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酒鬼蔷薇开始 818日本发生的各种猎奇案件

  初中时期的暴力行为

  少年A
  初二时,曾经因为一位初三学姐不小心踩到他的脚,而面无表情地跟在学姐后面走,只为让学姐对他道歉。之后第一次作案,用锤子击打了骑车擦肩而过的小学生。在杀害第一个人之后,在笔记上画出了“神明”,并写下“执行了挑战人类承受能力的仪式”。写下了名为《坐牢13年》的诗歌,并拿给周围的人传阅。曾主动对朋友说自己“就是凶手”。但在得知对方早就这么怀疑时,他狠狠殴打了对方,甚至拿出了小刀。

  德胜萌奈美
  曾一度想要杀害在家里养病的母亲,但最终控制住了自己。初三母亲去世后,开始拒绝上学。 但这一时期还是和自己的父亲及哥哥一起,参加了国家体育大赛的速滑项目。之后,用球棒狠击父亲头部,造成父亲身受重伤。在之后警方的问询中表示,自己当时“就是想杀了父亲”。
  案发前夕

  少年A
  连续十天没有上学,有人看到他独自一人呆立在长椅前。5月24日,想要杀人的他骑上了自行车,开始四处寻找目标。由于打算亲手掐死对方,所以提前戴好了手套。遇到小学男生后,提出要带他“去看乌龟”,将对方引到很少有人去的山上,并从后方用手掐住了对方的颈部。在这个过程中,他甚至达到了高潮。

  德胜萌奈美
  参加初中同学会时,当着父亲的面表示自己“很感谢父亲的养育”。同时对同学说,自己希望将来能骑着骆驼去沙漠旅行,希望对方不要忘记自己。弄得对方一头雾水。之后,以为留学意大利做准备为借口,独自搬到了公寓生活。周围的邻居都说,一般只能在傍晚和夜间才能看到她,而且她总喜欢打扮得像个男孩子一样。

  殴打父亲后,曾两次被送去看精神科。在精神科医生的建议下,为了保障父亲的安全,将她的公寓选在了自家豪宅的附近。犯案一星期前,曾分多次购买锤子和锯子,并提前约好了死者一起出来玩。

  案发几天前,她对继母表示自己曾想杀了双亲,还想杀个人看看人体内侧是什么样的。继母立刻把这件事告诉给她的父亲,并提出最好直接把她送去住院,但遭到了父亲的拒绝。案发当天,她两度邀请死者来自己公寓玩,耐不住热情邀约的死者最终随她一起回了家。当晚八点,觉得“控制不住自己”的她从背后用锤子殴打死者后,用绳子勒死了对方。
  案发后

  少年A
  为了隐藏证据,第一次产生了切断死者头颅的想法。最初觉得被切断的头颅很有趣,并一度看得入了迷,但很快就觉得看腻了。为了扰乱警方调查,他把头颅放在自己就读的初中门口,并放了犯罪声明在头颅口中,希望让大家误认为凶手是个“与学校有仇的中年男子”。

  德胜萌奈美
  完全没有想要隐藏证据,而是直接在自己的床上解剖了遗体。现场还留下了她试图用血写字的痕迹。警方找上门来的时候,换好干净衣服的她特别淡定地开了门,并表示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但察觉不对劲的警察还是强行闯了进去,并立刻发现了床上的遗体。在接下来的问询中,一直保持着平静无比的态度。
  以上就是对二者基本情况的简单对比。不知各位感觉如何?这两个人都有着社交困难、沟通困难、僵化规则、情绪不稳定等等相同的思维模式,这些都是亚斯伯格症候群的标准特征。

  以下,摘录自维基百科词条。

  亚斯伯格症候群是一种泛自闭症障碍,其重要特征是社交困难,伴随着兴趣狭隘及重复特定行为,但相较于其他泛自闭症障碍,仍相对保有语言及认知发展。亚斯伯格症患者的智力正常,其中有许多人智商偏高具有天赋,只有极少数的人属于高智商,经常出现肢体笨拙和语言表达方式异常等状况,偶尔会发出怪声音,但并不作为诊断依据。
  继续引用维基百科词条。

  患亚斯伯格症候群的人和自闭症相比,依照光谱而定,有些情绪是相当的平淡没有起伏,有些对情绪会有强烈的反应,通常是患者不了对方的意图而做出情绪反应。对于实体的物体(e.x 玩球)的反应则是时常不同。他们所欠缺和发展迟缓的是“准确理解他人的情绪”,和将自己的感情状态用肢体语言及表情的细微差异等传达给他人的能力。多数亚斯伯格的人常常会觉得他们无法得到周围世界的准确理解。

  相关案例:
  孩子没有交作业,老师很生气,便讽刺地说道:
  老师:“狗把你的作业吃掉了吗?”
  孩子:“老师的狗会吃掉纸?”

  上述案例中,孩童是因为不能理解老师的提问而保持沉默,并会认为老师有养狗、而且狗会吃纸。但老师想要表达的其实是“你忘记交作业了。”,而孩童本身没有办法了解这类的隐喻,或不具体的言语指称。老师也许会认为这个孩子充满傲慢的恶意,进行反抗,感到挫折而走开也说不定。而那位孩子在当场会感到著发生什么奇怪的事与挫折,而在那不发一语站着不动,造成患者生活中的诸多不便。
  纵观日本犯罪史,出现亚斯伯格症候群特征的患者其实不在少数。尤其是2000年以后,被日本媒体大肆报道的少年犯罪中,相似的症状更是频频出现。或许日本是时候开始考虑亚斯伯格症候群与犯罪的联系了。

  除此之外,两人相差最大的应该就是家庭出身。明显德胜萌奈美的出身要远远优于少年A,但其作案手段之凶残又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家长与其重视物质条件,不如留更多的时间给孩子,为孩子创建丰富的精神生活吧。
  以上就是第五个案子~ 明天工作比较多 可能没什么时间来8 不过还是会忙里偷闲跑来和大家侃大山的XD

  第六个案子还没想好 暂时想说说女高中生水泥杀人案 虽然这案子太有名了 但查了查资料 发现国内基本都是在讲案发过程 讲后续情况的资料似乎并不多 不知各位意下如何?? 有什么意见的话麻烦直接回复哈~

  以上 感谢各位的热情回帖 楼主撤了先 上面积攒的回复明天一起回 挥手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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