁?
又或者说,我是谁?
我所有记忆中,我是我家唯一的女儿,我从来没有一个姐姐或妹妹。何况她跟我长得一点都不一样。
我是我爸妈的女儿吗?难道我的回忆都是假的?我是不是在做梦?
一瞬间我大脑一片混乱,身子一软,一下子坐在了地毯上。
屁股被膈了一下,好痛。
我揉着屁股跳起来,这地板凹凸不平,地毯下面有东西。
我掀开地毯,整个人都傻了。
地板的大理石瓷砖上,里面刻着复杂的纹路。这些纹路似曾相识。
这是个放大的“七路迷宫”。
迷宫的纹路是刻在瓷砖上的凹槽,入口处的透明球和另外随机摆放的七颗颜色球也都深深的嵌进了迷宫的凹槽里,只有球上半部分凸出来一点。我就是被这突起来的一半膈应到了。
啥意思啊?
为什么在我房间地上还有一个这玩意儿?
BP机再次震动。这一次是一串乱码。
“Q12K71。舒”
我愣了半天才想起这是千字文的代码,翻译过来是:勿解。
勿解?是让我不要去解开这个七路迷宫吗?
是舒月,她知道怎么回事。对,我应该赶快回到医院去,只有见到我妈和舒月,我才能知道发生了什么。
我拿起衣服就往外走,走到一半突然停住了。
刚才王叔和那个假大宝还在电梯里,这会出去安全吗?
我轻手轻脚的往大门走,透过猫眼往外望。
我看见两张面无表情的脸在防盗门外面。
王叔和大宝似乎变成了我从来不认识的陌生人。
我往后退了几步,幸好门还是锁着的。这两两父子估计正守株待兔等我出去呢。王叔叔在这栋楼里住了十几年了,这是长期潜伏战啊。
尤其是大宝,一个几岁的孩子竟然都能隐藏的这么深。
怎么办,打电话给我妈,打给舒月也行。打电话报警也行。
我赶紧跑到客厅,拿起电话就要拨号。
电话里并没有传来熟悉的嘟嘟声,电话线被切了。
唯一的出口被堵死了,电话又打不了,我果断跑到阳台,我家才三楼,大声呼救怎样都能有人来救吧。
一走出阳台,我被阳光刺的睁不开眼,这不是梦,外面还是一切如常,知了在树上叫着夏天,妈妈晒的棉被还有太阳暖烘烘的味道,我甚至能听到不知是那家正在看两点半重播档的还珠格格。
我把头探出窗外,左右张望,这会大人们都在上班,楼下公园里空荡荡的。
我突然眼睛一亮,救星来了。
我们小区的保安正在往这边走。以前这片单元楼没有保安,后来九十年代搞发展,市区外来人口变多,治安越来越不好了,小区加盖了围墙并在大门口设了一个保安亭,保安平常住在里面,中午的时候也会给各栋单元楼的信箱里分分信。
新来的保安并不认识我,因为我不常回来。就在刚才他还拦了我一下,问我是几楼谁家的。
这会他肯定能认出我,可万一我叫了他,他上来肯定会先遇到门口的王叔。
王叔不会说自己是坏人,很有可能还会污蔑我是贼什么的。
保安不认识我,我妈的电话我又记不起来,他要是一进来,我拿什么证明我是这家的女儿呢?
电话线被剪了,我房里的所有照片都是别人。
这家里没有一样证明我存在过的东西。
那他一定会把我扭送到公安局,我进去是小,可是我还想再见见我爸,还想给他穿一身自己家的衣服送他走。
没办法,我咬咬牙,如果他真的被王叔蛊惑了,要抓我,我就假装就范,然后趁其不备跑出大门,找polo衫叔叔。
我大声喊道:“保安叔叔!救我救我!救我!”
保安提起头来望向我这边,我和他四目相对。
突然间,他的视线穿过了我向后面看去,我就像透明的一样。
换句话说,他就像没看见我。
我喊破了嗓子,他只是歪着头朝我这边又看了几眼,就走掉了。
我突然觉得我的三观颠覆了,从目前的现象来看,我就好像是个透明人。
所以我的房间里并没有我的照片,保安也看不见我。
我突然想起来在厕所读物上看过,一般活人看不见鬼。
我摸摸自己,有体温,有呼吸,也不能穿墙,并且有影子。刚才我进大门的时候,保安还拦了我一下问我去哪里干什么。如果我是幽灵,王叔也不可能能够拍我的肩膀啊。
所以我肯定是存在的,不但在精神世界,而且在物理世界也是真实存在的。
那为什么保安看不见我?
那只有两种可能,第一,他装的,第二,他是睁眼瞎。
如果他是装的,那他肯定就是王叔一伙的,那他现在肯定是想上来汇合王叔,然后破门而入对我不利,不然我在阳台这样叫下去迟早别人家也会听到。
那我怎么办?如果硬拼,估计王叔带着孩子行动不便我还能拼一下,如果是两个男人,明显打不过啊。
正想着,保安又从远处走了过来,手里拿了几份报纸,正和一个出来遛狗的阿姨有说有笑。
保安似乎没有急着上来抓我呀。
他们俩停在了我的单元楼楼下,我又看到了一丝希望,大叫:
“救命!救命!阿姨救命。”
宠物狗立刻抬起头,朝着我的方向吠了几声。
遛狗阿姨也朝我的方向看过来。
那一瞬间,她好像看见我了,但那种感觉转瞬即逝,她的眼睛变得空洞洞的。视线再一次穿过了我,看向了后面,然后又在搜索着什么。
她转过去跟保安说:“呀,我刚才好像看到那边阳台站了一个学生仔喊救命,再看又没了,是不是我眼花呀。”
保安也朝这边望了望,收回了目光:“我什么都没看到呀。”
狗继续冲着我叫,阿姨扯了一下狗仔的绳子:“叫什么叫!再叫没得吃罐头了。”
我整个人愣在阳台上。
舒月跟我说过,遇到任何事情都先不要自己吓自己,一定要分析。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不能解释的事情。逻辑逻辑,我的逻辑思维呢?左脑赶紧上线啊!
我突然想到房间地上的七路迷宫。
舒月告诉过我,七路迷宫,英文是Seven Path Labytinths,最早起源于北美印第安霍皮族,传说中霍皮族曾经在莫格隆山脉修建过大型的七路迷宫,并把走出迷宫的方式藏在了歌谣中口口相受,迷宫的图案也作为部落象征的图腾。
可惜,迷宫的遗迹早已摧毁,而走通迷宫的正确路径也失传了。
舒月在麻省读书的时候,曾经参与过一个研究印第安部落的项目,无意中看到这个迷宫以图形的方式出现在霍皮族的纺织品花纹上。她通过各种文献复原了这个迷宫的路径。
而她给我玩的游戏,只有五个彩色球,是简单的改良版。
真正的玩法,是要把随机摆放在迷宫里的7个彩色球按照顺序球推进洞中,到现在还没有人能解开。
其实,用白球推彩色球并不难,难的是要按顺序。
路径和顺序规划的难度随着彩色球的增加以次方向上增加的,这也是为什么我只推一个彩色球用两分钟,但是五个彩色球想了半年也没想出来的原因。
很多古代人认为来自自然界的启示,不但反映了人与宇宙的链接,也被认为是神在创造时的规律的反应。
比如树叶的脉络和闪电的形状,海上的漩涡和树木的年轮,比如月亮的更替周期是29.53天,女性的经期平均也是29.53天。
而七路迷宫,则隐喻的表现了神是如何从混沌中一步一步有规律的按顺序创造出宇宙万物的。也可以说,迷宫是神创造世界的符号化象征。
7个彩色球,被白球推着走过复杂的迷宫,最后依次进洞,需要精密的设计,只要一步做错就无法回头。正如神设计世界一样,如果中间的某个微小的细节出错,恐怕今天走在街上的就不是人而是猪了。
舒月一直通过这个游戏在灌输我随机事物具有潜在规律的道理,只有心思缜密的人,才能一步一步解开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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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霍皮族的迷宫雏形。(不是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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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阳台上,强迫自己冷静下来重新想一遍。
回家以后遇到了三件怪事,
—奇怪的王叔叔父子。
—不一样的照片。
—看不见我的保安CP。
从二三得出的推论,我肯定是幽灵。但保安问话和王叔搭肩膀已经证明我是人,因此结论相悖。
从一二得出的推论,我还活着但可能精神错乱了,我一直照镜子的脸不是自己真正的脸,照片里的是我。王叔可能是精神病院派来抓我的。但我即使精神错乱也不会影响保安看见我,结论不成立。
从一三得出的推论,王叔大宝楼下保安和遛狗阿姨都是一伙的,他们要把有幻想症的我抓回精神病院。
可是抓我的话只要破门而入就行了嘛,要么就在我刚进小区的时候下手,又或者报警让警察来抓我。反正哪一种我都反抗不了。
尤其是王叔,我对他一点防备都没有,他要下手直接在电梯里随便给我一拳我就倒下了。
为什么不直接抓我,却等我回家后锁好了门,在抓从家里出来的我?
难道我回家前和回家后会有什么改变?
我看看手里,比进门之前唯一多了的就是我爸的几件衣服裤子袜子,我前前后后翻了一遍,真的就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衣服。
难道王叔叔父子就是传说中的内衣大盗?可是内衣大盗不是只收集小姑娘的蕾丝内衣吗,怎么还专门喜欢收集别的男人穿过的旧衣服?
他如果想要我爸的衣服,那他在家门外面直接抢走我的钥匙,或者趁我开门时直接撂倒我不就好了吗?
衣柜又没上锁,他爱拿哪件拿哪件就好了。
可是当我出了电梯往家里走的时候,他并没有跟我一起出来。
难道他想要的东西他拿不了,只有我能拿?
我灵光一闪,赶紧跑回了自己房间里。
我仔细观察了一遍地上的七路迷宫,彩色球有七颗,加上透明球总共八颗球。
和舒月给我玩的迷你版不一样的是,迷你版走错了可以推倒重来,可是这个地上的七路迷宫,没颗球都是嵌在迷宫通道的凹槽里,无法拿出来。
换句话说,走通这个迷宫只有一次机会,如果没走对,球就永远卡在那了,不可能再走通。
舒月发信息给我让我勿解,有可能就是提醒我这个迷宫是一次性的,回不了头。
我趴在地上往迷宫中间的洞里望了望,黑漆漆的,似乎有什么东西。
我敲了一下地板,是空心的。
我坐在地上,看着七路迷宫。
我觉得舒月的担心是多余的。
我最高的记录是半年里面解开了五颗彩色球,可现在迷宫里随机摆放着的是七颗颜色球。
比我最高记录还多两颗,别小看这两颗,游戏的复杂程度起码提升了200倍。
别说让我现在解开了,再让我在这呆十年,凭我的智商都不可能解开。
小说里主角在危机关头悟出大招,反败为胜都是骗人的。科学证明危机感不但不能激发你的智商,还会令智商下降为零。
舒月没道理不知道这一点。
而且她自己也说过,7个彩色球的通关方式,现在早就失传了,连美国大学教授都解不开的谜题,我一个代数从来没合格过的中学生能够做什么?
在明知道我解不开的情况下,舒月却留言让我勿解,又是什么意思呢?
勿解,无解。
难道是要告诉我,这个迷宫是不需要被解开的?
我突然想起了我在厕所读物上看到的一个故事。
有一个锁匠号称是全世界最厉害的锁匠,没有他开不了的门。
有一天,国王的使者来通知他,说国王请了顶级的工匠为他修了一道门,门上是这个世界上最复杂的锁,国王邀请这个锁匠去试试开他的门。如果打开了,就能获得珠宝千箱黄金万两,可打不开门,就要人头落地。
锁匠来到门边开始用工具开门,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
他始终没听到他熟悉的那声“嘎哒”的开锁声。
锁匠满头大汗的开啊开啊。就是没声音。
锁匠只好向国王磕头请罪,可国王却笑了。
国王起身缓缓走向那扇做工精美的大门,轻轻一推,门就开了。
原来国王根本没有上锁。
我想到这里,赶紧用手抠住迷宫中间的洞,使劲向上提。
纹丝不动。
呵呵,我果然是太单纯了。
我站起来,向四周看去,房间里明显有生活的痕迹。
床头柜上是看到一半的书,椅子上搭着没洗的外套,玻璃杯放在桌上还剩下半杯水。
这个陌生女孩的照片挂满一墙,和我穿一样的衣服,玩一样的洋娃娃,看一样的书,和我一样被爸爸妈妈抱在怀里,和....可是,她却跟我父母过了10年。
也许妈妈每次推脱不能来看我,是为了带她出去玩;也许爸爸每次不接我电话,是刚还带她看电影。
如果我真的有一个姐姐或妹妹,如果我真的是这个家的累赘,爸爸妈妈其实你们可以告诉我。
为什么要骗我呢?
想着想着,眼泪就情不自禁的往下掉。
照片里的那个小姑娘,就像看不起我一样,把头扭向一边。
突然这个扭头的细节引起了我的注意。
这些照片,有大有小,有远景有特写,但这个女孩的脸,却始终是偏向左边的。
有的是侧脸朝左,有的是稍微向左歪头,有的虽然脸没有转,但眼睛也瞅向左边。
我顺着她指引的方向,慢慢往墙左走去。
快走到墙的尽头了,一张半身照出现在我视线里。
这是一张红领巾照。每个小孩在成为少先队员后,都会到照相馆照一张这样的照片,在90年代特别流行。
她的脸在这张照片上,正正的看着前方,没有指向性。
我慢慢往后退,我发现满墙的照片中她的视线,都从不同的位置,往这张红领巾照的方向望。
每张照片的景别不同,每张照片的年龄和风景也不尽相同。所以一眼看去并不明显,要非常仔细才会觉察。
而这张红领巾照盯着的,是对面书架的位置。
我转过身,面对书架。
书架上的对应位置,放的是我的招财猫存钱罐。
我把存钱罐拿起来,发现后面连着一根细细的线。
我使劲一拔,只听到“卡啦”一声。
地上大理石的迷宫转动了一下。
开了。
我把大理石板掀起一条缝,里面有一个纸包和一张破纸。
纸包摸起来也知道是一个本子,纸上写着:“迷宫原样放回,包裹见到舒月后再拆。”
是爸爸的字。
另一张图,竟然是我们家的格局施工图。
我把包裹和爸爸的衣服用塑料袋打包装进书包,再把大理石板原样盖好,轻轻一转,“咔哒”一声就卡住了,一丝缝隙都没有。
因为本来的迷宫上就都是刻痕和凹槽,所以没人能看出来这其中一圈凹槽是个盖子。
我突然有点明白了。
这个机关的设计,有一个先入为主的概念。
假设有个贼来偷东西,当他发现迷宫并且看出迷宫下面有东西的时候,他一定会有两个想法。
第一,这个迷宫肯定相当于下面东西的保密系统,必须要解开迷宫,才能拿到里面的东西。
第二,这个东西很贵重,所以才要用这么复杂的保险方式。
再细心一点观察就会发现,七路迷宫的特点是只可以走一次的单向机关。
换句话说也就是走错路一步,或者没按顺序走,就肯定拿不出下面的东西。
倒霉一点的,下面的防盗系统会自动开启烧毁系统,或者自动报警也不一定。
如果这个贼很重视下面的东西,一定不会冒险。
如果我的推论没错,外面的王叔叔之所以不进来,而非要等到我出去,是因为如果没有我,他进来没用。
因为他不会解这个玩意儿。
王叔叔肯定早就知道这个迷宫了,而且也早就查清楚这是什么鬼了。
七路迷宫很容易就能查到,他也肯定能查出,这个迷宫的解法失传了。
但他一定不信没法解开,因为这不合逻辑,没有一个人会用一把没有钥匙能打开的锁锁他的宝贝。只要有这个迷宫,就一定有能解开的人。
于是他经过调查,可能得知我会玩这种迷宫,毕竟我平常也经常拿着自己的迷你版到处吹嘘。
我在我爸去世后急匆匆赶回来,也有可能是为了这里面的东西。
于是他故意在我回家前把这个平常锁着的房间打开,以防我不知道这里有个迷宫,故意引我进来
上策是如果我顺利开锁,那么我出门后他就能打晕我带走包裹。
如果我没解开迷宫,那下策就是胁迫我回来开。
估计王叔叔他做梦也想不到,七颗彩色球的完整版迷宫我也解不开。
这世上目前还真就没人能解开。
人家麻省理工大学教授都发表论文说无解了,为什么你们就不能相信科学呢。
我刚刚说过这是一个先入为主的误判,打开藏宝箱的关键偏偏就和这个迷宫没关系。
而是隐藏在特别显而易见的照片中。
我突然感觉到有点疑惑,似乎这个线索,是为了我量身定制的。
出了我,哪有小偷会扒着墙上一个小孩的照片使劲看呀!
我会仔细看。因为我才是最在乎她是谁的人。
“叮咚!”
门铃把我吓了一跳。我蹑手蹑脚走过去,从猫眼往外看。
王叔叔和大宝面无表情,眼睛直勾勾的望着前面,里面一片空洞。
王叔叔死了。
我被我脑袋里跳出来的这句话吓了一跳,为什么会觉得王叔叔死了,他明明站在门外。
可下意识就觉得他不是活人。
活人的脸部不会是那样的。
我们一般说的面无表情,最多是一个人努力遏制自己的情绪,又或者在放空自己的思想。
但人脸还是会有一种生动感,也就是神经病学里面说的“微表情”。
比如你生气的时候,那怕极力伪装,你的嘴角也会下意识的抽搐或下沉。
高兴的时候、恐惧的时候,焦急的时候,面部肌肉都会惯性的做出相应的反应。这个反应会因为大脑的控制减小,但不会没有。
但是王叔叔的脸,真的就是面无表情,跟一座兵马俑泥塑,一具尸体或一个没有生命的物体一样。
我往后退了几步:“谁~啊~”以此营造我在里屋的感觉。
然后又赶紧贴上猫眼。
那一瞬间,王叔叔本来像死人一样僵硬的脸突然浮现出熟悉的笑容,声音也充满温暖:“旺旺,是叔叔和大宝,叔叔不放心你来看看你。”
要是平常我百分百开门了。
这个老鬼,已经等不及了吗?肯定是见我进来太久,已经按耐不住了。
我赶紧再往后推了几步:“叔~叔~我~在~上~厕~所~您~等~等~”
说完迅速往房里撤。
完了,就算我把锁解开了也在劫难逃,唯一能出去的地方就剩阳台了,下面是一片光秃秃的水泥地,要是我跳下去应该会高位截瘫吧。
早知道有这一天,学什么钢琴啊,学一下挺举钢琴还差不多。练练手劲搞不好还能击退坏人。
我赶紧抓起家里的装修工程图纸仔细看起来,搞不好咱爸留了条逃生狗洞也说不定。
果然我爸拿红笔圈起了一个位置,那是书房的大壁柜。
“卡拉卡拉”,我听见了钥匙开门的声音。
果然跟我想的一样,王叔不但来过我家,连大门钥匙都有!
我背上书包快速冲进书房,反锁房门,希望能争取多一点时间。
打开大壁柜,全是冬天的厚衣服和棉被。我迅速把这些东西全部扒出来,里面露出一个半米见方的小铁门。
外面传来一重一轻的脚步声。
我赶紧钻进小铁门,一股霉味冲得我喘不上气,我把小铁门在里面锁死,然后使劲爬使劲爬。
爬了不到1分钟,就到头了,里面黑漆漆一片。
难道当初狗洞没挖通,不会这么坑吧。
我万念俱灰,突然之间听到脚步声和一个女人的喘气声:
“呼,减肥呢,就是靠运动,你天天坐电梯,大腿肯定粗啦,呼。”
我立刻知道我爬到了什么地方。翻过身来,用两只脚脚一下一下使劲踹堵住的地方。
“咣当!”一声,防火楼梯挂着的消防拴,连同里面的灭火器,直接被我从墙上踹了下来。
polo衫叔叔还在车上等我,我迅速跳上车。
“快走。”
汽车一路狂奔,开上环城高速,高峰期塞车。
空调已经开到最大,我的汗还在往外冒。
“刚才是怎么回事,怎么去了这么久?”polo衫叔叔问我。
“刚才回家被人....”我突然觉得即使我把遭遇说出来,人家一定会当我神经病吧。
“.....人拦在外面了,新来的保安不认识我。”我支支吾吾的说。
“哦。走高速太塞了,我们下去抄近路吧。”polo衫叔叔突然说。
汽车在下一个出口驶出高速,左拐右拐进了老城区。
老城区是在清末和民国初年建起的,房子都是旧式的双层砖楼,二楼是住家一楼是店家。
这儿没有地铁,道路错综复杂又多是单向行驶,很多路窄得公共汽车都过不去。大部分人都搬迁了。
剩下的老房子有的转租给打工仔和外来人口,更多的只是东倒西歪的废弃着,墙上写着“拆”字。
我魂不守舍的想,不知道现在舒月和我妈怎么样了。
真的一刻都不想忍,想快点见到她俩,问个明白。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脚刹车,我的头茶差点撞到挡风玻璃,我吓了一跳。
两个头发染成红绿杀马特的小哥,打闹着冲过马路,居然没看见车。
我打了个冷颤。
十分钟前。
我趴在车窗上,大脑一片混乱。
“小姑娘,我知道你难受,你爸爸的事太突然了,我们都没有预料到。你要坚强一些,不然你怎么照顾你妈妈和舒月呀。”
我不说话,眼泪静静的流。
“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
“小姑娘?”
“汪旺旺。”
polo衫叔叔露出一脸疑惑。这很正常,第一次听到我名字的人基本上都是一副吃了屎的表情。但我这时候也没心思解释了。
但他关注的点竟然跟狗没关系。
“你姓汪?”
我一下无名火就涌上来,但是因为我爸的事我也不想吵架,我转头甩了一句:“我不姓汪难道你姓汪?”
然而那个叔叔,一副难以相信的样子看着我,那表情就好像在读我的思想,看我有没有撒谎。
懒得理你!我瞪他一眼,转头看窗外。一群杀马特青年在路边抽着烟。
这次看到的过马路红绿头毛,就是十分钟前遇到的杀马特少年。
老城区的路错综复杂,我心里有事,也没有留意车在往哪开。
难道车一直在绕弯。
polo衫不对劲!
我装作镇定,偷偷看了一眼隔壁的polo衫。
舒月让我不要相信任何人。
我又犯了一个先入为主的错误,我原来的理解是,回家拿东西的时候,遇到任何人都不要相信。
但这个叔叔早上就来学校接我了,而且班主任也说他是我爸爸的同事......
我仔细回想早上的细节,不对,班主任只说了:你爸爸的同事在楼下等你。
但没说他是呀!
在楼梯里遇到他的时候,他说他是来接我的,我就直接跟着他走了。
如果是我爸的同事,来学校找我,肯定知道我的名字和班级,才能找到班主任来通知我。
可是他刚才竟然问我叫什么名字。
polo衫在安慰我的时候还让我坚强,照顾我妈和舒月。
他连舒月都知道了,这么了解我们家,却不知道我的名字?
突然,polo衫慢慢的转过脸看着我,皮笑肉不笑的说:
“想什么呢。”
我不说话,眼角朝车外扫了一下,车已经开到一个没人的地方。
“叔,我想上厕所。”我握紧了我的包。只要他一停车我就逃。
“不,你不想上厕所,只,要,我,一,停,车,你,就,逃,了。”
polo衫看着我的脸,一字一顿的说。
西八大,跟我想的一字不差,初中生的思想都这么好猜么?
“你,和你书包里的东西,都要留下。”polo衫慢慢的说。
就在这时,我的BP机再次震动,我拿出来一看,是舒月的留言。
我把BP机递过去:“舒月有信息给你。”
polo衫根本不看:“你读给我听。”
我深吸一口气:“让,它,看,B,P,机,如,过,不,看,东,西,永,远,拿,不,到,她,的,名,字,是....”
我抬起头看向polo衫。
就在那一瞬间,我感觉polo衫有一点迟疑,然后朝BP机看了一眼,一只手条件反射伸过来接。
我把BP机往他脸上狠狠砸去,同事发力去抢方向盘,使劲把方向盘向右打死。
“砰!”一声,车头整个飞出马路牙子撞倒路边的电路集成箱上。
驾驶座的那一侧撞的最重,整个门都凹陷了,司机那边的半块玻璃全碎了,polo衫的头撞到方向盘上,流了一头血,一般人肯定晕了。
我前面的书包帮我挡了一下,虽然我在扒方向盘的时候早就有准备,但这会也是天旋地转。
额头估计撞破了,我感觉到有血顺着眉毛留下来。
但我也顾不得擦了,拿起书包就去拔门跳车。
一只手猛地抓住了书包带,我已经半身踏出车门了,又被这股力气拽得一屁股跌在副驾座上。
我转过头,我这辈子没见过这么恐怖的景象。
驾驶座的气囊弹开了,polo衫刚好被卡在座位上,他的左手已经被凹陷的车门撞成骨折。
他的头撞在前挡风玻璃上,前额都变形了。
但最恐怖的,是他明明受了重伤,却好像连疼都感觉不到。
他的脸,面无表情。
就跟刚才从猫眼里看到的王叔叔一模一样!
那就不是活人的表情。
polo衫用看起来唯一能动的右手死死抓住我的书包带,喉咙里发出一种不像人类能发出的声音:
“你,叫,什,么,名,字。”
我靠,人都撞成这样了,难道不应该说“你跑不掉的”“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之类的台对白吗?
为啥蹦出来的是狗血言情剧男女主初次相遇之经典三大疑问句?
“你从哪里来?”“你是谁?”“你叫什么名字?”
但我也来不及细想,我用力把书包扯开,里面的东西顿时散得满车都是。
我抓起美术课上用的美工刀,一刀切断书包带,跳下车一路狂奔。
一直到跳上了公共汽车,我的心里才算定了一点。
BP机已经在车里当成手榴弹砸polo衫牺牲了,我回想起舒月最后发给我的信息。
“让它看BP机,如果不看,东西永远都拿不到,她的名字是”
这就是全文了。
舒月一定是看我这么久都没回来,判定我出事了。
其实舒月和我都在赌,赌他听到留言,到底会不会分心。
如果分心,我就有机会。
从这个留言看,舒月似乎知道polo衫和王叔叔他们想要的是什么东西。
第一句,让它看BP机。
这个它,是用了非人的它而不是他。BP机留言都是打到call台,然后告诉接线员,接线员再转成文字发给机主。我之前收过的每一个讯息,无论什么内容接线员都默认是人字旁的他。
必然是舒月特别交代用“它”,接线员才会用。
那“它”到底是什么?难道polo衫还是王叔叔,还是鬼不成?
鬼能晒太阳?有体温?骨折还流血?开门还要用钥匙?
但我不否定,他们俩不正常。虽然具体哪里不正常我说不上来。
“如果不看,东西永远拿不到。”
舒月能说出这句话,证明她知道这是个什么东西,而且知道在哪里。
这东西还不是我手里拿着的包裹。因为polo衫已经知道包裹就在我书包里了,可是还是去看BP机的留言。那就证明出了这个包裹,还有更重要的东西。
还有一种可能,我手上拿着的包裹只是这“东西”的一部分,而另一部分,舒月知道在哪里。
我又低头看了看我手里的东西,爸爸的衣服因为拉扯蹭到了灰,衬衫也并不平整了。
我轻轻的抚摸着爸爸的衣服。
包裹的手感无疑是一本书,可无论再好奇,我也只能见到舒月才打开。
“她的名字是”
短信就到这里完了。她是女子旁的她。
我心里想,polo衫和王叔叔想拿到的东西,一定和某个女性有关;又或者,他们想拿的东西,在某个女性手里。
可是如果是这样,只要留言说“她是”,或者“她在”就好了啊。
这人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的名字?polo衫他们一定不知道她的名字。
我不寒而栗,逃出车的时候,polo衫哪一句话,像是几百岁老人才能发出的干涸的声音:
“你,叫,什,么,名,字。”
沿路怕有人跟踪,我转了好几趟公共汽车,天黑前才赶到医院。
我早上来的时候,去的是手术室。
可是当我再回去的时候,护士一脸懵逼:
“汪金水?没有这个人啊。”
我比护士更懵逼,但是幸好我下午已经被好一顿吓,没有这么容易崩溃。
我描述了我爸的抢救时间和房号,护士查了一下本子,又看看我。
“你说的人,本来是要去7楼太平间,但是有我们领导的红头文件下来,人.....总之已经被领走了,你是亲属吗?”
“是,我是她女儿。”
“不可能吧,你连你爸的名字都不知道,怎么证明你是直系亲属。”护士的眼神向看疯子一样看我。
“那他登记的是什么名字?”我问。
“这个伤者是我们领导亲自打电话过来安排的,伤者信息我们不能对外透露。”护士看了看表:“半小时前他的亲属还在这。”
“是不是两个女的?”如果是,那一个就是舒月,一个就是我妈。
“是。”护士转身回房了。
我一个人呆呆地坐在医院走廊。
我爸,连名字也是骗我的。
从小我妈告诉我,我爸叫汪金水,舒月告诉我,我爸叫汪金水。
我脑洞就算开得再大,也不可能去查我爸的身份证啊。
建议大家还是没事查一下爸妈的身份证。
也许等着你的是另一个惊天大秘密。
已经到晚上的吃饭时间了,一群护士拿着饭盒从我旁边走过。
“跟我走。”
一个护士走过我的身边,带着口罩。
是舒月的声音。
我跟着舒月穿过医院的走廊,绕过电梯,走进防火楼梯。
我四处张望:“我妈呢?”
“别回头。什么都不要问。”
我跟着舒月下楼,在急诊大厅绕来绕去,从医院后门出来。
舒月拦了一辆出租车,把我推上去。
“到底是怎么回事?”
舒月没理我,她摘下口罩,眼睛仍像刚哭过一样红红肿肿。她并没有看我,而是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塑料袋裹着的东西。
“这是你爸的遗物。”
塑料袋被舒月的体温捂得热烘烘的,我把塑料袋打开,是一包崭新的零钱,有一元、五元、十元,总共500元。钱整整齐齐的按面值叠在一起,用橡皮筋困着,有一半已经被干涸的血液染成了暗红色,粘在一起的钞票撕都撕不开。
我眼泪刷的就掉了下来。之前对我爸的愤怒和猜疑,随着眼泪滴落烟消云散。
我爸出事的前一天,打过电话给我。问我零花钱还够不够。
“够是够,可是你每次在书里夹的钱都是一张100元的大钞,到哪哪都找不开,搭公车都不行。”我随口说道。
只是一句我说完都会立刻忘记,无意的话。
我爸却惦记着,第二天就赶紧去换了零钱,到死之前都像宝贝一样贴着心口放着。
连我一句撒娇的话,都牢牢的记在心上。
这样的我的爸爸,怎么能是一个跟我没有血缘关系,只知道骗着我瞒着我的陌生人呢。
可是现在一切都晚了。我的爸爸再也回不来了。
妈妈是我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了。
想到这里,我突然大叫。
“我要下车!”我叫停了计程车大哥:“我妈呢,我要去找我妈。”
我冲下车,舒月打开车门拦住我。
“你不能回去。”舒月拽住我的手,“你妈刚才在医院的时候就不见了,能找的地方我都找过了,不能回去那里不安全。”
“你放手,放手,我就剩下我妈了”我奋力挣扎甩开舒月的手:“我妈有危险,呜,我不能连妈都没有了。”
啪!一个耳光,顿时一条街上的人都看过来。
舒月的手在抖,我的脑袋嗡嗡的响。
舒月从来没跟我发过脾气,我印象中她就是一个永远不会有什么情绪波动的人,总是玩世不恭,悠哉悠哉的,跟谁也急不起来。
她竟然打我,还是在街上当着这么多人的面。
我愣了一下,使劲推了她一把:“你凭什么拦着我!你不是我妈!你不是我妈!你谁都不是!你没资格!”
舒月被我从人行道一把推到马路上,这时一部大卡车呼啸而来,舒月的身体向后一仰,卡车眼看就要撞上去。
我慌了,一个箭步冲上去,企图把她推出卡车的撞击范围。
没想到一个趔趄,我和她同时摔倒在马路中央。
一个急刹车声,紧接着后面四五部车的刹车声,卡车侧转了90度,在距离舒月不到1米的地方刹住了,车后装的鸡鸭被甩得发出了震天的惨叫。
“妈X的有病啊!我X你老母,你无眼啊?”司机操着一口南方乡音从车上跳下来就要跟我俩拼命,结果一看是个中学生和一个大美女,司机的气下去了不少,嘟嘟囔囔的问我们有没有摔伤。
舒月连连道歉,把我扯回人行道上,经过这么一吓,我俩都冷静了不少。
“你不能回去,否则你爸爸妈妈这么多年的牺牲,为你做的一切就都白做了。”
舒月垂下眼睛,她的一只高跟鞋跟断了。
舒月平常表现的是一个很爱美又很娇气的人,每天变着颜色涂指甲油,连一箱方便面都叫唤拿不动。
现在她却若无其事的把另一只高跟鞋脱下来,轻轻一掰,一对高跟鞋竟然被硬生生掰成了平底鞋。
“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不知道改从何问起,只觉得我爸出事后一切都变得不正常了。
“你先跟我走。”舒月说。
舒月没有带我回家,而是带我去了老城区,七拐八拐到一栋洋楼前面停下来。
“这里暂时应该是安全的。”
舒月说着打开了铁门。
这片区域以前是英法租界,很多老外在这盖了洋楼,算是曾经的富人区。这片城区的洋楼有些年头了,改革开放之后,大部分都重新粉刷修葺变成了西餐馆、咖啡厅和婚纱影楼。
而我面前的这栋楼,似乎还维持着几十年前的原样,年久失修的院落长满杂草,在夜里看起来阴森森的。
我跟着舒月走进洋楼,一楼的天花板特别高,里面的家具和摆设虽然布满了灰尘,却也是一样不少。能看出来主人在安排格局时是花了一番心思的,白色的皮沙发和琉璃灯具,全都是按照当时洋人的最高标准配置的。
一张墙上的照片引起了我的注意,那是一张貌似全家福的黑白照,坐在中间的一对儿老年夫妻,有一个竟然是穿着半襟长袄藏族服饰的老年人。
这对老人看起来六七十岁,虽然他们穿着藏服,却带着手表,老爷爷还带着眼镜,头发梳的是六十年代流行的三七分,要不是他的鹰钩鼻还有一点藏人的特征,咋一看还以为是汉族老人没事cosplay少数民族。
老太太则是60年代的典型的确凉白衬衫和一副黑框眼镜。
靠左有一个看起来三十出头的女人,穿着白色旗袍带着白手套,头发拢成发髻梳在脑后,而最让人熟悉的,是嘴角似笑非笑的上扬,有高傲,有妩媚,又带着不屑一顾。
虽然这个女人和舒月没有半分相似,可感觉却像极了舒月。
而她的旁边,一左一右站着两个男人。
左边的是一身白西装的一个酒糟鼻外国人,顶着一个啤酒肚,很明显和旗袍女人是一对。
右边是一个藏族服饰的汉子,他拧着眉头,眼睛瞥向另一边的外国人,一脸的嫌恶。
最让我震惊的,是我竟然眼尖的在最后一排看到了我的爸爸和舒月!
他俩和几个年轻人站在最后面,我爸面无表情,似乎有心事。
而贴着他站的舒月,却把头微微转向我爸,那个眼神分不出来是在看我爸还是看镜头。
“那是刚改革开放,你爸出国读书前照的。”
舒月有意无意的向我解释。
“这是哪里?”你不是说回来就告诉我怎么回事吗?
“这是我家的祖屋。”舒月突然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根烟点上了,我从来没见过她还会抽烟。舒月深深吸了一口,随即咳了起来:“咳咳,哎,好多年没抽过了。”
又没男人在你演什么演,装毛线深沉啊,还抽烟,又不是拍电影。我心里想着翻了个白眼。
“我跟你爸打小就认识了。恢复高考后我们就一起考到了北京,你爸读的是历史。后来你爸跟我说,中国刚经历了一场文化浩劫,无论是教育水平还是文献资料都太匮乏了,他想施展心中的理想抱负,他想出国。”
“我叫什么名字?”舒月突然问我。
“汪舒月,1966年出生,今年35,天蝎座,AB型血,未婚,麻省理工生物和遗传学硕士,月收入不明,爱好化妆购物美甲,不吃猪肉。”
这么多年被舒月的追求者问得我都能倒背如流。
“我的本姓不姓汪,而是姓完颜。我祖上是满族人”舒月掐掉了烟:“完颜以前在金朝是大姓,一直到清朝都是贵族。后来清朝亡了,满族人因为姓氏备受歧视,为了生存,我们一族慢慢改姓为汪。”
“难道医院护士说我爸的名字和我说的对不上,是因为我爸还在用旧姓?我真名叫完颜旺旺?”我的内心觉得完颜旺旺真心比汪旺旺好听不了多少。
“你爸不姓汪,也不姓完颜。你爸跟我其实来自这个照片里的另一个家族.....”舒月深深的看了照片中穿着藏族服饰的老人一眼。告诉了我爸和完颜家族的历史。
公元1220年冬,在金朝灭亡之前,一队金国皇家的送葬队伍在甘肃的风沙中往凉州泾川缓缓跋涉。
队伍为首的是金国的骑兵,但更多的是老幼妇孺。
他们就是舒月的祖先,金国皇子完颜弼的旧部。
金朝末年朝野动荡妖孽丛生,在完颜弼之子完颜亨遭到金朝第四代皇帝诛杀后,剩余的宗师预感到金朝大限将至,若仍留于关内,无日必将一族灭门。
因此宗室决定以建陵为名,将其一支族人连同旧部迁往凉州泾川。
泾川虽自古以来为西出长安通往西域的第一要镇,却在京都不断的东迁中逐渐荒凉。
风沙迷了队伍的方向,行至灵台时,第一个人病倒了。
先是数日水泻,后筋脉紊乱,四肢抽搐,体虚高热,后精元尽失匮竭而亡。
霍乱,一个在现代医学治疗中随便打一针疫苗就没事的病,在古代却是不治之症。
随着疫症在队伍中大规模传播,人数迅速锐减了一半,连宗室之子也被感染。
从大草原来的萨满,巫医,都无能为力。宗师长老跪在九鼎梅花山前起誓,若上苍能为密国公完颜一脉昭示一线生机,必当世代击鼓调神祭奠供奉。
九鼎梅花山上的西王母似乎听到了这个异教游牧民族的乞求,在腊月夹着冰雹的雪雨中,山的另一边,走出了另一支队伍。
那是一支逃亡的藏人队伍。
藏族首领用弯刀割破了手腕,将自己的血液混合着草药给完颜宗室之子与染病之人服用,一夜之间竟然悉数痊愈。至此完颜一族留住了命脉。
在那个外面硝烟四起的年代,两支不同民族的队伍在避世的九顶莲花山立下盟誓。完颜氏一支力量永为藏盟所用。此后无论盛世繁荣或乱世战火,两族人将永远相互庇护求生。宗族之长女在今后世代将嫁与藏族之长子,以求千秋万代永为交好。
而这支藏族队伍却并没有说明他们来自哪里和为什么逃亡,只有为首的藏人告诉完颜宗室,他们是神的直系子孙,留着最接近神的血液。
领头人说,他们没有姓氏,但他们的名字和祖先的名字一样,叫图尔古。
数百年后,图尔古部族逐渐汉化,清朝后期两族逐渐迁往江南。
民国之后,图尔古部族逐渐改姓为徒。
“你的爸爸,就姓徒。”
我没说话。
首先我觉得,喂血什么的能治霍乱,跟板蓝根能抗癌一样扯。
其次,由于几口血,古人就能随随便便把自己八竿子打不着的后代婚姻大事都安排了,凭什么啊?要坑就坑你自己就好了嘛,为什么还要后面的人来给你背锅。
尤其是像我长得怎么美的仙女(捂脸),如果另一族的长子长得像武大郎,那我宁愿当时被灭族了呢。
当初你们立誓的时候就没有想过五百年之后一颗受精卵的感受?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我爸应该就是要娶完颜家长女的人。我妈说过他是长子。
如果是我妈的话,那张中华这个名字也是假的了。我妈至少应该叫汪中华什么的。
我赶紧问:“那我妈姓汪吗?”
@foxfoxbee 2017-02-24 15:41:00
公元1220年冬,在金朝灭亡之前,一队金国皇家的送葬队伍在甘肃的风沙中往凉州泾川缓缓跋涉。
队伍为首的是金国的骑兵,但更多的是老幼妇孺。
他们就是舒月的祖先,金国皇子完颜弼的旧部。
金朝末年朝野动荡妖孽丛生,在完颜弼之子完颜亨遭到金朝第四代皇帝诛杀后,剩余的宗师预感到金朝大限将至,若仍留于关内,无日必将一族灭门。
因此宗室决定以建陵为名,将其一支族人连同旧部迁往凉州泾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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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123gz 2017-02-24 15:51:00
楼主小说名字叫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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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想好耶。
按照这个连载速度,家族的秘密、父亲的身份、我的名字、和1988年的真相马上要浮出水面了。辛辛苦苦铺了这么久,嘤嘤嘤嘤。
意料之中,舒月摇摇头。
她走到了照片旁边,指着那个白色旗袍的女人说:
“她是你奶奶,叫汪玉墨,她当年受了民国的新思潮,拼了命的反抗嫁给你的爷爷徒闰年,”舒月指了指白旗袍右边的那个藏族服饰的汉子,“后来架不住两家人的胁迫,和你爷爷结婚后生了你爸就算是完成了使命。新中国一成立你奶奶就离婚了,1970年带着你爸嫁给了这个老外去了美国。”
不用说我也知道这个老外就是左边的白西装。
不知道为什么,我特别理解我奶奶的选择。
换成我,要是只为了一句毫无科学依据和说服里的家族遗训,就要去嫁给隔壁这个土了吧唧的汉子,我特么的也会拼死反抗吧。
而且看服装,我奶奶就是个精致的民国美人,爷爷看起来是个一个耕地的农民,思想价值观都不是一个level的。
中国人老是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礼义廉耻相夫教子,其实是几千年来在坑女人的路上越走越远。哪怕是明天地球就要灭亡了,都不值得我们女人去牺牲,OK?
虽然隔壁老外也顶着啤酒肚,头发没几根,一脸色相,长得也好不到哪去。
但是历史书都有教啦,1970年在中国连饭都快没的吃。
跟个老外走,至少还能吃饱。我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啊。
反正都没爱情。即没有爱情又没有牛排对一个美女来说太惨了。
1982年,
“月,我已回国。国家已经全面恢复高考,我与你应该挣脱家族愚昧迂腐的束缚,用知识改变我们的命运。我在北京等你。”
那一年,舒月不顾家里的反对,用五只大公鸡换了2块钱,买回来复习资料和练习本,一碗稀粥熬一宿,那年高考费用五毛钱。
1984年,
“月,这几年我一直在研究,我的家族在西藏的起源,他们似乎不是来自地球上任何一个已知的地方。更可怕的是,他们选择完颜家族作为结盟和通婚人选也并不是偶然。
可是中国刚经历了一场文化浩劫,文献资料太匮乏了,我已经申请了费城大学亚洲史研究的项目,这边的学术研究氛围严谨,你也一定会喜欢。”
那一年,舒月考上的专业是古汉语,她毅然转为学习生物,只因为学校生物系优秀学生可以特派赴美学习。
1986年,
“月,你在纽约可好?
想必你也接受了自由文化的熏陶,我们都不该拘泥于封建礼法的家族传统。
我迫不及待跟你分享一个喜讯,我遇到了一生挚爱。
婚礼从简,但请你圣诞时务必来参加,她亦是华人留学生,并无同乡,我视你为唯一的妹妹,只望你能见证。婚后我将搬至加州。
我自觉家族的诅咒在我遇到她时已经结束了,因此也并未对华提起。
今后为人丈夫,是该把过去抛下。如今我俩亦身处国外,亦算是解脱。”
那一年,舒月作为生物学家参与了亚利桑那州印第安遗址的考古,她发现了遗址的石碑上记录了公元225年的一段记录和家族传说不谋而合,她买了下周的机票想圣诞节亲口告诉他。
纽约的冬天很冷,舒月擦了一把眼泪,去婚纱店挑了一套伴娘礼服。
婚礼一别就是七年。
1993年,
“月,我知道了我们家族的源头,却也因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我的身体发生了某种变化,时间有限,我必须回到他们来的地方。
我和华有个女儿,想将她托付于你,如若有天我们遇到了变故,请将她视如己出。见面详谈。”
那年的我刚上小学。
舒月说到这里,抬起手轻轻拂掉了照片上的灰尘,就像清洁一块珍贵的宝物。那是她跟我爸唯一的照片。
她在流泪。
虽然才十四五岁,但每天必看还珠格格和TVB八点档的我,也能知道这是一段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一厢情愿。
哎,有情人终成兄妹才是现实里狗血单恋的大多数结局。
这一刻我实在忍不住要吐槽一发。
要知道我爸真的外貌平平,方脸长腰粗脖子,唯一能拿出来的充其量就是身高和智商了。
但我妈可是曾经号称“费城东方明珠”的大美人,明明可以靠脸吃遍五星级大酒店却要跟着我爸喝凉水。
舒月的追求者我没数过,也就是一年二三十个吧,毕竟是我这么多年改善伙食的重要经济来源。
两个美女都看上我爸还死心塌地,是我这个外貌协会会长不能理解的。
但是当时我也没心情想这些了:
“七路迷宫的完整版解法已经失传了,为什么要故布疑阵?”
“那是我和你爸爸想出来的一个局。凭我们两人,是根本斗不过背后那些强大的势力的,他们在暗处而且无孔不入。无论我们藏得再好,他们也一定能找到。”舒月叹了口气。
“我们能做的,只是延缓他们找到的时间。拖过某个期限,就算我们赢了。
可这几年,我们明显感觉到,他们已经蠢蠢欲动了。
以防万一,你爸拜托我想一个保存秘密的方式,这个方式同时能够确保你的安全。
其实你爸并没有告诉我这个秘密是什么,为了保护你,也为了保护我。
于是我设计了一个没有钥匙的锁,无解的七路迷宫。然后我就故意大张旗鼓的训练你七路迷宫的简易版游戏。
我在迷宫的内部装了防盗机关,如果谁企图移动任何一颗球——无论是什么球,机关都会开启将里面的东西销毁。他们也一定发现了这一点,所以也不敢贸然行动。
他们知道即使胁迫我和你爸,我们都很有可能在假装解开的时候开启销毁装置,他们不能冒这个险。
因为这个机关,他们这几年来对其有所忌惮,你才能平安长大。如今他们是等不及了。
他们引你回去,第一是调查过你被我训练过破解七路迷宫,他们认为你知道解开的方法;第二是他们不确定你是不是知道这个秘密是什么———你只有在不知道的情况下破解,才能防止你在破解时启动销毁装置。
他们故意敞开你的房门,把你困在家里,都是为了引诱你去打开机关。他们害怕强迫你的话你反而会故意解错。其实他们也在冒险。
但他们没猜到的是,我们把真正破解的线索藏在了墙上的照片上,那里面有只有你才会留意的线索。
虽然你已经把里面的东西拿了出来,可是迷宫外部还保持原样,希望能拖他们一段时间。”
“他们....强大的势力?他们到底是谁?”我问。
舒月突然抬头,很真挚的看着我说:“我并不知道,徒鑫磊,也就是你的父亲,他并没有告诉我。他说我不知道,才是最安全的。”
我低头想了一下:“不对啊,这不合逻辑,如果这个东西真的很重要,他们可以抓了我妈威胁我爸,或者抓了我爸威胁我。三流电视剧都有演过啦,这招总是最凑效。”
“呵呵”舒月干笑了两声,“他们比你想的可怕多了,他们要想知道你想什么,根本不需要抓你。你回家的时候,难道没有遇到什么奇怪的人和事?”
“有。”
我想起来认识十几年的王叔叔变得不再和蔼可亲,楼下的保安和遛狗大婶对我视而不见,撞得半死还若无其事拉住我的polo衫。我把经过跟舒月说了一遍。
舒月叹了口气:“你看完你爸留给你的东西,就明白了。”
打开爸爸留给我的包裹,里面是一本日记,和一封信。
信上是爸爸熟悉的字迹。
孩子:
当你看到这张纸的时候,爸爸妈妈很可能已经出事了。这么多年,你不在身边,爸爸妈妈无时无刻的想着你,我们爱你。
爸爸的一生都在和自己的命运抗争。
爸爸小时候唯一的记忆,是一家人永无止境的争吵。
你的奶奶,因为我们的家族,她被逼和你爷爷走在了一起。但她从来没爱过他哪怕一分钟。
所以爸爸的童年并不幸福,也从来没有享受过一天家庭的温暖。那是一个疯狂的年代,所有人都失去了理智,学生打死老师,儿女批斗父母,所有书都被烧掉,所有人都在造反。
爸爸曾经想,如果能变成一只鸟飞走就好了。挣脱命运的束缚,飞离这个只剩下黑暗的土地。
1961年,你的奶奶遇到一个美国记者,他向她描述了资本主义国家的自由和浮华。于是她离开了爷爷,从家族长辈手里抱走了我,踏上了美国的货轮。
可是这个美国人也并没有像他承诺的一样善待你的奶奶,他卖掉你奶奶带来的东方首饰和嫁妆,终日纵情声乐,并染上了毒*瘾。
直到有一天,国内传来消息,离婚后,祖制之下你的爷爷又娶了第二个姓完颜的女人,你奶奶最小的堂妹,她才19岁。
那一刻爸爸明白了,这个几百年的诅咒并没有打破,如果想冲出命运的牢笼,必须从源头解开这个枷锁,在追求自由的路上,无法依赖任何人。
于是爸爸努力读书打工,当听到中国恢复高考的第一时间,就立刻回到了祖国。爸爸报考历史系的原因之一,就是要搞清楚自己家族的由来。
原来爸爸以为西藏的资料,一定在中国更全面,可没想到倾巢之下并无完卵,许多的资料和典籍都在十年中销毁了。
爸爸后来辗转回到了美国。
在美国遇到了你的妈妈,那是爸爸人生中第一次觉得,一切的一切,都不如让你妈妈幸福,来得更重要。
爸爸想放下所有家族的事,跟你妈妈过平静的生活,执子之手,与子皆老。
可是这个想法,在一次遭遇中彻底变成了泡影。
那件事后,爸爸就知道,今后的生活会天翻地覆,不再平静。
可这时候你妈妈告诉我,你已经悄悄的来到了我们身边。那时候你已经是个成型的胎儿了。
爸爸在医院看到你之前,从来没想过身为人父应该要做什么,是什么样的感觉。
爸爸第一次抱你的时候,看到你的小手小脚,长得就是一个缩小版的爸爸,你的小脸,长得就像你妈妈一样美。
你从小就特别乖,从来不哭,爸爸带你去打针,别的小朋友都哭了,你在爸爸怀里,爸爸亲亲你,你就像小天使一样笑的很开心。
原来这就是为人父母的感觉,爸爸和妈妈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守护你,把全世界最好的给你,让你成为最幸福的人。你是照进我们生命中最温暖的光。
爸爸妈妈毅然带你回国,我们改了自己原来的的姓名,也隐瞒了你的名字。
可是随着你的长大,爸爸知道,如果自私的把你留在身边,你将不再安全。
你离开家的那天,使劲抓着爸爸的手,问爸爸是不是不要你了。
爸爸的心在滴血,爸爸也不舍得你。那怕拼尽最后一丝力气,也要保全你,让你像个普通孩子一样成长。
保护你的唯一方法就是让你离开秘密的中心。
爸爸和命运进行了一次赌博,如果爸爸赢了,你会有一个平静的童年,若干年后,当一切归于尘埃,爸爸就能做回一个普通的爸爸,看着我的女儿上大学,去旅行,遇到生命中的另一半,结婚生子。
这几年,爸爸去了西藏,尼泊尔,印度,爸爸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了。
我不能让我们一家三口沦为那股势力之下的牺牲品。
可是爸爸的身体,因为那一次遭遇,开始发生变化。
爸爸发现时,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爸爸已经不是人类了。
如果你已经看到了这封信,你要记住,爸爸会在天堂守护着你。
这本日记,记录了真相的一角,可追逐真相的过程就像一个巨大的漩涡,让你越陷越深。爸爸本来一生都不想让你知道真相,已经想好了一条后路护你周全。
可爸爸觉得,能拿到这本笔记本的你,也一定不再是凡事都只能依赖别人的孩子了,你能自己做出选择。
爸爸一辈子都在跟命运抗争,可如果爸爸也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去帮你做出选择,是否对你也不公平?
所以爸爸把这个选择的权利留给你。
唯一的前提是,你只需要考虑自己,你是否觉得知道真相比成为一个普通人,享受平淡的快乐更为重要。
不要想帮爸爸报仇,无论如何爸爸都不会回来了,不要去浪费你的人生。
如果你还希望维持之前的生活,如果你觉得恐惧,如果你没有做好最坏的打算,你只需要将日记烧毁,拿着信封里的护照和出生证明去美国。会有人接洽你,你什么都不需要担心,除了名字不同,你还是原来的汪旺旺。
可如果你执意打开这本日记,你就会知道窥探到真相的一角,但相应的,也要承受知情的代价。这个代价也许会带你坠入深渊。这是爸爸最不希望的。
无论你的选择是什么,你都是爸爸的女儿,留着我们家族的血液,永远不要屈服于命运,自己去选择自己想走的路。无论遇到多难过去的坎,都不要放弃,黑暗总是看似一望无际,却能被那怕一束光芒刺破。
好好活着,我的女儿,徒傲晴。
爸爸
徒鑫磊
插一张舒月的祖先:-0
@甘甘熊
@babywaxi
谢谢你们。我一定不挖坑,这个故事我构思了一年,今天搬砖回家争取上三千字。:)
和信一起装在信封里的,是一张结婚照,一本护照和一张英文出生证明。
照片上是年轻的爸爸妈妈,站在费城大学的夕阳下,妈妈穿了一条朴素的白色长裙,头发挽成发髻插着两朵粉色的蔷薇花。爸爸穿着一套并不太合身的白色西装,侧头对着妈妈笑,眼里只有她。
照片背面写着:
徒鑫磊与妻子欧林娜,
I will give you my love from this day on, for the rest of our lives.
从今日起我把爱给予你,直到天长地久。
出生证明上面盖着我的手印。
Maria Hospital Birth Certification for Aoqing Tu.
我的名字是,徒傲晴。我是徒鑫磊和欧琳娜的女儿。
泪水打湿了信纸。
我的爸爸是为了保护我,才被人杀害的。
爸爸,对不起,你对我的嘱咐我做不到,
我必须了解真相,我要找到害你的人,替你报仇。
就在我要翻开日记的时候,一只手按住了封面。
是舒月。
“你为什么要看?”舒月说。
“我要知道真相,要知道我爸为什么会死,要给我爸报仇。”
“你从那里来的自信?蚂蚁凭自己的决心能用腿绊倒大象么?浮游凭自己的怒火能撼动大树么?你凭什么觉得自己能把你爸妈都战胜不了的势力扳倒?你以为你爸耗尽心血隐瞒你的事是儿戏么?你为什么不能成全他的心愿,做一个普通人?”
舒月看着我的眼睛:
“不需要去逞能,没有人让你做英雄,我们费尽心思保护你这么多年的性命,不是为了让你一时犯傻随便扔掉。”
我看着舒月,她也盯着我。
“不要打开。”她说,用一种乞求的口吻。
我低下头,沉默了良久。
舒月说得一点也没错,蝙蝠侠如果没有亿万身价,仅凭仇恨是无法战胜小丑的。
水冰月如果不会变身,仅靠心中的正义是无法打退一个又一个敌人的。
那怕我也在老师提问“未来的梦想职业”的时候,大声说过“我要做科学家。”
那怕我也在“我的大学”的命题作文里面,写过清华北大。
哪怕也幻想过,自己在某一天从MS.nobody 变成Somebody.
可平凡人的命运就是,即使有一腔热血,仍有不可逾越的限制。
沉默了许久。
我使劲掰开舒月的手。
“这是我的选择。”
我这一代,打小就被教育,小胳膊拧不过大腿,正义战胜不了邪恶。
没有水冰月的超能力就不要去降妖伏魔,也没有蝙蝠侠的存款就不要去做死保护他人。
低着头谨小慎微的活着,慢慢也就忘记了如何昂起头。
难道因为看不到亮光,就只能选择闭上眼睛?
难道因为没有赢的可能,就必须选择视而不见?
如果我选择不看这本日记,我是能继续做我的普通人。
可是我的一生都不会获得内心真正的平静,心里总会有一个声音说,你曾经有过一次接近真相的机会,但你放弃了。
你是一个连你父亲的死因都不敢知道的人。
与其背负懦弱和自私,我宁愿打开这本日记。
至少可以对自己说,我还有机会,还有可能成为一个不平凡的人。
哪怕我真相让我的一生颠沛流离,我都能在深夜笃定的睡去。
“你一直不是一个天分很高的孩子,如果盲目追求你力所不及的东西,得到的只会是痛苦。”
舒月说完,缓缓的把手松开。
我打开了日记。
日记是一本绿色的单行本册子,已经有些年头了。
里面记录了1988年,我的父母刚从费城搬到加州的事情。
看完之后,我内心的恐惧无以复加,在这之前,我能想象到的最坏的情况,无非是和国家的力量抗衡,和先进武器的力量抗衡,那怕是和鬼怪、灵体抗衡。
都不是,那种力量带来的恐惧并不是来自于有形体之物,而是像空气一样如影随形。
这种抗争,早已超出了蚂蚁绊倒大象的比喻。
蚂蚁和大象毕竟还是属于地球上的不同物种。虽然蚂蚁绊不倒大象,但至少地球上还有其他物种有这个能力,比如恐龙和鲸鱼等等。
要是打比喻的话,更像是蚂蚁要改变地球的公转,这就不是一个维度和量级的对手。
我还是决定用第一人称把这本日记记录下来(日记内容被我整理和修饰过,但没有情节上的改动):
1988年2月6日 晴
直到计程车驶进洛杉矶下城区之前,我对这的混乱都是没概念的。
虽然从费城出发的时候,心里已经有了最坏的打算,毕竟以如此低的价格在市中心租到一间将近2400尺的公寓这件事,本身就透着诡异。
琳娜的脸上也透露着焦虑。她抬起头看着我,轻轻的摇了摇头。
我们在距离公寓1英里的地方下了车,印度司机死活不肯再开进去。
和我们想象的大都市完全不同,布满垃圾的街道臭气熏天,废弃的大楼改造成了少数族裔的批发市场,一群墨西哥人站在街口向我们投来了怪异的目光。
穿过三个街区,一栋新古典主义建筑风格的大楼出现在我们眼前。
典型的美国20年代摩登建筑,正门的六根仿多立克式的罗马柱矗立均由大理石砌成。一楼是镀黄铜的彩色玻璃大门,也许因为治安不好而装上了铁丝防盗网。虽然黄铜已经锈迹斑斑,仍然能看出当年的辉煌。
整栋建筑有6层楼高,上层为暗红砖外墙,两侧楼旁有老式逃生梯。三层以下的外墙都是大理石雕花,可如今覆盖着一条格格不入的招租横幅。
我和琳娜走到门口,花岗岩的前门地板砖上刻着:约书亚大厦,建于1924年。
“Hey, Welcome to California. I hope I didn’t keep you waiting.”
我和琳娜转过头去,原来是那个自称汤姆的房产中介。
“抱歉让你们久等啦,您知道这个地区没什么停车场。”汤姆热情接过琳娜的行李:“请跟我来。”
正当我和琳娜准备开门的时候,突然一只手抓住了琳娜。
那是一只像僵尸一样的手,干瘪的皮肤下覆盖着蜈蚣一样的血管,灰色的指甲里全是泥垢。
琳娜吓得倒退了两步,拼命的试图挣脱。
一个带着头巾的吉普赛老妇抓着琳娜的手腕,她的两只眼睛蒙着一层白雾,这么严重的白内障几乎等于瞎子了。
“快离开,你们不属于这里。”
“什么意思?”琳娜吓的脸色惨白。
吉普赛老妇却没回答琳娜的问题,而是用空洞的眼睛看向琳娜的脸,自言自语道:
“你看到的门是墙,你看到的墙是窗,安菲斯比纳有两张脸,说谎的次数和实话一样多….”
“嘿,女士,我们没有零钱。”汤姆厌烦的推开那个吉普赛老妇:“天啊,为什么这些人不能送到救济中心去。”
汤姆推着我们俩走进大堂,我回头看了看那个吉普赛女人,她还没有走,她抬起一只手指着天:
“……你窥探到森林里的猎人,正因为你是他的猎物。”
保安坐在防盗网层层包围的监控室里,探出头看了汤姆一眼,递给他一把黄铜钥匙:
“604。”
保安嘴里一股浓烈的酒味。
汤姆带着我们上了大厦里唯一一架老式电梯,琳娜按下了六楼。电梯毫无反应。
直到他踹了一脚栅栏——电梯才咯吱咯吱的动了起来。
“您知道,几十年的老东西还能坚持运转,就说明了它质量很好…”
汤姆还没说完,电梯就一下晃动,停在了4楼。
电梯门开了,四楼竟然完全是废弃的,连装修都全部损坏了,黑洞洞的走廊一盏灯都没有。
琳娜死死的抓住我的手。
“汤姆,这栋楼看起来似乎不能住人。”我顿时感觉被中介骗了,强忍着怒火问到。
“噢先生,抱歉我之前没有说清楚,四楼的住客确实都搬走了。”汤姆一脸讨好的笑容:
“确切来说,三四五楼都没有人住,但您放心,这栋大厦并不是一个住客都没有,尊贵的租客通常都选择住在顶楼——6楼曾经是这栋大厦最豪华的公寓,连伊丽莎白泰勒和凯瑟琳赫本都曾经是这儿的租客——您也知道赫本出演的费城故事吧?她太美了,就像您的夫人一样美….”
在汤姆的滔滔不绝中电梯终于到了6楼。
走出电梯,是一条悠长的走廊,墙面的壁纸已经剥落得七七八八。走廊的天花板设计为穹顶式弧形玻璃采光,阳关透过玻璃射进来折射成不同形状的光斑,能看得出刚建成的时候确实十分豪华。
当我们打开604的时候,扑面而来的的霉味让我们说不出话。
室内的破损程度几乎与走廊一样,天花板上有一大片漏雨渗出的水渍,电线从里面掉出来。家具全都烂掉了,还有一堆前房客的垃圾杂物堆在墙角。卧室里竟然还有一块莫名其妙的涂鸦。
“让屋子透透气,您会发现这里的风景很迷人,”
汤姆一边说着一边打开窗户,“您不可能在下城区找到这么大的房子了。”
安娜拉紧我的手,使劲摇了摇头。
“汤姆,这个公寓和我们之前预期的不太一样….你看是否还有别的公寓能选择?”
汤姆一瞬间收起了笑容:“先生,我想您误会了,我们公司在报纸上刊登的广告,就是这间公寓,而您付的钱和签的合同也是。”
“相信我,您的预算还不及整个市区正常公寓的零头。”汤姆摊开手掌。
“要不问问他能不能把租金退了吧?”琳娜用中文跟我说。
中介的直觉让汤姆似乎立刻从琳娜的表情里分辨出她的意思:“合同写明退款扣除50%的押金。如果我是您我不会这样做。”
我当时冲上去想杀了他的心都有了,可是美国人办事全凭合同,而恶魔都隐藏在合同的细节中。当时真不该被价格冲昏了头,没仔细看过就签了。
我的专业本来就不好找工作,只是更方便研究家族的历史。毕业后一直没找到合适的研究项目。
年前收到洛杉矶研究院的录用信时,我在惊喜之余也想过要放弃。搬迁到加州是一大笔费用,租在市区也是为了省下买车的钱,这个街区只要步行二十分钟就到研究院了,要知道一年的房租和押金,已经花光了我俩所有的积蓄。
可我从没想过,要琳娜陪我一起受这份苦。
我愧疚的看了一眼琳娜:“我们还能拿回一半….”
“我们租了。”我还没说完,琳娜就摆摆手向汤姆说到。
然后她回过头理解的看了我一眼,拍拍我的手:“没关系,虽然这里看起来很破,可是除了墙和天花板,地板还是比较新的,我们自己买油漆回来刷一刷就好了。而且这里多大呀,这个客厅就比我们费城的家还要大,刷一条起跑线,我们就可以在客厅里赛跑了。”
琳娜是为了不让我内疚才这么说的。我轻轻的抱了抱她,婚后她瘦了很多。
我跟着汤姆一直走到大堂门口交付了信箱和钥匙。就跟他说再见。
他向门口走了两步,犹犹豫豫的转过头来对我说:
“先生,您和您太太天黑后最好不要出门。再见。”
汤姆带着帽子,我看不见他的表情。我想他是提醒我这区的治安太差吧。
我正想说声谢谢,他却快步走出了大门。
下午和琳娜从旧货市场淘了一些旧家具,又买了油漆粉刷墙壁,直到晚上九点多,突然下起了雨。巴兹一声,家里停电了。
“Shit!”我忍不住骂道,幸好在琳娜在跳蚤市场买了几块香薰蜡烛。我们抹黑点起蜡烛,我开始到处摸索电箱。
“磊,你看。”琳娜拉着我到窗前,透过玻璃是洛杉矶市区的霓虹灯和摩天大楼,雨雾中看去就星河一样流光溢彩。
“真美。”琳娜感叹道。
琳娜的身体贴紧我,我能感受到她的心跳,她靠在我的肩膀上,唇落在我耳边。
“不要管电了,我们睡吧。”
我解开她的衬衫纽扣,琳娜身上有肥皂清爽的木兰花味,我吻着她起伏的胸口。
“磊,我们生个孩子吧,我想要孩子。”
琳轻轻的一句话,我浑身一震。
我从来没有告诉过琳,我的家族和我并不幸福的童年。
一瞬间,家族几百年迂腐的族规,儿时永无止境的争吵,吸毒的继父和贫困潦倒生活的记忆全部涌了上来。
说来奇怪,历代徒氏长男迎娶完颜长女后生下的皆为男婴,从没有过特例。
而不尊家规的例子,族谱上却是有记载的。
小时候听过家里的长辈说,另娶(嫁)他姓在历朝历代都出现过,我记忆较深的是元末的丹增图尔古和明中的完颜氏。
丹增图尔古本于兰州加入大明起义,自永登一役跟随徐达长驱天下。与徐达四女徐氏已有婚约。
丹增依祖制必须娶完颜长女,徐达得知大怒。后徐氏求情,纳完颜长女为偏房,生三子,徐氏则无所出。
徐达死后,图氏以祖制为由将完颜长女扶为正氏,徐氏不可入祠堂,后落发为尼。
明中完颜氏长女字清,与茶马商旅的外族张姓男子私定终身,后逃婚至雅安,被擒回时已珠胎暗结。七个月后生下四眼六足怪婴,未足月便夭亡。完颜清后嫁与图尔古长子,产一子,次年自刎于东南河。
我并不害怕家族自古恪守的祖训,与琳娜结婚之后,我就认定她是我一生中唯一的妻子,如今已经是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时代,只要我不愿意,没人能逼我。
即使一生不回国,不踏入故乡的土地,我都要保证琳娜不受到一点伤害。
我真正害怕的是,根据族谱的记载,凡是和异族通婚的长子(女),要么就是没有孩子,要么,就会生下怪胎。
我曾经想过,这会不会是一种隐形遗传病,可是婚前的体检报告中,我的身体一切正常。
奇怪的是,根据遗传学来看,近亲通婚获得遗传病的可能大于50%,可两个家族数百年的祖内通婚竟然没有一个相关记录。反而遗传学中异族通婚是最有效降低遗传病和畸形的手段之一,族谱中却没有一个健康婴儿的例子。
经过我反复推敲,无后和怪胎不排除封建迷信的可能,亦或是古人故意夸张这些记录以威吓后代,可这些记载像诅咒一样如影随形,我越是告诉自己不要去想,内心就越发不安。
无论哪一种情况,都是琳娜接受不了的,哪怕没有孩子,和琳娜两人度过余生,我也不愿意让她冒一点风险。
如果她知道了真相,也许一生都不会原谅我的自私吧。
“你怎么了?”琳娜疑惑。
我吻了吻琳娜的脸颊:“也许是刚搬进来太累了,睡吧。”
“嗯。”琳娜虽然有些许失落,却还是点点头。
突然,我们听到了一个奇怪的声音。
“嘶——————嘶——————”
在漆黑密闭的房间格外刺耳。
“什么东西?”琳娜吓得坐了起来:“是不是有人?”
我拿着蜡烛,走到客厅,声音越来越清晰了。
“嘶——————”
就像用钢丝划金属,又像是粉笔从黑板划墙的噪音,让人觉得浑身不舒服。
一个响雷,那声音又尖锐了几分。
雨下得越来越大了,雨水声,漏水声和风声,我一下也听不清声音从哪里穿过来。
“谁?”
没人回答。
“会不会是有人在外面?”琳娜紧紧靠着我。
我从行李里翻出手枪,决定搬到加州前,舒月就劝我买把手枪防身,虽然我不信加州这么混乱,但还是考了持枪证,没想到这么快就用上了。
推开门,外面的走廊也停电了。采光玻璃被雨水拍打着噼里啪啦作响,投进微弱的光。
琳娜执意不肯留在公寓,拿着蜡烛跟在我后面。
“有人吗!”我喊道。
除了雨水声,走廊一片寂静。
一个闪电,琳娜尖叫了一声。
“怎么了?!”
“那边,那边刚才有....有一双眼睛!”
我向琳娜指着的方向望去,走廊的另一边黑洞洞的什么都没有。
我追了过去,607,608,609.....我推了推,每间公寓都紧锁着,公寓的门虽然破旧,但每间都挂着几个生锈的黄铜数字。
唯有走廊尽头那间没有门牌的杂物间,微微的敞开着一条缝。
废弃的大堂能看出昔日辉煌
琳娜躲在我的后面,我打开枪栓,轻轻的推开门。
“吱——”
突然一个黑影从我脚边窜了进去,我吓得差点走火。
黑暗中,我借助闪电的光,看见一个穿着白色睡衣的小男孩在杂物间的角落里看着我,一双眼睛在黑暗里发着光。
“没事,只是个孩子。”
我松了口气,收起枪让琳娜进来。
借着烛光我才看清了这个孩子的脸,他大概七八岁的样子,金色的头发,一双蓝色的大眼睛下面挂着像洋娃娃一样的长睫毛。他也被我们吓了一跳,哆嗦的蜷在墙角。
“嘿,宝贝,别害怕,你叫什么名字?”
琳娜蹲下身来,轻轻的安抚着受惊的孩子:“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阿尔法。”小孩怯生生的说,他的声音非常好听。
阿尔法伸手指了指杂物间后面的一堆破纸箱,我走过去,破纸箱里是一窝刚出生没多久的小奶猫。纸箱外面一只流浪猫正在警惕的看着我们,这就是开门时的那个黑影。真是虚惊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