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二
最近的我实在很无聊。其实大学生活也就正是如此,除了偶尔收集整理些自然科学的数据外,大部分时间都在上网和混时间。
知道什么叫羊群效应吗?
那是专指管理学上,一些企业市场行为的一种常见现象。例如有个很散乱的羊群组织,平时大家在一起盲目的左冲右撞。
如果一头羊突然发现了一片肥沃的绿草地,并在那里吃到了新鲜的青草,后来的羊群就会一拥而上,争抢那里的青草,全然不顾旁边虎视眈眈的狼,或者看不到其它地方还有更好的青草。
羊群效应一般出现在一个竞争非常激烈的行业上,而且这个行业上有一个领先者—领头羊占据了主要的注意力,那么整个羊群就会不断摹仿这个领头羊的一举一动,领头羊到哪里去吃草,其它的羊也去哪里淘金。这里就有一个沉溺在羊群效应里的人,一个无聊到极点的人。在时尚界,领头羊往往是各类明星,最近在明星中掀起了一股喂养蚂蚁的热潮。于是或明恋,或暗恋,或自以为那就是时
尚潮流的人们,纷纷也购买了蚂蚁工坊玩耍。在这里我稍微解释一下何谓蚂蚁工坊。
据说这是一款风靡世界的生态教育玩具和休闲时尚产品,源自美国太空实验室,用于研究观察蚂蚁在太空生存状态的实验,而后转为商品形态在各个国家开始流通。此项蚂蚁人工生存环境技术产品,被《时代》誉为二00五年最迷人的发明之一。
产品的凝胶体里,含有蚂蚁所需要的营养物质和水分,所以不需要额外给蚂蚁喂食任何其它的东西。蚂蚁们会在「蚂蚁工坊」里,快乐安静的生活几个月,不需要你费很多心思,就可以观察到它们的生态。
最近的我实在很无聊。其实大学生活也就正是如此,除了偶尔收集整理些自然科学的数据外,大部分时间都在上网和混时间。
虽然对这种「蚂蚁工坊」类的不自然生态,十分嗤之以鼻,不过由于实在太无聊了,我终于忍不住买了一个回来打发时间。正在我津津有味的观察它们的生态时,手机响了起来。刚按了接通键,就听到一个懒洋洋的、让人觉得欠揍的声音传入了耳中。
「臭小子,有工作了。」是我名义上的老板杨俊飞。
「哦。」我心不在焉,依然目不转睛的看着蚂蚁辛勤劳动的身影。
「资料已经传进了你的Mail里,后天出发。」
「哦。」我依然只是哦了一声。
「靠,不管你了,要死不活的声音听了就烦。这件Case记得早点搞定,Bye!」老男人说完便挂断了电话。我随手将电话扔到了床上,继续一动不动,懒洋洋看着眼前的蚂蚁工坊。人类啊,永远都是忙碌的生物。如果真有一天,可以像蚂蚁这种也是一样忙碌的生物般,简简单单的话,恐怕会轻松很多吧。至少,永远也不会懂得,什么叫做无聊。你好,本人夜不语,是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个不太走运,经常会遇到些莫明其妙、怪异非常的事件的男子。
我是个无神论者,不论遇到多么诡异的事件,都会坚定的去找科学依据。虽然许多时候,都难以将自己的经历和现今的科学理论对应,但确确实实,许多现象都能解释,需要的只是大量时间而已。
高中毕业后,我在老男人杨俊飞的侦探社里打工。并在老爸的压迫下,考取了德国基尔大学,就读自然科学,现在正是大一下学期,快要接近期末考的时候。居然就在这当口有任务送上门!有点犹豫到底是接还是不接。
大学的一年里实在旷课太多,如果最近的课时没有混够,恐怕自己就要被学校扫地出门了。虽然绝顶聪明如我,但还是稍微觉得有点麻烦。
我慢吞吞的走到计算机前,打开,收信,然后点开了Mail里的数据。只是看了一眼,视线就再也没有移开。第二天就踏上了回国的飞机。
第一章 失忆
靠,以前想过千百次自己的死亡方式,但从来没有一次可以猜测到,居然会莫明其妙死于典型的「飞来横祸」。
「妞妞喜欢吃雪糕,雪糕也想要吃妞妞。」
来到这个城市已经三天了,并没有太多的收获。我一如前几天一样,游荡在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漫无目的。
其实老男人给我的数据并不多,只是隐约提到这个城市连续发生了几起怪异的死亡事件,都是非自然死亡,都是死状匪夷所思,也同样都是凶手难以找到。据推测,有极大的可能是同一个凶手连续犯案。
但受害者与受害者之间,根本就没有任何必然的联系。当然,除了都是死状很惨以外。
这些都不是我接受案件的原因,其实,为什么会来这里,为什么接手这件案子,我自己也不太清楚。只是有一种感觉,似乎,我非来不可。
我从来不信感觉,毕竟那种没有科学依据的东西,实在很容易受当时情绪波动的影响。说不定那时候,自己只是为了给逃避期末考一个借口而已;虽然我并没有任何需要逃避期末考的理由。但是,我却来了。我的搭档,那个三十多岁,还一副纯情小女生模样的老女人林芷颜,原本应该先我一天到达这个城市的,但她却至今为止,始终没有和我联络过。
我打电话给杨俊飞,那家伙只是意味深长的阴笑:「臭小子,别担心那女人,就生存能力而言,她比你顽强的多。在同样的状况下,恐怕她的存活机率永远比你高。」
我深有同感,嗯,有些女人确实比蟑螂更顽强,特别是那个莫明其妙、犯贱到极点的林芷颜。于是将她彻底抛到脑后,一个人四处走访调查。
通过杨俊飞的关系网,我看到了数据上,那十二个人的验尸报告以及尸体,他们的死相千奇百怪,极富有想象力,如果非要挤出些共同点,便都是情侣或者夫妻。同样,每一对都死在一起,没有任何一对落单。
有情妇、情夫的,还顺便带着他们一起去了极乐世界。看到后边,我的心慢慢凉了起来,确实,如果要说他们身后没有杀人凶手的话,恐怕鬼都不信。
这些人的死法,没有任何一个是可以单独成立的。也就是说,死在那里的人,不可能有杀死所有人后再自杀的先天条件。
我一遍又一遍咀嚼着这些天得到的信息,一边从楼下走过。突然有一个影子猛地从头顶向我砸来,然后听到周围的人开始惊叫。
我的反射神经实在来不及躲避,被那个东西砸了个正着。那一刹,时间顿时变得慢了起来,我感到脸部的积压感,以及脖子上传来骨骼的脆响。靠,以前想过千百次自己的死亡方式,但从来没有一次可以猜测到,居然会莫明其妙死于典型的「飞来横祸」,这种死法实在太丢脸了。
我全身都麻木了,感觉不到疼痛,拼命的睁开眼睛,居然看到一双纯洁无瑕的眼睛,是一个大约三岁多的女孩子。她正坐在离我不远处的地上,脸上没有丝毫恐惧的样子,只是开心的拍手笑着,好奇的看着我。
「妞妞喜欢吃雪糕,雪糕也想要吃妞妞。」那女孩子笑笑的冲我展开胖胖的可爱手臂,然后从嘴里吐出了那串话。
我实在坚持不住了,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醒来时已经在医院里,脊椎依然很痛,不过并没有被固定住,估计伤得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重。有个女子坐在对面的弹簧床上,似乎熟睡了。我的视线从模糊中,渐渐变得清晰起来,好不容易才看清那女子。她大概十七、八岁年纪,化着很淡的自然妆,面容清秀,果然是睡着了。
我的左手系着一圈塑料透明管,抬头看了看,果然是点滴。看来自己确实没有大碍,不过大脑里模模糊糊的,记忆有点混乱,就像整个脑子都空空的,又像里边满满的装载了许多东西,可惜就在想提取时用不上丝毫的力气。
这种感觉非常不好受,于是我用右手狠狠的在脑袋上敲了几下。
可能是我的动静颇大,将对面的女孩惊醒了。
那女孩惊喜的看着我,开心的喊道:「你醒了?」我看了她一眼,记忆里并没有她的样子。但她一副关切的样子,似乎和我很熟悉。难道她认识我?
「你认识我?」于是我问了出来。
「不认识。」她摇头,不过语气却很兴奋:「我是那个孩子的阿姨。」
「哪个孩子的阿姨?」我疑惑的问。
她见我一脸不知所云的看着她,眉头略微皱了起来,「就是今天下午砸到了你的那个孩子的阿姨。」
「所以我进了医院?」我向四周打量着。
「嗯,是我姐姐送你进来的。」女孩笑着,明眸皓齿,比睡着时好看得多。
「随便提一句,姐姐就是那孩子的老妈。」
「哦,那你们家小孩子怎么砸到我头上的?」这是个单人间,特等护理病房,看来送我进来的人花了大价钱。
女孩有点黯然,「那孩子最近的行为有点古怪,说话、做事都让人很摸不着头脑。姐姐在朋友家做客的时候,她不知为什么,偷偷的爬上阳台,然后就跳了下来。
「当时所有人都吓呆了,还好你从下边经过,顺便很有佛心的接住了她,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搞了半天,我是帮那孩子当了肉垫。不过,为什么脑子一团混乱,什么都想不起来?
她见我有些发呆,于是伸出纤细白皙的手指了指自己,「对了,我叫时悦颖,姐姐有些事出去了,就叫我来照顾你。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我用力的摆了摆头,苦笑:「说了那么多,我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
「你问。」她疑惑的说。
「我究竟是谁?」
顿时,这位叫时悦颖的小美女呆住了,许久才反应过来,结结巴巴的问:「你、你、你、你失忆了?」
「有很大的可能,恐怕是这种传说中的状况。」我继续苦笑。她一眨不眨的看着我,看了我很久,才毫不犹豫的摇头,「不可能,一个失忆的人哪有你这么镇定的!」
「你以前见过失忆的人?」
「没有,只是在电视里看过。」她摇头。
「那就对了,失忆的人或许根本就应该是我这种情况和反应才算正常,毕竟我现在失忆了,应该可以当做参考物。」我慢悠悠的说。
「你真失忆了?」她睁大漂亮的眼睛看我,头凑到离我眼睛只有零点零一厘米的位置。
「如假包换,百分之百。」我点头。
「老天,麻烦大了,刚才医生还说你醒来后有失忆的可能,现在居然真的应了他的乌鸦嘴。晕死了!」这女孩似乎很无奈,她用手轻轻的敲着额头,然后走到病房角落掏出手机拨打起来。
不久后门被推开了,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女人抱着有点眼熟的小孩,跟着穿了白大褂的医生走了进来。
那个中年医生问了我一些莫明其妙的问题,然后脸色凝重的转过身,冲年轻少妇和时悦颖说:「从现在的情况看来,这位先生的大脑恐怕受了点创伤。大概是脑震荡造成了短暂失忆,这种情况有点复杂,不过一般而言都会自动恢复的。」
「那多久才能恢复?」我插嘴。
「看情况,也许是明天,也许一个星期,也许一个月,也许一年,总之会恢复,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中年医生说。顿时,我有种想飙脏话的冲动。不过看到对面两位女士,脸上精采的像是打翻了五味瓶的表情,便硬生生的忍住了。毕竟,虽然失忆了,不过自己还是文雅一点好。
那个少妇表情复杂的走到床边,挤出一点笑容道:「不管怎样,谢谢你救了我家的妞妞,对了,我是这孩子的母亲。请先生放心,在先生失忆的这段时间,我会照顾先生的生活的,先生就先住在我家好了。对了,不知道先生贵姓……」
明显知道自己说错话的少妇,尴尬的笑着将自己的问句断开,又道:「不好意思,先生请不要放在心上,先生一定会好起来的。」
由此断定,看来,我果然是很倒霉的失忆了。不过管他的,就算急,自己的记忆也回不来,随遇而安就好。有意思,真不知道自己失忆前的性格,会不会很懒散,不然,哪会这么怕麻烦。
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出了院,其实也没有什么东西。那少妇开着一辆奔驰,显然是有钱人家,嘿嘿,看来以后的生活能奢侈的过了。
我满意的坐在后座上,时悦颖抱着孩子,看我的眼神透着古怪,「喂,说实话,我还第一次看到你这么奇怪的人。」
「我哪里奇怪了?」我转过头看了她一眼。
「很古怪,全身都透着古怪,古怪的要命!」她带着考究的表情打量着我,「一副懒散,慢吞吞的性格,天塌不惊的,就算失忆了都不慌不忙,似乎根本就不介意的样子。难道你以前的人生根本就不值得自己回忆吗?就一般人而言,很多人失忆了都会很恐惧吧。」
「很简单,或许失忆前的我,不是个普通人。」我淡淡的答道。
「很有可能!」她立刻兴奋起来,「像你这种性格的人,以前不是不凡就是非常平凡。说不定你的职业很特殊。」
「这个世界还有很特殊的职业?」我顿时有了兴趣。
「当然,这个世界可是很黑暗的。或许就在你的身旁,你平凡的生活中,就隐藏着天大的阴谋和天大的秘密!」她兴高采烈的说。
「那你说说,我以前有可能是哪些特殊职业。」我问。
「看你这么平静无波,不惊不诧,遇事冷静的态度。我看很有可能,十有八九,你从前是……」她可爱的偏着头想了想,「杀手,世界级的顶尖杀手!」
我顿时彻底无语,久久才冒出一句:「……小姐,您的想象力果然超人一等。」
「本来就是嘛。」她噘着嘴彷佛不满意我的态度,「据说杀手都要有天塌不惊的镇定能力。
「他能通过非人的锻炼,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能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最后才能成为杀手!本小姐慧眼晶亮,百分之百,你失忆前一定是位杀手,顶尖的,很厉害的杀手。」
「这些东西你是从哪里知道的?」我苦笑。
「V8生活频道。」
「那是什么?」
正在驾驶车的少妇插嘴道:「专门播放肥皂剧、教坏小孩的电视频道。」果然,难怪。这女孩能把妄想力保持到现在,也实属不易了,她父母居然忍住了没能把她送进精神病院去。车行了半个多小时,终于进入了一个恢宏的小区,看装修就透露着一股「不是一般有钱你就买不起我」的气势。然后车在一个豪华的别墅前停住了。
我们四个人下车,时悦颖在前边带路。少妇用遥控器打开别墅的门,笑着示意我们进去。看来还真不是一般有钱的人家,嘿,以后的生活肯定很有意思。我犯贱想着有的没的,大跨步走进了房内,突然一股恶寒猛地窜了上来……
那股恶寒很强烈,猛地渗入骨髓,我不禁打了个冷颤,身体摇晃了几下,险些倒下去。身旁的时悦颖眼疾手快,一把扶住了我。
「当心!看来你的身体果然没完全好。」她见我能自己站稳了才放开手。
「或许有点吧,刚才头突然晕了一下子。」我见她们似乎都没有太大的感觉,只有那少女怀中的小女孩,很兴奋的冲天花板挥舞着手臂,彷佛见到了有趣的东西,便装作不经意的样子,紧了紧外套问:「这个屋子有点冷,不觉得吗?」
「哪有,这才初秋,你看,温度计都显示二十五度,正好是最适合人体的温度。」她笑笑的从玄关鞋柜上,拿了一个电子温度计,「我看是你身体太虚了,这样可不行哦,这样弱怎么能保护自己喜欢的女生。」
「是是,等我找到了,我一定好好锻炼身体保护她。」我敷衍的搭着话,目光开始在房子里扫视。这栋洋房很大,从外边看大概占地一千平方米,除去花园等,主体建筑面积〈注一〉或许在九百平方米以上。客厅是挑高式,约有三百多平方米,顶很高,可以看到二楼排列着许多房间。
「喂,别发呆了,我带你去你的房间。」时悦颖伸出手在我眼前晃了晃。
「哦,好。」我点点头,跟她从对面的旋转楼梯走上了二楼。奇怪,这栋楼并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地方,建筑很新,有点仿照歌德结构,修建起来恐怕还不足三年时间。三年,并不会让一个建筑给人陈旧苍老的感觉,但为什么我总觉得这地方,有一种不太对劲的气氛,似乎,哪里有问题。更奇怪的是,为什么自己能感觉到,而其它人若无其事,根本没注意的样子。还有,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在意?
真不知道没失忆前的自己,是干哪一行的,对环境如此敏感,就这一点而言,说不定真被那个搞笑的时悦颖说对了,我还真的是个杀手呢!
我们在二楼左拐角第二间停下了,时悦颖打开房门指了指,「这就是你的房间,以前是客房,不过从来没有人住过,便宜你了,回复记忆前你就住这里吧。」
「没问题,麻烦你了。」我难得客气的谢了一声,然后转身进房。
这个客房布置的还不错,大约有四十平方,家具家电一应俱全。床很大,就算没有躺上去过,一看就知道是高档货色,睡觉肯定不是一般的舒服。
我将厚重的天蓝色窗帘拉开,屋后的花园立刻露了出来。花园里灯火通明、花团锦簇,打理的很精致,看来是有专人负责经常修剪。舒服的坐在落地窗的咖啡椅上,一转头就看到时悦颖像跟屁虫一样站在我身后,不禁惊奇的问:「你怎么还没走?」
「人家还没叮嘱完嘛。」她坐到了我对面道:「我家早饭八点整,午饭十二点整,晚饭六点整,如果错过了的话,可以叫佣人帮你做,不用客气。」
「嗯,好。不过,我貌似听你说这是你姐姐家吧,怎么一副你也住这里的样子?」我问。
「很遗憾,我就住你隔壁房间。」她用手撑住头,「不说这些了,我们还是来干正经事吧!」
「正经事?现在的不算?」我疑惑道。
「当然,我们来调查你的身分,嘻嘻,你不是失忆了吗?身上总会有一些证明你身分的东西吧,来,全部翻出来,我帮你总结总结。」这女孩果然神经有问题,一提到自己所谓的「正经事」就不禁两眼发光,说着还伸手向我兜里掏。
「慢,算我怕了你了,我自己来!」我忙躲开,无奈的将身上所有口袋都翻了一次,把东西全都掏出来放在桌子上。
她兴奋的一件一件整理着,甚至哼着小歌。我随身带的东西实在少的可怜,一目了然,很快就被清理完毕。时悦颖掰着指头边调查边数:「钥匙一串,钱包一个、票据一迭,钥匙总计有一、二、三、四……共十五把,钱包里有三千六百五十一块钱,国际信用卡一张……」
她数的很仔细,最后郁闷的仰倒在床上大叫了一声:「什么嘛,根本就是普通的要命。」
「废话,你以为会有什么?」我皱眉。
「一般而言,杀手的话,都会有他固定的标志,例如一支红色的金属玫瑰什么的,你身上居然什么都没有。」她气呼呼的,似乎全都是我的错,偏过头去似乎想了想,这女孩又翻身起来,拿起了我的外套和鞋子。
「喂喂,这位大小姐,您又想干嘛了!」我再次迷惑。
「哼哼,本小姐可是个天才,迷惑不了我的。」她嘟哝着:「杀手的东西怎么可能放在外边,流于一般形式,我应该破开外相看本质,电影里,那些职业道具,都是藏在衣服夹层和鞋子后跟里的。」搞了半天,她根本就没有为我的记忆担心过,只是因为好奇,真把我当杀手了!结果,当然是什么也没有找到。
这位女孩顿时气呼呼的背对着我,嘟着嘴生闷气。我的天,本来自己失忆,已经够可怜了,为什么偏偏还要遇到这种怪异的女生。老天可怜可怜我,给我一道雷劈直接把我送上奈何桥吧。
「其实,从这些东西上,也能看出些端倪。」我咳嗽了几声,果然,这天真的家伙,注意力立刻向我偏移过来。
「例如这些东西里,居然没有任何可以证明我身分的证件。也就是说,我出门时并不是有特定的目的,只是出来瞎转悠。
「我晕倒时是礼拜三下午,正好是工作时间,既然我能瞎转悠,就证明我并没有工作,至少没有在本地工作。」我说道。时悦颖果然上钩了,「听你的口音就知道不是本地人,国语过于标准了。」
「不错,既然我不是本地人,那我到这里来干什么?」我引导她。
「嗯,大概是旅游吧。不过,更有可能是执行任务,刺杀某个重要人物。」无限郁闷。这家伙还死咬着认为我是杀手,算了,不和这种胸部大没见识的小女子一般见识。
「就当我是来旅游的吧,当然,事实上一定是。」我拿起那串钥匙,掏出一把递给她看,「你看这是什么?」
「上边写着二0六,啊,一定是旅馆的钥匙。」她高兴的拍手。
「不错,这应该是我入住的旅馆钥匙。你再仔细看,这把钥匙有什么不同?」
「很普通的钥匙啊,至少和我家的钥匙有点异曲同工的地方。」女孩疑惑的看了又看。
「不对,肯定有不同的地方。」我指着钥匙,「你住过酒店没有?」
「当然。」
「那你觉得酒店的钥匙和这有什么不同?」
「嗯,酒店基本上都用的是磁卡,很少用钥匙的。」她答道。
「不错,但我住的地方用的却是钥匙。」我笑。
「啊,我知道了!」时悦颖兴奋的道:「你入住的一定是很低档的旅馆,只有那里才会用钥匙开门。」
「对了一半。」我点点头,「你再看钥匙的造型,你不是说过和你家里的有点像吗?」
「对呵。」她用手指抵住下巴想了又想,「低档旅馆应该用不起这种昂贵的门,但你住的地方又是用钥匙开的。或许、恐怕是国际性的大酒店!」
「很对!这个城市一共有几家国际性酒店?」我满意的问。
「这个……」她答不上来了,随手打开不远处的笔记型计算机查了一番,「六家。」
「那,有哪家附近有个叫做森鲁连锁超市的?」我翻出钱包里的一张单据问。
「希尔顿,是希尔顿大酒店!」时悦颖激动地几乎要跳了起来,「哇,我知道了,你就住在希尔顿大酒店的二0六号房里。」我也笑着,内心里稍微有些激动,看来只要去一趟酒店,自己从前的身分就能揭开了,也能知道自己究竟是怎样的人,从事怎样的工作,父母是谁,有着怎样的人生了。虽然从失忆到现在,自己并没有惊惶失措,但是心烦意乱还是会有点的。失忆,果然很麻烦。
时悦颖激动了好一会儿,这才意犹未尽的拉着我,「走,我们现在就去希尔顿。」
「现在太晚了吧。」我看了一眼窗外,「而且,我还不急。」
「但我急。」她语速快的像是连珠炮,「这样我就能知道你的身分了。」
「你对我那么感兴趣?」我挠挠头。
「当然!不、不对!」她的脸上掠过一丝淡淡的红润,「才、才不是呢,只是对你的身分感兴趣。之前我以为你是杀手,现在看来,哼哼,你那一番清晰的推理,让我更好奇你的从前了。」
「哦,你对我的从前有所改观吗?」
「算是有吧。」
「说来听听?」我坐直身体一副期待的样子。
「你恐怕是比世界顶级杀手还要顶级的杀手,简称顶顶顶级杀手!」
……算了,还是让我当顶级杀手就好了吧。我郁闷的正想发话,突然,又一股恶寒袭来。我猛地向花园的方向望去,只见花园里飞快掠过一道绿色的影子,速度很快,快的只在视网膜上留下一道残影,便消失的了无踪迹,让人很难不怀疑看到的会不会是错觉。
注一:所谓的建筑主面积,是以基础面积乘以全部楼层掏出越层空间来算的。
第二章 痕迹
「这是什么东西?」我蹲下身,在沙子上清晰的印着四道两对很对称的痕迹,每道大约有三十多厘米长。
「你有没有看到?」我紧张的一把抓住时悦颖的手臂。
「弄痛我了!」她呜了一声,朝我的视线方向看去,「看到什么?明明什么都没有!」
「不对,一定有什么。我应该不会眼花的!」我死死的盯着花园看。
「大哥,你失忆了。万一你失忆前,根本就是个超级散光加近视眼呢?只是因为失忆,你一时给忘记了!」她撇了撇嘴巴。我摇了摇头,「我们去花园看看。」
「不要,那么晚,佣人还以为我们俩去干什么呢,我可是个清清白白的小女孩……」
不等她啰嗦完,我已经拉着她跑下楼,从一楼后门进了花园中。这个后花园并不算很大,但是立体感很强,而且用两米高的篱笆树墙隔开,显得很深邃的样子,至少一眼看不到全景,不如在楼上那么一目了然。
我和时悦颖顺着篱笆墙隔出的路向前走,好不容易才在迷宫中认出方向,来到我望见绿色影子的地方。这地方在花园里算得上是最中心的位置,种着许多时令鲜花,而且还有个爬满青藤的小木亭,木亭四周洒满干净的海沙,很有一种别致的味道。
「你看,明明什么都没有,你现在死心了吧?」时悦颖气呼呼的冲我说。
「不对,总觉得有些地方不对。我在楼上看的时候不是这样的!」我皱着眉头,不断的向四周打量。
「没什么好奇怪的。设计这个花园的是一个很出名的设计师,他都说这个花园是他这辈子最顶峰的设计,以后再也设计不出比这更新颖、更有特色的花园了。
「在上边俯瞰和身临其境,原本就是两个感觉,第一次来的时候,我也有一种不协调感!」时悦颖满不在乎的道。
「我不是在说感觉,而是这里实实在在有些不对劲的地方。」我用手抵住下巴,思考了一阵子,然后向四个方向转了一圈,「明明觉得有点不一样,但偏偏形容不出来。」这个处于花园中央的空间呈五角星状,亭子在最中间位置,这样的设计在空中俯瞰,和身临在花园中,确实有不同的感觉,但却并不是让我在意的地方。
不知为何,那道从花园里猛地划过的绿色身影,总是在我的脑海深处缠绕徘徊,挥之不去。突然,我的视线凝固在木亭周围的沙子上。
「这是什么东西?」我蹲下身,在沙子上清晰的印着四道两对很对称的痕迹,每道大约有三十多厘米长。
「可能是佣人的扫帚留下的吧。」时悦颖看了看道。
「不对,应该是某种昆虫的足迹。」我摇头,伸出手臂在每道痕迹上比了比,「而且是一种只用四只后腿,便能支撑起身体的昆虫。」
「胡扯,哪有昆虫能长这么大个子的!」她嘲笑道:「那个……嗯,小奇奇,你是不是失忆后,就连宇宙常识都忘光了!」
「你刚才叫我什么?」我诧异道。
「小奇奇啊。」她答。
「为什么要叫我小奇奇?」我疑惑的问。
「废话,你一天到晚老是好奇这好奇那,一副好奇心旺盛,而且还很逻辑、很唬人、很正儿八经的,说些莫明其妙的东西。何况人家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只好自己发挥丰富的想象力,帮你取个十分贴切的名字了,唉,我容易嘛我?!」
她的语速又连珠炮似的窜个不停,绕的我脑子都混乱了,说完,一句不停的继续道:「对了,小奇奇,对我取的名字满意吗?」
「废话,怎么可能满意!」我抗议。
「好,就这么决定了,从今天起你就叫小奇奇。」她高兴的拍手,哼着歌唱道:「小奇奇,小奇奇,小小奇奇……」我、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失忆了还遇到一个疯女子。
「哦,对了,小奇奇,继续刚才的话。来,姐姐教你这个宇宙的常识!」这个十七、八岁,毛都没有长齐的小屁孩,居然在我面前自称姐姐。老天,她父母怎么管教孩子的!时悦颖蹦蹦跳跳的,跑到沙地上的痕迹前,屁颠屁颠的用手臂比了个叉,「这个宇宙的常识其实很简单,第一,地球上根本就不可能有这么巨大的昆虫。
「你看看,它的腿都有三十厘米长了,那整个昆虫还不大到一米多两米?而且,那么巨大的昆虫,体重应该很重才对,怎么可能在沙地上才留下这么浅薄的痕迹。」
她又用手抓了一把沙子,得意的继续推理:「你看,这里的沙子可是很厚的,有一米多深,而且用的是海沙,很柔软的。真有那么大的昆虫,还不在沙子里留下个半米多深的痕迹。」
这小妮子,理论上来讲,说的很有道理。我低下头想了想,然后抬头苦笑,至少,我想不出话来反驳她。
「好了,肯定是你失忆的后遗症,以后就会好的。」时悦颖拍着我的背,带着安慰的语气:「小奇奇,好好睡一觉,明天本小姐带你去希尔顿酒店逛逛,把你的行李拿回来,你就知道自己是谁了,也能和你的家人联络了!」
「你不是一直认为我是杀手吗?」我奇道:「怎么现在你的口中,我一下就变平凡了?」
时悦颖嗤之以鼻:「哼,杀手难道就没有家人了吗?」也对。算了,或许那道绿色影子,真的只是失忆的后遗症吧。和时悦颖一起来到二楼,就要进房间时,她突然在身后叫住了我。
「那个……」
「嗯?怎么了?」我回头。她却又摇了摇头,「没什么。」
她突然笑了,笑得很开心,就像花突如其来的开放,开放的十分灿烂,「遇到你真好,小奇奇。嘻嘻,晚安,小奇奇。」说完,她就用力的关上了房门。
这个疯疯癫癫的女孩子。最后的那句话,我可不可以听成,「遇到你真好,我总算找到个可以捉弄的对象了」呢?
记得看过一个故事,说是曾有人做过实验,将一只最凶猛地鲨鱼和一群热带鱼放在同一个池子,然后用强化玻璃隔开。
最初,鲨鱼每天不断冲撞那块看不到的玻璃,奈何这只是徒劳,它始终不能过到对面去。但实验人员每天都有放一些鲫鱼在池子里,所以鲨鱼也没缺少猎物。只是它仍想到对面去,想尝尝那美丽的滋味,所以每天仍是不断的冲撞那块玻璃。它试了每个角落,每次都是用尽全力,但每次也总是弄得伤痕累累,有好几次都浑身破裂出血。持续了好一些日子,每当玻璃一出现裂痕,实验人员马上加上一块更厚的玻璃。后来,鲨鱼不再冲撞那块玻璃了,对那些斑斓的热带鱼也不再在意,好像它们只是墙上会动的壁画。它开始等着每天固定会出现的鲫鱼,然后用它敏捷的本能进行狩猎,好像回到海中不可一世的凶狠霸气。但这一切只不过是假像罢了,实验到了最后阶段,实验人员将玻璃取走,但鲨鱼却没有反应,每天仍是在固定的区域游着。它不但对那些热带鱼视若无睹,甚至当鲫鱼逃到那边去,它就会立刻放弃追逐,说什么也不愿再过去。
实验结束了,实验人员讥笑它是海里最懦弱的鱼。
可是失恋过的人都知道为什么。它怕痛。不知为何,昨晚我一直在做梦,梦见我就是那只鲨鱼,我不断撞击着玻璃,但是我却被囚禁了起来。这栋别墅就是那个池子,我看得到外边,但是却出不去,别墅外有一层玻璃一样的东西,不管我怎么努力,我也没办法出去。
醒来后,阳光从窗外洒进来,暖洋洋的很舒服,我坐起身体,用手撑住额头。真是个奇怪的梦,难道没有失忆前的我也失恋过?又或许,是常常失恋?所以我才对失忆处之泰然。难道恢复记忆后,我就会很痛?
摇摇头将这些奇怪的想法甩开,我苦笑起来。怎么可能!虽然不知道失忆前自己的性格,但是和现在偏差应该不大才对。
自己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因为害怕失恋的痛苦而选择逃避呢?看看对面的钟,居然已经十点了,这一觉睡得还不是一般的沉稳。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了一阵粗鲁的敲门声,就听这声音,根本不用想就知道,是某个姓时名悦颖的秀逗雌性哺乳类生物。
还没等我去开门,她已经闯了进来。
「快快,居然睡到这么晚!」她一副衣冠不整的样子,估计也是才起床,匆匆忙忙穿上衣服便过来骚扰我了。
「总要让我洗漱一下嘛。」我咕哝着。
「只准三十秒哦。」她看着手腕上那只精致的手表。
「喂喂,不是吧,三十秒钟怎么漱口?人家世界牙医协会都证明过,漱口低于三分钟,口腔类的细菌根本杀不死!」我郁闷。
「那不干我的事,细菌又不长我口里。」她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万一你想要和我接吻呢?」我嘿嘿怪笑着,伸出右手穿过她肩膀以上十厘米的位置,将她抵在墙和我之间。
「谁、谁、谁会想要和你那个、那个……」她结结巴巴说着,脸色顿时红的像是要滴出血来,看起来诱人无比。变成玫瑰色的清秀脸庞微微垂下,长长的睫毛扑闪扑闪的抖动着,好一阵子才反应过来,立刻气恼道:「啊!你耍我。」
「没有啊,我刚才其实是这辈子最认真的时刻。」我哈哈大笑着说违心话。
「坏死了,哼,不想理你!」时悦颖气呼呼的嘟着小嘴,狠狠在我脚背上踩了一下。哎哟,痛!女人啊,怎么不管是谁,换了什么年龄,还是一样喜欢使用暴力!
就这样打闹着,原本吵着要我三十秒钟搞定的某人,害我花了三十分钟才洗漱完,吃了早饭走出大门时,都快要十一点了。
昨晚来的时候天很黑,周围的环境没有看太清楚,现在出门才发现,别墅处在一个景致很好的地方。
这个小区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但沿路却有一排排不断向前延伸的梧桐树。初秋的天气不算很冷,但是梧桐树叶已经开始变得枯黄,一片一片的叶子在微风中飘落到地上,已经堆积成了不薄的一层。
「很漂亮吧。」时悦颖的语气里透露着得意,也不知道她在神气些什么。
「我最喜欢梧桐树了,特别是梧桐树叶飘落的时候,感觉很沧桑很凄凉,但是却很美……对了,小奇奇,知道吗?梧桐树从前叫做凤栖木,是每五百年便浴火重生一次的凤凰栖息的地方。」
「这个我知道。」我点头,「直到现在人们还常说『栽下梧桐树,自有凤凰来』,有钱殷实富贵之家,常在院子里栽种梧桐,不但因为梧桐有气势,而且梧桐是祥瑞的象征。」
「哼,怎么什么浪漫的东西到了你嘴巴里,就变得一丁点情调都没有了?」时悦颖不满的伸手掐了我一下。
「我能怎样,我只是实话实说罢了。」我十分的无奈,想了想又道:「这位美女,能不能和你商量件事情?」
「你说,本小姐视心情好坏,判断答应与否。」
「能不能不要小奇奇、小奇奇的叫我,难听死了!」
「不要,绝对不要,完全不要,根本不要。我就喜欢叫你小奇奇,这个名字多有创意!」时悦颖嘻嘻哈哈的笑着,自顾自向前跑去。
我极度郁闷,突然,一股寒意再次袭了上来。我猛地转身,身后什么怪异的现象也没有,只看到时悦颖的姐姐抱着孩子正要走进家门,彷佛是感觉到我的视线,她回过身,冲我笑了笑。
奇怪,最近自己是怎么了,为什么这个地方给我一种无法适从的感觉?彷佛,有什么超出常理的东西在附近徘徊着,但是却只有我能感觉到。
难道,这也是失忆的后遗症吗?我向前走了几步,却又猛地停住了,飞快的跑出大路,在一个角落里蹲了下去。
「你怎么了?」时悦颖迷惑的在我的身旁蹲下。
「你看看。」我指着地上的痕迹说,这些痕迹有四道,跟昨晚在别墅花园里看到的,类似昆虫的足迹一模一样。
「没什么奇怪的嘛,不就是这些痕迹,能用扫帚的又不只我们一家。」她不屑的道。
「有谁会没事跑到这么偏僻的地方,用扫帚印这种痕迹?」我不置可否,用手臂丈量了一下痕迹的长度和宽度,「而且这痕迹和昨晚看到的,不论从长度上还是宽度上,都是一样的。应该是同一种东西弄出来的痕迹。」
「这又关我们什么事情?」时悦颖用力的拽我,「现在的地球可是个和平到令人乏味的世界,不会有那么多事情非要我们去过问的,还不如早点去解决你的问题。」似乎这番话也是很有道理。对,自己的问题都还没解决,过问这种无限类似于子虚乌有的东西干嘛?没有再多说,我和她走出小区,坐上出租车向希尔顿酒店去了。
到了酒店我俩直奔二0六房间。将门钥匙插入钥匙孔,就听到一股微弱的电流声,似乎计算机正在识别钥匙的真伪,然后是「喀」的一声,门锁开了。我和时悦颖推门走进去。希尔顿饭店的二楼,都是很普通的单人房。
这间也同样如此,简单的家具,一个电视,一张舒服的大床,大床被收拾的干干净净,房间里一尘不染。只是,彷佛少了点什么。
时悦颖左看右看,「咦」了一声,奇道:「小奇奇,你的行李呢?」我不断扫视着四周环境,咖啡色毛茸茸的地毯铺满了整个房间,衣柜在床的左边位置。打开后,里边只有一些备用的床上用品。
我将那些东西通通扯了出来,里边便空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了。
走进盥洗室,里边的设备也同样一目了然。马桶,浴池,根本没有任何藏的下大件东西的地方。果然,房间里找不到我的行李。
我苦笑着坐到软软的床沿上,时悦颖也坐了下来,在我旁边小声问:「你说,会不会出门时你没有带行李?」
「四种可能。」我转头看她,「一种是我就在当地居住,只是为了图新鲜或者其它什么原因,便在这家饭店租了个房间,由于离家很近,我当然不会带行李。第二,失忆前的我,出门压根就没有带行李的习惯;第三,由于出租的时间超过了,我又没有退房,酒店将我的行李转移了出去;第四,我的行李被全部偷走了。」
「嗯,貌似四个可能都很大。」时悦颖冥思苦想的样子很可爱。
「不错,不过我们还能用点排除法。」我缓缓道。
「我应该不是本地人,听口音就知道,而且昨天推测过我没有在这里工作,既然没有在这里工作,我还干嘛住这里?所以我是外来人口,第一个可能去掉。
「至于第二个可能……对了,能不能把你的手机借给我用用?」我问。
「用来干嘛?」时悦颖疑惑的将手机递给我。我伸手拿过来,熟练的操纵着手机,拨号,挂断,发简讯,然后还给了她,「你看,我能熟练的使用手机。」
「这有什么,现在的人,除了特别穷的人,谁还没有手机的?」她更加不解了。
「这就是问题!」我解释道:「既然我能住希尔顿大酒店,我当然不穷。而且,我能熟练的使用手机,证明我肯定是有手机的。问题是我们昨天调查我的随身物品时,居然没有在我身上找到手机!那,我的手机又到哪里去了?」
「对啊。」时悦颖兴奋的拍手,「从你被我的小外甥女砸到后,你的随身物品就一直保管的好好的,肯定没有遗失。」
「不错。既然是这样,也许我出门只是想溜达一下,为图方便,没带我的手机,但没有料到会飞来横祸,自己倒霉的失忆了。
「如果真的是这样,就算我没有行李,房间里应该也会留下一只手机才对。所以,第二个可能扔掉。」
「第三个可能我知道,也不对,要扔掉!」时悦颖神气的抬头,彷佛是在参加益智类抢答节目,「希尔顿大酒店是跨国连锁酒店,他们标榜的就是一切为顾客服务。就算你的房间到期了,而你的东西忘了拿走,酒店方面会将那个房间保留十五天不出租,直到找到你,或者期限满后,再移出房间想办法联络失主。」
「那就只剩下最后一个可能了。」我的目光再次扫视过四周,缓缓道:「你仔细看看房间的地面,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
她立刻低下头,看了好一会儿才沮丧的摇头,「除了地面是长毛绒地毯,咖啡色的,我什么都发现不到。地毯很干净,可能早晨还有清洁工打扫过。」
「多看看。」我站起身在地毯上用力踩了踩,「你看,长毛绒地毯有个特点,就是有压力的时候,毛绒会被压下去;如果长时间压的话,毛在短时间里是不会恢复原状的,就会在上面留下一些痕迹。」
我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最后在床的右侧,靠窗户的地方停了下来,「你看看这里。」时悦颖惊讶道:「真的,真的有很大一块痕迹。就像,就像……」
她一时形容不出来。
「就像紧靠在一起的两个箱子,一个躺着放,一个立着放,对吧?」我提醒。
「对,就是那样。」她激动的语无伦次。
「或许这就是我的行李,看来第四个猜测很有可能判断对了。」我苦笑:「看这些痕迹的恢复深度,行李应该是在昨晚以后才拿走的。奇怪,究竟是谁,为了什么偷走我的行李呢?」
时悦颖偏过头来看我,「说起来,越来越觉得你神秘了!」
「怎么?」我回看她。
「你看看,失忆了还能保持镇定,像个没事的人似的,有着超强的推理能力,不知为何旅游到这里,还有,现在居然有人偷走你的行李。」她掰着指头数起来。
「两个大箱子一起偷走,里面肯定隐藏着某个惊天动地的大秘密。否则一般的小偷拿了值钱东西便溜人,哪会费这么大工夫将箱子,连带着换洗衣服一起偷走的?所以,你肯定不是普通人,或许,你真的是个杀手,世界顶级杀手。」
「又来了。」我摸着额头,很是苦恼,「为什么我非得是杀手,就不能是侦探什么的!」
「也有这个可能。」时悦颖眼睛顿时一亮,「太有趣了,跟着你,生活肯定不会无聊。」
说着说着,她突然露出一副怕怕的表情,「说起来,你肯定知道了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秘密,不然怎么有人那么费尽苦心,偷走你的全部东西。都这样了,我们会不会有危险?」
「什么危险?」我没好气的问。
「就像电视里那样,一颗子弹『啪』的一声打过来,把玻璃射穿,打在我们背后的墙上。或是有人拿着狙击枪站在制高点,跟踪我们然后伺机击杀?」她的表情实在说不上是激动还是害怕,这个小女生,看来是生活太安逸,缺少刺激,都变得性格扭曲了!
「小姐,你九流下三烂电影看多了,生活中哪会发生这种事,就连我这种失忆的人都知道这种简单明了的世界常识……」我正准备批评她,就在这时,有什么东西呼啸着,伴随玻璃破碎的声音射入了房间。我条件反射的将她扑倒在地上,倒地时迅速向上看了一眼。是子弹,真正的子弹。那颗子弹从斜上方发射出来,击破了玻璃,打在了离我头部高五十多厘米的地方。
「走,快走。」我对枪枝没有任何研究,不过就算研究过,也预计不到下一颗子弹会从什么时间、什么方位射击过来打中我或者时悦颖的脑袋,于是推着她连滚带爬的逃出门。好不容易才爬入走廊,不顾来往的人怪异的目光,我和时悦颖背靠着墙大口大口的吸气。倒霉,这是什么世道?难道失忆前的自己,真的发现了某个惊天动地、可以改变世界格局的秘密,有人偷了我的行李,现在还想杀我灭口?这、这也太不符合逻辑了吧!不过,那颗子弹可是真的,管他逻辑不逻辑,命只有一条,还是保住小命要紧。原本还想去查查酒店记录和信用卡数据的,看来这条路也行不通了。
如果真的去查,危险性也会大大增加。靠,第一次有种迫切的愿望,想要知道自己失忆前,究竟是个怎样的人了!
一路上时悦颖都没有说话,只是全身都在发抖。这小妮子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估计差点被吓死吧?大概她以后再也不敢缠着我了。对了,她姐姐那里我还回去吗?会不会连累她们一家?正想着,时悦颖突然紧紧抓住了我的手。
「太、太刺激了!」她兴奋的手舞足蹈。
郁闷!还以为她在害怕,这家伙,根本就是兴奋过度罢了。
见我目瞪口呆的看她,时悦颖抓住我的手更用力了,「决定了,本小姐一定要将这件事查个水落石出。不然、不然、不然我就不姓时!」
彻底无语了。她的神经究竟是什么做出来的?
不过,果然,事情越来越棘手了……不会那么倒霉,活不到记忆恢复的时刻吧?
第二章 痕迹
「这是什么东西?」我蹲下身,在沙子上清晰的印着四道两对很对称的痕迹,每道大约有三十多厘米长。
「你有没有看到?」我紧张的一把抓住时悦颖的手臂。
「弄痛我了!」她呜了一声,朝我的视线方向看去,「看到什么?明明什么都没有!」
「不对,一定有什么。我应该不会眼花的!」我死死的盯着花园看。
「大哥,你失忆了。万一你失忆前,根本就是个超级散光加近视眼呢?只是因为失忆,你一时给忘记了!」她撇了撇嘴巴。我摇了摇头,「我们去花园看看。」
「不要,那么晚,佣人还以为我们俩去干什么呢,我可是个清清白白的小女孩……」
不等她啰嗦完,我已经拉着她跑下楼,从一楼后门进了花园中。这个后花园并不算很大,但是立体感很强,而且用两米高的篱笆树墙隔开,显得很深邃的样子,至少一眼看不到全景,不如在楼上那么一目了然。
我和时悦颖顺着篱笆墙隔出的路向前走,好不容易才在迷宫中认出方向,来到我望见绿色影子的地方。这地方在花园里算得上是最中心的位置,种着许多时令鲜花,而且还有个爬满青藤的小木亭,木亭四周洒满干净的海沙,很有一种别致的味道。
「你看,明明什么都没有,你现在死心了吧?」时悦颖气呼呼的冲我说。
「不对,总觉得有些地方不对。我在楼上看的时候不是这样的!」我皱着眉头,不断的向四周打量。
「没什么好奇怪的。设计这个花园的是一个很出名的设计师,他都说这个花园是他这辈子最顶峰的设计,以后再也设计不出比这更新颖、更有特色的花园了。
「在上边俯瞰和身临其境,原本就是两个感觉,第一次来的时候,我也有一种不协调感!」时悦颖满不在乎的道。
「我不是在说感觉,而是这里实实在在有些不对劲的地方。」我用手抵住下巴,思考了一阵子,然后向四个方向转了一圈,「明明觉得有点不一样,但偏偏形容不出来。」这个处于花园中央的空间呈五角星状,亭子在最中间位置,这样的设计在空中俯瞰,和身临在花园中,确实有不同的感觉,但却并不是让我在意的地方。
不知为何,那道从花园里猛地划过的绿色身影,总是在我的脑海深处缠绕徘徊,挥之不去。突然,我的视线凝固在木亭周围的沙子上。
「这是什么东西?」我蹲下身,在沙子上清晰的印着四道两对很对称的痕迹,每道大约有三十多厘米长。
「可能是佣人的扫帚留下的吧。」时悦颖看了看道。
「不对,应该是某种昆虫的足迹。」我摇头,伸出手臂在每道痕迹上比了比,「而且是一种只用四只后腿,便能支撑起身体的昆虫。」
「胡扯,哪有昆虫能长这么大个子的!」她嘲笑道:「那个……嗯,小奇奇,你是不是失忆后,就连宇宙常识都忘光了!」
「你刚才叫我什么?」我诧异道。
「小奇奇啊。」她答。
「为什么要叫我小奇奇?」我疑惑的问。
「废话,你一天到晚老是好奇这好奇那,一副好奇心旺盛,而且还很逻辑、很唬人、很正儿八经的,说些莫明其妙的东西。何况人家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只好自己发挥丰富的想象力,帮你取个十分贴切的名字了,唉,我容易嘛我?!」
她的语速又连珠炮似的窜个不停,绕的我脑子都混乱了,说完,一句不停的继续道:「对了,小奇奇,对我取的名字满意吗?」
「废话,怎么可能满意!」我抗议。
「好,就这么决定了,从今天起你就叫小奇奇。」她高兴的拍手,哼着歌唱道:「小奇奇,小奇奇,小小奇奇……」我、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失忆了还遇到一个疯女子。
「哦,对了,小奇奇,继续刚才的话。来,姐姐教你这个宇宙的常识!」这个十七、八岁,毛都没有长齐的小屁孩,居然在我面前自称姐姐。老天,她父母怎么管教孩子的!时悦颖蹦蹦跳跳的,跑到沙地上的痕迹前,屁颠屁颠的用手臂比了个叉,「这个宇宙的常识其实很简单,第一,地球上根本就不可能有这么巨大的昆虫。
「你看看,它的腿都有三十厘米长了,那整个昆虫还不大到一米多两米?而且,那么巨大的昆虫,体重应该很重才对,怎么可能在沙地上才留下这么浅薄的痕迹。」
她又用手抓了一把沙子,得意的继续推理:「你看,这里的沙子可是很厚的,有一米多深,而且用的是海沙,很柔软的。真有那么大的昆虫,还不在沙子里留下个半米多深的痕迹。」
这小妮子,理论上来讲,说的很有道理。我低下头想了想,然后抬头苦笑,至少,我想不出话来反驳她。
「好了,肯定是你失忆的后遗症,以后就会好的。」时悦颖拍着我的背,带着安慰的语气:「小奇奇,好好睡一觉,明天本小姐带你去希尔顿酒店逛逛,把你的行李拿回来,你就知道自己是谁了,也能和你的家人联络了!」
「你不是一直认为我是杀手吗?」我奇道:「怎么现在你的口中,我一下就变平凡了?」
时悦颖嗤之以鼻:「哼,杀手难道就没有家人了吗?」也对。算了,或许那道绿色影子,真的只是失忆的后遗症吧。和时悦颖一起来到二楼,就要进房间时,她突然在身后叫住了我。
「那个……」
「嗯?怎么了?」我回头。她却又摇了摇头,「没什么。」
她突然笑了,笑得很开心,就像花突如其来的开放,开放的十分灿烂,「遇到你真好,小奇奇。嘻嘻,晚安,小奇奇。」说完,她就用力的关上了房门。
这个疯疯癫癫的女孩子。最后的那句话,我可不可以听成,「遇到你真好,我总算找到个可以捉弄的对象了」呢?
记得看过一个故事,说是曾有人做过实验,将一只最凶猛地鲨鱼和一群热带鱼放在同一个池子,然后用强化玻璃隔开。
最初,鲨鱼每天不断冲撞那块看不到的玻璃,奈何这只是徒劳,它始终不能过到对面去。但实验人员每天都有放一些鲫鱼在池子里,所以鲨鱼也没缺少猎物。只是它仍想到对面去,想尝尝那美丽的滋味,所以每天仍是不断的冲撞那块玻璃。它试了每个角落,每次都是用尽全力,但每次也总是弄得伤痕累累,有好几次都浑身破裂出血。持续了好一些日子,每当玻璃一出现裂痕,实验人员马上加上一块更厚的玻璃。后来,鲨鱼不再冲撞那块玻璃了,对那些斑斓的热带鱼也不再在意,好像它们只是墙上会动的壁画。它开始等着每天固定会出现的鲫鱼,然后用它敏捷的本能进行狩猎,好像回到海中不可一世的凶狠霸气。但这一切只不过是假像罢了,实验到了最后阶段,实验人员将玻璃取走,但鲨鱼却没有反应,每天仍是在固定的区域游着。它不但对那些热带鱼视若无睹,甚至当鲫鱼逃到那边去,它就会立刻放弃追逐,说什么也不愿再过去。
实验结束了,实验人员讥笑它是海里最懦弱的鱼。
可是失恋过的人都知道为什么。它怕痛。不知为何,昨晚我一直在做梦,梦见我就是那只鲨鱼,我不断撞击着玻璃,但是我却被囚禁了起来。这栋别墅就是那个池子,我看得到外边,但是却出不去,别墅外有一层玻璃一样的东西,不管我怎么努力,我也没办法出去。
醒来后,阳光从窗外洒进来,暖洋洋的很舒服,我坐起身体,用手撑住额头。真是个奇怪的梦,难道没有失忆前的我也失恋过?又或许,是常常失恋?所以我才对失忆处之泰然。难道恢复记忆后,我就会很痛?
摇摇头将这些奇怪的想法甩开,我苦笑起来。怎么可能!虽然不知道失忆前自己的性格,但是和现在偏差应该不大才对。
自己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因为害怕失恋的痛苦而选择逃避呢?看看对面的钟,居然已经十点了,这一觉睡得还不是一般的沉稳。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了一阵粗鲁的敲门声,就听这声音,根本不用想就知道,是某个姓时名悦颖的秀逗雌性哺乳类生物。
还没等我去开门,她已经闯了进来。
「快快,居然睡到这么晚!」她一副衣冠不整的样子,估计也是才起床,匆匆忙忙穿上衣服便过来骚扰我了。
「总要让我洗漱一下嘛。」我咕哝着。
「只准三十秒哦。」她看着手腕上那只精致的手表。
「喂喂,不是吧,三十秒钟怎么漱口?人家世界牙医协会都证明过,漱口低于三分钟,口腔类的细菌根本杀不死!」我郁闷。
「那不干我的事,细菌又不长我口里。」她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万一你想要和我接吻呢?」我嘿嘿怪笑着,伸出右手穿过她肩膀以上十厘米的位置,将她抵在墙和我之间。
「谁、谁、谁会想要和你那个、那个……」她结结巴巴说着,脸色顿时红的像是要滴出血来,看起来诱人无比。变成玫瑰色的清秀脸庞微微垂下,长长的睫毛扑闪扑闪的抖动着,好一阵子才反应过来,立刻气恼道:「啊!你耍我。」
「没有啊,我刚才其实是这辈子最认真的时刻。」我哈哈大笑着说违心话。
「坏死了,哼,不想理你!」时悦颖气呼呼的嘟着小嘴,狠狠在我脚背上踩了一下。哎哟,痛!女人啊,怎么不管是谁,换了什么年龄,还是一样喜欢使用暴力!
就这样打闹着,原本吵着要我三十秒钟搞定的某人,害我花了三十分钟才洗漱完,吃了早饭走出大门时,都快要十一点了。
昨晚来的时候天很黑,周围的环境没有看太清楚,现在出门才发现,别墅处在一个景致很好的地方。
这个小区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但沿路却有一排排不断向前延伸的梧桐树。初秋的天气不算很冷,但是梧桐树叶已经开始变得枯黄,一片一片的叶子在微风中飘落到地上,已经堆积成了不薄的一层。
「很漂亮吧。」时悦颖的语气里透露着得意,也不知道她在神气些什么。
「我最喜欢梧桐树了,特别是梧桐树叶飘落的时候,感觉很沧桑很凄凉,但是却很美……对了,小奇奇,知道吗?梧桐树从前叫做凤栖木,是每五百年便浴火重生一次的凤凰栖息的地方。」
「这个我知道。」我点头,「直到现在人们还常说『栽下梧桐树,自有凤凰来』,有钱殷实富贵之家,常在院子里栽种梧桐,不但因为梧桐有气势,而且梧桐是祥瑞的象征。」
「哼,怎么什么浪漫的东西到了你嘴巴里,就变得一丁点情调都没有了?」时悦颖不满的伸手掐了我一下。
「我能怎样,我只是实话实说罢了。」我十分的无奈,想了想又道:「这位美女,能不能和你商量件事情?」
「你说,本小姐视心情好坏,判断答应与否。」
「能不能不要小奇奇、小奇奇的叫我,难听死了!」
「不要,绝对不要,完全不要,根本不要。我就喜欢叫你小奇奇,这个名字多有创意!」时悦颖嘻嘻哈哈的笑着,自顾自向前跑去。
我极度郁闷,突然,一股寒意再次袭了上来。我猛地转身,身后什么怪异的现象也没有,只看到时悦颖的姐姐抱着孩子正要走进家门,彷佛是感觉到我的视线,她回过身,冲我笑了笑。
奇怪,最近自己是怎么了,为什么这个地方给我一种无法适从的感觉?彷佛,有什么超出常理的东西在附近徘徊着,但是却只有我能感觉到。
难道,这也是失忆的后遗症吗?我向前走了几步,却又猛地停住了,飞快的跑出大路,在一个角落里蹲了下去。
「你怎么了?」时悦颖迷惑的在我的身旁蹲下。
「你看看。」我指着地上的痕迹说,这些痕迹有四道,跟昨晚在别墅花园里看到的,类似昆虫的足迹一模一样。
「没什么奇怪的嘛,不就是这些痕迹,能用扫帚的又不只我们一家。」她不屑的道。
「有谁会没事跑到这么偏僻的地方,用扫帚印这种痕迹?」我不置可否,用手臂丈量了一下痕迹的长度和宽度,「而且这痕迹和昨晚看到的,不论从长度上还是宽度上,都是一样的。应该是同一种东西弄出来的痕迹。」
「这又关我们什么事情?」时悦颖用力的拽我,「现在的地球可是个和平到令人乏味的世界,不会有那么多事情非要我们去过问的,还不如早点去解决你的问题。」似乎这番话也是很有道理。对,自己的问题都还没解决,过问这种无限类似于子虚乌有的东西干嘛?没有再多说,我和她走出小区,坐上出租车向希尔顿酒店去了。
到了酒店我俩直奔二0六房间。将门钥匙插入钥匙孔,就听到一股微弱的电流声,似乎计算机正在识别钥匙的真伪,然后是「喀」的一声,门锁开了。我和时悦颖推门走进去。希尔顿饭店的二楼,都是很普通的单人房。
这间也同样如此,简单的家具,一个电视,一张舒服的大床,大床被收拾的干干净净,房间里一尘不染。只是,彷佛少了点什么。
时悦颖左看右看,「咦」了一声,奇道:「小奇奇,你的行李呢?」我不断扫视着四周环境,咖啡色毛茸茸的地毯铺满了整个房间,衣柜在床的左边位置。打开后,里边只有一些备用的床上用品。
我将那些东西通通扯了出来,里边便空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了。
走进盥洗室,里边的设备也同样一目了然。马桶,浴池,根本没有任何藏的下大件东西的地方。果然,房间里找不到我的行李。
我苦笑着坐到软软的床沿上,时悦颖也坐了下来,在我旁边小声问:「你说,会不会出门时你没有带行李?」
「四种可能。」我转头看她,「一种是我就在当地居住,只是为了图新鲜或者其它什么原因,便在这家饭店租了个房间,由于离家很近,我当然不会带行李。第二,失忆前的我,出门压根就没有带行李的习惯;第三,由于出租的时间超过了,我又没有退房,酒店将我的行李转移了出去;第四,我的行李被全部偷走了。」
「嗯,貌似四个可能都很大。」时悦颖冥思苦想的样子很可爱。
「不错,不过我们还能用点排除法。」我缓缓道。
「我应该不是本地人,听口音就知道,而且昨天推测过我没有在这里工作,既然没有在这里工作,我还干嘛住这里?所以我是外来人口,第一个可能去掉。
「至于第二个可能……对了,能不能把你的手机借给我用用?」我问。
「用来干嘛?」时悦颖疑惑的将手机递给我。我伸手拿过来,熟练的操纵着手机,拨号,挂断,发简讯,然后还给了她,「你看,我能熟练的使用手机。」
「这有什么,现在的人,除了特别穷的人,谁还没有手机的?」她更加不解了。
「这就是问题!」我解释道:「既然我能住希尔顿大酒店,我当然不穷。而且,我能熟练的使用手机,证明我肯定是有手机的。问题是我们昨天调查我的随身物品时,居然没有在我身上找到手机!那,我的手机又到哪里去了?」
「对啊。」时悦颖兴奋的拍手,「从你被我的小外甥女砸到后,你的随身物品就一直保管的好好的,肯定没有遗失。」
「不错。既然是这样,也许我出门只是想溜达一下,为图方便,没带我的手机,但没有料到会飞来横祸,自己倒霉的失忆了。
「如果真的是这样,就算我没有行李,房间里应该也会留下一只手机才对。所以,第二个可能扔掉。」
「第三个可能我知道,也不对,要扔掉!」时悦颖神气的抬头,彷佛是在参加益智类抢答节目,「希尔顿大酒店是跨国连锁酒店,他们标榜的就是一切为顾客服务。就算你的房间到期了,而你的东西忘了拿走,酒店方面会将那个房间保留十五天不出租,直到找到你,或者期限满后,再移出房间想办法联络失主。」
「那就只剩下最后一个可能了。」我的目光再次扫视过四周,缓缓道:「你仔细看看房间的地面,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
她立刻低下头,看了好一会儿才沮丧的摇头,「除了地面是长毛绒地毯,咖啡色的,我什么都发现不到。地毯很干净,可能早晨还有清洁工打扫过。」
「多看看。」我站起身在地毯上用力踩了踩,「你看,长毛绒地毯有个特点,就是有压力的时候,毛绒会被压下去;如果长时间压的话,毛在短时间里是不会恢复原状的,就会在上面留下一些痕迹。」
我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最后在床的右侧,靠窗户的地方停了下来,「你看看这里。」时悦颖惊讶道:「真的,真的有很大一块痕迹。就像,就像……」
她一时形容不出来。
「就像紧靠在一起的两个箱子,一个躺着放,一个立着放,对吧?」我提醒。
「对,就是那样。」她激动的语无伦次。
「或许这就是我的行李,看来第四个猜测很有可能判断对了。」我苦笑:「看这些痕迹的恢复深度,行李应该是在昨晚以后才拿走的。奇怪,究竟是谁,为了什么偷走我的行李呢?」
时悦颖偏过头来看我,「说起来,越来越觉得你神秘了!」
「怎么?」我回看她。
「你看看,失忆了还能保持镇定,像个没事的人似的,有着超强的推理能力,不知为何旅游到这里,还有,现在居然有人偷走你的行李。」她掰着指头数起来。
「两个大箱子一起偷走,里面肯定隐藏着某个惊天动地的大秘密。否则一般的小偷拿了值钱东西便溜人,哪会费这么大工夫将箱子,连带着换洗衣服一起偷走的?所以,你肯定不是普通人,或许,你真的是个杀手,世界顶级杀手。」
「又来了。」我摸着额头,很是苦恼,「为什么我非得是杀手,就不能是侦探什么的!」
「也有这个可能。」时悦颖眼睛顿时一亮,「太有趣了,跟着你,生活肯定不会无聊。」
说着说着,她突然露出一副怕怕的表情,「说起来,你肯定知道了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秘密,不然怎么有人那么费尽苦心,偷走你的全部东西。都这样了,我们会不会有危险?」
「什么危险?」我没好气的问。
「就像电视里那样,一颗子弹『啪』的一声打过来,把玻璃射穿,打在我们背后的墙上。或是有人拿着狙击枪站在制高点,跟踪我们然后伺机击杀?」她的表情实在说不上是激动还是害怕,这个小女生,看来是生活太安逸,缺少刺激,都变得性格扭曲了!
「小姐,你九流下三烂电影看多了,生活中哪会发生这种事,就连我这种失忆的人都知道这种简单明了的世界常识……」我正准备批评她,就在这时,有什么东西呼啸着,伴随玻璃破碎的声音射入了房间。我条件反射的将她扑倒在地上,倒地时迅速向上看了一眼。是子弹,真正的子弹。那颗子弹从斜上方发射出来,击破了玻璃,打在了离我头部高五十多厘米的地方。
「走,快走。」我对枪枝没有任何研究,不过就算研究过,也预计不到下一颗子弹会从什么时间、什么方位射击过来打中我或者时悦颖的脑袋,于是推着她连滚带爬的逃出门。好不容易才爬入走廊,不顾来往的人怪异的目光,我和时悦颖背靠着墙大口大口的吸气。倒霉,这是什么世道?难道失忆前的自己,真的发现了某个惊天动地、可以改变世界格局的秘密,有人偷了我的行李,现在还想杀我灭口?这、这也太不符合逻辑了吧!不过,那颗子弹可是真的,管他逻辑不逻辑,命只有一条,还是保住小命要紧。原本还想去查查酒店记录和信用卡数据的,看来这条路也行不通了。
如果真的去查,危险性也会大大增加。靠,第一次有种迫切的愿望,想要知道自己失忆前,究竟是个怎样的人了!
一路上时悦颖都没有说话,只是全身都在发抖。这小妮子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估计差点被吓死吧?大概她以后再也不敢缠着我了。对了,她姐姐那里我还回去吗?会不会连累她们一家?正想着,时悦颖突然紧紧抓住了我的手。
「太、太刺激了!」她兴奋的手舞足蹈。
郁闷!还以为她在害怕,这家伙,根本就是兴奋过度罢了。
见我目瞪口呆的看她,时悦颖抓住我的手更用力了,「决定了,本小姐一定要将这件事查个水落石出。不然、不然、不然我就不姓时!」
彻底无语了。她的神经究竟是什么做出来的?
不过,果然,事情越来越棘手了……不会那么倒霉,活不到记忆恢复的时刻吧?
第三章 凌迟梳洗
「当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我说的『梳洗』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据说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
「小奇奇,知道什么是『梳洗』吗?」
「女子的梳妆打扮?」
「当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我说的『梳洗』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据说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
「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
「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
「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经过惊险的一幕,我们上气不接下气的在大街上绕着圈子,确定没人跟踪后才偷偷潜回了家。刚进房间躺着,这小妮子就冲了进来,还说了以上一番莫明其妙的话。
「为什么想到这个了?」我奇道。
「你看这张报纸。」她将一份城市快报递给了我,「头版。」我定睛一眼,只见报纸头版头条,写着这样的一行字:昨日凌晨青杨小区,两男两女被害,死状恐怖,疑似遭到古代酷刑「梳洗」。
本报讯:昨日凌晨二点四十分,青杨小区B栋发生一起凶案。三十三岁男子惨死家中,凶手用铁刷子将余某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当地派出所说,死者在小区开了一家小吃部,兼做屠夫卖猪肉。警察昨日凌晨接获报案后,立即赶往案发地点时,看到余某早已气绝身亡。据警方描述,现场情状凄惨,死者余某不仅遭到「梳洗」,头部和颈部也被人用屠刀砍了八、九刀,只剩下一点皮肉将头部与身体连在一起,余某的阴部则被割了三刀。法医尸检后,已排除了自杀可能。
据了解,余某与其三十岁的妻子周某,生有一个女儿。警察在调查中发现,余某与其妻子关系一直不好,经常吵架、打架。
警方判断余某的妻子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但当找到周某时,才发现周某也已经死亡。周某被杀死在自己的「女友」家中,其「女友」则满身鲜血昏倒在一小树林里。
谁是凶手,警方正在侦查之中。
凌晨四时五分,记者接到爆料后赶往事发现场,看到一名穿黑色长裙的中年女子,满脸是血斜躺在小树林的树桩上,脖颈的气管已被刀片切开十多厘米的口子,手臂动脉多处被割断。
女子的喉咙和嘴角边,还在不停地流血,身上也有被「梳洗」的情况。赶来的医务人员和警察,迅速将昏迷不醒的女子送往医院抢救,不过很不幸,到达医院时,死者已经断气。据一名邻居说明,女子名叫李纹,今年三十七岁,是附近有名的同性恋者。与她相恋一年的女友周某,也就是余某的妻子,刚刚死在她家的卧室内。
记者随后与警察来到距余某家三百多米外,小区A栋的李纹家。透过窗户看到,一名青年女子侧卧在卧室的地板上,地上全是血,卧室内电视机仍开着。
邻居张某向记者讲述发现的经过。当日凌晨两点左右,她回家时走过李纹家,见后门开着,她便好心喊了两声提醒,但却无人答应,张某听见有电视声音,以为李纹在卧室内看电视,便推门进屋,却看到一女子血流满面侧躺在地。张某赶忙跑出去喊人,几名玩牌的邻居听到呼喊声后赶来,一看倒地女子是住对面楼的周某,再细看,周某全身多处被利刃捅破,身上伤痕惨不忍睹,已经停止了呼吸,邻居见状立即报警。
李纹父亲伤心的告诉记者,女儿和周某既是邻居又是多年的好朋友。由于女儿没有结婚,周某的婚姻并不幸福,于是两人便经常睡在一起。老人几次找女儿谈话,希望她能醒悟,可每次谈话后冷淡个几天,女儿便又将周某喊来同居,为此,老人伤透了心。近几年,女儿见周某渐渐疏远自己,经打听得知,周某开始与丈夫和好,她很伤心,几次作梗,导致周某和丈夫的和解不能成功。
警方认为,有可能是李纹心灰意冷下,对周某和余某产生了杀意,最终产生了行动。
「如果凶手是我女儿,作为父母,希望政府用法律制裁她,我们是管不住她了。」李纹父亲伤心的对记者说。至于凶手究竟是不是李纹,警方现在还无法断定。就在案件没有实证之际,又一个死者出现在了青杨小区B栋。凌晨五点左右,就在余某家楼上,二0三号房又发现一具男尸,据警方称,该男子由于吸食过量白粉导致身亡。记者约三十分钟之后赶到时,警方已对现场勘查完毕,二0三室外面的铁门敞开着,但里面木门紧闭,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臭味。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注二〉陪同三位警察上来对二0三室进行勘查,半个小时后,警察从楼上下来。
「我在楼梯上碰到警察,他们看到我有点害怕,就安慰我说『不要害怕,人已经死了,晚些时候会有人来处理。』」物业公司黄小姐说,当时她还听到其中一位警察打电话给同事,称有一个吸白粉的人死在该栋楼内。
同楼业主邓小姐说,死者为一名张姓男子,今年三十五岁,「听邻居说,他以前是一个很不错的人,有一个能干的妻子和可爱的儿子,但自从他吸毒后,家境从此开始衰落。」
去年该男子的妻子和儿子离他而去,「他吸毒后把钱都花完了,找不到工作,就经常从垃圾桶里捡剩饭拿回家吃,搞到整栋楼都很臭。」
为此,同楼住户多次向派出所和小区委员会投诉,但该男子依旧无动于衷。「今天派出所警察再次来检查的时候,就发现他已经死在家里。」
目前,具体情况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传,此名男子因为吸食白粉、妻离子散后,最近更患上了精神障碍,常常怀疑有人要加害他,自己将房门反锁,就连熟悉的家人也不让进,家中的灯则一直不分昼夜的亮着。
那一天恰巧警方因为余某的死亡,在整栋楼里收集证据,却怎么也敲不开门,经过的邻居们这才了解到,这名男子已经足足把自己关在家中两个多月了。无奈之下,警察只好决定请求增援。当地消防队迅速赶到现场,有几位消防官爬上顶楼,用绳梯从该居室阳台进入屋内。一位在现场参加救援的消防官告诉记者,进入室内后,救援人员发现卧室门虚掩却无法推开。
已呈干尸状。不过死相却极为怪异,法医虽判断死因为吸毒过量,中毒而亡,但死者身体上却有许多「梳洗」的伤痕。
而且在死者房间里,发现了其与周某的亲密照片,疑似有过不同一般的来往。余某、周某、李纹、张姓男子,身上都出现了用铁刷子梳过的痕迹,这与古代酷刑—「梳洗」极为相似。
等到救援人员进入室内时发现,那名男子就坐在门后的杂物旁,死亡多日,尸体已呈干尸状。不过死相却极为怪异,法医虽判断死因为吸毒过量,中毒而亡,但死者身体上却有许多「梳洗」的伤痕。
而且在死者房间里,发现了其与周某的亲密照片,疑似有过不同一般的来往。余某、周某、李纹、张姓男子,身上都出现了用铁刷子梳过的痕迹,这与古代酷刑—「梳洗」极为相似。
而且四个人都有具体的关联,周某是余某的妻子,而周某同时又与张姓男子和李纹有染。不知道四人死亡的原因,究竟会不会与此有必然的关联。本报会继续关注此新闻,请留意近期本报的报导。
实习记者:怡江
我看完报纸坐在床沿上发愣,许久都没有言语,总觉得脑袋里有一种思想要迸发出来,可是那种思绪实在太缥缈了,我实在捉摸不到。或许,这些东西和失忆前的自己有所联系吧。
「你怎么了?」时悦颖伸手在我眼前晃了晃。
「没什么,发呆。」
「只是发呆?没有想到点其它什么的?」她把头凑进我的视线范围,「例如,你不觉得很好奇吗?居然死了四个人,两男两女,而且死亡的方式都一模一样,我热血沸腾了,本小姐一定要去查个水落石出。」
「严格来说,他们的死亡方式并不相同,余某、周某、李纹都是刀伤致死,而张姓男子是吸毒致死,相同的只有一点,便是他们身上都有酷刑『梳洗』的痕迹。还有,余某的妻子周某与李纹、张姓男子有暧昧关系。
「所以,有可能是余某受不了,干脆杀了其余三人泄愤;也有可能是张姓男子、李纹不甘周某离开他们,于是杀了其余人;当然,还有可能是周某觉得没意思了,杀了所有和自己有暧昧关系的人,以及自己的老公后自杀。」我皱眉。
「你这样说等于白说,根本就找不出先后顺序嘛,何况,这样一来四个人都有嫌疑了。」时悦颖郁闷道?
「当然不是,还有一种可能,一种可能性最大的可能。」我摇头。「说!」她不客气的坐到我身旁。
「或许,他们之中没有一个人是自杀,也没有一个人是凶手;或许,凶手另有他人,这四个死者,不过是单纯的受害者罢了。」我低声道。
「但报纸上并没有写这种可能。」时悦颖拍了拍报纸。
「这个世界有许多事情,报纸上不会写,警方更不会说,这种浅显易懂的道理,就连我这个失忆的人都很清楚。」我笑了笑,看着报纸上的一处。
「实习记者:怡江」,这个名字自己居然有点印象,恐怕没有失忆前,她和我有所关联吧。要不要去找她看看呢?就在此时,那股熟悉的恶寒猛地又出现了。那股恶寒从脚底窜入了头顶,我只感到全身的寒毛都竖了起来。然后,一阵敲门的声音传了过来……
进来的人是时悦颖的姐姐,她穿着睡衣裹着被子,满脸惊恐的看着我们,大声叫道:「刚才你们有没有感觉到什么?」
「没有啊,难道有贼?」时悦颖疑惑的看着她。
「我被鬼压床了,刚才!」她瑟瑟发抖,原本甜美的声音也在颤动,像是喉咙被掐住了一般,哑哑的:「我刚才在床上睡午觉,突然觉得四周很压抑。
「像是有什么东西,狠狠跳在了我身上,很沉,压得我喘不过起来。于是我拼命睁开眼睛,居然看到一个绿色的庞然大物站在我身上。」
绿色的东西,昨晚我在花园里也见到过一种绿色的影子,难道是同一种东西?我猛地抬头,问:「那东西具体是什么样子?」少妇想了想,「那东西样子很怪异,不过身影却模模糊糊的,根本看不清楚。我挣扎着,好不容易才坐起来,等我到处去找那个东西时,它已经不知道哪里去了!我想,一定是鬼压床!」
「姐姐,我看是你睡觉时压住心脏了!」时悦颖安慰道:「世界上哪有鬼。」
「不对,最近我老是被鬼压床,那东西一直都在压我。而且它的身影一次比一次清楚,说不定、说不定下一次,我完全看清楚它的模样时,就是我的死期了!」
她的姐姐怕的用力抓住身上的被子,开始歇斯底里起来,「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似乎全世界都变了。整个家阴阴沉沉的,妞妞也行为怪异,喜欢胡言乱语,你姐夫更是……」
她叹了一口气,没有再说下去,但她那番话,确实让人背脊发凉。「姐姐,我看是你最近神经紧张,为这个家操劳过度,实在太累了,出去散散心会好一点。」时悦颖体贴的走过去按摩着她姐姐的肩膀,「明天我陪你去购物,我们大家都放松放松。」
她的姐姐麻木的点点头,被她哄回床上继续午觉去了。
过了不久,时悦颖又回到了我的房间。「小奇奇,你说这个世界上,是不是真的有鬼?」她的声音有些沮丧。
「为什么这么问?」我疑惑道。
「因为姐姐被鬼压床了。」她抬起头看我。
「可笑,鬼压床这种事很常见,而且有一定的科学道理。所谓『鬼压身』,绝对不是鬼在压床,更不是鬼缠身,事实上是罹患了睡眠障碍的疾病。『鬼压身』的现象,在睡眠神经医学上,是属于一种睡眠瘫痪的症状。
「患者在睡眠当时,呈现半醒半睡的情境,脑波是清醒的波幅,有些人还会有影像的幻觉,但全身肌肉张力降至最低,类似『瘫痪』状态,全身动弹不得,彷佛被罩上金钟罩般,也就是一般人所谓的『鬼压身』现象。」
「但是她的鬼压床很特别,而且不是一次两次,最近真的很频繁。刚开始的时候是晚上,现在就连白天睡觉时都有发生,姐姐从前不是这样的,她最近特别容易睡着,被鬼压床时,还常常带着强烈的情绪……」她皱着眉头。
我思忖片刻道:「有一种『猝倒型猝睡症』的患者,最常发生这种『鬼压身』的状况,此型患者随时可以入睡,随时呈现半醒半睡情境,经常产生『入睡幻觉』,梦见怪异的人、事、物。
「患者清醒的时候,每当兴奋、大笑、或愤怒时,会突然感觉全身无力而有倒下的现象。
「据说有一位中年妇女,常发生这种『鬼压身』的情况,睡眠质量不好,以为上班时间工作压力大,下班后家务太繁重,后来辞去工作,减少家务,结果睡眠并未改善。
「心理医生为她做二十四小时多功能睡眠生理检查,在午夜睡眠时,患者突然感觉一股莫名其妙的力量直逼全身,梦境怪异恐怖,想叫又叫不出来;想起身,或张开眼睛,却无法动作;心中一直想说话却无法开口,发不出声音;全身肌肉张力瘫痪,耳边一阵阵嗡嗡作响,一阵阵的力量压在胸腔,自己无论如何使力,都使不上力,一直挣扎数分钟后,最后才能缓缓使力,直到惊醒,发现满身大汗。
「心理医生又为她做五次『多次潜睡试验』,在睡眠结束前数分钟,发生两次睡眠瘫痪,突然全身不停地轻微抖动,无法出声,她又发生鬼压身的现象了,此时旁人立刻用手碰她,她随即清醒恢复正常。
「此妇女在未就医之前,就常告诉枕边人发现她有上述情况时,马上叫她一声或拍她一下,让她清醒就没事了。」
「真的不是鬼怪引起的?」她小声问。
「真的!」我没好气的回道:「要知道,我们的睡眠周期,依序是由入睡期、浅睡期、熟睡期、深睡期,最后进入『快速动眼期』,也就是俗称的做梦期。
「睡眠瘫痪,主要是提早出现快速动眼期的关系,导致在快速动眼期的阶段协调不一致。事实上快速动眼期的阶段,身体本质上是呈现出休息状态,而且和大脑的连结信号也暂时中断。
「这是一种防御措施,这样人体就不会将梦境实现在真实生活里,例如梦见打人时,就不会真的付诸行动,而对枕边人拳打脚踢。
「当睡眠神经瘫痪时,大脑却从睡眠休息中复苏过来,来不及和身体重新连结,使人发生半睡半醒状态。梦境与实现互相交错,导致身体与大脑发生不协调情况,此时全身肌肉张力最低,所以会造成想要起来,却起不来;想用力,却使不出力的状况,这是『鬼压身』最常有的情形。
「一般而言,压力过大、太过焦虑、紧张、极度疲累、失眠、睡眠不足,或有时差问题的情况下,睡眠会提早进入快速动眼期〈做梦期〉,而发生『鬼压身』—睡眠瘫痪的情况。
「这种情况任何年纪的人都会发生,大多数发生在青少年时期,很少有人连续发生。除非经常发生,须向睡眠医师寻求协助外,只要对此症状有所认识,倒不必过于忧虑。
「据美国研究报告,有百分之四十至五十的人,在一生当中至少会经历一次睡眠神经瘫痪〈鬼压身〉,人数比例不算低。
「所以,当你遇到『鬼压身』,大可不必焦虑不安,去找所谓的『高人』解厄运。明白了睡眠的真相,自可心安理得,高枕无忧。」
我想了想:「说起来,你姐姐最近是不是遇到了一些很难解决的问题,令她的情绪受到很大波动,以至于疑神疑鬼,甚至莫名焦躁?」
时悦颖沉默了半晌,似乎不愿意多提,「恐怕是感情上的原因,姐夫他又外遇,正和姐姐吵着闹离婚。
「自从第一次闹离婚开始,妞妞也变得奇怪起来,行为举止很怪异,而且嘴里常常咕哝着什么『妞妞喜欢吃雪糕,雪糕也想要吃妞妞』的话,真的会让人心力憔悴。」
「可能就是这些因素造成的吧,你多陪陪她,慢慢就会好起来的。」我被她的情绪感染,也有点黯然。
「谢谢。」时悦颖勉强的笑了笑,突然用手托着下巴默默的看我,眼中带着一丝古怪的神色。
「干嘛?」我被她看的不自然起来。
「小奇奇,你真的失忆了吗?不会是骗我们,混到这里来白吃白喝白住的吧!」她怪声怪气的问:「你看你,推理能力超强,还能随口说出一大堆我听都没有听说过的知识,这种状态也叫失忆,那我也想失忆试试。」
「抱歉,我是真的失忆了,虽然也不排除失忆后无亲无故,势力单薄,想找个地方先骗吃骗住的嫌疑。」我耸了耸肩膀。
「算了,真失忆也好,假失忆也好,总之我也不在乎。嘻嘻,横竖我也是在这里混吃混喝的人,也没资格说你啦。」她笑得很开心,站起身向门外走去,走到门口又转过身来,轻声道:「对了,昨天忘了说这句话。欢迎你到这个大家庭混
吃混喝混住……真的,希望能一直这样下去,一直……」说完她就头也不回的跑掉了。
注二:「物业」亦即不动产,例如大楼、小区、商场等。物业公司多指物业管理公司,亦有保全(小区私人警卫)公司之意。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接手管理小区中的一切,包括收水电气费,保安,小区理财等等。小区有任何问题都可以去找他们。
第四章 雪糕
「我从前也喜欢吃。」我逗着她,「但雪糕为什么也想要吃妞妞呢?雪糕是好东西,从来不会想要吃妞妞的。」
这晚,我又做了一个梦,梦见我是被困在楼里的鲨鱼,不管我怎么挣扎,都没办法从楼中挣脱出去。这个梦似乎有别的什么深意,又像在拼命提醒我某些至今还没有注意到的地方。我用力从床上坐了起来,只觉得满身大汗,异常的热。打开床头灯,用力大口大口的呼吸着空气,急促跳动着的心脏好不容易才平缓下来。抬头看看钟,才凌晨三点十一分,但却感觉自己怎么样都睡不着了,便打开房门走了出去,准备到花园里瞎溜达一下。
正走过时悦颖姐姐的寝室前时,我猛地停住了。只见门边不远处的木地板上,赫然有一道一米长的痕迹,痕迹笔直,像是用锋利锯齿飞快割出来的。这是怎么回事?我晚上接近十二点时才睡觉,那时候还没有看过这道锯痕。这痕迹十分明显,我没理由忽略掉的。也就是说,痕迹是我睡着以后,到现在的三个小时之间才割出来的。但如此大的锯痕,又是在硬度极好的红木地板上,就算用电锯割开也极不容易,何况是于地面平行的割出这么长的一道痕迹。
就算有人趁着大家熟睡时开始割,但声音呢?为什么没有人听到一丁点噪音,就连我也如此。想要锯出这种裂痕,用膝盖想都知道,发出的声音一定会非常的大,但假如真的发出声音了,为什么又没有一个人被吵醒呢?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就在这时,有个白色物体猛地向我滚了过来,原本就神经紧绷的我,吓得摔倒在地上,连滚带爬的向后翻了几下才躲开。
那个白色物体停了下来,然后发出了「咯咯」的低哑笑声。听声音像是个小孩子!我定睛一看,居然是时悦颖的小外甥女,妞妞。
「妞妞喜欢吃雪糕,雪糕也想要吃妞妞。」妞妞躺在地上滚来滚去,一边笑着,嘴里一边含糊不清的说着这句话。这小女孩,她不是一直和她妈妈住在一起吗?究竟怎么出来的?而且我正在她母亲的寝室前,门一直都没有开过。也就是说,她早就从房里溜了出来。
我走过去将她抱起来,好奇的问:「妞妞喜欢吃雪糕吗?」「嗯,最喜欢了!」妞妞一直在笑,开心的点头。
「我从前也喜欢吃。」我逗着她,「但雪糕为什么也想要吃妞妞呢?雪糕是好东西,从来不会想要吃妞妞的。」
「不对,不对,雪糕想要吃妞妞,最想吃妞妞了。」妞妞的头摇的像是拨浪鼓似的,「雪糕说妞妞吃完它的时候,就轮到它吃妞妞了。」
这番话是什么意思?难道雪糕不是那种冰冰凉凉、甘甜可口的东西,在她的心中,是另一种拟人类的物体?还是说她曾经看到过什么,或者一直都看到什么?不是说小孩子的眼睛是这个世界上最纯洁的东西,看得到世间的一切污秽吗?又或者,她口中的「雪糕」,一直都是她想象出来的朋友?我咽了一口唾沫,轻声问:「妞妞,雪糕是什么呢?」
「雪糕就是雪糕。」她笑笑的捏着我的脸,这小孩还真不怕生。
「那雪糕总有样子吧,它是什么样子?有多高?有多大?长得像什么?」我缓缓诱导她。
「雪糕有那么大!」她用手在空中虚画出一个我无法理解的宽度。
「那么高!」又是一个无法理解的高度。
「长长细细的,有三双腿,全身绿绿的,样子模模糊糊,妞妞老是看不清楚它。」妞妞说着说着,突然开心的指着我身后,「你看,叔叔,你看,雪糕就在你后面。」顿时,一股恶寒从脚底飞上背脊,刺骨凉意在身体的血管里乱窜着,我止不住的全身打颤,只感觉头发都快要竖起来。那种恐惧实在无法用言语形容,我咬紧牙关,缓缓的回头望过去,但是身后却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眼花,转过头的一瞬间,我看到了一个绿色影子,在墙的拐角处一闪而过。
我长长吸了一口气,好不容易才将狂跳的心脏稳定下来。如果心脏每天都这样担惊受怕,恐怕要不了多久我就会嗝屁吧。妞妞「咦」了一声:「雪糕为什么跑掉了?叔叔,雪糕是不是在害羞?」
「可能是吧,雪糕一定不想让别的人看到它。」我强笑着将她放在地上,就在这时,她突然哭了起来,嚎啕大哭,哭得整座房子似乎都在颤抖。
所有人都被吵醒了,灯光一盏一盏亮起,二楼和一楼陆续传来开门的声音。我有点手足无措,对付小孩子的哭声,说实话,并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只好傻傻的,蹲下身问:「妞妞,你怎么了?」
「妞妞怎么了?」时悦颖的声音从我身后响起。
我顿时如同溺水的人抓住了救命稻草,「不知为什么她就哭了起来。」
「一定是你欺负她了。妞妞乖,我们不理那个大坏蛋!」时悦颖冲我嘟嘟嘴,将妞妞抱了起来。突然,她惊讶的道:「这什么?」
「你也看到那个像锯齿的痕迹了?」我这才发现自己刚巧把妞妞放在了那道痕迹上。
「别管那道痕迹,你看,这是什么!」时悦颖结结巴巴道,整个身体都恐惧的僵硬起来。她将手凑到我眼前,只见她手上被一种红色液体染的极为鲜艳,那些红色液体还在不断往下滴,不是从时悦颖手上,而是在妞妞身上,不断的滴下,滴在地上,汇流成一道弯曲蜿蜒的小河。
「妞妞!」一道撕心裂肺的惊叫声响起,是时悦颖的姐姐。她满脸恐慌看着地上的血,拼命将妞妞抢了过去,「妞妞,亲爱的,哪里来的血,哪里来的血!你千万不要出事,妈妈就只有你了,如果你有什么三长两短,妈妈也不想活了!」
她用力在妞妞的身上抚摸,像是在找伤口。
「妈妈,妞妞没事!」妞妞的声音清脆响亮,绝对不像受了伤。
「时女士,请放心,妞妞没有受伤。」我轻轻拍了拍她。她顿时全身瘫软的坐倒在地上,想了想,又像不放心的样子,将妞妞全身脱光检查了一遍又一遍,就连手指脚趾都数了好几次,果然没有找到一丁点伤口。
「奇怪了,既然妞妞没有受伤,那她身上的血究竟是从哪里来的?」时悦颖诧异的道。我从地上捡起妞妞的外套和内衣,这件外套已经浸满了血,但内衣上的血却少了很多,这说明血是从外部渗透进去的。那究竟血的来源又是什么呢?就在我的目光四处扫视的时候,又一声惊叫传来,只见有一个年轻女佣脸色惨白,颤抖的伸手指着离我们不远处的地面。
所有人都缓缓看了过去,顿时,全部人都呆住了。那道犹如锯齿状的裂口处,正不断向外冒着鲜血,鲜艳的血液呈现深红色,伴随着越来越刺鼻的腥臭味道。血的颜色渐渐变深,像是脓肿的伤口冒出的体液,恶心的让人想吐。
「悦颖,从花园里拿一把铁锹来。」我强自镇定,大喝了一声:「其余所有人都回房间里去,该干什么干什么!」这一叫顿时把所有人都吼醒了。女佣叽叽咕咕的向楼下走去,时女士用力抱住自己的女儿,不想让她看到这幕令人恐惧的画面。
时悦颖怕的要死,用力抓着我的衣角,细声说:「我、我怕,不敢一个人去!」晕倒。自己一时间忘了,她不过是个普通女孩子罢了,铁锹在花园边的工具房里,普通人才遇到这种事情当然不敢去拿。
「那你照顾好你的姐姐和妞妞。」我冲她点点头就向楼下跑去。从别墅主建筑到工具房要穿过花园。这个用篱笆植物编织出的迷宫,我虽然走过两次,但这一次的感觉却特别复杂。
有一种诡异气氛,不只萦绕在别墅里,就连花园迷宫中都弥漫着,一股寒风吹来,我用力裹紧外套。初秋的夜很凉,只是今晚特别的凉,凉到了寒冷的程度。突然,有道绿色影子猛地冲我的视线范围冲了过去,我用力眨巴着眼睛,果然有一道影子,绿色的,就像昨晚看到的那个。
只是它给我的感觉,稍微有点不太一样,似乎,影子变得清晰了……
我停住脚步,不敢发出任何声音。那影子不断在花园里来回冲刺,就像在捕食猎物,它模模糊糊的,却不是因为速度快的缘故。
而是、而是它本身就是一个模糊的整体。那东西只是一道虚影,并不像实物。如果非要形容,恐怕,它更像一只托扼着影子的昆虫!突地,那道虚影又在我眼前消失了,无影无踪,就如同它莫明其妙、毫无征兆的出现时一般。我这才发现自己早已全身僵硬,虚汗打湿了整件内衣。
那东西究竟是什么?我没有办法判断。
但今晚发生的怪异事情,时女士身上经常出现的鬼压床现象,妞妞嘴里叫着的「雪糕」,是不是都是同一种东西,就是这个鬼玩意呢?还有,为什么自己觉得它比昨晚更加清晰了,就如同时女士梦中的情况一样。
「那东西一直都在压我。而且它的身影一次比一次清楚,说不定、说不定下一次我完全看清楚它的模样时,就是我的死期了!」
不知为何,我又想起了时女士昨天下午对我们说的话。看来,这东西既冰冷又残忍,恐怕来到这个家并不是带着善意的。抓紧时间从工具房里拿出铁锹,赶回房中,我用力将带着那道裂痕的几块木地板挖开,但却什么都没有发现。
地板下就是水泥地面,虽然也有血迹,但却很少,明显是从上边渗透进去的。这就意味着,能够渗透出血液的地方,就只有那不足两厘米,薄薄的一层木地板?
不可能!那么薄的地方,根本就没有任何空间位置,能够容下如此大量的血液。那,究竟血液又是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呢?
就在我冥思苦想的时候,大厅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时女士接起来一听,顿时又倒了下去,险些吓得晕倒。
「怎么了?」我奇怪的问。
时悦颖接过电话,脸色变得惨白,许久才回答道:「姐夫死了,就在刚才,凌晨三点十九分!」
有人说,死亡是作为疾病的一种转归〈注三〉,也是生命的必然规律;生命的本质是机体内同化、异化过程这一对矛盾的不断运动;而死亡则是这一对矛盾的终止。
人体内各组织器官的同化、异化过程的正常进行,首先需要呼吸,循环系统供给足够氧气和原料,尤其是中枢神经系统,耐受缺血缺氧的能力极差,所以一旦呼吸、心跳停止,可以立即引起死亡。
但是时悦颖的姐夫,死亡却有一点异常。具体异常在哪里,我会在后边提到。
现在的时家全乱了,所有人都坐在客厅里一言不发,等着警方过来调查。
「究竟是怎么回事?」我见整个房子都弥漫着一种压抑的气氛,便开口问。
「不知道。」时悦颖回答的很干脆,经过早先的惊讶以后,现在的她似乎变得无所谓起来。
「那你姐夫是怎么死的?」我又问。
「不知道。」她摇头,撇了撇嘴,「不过那种男人,死了都无所谓。」
说起来,我在这里住了两天多,确实没有见到过这里的男主人。刚开始还以为时女士是个寡妇,后来才知道丈夫的工作很忙,很少回家。不过见佣人言不由衷的样子,恐怕里边有点见不得人的问题。客厅再次陷入了沉默,没有人主动说话,所有人就这么坐着。时女士紧紧抱着自己的孩子一言不发,脸上的表情五味杂陈,实在没办法从她脸色中看出任何信息,因为,表露出的信息实在太多了。
过了不知道多久,才有一个穿着西装的人走进了别墅。这个男人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把一份数据般的东西递给时女士,然后迅速走了。
时女士低头缓缓看着,看完,又一言不发的走上楼,回到了寝室里。
周围不知是人还是环境,透着一种压抑,让人喘不过气来。时悦颖看了我一眼,然后从沙发上拿起数据,看完后又随手递给了我。
我好奇的接过来。这是一份复印的新闻初稿,居然能够拿到这种东西,看来时女士的关系网络还不是一般的庞大。
写这篇新闻的是个女子,看落款,又是那个让我熟悉的怡江,她的文字很纤细秀婷,令人如沐春风,但她写出的新闻却令人不寒而栗。
原文如下:
本报讯:一男一女,一富豪一情妇,这对情侣持刀互砍、双双落井,女子惨死,男子缝两百多针后死亡。警察封锁事发现场,已经进行勘察取证。
邻居眼里好好的一对准夫妻好情侣,转眼间就双双死亡。
今天凌晨两点左右,本市西路一小区内发生血案:一对平时十分恩爱的情侣突然反目成仇,双方拿刀互砍对方,女方惨死在小区天井内一口井中,男方随后也投身井内,抢救无效后死亡。两个死者浑身是刀伤。
今天凌晨三时多,记者看到现场站满了警察和治安员,出事的房屋四周也围起警戒线,不时有警察进进出出。
记者从门外看到,位于出事房屋不远处就有一个天井,天井内乱七八糟堆放了许多杂物,在天井一侧,有一口井,直径不到一米的水井。据附近邻居所说,这对情侣就是在这口井附近出事的。
「女的已经死了,人现在躺在屋子里面,身上盖着白布,从井里面捞起来时身上还有很多刀伤。」据死者的邻居张先生说,就在一个多小时前,两人双双投井,男的三十岁左右,姓杨,女的只有二十多岁,外地人。
两人同居在一起差不多有一年多的时间。
「这个男人说自己以前离过婚,他和前妻还有个小孩,今年三岁多,这个女的是后来找的,两个人去年在一起同居,好像还没结婚。
「今天早上我只看到邻居马先生在叫救护车,那两个人则躺在天井内水井旁边,身上到处是伤,地上还有血。」据邻居透露,落井前他们曾对砍住在离杨某家不到五十米处的一名女子告诉记者,就在昨日早上七点左右,她路过杨某家门口时,还看见杨某和女友两人,坐在门前的树下聊天。
「当时两个人还满恩爱,有说有笑,根本就不像会出事。大概今天凌晨两点多钟,我应酬完生意回家后不久,就听到他们在吵架,于是我出去看看,很远就望见他们两人,手上拿把刀在互砍,从屋外打到屋里。
「当时我觉得是别人的家事,也不好管就没过去看,接着没多久,就听说两个人都投井了。」该邻居告诉记者,就在出事后十余分钟,救护车就赶到现场,经过医生检查,发现女方已经当场死亡,男方仍有呼吸,当即抬上车送往医院急救。死者颈部缝了两百多针,抢救无效后死亡。
今天凌晨三点过后,记者赶到死者曾入住的医院。据杨某的主治医生说明,杨某被送到这所医院时,呼吸已经十分微弱。
「他的伤主要集中在颈部,脖子处被砍了七、八刀,最深的一刀刀口直入颈脖的三分之一处,已经伤及了大动脉,再怎么救也救不回来的。
「而且他身上还分布有一种锯齿状的痕迹,不好说是不是致命伤,不过伤口十分恐怖,我行医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看到。
有可能两人并不只用刀砍伤对方,还用锋利的锯子锯过!医生透露,手术进行三个多小时,光是颈部里里外外就缝了两百多针。但由于受伤严重,依然没能救回杨某的生命。死者家属还没联系到,死者杨某疑似并未离婚。
「杨某对这里的邻居说,小孩才出生不到一年,亲生母亲就跟他爸爸离婚走了!」
就在邻居议论两人事故的同时,不少居民对于杨某女儿的未来表示十分担忧。但当记者提及杨某并未离婚时,他们显得十分惊讶。
据邻居们说,杨某声称与前妻结婚后育有一女,由他母亲代为抚养,年龄在三岁左右。自从他一年前与现任女友同居后,两人一直感情不合,经常为一些小事争吵。
落井原因三个版本。就在记者向邻居们询问这对情侣吵架并落井的原因时,邻居说法不一。
说法一:不堪经济压力。
邻居马先生告诉记者,他到现场时,两人都已经出事,当时就是他将他们从井里救上来的。他猜测杨某两人是因为不堪经济的压力,才丧失生活信心。
「还不是没钱,有钱谁会吵架,两个人经常为钱吵架。」据马先生说,杨某称他们本来准备最近结婚,但经济压力非常大,而且父母也会随同他一起生活,两位老人因为年纪很大,体弱多病,而且行动已经不便。但当记者告诉马先生,杨某有豪宅别墅多处,并有另据有不菲的身家时,他显得难以置信,「这个人看起来老实,从来不显富。」马先生如是说道。
说法二:滥赌成导火线。据在现场围观一邻居所述,杨某平时脾气并不好,有赌博的习惯,她猜测是因为男子赌博输钱后心情不好,与女友发生口角才大打出手。「他女友也许觉得委屈就一下跳井了,男的估计看情人跳井后觉得愧疚,也就跟着跳了。」
记者随后从该小区附近一商店老板口中得知,就在出事的前一天晚上,这对情侣曾在她的店内打牌,当时两人没有任何要自杀的迹象。
而且以杨某的财力,赌博的输赢并不看在眼里。
说法三:逼死女友后自杀。由于水井井口很小,除了以上两种说法外,不少邻居对于死者的死亡原因表示怀疑。据一位邻居所述,他以前曾看过那口井,他认为女方的死十分可疑。
「那口井井口好小的,根本不可能两个人同时跳下去,而且两个人之前还用刀互砍,说不好是打架时男的不小心把女的逼下去,后来觉得自己脱不了干系,一害怕也跟着跳了。」不管两人的死法有多少可疑之处,终归已然死亡,活着的人再怎么揣测已经无济于事。只是不知道杨某还未离婚的妻子,和他的三岁女儿知道这个消息后会有什么想法。具体的案件侦破警方已经在着手进行,相信不久后便会有答案。本报会继续追踪报导,请关注本报最近的新闻。
实习记者:怡江
随着这份新闻手稿后边,还附了几张照片,照片上有一男一女,背景是停尸房。这对男女身上都有十几道触目惊心的伤痕,男人的脖子上还有一条极长的缝合痕迹。但这还不是最恐怖的,令人感到难以置信的是,男女双方身上分布的、大量如同锯子割过的伤痕。锯齿很锋利,切开肉如同熟练的人割开牛排似的,干干净净。
我打了个寒颤,脸色变得惨白起来。这些伤痕除了小一点外,居然和二楼木地板上突如其来出现的裂痕一模一样!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
隐约中,我内心深处有一个很不符合逻辑与现实的猜测,但是这种猜测却盘踞在心里一直难以消除。于是我转头问时悦颖:「你能不能找到你姐夫的头发,或者身体某部位的东西?」
「你要这些干嘛,恶心死了!」时悦颖诧异的道。
「有用!」我答道:「你不好奇二楼裂痕里的血,究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吗?」
「你的意思是说……」她似乎明白了我的意思,顿时全身僵硬,许久才拼命摇头,「怎么可能!姐夫可是死在离这里有三个小时车程的地方,他的血怎么可能又从二楼的木地板里冒出来!」
「但你不觉得奇怪吗?」我用手敲着沙发。
「他的死亡时间是凌晨三点十九分,而我是凌晨三点十一分醒来的,于是来到走廊上溜达,发现了裂痕,然后和妞妞谈了一下话。现在想起来,裂痕冒出血液的时间,正好是三点十九分,你姐夫死亡的那一刻!」
时悦颖低下头不语,显然还是难以接受。
不要说她,就算是我,至今对自己的这个想法,也抱着太多的怀疑。但这件事上总是透着一层诡异,很难用常理去解释,所以,姑且就听信直觉一次吧。
她似乎也在动摇了,什么也没说,走上楼到她姐姐的房间里,不久后拿了一件衣服出来,「这是姐夫的外套,你看上边有没有他的头发。」
我迅速找了一遍,还真找到了几根。从兜里掏出一个袋子,将头发和刚才收集到的血液放在了一起。
「你要他的头发干嘛?」时悦颖见我做的仔细,忍不住问。
「明天拿到黑市医院去检查DNA,如果运气好的话,三个小时就能拿到结果。」我头也不抬的答道。
「这里还有黑市医院?」她惊讶道。
「每个城市都有黑暗的地方,黑市里什么都有,只要你有钱,就连人的器官都能买到,更何况是检查一下DNA这种事情。」
「好,就算有吧,但你为什么会知道普通人都不知道的东西?」时悦颖一眨不眨的看着我,「你不是失忆了吗?」对啊,我不是失忆了吗?为什么我会知道黑市,而且还清清楚楚明白它的位置。难道我没失忆前去过,而且还经常去?突
然一种剧痛从大脑深处传了出来,痛得我难以忍耐,我拼命的抱住头,倒在地上疯狂的滚动着。
「你怎么了,小奇奇,你怎么了……」我听到了时悦颖惊惶失措的喊叫声,但是那个声音却离我越来越遥远,越来越模糊,终于,我晕了过去。
注三:转归,这是英国一位著名作家的话。意思是,死亡是一种升级后的疾病。
第五章 螳螂(上)
「沉溺池一定有一套它自己判断的标准,又或者只在特定的时候,许下承诺才会起作用。所以我才坚持来采访时女士。」
所谓的昏迷,是意识障碍的最严重阶段,是高级神经活动的高度抑制状态。昏迷时,意识清晰度极度降低,对外界刺激无反应。
程度较轻者,防御反射及生命体征可以存在,严重者消失。昏迷既可由中枢神经系统病变引起,又可以是全身性疾病的后果,如急性感染性疾病、内分泌及代谢障碍、心血管疾病、中毒及电击、中暑、高原病等均可引起昏迷。
但我的昏迷症状明显不同,至少,并非因为疾病,而是因为大脑的自我保护功能。这是我醒来后,时悦颖转述医生的话。那我为什么会失忆?
失忆原因可分为心因性失忆症,脑部受创和解离性失忆症,主要是意识、记忆、身分或对环境的正常整合功能遭到破坏,因此对生活造成困扰,而这些症状却又无法以生理的因素来说明。
患者不知道自己是谁,而且会经验到有很多的「自己」。
现在,我确实不知道自己从前是谁,但我很清楚的确定,自己只有一个,不会有那种,被从前的记忆喧宾夺主,时不时改变人格的现象。
至少现在还不会。当然,我的大脑里确实会在自己需要时,冒出一些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浮现的大量知识,那些知识往往唾手可得、十分方便,这也令我对从前的自己越发感兴趣起来。其实,我很想查清自己遗失掉的人格,但却不由自主卷进了时家的怪异事件中,至今抽身不得。我的行李究竟到哪里去了?谁因为什么目的偷走的?行李里到底有些什么?我从前是谁?为什么会拥有如此丰富的知识?我花费那么多的时间来学这些东西,又是为了什么?而又是谁想要杀掉我?
一切的一切,许多疑问在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安静下来时,不断的涌出。我的好奇心如同炽热的烈火,几乎要将自己焚烧的一干二净,我的心里痒痒的,恨不得立刻就跑出去调查清楚。
但理智告诉我,这件事并不会太容易,还不如将时家的问题,调查个水落石出后再做打算。毕竟时家的事情,我也同样十分的感兴趣!
我所在的病房还是自己失忆时的那一间,看来自己和这个房间还不是一般的有缘分。醒来时,时悦颖正坐在我身旁的椅子上,头枕手臂,趴在病床上,看起来睡得并不好。可能我坐起来的动静很大,她立刻就清醒了,顿时展露出灿烂的笑容,用手擦着眼睛道:「你醒了?医生说要不了几个小时,你自己就会醒过来,还真被他说中了。哼,要是你有什么大问题,看我不拆了这家破医院!」
……这个直率的女孩子,实在有个性到让我无法理解,不过我倒是十分喜欢。
「我昏迷了多久?」我摸着额头问,头还是隐隐有点痛,人体真是奇妙啊,据说妞妞从楼上掉下来时,只砸到了我的脊梁,并没有对头颅进行直接的冲击。但就因为这种非直接的冲击令我失忆了,还让我时不时的昏迷一两次。
「大概有七小时十九分零五秒。」她想也没想就答了出来。
「那现在是十点过?」
「十点四十一分。」
「哦,你姐夫的事情进展的怎样了?」我的头痛如同潮水一般退了下去,精神也好多了。
「没有太大的进展,警方来过,例行问了些问题,做了下笔录就走人了。」时悦颖脸色有些古怪。
「怎么,这件事里还有些内情?」我立刻来了兴趣。
「嗯,这个内情有些大!」她小心的看了看四周,凑到我耳边小声的讲道:「根据姐姐上边的关系网传来的消息,姐夫和他的婚外情情人或许不是自杀,凶手另有第三个人!」
「还有呢?」我继续问。
见我不惊不诧的样子,时悦颖反而惊讶起来,「难道你早就知道了?」
「差不多,从那篇新闻稿的描述以及照片上传递的信息,他们的死并不是两个人便可以做到的,肯定有第三方外力因素。」我淡淡道:「有注意到照片中尸体上那些不规则排列的锯齿状伤痕吗?
「两个尸体上都有出现,假如你比对一下两具尸体就知道了,那种伤痕手法极为熟练,锯齿部位利落整齐,显然都是出自同一个人之手。假如他们用锯子互砍对方,绝对不可能造成这么相似到几乎一模一样的锯痕。
「况且,一男一女力气相差本来就很大,还要排除躲避时的不可测因素。结论就是,肯定有第三者在现场,那个第三者很可能就是凶手。」
时悦颖这时才想明白,急忙掏出那份复印资料,就着照片一一对照。许久抬起头来,脸色变得惨白,「那究竟是谁杀了他们?」
「不知道,或许是你姐夫的仇家,也可能是女方的前任情人。总之,对方绝对是个杀人高手,面对那种情况,手居然都没有一丝抖动。
「你看他用锯子割出的痕迹,就连一点刮痕都没有。实在令人难以置信!」我缓缓说着:「说不定,是他们的仇家买凶杀人。」
「那你说,姐姐会不会也有危险?」时悦颖紧张的问。
「我不清楚,具体的事情,等会我们好好问问时女士。问问她那个家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她老公有什么仇家。如果是她老公的仇家,她就有麻烦了!」
我思忖片刻,一个翻身下了床,「实在坐不住,有太多线索需要去查,我可不能待在医院里生锈。悦颖,帮我去办退院手续,我们先去黑市一趟!」
从黑市回到时家时,已经过了下午一点,时女士带着女儿不知去向,打手机也联络不上,一直关机。时悦颖有些心不在焉,于是我们坐在客厅里看电视,气氛很压抑,没人有心情说话,更不知电视里在演什么肥皂剧。又等了半个小时,她的手机终于响了。她看了一眼递给我,「是黑市医院的。」我迫不及待的接通,听完后缓缓的将手垂了下去。不知为何,全身都有一种无力的感觉,就像在这件超出常规与想象的事情上,我实在没有办法找到着力点,虚虚的,没办法处理。
「结果怎样?」时悦颖的声音在微微颤抖,估计她现在不是一般的紧张。我用力吞下一口唾沫,声音低哑的道:「根据头发和痕迹里冒出的血液检测,是同一个人!」
「怎、怎么可能!」时悦颖结结巴巴的说着,显然难以接受。
我默然。时悦颖的姐夫杨名染,是死在离这里足足有三个多小时车程,相距差不多九十公里的地方。
但就在他死亡的同时,他的血液居然从九十公里外,自己家的别墅二楼木地板上的一道伤痕里,流了出来,这件事情不管告诉谁,估计都不会有人相信。
如果不是我亲眼所见,亲自采集的标本,恐怕我也会认为,告诉我这件事的人,刚从疯人院里逃出来。但事实就摆在眼前,我没有能力推倒。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时悦颖感觉很害怕,怕的凑到我身边,拼命的想找个位置钻进去。于是她钻进了我怀里。
「不要问我,我也很想知道。」我苦笑,轻轻用手拍着她的脊背,「但是你不觉得奇怪吗?据你说,妞妞从前是一个乖巧的孩子,最近却莫明其妙的开始行动古怪,还会说些令人搞不懂的东西。
「你的姐姐最近也常常被鬼压床,睡眠很糟糕,声称见到了一个绿色的影子,坐在她身上压她。而我也不只一次的看见有道绿色的虚影,在别墅附近出现。
「还有花园里那个古怪的足迹。木地板上和你姐夫以及情妇身上一模一样的痕迹……我想,一切都有原因,只是那些原因我们还没有接触到!」
「我们要什么时候才能接触到?等人全都死光的时候?!」时悦颖有点情绪激动。
「我想,是时候好好问时女士一些问题了。」我想了想又道:「或许,她能给我们答案。」正说着,门铃声就响了起来。
墨非定律说,当你越讨厌一个人时,他就会无时无刻不出现在你的面前,而当你想见一个人时,又怎么都找不到他。
这个定律恐怕对我无效,当我想找一个人的时候,没有刻意去找她,那个人就自动送上门来了。来的客人是一男一女。女的大约二十四、五岁左右,扎着马尾辫,穿着白色休闲服,并不算漂亮,但是却给人一种干练健康的感觉;男的有三十岁,北方人特有的高大结实。
「你好,我们是江陵早报的记者,我叫怡江,这位是摄影师,秦汉;我们想采访这里的女主人。」女性笑容得体,很爽快的说明了来意。
「你就是怡江?」我有些惊喜。
「你认识我?」她彷佛并不那么意外。
「算认识吧,只是我认识你,你不认识我罢了。」我哈哈笑着:「我最近都在看你写的新闻,很直观,让人有种身历其境,很想继续将那些案子追读下去的冲动。」
「谢谢。」怡江被我夸奖的有些脸红。
「好吧,我也开门见山好了,我知道你们的来意。」我坐在沙发上,示意他们坐下,不经意的给了时悦颖一个眼色。时悦颖很上道,站起身招呼佣人倒茶水,等茶端上来了,我才缓缓道:「你们是想来采访吧,对不起,我们拒绝!」
「为什么?」怡江身后的摄影师秦汉脸色顿时变得通红,果然是东北大汉,性子直。
怡江冲他摆摆手,不慌不忙的问:「不知两位怎么称呼?」
「她是时女士的妹妹时悦颖。」我指了指时悦颖,我指了指我自己,「我是她的男友。」听到我将自己介绍为她的男友,时悦颖立刻羞得血颜上冒,低下头不承认也不否认。
「你们能代表时女士她自己吗?」怡江细声细气的说,但言语却有些咄咄逼人。
「当然能,毕竟时家是个大家族,大家族有个通病,就是害怕丢人。」我微笑着,紧紧盯着她的眼睛,「老公和人同居,留下她独守空房,最后居然死在了情妇那里,这不算是一件值得推广的事情,能不暴露出来,就没有人想提及。
「我想,不管时女士的家族,还是时女士她自己,恐怕都不愿接受采访吧。」
「我想,这恐怕只是先生的片面猜测。」怡江耸了耸肩膀,「不如先将时女士请出来,如果她实在不愿意接受采访,我们立刻就走,绝对不会强迫。」
「先不谈这个,我有个私人问题想知道,怡江小姐追着这条新闻线索,究竟是为了报社,还是为了自己的好奇呢?」我淡淡问。这个问题很有考究的地方。
今天凌晨我拿到了怡江写的新闻手稿,但是在今天早晨的江陵早报上,却没有任何关于这件事情的报导,估计是时女士的家族对报社施了压力,将事件封锁起来,而怡江的新闻稿也被扣住。在这里不得不提及一下时女士的家族。时家在这个城市很有权力,虽然这个家族不是首府,但却称得上是最有势力的家族。他们的势力扎根在城市各个权力机关,根深蒂固,盘根错节,如果想要将一个小小的事件封杀住,实在是件不值一提的小事。何况,这件事原本就十分的不光彩。
「报社高层应该已经告诫过你们,不要再调查这件事的,对吧。怡江小姐,我知道你是个好奇心旺盛的人,但你也并不会笨到,单纯因为某个富豪权力家族的入赘女婿,惨死在情妇家中,就冒着丢掉饭碗的危险查根究柢。
「要知道,现在工作不好找,就算一个十分有才华,如你一般的女强人,要再找回这份工作,也极度的不容易。除非,这个事件,确实值得你固执的探究下去,甚至不惜丢掉工作。」
我笑得越发的灿烂,「或许,这件事并不简单,深奥到无法用常理形容!」这次轮到怡江脸色惨白了,她看着我,许久才结结巴巴的道:「你究竟是谁?」
「抱歉,我也不知道我是谁。」我苦笑,「总之我醒来的时候,已经陷入这个事件中,现在抽身都困难了。」
「什么意思?」怡江越听越迷惑。
「这是私人秘密,你不需要知道,还是让我继续揣测一下你的目标吧。」我抿了一口茶水,舒服的靠在沙发上,「我昨天花了小小的时间,查了你写的一些新闻,发现了许多有趣的东西。」
「首先是二00七年五月三十日星期三,那天在塞纳-马恩省-马恩省河小区,发现了三具怪异的尸体,两女一男,死的极为怪异。两具女尸的内脏皆被凶手用菜刀一块一块割下,喂入了男尸的胃中;而男性致死原因为胃部破裂,内脏遭受大量压迫。
「当时你在新闻中写道『三名死者关系暧昧,疑为三角恋。只是不知凶手为何用此种残忍的手法,将三名受害人杀害,三名受害人和凶手又是怎样的关系?』我认为,你好奇的开端就是在这里。」
顿了顿我又道:「接着是,二00七年六月七日星期四。在青杨小区B栋发生了两男两女惨死的案件,死状恐怖,疑似遭到古代酷刑『梳洗』的事件,具体情况我就不再复述了,相信你比我更清楚。
「总之,虽然你在文中说『余某、周某、李纹、张姓男子,身上都出现了用铁刷子梳过的痕迹,这与古代酷刑—『梳洗』极为相似。而且四个人都有具体的关联,周某是余某的妻子,而周某同时又与张姓男子和李纹有染。
「『不知道四人死亡的原因,究竟会不会与此有必然的关联。』其实是在暗暗传递一个信息—这个事件,有第五个人在现场,那个人便是凶手!」
「最后便是时家入赘女婿,杨名染死在情妇家里的事情,感情原本很好的他们突然在凌晨对砍,还双双落井死亡。不但如此,身上还分布着一种死者两人都不可能造成的锯齿状伤痕,这或许也是个有第三者在场的信息。」
我刻意将语速变慢,一字一句的缓缓问:「怡江小姐,请你告诉我答案,你是不是认为,这三起案件,都是同一个变态的杀手所为?」
怡江全身都抖了一下,许久都没有说话,似乎内心在不断挣扎着什么。
「好了,我把该说的都已经说了,现在是该怡江小姐表现诚意的时候。如果您有足够的诚意,恐怕我们能够合作,共同将这些事件的黑手揪出来,对这件事,我很感兴趣。
「何况这个无序的连环凶杀案,我们只知道三件,或许还有更多隐藏在这个城市的其它角落里,只是没有被发现罢了!」我循循善诱,不断蛊惑她:「把你知道的一切都说出来,我们合作!」
终于,怡江毅然的抬起头,和她身旁的秦汉,交换了下眼色,咬住嘴唇,缓缓的吐出了三个字:「沉溺池!」
「什么?」我一时没有听明白。
「沉溺池,这就是我们找到的真相!」怡江解释道:「不管你相信不相信,这个城市出现的怪异死亡事件,确实有许多没有报导出来,不过它们唯一的关联就只有一个地方,便是沉溺池。」
「对不起,我搞不太懂。你口中的沉溺池,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我有些胡涂了。
「这个我知道。」时悦颖拉了拉我的衣角,「沉溺池在城市西面,大约有五十公里的蓄村山里,很有名。据说它是两个井组成的,一子一母,也就是俗称的子母井,这两口井相隔了一点五公里左右,但是里边传说是相通的。
「因为这两口井不论春夏秋冬,井里的水也都保持在同一个水平线上,一点不多,一点不少,很平衡。而且一年四季不管天干旱成什么样子,都不会缺水,很神奇!」
「不错!」怡江把话接了过来:「『沉溺』,在这个地方的方言里,又读作『承诺』。所以『沉溺池』也就是『承诺池』。
「据说,如果在这个子母井前,男方站在子井处,女方站在母井处,同时喊出同样的承诺,两个人就一定会幸福。不过,这只是一个笑话罢了。」
怡江冷笑了一声:「我早在一个月前就发现,城市里有现场诡异的死亡事件,主角全都是情侣。我越查越是心惊,他们死
态全不相同,但都死的很惨,有些甚至惨的让人根本不会联想到,他们曾经是活生生的人。
「开始时我还以为这些案件的背后,有个变态杀手,但渐渐的,我的想法开始改变了。沉溺池,最后我发现沉溺池,是所有死者中唯一的关联。
「他们每一个人,都曾经在沉溺池前许下过承诺,但是都违背了自己的誓言。离婚,背叛,外遇,于是他们无一例外的死亡了!」
我打了个寒颤,「你的意思是说,他们违背了在沉溺池前许下的誓言,然后沉溺池杀掉了他们?」
我难以置信的摇着头,苦笑,「这个结论实在太有想象力了!」
「我就说你不可能会相信吧,毕竟这实在超出常理太多。不过,我不求你现在相信!」怡江也苦笑起来,笑容略微有些憔悴,「先生,你知道吗?一般正规的誓言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是想要达到的目的,例如我爱你,我们一定要在一起,永不背叛,永远幸福。然后是第二部分,如果没有实现的处罚,例如,吃第三者的心脏撑死,受古代酷刑『梳洗』而死等等。
「无一例外的,那些人都应验了他们发誓时,许下的死亡方法。而且不只他们两人要死,就连和他们有关联的,直接参与、破坏他们之间承诺的人,也会以相同的方法死掉!」
我摸了摸额头,「如果真像你说的那样,沉溺池是个很出名的地方,出名到时悦颖这种粗神经的人都知道,那么专程前去许愿的人一定会有很多。
「要知道现代人的感情,原本就很薄弱,今年的离婚率甚至比结婚率还高了十个百分点。离婚对于人类而言是最大的背叛。那些在承诺池前许下过愿望,而又背叛对方,甚至离婚的人,肯定更多,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死亡了。死掉的只是少数而已,这件事你又能怎么解释呢?」
「这就是我想探寻的真相!」怡江缓缓道:「沉溺池一定有一套它自己判断的标准,又或者只在特定的时候,许下承诺才会起作用。所以我才坚持来采访时女士。」
「你认为我的姐姐也和姐夫,在承诺池前许下过承诺?」时悦颖紧张的问。
「很有可能,毕竟你的姐夫杨名染,和他的情妇死的实在太不正常了,警方都没办法查证,估计这个案件最后也会不了了之。」怡江点点头。
「那你的意思是,姐姐也会以当初承诺时,同样的方式死掉?」时悦颖脸色惨白。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你的姐姐,她是个例外。所以我才冒着丢掉饭碗的危险,执意过来采访。」
怡江面色凝重的解释道:「一般而言,在我看到的所有『沉溺池』案件中,全部的相关者,都是在同一个时段,也就是时间差不会偏离二十分钟的范围内死亡的。
「但你的姐夫在昨天凌晨三点十九分死去,而她的情妇也在凌晨三点九分死掉。可是你的姐姐却直到现在还活得好好,所以我也很迷惑。」
「我明白了,你来采访,主要是想知道时女士,究竟有没有在沉溺池前许过愿望,如果许过,究竟是许下了什么愿望,对吧?」我沉思片刻道:「没问题,我会帮你问的。」
「谢谢,这是我的名片,如果有结果请打电话通知我。」怡江点头,爽快的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我,然后站起身和她的搭档离开了。
我将他们送出门,便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思考着。
「喂,你在想什么?」时悦颖明显有点心不在焉,终于忍不住用手推了推我。
「没什么。悦颖,你相信她的话吗?」我抬头问。
「不、不知道。」她迟疑的回答。
「看来你是相信了。嘿,真有点搞笑,虽然很不合逻辑,而且难以置信,但是,我居然也有点信了!」我苦笑着,深深吸了一口气。
「悦颖,有没有什么有效的办法,联络到你姐姐,如果这件事是真的,恐怕,她会十分的危险!」
还没等她打电话去联络,电话已经急促的响了起来……
第六章 螳螂(下)
「你是谁?」她问。
「不知道,你忘了,我正在失忆中。」我笑笑的摇头。
「真的失忆了?」
「我发誓!」时女士一直都很温柔的目光,猛地变得锋利起来。
所谓承诺,翻开《辞海》就能准确的得到解释。这是人与人之间,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所说的、具有一定憧憬的话,一般是可以实现的。
〈一〉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也不能认为是承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其承诺都具有同等效力。
〈二〉承诺必须在有效时间内作出。所谓有效时间,是指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即为有效时间;要约并无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如信件、电报往来及受要约人考虑问题等所需要的时间〉,即为有效时间。
〈三〉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
据此,凡是第三者对要约人所作的「承诺」;凡是超过规定时间的承诺〈有的也叫「迟到的承诺」〉;凡是内容与要约不一致的承诺,都不是有效的承诺,而是一项新的要约或反要约,必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
关于承诺有效要件,大陆法系各国要求较严,非具备以上三要件者,则不能有效。
而英美国的法律,对此采取了比较灵活的态度。
例如,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商人之间的要约,除要约中已明确规定承诺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或所附加的条款,对要约作了重大修改外,被要约人在承诺中附加某些条款,承诺仍可有效。
承诺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也可以口头方式进行。通常,它须与要约方式相应,即要约以什么方式进行,其承诺也应以什么方式进行。
对于口头要约的承诺,除要约有期限外,沉默不能作为承诺的方式,承诺的效力表现为,要约人收到受要约人的承诺时,合同即为成立。口头承诺,要约人了解时即发生效力;非口头承诺生效的时间,应以承诺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为准。一般认为,承诺和要约一样,准许在送到对方之前或同时撤回;但迟到的撤回承诺的通知,不发生撤回承诺的效力。
从这些数据里可以看出,情人之间的承诺,有着许多不可预测性和随意性,也不可当作法律效应的参考。当两个人之间的感情热闹时,什么天长地久,海枯石烂的话都能说出口。
而热恋中的人,公认的智商为零,当然不可能去考虑,承诺是不是会兑现,而假如无法兑现的话,自己究竟会怎样……
不知道沉溺池是怎么判断承诺标准的,但是,看得出它在怡江的判断中,是一个执法者,默默地执行着背叛承诺后的处罚。在这件事上,我无法识别真假,老实说,我现在的思绪很乱,一方面对这件事无法接受,一方面又在大量的证据前徘徊。至少有一件事我就难以解释,时悦颖姐夫的血液究竟是怎样,以什么形式,为什么会在他死亡的那一刻,从二楼地板的裂缝里冒出的。那究竟意味着什么?
而地板上以及两个死者身上,分布的利落锯齿状痕迹,又是代表着什么呢?难道是时女士以及她老公,曾经在沉溺池前许下的承诺中的一部分?他们俩究竟有没有在池前许下过承诺呢?
这一切的一切,都需要找到时女士,让她来给我解惑。或许,事情的关键答案,全都在她的身上。
突然脑中冒出了一个古怪的想法,似乎那些伤痕在记忆里有些印象。飞降!对了,记得有一种叫做飞降的降头术,与虫降类似,都用蠹虫或者尸毒。
不同的是虫降、药降,必须对受害人进行直接物理接触性的「种降」,也就是说受害人必须误吃毒蛊。而飞降可以在远距离对受害人进行直接攻击,这点上和咒降一样。
飞降依靠被实降个体的所在位置定位,而且运用飞降的人,必然是精神力量修为很高的巫师。飞降法术仪式中,焚烧尸油和万千蠹虫,黑烟飞升,巫师在了解被降者当时的地点后,通过意念冥想和符咒的控制,使黑烟飞袭被降者。
不过距离有一定限制,且不能在阳光普照时进行,通常在污秽气息最重的凌晨。飞降可以说是集合万千毒物和尸油,聚合成一种邪气和死气,这种邪气即是世界上最可怕最恶意「诅咒」。
似乎自己没有失忆之前,曾经看到过类似的锯齿状伤痕,而且和飞降有很大的联系!说不定,杀掉杨名染以及他情妇的真凶,就是一只和飞降原理一样,巨大的实体化后的昆虫。
我开始胡思乱想起来,总之心底已经有点相信沉溺池杀人的故事,再掺杂一点降头,也似乎无关大雅了。切,都不知道现在自己的状态,是原则放弃,还是自我怀疑。扯远了,继续说电话响起的事情。来电话的是跟着时女士一起出去的佣人,她说时女士出了点意外,现在正在医院治疗。
时悦颖紧张兮兮的立刻拉着我就向医院赶。还是我失忆时住进去的那家医院,就连病房也一模一样,不禁让我怀疑,这间病房是不是被时家给包了。去了之后居然发现她的姐姐优雅的坐在病床边削苹果,脸上带着愁容,妞妞在她身边的椅子上,少有的安静坐着。
病床上躺着一个陌生男子,大约三十岁,似乎刚从乡下出来,身上穿着农村也很少有人穿的粗布衣服,估计是工人。
「怎么回事?」时悦颖焦急的问:「姐姐,不是说你出了点意外吗?」
「佣人可能太紧张了,没说清楚。」时女士苦笑着。
「今天我出门购物的时候,正上方一个招牌突然掉了下来,还好这位先生一把将我推开,否则我就死定了。不过他的情况很不乐观,牌子刚好砸在他的额头上,医生说虽然做了紧急手术,但还是有生命危险,很可能活不过三天了!」
「太可恶了,那家店的主人呢,你有没有报警?」时悦颖一脸的害怕,咬牙切齿的说。
「人家也不是故意的,算了。」时女士叹了口气。
「姐姐,你就是老这么心软,姐夫才会什么都不怕,用公司的钱长年累月去外边花天酒地,最后还死在了情妇家里……」她恼怒的说,似乎感觉到说出了不该说的话,脑袋低了下去,「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没关系,我也看开了,毕竟我和他曾经真的爱过,后来弄成这样,我们双方都有原因。」她的姐姐笑着抱过自己的女儿。
「你看,我还有妞妞,有她在,我就很满足了,等这件事告一个段落,我就带妞妞到瑞士去。听说那里有个儿童心理医生很有名气,肯定能治好妞妞的病。」
「时女士,那家砸到你的商店在哪里?」我插嘴道。
「就在双岚步行街,进了入口不远处。怎么?」时女士条件反射的答了。
「悦颖,你在这里陪着你姐,我去双岚街看看。」我站了起来。
时悦颖看着我,突然浑身一颤,「你的意思是……」
「很有可能,所以我一定要去查查。」我说完便走出门,招了一辆出租车向东去了。
双岚步行街是这个城市最繁华的地方,是一条整个西北部都很出名的购物街。不过今天的气氛明显有些异常,恐怕下午的突发事件还余悸犹存。很轻松就找到出事的地方,那家店铺早已大门紧闭,我向上瞧了瞧,果然有一个原本在五米多高位置的招牌掉了下来,只留下一个光秃秃的金属支架。而那个掉下来的招牌就丢在不远处的拐角,恐怕是等着警方来调查。可能是直到现在还没有人报警,记者倒是看到了几波,不过警察一个都没瞧见。
并没有人注意到我,于是我很安心的走到招牌的附近调查起来。没什么太多值得描述的,只是个很普通的招牌,有三米宽,一米高,很沉重,至少我一个人绝对托不动。五米高度加自由落体的速度,那个工人没有当场死亡已经很幸运了。说起来,一点事情都没有的时女士,是不是更加的幸运呢?
慢慢观察着,突然,招牌的断口处引起了我的注意,金属断口很整齐,就如同使用锋利的锯子,在瞬间锯开的。果然,这次的事件并不是个意外,又是锯齿状痕迹!看来以后这种麻烦,还会不断的发生下去,直到她死掉为止。
我拨通了时悦颖的电话,沉声道:「悦颖,是我。」
「怎么样,有结果了吗?」她急促的问。
「嗯,情况很不乐观,恐怕怡江的猜测是对的,你的姐姐和姐夫可能真的在沉溺池前,许下过某种关于锯子的承诺。」我顿了顿,「总之,她现在很危险,尽量不要让她单独待着。医院里不安全,复杂的器械太多了,很容易造成意外状况,
把她劝回别墅里,就待在客厅中,客厅够空旷,而且一目了然,就算有什么突发事件,也有足够的反应时间。快点!我准备点东西,马上就回来。」事情越来越棘手了,不知道没有失忆前的自己,有没有遇到过这么刺激的事情。恐怕,遇到过吧!
「很有可能,所以我一定要去查查。」我说完便走出门,招了一辆出租车向东去了。
双岚步行街是这个城市最繁华的地方,是一条整个西北部都很出名的购物街。不过今天的气氛明显有些异常,恐怕下午的突发事件还余悸犹存。很轻松就找到出事的地方,那家店铺早已大门紧闭,我向上瞧了瞧,果然有一个原本在五米多高位置的招牌掉了下来,只留下一个光秃秃的金属支架。而那个掉下来的招牌就丢在不远处的拐角,恐怕是等着警方来调查。可能是直到现在还没有人报警,记者倒是看到了几波,不过警察一个都没瞧见。
并没有人注意到我,于是我很安心的走到招牌的附近调查起来。没什么太多值得描述的,只是个很普通的招牌,有三米宽,一米高,很沉重,至少我一个人绝对托不动。五米高度加自由落体的速度,那个工人没有当场死亡已经很幸运了。说起来,一点事情都没有的时女士,是不是更加的幸运呢?
慢慢观察着,突然,招牌的断口处引起了我的注意,金属断口很整齐,就如同使用锋利的锯子,在瞬间锯开的。果然,这次的事件并不是个意外,又是锯齿状痕迹!看来以后这种麻烦,还会不断的发生下去,直到她死掉为止。
我拨通了时悦颖的电话,沉声道:「悦颖,是我。」
「怎么样,有结果了吗?」她急促的问。
「嗯,情况很不乐观,恐怕怡江的猜测是对的,你的姐姐和姐夫可能真的在沉溺池前,许下过某种关于锯子的承诺。」我顿了顿,「总之,她现在很危险,尽量不要让她单独待着。医院里不安全,复杂的器械太多了,很容易造成意外状况,把她劝回别墅里,就待在客厅中,客厅够空旷,而且一目了然,就算有什么突发事件,也有足够的反应时间。快点!我准备点东西,马上就回来。」事情越来越棘手了,不知道没有失忆前的自己,有没有遇到过这么刺激的事情。恐怕,遇到过吧!
我隐约的觉得,从前的自己之所以知识丰富,拼命不断吸收来自各方面的一切,就是为了应付超出人类想象力之外的事件。当然,这也不过只是猜测罢了,如果要弄清楚,还是要等到记忆恢复后才会知道。
唉,自己究竟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抽出时间去解决记忆问题呢?搞得越来越胡涂了,自己这么累,还弄得身处险境,都不知道是为了些什么!来到黑市,我高价买了一把貌似德国制造的手枪,以及二十发子弹,然后回了时家。有些事情终究要去面对的,虽然不知道手枪有没有用处,但是至少能有个心理依赖的东西,聊胜于无。
我抬头望向天空,西移的太阳托扼着附近的高楼,将它们长长的影子拉扯到了远处,天空一片蔚蓝,很美,美的让人心灵也平静了下来。在这样的环境中,这样美丽的天空下,真的会有人类无法解释的神秘力量存在吗?
或许,晚上,就会得到答案!深深吸了一口气,我笑起来,内心深处稍微有些悸动。我等着,你就给我快点来吧!
回到时家正好是下午四点。时悦颖和她的姐姐坐在空旷的客厅中,见我进来,时女士仰头皱着眉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我疑惑的问。
「悦颖已经把所有的事情告诉我了。」她喝了一大口手中的红酒,「我会死,对吧?其实,昨天晚上我就应该死了。和我丈夫一起死掉!」
「你相信沉溺池的故事?」我有些诧异。
「我没办法不信,其实,最近我稍微都有一些感觉到,这个别墅里有一个不干净的东西一直在窥视着我,妞妞,还有他。大约三个月前,一切都开始不正常起来。」
她苦笑,「原本活泼开朗的妞妞变得内向,神经质起来,还会常常莫明其妙的说胡话;而我也是同时出现鬼压床现象,还看到一个绿色影子在房子里乱窜;而他,我的那个丈夫,他三个月没回来,我也不知道他身上发生了什么。
「不过看他和他的情妇死的那么凄惨,估计他们才遇到了最大的怪异状况。」我坐在对面的沙发上,给自己倒了杯红酒,「你怎么会觉得自己会死?」
「其实,我昨晚,就在被你们吵起来之前,凌晨三点左右,做了一个很恐怖的梦。
「我梦见那个绿色影子变得清晰起来,它是一只很大的昆虫,具体是什么我忘了。不过有一点我很清楚,它把我当作猎物,一直徘徊在我的周围。而且,它现在已经饿了……」
时悦颖的脸色吓得惨白,紧紧的抓住了姐姐的手:「姐姐,你在说什么胡话。梦是反的,你一定没什么危险。」
「不,我自己的情况我清楚,他和他的情妇已经死了,就要轮到我了。可惜,我们连累了妞妞!」时女士用力抱着自己的孩子,轻声哭了起来。
「说不定事情没有你们想的那么严重!既然你昨晚没有死,就证明沉溺池的诅咒并不是绝对的。」我一眨不眨的看着她,「可以告诉我们吗?你和你丈夫当时许下了什么承诺?」
「在这之前,你能不能也回答我一个问题,答应我一件事?」时女士想了想,抬头问。
「你说。」我皱眉,都这样了还跟我谈条件,大家族养出来的女人果然没一个简单的。
「你是谁?」她问。
「不知道,你忘了,我正在失忆中。」我笑笑的摇头。
「真的失忆了?」
「我发誓!」
时女士一直都很温柔的目光,猛地变得锋利起来,她用力看着我,许久,才缓缓道:「我相信你,一直以来我都认为你怀着某种目的接近我们,现在看来是我多心了。你很桀骜不驯,不是那种甘于被人利用的人。」
搞了半天我一直被人怀疑,不过也对,哪有人失忆失的那么丢脸的!
她抬头望着天花板,又沉吟了许久,轻轻道:「时家是一个大家族,在我结婚不久后,父母就因为意外去世了。根据遗嘱,我和妹妹一人得到了一半的遗产。
「不过家族里有许多人对这两份遗产多有窥伺,恨不得立刻抢到手。悦颖年纪还小,而且一直都很单纯,如果我不在了,所有遗产肯定都会被抢走。我的要求是,我想请你在我死后照顾她!」
「姐姐,你不会死!你怎么会死!」时悦颖扑在姐姐的肩膀上哭了起来。
「我答应你。」我看着她俩悲伤的样子,不由得心里一软。
「好,那我就把一切,都原原本本的告诉你们!」时女士强笑着,靠在沙发上,长长的睫毛扑扇扑扇的,大眼睛似乎在望着我,但视线的焦距却早已穿过我,穿过墙壁,落到远方去了。
「认识他的时候,我才二十岁,父母把我保护的很好,所以我一直任性的认为,爱情这种东西,只要爱对方,而对方也爱自己就足够了。我们相识到恋爱只用了一个月,我觉得自己已经无法再离开他了。
「但是这段恋情,遭到了我父母的强烈反对,不光因为他穷,还说他不务正业、不思进取、好吃懒做,是个不值得依靠,一无是处的男人。这些东西我直到现在才明白,原来父母都是对的……但已经晚了。
「当时的我只是一个小女生,小女生总是喜欢听甜言蜜语,那些虚无缥缈的话令我飞到了天上,爱他爱的无可自拔。说实话,我当时看男人的眼光,还远远比不上我的妹妹,至少她看中的男性,很可靠。
「他只用了一个月就把我骗上床,我们海誓山盟,发誓要永远在一起,但父母的反对却令我很疲倦。有一天他听说了沉溺池的故事,就拉着我去许愿。
「我很高兴,那时我觉得他是真的爱我,真的愿意为我付出一切,甚至为了和我在一起,不惜去求助鬼神。到了沉溺池的时候,已经凌晨一点过了,我们根据传说,商量了一个承诺,决定在同一个时间说出来。
「我和他从沉溺池的中央,一起开始向两边走,当我站到母井前时,刚好凌晨三点十二分,我们相约凌晨三点十九分,一起将那个承诺喊出来。但就在那一刻,我迟疑了,突然觉得好害怕,我站在井口,井中不断有凉风在向上冒。
「冰冷的湿气中带着一股血腥味道,那股味道我至今都还记得清清楚楚,但是我爱他,我鼓足勇气想要将承诺向井中喊出来。可是那时还太小,勇气也太弱,就那几个字,已经用尽了我所有的力气。终究,我没有将承诺全部说出来!
「可鬼使神差的,从沉溺池回来,父母居然答应了我们的婚事,条件是让他入赘时家,结婚的嫁妆就是这栋房子。
「爸妈还将他安排进公司里工作,我们新婚开始的头一年确实很美好,他对我照顾的无微不至。但第二年渐渐就露出了本性,开始不太爱回家。当我父母去世后,他更是很难回家一次,甚至公然和情妇同居起来。我真是瞎了眼睛才会嫁给他,那时,我真的太傻了!」
我有些惊讶,「你并没有对着沉溺池说出承诺?」
「应该是吧,最多只说了三个字!」时女士想了想回答道。时悦颖顿时开心起来,「那就是说我姐姐不会有危险了!」
「恐怕没这么简单,」我迟疑的摇头,「我们不知道沉溺池对承诺的标准,但很明显,它记住了承诺,而且施行了惩罚。我不认为你姐夫和他情妇的死,只是偶然造成的。」
「但是姐姐并没有死啊!」她倔强的说,有点自欺欺人的迹象。
「但你姐姐的梦又是怎么回事?她看到的,还有我看到的那条绿色影子,又是怎么回事?」我缓缓望向时女士,「能告诉我们吗?你们商量好要一起说出的承诺?」
时女士淡淡苦笑,「说实话,那个承诺很可笑,甚至很儿戏,但当时我却被骗的糊里胡涂。就在去沉溺池的路上,他无意间看到了一只螳螂,于是他就决定了自己的誓言。
「他说,我们一定要幸福,如果有一方变心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就会被螳螂吃掉。他说那时候的他,比起爱自己的生命,肯定更加爱儿女,爱的要命,儿女如果出了事情,比杀了他更令他痛苦一千万倍。
「哼,可笑我居然感动的哭了,真的信了!现在想来,什么爱儿女胜过爱自己,什么爱我,不过是笑话罢了,他爱的只是他自己,还有我家的钱。
「他甚至狡猾的连承诺都要拐弯抹角,不想应验在自己身上。嘿,不过老天始终是张开眼睛的,他死的那么惨……」螳螂!居然是螳螂!我和时悦颖对视一眼,突然觉得什么都明白了。那晚在花园沙地上看到的足迹,那就是螳螂的后腿,
是些巨大化不知道多少倍的螳螂后腿。
由于沉溺池还没有将它完全实体化,所以它只能留下一条腿以及淡淡的翠绿影子。二楼木地板上的锯齿裂痕,两具尸体上的伤痕,以及招牌上金属支架的切口,都是螳螂那一对锋利的前肢造成的。
不知因为时女士并没有将承诺喊出来,所以承诺池对她的惩罚稍微延迟了,还是别的其它原因。但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时女士依然有危险,而且危险越来越逼近。那只螳螂恐怕已经实体化的差不多了,恐怕就在它完全实体化的时候,就会走入时女士藏身的地方,杀了她!不!有危险的可能不只她一个,还有妞妞,作为承诺的主体,她在最后一定会被螳螂吃掉。我险些忘了,她其实是第一个看到螳螂的人,自从三个月前她变得不正常后,恐怕就已经能看到那条淡淡的绿色影子了。只是她一直都把那条影子,当作自己想象中的好朋友。她一直和那只螳螂在玩耍,还给那只不断实体化,越来越清晰的螳螂,取了个名字叫做—雪糕。
「妞妞喜欢吃雪糕,雪糕也想要吃妞妞。」这句话究竟是在传递怎样的信息?后面那句还好解释一些,螳螂想要吃了她。
但是她为什么喜欢吃螳螂?据我所知,时家已经很久没有给她雪糕吃过了。不懂,但时女士她们却一定要保护好!根据时女士的梦,恐怕今晚是最为关键的时刻。那只螳螂每当夜晚必定出现,完全实体化后,今晚可能就会来这栋别墅捕食了。虽然现在还没有办法,但谁知道实体化后的螳螂,会不会有这个世界的螳螂习性呢?看来要准备的更充分一点了!
我从沙发上坐了起来,「悦颖,陪我出去买点东西。时女士,你和妞妞在房间里,一步都不准出门,等我们回来!对了,顺便放所有佣人一个礼拜的假。今晚这栋别墅一定要空出来!」
希望,能够平安度过今晚。结束这件事后,我就能抽出手去寻找,自己失去的记忆了!
第七章 捕食
那只巨大的螳螂在窗外徘徊着,突然镰刀状前肢一勾,整扇落地窗全部碎裂,落到地上,发出连续不绝的清脆响声。
「螳螂属于昆虫纲有翅亚纲螳螂科,是一种中至大型昆虫,头三角形且活动自如。前足腿节和胫节有利刺,胫节镰刀状,常向腿节折迭,形成可以捕捉猎物的前足。
「前翅皮质,为覆翅,缺前缘域,后翅膜质,臀域发达,扇状,休息时迭于背上,腹部肥大。除极寒地带外,广布世界各地,尤以热带地区种类最为丰富。世界已知一千五百八十五种左右。中国已知约五十一种。
「其中,南大刀螂、北大刀螂、广斧螂、中华大刀螂、欧洲螳螂、绿斑小螳螂等,是中国农、林、果树和观赏植物害虫的重要天敌。螳螂体长形,多为绿色,也有褐色或具有花斑的种类。复眼突出,单眼三个。咀嚼式口器,上颚强劲。
「前足为捕捉足,中、后足适于步行;渐变态;卵产于卵鞘内,每一卵鞘有卵二十至四十个,排成二到四列。每个雌虫可产四、五个卵鞘,卵鞘是泡沫状的分泌物硬化而成,多黏附于树枝、树皮、墙壁等物体上。
「初孵出的若虫为『预若虫』,脱皮三至十二次,始变为成虫,一般一年一代,有些种类行孤雌生殖。肉食性,猎捕各类昆虫和小动物,在田间和林区能消灭不少害虫,因而是益虫,性残暴好斗,缺食时常有大吞小和雌吃雄的现象。
「分布在南美洲的个别种类,还能不时攻击小鸟、蜥蜴或蛙类等小动物。螳螂有保护色,有的并有拟态,与其所处环境相似,藉以捕食多种害虫。」
一路上,时悦颖买了很大堆的螳螂资料,一边走一边读,听得我不胜其烦。
「小奇奇,你知道吗,雌性螳螂居然会吃掉自己的丈夫。」她看的大惊小怪起来。老天,这可是世界的基本常识吧。
「你看在一九八四年,两名科学家里斯克和戴维斯,在实验室里观察大刀螳螂交尾,他们做了一些改进:事先把螳螂喂饱,把灯光调暗,而且让螳螂自得其乐,人不在一边观看,改用摄影机纪录。
「结果出乎意料:在三十场交配中,没有一场出现了吃夫。相反地,他们首次纪录了螳螂复杂的求偶仪式,雌雄双方翩翩起舞,整个过程短的十分钟,长的达两个小时。
「里斯克和戴维斯认为,以前人们之所以频频在实验室观察到螳螂吃夫,原因之一是,在直接观察的条件下,失去『隐私』的螳螂,没有机会举行求偶仪式,而这个仪式能消除雌螳螂的恶意,是雄螳螂能成功地交配所必须的。
「另一个原因是,在实验室喂养的螳螂,经常处于饥饿状态,雌螳螂饥不择食,把丈夫当美味。为了证明这个原因,里斯克和戴维斯在一九八七年,又做了一系列实验。
「他们发现,那些处于高度饥饿状态〈已被饿了五到十一天〉的雌螳螂,一见雄螳螂就扑上去抓来吃,根本无心交媾。处于中度饥饿状态〈饿了三到五天〉的雌螳螂会进行交媾,但在交媾过程中或在交媾之后,会试图吃掉配偶。
「而那些没有饿着肚子的雌螳螂,则并不想吃配偶。可见雌螳螂吃夫的主要动机,是因为肚子饿;但是在野外,雌螳螂并不是都能吃饱肚子的,那么,吃夫就还是可能发生的。
「在一九九二年,劳伦斯〈S.E.Lawrence〉在葡萄牙,对欧洲螳螂的交配行为,进行了首次大规模的野外研究。在他观察到的螳螂交尾现象中,大约百分之三十一发生了吃夫行为。
「在野外,雌螳螂大概处于中度饥饿,吃掉雄螳螂,对螳螂后代也的确有益。一九八八年的一项研究表明,那些吃掉了配偶的雌螳螂,其后代数目比没有吃掉配偶的,要多百分之二十。
「里斯克和戴维斯也承认,欧洲螳螂发生的吃夫现象,可能比其它螳螂远为普遍,是它们给螳螂带来恶名。但是,雄螳螂很显然不是心甘情愿地被吃的。
「还有还有,大约两年前,美国出了一本题为《性与死:生物学哲学导论》的高级教科书。这本书介绍、讨论的,都是关于进化、基因这些很专业化的生物学哲学问题,作者说生物界是奇妙和古怪的,至少比我们所能想象的还要古怪。
「其实作者完全可以更明白地说:因为性和死是生物界的永恒主题,就像爱和死是文学作品的永恒主题一样。无性生物可以靠不断分裂而永世长存,有性的生物却必死无疑,性是对死亡的抗拒,是新生命的开端。
「这两个相对的力量,有时却能古怪地结合。例如,在蜘蛛纲和昆虫纲动物中,有时能观察到所谓『性食同类』,即在交尾前后甚至交尾过程中,雌性吃掉与之交尾的雄性,最著名的例子当然是螳螂了。
「对雌螳螂杀夫的首次描述,出现于一六五八年出版的德语着作中。
「在一八八六年,一位美国昆虫学家向《科学》杂志,报告了他在实验室看到雌螳螂在交配前吃掉雄螳螂的头,而无头雄螳螂仍设法完成交配的奇怪情景,大概是关于这一现象的第一篇科学文献。
「之后,法布尔在《昆虫记》中也描述了螳螂杀夫。然而在事实上,螳螂甚至还具有食用它丈夫的习性。这可真让人吃惊!在吃丈夫的时候,雌性螳螂会咬住对方的头颈,然后一口一口吃下去。最后,剩余下来的,只是它丈夫的两片薄薄的翅膀而已,
这真令人难以置信。从这段描述看,我们不知道法布尔是亲眼所见,还是只是在转述一个公认的事实。
「不管怎样,随着《昆虫记》风靡世界,雌螳螂『杀夫』,或者更确切地说,『吃夫』的恶名,和雄螳螂『殉情』的美名,也就尽人皆知了。生物学家们甚至试图论证『吃夫』的合理性。
「有的说,雌螳螂产卵需要大量的能量,雄螳螂的肉正是极好的能量来源。断头的雄螳螂能完成交配,这是已被实验证实的,因为控制交配的神经不在头部,而在腹部。
「而且,由于某些神经抑制中枢位于头部,头被吃掉反而还有助于增强雄性的性能力呢。雄螳螂不死,真是天理难容了。
「哇,没想到里边居然还有这么多的学问!如果那只螳螂是母的有多好,只需要放一大堆公螳螂,她就会屁颠屁颠的跑去吃,把我姐姐给忘个精光了。」
这位小姐,请你不要一个劲儿的惊叹,偶尔也多忧虑一下你姐姐和外甥女的性命问题吧!我苦笑着摇头。
「对了小奇奇,我们这是要去哪?」
「能不能不要小奇奇,小奇奇的叫?烦死了!」我皱着眉头。
「不要,你又想不起你的名字。」时悦颖摇头晃脑、嬉皮笑脸。但从她顽皮的笑容中,却能清晰的捕捉到一丝担忧。我叹了一口气:「我们去农贸市场买些东西。」
「去那里能买到什么?」她顿时好奇起来。
「你刚刚那段数据白念了!」我摸着额头。
「趁着你买数据的时候,我查过这个城市分布最广的六个螳螂品种。但是最近几年由于生态原因,有许多螳螂很难在附近看到了,根据你姐姐的描述,能够判断出,他们那时候可能看到过的螳螂品种,恐怕只有两种,薄翅和大刀!」
「厉害!没想到只有一点线索,你就能调查出这么多东西!不愧为世界顶级杀手!」她讪讪的看着手中的那堆书,「这些书还要吗?」
「你想留着就留着好了,总之对我没用。」怎么又把我判断为杀手了,极度郁闷!不过被她这么一闹,内心的紧张感反而冲淡了不少。有一种感觉,似乎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紧张过了,没有失忆前的自己,说不定也很少如此紧张吧!
我们在市场买了许多东西,随即便回别墅布置起来。
夜幕无法阻挡的迅速降临,我、时悦颖、妞妞、时女士,四个人静静的坐在客厅里,谁都没有说话。就连平时闲不住的妞妞,不知为何也安安静静的,彷佛预感到了什么。
整个别墅所有的灯都亮了起来,我坐在沙发上,倒了一杯红酒,然后看了看手表,凌晨两点五十九分。时悦颖困的开始瞌睡起来。
就在指标指向三点整的时候。一个硕大的黑影倏然出现在落地窗外,长两米,高一米多,果然有一对镰刀状的东西凸显着。是螳螂,一只放大了上千倍的螳螂。那只巨大的螳螂在窗外徘徊着,突然镰刀状前肢一勾,整扇落地窗全部碎裂,落到地上,发出连续不绝的清脆响声。那只螳螂呈绿叶状,三角形的头部,触角很短。它翅膀一扇,跳到客厅前侧,嘴不断向着时女士的方向嚼动。
「是大刀螳螂!」我喊了一声:「悦颖,二号方案。」时悦颖的瞌睡,早就被吓到了九霄云外,提着一个桶,强忍着恶心就向螳螂泼去。一大堆东西黑压压的飞了出来,全是大蜡螟、玉米螟、菜粉蝶、土元、黄粉虫等等,在饲料店买的大刀螳螂喜欢吃的昆虫。那只螳螂果然被吸引了注意力,它挥舞着大刀,不断向空中飞舞着的昆虫砍去。
「趁现在,我们快溜!」我喊了一声。
时女士带着妞妞,跟我朝楼上跑去。时悦颖一边跑一边面色古怪的问:「小奇奇,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那些昆虫会消灭螳螂吗?」
「当然不可能!」我瞪了她一眼,「只是想阻挡它一会儿,我们好拖延时间。」
「拖延时间?为什么!」她大惑不解。
「很简单,你想想,你姐姐和姐夫许下承诺的时候,是凌晨三点十九分,而你姐夫的准确死亡时间,是凌晨三点十九分。
「照这样推断,凌晨三点十九分就是一个分水岭,一条分割生与死的分水岭,说不定,那只螳螂很有可能,只有短短的实体化时间,过了三点十九分就会暂时消失。」回头看了看那个不断吃着被前肢,从空中砍下来的昆虫的螳螂,直到现在我都没有太多真实感。这个世界,竟然有这种东西,实在太令人难以接受了!
「也就是说我们要拖过三点十九分?」时悦颖看了看手腕上的表,还有十七分钟!」
「够了,这些东西够它吃半个小时了,没想到沉溺池具现化出来的怪物,还有作为生物的本性,实在太幸运了。」我啧啧称奇。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就剩不到四分钟的时候,意外终究出现了。
原本在母亲的肩膀上熟睡的妞妞,不知什么时候醒了过来,她张着朦胧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那只螳螂,突然大声喊了起来:「雪糕,妈妈,是雪糕!」
就在这时,那只大螳螂所有的动作都停住了。它抬起那对巨大的、绿油油的复眼,死死盯着妞妞看,彷佛锁定住猎物,猛地,它的周身唐突的膨胀起来。不对,不是身体膨胀,而是一种黏稠的绿色光线扩散开,刹那间,一直都在客厅里乱飞的昆虫们全都停止了响动,绿光退去,所有昆虫都从空中纷纷掉落在地上,如同下着一场虫雨,恶心的要命。
「糟了,快跑!快快快!」我们全都被这个变故吓得呆住了,我好不容易才反应过来,一人背后拍了一下,打开身后的大门,就将妞妞和时女士塞了进去。
时悦颖正要进去,被我一把拉了出来,然后将门紧闭,自己也紧紧的站在门前挡住。
「你干什么,不想要命了!」时悦颖吓得脸色惨白,就连语气都哆嗦的不稳定了。
「我的命硬得很!」我看着开始暴躁不安的螳螂,只感觉心脏在狂跳,怕的腿都在发抖,但还是强作镇定道:「我们俩都不是承诺的关系人,我看了怡江留下的那份资料,还没有听说过有沉溺池的惩罚,伤害到旁人的案例。
「螳螂应该接触不到我们才对!我们得想办法把它留下来,拖延时间!」
「但是那只螳螂能把飞到空中的虫子扫下来,还能把落地窗打的粉碎,它只要愿意,肯定能很轻易的割掉我们的脑袋。」时悦颖紧张的语无伦次。
「相信我!」我用力抓住了她的手。
她侧头看我,一直看,女人就是这么奇怪的生物,她突然笑了,回握我,大声的应了一声:「我相信你。要死就一起死吧,总之我不会孤独了!」
凌晨三点十八分二十三秒。螳螂的复眼看到了我们,翅膀一张,两对后腿一蹬,便跳上了二楼。它的前肢碰到了墙壁,只见钢筋水泥墙面如同豆腐一般,被割出了一道长长的口子。它用复眼瞪着我俩,口器离我们的头颅只有不到十厘米,我甚至能看到它口器里的透明液体。
凌晨三点十八分五十二秒。
时悦颖握着我的手更加用力了,我感觉她的手心湿了一片,全都是冷汗。螳螂口器里,不断传来一股恶心的酸臭味道,时悦颖强忍着快要昏厥过去的恐惧,和我一起一眨不眨的回瞪它。
那只螳螂估计好奇心被满足,对我俩这个障碍物不感兴趣了,它缓缓提起右边的镰刀状前肢,用力向我们挥了过来……
凌晨三点十九分整。我和时悦颖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只感觉那把锋利镰刀掀起一阵狂风,即使是风压都让脸部肌肉隐隐生痛。就在我不知所
措,以为自己大错特错死定了的时候,闭上眼睛的一刹那,看到镰刀接近了我们,从我们的身体里划过。
没有痛感,张开眼睛后粗略的检查了一下身体,并没有哪部分少掉了。而那只螳螂,就在三点十九分整的刹那间,如同我的猜测那样,唐突的消失,无影无踪。如果不是留下了一片狼藉的客厅,
和二楼墙壁上那道深深的痕迹,真的会让人以为是一场异常清晰的恶梦而已。
「我们没事?没死?」原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的时悦颖,也睁开了眼睛,她不可思议的摸着自己的身体,许久才大叫道。
「我们当然没事!」我笑了起来。
她欢呼着,抱着我用力亲了一下,然后兴奋的打开身后的房门,开心的喊着:「姐姐,你们没事了,螳螂不见……」她的喊声猛地戛然而止,人也呆呆的立在原地,一动也无法动弹。
「怎么了?」我诧异的走上前去,顿时也呆住了。这原本是一个什么也没有的空房间,现在,依然也什么都没有。就连时女士和妞妞,也完全不见了踪迹,莫明其妙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第八章 沉溺池
卜晓欣也仔细的检查了一番:「不错,那个、那个小奇奇……」不知为何,这个让我感到异常熟悉的女孩,在提到我的名字时,总有一种让我感觉她十分想爆笑又强忍住的错觉。
《淮南子.人间训》里讲过一个故事,一个老翁丢了一匹马,他正在为失马而伤心的时候,那匹马回来了,还带回了胡人的骏马。得了骏马,老人非常高兴,可是,却因骑马摔伤了儿子,儿子残废了,老人又痛心不已。此时,战火纷起,朝廷征兵,他的儿子因伤残被免除了兵役,避免了死于战场。后来人们用「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来形容世事多变,得失无常,坏事可以变成好事。人的一生好比走路,会遇到很多岔路口,每到一个路口都面临一次选择,而每次选择无不影响着未来。每一个人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和挫折,是舍,是得?是放弃,是坚持?充满了辩证法。
生活对人生最大的考验,不仅是「得」,也有「失」,即放弃。哪些需要放弃,哪些永不放弃?此时此刻,需要智慧,也需要勇气。
伏尔泰说,使人疲惫的不是远方的高山,而是鞋里的一粒沙子,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必须学会随时倒出「鞋里」的那粒「沙子」。这小小的「沙粒」就是需要我们放弃的东西,什么也不放弃的人,往往会失去更珍贵的东西。放弃是一门学问,一种艺术,懂得放弃的人才会拥有更多;快乐的人放弃痛苦,高尚的人放弃庸俗,纯洁的人放弃污浊,善良的人放弃邪恶;聪明的人勇于放弃,高明的人乐于放弃,精明的人善于放弃。
正如一则广告词说的那样,「舍清溪之幽,得江海之博」。经历风雨,未必能见到彩虹;但不经风雨,根本不可能见到彩虹,这或许就是人生的真谛。
而人生,就如同塔一样,原本大家都是笔直的。比萨塔斜了,可以成为世界级的景观,但如果人生的金字塔斜了,就会造成人生的阴影。对于我来说,失忆不知道是不是我的人生金字塔的倾斜。但妞妞和时女士的消失,却一定是时悦颖人生金字塔的倾倒!时女士和妞妞的失踪,怎么看怎么透着古怪,但古怪在哪里,我却怎么都说不出来。时悦颖扑在我的肩膀上一直哭着,我轻轻拍着她的背脊,许久后才道:「时女士两人并没有什么危险。」
「但她们不见了!」时悦颖伤心欲绝,抽泣道。
「消失并不代表死亡,至少她们没有死于螳螂的刀下;如果真的死了,现在尸体一定会留在这里。」我一边判断一边说道。
「现在的情况只有两种可能,一是被谁,不知道什么原因带走了;二,就是出在沉溺池身上。恐怕我们要找怡江出来谈谈了!」
一整夜都没有睡好,第二天一大早怡江就上了门。
「事情的大概我已经知道了。」她单刀直入,话语就像她的人一样爽快,「这里有一份数据,你看看。」她递给我们一份数据,在一片狼藉的客厅里慢慢踱步,「沉溺池发生异变,对承诺人背叛后做出处罚,开始在三个月以前。
而三个月前这个城市,只发生过一件大事,便是有一场二点六级的地震,很小的地震,就发生在沉溺池附近。
「城市只不过感觉稍微晃动了一下,财产和人员基本上都没有任何伤亡。但城市各地从地震之后,就陆续发生了怪异的连续杀人事件。
「最先是从何鹭的家庭开始的,然后越来越多,多的警方干脆封锁了新闻,勒令所有媒体禁止深入调查。」她踢了一脚满地的虫尸,「我有理由相信,地震和沉溺池之间,肯定有某种必然的联系。所以我和几个朋友以及受害者,准备下到沉溺池中去看一看,只是现在还有几个设备很难入手。」
「具体的操作性怎么样?」我抬头问。
「沉溺池以前也有洞穴爱好者下去过,还绘制了一幅地图,直来直往的一条路线,就算初学者也没有太大的危险。」她认真的答。
「很好。」我皱眉想了想,然后转头看着时悦颖,「美女,你的私房钱有多少?」
「不算固定资产的话,父母还留了两百多万给我。」时悦颖不假思索的回答。
「没想到你还是富婆。」我惊讶的咋舌,「怡江,设备和行动费用我们来处理,不过设备中必须有我的一套,我要下去。」
「不对,钱明明是我的。」时悦颖少有的反驳道:「我也有一个条件,否则我一分钱都不会出。」
「你不准下去。」我清楚她的心里在打什么算盘。
「我要下去。说不定,说不定姐姐和妞妞就在沉溺池里边,正等着我去救她们!」
她说着说着又哭了起来,「而且、而且、而且你也要下去,我担心。不、不是担心你,就是怕你做不到。你明明是个病人,还为我家做了一个又一个危险的事情……总之,我要下去!」她说的很坚持,脸上的表情没有一丝退让。
我看着她,许久才苦笑道:「那好吧,算她一个,否则我们一分钱都不出。」怡江看看我,又看看她,突然笑了起来,「你们两个啊,不结婚实在是太浪费了!」
「怡江姐!」时悦颖整个脸顿时都红了起来,气恼的瞪了过去。不论如何,沉溺池的行程就这样订了下来。谁都不知道前方等待的东西有多危险,就连我也只是隐隐约约觉得不妥当而已,但真的去了后,那场恐惧危险到极点的经历,即使很久后都难以忘却。
沉溺池,正狞笑着,等着我们自己走进它的口中。
我们实际到了之后,才感觉现场景物和道听涂说,根本就是两回事。
沉溺池的两个井口,确实相隔了不到一点五公里。但那只是直线距离,其实两个井口正确的说,是在一座山的两侧山腰上。从母井的方向俯瞰,就能看到座落在山下的蓄村。赶到的时候正好是中午,山脚下的村庄星罗密布,渐渐的升起了炊烟,一幅田园人家的休闲景色,让一路上倍感紧张的我,也稍微舒服了一点。
旁边的时悦颖,一直都很紧张的牢牢抓着我的手臂。据怡江说这次去沉溺池探险的人,一共有七个,全都是自行在今天下午一点,沉溺池的母井集合,分批带着设备。去母井的山路并不适合越野车走,所以车子早就丢在了远处。
我们三个人,一人背了一袋子沉重的设备,好不容易才在一点整到了母井前。剩余的四个人居然早就到了,他们有两男两女,五顶颜色各异的帐篷也早就搭了起来,现在正忙碌的准备着设备。
怡江招呼了一声,热情的向我们介绍起来,「这位是我的搭档秦汉,你们几天前才见过。他负责拍照。」
她指着另一个肌肉强壮的男子道:「这是本市最出名的冒险家英山,他五年前曾经下过沉溺池,唯一的一幅地图也是他绘制出来的。他负责向导工作。」
「而其余的两个女孩。一个名叫何雪,是最先的受害者何鹭的妹妹,有长期攀岩的经验,想要为姐姐的死找出真相!」她用手指了指正站在井前系着绳子的马尾辫女孩,又指了指旁边一个精神抖擞、异常漂亮的女孩。
「而那个女孩也是个冒险家,据说在国际上很知名,叫做卜晓欣。她有很强的环境生存能力,可以为我们的行动增加安全性。」
卜晓欣?这个女孩为什么会让我有一种熟悉的感觉?总觉得看到她就不爽,怪了!
说完怡江拍了拍手,向所有人介绍道:「各位,来见见我们这次探险的出资人。男的叫小奇奇,女的叫时悦颖,他们会和我们一起下去。」
郁闷,怎么小奇奇真的变成我的名字了。没有人放下手里的工作,秦汉忙着四处拍照,只有那个我特别在意的卜晓欣抬头看了我俩一眼,然后又埋头工作起来。何雪熟练的绑着滑索,英山不断检查设备的安全性,似乎只有我和时悦颖是多余的一样。
怡江耸了耸肩膀,「别在意,我认识他们的时候就这样了,全是些工作狂。」
「看他们的样子,我对以后的行程更有信心的多。」我默默看着,并没有上去帮忙,既然能偷着清闲,就稍微悠哉一会儿,下去后就有的忙了。
何况,事情交给专家,貌似是我的做人原则。并没等多久,设备就架设完毕。沉溺池的母井宽有两米,在这两米周围,架起了三根粗壮的金属支架,支撑了两条滑索绳。
英山把设备检查完时,刚好下午两点十分。全部人吃着简易的食物,坐在草地上听着他解说:「沉溺池的母井深四十米,井口宽两米,但是越往下走周围越宽阔,到了底部有个一百六十多平方米的空旷范围。
「那里的水只有一米多深。我五年多前来过,母井和子井确实有一条隧道连接,那条隧道的直线距离,虽然只有一点五公里,但弯弯曲曲的,我走了接近三个小时才穿出去,所幸并没有岔路。」
他稍微顿了顿:「子井的情况和母井差不多,在子井上我已经架好了设备。我们这次主要目标,是从母井下到底部,然后从子井穿出来。
「你们认为地震对沉溺池的结构造成了影响,这也是我们的调查方向之一。我们还有半个小时的休息时间。」
他看了看表,「下午两点四十分正式出发,如果不出意外,下午六点左右就能重见天日了!现在解散。」
解散后每个人都没有闲下来,开始检查起自己随身携带的设备。我检查完自己的,顺便帮时悦颖认真检查了一次。没有太大的问题,设备齐全,准备充分,但为什么心底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就好像我们是七只扑火的银蛾,正迫不及待的扑向火焰做成的明亮陷阱中。
「怕不怕?」我问不知为何发呆的时悦颖。
她转头看着我,一直看,笑着摇头,「不怕。」这个女孩,自从姐姐和外甥女失踪以后,像是一夜间长大了一般,变得突然懂事起来。看来逆境果然能令人迅速成长。
「小奇奇,你说我们会不会死?」她突然问。
「每个人都会死嘛。」
「不,我的意思是,我们会不会全都死在下边。」她盯着青石累成的井口。
「为什么会这么想?」我皱了下眉头。
「没什么,只是突然间有这种感觉罢了。」她用力拍了拍我的肩膀,「你说姐姐会没事吗?」
「当然会!」我肯定的点头。
「谢谢,其实我都知道,说不定她们已经遇害了,不过这个祸害,罪魁祸首,我一定会挖出来。」她说的咬牙切齿。我点点头,用力喊道:「时间到了,我们走。」
下午两点四十分整,英山殿底,何雪第一个滑入了沉溺池母井,黑漆漆的洞口内。我乘机向里边探头望了望,洞口很深邃,见不到底。外边发出的声音进入井内,就像进入了异域似的,连续反弹出不断的响动,最后形成了一种类似呻吟的恐怖音调。随着沉溺池的低哑呻吟,何雪顺利的下到了井底。她用对讲机报了平安,让下一批人下去。第二批是怡江和她的搭档秦汉,也是顺利到达。
第三批是我和时悦颖,她紧紧的抓住我的手,在井口用力的吸气,脸色白的吓人,可能是内心怕到了极点。英山替我们将滑索系好,然后又叮嘱了几个注意事项,我点点头,示意时悦颖和我以同样的速度向下滑。
我把滑索拉的很紧,所以下滑的速度并不快,在这样的速度下足够我近距离的观看沉溺池的一切。果然,随着深度的增加,沉溺池的井宽不断增加起来,不久前,还能用手轻易摸到井壁的,现在要费很大的工夫,才能勉强将手掌贴上去。向上望望,那个小小的洞口已经遥不可及,只能勉强看到一丝光线射入。而我俩周围早已漆黑一片,于是我打开了头顶的矿工灯。
四周顿时明亮起来,洞壁的青苔似乎很厚,呈现一种腐败的灰褐色,应该是死了几个月的样子?奇怪,是什么原因让这个保持了几千年,甚至更久的青苔生态链发生了变化,全部死掉了?
我随手扯下了一大把,死亡的青苔随着我扯掉的位置,露出了洞壁,那些洞壁很不光滑,似乎上边有些什么。我示意时悦颖停住下滑,将头凑过去仔细看,灯光照射到那些凹凸不平的地方,我一时间竟然呆住了。
是文字?不对,更确切的说是一些符号,密密麻麻雕刻在井壁上。我又扯掉了几把青苔,那些符号居然又露了出来。
「难道这个井不是天然形成的,而是人工造出来的?究竟是谁花了这么大的工程干这种事情呢!」我的惊讶难以形容,一眨不眨的盯着壁上那些类似鬼画符的符号看。
「不知道,不过这些东西,看得人很不舒服。我怕!」时悦颖颤抖的道。
「我们下去,下快一点!」我冲她点点头,将滑索一放,迅速的向下滑去。没几分钟就到了底,我一把拉掉身上的绳索,就向远处的井壁跑。怡江走过来正要和我说话,见我和时悦颖都在跑,不由得也跟了过来。
啪啪踩水声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秦汉和何雪也跟来了。
「你们要干什么?」她看着我俩停在井壁前,不由问道。
「我想干这个!」我用力将井壁上的青苔用登山镐几下扯掉,果不其然,那些刻的密密麻麻的符号立刻出现了。
「这、这些是什么?」怡江震惊的整个人都愣住了,她用手去摸那些符号,许久都开不了口。秦汉职业习惯的立刻掏出相机拍照,闪光灯惊醒了她,好不容易才问:「你们是怎么发现的?」
「偶然而已。」我目不转睛的看着那些变幻莫测,完全没有规律的符号,「整个井壁上都有这些符号,这意味着什么?沉溺池恐怕并不是天然形成的,就算粗胚是天然的,但不知道在多少年前,肯定有经过一次大规模的人工修建。
「就算在现代,要想打磨四十多米深,最底部一百多平米的圆锥形洞穴,也是个极为庞大复杂的工程。可是在设备简陋的古代,修建起这么一个东西,还要在整个井壁上,刻满意思不明的符号或者文字,根本是难以想象的。」
「我有个猜测。」我转身看了看周围的人,卜晓欣和英山不知何时已经下来,愣愣看着壁上的鬼画符,正在听着我的推断。
「这么大的人力和物力花费下来,恐怕也只可能为了一件事,就是墓穴,但普通人,即使是富甲天下,也不可能动用这么多的人力资源,恐怕这是皇帝或者当年最尊贵者的陵墓!」我说道。
顿时,所有人都激动起来。
怡江侧头想了想,「一般皇亲国戚的陵墓,坊间都会有大量的传说,但我并没有听说,这附近有类似的流传。」
我指了指壁上的符号,「你看看这些东西,你认识吗?它不属于任何我知道的文字体系。可以说,我根本就没有见过。」卜晓欣也仔细的检查了一番,「不错,那个、那个小奇奇……」
不知为何,这个让我感到异常熟悉的女孩,在提到我的名字时,总有一种让我感觉她十分想爆笑又强忍住的错觉。
她继续道:「那个小奇奇分析的很有道理,恐怕这里的文字比甲骨文还早。说不定真有个帝王陵墓,在井里的某个地方等着我们去发掘。」
英山也是兴奋了一阵子,随即又大摇其头,「我五年前来的时候,只发现了一条路,那里只会通到子井去。再没有别的通道了!」
卜晓欣笑着反驳:「如果真的那么容易被你发现,那沉溺池的秘密,早就被挖掘出来了。帝王陵墓没有一个是容易找到的,恐怕里边还有些很难发现的岔路口。」
「很有可能!」摄影师秦汉哈哈笑着,挥舞着自己的相机,「发现了宝藏,就算上缴给国家,国家也会补偿点的。我女儿终于有出国留学的钱了!」
「别想的太美。」我淡淡看着四周,冷冷的视线扫过所有人,「不要忘了我们来沉溺池的初衷。不管这里是陵墓也好,其它什么也罢,有一点很清楚,这里异常危险,肯定有一股神秘诡异的力量在保护着。」
「也对,该你的跑不掉,不该你的,就算到手了也会丢掉。随缘吧,我们走!」怡江很快就从激动狂喜的心态中恢复过来,用力拍了拍英山的肩膀。
英山笑得依然很灿烂,兴奋的手都在发抖,平静了好久才发挥起向导的功能。通向子井的通道,就在洞壁的东南侧,很小,要潜水过去。我咬住小型氧气筒,排在时悦颖的身后进入了水中。
沉溺池神秘的面纱,终于渐渐向我们露出了真正的容颜,以及锋利的爪牙……
顿时,所有人都激动起来。
怡江侧头想了想,「一般皇亲国戚的陵墓,坊间都会有大量的传说,但我并没有听说,这附近有类似的流传。」
我指了指壁上的符号,「你看看这些东西,你认识吗?它不属于任何我知道的文字体系。可以说,我根本就没有见过。」卜晓欣也仔细的检查了一番,「不错,那个、那个小奇奇……」
顿时,所有人都激动起来。
怡江侧头想了想,「一般皇亲国戚的陵墓,坊间都会有大量的传说,但我并没有听说,这附近有类似的流传。」
我指了指壁上的符号,「你看看这些东西,你认识吗?它不属于任何我知道的文字体系。可以说,我根本就没有见过。」卜晓欣也仔细的检查了一番,「不错,那个、那个小奇奇……」
不知为何,这个让我感到异常熟悉的女孩,在提到我的名字时,总有一种让我感觉她十分想爆笑又强忍住的错觉。
她继续道:「那个小奇奇分析的很有道理,恐怕这里的文字比甲骨文还早。说不定真有个帝王陵墓,在井里的某个地方等着我们去发掘。」
英山也是兴奋了一阵子,随即又大摇其头,「我五年前来的时候,只发现了一条路,那里只会通到子井去。再没有别的通道了!」
卜晓欣笑着反驳:「如果真的那么容易被你发现,那沉溺池的秘密,早就被挖掘出来了。帝王陵墓没有一个是容易找到的,恐怕里边还有些很难发现的岔路口。」
「很有可能!」摄影师秦汉哈哈笑着,挥舞着自己的相机,「发现了宝藏,就算上缴给国家,国家也会补偿点的。我女儿终于有出国留学的钱了!」
「别想的太美。」我淡淡看着四周,冷冷的视线扫过所有人,「不要忘了我们来沉溺池的初衷。不管这里是陵墓也好,其它什么也罢,有一点很清楚,这里异常危险,肯定有一股神秘诡异的力量在保护着。」
「也对,该你的跑不掉,不该你的,就算到手了也会丢掉。随缘吧,我们走!」怡江很快就从激动狂喜的心态中恢复过来,用力拍了拍英山的肩膀。
英山笑得依然很灿烂,兴奋的手都在发抖,平静了好久才发挥起向导的功能。通向子井的通道,就在洞壁的东南侧,很小,要潜水过去。我咬住小型氧气筒,排在时悦颖的身后进入了水中。
沉溺池神秘的面纱,终于渐渐向我们露出了真正的容颜,以及锋利的爪牙……
第九章 洞穴
我用眼睛看着那团火焰,只是一眼,就感觉脑袋里喧闹的不得了,有许多邪恶的东西四处乱窜着,充斥了整个洞穴。
洞穴,英文名叫cave,cavern,或cavity。根据国际洞穴学协会的定义,洞穴是指人能进出的天然地下空间。
洞穴是地球自然景观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亦是一种独特的自然资源,与人类的生产活动有着密切的联系;而研究其形成、形态特征、发展演化以及开发利用的科学,就是洞穴学,英语叫Speleology。
在大陆,尤其在南方岩溶山区,洞穴的调查、探测、及其形成和开发利用研究,有着十分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社会经济价值。但这个城市附近,出名的洞穴并不多。沉溺池虽然很出名,但出名在它的承诺上,至于两口子母井之间的通道是不是洞穴,很少有人去思考,也很少有人想到要去探寻一番。
英山是第一个进入沉溺池洞穴中,并走了出来,历时三个半小时。由此可见,沉溺池两个子母井之间的通道并不难走,就算初学者也可以轻松上手。
说到洞穴,就一定要提及它的几个大种类。其它的不用多做介绍,毕竟和这本书没有太大的关系,着重介绍相关的几个类型就好。
根据洞穴的定义,洞穴实际上由洞穴空间〈洞腔〉,及围绕其四周的岩体,或者〈围岩〉两部分构成。洞穴有很多种类型,按其所形成的围岩性质分,有:碳酸盐岩洞,由岩溶作用形成,在大陆分布最广,数量最多,规模最大。
石膏洞,洞体一般规模不大,分布远不如碳酸盐岩洞普遍。砾岩洞,形成于钙质胶结的砾岩中,在大陆数量很少,一般长度不大。
玄武岩洞,由火山活动喷发出来的岩浆,在流动过程中经差异冷却而成,主要分布在大陆东北及海南火山喷发区。
砂岩洞,由差异风化作用而成冰。而沉溺池子母井之间的洞穴,就是分布很少的砾岩洞。
我们七个从水里游出来,就爬上了一个砾岩的平台,不大,只有十多平方米。灯光照射处,只见一个狭窄通道在不远处延伸,蜿蜒弯曲,就像通往地狱的深处。
英山最后一个过来,他腰上别着一根毛线粗细的绳子,正发出幽幽的银光。时悦颖好奇的拉了一把,问道:「这是什么?」
「这是特殊的塑料绳,用来指示我们的位置,防止迷路,绳子的一端栓在我身上,另一段钉在了母井底下,如果找不到方向,就可以顺着绳子返回来,我买了五千米的长度,足够用了。」英山解释。
「这么细,不会断掉吗?」她又问。
「当然不会,是特殊塑料,很有韧性,弹性极强,不容易拉断,也很难被锋利的岩石割断。」英山用手抹掉脸上的水,用额头的矿工灯向四周扫了扫。
整个洞壁砂岩狰狞,头顶还有长度不一的钟乳石,滴下透明的液体,有如某只恐怖巨兽的唾液。
「这里还是没有变,还是那么难以形容的恐怖!」
「走吧,继续。」怡江将设备背到背,「我看过你画的地图,前边的洞,基本上都能用走的吧?」
「对,洞的宽度和高度都很适合初学者,难度小,也没有太多需要攀爬的地方。」英山点头,从背包里掏出一把铁镐,「我来领路,大家一个跟着一个走,小心洞壁,砂岩有的时候也可以锋利到能轻易割开人体,一不注意就会受伤。」
众人鱼贯缓慢进入刚好能够容下一个人的洞穴中,英山在前,秦汉压后,我在队伍的中央,不紧不慢的走着,边走边打量洞壁。砂岩是源区岩石经风化、剥蚀、搬运,在盆地中堆积而形成的,岩石由碎屑和填隙物两部分构成。
碎屑除石英、长石外,还有白云母、重矿物、岩屑等。填隙物包括胶结物和碎屑杂基两种,常见胶结物有硅质和碳酸盐质胶结。
根据洞穴的定义,洞穴实际上由洞穴空间〈洞腔〉,及围绕其四周的岩体,或者〈围岩〉两部分构成。洞穴有很多种类型,按其所形成的围岩性质分,有:碳酸盐岩洞,由岩溶作用形成,在大陆分布最广,数量最多,规模最大。
石膏洞,洞体一般规模不大,分布远不如碳酸盐岩洞普遍。砾岩洞,形成于钙质胶结的砾岩中,在大陆数量很少,一般长度不大。
玄武岩洞,由火山活动喷发出来的岩浆,在流动过程中经差异冷却而成,主要分布在大陆东北及海南火山喷发区。
砂岩洞,由差异风化作用而成冰。而沉溺池子母井之间的洞穴,就是分布很少的砾岩洞。
我们七个从水里游出来,就爬上了一个砾岩的平台,不大,只有十多平方米。灯光照射处,只见一个狭窄通道在不远处延伸,蜿蜒弯曲,就像通往地狱的深处。
英山最后一个过来,他腰上别着一根毛线粗细的绳子,正发出幽幽的银光。时悦颖好奇的拉了一把,问道:「这是什么?」
「这是特殊的塑料绳,用来指示我们的位置,防止迷路,绳子的一端栓在我身上,另一段钉在了母井底下,如果找不到方向,就可以顺着绳子返回来,我买了五千米的长度,足够用了。」英山解释。
「这么细,不会断掉吗?」她又问。
「当然不会,是特殊塑料,很有韧性,弹性极强,不容易拉断,也很难被锋利的岩石割断。」英山用手抹掉脸上的水,用额头的矿工灯向四周扫了扫。
整个洞壁砂岩狰狞,头顶还有长度不一的钟乳石,滴下透明的液体,有如某只恐怖巨兽的唾液。
「这里还是没有变,还是那么难以形容的恐怖!」
「走吧,继续。」怡江将设备背到背,「我看过你画的地图,前边的洞,基本上都能用走的吧?」
「对,洞的宽度和高度都很适合初学者,难度小,也没有太多需要攀爬的地方。」英山点头,从背包里掏出一把铁镐,「我来领路,大家一个跟着一个走,小心洞壁,砂岩有的时候也可以锋利到能轻易割开人体,一不注意就会受伤。」
众人鱼贯缓慢进入刚好能够容下一个人的洞穴中,英山在前,秦汉压后,我在队伍的中央,不紧不慢的走着,边走边打量洞壁。砂岩是源区岩石经风化、剥蚀、搬运,在盆地中堆积而形成的,岩石由碎屑和填隙物两部分构成。
碎屑除石英、长石外,还有白云母、重矿物、岩屑等。填隙物包括胶结物和碎屑杂基两种,常见胶结物有硅质和碳酸盐质胶结。
杂基成分主要指,与碎屑同时沉积的颗粒,更细的黏土或粉砂质物。填隙物的成分和结构,反应砂岩形成的地质构造环境和物理化学条件。但是从这里的砂岩中,我却找不到任何关于它地质构造的信息。身后的卜晓欣似乎也发现了这一点,她用手指戳了戳我的背,小声道:「小奇奇,你有没有觉得很奇怪?」
算了,都知道这个丢脸的名字,我不认也不行了,该死的时悦颖!
我没有转头,只是敲下一块看了看,「确实很奇怪。」
「对吧,砂岩是使用最广泛的一种建筑用石材。几百年前用砂岩装饰而成的建筑,至今仍可能犹存。这种岩石的特征就是隔音、吸潮、抗破损,很难风化,水中不溶化、石上不长青苔、易清理,但是你看!」
她指了指石头上的一些已经发灰的植物,「虽然这些植物已经死亡了,但明显是存在过。恐怕这些砂岩有些名不副实。」
「或许吧,砂岩里边恐怕还含有其它可以令青苔存活的物质。」我将石头凑到嘴边,在破口处轻轻舔了一下。
「尝出什么没有?」她问。
我摇头,「味道很复杂,我吃不出来。」就在这时,前边的人猛地惊呼起来。
「前边怎么了?」我敲了敲时悦颖的背。她摇头,「不知道,看不清楚。」
我皱着眉头四处看了看,周围的空间很大,足够我侧身挤过去,于是我就挤着缓缓向前移动。没多久便来到了英山身旁,只见不远处有个很大的平台,平台周围散落着大量砂岩石块,那些石块的断口很新,恐怕掉下来没有多久。
「怎么了?」我问发愣的英山和怡江。
英山声音有些沙哑,显然很是失望,「通往沉溺池子井的通道,被岩石给堵住,我们没办法往前走了。」这一席话说出来,所有人顿时都极为失落。原本抱着各自的目的,兴致勃勃的出发,没想到路还没有走完一半,就要打道回府,这种感觉实在不好受。
「算了,或许这也是天意,回去后我们找点炸药,把沉溺池的两口井全部炸掉,免得它再出来害人。」怡江倒是看的很开,她拍拍手,坐到一块大点的岩石上,「大家都饿了吧,就地吃些东西,我们二十分钟后往回走!」
大家扫兴的各自散开,我和时悦颖并没有去吃那些简陋的食物,而是走到不远处的角落里,那里是英山指出的,原本应该前进的位置。果然以前是有一个可以容人进入的洞口,可惜因为地震的原因,被几个人力完全不可能移动的岩石堵住了。
我用力摇了摇那些岩石然后苦笑,难道沉溺池知道我们要过去,故意将我们的去路封闭掉?不可能,哪有那么拟人化的洞穴。
「我们过不去了。」我回头对时悦颖说:「很失望吧?」
「有点,不过不知为什么,稍微松了一口气。」她老实的说:「进来以后我的心一直悬吊吊的,像是进入某个巨大怪物的喉咙一般,现在通向它胃袋的喉管堵住了,似乎也是件值得庆幸的事情。」
这小妮子还真会比喻。
我问:「但是或许永远也没有办法,知道沉溺池的秘密,也有可能永远不知道你姐姐和妞妞,是否还活着。」时悦颖顿时呆住了,许久,才缓缓道:「小奇奇,你说姐姐她们真的还有活着的希望吗?」
「只要还没有找到尸体,没有任何有力的证据,证明她们确实已经死亡了,她们在法定意义上就是活着的,只不过一时失踪了而已。」我斩钉截铁的回答。
她叹了口气,无力的靠在我的肩膀上,「谢谢,呼,真希望回家的时候,能看到姐姐突然出现,迎接我们。这个该死的沉溺池,真要炸掉的时候,我来点火!」
「小女孩子的口气还真不是一般大。」有个声音从她身旁冒了出来,是卜晓欣,「不过,我喜欢。」她看着我俩,笑容有点暧昧,「你们交往多久了?看你女朋友,貌似才高三生的样子。」
我愣了愣,说起来,时悦颖的年龄,应该真是高三的样子,怎么从来就没有看她有去读书,现在又不是暑假。
时悦颖瞪了她一眼,「我今年就辍学了,读书没意思。父母死前为我和姐姐建立了一个基金,这辈子我都可以衣食无忧。」
「哟,原来是千金大小姐,失敬。」这位据说在国际上很有名的冒险家,不知为何语气有点酸味,看着我撇了撇嘴巴,「小奇奇,你们真的在交往吗?不太像。」
「这种事情是我们的家事,不需要你管吧。」时悦颖对她似乎有些敌意。
「好,既然是人家的家事,我当然不会管,人家走开好了。」她满不在乎的走了,一路上在岩壁上敲敲打打。我笑了笑,「怎么了,语气那么冲。」
「不知道,看到她就觉得不舒服,虽然她并没有刻意针对我。但,总觉得她有问题,就像……」时悦颖侧头想了想,「就像她会从我身边,将我最重要的东西抢走似的……从看到她的第一眼,就有这种感觉!」
「女人的第六感?」我诧异的问。卜晓欣这个女人虽然我也看她不爽,但只是单纯的不爽而已,并不觉得她危险,相反,甚至令我有些熟悉。
「对,就是女人的第六感。」时悦颖用力的点头,「都说女人的第六感最灵验了,看来我要时刻提防着她。」
「喂喂,没必要这么狠……」我正要喊,突然硬生生将自己的声音掐死在喉咙里,「悦颖,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哪有?」她摇头。
「不对,刚才卜晓欣敲石壁的时候,肯定有一些特殊的声音,我明明听到了!」我喃喃自语着,一边走到卜晓欣刚才走过的位置,一路用登山镐敲过去,终于,一种空洞洞的声响从石壁上响了起来。顿时,我激动了,大喊着:「大家,恐怕,我有点小发现。都给我过来!」
不一会儿全部人都集合起来,他们有的咬着压缩饼干,有的拿着水壶,不明所以的看着我。
我也懒得理会他们诧异的表情,只是用力的敲着石壁,「听听,听到某种声音没有?」大部分人摇头。
只有英山和卜晓欣脸色剧变,浑身一颤,声音也兴奋的微微颤抖着。
「有一种空洞的声音,石壁后面,后面有洞穴!」
「不错,听这种空洞的声音判断,这面石壁肯定不厚,我们一起用随身携带的镐子用力砸,一定能砸开。」我大声道。众人顿时激动起来,纷纷掏出镐子一阵乱砸。
果然石壁并不厚,很快就被砸出一个足够容人进出的洞来。我向里边探头望了望,一片漆黑,那如墨似漆的黑暗,就连头顶的矿工灯都照的很艰难。
洞穴很幽深,不知通向何处。
「现在有个问题,我们进不进去?」我坐在地上看着其余的六人。
「进!」怡江斩钉截铁:「说不定这就是通向那个古代帝王陵墓的通道。如果从前真的有过这个帝王,而且有过井壁上的符号文字,这绝对是个轰动世界的大新闻。」
「我和怡江一条战线。」摄影师秦汉表态。
「我要找出姐姐死亡的真相。」何雪说道。
「这里边开始就是个未知的世界了,不过,五年前的沉溺池对我而言,也是个未知世界。我喜欢探索的感觉,我去。」英山想了想:「不过,你们的安全我没办法再保证!」
时悦颖看着我,犹豫道:「姐姐的下落与生死我想知道。而且,你去我就去。」
「大家都去,当然我也要去,人类可是一种群体性生物。」卜晓欣笑笑的说。我缓缓看着所有人,又看看不知隐藏着什么未知秘密的幽幽洞穴,一时间好奇心猛烈的燃烧起来。人就是这种生物,对未知的东西止不住的好奇。
就像一个紧闭的盒子摆在你面前,所有人都叫你不要打开,而你自己也知道,打开就会有危险。但是当你在那个紧闭的盒子面前,待的越久,就越想要打开。
恐怕,我对沉溺池的好奇心比任何人都大。但是心底却有一个声音,不断的告诉自己,离开,离这个洞穴越远越好。
面对去与不去的选择,我的选择时间其实并不久,只有一秒钟。不管怎样,我都想要进去看看,否则一辈子都会遗憾。唉,说不定没有失忆前的自己,也是个胆大妄为的冒险家吧!
所有人无一例外的选择了进去,进去前我们听从英山的建议,再次整理好装备。他调整了绳子的位置,在这个新洞穴的入口处,将特制的塑料绳子又固定了一次,预防迷路的时候可以拉着绳子原路返回。
「这根绳子一共有五千米,已经用掉了一千一百米,还剩下三千九百米。」他一边看绳子的刻度一边说:「为了安全着想,我们前进三千九百米后,就必须返回来,否则很容易迷路!」
其余的人显然有些心不在焉,各想各的事情。
依然是最有洞穴探险经验的英山走在最前边,他小心翼翼的迈入第一步,然后示意我们一个接着一个进去。
当我的身体完全进入洞穴时,立刻被一股恶寒包围住,冷,一种渗入骨髓的凉意,不断从四面八方扑过来,就连身上的防寒服都无法遮挡。
没过多久,这种怪异的寒冷就如潮水般迅速退去,让人觉得刚才的那股凉意,是不是只是一种错觉。
依然排在我身后的卜晓欣,戳了戳我的后背,「进来时你有没有觉得很冷,然后寒意又突然消失了?」
「有。」我回答的简单明了。
「好古怪的感觉,那一刻我还以为自己快要被冻结了,整个身体像是被某种东西窥视的干干净净。这个洞穴,不简单!」她咕哝着。
「安静一点,我们要多小心。」我心里一凛,就着七个矿工灯的灯光,缓缓打量起四周来;周围的空间很大,向来的方向望,我们敲开的石壁,只是内部石壁的一个小口子。
内部的石壁非常笔直坚挺,大约有五米高,一米半宽,厚度异常的薄,就像是人工将整块岩石,硬生生削成现在的样子。而我们所处的地方非常狭长,洞顶却很高,如同一线天的地形。
洞穴中的漆黑,黑的十分不正常,我揉了揉眼睛,这才就着灯光看清楚,原来四周的岩壁,居然也是漆黑一片的,视线所及的地方,全是黑色。
我不由得惊讶道:「你们看,洞壁的岩石似乎是黑色的。有可能是辉长岩!」这个世界上纯黑色的岩石不多,大量出现的就更少。虽然玄武岩也是黑色,但自然界中的玄武岩,一般都带有气孔状,杏仁状构造和斑状结构。这一点我在周围的岩石上并没有看出来。而辉长岩不同,如果黑石母含量极高的辉长岩,就有很大的可能是纯黑色。
众人纷纷惊叹的看向岩壁,这些家伙,估计是太紧张了,一个二个的想东想西,就连周围的环境也没有太注意。
卜晓欣脸色有些凝重,她用手敲下一块岩石,拿到手里端详片刻,然后看着手心发呆,许久才愣愣的道:「不对,这些是灰岩。只是表层被人工涂抹了一层炭。」
怡江眼睛一亮,「你的意思是,这里早就有前人进来过。甚至可以说,这条通道有人工加工过的痕迹,很有可能就是我们猜想的、帝皇陵墓的入口!」众人顿时又是一阵激动,继续向前的动力更加旺盛了。我不言不语,表情也有些凝重。
有时候在木材上或者棺材里加入炭,可以起到干燥防止腐败的效果,但没有听说哪个帝王陵墓里,有用炭将整个陵墓涂抹一次的。再加上沉溺池井壁上那些完全看不懂,更没有起源的未知符号,让我心底十分的不舒服。
希望不要出问题才好。
我暗自提高警觉,一边走一边仔细注意四周。通道很长,也很笔直,没有太大的沟渠与急转弯,很有可能是自然形成的岩洞,再经过人工雕琢。
前边秦汉的相机闪光灯闪个不停,令我在这个原本就幽深压抑的环境里,更加烦躁了。
不知走了多久,突然眼前豁然开朗,有一个椭圆形的空间露了出来。我们鱼贯而出,一出去就被眼前的景象,震惊的全身石化,再也合不拢下巴。只见这个椭圆形空间有十米多高,两百多平方米宽,空间的相对中央位置,摆着一个巨大的、似铁似铜的容器。容器呈不规则形状,足足有六米长,半米高,但最让人惊讶的地方,是容器里有一种火焰,一种诡异到难以形容的火焰。那种火焰通体黑色,炽热的燃烧着。
但站在不远处的我们,却丝毫感觉不到热量,反而异常的寒冷,彷佛身上的温热,都像受到磁石吸引的铁物质,向黑色火焰方向流失过去。这些火焰静静燃烧着,除了眼睛,人体的所有感官,都无法感觉到它的存在。
我用眼睛看着那团火焰,只是一眼,就感觉脑袋里喧闹的不得了,有许多邪恶的东西四处乱窜着,充斥了整个洞穴。
邪火!似乎世界上只有一个名词,能够形容眼前这个东西。我打了个冷颤,感觉身旁的时悦颖,死死抱住了我的手臂,身体在不住的发抖。
「黑色的火焰,似乎在西方传说中,只有地狱才有。」许久,卜晓欣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喃喃道。
「我还从来不知道,火焰居然能呈现黑色,不晓得容器里边盛放的是什么,居然能使这种黑色的火焰,燃烧了千年甚至更久!」我直到现在都难以置信。秦汉兴奋的不得了,他不断的拍照,离那个火焰越来越近。
「小心,不要离太近了!」我警告道。
这个北方大汉憨厚的回头冲我笑笑,「没关系,我看能不能弄一块下来带出去。」
「太危险了,这种未知的物质,还是距离它远一点。」我皱眉,示意他回来。他完全不听,径自走过去,「这东西又不像外边的火焰那么热,应该什么都烧不掉。我试试看!」秦汉掏出一个卷纸,抓住一头,另一头用力抛进了火里。
卷纸果然没有燃烧,甚至稍微破损的痕迹都没有,直直的飞入火焰里,像是进入了空无一物的空气中。但透过诡异的黑色火焰,却什么都看不到。
「你们看吧,一点危险都没有。」他得意的说着。就在这时,他手中的卷纸突然冒出了黑色的火苗,火苗在刹那窜高,纸张并没有像被点着一样,卷曲着化为灰烬,而像是凋谢了一般。
对,确实是凋谢,那些卷纸就是在瞬间凋谢,化为飞灰,掉落到地上。同时,被这一变故震惊的呆住的秦汉,突然痛得大叫一声,滚倒在地上,他紧紧的抓住右手,痛苦的满地滚着。只见他的手上,赫然也窜出了一些黑色火焰,火焰在他手上跳跃着,越来越多,没几秒钟就包裹住了他的全身。在场的四个女孩不由得尖叫起来,火焰的里边,正上演着一个极为诡异的场景。被黑色火焰包裹住的秦汉,先是从右手开始枯萎,他的手像是被火焰吸干了全部的水分,很快就塌陷了下去,再是身体和头颅。他迅速的干枯,听不到火焰燃烧的声音,只有他撕心裂肺的惨叫。
不久,秦汉便化为灰烬,连骨头都没有剩下一块。没有可以燃烧的东西,黑色火焰也渐渐熄灭了。
剩余的六人,全身都在这惊人的一幕中颤抖,没有人有能力帮他,只是怕,怕的要命。不知过了多久,英山才语气干涩的道:「这些究竟是什么玩意儿?」
「不知道,不过它只会焚烧有机物,对无机物无效。」我大着胆子走上前,用登山镐翻了翻秦汉死后留下来的东西,全是些金属器械,含有有机物成分的东西早已被燃烧殆尽。
「见鬼,我们马上回去。这种鬼地方根本就不是一般人来的!」英山狠狠道。众人的意见,再次惊人的一致起来,我们收拾好秦汉的遗物,毫不犹豫的打道回府。但那时候,并没有人想到,我们早已经回不去了。沉溺池诱惑我们进来时,就没有打算放我们出去。它要我们腐烂在它的胃里……
第十章 死局
「那有什么办法,我们是客人,它可是主人。既然主人有请,我们只能客随主便了!」卜晓欣冷笑了一声。
所谓火焰,正确地说是一种状态或现象,是可燃物与助燃物发生氧化反应时,释放光和热量的现象。
火焰分为内焰、中焰和外焰,火焰温度由内向外依次增高。
火焰并非都是高温等粒子态,在低温下也可以产生火焰。
火焰中心或起始平面,到火焰外焰边界的范围内,是气态可燃物或者是汽化了的可燃物,它们正在和助燃物发生剧烈,或比较剧烈的氧化反应。在气态分子结合的过程中,释放出不同频率的能量波,因而在介质中发出不同颜色的光。
例如,在空气中刚刚点燃的火柴,其火焰内部就是火柴头上的氯酸钾,分解放出的硫,在高温下离解成为气态硫分子,与空气中的氧气分子剧烈反应,而放出光。外焰反应剧烈,故温度高。
综上所述,火焰内部其实就是不停被激发,而游动的气态分子。它们正在寻找「伙伴」进行反应并放出光和能量,而所以放出的光,让我们开到了火焰。
就我所知,火焰随着燃烧物的不同,就会呈现不同的颜色,这就要谈到元素的焰色反应!
有些金属或他们的化合物在灼烧时,能使火焰呈特殊颜色。这是因为这些金属元素的原子,在接受火焰提供的能量时,其外层电子将会被激发到能量较高的激发态,处于激发态的外层电子不稳定,又要跃迁到能量较低的基态。
不同元素原子的外层电子,具有着不同能量的几台和激发态,在这个过程中就会产生不同波长的电磁波。如果这种电磁波波长,是在可见光波长范围内,就会在火焰中观察到这种元素的特征颜色。
利用元素的这一性质,就可以检验一些金属化合物的存在。这就是物质检验中的焰色反应。
不过,我从来没有见到过黑色的火焰,虽然砹元素燃烧可能产生黑色的光,但是不明显;毕竟黑色这种颜色,就代表着无光或少光,但燃烧能产生热量,是必定会引起发光,何况那种火焰的燃烧方式,也是在太古怪了。
「小奇奇,你觉得那种火焰是什么?」一路上大家都无言无语,沉浸在秦汉死亡的阴影里。只有卜晓欣最先恢复过来。小声问。
我摇头,「不知道。」
「你说有没有可能,是传说中的黑色闪电?」她神秘的说。
黑色闪电,这是因为大气中由于太阳光、宇宙射线、云的电场、线状闪电和一些物理化学因素的作用,天空中会产生一种化学性能十分活泼的微粒,在电磁场的作用下,这种微粒便聚集在一起。
而且能像滚雪球那样愈滚愈大,形成大小不等的球状物或者焰状物。这种球状物不会发射能量,但可以长期存在,它没有亮光,不透明,所以只有在有光线的时候,才能观测到它。
我再次摇头,「黑色闪电只是人类臆想出来的东西,从来没有人证明它存在过!」
「但也没有人提到过刚才那种火焰的存在形式啊!」她撇了撇嘴,「你看,黑色闪电会呈现火焰状,也没有声响,更不会发射能量,还能在空气里长期存在。所有的特征都符合刚才那种火焰的特性,无声,无热量的火焰。」
「但黑色闪电遇到物质,就会变得非常危险,一旦有物质侵入,内部活跃的微粒便会凌乱,引起爆炸,但刚才的黑色火焰,只是烧光了有机物。」我反驳道。
「你见过闪电将金属也烧掉的吗?」她反驳回来。我哼了一声:「金属不会烧掉,但会熔化!」
卜晓欣哑巴了,许久才讪讪道:「谁知道呢,总之黑色闪电的特征,也只不过是人类猜测的,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说不定它不对金属起反应,只会焚烧有机物呢!」
「现在争辩没用,改天拿仪器来探测一下,横竖沉溺池又跑不掉。」我耸了耸肩膀,原本对她的怀疑更加强烈了,这女人,绝对不是什么冒险家,她不简单。
不过,为什么老是向我套交情,似乎和我很熟的样子。而且,她貌似有点清楚我的底细。难道,这女人认识没有失忆前的我?
想着想着,时间过的飞快,很快我们就顺着塑料绳索,回到洞穴入口。但是走到底的时候,所有人却再次呆住了。
前方居然是死路一条,真正的尽头!不远处只有石壁,并没有出去的洞口。英山拉了拉系在它身上的绳索,原本钉在洞外的另一段就被拉了过来,他呆呆望着
手里的绳头,脑袋一时间有点反应不过来。
「怎么回事?」怡江声音有些颤抖。
「绳子断了。」英山干涩的道。
「没理由,你不是说过绳子很坚韧,肯定不会断吗?」她歇斯底里起来,看来秦汉的死对她打击很大。
「我看看!」我一把将绳头抢了过来,在灯光底下仔细打量。绳子确实断了,硬生生被割断的。不知道是周围的岩壁还是什么东西,但割开绳索的工具显然不太锋利,说的直观一点,像是某种动物的牙齿。
卜晓欣似乎也看出了这点,和我交换了下眼色,小声道:「洞里还有其它生物!」
「很有可能!」我点头,「你带武器了没有?」
「开玩笑,到这种地方怎么可能不带。」卜晓欣诡然一笑,「捷克人七0年代的CZ83型九毫米双动手枪;使用七点六五毫米勃朗宁枪弹,又可使用九毫米勃朗宁短弹,还可使用前苏联马卡洛夫枪弹。
「全长一百七十二毫米,枪管长九十七毫米;发射七点六五毫米枪弹时,空枪重零点七五千克;发射九毫米枪弹时,空枪重零点八千克。采用十双排弹匣供弹机构,有效射程五十米。」
「厉害,虽然我有听没有懂,不过,我也带了一把枪,黑市买的。」我拍了拍内包。这时时悦颖用力拉了拉我,语气有些不善,「你们在聊些什么?似乎很谈得来的样子?」
「谈怎么出去的问题。」我指了指前方的洞壁,「你怎么看?」
「我们出不去了!」她一屁股坐在地上,神情沮丧。恐怕所有人都和她一样,十分的沮丧。怡江和何雪虽然一个干练、一个有着冒险经验,但都是女孩子,脸上带着随时会哭的神色。
我到尽头用镐子使劲敲洞壁,很扎实的声音,看来要开一个洞,以现有的人力是根本不可能。于是我也坐了下来,思考了许久,突然大脑一凛,跳了起来大声道:「不对,肯定有不对的地方!」
「想到了什么?」时悦颖抬起了头,所有人也都看向了我。
「英山,绳索确实把我们带到这里来对吧?」我语气急促的问。
「不错,我们完全是跟着绳子在走。」他点头。
「但据我一路上的观察,我们从进洞开始,就是一线天的地形,途中也没有太大的弯曲,可以容人进入的岔路,也根本可以忽略不计,然后就看到了黑色的火焰。就算我们返回途中,绳索断掉了,我们应该依然处在那条通道里。
「那条通道就算没有引路绳索,都能轻易的出去,但现在我们居然走进了一条死路里!」我喃喃道:「这种状况只有两个可能,一是洞穴移动了。二是某种东西因为某种目的,把绳索咬断,将我们引进了这里!」
卜晓欣顿时眼前一亮,「对!很好,洞穴当然不会移动,肯定是洞穴里存在的某种东西,将我们诱拐过来的。只要我们原路返回到黑火的位置,应该就能轻易找到入口,顺利逃出去!」这一席话立刻让剩余的人,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英山的精神状态不由得好了许多,一反刚才死气沉沉的样子,大手一挥道:「大家就地吃饭休息十分钟,十分钟后我们往回走!」
我不知道希望是什么味道的,但我知道失望是苦涩的。
记得从前看过一个故事,故事的名字和作者完全忘了。这个故事主要讲述的是一位弹奏三弦琴的盲人,渴望在有生之年看到世界,可遍访名医,都说没有办法;一个道士给他一张药方,说必须在他弹断一千根弦时,才可以看。
于是,这个盲人带着同样失明的徒弟,游走四方,终于弹断了一千根弦,可他叫人一看,那竟是一张空方,那位琴师潸然泪下,突然明白了道士那「一千根弦」背后的意义。
正是这「一千根弦」,支持这位盲人尽情弹下去,而匆匆五十三年就如此活了下来。一千根弦,蕴含着人生中的各种挫折和考验,当你回过头来思索,什么是生活时,也就懂得了人生是酸甜苦辣、五味俱全的。一个人的人生道路上,不免有些磕磕碰碰,没有人永远幸运,也没有谁总是不幸。
这位琴师把这张没有字的「药方」,给了同样渴望光明的徒弟,因为他希望徒弟也和自己一样,在希望中走下去。是啊,每一个人都有梦想,而梦想是支持人勇敢面对生活的动力,如果我们连梦都没有了,那活着还有什么意义?这是一个善意的谎言,道士给了琴师一个梦,琴师又给了徒弟一个梦。那就是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千万别失去信心和希望,要坚强地走下去!谈到梦想,我也很迷惑,毕竟,我是一个就连记忆都丢失掉的人,还有什么梦想呢?唯一还能支持我下去的,恐怕就是一种希望吧。希望自己活着出去,顺利找回遗失的记忆,清楚明白自己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毕竟从前的自己,那个已然失去的自我,给我的惊喜实在太多了。他,让我好奇!
往回走的路并不顺畅,更不顺利,每个人都走的气喘吁吁,似乎洞内干燥的空气令喉咙很不舒服。对了,这里的空气确实很干燥,但谈不上新鲜,恐怕我们真的是进入,某个庞大的人工建筑中了吧。看看手表,荧光幽幽指向六点十分,我们已经在这个该死的沉溺池底部,待了三个半小时。从原本的兴趣茂盛,到现在的
偃旗息鼓,这三个半小时,真可以说是尝尽了人生的大起大落、悲欢离合。
不过等找到黑火的位置,相信自己一定能寻回来时的洞穴,毕竟那个洞穴实在引人注目。英山在前边带路,走着走着,不知过了多久,他突然又停了下来。顿时,我有一种十分不好的预感,走向前一看,立刻头皮都麻木了!
只见不远处地面赫然横立着一道,宽度足足有五米的裂口,那个裂口下方幽黑无比,还有一股寒气不断向上冒,不知道究竟有多深。
我随手捡了一块石头向下扔去,过了许久都没有听到石块掉落的声音,彷佛它穿透了地幔地核,直接到了地球的另一面。
「这裂口,不会一直通向地狱吧?」身旁的时悦颖,用力咽下一口唾液,颤抖道。
「不知道,不过我们一定爬不过去。只有往回走!」我缓慢的道。队伍再次死气沉沉起来。依然英山带路,但这次没有走多久,居然再次回到了绳索断掉的那个石壁前。他恼怒的用手敲着石壁,歇斯底里的喊道:「这个鬼洞穴究竟是怎么回事,老子爬过西部的许多穴脉,探测过的洞足足有一百多,没有一个这么邪门的!」又再次往回走,前方,竟然还是大裂缝。
我也感觉无力起来,「这次我看得很清楚,并没有岔路。我们所处的这条通道一端是死路,一端是悬崖。要不要再走一次?」
「不用了。」一直都很少说话的何雪,走到裂缝前看了看,然后摸了摸洞的顶端,「这个悬崖对面还有一条路,顶部的岩石很坚硬,如果将攀岩钉打进去,足够支撑两个人通过。我能从顶部爬过去!」
「不行,太危险了。就算站在裂缝边上,我都双脚发抖!」怡江立刻阻止道:「何况你家里就剩下你一个人了,如果你也遭到意外,你姐姐一定会死不瞑目!」
何雪笑了笑,出神的望向裂缝对面,「没关系,我受过专业训练,爬过比这更危险的地方。如果不过去,恐怕所有人都会饿死在这鬼地方。姐姐也希望我这么做吧!」
说完,这个坚强的女孩向所有人点点头,掏出攀岩用的设备,开始在洞穴顶端钉入攀岩钉。她熟练的将主绳牢牢栓在身体上,然后每爬一步打入一根钢锥。这是种特制的锥体,在克服难度较大的岩石、冰雪地形的登山作业中,将不同长度和类型的钢锥,打入岩石缝和冰层中,可以作为行进和保护的支点。
她的基础打的十分扎实,毕竟登山时平面斜度不过才九十度而已,现在却要整个人都吊在悬崖上。何雪满头大汗,五十厘米的距离就打入一根钢锥,然后将主绳和辅助绳穿入,五分钟后,终于到了悬崖的正中央。
留守的五人紧紧拉住主绳索的另一端,以防她掉落时将她拉住,不至于就此坠落下去。我感觉手心的汗水冒个不停,心里的紧张和不安,随着她的距离增加而不断滋长着。又远了一点,她已经过去了三米多一点,还有一米多就到达对面了。所有人的心都吊了起来。
「嘘,小奇奇,你有没有感觉周围的气氛有点怪?」卜晓欣在我耳边小声道。
我心里一凛,缓缓向四周望了望。确实,周围的有点不对劲!虽然环境没有丝毫的变化,但总觉得有什么改变了。似乎,是温度!
温度在不断下降!我甚至看到在矿工灯光照下,黑漆漆深不见底的缝隙里,有一丝丝的白气冒了上来。
有种危险的感觉,不断冲击着我的神经,我不由脱口喊道:「何雪,快回来,马上!」说时迟那时快,原本从缝隙中泄漏出的少数白气突然蒸腾开,如同沸腾的开水,呼啸着,发出哀怨凄厉的惨叫声,猛地向正努力攀爬的何雪扑去。
白色气体接触到的地方,绳索开始断裂,金属开始腐朽,何雪痛苦的用手捂住了脸孔。原本吊住身体的双手一松开,她的身体就开始往下直掉,所幸辅助绳索并没有完全断开。
「拉!」我大喝一声,示意所有人用力将她拉回来。
但已经晚了。何雪身上特制的登山衣物,在白气中腐烂,露出了她已经被腐蚀的坑坑洼洼、脓水四溢的躯体。
她的肉在迅速坏去,一股惊人的臭气散播到洞穴各处。雪白的皮肉,鲜艳的血液,不久后便被侵蚀殆尽,只剩下一具白森森的骨头。终于,困在她身上的所有绳索都断裂开,她最后剩下的那具白骨,也迅速向裂缝里坠落。那个深渊就像狰狞巨兽张开的大嘴,它龇着锋利的牙齿,将何雪连人带骨头吃的干干净净!
「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又是一场惨剧,怡江手脚发冷,蜷缩在地上。
「何雪死了。」我苦笑,浑身无力。这个白雾状气体究竟是什么物质组成,居然带着那么强悍的腐蚀性?
「你们看!」一旁的时悦颖突然惊叫了一声。众人抬头,只见不远处,原本触手可及的深渊,居然活生生在我们眼前消失的无影无踪。我的对面就是一条笔直的洞穴,和身处的这个洞穴一模一样,只需要看一眼,就知道它们根本就是同一个整体。而在离开我们大约四米多距离的地上,赫然散落着一堆堆的白骨。骨头很旧,有些泛黄,甚至有些已经开始石化,全是人类的残骸。
我用力咽下一口唾液,鼓起勇气走了过去,打量一番才道:「这些人类残骸头部都有钝器伤痕,头骨已经裂开了,死亡原因很有可能便是这个。」
「这是个陪葬坑?那刚才的深渊,究竟又是怎么回事?」卜晓欣也走了过来,惊讶的说。
「可能这里有一种能够起到催眠效果的物质,让我们全身的感官都产生了错觉。」我判断道。
「但何雪的死那么真实,而且这些骨头里并没有她的遗骸。」
我扫视了下四周,「谁知道呢,说不定问题就出在我们看到的那些雾气里。那些气体带着强烈的腐蚀性,和何雪的身体接触后全部中和掉了,催眠效果的物质也损耗殆尽,所以我们又能正常的看到和听到。」
「如果你的判断正确的话,那往回走应该能够到达黑火的位置。」卜晓欣神情黯然的说。所有人默不作声的又开始向回走,出人意料的是,这一次依然没能走出去。前方,还是那个坚固的石壁。
我狠狠用手砸在石壁上,恼怒道:「该死!看来沉溺池这玩意儿,只准我们走它留给我们的通道,它想把我们引向它想让我们去的地方!想要我们全部死绝!」
「那有什么办法,我们是客人,它可是主人。既然主人有请,我们只能客随主便了!」卜晓欣冷笑了一声。
「你说话还真幽默!」我深深吸了一口气,「不过,也对。走,我倒要看看,这个见鬼的沉溺池,想要我们走到哪去!」
晚上八点五十三分,我们踏上了那个原本是悬崖的洞。那个洞十分笔直,一直呈现十五度轻微的向下斜坡,很难判断是自然造成了,还是人工修建的。
但这样走着,就会产生一种错觉,似乎会直接走进地狱的深处。
洞穴里开始变得寒冷,随着海拔的下降,温度就会变低,洞穴里同样也遵循着这样的定律。走了大概有两个多小时,在十点五十分的时候,我们终于穿出一成不变的洞穴,来到了一个水潭边这个水潭的水不深,而且相当清澈,水面上浮着某些藻类,正散播出幽幽荧光。就算关了头顶的矿工灯,也依稀能够看到,水底有些不知名的小东西正在游着,不时悠闲吃着水面的浮藻。
「好美。」时悦颖惊叹道,脸上总算恢复了点血色。大家都饥肠辘辘了,我们商量了一下,准备就地扎营,吃点东西好好睡一觉,明天一大早再出发。卜晓欣用矿泉水瓶在潭中接了一瓶水,不知从哪里找出一张PH测试纸,检测水的酸碱性。
「怎样,能喝吗?」我问。这次由于没有打算在沉溺池底待多久,更没想过要过夜,所以带进来的设备都并不多,只有一些简陋轻便为主的检测设备,和少量的食物和淡水。
由于秦汉和何雪都死亡了,身上带的东西也被损失掉。我随便统计了一下,如果节省一点,食物和水只能支持我们五个人活过三天。
但有足够的水就不一样了,有水,每个人能多活五到七天,大大增加了存活下去的机率!而且,水潭里貌似还有鱼,虽然不知物种,这东西能吃的话就赚了。可以不再担心食物和水的问题,慢慢的寻找出路。
卜晓欣看了一眼试纸,抬头道:「PH为七,典型的不酸不碱特性,不过实在太标准了,某家号称过滤了九十九层的矿泉水广告,都没有它夸张!」
「管他那么多,既然没有酸碱性,应该就能喝。」我摸了摸鼻子。
「那你先喝给我看,酸检指数虽然没问题,但这潭水怎么看怎么透着古怪。」卜晓欣将瓶中的水倒回潭里。
「你看,植物不可能光靠水就能活下去,肯定需要其它的成分。既然水面有植物能活,水里就一定还有什么PH检测纸,不能检验出来的东西。」
「不错,」我点头,要我喝这个古怪洞穴里的任何东西,我当然不敢,「如果一种植物要发光,体内大多都含有某种放射性元素。估计潭水下边的岩石里含有发射性矿物质成分,植物吸收后在体内加工,变成了可见光。」一旁的时悦颖,突然屁颠屁颠的跑过来,喊道:「小奇奇,你看,水潭里的鱼好奇怪,居然没有骨头!」我定睛一看,果然,在我不远处游动的鱼,通体基本上呈现透明,透过它的身体,居然能清晰的看到潭底景貌。
「奇怪了,这些透明的鱼,它的骨头在哪里呢?」她偏着头苦思不得其解。
我笑了笑,「它的骨头也是透明的。这种类型的鱼,海中也有,为了抵御天敌,它们只能把自己隐形起来。」说到这里,我的话猛然停住了。不错,水藻靠吸取水和水潭里的发射性元素生存,而鱼靠吃水藻存活,这已经形成了一个
生物链条,那么这些鱼为什么还需要伪装自己呢?难道还有一条上层食物链?
但这个水潭一目了然,除了这种透明的鱼,并没有其它东西了,那它们在防备什么?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了一阵响动,由远及进,以极快的速度,向我们的方向奔驰过来了……
第十一章 绝境
每个人的嘴唇都因为缺水而裂开,在烛光的照耀下,鲜红的触目惊心,散发着一种妖艳的色彩,那是从嘴唇中渗出的血。
声音越来越接近,我大喊一声,所有人都背靠背的站着,矿工灯大开,手里死死握着任何可以当做武器的东西。
没过多久一群外形似狗,高达两米的生物跑了出来。我仔细打量了一番,这些生物不像狗的地方,则是在于四肢皆触地时,肩高与臀高不一,肩部略高于臀部,其前半身比后半身粗壮。
它脑袋大,头骨粗壮,吻部不长,耳大且圆。四肢各具四趾,爪大,弯且钝,貌似不能伸缩,颈肩部背面长有鬣毛,尾毛也很长。
体毛稀且粗糙,有斑点或条纹;虽然它们的外形略像狗,但头比较短而圆,额部宽,尾巴短,前腿长,后腿短,毛棕黄色或棕褐色,有许多不规则的黑褐色斑点。看那两排锋利的牙齿,就知道绝对是肉食性动物。
「鬣狗?」卜晓欣小声问。
「外形有些像,但显然不是,鬣狗没有这么大只的。」我轻声答。些生物显然还有保留着微弱的视觉,用来捕食潭水里的透明鱼类;恐怕是从来没有接触过如此强烈的光线,它们猛地停了下来,谨慎的围着我们一行人绕着圈子。它们张大嘴巴,不停流着恶心的唾液,锋利的牙齿在灯光下闪着寒光,丝毫不用怀疑它能不能轻松的将你撕碎。
被一群两米多高的生物绕着圈子、虎视眈眈,并不是件轻松的事情,我们五人冷汗直流,汗水流入眼睛中也不敢放松精神,害怕它们随时扑上来。
由于集合的仓促,怡江和时悦颖的背包没来得及带上,还留在远处的水潭边。那些古怪的生物显然也发现了这点。
它们其中几只饶有兴趣的走过去,用鼻子闻了闻,然后几口将背包咬开,津津有味的吃起里边的东西,很快所有的类狗生物,都被背包里的东西吸引了过去,它们吃的十分欢快,甚至连金属物质都被囫囵吞枣的咽了下去。
「趁现在,我们快溜。」这种好机会并不会持续太久,等那些生物吃光背包,然后适应了强光时,恐怕就是我们的死期了。恐怕它们就是一种变异的鬣狗,犬齿、裂齿发达,咬力强,能够轻易的咬断金属。我刚才稍微观察了一下,这种生物虽然体型庞大,但奔跑速度竟然可达每小时五十至六十公里,而且能够跑很长的距离却没有倦意。
在这个没有天敌的地方,它们根本不会把我们放在眼里,我们也无法震吓它们。就算用枪能打死几只又怎样,还是只有死路一条。
我们蹑手蹑脚的尽量不惊扰它们,迅速向前移动,离开了这个危险的水潭,走了接近一个多小时,才敢停下来休息。这一次损失惨重,惨重到我们一时无法接受!由于怡江和时悦颖是女孩子,为了照顾她俩,笨重的设备都由我、英山以及身体较为强壮的卜晓欣背了。她们俩的背包里,装着队伍大部分的食物和淡水。两个背包被鬣狗吃掉,不但意味着我们百分之七十的食物和淡水没有了,还大大降低了我们存活的机率。我们坐下来稍微清理了一次背包,剩余的食物和水,只够我们五人吃两次的分量。也就是说,如果一天吃一次,我们只能支持两天,然后就只能挨饿去找出路,如果在五天之内出不去的话,我们就死定了。我把食物分成了五份,一人一份。
英山眼神有些不对劲,看着食物,突然说道:「小奇,知道什么叫优胜劣汰吗?生物在生存竞争中,适应力强的保存下来,适应力差的被淘汰。
「这是达尔文进化论的一个基本论点,在人类社会中,优胜劣汰的现象更严重。适者生存、弱肉强食,强者才能生存下去。」
「什么意思?」我皱眉看他。
「我们是男人,比其余的三个女性有更强的存活机率。」他一眨不眨的看着我,「我有个想法,现在的食物和水只剩下每人两天的分量。
「如果只有我俩的话,就能每人多活三天,如果省着用,我们能活十天以上。就用这十天,倚靠我的经验,绝对能找到出口,逃出生天!」
我冷笑了一声:「你要我丢下她们三个?」
「当然不是,我们让她们在原地等候,自己先出去求救;没有她们拖累,每天能走更多的路,找更多的地方。」他满脸无辜。
「哼,我想你的论点从开始就有问题。你的建议,是建立在抢走她们全部食物的基础上,没有食物和水,她们怎么可能坚持活到我们带人回来营救为止?」我有些鄙夷眼前的这个人。
「总会有办法的,我相信她们的求生能力,何况书上常说,女性在缺乏水和食物的状态下,比男性的存活机率多的多。」
他厚颜无耻的继续蛊惑我。
「就此打住,我不想再谈论这件事。再提到,当心我打烂你的下巴!」我哼了一声走开了。时悦颖走过来问:「他跟你说什么?怎么你语气不善的样子?」
「没什么。」我不想解释,只是看了看卜晓欣,用嘴向英山的方向努了努,「当心那个男人,他被这个洞穴搞得开始神经不正常了!」
看看表,已经凌晨零点十分,每个人都累的受不了,于是大家坐在一起,商量出一个守夜时间表,准备休息到明天早晨再继续寻找出路。
第一个守夜的是我,期间并没有任何值得描述的地方。轮到我休息时,我做了一个梦,很奇怪的梦。
我梦见自己用Vbuzzer软件,在计算机上打国际长途给几个朋友。其后,我拨通了不知道谁,但是却让我很熟悉的电话,那是个女孩子,我和她侃了侃家常物价什么的。通话快要结束的时候,她突然问我:「喂,夜不语,你知道什么是幸福吗?」
那一刻,我的大脑当机了。夜不语,这就是我从前的名字吗?不过,对啊,幸福是什么?幸福到底是什么?我想了又想,最后无奈的摆了摆头。第一次,我发现,那传说中的幸福,居然离我那么遥远。在梦里,我的大脑不断搜索着,历史上一些名人对幸福的定义。塔西伦说:当你能够感觉你愿意感觉的东西,能够说出你所感觉到的东西的时候,这就是幸福。
马克.吐温说:幸福就像夕阳—人人都可以看见,但多数人的眼睛却望向别的地方,因而错过了机会。而鲁迅对幸福的理解比较抽象,他说:所谓幸福,便是穿掘着灵魂的深处,使人受了精神底苦刑而得到创伤,又即从这得伤和养伤和愈合中,得到苦的涤除,而上了苏生的路。失忆前暂且不论,特别是失忆后,我越来越搞不懂幸福是什么了。名人警句中的幸福言语,不过是他们对幸福的定义而已,那我呢?对我而言,什么才是幸福?越想,我越不知所措。于是我反问她:「你幸福吗?」
那女孩的声音沉默了片刻,略微有点黯然,「本来我以为自己是幸福的,但是,或许我错了。」
挂了电话,我又梦见自己抱了一箱啤酒回家,一排排整齐的放在地上。我慢悠悠的打开了六瓶,然后一口一口的喝起来。再然后,我拨通了另一个也依然很熟悉的女孩的电话。
「你幸福吗?」我用低沉的声音问。
另外一个女孩愣了愣,然后毫不淑女的嚷嚷道:「不幸福,当然不幸福!又没男友养我,每天工作累得要死。挤公交车、工资少就算了,还要受Boss的气。老娘我那个郁闷,就像掉茅坑了一样!」
我狂汗,直接挂断了电话。
梦中的景物又是一跳,突然出现了一个三十多岁的老男人。我感觉他也很熟悉,服饰、发型、甚至板着的脸孔,都让我十分接受。
我丝毫没有考虑他的意见,直接将那混蛋拉进了附近的麦当劳里。买了两杯饮料,大家就大眼瞪小眼的,互相看对方不顺眼。
如果眼神能够杀人的话,恐怕双方不知会死翘翘多少次。就这样沉默的坐了好几个小时,我尴尬的咳嗽了一声,想要打破沉默。但是冲入喉咙的话语经过舌头,路过嘴唇,传入空气中后,却变了味道。
「喂,老男人,你也老大不小了,干嘛还不去找个人娶了。以为自己还年轻啊?!」他狠狠回瞪我,猛地将屁股从椅子上挪起来,站直,就要向外走。但没走几步,又莫名其妙的回头,说出了一句令我肩膀抽搐的话。
「我就算死也不会比你早结婚。」我正想气恼的回他一句,周围的环境突然黑暗下来。我再次张开眼睛时,居然发现自己身处在一个巨兽的大嘴里,它低声嘶吼着,像是在狞笑。
它的喉咙不断的产生一股强大吸力,喉管中的肌肉一收一缩,似乎想要将我咽下去。我拼命的抓住它的犬牙,但那股向内的吸力越来越大,终于我手一滑,掉了进去……
然后我便醒了过来,大汗淋漓!
刚睁开眼睛,就看到卜晓欣满脸焦急的跪在我身旁,似乎想要叫醒我。「怎么了?」我坐起身,揉了揉眼睛。
「英山不见了!」她的声音微微颤抖着。
「什么!」我顿时清醒过来,翻起身吼道:「马上检查背包里的食物和淡水的情况。靠,这家伙守夜安排的时候,表现的比任何人都正常,我还以为他打消那个肮脏念头了,没想到居然给我来阴的。该死!」
果然,英山那混蛋不但带走了所有的食物和水,还拿走了大量的重要设备。现在的我们除了我和卜晓欣随身携带的两支枪,一百多发子弹外,剩余的生存设备,就只有一个用掉了几乎一半电量的矿工灯,十根蜡烛,四根攀岩绳索,一些钢钉,三个空的不锈钢水壶,以及一瓶容量五百毫升的矿泉水。一时间我们愁云密布的坐在地上,怡江和时悦颖有点不知所措,想哭又不敢真的在这个诡异的地方哭出声音。怡江甚至歇
斯底里的哆嗦道:「我们死定了!我们全部都死定了!」
「这件事都怪我!」我苦笑,「我早就看出那王八蛋有坏心思,但最后被他唬弄过去,没有提防。」
「算了,既然事情都到了这种地步,自责也没多大用处!」卜晓欣用力拍了拍我的背,「还算那混蛋有良性,给我们留了一瓶水。」
「我看他留下那瓶水,也没有存什么好心思。」我冷笑了一声。英山恐怕认为人都是自私的,他不愿我们活着出去,将他的事情公诸于众,这会让他有牢狱之灾,所以他要我们死,他以为有人会像他一样,为了争夺那瓶水,肯定有人铤而走险,将其余人都杀掉。
不过,我不会让这件事发生。
我的视线在剩余三人中一个一个扫过,最后才缓慢的说:「悦颖,你把最后一瓶水收起来,我们立刻上路。」与其相信其它人,我更相信自己熟悉的时悦颖。没有早餐,每个人都喝了一小点水,饥肠辘辘的继续向前走,这次上路有两个目的。第一,找到出口;第二,将英山这王八蛋挖出来,打个半死,废了他的四肢,然后拉出去丢进监狱里。为了节约照明工具,电量已经剩余不多的矿工灯,早已经不再使用了,当作紧急时的后备工具。剩余设备都背在我的背包里,怡江、时悦颖和卜晓欣轻装上阵,以减轻体力消耗。卜晓欣走在队伍的最前方,手里拿着一根光线暗淡、彷佛随时都会熄灭的蜡烛。我殿后,注意力高度集中,不断注意着来自身后以及周围的危险。就这么走了两天,每天十多个小时的不间断行走,不论多节省,五百毫升的水依然没有再剩下多少。
「喝一口,只要再给我喝一口,就一小点。」怡江可怜兮兮的哀求着时悦颖。
每个人的嘴唇都因为缺水而裂开,在烛光的照耀下,鲜红的触目惊心,散发着一种妖艳的色彩,那是从嘴唇中渗出的血。因为干燥,人会下意识的舔嘴唇,次数太多后,血便不停流了出来。缺血,大量运动后缺盐分,缺水,让所有人都摇摇欲坠,彷佛倒下后就再也没办法站起来。
时悦颖犹豫着,见怡江实在渴的受不了,只好向我看来。我无奈的笑着,点了点头,她刚将水壶掏出来,怡江就迫不及待的一把抢过去,仰头灌了一口。就这么一大口,我们所有的淡水完全殆尽了。
没有水后,前方的路更为艰难,还好这个洞穴并不难走,只需要平缓的向前移动就好。又不知走了多久,我就连看表的力气都没有了。突然眼前一亮,一些绿幽幽的光线,猛然射入眼中,虽然微弱,但却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一行四人立刻连滚带爬,加快步伐走过去。但当真的抵达时,一股寒意充斥了所有人,呆立,惊讶,无力,绝望,许多负面情绪冲击着我的大脑,我苦笑着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眼前的空旷所在,居然是三天多前才来过的水潭。地上甚至还残留着,那些鬣狗吃剩下的尼龙绳。我们走了两天多,绕了一圈,竟然又回到了这里,就连原本来水潭的路,也不知道该怎么走了,我们,彻底迷路了!
「水!水!」怡江早已没有当初那个干练爽朗的女记者样子,她吃力的向水潭附近爬过去,越来越近,像是想要喝水潭里的水。
「不要喝!」我上前想要阻止,但却被卜晓欣一把拉住了。
她看着我,眼神里全是认真,然后,她摇了摇头,缓缓道:「这是每个人自己的选择。」
我冷笑了一声,想要用力挣脱她,「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的想法,你是要让她去当白老鼠,如果她喝了潭水没有出现异常,你就会去喝。」
「这样不好吗?牺牲了一个人,但是能救活三个。」她指了指我身旁的时悦颖,「你看看那位小妮子,她差不多也干渴的忍不住了。你不希望她死吧?」我转头一看,只见时悦颖满眼放光,看着不远处的那满潭子的水,喉咙里不断传来干咽的声音,看情形随时随刻都会扑上去痛饮一番。她的眼里现在再也容不下任何东西,还好还保有着最后一丝理智。
那一刻,我犹豫了就在我犹豫的时候,怡江已经爬到了水潭边,她大口大口的喝着水,那爽快的咽水声彷佛响彻了整个洞穴,我们三人不由得头脑凌乱,险些受不了引诱,跑过去大喝特喝。
「水!水!」身旁的时悦颖实在受不了了,如同被催眠似的,开始缓缓的移动脚步。我一把将她抱住,她越是挣扎我就越是用力。不论什么时候,我都绝不会让她去冒险,我答应过她姐姐要好好照顾她,我说过,要带她活着出去。
身体补充了水分,怡江渐渐恢复了理智,她没有再喝下去。看来她十分清楚缺水的人不能喝太多的水,会被溺死。
「我没事,水没有异味,身体也没有任何不舒服的地方。」
她看着我们三人,理性的微笑着,「我这只白老鼠已经喝过了,活得好好的。看来,至少我们不缺淡水了。等下我再试试水池里的鱼能不能够食用,横竖都是死,还不如当个饱死鬼。」
看来她心里比谁都清楚。脸皮厚如我和卜晓欣,一时间也有点脸红。不过,看来水确实是没有毒的!
我们三人走到潭水边,蹲下,用手一掬正准备喝,猛地,异变就那样突如其来的发生了。怡江痛苦的蹲下身子,冷汗冒个不停。我当即一把打掉了时悦颖手中的水,大声喊道:「你怎么了?」
「痛!好痛苦!好像有什么东西,正要从里边钻出来!」她吃力的说着,眼珠瞪得老大,就那样将眼皮撑破,从眼眶里掉落出来。时悦颖惊叫一声,吓得将头钻进了我的怀里。怡江那黑漆漆的、没有眼珠的眼眶里,不断流出散发强烈浓臭的液体,带着血丝,异常恐怖。她痛不欲生,用力站起身体,摸索着向我们走了过来。
「杀……了……我……」她一边走,一边撕心裂肺的喊道。
她张开的嘴里,不断有一些东西钻出来,是水潭里那些通体透明的鱼类,只不过更小,像是才被孵化出来。突然间我明白了这个水池的所有生态,其实,这些鱼才是食物链的顶端。
发光藻类靠水和矿物质生存,透明的鱼吃藻类生存,而鬣狗虽然吃鱼类,但同时也在被鱼类吃。
潭水本身恐怕确实是没有毒的,但整个潭子里的水,都布满了这种鱼的鱼卵,同样透明难以发现。一旦喝下去,鱼卵就会迅速孵化,孵化速度可能只需要一分钟。
藻类、鱼类、鬣狗,共生了不知道有几千、几万年,变异的鬣狗体内早已有了抗体,所以只有少量鬣狗才会让鱼卵孵化。
但每次孵化的鱼又何止上万,足够潭水里的鱼永远繁殖下去了。怡江身上的肉,不断被体内孵化出的小鱼咬开,钻了出来,掉落在地上。那些透明的小鱼在地上接连弹起,直到进入水中。
「杀……了……我……」怡江不断向我们求助。
我实在忍不住了,掏出枪正准备扣动扳机,一声枪响猛地响彻了洞穴。怡江的头颅正中央冒出一缕青烟,缓缓的向后倒去。
「直接破坏大脑,这样死比较不会痛苦。」身旁的卜晓欣叹了口气,默默收回了枪。我呆呆的站在原地,心底的滋味难以形容,许久,才抬头看着她,「你究竟是谁?」
「冒险家,如假包换!」她笑了笑,笑容十分的苦涩,「走吧,枪声这么大,肯定会把鬣狗引过来,到时候我们就真的死定了!」
我坐到地上,无力的道:「还能到哪里去?横竖都是死,还是让我稍微休息一下吧,自从失忆以后,我还没有好好休息过。」叹了一口气,我躺在地上,打开矿工灯,睁大眼睛向洞穴顶端漫无目的望着。
「也对,还能去哪里,我都有些想放弃了!这鬼地方,根本就不可能出去。」卜晓欣也幽幽叹了口气,躺在我身旁。时悦颖不高兴的皱了皱眉头,似乎在考虑自己应该死在什么地方,她用力推了推卜晓欣,把她推的离我远远的,然后一脸
满足的睡在中间位置,抱着我的胳膊,将头深深埋在我的臂弯里。卜晓欣有些羡慕:「你们俩真好,成双成对的。不像老娘我,死的时候都形只影单,这辈子还没好好恋爱过一场。」这女人,明明一副十几二十岁出头的样子,偏偏语气总是老气横秋,似乎已经很老了。
等死的时候是最无聊的。时间在渐渐过去,一分一秒,望着洞穴顶端,突然我像是被火扫到了屁股似的,猛地跳了起来。
「不对!肯定有什么地方不对!」我摸着额头,不断的在原地绕圈,「你们看洞顶,根本就没有水滴下来,那就是意味着潭水是来自地底下!奇怪,关灯,把所有光源都给我灭掉!」时悦颖和卜晓欣诧异的看着我,但还是照做了。
顿时,整个洞穴只剩下潭中水藻散发出的绿幽幽光芒。
我睁大眼睛使劲看,边搜索边说道:「既然有水源渗漏出来,就证明不远处有个同样水位的水源带,说不定会有出口!在哪里!在哪里!」
远处渐渐传来了一阵凌乱的奔跑声,是鬣狗正在往这里赶来。如果它们真的到了,逃生的希望就会完全没有。我不想死亡,我还有失落的记忆要去找,我还答应过时悦颖,要带她出去,我保证过,要保护她……看到了!我终于发现了潭底有一丝不一样的光线,并不类同于水藻的磷光,而是日光!真正的日光!我顿时一阵激动,潭底果然有出口,但太小了,需要用工具扩大。来不及了,鬣狗正在不断接近,如果多给一天时间,不,哪怕是多三个小时,就能逃出去。难道,我们注定要死在这里吗?就在这时,突然一阵天崩地裂,整个天地都摇晃了起来。向我们靠近的鬣狗被吓得四处乱窜,地穴在摇晃,在崩塌,不断有大块的岩石掉落下来。
「危险!」有块岩石向时悦颖砸了下去,我条件反射的扑过去一把将她推开,自己却再也没有充足的时间躲过去。岩石砸到了我的脖子还是脑袋,我不清楚。但就在我昏迷的瞬间,听到了时悦颖伤心的哭泣声……最近实在很倒霉,老是被砸到。第一次被小孩砸,第二次被岩石砸。不过这一次,恐怕我真的是死定了!
尾声
「滚你个人品,你都有人品,那全世界六十多亿人口都是纯洁人类了!」
死了吗?
我死了吗?猛地睁开眼睛,看到的是确实洁白的天花板。我的脑袋胡里胡涂的,许多纷乱的记忆,纷纷从大脑深处窜了出来,回到了原来的位置。原来,我叫夜不语。但我不是应该死了吗?那种情况下,应该是没有救了才对。不过,这里是哪里?天堂?不可能,我这种人,哪有可能上天堂!
「你醒了?嘿,这里可不是天堂哦,是医院!」一个女孩嘻笑着坐在我的床位旁,她的表情令我十分不爽。
「这位小姐,我该是叫你林芷颜好,还是卜晓欣好?」我哼了一声。
「好冷淡哦,亏我还救了你?」她委屈的装哭。
「你救了我?时悦颖呢?她怎么样了!」我紧张的想坐起来,不过发现自己被包扎的密密实实,像个木乃伊,瞬间放弃了。
「她没事,活得比你还滋润。当时地震了,你为了救她被岩石砸中,她抱着你哭晕了过去,就在之后,水潭下边裂开了一道很大的缺口。
「潭水全部干涸,然后露出了一条通道。你猜那通道通向哪里?」她削了一个苹果,然后将果皮全部丢我嘴里,津津有味的吃着果肉,「医生说要多吃水果,补充维生素。」
靠,这个死女人。
「通向哪?」我强忍怒火将果皮吐出来问。「正好通向沉溺池的子井,没想到我们一直离出口只有几步之遥。实在是造化弄人!」她感叹道:「想不想知道英山怎么样了?」
「你把他打残废后丢进了监狱?」我问。
「他哪有那么好的运气,死了!」林芷颜笑嘻嘻的说:「这混蛋死的地方,就在沉溺池的子井底下,估计是向上爬的时候,被地震掉落的石块砸中,彻底嗝屁掉。可怜人,恐怕那时候他还欣喜若狂的认为得救了!」恶人有恶报,天理轮回!这句话我总算有了深层次的认识。
「对了,明明你先到这个城市,为什么一直不来找我?」我瞪了她一眼。
「那时候人家正忙着调查,觉得分头行动比较好!」她小心翼翼的说:「找到的时候你已经失忆了,为了怕你误会,不信任我,只好曲线救国〈注四〉,混入了探险团队里。」
「喔,所以你取个假名叫卜晓欣?卜晓欣,不小心,根本就是在嘲笑我嘛!」我哼了一声。
「干嘛啊,老娘懒得这么低声下气一次。」林芷颜语气强硬起来。
「低声下气!我的行李是你偷走的吧,酒店里狙击我的人也是你吧。还有,时女士母女是不是你藏了起来?」我气不打一处来,「那段时间吓得我要死,你当很有趣啊!」
「本来就很有趣……」她小声嘀咕着。
这个死女人!我无力的摆摆手,「时女士母女现在应该和时悦颖团聚了吧。那,沉溺池怎么样了?」
「在地震中全毁了,你不知道,这次地震很大,足足有五级,城市里许多房屋都受到了影响。我们能活着出来,根本就是奇迹,肯定是我平时人品好,老天开眼了!」她又自恋起来。
「滚你个人品,你都有人品,那全世界六十多亿人口都是纯洁人类了!」
「切,不和你争论这些事实。对了,你有没有想过沉溺池究竟是什么?」她扬了扬手中的记事本,「我好给老板写报告。」我思索了片刻,许久才道:「沉溺池,恐怕是远古人类的某一个失落文明吧。它与其说是帝王的陵墓,更有可能是一种封印。
「远古人类发现了一种十分邪恶的东西,于是他们倾所有人力物力,建造了这个庞大的地下迷宫来封印它。但在三个月前的地震中,沉溺池受到了影响,封印松动了,所以造成了许多人死于自己的承诺中。」
「邪恶的东西?那是什么?」她好奇道。「其实我们看到过,就是黑火,不管哪个时代的封印,被封印物都是在封印建筑的最中央。」我叹了口气:「只是那究竟是什么东西,我们恐怕永远也不得而知了。毕竟,沉溺池已经不在了!」
沉默了一下,我又问:「时悦颖呢,她有没有来看过我?」
林芷颜愣了愣,神色有些尴尬,好不容易才道:「我对她说,你为了救她,死在了沉溺池的底下……」
我呆住了。
林芷颜一扫从前的嘻笑,满脸严肃的缓缓道:「这样对她好一点,你们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我知道。」我苦笑,躺下,将脸侧过去背对着她,「谢谢你。」
「明天她会为你举行葬礼,你去看看吧,不过不要被她认出来。」她难得善解人意一次。于是第二天,我去看了自己的葬礼。
那天,下起了淅沥的小雨,天空暗淡的彷佛全世界都在哭泣。
我的葬礼在本市最贵的皇家陵园中,来的人并不多,只有时女士、妞妞和时悦颖。她没有打伞,只是默默站在雨中,一直站着。我坐在车上,隐约能听到牧师的声音。
时女士信天主教,恐怕那位牧师是她请来的。我的衣冠冢就在她们身旁,不久后便会安葬下去。只听牧师的声音隐约传过来,他说道:「这位先生,美丽的时悦颖小姐的丈夫,小奇的一生虽然短暂。但是却死得其所。
「人有轻如鸿毛,重如泰山。但,他却为了最爱的人走了。
「从前,上帝有了最美的天使。如今,你也走了,从此,上帝又有了最帅的绅士。
「愿你在天堂安息……」时悦颖再次哭倒下去,她死死抱住我的棺材,怎样也不愿松手,彷佛一松手,我就真的会离开。我不忍心看下去,深深吸了一口气,望向了远处。
天空很灰暗,不过,晴天,依然会被我们等来。没有我,她,会更幸福的。
注四:曲线救国,大意指忍辱负重、委屈自己,使用迂回的方式,达到目的。
——《沉溺池》全文完——
夜不语诡秘档案二零三 熊家婆
文案:
它,西北方叫狼外婆,东南方叫虎姑婆,而巴蜀四川地区则称呼为——熊家婆……
侦探社的头头失踪了,夜不语只好结束休假,
与搭档一同前往接续老板未完的案件。
据资料显示, 山市区发生多起连环变态凶杀案,
当地谣言四起,有民众宣称自己看见了「熊家婆」……
奇诡的天象、怪异生长的植物、
还有神秘的习俗和巫术,纷纷出现在他们周围,
但又与一般认知的完全相反,散发出恶意!
这些神秘的事件,到底在「预告」着什么?
熊家婆人物介绍
张三:谜一般的人物,不知因为什么理由从加拿大跟踪我们到了凌山市。
林芷颜:据说是我的搭档,据说崇拜我,不过,实际上性格极为恶劣。样子清纯的如同高中生,实际年龄耐人寻味。
杨俊飞:知名的大侦探,曾经和主角在《茶圣》、《宝藏》等故事中相遇,最后变成了不稳定的朋友关系。现在主角正在他的侦探社打工,这个故事里,处于失踪状态。
夜不语:就是我。主角。是个IQ很高,但很多时候都理智的让人感到乏味的人。从小到大,我的身旁发生过许许多多诡异莫名的事情,有感于此,我开始用笔将它们一个接着一个记载了下来,写成了小说。不错,就是你们正捧着的这本。
巴蜀有怖小儿语曰「熊家婆」,妇孺皆知。
小时候常常听这个故事,说有一对小姐弟,上了熊家婆的当,被后者抓住了,并带到一间屋子里。
天黑以后,熊家婆要吃人,又怕一下对付不了两个,于是,她把两姐弟带上床睡觉,弟弟和熊家婆睡一头,姐姐睡另一头。
半夜里,姐姐听见熊家婆在吭哧吭哧地吃东西,好像是在啃骨头。偷偷一看,原来熊家婆正在吃她的弟弟。
她吓得不得了,但又不敢惊动熊家婆,于是,假装要拉尿,让熊家婆放她出门。熊家婆怕她跑了,便拿出一根绳子,一头拴在小女孩手上,一头自己捏着。
小女孩出门后,赶快解开手上的绳子,并把它拴在树上。
熊家婆吃着小男孩,隔一会儿就拉拉绳子。过了好长时间,还不见小女孩回来,等她跑出去一看,前者早已不见踪影。
如果将整个中国分为三个部分,就会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这三个地方分别都有一个用来吓唬夜哭的小孩的故事,只是每个地方的称呼都不一样。
西北方叫狼外婆,东南方叫虎姑婆,而巴蜀四川地区则称呼为——熊家婆。
虽然称呼不同,但故事却惊人的一致,甚至可以断言,虎姑婆、狼外婆、熊家婆,其实根本就是一种东西或者生物。
世事都是空穴来风,有故事千百年流传下来,当然就有传播的理由。或许,熊家婆真的存在,一直都藏在你的身边。
静静地、悄悄地,就等一个机会,等到某个你熟睡的夜晚,从黑暗的深渊深处,狰狞着爬到你的床边,将你活生生地吞噬下去……
引子一
今晚十二月二十七日最大最圆的月亮将把凌山城照亮本报讯:据学会
负责人介绍,月亮每经历十四次圆缺,即天文学中的十四个「朔望月」,合四一三点四天,就达到最大最圆的「圆满」状态。
根据推算,今晚十二时左右,月亮将运行到距离地球最近的位置,所以看到的月亮会比平时大一些。
与此同时,在这一天,地球也将运行到月亮和太阳之间,此时月亮恰好「直面」太阳,它将太阳的光全部反射给地球,所以也会比平时圆许多。
此外,根据天津天文学会对九年来,最大最圆月时间与近地时间之差的比较发现,明日的差值最小,表明月亮离地球最近,因而可以推断出明晚的月亮是九年来最大最圆的。
想目睹婵娟高海拔利于赏月据专家介绍,观测月球最好选择在视野开阔的地方,如使用六倍以上的普通望远镜的话,还能清晰地看见月球上的环形山。
当然,天气状况也是重要因素之一,据气象台报导,本市区未来几天都将以多云天气为主,可能会对观测造成一定影响。
市民若想清晰目睹圆月,最好还是选择城市周边较高海拔地区,这将有利于赏月。
「我选的地方不错吧,据说今晚在这里可以看到九年来最大最圆的月亮,哈哈,爽!」
夜深了,凌山市西郊的凌山上,一个能够鸟瞰城市的山坡,正有五个年轻人席地而坐,进行着野餐。
这五个人三男两女的搭配,年纪都不大,他们喝着啤酒,哈哈大笑着。其中一个青年向着脚下城市的方向,狠狠的将手中的啤酒瓶扔了出去。
天空早已黑尽,只剩下又大又圆的月亮向人间挥洒银色的月光。
洁白的月光将一切都照的灰蒙蒙的,给山崖披上了一层古怪的神秘。
一个女子笑道:「张杰,干得不错,你小子总算干了件大事了。来,敬你一杯。」
他俩嘻嘻哈哈的将啤酒一饮而尽。
女孩旁边的一个男孩看了看手表,向天空望去,「新闻上说,今晚的十二点正,月亮会变得最接近地球,我得仔细看看才行,靠,到十二点之前,老子我准备眼睛都不眨了。」
「你行不行啊,离十二点可还有两分钟!」一直默默喝酒的另一个女孩抬起头,满脸不相信。
「娘的,你尽管监视我,看咱不眨一下。要真眨了一下,我跪下叫你妈都行。」
「我可没你这么大的儿子。」那女孩笑嘻嘻的说:「如果你真是我儿子,老娘我早就给气死了。」
「切。」男子「切」了一声,没有再说话。
所有人都安静下来,耐心的等待月亮最接近的时刻。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月光从皎洁变得稍微有些混浊,投射到地面的光明居然透露着丝丝的诡异。
不知何时,原本就不多的冬虫也完全停止了啼叫,变得异常的寂静,寂静如同死水一般凝固在这个山坡上。
秒针像在拼命喘息的老人,缓慢的逐渐爬向十二点正。时间终于到了。
就在那一瞬间,似乎天地都摇晃了似的,但又却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那个果然望着月亮没有眨眼睛的男子突然「咦」的一声,问身旁的人:「奇怪,难道是我的眼睛睁太久,开始眼花了。居然看到月亮变红了,红的还很混浊?」
「好像你没有眼花,我也看到月亮变红了!」其余的人纷纷交头接耳的交流自己眼中的景象。
只见那一轮圆的十分标准的圆月,就在十二点正的时候猛地昏暗起来,散发出妖艳诡异的暗红色。
那种怪异的光芒似乎很暴躁,看在眼中,令人十分的不舒服,彷佛心脏都受到了影响,越跳越快,呼吸也急促的喘不过气来。
「新闻里似乎没有提到过月亮会变成这样吧?」不眨眼的男子惊讶道。
「别管那些天文学家,那些家伙吃干饭吃多了,撑饱了没事情干,就爱乱猜测,宇宙的事情哪是他们这些俗人能明白的。」
他旁边的男子唾液四溅的臭屁道,不知从哪里掏出了一个数位相机。
「先照张相再说,把相片丢去报社,再怎么说也能得个一千块的稿费。」
「臭小子,你行啊你,这种屌事也给你想到了,我强烈支持你,真拿到钱钱了,至少也要到夜上海请一桌。」不眨眼老兄揽住他的肩膀说。
「美的你啊,到梦里去吃吧。」
那位仁兄一把拍开了他的手,正要说什么,突然,他身旁的一个女孩猛地打了个冷颤,结结巴巴的问:「喂,你们有没有听到什么可疑的声音?」
「什么声音?」众人问道。
「有点像熊叫,又像人在低语。」她明显有些害怕。
「哪有那么乱七八糟的声音。」另一个女孩耻笑道:「说起来,你听过熊叫?」
「切,别小看我,至少我在动物园听过。」女孩小声说。
另一个女孩正准备嘲笑,突然也打了个哆嗦:「琴琴,我、我好像也听到了……」
「开玩笑,凌山上哪有熊。」剩下的三个男孩显然也开始怕起来,声音里略带着一丝不自信。
「明明就是有听到,这么大的声音,你们几个的耳朵是长在猪身上的啊?」
两个女孩恼怒道。
没过多久,那像是熊暴躁的嘶吼,又像是女子低语的声音,所有人都听到了。
很清晰,就如同那声音近在耳畔。
五个人惊惶失措的站起来四处张望,却完全无法找到声音的来源。一种难以形容的恐惧感在心底荡漾开,他们害怕的要死,什么也顾不上了,拼了命的向山下跑。
还没等跑下山坡,所有人突然同时眼前一黑,耳朵里传来一阵身体撕裂的声音,就再也没有醒来…
…
引子二
我是个古董收藏爱好者,现在我的心情非常好,因为今天我在凌山上偶然捡到了一个凤凰牡丹镜。
铜镜以战国、两汉和唐代最为著名,古铜镜背面的花纹非常丰富多彩。战国、两汉为鼎盛时期,唐代更加繁荣。
诸如战国的山字纹镜、汉代的神兽镜,以及唐代的海兽葡萄镜,都是富有时代感的典型代表作。它铸造精致,形态多姿多彩,纹饰华丽,铭文丰富。
到了元代,多采用六菱花形或者是六葵花形式,但是纹饰已经渐渐粗略简陋。
元代的镜纹饰有浅浮雕和浮雕两种,这时的铜镜有缠枝牡丹纹镜、神仙镜、人物故事镜、双龙镜、「寿山福海」铭文镜,素镜、至元四年龙纹镜等等。
我捡到的这面铜镜直径为七厘米左右,素边,圆钮。内区装饰有五只相互追逐的瑞兽,外区装饰有四只凤鸟穿梭于牡丹花间。
铜镜的外缘为十四瓣菱花纹,外饰十四朵云气纹。四只鸾凤造型各异,尾部的羽毛采用高浮雕的手法,八朵牡丹花造型各异,妩媚妖娆。
虽然本人的鉴赏能力不行,常常在古玩市场买到假货,少有淘真捡漏的,不过就凭我这样的小门外汉,只看了它一眼也能肯定,这玩意儿,绝对是真货。而且,价值不菲。
这个镜子内区的五只瑞兽和外区的这种凤凰纹,都代表是从隋唐以后才有的纹饰,而镜子里的牡丹则是元代才开始形成,写实性非常高。整个镜子的纹饰都富有一种创新精神,包括它的高浮雕手法。
在整个铜镜的历史上,元代的铜镜存世量相当少,大而且精的更少,所以这东西更显得珍贵。
捡到它的时候,据说昨晚的凌山刚发生了一起命案,有五个年轻人被撕碎在了前山的山坡上。
唉,这年头,犯罪率也太高了,而且前晚上的赤月也是满诡异的,让偶然起来上厕所的我也狠狠地吓了一大跳。
我乐颠颠的回到了家里,客厅里没有人,估计太晚,都睡着了。我于是准备将那面凤凰牡丹镜小心的收藏好。
「爸爸,那是什么?」
就在这时,有个清脆稚嫩的声音在我的身后响了起来。
是我四岁半的女儿甜甜。她拉着我的衣服,一副睡眼惺松的样子。这小妮子,什么时候跑到我身后来的?
我笑着将她抱起来。「乖女儿,这东西是你老爸才弄到手的宝贝。」
「比甜甜还宝贝的宝贝吗?」甜甜的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我手中的镜子,那眼神令我十分奇怪。
「当然没有我的甜甜宝贝,这怎么能比。」我用力在她香喷喷的小脸蛋上亲了一口,「怎么?甜甜也喜欢这面镜子?」
这小妮子毫不犹豫的直摆头:「甜甜才不喜欢,这个镜镜好坏,好吓人。还在「噗噗」的往外冒黑烟。」
我疑惑的向右手的镜子看去,铜镜的镜面在灯光下泛出冷冷的光芒,哪有什么黑烟。
「甜甜睡迷糊了吧,乖,爸爸抱你去觉觉。」
我将她抱回床上,然后将镜子放在收藏室的保险柜里,这才回了寝室。妻子已经熟睡了,我蹑手蹑脚的爬上床,一想到那面捡到的镜子就幸福的偷笑,激动了好久才睡着。
再一次醒来时,是被一声尖叫惊醒的。尖叫声是从甜甜的房间里传来的,我吓了一大跳,窜下床,飞快的跑到了她的卧室里,只见甜甜蜷缩在床边的角落中,全身都在发抖,双眼还一眨不眨的盯着对面直看。
「乖女儿,你怎么了?」
我按下灯的开关,视线在整个房间里转了一圈,却什么都没有发现,于是小心翼翼的把女儿抱在怀里,问道。
「熊家婆,熊家婆来了。她来吃甜甜了!」女儿的声音瑟瑟发抖,几乎变了形。
我在心里暗自责怪自己的妻子,这女人就是爱给孩子讲些莫须有的东西吓她,这下好了,给吓出问题了。轻轻拍着女儿的后背,好不容易才让她安静下来,但她的眼睛依然一眨不眨的望着我的身后,直勾勾的眼神里满是消不退的恐惧。
我顺着她的眼神看去,居然看到捡来的那面镜子,竟然安安静静的摆在甜甜床边的桌子上。青铜镜面泛着冰冷的如水光芒,多看一眼都觉得身上直冒寒意。
「甜甜,你什么时候把它拿进来的。不是跟你说了多少次了,没经过允许,不许随便拿爸爸的东西!」我眉头一皱,轻声责备道。
「甜甜没有拿,是它自己跑过来的。」女儿没有看我,仍旧望着那面镜子。
「镜子又没有腿,它怎么可能自己跑过来,跟我说老实话,爸爸不会责怪你的。」我的语气稍微重了一点,这孩子,明明拿了东西还学会了撒谎,都不知道哪里学的,得好好教育一下了。
「没有拿,甜甜就是没有拿过。」女儿语气倔强的道:「是镜子,臭镜子把熊家婆带来了,她要吃了甜甜。」
「别撒谎了!」
正当我气不打一处来的准备教训她一番的时候,突然一道灵光划过脑海。不对!那面镜子自己明明已经放进了保险柜里了,她究竟是怎么拿出来的?
保险柜的密码只有我自己和妻子知道,妻子没理由半夜起来把镜子从保险柜里拿出来给甜甜玩。而女儿还很小,就算知道密码也不会操作保险柜将其打开。
难道,有小偷?
「甜甜,从现在起不要讲话,也不要发出声音。」
我抱着女儿,悄悄的溜到厨房里,拿起一把尖锐的菜刀。有刀在手心里,顿时觉得胆气都大了一些,我将整个房子的灯都打开了,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找。
房子并不大,三室一厅,一百多点平方米,很快就检查完了。但整个房子里什么也没有找到,更找不到有过小偷出入的痕迹。
奇怪了?镜子是怎么跑到甜甜房间里的?难道真像甜甜说的那样,自个儿长了腿?我摇了摇头。
女儿在过度惊吓后,已经在我的怀里睡熟了。我将她抱回寝室,轻轻的放在床上,正准备回自己的卧室时,突然觉得,似乎有某个事情自己忽略了。
是什么呢?总觉得有些重要!
对了!是妻子!为什么甜甜尖叫,自己后来又闹出了那么多响动,妻子居然完全没有醒过来,依然熟睡着?
这根本就不符合她的作风,她是个浅眠的人,一遇到风吹草动就容易惊醒。
而且就她那种对甜甜的溺爱程度,甜甜就算多打了几个呼噜,她都能在睡梦里感应到。
但今天,怎么那么反常?我疑惑的推开卧室的门,朝床上看了一眼。
妻子还在床上,只是这女人睡觉实在不老实,整个人都不知道缩到床的哪个位置去了。只看到被子里高高隆起的一堆,和伸出被子的双脚。
「喂,醒醒,我跟你说一件事!」
我拍了拍她的身体,妻子的身体有些僵硬。
心中猛地生出一丝不好的预感,我用力一把将被子揭开。
妻子、妻子的头居然不见了!
床上没有任何血迹,只是床上的那具尸体没有了头,形态怪异的躺着。
我恐惧的尖叫,只感觉身体下方一股暖流流了出来,我吓得小便失禁了。我连滚带爬的逃出寝室,心脏在狂跳,呼吸急促,害怕的快要窒息而死。
「报警,马上报警!」
我全身都在颤抖,拿起电话拨了起来。
正要拨通的瞬间,我突然发现灯光的映照下,对面的墙壁上映照着两个影子。
一个是我的,另一个形态怪异的影子,紧紧的贴在我身后……
「喂,这里是凌山市警察局,请问您有什么需要?」
引子三
逃出去,一定要逃出去。我要逃出这个被诅咒的鬼地方,这个恐怖的城市,还有那个它……
一辆汽车在公路上飞驰,天已经很暗淡了,眼看夜晚就将要来临。
阴云盖满了天空,在这黄昏最后的时刻,恐怕还会有一场不大的暴风雨。那辆急驰的车上坐着三个人,孩子,母亲,和父亲。
孩子只有九岁左右,他正恐惧的从后车窗向外望着,身体不知为何不住的颤抖着。母亲也不时的在向外张望,嘴里不断催促着身旁的父亲。
而父亲满脸铁青,双手紧紧的握着方向盘,脚下的油门早已经踩到底了。车虽然在飞驰,也能看到他们飞驰时的速度,但他们依然觉得很慢,慢的如同雨中的蜗牛。
雨终于下了下来,雨点很冷,打在车上冒起一丝一丝不知水雾还是寒意的白色烟雾。突然车子轮胎发出「啪」的一声巨响,父亲猛地踩下刹车,好不容易才稳住方向盘,车子滑行了很久,这才缓缓停在了公路旁。
「怎么了!」母亲神经质的嚷着。
父亲下车看了看,叹了口气:「车胎爆了。」
后座的孩子打了个冷颤,满脸的害怕,「它来了,它追来了。」
「傻孩子,我们已经出了凌山市了,它追不过来的。」父亲慈爱的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儿子,大雨淋在他身上,将他的衣服全都淋湿了,父亲觉得有点冷,稍微裹了裹外套。
儿子突然紧张的张大眼睛,结结巴巴的道:「它来了,它、它就在你身后。」
父亲全身一僵,缓缓的回过头去,身后却什么也没有。
「臭小子,你吓你老爸干么!差点没把我给吓死。」父亲长长吁了一口气,就在这时,一股寒意,一股深入脊髓的寒意从脚底猛地窜了上来,他全身的汗毛、头发,甚至神经末梢都因这种突如其来的恐惧感而悚然。
再次转过身去,他便已经什么也看不到了。
消失了,父亲就在自己眼前唐突的消失了,而母亲还没来得及尖叫,也莫名其妙的凭空消失了。整个车上就只剩儿子孤独的蜷缩在后座,悚悚发抖。
「你说要陪我的。」有一个声音空洞洞的不知从何处响了起来。
「不要,不要,请把我老爸老妈还回来。」儿子尖叫着,怕的要死。
「你说我们是最好的朋友。」那个空洞的声音继续说着,声音很诡异,听不出男女,尖锐的就像指甲在玻璃上不断的摩擦。
「不要,早知道我就绝对不会答应和你做朋友!」那孩子哭叫的声音都沙哑了起来。
「我们是朋友,你要永远陪着我。但你违背了你的承诺,你逃走了!你居然逃走了!」声音没有一丝感情,彷佛离那孩子越来越近。
但就在声音要碰到他时,却猛地消失了,消失的无影无踪。
孩子强忍着恐惧,从双膝间将头探了出来,四周依然什么都没有,父母依然不见踪影,只剩下雨水打在车上的枯燥声音。
他抽泣着,正想要坐起来,就在这时,有个声音轻轻地,如同悄悄话一般,猛地在他的耳畔响起。
「跟我走吧……」
雨不久后便停了,只剩下寂静的夜色,没有月光,没有虫啼。雨后的那一段公路空荡荡地,只剩下一辆如同被强酸腐蚀过的破旧汽车。
车里,空无一人。
第一章 失踪
我正在听一个童颜老女人讲一个故事。
故事说,在某一天,素有森林之王之称的狮子,来到了天神面前。
「我很感谢您赐给我如此雄壮威武的体格、如此强大无比的力气,让我有足够的能力统治这整座森林。」
天神听了,微笑地问:「但这不是你今天来找我的目的吧!看起来你似乎为了某事而困扰呢!」
狮子轻轻吼了一声,说:「天神真是了解我啊!我今天来的确是有事相求。
因为尽管我的能力再好,但是每天鸡鸣的时候,我总是会被鸡鸣声给吓醒。神啊!祈求您,再赐给我一个力量,让我不再被鸡鸣声给吓醒吧!」
天神笑道:「你去找大象吧,它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的。」
狮子兴冲冲地跑到湖边找大象,还没见到大象,就听到大象跺脚所发出的「砰砰」响声。狮子加速地跑向大象,却看到大象正气呼呼地直跺脚。
狮子问大象:「你干么发这么大的脾气?」
大象拼命摇晃着大耳朵,吼着:「有只讨厌的小蚊子,总想钻进我的耳朵里,害我都快痒死了。」
狮子离开了大象,心里暗自想着:「原来体型这么巨大的大象,还会怕那么瘦小的蚊子,那我还有什么好抱怨呢?毕竟鸡鸣也不过一天一次,而蚊子却是无时无刻地骚扰着大象。这样想来,我可比他幸运多了。」
狮子一边走,一边回头看着仍在跺脚的大象,心想:「天神要我来看看大象的情况,应该就是想告诉我,谁都会遇上麻烦事,而祂并无法帮助所有人。
「既然如此,那我只好靠自己了!反正以后只要鸡鸣时,我就当做鸡是在提醒我该起床了,如此一想,鸡鸣声对我还算是有益处呢!」
「在人生的路上,无论我们走得多么顺利,但只要稍微遇上一些不顺的事,就会习惯性地抱怨老天亏待我们,进而祈求老天赐给我们更多的力量,帮助我们度过难关。但实际上,老天是最公平的,就像祂对狮子和大象一样,每个困境都有其存在的正面价值。
「一个障碍,就是一个新的已知条件,只要愿意,任何一个障碍,都会成为一个超越自我的契机。」
讲故事的人现在就坐在我的床边,笑咪咪的做着总结:「这个故事就是告诉我们,困境即是赐予。」
我「哦」了一声,头也不回的问:「现在你们遇到困境了,所以想要我赐予了?」
「援手!是援手,也可以理解为,你有工作干了。」林芷颜厚颜无耻的一边说着,一边扭动肢体语言。
「很抱歉,我早在两周前就给老男人说过,我要请假一个月,现在我正在休假期。」我冷哼了一声:「我正忙呢,假期里别烦我。」
林芷颜撇了撇嘴巴,「又耍大牌了。不好意思,批准你请假的那个人,现在已经失踪了。」
「你说老男人失踪了?怎么可能!」我略微有些吃惊。
「千真万确,我已经有三天没有办法联络上他了,按正常情况,他应该每天跟我联络一到两次的。」
林芷颜漂亮的脸上丝毫没有担心。
「不接受。老男人那家伙命比蟑螂还强悍,估计没大问题。」我摇头。
「要是万一有问题呢?」她偏着头问我。
「不可能。」我斩钉截铁的道。
「万一呢?」
「……切。」我无语了,稍微有些担心的向她摊开手掌,「算了,他调查的那件Case的资料拿来给我看看。」
「嘿,给你。」林芷颜顿时甜甜的笑起来,立刻从背包里掏出了一迭纸。
这女人,看来早就准备好,只等着算计我了。缓缓将资料看完,我抬起头一眨不眨望着她的眼睛,许久,才说道:「给我订一张去凌山城的机票,今晚的。」
有趣,似乎老男人调查的事情比我的休假更有趣。嘿,看来不会无聊了!
晚上十点,和林芷颜坐上了飞机。我闭着眼睛分析着数据里的信息。
凌山市最近三周以来发生了许多的怪事。首先,有许多人称自己看到了「熊家婆」,更有甚者说还曾受到过它的攻击,这些诸如此类的大部分无稽之谈可以略过,但确确实实,凌山市发生了几起怪异的凶杀案。
死者无一例外的,是被某个强有力的凶手,用某种尖锐的凶器残忍的撕裂。
据法医解剖后证实,凶器类似于熊的爪子。
受害者之间没有丝毫的联系,恐怕又是一宗连环变态凶杀案。
附近的市民因为这位至今仍旧没有落网的凶手而惶惶不安,常常很早就回家,把门关的紧紧的。晚上夜游的人也少多了。
还有一些古怪的事情,发生在市郊的凌山上。有人报警说在凌山里听到过一种貌似熊的嘶吼,又像是女子低语的怪异声音,怀疑凌山上有熊。
但这更是比无稽之谈更荒谬的无稽之谈。众所周知,熊的种类一向较少,全世界仅有七种,而我国就更少了,只有三种。
熊科中分布最广泛的是棕熊,分布于欧亚大陆和北美洲的大部分地区,但数量并不多。不同地方的棕熊,体型、习性有一定的差距,最大的阿拉斯加棕熊体重可达六百到八百公斤,而小型的棕熊体重不及一百公斤。
阿拉斯加棕熊由于体型超大,过去曾被当作独立的物种。
我国西部的一些棕熊,颜色和体型与其它棕熊也有些差别。
唯一能和阿拉斯加棕熊相比的是北极熊,生活于北冰洋附近,游泳能力强,并可随海冰远离海岸。
北极熊主要食海豹,是肉食性最强的熊。
北极熊和棕熊是仅有的跨洲分布的熊,其它的熊有四种分布于亚洲,一种分布于北美洲,一种分布于南美洲。这几种熊体型均小于北极熊和多数棕熊,且除了大熊猫以外,均以黑色为主,亚洲特有的几种熊,胸前还有月牙形的白斑。
亚洲另一种食性比较特殊的熊是南亚的懒熊,主要以昆虫为食。
东南亚的马来熊是体型最小的熊,身体比其它熊瘦弱,爬树技术高超,喜欢吃昆虫和果实,也捕捉鸟类和啮齿类等小动物。
亚洲黑熊是典型的杂食性的熊,植物构成了食物的很大一部分,但是偶尔也会杀死较大的动物。
亚洲黑熊是我国最常见的熊,但仍然属于珍稀物种。
由于人类文明的进步,熊的栖息地已经被压缩到很小的深山中去了,就算我国分布区里也很难看到。
更何况凌山这个地方,从来就没有史料记载,或者化石记录说明曾经有过熊。
而且,近期也没有接到过任何动物园和马戏团有熊丢失的报警。
看来很有可能是当地市民因为连环杀手引起的心理恐慌症。不过林芷颜给我的资料已经是一周以前的了,最近恐怕又有了新的进展。
我睁开眼睛,小声问林芷颜:「最近有没有新的情报?」
「有,当然有,而且还非常有趣。」林芷颜这个童颜老女人笑嘻嘻的答道:「凌山上最近不但时常传出熊叫,森林深处还有狼聚集。」
我皱了下眉头,「那里真的出现熊了?」
「根本没有,至少警察出动了许多警力搜山都没有找到。原本一些市民认为两周前的十二月二十七日,发生的五个青年男女被不明生物杀死在凌山山坡上的事件,是莫须有的熊干的。
但经法医鉴定,他们身上的撕裂伤痕,和市里的那几起连环凶杀案一模一样,基本上能断定是同一凶器所为后,原本坚持凌山上有熊的市民,也变得墙头草起来。」
「还有呢?你说的狼在聚集又是怎么回事?」我继续问。
「就是山里的野狼在深山里聚集呗,现在已经聚集了两百多只,估计整个凌山的狼都向那个地方跑来了。不过,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她耸耸肩膀。
「当然很奇怪。」我瞪了她一眼,「虽然狼是群居性极高的物种,但我国的狼,一群的数量平均都在五到十二只之间,虽然在冬天寒冷的时候最多可到四十只左右,但超过一百只以上,在国内的狼群习性里是很少见的。
况且我国虽曾是狼种群数量最大的国家之一,但是近年来,对狼群最多的内蒙呼伦贝尔草原狼的种群调查表明,当地狼的数量不超过两千头。而目前,产狼最多的地区仍是西北、内蒙古、东北地区和新疆的部分地区。
因为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和长期以来人为的大量捕杀,使得狼在我国的分布区域大为缩小,由过去的全国性分布,到现在只分布于北纬三十度以北地区,基本上呈块状分布,在江浙地区已绝灭。即使在北方林区、草原,狼群也只偶尔见到。
以凌山那么靠近城市的地方,狼几乎已经也算濒危物种了,现在居然在短短的几周内聚集起来二百多只,你认为这件事古不古怪?」我托着下巴仔细思索着,最后苦笑。
这件事也太不合情理了。除非凌山里发生了某种变化,让狼感觉到了危机,认为只有聚集在一起才能生存下去,否则这种现象根本就难以解释。
「对这件事,凌山市的反应如何?」我问。
「很多专家都和你一样的反应,还有的甚至危言耸听,说之所以发生这种现象,有可能是因为地壳运动引起的,不久后凌山市附近恐怕会有类似地震的天灾。不过普通市民倒是没太大恐慌,甚至有人想三三两两的约着到深山里去看狼群。」林芷颜答道。
「算了,这些东西先甩到一边去。」我头痛道:「还是先跟我说,老男人究竟在调查什么?」
「具体的事情我也不大清楚,对这件事他老是神神秘秘的。」她托着下巴想了许久,「不过在我看来,很有可能和熊家婆有关。」
「熊家婆?」我惊讶的差些大叫起来。
「不错,就是熊家婆。」这童颜老女人面部少有的严肃。
「你知道什么是熊家婆吗?」
「废话,当然知道,」我皱眉,望向了机窗外,「只要是西蜀人都知道这个名字。如果记忆没有错,记载着熊家婆的最早文本,应该要算清人黄承增着的《广虞初新志》,里边有一篇叫做「虎媪传」的故事就有提到。」
「喔,你居然也知道?那原文是不是这个?」林芷颜递给我一张数据,上边打印着一个古文语的故事。
歙居万山中,多虎,其老而牝者,或为人以害人。有山甿,使其女携一筐枣,问遗其外母。
外母家去六里所,其稚弟从,年皆十余,双双而往。
日暮迷道,遇一媪问曰:「若安往?」曰:「将谒外祖母家也。」媪曰:「吾是矣。」二孺子约:「儿忆母言,母面有黑子七,婆不类也。」曰:「然。适簸糠蒙于尘,我将沐之。」
遂往涧边拾螺者七,傅于面。走谓二孺子曰:「见黑子乎?」信之,从媪行。
自黑林穿窄径入,至一室如穴。媪曰:「而公方鸠工择木,别构为堂,今暂栖于此,不期两儿来,老人多慢也。」
草具夕餐。餐已,命之寝,媪曰:「两儿谁肥,肥者枕我而抚于怀。」弟曰:「余肥。」遂枕媪而寝,女寝于足,既寝,女觉其体有毛,曰:「何也?」媪曰:「而公敝羊裘也,天寒,衣以寝耳。」
夜半,闻食声,女曰:「何也?」媪曰:「食汝枣脯也,夜寒而永,吾年老不忍饥。」女曰:「儿亦饥。」
与一枣,则冷然人指也。女大骇,起曰:「儿如厕。」媪曰:「山深多虎,恐遭虎口,慎勿起。」
女曰:「婆以大绳系儿足,有急则曳以归。」
媪诺,遂绳其足,而操其末,女遂起,曳绳走,月下视之,则肠也。急解去,缘树上避之。媪俟久,呼女不应,又呼曰:「儿来听老人言,毋使寒风中肤,明日以病归,而母谓我不善顾尔也。」遂曳其肠,肠至而女不至。
媪哭而起,走且呼,彷佛见女树上,呼之下,不应。媪恐之曰:「树上有虎。」
女曰:「树上胜席上也,尔真虎也,忍啖吾弟乎!」
媪大怒去。无何,曙,有荷担过者,女号曰:「救我,有虎!」担者乃蒙其衣于树,而载之疾走去。
俄而媪率二虎来,指树上曰:「人也。」二虎折树,则衣也,以媪为欺己,怒,共咋杀媪而去。
我拍掌:「不错啊,从哪里收集到的?」
「嘿嘿,老娘记性好的很,过目不忘,直接就从图书馆里找了出来。」
「得了吧,我信你才怪。」我耸了耸肩膀。「说起来,这种『将谒外祖母家』的情节,实在有太多书本记载了。故事构造更神似西方格林童话的《小红帽》。曾几何时,以前的《小红帽》的故事就被译作『红巾娘』,所谓娘,在四川便有阿姨,外婆的意思。所以熊家婆也完全可以当作家长用来吓唬小孩子的东西而已,这又跟老男人的调查扯上哪门子的关系了?」
「具体情况我也不太清楚,不过,社长走的时候,只是对我神秘的笑了笑,得意的说是要去调查熊家婆了,这是我所知道的,有关这件Case的唯一线索。」林芷颜撇了撇嘴巴。
我就是看她不顺眼,讽刺道:「你这个女人,根本就没有一点良心嘛。自己的老板都失踪了,完全不担心一下,没心没肺的,当心失业了没人要。」
「不劳你费心。」这老女人丝毫没有生气,依然笑嘻嘻的,只是手攀上了我的大腿,狠狠的拧了起来,「何况,你不是跟我一样没心没肺吗?嘿,同类。」
痛!痛死了!她这一拧,冷汗都差点给我痛了出来。高,实在是高,明知道本人是绅士,不屑打女人,就给我搞恶劣的人身攻击。
好,本人记住了,给我等着!
飞机飞下了平流层,穿入了对流层,开始在机场上空盘旋。
我望着机外的风景,缓缓问:「等一下我们怎么办?」
「本美女早就都安排好了。」林芷颜扯出一张纸,正儿八经的念道:「下了飞机后,我们就到凌山饭店入住,美美的睡上一觉,等到天亮睡到自然醒后,再顺便游览凌山的著名风景区,最后分散自由活动。」
我瞪了她一眼,恨不得用血滴子挖开她的头,看看她的大脑究竟是什么构造,居然白痴成了这种样子。
「喂,请问,你的安排也太随意了一点吧,为什么我们还要去风景区游览?」
「废话,难得来一次,而且还是公款吃喝,当然不能亏待自己了。」
她理所当然的扬起自己丰满的胸脯,「更何况现在老男人又难得失踪了,用了多少、怎么报销,完全是本小姐自个儿说了算,如此幸运的机会怎能不好好把握。乖,听话一点,姐姐带你去玩。消费什么的,本小姐都统统给你报!」
晕倒!我深深为老男人请了这种「通情达理」的败家员工感到悲哀。难怪他老是说自己存钱不多,敢情是被这死女人给报销光了!
正想要说什么,林芷颜这老女人突然抓住了我的手,满脸嘻嘻哈哈的把头靠在了我的肩膀上。这个突然的举动,吓得我浑身都僵住了。
正要反抗,她立刻在我耳畔哈了一口气,用如同温柔情人一般的声音耳语道:「亲爱的,那个坏蛋社长终于被我们甩掉了,我们两个好不容易才能过个二人世界,实在太让人兴奋了。」
她一边轻声说,一边用指尖在我的手心写道:不要动,更不要回头。我们被跟踪了!
我顿时不再动弹,脑袋里飞一般的回忆起飞机里每一个我有印象的人。很快,飞机里的人员布局就在我脑子里过滤了一次,果然,我猛地想起了一个举止怪异的人,那家伙刚才还向我借过打火机。
哼,现在想来简直就是笑话,飞机上哪有人在非抽烟区借打火机的。不过当时自己有点心不在焉,没有想太多。
看到老女人采取的反侦察行动,我就知道,自己恐怕就在那个时候,让别人安放了跟踪器或窃听器。
麻烦,还是先等下了飞机再解决这件事情吧。
我撇撇嘴,一边冲林芷颜温柔的笑着,一边在她手心写道:快把你的头拿开,恶心死了。我浑身都在起鸡皮疙瘩。
林芷颜也温柔的笑,然后温柔的一口咬在了我的肩膀上。
靠!这女人的牙口真好,一口就差些咬掉了我二两肉。
飞机降落,停稳,凌山市终于到了。
第二章 诡雷
有人说跟踪也是一门艺术,现在我有点相信了,跟踪我们的人就把这项艺术表演的淋漓尽致。我和林芷颜费了浑身解数都没有办法甩掉他。
「该死,这人究竟是怎么搞的,到底懂不懂规矩!哪有那样跟踪人的?」林芷颜咬牙切齿的低声说道。
那家伙明明已经知道被发现了,但丝毫不介意的样子,依然拿着一份报纸边走边看。老天,下飞机的时候已经夜晚十点了,大半夜的,有在街上边看报纸边走路的白痴吗?简直就不符合跟踪定律嘛。
一般而言,跟踪被发现就应该立刻停止,然后讪讪的走人的。这家伙,脸皮实在太厚了!
「不管了,让他跟着,我们先回酒店,说不定从他身上能引出老男人的线索。」我轻声说。
林芷颜点点头,终于露出了一丝担心的神色,「恐怕社长真的有麻烦了。不然怎么会引出人来跟踪我们!」
「这倒未必,以老男人那种奸诈的性格,怎么可能让人知道底细。我看跟踪我们的人有点问题,绝对不简单。」
林芷颜头痛的捂住额头,「麻烦。我不认为有谁,或者有某个势力会派人蹲点守候我们,而且一上飞机就跟上来了。要知道,侦探社的总部在加拿大,而我们上飞机的地方可是德国啊!」
「很简单,那个人恐怕在加拿大的时候就跟上你了,看他那副搞笑的样子,恐怕不是敌人。」我不置可否。
「不是敌人?」她满脸怪异的看了看我,又不动声色的看了看身后秀逗的跟踪者,恼怒道:「请问你从哪个地方看出那个古怪的家伙不是敌人了?不要告诉我是男人的直觉!」
我不好意思的笑起来:「嘿嘿,被你猜中了!」
林芷颜完全无语的瞪了我一眼,咬牙切齿的狠狠掐了我一下,「说正经事!现在该怎么办?」
「放心,山人自有妙计。」我神神秘秘的向后看了一眼,奸诈的笑了起来。
我拉着林芷颜在完全不认识的大街小巷胡乱走着,那家伙也毫无自觉的紧紧跟在我们身后,满脸一副「总之都被发现,老子我干脆也懒得装了」的痞子表情。
我微微一笑,正准备实施自己的计划。突然听到一声异响,只见一道闪电硬生生的从天空划下,粗壮刺眼的光芒落在了不远处的街道上,水泥地面顿时被那股强大的破坏力炸开,烟雾迷茫。
我们被完全惊呆了,根本搞不清楚状况。眼睁睁的看着那道莫名其妙的闪电,石化般的站在原地发呆。
过了不知多久,我才结结巴巴的问:「现在是几月分?」
「一月十一日。」林芷颜也结结巴巴的答道。
「在凌山市的地理位置上,一月分会乱落雷吗?」我神情呆滞。
「没听说过,我是本地人,三十多年来也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异象。」回答的居然是跟踪我们的那个厚颜老男人,估计他也是被吓得发懵了。
我们三人对视一眼,心照不宣的放下所有成见,飞快的向落雷的方向跑去。
没过多久便到了雷击处,只见那块被闪电击中的水泥路面已经支离破碎,水泥碎块飞溅的到处都是。
而我们脚下,赫然出现了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暗坑洞。
这个坑洞看不出深浅,只是冒着诡异的寒意。
我在地上随意捡起一块水泥碎块扔了下去,居然许久都没听到回音。用力摇摇头,又使劲掐了掐自己的脸,确定不是在做梦后,顿时头大起来。
这种事情简直闻所未闻,实在太匪夷所思了!
林芷颜向下望了一眼,用手抱住肩膀道:「这东西不会像『世界大战』里的剧情那样,从下边冒出些外星人或者怪物什么的吧?」
我不由自主的又向下望了一眼,顿时打了个冷颤。这个洞穴实在出现的太怪异了,里边漆黑一片,非要形容的话,我宁愿相信它有通向地狱最后一层的可能。
跟踪我们的那个男人,一眨不眨的望着张牙舞爪的洞口,一直都没有说话。
我抬头向林芷颜示意了一眼,见她悄无声息的绕向那男人的身后,才缓缓道:「喂,就是你,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们,为什么一直跟在我们后边了吧?」
男子依然没有说话,只是诡异的一笑。
突然,心里划过一丝不好的感觉。糟,他想跑!
还没等我暗示,老女人林芷颜已经很配合的向他冲了过去。我将手揣在兜里,手掌用力的握住了兜里那把侦探社刚配发的手枪,犹豫着该不该用。
老女人飞快的冲到他身旁,左手一勾,想将他的行动控制住。没想到那男人也不是个简单货色,他猛地向后一退,右脚在后退的路上轻轻一点,就那么向左变向,躲过了林芷颜的手。
老女人的脸上划过一丝凝重,看来是遇到了高手。她的功夫十分扎实,双脚不停,瞬间踢出了自己得意非常的连环勾。
那厚颜老男人看似笨拙,但依然用匪夷所思的小步变向躲过了。
就这么一攻一守了大约几分钟,被他们飞快的招式晃的眼花缭乱,我才发现那家伙已经离我的控制范围很远了。刚要掏出手枪,那男人看了我一眼,又是神秘的笑了笑,突然向后一窜,就这么头也不回的拐入了不远处黑漆漆的小巷里。
林芷颜并没有追赶,只是有些沮丧的回到了我的身旁。
「你猜对了,这家伙绝对不简单,而且,对我们没有恶意。」她说道。
我点点头,摇头笑了笑:「怎么,又遇到一个能够压你一头的男人,感觉怎样?」
「不怎么样!」她狠狠瞪了我一眼,「以他的能力,偷袭的话应该能不太费力气就能控制住我俩的行动,但他没有,而是选择了蹩脚的跟踪。真不知道他想干什么!」
「不对,与其说跟踪,更不如说是,嘿嘿,」我顿了顿,吐出了两个字:「保护!」
「你说什么?」林芷颜惊讶的看着我,但以她聪明的头脑,很快就反应了过来,神情顿时更沮丧了,「你说的没错,现在想来,他确实在保护我们。从加拿大就一直跟在身后保护我,等你出现的时候,顺带也保护你。」
这个女人,什么叫顺带!我耸了耸肩膀,「怎么?不服气?」
「废话,我老娘在,还需要谁来保护!」她恼怒的吼叫着,宛如一只人类版的侏罗纪霸王龙。
「是!是!是!」我敷衍道:「恐怕,他是老男人的朋友,老男人出事之前估计已经预料到了什么,才拜托他的吧。既然知道了他是在保护我们,那这家伙就不会离我们太远,没关系,有的是机会报仇,现在,先回酒店吧。」
离开雷击现场不久,隐约能听到不远处传来警笛的声音。看来落下的这道闪电声势不小,就连警察都动用了。
有机会真想下去看看洞穴底下究竟有什么。内心深处总有一些耿耿于怀,不知为什么,老是很介意为什么自己扔东西下去,居然听不到响动。
按理说雷电就算再狂暴,破坏力再怎么凶猛,打出的洞也不可能深到听不见回音的地步。难道,那个洞穴真的不简单?
来到早就预定好的酒店,我随意的将行李扔到角落里,然后用力倒在床上。
好累,没想到刚来凌山市没几个小时,就弄得身心疲倦起来。
本来想干脆就这么休息一个晚上的,可惜天不从人愿,就在这时,一阵十分不耐烦的敲门声响了起来。
一听这独特的声音,就知道主人一定也不是什么好货色。
我耸了耸肩膀,无奈的起身开门。只见林芷颜满脸不耐烦的正准备提起脚踹门,见门打开,只得讪讪的将腿收了回来。
「干么?」我没好气的问。这女人,似乎还一副意犹未尽,嫌我开门开早了的表情。
「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准备和你一起睡。」她平静的说。
我吓了一大跳,一副见了鬼的样子,语气也结巴起来:「你脑袋有毛病了,还是身体机能出现障碍了?我可对你这种老女人不感兴趣!」
「切,你以为我会对你那副瘦不拉叽的身板感兴趣!老娘是怕你遇到危险,好心泛滥才屈尊过来的。」
她冷哼了一声就想进来。
我拼死拦住她:「不要啊,我的清白可不要这样就毁于一旦了。死都不要。」
「那你就去死。」她终于不耐烦了,一脚把我踹了进去,然后毫不犹豫的,完全没有淑女形象的将我丢进浴缸里,得意的睡到了我的床上。
靠,这死女人晚上倒是睡得舒服了。面对冷冰冰的浴缸,我再次无奈的苦笑。
我招惹谁了我,干么最近老是那么倒霉。要是从前的我,我非得要……不过,说起来,就算是从前的我,好像也打不过她。
算了,好男不跟老女人斗,我隐忍,以后再伺机报复!
带着无限的疲倦,我终于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醒来,一张开眼睛,就有一份报纸扔到了我的头上。
「看头版。」那个死女人穿着睡衣,优哉游哉的喝着咖啡。
我揉了揉眼睛,只见报纸的头版写着这么几个字:昨晚凌晨一时许本市中心遭到雷击本报讯:昨晚凌晨一时许,本市中心位置遭到了一道奇怪的雷电袭击,地面被破坏的支离破碎。
记者赶到时,只见到雷电击中的地方,有一个不知道深浅的大坑。
现在警方已经涉入调查损失情况,并将周围圈了起来,交通暂时会因此受到不便的影响。如果有必须路过市中心的朋友请绕行。
头版下边还有一个不比头版小的篇幅,用大字写着:被雷击中的市中心附近长出怪异植物本报讯:昨晚被雷电击中的市中心,今天早晨莫名其妙长出一株株「植物」,生长速度奇快无比,就算被连根拔起后,还会继续生长,不久后便在原地重新长出一株来。
今天早晨,在接到读者给本报打来的爆料电话后,记者赶到了市中心附近,见到了这些神奇的「植物」。
上午七时许,记者在市中心被雷电击中的地方附近看到,那些已经被无数次连根拔起的「植物」有一米多长,呈乳白色,外形特别像一个体格巨大的生姜,沾满泥土的根部却没有任何根须。
而在「植物」被拔出来的地方,竟又重新长出一棵一模一样的「植物」,用肉眼就可以看出,重新长出来的这「植物」还在颤动着成长变大。
「太神奇了,难道是外星植物?」、「不会是植物基因变异吧?」好奇的市民纷纷猜测着「植物」的来历。
第一个发现这神奇「植物」的,是起来晨练的张先生。
张先生称,早晨六时许,他就发现这株植物长出了大概二十厘米,当时他没在意。没想到晨练完后往回走的时候,他突然发现「植物」竟又长长了约一米。
「这生长速度也太快了吧!」心存疑虑的张先生用工具将「植物」连根拔起放在地上,没想到被拔出的这「植物」居然还颤巍巍地又长了几厘米。张先生吓了一跳,赶紧给他的一位朋友打了电话,然而他那位生化系的老师朋友,也不曾识得这神奇的「植物」。
很巧合的是,昨晚一时许,「植物」的附近有一道奇怪的雷电击中过地面。
不知道这种古怪的植物和雷电之间有着什么联系。
现在,本市的相关部门已经赶往当地调查,植物的种类还有待专家进一步的考证。本报将予以进一步的追踪报导。
看完新闻,我立刻坐了起来,胡乱的随便洗漱了一番,然后抓起外衣就想要出门。却被林芷颜一把给抓住了。
「想去哪?」她问。
「废话,当然是先去现场看看。」我毫不犹豫的回答。
「你以为这样去人家就会让你看了,没知识!要知道,社长还在失踪中,在没有找到他之前,我们都不能轻举妄动。谁知道现在的凌山市是什么状况!」她撇撇嘴。
这女人,什么时候变这么理智了?
「哼,还有昨天那个混蛋男人,没有抓到他之前,老娘不想行动。」
晕!我就知道她绝对在打什么小算盘,女人啊,一小气起来真的能要了人的命。不过现场是肯定要去的。
「那好,我一个人去现场,你偷偷的在我身后跟着,我想既然那个神秘的男子有可能是在保护我们,那么他应该也会暗中跟在我后边。
「到时候你慢慢观察,看看有没有其它可疑人物。我想,至少有百分之六十的机会逮住他。」我盘算了一下说道。
不先把眼前这个开始发疯的女人稳住,估计我是别想出门了。
林芷颜偏过头去想了想,然后阴笑着点头,「这个阴谋不错,臭小子,我就知道你会有好办法。你这家伙的脑子实在太好用了,不去当政客简直浪费。」
「得了,我就当你在夸奖我,走吧。」我苦笑着将外套穿上,然后等她也穿戴整齐,这才一前一后的走出了酒店。
看看手表,已经早晨九点四十五分了,我到车行去租了一辆Passat,然后向市区开去。一拐入凌山市的一环路,就发现几乎所有的车道都被设成了单行道,所有进城的车辆只能绕行,远远的避开被雷电击中的那个地方。
将车远远的停在附近的停车场,我买了一份市区地图,然后慢悠悠的向目的地走。主干路上有大量的执勤交警在维持交通秩序,凡是想要拐入主干道的车辆都被拦了下来。
警方也来了不少人,并设置了大量的关卡,来限制市民以及媒体的进入。
看来非相关人等是很难进去了。
观察了好一阵子,我也没有找到混进去的办法,刚想打道回府和林芷颜商量一下的时候。有个人突然出现在我身后,轻轻的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被吓了一大跳,虽然自己不像老男人和林芷颜一样有很深的武术功底,但眼睛和警觉性还是很自豪的,没想到居然让人毫无征兆的拍到了肩膀。我非常冷静的站在原地,并没有回头,这种状况,不急于回头反而能站在更加主动的位置。
「兄弟,还认识我吗?」那个人说话了。声音很低沉,似曾相识。
「认识,当然认识。」我松了口气,嘴角露出一丝笑意:「昨晚一直跟踪我们的仁兄,对吧。不知找小弟有何贵干?」
「我看到你颇有些苦恼的样子,就想说是不是能帮你些微薄的小忙。」他也笑着说。看起来果然如我猜测的一般,并没有恶意。
「如果你能帮上忙的话,我当然十分乐意。」
我心里又是一喜,这男人说过自己从小就是本地人,功夫又不错,恐怕很有些门道,说不定真的有办法把我弄进去。我微微一笑,沉声道:「我想到昨晚被雷击中的地方参观参观,不知道阁下有没有办法,帮这个忙。」
他朝市区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后点头。
「没问题,我知道有个秘道可以把你带进去。」
「那就多谢了。」我转过头,向他身后望了一眼,「不过在此之前,你还是先解决你的麻烦吧。」
话音刚落,一记手刀就风一般朝他劈去。这男人身手也不慢,得到了我的暗示,飞快的向我的方向一退,滑溜的像泥鳅似的,在我的跟前一晃,飞快的变向,就那么躲到了我的身后。
林芷颜的手刀来势一顿,然后毫不犹豫的向着我砍去,我矗然不动,眼看就要劈中我的脖子时,手刀猛地向上一勾,隔着我的身体,准确的劈向那个男子。
那男子又是一退,不过手刀的来势实在凶猛,他只好扬起右手将其隔开,左手紧紧贴在右手臂上将力量卸掉。
「这位美女干么老是对我咄咄逼人,不会是爱上我了吧?」男子调侃道。
这个家伙,居然敢正面调戏林芷颜这种凶残老女人,实在不愧对我给取的厚颜绰号。
「当心老娘杀了你!」林芷颜少有的动怒起来,脸色铁青,一把推开我就使出了连环腿的绝招。只见她连绵不绝的腿法一环套住一环的攻击那男人的下盘,让他无法施展自己得意的轻快身法。
他们两个的身影快的令人眼花缭乱,看得我差点想买包瓜子,一瓶啤酒,就地坐下当电影大片观赏了。
那男人虽然被逼得颇为难看,不过显然并没有占下风。
他只是一味的躲避,不见有过攻击。林芷颜的攻势越来越刁钻刻薄、咄咄逼人起来,连环踢层出不穷,眼睛更恶狠狠的盯着男人某个最重要的部位,手刀如同毒蛇一般,像随时都会仰首攻击向眼睛所注视的位置。
这女人,不会是想用女子防身术的伎俩让人家断子绝孙吧?不对,以林芷颜这种性格,绝对有可能。
我在一旁看的冷汗直冒。大小姐,你给我悠着点,要打的人家特级残废,也得等他把我带进去了再说,你把他打残了,我找谁带我进去。
全身直冒冷汗的不止我,还有被攻击的那厚颜男子。他明显感到老女人眼中射出的逼人气势,那种恶毒的气势以及它瞄准的部位令他不寒而悚。
那家伙估计暂时还不准备断子绝孙,于是认真起来。有攻有守的又打了几回合,正当我无聊的考虑是不是要叫上三份外卖,等他们打累的时候一起吃的时候,那男人虚晃一招,然后飞快的拉住我的手臂,以一种难以理解的人类极限速度跑掉了。
第三章 怪异植物
「我的妈呀,那女人实在太狠毒了,差点以为自己真的会死在那里。」
不知跑了多久,他才放开我,喘着粗气说道。
我也大口大口的喘息着,苦笑:「要你的小命倒还不至于,不过断子绝孙倒是很有可能的。」
「切,那比让我死掉还惨,本人还没结婚呢。我家三代单传,就等着我传宗接代了!」他害怕的缩了缩脖子。
老天,这家伙看起来也老大不小了,居然还没结婚。绝配!果然和某童颜老女人是绝配。不会是老天看他俩可怜,在刻意撮合吧?
这番话当然不能说出来。我在心里偷着狂笑了半晌,才道:「这是哪里?」
来的匆忙,没来得及看路。等缓过神来,已经发现自己待在某个又脏又臭又狭窄的地方了。
「下水道。」这混蛋漫不经心的说。
「下水道?」我皱眉,「你说的所谓秘道?请问,这种众人皆知的地方哪里『秘』了?」
「当然是秘道。就算所有人都知道,但有胆子从这底下钻过去的又有几个!」
厚颜混蛋满不在乎的说。
切,这家伙难怪至今未婚,不是因为性格有缺陷的原因才奇怪。
无奈的摇摇头,我道:「走吧,就当你有理。总之结果最重要。」
他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支手电筒,在前方带起了路。下水道实在很窄,而且到处都流有肮脏、臭味横生的排泄物,臭到令人窒息。
我拉起衣服捂住鼻子跟在他身后,走了没多久,想了想,我才用手指戳了戳他的后背,问道:「喂,还没问过你的尊姓大名呢。」
「我的?」他造作的装出诧异的模样。
「当然是你,不然我还能问谁,这附近应该没其它人了吧。」我没好气的答。
「哦,我叫张三。」这臭男人脸不红心不跳的撒谎。
我的眉头皱的更紧了,语气也冷了下来:「喂,这位张三先生,你有没有听说过一个故事?从前济阳有个商人过河时船沉了,他抓住一根大麻杆大声呼救。
有个渔夫闻声而至,商人急忙喊:『我是济阳最大的富翁,你若能救我,给你一百两金子。』
待被救上岸后,商人却翻脸不认帐了,他只给了渔夫十两金子,渔夫责怪他不守信,出尔反尔。
富翁说:『你一个打鱼的,一生都挣不了几个钱,突然得十两金子还不满足吗?』渔夫只得怏怏而去。
不料想后来那富翁又一次在原地翻船了,有人欲救,那个曾被他骗过的渔夫说:『他就是那个说话不算数的人!』于是商人淹死了。
商人两次翻船而遇同一渔夫是偶然的,但商人的不得好报却是在意料之中的。因为一个人若不守信不诚实,便会失去别人对他的信任。
所以,一旦他处于困境,便没有人再愿意出手相救。失信于人者,一旦遭难,只有坐以待毙,所以做人,一定要诚实。」
那男子脸上的笑容丝毫没有减弱,「哦,这么说来,我也知道一个故事。在古老的荷兰,有一个虽然贫穷却美满幸福的家庭,在爱情的结晶将要来到这个世界之前,男主人决定出去打工赚钱,来维持以后的生计。
临行的时候,妻子坚定的对他说:『无论你什么时候回来,我都会等你的。』
带着这句沉甸甸的诺言,男人安心的踏上了征程。
斗转星移,眨眼间就是二十年过去了。男人想起了远方的妻子,决定回家去,老主人听完男人的要求,一脸的平静。
他稍微沉思了一下,意味深长地,对这个跟随了自己二十年的老仆人说:『你现在有两个选择,第一,拿走你二十年的工钱;第二,我送你三句话和三个高级面包。』
男人听了很奇怪,但他很好奇,于是问:『我的主人,你要送我的第一句话是什么?』
主人答道:『第一,不要轻易相信人;第二,不要过于好奇;第三,不要在愤怒的时候轻易下决定。好了,既然你选择了我的第二个条件,准备回家吧!』
男人只好拿着那三个所谓的高级面包,朝记忆中的方向走去,但这二十年来发生的变化太大了,以至于自己无法辨认面前哪条是回家的路。
正好看到个路人经过,于是他走上前问路。但这个路人,看他是个外地人,就故意耍了他,给他指了另外一条错误的路线。
男人在走向那条路的时候,猛然想起了主人的第一句话,于是毅然选择了和路人说的相反的方向,也就是正确的路线。
他几经跋涉,晚上在一家客栈落脚,深夜,突然听见楼下传来一阵阵的喧哗,他穿好衣服刚要走下楼的时候,记起了主人的第二句话:不要过于好奇。于是在踌躇中回到了床上,第二天下楼,发现了一地的尸体!
披星戴月,在路上男人好多次想把面包吃掉,但想起家中的妻子从来没有吃过这样高级的面包,几次拿出来闻闻又放回去。
终于,他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虽然变化很大,但他依然能凭借自己的记忆找到了自己的家。走到窗子边的时候,他突然想看看妻子在做什么。
但透过缝隙看到的一幕,几乎把他击倒!他看到自己的妻子怀里,躺着个年轻的男人!在愤怒中,他几乎想立刻冲进去把他们一起杀死!但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还是记起了主人的第三句话:不要在愤怒的时候轻易下决定!
在复杂而痛苦的内心挣扎后,他忍了下来,但怕自己现在进去,再无法控制自己,索性住到了附近的旅店。
这样一夜过后,男人安静了下来,收拾好东西,回到了家中——没有看到昨天的男人。妻子激动的迎了过来想和他拥抱,但他冷冷的推开了。
望着一脸吃惊的妻子,他用颤抖而有些愤怒的语音问道:『昨天躺在你怀里的男人是谁?』
妻子先是迟疑了一下,接着突然捶打着男人哭道:『他是我们的儿子啊!』
紧紧的拥抱住被岁月剥蚀了二十年的妻子,男人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终于团聚了,但家徒四壁的男人,没有什么其它吃的东西,这个时候,他想起了背囊中的三个高级面包!他兴奋的拿了出来,分给妻子儿子一人一个。
但掰开食用的时候,他们被惊呆了——里面全是钱,加起来正好是男人二十年的工钱!你说,这个故事会不会比我的名字更加有趣?」
我仔细咀嚼着他的话,特别是故事中的那三点:不要轻易相信人、不要过于好奇、不要在愤怒的时候轻易下决定。彷佛是个警钟,更像是在暗示我些什么。
接下来的路,我会意的没有再问任何关于他的问题,只是一路闲聊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然后默认了他张三的名号。
「到了。」大约走了十多分钟,他指了指头顶说道,然后拉了拉下水道的梯子正想往上爬。
突然,有种奇怪的光线映在我的视网膜上,我急忙喊道:「先别爬上去,前边似乎有些奇怪的东西。借一下手电筒。」
从他手里接过手电筒,透过橘黄色的光芒,隐约能看到一些一米多高的怪异影子。怪影底下细,上方粗壮,非常像是某种植物,不过在下水道这种潮湿终年不见阳光的地方,怎么可能会有大型植物生长?
我俩对视一眼,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
近了,很近了。但怪影清晰的进入视线时,顿时我们都惊讶的呆住了。
只见不远处赫然生长着五株长相难以形容的植物。这植物有一米多高,乳白色,外形像一个体格巨大的生姜,根部伸入肮脏的水中,却看不到任何的根须。
张三用力吞下一口唾液,从裤腿里掏出一把瑞士刀走向前,用力向植物的根部砍去。刀碰到了植物,没有发出很大的声音,刀也没有遇到太大的阻力,植物很轻易的便被砍断了。
但令人更加惊讶的事情发生了。
被砍断的植物发出「沙沙」的声响,然后以肉眼能够看到的速度,「嗤嗤」的向外快速生长着,只用了一分钟就变回了从前的样子。我俩目瞪口呆了好一会儿,好不容易才回过神,难以置信的蹲下,仔细观察起植物被砍掉的部分。
「可以肯定了,这些东西应该是新闻报导里的怪异植物。」我对他说。
张三点点头,用手摸了摸植物的叶片,「叶子上有植物的手感,就是看不出品种。」
「采集一些回去化验。」从包里拿出一个早就准备好的玻璃瓶子,我将一些叶片和根茎放了进去。
就在这时,突然有个声音吼道:「喂,谁在那里?待在原地不准动!」
「听你的才是傻瓜。」张三和我彷佛顿时有了多年的默契一般,不约而同的行动起来。
我向来时的方向猛窜,张三飞快的几步闪到喊话人的身旁,右手掌一动,狠狠向那人的脖子抽去。
喊话人居然也不含糊,反应极快的用双手格挡住,左腿顺势踢了过来。两人没有说多余的话,你来我往的拼命想把对方尽快降伏。
「啪啪」的比拼声起伏在下水道中,肮脏的水四溅,我关掉手电筒,躲得远远的听着两人的打斗。
在没有任何光源的时候,那些古怪的植物身上,竟然散发出一丝丝诡异的光芒。说不出来究竟是什么颜色,总之很复杂,令人的眼睛接触到,就会浑身十分不舒服。
张三和喊话的人明显愣了愣,显得有些不知所措,喊话的人更是瞠目结舌的不知道在想什么。高手过招,最怕的就是精神不集中。
张三的反应很快,抓住他的那一霎漏洞,抽起一脚,身体在空中旋转一周积蓄力量,然后以极强的破坏力踢在了喊话人的下巴上。
喊话人顿时倒在地上晕了过去。
「走。」他顾不得看那人的情况,拉着我就往外拼命的跑。
出了下水道,来到一个僻静的地方。我们再一次气喘吁吁的捂着腰,就差累的坐到地上了。
「喂,我说张三,你也太逊了吧,解决一个随便从下水道里钻出来的人都用了大半天。半个小时前你羞辱林芷颜那个老女人的气魄到哪里去了?」我用力喘息着调侃道。
「靠,别说了,那个要命的下水道里随便钻出一个人都是军队的高手,你看他那套军体拳打的哗啦啦的响,直顺溜,没有个二十多年的功夫根本不可能。」
这个厚颜老男人以完全不符合年龄的语气委屈的说。
我稍微有些诧异,「你的意思是说,军方已经插手调查了?奇怪,难道那个被雷电击出的坑洞真的有古怪?」
「没有古怪才奇怪了,军方的高手都能派出去巡视下水道,还有什么不可能的,要知道,那些家伙只有在执行极为特殊的任务时才会出动。」他撇了撇嘴巴。
「你怎么知道的那么清楚?」我奇道。
「废话,我以前……」他忽然顿住,讪笑道:「我以前有个朋友,就是类似于军方特殊部队的,我的功夫也是他教的。」
切,又是睁眼瞎话,我信你才怪。
没有深入的追究这个话题,我一时间陷入了沉思。
怪异的闪电,怪异的植物,还有军方的介入,每一个都在揭示着这个事件的不平凡处。凌山这个就算在我国都名不见经传的小城市,居然能在几天之内发生那么多令人混乱的事情,简直就是匪夷所思。
还有老男人杨俊飞,这家伙也莫名其妙的失踪在了凌山市中,究竟,他又遇到了什么怪异状况?
有点觉得脑子不够用了。
我用力摆摆头,暂时将所有的疑惑压在了心底。突然想到那个怪异植物身上的诡异光芒,全身一寒,冲张三道:「你说,那个植物究竟会是什么?」
「不知道。」张三明显也很疑惑,「在完全没有光源的情况下,居然能发出那么难以形容的光芒,不知道对人体会不会有害。」
我微微思索了一番道:「光芒原本就是一种辐射,要想没有光源的情况下放射出来,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类似荧光粉那种介质,部分时间暴露在可见频段光线中,充分吸收储存了光能后,缓慢的放射出来。
「第二种就危险了,有可能植物体内含有放射性微量元素,持续的向外散播可见光,不过这些微量元素散发出来的放射性光芒,通常都是有害的。回去做点试验,看看它究竟属于哪一种。」
还有一点我没有说出来,毕竟,我对他并不信任。如果植物体内真的还有放射性微量元素,那极有可能是人为的。而且这件事又很快的吸引了军方的注意,难道,会与军方有某种联系?
而老男人,虽然是来调查熊家婆的Case的,不过如果涉及到了军方的话,莫名失踪也情有可原了。
不可否认,他确实很厉害,但毕竟还是个人,势孤力独的人就算再厉害,也没有办法和整个国家作对。
悄悄的溜出了下水道,确定没有人跟踪后,我们才不紧不慢的在附近兜圈,等到晚上的时候,才在我所住的酒店前散开。
临走时张三留给我一张名片,还拿走了一小半的植物标本。
我打开房间门,却没有看到老女人林芷颜,房间里的摆设也一如早晨离开时的样子,她显然没有回来过。我没有太在意,略微思忖了一番,拿出信纸写了一份信,然后和植物标本一起放进了EMS中,准备寄到疯子叔叔那里。
疯子叔叔名叫夜郝,是夜家旁系的人,出名的花木狂,现在是某个著名农业大学的教授,从小受到他毒害的我,从他身上学会了许多花木的知识。现在由于军方的介入,将植物标本送到任何化验所都有危险,还是他比较可信。
出门亲自把信扔进了信箱里,回来后刚准备掏钥匙开门,突然,我整个人都愣住了。原本属于林芷颜的房门虚掩着,里边传来一阵微弱到不注意就会忽略掉的翻东西的声音。
谁在里边?我心里一凛,急忙打消想要向里张望的念头。
装作没事一般,脚步慢悠悠的向前踱着,走过林芷颜的房间,路过自己的房间,一直向前走。来到消防通道后,往上又走了一层,然后在下一层视线死角的地方,坐了下来慢慢等待着。
林芷颜是不可能翻自己的房间的,因为她昨晚根本就在我的房间里过的夜。
更何况她的行李里,根本不会有任何有用的东西,纯粹是装个样子,只有几件不要的衣物。我们真正的行李,为了保险起见,早就在来之前,就寄放在某个澡堂的储物柜里。
看来老男人杨俊飞的失踪确实不简单,说不定,他真的遇到了危险。那种危险甚至连带到了我们身上,恐怕,我们也被人盯上了。
那些人想从我们身上找到某些信息。难道,有些东西或者信息他们怀疑杨俊飞已经传递给了我们?
这么说来,他们并没有从老男人身上得到有用的东西。
虽然,似乎我们也没有得到。不对,或许得到了,只是我们没有意识到而已!
我一边坐着冷静地分析,一边安静的等待着。
那些翻我们房间的人如果聪明一点的话,应该不会坐电梯上下,毕竟电梯装有监视器,会令他们有迹可寻。稍微懂点反侦探常识的人都会选择安全楼梯。
如果这些人真的傻到会搭乘电梯的话,那我就没什么可怕的了。一堆鲁莽的蠢人,又有什么值得怕的?
没让我等多久,就听到安全楼梯被粗鲁推开的声音,推门的人明显情绪不佳。
我居高临下,极为小心的偷偷向下瞥,看到了三个很普通的男子。
那三个男子黑着脸孔,皱着眉头,脚步很快的向楼下走去。
从他们的脚步就可以看出,长相平凡的三个人,矫健的步伐中透露着不平凡。
他们都是练家子,属于一个能打翻我二十个的种类。
看来就是他们了。不动神色的留在原地坐了很久,我才缓缓的往回走。
慢慢踱步推开自己的房间门,就发现自己的房间也是一片狼籍,所有属于我的物品都被带走了,这些人办事还真是一丝不苟。
稍微有些庆幸自己手脚快,先一步出门去寄信,否则成了瓮中之鳖,被逮个正着就丢脸了。我苦着脸准备给林芷颜打个电话,突然有个人影一脚踹开了我的房门,几步窜进来,还没等我惊讶,就已经全身无力的扑倒在我的怀里。
居然是林芷颜,浑身伤痕累累的林芷颜。
第四章 四楼?六楼?
晋朝时,武陵人李密品德、文才都很好,在当时颇享盛名。晋朝皇帝司马炎看重他的品德和才能,便想召他做官,但几次都被拒绝了。
原来,李密很小就没有了父亲,四岁时母亲被迫改嫁,他从小跟自己的祖母刘氏生活。李密在祖母的照料下长大,也是祖母供他读书的。
因此,李密与祖母感情非常深厚,他不忍心丢下年老的祖母不服侍而去做官。
最后,李密给司马炎写了一封信,表明自己的态度。信中说:「我出生六个月时便没有父亲,四岁时母亲被舅舅逼着改嫁,祖母刘氏看我可怜,便抚养我长大,我家中没有兄弟,祖母也没有其它人可以照顾她。
「祖母一人历尽艰辛把我养大,如今她年老了,只有我一人可以服侍她度过残年。可是我不出去做官,又违背了您的旨意,臣进退之难,实为狼狈!」
于是历史上从此便有了狼狈不堪这个成语。
现在的林芷颜就很狼狈不堪,是我认识以来最狼狈的时候。
她的左肩有一处枪伤,所幸子弹只是擦过了皮肤,伤到了些许皮肉,并没有伤及筋骨;最吓人的是,林芷颜全身多处都有软组织挫伤,可想而知经过怎样惨烈的战斗,强忍着怎样的剧痛回到酒店的,这让我不禁肃然起敬。
这女人,虽然性格上有很大的劣根性,不过骨气还是很硬的。我帮她简单的上药包扎了一番,然后给她重新换上一套衣服,将那件带血的衣服扔进了垃圾袋里。不敢再待在这里了,我给张三打了个电话,让他安排一家够隐密的酒店。
总之这家伙也在贴身跟踪我们,甩都甩不掉,干脆大方的给他一个更加方便跟踪我们的理由好了。
何况,我对他并没有什么恶感。
张三很快便来了,看到林芷颜的伤势,虽然没有哼声,但明显从他眼里看出一种称之为赏识的光线。
他没有多余的啰嗦,抱起老女人从电梯下去,大大方方的从酒店大门出去。
面对整个大厅的怪异目光,他脸都没有红一下,耸了耸肩膀,嘿嘿笑了两声:「我老婆,嘿嘿,你们知道的。」
然后就将林芷颜扔到了车上,和我一起扬长而去。
这家伙,实在太厚颜了!
开车在城市里穿行了半个多小时,不知道绕了多少圈子,他才将车停下,然后掏出了一把钥匙给我,「六楼二号,三室一厅的房子,所有家具都齐全的。」
「谢了。」我接过钥匙,嘴里说着谢字,但脸上丝毫没有感激的表情,完全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张三有些郁闷的挠挠头,「我就不陪你上去了,得赶紧溜,这个剽悍的女人恐怕就要醒了。对了,这辆车你也可以随便用。」
说着他就一溜烟跑掉了,那速度快的就像屁股后边有什么东西在追命似的。
他刚跑掉不久,正在我头痛怎么将眼前的女人弄上六楼的时候,林芷颜呻吟一声,醒了过来。刚一清醒,她的双手就做出攻击的姿势,凌厉的眼神看着我,手掌如同吐信的毒蛇一般,撮手成锥就向我打过来。
「停!」我急忙大叫一声。这个死女人,晕倒了麻烦,醒过来更麻烦,早知道刚才就在随便哪里找一块砖,在她头上多敲几下,让她昏个十天八天的。
手在离我喉咙不远的地方硬生生停住了,她睁大眼睛,这才像是把我看清楚了似的,「哦」了一声,慢吞吞的道:「哦,原来是你啊,睡得好饱,眼睛都犯迷糊了!呵呵,早安。」
「早安你个头,别以为装出没事的样子,事情就过了,刚才你可是差点要了我的命!」我没好气的瞪着她。
她干笑了两声:「这不,你不是还活得好好的嘛。男子汉的干么那么小气,当心找不到老婆哦。」
靠,这什么世道,明明是她差点要了我的命,反而做出一副受伤的小女人的样子,恶心死了。不过说起来,她倒是确实受伤了,而且不轻。唉,算了。
「走的动吗?我们还要上六楼去。」我打开车门问她。
「估计问题不大。」她狠狠咬牙,抓着我的手臂缓缓站了起来,不过很不理想,只站了一会儿,身体所有的重量就向我倾斜了过来。
又叹了口气,我无奈的蹲下道:「算了,我背你。」
「你行不行啊?」她的语气明显带着不信任。
我恼怒的道:「本人虽然瘦了一点,不过好歹是个男人。虽然你是胖了一点,不过重量我还是能够承受的。」
「老娘哪里胖了!」林芷颜狠狠的趴到我背上,还不解气的说:「不要说老娘我不提醒你,就算你小子中途背不起了,我也是会赖着不下来的。压死你!」
「是!是!是!」我敷衍着,吃力的背着她向楼梯走去。
这栋楼很陈旧,大概已经有二十多年了吧,处在凌山市二环路东段的位置,靠近凌山,很隐密。不是本地人,根本就不知道还有这么一块地方。
楼总共只有六层,可以算是濒临拆迁的危险建筑了。楼梯是很少见的军绿色,不知道是哪个白痴设计的,军绿色看久了,会在视觉上给人一种疲倦感,害得我没爬几层楼梯,就要停下来好好休息一阵子才能继续。
「切,臭小子,你果然需要好好锻炼了,本女子身轻如燕,你背起来都那么吃力。啧啧,丢人!」
林芷颜一副站着说话不腰痛的模样,在我耳边说风凉话,气的我恨不得将她给丢下去。
忍,怎么说我也是个男人,跟个受伤的人有什么好计较的。我郁闷的忍住怒火,背着五十多公斤的负重,一步一步的向上爬。花了十多分钟,好不容易才爬到了四楼。
正当我准备一鼓作气咬牙一口气爬上去的时候,不远处的几格楼梯上,突然传过来一个脆生生的小女孩声音:「大哥哥,你在干么?怎么感觉好累好累的样子?」
我抬头看了她一眼,抹了把汗,用力挤出笑容说:「因为大哥哥真的很累。大哥哥背上的这个死婆娘实在太重了。」
林芷颜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暗中使劲在我背上用力地拽着。这女人,一在外人面前,特别是小孩面前,就会流露出不敢恭维的强烈母性,可怕!
小女孩大概只有五岁,很可爱,穿着一条翠花的白色吊带裙子,她一张嘴就露出了洁白整齐的牙齿,还有一对小巧的虎牙。
小女孩偏着头看着我俩,很疑惑的问:「大哥哥,你的背上只有大姐姐啊,哪有什么死女人?对了,死女人是什么?」
这句话呛得我咳嗽连连,好半天才缓过来。林芷颜得意的笑着:「别听他乱说,这小子精神不正常。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
这个死女人,笑得一副勾引小孩的怪婆婆的样子,就差手里拿上一根棒棒糖了。
「我叫甜甜,」小女孩高兴的一边说,一边指着四楼右边的房门道:「甜甜就住在那里。爸爸妈妈不在,甜甜乖乖的有在等他们回来哦。」
「甜甜乖,早点回去,现在的天气很冷,担心着凉了。」林芷颜充分的发挥自己的母性,满脸的笑容看得我差些跌掉眼珠,从来没有见她笑得这么温馨过。
「嗯,甜甜知道。大哥哥大姐姐要上去了吗?」
「对啊,大哥哥大姐姐还有一些事情要做呢。」我笑道。
「喔!甜甜知道,甜甜知道了!爸爸和妈妈晚上要甜甜一个人回房间觉觉的时候也常常这么说,然后他们房间里就会传出一些奇怪的声音……」
又是一阵咳嗽,这句话的重量差些把我压塌。林芷颜哈哈大笑起来,笑了很久都停不住,就算笑得牵连到了伤口她都没在乎,许久她才忍住笑,暧昧的看了我一眼,「怎么,要不要我们回去也创造一点甜甜说的那种声音。」
理你才怪!脸皮厚如我也有一丝挂不住了。我当完全没有听见,冲甜甜说:「甜甜乖,早点回家,我们要上去了。」
「嗯!」甜甜点点头,突然想到了什么,几步跳下来,用力拽住了我的衣角,「我要陪大哥哥上去,大哥哥背不动大姐姐了,甜甜能帮大哥哥背。甜甜可是个大力士喔。」
她可爱的弯曲着手腕,做出一副大力士的样子。我俩对视一眼,又是一阵好笑:这女孩子,实在是太可爱了。
不过看着这个孩子,不知为何,内心深处老是有一丝哪里不对的感觉,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我忽略掉了。摆摆头将疑惑甩掉,现在当务之急是先将林芷颜运上去,其它的等以后再去想。
一步又一步开始了继续向上的征程,不同的是刚才的两个人变成了三个。这个老旧的楼房每层有两个十二格的楼梯,现在还剩下两层,一共是四十八个楼梯。
我数着楼梯缓缓的向上爬,大概爬了有三分多钟,感觉终于爬上了六楼的时候。猛地一抬头,我整个人都愣住了,一股恶寒不由的从脚底爬上了背脊。
只见原本应该是顶楼的位置,依然有连绵不断的楼梯在向上延伸着。林芷颜疑惑的拍着我已经呆滞的脸,奇怪的问:「怎么了?」
「喂,死女人,这栋楼一共只有六层对吧?」我呆呆的问。
「对啊。」她点头。
「怎么我已经爬到第六楼了,上边居然还能看到楼梯?」
「你弄错了吧。」她满不在乎低下头问甜甜:「甜甜,这里是几楼?」
「四楼。」甜甜脆生生的回答。
四楼?四楼不就是遇到甜甜的那一层吗?怎么我爬了那么久,居然还是停留在四楼?我用力擦了擦眼睛,猛地望向楼排号,
果然,两个房间的中央位置,赫然用暗红如血的颜色,写着不太明显的「四」字。
开始感觉到不对劲的林芷颜顿时也愣住了。
我没有再往上继续走,停了下来,让林芷颜坐在阶梯上,然后仔细的打量起四周。感觉告诉我,我至少已经爬到了六楼的位置,但为什么依然停留在四楼?
从外边看,这栋楼确实只有六层而已。
有些不确定,我问甜甜道:「甜甜,这栋楼一共有几层?」
「六层。」她脆生生的答,然后跑到四楼右边的门前,拍拍门高兴的说:「这可是甜甜的家哦,甜甜才不会认错呢。」
「嗯,大姐姐相信你,甜甜最聪明了。」林芷颜倚靠着墙壁也不住的四下打量,突然身体一颤,用手指着左边的门冲我道:「臭小子,你看那个门上似乎贴着些东西!」
我顺着她的手指仔细一看,果然看到了些东西。只见四楼左边的门上正中央位置,贴着一张方方正正的红纸,红纸上写着四行端正的字体,彷佛如同一串咒语:小儿夜哭请君念读如若不哭谢君万福我又愣住了,有些大脑发麻。
林芷颜看着那串字,挠了挠头问:「这些像是诅咒人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东西。」
我缓过神来,慢吞吞的解释道:「那是巴蜀地区的老习俗,是某些人家为治孩子夜哭贴出的「祷福」。
古代的人认为小孩晚上啼哭是被「阴人」,也就是鬼所吓,父母在十字路口张贴祷福,目的在于凝聚人气。
「读的越多,人气越旺,阴人就不敢来,小孩子自然也不会再哭。不过有些奇怪就是了。」我顿了顿继续说道:「通常这种东西都是用黄纸写上「小儿夜哭,请君念读;小儿不哭,谢君万福。」之类的口诀,贴于过往行人较多的路口。
「或以红布写上『田』字封于婴儿肚脐,封时念诵:『小儿小儿夜休啼,正是老君下马时,路逢尹喜真人道,书个田字封肚脐。』遇婴儿睡眠日夜颠倒,则将其贴身衣物倒挂于房内,从来没有看到有人会贴在自家的房门上的。」
「可能是这家人不懂规矩吧。」林芷颜挪了挪有些发痛的身体。
「不对,不可能不懂规矩,这家人的门前还有抢童子的痕迹。」我的声音低沉下来,刚才都还没有发现,左边那户人家的门旁竟然摆放着一个由木头雕琢,长约一尺,眼耳口鼻、脚手以及某个男孩子的部位都一应俱全的木头人偶。
由于放在阴影的位置,不注意还真容易忽略掉。那个人偶通体被漆成了红色,样子完全没有小孩子的天真可爱,只令人感到一阵诡异。
林芷颜也看到了那个木偶,皱了皱眉头。甜甜被那个木偶吓得朝她的怀里直钻:「那个弟弟好丑,好可怕。」
这个木偶确实让人不舒服,脸上甚至被人残忍的钉满了钉子,样子越发的狰狞起来。
「什么是抢童子?」林芷颜看向我。
「和那段口诀一样,都是巴蜀的旧习俗。」
我用手摸了摸那个木偶,一种冰冷到渗入骨髓的感觉,顿时从指尖窜进了我的身体,我急忙缩回了手,「抢童子。在巴蜀大部分地区的客家人中,它每年都要举行一次,日期定为农历三月初三,也就是城隍出驾之后的第三天。
长期没有生育的富贵人家,由所在场镇、邦会造上名册,事先为各家雇好一批身强力壮的『抢手』,以便到时能将为数不多的十二个童子抢回家中。这种童子是用坚硬的木头雕琢,长约一尺,眼耳口鼻、脚手以及男孩子的小雀雀一应俱全。
因为古代的时候重男轻女,所以所有的童子都是男的。
据说在举行抢童子的一日之前,古代的那些邦会首脑出资在寺庙的高台上搭戏台,在所有居民中选出身材丰腴、屁股大的妇女一个,化妆成送子娘娘。那天可以说的上是人山人海,争睹童子归宿。
戏演完,就用锣鼓猛敲,送子娘娘出到台前,台下众人齐声喝彩,各家抢手跃跃欲试。十二个童子用红绸束腰,由专人用大托盘捧至娘娘跟前。
娘娘持之在手,笑向台下致语:『抢童子,生贵子;母享福,一辈子。』
然后用力远远掷下。
台下顿时鼎沸,各家抢手奋勇争先,蜂拥拼抢,闲人立于山丘指说笑看。
第一个童子尚无着落,第二个,第三个又来了。
形势渐趋复杂,拼抢也更为激烈,有跑者,有追者,有顾此失彼者。为一童子,几批抢手往往撵出数里之外,不肯罢休。
童子归宿,以解下腰间红绸作准。抢到者,趾高气扬;落空者,颓然无趣。
时间长达二、三小时,童子到手,需飞身雇一彩轿、数名吹鼓手,置童子轿中,一行人披红挂彩、吹吹打打送往雇主家。
雇主翘首以盼,见一乘轿冉冉而来,急令放鞭炮迎接,家中备丰盛酒席,款待抢手、吹鼓手、轿夫等有功之人。邻里闻讯,赶来道贺,家主欣欣然如得贵子,散红包,撒喜钱,童子每日奉香案上,与祖先牌位一般。
夜半于时,主妇起夜烧香,谓之烧『子时香』,上香时也与童子说家常话,既如对神,又如待子。过些时,主妇还无身孕,则可将童子请下,穿上衣裳、肚兜,与主妇同睡。
大入夜半起溲,照例唤醒童子,并说:『乖乖,妈妈抽你屙尿尿。』并以嘴吹『嘘嘘』,求其感孕,以假成真。这种摸拟似的『感孕说』,早为历代的统治者所利用,如皇后梦与龙交,遂生皇子,诸如此类,不足为奇。
一年之后,若女子有孕,此童于则可据为己有,否则仍送回去继续被人抢。」
林芷颜再次定睛仔细看了一眼那个木偶,用力摇了摇头,「这东西那么恐怖,就算我有不孕症都不会去抢,抢回家放在房间里,看到都觉得可怕。」
我耸了耸肩膀,「不好意思,我想你有些搞错了。真正的童子的样貌可是被雕琢的很可爱,只是这家人有些问题。」我走到那家人的门前打量了一番,然后偏过头问甜甜:「甜甜,你们的邻居是谁?」
「不认识,甜甜很少看到他们出来。」甜甜摇头。
「奇怪,这家人真的很搞笑。明明抢童子就是在农历的三月举行,现在才不过农历十二月,年都还没过。何况已经有十多年没有过这些风俗了,他们的童子又是从哪里抢来的?
「还把一个乖乖的、漂漂亮亮的木偶折腾成这么可怕的样子。」我又看了一眼门上的那张红纸,「还有,居然能把本来应该贴到十字路口的止哭咒语贴到大门上,实在有些莫名其妙。」
我有些好奇起里边究竟住的是什么强人了,强到可以把古代的封建习俗坚持完善的糟蹋成这样。悄悄的走到门前,我将眼睛凑到猫眼的位置向里边看去。
突然,我吓得浑身发冷,全身僵硬,险些一屁股坐倒在地上。
猫眼的对面,赫然有一只眼睛正死死的向外盯着。那只眼睛中充满了血丝,狰狞恐怖,就像无底洞一般,一眨不眨的看着我们……
第五章 诡异小楼
那双眼睛很诡异,目光里带着令人害怕的恨意,我吓得向后退了几步,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一咬牙,用力敲起了这家人的门。门被我敲的「啪啪」作响,但不管我如何敲,里边的人就是不开门,甚至连声音也没有发出一点。
敲了许久,我终于放弃了。
算了,耽误了那么长的时间,还是先把林芷颜背上楼再说。我再次将林芷颜背起来,这个老女人不知道在想什么,没有哼声,只是用力的牵着甜甜的小手。
甜甜明显是被吓住了,左手拉着林芷颜的手,右手还死死的拽住我的衣角。
我们三个就这么保持着这种怪异的姿势往上爬了一层。
等再次到了楼梯口的时候,我刻意看向楼层标志。
顿时,一种无奈以及恐怖冲入了脑中。
四楼,还是四楼,那个该死的暗红色的「四」字,依然可恶的写在两道门的中央位置,四楼那家人的止哭咒语和破破烂烂的木偶,依旧贴在、摆在刚才的地方。我铁青着脸,又将林芷颜放在了地上,然后托着脑袋仔细思忖起来。
自从来到了这个四楼后,空间似乎就停滞住了一般,不论自己怎么爬,恐怕都是停留在四楼的位置吧。但为什么?难道我们遇到了传说中的鬼打墙?但所谓的鬼打墙,通常都发生在夜间开阔的地方。
据说遇到鬼打墙的人,会老在一定的范围内不断的兜圈子,怎么也走不出去。
难道,这栋房子的第四层在闹鬼?怎么可能!
人在正常行走时,两腿迈出的距离不等,例如假设左腿迈的距离大,右腿迈的距离小,人就会不停的偏向右走。这种情况在白天马路上不会被人发觉,因为往往有标志性物体来纠正这个偏差。
但在黑天,尤其是在开阔没有标志的平地,这距离的不等就会有明显的作用,使你不断的向一个方向拐弯,直到走成一个圈,走回原地,然后又继续兜圈。
这样人们便误认为自己遇到了所谓的鬼打墙。古代的人没有这种科学的认识,就误认为这是鬼在作怪。
一定有什么东西是我忽略掉了。这栋诡异的楼里,那个似乎永远无止境的第四层,一定有什么东西是我应该注意,却没有注意到的。
突然,一直沉默的林芷颜说话了:「甜甜,你穿这么少不冷吗?」
猛地,这句话犹如一丝光芒射入了我的脑海,我像是想到了什么,却老是抓不住自己的思维。对了!不对!
现在明明是一月分,况且还遇到了五十年不遇的寒冬,在楼道里的甜甜只穿了一件薄薄的吊带裙,居然没有丝毫寒冷的感觉,这本身就是矛盾的。
我俩显然都想到了这点,不约而同的将视线移到了甜甜身上。
「甜甜的爸爸妈妈什么时候才回来?」我强压住心底的疑惑,轻声细语的问。
「不知道。」甜甜偏过头想了想,然后摇头。
「那甜甜为什么一个人坐在楼道里等,甜甜有开门的钥匙吗?」林芷颜用力咽下一口唾液。
甜甜开心的从脖子下的衣服中拉出了一条红色的绳子,绳子上挂着一把钥匙,「这可是妈妈给甜甜的大门钥匙哦,不过甜甜不能请大哥哥大姐姐进去,因为妈妈说,不准让她不认识的人进去。」
我和林芷颜对视一眼,沉声问:「既然有钥匙,那甜甜为什么不进去等爸爸妈妈呢?」
甜甜的脸上划过一丝害怕的神情,委屈的说:「家里有熊家婆,妈妈要甜甜快逃,爸爸也要甜甜不要回家,要等到他们回来才行。不然熊家婆会抓住甜甜吃掉。」
我们越听越觉得诧异,熊家婆?在她的家里?这个熊家婆和老男人杨俊飞调查的东西难道有所联系,还是只是个单纯的父母用来吓自己女儿的故事呢?但哪有父母会让自己的儿女不准回家的。有问题。
还想再问些什么,突然,甜甜的脸上浮现出一种恐惧与不安的神色。
「熊家婆来了,她来吃甜甜呢。」她慌张的放开我的衣角,跌跌撞撞的向楼下跑去。我们来不及抓住她,只感觉一阵风吹拂过来,像是被沙子迷住了眼睛似的,我俩条件反射的揉了下眼睛,再次睁开眼时,那个女孩已经不见了踪影。
「你看。」林芷颜诧异的指着前方。
只见楼梯间依然有着一个「四」字,只是那个字已经变成了白油漆刷成的宋体,四楼左边的房门也没有了止哭咒语和抢童子的踪影。
一切都平常的很,平常的旧房子的楼道,平常的楼道灯光,就彷佛刚才的一切不过是一场短暂怪异的梦而已。只是地上,却有一个东西在反射着澄黄的金属光泽,是一面镜子,一个古色古香,雕刻着凤凰与牡丹的铜镜。
我俩都呆住了,一时间谁都没有反应过来。
许久,林芷颜才颤颤的望着我,问道:「我是不是被人打中脑袋,大脑出问题了?刚才的一切就像梦一样,但那么清晰的梦,不可能的吧。」
我摇摇头,没有说什么,只是走过去,弯身将铜镜捡了起来,翻来覆去的看了许久,才顾左右而言他的道:「这个铜镜直径有七厘米,素边,圆钮。镜子内区装饰着五只相互追逐的瑞兽,外区装饰有四只凤鸟穿梭于牡丹花间。
「这东西的外缘为十四瓣菱花纹,外饰十四朵云气纹。四只鸾凤造型各异,尾部的羽毛采用高浮雕的手法,应该是个元代的凤凰牡丹纹镜。」
「喂,那个叫做甜甜的女孩哪里去了?看她那么匆忙的样子,好像真的有什么东西在追赶她。」林芷颜依然沉溺在自己的思想里,颇为担心的说。
我没有理她,继续打量着镜子,说道:「这个镜子内区有五只瑞兽,五只瑞兽是从隋唐以后才有的纹饰。这种凤凰纹也是从隋唐有的,而镜子里的牡丹是元代才开始形成。整个镜子的纹饰都富有一种创新精神,包括它的高浮雕手法。
牡丹的写实性非常的珍贵,在整个铜镜的历史上,元代的铜镜存世量非常少,像这种大而且精的更少,所以,这东西很贵。贵到不应该莫名其妙的丢在楼梯间里让我捡到。」
我俩自说自话了好一阵。林芷颜瞪了我一眼,「先解释下刚才的事情,那女孩哪去了?门上那张怪异的写着咒语的纸,还有那个你所谓的抢童子的东西都跑哪里去了?究竟是我们被集体催眠了,还是单纯只是我脑袋秀逗了,产生了错觉?」
我无奈的将手中的镜子一扬,「如果真的只是你和我产生的视觉幻象的话,这个凤凰牡丹镜子又是怎么回事?它应该是从甜甜身上掉下来的。刚才的事情不要找我解释,我自己也在犯迷糊,头大。」
有些郁闷,更有些不死心。我走到四楼左边的那户人家的门前,轻轻的吸了一口气,从门上的猫眼看了进去。
猫眼里能看到的东西很模糊,但就是那模糊的一眼也让我得到了很多信息。
那个家里并没有人,更没有什么红色的充满血丝的眼睛,只有干净简洁的家具,和几盏开启的廊灯。
应该是个很正常的人家。
再走到甜甜的家门前,依旧顺着猫眼向里边望。隐约能看到里边的家具都用白布遮盖了起来,恐怕有段时间没有住人了。
在地上甚至还能看到有些黄色的带状物体,很像是警局用的警戒线。
我又来到左边人家的门前仔细观察了一番。门中央的位置似乎曾经贴过什么东西,门上还残留着一些没有撕扯干净的黏糊物。
我用手扯下来,放到眼睛底下细心的打量着,好像是类似红纸的东西。
顿时,许多的疑惑窜入了心底,我皱着眉头,一声不哼的背起迷茫不堪的林芷颜,缓缓向六楼走去。
这一次,很容易的便来到了张三给我们的房子里。
这确实是一个家具很齐全的三室一厅。布置的很精致,处处都能看出原来房屋的主人对这个房子的爱意。
不过这些都不是值得我关注的。房子里有两个卧室,刚一进门来不及仔细打量环境,我就将她扔在了床上,坐到床边的计算机前,拼命查起了数据。
终于,我找到了我想要的信息。
那是一篇三个多礼拜前的新闻。新闻里记载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你看看。」我看完后,深深吸了一口气,将屏幕让给林芷颜。
她疑惑的看起来,不久后便脸色发白,气息也急促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她望着我。
「你的意思是,我们真的遇到灵异事件了?」
「不是我的意思。」我粗鲁的打断了她:「报纸上记载的很清楚。」
确实,去年十二月三十日的江陵晚报上是这么记载的:前晚江陵某郊区四楼上,一家三口被发现全部倒在血泊之中,其中男主人和四岁的女儿因身中数刀不幸死亡,女主人则身中四刀尚有一丝气息。经警方调查,这起凶杀案现已破获,杀害男主人与女儿的凶手,正是身中四刀的女主人。
到底是什么原因,致使女主人面对自己的丈夫与女儿痛下凶手?十二月二十九日下午,记者从江陵警方那里,了解到女主人的作案动机。
前晚凌晨二时许,江陵警局接到报警,称在郊区某四楼上,自己的隔壁有打斗的声音。警局立刻派人赶往现场,发现该房门紧锁,室内静悄悄的,没有任何动静,警察迅速联络当地的锁匠将房门打开。
居然发现房间里共有三个人,其中有男主人和其女儿倒在地上,地上流有大量的血迹,女主人李某则倒在床上。随即,警察紧急呼叫救护车并予以急救。
当急救人员紧急赶到后,发现男主人刘某某〈男,三十八岁〉和女儿刘某〈女,四岁〉已死亡,刘某某的妻子李某〈女,三十七岁〉还活着,但身中四处刀伤。救护车赶忙将李某送往医院抢救,李某并无生命危险,随即警方立即展开全面侦查。
现在李某已经承认,丈夫和女儿均是她杀死的,她在医院里伤心欲绝的多次自杀,都被医院值勤的护士发现并阻止住了。
警局值班副所长带着一位警察,一边控制住犯罪嫌疑人李某,一边讯问其杀人的动机。
据犯罪嫌疑人李某交代,早在几年前,丈夫刘某便在外面四处收集古董,不务正业,工作也因此丢失了,但他始终不悔改,依然对古董乐此不疲。为此,二人经常打架,但其年仅四岁的女儿刘某老是向着父亲。
在案发前一天,李某又因此事与刘某发生了口角,刘某出手打了李某两个耳光,李某也还手打了刘一下子,并把刘某赶出了家门。当晚十二时许,刘某从外边溜达了回来,还不知道从哪里收购回一个烂镜子在女儿面前炫耀。
不知为何,李某突然觉得心里非常烦躁,她去自家厨房取出菜刀,对刘某说,你砍死我吧,你不砍死我,我就砍死你。
随后,她对着神色慌忙、正在打电话的刘某的前胸深深地插了一刀,刘某虽然受伤,仍勉强与李某厮打,还大声叫着要女儿快逃。
顿时,李某的恨意更加浓烈了,她又用尖刀猛插刘某的后背数刀后,刘某的女儿看到他们夫妻现在的样子,吓得呆在了原地。
此时,已杀红了眼的李某想起女儿总是向着自己那个没用的爸爸,再加上自己杀了人,一定会被关起来的,女儿以后肯定没父没母的会遭别人欺负,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对其女儿猛插数刀,丈夫、女儿相继倒在血泊中。
看到丈夫与女儿均已倒下,李某这才清醒过来,也不想活了,遂朝着前胸扎了四刀。警方带犯罪嫌疑人李某到精神病医院进行鉴定,结果证明李某未曾患有精神病。
但奇怪的是,当犯罪嫌疑人李某被警方刑事拘留后的当天晚上,就死在了牢房里。据可靠人士透露,李某死状诡异,被发现时全身散发着腐烂的臭味,头颅更不见了踪影,法医鉴定,其很有可能已经死亡了五天以上。
无独有偶,她四岁女儿的尸体,也在警局的解剖室里不翼而飞。
此件事本报将继续予以追踪报导。
「我想问你的意思。你对刚才发生的事究竟怎么看?」我仔细的将那篇报导读了几遍后问。
「我有点胡涂了。」林芷颜捂着额头,神色少有的凝重,「甜甜已经死了吗?而且是在亲眼目睹了自己的母亲杀了父亲后,又被亲生母亲所杀。她好可怜!」
「可怜不可怜的,现在已经没有办法去追究了,这整件事里都透着古怪,绝对不简单。凌山市虽然不大,但也有几十万户人家,不可能随便去租一套房子都能碰到发生过凶杀案的地方。我看那个张三是有意将我们引来这里住的,恐怕,他知道一些内情,不过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他不愿意说。」我思索道。
一提到张三,林芷颜就咬牙切齿起来,「那个混蛋,女人的第六感一直告诉我,那就不是个好东西。」
我苦笑着耸耸肩膀,女人这种生物,不管偏向于理智还是偏向于感性,只要是讨厌什么,就能把那样东西扯到第六感上去。
她们的第六感还真是方便的玩意儿。
「对了,一直忘了问,你的伤没什么大碍吧?」我问。
「废话,老娘的身体可不是一般人能比的。」林芷颜这才想起来自己带着满身的伤,她略微检查了一番,嘴硬的说:「不就是有十二处软组织拉伤吗,没问题,睡一觉起来就好了。」
人类的身体哪有她说的那么强的恢复力?而且,女人睡觉不是只能美容吗?
难道林芷颜的睡功,还能起到起死回生的效果?就我在酒店里给她包扎上药时检查的那些伤,不要说动了,就算恢复力再好,没有个十多天也好不了的。
说起来,林芷颜这个老女人的身材还真不错,皮肤白嫩腻滑,不知道怎么保养的,如果没和她是搭档,完全知道她的底细的话,还真以为她只是个快高中毕业的普通女生罢了。
刚想到这里,林芷颜看向我的眼神就怪异起来,她嘿嘿的笑着,暧昧的盯着我看,「老娘的身材好吧?换药的时候把我的全身都看光了吧?」
「马马虎虎,还可以。」被猛地一问,我差点脸红起来,偏过头嘴硬道。
林芷颜的嘴角泛出一丝古怪的笑意,造作的害羞着,「哎呀,人家都被你看光了,以后都没办法嫁人了,看来只有便宜你呢。明天我们就去结婚算了,嘿嘿,今天晚上,干脆姐姐教你一个成年人最应该做的事情吧。」
「免了。」我下意识的退后几步,和她拉开安全距离,「说正事。老男人失踪前,有没有寄什么东西给你,或者,有留下什么信息?」
提到杨俊飞,林芷颜稍微正经了点,她偏过头想了想,然后摇头,「应该没有。等我意识到他失踪的时候,他已经几天没有跟我联系过了。你想到了什么吗?」
「我认为老男人应该没有被抓住,而且,想要抓住他的那个组织,应该不是军方。不要问我为什么,我也只是猜测而已,现在留给我们的线索和信息都很少,只能做个简单的判断。」我缓缓道。
「而且,老男人极有可能从那个组织里,偷走了某样非常重要的东西,那些人找不到老男人,就开始追溯起他的身分,然后想从我们身上找到某些信息。以老男人的性格,很有可能那个东西或者与它相关的信息,已经被他隐密的传递给了我们。
虽然,似乎我们还弄不清楚他究竟给了我们什么,甚至不知道究竟在什么地方。不对,那样东西肯定是我们得到了,就在我们的掌握之下,只是我们没有意识到而已!」
「那,你猜会是什么东西?社长会以什么方式传递给我们?」
林芷颜极为认同我的观点,她在脑子里思索着一切细节,最后摇了摇头。
「但是我实在想不到他传递给我什么了,我们的联络虽然很频繁,但却都很普通。关于案件的进展以及现状报告,他也基本上没有提到过。」
「这就是最大的疑点!你不觉得吗?进展信息是每天都应该向总部报告的,这样有利于案件的备案,这是老男人一直以来再三强调的事。他一反常态的原因,很可能是觉得自己受到了监视,甚至窃听。」
我沉吟道:「他是在保护我们,同时也在保护他自己。看来这件事确实不简单,对方那个组织很强。」
林芷颜有些担忧,「那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当然是先找到老男人留给我们的东西。关于这件案子的通讯簿音你带来了没有?」我问。
「有,就在行李里。」
「很好,我明天去取出来仔细听几遍,不过,首先,我还有些事情要去做。」
我站起身,在椅子上拿起外套,穿上,然后便向门外走去。
「你要去哪儿?」林芷颜迷惑的看着我。
「去甜甜的家里拜访一番。」我回过头,笑了笑。
「既然张三故意安排我们住进来,而且我们有对她的事情特别在意,干脆去现场参观一次得了,说不定能找到什么线索。」
说完,我便头也不回的出了门。
对刚才的事情我确实很在意。我不相信有鬼的存在,一切事情,只要发生了,就一定会有其发生的原因。如果真如那则新闻所写的那样,甜甜的母亲杀死了自己的丈夫和女儿,那为什么她会突然死在看守所里?
她是自杀还是他杀?如果是自杀,那她的头又去哪里了?
如果是他杀,那究竟是谁,又是为什么要杀她?还有,她明明死了一个晚上而已,为什么尸体上会散发出腐烂的恶臭,甚至像是一具已经死了五天的尸体。
如果她真的是死了五天,那一具尸体又是怎么去杀人的呢?
一具尸体,在医院的时候,怎么可能没有被医生检查出来?
而甜甜的尸体,为什么会不翼而飞?
直觉告诉我,这一切的背后,一定隐藏着一些不为所知,但却和这个事件有着紧密联系的东西。我要去把它给找出来。
第六章 夜探鬼屋
四川的客家人在很久以前曾经有一种招魂的习俗。客家人对待一般的小疾病,认为通过叫魂就可得到解决,但碰到重病或怪恙,便认为病因是失魂,需要请端公来举行专门的招魂仪式。
端公先要询问病的起因,通常客家端公将走魂分为四种:一是经常攀游而恹恹无力,称作失魂;二是为六畜生人或意外事故惊吓,称为迷魂;三是因咒骂神灵而招致阴吏前来捉命,称为夺魂;四是白日黑夜见鬼,精神癫乱,称作鬼取魂。
端公问明病因,方能「对症下药」。对待失魂和迷魂,端公只需向病人索取一件贴身衣服,挂于墙壁钉上,一手端水碗,一手持司刀,口中念念有词,作起法来,快速以刀向水碗中画符,然后用嘴吸碗中水喷衣上。
同时,家人将大门洞开,出到屋之前后,唤病者名。
端公以水喷衣时,衣服因风摆动,蠕蠕然如有物钻拱其中。端公急将衣服取下,裹作一团,掩于病者被内。
遇到神前来夺魂,则病人无可救药,倘若是鬼取魂,端公就要到野外去四处追夺了。请神遣将毕,端公预先人知魂魄所在方位,急取病者衣物与「追魂蛋」撵出门去,到夜幕下的原野各处追踪。
追魂蛋,是将一颗生鸡蛋磕个洞,倒出蛋清和蛋黄,用来装盛追踪到的魂魄。
良久,端公喘吁吁踅回,将衣服包裹的追魂蛋呈与家主。家主于油灯前照探,里面隐约有蛐蛐、蚂蚱、金龟、土狗,总之是该季节所能捉到的小昆虫中的一只。
家主将此蛋置病者枕畔,妥善保存蛋壳,并精心饲养小动物。七天之后,如病势好转,病人则将昆虫带至野外放生。
下到四楼,深深吸了一口气,用工具将甜甜家的大门打开,我一走进玄关,就发现了有进行过这种招魂仪式的痕迹。
而且这种痕迹是在警察走了以后出现的。大门并没有破坏或者硬生生的拨开的痕迹,来招魂的人难道是甜甜家的熟人,甚至是直系?
由于是老楼房,甜甜的家和这栋楼所有的房子都差不多,家具上盖着白色的油纸布,地上还残留着凌山城警局的警戒线。
门口玄关处的鞋柜上,就放着这么一个追魂蛋,我戴着手套,将蛋拿起来仔细端详着,再从蛋上边的孔望进去。
里边是一些早已经死掉的昆虫。看来这个招魂肯定是失败了,否则蛋早就被带走,而那些昆虫也早被放到了野外去。
我将蛋壳敲碎,将那些虫子倒了出来,只看了一眼就深深吸了口冷气。
里边的虫子完全不符合招魂的方法,竟然是蝴蝶、蝎子、蜈蚣、毒蜂还有一条极小的、不知道什么品种的蓝色小蛇。那只蛇长得十分怪异,就算死了,全身的皮肤都会给人一种蓝的绚丽的感觉,绝对毒性不弱。
这究竟是在下毒还是在招魂?我一时间也搞不太清楚起来。
那些毒虫毒蛇都已经被晾干了,以现在的天气状况看,想来仪式进行的时间应该是在十天以前。我将那些东西一古脑的放进随身的瓶子里,然后走进了客厅。
凌山城的郊区植被覆盖面积不多,所以灰尘比较大,这个空置了十多天的房子就算所有门窗都关上了,依然挡不住灰尘闯入。白色的油纸布上累积着薄薄的一层灰,地上没有脚印,看来那些人是在警察走后一两天进到这里来举行仪式的。
在客厅没有太多的发现,我继续向前走。房子的厨房在客厅的右边,途中要通过一条狭窄的走廊,看来不但房子已经有些年头了,主人也没有好好的去保养,两边的墙壁很古旧,手电筒照上去老显得光线不足。
虽然和张三借给我们的房子是一个模子,但甜甜家的这条走廊,同样是我不喜欢的地方之一。它设计的就像一张嘴巴,似乎随时会把我活生生的吞进去。
我将手电筒调的很亮,还是感觉心里不踏实。
慢吞吞的踏上走廊,路过洗手间,就在打开厨房的一刹那,我整个人都呆住了。一股恶寒猛地从脚底窜了上来,背脊凉飕飕的。
刹那间,我似乎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我背后吹了一口气,吹在了我耳背上。
耳朵彷佛还听到一阵小孩的嘻笑声。但这个房子里唯一的人就是自己,我背后的究竟是谁?
我缓缓的回过头去。
身后,什么也没有。
突然,手中手电筒的灯光一闪一闪的,发出「嗤嗤」的声音。
我用力摇了摇,光线终于稳定了,推门走进厨房,我呆住了。只见厨房的地板上,赫然画着一些形状奇怪的符号,有些像甲骨文,又有些像梵文,很有种不伦不类的感觉,符号中央的地方描绘出一幅人形,应该是顺着人的轮廓画上去的。
那些符号在手电筒灯光中呈现暗红色,我蹲下身用手刮了一点凑到眼前仔细瞧着,又用鼻子闻了闻。
是血,已经干透了的血液,只是不知道究竟是人的,还是其它生物的。
猛地,一个想法突如其来的窜入了脑海。我霍然站了起来。招魂!该死的,既然早就猜到了有可能是招魂仪式,那么就应该有被招魂的对象才对。
按照客家人的那种招魂方法,招魂蛋是需要放置在病者枕畔的。那个病者是谁?是不是和那些奇怪符号绘出的人形有关,甚至,那个人就是被放置在人形的中间?我再次看向那些奇怪的符号。
符号围绕的人形空间并不大,只有一米长,三十多厘米宽,应该是个小孩子。
难道被招魂的是甜甜?很有可能,否则仪式不会在这个房子里进行。毕竟这里是被施法人的家,有施法最佳的环境与材料。
但问题又回来了,究竟是谁、为了什么目的,对甜甜使用古老的招魂?甜甜不是已经被她的亲生母亲杀死了吗?难道招魂仪式能将一个死人复活?
联想到完全不符合客家人招魂形式的种种痕迹,那些鸡蛋壳里的毒物,这些符号,还有不久前在四楼门口遇到的那个甜甜,以及那彷佛永远也没有尽头的第四楼,我更加的疑惑了。
再次将这个房子仔细搜索了一遍,找不到更多的线索后,我才带着满头的雾水回到了自己和林芷颜暂住的房间。
「找到什么了吗?」林芷颜正坐在计算机前翻看着什么东西,见我回来,她问道。
「找到了很多东西,只不过越深入调查下去,我越搞不懂了。」我无奈的叹口气,将自己在甜甜房间里的发现描述了一遍。
林芷颜也头大起来,侧着脑袋想了许久,好不容易才憋出一句话来:「怎么感觉像是某个邪教组织,在举行某种邪恶的仪式似的?」
「你说什么?!」我猛地睁大眼睛,大吼一声。
她被吓了一跳,结结巴巴的重复道:「我说像是什么邪教组织……」
「对了,就是这个。我就说怎么老是感觉奇怪!」
我兴奋的大笑起来:「根据那篇报导,甜甜的妈妈曾经说自己杀人的念头是突然蹦出来的,很有可能那时候的她已经被某个组织催眠了。那个组织利用催眠让她生出恨意,杀了自己的丈夫和女儿。
这个组织一定很有规模,而且有强大的人脉和影响力,所以他们才能在警局的拘留所里杀了甜甜的老妈,然后割掉了她的头颅。还能从解剖室里偷走甜甜的尸体!」
「但法医鉴定,她的老妈第二天发现时,尸体已经腐烂,像是死亡五天的样子的诡异情况又怎么解释呢?」林芷颜托着脑袋问道。
「很简单,其实许多侦探小说里都用过这招,温差效应就能有效的让尸体加速腐败。例如将她放在某个高达摄氏三十九度的空调房里,或者将尸体用高温电热毯裹住,都能促进细菌分解,加快尸体腐烂程度,扰乱法医的鉴定。」我用手指轻轻的敲击着桌面。
「还有个问题,那个组织为什么要花那么大的人力物力干这件事情?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她又问。
我摇了摇头,「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毕竟现在收集到的信息实在太少。不过既然他们已经那么做了,就一定有作案的动机,只是现在我们推测不到罢了。」
说完我向她的计算机瞧了一眼,「你在看什么?」
林芷颜神神秘秘的笑着,问道:「考你个问题,知道什么叫做马太效应吗?」
「当然知道。」我坐到了床边,答道:「马太效应,是指好的愈好,坏的愈坏,多的愈多,少的愈少的一种现象。
它的名字来自于新约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的一则寓言,里面有这么一句话:『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多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
一九七三年,美国科学史研究者莫顿,用这句话概括了一种社会心理现象:『对已有相当声誉的科学家作出的科学贡献,给予的荣誉越来越多,而对那些未出名的科学家则不承认他们的成绩。』莫顿将这种社会心理现象命名为『马太效应』。
那则寓言〈和合本译文〉是这样说的:天国又好比一个人要往外国去,就叫了仆人来,把他的家业交给他们,按着各人的才干,给他们银子,一个给了五千,一个给了二千,一个给了一千。然后主人就动身走了。
那领五千的,随即拿去做买卖,另外赚了五千;那领二千的,也照样另赚了二千;但那领一千的,却去掘开地,把主人的银子埋藏了。
过了许久,那些仆人的主人来了,和他们算帐。那领五千银子的,又带着那另外的五千来,说:『主啊,你交给我五千银子,请看,我又赚了五千。』
主人说:『好,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就把许多事派你管理,你可以进来享受你主人的快乐。』
那领二千的也来说:『主啊,你交给我二千银子,请看,我又赚了二千。』
主人说:『好,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就把许多事派你管理,你可以进来享受你主人的快乐。』
那领一千的,也来说:『主啊,我知道你是个忍心的人,没有种的地方要收割,没有散的地方要聚敛。我就害怕,于是去把你的一千银子埋藏在地里,请看,你的原银在这里。』
主人回答说:『你这又恶又懒的仆人,你既知道我没有种的地方要收割,没有散的地方要聚敛。就当把我的银子放给兑换银钱的人,到我回来的时候,可以连本带利收回。来人啊,夺过他这一千来,给那有一万的。』
马太效应揭示了一个不断增长个人和企业资源的需求原理,关系到个人的成功和生活幸福,因此它是影响企业发展和个人成功的一个重要法则。」
「全对!现在凌山城中有些东西,不知道是不是受到了马太效应的影响,自从这个城市某个特殊的天体现象出现以后,彷佛一夜之间许多事情都开始频繁的发生起来。」
林芷颜掰着手指算着:「小孩神秘失踪事件,妻子杀死丈夫和儿子女儿事件,一家人神秘失踪事件,狼群聚集事件等等,层出不穷。」
我顿时大感兴趣,问道:「是什么天体现象?」
「你看。」
她将显示器的位置让了出来,只见一篇报导的开头赫然写到这么几个字:十二月二十七日凌晨十二点正凌山市惊显赤红圆月照亮整个凌山城百万市民一同目睹了这一奇观赤月!十二月二十七日!难道就如同林芷颜所讲的那样,那一天就是所有事件的开端?老男人杨俊飞正是在赤月发生的两个礼拜后被委托人拜托,前往凌山调查熊家婆事件的。
难道熊家婆的事件也和那个赤月有所关联?
总感觉谜团如同混浊的潭水一般,我们背后的某些人,正拼命将这潭死水越搅越浑,把真相隐藏在肮脏的臭水中。不过,如同乱麻似的谜团,总算是有些眉目了。
第七章 四0二房
一个人的处境是苦是乐通常是主观的,有人安于某种生活,有人不能。因此能安于自己目前处境的,不妨就如此生活下去,不能的只好努力另找出路。你无法断言哪里才是成功的,也无法肯定当自己到达了某一点之后,会不会成功。
有些人永远不会感到满足,他的快乐只建立在不断地追求与争取的过程之中,因此他的目标不停向远处推移。这种人的快乐可能更少,但成就可能更大。
苦乐全凭自己判断,这和客观环境并不一定有直接关系,正如一个不爱珠宝的女人,即使置身在极其重视虚荣的环境,也无伤她的自尊。
拥有万卷书的穷书生,并不想去和百万富翁交换钻石或股票。满足于田园生活的人,也并不艳羡任何学者的荣誉头衔,或高官厚禄。
一个人的爱好就是他自己的方向,他的兴趣就是他的资本,他的性情就是他的命运。各人有各人理想的乐园,有自己所乐于安享的花花世界。
我早就忘了自己的世界是怎么样的了,自从到德国读大学后,就满世界的到处跑,追寻一个又一个神秘莫测的怪异事件。
已经很久都没有和家人联络过,甚至就连自己进入老男人的侦探社的初衷也忘的差不多了。
有些时候老在想,这样的生活,究竟值不值得?自己如果有一天真的累了,又能不能回去过正常平凡的日子呢?
不知道。毕竟现在的我依然对神秘事件乐此不疲。
我们常常安慰别人说:「人生是没有圆满的。」
你不能得到一切,你永远不会是最幸福的人。然而,谁说人生是没有圆满的呢?我们所拥有的,说不定就是另一种圆满。
我总是在遗憾和痛苦中领略圆满的滋味,颇有些无奈。
第二天一大早,我叫了两份外卖,然后塞给林芷颜一大堆外卖电话,让她待在床上使劲养伤。这女人的身体我已经完全不知道是什么构造了,那么重的伤,居然只用了一个晚上就好了个三分之一,估计再过不了几天,就能生龙活虎的上蹦下跳了。
早晨十点二十分,我看看手表,然后开着张三丢给我的那辆POLO,七拐八拐的在车流里穿梭着,一边开车,一边小心翼翼的打量着身后究竟有没有跟踪者。
将车驶进一个偏僻的单行道,然后大剌剌的停下来翻看起地图。等了许久都不见有车跟过来,我嘴角微微勾了一下,使劲一踩油门,车飞快的向前驶去。
总觉得自己似乎忘掉了什么东西,等脑袋稍微清静了一些后,我才想起来,自己好像一直都没有问林芷颜是怎么被袭击,怎么受伤的。
算了,等回去问个清楚。又是一阵七拐八弯,好不容易才跟着地图来到林芷颜寄放行李的那家澡堂门前。
澡堂这种东西北方很多,但在西部地区少的就像现代社会的处女一般,而且澡堂里常常伴有一些特色服务。
在大厅拿了票,我便走进了更衣室,储物柜就在更衣室门前。我用带来的钥匙打开,搜索了一番后,拿出了一个MP3。这里边有林芷颜和老男人杨俊飞的联络录音。走进澡堂的洗手间,我进了一个隔间,然后将门死死关住,仔细的听起来。
里边记载的全都是他们两人之间的流水帐,一共十天,每天两次,每次的通话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老男人的声音一直都波澜不惊,就算失踪的那一天也没有任何的异常。
我听了一遍,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地方,摇摇头,带着那个MP3回到了目前暂住的地方。
路过四楼的时候,我停住了,侧着头想了想,开始敲起四楼左边的那扇门。
昨晚那场如同梦境一般的经历,至今还历历在目,虽然到现在我还搞不清楚原因,不过在那个没有办法逃出去,彷佛无尽循环着的四楼上,这个房间居然会有抢童子,止哭咒语等等古老客家巫术的痕迹。
再联想到甜甜家那个莫名其妙、诡异非常的、不知道算不算是招魂巫术的东西,就算自己的直觉没告诉我,我都知道,那个隔壁房间肯定也不简单。
敲了没多久,门便开了。开门的是一个普通的中年妇女,她一脸没睡醒的样子,满脸狐疑的看着我。
「你找谁?」
只是个普通的家庭主妇嘛。我有些失望,在脸上露出又沉痛又友好的笑容,我恭敬的问:「您好,我是你们邻居的亲戚,听到了他们的事情,特意从老远的地方赶过来,可惜现在已经物是人非了。」
我的语气略带着唏嘘:「能不能请问一下,他们安葬在哪?」
「不知道,现在邻里之间的关系可不像从前那么友好了,许多人当了十多年邻居都还不清楚隔壁住的是男是女。」那个中年欧巴桑不耐烦的答道:「虽然我对隔壁那个一家三口感到很痛心,不过,这种事情还是去问警局最好。」
我露出满脸失望的表情,连连道谢,还没等我客套完,这中年老女人「啪」的一声就将门给关上了。
这些小市民,什么素质嘛。
我郁闷的继续向上走,没有走几步,脚步猛地停住了。等等,老是觉得有不对劲儿的地方。听刚才那个家庭主妇有条有理的话,应该是个比较有戒心的人,这样的一个人,怎么可能在没有证实我的身分的时候,贸然将门打开?
不,不要说她,就算是随便一个在家里的欧巴桑,都很有安全意识。通常有人敲门,都是先用猫眼看,再隔着门问清楚的。
毕竟这个世道可不像从前那么清净,经济发展后,伴随着的就是犯罪率的增长。可是那个欧巴桑为什么很爽快的就把门打开了?这个人,绝对有问题。
稍微犹豫了片刻,我没有继续上楼,而是辗转了下去,在一个隐蔽的地方拨通了张三的电话。这个跟踪者,我发觉自己开始越发的信任他了,虽然他什么也没有对我说过,甚至名字也绝对是假的,但那种信任,或许更多的来自于直觉吧。
张三很快就赶来了,背上背着一个旅行包,冲我问:「在哪里?」
「什么在哪里?」我反问道。
「你发现的那个奇怪女人。」他的脸上有一丝焦急的神情。
我微微眯起眼睛,慢悠悠的说道:「我都不急,你那么急躁干么?」
「我……」他只吐出了一个字,声音就戛然而止,深深吸了口气,坐到了我的身旁,「看来你已经猜到了我让你们搬过来住的用意了。」
「猜到了一点。」我耸了耸肩膀,「这里是熊家婆事件的始发点吧?」
「严格意义上来说,不是。」张三摇摇头。
「真正发生第一件案子的地方,是凌山的一个山坡上,有几个年轻人在出现赤月的当晚就死在了那里。死状很可怕,凶手极其残忍的用爪子一般的凶器将他们撕裂开,而之后发生在凌山市里的凶杀案,都有同样的撕裂痕迹。」
「甜甜以及她的父母身上也有吗?」我淡淡的问。
「不错。可以断言,他们家发生的凶杀案是第二起,在他们身上,有许多警方至今都头痛的怪异问题存在,虽然警方当晚就给当地媒体下了封杀令,不准报导任何相关的事宜,不过有些许信息也已经透露了出去。」张三说道。
「首先,甜甜的父亲在发生赤月后的第二天一早,就去了凌山里逛了一圈,不知道在凌山里发生了什么事情,总之据小区楼下的保安说,他兴冲冲的回家,然后家里就发生了凶杀案。」
我沉吟片刻,问道:「报纸上说,是甜甜的母亲杀了自己的女儿和丈夫,但这位凶手却在警局的拘留室里死掉了,死的时候身体散发着恶臭,头颅也不翼而飞。而甜甜的尸体也不见了踪影。这件事呢?」
「确有其事。甚至可以说,发生在凌山市的所有凶杀案,都是这种类似的模式。」
「什么!」我惊讶的站了起来。
张三苦笑道:「自从赤月现象发生后的这二十多天以来,凌山市一共发生了四十七起类似的凶杀案。」
「这么多!」我又是一阵惊讶。
「还有更诡异的地方,」张三叹了口气:「这四十七起,每一件都是三口之家,有父亲,母亲,和一个不超过九岁的孩子,而案发后经过调查,相同的地方也很多。
在案发当天,肯定有某个家庭的成员去过凌山,案发时都是母亲杀人,父亲和孩子被杀,而案发后,母亲的头颅和孩子的尸体都会不翼而飞。现在凌山已经被警方封锁,不准任何人进出了。」
「四十七起?」我沉默片刻,脑袋飞速思索着。这个数字怎么感觉那么奇怪?
「算了。」我甩了甩脑袋,伸了个懒腰,「我们去四0二看看吧,说不定真的会有些惊喜呢!」
我们从楼梯慢慢的向四楼走去,其间我向张三说了自己对那个房子的猜测。
「现在的四0二号房间住着一个十分年轻的三口之家,他们的年龄不超过二十岁,而孩子只有四岁左右。」我说道:「这是我问了楼下的保安才知道的,保安告诉我,从前的四0二号房在一年前,曾经租给一家十分迷信的人。
他们那家人常常弄些让人感觉乌烟瘴气的东西,最后整家人都死在了那个房子里。他们死后,房子的名声也臭了,房主人将房租一降再降,都没人愿意在那个地方住。
现在入住的三口之家很穷,就因为穷,所以才会住进那里边吧,很少见他们和街坊邻居来往,就算见到人也是低着头迅速走过去。有人甚至扬言看到那家人的年轻父亲,晚上在垃圾堆里翻刚扔掉没多久,还没腐烂的食物给自己的女儿吃。」
我顿了顿,又道:「这些都是题外话,总之有一点很奇怪,那个房子里绝对没有一个中年欧巴桑,而那个欧巴桑,在我描述了她的体貌特征后,楼下的保安也很茫然。也就意味着,那个中年女人,根本就是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人!」
张三眼睛一亮,不知道在想什么,也没有说话,但脚步却明显加快了。
「怎么,现在你还不能坦白的告诉我些什么吗?」我转头瞥了他一眼。
他深深看了我一眼,露出很无奈的表情。「现在还不行,我答应了某个人,必须在你符合了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把一切都告诉你。」
「那个人是不是杨俊飞那混蛋社长?」我皱眉。
「不能说。」
「哼,估计就是了。」我也有些无奈,这个混蛋社长,做事情常常分不清楚轻重缓急,偏偏现在失踪了,还丢了一大堆烂摊子给我,让人头痛!不过现在看来,就算是扯住张三的舌头,用满清十大酷刑折磨他,他恐怕还是不会说的。
算了,也懒得难为他了。我难得的好心肠一次,郁闷道:「那就这样吧,等到我符合条件了再告诉我也行,不过在那之前,可别先挂掉了!」
「放心。」张三爽朗的大笑起来:「我的命可是和你们的混蛋蟑螂社长有的一拼,哈哈哈。」
很快就来到了甜甜的邻居门前,我示意张三躲到一旁,自己敲起了门。
这栋老楼只有一个出入口,就是单个的楼梯,虽然安全的隐忧很大,不过用来监视倒是很方便的。
我在等张三的时候就注意着楼梯口,并没有太多人出入过,除非她跳楼,不然那个女人肯定还在楼里。
敲了接近一分钟,依然没有任何人开门。
楼下的保安说这家三口人,最近全都在房里没有出去过,既然没有出去,又没人来开门,恐怕已经被控制起来了吧。
张三也察觉到了,他冲我点点头,示意我向后退,然后猛地一脚踢在门上,防盗门居然就这么被踢开了。
房门一开,张三就飞快的窜了进去,手飞快的从兜里掏出手枪,向四周扫视了一番。
客厅里没有任何人,甚至可以说任何家具都没有,一目了然。只有地方放着一些残缺不全,品种很多很杂乱的菜叶子,应该是从菜市场捡来的。
张三似乎发现了什么,他一边小心翼翼的蹲下,一边在地上摸索着,小声道:「这里有打斗过的痕迹,不过有一方很快就被压制住了。」
我心里一凛,果然还是被我猜中了。那个女人果然有问题。
张三站起身,正准备走进对面的厨房,却被我一把给拉住了。
「等一下!」我皱着眉头从地上拿起一些东西,那是一粒鸡蛋和十几粒米,「奇怪,怎么会有这些东西。」
「不就是很普通的鸡蛋和米吗?有什么好奇怪的。」张三有些不耐烦。
「白痴,你还是本地人,连这些东西都不知道,这是米魂,一种客家人用来叫魂的方法。就是所谓的叫米魂,通过十粒代表三魂七魄的米来进行叫魂。
据说仙婆在叫魂的时候,会先将一枚鸡蛋放于地上,然后放数十粒米于掌心,一边围着鸡蛋转圈,一边用手拨动掌心的米粒,并念:『东方失掉的魂,持阳童子送三魂,南方失掉的魂,持阳童子放三魂。上坛兵马下坛神,九牛祖师追三魂,眼光菩萨发三魂,桥梁土地送三魂。头中三魂回,肚中三魂回,脚中七魄回,三魂七魄回本身!』
念毕,仙婆猛一跺脚,此时地上的鸡蛋如果滚动,则谓魂魄已被送回,这里的鸡蛋代表病人。病人到家,需将鸡蛋蒸食,再用一块红布一块白布做一个双面护身符,将十粒米装入其中,随身携带九十天。
这样,失去的魂魄就能重新被固定在躯体内,佩带的时间不能缩短。但也有不将米入符的,其方法是泡水吃下。」
我有些奇怪的拿着鸡蛋,「不过这个叫米魂的方法有些奇怪,摆的地方不对,叫魂的时候应该把米和鸡蛋,按当天的干支,处于一定的方位,但这些东西居然摆在客厅的角落里。怪了,这个鸡蛋也有些奇怪。」
我小心的向空中抛了抛鸡蛋,太轻了,里边应该是空的。
我将那粒表面完整的鸡蛋敲碎,顿时大吃一惊。那个鸡蛋里竟然有蝴蝶、蝎子、蜈蚣、毒蜂,还有一条极小的不知道什么品种的蓝色小蛇。
就和甜甜家中用来叫魂的蛋一模一样。如果要说不同,就是甜甜家中的鸡蛋上有个小口,而这里的鸡蛋在将东西塞进去后,不知道用什么方法修复了,至少在表面上非常完整,看不出异常。
我死死的盯着眼前的东西,大脑一时间无法处理。叫魂,抢童子,止哭符咒,米魂,每一个都像是客家的封建习俗,但每一个方法都有着诡异的变化,这些东西究竟有什么联系?一切都是同一个组织或者势力所为的吗?
那他们用这种复杂的仪式究竟想要干么?难道是在预谋某种宗教行为?
脑袋被搅的一团糟,只见张三闷不作声的也在想些什么,过了大概一分钟才轻轻推了推我,「走吧,去其它房间看看。」
他刚说完这句话,我突然感觉天空猛地暗淡了下来。
原本清朗的下午阳光开始变得灰暗,太阳飞快的下山,转而变成了黑夜,整个房间都漆黑一片了。
然后我发现自己正睡在一个小床上,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天花板,天花板上有一些奇怪的痕迹,总觉得那些痕迹越看越像是个人的脸庞,有鼻子有眼睛,那双眼睛似乎在死死的盯着我看。我打了个冷颤,将视线转移。
自己在哪里?这是什么地方?我是谁?我迷茫的从床上坐了起来,身不由己,对面的镜子里映着我的样子。这就是我?我发现现在的自己竟然只有七岁左右,穿着睡衣,揉着眼睛。
正疑惑的时候,就在这时,寝室里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我下意识的将手伸向床头,却什么也没有摸到。
我正想转头去看,突然呆住了。脑子里突然冒出了一个古怪的信息,自己的寝室里根本就没有电话。
那,电话铃声究竟是从哪里传出来的?
隔壁?不对,声音明明就在自己的卧室里回荡着。在哪?到底在哪里?
那电话铃声闷响闷响的,肯定是有某种东西阻隔了一些声源。我下了床,用耳朵细心倾听电话铃声的方位,然后将视线凝固在了床左边的壁橱里。
用力拉开壁橱,我真的看到了一个电话,一个老旧到我只在博物馆里见过的电话。那个电话用的竟然还是转盘拨号,斑驳的红色油漆已经脱落了不少,但颜色却莫名其妙的依然显得鲜红,鲜红的如同刚流出的血液。
电话不断发出尖锐的铃声,声音窜入耳中,如同尖锐的针刺进了神经中一般。
我全身都怕的颤抖,但又极为好奇,内心挣扎了许久,才小心翼翼伸出发抖的右手,正当手就要拿起话筒时,铃声诡异的停了。
强烈的反差让我浑身无力的跪坐在地上,许久也没有动。最后才像想到了什么似的,发疯一般拿起电话,寻着电话线找了过去。
电话线只延伸了两米就断掉了,断掉的那头根本就没有连着插口。
那究竟电话是怎么响的?这么破旧的一台电话,基本功能是否正常都值得怀疑,但现在,它就在我面前,居然在没有电源、没有接入电信的情况下响了起来。
诡异,实在太诡异了。而且,自己究竟在哪里?自己怎么了?
我的脑袋开始清醒起来,不对,刚才我还在四0二号房间,怎么突然间就到了这里,还有,为什么我的身体变小了?我无力的坐在地板上,伸出双手使劲的看。确实,这双手根本不属于自己的年龄。
这,是我七岁时的样子。记忆里,那块被油烫伤的疤痕也在。
隔着墙壁,我隐约能听到有小孩的哭泣声,不止一个,他们哭得很伤心。我强自镇静,拉开门走了出去。
门外我并没有看到哭的人,那里是一片树林,树林里光线和昏暗,透着一种朦胧的磨砂感。不远处竟然站着一个女孩子,
她的眼睛死死的看着地上,一眨也不眨的盯着看,彷佛在看十分美丽的东西。
「请问一下,这里是哪里?」我走过去客气的问她。
「你看那是什么?」她没有回答我,只是指着附近的小径。
我随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但却什么也没有看到。
「好漂亮。」她屁颠屁颠的跑进树林里,从地上摘了什么东西。
女孩子爱美,估计是花草一类的吧,当然,眼前的这女孩有点特别,说不定会有些古怪的嗜好。我不无恶意的想道。
「真的好漂亮!」她用双手捧着递到我面前,「你看!」
看什么?我还是什么也没有看到。只见这女孩两只手小心翼翼的平摊开,彷佛两个细嫩的手掌之上放着东西。
「你在耍我吧?」我有些生气了。
「哪有,明明这么漂亮的东西。」她不解的看着我。
「小姐,你眼睛不小,睁开眼睛仔细看清楚。你手上哪有什么东西!」我一把拍开了她的手。
女孩惊叫了一声,拼命的用手去抓周围的空气。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竟然彷佛真的听到有什么坠地的声音。像是鸡蛋摔在了地上,被摔得支离破碎,汁液四溅。
「你在干什么!」她跪下来伤心的趴在地上,双手依然徒劳的在地上乱抓,「看你干了什么!你这个笨蛋,傻瓜!」
「我、我怎么了我?」看她伤心欲绝的样子,一时间我也不敢确定她的手上是不是真的有东西了。
叹了口气准备安慰她一下,突然,从地上不知什么地方冒出了一丝一缕的黑色烟雾。
那些黑色烟雾浓烈的彷佛实质一般,即使在风中也没有散开。它袅袅升起,如同弯曲的蛇,猛地在空中一弹,就以飞快的速度向我的脸孔飘过来。
我下意识躲开,黑雾虽然躲过了,但依然觉得眼前一阵黑色飘过,有股刺骨的寒意从头顶窜到了脚底,那股莫名其妙的恐惧感,让我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再看看四周,黑烟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打了个冷颤低下头,突然间惊呆了。
原本在那个莫须有的东西掉落的位置上,竟然如同黑色的染料染过一般。不,如果一定要清楚的说明,应该形容为一包黑色的染料掉在地上,四溅开,染的那块绿色的草地一片漆黑,黑的令人害怕。
看着那透露丝丝诡异的黑色,我不寒而悚,拉着那个女孩的手就跑。
隐约记得不久前自己还在四0二号房间查探的,怎么没一会儿的时间不但不知道身在哪里,就连身体也变儿童了。这个世界,究竟是怎么了!
第八章 熊家婆
我们飞快的向前跑着,先是我拉着她,跑着跑着,不知怎么的就变成了她拉着我。不知不觉来到了一栋房子前,这是栋草房,不大,大概只有十坪的样子。
「这是我家哦。」女孩转过头对我说。
这时候我才发现,她很漂亮,不过才九岁年纪就已经露出美人胚子来,长大了一定是个倾国倾城祸国殃民的绝世美女。
「你家真别致。」看着这栋非常破烂,恐怕随时都会倒塌的危房,我感叹道。
「还有,我叫丫头。你呢?你家在哪里?」她连珠炮一般的问。
「我家,嗯,我也忘了。」我耸耸肩膀。
「那名字呢?」她着急的问。
「也忘了。」继续耸肩膀。
丫头嘟着嘴巴,满脸怜悯,「好可怜的孩子。没关系,今晚就住我家吧,我家婆一定会喜欢你的。」
「家婆?你和你家婆住在一起?」家婆就是外婆,母亲的母亲。
「嗯,丫头一直都和家婆一起住,走,进来吧。」她拉着我的手进了这个危房。
房子果然很小,只有一间厨房以及一间卧室。
丫头的家婆很热情,看到我眼睛直冒金光,热情的招呼我坐下,为我们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为什么是晚上?我看着屋外的天色有些发愁,这个林子里老是乌沉沉的,根本分不清早晚。
果然是已经晚上了吧,毕竟天很快就黑的一塌糊涂。
「乖乖,真是可怜,多吃一点,再多吃一点,你实在太瘦呢。」丫头的家婆叮嘱我多吃一点,还不断给我夹菜,果然是个热情的让人受不了的人。
但不知为何,自己总觉得她有点古怪。她看我的眼神很怪异,那干瘪的嘴每看我一眼就像是咽了一下口水,那萎缩的面部更是一挤一挤的收缩着,很是可怕。
林子里没有什么娱乐,天黑了吃了饭就要睡觉。由于只有一个卧室,我只好和丫头以及她的家婆睡一个床。
脑子懒洋洋的,原本还在疑惑着自己的来路问题,但一靠在枕头上就犯困,眼皮像是有千斤重量似的,我很快便睡着了。
午夜十分突然被耳畔一阵的诡异的声响吵醒,是一种吭哧,吭哧,像是谁在吃炒豆子。
那声音很尖锐,令人极为不舒服。我便撑起身体想要看清楚,刚一动弹,那个怪异的声音便停止了,转而有个十分沙哑的声音机警的问道:「谁?」
声音沙哑的像是两块木头在摩擦,应该是丫头的家婆的声音。
我回了一句:「我。」
家婆的声音立刻柔和起来,轻声说:「乖,早点去睡觉,明天还要带你去城里找你的家里人哈。」
「嗯。婆婆这么晚了还在吃东西啊?」我问。
「哎哟,人老了,就爱晚上吃点胡豆什么的,别管我,你睡你的。」家婆说。
我点点头躺下继续睡。那股刺耳的吞咽声又响了起来。
越想越不对劲,我突然想到了什么,吓得差些叫出声来。不对,丫头的家婆明明就没有牙齿,她哪里能吃胡豆这类坚硬的东西。那,她究竟在吃什么?
我装作熟睡状态,翻身朝向她那边,眯着眼睛想看个究竟。
林子里还有一些月光,赤红色的月色顺着敞开的窗户照射进来,我依稀看到一个家婆模样的怪物,它正用尖利的爪子抓着丫头的手指头用力啃着。这个未来将会倾国倾城的大美女,被它一点一点的吃进了肚子里。
丫头,恐怕早已经死了。
我拼命的忍住恐惧,不让自己喊出声音来,脑子在飞速的转动着,一个名词闪入了脑中。熊家婆,是熊家婆,自己竟然就睡在熊家婆的床上。
吃完了丫头,恐怕下一个就是自己。
不行,一定要逃出去,绝对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掉。对了,熊家婆故事里的那个姐姐不是逃出去了吗?对了,或许那个办法可行!
我装作睡意朦胧的样子坐起身子来,揉着惺忪的睡眼道:「婆婆,我想上个厕所。」
「小娃子家家,就在墙角边上随便解决了就好,明天我来打扫。」那个家婆模样的怪物,急忙将丫头放在床上盖好,冲我道。
「我、我会不好意思。」我装作害羞的样子。
「那好,森林里容易迷路,我用绳子把你绑住,你完了再把你拉回来。」说着,那怪物便在我的腰上捆了一根绳子。
完全就和故事里的一样,看来真能逃出去!我暗喜,不动神色的就朝屋子外边慢慢的走了出去。
一出门,在一个那怪物看不到的死角,我迅速解开绳子,拼命的向树林里跑。
房子里的怪物很快就察觉到了,它愤怒的吼叫一声,一爪子将墙壁打破追了过来。
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跑得那么快过,身后呼呼的风声不断灌入耳朵里,那怪物疯狂的吼着,已经追到了后边的不远处。
七岁小孩的双腿很脆弱,而且速度不快。很快那怪物就追了上来,它已经早已没有了人形,三米多的高度,斗大的双眼反射着幽绿的光芒,月光下,那张狰狞的大嘴龇着锋利的牙齿,不断的向下滴着口水。
近了,很近了,就在那怪物的那只又长又干瘪的手,快要抓到我的那一刹,有一丝光线猛地不知从何处射了过来。
「小夜,夜不语,喂喂,快醒醒。」有个人在不断呼唤我,好像还在用力的拍打着我的脸孔。
于是,我醒了过来。我又看到了四0二号房间的阳光,我不知何时倒在了地上,张三焦急的拍着我的脸,还使劲掐我的人中位置。
「我又没有中风。」我不客气的将他的手拍开,站了起来。
「你刚才怎么了,什么预兆都没有就晕了过去,害我吓了一大跳。」他问。
我摇摇头,思维至今都还有些混乱。
「我也不太清楚,总之像是做了一个梦,一个很真实的梦。我们遇到了熊家婆。」
听到这句话,张三的脸上流露出一种古怪的神色。
「我晕了多久?」我用手撑住脑袋,又在太阳穴上按摩了几下,这才稍微清醒了一点。
「没多久,大概只有一分多钟。」他心不在焉的答道。
我也有些心不在焉,奇怪,自己的身体一直都很好,怎么可能一声不哼的就晕倒过去?还做了那种古怪的梦,实在是太没有道理了。
视线缓缓的在四周扫射了一番,居然发现自己的身体处在一种十分微妙的地方,准确的说,是在卧室和客厅的交会处。身体一半进入了卧室里,还有一半仍旧留在了客厅中,我向前走了几步,一进入卧室就看到了一件十分意外的东西。
只见卧室里一贫如洗,只有一张破旧不堪,用废旧瓦楞纸板堆积起来、勉强称得上床的东西,床上摆着一个稻草人,一个穿着女孩子衣服的稻草人。我整个人都愣住了,穿在稻草人身上的衣服给我一种熟悉的感觉,就像在哪里见过。
对了,梦里那个叫做丫头的女孩正是穿着这件衣服。
这个想法如同雷击一般击中了我,我浑身一颤。怎么可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几步走过去将稻草人拿了起来,只见稻草人的背后贴着一张黄表纸,上边用不知什么血,写着一个孩子的生辰八字:戊子年、生肖属鼠、乙卯月、丁已日。
这明显是一种叫做「叫儿魂」的客家习俗。
凌山附近的客家人认为人有三魂七魄,这与中国传统观念中的三魂六魄有着差异,这种差异不足为怪;它与地域文化的长期演变有一定关系。就如哈尼族的叶车人,他们就认为人有十二个魂,并按先后大小依次排列于人体之内。
客家人对魂魄走失的细节描述颇为奇异,说是夜间见一团碗大的红光,从某人屋顶升出并飞去,则谓该屋中有人失魂。
所谓的叫儿魂,是指儿童失魂的现象,在客家人中十分普遍,当然这里的失魂是广义上的,包括夜啼、精神萎靡、不进饭食等病状,都可谓之失魂。儿童容易失魂,跟他们的身体和心智都还处于未成熟期有关,所以极易让「偷魂娘娘」乘虚而入。
偷魂娘娘乃是客家传说中专偷小儿魂魄的女妖,类似西方童话中骑帚飞天、从烟囱出入的妖婆。因其易失,所以客家人平时很注意对小儿魂魄的保护,如小儿跌扑,大人必牵其耳唤曰:「三魂七魄回来哟,三魂七魄回来哟!」
再如大人背小儿过桥时,也需呼唤小儿名字,若小儿睡去,大人必将其唤醒。
一旦发生失魂,需由小儿母亲尽快进行叫魂,客家叫儿魂,较简易的有立枕头、立鸡蛋、立铜钱等叫法。
立时,由母亲反复念诵叫魂词句,一旦上述诸物立住,则表示魂魄听到呼唤,已经回还。遇儿病势稍重,母亲需扎一稻草人,外面罩以小儿衣服,出到野外去叫魂。叫魂须在夜间,因为魂魄乃是阴性之物,白天叫只会是对牛弹琴。
再则,由母亲叫,是因为母亲的声音孩子最熟,叫的效果才会更好。母亲背草人前走,口唤小儿乳名;身后随行一人学小儿声音,随时应答。
母亲所念诵的叫魂词句十分随意,可以用吃食、玩物加以利诱,也可以用黑夜中的妖魔加以恫吓,总之凡是哄骗、利诱、恐吓等平日对小儿有用的手段,都可派上用场,其目的无非是使失去的三魂尽快返回。
固然,失去的魂魄是否能够归回,这个问题无法验证。毕竟民俗的起源往往来自人类的某种主观信念,一旦信念失去,习俗本身也就不复存在了。
难道我是受到了叫儿魂的影响?看着手中的这个稻草人,我疑惑了。
不对啊,叫儿魂明明是把魂魄叫回来。
联想到最近两天遇到的、许多封建旧俗被改变的支离破碎的情况,我顿时自信不足起来。恐怕这个叫儿魂的仪式也被改变了吧,不是招魂回来,而是将人的魂魄召出去。
就在我苦苦思索的时候,张三已经将剩余的两个房间检查了一番,并没有更多的发现,也没有看到任何人。简言之,四0二号空无一人,那些侵入者也带着这一家三口人去楼空了。
「你有什么发现没有?」张三有些泄气的问。
我摇头,视线依然缓缓的在房子里移动。「奇怪了,那些人是怎么逃掉的?明明这栋楼只有一个楼梯。」
「鬼才知道,或许是易容成别的什么样子,大大方方从门口出去的。」张三郁闷的说。
「应该不可能,要把这一家三口弄出去至少需要两个人,在楼下我并没有见到有四个成年人、一个小孩子下楼出门的情况。不要说四个大人,就连一个小孩子都没有出入过,这里边肯定有情况。」
我轻轻的转过身去,然后用手向张三示意了一下。张三脸上闪过一丝诧异,然后不动神色的也在房子里瞎转悠起来。
缓缓的走到床边,他猛地暴起,一脚踢翻了上方的纸板。
纸板受到巨大的冲撞力,全都向上抛飞,露出了床下的样貌。我俩定睛一看,不由得深吸了一口凉气。
床下竟然有两具尸体,一男一女,年龄都不大,不过才二十岁出头,非常符合楼下的保安对屋主的描述。我蹲下身检查了一番,这两人死了并没有多久,身上甚至还残留着体温,死因是被绳索紧紧勒住了脖子,造成窒息,无法呼吸而亡。
我和张三对视一眼,都有些无奈。很显然,凶手是仓促杀人,恐怕是在我第一次敲门时,因为害怕他们发出声响而下的辣手,这两个人,是被我间接害死的。
内心有些沮丧,很难受。我苦笑着正想说些什么,张三突然将我向前一推,双脚飞快的换位,左腿储力微微一弹,便向我身后踢了过去。
我被推到墙脚边,还没来得及看清楚状况,就听到「啪」的一声,然后是谁撞到墙的声音。我用手在墙上借力,快速的转过身来,刚好看到有三个人影和张三混战在一起。
这些人刚才究竟藏在了哪里?我们将整个房子都搜索了一次,都没能将他们找出来。我疑惑的向四周看了看,竟然发现对面的窗户大开着。
该死,没想到这些家伙居然翻出去站在三楼的防护栏上,难怪找不到。
这三个人身手都很不错,攻守有序,只见他们一来一往的准备将张三堵到墙边去。张三冷冷的看着这三个人,手上毫不留情,一上来就是太极推拿手。
这功夫以少对多、借力打力效果很不错,他的掌法如行云流水,将那三个人的攻势封锁的滴水不漏。
那三个人也并不着急,分工明确,两个人攻击他的胸腹部,而剩下的一个专攻下盘。攻下盘的那家伙功夫最好,身手敏捷,手脚并用,很像青城某支派的腿法。
功夫这种东西我并不熟悉,虽然老男人杨俊飞以及老女人林芷颜老是想灌输这方面的东西给我,但是我很感冒。不是我讨厌暴力,而是自己更倾向于用脑子解决事情。不过在他们疯狂灌输下,还是记了许多东西。
至少我知道,太极推拿手,民间虽然也有,但都是些强身健体的小伎俩,现在最精练的招式大多都在军队里,要说张三和军队没有关系,打死我都不会信。
而那三个人大多使用的是西蜀的功夫,非常细腻,估计也是些精英分子。
「喂,张三,留些活口下来,我想问些事情。」我大叫着,还时不时的向那三个人扔些东西扰乱他们的视听。
「没问题,把他们打成人棍我就停下。」张三哈哈大笑着,拳头流水般的将被我骚扰到恼怒的想要冲过来解决掉我的左边那人重新拉入了战圈,他封住了三人的所有退路,一见其中有人想要脱离就假装准备拼命,打的那三人叫苦不堪。
攻击下盘的人眼看久攻不下,顿时虚晃一招,双脚连续踢出,很像是传说中的剪刀腿,双手也没有闲着,飞快的从怀里掏出了一把匕首。
「小心,有个混蛋动凶器了。」我又喊道。
「怕什么,这软蛋耍不耍的转都还不知道,都是些软脚虾子,硬不起来的。」
张三嚣张的一脚踢过去,顺便避开了由下而上的一刀。
不得不承认,那用匕首的混蛋,功夫确实不错,将匕首用的非常歹毒,让人看到就会归于阴险卑鄙的那一类,和他的长相有的比。
张三越打越兴奋,连连叫爽。
「你有完没完啊,快点搞定。」我看的眼睛都花了,身旁能扔过去的东西也扔完了,在一旁没事干,很无聊。
「别急,我还想要打的他们求爹爹告奶奶的跪着向爷们儿我求饶呢。」张三的太极手一推,将右边那家伙的拳头,引到用刀那家伙的脸上,打的他险些一个跟头摔倒,不过眼睛却遭了殃,全肿了起来,活像一只发育不全的熊猫。
「靠,我可不耐烦了。」我皱着眉头,不耐烦的从兜里掏出手枪,向拿刀那人的腿部开了一枪,那个家伙躲闪不及,被打个正着,狼狈的抱着腿倒在了地上。
听到枪响,剩余的两个人都顿了顿,只见其中一个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抽出刀在倒地那人的脖子上狠狠一抹,然后非常有默契的向窗户冲去。
「哪里跑!」张三大喊一声,脚步猛地一动,双手就要向那两人抓去,眼看就要抓住的时候,说时迟那时快,两人居然拼命一窜,在地上借力,就那么跳出了窗户。
靠,这些家伙有够狠,不论对自己还是对别人。这可是货真价实的四楼!等我俩从窗户上向下瞧的时候,就看到落地的那两个人居然还没有死掉,只是吃力的、摇摇晃晃的站起来,全身都在滴血,恐怕是受伤不轻。
他们不管旁人惊讶的目光,抢下一辆车扬长而去。
我和张三同时叹了口气。
「怎么办?」他看向我。
我无奈的耸耸肩膀:「还能怎么办。先检查一下地上的尸体,看有没有什么有用的信息。」
结果实在很遗憾,但却又不出所料,尸体上根本没有任何东西。没有身分证,没有银行卡,他甚至没有穿内裤,只有一套衣裤和一把到处都可以买到的匕首。
看着地上的尸体,我唐突的问道:「你说,凌山市里究竟出了几起三口之家死亡,孩子尸体失踪的凶杀案?」
张三疑惑的答道:「一共四十七起。为什么问这个?」
「现在已经有四十八起了。」我沉默半晌,然后说道:「我有个假设。」
「什么假设?」他顿时来了兴趣。
「很简单的假设。你看,这些凶杀案都诡异非常,但却有着几点相同之处。
「第一,都是三口之家;第二,所有家庭的孩子都不高于九岁;第三,父母都死掉了,但孩子却不知踪迹。或许他们都还没有死,毕竟没有办法找到他们的尸体,不能断定他们是不是已经死亡。」
「但甜甜不是死了吗,验尸官都已经证实了。」张三质疑道。
「谁知道呢,她的尸体不还是在警局丢失掉了吗?」我撇撇嘴,「万一是某个组织因为警方来的太快,只好让她假死。又或者只是用别的孩子的尸体代替的呢?」
「而且,」我用眼睛扫视着这个房间,「在这个三口之家里,我们也没有找到孩子的尸体,对吧。」
「你究竟想说什么?」张三问。
「或许是一种仪式,这种仪式需要用许多未满九岁的孩子,作为开启的引线。」我目光凝重的说。
「什么仪式。」
「不知道,但,恐怕是和熊家婆有关系。」我回忆着不久前的梦境,缓缓道:「如果我猜测的没有错的话,这种凶杀案还会发生最后一件。」
张三吃了一惊,条件反射的问道:「还会发生?」
「不错。现在他们只抢走了四十八个小孩。而根据客家人旧时候的封建习俗,七七四十九才是回归之数。肯定还有一个家庭会被害。」我的眼神透过窗户的玻璃,看向凌山市的街道,街上人潮熙熙攘攘,繁华无比,只是不知道那最后的一起凶杀案会发生在哪个无辜的家庭里。
唉,有些累了。
第九章 发现
我懂了,我做你的老公真的会让你困扰,不舒服吗?你说我在试探你,不错,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现在早就懒得去试探了,既然不试探都能看明白,还不如自欺欺人,还好过点。但是,你不也是在试探我吗?
有人说感情的其中一方是不能理智的,至少,要装胡涂,我一直都在努力的装,不希望自己清醒过来。但看了你这封信,我即使一万个不愿意,也只能醒了。
你说我现在不爱你了。有什么证据?不过只是你的猜测罢了,你胡思乱想,想的太多了。
你不会知道的,在你实习的时候,曾有那么几天,我很充实,很平静。
那几天,我白天谈生意打扫房间,累了就喝瓶啤酒,中午下午的时候,到时间就去接你下班,然后大家再讨论接下来该怎么玩。突然感觉,那样过一辈子其实也满不错的,至少发觉自己的人生里,还有一个值得自己等待的人。
你没发觉吗?我就是从那时候起开始改变对你的态度的。
其实你要我做一个浪漫或者给你惊喜的人,很简单,但是,一个浪漫的人,绝对不是个可以共度一生的人。我错了,其实真正没有想过,将来我们一定要白头到老永不分离的,是你。我实在太单方面了。
确实,我们两个最近在一起都不开心。我想过原因,有一部分是因为生意的事情,我心不在焉,还有压力也很大;其中一部分是你的原因,你在焦躁,希望找到一个可以发泄怨气的缺口。两种不稳定的情绪碰撞在一起,能开心吗?
还有,我们两个都过于现实了,把所有的负面情绪都摆放到台面上,根本没有从对方的角度去着想过。说说现实吧,我一直都不是个很主动的人,如果比喻成玉的话,也是在半雕琢状态。
请你不要像个小女生一样暗示你不想等待,你要现成的,其实世界上没有天生的好男人,所有的好男人都是被自己的女友或者老婆磨练出来的。那样的好男人,到最后,也不一定能属于自己,还不如用自己的双手捏出一个来,说不定更有成就感。
呼,其实我也并不是没有想过给你惊喜。你以前说你想要个Mickey的红色包包,夏天用的,不要太大,也不要装太多东西的。
你去上课的第二天我就给你去买,虽然没找到,不过托了朋友在上海帮我找,本来想在我生日那天给你个惊喜的。我就奇怪了,为什么你总是觉得我在骗你?
我骗你有好处吗?可以得到你的身体还是灵魂?无聊。
不说了,总之最后一句话,离婚后,我们的儿子跟着我,我抚养他。你说离婚后你可以和我做朋友,可笑,那是因为你从来没有爱过我,我不能和你做朋友,是因为我真的爱过你,不要怪我把球踢还给你,因为,我还没想过要离婚。
如果你真的觉得我很差劲,不适合你的话。请开口,我接受。
周云深深吸了一口气,将刚写好的信整整齐齐的迭起来放进了信封里。老婆最近不知为何,老是提出离婚,还毫不犹豫的在几天前搬回了娘家。
他有一种感觉,自己和她的感情真的已经走到了尽头,恐怕这一次,不论自己怎么劝阻,也没有办法挽回了吧。
儿子正乖乖睡在自己身后的床上,他的呼吸均匀,睡得很甜,一直以来自己的儿子就很乖巧,就像自己的缩影一样。他很爱儿子,也很爱自己的老婆。
但婚姻走到了这一步,恐怕谁也不能怪,因为每一个人都没有错,错的只是现在不景气的经济,和两人的心态。他的生意不顺后,夫妻间吵架的时间就越来越多了,最后甚至打了起来,妻子终于连儿子也不顾了,决定和自己离婚。
又叹了口气,他思绪混乱的捂住额头。糟糕透了,最近的一切都很不顺心,真想就这么死掉算了。
突然感觉有谁在拉自己的衣角。周云低头一看,是儿子。
他揉着惺忪的眼睛,拉着他的衣摆不停的晃动。
「怎么了?一个人睡觉害怕?」他在脸上挤出一点笑容,轻声问。
儿子摇摇头,脸上露出害怕的神情,「爸爸,熊家婆来了。」
「你说谁来了?」周云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熊家婆,她说她要来吃掉我!」儿子重复了一遍。
周云有些不悦了,他将儿子抱起来放在自己的膝盖上数落道:「爸爸教过你很多次了,说谎话可是不对的。」
「我没有说谎。熊家婆真的来了!」儿子焦急起来。
他皱着眉头摸了摸儿子的头发猜测道:「你梦到熊家婆了?」
「不是,是真的,她刚才说她要来吃了我,就在我枕头边上说的。」儿子比划着,语气说不出的惶恐。
「一定是你睡糊涂了,儿子乖,老爸还有些事情要做,你自己一个人先睡着,等下老爸就来陪你。」他将儿子抱回床上放下。
突然发现儿子的眼神里透着莫名的恐惧,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自己的身后。
他呆住了,自己对面的墙壁上,清晰的映着两个人影。灯光照耀下,自己身后的人的影子,被托扼的扭曲变形起来,如同蛆一般紧紧附着在自己的后背上。
一时间儿子刚才的话清晰的回荡在脑海里。
「熊家婆来了。她来吃我了……」
「她真的来了!」
周云只感到自己的心脏在疯狂的跳动,一股股寒意不断在身体内四窜。他咬牙,猛地一回头,却笑了起来。
是妻子,回娘家已经好几天的妻子居然回来了。她就站在自己的身后。
「你怎么回来了,这么晚,也不先打个电话给我,我好出去接你。」周云高兴的一边说,一边问:「吃饭了没有,要不要我给你做点宵夜?」
妻子一直没有说话。他这才发现,妻子的脸上面无表情,十分麻木,彷佛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听不到。她虽然张开着眼睛,但她的视线却彷佛刺穿了自己,甚至刺穿了自己身后的墙壁。
儿子丝毫没有高兴的感觉,他更害怕了,蜷缩在床角,拉着被子瑟瑟发抖。
妻子终于动了,她将一直背在身后的右手伸了出来。她的手上竟然拿着一把尖锐的,泛着寒意的菜刀。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他就真的被刺穿了。被妻子用呆滞的动作,大的不像人类的力气,用菜刀狠狠的插入了心脏。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只听到儿子恐惧的尖叫声。他用自己最后的一丝力气,死死拽住插入胸口的那把刀,撕心裂肺的喊道:「儿……子,快逃……」
果然不出所料,还没等到晚上,我就在电视里看到了西郊一个家庭受害的消息。依然是母亲杀死了丈夫和儿子,儿子的尸体不知所踪,母亲的头颅也被人割掉了,然后警方封锁了现场。
童颜老女人林芷颜的伤,居然在一天一夜之间好了个七七八八,能够下床走动了。这家伙的身体究竟是什么构造,我恨不得将她解剖开来看看。
大面积的软组织挫伤能痊愈的那么快,简直能算灵异事件。
「这就是多运动带来的好处,老娘我一向都很注重锻炼。」她在镜子前臭美的秀着自己匀称的身材,一副顾影自怜的白痴样子。
我没理她。
从四0二号房回到六楼暂住的地方,将一天的遭遇讲给她听,然后我便闷不作声的坐到沙发上,重复听着林芷颜和老男人杨俊飞的录音。一遍又一遍的听着,听到他们所说的每一句话几乎都能背下来了。
如果杨俊飞要传递一些信息,而又要传递的很隐讳,不能让监听的人发现的话,就只能依靠这种方式才行。我坚信,这些录音里肯定隐藏着某些东西,只是我暂时没有发现而已。
终于,还是让我听出了一些端倪。
杨俊飞每天都在陈述流水帐,但绝口不提熊家婆,也没提到调查的进展以及遇到过什么突发事件等,他也没有在通讯中强调任何东西。但是每一天,他都会提到一样东西,就是早餐店。
他每天都去所住的酒店楼下,一家街边早餐店吃早饭,而且非常准时,每天早晨六点十一分十五秒。
他每天都在得意的重复那家小吃店多么美味,以至于自己不愿意晚去。
这本身就是很矛盾的事情。了解这家伙德性的人都知道,就算在办案的时候,他都绝对不会早起,这混蛋那么大一个人,还喜欢赖床,十分丢脸。
那早餐店有问题,或许,他在那里留下了某些线索!
我取下耳机,不声不响的站起来,一边在原地兜着圈子踱步、一边不断思考着,过了许久停下,猛地抬头对林芷颜说道:「有事情做了。」
她一惊,然后喜道:「你找到了线索。」
「算是吧。」我没有正面回答,只是淡淡地道:「明天早晨五点半起床,我们要在六点十分的时间准时去一个地方。」
「去哪?」她疑惑的问。
「到了你就知道了。」我微微一笑。老男人,我倒要看看你究竟给我们留下了什么线索,希望值得我动那么多的脑筋,走那么多的弯路吧。
找到你以后,狠狠的把你打个半死不活。不然难解我心头的郁闷。
混蛋老男人,千万要坚持住,活着等我来揍你。
第二天一大早,刚过五点一刻我们就起了床。慢悠悠的走出大门,开着张三送的POLO,便向凌山市中心的摩尔酒店急驰而去。
来到那个酒店所处的街道时,刚好六点十分。我看到酒店楼下的步行街边上,果然有一家炸油条的早餐店,老板是一个中年妇女,她也是刚来没多久,正张罗着,从三轮车上将桌子凳子等东西拿下来,整齐的摆放在地上。
「老板,两根油条,两碗豆浆。」我不动声色的走过去,看了看菜单,随意点了几样东西。
「那要稍等一下了,十分钟左右,我刚到,油条还要现炸。」老板娘说。
「嗯,我们能等。好香的味道,老板每天都起来这么早吗?」
「哪啊,这里上班的人七点过了才陆续过来,我今天来的比较早,平时都是六点半才到。来,先坐一坐。」老板娘客气的擦了擦桌子招呼我们坐下。
「没关系,我们站一下。」我礼貌的回答,暗中扯了一把大大咧咧正想坐下去的林芷颜。
「干么,那么早让本美女起来,累的慌,人家坐一下都不行啊。」她瞪了我一眼。
我瞪了回去,小声道:「白痴,你以为老男人为什么一定要强调他是早晨六点十分到这里的。」
「你不是解释过了吗,他是在告诉我们,线索就在这家早餐店里。」她嘟着嘴,很是气恼我又叫她白痴。
「这是其中一点。还有一点也是我看到了这家早餐店后才想到的。」我摆摆手,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恐怕,他是想告诉我们桌子号码。」
「桌子号码?」她疑惑的反问。
「不错。你看,早晨六点十一分,这家店的老板娘大部分时间都在六点半才到,他六点十一分来,怎么可能每天都能在这家店里吃,这其中有古怪。」
我慢吞吞的解释着:「其实,他真正想强调的,是十一这个数字。」
「有了。」我走到十一号桌,在桌面上抚摸着,果然在上边发现了一些东西。
林芷颜看了一眼,惊讶道:「这确实是社长的笔迹,不过,这是什么意思?」
只见桌子的一角上,赫然刻着六个不太显眼的英文字母:AEH、FCD。我看着这串字母沉吟片刻:「这应该是一个坐标,像这种小把戏没有什么好难的吧,你居然会不知道。英文的二十四个字母分别代表了二十四个数字,AEH是一五八,FCD是六三四。」
「一五八,六三四?这恐怕不是标准经纬度坐标吧。」林芷颜摇头:「你是不是搞错了。」
「当然没有,去车上拿凌山市的地图出来瞧瞧。」来到这个城市以后,我为了怕迷路,顺便买了一幅当地的地图,这地图做的很贴心,不但有辖区总范围,还用刻度标出了比例。
打包了豆浆油条,在车上将地图拿了出来,果不其然,老男人杨俊飞给我们的坐标位置,就指的是地图边缘的刻度。
「一五八,六三四,嗯,应该是在地图的宽一五点八厘米,长六三点四厘米的地方。有了!」我用手指顺着刻度对应着,终于食指停在了城市西南郊区,凌山中的某一个位置。
「社长给我们留的东西就在那里?」林芷颜抬头看我。
我「嗯」了一声:「有可能是他留的东西在那里,也有可能经过他的调查,所有事情发生的源头就在那里。总之我们只要去那里,离揭开真相就很近了。」
林芷颜皱了下眉头,「看这个位置,刚好是最近狼群聚集的地方,很危险。」
「再危险也要去,说不定老男人也在那里。」我决然道。
「说起来,我最近都在想一个问题,用网上的搜索工具也找不到答案。」她偏着头想了想,疑惑的道:「熊家婆究竟是什么?
为什么和我们所知道的那个故事完全不一样?这些事件真的和这个童话有关联吗?」
「这也是我想知道的,最近我下功夫研究了很多文献资料,但是却和这里的情况很难对上号。」我叹了口气:「关于熊家婆,其实,我以为它的源头来自于『麻胡』,这应该是不用怀疑的。『麻胡』这东西也是一种用来吓唬小孩的生物。
南方叫『马虎子』,东北叫『老虎妈子』,巴渝叫『麻老虎』,其实都是同一种东西。用『麻胡』来吓唬小孩子的习俗,从唐朝的时候就有文献资料考证,比如唐朝李匡乂的《资暇集》『非麻胡』条有提到:俗怖婴儿曰『麻胡来』。
唐朝颜师古《大业拾遗记》也说:至今儿啼,闻人言『麻胡来』即止。
至于『熊家婆』,在渝、楚、湘、黔有『人熊嘎婆』、『变婆』、『野人婆』等变种,在方言中都是猿猴,山魈,狒狒之类的动物,与『马猴』,又叫做『沐猴』、『猕猴』等词密切相关。
在中原的『麻胡』一词传到江汉一带,极可能被讹化为方言『马猴』,而且附会为猿类,熊家婆更成了人熊婆的讹传。由此看来,熊家婆就是走水路进入四川的了。」
「等一等,我都被你弄胡涂了。这个『麻胡』又是甚么东西?」林芷颜捂着额头,做出晕头转向的表情。
「所谓『麻胡』,在刚才提到的唐人李匡乂的《资暇集》有接着解释:俗怖婴儿曰『麻胡来』,不知其源者,以为多髯之神而验刺者,非也。
隋将军麻祜性酷虐,炀帝令开汴河,威棱既盛,至稚童望风而畏,互相恐吓曰『麻祜来』。稚童语不正,转祜为胡。只如宪宗朝泾将郝玭,蕃中皆畏惮,其国婴儿啼者,以玭怖之则止。」
我吞了下口水,「现在只能以这个文献作为参考,其实他说的究竟有几分可信度,我也不太清楚。总之类似怖儿止啼的事情,正如李氏所说的那样,并非一个。
清朝的赵翼在自己的《陔余丛考》卷三十九『威怖儿啼』条也举过麻秋、刘胡、桓康、杨大眼、倍侯利、郝玭、刘锜、邪律休哥、牙吾塔等吓唬孩子的民间生物,但不知为何偏偏把名不见经传的麻祜转为『麻胡』?又为何『麻胡』这个名词会各地皆似?
有人说通过《辽来》这本书左证,『麻胡』这种吓唬孩子的传说在魏晋时候已存,但究竟是不是张冠李戴却不清楚。而且麻祜的记载是前朝旧事,相隔很久,看起来李氏之言,更像六朝小说,难免有附会之嫌。
我昨天自己仔细的读了几遍人李匡乂的《资暇集》,通篇废话,不过可信的地方倒是找出了两点。一是『麻胡』这种吓小孩子的生物绝非杜撰;其二便是当时民间已经不详语源,而且开始穿凿为『多髯之神而验刺者』了。
与『胡』字谐音的『胡』是个隋唐的字,源于『胡子』也就是胡人多髯的意思,东汉时许慎《说文》:胡,牛顄垂也。只作垂肉解,魏晋亦无胡须之义,那么『麻胡』幻化为多毛妖怪,估计也是当时的事情吧。」
林芷颜点点头,「嗯,说起来虽然我出生在国外,不过老爸老妈确实用熊家婆的典故吓唬过我。我记忆里的熊家婆的的确确干瘦,身上毛茸茸的,不过也不像你描述的那样啊。」
「这点就要从音韵学的研究说起了,历史上熊家婆的形象和名字,一直都在不断的变化着。」我解释道:「文献上有人说『麻胡』」是记音之辞,与『坳胡』等词同源于古音『邪许』,这很有道理。
所以如果『麻胡』被传说为妖怪的话,我想它流传到江汉,恐怕已经变成了猴子一般的生物,而传到闽南则变成了老虎,以及变作了中原的『马虎子』,粤语的『丫乌婆』,这些都不算希奇。
至于『虎姑婆』这东西,至今山东方言仍呼狼为『麻胡』,照样吓唬小孩,正是『麻胡』能够讹传为狼的一例明证。根据文献,熊家婆这一生物肯定是有过的,说不定凌山里狼群的聚集和它也有关系!」
「你是说狼会受到熊家婆的影响?」林芷颜大吃一惊:「这怎么可能!」
「有什么不可能的,既然数据记载熊家婆曾经有过狼的形象,它能影响到狼的行为就不足为奇了。」
我思索着:「实际上,如今的鲁语中『麻胡』作为狼的意思,已经从很久以前就开始了。
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有一篇叫做『梦狼』的故事,里边有一句『偏要以赤子饲麻胡也』,另一个叫做《磨难曲》的故事里也说『马虎好似狼』,可见明清的时候,『麻胡』即狼,已是当地通俗方言。
而在较早的文献里,有唐人慧琳《一切经音义》卷四十一提到:『野干,云射干,射音夜』;司马彪及郭璞并云:『野干能缘木』;《广志》云:『巢于危岩高木』,故知非野狐也;淮南的人则称之名曰『麻狐』。
然后在《禅经》里也有讲述:『见一野狐,又见野干,故知二别,野狐大于野干也』。辽希麟《续一切经音义》卷九也补充道:『野干,梵语悉伽罗,此云野干。青黄色形如狗,群行夜鸣,声如狼』,可见淮南『麻狐』形似野狼。
考虑到淮河的改道,淮南、山东大致相近,可能今天的『麻胡』、狼,同指原来所谓的『野干』。当然,据我了解,『麻胡』最终讹化为狼,应该真正发生在唐代。」
我伸了个懒腰,「再说说其它类似的故事吧,根据西方的研究,认为格林的《小红帽》来自十七世纪法国人佩罗,过了几十年后又发现,这故事有可能流传于十四世纪的法国和意大利。
我现在倒有些怀疑他们研究的真实性了,我觉得小红帽的故事也许来自于东方。既然『麻胡』妖怪的形象,完全可能在唐代产生,而且讹化为狼外婆的雏形,我猜测这个早期『狼外婆』的传说,正是在唐朝五代时候开始,经北方胡地向西方世界传播过去的。
关于这个凭空妄想,倘若猜测得大体不错的话,那么当时产生的那个『麻胡』妖怪的传说,情节肯定是非常简陋,或许只有妖怪骗吃小孩子的粗糙架子。
后来西传的那个狼外婆在林子里遇到了小红帽,又生吞了真外婆。而留在本土的那一只『麻胡』,便逐渐成了敲门的熊精虎怪,而且啃啮起陪伴的弟弟来了。流变的证据,或许还要从西域类似传说的音声上求考。」
「如果像你说的那样,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这些个『麻胡』最后都变成了祖母、外婆之类的亲人呢?」林芷颜迷惑的问:「小时候我一哭,老妈就给我讲这个故事,说熊家婆一到晚上就会挨着不听话的小孩子睡觉,然后吃小朋友的手指和脚趾。
小孩还很天真地问:外婆,你在吃什么?熊家婆说:乖外孙,我在吃胡豆。
到长大了一点的时候我就郁闷了,难道这小孩手指脚趾都被吃了,还不觉得痛吗?有点搞笑!」
「不要问我,这些东西我也不知道,毕竟熊家婆这怪物,我是在你来找我时才开始研究的。」我苦笑一声:「不过可以确定一点,那就是熊家婆这怪物,说不定真的存在,而且就在这个城市。如果我的猜测没有错的话,有一个组织想要利用这怪物做某些事情。至于为什么他们要收集四十九个年龄不超过九岁的童男童女,估计是想要达成利用那怪物的某种条件。」
「切,我还以为你什么都知道呢。不过,那为什么孩子的一家人都会遇害呢?如果只是拐走孩子不是更容易点吗?这样到处杀人,只会把警方全部调动起来搜查,甚至不惜一切的破案,让他们诱拐儿童的勾当难上加难。」林芷颜依然不解。
我一眨不眨的看着她,许久才摇头,苦涩的道:「你想想,如果一个孩子亲眼看到自己最亲近的亲人在眼前消失,在眼前自相残杀,他们会怎样?」
「会很害怕吧。」
「不错,会极度的恐惧,会怕的要死,说不定还会陷入自闭状态。」我缓缓道:「人类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有时候一个人的意志力会决定一个人的命运。」
「嗯,老话了,思想决定性格,性格决定人生,人生决定命运。」林芷颜插嘴道。
「不管是不是老话,但它确实很有道理。」我又叹了口气:「恐怕为了达成某个条件,那个组织需要的就是这种又恐惧又害怕又自闭的孩子。」
林芷颜托着下巴,学着我也叹了口气:「这些孩子真可怜。」
「好,就这样子,不多说了,我去联系张三,我们准备一下,明天一早就向凌山的那个坐标出发。」
我将车发动,向住的地方驶去。
「为什么要叫上那个混蛋?」她恼怒的瞪了我一眼。
「他身手不错。」我答。
「我信不过他!」林芷颜反对。
「为什么,因为女人的第六感?」我问。
「错,是第七感,我就是觉得他这个人有问题。」她咬牙切齿的说。
「我看你这纯粹是偏见,都不知道为什么你老是看他不顺眼。」我耸了耸肩膀,「总之他要去,我信的过他。这件事不讨论了!」
林芷颜见我驳回了她的上诉,黑着脸色,一声不哼的生着闷气。我没理她,只是在脑子里想着最近发生的事情。
熊家婆啊,或许,它真的就在凌山中的某一处潜伏着,悄悄的待在哪里,默默的等待着什么。那个组织,现在完全可以将他们定义为邪教,他们利用似是而非的客家巫术,不知道在策划着什么。
根据数据记载,明朝以后就再也没有关于「胡麻」的目击报告了,就彷佛一夜之间全部消失了似的。
那时候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难道那个邪教真正的用意是……我不禁浑身一颤。
那个想法实在太可怕了。如果真的像我猜测的那样,事情,就真的麻烦了。
不管怎样,还是先到老男人杨俊飞给我们的那个坐标去。或许,真的会有惊人的发现。
内心在膨胀,好奇心炽热的燃烧起来。不知为何,突然,很期待这次的旅程了。
第十章 进入凌山
凌山,位于凌山市郊区三、四公里处,绵绵不绝,将整个城市都包围了起来。
它与避暑胜地青城山遥遥相望,相隔也不过两百公里左右。
凌山旧名为胡麻山,因其「每有云气覆顶必雨,验之信然」,改称灵山,后来又觉得灵山这个称呼迷信,在二十多年前再次更名为凌山。
凌山山体面积一百一十平方公里,主峰狼崖海拔二千三百三十九米,为西蜀十大高峰之一。这座山体山势奇伟,古刹掩藏,松竹繁茂,花草竞芳,山泉潺潺,鸟鸣婉转,云雾缭绕之外,更添了几分朦胧,几分神秘,几分新奇。
据说凌山的景观很美,层层远山雾罩真容、陡峭巨石上,劲松傲立岩缝生根。
怪石形象生动有趣,像玉兔、肥猪、山羊、猛虎、顽猴。当地人们常说:「凌山的岩石藏着十二个属相。」
我用卫星地图看过地形,属相确实是有,而且也是天然形成的,只是怎么看怎么都透着一种怪异。
或许是自己太过敏感了吧。
老男人给我们的坐标,就在离凌山市约有直线距离五十多公里的狼崖中段,位于海拔一千九百五十三米的地方。不过如果实际要去的话,直线的路段有限,而且进山不久后便没有了公路,只能靠双腿走。
不过还好,这条路还算绕过了那段狼群集中的地方,不算太危险。
张三一大早就来了,林芷颜和他大眼瞪小眼,不知为何她老是看他不顺眼,不过只要他们不打起来就不干我屁事。
昨天我就将器材准备好了,用计算机上的卫星地图稍微勾画了一下路线,我很郁闷,这五十公里的直线距离我们至少要走一天半,还不考虑其它不可测的因素。
总之算得上远征了。
由于大部分地方要用腿一步一步的走进去,所以一切器材都以轻、简便为主。
便携帐篷带了两顶,每顶二十多公斤。
毫无疑问,这东西肯定是张三那壮汉背了;食物以及饮水也是必不可少的,张三背;照明设备、电子设备、电池、还有攀岩用的装备也不轻,张三背。
张三苦着脸看着一大堆大概有百来公斤的东西,欲哭无泪。他结巴着,小心翼翼的打着商量:「这些玩意儿几乎都比我的体重还重了,我哪里能背的起。要不,你们分一点出去?」
林芷颜狠狠瞪了他一眼,「你还是不是男人,这点东西都背不了,实在是太没用了,你怎么不找一个脸盆,装上水,自己把自己给溺死。」
这个老女人,嘴巴果然比她的身手还毒。
「算了,照明以及电子设备和电池我背。」我划拉出去了大约三十多公斤的设备,然后说道:「攀岩用的装备,老女人你背。」
林芷颜嘟着嘴巴,做出一副十分不情愿的样子,接过我递过去的装备。
由于一路上有可能危险重重,我还让张三在黑市上弄一些枪枝弹药回来。
没想到他超额的完成了任务。这家伙足足拿回了三枝五六式冲锋枪,以及六百多发子弹。
这可是好东西,中国五六式冲锋枪,正式名称为一九五六年式冲锋枪,近年来也开始改称为突击步枪,是仿制自苏联AK四七型,七点六二MM突击步枪,在一九五六年生产定型,威力强大。
枪长:八百七十四毫米。空枪重:三点八公斤。枪管长:四十四毫米。弹匣容弹量:三十发。射速:六百发一分钟。这种枪直到现在,还有许多军队和民兵在使用。
「干得好。」我拿起一把冲锋枪一边端详着,一边赞不绝口。最近几年越来越喜欢枪这种东西了,对枪的研究也越来越深入,一有空都会到专业的训练场地练习射击,毕竟现在从事的工作,常常都会遇到危险,还是防患于未然好。
「准备什么时候出发?」分配好行李后,张三问道。
「三分钟后就走。」我回答的很简洁。
将所有行李收拾好,拿下楼扔到了车上,我们便向凌山的入山口开去。
依然是小心翼翼的到处绕圈子,用反追踪的伎俩,曲折的在城里的大街小巷开着。林芷颜突然迷惑的问:「小夜,你有没有觉得,似乎那个组织除了找过我们一次,将我们放在酒店里的东西一古脑的全拿走以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总觉得这件事有古怪。」
「废话,我早就猜想过了,或许他们认为没有必要吧,当然最有可能的是,那些家伙根本就在暗中监视我们,直到我们找到他们想要的东西的时候,再突然出现。那一次在酒店搜索我们的房间,拿走我们的东西,恐怕也只是一种用来迷惑我们的假象。」
我开着车,想起了什么,问道:「说起来,那天你是怎么受伤的?」
林芷颜有些不爽:「我也很莫名其妙,购物回来猛地就有几个人向我扑来,都是些高手。我和他们打了起来,他们有六个,我打不过,好不容易才拼死逃了出去,原本以为他们应该和洗劫我们房间的人是一伙,但现在总觉得不太像。」
「为什么?」我皱眉问。
「因为打伤我的那些人,从身手看来,更像是军方的人。」
「军方?这又关军方什么事情了?」我大为不解。
「不一定是军方,毕竟现在转业军人很多,许多大的组织企业都会雇用,」
张三插嘴道:「我想,现在窥伺杨俊飞手上东西的应该有两拨人。一方已经知道来自一个神秘的宗教组织,而另一方,虽然不太清楚,不过肯定实力也不会太弱。」
「嗯,总之现在可以肯定的是,老男人确实偷到了某样很重要的东西,这点无庸置疑。」我瞥了张三一眼,仔细观察他的反应,想从他脸上看出一些端倪,不过我失望了,这家伙根本就面无表情,完全没反应。
不知为何,我总是确信他知道大部分的真相。只是碍于和老男人的某些无聊约定,不能说罢了。
就这样三人又讨论了一些事情,很快就进入了凌山地界。
凌山虽然在市郊,但被开发的并不好,至少公路就修的很不好,连盘山公路也没有。进山后便是清一色的柏油路,由于年久失修,路面非常颠簸。
一路无话的又往前开了一阵子,突然车猛地一顿,车头上像是撞到了什么东西。我们立刻将车停下来,走下去看了看。
只看了一眼,林芷颜就捂着嘴惊讶的叫出了声音。
不远处有一个一米高的雕像,样子很像小孩,但却阴沉着脸孔,满脸被雕刻的全是坑坑洼洼的小洞。
小洞里还被染成了红色,样子十分的诡异。
「这是什么?」张三道。
「是胎神。」我皱了下眉头,蹲下身检查了一番,这个雕像是用当地很普通的石头雕刻成的,表面虽然长了一层薄薄的青苔,但刮开后依然能看出刀口很新,应该是最近才雕出来的。
「什么是胎神?」林芷颜好奇的问。
「你们这些人,果然都不学无术,就连胎神都不知道。」我瞪了这两个年龄加起来都快七十的人一眼,解释道:「胎神是专管胎儿的神灵,它通常存在于孕妇的周围,人们对胎神既敬又畏,因为胎神有保佑胎儿和伤损胎儿的双重性质。
当胎神有益于胎儿时,人们自然敬它;当胎神有害于胎儿时,人们又畏惧它。神可敬,煞不可犯,据民间信仰认为,胎神对胎儿的损伤,皆因人们对胎神亦即胎煞的触犯,俗传胎神能与胎儿的魂魄交通。
胎神按一定的时刻,有规律地出现在孕妇周围一些固定的方位,或者附着于某些物体上。人们不得触犯、伤害到它,否则,便等于伤害到了胎儿,严重的会导致孕妇肚痛难产,或者胎损子夭。」
「但这里明明没有孕妇啊。」林芷颜疑惑道:「难道哪家人用不着了,干脆扔到了深山里?」
「怎么可能?!」我狂郁闷,这女人都是些什么逻辑,她怎么活到现在的。
「这东西不一样,它的样子跟传统的胎神不一样。眼前这个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胎神,民间管它叫胎煞。」
「胎煞又是什么?」两人同时问。
我有些无奈的继续解释道:「这个胎煞据说很小气,它每日按干支处于一定的方位,每当它占据这一方位时,该方位安床、动土、挪移等家事均不能进行,否则它将动怒,导致坠胎、化胎或婴儿残疾。另外,孕妇房内不能钉铁钉,床下忌讳乱堆杂物。
在客家人看来,铁钉是一种尖锐的东西,它对胎儿有一种巫术意义上的威胁作用;乱堆杂物则表示杂乱无章,奇形怪状,也会对胎儿的体形产生影响。客家孕妇还有多方面的禁忌,如不能两个孕妇同坐一张板凳,不能牵新妇下轿,禁与危病之人送终等。」
顿了顿,我又道:「不过我倒是还没有见过,有人将胎煞摆在深山里的。」
我用了摆这个字,确实用的很对。因为这个雕像明显是被人恭恭敬敬、特意摆在这里的。
「等等,奇怪了,这个雕像很像是空心的!」我用手使劲敲了敲雕塑,里边传出了一阵空洞的响声。
突然,林芷颜和张三瞪大了眼睛,满脸的不可思议。
林芷颜甚至惊恐的叫起来:「小夜,你看,那个雕像、那个雕像、它、它居然流血了。一定是你刚才用车撞的太用力。胎神都流血了!」
这女人被吓得开始语无伦次起来。
我定睛一看,一刹那也是被吓得够呛。雕塑里真的有一些血透过石头渗了出来,暗红色的血液带着一种腐烂的臭味流了一地,而且还在不断的往外冒着。
里边有问题。张三和我在初时的惊讶后,顿时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他镇定的到车的后备箱里找出一把多功能折迭铲,用力砸了下去。
空心的雕塑用石料并不坚硬,几铲下去就将它砸开了。裂口从脖子处裂开,随着石像头的滚开,同时滚出来的还有一个人类的头。
那个头颅是个小男孩的,六岁年纪。他的面部表情极为痛苦,头上的鼻孔和眼皮被人用麻绳残忍的缝在了一起,尸体已经泛出了酱肉的颜色,非常恶心。
完全没有心理准备的林芷颜顿时偏过脑袋,不忍心看下去。女性,总是对小孩抱有一种母性的怜悯,不管那女人曾经经历过什么。
我和张三默然无语的将小男孩的尸体拉出来,整齐的摆放在地上,找了些报纸将他盖住。许久,我才说道:「这个男孩,是不是那四十九起凶杀案中的?」
张三掏出一个掌上型计算机,调出图片比对了一番,最后点点头。
我猛然间生出了一种无力的感觉。恐怕那其余的四十八个孩子,也被做成了胎煞,放在了凌山中的某一处了吧。那个组织,究竟想要干什么?为什么要那么残忍?难道这也是达成利用熊家婆的条件之一吗?又或者这便是最终的条件?
没有报警,毕竟时间不多了,我们三人简单的将男孩的尸体埋葬后,闷闷的开着车继续向前行驶。
这一路没有再遇到意外,车又向前行了大约十多公里左右,终于彻底没有路了。
「要准备坐十一路公交车,甩火腿了。」张三打破了沉默,大叫一声,然后将所有设备和物资从车中拿了出来。
将分配给自己的东西背到了背上,我向后看了看。来的路不断向后延伸着,清脆的树木和满地的落叶,给人一种无名的萧条感。
我又向前看了看,树林很茂密,只有一条蜿蜒的通山小路向前延伸,那条路长的似乎没有尽头,就像一只恶心的怪物,趴在地上,等待着我们踩上去。
终于,要离开文明社会,真正的进入凌山了。
第十一章 狼群
凌山山上山下,树木葱茏,风景秀丽,其实完全可以开发为旅游胜地。晴天的时候,登望海石,东南而望可观大湖;阴霾天气,山顶云缭雾绕,聚而不散,称作「灵山戴帽」。
春秋时节,百鸟翔集,盘旋欢叫,甚至会有全身赤红的「火狐狸」穿跃林间。
凌山还有个形象古怪的石洞,当地人管那山洞中透光的山顶叫「南天门」,石棚大厅叫「无极洞」,里面据说能容纳上千人,顶盖滴水纯净,用它洗头,头清眼亮。
当然,凌山里也不乏怪物的传说,相传山内有胡麻沉睡着。
这是张三在路上给我们讲的民间传说,我略一思考便释然了,说不定胡麻就是当地人对熊家婆的称呼,这也客观证明,山中恐怕真的有熊家婆一直存在着。
山路并不好走,至少背着几十公斤的东西很消耗体力。我们向山上爬了五个多小时,天就暗淡了下来。
看看表,居然只是下午四点过而已。虽然今年的春天来的晚,但刚才明明都还阳光明媚的很,怎么才十多分钟的工夫,天就变脸色了。
「看来是山里的雨要下来了。」还是张三这个当地人了解情况,他迅速的支起一顶帐篷,躲进去向我们招手。
「快进来,这雨下的很急,而且会很大。」
说时迟那时快,雨真的下了下来,而且毫无预兆,但我们跳进帐篷时,已经如同倾盆一般狂暴的落下。
「这雨也太邪门了吧,说下就下,一点前奏都不给。」林芷颜不满道。
张三大笑着:「所以这座山才叫凌山,求雨很灵的。放心,要不了多久就会停了。」
「我看你的脑袋才灵,要不要我把你头上那几根不多的头发化整为零!」林芷颜恶狠狠的想要拔刀。
「姑奶奶,我哪里又招惹到你了!」他吓得抱住脑袋,那么大一个人活生生的缩着脖子躲到我身后去了。
「哼,没出息。」林芷颜撇了撇嘴。
雨越下越大,丝毫没有会停下的痕迹。雨点打在树叶上,四处都散发着震耳欲聋的「啪嗒」声,听久了就烦了,而且那单调的声音让人越听越烦躁。
「张三,你不是说雨不会下多久吗?」我不耐烦的问。这还是冬末春初的交集时段,雨水都能降成这样,如果要放在夏天,还不洪水泛滥成灾才怪了。
「我也在奇怪,」张三有点犯愁,「按照以前的惯例,雨下个几分钟就应该停下了。不过这次有些异常,居然下了快半个小时了。我还从来没有遇见过这种情况!」
「这不会又是熊家婆在搞鬼吧?」林芷颜揣测道。
「怎么可能。」我嗤之以鼻,「大自然的力量不是地球上的某一种生物能够控制的,至今为止,人类也做不到!恐怕是巧合吧,我们运气不好,刚好碰到了。」
不管怎样,还是要等雨停了才能继续走。不过这一等,就足足等了三个多小时,直到晚上七点,天基本上黑透了,雨才完全停了下来。
路也不能继续赶了,只好搭营。张三去林子里捡了一些柴火回来,而我则架起另外的一顶帐篷,然后将柴火搭起来,上边洒了点汽油,篝火终于才能点燃。
吃了些简单的便携食物当晚餐,我们三个拿出地图比对了一番,再次确认明天的行程,然后各自回各自的帐篷里睡大觉休息去了。
准备装备的时候,林芷颜坚持只租了两顶,她要我和张三一起住。这点我明白,那童颜老女人对厚颜老男人有偏见,而且很不信任。
就这么睡了不知道有多久,突然,一阵狼叫从不远处传了过来。
我们三人同时被惊醒过来。
「怎么回事?」我揉着惺忪的睡眼,迷糊的问。
「有狼。」张三翻身起来,将冲锋枪摸到了手上。
同一时间,林芷颜也拉开了我们的帐篷,用手上的枪比划着:「狼来了。」
我终于完全清醒了,立刻爬起身,飞快拉过地图看了一眼,小声道:「不对啊,怎么可能,这里根本就不是狼群的势力范围。」
「但现在确实有狼来了。」林芷颜向外看了一眼。
帐篷外大约一公里的地方,确实不断传来狼的嘶吼声,而且越来越多,越靠越近。狼群在不断的吼叫着,彷佛拼命的哀嚎,又像是在抵抗着某种东西。
「难道今天下午的那场雨过大,影响到了山体,将原本狼群聚集的地方冲塌方了?所以它们才会向这里迁移?」我琢磨着地图。
「还看个屁,狼群都要过来咬你的屁股了。」林芷颜一把将地图冲我眼皮底下扯掉,大声吼道。
这女人,也不怕把狼给引过来。
「不管了,张三,我们还剩多少汽油?」我抬头问。
「还有大约十五公升的样子。」他盘算了一番。
汽油也是我坚持要带的物资之一,现在看来,确实带对了。
「足够了,你去用下午捡来的柴火将宿营地围起来,然后在木材上洒汽油,」
我走出了帐篷,「如果狼来了就点火,尽可能将狼群挡在宿营地外边。我们在火圈里用冲锋枪射击,狼怕火,应该等不了多久就会绕开我们走掉的。」
张三应了一声行动起来。
我和林芷颜对视一眼,我苦笑:「今天真是有够倒霉的,不管是千年难遇的暴雨还是被迫迁移的狼群,居然都给遇到了。」
狼群或许是闻到了人肉的味道,不断向我们的宿营地靠近。没多久,我们就在不远处的丛林里,看到了一只狼的脑袋。
那只狼在月色下泛出灰色,眼睛冒出幽绿的光芒,非常吓人。我这还是第一次在动物园以外的地方看到活狼,稍微有些感触。
那只狼刚一露头,就被张三一枪给崩掉了脑袋。
「好枪法!」我冲他比大拇指。
不多时,狼来的越来越多了,枪有些杀不过来。
「点火。」我毫不犹豫的大声喊道。
林芷颜立刻将打火机扔进了柴堆里。湿气很重的木材因为有汽油的助燃,顿时猛烈的燃烧了起来,熊熊烈火有效的隔断了人和狼的距离。
「节约子弹,尽量省点射。」张三吼道。
狼群尖锐的吼叫着,它们似乎不像传说中那么害怕火,甚至有的狼还冲破枪的防线,一头栽进了火堆里。火焰猛烈无情的舔食着狼的身体,被火触碰到沾染到汽油的狼,在地上疯狂的翻滚着,拼命哀嚎。
而被枪打中的狼就连哀嚎的权力也没有,直接死掉了。但这些在一九九七年被《华盛顿公约》CITES定为濒危等级的生物却丝毫没有减少,疯狂的从林子中窜出,向火堆、向我们扑过来。
俗话说猛虎怕群狼,嗜血成性的狼群,令自然界里所有的庞然大物不寒而栗。
在它们的轮番围攻下,即使百兽之王也难以幸免于难。
开枪打死了大约两百多只狼,我有些忍不住了:「这些鬼东西到底还有完没完,老女人,你上次不是告诉我说,这里聚集的狼群只有两百多只吗,怎么到现在都还像是没尽头一样?」
「我怎么知道,你该去责问统计资料的人,我也只是看了凌山市的一些官方报导而已。」林芷颜不耐烦的抬枪,将一只猛扑过来的狼杀掉。
「切,官方报导害死人啊!」我极为郁闷,早知道就多准备点武器弹药了。
张三皱着眉头道:「奇怪了,虽然狼是群居性极高的物种。但国内的狼,一群的数量平均都在五到十二只之间,虽然在冬天寒冷的时候,最多可到四十只左右,但超过一百只以上,在国内简直就是叹为观止!」
「这个狼群大概是由几十个小狼群聚集起来的吧。」我看向林子深处。
「但它们怎么解决狼王的问题?」张三又射杀了一只,「狼的每个族群通常都由一对优势对偶领导。它们有领域性,且通常也都是其活动范围,群内个体数量若增加,领域范围就会缩小。
群之间的领域范围一般都不会重迭,就算两群狼相遇,也会以嚎声向其它群宣告范围。这么大的一群狼也未免太罕见了,难道它们感觉到了某种威胁?」
「我哪里知道,我又不是百科全书。」我没好气的驳了他一句。
「喂,你们看,林子里的狼似乎有些行为古怪!」林芷颜突然打断了我们,指着不远处说道。
只见依然有狼群不断的冲过来,但数量却少了很多,随着一声声低沉的嚎叫,我彷佛看见有些狼在树林里,正埋头干着些什么事情。
掏出望远镜看去,由于是午夜,光线并不好,我只能隐约看到有大量的狼,正用前爪拼命扒着地上的土,它们身后甚至已经形成了一个大土堆。
「该死,我居然忘了狼会挖洞的习性。」我悚然。
幼狼成长后,会留在窝里照顾弟妹,也可能继承群内优势地位,而大部分的雄狼都会迁移出去繁殖,一旦繁殖时就会使用窝。而那个窝通常是在地面挖洞而成,一只成年的雄狼很快就能挖出长达三四米的隧道,更不用说这群不知道几百只的狼群了。
狼群挖洞的树林离营地只有十多米远,这点距离对善于挖洞的狼而言,实在不远。
我焦急的大声吼道:「张三,老女人,都给我注意点。那些该死的狼估计闯不过火堆,准备挖洞进来。」
「什么!」张三和林芷颜顿时大吃一惊。
「别管那么多了,只要看到有狼冒出头来,就给我朝里边灌汽油。」我吩咐道:「张三,现在我们还有多少汽油剩下?」
「不多了!」他用手提了提汽油桶,愁眉不展,「只剩下不到四公升。」
「这么少!」我苦笑起来。看来只有走一步算一步了。
没过多久,果然有狼从营地的中央挖洞钻了出来,张三一枪将它打死,一脚把狼的尸体踢进洞里,然后灌了些汽油丢了些木材,点燃。火立刻从洞里窜出来,洞里不断传出狼临死前,撕心裂肺的痛苦哀嚎声。
「张三负责清理里边的狼,老女人对火堆外的狼进行射击,看有没有拼命冲击火堆的,只要一靠近火堆立刻杀掉。」我又道。
现在周围的火堆就是我们生存下去的唯一倚靠,挖洞进来的狼很容易对付,但如果狼群一旦突破了火墙,估计我们就死定了。
不过我却算错了一步,狼群显然不单单只是挖了一个洞。当露营地里猛地出现几只狼,并向我扑来的时候,我才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那几只狼眼中闪烁着幽幽的绿色光芒,盯着我,龇着牙齿,流着口水,眼看就要接近我了。我冷静的将冲锋枪掰到连发的开关,猛地一阵扫射,狼惨叫几声,全部痛苦的倒在了地上。
「谁在乱射,差点打中老娘。」对面传来了林芷颜气急败坏的声音。
张三一把抽出开山用的、长一米多的砍刀,大声喊道:「里面的狼尽量用刀砍,营地太小,容易误伤自己人。」说完他就将一只扑向他的灰狼砍倒,刀正中狼的脖子,那只狼抽搐几下便断了气。
这砍刀也是我强烈要求带上的装备,原本是想用来开路的,没想到现在派上了用场。
我和林芷颜也抽出了砍刀将周围的狼砍翻。相比那两个身体强悍的练家子,我狼狈的多,毕竟自己不会武功,而且身体也锻炼不过,几次都险些被狼给咬住。
狼王恐怕见这个方法十分有效,命令去打洞的狼多了起来,有越来越多的灰狼不断从新开的洞里钻出来。营地里的狼逐渐增多,我们杀不胜杀,再加上连续奋战了接近一个小时,身体也有些承受不了了。
再这样下去,估计就算没被狼吃掉,也会被活活给累死。
「靠,上树。」我们三人背靠着背,被一大群狼堵死在了营地中央唯一的一棵树下,张三当机立断的喊着。
林芷颜和张三这两个原本看对方不顺眼的人,在此时此刻显示出了惊人的默契,张三抓住我,猛地向上提起,在他的力气爆发下,我居然双脚离地,被甩到了空中,手攀在两米多高的枝干上。
张三蹲下身将冲锋枪调到连射位置,只听见「啪啪啪啪」的响声,周围的狼立刻倒下了一圈;就在这时,林芷颜踩在他的背用力一跳,跳上了树的主枝干,然后开枪掩护张三上来;我这才反应过来,也开枪一阵狂扫。
不多时,张三也有惊无险的上了树,我们又继续向上爬了两米,这才满头大汗的望着下方。营地周围的火堆没有我们添加汽油,已经开始逐渐熄灭了,树下黑压压的一大片狼涌了过来,我完全数不清楚身下究竟有多少狼包围着。
「总算是脱险了。」林芷颜惊魂未定的看着树下的狼,有些毛骨悚然。
可惜没高兴多久,远处又传来一只狼的嚎叫,这次我听得很清楚,恐怕,那就是狼王。听到狼叫的灰狼再次行动起来,它们朝着树脚开始用力挖土。
「该死,它们想要将树挖倒!」我顿时脸色煞白,再也顾不上节约子弹。
「射击,有多少杀多少,把跑过来挖洞的狼全部杀掉!」
可惜不管怎么杀,总是有狼奋不顾死的跑到树下来挖土,子弹消耗的很快,不多久树下已经黑压压的倒满了大量的狼尸。
但原本扎根就不广的树也逐渐倾斜了起来,树再过不了多久就会倒下去,那时候,就是我们的死期。
死定了。我在心里苦涩的笑着,满脑袋都是心灰意冷。
曾经想过无数次,但自己真正的死法,居然会是进狼的肚子里。
就在树危在旦夕的那一刻,突然有一种怪异的嘶吼从远处传了过来。那种叫声如同尖锐的爪子,不断挠着玻璃发出的刺耳声响,又像情人甜蜜的低语,还有些像是熊叫,我判断不出究竟是什么动物发出的,甚至自己从来都没有听过。
听到这声怪叫,狼群顿时暴躁不安起来,一只又一只的狼放弃了继续攻击我们所在的树,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更有的狼不断的低声嚎叫,整个狼群都流露出不安的情绪。
不远处的狼王也狂啸一声,立刻,所有的狼都如潮水一般退去,奔向那声怪叫的所在。没多久,一只活着的狼都没有剩下。
如果不是一地的狼尸在提醒我们的话,我们几乎以为刚才的自己真的只是做了一场真实而又怪异的梦罢了。爬下树,我们三人相对苦笑,同时一屁股坐在地上,今天晚上,不论身体还是精神都累到了极限,再也撑不下去了。
那叫声究竟是什么?为什么狼群听到后会那么的惶恐?带着一肚子的疑惑,我钻进了帐篷。
第十二章 顺境与逆境
听过一个故事,据说在北欧一座教堂里,有一尊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受难像,大小和一般人差不多。因为有求必应,因此专程前来这里祈祷、膜拜的人特别多,几乎可以用门庭若市来形容。
教堂里有位看门的人,看十字架上的耶稣每天要应付这么多人的要求,觉得于心不忍,他希望能分担耶稣的辛苦。有一天他祈祷时,向耶稣表明这份心愿。
意外地,他听到一个声音,说:「好啊!我下来为你看门,你上来钉在十字架上,但是,不论你看到什么、听到什么,都不可以说一句话。」这位先生觉得,这个要求很简单。
于是耶稣下来,看门的先生上去,像耶稣被钉在十字架般地伸张双臂,本来受难像就雕刻得和真人差不多,所以来膜拜的群众不疑有他,这位先生也依照先前的约定,静默不语,聆听信友的心声。
来往的人潮络绎不绝,他们的祈求,有合理的,有不合理的,千奇百怪不一而足。但无论如何,他都强忍下来而没有说话,因为他必须信守先前的承诺。
有一天来了一位富商,当富商祈祷完后,竟然忘记手边的钱便离去。
他看在眼里,真想叫这位富商回来,但是,他憋着不能说。接着来了一位三餐不继的穷人,他祈祷耶稣能帮助他度过生活的难关。
当要离去时,穷人发现先前那位富商留下的袋子,打开,里面全是钱。穷人高兴得不得了,耶稣真好,有求必应,便万分感谢地离去。十字架上伪装的耶稣看在眼里,想告诉他,这不是你的。但是,约定在先,他仍然憋着不能说。
接下来有一位要出海远行的年轻人来到,他是来祈求耶稣降福他平安。正当要离去时,富商冲进来,抓住年轻人的衣襟,要年轻人还钱,年轻人不明就里,两人吵了起来。
这个时候,十字架上伪装的耶稣终于忍不住,遂开口说话了。既然事情清楚了,富商便去找冒牌耶稣所形容的穷人,而年轻人则匆匆离去,生怕搭不上船。
化装成看门的耶稣出现了,指着十字架上的人说:「你下来吧!那个位置你没有资格了。」
看门人说:「我把真相说出来,主持公道,难道不对吗?」
耶稣说:「你懂得什么?那位富商并不缺钱,他那袋钱不过用来嫖妓,可是对那穷人,却是可以挽回一家大小生计;最可怜的是那位年轻人,如果富商一直缠下去,延误了他出海的时间,他还能保住一条命,而现在,他所搭乘的船正沉入海中。」
这是一个听起来像笑话的寓言故事,却透露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自认为怎么样才是最好的,但事与愿违,使我们意不能平。
所以我们必须相信,目前我们所拥有的,不论顺境、逆境,都是对我们最好的安排。若能如此,我们才能在顺境中感恩,在逆境中依旧心存喜乐。
不过,显然我不是一个感恩于顺境、喜乐与逆境中的人。
第二天一早,整晚上都没有休息好的三人,陆续从帐篷里转出来,张三做了一顿简易的早餐。
吃完饭将行李打包好,再次踏上了去向那个坐标的路,一路上我们又遇到了几个石头胎煞,我默不作声的打破,然后安葬了起来。
这些被杀死、封入石头中的孩子都未满九岁,而且心脏也被人挖了出来,死相异常凄惨,让人不忍心看下去。直到遇到其中一个胎煞。
张三在埋葬的时候突然愣了一下,大声对我说:「小夜,这个孩子的眼睛,刚才好像冒出了一些绿幽幽的光芒。」
「怎么可能,现在可是白天,你不会衰的白天都能碰到鬼吧?」林芷颜哼了一声。
我也有些不信,「这些孩子的尸体,眼睛都被人用麻绳缝起来了吧。」我说着蹲下身检查了一番,这具幼小的尸体的眼睛缝的并不严实,稍微有些空隙,乍一看之下,真的有一丝绿色的颜色反射了出来。
我被吓了一大跳,突然想到了什么,猛地抽出刀将那些麻绳全部挑开。只见尸体的眼眶里赫然被挖空了,黑洞洞的眼眶中盛放着一些泛着冷冷的绿色光芒的颗粒形物体。
「这是什么?」林芷颜好奇的拿起来凑到眼前看了看,刚看清楚,就惊叫了一声,猛地将那东西扔在了底上。
「好恶心,居然是蜻蜓的眼珠子。」她恶心的差点吐了出来。
女人这种生物果然很奇怪,前一秒还能面不改色的在尸体的眼眶里拿东西,下一秒却被昆虫的某一部分吓得魂不附体。
我也将那些东西拿起来看了看,确认道:「不错,是蜻蜓的眼睛。」
「那个邪教为什么要把蜻蜓的眼睛,装在尸体的眼眶里?」张三皱眉问。
「不知道你们听过一些附近的习俗没有。」我淡淡的道:「例如小孩子忌吃鸡爪,吃了以后手会变成鸡爪形状;晾晒在外边的小孩衣物忌夜不收回,万一沾染了露气,邪气就容易上身;忌屋内打伞,打伞则不长高。忌捕捉蜻蜓,客家以蜻蜓为雷公之鸡,捕之会被雷击中;忌讳血迹不能沾到树上,以免树见血成精后,会回来缠扰小孩子。
人类对养育子女的认识,曾经历过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人们千方百计从孩子的身体入手,沿袭并遵守这些习俗,希望孩子无灾无病长大成人。尽管从科学的角度出发,许多都是无稽之谈,但它反映了人类对承嗣的一种普遍而热切的愿望。不过就某种方面而言,那个邪教组织对此,似乎有其它的见解和看法。」我慢慢的挑开那具尸体其余被麻绳缝住的地方。
尸体的嘴里含着一对鸡爪,而鼻孔里甚至插入了两根被削的极为尖锐的树枝。
又是些似是而非的客家巫术,我越来越搞不懂那个组织的头领,究竟是天才还是白痴了。好像他对客家文化的了解真的很直观,而使用的所谓巫术也在胡乱改动……
不,不对,或许他并没有改动过,说不定他的方法才是真正的客家巫术。只是这些巫术流传于民间,流传到现在时已经成了习俗,严重变形了。
要知道,所谓的习俗如果要延续下去,就如今的社会而言,便不能太残忍。
将这具尸体安葬后,我们继续向前走。没走多久,便又遇到了情况。
狼的尸体。在不远处的空地上,遍地都是狼的尸体,多到数也数不清。
那些狼尸有的被撕裂开,有的被咬成了几块,还有的脑浆都被摔了出来,死相千奇百怪。
我们全都被惊呆了。我蹲下身就近检查了一具尸体,那上边有个极大的爪痕,要想留下如此大的爪痕,杀死狼的东西至少要有三米多高吧。
「昨晚从我们那里逃掉的狼恐怕全死在这里了!」林芷颜愣愣看着眼前的惨状,许久才道。
我在心里粗略计算了一下,昨晚我们杀掉了三百多只,今天死在这空地上的狼更多达五百多只。那这群狼的总数量超过了九百只。这种种群数量之大,不要说在山中,就算是在人迹罕见的大草原上都很难出现。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些列为濒临灭种的国家级保护动物,聚集在人类经常出没的市郊?一直以来我认为它们是受到了熊家婆的影响,但现在看来又不太像。
如果真是受到熊家婆的影响而聚集的话,那又是什么将它们统统杀死的呢?
迷惑的看着遍地狼尸,我有些黯然,恐怕在凌山附近方圆几百公里之内,是不会再有狼的存在了。
对这个地区而言,它们已经绝种了。
突然,从不远处传来了一阵低沉的吼声。张三警觉的抬起枪,笔直的对着声音的来源处。
只见有一只浑身是血的狼,吼叫着艰难的想要爬起来,它的腿部在不断的发抖,双眼早已经瞎了,身体上原本雪白的毛色夹杂着大量的血迹,大部分皮毛上都遍布着累累的伤痕。那些伤痕再再揭示着,它昨晚曾经历过怎样惨烈的战斗。
伤口处血肉模糊,但它依然坚强的用四肢,想支撑起自己全身的重量,不管会有多痛苦,彷佛有一股力量,一股骄傲,一股尊严在支撑着它。
「恐怕,它就是这群狼的狼王了。」我说道。
张三点点头。林芷颜惊讶的嚷着:「它为什么要站起来?」
「狼王是很有尊严的生物,它不容许自己死的时候和其它的狼一样,就算死亡也要死得很骄傲吧。」
我解释道,对这只执着的狼肃然起敬。
终于,狼王的四肢艰难的支撑起了它的身体,它站立在地上,脚下是满地的狼尸。风呼呼的刮着,吹动了它早已被血液染红的皮毛,突然它长啸了一声,这啸声极为刺耳,不断回荡在树林间,然后它就这么站着,再也没有动弹。
「它死了。」我轻轻叹了口气:「我们把它埋了吧。」
面对这么有骨气的狼王,恐怕大多数人都会自愧不如吧。至少我不想它就这么曝尸荒野,被其它野兽吃掉。
在空地边缘处挖出一个两米长的坑洞,我和张三将狼王的尸体抬了起来。刚一抬起,张三就惊讶的叫道:「奇怪,这是什么?」
我低头一看,只见狼王的身体下,压着一只接近两米的树枝一般的爪子。那个爪子我从来没有见过,甚至联想不出拥有那只爪子的生物究竟是什么。
爪子长达一米八,外皮上遍布这灰白色的毛,那些毛都很粗糙扎手,如同倒刺一般,一不小心就会扎进皮肤里。
爪子有五根指头,大拇指的位置比人类的手低了不少,大约在脉搏处的地方。
整个手掌都泛出一种狰狞的感觉,彷佛能够撕碎一切物体。
爪子干巴巴的,细长尖锐,指甲极长。长着这个爪子的怪物,至少高达三米以上,让我不禁想起了在四0二号房间做的那个梦,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林芷颜看到后也是脸色一变,她面露异样,似乎想到了什么。
「小夜,这个爪子除了大一号以外,和发生在那四十九起凶杀案中凶器的模样十分吻合。」她掏出掌上型计算机,调出凶杀案现场的图片比对着。
「还有,发生在凌山山坡上,因为赏月被杀的五个年轻人身上,也有同样的伤痕,当时市民纷纷以为他们是被熊杀死的。我看,真正的凶手就是拥有眼前这只手臂的怪物。难道那些凶杀案和儿童尸体失踪事件,并不是人为的?」
「肯定是人为的。」我摇摇头,「这只手臂或许就是熊家婆这种生物的右手,在昨晚和狼群厮杀时,被狼王拼死给咬了下来。恐怕那个邪教组织已经多多少少能够用到熊家婆的力量了!」
脑子里逐渐开始将整个事件勾勒了出来,就如同从前猜测的那样,熊家婆果然是存在的,眼前的手臂就能作证。只是不知道那个邪教组织是豢养了一些熊家婆,还是熊家婆本身就拥有着一些超自然的力量。
从以前的文献数据上能够得出一个结论,熊家婆这种生物的名字,不论在人类的世界里怎么流传、怎么变化,其基本的描述也是一致的。它是个怪物,千变万化,有神秘的力量,而且永远不死。
它喜欢吃小孩子的手指脚趾以及心脏,更喜欢吃未成形的胎儿。这个怪物,从洪荒时代就已经出来了,它一直都在人类社会中潜伏着,虽然从千年以前就不知为何,再也没人见过它的样子,但古文献以及民间故事流传了下来。
那个邪教,恐怕就是想利用它达成某种目的。但究竟是出于什么目的,非要用上熊家婆呢?这生物嗜血、残忍、而且恐怕也不受任何人控制。他们使用了大量的客家巫术,为的是什么?难道他们就不怕被反噬吗?
看来要尽快赶到老男人给的坐标位置,希望那里有解答一切疑惑的答案吧。
我们三人加快了爬山的速度,越是朝着山里走,越是能感到一种怪异的气氛。
那气氛很古怪,彷佛如同实质一般弥漫在心底深处,让人止不住的心底发悚。
终于进入了凌山的内圈。我们越发的感到奇怪。
根据资料,凌山内圈是鸟类的乐园,常年栖息在这里的鸟类达到两百一十八种,甚至还有白冠长尾雉等国家二类保护动物。
但我们一路上却看不到任何的鸟类,或者其它动物,就连虫鸣都完全没听到。
虽然现在还没有开春,气候也有些异常,但是,树林里完全没动物找食的情况,也不应该出现才对。
凌山内圈又称雾山,海拔一千九百米,距离凌山市六十九公里,不远处就是凌山主峰狼崖。雾山的山势雄伟、云雾缭绕、森林茂密、古代时因有大量道家在此修行而得名。
剧烈的造山运动,使雾山在经历海洋到陆地到海洋再到陆地的几次变迁后,自凌山山脉脱颖而出,主峰周围山高谷深,地形地貌奇特。
由于交通不顺畅,古道教并没有在此地留下多少遗迹,建造为开放区的事宜,恐怕也是不知道哪年才能够搞定。
老男人给出的坐标就在狼崖下,按照现在的前进速度,恐怕要临近傍晚才能到。
越是向前走,气氛越压抑的严重,老是觉得彷佛背后有一双眼睛在一眨不眨的监视着我们。顶着这种诡异的压力走了许久,突然有一些奇怪的树木从树林里露了出来。
说它们奇怪并不是没有理由。
这些树被人用刀砍去了所有的枝桠,只剩下主干光秃秃的露在外边。每个主干相同的位置都被钉上了一个口袋,里边胀鼓鼓的,不知道装了些什么。
我仔细数了数,那种树一共有四十九棵。顿时,一种不好的预感窜入了心头。
「这又是些什么?」几天来层出不穷、怪异莫名的东西见了不少,林芷颜都有些审美疲劳了。她软软的问,似乎并不想知道。
「是魂树。」我看着那些树,解释道:「在人类传统的认识观念中,人是由肉体和魂魄两部分组成的,它们互相统一、协调,共同构成了一个有生命的人。但魂魄有时也会由于某种原因而游离人体,因此需要进行叫魂和招魂,使游离的魂魄重新返回人身。招魂用在活着的生物身上,而死掉的,就会用到魂树了。」
「魂树?那挂着的口袋里装的是什么?」
「里边的东西恐怕你不太想知道。」我淡淡的笑了笑,脸色有些难看,走过去用刀将其中一个麻布口袋划开,一大堆花花白白的东西「哗啦」一声全部倒了出来,顿时,空气中弥漫开一种腐烂的恶臭味。
林芷颜和张三只看了一眼,就各自倒抽了一口冷气。
「内脏!」他俩异口同声的喊了出来。
「不错,是内脏。」我蹲下身用刀将那些内脏挑了一点起来,臭味很浓,不知道已经放了多久。
「这些都是人类的内脏?」林芷颜凑到跟前看了看,不确定的问。
「恐怕全都是那些失踪的孩子的。」我深深吸了口气。
「太残忍了,这些人究竟想干什么!」她咬牙切齿的说。
「干他们想干的事情。」我耸耸肩膀,「把这些麻袋全部埋进土里安葬吧,我们也只能为他们做这些事情了。」
将所有的内脏都丢入坑里埋葬好,我们继续前进。傍晚五点十五分的时候,终于到了杨俊飞给出的坐标处。
第十三章 复活
那个地方一反常态,不远处都还是黑土地,但走进这块地方就变成了黄土,这异常的地方大约有方圆二十多米,上边没有生长什么高大的植物,有的只是些稀稀落落的灌木和要死不活的棺材草。一目了然,便再也看不到任何东西了。
「什么也没有。」林芷颜有些失望。
我不动声色的仔细打量着周围。附近有个地方的棺材草有被压过的痕迹,虽然有人细心掩饰过,但有经验的人已然能看出来。
我走过去,拨开那一丛有点异常的棺材草,顿时一个洞口展露出来。那个洞口很小,只能容一个体型不太高大的人通过,而且一靠近就能感到刺骨的寒冷。
「进去看看。」我望着黑漆漆的山洞入口,挥动手臂。
「我在前边探路,你们后边小心跟着。」张三掏出冲锋枪,小心翼翼的侧身走了进去。
穿过那个不大的洞口,我们猛地眼前一闪,视线顿时豁然开朗起来。洞的里边赫然是个很大的空间,透气和光线都很充足,靠墙还放着几口棺材。
最中央的棺材已经被人打开了,露出了盛着一具早已经化为白骨的人类尸体。
就在那具骨头白森森的右手骨中,紧紧的握着一块石头,和一封信。
这两样东西明显是硬塞进去的,而且从上边的灰尘看来,并没有放多久,很符合老男人消失的时段。
这也太恶搞了吧。我说不出自己现在的心情,但却有一种想要狠狠揍他一顿的冲动。
将信拆开,我们三人看了起来。里边只写了一张信纸,用欠揍的语气告诉了我们许多有用的信息。
咳咳,各位好,小夜,芷颜,这个,哈哈,今天天气很不错。大概你们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消失有一段时间了吧。
没办法,我遇见了一个人,那个人是谁我现在不能说,不过,小夜你一定认识,而且不陌生。为了牵制那个人的势力,我没有太多的时间去处理拜熊家婆教的事情。
对了,你们现在追查的应该是这个邪教组织。拜熊家婆教是我替他们取的名字,他们自称复神教,他们,想将一头洪荒时代便已经生存下来的怪物复活。
那头怪物现在叫熊家婆、虎姑婆、狼外婆等许多名字,不过它在古代被称为麻胡,是一种有特殊能力的怪物,据说吃了它的心脏,就能获得永生。
这怪物早在一千多年前就被某个封印封了起来,那个封印的具体原理不明,不过根据我的调查,和对古文献的比对,得知千年难遇的赤月就是开启封印的引子,而要将它的封印彻底破坏,还需要七七四十九个充满憎恨、恐惧的幼童。
这头怪物在复活前夕,天将会出现异相,例如凭空闪电,长出怪异的植物等等。当你们发现有这种状况时,千万要小心,那说明熊家婆已经在逐渐醒来。
我的时间不多了,你们千万要小心复神教。留给你们的石头是一个关键物品,它中间还缺了另一个关键物品,只要少了这两样东西,邪教是不可能让怪物复活的。你们要保护好它!
能帮助你们的就只有这么多了,保重。
希望还能活着见到你们。
看完这封信,我们三人久久没有言语。许久林芷颜才轻声道:「看来社长真的遇到大麻烦了。」
「恐怕是,难得这信里边他能用正经的语气。」我缓慢的说。
她犹豫着:「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东西已经拿到了,回加拿大吗?」
「也行,如果真的如同老男人说的那样,没有关键物品,仪式就不可能成功,而且我们也猜测不到那个熊家婆,究竟会造成多大的灾难。对比所有得失,我更偏向于躲起来,让所有人都找不到,直到完全确定仪式已经失败为止。」我看向手中的这块石头。
这块石头呈现椭圆形,上边刻着古朴的文字,有些类似道家的符箓。
中央偏上的地方还有一个白圈,圈内用线条组合有序的图案,构成一只像熊又像狼的生物,它弓着细长,充满爆发力的脊背,爪子向外伸出,似乎想要撕裂什么。结合最近的经历,总会让人联想到熊家婆这怪物。
石头中央偏下的地方,还有一个直径七厘米左右的圆孔,似乎需要镶嵌什么东西进去。
我「咦」了一声,这圆孔越看越觉得熟悉,彷佛自己在哪里见过,我仔细在包包里搜索了一番,最后将那面在遇到甜甜时,莫名其妙得到的凤凰牡丹镜镶了进去。居然刚刚好,镜子一进入石头里就被完整的卡住,浑然变成了一个整体。
林芷颜和张三全都叹为观止。我却极为郁闷,两样关键物品都被我鬼使神差的得到了,如果不快点找个隐密的地方躲起来,被邪教打了个正着,我才是丢脸丢到家,不被老男人给活活笑死才怪。
「走,找个地方躲。」我简洁明了的说着就朝山洞外走。
刚要走出洞外,就听到张三惊讶的喊了一声:「小夜,这里居然还有个洞口。」
只见这个山洞的隐密处果然隐藏着一个洞口,很难令人发觉到。地上有许多因为倒塌而留下的痕迹,恐怕这处山洞就是因为几百几千年前的一次地震而产生的吧。
不过这还不是最令人惊讶的地方,毕竟别有洞天这种小事情在普通人的常识里,早就不算什么新鲜玩意儿,但是如果这洞稍微有些特别之处呢?
有趣的是,这个山洞中的山洞就有点特别。
我回头一看就发现了异常的地方。这洞口蜿蜒曲折,不知道有多深,由于外边的山洞并不密封,洞壁上会有大量的缝隙透入光线,所以在山洞里采光极好。
但是这个内洞却十分的怪异,光线投射进去,就如同被吞入了肚子里一般,不多远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以至于令人看不清楚里边的景象。
而且洞里还不断在向外冒刺骨的寒意,令人浑身发冷,诡异莫名。
林芷颜走到洞口附近,还没向里边看,就打了个冷颤,「这个洞是怎么回事?好邪气!」
张三稍微打量着那个山洞,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许久才道:「我进去看看。」
「别进去,这个洞恐怕有些古怪!」我皱起眉头。这个内洞从我看到的第一眼,就产生了一种极为不舒服的感觉,这种感觉很糟糕,不是个好兆头。
「没关系,只进去看一眼,我也有点好奇。」林芷颜似乎对这个山洞也产生莫名其妙的兴趣。
内心深处,我也十分好奇,彷佛里边有着什么东西在呼唤着自己。那是一种很玄妙的感觉,说不出来,但从林芷颜和张三的眼中,我看到了和我同样的想法。
我们似乎都想进去,虽然不知为什么想进去,但就是很想,好像其中有我们早已经等待已久的东西。
控制不住内心的好奇,我们三人惊人一致的决定进去探个究竟,虽然理智一直都在提醒自己,现在最好找个地方躲起来,里边很危险,千万不能进去。
但,我们终究还是进去了。
刚一进洞口,就感觉浑身发冷,洞里又阴寒又潮湿,那股怪异的寒气迎面吹来,就像不用碰到肉一样,直接就冲入了骨髓里,冻的人不由自主猛拉外衣。我们三人咬紧牙关,缓缓向前走着。
手中的电筒不知道受到了什么干扰,如同寒风中摇烁不定的蜡烛,随时都会熄灭似的,光芒被周围的洞壁吸收了进去,只剩下极为黯淡的一束,还在散发着幽幽的微弱光芒。
洞很幽深,很窄,只能容一个人勉强通过,而且突如其来的转折点也比较多,但还好的是,来来去去也就只有一条通道,不容易迷路。
越往里边走空气越是寒冷。不知从何时起,四周的气氛变得怪异起来,虽然有光亮,还听得到其余人的轻微呼吸,但是我总觉得像是孤身一人,所有人都死绝了似的。
不但如此,还有一种沉重的压抑死死的压在心脏上,似乎再向前走一步,就是万劫不复的绝路。不知道走了多久,突然眼前一空,居然有个空旷的山洞露了出来,这个洞不知道有多大,手中强力电筒的光也不能把大概照出来。
我们走进去,只感觉身体一暖和,通道里刺骨的寒冷,居然在这地方消失的无影无踪,而手电筒的光芒也恢复了正常状态。
我用手电筒向四周照去,只见周围空荡荡的,洞壁光滑,似乎有人工打磨过的痕迹。
「好奇怪的地方。」林芷颜和张三到处望着。
「不对,总感觉这里透着邪气,不是一般的古怪。」
我的声音低沉下来,脑袋也稍微清醒了,「你们看,洞壁上到处都有抛光的痕迹,而且最奇怪的是,这里的温度也和外边差不多暖和。按理说这鬼地方幽深终年见不到阳光,会阴冷无比才对,何况通道那处也出奇的冷。肯定有不对劲的地方。」
「总之进来了,往前走看看。」张三示意大家将枪准备好,然后向前走去。
没走多久,就听到林芷颜惊恐的大叫了一声。她一眨不眨的望着前方,一动不动的呆在原地,手直愣愣的指向不远处。
我们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顿时也惊呆了。
只见前方十米远的地方,密密麻麻的扔着许多骨架,人的骨架。那些不知道几千年前遗留下来的骨架,有着令人恐惧的数量。
一堆一堆的人类骨架,就那样摆着千奇百怪的姿势倒在地上,在手电筒的光芒里,泛出白森森的幽幽颜色,触目惊心。
我打了个寒颤,什么也没有说,只是蹲下身体查看了几具就近的人骨。这些骨头还算保存良好,估计已经死了上千年的岁月,手上拿着的古旧兵刃应该是唐朝初期的,已经锈迹斑驳了,他们身上都没有明显的伤痕。
我又看了几具,也是差不多的状态。估计这里死掉的上千人都是一个样。
没有明显的伤痕,但那些人临死前,却紧紧的握着自己的兵器,似乎如临大敌的样子。但是他们居然都没有受伤。奇怪,这里的上千人究竟是怎么死掉的?
我紧张了起来,一再叮嘱张三和林芷颜小心一点。虽然时间隔了千年,就算威胁他们的东西也应该在这漫长的岁月中消失殆尽了。
不过谁又知道呢?在这陌生的环境中,小心能驶万年船。
又往前走了一段路,眼前出现了一些古怪的建筑群。
那是一个古旧的船形砖室墓群,大约有二十多个左右。
所有墓葬都是青石砖头雕刻成的,和地下的岩石融为了一体。仔细看了看,应该是工匠将整个青石墓葬,全都埋进了岩石里,不知道镶入有多深。
这个形制酷似小船的墓葬呈南北方向有序排列,仔细打量了一番发现,这些多数为单人单室,也有一些是双人合葬,规格也几乎都一样。全都长二到三丈、高一点丈、南端宽五尺、北端宽九尺、腰部也有七尺开外。
这些墓葬砌筑形式确实基本相似,墓底至二到三层砖高时便开始向内收,上收至两侧墓壁相距约一尺快要合拢时,在宽缝中用半截砖头斜插其间镶实,加上墓口三角形的封砖,使这类墓葬犹如一只倒扣在地的小船。
我们用力掀开就近的几个墓室,只见随葬品除了墓主人随身所系腰带上的铜扣件外,一座墓中仅有一两件随葬器物,如细颈陶瓶、铜镜、三彩钵和一些铜钱等。
但怪异的是,每个墓里都全都看不到墓主人的尸骨。
古怪,实在太古怪了,有墓葬群,却没有尸骨,难道是衣冠冢?但我们也并没有发现坟墓里出现衣服的残片。
「这个东西,我好像在哪个文献里看到过。」我托着下巴努力搜索着记忆,许久,才惊讶的大喊了一声:「看这个排列方式,好像是「千魔罗天冢」!」
「千魔罗天冢?」林芷颜一脸不解的望着我,「什么玩意儿?很厉害?」
「不清楚。」我摇头,「只从《山海经》中看到过,据说这玩意儿一般都不会只封印一个妖怪,通常都是逢九数封印,这个墓群排列了二十九座,恐怕就封印了二十九个妖怪,而最中央的墓穴里封印的那个妖怪,通常最厉害。」
「不过看起来神话传说都是假的,至少我们敲开了好几个墓穴,鬼影子都没有看到过一个。」林芷颜耸耸肩膀。
「废话,传说毕竟只是传说而已。」我瞪了她一眼。
不知为何,自从进入这个所谓的千魔罗天冢以后,心底就一直很不舒服,彷佛有种不祥的预感一直盘旋在心里,久久不散。
张三一直在观察着周围的响动,突然,他指着我的背,瞪大眼睛,惊讶的喊了一声:「小夜,你的背包……」
「怎么了?」我正想将背包取下来看个究竟,猛地一股巨大的力量从背上传来,将我掀翻在了地上。
我诧异的爬起身,只见背包猛地被里边的什么穿透了,是那块老男人留给我们的石头。
那石头硬生生的穿透登山包,从包里飞出来,然后迅速的向前方飞去,像是那里有某个强大的磁场吸引着它。我们眼睁睁的看它飞向千魔罗天冢最中央的墓穴上空,终于我省悟了过来,大声吼叫着:「射击,快打碎那面镜子!」
张三反应很快,抬手就射出了一梭子子弹。但已经晚了,石头飞入了墓穴中,突然山洞里一阵地动山摇,然后传来了某种动物尖锐刺耳的嘶吼声。
中央墓穴猛地爆炸开来,从里边探出一只身高九米,长的既像熊又像狼的生物。它的眼睛泛着血红色的光芒,狰狞的一边吼叫着,一边一眨不眨的看着我们,像是在看美味可口的食物。
「快逃!」我回手就向那怪物射了几枪,一边不断射击一边向后退。
子弹打在它的身体上,只是溅起一串串的火花,虽然不能让它受伤,却会令它很困扰。它怒吼着向我们扑了过来。
「跑,快跑,不要回头!」张三拼命的射击,跟着我们,拼命的向来时候的那洞口跑。
彷佛那天在四0二号房的梦境,在现实中重现了。
那怪物就追的很快,它张着狰狞的大嘴、龇着锋利的牙齿,不断的向下滴着口水,它那双又长又干瘪的爪子泛着锋利的寒意。近了,已经离那个洞口很近了,但我们跑到那个地方的时候,所有人顿时如同被雷电击中似的,呆在了原地。
不知什么时候,入口居然唐突的消失了。现在的山洞就如同在山里掏空的密室一般,我们没有出口,只能不断被那怪物追杀,然后被它吃进肚子里。
一丝绝望的感觉弥漫在三人之间。
「不管了,继续逃。总能找到出口的!」我斩钉截铁的继续向那怪物射击,减缓它的速度。
「还逃什么,我们死定了,完蛋了。」
绝境中,林芷颜突然笑了起来,哈哈大笑:「真可笑,本美女还没有嫁人呢。怎么就这么死掉了,还会死在那么丑陋的生物嘴里。」
张三的感情没有太大的波动,更没有说多余的话,只是跟着我使劲射击,直到弹药用尽,「没子弹了。」他打完最后一发子弹,微微一笑,洒脱的将枪扔到了一旁,然后张开双手,闭上了双眼,叹口气:「我努力过了,这样死掉也不错。」
这两个家伙!我也将最后一颗子弹打了出去,苦笑着抽出了身上的砍刀。
熊家婆离我们越来越近,我甚至能闻到从它身上传来的恶臭味道。
看来,这次真的要死掉了。
稍微,还是有点不甘心。
就在我们三人以为必死的那一刻,突然洞顶传来一阵剧烈的响声。
头上的洞顶猛地塌陷,露出了一个巨大的洞口,随着洞口的出现,还有一个东西呼啸着打在了熊家婆的身上,发生了剧烈的爆炸。那怪物被气流掀倒在了地上,晃了晃晕沉沉的头部,居然毫发无伤的又站了起来。
新开出的洞口处,老男人杨俊飞扛着单肩火箭筒,冲我们露出欠揍的开心笑容,他身后有大量穿着军服的军人,拿着各种武器牢牢的对准了熊家婆。
妈的,得救了,没死成。
「开火。」杨俊飞大喊一声,所有人同时扣动了扳机……
尾声
我又回到了自己在德国的租屋里,喝着咖啡,坚决的享受着阳光和假期。濒临死亡的经历,可是很少有人能够体会的到的,这一次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受这么强烈。
不过事情,总算是告一个段落了。
熊家婆最后还是死了,不过不是用现代武器杀死的,没有武器能够杀掉它,我估计,就算核弹都不行。最终我们敲碎了从我的背包里,飞进中央墓葬的那块石头,它才被重新封印了起来。
至今,我都还不明白,熊家婆这种生物究竟有没有智慧,又或者,吃了它的心脏是否会长生不老,为什么我和林芷颜会遇到甜甜,会得到那块凤凰牡丹镜,难道都是那怪物的安排?难道它看透了我们会自个儿将两个关键物品凑齐,送到它的眼皮子底下?
不过,这些已经无法考证了。
关于老男人杨俊飞的失踪,他并没有告诉我们原因,以及需要牵制哪方面的势力。就他说,他能够救到我们纯属偶然,原本他协助军方抓捕复神教的所有相关人等,而复神教的老巢居然就在千魔罗天冢的顶端。
他在上边隐约听到一些枪声以及怪异的叫声,内心很不安。不过正因为他的那一丝不安救了我们。
「这充分证明了,第六感不是女人的专利,其实男人也有,而且还很灵。」这是他事后的欠揍言论。
张三,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他的名字,我们被救出去后,他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跟老男人提起他,只是引得杨俊飞一阵茫然。
「我不认识他。」他斩钉截铁的说:「我还以为他是你的朋友。」
林芷颜立刻撇嘴做出刻薄的样子:「我早就说他有问题了,看吧,他果然不是个好人!」
是不是好人我不知道,但至少我知道,对我们而言,他不是个坏人。
他并没有骗我们什么,也没有害过我们。对他,我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信任感。
说不定他在帮我们的同时,也在帮他自己吧。
有一种预感,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们肯定还会相遇的。
至于被杨俊飞牵制住的那股势力,虽然他死都不肯告诉我,但我已经有了自己的一番猜测。那个势力肯定是和袭击林芷颜的人是一伙的,而且,答案只有一个。
一个拼命追求永生的方法的人。一个永远不会老,不会死的人。
陆平!
——全文完——
夜不语204 灵魂泪 引子 一
阿夜,知道天界的样子吗?
我想,应该会比我们生活过的地方更美好吧。
因为去了那里的人,从来都没有回来过。
最近老是做这样的一个梦,梦到这句好久以前听过的话,不知道是谁对我说了,甚至已经忘了听那句话的时间地点,但,
它却在我最近的梦中重复着。
梦里,还有一些令我更感触的话。一个女孩,她不断在我梦中出现,对我喃喃说话,但我却始终看不清她的模样。
—阿夜,如果我不在你身边了,你会怎么样?
数了数,这样的话在三天的时间中,在梦里出现过三次之多。不同的是,前二次是别人对我说,而最后一次是我对别人说
的。
但不管怎样,似乎不论听到或者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都会毫无疑问、鬼使神差的代表着梦里一段感情的结束。
第一天的梦里,我貌似是和某个女孩交往三个多月后,她强迫我用力注视她的眼睛,然后对我说了那番话。
梦里的我恶习超多,抽烟喝酒、游手好闲、不思进取、对人生散漫毫无目标,还有最恶劣的,我可以没有愧疚的说谎,漫
天大谎。差劲的男人。
那段时间,那样的我从来不敢接触别人的视线,特别是她的眼睛,只要一接触,就会将头偏开。
—阿夜,如果我不在你身边了,你会怎么样?
她说完那句话后,开始大刀阔斧的修剪我的恶习。不管我怎么反弹,似乎她总有办法将我的反抗压下去。当我某一天突然
发觉自己变了个还算不错的男孩时,她从我的人生中消失了……
第二天的梦里,我遇到了第二个对我说这句话的人,也是某个看不清相貌的女子,那晚梦中的时间有一大半充满着她的记
忆。和她在一起还算愉快,美女,人细心,会照顾人,会装傻要我去哄,洗衣做饭都是国手级的女孩。
我从她身上学会了很多东西,她对我的文风影响很大,那个梦中的我是个秀才,靠着替人写东西维持生计。我不习惯写细
腻的东西,就算是帮人写状子,都是拐弯抹角的,不直观,很小家子主义,整个一市侩的家庭宅男。
梦中,感觉和她在一起那么长时间,我俩之间居然没有吵过架,甚至没有闹僵过,不得不说是一种奇迹。毕竟两个人的世
界观和人生观差的很远,性格也不适合。
在一起长了,都会产生矛盾,于是她想了许多方法。
最走火入魔的就是,每次说话,都要强迫我以“我爱你”这三个字为结束语。
虽然我从来就没说过,但她总是单方面的这么做。感觉很愧疚,很多事情都是她在单方面的付出,我坐享其成,还不知足。
梦中我就这样和她过了三年多。突然有一天,不知道她是不是脑袋秀逗了,突然向我说—
阿夜,如果我不在你身边了,你会怎么样?
我愣了愣,摇头,笑了笑,并没有怎么在意。
没想到,这句话在不久成了事实。九天后,不知为何,我离开了她,从此我们的人生交叉而过,呈射线状,离开的越来越
遥远,几乎没有重合的可能了……
第三天晚上,我遇到了一个很差劲的女孩。
由于遇到她时她很落魄,还由于小时候的一些孽缘,我欠了她一条围巾的债。于是我照顾了她半年,让她的生活稍微有了
起色。
—喂,如果我不在身边了,会怎么样?
忘了是什么时候了,貌似在梦里她或者我的生日的时候,我这么对她说。
当时就有了些似乎自己想要做什么的预感。那时候她笑的很自信,毫不考虑的反问道:“你怎么会不在我身边呢?”
几天后,我和她分了手,在她的人生好起来后彻底离开了她……
梦醒了,在梦中的那三个身影却渐渐的融合成了一个人,一个哭泣的女孩。我伸了个懒腰,看着窗外的天空,发呆。
—阿夜,亲爱的,如果我不在你身边了,你会怎么样?
或许这句话是有诅咒的吧。
梦里,从一开始的别人为我担心,照顾我,无微不至的关心我。
到现在我开始为对方着想,照顾自己在意的人,细心的如同大海一般包容一切。虽然只是三个晚上,却感觉过了三辈子似
的。
好漫长的三晚!
—亲爱的,阿夜,如果我不在你身边了,你会怎么样?
现在的我,突然又想说这句话。
第四天晚上,我梦见那个不知道样貌的女孩如此对我说。
—阿夜,亲爱的,如果我不在了,你会不会改变呢?变得比从前坚强?变得比从前勤快?变得比从前聪明?不会再丢三落
四,胡里胡涂了?!
或许会吧,当一个人习惯被照顾以后,就会懒得用自己的大脑。
但是当一直都可以倚靠的坚实肩膀突然消失的时候,虽然会有一段时间的痛苦,但是醒来后,自己的生活依然要自己走下
去,继续活下去。
那时候,亲爱的,不管自己想不想,都要强迫自己改变、成长吧。如同折断了翅膀的小鸟,即使不会飞了,只能学着用孱
弱的双腿支撑着地面走路。
但是亲爱的,我又怎么忍心让你折断翅膀呢?
可是亲爱的,我又怎么忍心对你说那句被诅咒的话呢?
所以把话改一改吧。
—亲爱的,如果你不在我身边了,这样的你会怎么样?
而这样的我,又会怎么样呢?
哈,或许我永远不会知道天界的样子。但是,无所谓了。天界,也不过如此。 泪
我要和你永远在一起……
再一次的梦境后,我被惊醒过来。心脏狂跳,就像那个温柔的梦蕴含着某些无法解释的怪异能量。
雪萦一袭白衣如雪,默默站在我的身旁,纤纤手指上萦绕着一圈白色的雾气。我看着她,微微笑了起来……
引子 二
我不喜欢这个地方,一点都不喜欢。总觉得这个城镇有一种我无法理解的东西。
对了,我叫夜不语,从前的小伙伴总是热情的称呼我为“夜无语”,据说我和传说中这位武侠名人的名字只差了一个姓。
不过我不是夜无语,至少,我不会武功。
注意了,为什么我要说从前的小伙伴。很简单,非常简单,因为我搬家了,因为父亲的原因,在今天刚搬来这个小镇上。
就如同刚才我强调的一样,我不喜欢这里,这个城镇在我的眼中,总是泄漏着一种诡异的神秘气氛。
可是有什么办法,毕竟我还只是个读私塾的十岁小孩,在家里没有任何发言权。算了,书本里不是也有讲“既来之,则安
之”这种浅显易懂的道理吗?
我是个乖小孩,至少在父母眼里很乖,很听话,又聪明又爱学习,而且成绩永远在书院里拔尖。在他们看来,换一个环境、
换一所私塾,对我的人生而言根本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于是我跟着父母来了。我老爹叫夜仁刑,出生在一个很大的家族里,由于某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他莫名其妙的准备在
这里开一家杂货店。据说老爹也是个很有武侠风格的名字。
我估摸着,恐怕他童年的时候绝对喜欢看某些大侠的自传,中毒颇深,我出生后一时图方便,干脆随便找了个书里人物的
名字,潦草的改改,好了,我的名字诞生了。
对不起,我是啰唆了一点,继续说说这个城镇吧,其实它很漂亮,至少我老娘就赞不绝口。抱歉,顺便再介绍介绍我的母
亲,她叫紫薇。
很有趣吧,不过老娘可没有她的名字那么诗情画意、美轮美奂,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主妇罢了。今年二十七岁,保养的还算
不错,就是最近有点发福。
她现在正兴奋的指挥着老仆人把家具搬进新房子里。
我无聊的站在离新房子不远处的地方。
新家很大,是一栋老的宅子了,还附带了大约有四分地的花园。
相对于京城那个拥挤的楼房,我其实并没有什么应该不满意的。至少我能有一个更大更舒服的房间了,但我却丝毫兴奋不
起来。
似乎又走题了,原谅我,我是六月二十一的生日,属鸡,属鸡的人就是爱走题。继续介绍这个小镇。
这个小镇有个很令人不舒服的名字—黑水镇,据说名字的来源来自于镇中央的那个大湖泊。如果光从字面上解释,湖水应
该是黑的吧。
但遗憾的是,恰好相反,黑水湖的水很清澈,下午的阳光挥洒在湖面上,波光粼粼的,如果细心看,还能看到湖水中有许
多鱼群游过。
这在我以前住的城市里,根本就是不可能出现的景色。
或许会有人骂我不知足,在这么好的环境里,还有什么好不满意的?但,喜欢与不喜欢并不是物质条件就能改变的,那是
一种思想,一种情绪。
这种臭屁的话如果被大人们听到,一定会嗤之以鼻的。他们会说:“屁大的孩子也懂得什么叫情绪?!”
不过,好巧不巧的是,我偏偏就是个很有情绪的小孩。
我就是不喜欢这里。这里的景色虽然美,但我就是有一种压抑的感觉。那种感觉压迫在心脏的位置,沉沉的,让我很不舒
服。
于是我拉了拉娘的衣角,小心翼翼的问:“娘,我能不能不住这里,我想回去。”
“你怎么了?”娘似乎很惊讶。毕竟我一直都是个乖孩子,从小就没有提出过类似这种称得上“过分”的要求。
“我不太舒服,这里的一切我都不喜欢。”我皱着眉头,严肃的神情一点都不像个十岁的小孩子。
“人小鬼大,乖乖,你看这里多漂亮。这就是我们从今以后生活的地方!”
老娘丝毫不知道我的困扰,声情并茂的在空气里散播高阶段音调:“你看那远处的湖泊,多美。你看我们以后的家,多漂
亮。你看周围的邻居,多热情多和蔼可亲。”
受不了。我捂住自己的额头,拔腿就逃。
最受不了老娘的这一套,她以为我几岁了,哼,再怎么说我的年龄也已经上了两位数,已经是个小大人了,还用这种幼稚
的方法。不过,在某种意义上,确实依旧对我有很强悍的杀伤力。
我将我的小凳子从马车里搬出来,放在草地上坐下。这才发现,周围的邻居真的都来了,他们热情的帮着我家搬东西,脸
上洋溢着真诚的笑容。
这种笑容和京城里那些虚伪的笑完全不一样,我能感觉出来。但不知为何,我还感觉到一种其它的东西。
具体是什么,说不上来。不过,总觉得那些邻居,笑容里似乎多了点什么。
“喂,你是这家的小孩吗?”
突然有个清脆悦耳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考,我抬头,看到了一个扎着马尾辫子的女孩。她估计和我一样年纪,很可爱,特
别是脸上的两个酒窝,很深,深的让人头晕目眩。
于是我盯着她,麻木的点头。
“我是你的邻居,嗯,那个,你叫什么名字?”她毫不客气的坐在我的小凳子上,还把我朝一边挤了挤。
“不告诉。”我从她脸上收回目光,哼了一声。
“为什么?”她似乎对我的反应很感兴趣。
“通常在问别人的名字之前,要告诉对方自己的名字才算礼貌吧。”我说。
她挠了挠额头:“那,好吧。我叫赵无赖。你叫什么名字?”
“不告诉。”我从地上拔起一根草咬在嘴里。
“为什么还是不告诉我?”她也学着我的样子拔了一根草咬在嘴里,似乎没有生气。
“还没有和我握手表示友好。”我说。
“你真麻烦,那好吧。能和你握手吗?”她冲我伸出右手。
我点头伸手和她握了握:“好。很高兴认识。”
“那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了吧?”她迫不及待的问。
“不告诉。”我依然说。
“为什么啊?你不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当心本姑娘和你翻脸。”她嘟着红润的小嘴。
“我又没答应过一定要告诉我的名字。”我丝毫不买帐。
“真是个臭屁的小孩。”她气呼呼的站起来:“哼,本姑娘还不问你了。不理你,小气鬼。”
她冲我做了个鬼脸,转身就要走。我拉了拉她的衣袖。
“干么!”她赌气的说。
“我告诉我的名字。”我说。
“管你叫什么名字,我不听,我不听。”她捂着耳朵,但偷偷的露了一小条缝。
我笑了笑:“我叫夜不语。”
“什么,夜无语!”她惊讶,然后哈哈大笑起来:“居然有人叫夜无语。好傻的名字。”
“是夜不语。”我更正。
“我知道,夜无语嘛。”她大笑。
“不对,是夜不语。”我耐心的更正。
“夜无语,夜无语。”她继续大笑。
这女孩,一点都不可爱。“夜无语,我叫夜无语。”我有些生气了。
“好了,夜不语就夜不语。”她突然变脸,不笑了,表情正儿八经的很:“我知道你叫夜不语,刚才是逗你的。”
我就知道,哼,果然是个不可爱的女孩。我郁闷的坐回我的小凳子上,偏过头不去理她。
“怎么,生气了?”她把手背在身后,弯下腰看我。
“没有。”我继续不理她。
“你生气了,就是生气了。”她想了想,像是决定了什么:“好,这样子就扯平了,我不生你的气了。”
她朝我的新家看了看,问道:“你们今天才搬来的吗?”
“嗯。”我气呼呼的答道。
“这栋房子已经空了很久了,据说里边有些东西喔……”她神秘的凑到我耳边小声说。
这种话题最能吸引属鸡的人的好奇心,我属鸡,当然也是个好奇心超强的人,注意力立刻就被吸引了过去:“真的?什么
东西!”
“嘻嘻,不告诉你。”她转身就跑了,跑了不远,又转过身大声喊道:“本姑娘的真名叫做赵凝香,你记住了。下次见面的
时候,小姐我可会抽问的!”
在记忆中,似乎就是从那一刻开始,我的人生第一次接触到了怪异的事情。
夜不语204 灵魂泪 第一章 蜃怪
当岩石、草木会说话的时候,妖魔就已经诞生在这世界上了。
这里是万里沙漠,是中国疆域的最南端,滚滚黄沙如同海中浪涛一般波澜起伏,激起一堆又一堆起伏不定的沙丘。狂沙之
上是狂风,狂风呼啸,一个白衣如雪的女子手握宝剑,悠悠的漫步在柔软的沙丘之上。
她一边走一边观望,眼眸间流露着一丝焦急。她有着绝丽的容貌,黑色的长发如同瀑布般垂下,但就是这一绺一绺轻柔的
长发,不论狂风刮的如何剧烈,也丝毫吹不动任何一根发丝,彷佛她的长发已经脱离了大自然的规则。
“是这里了。”女子飞身一跳,整个身体猛地拔高,居然纵身飞上了三丈多的沙丘之上,她向下边的一个硕大峡谷看了一
眼,判断道。
这个峡谷深不可测,在沙漠如此炙热的天气中,也不时窜出阵阵寒意,峡谷底端更有一丝丝黑色的雾气荡漾着,不管怎么
看都不像是天然形成的。
女子从行囊中掏出一串东西。
是一串被绑住的燕子,已经死了不知多久的燕子,总共有十多只,而且早已经褪好了毛。她嘴角带着微笑,随手便将那串
燕子向大峡谷中扔了下去。
死掉的燕子硬邦邦的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掉入了深不见底的幽幽峡谷中。不多时,一阵吼叫猛地响了起来,谷底的黑色
雾气随着一声声的吼叫,开始泛起波澜,波澜越来越剧烈,猛地一个庞然大物从峡谷深处窜了出来。
这怪物足足有二十丈长,头上有像鹿一样分叉的角,脖子到背上居然生着红色的鬃毛,遍体长满暗土色的鳞片。更怪异的
是,这妖怪从腰往后的鳞片都是向前逆生的,身体下方长着如蛟一般的四肢,前肢很宽很大。
这怪物张开狰狞的大嘴,吞吐间就扑上去将燕子吞进了嘴里。还意犹未尽的咂了下嘴巴,然后它便发现了静静站在沙丘上
的女子。
那女子在这怪物眼前,就如同细不可观的米粒一般微小。怪物又是一阵震耳欲聋的尖叫,庞大身体在空中游动了一圈,然
后张开大嘴向白衣女子咬去。
女子依然流露出笑容,面对这个有压倒身材比例的怪物,丝毫没有慌张。她轻轻拔出手中的宝剑,右手挽出一个剑花,一
朵刺眼的红莲顿时显现在她的剑光中。
“赤血光华!”她娇喝一声,轻轻一纵身,避开了那怪物的巨嘴,然后在空中借力变向,跳到了怪物宽大的身躯上。赤血
光华这华丽的一招硬生生打在了妖怪身上,不过这家伙皮坚肉厚,满不在乎摇摇头,呻吟了一声。
怪物似乎觉得自己背上有块东西,稍微有些苦恼,嘶嘶的大叫着在空中翻滚起自己硕大的身体。谷底的黑雾被怪物掀起的
大风一吹,顿时不断散开又聚合,很是诡异。
更诡异的是那个白衣女子,她如盘石般稳稳站立在怪物的背脊之上,丝毫没有会被甩下去的觉悟。事实上,怪物不管怎么
拼命,也真的没能将她给甩下去。
“月华初现!”那女子手上也不停顿,又是一阵剑光划出,手中宝剑眼花缭乱的在空中挽出复杂的剑法,白练般的光芒泛
出一波波的涟漪,彷佛周围的空气也被剑气打碎,变得朦胧了起来。
光芒终于脱手而出,打在怪物的背上,竟然硬生生的掀开了它的一丝皮肉。
怪物背上吃痛,尖锐的吼叫着,见甩不开她,硕大的巨头居然以不可思议的姿势向她咬过来。女子又是轻轻一跃,巧妙的
躲开了。
怪物气急败坏起来,闷头闷脑的带着背上的女子向附近的山丘猛撞。
在他们打斗正酣的时候,却有两个脑袋在不远处探头探脑的,偷偷望着这场不可思议的战斗。
左边的男子一身白衣公子服,右手上悠闲的拿着一柄折扇,在狂风中缓缓摇动着。如果不是扒着的姿势实在不太雅观,如
果这里不是莽莽大漠,如果不是他脸上沾满了灰尘,真的会有人当他只是个普通的公子哥儿而已。
右边的男子很年轻,帅气的一塌糊涂,但奇怪的是发色却不是东方人特有的黑色,而是闻所未闻的青色。他的脸上带着一
丝冷冷的寒意,望着不远处的打斗,不时的点点头,评价道:“主人,嗯,晓月姑娘,很厉害。”
我回头看了他一眼,然后不耐烦的一脚踹了过去:“你个死青峰,我说过多少次了,不要学你姐姐一脸严肃的样子。就你
那副尊容,应该笑,微笑,不然下次我不带你出来玩了!”
“不要啊,主人。”这位青发帅哥顿时抱住了我的大腿:“我不在,那谁来保护主人呢!主人可是一无是处,没有丝毫能力,
不要说碰到妖怪会被秒杀,就算碰到稍微强壮一点的人类,恐怕也是会遭到无情秒杀的超级存在,怎么能够少了青峰嘛。”
我气急败坏的又是一脚踢了过去:“你这混帐家伙,有哪个白痴会无端的乱暴露自己主人的弱点,一不小心我挂了,你也
活不了了。”
我的视线一转,没有理会那个白痴仆人,只是看向了远处的那个怪兽。眼睛自动过滤掉打得正辛苦的白衣倩影,望着怪兽,
不由得口水都流了出来。
这可是好东西,这次真的要发财了!
“主人,口水。擦擦!”青峰用袖子将我下巴上的神秘透明液体擦掉,疑惑的问:“奇怪了,这玩意儿是什么?为什么我从
来没有见过。”
我头也不回的答道:“你看那怪物的德行,一看到燕子肉就迫不及待的吞下去,肯定是沙漠蜃怪了。蜃原本是栖息在海岸
或大河河口的怪物,模样很像蛟,传说中原本它就是蛟的其中一种,不知何时起,它们的分布迁徙到了沙漠中。
“蜃具有不可思议的能力,从它口中吐出的气,可以令人看到各种各样的幻影。这些幻影大多数是亭台楼阁,是谁都没见
到过的豪华,从窗里可以看到穿戴华丽的贵人们在活动,姿态美丽惊人,而且这些幻影还随人不同,就算看同一个幻影,在不
同人眼里也有细节差别。
“沙漠蜃喜欢吃燕子,据说除此以外什么也不吃,但是燕子是飞行迅速的鸟,也极少接触水面,所以蜃才会做出幻影,引
诱燕子飞进自己嘴里。青峰你们这些大妖魔在上古时代就被封印住了,当然不可能见过沙漠蜃怪。”
“蜃?上古时代可没这么丑,而且也没这么蠢笨。果然现在的妖怪不长进,全都退化了。”青峰人性化的耸了耸肩膀:“主
人,这个蜃怪究竟有什么用啊,值得你千里迢迢的来猎杀它?”
“说实话,就一般而言,它还真没什么用。”我缓缓道:“海市蜃楼是蜃吐出的气幻化出的幻影,但使用蜃的脂肪也能做出
来:将蜃的脂肪混入优质的蜡,制成蜡烛,在快要下雨的黄昏时分点燃,也能看到幻影。
“但这样的幻影远远不及蜃做出的幻影,而且成本太高了!蜃怪皮坚肉厚,需要三个十级左右的猎捕者分工合作才能杀死
它。为了得到它的脂肪而动用三个十级的猎捕者,实在有点得不偿失。”
“那我们还过来干么?主人不是从来不干没什么钱途的买卖吗?”
青峰满脸不解的样子很是欠揍。
“切,说的你主人我彷佛很市侩的样子。这头蜃怪最近给来往的商客带来了很大的不便,更有几百旅人被它吞进了肚子里,
我就不能偶尔行善积德,为民为国、做点贡献吗?”我严肃认真的说。
青峰对我的这番话不做评价,满脸不信的样子非常欠揍。
切!我这个主人当的也太窝囊了,自己的仆人居然都不信任自己,伤心。
“好了,好了,不和你扯皮了,实话告诉你,这玩意儿的内丹在最近几天可是极品好东西,有人出两百万两黄金购买。
“听清楚了,那可是两百万两的黄金,咬在嘴里都会发出“喀哒喀哒”声音的黄金哦。”说着说着我的下巴上又出现了某
种神秘的透明液体。
“两百万两?”青峰顿时满脸兴奋起来:“馒头三文钱一个,住上好的旅馆一晚上一两银子。那主人,我们该可以吃多少
个馒头,住多少晚上好的旅馆啊!”
说着说着,他的神秘透明液体也顺着嘴角流了出来。
说起来,这段剧情怎么那么熟悉,貌似不久前就被该死的利用过,某些人还陷入了一个极大的陷阱中。
唉,果然是本性难移,狗改不了吃屎,一和钱勾搭上关系,再怎么明显白痴的陷阱,某个人都会极为脑残的掉下去。
我狠狠一巴掌打在他的脑袋上:“靠你个白痴,有了两百万两黄金,主人我还用的着吃馒头,住那种一两银子一晚上的旅
馆吗?
“起码每天都是在上好的酒楼包场,在最好的客栈包场,吃不下就不吃,丢在那里喂狗;住不下就不住,空着房间等没地
方住的人干瞪眼。哇哈哈,谁叫咱们到时候就是有钱人了呢!”
一主一仆就这么白痴的面对面傻笑着,满脑子对未来幸福生活的憧憬。
就在这时,青峰突然收敛起笑脸,担忧地看了一眼正和蜃怪打得热火朝天的白衣女子,问道:“主人,你不是说沙漠蜃必
须要三个十级的猎捕者分工合作才能杀死吗?那风晓月姑娘岂不是有危险?”
我轻轻的摇头:“青峰,你实在是太天真了。风晓月那臭娘们老女人虽然也是个十级的猎捕者,不过她的实力可是远远的
超过了十级,沙漠蜃奈何不了她的。
“何况这死女人经常占我的便宜,坏我的好事,这次轮到我们打劫她了,嘿嘿,这次一定要气死她。青峰,你一见到她将
沙漠蜃杀死,就去给我抢内丹。”
“是,主人。”青峰有点不情愿的答道。
我刚要转过头去看风晓月和沙漠蜃的亲密接触。突然,战场猛地一变,原本还镇定的占着上风的风晓月,居然活生生被蜃 怪给掀了下来。
白衣如雪的风晓月在空中翻滚着,眼神若有若无的看向了我们藏身的位置。就在这时,她做了一件任何人都想象不到的事
情。
她吸气,大声吼了起来:“夜不语,你这个缩头缩脑的万年老处男,我知道你就躲在那里!你给老娘滚出来!”
靠,和妖魔道时候一模一样的狗屎剧情又来了!
“不好,这家伙该不是想要出大招了吧?”内心微微有一丝不好的预感。这个沙漠蜃虽然很白痴,但毕竟还是龙的一个分
支。
龙是什么?那可是十分恐怖的存在的,就算跟它沾染上任何一点点裙带血缘关系,实力都要重新掂量一下。这头沙漠蜃又
哪里会是简单的东西!
“青峰,退后。支起晟海结界,防御!”我右手结印,用生死契约中的传音法术吼道。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一圈又一圈的黑雾呈现辐射状,被蜃怪吐了出来,青峰立刻被黑雾吞噬了下去。黑雾中任何光明也没
法透入,我和风晓月的视线被完全遮挡住了。
“这下你该怎么办?你那位可怜的帅气小仆人恐怕要没命了!”风晓月捂着嘴,装模作样的轻笑着,但脸上明显划过一丝
担心,左手手心不由得紧紧握着宝剑,彷佛看到情况不妙,就会立刻扑上去支持。
我哼了一声,也是不慌不忙的说:“不过是蜃的绝技“幻海”罢了,这种完全没有物理攻击,只能靠幻觉迷惑敌人的伎俩,
对我的青峰可是一点屁用都没有。万年老处女,给我看清楚!”
嘴上不依不挠的反驳,我心里却是笑翻了天。这一次风晓月看到青峰的时候,面色就有些不正常,以本人二十多年泡妞的
经验来判断,这个万年老处女不会对我的青峰有某些儿童不宜的思想吧?
一边想些有的没的,大脑丝毫没有闲着,传音给青峰,指挥他如何应对幻海的攻势。不多时,我突然大笑了起来。
就在我大笑的那一刻,不远处笼罩了几十丈范围的黑色雾气,猛地从内透出一丝古怪的青色光芒,光芒越来越大,最后硬
生生撑破了黑暗,爆炸开来。
光芒中不断传出沙漠蜃疯狂的惨叫,然后便见到那畜生在空中不断弯曲着自己的躯体,坚硬的鳞甲顺着断魔刃刺入的地方
开始慢慢龟裂开来。龟裂的伤口随着高度的降低不断扩大,最后一分为二,巨大的躯体在我们的上方裂开,重重的摔在了两边
地上。
风晓月眼中闪过一丝狡黠,视线闪动,飞快的在地上搜索着某样东西。
我得意的哈哈大笑,走到她面前,用扇子轻敲她的脑袋:“还不快谢谢眼前这位救命恩人。”
爽啊,难得有机会可以好好羞辱她,如果平白浪费掉,自己的良心会不安的。
“恩人!”
出乎意料,风晓月声泪俱下的喊了一声,喊得声情并茂,就差没抱住我的大腿了,更喊得我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
她用甜美的嗓音颤抖着激动地说:“如果没有您这位猎捕者中排名第一的帅哥加实力派,小女子绝对会身死异乡。实在是
太感激了!那边的那位小哥,对,就是你,过来。”
青峰指着自己的鼻子,有些摸不着头脑:“晓月姑娘,上次我就说过了,我是青峰,不是什么小哥。”
“我知道你是青峰,快给我滚过来!”刚才还灿烂的笑脸有了一刹那的阴霾,不过就那一霎过后,又是一阵万里无云的晴
空:“小哥,帅哥,青峰,过来。难道你讨厌奴家吗?”
一股恶寒窜上背脊,老是自称老娘的恶劣女子,现在居然开口闭口一个奴家一个小女子,明显让他有点消化不良。小心翼
翼地瞥了一眼正陷入自我陶醉状态的主人,青峰无奈的走了过去。
“看清楚了。”风晓月灿烂的笑脸后边带着一丝狡黠,她用黑白分明的美丽眸子盯着青峰,然后猛地想故技重施,一把将
我用力抱住。
“少来!”我轻轻一跳躲过了:“上次就中了的诡计,当我真的是白痴啊,同样一个方法这个脑残人士还想来第二次!”
“你个老处男才是白痴。”风晓月诡异的笑了起来。
顿时,有一丝不好的预感浮上心头。原本那个扑空的她在原地渐渐变淡,身影模糊,最后竟然消失的无影无踪。
而同一时间,一双洁白的双手已经从身后牢牢抱住了我,我甚至能感觉到对方某个柔软雄伟的部位,积压在背脊上那种软
绵绵的感觉。我原本呆滞的身体开始石化了。
抛开其它方面的话,说实在的,这种感觉还真不错。
“没想到吧,老娘最近学会了这个猛招,花影。帅哥,自求多福了!”她抱着我嘻嘻哈哈的笑着。
青峰脸上带着怪异的笑,有点怜悯的看了我一眼,然后脸色开始阴晴不定起来。
“疯婆子,上次用这招后就偷鸡不成蚀把米,这次还玩!”我恨恨的骂道。
“放心,我这辈子最不怕挫折了,上次是跑得不够快,这次本小姐可是有了万全的准备。”
风晓月带着越发浓烈的甜蜜微笑将我抱得更紧了,没什么力气的我不论怎样挣扎,都无法从这个万人憧憬的香怀里挣脱出
来。
青峰的脸色变得苍白,渐渐全身都颤抖了起来。
“给我小心,下次再栽到我手里,我绝对会把脱光了扔进窑子里去。”我干涩的威胁道。
风晓月继续甜笑,还用右手“不小心”死命拧着我胳膊上的肉:“嘻嘻,臭人渣,每次都是这句话,我严重怀疑你这个自
称所有人类中知识最渊博的混蛋的词汇量的缺乏程度。”
青峰略微泛着青色的长发,发质变得油亮发黑,如同一潭深不见底的美丽湖泊。他的身高在缩水,皮肤却细腻白皙起来。
不久后,有位女子出现了。她一袭白衣如雪,乌黑长发随风飞舞,冰雪的肌肤,绝美的容颜,将背后云层中逃出的那一轮
银白的满月,也映得黯然失色。
这美女初看之下会感觉惊为天人,但是一开口就说出了一句冰雪般寒冷到令人冻结的话语。
“放开。”这绝丽的美貌女子一眨不眨的盯着风晓月淡淡说道,身旁萦绕的白色冷霜猛然凝固起来,无数颗拳头般大小的
冰块悬在空中,也没见她有什么动作,那些冰块已经闪电般射了过来。
“放开就放开,姐姐不陪你们这些小屁孩玩了,再见,再也不见!”风晓月轻轻拍打着我的脸,飞快的跳离我,用手在不
远处的地上一撑,将掉在地上的沙漠蜃内丹揣入怀里,然后一刻不停留的掏出一个奇怪的东西背在背上。
只见那东西像是两个圆柱体,通体泛着金属的光泽,用法力一催,两个圆柱体底端都冒出长长的法术波动,在那阵法术波
动中,风晓月以极为惊人的速度飞上天空,迅速消失在我们的视线中。
呼啸的数百颗冰块在离我的鼻尖只有一指头的距离,唐突停住了,似乎总算感受到地球的引力,纷纷跌落到地上,迅速化
成水,流进了草丛里。
“主人。”绝丽的女子脸孔上没有一丝表情,她娇躯一闪,已经钻进了我的怀里:“晓月姑娘为什么又抱住你了?她也喜欢
主人吗?”
“请问,这是哪门子的诡异逻辑?”我额头上顿时划过几道黑线。
“不是主人说,只有相爱的人才会互相拥抱吗?”她不解的看着我。
我十分尴尬:“老天,那个哪是拥抱?是强暴!我脆弱的灵魂受到伤害了,我又被耍了!”
“那位小姐,又抢了主人的东西?”雪萦冰冷的脸上划过一丝白雾,脑子果然和她的面容一般冰雪聪明,很快就猜测到了
事情的要点。
“麻烦了。”我苦笑着指了指风晓月离开的方向。
雪萦点点头,身影顿时消失。
第三章 怪异书院
十二年前。
记得来到黑水镇的那天晚上,整晚我都睡得不踏实,梦里有个模糊的影子不断向我抓过来,那个影子有一双十分尖利的爪
子,它不断发出小孩子般的笑声,彷佛在对我说:“夜不语,你终于来了。”、“夜不语,你逃不掉了。”
我惊叫一声从床上坐起来,才发现已经到了早晨。清晨的阳光稀稀疏疏的从纸糊的窗户洒进来,模模糊糊的照在我的身上,
暖洋洋的,很舒服,但却融化不了我心底深处的阴霾。
外边适时的响起了七下锣响,居然已经辰时了。这一个不踏实的觉睡得可真沉,就算恶梦都没能让我惊醒。
果然,这个新家处处都透着古怪,让自己都古怪了起来。
很无聊的洗脸吃早餐,然后我坐着爹的马车,去了当地极为有名的私塾,白鹭书院。
白鹭书院离新家只有两里,座落在黑水湖畔,风光很秀丽,但是布局却让人很不舒服。
我从高处看过去,怎么看怎么觉得偌大的书院,像一只趴在地上有气无力的蛤蟆,而书院大门外的空地就像蛤蟆耷拉出来
的长长舌头,张大着嘴巴等你自个儿走进它的肚子里。
老爹将马车停在了空地上,拍了拍他的衣角,然后让我跟他进去。
“爹,我不去!”我死死抱着马车座椅,用力摇头。
“听话,乖。”老爹挠了挠头,试着拉我。
“不去,死都不去!”我抱得更用力了。
老爹也用力的将我往外拽,郁闷的道:“不要任性,我还要回去准备杂货店的事情。”
“可是,可是这地方好可怕。”我死都不放手,大声喊着。
“这孩子!”老爹瞪着我,眼看就要冒火了。
就在这时,一个长相模样都很漂亮的年轻女子走了过来,看着车里上演的精采拉扯表演,苦苦忍着笑,问道:“请问,有
什么可以帮忙的吗?”
“啊,好,好,我是这孩子的父亲。”我老爹就是见不得漂亮女人,语气立刻结结巴巴起来:“今天我家孩子才搬过来,
可就是不愿意进去上学。”
女先生笑呵呵的说:“小孩子嘛,总有一些脾气。我猜猜,你的孩子叫夜不语吧。”
“对,对,这孩子,平时都很乖巧,不知道这几天怎么变了!”老爹手足无措的挠着头。
哼,看我回去不给老娘打小报告,晚上叫你跪搓衣板!
“交给我好了,书院昨天将这孩子编到了二班里,我刚好是他的先生,我姓王。”王先生将头伸进车里,冲我微微笑着,
笑得很温暖。
“小夜,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学生了,听说你在以前的书院很优秀,希望以后你能更优秀。来,拿出小男子汉的勇气,跟
我进去。”
王先生笑起来很漂亮,嘴边的两个酒窝深邃的彷佛能将人吸进去。
我被她的笑容迷惑得胡里胡涂的就下了车,然后看到我老爹稀里胡涂的傻笑着挠头,边疑惑道:“白鹭书院远近闻名,果
然很有特色,竟然能请来女先生。实在是太令人敬仰了!”
历朝历代,即使是相对开放的唐朝如今,敢于请女先生的书院还是凤毛麟角。毕竟让女子出来抛头露面,很难让人接受。
王先生微微笑道:“这里的院长深明大义,极有慈悲心肠,能够容忍小女子龟栖于此地。我也只有竭尽所能的教好每一个
学生作为报答。”
“哈哈,原来如此,那犬子就交给先生了。”老爹驾驶着马车绝尘而去,边开还边回头挥手。
切,我果然是他的儿子,好的一点没遗传到,那股傻劲倒是遗传了个百分之百。
“来,我们一起进去。”
王先生的笑容总是不多一分不少一分,让她显得十分温柔。她牵着我的手走进了这个规模大的出奇的书院,然后让我在二
班门外稍等。
不久后她便将我叫了进去,刚进门就听到一阵热闹的掌声。
“这就是我们班的新同学。”王先生热情洋溢的说道:“来,向大家介绍介绍自己。”
怎么不论到哪里,欢迎转学生的模式都一模一样,丝毫没有新意。我完全没有融入感,非常敷衍的在纸上写了“夜不语” 泪
三个大字,有气无力地说:“大家好,我是夜不语,现在转到贵班级,走过路过的都请多多关照!”
全班哄堂大笑,都不知道在笑什么。
王先生笑着冲我点点头,视线扫过整个教室。
“来,我看看我们的新同学应该坐在哪。嗯,就坐那好了!”她指着教室左边倒数第二排一个靠窗的位置对我说。
我无精打采的走过去,坐下,开始将书包里的书统统扔在了抽屉里边。突然,一球纸条从右边飞过来,打在了我的头上。
我睁大眼睛瞪过去,居然看到了一张熟悉的笑脸。是昨天那个叫做赵凝香的女孩,她满脸笑意的对我比划着“张开”的手
势。
我撇了撇嘴,将那张飞过来夹在我头发里的纸条拉出来摊开,只见上边写着一行工整秀婷的字。
没想到你还是有幽默细胞的嘛。不过太好了,居然同班了。
不知为何,突然我有一种想捂头的无奈感,总觉得以后的生活会很麻烦了。这个书院简直是诡异,不但有女先生,还让男
女学生混在一起上课。怎么社会舆论不大力的谴责?这里的乡绅名士难道全部都吃屎去了吗?这样的书院究竟是靠什么存在
的?!
“喂,兄弟!”左边有人拍我的肩膀。
我转头,看到了一个男孩,我的同桌?奇怪,我什么时候多一个同桌了?刚才坐下来的时候,明明只是两张并排的空桌子,
我嫌麻烦才顺便选了右边靠路的位置。他什么时候坐到我身旁来的?为什么我居然一丁点都没有感觉到?
“喂、兄弟。”他笑得十分灿烂,就像捡到了五万两黄金一般:“我终于有同桌了。”
这句话顿时让我脑袋大了起来。他终于有同桌了?为什么他一直没有同桌?难道他是个顽皮的问题小孩?还是书院霸王?
麻烦,什么烂书院,随便坐张桌子找个同桌,居然也能碰到麻烦人物。
“我可不是问题儿童,更不是书院霸王,只是个很普通的小孩子,善良知足的一般市民而已。”
他彷佛知道我在想什么,挠着头,任凭满头的头皮屑掉在桌子上。
老天,撒谎,他绝对在撒谎!普通?光看他脑袋上头皮屑的厚度,普通起来也有限。
似乎我的想法是明明显显写在脸上的,他无奈的用袖子将满桌的头皮屑扫到地上,冲我神秘的眨了眨眼睛,嘿嘿笑起来:
“好啦,我承认我也算有一点不普通啦。我会法术哦!想不想看?”
“不想!”我斩钉截铁的说完,转过头去,装作聚精会神的看黑板。被我定位为麻烦人物的家伙,我一般不太想和他们扯
上关系,这是我做人的原则。
“看嘛,你看嘛!求你了!”我的同桌一副苦恼万分的扯着我的衣角,彷佛我不看他就会一直苦恼下去。
不过,干我什么事?继续聚精会神的看黑板。
“你看,我不喜欢这张桌子!”他黑黑的眼珠子骨碌的一转,突然,他身前的桌子就那么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啊!”
眼睁睁看到那张桌子莫名其妙的,在我眼皮底下消失的无影无踪,我险些吃惊的把自己的舌头给吞下去。等反应过来,想
要拼命捂住自己的嘴巴时,已经晚了,自己的惊呼声早就喊了出来,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嘹亮。
所有同学都纷纷转过头来望着我,顿时我的脸色红的像猴子屁股,好半天才结结巴巴的道:“对、对不起,我、我不是故
意的!”
我的那个古怪同桌装作完全不干他什么事的跩样子,侧过头去聚精会神的望着窗外,还正儿八经的尖着嘴巴吹起了小调。
王先生微微笑着,用教鞭敲了敲桌子:“好了同学们,来,看这里。我们的新同学看来还不适应新的地方,希望大家能踊
跃的帮助他。”
“好!”
全班同学同时答应,嘻嘻笑着,怎么听怎么觉得像是在嘲笑自己,我面红耳赤的低下头,心里后悔的要命。老天,丢脸死
了,以后还让自己怎么见人!
罪魁祸首,我的同桌十分同情的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了一句令我几乎崩溃的话:“习惯就好了!”
习惯!习惯什么?习惯那张莫名其妙的桌子莫名其妙的消失掉,还是习惯他这个神经兮兮、非常古怪的同桌?我简直要抓
狂了。
“对了,还要不要看我的法术,很有趣的!”同桌友善的笑着,不知什么时候,那张消失的桌子居然又回来了,上边还摆满了各种乱七八糟的书籍。他从那些书籍堆里扯出一本递给我:“给,这本书好看。”
“不想看。”我偏过头去故意不理他。
天,这究竟是什么书院,暂且不理会那些如山高的书籍是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就光来看看一个同学的桌子上耸立着接近
一人高的书籍,为什么先生还完全不会惊讶的继续在上课?而且,似乎周围的同学也根本就没有发觉?
难道,他们已经习以为常了?
我突然为自己未来的人生担忧起来,看先生和同学的态度,这里根本就不是个有利于学习的地方。自己真的能顺利毕业考
上秀才吗?呜呜,如果考不上秀才,据老娘说,我的人生就完蛋了。我不要!
几乎哭丧着脸孔,好不容易才等到下课,就在那一瞬间,那个一直都在骚扰我的同桌突然大呼一声,兴奋的冲了出去,速
度比先生还快。
先生彷佛什么都没有看到似的,面不改色的整理好自己的东西,这才慢悠悠的走了,出门前还冲我笑了笑,鼓励道:“加
油哦,夜不语,希望你能很快融入这个地方。”
我条件反射的点头。
说起来,这个,嘿,如果不计较这个古怪的书院和古怪的同桌的话,其实也算不错。至少王先生很不错,比从前书院的先
生顺眼多了。
顺带一提,王先生教的是《论语》,虽然第一堂课没有认真听,不过想来应该教的还算不错。
第二堂是《道德经》,先生姓周,个子不高,长着斗鸡眼,大约有四十岁左右。
“矮子周的课最无聊了。”
刚一上课,我那个古怪同桌的抱怨声,就猛地在我耳边冒了出来,吓了我一跳。这家伙究竟是什么时候回教室,什么时候
坐回我身旁的?我居然完全没有感觉到。
他无精打采的捂着耳朵趴在课桌上,彷佛周先生的声音是紧箍咒,边郁闷还边咕哝道:“无聊!无聊!无聊死了。”
不要和他扯上关系!不要和他扯上关系!我在心里暗自提醒自己,当作他完全不存在,努力聚精会神的听讲,想要摸清这
个书院的进度。
没想到不一会儿,就听到全身发冷。周先生讲的真的只是初级课程吗?怎么听起来像是爷爷常年和某些老学究念叨的一
样?
这玩意儿貌似应该是考举人时候才会出的题目!这书院有这么厉害吗?怎么从来没有在大唐十大著名书院听过他们的名
字?
“现在而今眼目下,所以这道题的正确回答方法应该这样,我看看应该抽谁来解答。”整个教室安安静静的,所有人都在
聚精会神的记笔记。周先生拿着点名簿看了看,说道:“对了,夜不语,听说你曾经参加过逐鹿书考吧?”
逐鹿书试,是大唐为了振兴文人的精神、弘扬文人思想、加重科举重视程度的,大唐最权威的考试。由官方举办,应试人
年龄不限,得到名次的人很容易被各地官员看重聘请为先生,运气好的甚至能就此踏上仕途,是仅次于科举的重要考试。
“嗯,得过二等奖。”
我不是个喜欢炫耀的孩子,虽然自小就十分聪明,但由于性格的原因,做人一向都很低调,不喜欢引人注目。所以那次考
试故意放水,输掉了。
“很好,那请你答这一题。”周先生冲我点点头。
我的头顿时大了起来,这个书院还真是古怪,居然叫十岁的小孩答考举人的问题!
黑板上的是一道很中规中矩的伦理道德题,我拿着粉笔微微思考了一下,然后写出了答案。咱就算再低调,也不能跟不上
进度吧,举人题目而已,哼哼,这种小问题,我夜不语还不怕。
“很好,完全正确!”周先生激动的拍手。
全班顿时就像炸开了锅一样,同学们望向我的视线立刻异常起来,激动、兴奋、难以置信、什么都有。我迷茫的挠挠头,
完全搞不清楚状况。
“果然不愧是参加过逐鹿书考的小孩,厉害!”周先生一边自顾自的点头,一边擦掉黑板上的题目,然后重新板书。在黑
板上写了一串让我眼珠子都快要掉下来的文字。
简直难以置信,这一次的题目简单的要命,只不过是些普通的识字。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好,大家不要吵了,大家看到了吧,只要努力,你们也可以达到夜不语的程度。好了,我们继续回到我们的程度,先来
看看这个字的写法……”
我顿时有一种想要晕过去的冲动。
该死,自己没有把这个书院摸透,就先被先生摆了一道。不好,非常不好,新来乍到就有点显眼,估计以后的日子会更不
好过了。
“哥们儿!你真行,居然连那种神魔难度的题都能解开。再看看我,现在连五十个字都认不完,实在是太惭愧了!”我的
古怪同桌满脸哀怨的拍着我的肩膀,但脸上却丝毫没有惭愧的表情。
“对了,还没介绍过自己,我叫夜无语。”他嘻皮笑脸的说。
我额头上的青筋都蹦了出来:“喂,这个名字是你刚才擅自改的吧!”
“切,被发现了。”同桌嘟着嘴:“好嘛,就告诉你本人真实的名号,我,诸葛宇是也。”
“哦,很高兴认识你。”我冷淡的敷衍道,脸上也丝毫没有高兴的意思。
整堂课我就在同桌诸葛宇滔滔不绝的杂音,以及简单到弱智的教学中度过,下课时整个脑袋都在发痛。
而这个书院在自己的概念中,已经从讨厌升级到了非常讨厌。
第二堂课和第三堂课的课间休息时间有三十分钟,居然是我从来没听说过的体育锻炼时间。我好不容易才挣扎着摆脱一群
又一群好奇同学的包围,辛苦的到了书院的空地,可没想到,居然又让我遇到了怪事情。
夜不语204 灵魂泪 第四章 金钱鬼
沙漠边某个小镇的某家客栈里,我小睡了一觉,做了个奇怪的梦,似乎,自己梦到了很小很小时候的事情。撑起头,我盘
算了下时间。
估计雪萦也该把东西抢了回来,进入身体里沉睡了,这才念动咒语,掏出一张连心符,胡乱晃了几下后烧掉。没过多久,
青峰那家伙已经出现在我眼前。
“老大,奇怪了,为什么沙漠蜃的内丹会在我手上?”他迷惑的挠着脑袋,略带青色的头发有些凌乱,看来是已经完全恢
复了。
“嘿嘿,看来这次风晓月那个臭婆娘,并没有做过多的抵抗嘛,不知道是以哪种哭丧一般的脸孔将内丹给雪萦的。”
我得意的将内丹拿过来,举到和视线相平的位置,说:“青峰,明天陪我到猎捕者集市去一趟。委托人只是在各大集市上
发布了需要蜃内丹的任务,并没有具体联络方式,恐怕只有完成了任务后才会告知吧。”
猎捕者集市是专为猎捕者发布任务的地方,具体建立年代不明,创建人不明,不论是对于普通人还是处于其中的猎捕者而
言,都是个谜。
而这种匿名任务在猎捕者集市中有很多,当然,因为发布方便又没有后顾之忧,许多大人物都偏爱这种方式。
不过,对于这个任务,我始终感觉有些奇怪。
委托人要的是千年以上修为的蜃兽内丹。这玩意儿如果是千年道行以下的妖怪吃了,立刻会增加五百年的道行,脱去凡胎,
化为人形。若是一般的蛇虫走兽吃了,也会变得有灵性,成精怪要相对容易很多。
但是这东西对已经成精的妖怪而言,除了当补药外,没有任何用处。
而且,蜃怪对于人类,除了脂肪可以产生舞台上的背景景象外,应该也没什么作用才对。为什么有人肯花那么大的价钱买
呢?而且还只要它的内丹?
望了一眼在我身旁正襟危坐的青峰,我微微笑了笑:“明天一早我们就出发去最近的一个猎捕者集市。为免某些宵小趁火
打劫,青峰你今晚就蹲在窗户下边守着。”
青峰有气无力的应了一声。
我瞪着他,嘴角咧开略微抽象的笑,一字一句的慢慢道:“如果被我发现你给我偷懒,哼哼,我想契约咒的其它几个咒语,
我就可以好好念一遍了!”
他吓得顿时跳了起来,精神奕奕的拍着胸口:“主人,青峰绝对誓死完成任务。”
唉,看来这小子跟我混了太久,开始越来越圆滑了,真不知道这种性格到底是好是坏。切,算了。
躺在床上,仔细打量着内丹,我的内心里,却隐约有一丝阴霾。
这个本来就已经很混乱的世界,越来越不太平了。
不行,还是得稍微准备点东西,有备无患最好了。
看了一眼蹲在墙脚下的青峰,我向他招了招手:“青峰,过来。”
“主人,我可以去睡觉了?”
青峰以为我有什么好事叫他,立刻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
唉,这家伙的表情,和他那副颠倒众生的帅气面容实在不相吻合,丢脸死了。
“睡你个头!”我在他脑袋上用力敲了一下:“我要做功课了,你准备一下。”
青峰的脸色顿时煞白。
“那我们开始。”我没再理会他,只是小心翼翼的捏出手印:“契约封印,借魂。”
顿时,在我周围五尺的地方,都充满了惊天的妖气,那些妖气似乎无法有效的被控制一般,流窜在空气里,到处都是,甚
至有许多在挥手中就被自己给蒸发掉了。
如果此时有稍微懂得一些法术的人看到,一定会大吃一惊,然后破口大骂。
他会惊讶人间什么时候冒出了一个妖气如此恐怖的人类,不过恐怕他还会骂得我狗血淋头。拥有这么强大妖力的人类,居
然完全不会控制妖气,任它们平白的消逝在空气里,实在是太浪费了!
不过,我之后做的事情,恐怕会让看到的人吐血。
“青峰,磨墨。”我提起袖子,拿出了笔和砚台,倒进去一定量的朱砂。
青峰苦着脸,一边搀水一边磨着朱砂,小声咕哝道:“我可是三界都闻名遐迩的大魔神,居然会沦落到给人磨墨的地步,
而且还没办法反抗,可恨!”
“你小子在唧咕什么?”我抬头瞪了他一眼。
青峰条件反射的身体一颤,埋头苦磨起来。
我并不是个有闲情逸致的文人,当然不会写什么书法文字。我要画的是符咒,也就是俗称的鬼画符。本人作为很有前〈钱〉
途以及实力的妖怪专家和法术专家,自然懂得所有的“术”的画法。
但很可惜的是,画任何“术”都需要有充足的法力,符咒才会有应有的效果。
这一点我一直没办法做到。毕竟我这很有钱途的专家并没有任何法力。
直到我收服了雪萦、青峰这两个仆人,和他们立下生死契约,这才解决了困扰自己一生的问题。
我通过“借魂”,借用他们的妖力,然后再使用一种特殊的方法,将这些妖力炼化为法力,一鼓作气,将“术”画出来。
毕竟自己很清楚,不论仆人有多强横,就算能借取妖气,那些终究也不是自己的东西。
所以这些画好的符咒可以当成自己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我保命的资本。也是我居家旅行,出门必备的东西,多多益善,有
备无患,老少咸宜,童叟无欺……
辛苦的缓缓将妖力转化为法力,缓慢的在黄表纸上画写自己都不怎么懂的图案,心里嘀咕着,难怪这些东西会被人叫鬼画
符,样子实在太不堪了!
就在我画得差不多,准备收工的时候,突然,窗外闪过了一个黑影。那黑影若同鬼魅一般,隐约在隔壁的客房窗户前停顿
了一番,然后又飞快的向我所在的客房窜来。
“主人,有妖怪。”青峰霍然而起,一扫刚才的颓废模样。
我也站了起来,随手掏出一张符纸低喝道:“大千世界,借我明心。千眼咒,疾!”
顿时,手中的符纸被烧为了灰烬,一波柔和的白色光芒从符纸中飞进了我的双眼。整个世界顿时都清晰了起来。
千眼咒,可以看穿十丈内的一切非生物物质,当然也是居家必备、偷窥暗爽的好东西之一。
我一眨不眨的看着那个黑影,嘴角微微流露出一丝欠揍的笑容,小声道:“青峰,我们还剩下多少盘缠?”
“没多少了,如果三天后再没进帐,恐怕主人和青峰只能露营了。”青峰不明白我为何在这当口还这么悠闲的问钱的事情,
虽然暗骂我是财迷,但还是条件反射的盘算了一下。
“没关系。”我嘴角的笑容越发迷人起来,眼睛贼亮:“嘿嘿,就快有东西送钱来了。”
现在是午夜,是一天中最黑暗的时刻。在这个时刻中,总会有许多生性喜欢黑暗的生物会跑出来。
当然,不仅仅只是生物。妖怪,恐怕更爱这一个时段。
我掐熄了油灯,静静地坐在黑暗中,示意青峰躲在窗户下边。
外边的黑影窜到我客房的窗外时,微微犹豫了一下。见我熄灭了灯,于是落到不远处的树枝上,也安安静静的等待着。
我等了一会儿,用手撑住头,开始装出打呼噜的声响。
不远处的黑影这才完全放心下来,猛地靠近窗户,爪子一勾,悄无声息的倒吊在窗沿上,耳朵一颤一颤的又仔细听了一阵,
这才伸出指尖在空中划了一个圈。没有任何声响,窗户连纸带木框,都硬生生的被划出了一个一尺多大小的洞。
那东西很是警觉,并没有急着进来,而是探头探脑的向里边张望了一番。
它的头刚一伸出来,就看到我大马金刀的坐在椅子上,正冲它甜甜的微笑着。
那怪物惊骇的怪叫一声,慌忙想要向外逃窜。
我立刻大叫了一声:“青峰,趁现在。用百蚕破攻击它的头部!”
说话间我的手也丝毫没有闲着,右手飞快的扔出一张符纸。
青峰听到我的声音,立刻从藏身的地方跳起来,他左手在空中一抓,顿时有千丝万缕的光芒,猛地从他手中散发出去。光
芒看似并没有太大的破坏力,但一黏到那怪物的皮肤,就像生根了似的,不论它怎么挣扎都没办法挣脱。
同一时间,我的符纸也飞到了那玩意儿的身边,符纸猛地爆开,爆出一团白光。顿时,一圈光茧如实质般将它圈了起来,
光茧合拢后散发出幽幽的光芒,犹如笼子。
这是囚禁法术的一种变化,我的独创之一,用来抓捕妖魔屡试不爽,很实用。
“拉进来!”我大手一挥,命令青峰当苦力。
青峰嘀咕了一声,用力将手中的那缕光芒一拉,那东西整个被拉进了房间中。
我点燃油灯,看向那怪物。
这妖怪只有一尺多高,全身黑色中泛着惨绿,长着两根尖锐的獠牙,而长长的耳朵也和獠牙一般尖锐,很难看。
它的四肢都呈爪状,恐怕每一个肢体都能当作手用,它的背上还背着一个破旧的口袋。这东西正惊惶失措的蜷缩在光茧的
角落里,怕的瑟瑟发抖。
“这是什么东西?”青峰啧啧称奇道。
“这不是东西,是鬼,”我满眼发光的看着这只小鬼:“而且是赫赫有名的金钱鬼,哇哈哈!发了!最近运气实在不错,下
午才得到了千年蜃内丹,晚上又有一只金钱鬼送上门。恐怕是我祖上积德了几代,今天才爆发在我脑袋上。”
“金钱鬼。没听说过,什么玩意儿?”青峰依然不解。
“我说你啊,青峰,看来你被封印的太久,脑袋都秀逗了,居然连金钱鬼都不知道。嗯,不对,貌似你们那个年代确实没
这种东西。”
我心情大好,翘着二郎腿解释道:“所谓金钱鬼,就是那种极度喜欢黄金、白银等等,可以作为等价货币的贵金属以及珠
宝首饰的鬼怪。
“这种鬼很有个性,只偷钱,而且从来不花,就像守财奴一般放在巢穴里等发霉。有传说,它们生前曾经都是些守财奴。
不过传闻只是传闻而已,妖怪这种东西原本就是些不可理喻的生物。恐怕金钱鬼喜欢金钱,有它的某些生理需要吧。”
“喔喔喔!”青峰猛点头,然后问了一句让我抓狂的话:“那,主人,你干么那么高兴?”
“……青峰!”我无语,气急败坏的一脚踹了过去:“你这白痴还没有听懂我的话吗?既然它是金钱鬼,肯定就搜集了许多
钱钱!只要找到它的巢穴,它所有的钱钱就都归我了。明白了吧,这意味着发财,这意味着暴富!”
“哦!主人,生气不好,会提前变老的!”青峰总算明白了:“说是这么说,但我们要怎么让这家伙带我们去它的巢穴啊?
听它的叫声,彷佛天生就有语言障碍,恐怕会语言不通。”
“这还不简单,我当然会有办法让它“心甘情愿”的带我们去。”
我将“心甘情愿”四个字的发音咬得特别重,那语气让青峰打了个冷颤,下意识的退后了几步。
“金钱鬼很胆小的,只要如此如此这般这般,温柔的恐吓它一番,它一定会很听话。”我伸手将青峰的耳朵扯到我的嘴巴
前,低声嘱咐道。
青峰又是一阵恶寒。这!这个也叫温柔?
“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了!我去睡一觉先。”我决定当甩手掌柜,鼓励的拍了拍青峰的肩膀,上床睡觉去了。
青峰很是无奈,转过头看着害怕的快要崩溃的金钱鬼,用力的揉了揉拳头,抱歉道:“对不起了,兄弟,主人的命令没办
法违抗的,其实我也是千百个不愿意。得罪了!”说着便拉了拉光茧,想要将金钱鬼抓住。
金钱鬼眼看有手向它抓来,恐惧的“呱呱”大叫,在光茧并不大的空间里上跳下窜。青峰见这只鬼实在很灵活,于是将光
茧收紧了一些。
这一收缩不要紧,金钱鬼立刻更加惶恐了。它怕的要死,没有眼皮的大眼睛死死盯着青峰的手,突然,它从身后的破包中,
掏出一把泛着绿幽幽光芒的短匕首,飞快的向着光茧一划。
原本牢不可破的光茧,居然被这把匕首硬生生划出了一个缺口。金钱鬼短小的身体立刻滑不叽溜的跳了出去,以迅雷不及
掩耳的速度,窜出窗户向远处逃。
青峰这大妖魔也是被关久了,脑袋果然有些短路,居然花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根本没有起身去追赶,而是哭丧着脸向
我哭诉:“主人,它跑了!”
“丢脸!”亲眼目睹了这一幕的我,险些从床上摔下来。
这金钱鬼手上的匕首绝对不简单,不要看我的光茧只是薄薄的一层,但如果想要瞬间破开,即使十级的猎捕者也很难做到,
而那把匕首居然很轻易的就划开了。不知道那匕首是用什么材料炼成的,甚至很有可能是把附魔武器。
也不对啊,如果真是一把拥有附魔效果的武器,怎么可能流落到区区一只金钱鬼手上?这种武器一般都只是在世家中世代
流传,就连猎捕者中都很难看到。现在拿着附魔武器的猎捕者,大多是有庞大家族的,没有人敢抢。
如果真要让人知道有一只金钱鬼拥有着一把附魔武器,恐怕只有两个效果。一,人们只当是放屁,没人相信;二,恐怕会
在猎捕者中掀起轩然大波,甚至引起腥风血雨。
不过,附魔武器倒是非常值钱就是了。我早就想弄一把来研究,可惜至今都还无缘摸过实物。
万年老处女风晓月手上那把叫做月华的长剑,就是一把有灵性的附魔武器,以前关系好的时候,本来想借来研究一番的,
没想到她居然当场给我翻脸,彷佛借我剑是比侮辱她还要耻辱的事情。
越分析越觉得有道理,就连匕首上那层幽绿色的光芒,我也越想越觉得是附魔武器特有的光芒,顿时按捺不住心里那种痒
痒的好奇感,走到了窗前。
“嘿嘿,有大买卖了,青峰,我们出去追。”我探头望向窗外,金钱鬼早已经逃得没有踪迹了,不过这并不算太大的问题。
“千千我眼,一霎羁绊。一线牵,疾!”我从兜里掏出一张符纸,在空中胡乱画了一个圈然后丢向了地面。
符纸随风飘起,在空中不断的燃烧,不久后化为灰烬掉落在了地上。
灰烬上泛出一丝一丝柔柔的如同发丝般的光芒,光芒扬起头,像是舌头一般在空气中试探,最后找准一个方向,飞快的射
了出去。
这是一线牵法术,原理很简单,就是追踪某种固定频率的法术痕迹。
每种法术都有它固定的波动,刚才金钱鬼中了囚禁光茧和百蚕破两种法术,至今身上还附着有百蚕破的痕迹,当然逃不脱
一线牵的追踪。
我向青峰招招手,然后跳到了他的背上,一拍他的脑袋指挥道:“走,我们跟着那条光带追过去。”
“又把我当马骑!”青峰极为郁闷的跳出窗外,脚下闪出两朵青色光焰,就这么凌空飞起,追着光带飞快的窜走。
空中的光带在不远处游走着,那只金钱鬼逃窜的路线弯曲不定,蜿蜒重迭,如果不是有一线牵引路,恐怕我和青峰老早就
被它甩掉了。
金钱鬼的逃窜路线离开了这个沙漠边上的小镇,一直朝着远处的山中延续。青峰的速度很快,但是追了足足有五刻钟,依
然没能看到那只该死的金钱鬼的踪影。
按理说金钱鬼这种妖怪只是身手敏捷而已,实力差劲,速度又不快,不应该追到现在还没抓到。我皱了下眉头,心底深处
暗暗生出一丝不好的预感。
终于,一线牵的线头一头栽了下去,落到了不远处的地上。我和青峰也跟着从空中降下,只看了一眼一线牵所在的位置,
顿时呆住了。
只见眼前赫然有一具妖怪的尸体。
正是我们追捕的那只金钱鬼!
第五章 阴森洞穴
“主人,为什么这东西死了?”青峰迷惑的看着地上的金钱鬼尸体,挠了挠头:“囚禁光茧和百蚕破这两种法术,都完全
没有杀伤力,不可能对它造成伤害的。”
“这东西不是我们杀的,也就意味着它的死肯定有其它因素。青峰,在我周围戒备。”我走到金钱鬼的尸体前,蹲下身仔
细检查起它的尸身。
这只金钱鬼身体上并没有大面积的伤痕,体温冰冷,这证明它刚死了没多久。鬼是很奇怪的生物,活着的时候体温冰冷彻
骨,一旦死亡,周身就开始升温,直到与常温平衡时,就会燃烧起来,化为灰烬。
这只鬼,死亡时间绝对不超过一刻钟。
我将它的尸体翻了一下,依然没有找到明显的致命痕迹。于是从随身携带的须弥袋中掏出一把锋利的小刀,用力将金钱鬼
的肚子解剖开。
顿时,空气中弥漫起一股恶臭,鬼的内脏一古脑的都流了出来。
我不动声色的打量着这些内脏器官,丝毫不为周围的臭味打搅。
很快我便看出了端倪,这只鬼的内脏全都碎裂了,是被一种阴柔的法术,硬生生隔着表皮震碎的。如此歹毒的法术实在很
少见,即使渊博如我,也很难分辨出究竟用的是什么方法。
再摸了摸金钱鬼原本鼓鼓的破袋子,里边果然空无一物,所有的东西都消失的一乾二净。
是谁在一刻钟内杀掉了金钱鬼,又拿走了它的所有东西?是那把匕首的主人?还是偶然发现了一把附魔武器居然在区区一
只金钱鬼手上的路人?
我推测不到。
虽然推测不到,但有一点能够确定,那个人是个高手,而且是个歹毒的高手。
高手不可怕,但歹毒的高手常常会在你的背后来阴的,让你防不胜防。犯不着为了一把不知道是不是附魔武器的破匕首,
而去得罪这种阴险的高人。
就在我准备撤退的时候。青峰突然惊叫了一声:“主人,这里有个山洞。”
“山里的山洞多了去了,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我正沮丧着,不耐烦的摆了摆手。
“但山洞前还躺着一个人!”青峰继续叫着:“一个死人!”
“喔?”我顿时来了兴趣,走上前去看了一眼。
果然,眼前有一个泛着阵阵寒意的幽深山洞,山洞究竟有多深,我看不清楚,不过洞前倒是确实躺着一个死掉的人。
这个人穿的很破旧,尸体上没有任何伤痕,不过左手腕上赫然印着一朵彼岸花。这是猎捕者的标志。
猎捕者这种行业原本就透着神秘,想要干猎捕者这种职业,就需要在猎捕者集市进行身分鉴定以及实力测试。通过后便会
成为一级猎捕者。
标志是在左手腕上,用某种至今我也搞不清楚原理的特殊法术,印上一朵彼岸花,随着等级的增加,彼岸花的朵数也相应
的增加。例如死女人风晓月,她的左手腕上就有十朵彼岸花,彰显着她十级猎捕者的地位。
而我的手腕上只有三朵,其中的缘由,当然有我私人的理由在内。
最主要是我太爱钱钱了,只接钱多的任务。而可以用钱解决的任务,在猎捕者集市看来,又不算高等级的任务,高等级的
猎捕者通常也不屑去接。
只有上好的武器、提升功力的内丹以及珍稀药草,才是那些高手的追捧目标。
看着这个惨死的一级猎捕者,我无良的“啧啧”评论道:“身为猎捕者,他的这副尊容也有够丑陋的。如果我猜测的不错,
恐怕他的死因也和那只金钱鬼一模一样吧。”
撞见了一个阴险高手的好事,不被灭口我都觉得有些天理不公。
青峰没有搭理我,只是一直站在洞口前,一眨不眨的向洞内张望。
“你怎么了?”我拍了拍他的肩膀。
“主人,我老感觉这个洞里有一种古怪的波动。”他依然望着洞里那幽深的空间,头也不回的对我说。
“什么古怪的波动?”我问。
“我也不清楚,总之老觉得有东西在不断散发出一种奇怪的呼唤声。那种感觉很怪异,我形容不出来!”他抱歉的挠了挠头。
“难道有宝贝?”我顿时眼前一亮。
金钱鬼有收集值钱东西的习惯,虽然说这些值钱的东西仅仅限于黄金、白银和珠宝。但今晚我们碰到的这只稍微有些不同,
在它身上居然有一把附魔武器的匕首,说不准它的巢穴里,还有遗漏下什么强悍的东西。
既然就连青峰都会受到影响,那说明,这洞穴里有些东西绝对不平凡。我的好奇心立刻被引燃起来,恨不得立刻冲进去看
个究竟。
吞了下口水,我也打量了一番山洞,这才说:“青峰,我们进去看看。”
“不用了吧,主人,我老是觉得有些古怪。”青峰有些犹豫的摇了摇头。
这家伙难得这么有主见,不过他的主见立刻被我狠狠的踩灭了。
“嘿嘿,说不定里边还留着一把附魔武器等我们去拿呢。传说中有灵性的附魔武器都会自主的寻找主人,恐怕青峰你感觉
到的那股奇怪波动,就是某种附魔武器在呼唤你。”
我摸了摸他的脑袋:“想一想,手上拿着一把附魔武器杀敌,是一件多么拉风的事情,你的姐姐也会为你骄傲的。”
“姐姐才不会因为我而感到骄傲,姐姐的眼睛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主人您,就算陷入沉睡状态的时候也一样,她从来就不会
关心您以外的东西。”青峰吃醋道。
“切!你这个有恋姐情结的小屁孩,你身为大妖魔的尊严到哪里去了!”我用力踹了他一脚,将他给踢进了洞里:“带路,
给我向着那个波动的方向走。”
洞很幽深,很窄,只能容一个人勉强通过,而且突如其来的、曲折的转折点也比较多,但还好的是来来去去也就只有一条
通道,不容易迷路。
越往里边走空气越是寒冷。不知从何时起,四周的气氛变得怪异起来,虽然还听得到青峰的轻微走动声,但是我总觉得像
是孤身一人,所有人都死绝了。
不但如此,还有一种沉重的压抑死死压在心脏上,似乎再向前走一步,就是万劫不复的绝路。
我掏出一张符纸,在空中画了一道圆,喝道:“真灵之魄,还我本相,天眼开目,疾!”
幽绿的暗淡光芒顿时顺着符纸化开的地方散发出去,沿着整个洞壁爬行了一圈又一圈,终于在洞壁的右侧停了下来。
有道泛青的光芒在天目的攻击下显现出来,青峰一掌打了过去,青光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居然露出了一个弯曲狭窄的通
道。
我站在通道口,不由得打了个寒颤:“好强烈的妖气,不知道里边究竟有什么东西。嘿,有趣。”
让青峰撑起结界,我跟在他后边,悠闲的燃出一颗照明用的炽热法术,把整个通道照耀的纤毫毕露。但刚走了不久就觉得
不太对劲。
这个通道怎么走,怎么泛着诡异,像是被人施过迷踪法术。
“青峰,每隔一丈用断魔刃打出一道手印。”我嘱咐道。
青峰一丝不苟的在右手上逼出半尺长的青色光芒,一个手印一个手印的朝石壁打去,就这样打了三七二十一个手印,眼前
猛地豁然开朗,这才发现已然走进了另一个山洞中。
这个山洞极为庞大空旷,炽热法术的照明光焰也不能照射到四周的尽头。更怪异的是,刚才通道里还能察觉到的恐怖妖气,
却在这里突然消失的无影无踪,让人一时间空荡荡的,心里很不充实。
恐怕,就是这里了。
我眯着眼睛四处张望了片刻,视线尽头,隐约能看到一大堆反光的物体。
走过去一看,才发现是尸体,一堆又一堆的尸体,这些死掉的人大概有一百多个,死的姿态千奇百怪,但唯独没有任何外
伤。就像在洞外看到的那一人一鬼两具尸体。
我心里一凛,顿时小心翼翼起来。自己不会根本没到什么金钱鬼的巢穴,而是误闯哪个魔头的家了吧?!
叮嘱青峰小心戒备,我又向那些尸体看去,顿时心里又是一惊。
这些尸体的左手腕上,赫然印着数量不等的彼岸花,他们竟然无一例外,全都是猎捕者。而且,都死了不久,有的身上还
残留着体温。
“娘的,恐怕要糟糕了!”我的心底顿时生出一股极为不祥的预感,挥了挥手喊道:“青峰,我们快离开这里,这个地方有
问题。不对,这整件事情都他娘的有大问题!”
就在这时,从洞外传来了一阵阵的声响。居然有一大群人好巧不巧的走了进来。
最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第六章 人不是我杀的
“各位大人,小人我亲眼看到,人就是他们杀的。”
走进来的是五个捕快和一个尖嘴猴腮、一看就不像好人的家伙,那丑陋的如同怪物的人类一进入洞里
,指着我们就吼了起
来,就像我刚谋杀了他的亲爹亲娘。
那五个捕快一看就知道是小地方来的,没见过什么世面,视线刚一接触到满地的尸体,就有三个年轻
人蹲在地上吐了起来。
只剩下最后两个长相比较老成点的,掏出了家伙,刀口指着我和青峰,厉声吼道:“统统不许动,你
,还有你,手放在脑
袋上,蹲下!”
我根本没有理会他们的喊叫,脑袋飞速转动,内心却极为懊悔。娘的,居然被人摆了一道,活生生遭
人诬陷了。
要早知道就不那么贪财,看来,这根本就是一个陷阱嘛。
“老兄,人不是我杀的。”我摊开手,笑咪咪的解释道。
那个尖嘴猴腮的家伙也不知道在激动什么,又大声吼着:“你说人不是你杀的,就一定不是你杀的?
我明明亲眼看到你在
这里杀人,我才溜出去报衙门的。你当我是瞎子啊!”
“那我杀人的证据呢?”我依然笑咪咪的,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你的哪只瞎眼看到我杀人了?要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嫌疑犯,貌似需要人证、物证、动机和凶器吧?我
哪一点符合凶手的
要素了?还有,你说我杀人我就真的是凶手了?或许是你杀了人故意去报案陷害我呢!你才是凶手!”
尖嘴猴腮的家伙一时间找不到话反驳,结结巴巴的急得直抓嘴。
“不要在这里扯皮,有话全部到衙门里去说。”那两个年龄比较大的捕快发话了,他们如临大敌的用
刀指着我,小心翼翼
的掏出两条铁链丢到我俩脚下。
“你们自己把手脚绑上,跟我们到衙门去一趟,如果人真的不是你们杀的,衙门自然会给你们一个公道
。不要给我耍花样,
刀剑可不太长眼睛。”
“你们这些捕快,啧啧,真看不懂形势。”
我叹口气摇了摇头,猎捕者一直都不愿意和世俗的政府打交道,因为普通人在我们眼中就如同蝼蚁般
的存在。如果没有量
到质的变化,否则蚂蚁永远都撼动不了大象。猎捕者,自然有猎捕者的法庭。
“我不会跟你们走的。”
两个捕快紧了紧手中的刀,声音又大了一点:“你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这件事以后我自然会给你们一个交代,不过今天的事情,是你们没有办法插手的。还是
听我一句忠告,统
统忘记吧,否则不但被人当枪耍了,搞到后边连小命都会丢掉。”
我暗自掏出一张符纸,捏碎。顿时,一道波纹以肉眼难以捕捉到的速度飞速散开,充斥满了整个洞穴
。
“哼,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不过你的意思是不愿意跟我们回去了?”捕快将刀再一次紧紧握住,似
乎有些紧张:“这些
由不得你,最后警告你们一句,跟我们走,否则我们就要动刀了。”
“随便。”我耸了耸肩膀:“不过我也要提醒你们一句,貌似你们刚才紧张的就连刀鞘都掉在地上了
!”
就在这些捕快下意识向下看过去的时候,我低吼一声:“定!”
就在声音响起的一刹那,整个洞穴里的所有捕快都如同时间凝固了一般,动作全部停止,傻呆呆的保
持着最后的姿势呆在
原地。
我走上前去,拍了拍最前边那个四十多岁模样的捕快叔叔的脸蛋,在他耳边轻轻说:“骗你们的,哈
哈,你们这些笨蛋,
果然是小地方待久了,还真好骗的很。”
那五个捕快虽然不能动弹,却丝毫无法掩盖脸上惊惶失措的表情。我安慰的又拍了拍眼前那个捕快的
肩膀。
“放心,这不会伤害你们,只不过有点痛,未来几天你们会有一种宿醉的感觉,毕竟被定身后又失忆,
确实不是什么美好
的回忆。不过,我这都是为了你们好,毕竟普通人卷入猎捕者的事情,就算有几条命都不嫌够。”
说完,我又掏出一张符纸,在空中胡乱挥舞了几下,念道:“遗忘,疾!”
符纸烧尽,化为五道刺眼的光芒射入了那五个捕快的额头中,只见那五个人浑身抽搐了一下,全都晕倒在了地上。洞里随
之弥漫出一股人类排泄物的恶臭。
这也是我不太喜欢这个遗忘咒的原因,不知为何,不管如何改进,遗忘都会引起普通人类的身体不适
应,让人大小便失禁,
恶心死了。
“青峰,那个尖嘴猴腮的家伙你抓到没有?”
五个捕快刚一倒下,我就传音给青峰,我早就怀疑那家伙有问题,所以注意力一直都放在他身上,就
在我使用定身术的前
一秒,那位尖嘴猴腮的仁兄居然诡异的在我的视线下消失了,而且五个尽职尽守的捕快帅哥,还没有任何
一位发现。
我当下立刻暗中嘱咐青峰,给我寻着那家伙留下的痕迹追过去。
“主人,我出了洞没多久就找不到他的踪迹了,那个人就连味道都没有残留下来。”青峰恹恹的传音
回来说。
“嗯,那他很有可能使用了瞬间移动一类的法术,没关系,我们再想其它办法。”
我用下陷法术在洞穴中央弄了一个极大的坑洞,然后把所有猎捕者的尸体都埋葬了起来。
站在那个合葬的无名墓前,我默默念叨着:“各位老兄,虽然你们都不是我杀的,不过既然杀你们的
人找桩找到小弟我的
脑袋上来,我也不得不替各位找回点公道。放心,我会让他死的很惨。
“不过,首先呢,小弟最近盘缠刚好用光了,只好先借诸位的一用。总之你们到了黄泉之下,也用不
着阳间的那么许多,
最多小弟以后多多来替你们烧些纸钱。”
嘿嘿,发了,这些猎捕者居然没有将重要的东西藏起来的习惯,每个人随身都揣着好几万两银票。足
足从他们身上搜刮出
了二十多万两来。
果然还是俗话说的好啊,女人、小孩和死人的钱最好赚。
青峰看着眼前被人冤枉了、还高兴的为点小钱手舞足蹈的主人,彻底无语了。
“主人,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会不会被衙门通缉?”他小心翼翼的用手指戳了戳我的脊背。
“废话,当然不可能,证据我都消除了,记忆我也抹掉了,这五个捕快明天醒来,只会当自己集体梦游
了一次。世俗世界
的衙门我倒是一点都不担心。不过猎捕者集市方面就有些麻烦了……”
我托着下巴,缓缓思索着。自己最近并没有得罪过谁,是谁一定要花那么大的力气和手笔来陷害我呢
?
“主人,会不会是风晓月姑娘?你不是跟在后边抢了她的沙漠蜃内丹吗?”青峰努力在为我分忧。
“不会,那臭娘们虽然性格扭曲,不过让她杀这么多人估计还是有些困难的。何况她的家族有钱的很,
才不会为了区区两
百万两黄金和我计较,她看重的是猎捕者的积分,完成了这个任务,她刚好能升到十一级。”我摇头。
“那会不会是那个发布蜃怪内丹任务的人,他突然不想付钱了,所以干脆诬陷你?”青峰又猜测道。
我无奈的摸了摸额头:“我的老天,青峰你这个逻辑实在有问题,不管怎么想都不符合现实嘛。首先
发布任务的时候,钱
和奖励物品就已经存进了猎捕者集市的兜里,是不可能后悔的。咦,等等!”
我突然想到了什么,在原地胡乱的踱步思索着。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个陷阱确实是针对我的。首先,
有人看准了我的性格,
用拿着疑似附魔匕首的金钱鬼引诱我到这个山洞来。不错,以自己贪财的可爱性格,他确实成功了。
然后他又将金钱鬼以十分阴毒的手法杀掉,让我以为这里住了一个魔头,而金钱鬼是偶然死于这个魔
头手上。这一点他也
成功了。
最后,他利用某种东西对青峰造成影响,让我对洞穴里产生好奇。而迎接我的却是满地猎捕者的尸体
,和来得恰如其分的
捕快。
这个人对我的性格分析的很透澈,他知道我不可能杀普通人,他在赌博,看我会不会跟捕快去衙门。
不过他忽略了一点,
虽然我不杀人,但是我可以抹掉他们的记忆。
不对,或许这一点他也算计在了里边。毕竟会遗忘法术的人并不少见,他既然研究过我,就肯定知道
我会使用。
那这个诬陷我的家伙,他究竟想干什么?他想要达到什么目的?
我疑惑的摇了摇有些发痛的头,不管他想怎样,我夜不语都不是个好捏的软柿子。既然他敢踩到我的头上,就要做好被我
报复的心理准备。
让我头痛,后果可是很严重的。
首先,还是要找到那个尖嘴猴腮的家伙。
各大猎捕者集市最近肯定是不能去了,如果我猜测的没错,那里悬赏抓捕我的任务,已经被集市内部
的清理局所发布了下
来,恐怕开的价格还不菲。想要搞到所需的信息,现在也就只剩下一个地方了。
“青峰,我们现在就出发。”我伸了个懒腰。
“去哪里?”
“成都。”
“去成都干么?”
“去找一个人,一个自称无所不知的人!”
第七章 墙的记忆
十二年前。
白鹭书院操场有一个长达四十丈的环形跑道,但就是这种标准的椭圆形,却怎么看怎么像是蛤蟆的背脊,看久了,我恶心的鸡皮疙瘩都长了出来 “第一天上学感觉怎么样?”赵凝香挤到我身旁问。
“还不错。”我无精打采的答道,这个鬼书院,实在太令人头大了。 “我喜欢这里。”她笑咪咪的说:“我从小就在这里长大,非常熟悉这里的一草一木,放学后要不要我带你到周围逛逛?”
我想了想,点头道:“那,谢了。” 看起来估计自己要在这里生活到老爹的杂货店梦想破灭为止,至少最近一年是离开不了的,还是先熟悉一下环境为好。
“嘻嘻,你这个人果然很奇怪。”赵凝香又笑起来。
我恼怒道:“我哪里奇怪了 “就是很奇怪。”她偏过头去,小声说:“安静,要开始了哦。”
开始?开始什么?练武吗?
我伸展了一下拳脚,准备叫唤声响起就开始打一套基础拳脚,但等了老半天也没有听到熟悉的喝号声。
怎么回事?
我抬起头,顿时呆住了。所有人都盘腿坐到地上,闭上眼睛闷不作声的像是在冥想,整个操场只剩我孤零零的还站着。
怎么这书院不练武,而是冥想吗?这里的衙门到底在搞什么,书院这么乱来都没人管!
入乡随俗,我一向奉行大众化路线。只好学着他们坐下来,闭上眼睛胡思乱想。.
没过多久,突然感觉肩膀上一沉,彷佛有谁在用力的拍我。我立刻将眼睛张开,但却谁也没有看到,附近的同学依然静坐着,一动不动。
那刚才拍我的是谁?
我迷惑的看了看身下,突然发现自己的身体居然向下陷了半尺多,半个屁股已经埋进了土中。
怎么可能!刚才肩膀上的力量有那么大吗?我偷偷用力挖了挖身下的土壤,压的很结实,不像是承受不住我身体重量的样子。 而且站上来时,我也没有脚下松垮垮的感觉。那就是说,我是因为那股力量才陷下去的?不对,如果真的是因为那股力量,我的全身骨骼应该早就被压碎了吧。 天!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感觉自己的理智就快要到崩溃的边缘了。 内心忍受着巨大的恐惧煎熬,不知过了多久,操场上整个书院的学生不约而同的睁开眼睛站了起来。
赵凝香舒服的伸了个懒腰,视线一接触到我,就奇怪的问:“夜不语同学,你怎么了?难道冥想很累吗,你的脸白的吓人。”
我“哈哈”的强笑几声,好不容易才憋出几个字来:“我,哈哈,完全没有问题。刚才你们真的是在冥想?”
赵凝香“嗯”了一声。 “这东西有什么用?”想了半天,我决定不把刚才的事情说出去,毕竟这种难以理解的东西,自己都有些难以置信,讲出去一定会被人当白痴的。
“书院的院长说,我们小孩子会比一般人更能接触到宇宙力量,所以冥想是最有利于成长的运动方式了。”
我无语了。这家院长还真不是简单的人物,这种话都能说出来,实在很想看看他的脑袋是怎么长的,居然睿智到如此程度! 冥想完没过多久就又开始上课了,这里就如同其它大型书院一般,是全天委托制度,上午的课大多是主堂,伦理道德课全部占用光光了,不过课间休息时间比较合理,足足有十五分钟。
我上课的时候,纯粹在煎熬着度日,欲哭无泪的看着白痴到极点的识字课程,再加上古怪同桌的头皮屑骚扰,实在已经徘徊到了抓狂的边缘。 还好,同桌只是在聚精会神挠着他如鹅毛大雪一般丰茂的头皮屑,没有和我搭话。不过偶尔用余光瞟到的时候,也很让我难受了。 不,我谦虚了,原谅我,我绝对不是难受这么简单,根本就是难受到想哭、想吐。这家伙开心的积满一整桌面的头皮屑,然后又开心的用根树枝把它们扫到一堆,最后小心翼翼的拨进了一个皮袋子里。
我好奇的向他的袋子看了一眼,但这一看,我的脸色顿时煞白,胃里一阵翻腾。只见他的袋子里根本就没有其它东西,只有满满的头皮屑,白花花的,我彷佛已经闻到了头皮屑放久后发酵散发出的恶心臭味。
“噗!”我用力捂住嘴巴不让自己吐出来。
王先生看向我,关心的问:“夜不语,你有什么地方不舒服吗?脸色白的吓人,要不要去书院的诊所休息一下?”
大型书院里配备诊所,不知道是哪个天才的发明,实在太富有王道精神了。!. “要,绝对需要。”我毫不犹豫的捂着胃部站了起来决定装病:“估计是早餐有问题,我胃痛。”
再待下去,估计我就要真的吐出来了。 “那好。”王先生的视线在教室里晃荡了一圈,停在了赵凝香身上:“凝香,夜不语还不熟悉路,你陪他去诊所吧。”
“哇!好!”赵凝香兴高采烈的站起来,一把扶住我就往外走 不过,这位同学,你扶我就好好扶吧,干么力气大的像在硬把我往外拽啊 一走出教室我就挣脱她,自顾自的向前走。 赵凝香笑嘻嘻的看着我,意味深长的道:“看不出来嘛,夜不语同学,一转学过来就敢装病逃课,当心我揭发你。” “你看清楚点好不好!”我把直到现在还恶心得发白的脸庞凑到她眼前,气愤的说道:“看看我的脸,像完全没事的样子吗!我现在是名正言顺的,先生都已经承认的病人,什么是病人你懂不懂?” “懂,怎么会不懂。”她冲我做了个鬼脸:“不过管他的,本小姐只要能顺便逃一下课就心满意足了。喂,你想跑哪去啊?”
“诊所啊!”我头也没转的回答。这个女孩估计也是个麻烦人物,离她远点。
“诊所可是在这边。”赵凝香用纤细的手指指了指相反的方向。
我疑惑的向她指的方向看了看,又迷惑的指着不远处的牌子问:“奇怪,那里明明有一个诊所的指向牌。” “哪有?”她问。
“就在这里。”我走过去,指着一面墙道。
不远处确实有一块老旧的木板牌子,上边用朱红暗淡的字体写着“诊所”两个字,还有一个向下的箭头符号。 赵凝香奇怪道:“怪了,我都在这里都上了五年多的学,怎么从来没有注意到这里居然有块牌子!不过,这牌子似乎有些古怪。”
说起来,这牌子确实有些古怪。老旧到甚至有点残破的牌子,和教学楼崭新的木质墙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视线一接触就让人浑身很不舒服,就像透露着某种诡异的气息。". “你的意思是,你在这里快六年了,从来没有见过这块牌子?”我皱起了眉头。 “对啊。”她点头,然后看着我的样子,“噗哧”一声笑起来:“夜不语同学,你思考的样子好像个小大人。”
我的脸色凝重,完全没有理会她。奇怪了,很奇怪,非常奇怪,实在太不符合常理了。这块牌子离自己所在的班并不远,而且要去操场只能通过这条路走,赵凝香每天至少有一次机会能见到这块牌子,而这牌子实在很显眼,怎么可能从来没有注意到?难道,这牌子是不久前才钉上去的? 不对,就算刚刚钉上去,谁会无聊到用这么老旧的牌子,这么怪异的文字颜色?何况诊所的指向箭头还是向下的。难道,是谁的恶作剧? 算了,让自己头痛的事情已经够多了,不理会,不理会。 就在我准备完全忽略这件事,向真的诊所走的时候。赵凝香一把拉住了我。
“干么?”我皱眉问。“我们过去看看嘛,貌似很有趣的样子。”她对我挤眉弄眼。 .
“不去。”我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你这个人真是无趣,对于美女的邀请都不积极一点。”她嘟着嘴就是不放手。 “美女?哪里?我怎么没看见?” 从我嘴里吐出的三个疑问句,似乎狠狠砸在了她的脑袋上,她赌气的用力将我向前拖:“夜不语,你真没风度。”
“要你管,我就是不想去!”我继续向反方向挣扎。这女孩究竟是吃什么长大的?力气比牛还大。
就在我们相互抵销力气到气喘吁吁的时候,赵凝香突然惊叫了一声。我向后望去,也惊讶的呆住了。 那块古怪的牌子,居然不知什么时候消失的无影无踪。不远处的墙面干干净净的,彷佛那牌子从来没有出现过。
!.a:.q .z*.J(.^ 我用力拉开赵凝香,走到原本有牌子的地方仔细打量着。 没有!什么都没有!没有挂牌子的钉子孔,也没有任何能证明曾经有过牌子的痕迹。原本挂牌子的墙面上我找不到任何线索,那牌子居然就这样在我俩的眼皮子底下,莫名其妙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能肯定这里没有别人来过,毕竟只有一条路,如果有人,一定能一目了然的看到。难道是错觉?在某种特定的条件下,让我和赵凝香都产生了一种“看到过牌子”的错觉? 赵凝香脸色发白的呆立在原地,过了好久才望着我,声音在颤抖:“夜、夜不语同学……刚才我们是不是见到鬼了 “这世界上哪可能有鬼。”我老气横秋的说。 “那、那刚才的牌子是怎么回事?”她惊魂未定,一把紧紧抓住我,彷佛这样才能安心一点。
“估计是某种特定的自然现象吧。” 我撑着下巴臭屁的道:“据说这个世界上的一切东西都有记忆,人有,动物有,非生物也有,就连路边的一块石头都有。只要符合特定的条件,它们的记忆就会显现出来,刚才或许我们就是误打误撞的看到了那面墙的记忆。” “真的吗?”她半信半疑。
“还能怎么样,我就只有这个解释了。”我无奈的耸耸肩膀。
“你好像不怎么怕的样子,这么恐怖的事情……”她欲言又止。 “当然怕了,不过万事万物都肯定有它出现的原因,想通了就不在乎了。” 很多时候,我都是个理智的人,虽然很多时候有许多东西让我完全难以置信,不过我是个聪明人,聪明人知道怎么找个合理的解释欺骗自己。
就在这时,下课敲响了,早晨的课全部结束,午休时间到了。 不过那牌子真的是墙的记忆吗?为什么课间冥想的时候,我会整个人陷入土里去?似乎自从搬到这个怪异的黑水镇以后,许多诡异的事情就像雨后春笋一般,在我身边密集的冒出来。
不知为何,我心底那挥之不去的阴霾逐渐浓重了起来。而自己,对这个小镇,也越来越反感了。
这个书院座落在黑水湖畔,因为常常有白鹭栖息其中,所以有个非常直白的名字,叫做白鹭书院。直到下午我才知道这里的教育体系,实在有点匪夷所思的过分,在其它书院是根本不可能出现的。 早晨的课巳时结束,然后就是午间休息时间,休息五刻钟让你吃饭玩耍,下午课未时准时上,而且只有两堂。
两堂课一完就是自由活动交流的时间。
切,这里的书院学生还真有够悠闲的。人家全国各地都怨声载道的要求增加科举名额,努力的向仕途前进,每个有条件上学的小孩都被沉重的压力、家族的期望弄得喘不过气来,只有这鬼地方完全颠覆了科举才是唯一出路的正确思想。 都什么时候了,几岁了,课才上到识字的程度。难怪规模这么大,却完全在十大书院中排不上号。 “我们这里没有考试,很多人也不会去科举。”回答我的是赵凝香,她用力刮着我的脸皮:“孤陋寡闻,连这么浅显易懂的东西都不知道,真不晓得你怎么活这么大的? 我完全无语了,这里的小孩子果然很幸福,极度羡慕。嗯?不对,估计这个小镇也就只有这一个书院吧,不然哪有不挣破头往好的书院钻的道理?于是我问了出来。
“完全正确,这个镇上就只有一所书院。全镇的孩子父母也就只有这唯一的一个选择,如果要去其它书院,就只有搬出小镇了。”
赵凝香不无得意,只不过我完全不知道她在得意什么。 但稍微想一想,这里也算是小孩的天堂了!
下午的两节课还好没有出现什么怪异的事情,我的同桌也奇迹般的没有来,所以时间很快就过了。下课铃一敲响,赵凝香就迫不及待的跑到我的课桌前。
“夜不语,夜不语同学。”她的声音十分欢快:“我们走吧。”
“去哪?”我疑惑的看着她。这个女孩子真令人头痛,其它地方都是很重男女之防的,就她完全不知道大小。
女孩的脸色立刻阴沉了下来:“你不会忘记了吧,约好我带你到附近逛逛的。”
“哦,喔喔!”我拍了拍自己的额头:“没忘!绝对没忘。”
“哼,你当本小姐真的是笨蛋啊,明明忘了的说。”她恼怒的道。
“没忘,真的。我发誓!”本人的誓言一向都很廉价。
.i “算了,放你一马,先带你熟悉一下书院吧。”赵凝香盯着我看,突然笑了笑。
这小妮子肯定是故意的!她绝对根本就没有生气。
她拽着我走出了教室,说是熟悉环境,但却根本不给我看清环境的时间,嘴里的话像诸葛亮的连环弩一般,“哒哒哒”的发射个不停。
不行,再这样下去,我真的会被她那种附加“晕眩”效果的声音给直接解决掉的。为了自己的小命,绝对要阻止她介绍下去。 “那个,赵凝香同学。书院每个学生都要参加放学后的活动吗?”我好不容易才逮到一个间歇,插断了她滔滔不绝的话。
“不错,每个人都要,而且还是院长规定的。”她点点头。
“又是那位伟大的院长大人?难道参加这些活动也能增加宇宙能量?”我又问。
“聪明,都会举一反三了!”她欣赏的看了我一眼。
我狂汗。
厉害!这家的院长果然是个狠角色。
“那白鹭书院里有哪些社团活动?”我问。 “很多。”
“那你是哪个社团?”我继续问。
她脚步一顿,突然转过头来看着我,慢慢吐出了三个字:“散步社” “散步社?这是什么东西啊!”就算说是妖魔研究社都可以处之泰然的我惊讶了。这种社团,在我漫长的十年人生里,听都没有听说过。
“就是散散步,到处溜达溜达喏,很轻松的。”赵凝香敷衍道。
“请问,这个所谓很轻松的社团,会不会只有你一个人?”我不客气的猜测。
“哪有!你太小看我们的社团了!”她委屈的“哼”了一声:“马上就要有两个人了。”
意思就是说,现在还是只有她一个啊,嘿,我就说嘛,听起来这么丢脸的社团哪有可能会招惹到人气,既然没有人气,当然也不会有人参加了。就是不知道即将参加的那个倒霉鬼是谁。
等等,刚才赵凝香这小妮子说“马上就要有两个了”?马上?这个马上是什么意思?难道……
顿时我有一种极端不祥的预感。好半天才看着她的眼睛,指着自己的脸,结结巴巴的试探道:“这位大小姐,你说的那个即将会参加的人,不会就是我吧?”
“正确,完全正确。夜不语同学实在是太聪明了。”她一把拽住我的左手,似乎怕我一溜烟跑掉。
“拒绝!”我毫不犹豫的摇头,拼命想挣脱她的双手。
“参加嘛,散步社真的很有趣。”
“不要,我才不参加一听名字就老土到丢脸的社团。”我继续挣扎。
“哪有!散步的途中,可以看到很多东西哦!”她拽得我更紧了,拉锯战继续。
“不参加。”
“参加嘛!”
“不参加。”
“参加!”
“不!”
不知过了多久,我终于妥协了,莫名其妙的加入了这个只有两人的丢脸社团,散步社。难怪老爹常常说老娘很可怕,果然,女人果然像老虎一样吃人不吐骨头,特别是有目的又难缠的女人。不管这个女人有多小! 算了,总之进了散步社,就要每天下午所有课程结束后,散步一个半小时。曾经的光杆社长赵凝香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带着满脸诡异的笑容走在我身旁,害我忍不住担心她会不会把秀气的脸笑到抽筋。
“好了,夜不语社员,让本社长继续跟你介绍这所书院。”她趾高气扬的再次准备滔滔不绝。
我立马投降了:“不用了,社长大人,您老还是休息一会儿。我自己会用眼睛看的。”
果然,答应她带我熟悉环境完全是一种错误,不过已经没有后悔药可以吃了。还是让落入魔窟、心情沮丧的我多清静一会儿吧。 她终于安静了一会儿,突然又问:“夜不语社员,你有想过以后要当个怎样的人物吗?” “有,我要当猎捕者。”我一愣,毫不犹豫的说道。
“猎捕者?那是什么?”赵凝香好奇的问。“我也不太清楚,不过,肯定是很红的职业,那是我从小的梦想。”我缓缓说着,不断回忆着从前的一幕又一幕,那段在本家的、不太开心的记忆,又慢慢浮上了脑海。 赵凝香少有的没有打断我,只是带着我在书院里到处穿梭着。 就这样在书院里参观了不知道有多久,不小心走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树林前。不过说起来,这里我压根儿就没有熟悉的地方吧
“夜不语同学,你看那是什么?”赵凝香突然惊讶的叫起来
我随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但却什么也没有看到
“哪有什么东西啊?”我回头看她,认真的回答。
“真的有,我明明都看到了!”赵凝香向前走了几步,然后在一棵树下停住,指着地上又道:“你仔细看看,很漂亮的东西,真的。”
我又是凝神一看,她手指延伸的方向,依旧空荡荡的,除了满地堆积的树叶,就什么都没有了,更不论她口中的那种漂亮的东西了 我不悦道:“你在耍我吧,怎么我什么都看不到?” “怎么可能,那么明显的东西,怎么会看不到?”赵凝香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我,确定我确实没有开玩笑后,脸色顿时变了变:“你真的没看到?” 我摇头:“真的没有。”说完又使劲的揉了揉眼睛。 等再次张开眼睛的时候,瞳孔猛地一张。我傻了,自己的眼睛居然在那一刻,在赵凝香的身旁看到了一个东西,一个之前绝对不存在的东西。 那东西通体黑漆漆的,长七尺,宽四尺多,但却谈不上漂亮。我又揉了揉眼睛,这才将那东西看清楚 那玩意儿,那东西,活脱脱根本就是一口棺材。一口透露着莫名诡异的棺材。 “这就是你口中漂亮的东西?”我感觉自己舌头都打结了,颤抖着将话说了出来。赵凝香疑惑的问:“你终于看到了?本来就很漂亮……”话还没有说完,她也看到了自己所指的那口棺材,尖叫一声,吓得扑进了我的怀里。“这么会变成这样?我看到的明明是、明明是……奇怪,我刚才究竟看到了什么?”她恐惧的浑身都在打抖,嘴里还喃喃念叨着。
老天,不过才开学第一天,怎么会让我遇到这么多难以解释、莫名其妙的事情?我快要疯掉了!
第八章 无不知
在猎捕者中有流传着一个十分神秘的名字,它叫无不知。
至于为什么我会用上“它”这个非人类的指代修辞,是因为没有人知道无不知究竟是男是女,甚至是不是人类。就光凭这
一点,足够令它成为非人类的存在。
传说中无不知就如同它的名字一般,彷佛世间上没有任何它不知道的东西。有人甚至猜测,它根本就是从上古时代便存活
下来的妖魔。
但我知道,而且十分清楚,其实无不知十有八九是一个拥有预言或者醒世能力的猎捕者,一个特殊的猎捕者。
只不过别的猎捕者猎捕妖魔鬼怪,而它猎捕的是信息。
无不知神出鬼没,没有人确切的知道它下一刻会出现在什么地方。不过很不巧,它的老巢我偏偏也很清楚。
它一年有十个月待在成都,所以我就去了成都。
“主人,这个叫烧饼的东西还满好吃的。”
每个城市都有商业最繁华的地段,而成都的商业街就在春晖路。在春晖路的拥挤人潮中,青峰开心的一手拿着一个烧饼,
旁若无人的啃着。
他一头显眼的青发飘逸,就连全身套着的那套不太合体的书生服,也显得极为潇洒。不得不说,如果抛掉实力不算,光凭
他的长相都能抵上十八级的存在。
虽然他现在的样子极为不堪,但依然无法阻碍周围美女的惊艳目光和臭男人的嫉妒。
我用力敲了敲他的头:“你不要给我那么丢脸,我现在可是通缉犯。如果被其它猎捕者发现就麻烦了。”
青峰撇了撇嘴巴:“主人,青峰又不是笨蛋。主人早就用法术将原本的样子改变了,除非有十级以上实力的猎捕者,否则
哪里看得出端倪。
“相比普通人类,猎捕者的人数基本上可以少到忽略不计,而十级以上的更是少之又少,哪有那么容易碰到。”
切,这家伙最近不知道吃了什么,脑子突然变聪明了。
“还是小心一点好。”我看了看周围,然后走进了一家装修豪华的客栈。
径自走进客栈的一排茅房里,我招呼青峰和我站进第二个茅房中,关上门,然后依照八卦五行的顺序,有节奏的按动茅房
上的顶棚。
不一会儿便从茅房底下的茅坑中传出一阵古怪的呻吟,它嘶哑的低吼着,像是饥饿的野兽看到了猎物。整座茅房都不断的
颤抖起来,茅坑开口猛地长大,一口将我和青峰活生生的吞进了肚子里。
这只茅坑造型的怪兽叫做水刺怪,很温顺的怪物,可以人工繁殖,主要用来形成五行空间。
进入了水刺怪的肚子后,我和青峰被传送到了一个奇异的地方。
那是一滴水珠,是这个空间中千千万万滴水珠的其中一颗。每次看到这个景象都觉得很壮观,就如同自己是尘埃上的生命
似的,那么渺小,也那么脆弱。
“夜不语,我就知道你会来。”
一个感觉极为年轻,又感觉极为沧桑的声音,唐突的出现在了我的身后。
青峰浑身一颤,戒备的迅速转身。有一个人,看不清楚模样,不知道是男是女,缓缓出现在我们身后的不远处,它就彷佛
一直都站在哪里,不曾移动过似的,只是我们从来就没有注意到。
我慢慢将视线从万千水滴上收回,依然那么站立着,淡淡道:“无不知,你还是那么喜欢装神弄鬼。”
一脸模糊的无不知摊开手,用不知是哭还是笑的声音道:“没办法,世人都喜欢看包装。包装的好坏直接影响他们付钱的
爽快程度。用一小点包装来博取最大的利益,何乐而不为呢!”
“切,你所谓的一小点包装,对我来说也是大手笔啊。”我转过头,打量了它一眼:“一件有“隐匿”的附魔道具,一只不
知道生活了几千万年的,可以繁衍出无穷数空间的水刺怪。
“其它我看不出门道的防御性附魔武器,还不知道有多少,你为你的小命还真是投入了不少的心力。这些东西要是随便拿
出一件丢到外界,怎样都能引起猎捕者之间的一阵腥风血雨。”
“见笑!见笑!毕竟我可没有猎捕者那么强大的攻击能力,如果没有点自保手段,恐怕早就成为谁的盘中飧了吧。”无不
知依然是那副不死不活的语气,听得人牙齿痒痒的。
见我还想扯皮,它又笑起来:“你来应该不是无聊找我聊天的吧?想要知道什么,就快点说。”
“也没什么,你不是无不知吗?我来的目的你应该知道才对。”我耸了耸肩膀,欠揍的就地坐下,还掏出了一瓶酒喝起来。
无不知模糊的声音动了动:“最近你被猎捕者集市下了通缉令,不管死活,你的人头值两千万两银子,外加一粒炫阳丹。”
“我居然值这么高的价钱,娘的,如果要的不是我的人头,我都有点想自己把自己捆了拿去领赏。啧啧,炫阳丹可是个好
东西。”
我惊讶的张大了嘴巴。如果说两千万不值得大多数高手动心的话,炫阳丹这东西就足够让许多猎捕者疯狂了。
这玩意儿据说能提高十五级以下猎捕者整整一级的能力,而且有名到有市无货,除了各大世家能够有些存货外,其它就全
靠猎捕者集市偶尔悬赏的时候拿出来了。
虽然它对我这个根本没有任何能力的帅哥没用处,但如果真要拿到市面上拍卖,那价钱不得高的我口水都能流个三天三
夜?
看这么大的手笔,就知道猎捕者集市的幕后操纵者动了真怒。我有麻烦了。
“喂,无不知你这个王八蛋,你该不会已经把我的行踪偷偷出卖给猎捕者集市了吧?”我瞪了它一眼。
它摇头:“还没有。”
“我信你才怪,以你这种贪财爱占小便宜的性格,肯定会出卖我。”我嗤之以鼻。
“这次真的没有,你小子运气好,刚好遇到我最近休假。”无不知说道。
这家伙果然没有幽默细胞。
“你这次来,是想知道阴谋陷害你的幕后主使人究竟是谁吧?”
“不错,我本来还以为自己是天下第一聪明的人了,看来你也不差,只比我低了那么小一点点。”我用手比划着一尺的长
度。
“我可以告诉你。”无不知根本没有理会我那些毫无营养的话,继续道:“只要你能付的出代价。”
“小气鬼。你要什么?”我拿出了须弥袋。
“十颗金蛟龙的内丹。”
“噗!”我一口将嘴里的酒全都吐了出来:“你开什么宇宙玩笑!现在这个世界,就连金蛟龙的栖息地都很难找到,更有传
说它们早就绝种了。就我所知,就算十大世家合力,恐怕也没办法拿出十颗。你这是讹诈,赤裸裸的讹诈,是坐地起价!”
“不好意思,这是我将真相告诉你后,自己会遇到的风险计算出来后给出的价格,看在你是老主顾的情分上,我还大出血,
打了九点五折。”无不知古井不波的说。
我用双眼死死的盯着它,许久才不咸不淡的道:“其实,你根本就不知道谁是陷害我的幕后主使者吧?”
无不知淡淡道:“我是无不知,世间万物,无所不知。”
“切。”我用鼻孔发出一声表示不屑的声音:“价钱太高了,我还是自己去找答案吧,你帮我找一个人。”
“谁?”
我掏出一张符纸,用幻化术在空气中模拟出一张人脸。那个人赫然就是带着捕快、指着我的鼻子诬陷我的家伙,他那尖嘴
猴腮样实在太有特色了。
“谢谢惠顾,十万两银子外加十颗雷兽内丹。”无不知闭上了眼睛。
“敲诈!”我恶狠狠的将东西掏出来摆在他面前。如果不是前几天发了些死人财,这钱我还真拿不出来。
不一会儿无不知就睁开了眼睛,缓缓说道:“他在武汉,具体地址在这里。”
说着他伸出纤瘦的中指,在虚空中写了一串地名。随后一串虚幻光阴的闪过,我们眼前的景物顿时闪烁起来。
等景象重新变清晰后,我和青峰已经身处在那个普通的茅房二号隔间中。
“老大,那个无不知的样子我居然完全忘记了。”青峰疑惑的挠着头。
“大惊小怪的,没见识,那就是隐匿的作用。”
管他无不知长什么样子,总之它绝对不是美女。我的脑海里还残留着那串地址,而那个尖嘴猴腮的人,一定要尽快找到。
“走,青峰,武汉去!”
第九章 风魂楼
说到武汉,最著名的或许是一种鱼,武昌鱼。不过说到最著名的地方,十个猎捕者会有九个说,是风魂楼。
风魂楼处在武汉的郊区,是一个在猎捕者中流传的地名,别误会,那里绝对不是当地的猎捕者集市,它之所以会出名,完
全是有一个原因。因为它,闹鬼。
很可笑吧,在猎捕者之中居然会有闹鬼这种传言。
鬼,猎捕者当然不怕,毕竟捕捉它们也是身为猎捕者经济来源的一个方面。但这个所谓的风魂楼里的鬼,究竟有什么特别
的可怕之处,值得猎捕者流传呢?
很简单,因为里边的鬼,至今也没有任何猎捕者能够降伏。
据说那里边住着一群女鬼。
五百年前的风魂楼曾经名为凤翔楼,是远近闻名的青楼,只对当地的官员和富豪开放,可以说是这些人心腐败的家伙们的
后宫。可是突然有一天,居然有人发现里边的嫖客和妓女,竟在一夜之间横尸遍野,整个凤翔楼里没有一个活着的人。
这个特大案件直到最后,也因为找不到凶手而不了了之,但从那以后,就常常有人听到里边传来哀痛至极的窃窃哭泣声,
凤翔楼中闹鬼的传言也越传越广。
更神乎其神的是,走入凤翔楼中的人,不论是普通平凡的人类、妖怪,还是猎捕者,皆无一能够活着出来。五百年过去了,
凤翔楼不知从什么时候改名为风魂楼,而五百年时间也形成了猎捕者,对风魂楼任务的趋之若鹜。
无不知给我的地址,正是这座可怕的风魂楼。它说,我能够在这里找到那个尖嘴猴腮的家伙。
“主人,这栋楼阴气好重!”青峰站在风魂楼跟前评价道。
这栋楼经历了五百年的风雨,沧桑的时间将它的外表腐蚀的极为残破,许多棱角上都出现了风化的痕迹。不过即使变成了
这样,也依然阻挡不住楼中流露出来的,当年那种繁华宏大的气势。
这栋楼足足占地十亩有余,采用双层结构建筑,屋顶雕刻着许多女子婀娜多姿的百千形态,即使早已经风化的看不清楚容
貌了,但风一吹,依然令人感觉那些女子像是随时都能够活过来。
只不过在我眼中,这些屋顶雕像却渗透着丝丝冰冷的寒意。
这地方,果然不简单。只是那个尖嘴猴腮的家伙,为什么会到这里来?虽然他人是丑了一点,不过那么多年都忍受着自己
丑陋的样子,坚强的活了下来,也犯不着现在到风魂楼送死吧!
“那个长相模糊的、不知道是人类还是妖怪的东西,是不是骗了我们?”青峰的视线一直没有从楼上转移:“从里边我根
本感觉不到有活人的气息。”
我微微摇了摇头:“那个小气又贪财的混蛋只有一点好,它很讲信誉,只要收了钱就一定会讲真话,而且给出的信息从来
没有错过。它说那个尖嘴猴腮的人在里边,那他就一定在里边。”
“您的意思是,我们要进去?”青峰问。
“嗯,进去是肯定的,那个人一定要找到。”我点头。最近自己的心里老是有一种十分不安的感觉,直觉告诉我,有危险
正在向自己靠近,越来越近。
我是个非常相信直觉的人,毕竟自己的直觉,确实救过我许多次。
或许,真的有一个极大的阴谋,出于某种原因,落到了我的头上。那个阴谋令我寝食难安,如果不尽快解决掉,恐怕生命
都会受到威胁。
再说自己的冤屈再不洗清,如果再被猎捕者集市通缉,如果再不能进入集市中交易,我就真的要穷到去拦路抢劫,或者考
虑直接去抢劫钱庄了!
“青峰,这栋楼里的东西,你感觉到什么了没有?”我转头问。
青峰闭上眼睛,用神识搜索了一遍,轻轻摇摇头:“我什么都感觉不到,彷佛有一层纸将整栋楼都隔离了起来。那张纸虽
然薄弱,但是韧性极强,不论我的神识怎么攻击都穿透不进去。”
“没办法,只好进去闯一闯了,看我们能不能从这栋被诅咒的楼中走出来。”我终于彻底死心,准备进去。
虽然楼中泄漏出来的寒意令人十分恐惧,但我却丝毫没有害怕的感觉。自从和雪萦、青峰签订生死契约后,我就再也没有任何害怕的东西。
最后看了一眼这栋阴森诡异的风魂楼,我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大脚一抬,狠狠的踢在了门上,残破的门发出一阵“吱嘎”
的难听声响,打开了。
传说中进入风魂楼的人,不管是谁,没有任何一个能够出来的。
那我又何必冒着生命危险进去找他呢?毕竟进去的人必死,或许那个家伙已经变成了一个死人。而死人根本是没有任何价
值的。
不过对我而言,他的死活对我来说并不重要,我只是想找到他。
不管是他的人,还是他的尸体。毕竟这家伙,是我唯一的突破口,如果不想掏出十颗金蛟龙内丹给无不知的话,找到他也
只能是唯一的选择了。
踹开风魂楼的破败大门,我和青峰同时走了进去。
我躲在青峰身后,让他支起晟谰结界,晟谰结界可以有效阻挡非物理的攻击,对灵体等具有很强的反弹效果。这里盛传闹
鬼,既然故事能够流传至今依然活灵活现的,就一定有它的参考之处。
在很多时候我都是个谦虚、谨慎的好青年,前辈的经验我还是十分信服的。
一进门就能看到风魂楼的大厅,一个很大的大厅。仔细看还能看出大厅的右侧有座椅和戏台的痕迹,大概是古代达官贵人
看戏娱乐、和妓女沟通,以及让那些有才华的青楼女子一展才艺、增加身价的地方。
只不过现在的戏台和桌椅早已经风化腐朽,只剩下一截截的烂木头依然残留在地上。
大厅的地面用青石铺就,一种很特殊的青石,青中带着温润的玉质,恐怕是至今都很珍贵的和田青。
相传这种石头冬暖夏凉,常常用来打磨成当时富贵人家女子喜欢的饰物,和玉石等价,没想到在这里却廉价的用来当地板,
看的我在心里直叫败家。
光看这地板都能看出当时这个地方的奢华和昂贵。就连皇宫都没办法相比,至少上次自己溜进宫的时候,也没见到用了这
种和田青铺地板的。风魂楼啊风魂楼,我怎么就没有早点认识你?!
“主人,您、您在干么?”青峰见我口水长流,掏出一把刀用力在地板上挖着,不禁疑惑道。
“嘘,小声点。”我做贼心虚的低声道:“青峰,你也给我拼命挖。和田青可是好东西,这种材料在几百年前就已经被消耗
殆尽,现在的市场上也很少见,值钱!”
青峰听话的也挖了起来,挖着挖着,猛然才想起什么,闷闷的道:“主人,貌似我们是进来找人的!”
我挠头想了想,“啊”的一声站了起来:“对啊,我们是来找人的,嘿嘿,差点给忘的一乾二净了。”
恋恋不舍的看了眼地面,左手随便掏出一张符纸在空中一摇,右手拿着须弥袋,我轻声念道:“起!”
符纸燃烧着,灰烬带着火焰一滴一滴的落到地上,猛地如同一阵狂风掠过,地上的和田青全部脱离,硬生生的从地面上浮
起。
“收!”随着我的声音响起,空中的和田青像是受到了莫大的吸力,统统飞入了右手的须弥袋中。
“大功告成,搞定。”我拍拍手正准备好好将这个大凶之地搜索一次,就听到青峰惊讶的叫唤声。
“主人,这里有尸体,好多尸体!”
我朝他手指的方向看去,顿时倒吸了一口冷气。
只见不远处的地面上,因为被剥去了和田青这层地板,竟然露出了一个直径十尺的坑洞。这个坑不知道有多深,却密密麻
麻堆满了白森森的骨架。
这些骨架都很完整,有的穿著残破的衣服,有的赤身裸体,但大多骨架的左手腕骨上都赫然印着数量不等的彼岸花。
我不声不响的走上前去,拉出最上层的一具骨架仔细观察起来。
这具骨架还很新,甚至从上边还能闻到腐烂的恶臭味。我将骨头理平整,一寸一寸的检查起来。
这个人是个男性猎捕者,九级实力,从骨架的色泽上看,死了大概才一年左右。骨架上并没有特别的伤痕,可以判断,这
个人的死亡并不是物理原因造成的。
只是一年时间,怎么可能腐败到一丁点血肉都不剩,只残留着骨架的地步?而且骨架还能保养的如此完整?
对,不错,我确实用了“保养”这个词汇。因为骨架的光洁程度,真的会让人产生一种有什么东西在不断保养它的错觉,
就像在保养自己的战利品一样。
我用手指在白骨上轻轻摩擦,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颤。这个人的血肉,很有可能是活生生的被某种东西,一片一片的撕裂
下来的。
但他却丝毫感觉不到痛苦,至少从他头骨的呈现状态上看,他死亡前在笑,笑得很灿烂,甚至有一种十分舒服放松的感觉。
又拉了几具尸体上来,情况依然大同小异。可以肯定,这个风魂楼中,确实不简单,五百年的闹鬼传言,并不是无中生有,
这里,很危险。
“青峰,张开星辰结界。”我霍然起身,视线开始不断在大厅中游移,希望能看出些端倪。
和我签订生死契约后,雪萦、青峰这个大妖魔的实力,被压抑到了只剩下十分之一,毕竟我只是普通人的身体,没有办法
承受过大的妖气。
星辰结界,是青峰在这个状态下,所能用出的最强防御法术,它对物理、灵体以及精神攻击都有极强的阻挡能力,甚至有
百分之五的机率能够将攻击反弹回去。
青峰低喝一声,青发猛地无风自动,在空气中舒展开来。他举起双手用力一握,顿时一张薄薄的透明青色光芒,将我和他
密不透风的团团围住。
我内心稍微安稳了一点。这个风魂楼里确实有东西,而且还很厉害。
在那个白骨堆里,我甚至找到了十三级猎捕者的尸骨。
十三级是个什么样的概念,或许很多人都不明白,毕竟猎捕者虽然一共被分为十八级,但就现在这个世道而言,上了十二
级的存在已经很了不起了。十三级以上的猎捕者,恐怕也只能在名山大川的某个大家族禁地才能看到。
这些老不死的家伙通常没有个五百岁,至少也有两百来岁,他们不问世事,一心只想增强自己的实力,他们追求的是修道、
飞升那种遥不可及、虚幻缥缈的东西。尘世里实在很难看到。
能够杀死那么多的猎捕者,能够让风魂楼成为五百年来,许多有实力的白痴望而却步的所在,风魂楼里的那个妖怪,怎么
说也是个十三级以上的存在。
这次玩笑开大了,真不知道还有没有命能够走出去。
我用眼角微微瞥了大门一眼,正考虑着是不是趁还没有出现异常状况的时候退出去。就在这时,一声声凄凄切切的哭泣声,
猛地从四面八方传了过来!
那种哭声很有穿透力,彷佛无所不在似的,没有经过耳蜗的共鸣就直接就窜入了大脑中。猛一听之下,我不由得身体摇晃,
一屁股坐倒在了地上。
还没等反应过来,已经有什么东西狠狠的撞在了星辰结界上。
第十章 虚妄
有人说害怕什么来什么,是最要命的事情。很好,我现在遇到的事情就很要命。剧烈的冲撞让身在星辰结界中的我也稳不
住身体,险些又坐倒在地上。
青峰猛地一转身,右手穿出结界抓向那股撞击传来的方向。但是辐射出淡淡青色光芒的手,却什么也没有碰到。
我的视线在周围扫视着,什么也没能看到。
没过几秒钟,那股看不见的力量又撞在了结界上。我掏出符纸,低喝一声:“明目,疾!”
燃烧殆尽的符纸中,立刻传出一道柔和光芒射入了我的眼中。明目能看穿一切虚妄,对灵体以及大部分幻术都有极强的识
破效果。
但是四周还是空荡荡的,我依然看不到任何有问题的地方。
难道这只是单纯的能量撞击?我百思不得其解,立刻叮嘱青峰增加结界的强度,不要轻举妄动。
这股力量暂时还冲不破星辰结界,我还有时间来想办法。
力量的冲击越来越强烈了,结界上泛起层层波动,像是荡漾着的湖水。
在力量的冲撞下,波动的荡漾越发的频繁,青峰苦苦支撑着,我心里很清楚,如果什么都不做的话,只需要再多三分钟,
我们就会因为结界被破开而遭到那股神秘力量的攻击,到时候就非常麻烦了。
心里暗自思忖着对策,我屹然不惧的站在原地。两分钟,一分钟,三十秒。
直到星辰结界就快要破开的那一霎,我猛地喊道:“契约封印,借魂!”
说时迟那时快,青峰浑身的妖气大量涌向了我的身体。
“极道破,给我爆开!”
我的双手一甩,一道无匹的妖气瞬间将身下地板硬生生破开了一道直径约七尺,不知道究竟有多大深浅的圆柱形深坑,青
峰和我顿时跌落了下去。
一边向下跌落,我一边叫道:“青峰,解除百分之十的力量,朝正上方无间断使用极道破!”
青峰不假思索的执行了,一道又一道的妖气在他双手间凝练的如同实质一般,青色光芒不断射向了上空,狂暴的能量充斥
了整个圆柱形坑洞的上方。
哼,虽然我看不到摸不到,但是那玩意儿既然要攻击我们,就一定会有一个落脚点。
我之前用了三分钟判断出,这不知道是什么构造的怪物,使用的攻击完全呈现直线,这么一来事情就简单了。只要我们也
呈现直线攻击,而且和它的攻击轨道完全重迭,那么就有打中它的可能。
于是我将脚底下打出了一个深坑,如果它要攻击我们,就只有飞到深坑的上空。这样一来,就算看不到,青峰的极道破也
能攻击到它。
果不其然,猛地一声尖锐刺耳的怪叫传入了耳中,那怪物被打的惨叫连连,飞快的不知窜向了哪里。
我坐在青峰的背上,让他轻轻一跃重新来到了风魂楼的一楼。
一打量环境,又让我啧啧称奇起来。在极道破不间断的攻击下,风魂楼的天花板居然没有丝毫损坏的痕迹,实在令人匪夷
所思。
本人可是很清楚解开封印百分之十的青峰,妖力有多么可怕。那时候的极道破只需要三下,就可以将这栋占地面积足足有
十余亩的风魂楼夷为平地。
不过这地方本来就是带有一丝不可思议的地方,如果真的这么容易摧毁的话,就不会在猎捕者中流传几百年了。
看向地板,我突然“咦”了一声。布满灰尘的地上慢慢显现出一丝丝的水渍,这些水渍越来越深,最后泛出了鲜艳的红色,
诡异莫名。
我蹲在地上,用手沾了一点在手指上,用力捏了捏,很有黏性,居然是血液,而且还是人类的血液。
嘿,有趣,在所有的生物都已经死绝的风魂楼,一个只能进不能出的有名鬼地,我居然能在地上发现人血,而且那些人血
还出现的极为神奇,完全是从无到有缓缓显露出来,彷佛身处在大海中的半透明水母一般。
对了!水母,肯定是水母!我浑身一颤,终于想到了那个攻击我们的怪物究竟是什么玩意儿。是母诘皇,一种原本只生存
在海中的妖怪,这种妖怪力气十分大,速度又快,再加上完全透明的身体,绝对是搞暗杀的终极怪物。
难怪自己的明目无法看穿它的身形。这东西并不是灵体,也不会实用幻术,它天生就完全透明,明目对它根本就不起任何作用。
不过这种海中的妖怪怎么可能跑到了陆地上来了,这家伙不是一离开水就会死掉吗?我大惑不解的挠了挠头,既然知道了
它的实体,对付起来就简单多了。这东西最爱就是利用速度和力气进行冲撞攻击,由于看不到,常常令人防不胜防,只是弱点
也很明显。
我掏出符纸,大喝一声:“炫极光,开!”
顿时一道道昏黄色的光芒在这个空间中散播开来,这种光芒带着极强的穿透力,令周围的一切都反射出一圈晕黄。
没多久,我的视线中就出现了一头透明的水母状妖怪,它带着无数根触须飘浮在半空中,受伤的身体正不断滴着透明的液
体。这些液体落地后不久,居然全都化成了类似于人类血液的鲜红。
世界果然很奇妙,就连所有文献数据中都没有记载,母诘皇上岸以后它的血液会变成这样。
我让青峰用百蚕破将它网起来拉到身旁,不禁又是一阵赞赏。
这玩意儿,实在有些漂亮的眼花缭乱。
据说俗世最近很流行养水母,不知道如果我将母诘皇染色后拿出去卖,会不会受到世俗人类的追捧而大发一笔?毕竟母诘
皇可比单纯的水母漂亮多了。
不过,母诘皇虽然很令人防不胜防,但还不至于能够在不伤害对方的情况下杀掉十三级的猎捕者。难道,这个风魂楼里,
还不止一种怪物?
就在我好奇的想要将眼前这头居然能在陆地上存活的母诘皇解剖一番的时候,猛地内心中划过一丝警兆。突然身下一空,
整个人都落了下去……
“主人!”青峰撕心裂肺的大叫一声。
只见地上的洞穴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飞快融化掉,没几秒钟就合拢到了初始的样子,根本看不出它就在不久前还被开了
一个大口子。
“该死!”青峰愤怒轰击着自己主人消失掉的地方,但即使将那块地面打的支离破碎,却依然无济于事。
就在这时,青峰唐突的倒在地上,青色的发丝逐渐转黑,面色也开始抽搐起来。
终于,他的额头浮现出一个面容冰冷的绝丽女子的样貌。青峰羞愧道:“对不起,姐姐,我没能保护好主人。”
那绝丽女子并没有说话,只是微微一闭眼,便从青峰的额头上探出了头来。青峰的全身顿时一抖,身材猛地缩小,最后,
雪萦出现了。
白衣如雪,一袭水袖轻舞的雪萦冷冷看了一眼诡异莫名的风魂楼,轻哼了一声。只是这一声,就彷如惊雷一般,将整个风
魂楼都震的抖了一抖,四周的气氛毫无征兆的寒冷起来,寒气一阵阵的袭来,穿梭在整栋楼的每一个角落。
然后,绝丽的女子微微吐出了一句冰冷的话语:“放了主人,否则,死。”
从风魂楼的四面八方突然窜出一阵鬼哭狼嚎,彷佛是在嘲讽她。
雪萦那个精致无比的脸孔丝毫没有变化,只是又抖了抖水袖,雪白的水袖立刻变长,在空中飞速窜动,彷佛追逐着某种速
度极快的东西。
没过多久,一个黑漆漆的身影便被水袖卷住,不住哀嚎着,雪萦看也没看一眼,就见那只被卷住的黑影“啪”的一声化为
了万千冰屑。没有任何停顿,两袭水袖又是一卷,又是两只不知名的怪物被卷住,破碎成了无数块碎片。
没多久,死在雪萦水袖上的各种怪物已经多达了上百只。这个绝丽的女子明显不耐烦起来,她红润水嫩的小口轻轻张了一
张,一口寒气被吐了出来。
那寒意一脱口,楼内的空间顿时化为了绝对零度的超级低温气流,所过之处的一切物体和生物都瞬间脆化掉,如同接受了
千万年的时间洗礼一般,寒风一吹就整个变成了微粒,飘荡在了地上。
“住手!奴家、奴家投降了!”眼看整座风魂楼就将要被这股寒风吹的支离破碎,一个火红的身影终于忍不住飞了出来。
黑暗,落入眼帘的是无尽的黑暗。视线所能触及的方向,什么也无法在视网膜上成像,我看不到,也听不到任何声音。
“青峰!”我试着大叫了一声,却听不到自己的声音。唯一能证明自己还活着的证据,就只剩下强壮的心跳。
自从我突然掉下来后,还来不及做出反应,整个人就已经迷失在了这片黑暗中。我分不清上下左右,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 是不是站立着。
在这片诡异的空间中,就连触觉也遗失了。
“喂,有人吗?”我并没有慌张,因为自己十分清楚慌张也没有任何用,只是在内心中暗暗感受着生死契约。
不久便感觉到契约开始产生了变化,雪萦硬生生突破了封印的束缚,从隐性状态苏醒过来。我不由得心里又定了一定,只
要雪萦出来了,事情就好办多了。
我优哉游哉的飘浮在这块虚空中,脑子丝毫没有停顿的思索着有什么东西能和现在的状态联系起来。没多久自己便有了答
案。
虚妄!这里应该是虚妄空间。
曾经有佛语说道: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所有众生及万法,皆如梦中镜、镜中花、水中月,刹那生灭,虚幻不实。事因人
立,人既虚妄,人所立之事,自然也是虚妄的。如眼有病的人,空中原本没有花,因病见花,事如病花之果。
虽然这是一道佛偈,但却活生生勾勒出了一个上古时代就已经存在的妖怪—病花兽。这种怪物如同水刺怪一样,肚子里自
成空间,而这一空间就是俗称的虚妄空间。
病花兽并没有实体,它是介于幽灵与妖怪的存在,也便是所谓的杂交品种,不过被它吞进肚子里的生物,却不论怎样也逃
不出来,只能在它肚中的虚妄空间里腐败,被它一点点的消化吸收,是个很阴险的妖物。
不过它本身除却了这个虚妄骗人的能力外,基本上是一无是处。
明白了这妖怪的身分,我的心里更是有底了。
凡所有相,皆是虚妄。病花兽的虚妄空间中一切都是假的,就连眼前这层看不透、听不到、感觉不了的黑暗,也不过是骗
人的罢了。
其实在理论上,病花兽肚子里的空间可以分为一二三四,四个点相连而成的一个立体正方形。这个圆形分别以点一二三四
为圆心,正方形边长的一半为半径,画四个圆六七八九。
圆六代表着一个封闭性宇宙。圆六七八九是一模一样独立存在并同时运行的宇宙。而每一个宇宙中皆有一个并行的空间。
既然是“凡所有相,皆是虚妄”,为什么自己会被欺骗?因为这个相是自己造的,因为不是自己真心的流露,是假的。所
以在这个空间中,千万不要执着于任何东西。
每一个并行空间之上皆有一个自己。和圆六、七相对,圆五六相交于点十。圆五,七相交于点十一。那么,圆五上的任何
一点,相对于点十和十一来说,就产生将来、过去之幻觉,即时间幻觉。
时间浓缩后的空间,是幻觉之幻觉,也是这个空间的根本。而基于时间、空间而言,圆五永远感受不到圆九的存在;但是
也是基于时间、空间,我只要能到达九点,就能走出这个超脱于三千大千世界之外的虚妄幻觉空间。
小时候的自己由于没有任何能力,只能博览群书,古今中外几乎所有的文献数据、野史传记,我都熟读了记在脑子里,可
以说我的大脑,也算的上是对付妖怪的一大利器,即使不借助青峰、雪萦的力量,对付这个小小的病花兽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我默默计算着,在虚空中不断走动,最后猛地停住了。睁开眼睛,嘴角微微露出了一丝欠揍的笑容。我双手一拨,漆黑的
虚空中顿时有一丝刺眼的光线透了进来……
第十章 虚妄
有人说害怕什么来什么,是最要命的事情。很好,我现在遇到的事情就很要命。剧烈的冲撞让身在星辰结界中的我也稳不
住身体,险些又坐倒在地上。
青峰猛地一转身,右手穿出结界抓向那股撞击传来的方向。但是辐射出淡淡青色光芒的手,却什么也没有碰到。
我的视线在周围扫视着,什么也没能看到。
没过几秒钟,那股看不见的力量又撞在了结界上。我掏出符纸,低喝一声:“明目,疾!”
燃烧殆尽的符纸中,立刻传出一道柔和光芒射入了我的眼中。明目能看穿一切虚妄,对灵体以及大部分幻术都有极强的识
破效果。
但是四周还是空荡荡的,我依然看不到任何有问题的地方。
难道这只是单纯的能量撞击?我百思不得其解,立刻叮嘱青峰增加结界的强度,不要轻举妄动。
这股力量暂时还冲不破星辰结界,我还有时间来想办法。
力量的冲击越来越强烈了,结界上泛起层层波动,像是荡漾着的湖水。
在力量的冲撞下,波动的荡漾越发的频繁,青峰苦苦支撑着,我心里很清楚,如果什么都不做的话,只需要再多三分钟,
我们就会因为结界被破开而遭到那股神秘力量的攻击,到时候就非常麻烦了。
心里暗自思忖着对策,我屹然不惧的站在原地。两分钟,一分钟,三十秒。
直到星辰结界就快要破开的那一霎,我猛地喊道:“契约封印,借魂!”
说时迟那时快,青峰浑身的妖气大量涌向了我的身体。
“极道破,给我爆开!”
我的双手一甩,一道无匹的妖气瞬间将身下地板硬生生破开了一道直径约七尺,不知道究竟有多大深浅的圆柱形深坑,青
峰和我顿时跌落了下去。
一边向下跌落,我一边叫道:“青峰,解除百分之十的力量,朝正上方无间断使用极道破!”
青峰不假思索的执行了,一道又一道的妖气在他双手间凝练的如同实质一般,青色光芒不断射向了上空,狂暴的能量充斥
了整个圆柱形坑洞的上方。
哼,虽然我看不到摸不到,但是那玩意儿既然要攻击我们,就一定会有一个落脚点。
我之前用了三分钟判断出,这不知道是什么构造的怪物,使用的攻击完全呈现直线,这么一来事情就简单了。只要我们也
呈现直线攻击,而且和它的攻击轨道完全重迭,那么就有打中它的可能。
于是我将脚底下打出了一个深坑,如果它要攻击我们,就只有飞到深坑的上空。这样一来,就算看不到,青峰的极道破也
能攻击到它。
果不其然,猛地一声尖锐刺耳的怪叫传入了耳中,那怪物被打的惨叫连连,飞快的不知窜向了哪里。
我坐在青峰的背上,让他轻轻一跃重新来到了风魂楼的一楼。
一打量环境,又让我啧啧称奇起来。在极道破不间断的攻击下,风魂楼的天花板居然没有丝毫损坏的痕迹,实在令人匪夷
所思。
本人可是很清楚解开封印百分之十的青峰,妖力有多么可怕。那时候的极道破只需要三下,就可以将这栋占地面积足足有
十余亩的风魂楼夷为平地。
不过这地方本来就是带有一丝不可思议的地方,如果真的这么容易摧毁的话,就不会在猎捕者中流传几百年了。
看向地板,我突然“咦”了一声。布满灰尘的地上慢慢显现出一丝丝的水渍,这些水渍越来越深,最后泛出了鲜艳的红色,
诡异莫名。
我蹲在地上,用手沾了一点在手指上,用力捏了捏,很有黏性,居然是血液,而且还是人类的血液。
嘿,有趣,在所有的生物都已经死绝的风魂楼,一个只能进不能出的有名鬼地,我居然能在地上发现人血,而且那些人血
还出现的极为神奇,完全是从无到有缓缓显露出来,彷佛身处在大海中的半透明水母一般。
对了!水母,肯定是水母!我浑身一颤,终于想到了那个攻击我们的怪物究竟是什么玩意儿。是母诘皇,一种原本只生存
在海中的妖怪,这种妖怪力气十分大,速度又快,再加上完全透明的身体,绝对是搞暗杀的终极怪物。
难怪自己的明目无法看穿它的身形。这东西并不是灵体,也不会实用幻术,它天生就完全透明,明目对它根本就不起任何作用。
不过这种海中的妖怪怎么可能跑到了陆地上来了,这家伙不是一离开水就会死掉吗?我大惑不解的挠了挠头,既然知道了
它的实体,对付起来就简单多了。这东西最爱就是利用速度和力气进行冲撞攻击,由于看不到,常常令人防不胜防,只是弱点
也很明显。
我掏出符纸,大喝一声:“炫极光,开!”
顿时一道道昏黄色的光芒在这个空间中散播开来,这种光芒带着极强的穿透力,令周围的一切都反射出一圈晕黄。
没多久,我的视线中就出现了一头透明的水母状妖怪,它带着无数根触须飘浮在半空中,受伤的身体正不断滴着透明的液
体。这些液体落地后不久,居然全都化成了类似于人类血液的鲜红。
世界果然很奇妙,就连所有文献数据中都没有记载,母诘皇上岸以后它的血液会变成这样。
我让青峰用百蚕破将它网起来拉到身旁,不禁又是一阵赞赏。
这玩意儿,实在有些漂亮的眼花缭乱。
据说俗世最近很流行养水母,不知道如果我将母诘皇染色后拿出去卖,会不会受到世俗人类的追捧而大发一笔?毕竟母诘
皇可比单纯的水母漂亮多了。
不过,母诘皇虽然很令人防不胜防,但还不至于能够在不伤害对方的情况下杀掉十三级的猎捕者。难道,这个风魂楼里,
还不止一种怪物?
就在我好奇的想要将眼前这头居然能在陆地上存活的母诘皇解剖一番的时候,猛地内心中划过一丝警兆。突然身下一空,
整个人都落了下去……
“主人!”青峰撕心裂肺的大叫一声。
只见地上的洞穴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飞快融化掉,没几秒钟就合拢到了初始的样子,根本看不出它就在不久前还被开了
一个大口子。
“该死!”青峰愤怒轰击着自己主人消失掉的地方,但即使将那块地面打的支离破碎,却依然无济于事。
就在这时,青峰唐突的倒在地上,青色的发丝逐渐转黑,面色也开始抽搐起来。
终于,他的额头浮现出一个面容冰冷的绝丽女子的样貌。青峰羞愧道:“对不起,姐姐,我没能保护好主人。”
那绝丽女子并没有说话,只是微微一闭眼,便从青峰的额头上探出了头来。青峰的全身顿时一抖,身材猛地缩小,最后,
雪萦出现了。
白衣如雪,一袭水袖轻舞的雪萦冷冷看了一眼诡异莫名的风魂楼,轻哼了一声。只是这一声,就彷如惊雷一般,将整个风
魂楼都震的抖了一抖,四周的气氛毫无征兆的寒冷起来,寒气一阵阵的袭来,穿梭在整栋楼的每一个角落。
然后,绝丽的女子微微吐出了一句冰冷的话语:“放了主人,否则,死。”
从风魂楼的四面八方突然窜出一阵鬼哭狼嚎,彷佛是在嘲讽她。
雪萦那个精致无比的脸孔丝毫没有变化,只是又抖了抖水袖,雪白的水袖立刻变长,在空中飞速窜动,彷佛追逐着某种速
度极快的东西。
没过多久,一个黑漆漆的身影便被水袖卷住,不住哀嚎着,雪萦看也没看一眼,就见那只被卷住的黑影“啪”的一声化为
了万千冰屑。没有任何停顿,两袭水袖又是一卷,又是两只不知名的怪物被卷住,破碎成了无数块碎片。
没多久,死在雪萦水袖上的各种怪物已经多达了上百只。这个绝丽的女子明显不耐烦起来,她红润水嫩的小口轻轻张了一
张,一口寒气被吐了出来。
那寒意一脱口,楼内的空间顿时化为了绝对零度的超级低温气流,所过之处的一切物体和生物都瞬间脆化掉,如同接受了
千万年的时间洗礼一般,寒风一吹就整个变成了微粒,飘荡在了地上。
“住手!奴家、奴家投降了!”眼看整座风魂楼就将要被这股寒风吹的支离破碎,一个火红的身影终于忍不住飞了出来。
黑暗,落入眼帘的是无尽的黑暗。视线所能触及的方向,什么也无法在视网膜上成像,我看不到,也听不到任何声音。
“青峰!”我试着大叫了一声,却听不到自己的声音。唯一能证明自己还活着的证据,就只剩下强壮的心跳。
自从我突然掉下来后,还来不及做出反应,整个人就已经迷失在了这片黑暗中。我分不清上下左右,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 是不是站立着。
在这片诡异的空间中,就连触觉也遗失了。
“喂,有人吗?”我并没有慌张,因为自己十分清楚慌张也没有任何用,只是在内心中暗暗感受着生死契约。
不久便感觉到契约开始产生了变化,雪萦硬生生突破了封印的束缚,从隐性状态苏醒过来。我不由得心里又定了一定,只
要雪萦出来了,事情就好办多了。
我优哉游哉的飘浮在这块虚空中,脑子丝毫没有停顿的思索着有什么东西能和现在的状态联系起来。没多久自己便有了答
案。
虚妄!这里应该是虚妄空间。
曾经有佛语说道: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所有众生及万法,皆如梦中镜、镜中花、水中月,刹那生灭,虚幻不实。事因人
立,人既虚妄,人所立之事,自然也是虚妄的。如眼有病的人,空中原本没有花,因病见花,事如病花之果。
虽然这是一道佛偈,但却活生生勾勒出了一个上古时代就已经存在的妖怪—病花兽。这种怪物如同水刺怪一样,肚子里自
成空间,而这一空间就是俗称的虚妄空间。
病花兽并没有实体,它是介于幽灵与妖怪的存在,也便是所谓的杂交品种,不过被它吞进肚子里的生物,却不论怎样也逃
不出来,只能在它肚中的虚妄空间里腐败,被它一点点的消化吸收,是个很阴险的妖物。
不过它本身除却了这个虚妄骗人的能力外,基本上是一无是处。
明白了这妖怪的身分,我的心里更是有底了。
凡所有相,皆是虚妄。病花兽的虚妄空间中一切都是假的,就连眼前这层看不透、听不到、感觉不了的黑暗,也不过是骗
人的罢了。
其实在理论上,病花兽肚子里的空间可以分为一二三四,四个点相连而成的一个立体正方形。这个圆形分别以点一二三四
为圆心,正方形边长的一半为半径,画四个圆六七八九。
圆六代表着一个封闭性宇宙。圆六七八九是一模一样独立存在并同时运行的宇宙。而每一个宇宙中皆有一个并行的空间。
既然是“凡所有相,皆是虚妄”,为什么自己会被欺骗?因为这个相是自己造的,因为不是自己真心的流露,是假的。所
以在这个空间中,千万不要执着于任何东西。
每一个并行空间之上皆有一个自己。和圆六、七相对,圆五六相交于点十。圆五,七相交于点十一。那么,圆五上的任何
一点,相对于点十和十一来说,就产生将来、过去之幻觉,即时间幻觉。
时间浓缩后的空间,是幻觉之幻觉,也是这个空间的根本。而基于时间、空间而言,圆五永远感受不到圆九的存在;但是
也是基于时间、空间,我只要能到达九点,就能走出这个超脱于三千大千世界之外的虚妄幻觉空间。
小时候的自己由于没有任何能力,只能博览群书,古今中外几乎所有的文献数据、野史传记,我都熟读了记在脑子里,可
以说我的大脑,也算的上是对付妖怪的一大利器,即使不借助青峰、雪萦的力量,对付这个小小的病花兽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我默默计算着,在虚空中不断走动,最后猛地停住了。睁开眼睛,嘴角微微露出了一丝欠揍的笑容。我双手一拨,漆黑的
虚空中顿时有一丝刺眼的光线透了进来……
第十一章 好烂的故事
我从病花兽的肚子里走出来的瞬间,一个带着幽香的身体便猛地扑入了我的怀中。那具身体的柔软触感我很熟悉,是雪萦。
“主人,雪萦,怕。”
这个绝丽的女子在我怀中抬起头,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我,就彷佛害怕自己一眨眼,我就会再次失踪掉。
“身为你们的主人,我怎么可能那么容易挂掉。”我从鼻孔里喷出一口气,自傲的说。
“雪萦最喜欢主人了。”
她又像小猫一样将头深深埋入了我的怀里,不断磨蹭着。冰冷的女孩,只有在这一刻泛出暖热的温度,也只有在我身旁才
能稍微看到一丝表情。
一阵咳嗽声不合时宜的响了起来,是从不远处传来的。我定睛一看,看到了一个红衣女子,哦,不对,是女鬼。
只见她身穿火红的衣衫,古装打扮,生前大约有二十岁上下。不知道是幽灵的原因还是从前保养的很好,她的肌肤白皙透
亮,面容精致,恐怕活着的时候也是颠倒众生的尤物。
只是这个尤物现在却跪在地上,大半个下身已经被冻成了冰雕,即使是这种状况,她的脸上依然无奈的露出浅浅笑容。不
错,很有胆色的女鬼。
“这位官人,能不能请你稍微把我松开一点,奴家现在很难受。”红衣女鬼檀口轻轻吐出一串语句,不紧不慢,很优雅,
很具有蛊惑力,如果是其它男人,恐怕毫不犹豫就会替她解开封印。
可惜我却丝毫没卖她的帐,只是瞥了她一眼:“没看我们正亲热着?没空。”
红衣女鬼险些气的晕过去,好半天才缓过阴气来,又柔柔的道:“奴家可没敢伤害你们,都是其它妖怪干的。奴家只是个
可怜的孤魂野鬼罢了,无依无靠,只能在这风魂楼中苟延残喘。官人,您就可怜可怜奴家吧!”
我摸了摸雪萦柔软的黑色长发,轻声问:“是将她冰冻起来的?”
“嗯,她,危险。”雪萦点点头,她的冰寒能力即使连灵体都能冻结。
虽然雪萦的话很少,但从她的只字词组中,已经能够判断出很多东西来。
我轻轻将雪萦从怀里拉开,走到红衣女鬼身前,蹲下:“是这种风魂楼的主人?”
“不错,奴家正是五百年前风魂楼中冤死的青楼女子之一,本名叫青荛。”女鬼扑闪着大眼睛看着我。
我“嗯”了一声,八卦性格顿时冒出,“那当时是在一夜之间杀了风魂楼中所有的嫖客和妓女?”
“对,正是奴家。”
女鬼微微叹息了一声,清脆的声音犹如黄莺出谷,以至今我都不明白的管道传播进了我的耳朵里。
“那年,奴家二十一岁,是风魂楼中的头牌,风魂楼的青荛,在当地的绅士名流、达官贵人之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
奴家一直都只卖艺不卖身,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够找到如意郎君,将自己的处子之身当嫁妆送给他,但是,身在青楼中的我实
在太天真了。
“终于有一天,一个在当地很有势力的权贵看中了我,要我陪伴某个朝廷钦差一宿。虽然老鸨也知道留住我的处子之身,
更能吸引那些贪图我身子的禽兽,但那位权贵实在可恶,不知道用什么办法买通了老鸨。
“我当然誓死不从,甚至以死相逼。老鸨见我实在不肯就范,居然在我的饭菜中下了春药。等我醒来时,一切都晚了……”
实在有够烂的老套剧情,听得我哈欠连连,就差没有用扇子掏耳朵了:“醒来后就自杀了?”
“嗯,”那名自称青荛的女鬼点点头:“奴家醒来后悲痛欲绝,拔出发簪上的金钗刺死了那个钦差。自知也难逃一死,但是
我不甘心,我恨,恨所有风魂楼中的生灵,我恨不得将他们统统杀掉。
“小时候听人说过,如果在辰时,太阳刚出现一条线,阴气开始消退,阳气开始渐长的时候,穿着用人血染红的衣物自杀,
就会变成厉鬼。于是我照做了,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啧啧,现在的样子不见得很难看嘛。”我啧啧两声,看着她的脸:“变成厉鬼后,就开始不断杀掉所有进入风魂楼中
的生物?”又指了指不远处的那堆白骨:“那些猎捕者都是吃的?”
青荛这女鬼立刻摇头:“不是,我杀掉风魂楼中的所有生命后,怨气也消了,但由于生前的执念太深,成为了地缚灵,再也无法离开这个可恶的地方。而风魂楼因为秽气太重,陆续吸引了大量的妖物前来,这些猎捕者和生灵都是后来的妖物吃掉的。”
“哦,原来如此。”我点点头,轻轻弹了下手指,冲雪萦嘱咐道:“雪萦,解除封印。”
雪萦冲青荛的方向一招手,围绕她下半身的冰块全部化为万千寒意,飞回了雪萦的身体中。
“对了,我在找一个人,不知道有没有看到?”
就在我放下戒备,在身上到处找符纸,准备化出那个人的模样给她看的那一霎,女鬼猛地从地上暴起,黑色的发丝如同千
万根长针,向着我飞速刺来。
同时,她的身体也化为一袭惨白的鬼气,侵向了我的头部,彷佛想要附入我的身体。我不慌不忙的站在原地,嘴角露出了
一丝诡异的笑容。
只听“啪”的一声巨响,女鬼的发丝就在离我只剩不到一寸的地方,硬生生的停止了。女鬼那袭凶猛的鬼气也被雪萦的水
袖卷住,鬼气尖锐的嘶叫着,如同指甲不断摩擦着玉石,听得人止不住的冒出鸡皮疙瘩。
我微笑着,将背在身后的左手拿了出来,手中正燃烧着一张符纸。
女鬼挣扎着,早已经没有了刚才的优雅。
她狰狞而充满血丝的大眼睛狠狠看着我,如钢针的牙齿间不断流出绿色的唾液,眼见实在无法摆脱雪萦的水袖,这才颓然
问道:“你是怎么发现的?”
我笑了笑,淡淡说:“如果真的是风魂楼中枉死的女鬼,那么有一个常识性的问题就很令人费解了。风魂楼只不过是外
界给这里取的名字,它的真名叫凤翔楼,一个在这里被束缚了近五百年的地缚灵,怎么可能对我一而再、再而三的使用它根本
就不可能知道的名字呢?”
“哼,夜不语,你果然够聪明。”女鬼嘶哑的吼叫着。
“哪里哪里,客气客气,是太白痴了,那种唬烂的老套剧情,亏能脸不红心不跳的讲完,我都替不好意思。”我轻
轻摇动扇子。
女鬼被我气的咬牙切齿,恐怖的脸上又惨白了一圈。
“好了,娱乐够了。如果还想要命的话,就老老实实的回答我几个问题。”
我伸了个懒腰,用扇子拍了拍她的脸。
那只女鬼死死的盯着我,猛地大笑起来,疯狂的笑:“你是不会从我的身上得到任何东西的。夜不语,你不会比我多活多
久!”
说完,她的身体便不住膨胀起来。
我心里一惊,掏出符纸在空中一划,顿时一圈乳白色的光晕便笼罩在了女鬼的身上。
“雪萦,快闪人!”
我大吼一声,雪萦皱了皱眉头,立刻抱住我。她右手一挥,风魂楼的大门应声而倒,赤裸的玉足轻轻在空气中一点,带着
我整个人飞快向楼外射出。
这一射就瞬间逃出了风魂楼五十丈以外,说时迟那时快,整个风魂楼中透出了一阵古怪的白光,没有丝毫的声音,这个五
百年屹立不倒、五百年猎捕者口中的鬼地,就在一刹那崩塌掉,只剩下一个直径超过四十丈的深坑。
我用手遮在眼睛上看过去,不禁对那只女鬼自爆的威力啧啧称奇。
好家伙,虽然这玩意儿是鬼,威力也未免太大了一点。还真没见过鬼会玩自爆,还玩的如此悲壮、惨烈、毁天灭地的。
虽然她什么也没说,不过,我还是从她口中得到了一些信息。果然有一场阴谋是针对自己而来的,有一个势力,或者有一
群妖魔,它们不知因为什么而想杀掉我,或者不止杀掉我那么简单,它们,肯定还有其它更深层次的目的。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它们先是诬赖我,让我遭到猎捕者集市的追杀,然后一步又一步策划着大量针对我的陷阱。它们的势
力很大,实力也很强,强到我实在看不透的地步。
这次,果然有些麻烦了。
“雪萦,走。”我召唤了一声。
“是。”雪萦依偎着我,轻轻的点了点头。
是时候再回一趟成都了,那个该死的无不知,居然敢耍我。尖嘴猴腮的混蛋我没有找到,竟然一头栽进了陷阱里。
不找它理论一番、讹诈些好东西,实在难解自己的心头之恨。
佛说:如果你不给自己烦恼,别人也永远不可能给你烦恼。因为你自己的内心,你放不下。 佛又说:你什么时候放下,什么时候就没有烦恼。
又是那片无数水滴的空间中,我翘着二郎腿坐在空气上,一脸气愤的看着无不知,身后是满脸冰冷的雪萦。
“无不知,我来这里的目的,你应该比我更清楚吧。”我一眨不眨的看着它,缓缓吐出这几个字。
“很清楚。”无不知的身影在虚空中若隐若现,明显有些心虚。
“你给我的信息根本就是一个陷阱,关于这件事,你总要给我一个解释吧。”我又道。
“我是无不知,我给出的信息是不会错的。”
无不知轻轻的滑动手指,似乎在思考什么:“至于你为什么没有找到那个人,是你自己将风魂楼毁掉了,也将他炸的粉身
碎骨。归根结柢,是你自己的错。”
“是人话是鬼话都是你说的,我凭什么信你?总之那个人我没有找到,你也没证据证明自己的信息管道没有受到某种因素
的影响。”
我死死盯着它:“还是说,你根本就是想误导我进入风魂楼中?”
无不知朦胧的身影猛地显出了身形,就在那一霎发出了万千缕光芒,那些光芒射出我们身处的水滴后飞速的折射,将方圆
千里之内的水珠都连接在了一起。
我们身处的水滴顿时金光大盛,雪萦浑身一颤,水袖轻轻舞动,一层雪白的结界便笼罩在了我俩的身上。
几乎在同一时刻,水滴中的金光接触到了结界表层,发出雷鸣般的巨响。偌大的水滴也以肉眼能见的速度收缩,想要将我
们活生生的压碎。
“无不知,你想干么!”我恼怒的大喝一声。
飘荡在我们不远处的无不知淡淡道:“我只想告诉你,在这个空间中,我想杀你根本易如反掌,不必使用那么烂的花招。”
“哼,未必。”我冷哼一声,看了一眼雪萦道:“雪萦,罗曼轻舞。”
“是的,主人。”雪萦浑身气焰大涨,一袭寒气向四面八方挥发出去,寒气所经过的地方,一切都冻结成了冰块,就连攻
击过来的金色光芒也无法幸免。
雪萦轻轻的舞动,赤裸的雪白小脚跳出曼妙的舞蹈。
随着她舞蹈节奏的加快,寒气就更加的浓烈。没过多久,拼命收缩的水滴也遭到了寒意的侵袭,渐渐开始疲软起来,最后
也化为了一块晶莹的冰块。
“破!”雪萦娇喝一声,水袖击出,狠狠打在了冰块之上,那滴水顿时被打的粉碎。
无不知目瞪口呆的呆在原地,满脸的不可思议:“不可能,在我的领域中根本就不可能出现比我强大的力量!”
雪萦已经从雪白的结界中飞了出来,以极快的身法闪到它的身后,水袖死死的勒住了它的脖子,只要我命令一下,就会毫
不犹豫的将它杀掉。
无不知完全呆住了,不知所措,也没有反抗。
“雪萦,放开它。”我在结界中轻轻的搧着扇子。
“它很危险,杀掉,更好。”雪萦似乎在考虑杀掉它,会不会让我的生命更有保障。
这个绝丽的妖怪一直都以我的生命为最优先的保护条件,只要有威胁到我的事物,通常都会毫不留情的扼杀掉。
“没关系,总之抓住的也只是个影子罢了。”我笑了笑,向身后望去,手中的扇子轻轻点在一个位置上:“真正的无不知,
在那里。”
在我扇子所指的不远处,一个缥缈阴暗的影子显露了出来:“夜不语不愧是夜不语,居然被你看破了。”
“哪里哪里,”我哈哈大笑:“在这个空间里,你奈何不了我,而我也奈何不了你。但是一旦让我到了外边,我就会命令雪
萦将你的那只水刺怪冰冻起来,做成妖怪刨冰,看你到时候还怎么做生意。怎么,要不要考虑以某种和平温柔的方式给我一个
信息?”
处在隐匿状态中的无不知微微叹了口气:“我知道你想要什么,但是那个暗中想要对付你的人,我真的不能告诉你。”
“你的意思是说,这件事是没办法和平解决了?!”我的脸色顿时阴沉了下来:“雪萦,我们走,去拆了这混蛋的招牌水刺
怪。”
“嗯,主人。”雪萦轻轻抱住我的腰就要向外飞去。
“等一等!”无不知身影一闪,立刻拦在了我们身前:“虽然我无法告诉你隐藏在暗中的那个人是谁,但是我能给你一个线
索,一个绝对和你有关系的线索。只要你能接近她,就能将真相挖掘出来。”
它说完,右手一弹,一个影像立刻浮现在了虚空中……
那是一个昏暗的房间,那个房间里只有一个女人,一个长发的绝丽女子,她正对着铜镜,不断梳理着如瀑布般的乌黑秀发。
但就在她的身后,异常漆黑如墨的影子,正无声无息的悄悄向她包围过来。
第十二章 可怕同桌
十二年前。
据说最有价值的人,不一定是最能说的人。老天给我们两只耳朵一个嘴巴,本来就是让我们多听少说的,善于倾听,才是
成熟的人最基本的素质。
我一向都相信自己的耳朵,更相信自己的眼睛。但自从来到这个怪异的小镇后,我发现自己的耳朵和眼睛,甚至身体上所
有的感觉器官都不再可靠了。
如果真的可靠的话,那最近发生的许多事情又该如何解释呢?
晚上一回家我就闷闷不乐的待在小凳子上,毫无目的的翻书。老娘忙里忙外的张罗着晚饭,抽空看了我一眼,问道:“小
夜,你在书院被人欺负了?”
“没有。”我摇头。
“我就说嘛,我家小夜那么聪明,只有欺负人的分,哪有人敢欺负你。那你为啥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没什么,有点不在状态。”我敷衍道。大人的世界和思维方式比我们小孩子复杂的多,就因为太复杂了,所以更难以理
解非理性的事物。
假如跟他们坦诚今天的遭遇,估计半个小时后老娘就会强制老爹回家,而老爹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找个大夫来。算了,还是
节约些口水的好。
“哟,屁大的小破孩还有不在状态的时候,你以为自己是县太爷啊。”老娘撇了撇嘴,继续忙去了。
我到现在脑袋都一团乱,如同乱麻一般,完全理不出任何头绪。
只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个小镇,绝对有些不简单。既然自己只来了一天就遇到多得难以想象的诡异事情,那自己的父母呢,
他们是不是也遇到了?
在饭桌上,我稍微试探了一下公然在儿子面前肉麻的父母。
老娘满脸陶醉:“这里的邻居都好热情,王夫人、李夫人、张夫人一早就送了些小礼物过来,还帮我收拾了房间。赵夫人
也很……”
主妇真是可怕,老娘的供词直接略过,听听老爹的。
老爹也是满脸陶醉:“这里的人际关系比京城里单纯多了,刚认识的小王、小张、小李,听说本人要开杂货店,一大早就
帮我把东西抬进了我今天才租下来的店面里,还说明晚帮我接风洗尘,到外边去大吃一顿……”
看来有时候怀抱杂货店理想的男人,也和主妇是一丘之貉,供词毫无参考价值,再次略过。
呜,难道整个家里就数我最倒霉,一到新地方就怪异事情层出不穷?我招谁惹谁了我!难怪一开始我就不喜欢这小镇,肯
定是传说中的第六感发挥了作用!
吃完饭,我心事重重的回到了自己的卧室,拿出纸和笔乱画。不久后便觉得无聊了,干脆整个人重重的躺倒在床上。
看看对面的漏斗,还不到酉时,窗外已经坠入了黑暗中。这个地方的夜晚来临的似乎特别早,我从前居住的城市,要到酉
时末左右,天色才会渐渐暗淡下来。
视线从窗外收回来望着天花板,我看着看着,总觉得雪白的天花板上似乎有些奇怪的痕迹。那个痕迹越看越像是个人的脸
庞,有鼻子有眼睛,那双眼睛似乎在一眨不眨的盯着我看,我打了个冷颤,再次将视线转移。
就在这时,寝室里突然有什么东西响了起来,还伴随着强烈的震动。
我下意识的跳下床来,那种震动居然唐突的消失了!
一股恶寒猛然间窜上了脊背,我呆在原地,身体瑟瑟发抖。房间在震动过后如死亡一般的安静,安静的极为不正常,就彷
佛我的耳朵再也接收不到任何声音,反差大得让脑子实在难以忍受。
“没有,什么都没有!”我嘴里默默念着。记忆里,身后只有一块屏风,用来隔开尿壶。
那个屏风是这栋房子从前就有的,很古旧,上边画着一个红衣的绝丽女子。
突然,鼻子里唐突的闻到了一股香味,像是老娘偶尔会在脸上胡乱涂抹的胭脂水粉。我浑身顿了顿,缓缓转过身去。
顿时,我整个人都呆住了。
屏风上的红衣女子居然在画中挣扎,她的纤纤细手变得不再修长,她的全身也不再窈窕,整个身子都在膨胀,臃肿的彷佛
像是要流溢出画中。
不对!她确确实实的正拼命想从屏风里挣扎出来。
她的手也确实伸出了屏风,一伸到外界,就变成了尖锐的爪子,同时她发出刺耳的尖叫声,像是想要将我整个人都撕碎掉。
这种诡异的事件,根本就不是我这个十岁的小孩子能够承受的。所以我一张嘴,也恐惧的高声尖叫了起来。
只听见楼下的老娘也尖叫了一声,然后就是“哒哒哒哒”的急促脚步声。
老娘一边叫着一边冲到门口,手里还拿着正在洗的菜刀。老爹实在受不了了,在她额头上轻轻敲了一下:“闹够了没有!
大惊小怪的,都不知道在瞎跟着叫什么。看,小夜不是好好的吗?”
“差点没把我给吓死。”老娘见我安然无恙,用力拍了拍胸口:“我还以为他怎么了。”
老爹看向我:“出什么事情了?”
“有鬼……”我双眼呆滞的望着屏风后边。
老爹也向屏风看去,仔细的看了许久,才摸着后脑勺问:“屏风后哪有东西?”
“有!里边有个全身穿着红色衣衫的女人,很可怕,刚才还一边尖叫想杀了我。”我不由得打了个冷颤。
老爹和老娘对视一眼,老娘说道:“夜夜,里边根本就没有红衣女人,而且就算有你所谓的女人,刚才还叫了,我们应该
也能清楚听到才对吧。但刚才我和你爹什么声音都没听到,除了你的尖叫声外。”
我一愣,再次集中注意力看去时,居然惊讶的发现,那个女的,那个可怕的女人居然又回到了她一直待着的地方,就连伸
手欲挽发簪的姿势也和从前一模一样。现在的屏风里边干干净净的,极富艺术感觉,哪里还有刚才那恐怖怪物的影子?
“但刚才我明明……”我欲言又止,突然发现再怎么解释,眼前的父母都不可能相信自己了。有一种委屈的感觉顿时涌入
了心里。
老娘还想说什么,但被老爹一把拉住。
老爹看着我的眼睛,缓缓道:“夜夜,你一直都是个好孩子,虽然这次搬家我们没有征求过你的同意,让你内心很抵触这
个地方,但希望你能稍微体谅一下我们。我也是想给你和娘更好的生活环境的,毕竟老家已经乌烟瘴气,不适合我们这一家人
了。
“好了,你也累了,早点睡吧。”老爹把我扶到床上,盖好被子,然后将卧室的油灯吹灭,在关门的时候,又将头探进来
说:“希望你能早点适应这里,待久了你就会知道,其实这里的人都很不错。”
完了,看来父母已经完全认定我是在和他们唱反调了,现在估计是跳进黄河里也洗不清了。我很不爽的从床上坐起来,将
油灯点燃,掏出一张纸想要写一点东西。
但提起笔却千头万绪的,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写起。
微微叹了口气,我苦笑着写道:
今天是我家搬来黑水镇的第二天,也是我到白鹭书院上学的第一天。说实话,我真的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词汇,描述我第一
天的转学生活。
但,我希望以后不要再发生怪异的事情。
自从搬来后就被父母误会了两次,心情实在糟透了。
有生以来第一次发现,原来做一个平平凡凡的无知学生,其实才是最快乐的一件事。
写完日记我就早早的睡了。
到黑水镇的第二天就在担惊受怕中度过,希望明早,会还我一个平凡的人生吧。
但是隔天一上课,那个令人头痛的同桌又准时出现了。
“喂喂,哥们儿,你知道吗?书院操场后面有一座很大的树林,里边有些很奇怪的东西喔!”一大早那个古怪的同桌诸葛
宇,就在我的耳边犯嘀咕。
我不由得想起了树林前,赵凝香找到的那个看不见的东西,然后苦笑起来。那算不算是有趣的东西呢?
第一堂课刚开始,诸葛宇就从课桌抽屉里变戏法似的往外拿零食,各式各样的都有,桌面几乎都快摆放不下了。张先生似
乎完全没注意到的样子,继续聚精会神的上课。
不要和他扯上关系,不要和他扯上关系。
我拼命的将注意力集中在黑板上,拼命的忽略他。
诸葛宇见我当他不存在,嘻嘻笑着,一把一把的往自己嘴里扔着零食,好半天,实在忍不住了,终于将嘴巴凑到我的耳朵
旁,用全班都听得到的声音悄悄问我:“喂,哥们儿,想不想来一包?”
“不需要,还有,请不要打扰我上课!”我转过头,俨然一副绝世好学生的样子,严肃的拒绝道。那副嘴脸如果让从前的
先生看到,不吃惊到掉下巴才怪。
从前的我,一上课就打小差,仗着成绩好就是不好好上课,无聊时候干的无聊事情,都已经成为班级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了。那时候什么都干过,就是没有认真上过课。
“真无趣。”同桌缩了缩脖子,又将满桌的零食往课桌里塞。
不一会儿桌子干净了,他彷佛觉得桌面干净的实在受不了,于是便从抽屉里拉出一个软绵绵的、彷佛写着“靠上去就能睡
得舒服到流口水”的枕头,用力转了转脖子,然后抱着枕头,义无反顾的睡了起来。
我的佛祖!请问他的抽屉是传说中的须弥袋吗?究竟要怎么排列组合才能塞下那么多东西!
理智的我按捺住好奇心,好不容易才憋到下课。还好,这个古怪的同桌一个早晨都在睡觉,没有再做任何超出常理的事情
骚扰我。
很快就到了午休的时候,吃饭时间赵凝香跑了过来。
“夜不语社员你好。”她趾高气扬的向我问好,声音高傲的像是某国皇帝,跟在她身后还有两个孩子。
“这就是我跟你们说的,我家散步社新进社员夜不语。”
她扬起头得意的向那两个孩子介绍我,然后眼睛一亮:“怎么样,我的社团有两个人了吧。你们快点把答应的东西给我。”
这个……我该不会是不但进了狼窝,还一不小心被当成赌注了吧?
“知道了,啰唆。”那两个人极为不情愿的将两幅字画塞给她。
左边的男孩子带着苦笑,伸出手来自我介绍道:“你好,我叫路见,就是那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路见”,是武术社长。”
得了,一听自我简介就知道肯定是一个武侠狂人。这种人有百分之九十可能是麻烦人物,立刻转入重点忽略目录之中。
右边的女孩长得很小巧,脸上长着两个彷佛能将人吸进去的酒窝,大方的说道:“我叫晓雪,碧涧驿思晓的“晓”,鬓云欲
度香腮雪的“雪”。在书院藏书阁当管理员。”
喔喔喔,少有的诗词歌赋狂人,估计是未来有志于向文学发展的有为文学少女。终于遇到个正常人了!
礼不来非往也,一向都很礼貌的我立刻招呼道:“你们好。就如同刚才那位介绍的一样,我叫夜不语,夜不语的“夜”,夜
不语的“不”,夜不语的“语”。”
对面的三个人立刻大笑了起来。
“你的自我介绍还真节约,佩服。”晓雪笑到细细的腰都弯了下来。
路见笑够了,好奇的打量着我:“你真的参加了赵凝香的散步社?”
“被逼的。”我苦笑。
“完全能够理解。”路见和晓雪露出同病相怜的苦涩笑容。
这两个家伙,虽然没有参加这个社团,不过肯定也被赵凝香折磨的够呛。
赵凝香皮笑肉不笑的瞪了他俩一眼,拍着我的肩膀问:“夜不语社员,你好像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还不是那个诸葛宇,我都快受不了他了!”我的痛苦顿时找到了宣泄的地方,滔滔不绝的诉苦道:“那家伙整个一魔鬼,
我还真没有见过像他一样的人。有时候我真的怀疑他们家是不是开杂技团的,要不然他老爹就是个术士……”
“等等,你说谁?”赵凝香问。
“诸葛宇啊!”
赵凝香转过身望着晓雪和路见,疑惑的问:“我们班有叫诸葛宇的人吗?”
“我们怎么知道,我们又不是你们班的。”他俩异口同声的答道。
“难道不是我们班的?”赵凝香用手指抵住嘴唇嘀咕着。
“怎么不是我们班的,都不知道这个班级老人是怎么当的。他不但在我们班,还是我的同桌!”我大声说。
“你的同桌?”赵凝香呆了一呆,傻乎乎的问:“你哪有同桌?”
“在耍我吧!”我瞪了她一眼:“我怎么可能没有同桌,那家伙叫诸葛宇,从我坐在这里的时候就经常骚扰我。”
“夜不语同学,你真的没有同桌,这点就算我们外班人都知道。”路见也点头作证。
“不错,我记得你那排的桌子一直空着没人坐,我从五年前就在这个班上上学了,从来没人坐过那两个位置。直到夜不语
同学你来的时候占了一个位置,另一个位置依然空着,你根本就没有什么所谓的同桌。”赵凝香想了想说。
“不可能,那一直以来谁坐在我的身旁?”我大为惊讶,不由得打了个冷颤。
“没有人!我就坐在离你不远的地方,从来没有看到你身旁有人坐过!”
“怎么可能!”我发疯似的走到同桌的位置,拉开抽屉想要证明这个桌子确实有人经常坐。但当抽屉拉开后,我却呆住了。
抽屉里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只有一层尘灰和一丝淡淡的腐臭的气味。
在这个老旧的课桌上,我找不到任何一丁点曾经有人坐过的痕迹和证据。
难道真的没有人和我坐过?我其实真的没有同桌?难怪那个叫诸葛宇的家伙不管干了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教室里的先生
和同学都根本不会惊讶。因为他们完全看不到他,只有我能看到!
那,那个叫做诸葛宇的男孩,我的同桌,究竟是什么?
难道是因为自己对新环境的不适应,所以才冒出来的错觉?还是真的如同父母所说的,我对他们搬家有抵触,所以内心深
处开始产生自我幻觉?
“诸葛宇,你说那个同桌叫诸葛宇对吧?”就在我开始自我否定的时候,晓雪像是想到了什么,说道:“我似乎在哪里看
到过这个名字。”
“真的?”赵凝香立刻来了兴趣:“在哪里?”
“应该是书院的藏书阁吧,有一次我帮书院整理学生档案的时候,无意间看到过。”晓雪不确定的说。
赵凝香一把抓住了她的胳膊就想往外跑:“走,我们去查查。”
“笨,知道档案楼在哪里吗?”晓雪不屑的拍掉她的手:“在旧书社那边,现在已经完全废弃了。要去就要穿过操场后
边的树林,想要来回,中午的休息时间压根儿就不够。”
“那下午放学的时候,我们四个人一起去好了。”赵凝香兴致高昂。
路见迟疑道:“但据说旧校舍那边一到晚上就闹鬼,很可怕的。何况书院后边的树林很少有人整理,几乎快变成森林了,
传闻常常有诡异的声音传出来!”
“切,胆小鬼,亏某人还经常自称大侠。”赵凝香鄙夷道。
“哼,去就去。”路见果然是个武侠狂,激将法一出现,就见他咬牙切齿的答应了,真是个单纯的家伙。
“我不去。”我举了举手。
“为什么?”赵凝香显然很意外。
“没有为什么,我讨厌麻烦的事情。”我毫不犹豫的说。
赵凝香看着我,突然笑了起来:“没关系,你肯定会去的。”
“为什么?”我反问。
“因为我感觉得到,你和你又臭屁又冷漠的外表完全不一样,是个好奇心旺盛的好少年。”
……完全被看穿了。
不知为何,心底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总觉得真相,不会那么简单的就呈现在我们的眼前。或许,这个事情任性的探寻下
去,会变得异常危险吧……
下午放学后,我们四人来到了操场后边的树林前集合。看着即使在白天也感觉长相狰狞的树木,我莫名的有些担心,深深
吸了一口气,才跟着他们慢慢踏了进去。
还好一路上没有遇到什么异常情况,我们很顺利的就来到了旧校舍前。
我只看了一眼,就觉得浑身不舒服。残破的旧校舍采用木石结构,外观早已斑驳的令人不寒而悚,有一种怪异的气氛一直
萦绕在四周,虽然是五月天,但我却感到一丝丝的凉意从旧校舍里透出来。
“真的要进去吗?”路见又开始犹豫了起来。
“废话,都已经到这里了,难道还能半途而废?”赵凝香大大咧咧的一脚踹开虚掩的大门走了进去,刚一进去就尖叫了一
声。
我们三人慌忙也窜了进去,然后同时石化了。
只见不远处的床上躺着一具尸体。
不!那玩意儿早已经算不上尸体了,因为它只留下了一堆骨架和些许毛发。上边堆满了灰尘,不过这绝对不是让我惊讶的
地方。
最让我恐惧的是,眼前无数的草根和树根从地板下穿出来,那些根部穿梭进了每一根骨头里,它们将尸体紧紧拴住缠住,
彷佛那也是它们的一部分。
赵凝香从发呆的状态回过神,她使劲在自己头上敲了敲:“好痛!看来不是在做梦!”
晓雪也满脸惊骇的直直看着眼前的景物,嘴里喃喃说道:“老天,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强压下内心的反感,带着浓厚的兴趣将眼前的骨架看了一遍又一遍。最后用手将骨架翻动起来,哑然失笑。
“你们这些笨蛋,这又不是真的骨架,有什么好怕的。”我嘲笑道:“没见过上针灸学时候的人类骨架吗?你们自己摸摸,
硬木头做的,外表涂了一层漆。”
三个人脸上一红,尴尬的笑了起来。
赵凝香恼羞成怒的用力踢了面前的骨架一脚:“不知道哪个该死的家伙搞恶作剧,要让我逮到了,我、我罚他把《论语》
抄写一千遍,活活折磨死他!”
要让逮到才有鬼了!我耸了耸肩膀,正准备打量四周。突然听到脚下传来一阵奇怪的响声,还来不及反应,整个世界都
摇晃了起来。
当我们好不容易逃出去的时候才知道,整个黑水镇,就在此刻,被毁了……
第十三章 天坑
曾经有个哲人说过,人类不能太自以为是,我们应带着谦卑的心对待万物众生,才可能少犯错误,积累智慧。这是我常常教育青峰的话,不过现在我手里拿着的一份虬信,却在考验着我的智慧。
所谓“虬信”,是一种通过叫做“虬”的怪物传递的信件。
这种怪物没有腿,也没有翅膀,却能在两个空间中自由的穿梭,是猎捕者获得信息的重要来源。而这种虬信,只能从猎捕者集市里获得。
由于遭到猎捕者集市的通缉,我早在好几天前便单方面的掐断了虬道,令集市无法判断我的位置。但相应的,自己也有好一段时间无法接收到信息了。
刚才命令青峰蹲守在路边,随便打劫了一个猎捕者,我很容易的得到了正拿在手上的这份“虬信”。
虬信是一本小册子,首页赫然是我的通缉令。切!集市里那些老王八蛋,犯得着花那么多精力来逮捕我吗?我招谁惹谁了我!以前猎捕者集体遭到屠杀的时候,也没见过暗阁的人出动过,这次不但花了那么大的价码,还派出一大堆暗阁成员抓捕我。
实在是太不厚道了。要让人相信里边没有点猫腻都难。
虬信的第二页是一则很显眼的新闻。我只看了一眼就呆住了。
新闻里提到,前日凌晨,黑水镇发生了局部地面塌陷,形成大小不等的三个巨型“天坑”,最大的有五十丈宽,塌陷严重威胁到附近的十一家民居。初步认为,地面塌陷是因为地下溶洞引发的小型岩溶塌陷。但村民怀疑是妖物作祟。
新闻正文依然是猎捕者集市当红的探知撰写的。他写道:
前日凌晨,黑水镇发生了局部地面塌陷,一夜之间形成大小不等的三个巨型“天坑”,呈直线展开,长约四百丈,塌陷严重威胁到附近的十一家农户。此事发生后,当地衙门立刻派出手下,来到当地猎捕者集市,委托猎捕者查明塌陷原因。
一个时辰后,五名土行猎捕者就赶赴了天坑处。经过仔细的现场查勘后,得出的初步结论是:该地面塌陷是因为地下溶洞引发的小型岩溶塌陷,是自然形成的灾害。
集市虬信成员也在当晚派出人员,对当地进行了暗查。
黑水镇最年长的老人,八十一岁的张富说:“我一辈子都没见过地面冒出这么大的洞来,好吓人哟!”在张富的记忆里,这是她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古怪事”。
昨日上午辰时,鄙人也驾着火行兽来到了黑水镇,只是进了镇中,前行了约两里的地方,就看到路边突然“冒”出一个“大坑”。这些坑洞大的确实像是妖怪造成。
村民周华、李兰的家与“大坑”几乎是零距离。他们说,前日早晨这个大坑还要深些,现在村民不断的朝里边倒土进去,希望把天坑埋起来,不过忙活了半天,仅仅填埋了一半左右。
附近几个有的居民在好奇地比划着“大坑”的尺寸,有的一直认为是天灾,甚至在坑前顶礼膜拜,磕头焚香。
沿着第一个“大坑”右方的上山路前行不到五十丈,左侧一块大田中央赫然又出现了一个圆形“大坑”,大小与路边的“大坑”相仿。但这个不算大,半山腰的那个才算是“天坑”,足足有五十丈宽!
在当地热心村民的指引下,鄙人在黑水湖边上见到最大的一个“天坑”,直径有五十余丈,深十丈,它紧挨着一家采石场及几家住户。
“天坑”呈圆形,周边的农田及地面都被一只“无形之手”拉扯得变形、开裂,最大裂缝足有四、五十寸;一些庄稼也被垮下去的土石彻底湮没。
鄙人注意到,“天坑”波及的范围包括一大片农田及上山的必经之路,衙门已经在四周派出捕快,不让任何人通行。
这次出现天坑,令许多人家的院子一夜之间不见了。
黑水镇民杨兰、杨华、杨友三家毗邻路边,位置呈三角形。这次地面塌陷的其中一个“天坑”,恰巧“落”在三家人当中。
“一夜之间,我家门口的院坝居然不见了!”杨华回忆说,前日凌晨寅时左右,一家人还在熟睡中。突然,门口一阵异样的响动惊醒了他,“那种奇怪的声音就如同重重关门时,发出的‘砰砰’声,转瞬又恢复了平静。”
早晨卯时许,杨华起床后开门一看,发现自家大门口塌陷出一个圆形的大坑来,“大坑直径大约有五丈,深有六丈,幸好是白天发现,若不然晚上黑灯瞎火的一脚踩空可就糟了!”杨华后怕不已。
就在杨华等居民发现“大坑”时,距离五十多丈开外的一块大田内,同样惊现了一个直径大小差不多的“大坑”;而接连的怪事不断,在附近二、三十丈外的石山上也塌陷出一个体积更大的“天坑”。细心的村民发现,三个大坑几乎呈一条直线,距离有四百多丈。
此天坑的造成原因,究竟是塌陷、是天灾、还是人祸?甚或是妖怪作祟?
地面蹊跷塌陷的成因为何?事发后,黑水镇土行猎捕者到现场查勘,初步认为:“该地面塌陷是因为地下溶洞引发的小型岩溶塌陷,是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目前应采取的措施包括:进行三到五天的全天候监测,进一步弄清塌陷成因及采取应对措施。
“监测期间危险区域内的十一户居民,不能在此居住及农作,必须撤离;对出现的陷坑必须用石块和泥土进行填埋。”
塌陷是“天灾”吗?黑水镇的部分村民持有不同说法。一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指出,附近的一家石料开采作坊,有可能是造成塌陷的元凶,“从十天前起,那家作坊就开始大量抽取地下水,可能使地下的溶洞地质发生了改变,最终导致了地面塌陷发生。”
鄙人在当地衙门却得到了一个奇怪的信息,那家石料开采作坊在十天前发生了一件怪异的事情。大量的泥浆水从开采石料的洞穴中毫无征兆的涌出,淹没了百余丈长的矿道,石料作坊损失惨重,所幸此事也是发生在夜晚,否则会有大量无辜人员会受到毁灭性冲击。
这次地面塌陷是否与作坊大量开采石矿,以及抽取地下水有关,最终还要进行进一步的勘测!
随后,鄙人联系了那家作坊的老板,他说,该石料作坊已经开了十多年了,从未出现过矿道涌入泥浆水的情况,他们对此也感到非常蹊跷,甚至感觉是妖怪作祟。
就在鄙人收集资料的昨日下午申时左右,黑水镇的大地伴随着强烈的哄吟,又有几个“天坑”凭空塌陷了下来。
情形极为恐怖,也让土行猎捕者所谓溶洞塌陷的说法不攻自破。因为这一次“天坑”出现的地方,离最近的溶洞也有五里,就算溶洞倒塌也牵涉不到此地。
本地的猎捕者集市再一次接到当地的衙门委托,悬赏十万两黄金调查此事。究竟是天灾人祸还是妖怪作祟,恐怕有待众位猎捕者的努力了!
我看完虬信,半晌也没有说话,只是拿着信微微发呆。青峰用力摇了摇我的肩膀:“主人,你怎么了?”
“没什么。”我勉强笑了笑:“你知道无不知要我们去什么地方找一个什么人吗?”
“不知道,您没告诉我。”青峰摇头。
“就是虬信中的那个黑水镇。”我叹了口气,一时间那个小镇的名字如同打开门的钥匙一般,将从前儿时的种种记忆都释放了出来。
“主人,你为什么要叹气?”
“没,只是想到许多的往事罢了。”我摇摇头。
“一定不是什么开心的事情。”青峰判断道。
我略微有些吃惊:“哦,从哪里可以看出来?”
这家伙很有哲理的说了一句臭屁的话:“主人曾经说过,美好的回忆当自己回忆起来的时候,是不会叹息的。”
“切,我有说过这种肉麻到就算想一想嘴上都会长疮的话?”我瞪大了眼睛,完全的不可思议。
“说过,姐姐可以作证。”
“恶心!”我用力摆摆头:“算了,还是说正经事吧。黑水镇,这个地方其实我并不陌生,甚至可以说很熟悉,我小时候就在那里住过一段时间,可惜,被一次天灾将所有东西都毁掉了。”
“天灾?类似现在的这种天坑?”青峰问道。
“不完全是,那时候猛然间天昏地暗,地动山摇,群山环绕的黑水镇整个都从中央位置裂开了。黑水湖的湖水倒灌出来,淹没了整个小镇,只有很少一部分人逃了出来,很幸运的是,我爹娘并没有在那里丧命。
“老爹的杂货铺老板梦想破灭后,又灰溜溜的带着我回到了本家。”我的笑容有些苦涩,显然,不论是黑水镇、天灾、还是本家,都不是些有趣的回忆。
“然后呢?主人在悲伤,雪萦也会悲伤。”感觉到我的感伤,青峰的声音抽搐了片刻,雪萦出现了,她的水袖轻舞,一双洁白细嫩的手轻轻抚上了我的脸颊。
“没有然后了,走,黑水镇去。”我站起身伸了个懒腰。
有十二年没有去过黑水镇了,自从十二年前逃出来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回去过。既然无不知说一切的根源就来自于黑水镇,只有到了黑水镇才会找到诬陷栽赃我的那个东西,那么如他所愿,我就去吧。
黑水镇,我来了!
午夜寅时许,四周一片宁静,有一群小偷悄悄溜进了黑水镇的一户人家中,翻过院落的围墙,想要进屋偷些东西。
赵力被院坝里的狗叫声惊醒。仔细一听,似乎还伴有急促的脚步声。
“不好,有小偷!”他立刻反应了过来,用力推醒熟睡的妻子张晓,一边交代她叫醒旁屋的侄女婿,一边披衣追下楼去。
当赵力悄无声息地走到楼道口时,发现四名全身都笼罩在黑色衣服中的男子,不知道在他家里偷了什么东西,黑色衣物后边隆起了一大块,像是驼了背一般,正准备出门。
“站住,偷的东西统统放下!”赵力见状立即扑了上去。
见事情败露,那四个打扮怪异的小偷,立刻分出三名男子赶紧向前奔去,另一个比赵力稍微矮小的男子,则持一把刀向他反扑过来,并用嘶哑的、带着腐烂气息的声音指着他威胁道:“不许过来,否则杀死你!”
见对方拿着长刀,赵力不敢贸然向前冲。对方见他不敢上来,转身便跑。
赵力一面朝隔壁大哥家大喊“有贼”,一面跟着追上去。
那名黑衣小偷见赵力又追上来,右手在驼背上一捞,不知从什么地方变出一根铁棍,转身对着赵力劈头盖脸打过来。赵力只好伸手遮挡,并大声呼救。
他的呼救声惊动了大哥,也惊动了周围邻居。
大哥和邻居赶来,与赵力一道,顺着小偷逃跑的门前小路追上大路。在追了二十余丈远后,小偷居然莫名的消失在了空气中。
众人这才发现,他们不知不觉间已经追到了乱坟岗中。不禁打了个冷颤,暗中判断恐怕是碰到鬼了,对着乱坟岗的方向,每人吐了三下口水驱邪,然后四散回到了家中。
追贼无望,还莫名其妙的沾染了晦气。赵力和大哥气愤地边骂边往回走,刚走到离大门不远的茅房门口时,居然发现妻子头朝大路、脚朝家门,一动不动趴在路中间。
“怎么了,你怎么了?”赵力以为妻子不小心摔倒了,赶紧走过去将她扶起来,一边扶还一边大声叫唤着。
但不论他怎么叫、怎么摇晃妻子,她躺在赵力臂弯里,只是“呃”了一声,便垂下了头去。顿时,一种不安的感觉萦绕在赵力心底,他赶紧更加大声呼喊并使劲摇晃妻子,但妻子仍然没有一点反应。
还是他大哥冷静,摸了摸他妻子的鼻息,缓缓的摇头:“人已经死了。”
“怎么可能?刚才她还好好的!”赵力难以置信的吼着。
“她已经没有鼻息了,不信你摸摸看!”大哥也大声叫起来,皱着眉头:“冷静一点,看清楚情况再说。”
赵力的大哥当过捕快,很有些办案经验。
他迅速将赵力妻子张晓的尸体检查了一遍。
这具尸体完好无损,体温因为死亡而迅速流失着,整个尸体都没有明显的伤痕。唯一有伤痕的地方,只是手臂和腿部,但都不是很重,恐怕是跌倒后的擦伤。除此外就再也找不到致命的伤痕了。
张晓临死的时候左手呈现爪状,像是伸手想要去拽什么,而右手五根指头都紧紧握在了一起,赵力的大哥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她的手掰开,她的手心里赫然残留着一片布,一片明显才从某件衣服上撕扯下来的黑色布料碎片。
那点布料碎片带着腐臭血腥的味道,很像他们不久前在追捕的小偷身上所穿的衣物。
但张晓明显不是被小偷杀死的,毕竟没有任何的致命伤痕。
然而,要说是自然死亡,也不太可能。弟媳妇的身体很好,就算是突然之间受到惊吓而死亡,表情上也应该表现出来才对。
但现在的她却像是安安静静的睡着了似的,完全看不出有受到过惊吓的样子。就彷佛、就彷佛她的灵魂被妖物摄走了。
大哥霍然站起声,大喝道:“快去看看屋里的其它人,这么大的动静,怎么他们什么反应都没有?”
赵力这才反应过来,放下妻子,跌跌撞撞的朝里屋跑去。刚一进门就看到自己的侄女和侄女婿倒在了屋里,两个人都死了,死亡的样子和自己的妻子一模一样。
“怎么会这样,怎么可能这样。死了,都死了!老天,我究竟是犯了哪门子伤天害理的事情,你要这样惩罚我!”赵力跪在地上,用力捶打着自己的脑袋,突然,他像是想到了什么,猛地向右边的房间跑了过去。
女儿,自己的宝贝女儿千万不能有事才行。自己已经什么都没有了,只有女儿,唯独女儿不能失去。
用力推开房间门,赵力彷佛被雷电击中了一般,整个人都瘫倒在了地上。房间里空空荡荡的,窗户大开着,女儿早已经不知了去向……
就在黑水镇乱坟岗不远处的一个洞穴里,那四个全身都笼罩在黑色衣物中的小偷缓缓停住了脚步。这四个人对视一眼,然后身体一阵模糊,最后四个人居然融合在一起,变成了一个。
那个驼背的男子慢悠悠的将手伸向驼背的位置,向后一拉,一个绝丽的女子顿时从背上掉了下来。她昏迷着,如瀑布般漆黑的秀发散在地上,很美。
那男人将女子甩下来后,背脊猛地打直了,敢情他的驼背居然能装下一个成年女孩子。都不知道他究竟是怎么将那女孩弄晕,驮在背上带回来的。
男子脱掉了又脏又臭的黑色外套,露出了一张帅气的脸,只是那张帅脸上满是邪气。他的嘴角带着不多一分不少一分的好看笑容,但就因为那种笑容实在太完美,反而令人很难产生出真实感。
“醒了吧,我知道你醒了。不要再装了!”他狠狠的将女孩从地上抓起来,又用力摔在了地上。
女孩头部摔出了血,眼泪和黏稠的血混合在一起,但女孩始终不说话,忍着剧痛,哼也没有哼一声,只是紧紧闭着眼睛。
“真是不乖的女孩。你爹娘没有告诉过你,到别人家做客,眼睛要直视主人家才算礼貌吗?我要惩罚你!”他舔了舔舌头,左手亮出一把尖锐的刀。
“先切哪里好呢?嘿,小姐,你不是不喜欢说话吗?我们要不要来玩一个游戏?如果你先发出声音了,就让我切一刀。如果我先出声,就让你切我一刀。嘿,公平吧!”
还没等她答应,那个男子已经猛地一刀割在了她的大腿上,将一片鲜红的冒着热气的肉片了下来。令人疯狂的痛苦立刻席卷了她的所有神经,她不由得呻吟起来。
男人激动的如同小孩子一般,一边拍手一边怪异的大笑:“你输了!你输了!哪里?我这次要割哪里?”
他手里的刀不断在女孩身上的各个部位比划着。女孩紧紧咬着牙齿,全身都因恐惧而瑟瑟发抖。
“好,决定了,就割这里!”男子嘿嘿笑着,举起刀就向女孩割去。
就在女孩不堪折磨,绝望的想要自尽的时候,山洞外突然响起了一阵很难令人忽视的巨响。
她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勇气,疯狂的大声叫喊。
男人皱了皱眉头,一拳将她打晕,然后冷静的将手洗干净,整理了下衣服,慢悠悠的走到山洞口,伸出头小心翼翼的向外望了一眼,愣了愣后,走了出去。
山洞外站着一个穿着白色公子服装,嘴角带着欠揍微笑的男子,手里一把折扇。他大感有趣的盯着他微笑,许久才慢吞吞地道:“你山洞里那个抢回来当押寨夫人的女人,运气真的很背。不过我喜欢,那女人,我要了!”
笑容很好看的男子冷漠的看了他一眼:“你是谁?”
“我是?”白衣男子微微一笑:“一个要你命的人。”说完,迅速的掏出一张符纸,一道灿烂的光芒猛地向笑容很好看的男子刺了过去。
第十四章 遇见
传说老子骑青牛过函谷关,在函谷府衙,为府尹留下洋洋五千言《道德经》时,一名年逾百岁、鹤发童颜的老翁,招招摇摇到府衙找他。老子在府衙前遇见老翁。
老翁对老子略略施了个礼说:“听说先生博学多才,老朽愿向您讨教个明白。”
老翁接着得意地说:“我今年已经一百零六岁了,说实在话,我从年少时直到现在,一直是游手好闲地轻松度日。与我同龄的人都纷纷作古,他们开垦百亩沃田却没有一席之地,修了万里长城而未享辚辚华盖,建了四舍屋宇却落身于荒野郊外的孤坟。
“而我呢,虽一生不稼不穑,却还吃着五谷;虽没置过片砖只瓦,却仍然居住在避风挡雨的房舍中。先生,是不是我现在可以嘲笑他们忙忙碌碌劳作一生,只是给自己换来一个早逝呢?”
老子听了,微微一笑,吩咐府尹说:“请找一块砖头和一块石头来。”
老子将砖头和石头放在老翁面前说:“如果只能择其一,仙翁您是要砖头还是愿取石头?”
老翁得意地将砖头取来放在自己的面前说:“我当然择取砖头。”
老子抚须笑问老翁:“为什么呢?”
老翁指着石头说:“这石头没棱没角,取它何用?而砖头却用得着呢。”
老子又招呼围观的众人问:“大家要石头还是要砖头?”
众人都纷纷说要砖而不取石。
老子又回过头来问老翁:“是石头寿命长呢,还是砖头寿命长?”
老翁说:“当然石头了。”
老子释然而笑说:“石头寿命长,人们却不择它,砖头寿命短,人们却择它,不过是有用和没用罢了。天地万物莫不如此。寿虽短,于人于天有益,天人皆择之,皆念之,短亦不短;寿虽长,于人于天无用,天人皆摒弃,倏忽忘之,长亦是短啊。”
传说被老子握着比喻过的砖块和石头从此有了灵性,变为了妖物。圣人用过的东西会带有灵性,在认知中似乎是理所当然了,就如同名人使用过的东西,就算是个尿壶都会身价百倍一般。
但根据猎捕者集市的调查研究,不光光是圣人,一些极少数的普通人也会给经常使用的物品赋予灵性,这些人自身恐怕没有任何能力,甚至无法为其它人类所发现。
当妖怪的却总能很清楚的找到并分辨出这些人,他们对妖怪而言,犹如极为美味的补品,妖怪一旦找到他们,就恨不得一口吞噬下去。
恐怕,这个妖怪也找到了这样的一类人。
当我的符纸化为的噬日箭,就要刺穿那个笑容好看的男人的前一霎,那家伙以完全脱离了人类的速度,猛地朝后跳去,在空中他的身体暴胀,只见身上的皮肤寸寸破开血肉模糊,最后只剩下一层皮干巴巴的掉落在了地上。
一个七尺多高,口吐刺鼻味道的妖怪显露了出来。它浑身呈现墨黑色,血红的眼睛,尖锐的牙齿,没有腿,四肢全都是一模一样的爪子,这妖怪窜到了山洞的中央,正对着我低吼着,刺耳的音波将四周的大石头全都震的粉碎。
“晦气鬼!”我略微有些吃惊。这种只会在澡堂和茅房中出现的妖怪,怎么会跑到了这里来?
晦气鬼顾名思义,就是喜欢吞噬晦气,而所谓的晦气,大多是人类的排泄物和分泌物,所以人类最容易聚集这些东西的地方,例如澡堂、茅房,都偶尔能够看到。但自从二十多年前唐朝卫生改革后,它们也集体迁移到了下水道中。
理论上而言,它们是无法出现在有晦气以外的地方。奇怪了?!
“青峰,上,和那东西玩一玩。”我一挥手,然后掏出符纸喝道:“醒目,疾!”
就在青峰窜上去和晦气鬼打做一团的时候,一道光芒也射入了我的眼中。醒目,能够看透一切肉眼不能看到的东西,是“明目”法术的第二个运用层次,利用它能够看到许多空气中残留的东西,不论是狐臭、体臭、妖气,或者是晦气。
但是一看之下,我却有些目瞪口呆起来。怎么可能?这个山洞里干干净净的,就连随处可见的浮游灵也没见到一个。不远处有两团一青一灰的光芒。
青色的是青峰的妖气,而灰色的是晦气鬼的鬼气。令我没想到的是,那个晦气鬼居然有着和青峰不相上下的实力,这个世界究竟怎么了?
还有这个山洞房间,太不符合常理了,哪有这么干净的地方?就算是纯净之地也没办法做到这种程度。等等!我猛地想到了什么。
这个怪异的晦气鬼为什么会来找这个女孩?晦气鬼一般只是喜欢吃晦气而已,虽然长相可怕,但基本上不会伤害人类,也不会离开有晦气的地方,攻击力更不会这么强。
又想起了不久前,自己遇到的那些同样怪异的妖怪。会使用附魔武器的金钱鬼,离开了水的母诘皇,以及现在就在眼前的晦气鬼。它们都太特别了,特别的令人不寒而悚,如果妖怪都像它们这样,整个世界都会乱套的。
“青峰,接触百分之十的封印,给它留个全尸,我要好好研究一下。”
我运起了生死契约。青峰周身的妖气瞬间暴涨,原本还打得难分难解的状况立刻被颠覆,晦气鬼的鬼气被压了下去,没多久便被逼到山洞的一个小角落中。
然后我又注意到了一个奇怪的情况。不论是青峰的妖气还是晦气鬼的鬼气,一旦泄漏到山洞的其中一个角落,便会诡异的消失掉。
不是被吸收了,更像是被什么东西抵销或者分解掉,然后消弭在了空气中。
古怪,这地方果然有古怪。
我犹豫了一下才走了过去。那个女子正躺在地上,虽然浑身是血,但却丝毫没有掩盖住她精致秀气的脸孔,没想到她还是个很有气质的美女。
她的睫毛很长,不知是不是因为疼痛,会不时的抖动一下。
那纤细的腿上,被晦气鬼用刀划出了几道长长的伤口,脸上身上也有好几处软组织挫伤,不过,至少没有生命危险。
身后的打斗声开始变得轻柔了,我探出头去看了一眼。只见青峰用“破魔刃”封锁住了晦气鬼的一切退路,无数“青魂剑”软绵绵的飘过去,不断发出“啪啪”的爆裂声响,轰击得晦气鬼手忙脚乱。
趁着那只鬼忙乱的当口,青峰毫不犹豫的使出“修霜冻”,顿时,晦气鬼的四周彷佛时间停顿下来了一般,它整个七尺多高的身体,都被封印在了一块青色水晶中。
搞定!我向青峰点点头,赞扬了他几句,然后一扬手,整块封印着晦气鬼的青色水晶便飞入了须弥袋里。
当我再次转回女孩身旁的时候,居然发现有一道视线一眨不眨的看着我。
是这个视线的主人,那个女孩。不知道什么时候,她,醒了过来。
她目不转睛的看着我,我却完全不能从她眼中读懂任何的东西。
郁闷,这次不要又被误会了吧!
显然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女孩扑闪扑闪着她大大的眼睛,漂亮的睫毛微微颤动着,看清楚了我的样子,这才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忍着剧痛给我欠了个万福:“谢谢这位公子的救命之恩,能不能请你顺便送我回家,我家在黑水镇赵家。”
“举手之劳而已,小姐不用太在意。”心里默默通过契约封印,命令雪萦醒过来,吩咐她将眼前的女孩扶起来。
这个女孩的心智果然很坚强,就算身体再痛也没有哼一声。看到走进来的雪萦冰冷绝丽的脸孔,她稍微愣了一愣,这才道:“有劳了。”
不知为何,这个女孩我越看越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但第一次看到她,是在无不知的法术中。无不知给我指点了一条找到诬陷我的幕后主使的快捷方式,就是来到黑水镇,接近眼前的女孩。
没想到一赶来,还来不及对这个女孩展开调查,就发生了眼前的一幕。
我一进入黑水镇,就看到了这只晦气鬼在镇子里四处游荡。最后来到了一户人家前,它吸光了那户人家里主人家的精气,还抢走了我的目标。
我来不及阻止,这家伙就从我眼前消失掉了。
靠着青峰的灵敏鼻子,让他像狗一般的趴在地上,好不容易才找到了这只晦气鬼的老巢。但,这女孩怎么看起来那么眼熟呢?虽然这才是第二次见到她的容貌,第一次见到她的真人,但总觉得她像是一个我认识的人。
雪萦一路搀扶着她,也不怕惊世骇俗,一路飘在空中飞驰。
我在脚上贴上神行符,不紧不慢的跟在后边,那女孩丝毫没有惊讶的样子,彷佛现在这种违反常理的事情是很理所当然的。不过仔细想想,也对,就连晦气鬼都遇到了,整个人都在鬼门关前走了一趟,还有什么东西值得害怕。
我的视线有一次移动到她身上,这次才惊讶的发现,她的大腿上有鲜血不断在流,这一路上女孩居然哼都没有哼过一声,够有骨气的。
“铁树开花,枯木逢春,万物回春咒,疾。”我丢出一张符咒,那张黄表纸在脱离我手的瞬间便燃烧起来,火焰中解析出一道柔和的白光,如同棉布般轻轻贴在了女子的伤口上,血顿时止住了。
女孩眉头舒展开,转头微微向我点了点:“再次谢谢先生。”
晕倒,从公子到先生,她的称呼也够有跳跃性的。
“先生是猎捕者吧?”她沉默了片刻,突然问。
“你知道猎捕者?”我略微有些惊讶。毕竟猎捕者这种职业并不是普通人能够知道的,就算是国家的达官贵人,如果品级不是够高,恐怕也不会知道。
这女孩从哪里得到猎捕者这个行业的存在的?她家里好像并不是富裕人家。
她看着我,笑了笑:“没什么好奇怪的。前段时间发生了天坑的事情,黑水镇一时间来了许多的土行猎捕者,其中一个猎捕者还问过我老爹一些事情。”
她轻轻叹息了一声:“不过说起来,最近的黑水镇实在不太平。”
“总会过去的。”我想了想,抓住了她词语中的一个漏洞,奇道:“奇怪,你居然还分得清楚来黑水镇的是土行猎捕者,看来你对猎捕者很不陌生嘛。”
“倒是有过一些调查。”女子揉了揉被符咒覆盖的大腿,感觉到腿部伤口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愈合着,缓缓道:“其实早在很小的时候,我就听说过猎捕者这个行业了,那时候有个小孩子,嗯,不对,现在恐怕也和我差不多,是个二十二岁多的有为市民了。
“他老是爱在嘴里咕哝着以后要当一个猎捕者,经常听,自然就记住了这个名字。”
她的声音里透露着一种怀念的感觉:“因为觉得猎捕者这个名字很奇怪,也想知道那个男孩,究竟念念不忘想要奋斗的最终目标是什么,所以我稍微调查了一下。很有趣,从前我一直认为这个世界不单纯,甚至不可能只有人类。
“小时候也和那个男孩遇到了一些怪异莫名、无法解释的事情,结果,这次真的亲眼看到了猎捕者的法术以及妖物。先生,这个世界,果然不单纯,充满着危险吧?”
女子像是在问我又像是在喃喃自语:“不知道那个男孩子怎么样了,他的梦想实现了没有。唉,现在我倒是希望他永远也没办法实现才好,今晚我才知道,猎捕者这个行业真的很危险,经常和那种妖物战斗。太危险了……”
我的耳朵已经无法接收她的声音了,因为在内心中,早已经掀起了轩然大波。十二年前的我,确实总是吵着想要成为一个猎捕者。
因为夜家,就是个在业界如泰山北斗般存在的猎捕者世家。
夜家的人一出生,身体内就蕴含着大量的灵力。很可惜,我是个例外,我没有灵力,甚至看不到大部分妖物和幽灵。
不过我有非常爱我的父母,他们将我牢牢的保护了起来。
既然没灵力,就不让我接触灵异的东西,就算我遇到了古怪的事情,他们也会坚决的予以否定。但是处在猎捕者世家,哪有不知道猎捕者存在的道理。
虽然在家族中备受歧视,甚至根本就不知道猎捕者是什么,但看到那些哥哥姐姐弟弟妹妹每天嘟哝着,要以成为猎捕者为荣的臭屁样子,我也沾染上了没事就嚷着要当猎捕者的习惯。
为了这件事情,父母打了我不知道多少次,每打我一次,母亲就哭一次。最后,我没有再说过,但想要当猎捕者的理想,却从此在心底生根起来。
童年时候,在黑水镇时,我确实跟一个人讲过自己的梦想。一个女孩……
一霎间想了许多,心底在颤抖、在激动,我猛地窜了上去,抓住那个缅怀过去的女孩肩膀,我的声音甚至都在发颤:“你叫什么名字?”
女子被我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回答道:“小女子叫赵凝香,先生,你……”
突然她意识到了什么,瞪大了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我,整个身体都颤抖起来。她用手指着我,眼泪猛地流了出来:“小夜!你是小夜!你真的是小夜!”
“对,是我……”
第十五章 五月一日
我一直都相信,幸福就像夕阳,人人都可以看见,但多数人的眼睛却望向别的地方,因而错过了机会。
最近莫名其妙的心情烦躁。没什么,就是老烦躁。
于是昨天下午我漫无目的想着从前的一切,又想起了他,小时候的玩伴,一个有点臭屁的家伙。
说实话,最近自己老是想到他。
父亲,就要在下个月将我许配给临镇的周家了。周家是个附近很有权势的商人,亲戚中有几个知府,所以在这个小地方说话做事都很嚣张。
我不希罕周家,更不喜欢周家的二公子,那个相貌丑陋的男子。每次见面他都会色迷迷的盯着我,恨不得一口将我吞掉。
其实这个世界原本就是如此现实,适合自己的,自己并不一定会爱上。而又适合又爱的,这辈子,如果碰到狗屎运气侥幸碰到了一个,那就应该躲到偏僻的角落里偷笑了。
从前,我一直都在房间里偷哭,自从订婚后,就一直躲在房间里。我很伤心,父亲居然把自己当作家族崛起的垫脚石,但,我这块垫脚石却无法抵抗。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也不过就是如此而已。
但是,今晚一个人影却溜进了我的房间,这个人那身黑色的衣物下,笼罩一张好看但却冰冷的笑脸。
他不是人类,绝对不是。有一个声音如此告诉我。
就在我准备反抗的时候,那男子冲我笑了笑,然后我便晕了过去。
男子将我带走了,丢在山洞里折磨我,甚至,他看我的眼神就像周家的二公子一样,充满了贪婪。我有一个感觉,他是真的想吃了我。
但事情再一次的峰回路转,就在我绝望的准备自尽的时候,又一个男子出现在了我面前,他一身白衣如雪,彷佛天神一般来临,救了我。更没想到的事,那个人竟然就是我日思夜想的小夜……老天,总是喜欢给我开玩笑。
现在,我是不是应该偷笑去呢?但,为什么,总是笑不出来?
是因为想到就算平安回到了家,生活依然会充满绝望吗?好想,就这样看着眼前的男子,看着眼前的小夜笑,不用再回去了。
算了,既然遇到了,还是去偷笑的好。开心是一天,不开心依然是一天。何必哭脸藏笑呢?
所以,我笑了……
“你在笑什么,笑得好傻?”我问眼前笑得傻呆呆,眼泪不断流着的赵凝香:“对了,你还没告诉我十二年前,黑水镇毁在天灾之下后的情况呢!路见、晓雪,他们怎么样了?”
赵凝香擦了擦眼泪,轻轻摇摇头:“就像你知道的那样,黑水镇在地震后的第三天被湖水淹没了,镇里只有很少一部分人逃了出来。现在的黑水镇,不过是在离开原址附近五里外的地方修建起来的。
“晓雪的爹娘都死了,无依无靠的她被自己的伯父霸占了全部家产,并卖去了怡香楼;而路见,他带着刀闯进晓雪家中,杀掉了她的伯父,然后又从怡香楼中将她抢了出来。他俩都不见了踪影,而我,也从此失去了他们的联络。”
她想了想,又道:“不过最近路见给我来了一封信,上边提到最后晓雪依然还是死了,怡香楼原本就是依靠药物来控制女孩子,没有了解药,他只能看到她慢慢而又痛苦的死掉,什么都没有办法做。路见心如死灰,开始了漫无目的的周游,然后也成为了猎捕者。”
“什么?他也变成了猎捕者?”我极为惊讶。毕竟路见我还是有过一面之缘,他虽然醉心于武术,但武功和法术原本就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武术,对妖物而言,没有任何作用,他很有练武的天分,但现在想来,应该也是没有灵力的人。而没有灵力,就不可能成为猎捕者。
当然,自己这个特殊人物例外。
“难道他别有其它的遭遇?”我问。
赵凝香点点头:“应该算吧,据他从信里提到的说,他在周游的途中,在一次偶然情况下,他到了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山村,一个也是叫做黑水镇的地方。
“那个地方的居民非常朴实,和他所在的那个尔欺我诈的世界完全不同,他深深沉醉在那个朴实无华、而又处处透露着人情温馨的地方,不可自拔,也将晓雪死亡后的伤痛渐渐抹平了些许。
“虽然那里的人不错,但,他们却始终对这个外人掩盖着什么。而他们的行为,也有颇多怪异的地方。
“又是一次偶然,路见进入了当地人一直遮遮掩掩,严令不准任何人进入的圣地。那个圣地上空空荡荡的,透露着一种令人感觉刺骨寒冷的死亡气息。
“路见惊奇的发现,那个偌大的地方里什么都没有,只在中央位置竖立着一个佛龛,里边供奉的佛像很是奇怪,面目狰狞,嘴上还留有鲜血,身前供奉的不是香油香蜡,而是猫狗鸡鸭的尸体。
“于是他好奇的对这尊佛像展开了调查,没想到不知触碰了什么机关,地面猛地裂开,他整个人都掉入了地底深处。然后,路见惊奇的发现了一些怪异的东西,是墙壁上的一连串壁画,那些壁画栩栩如生,雕刻了许多怪异莫名的妖怪与人类的战争,以及一些残缺的功法心诀。
“就在他观察壁画的时候,原本已经死掉,和他一起掉进地底的死猫死狗、那残缺不全的尸体,竟然统统复活了起来,它们行动僵硬的想要将他撕咬成碎块。
“就在那时,他竟然发现碰触到遗迹中某些土壤的自己,身手诡异的敏捷起来,原本就已经很强壮的体质变得更加强壮、力大无穷,皮肤也变得细嫩。运用墙壁上刻划的心诀,甚至能施展出许多匪夷所思的神奇力量,恐怕那就是你所提到的法术。”
我又一次陷入了沉默。路见的奇遇自己并不陌生,其实,五年前的自己也同样在偶然中到过一个相似的地方,然后,自己遇到了雪萦和青峰。
不过那又是别外一个故事了,就此略过不提。
“你现在有什么打算?”在她又唠唠叨叨给我讲了许多事情以后,我抬头问道。
赵凝香的声音唐突的顿住了,彷佛被别人掐断了喉咙。
“不知道。”许久她才吐出这样一句话。
“虽然有些难以启齿,但是有些事情我还是想要告诉你,毕竟回到家,你还是要知道,还是要承受的。”我缓缓道:“你的娘亲和几个亲人都死了,被晦气鬼吞噬了精气,很抱歉我没能救到他们。”
“哦,知道了。”她的语气中透露着莫名其妙的冷漠。
“你似乎并不怎么悲伤的样子?”我有些惊讶。
“自从他们不顾我的反对,要将我许配进周家的时候,我的心就已经死了。”她看着我:“你是不是觉得我是个冷漠没良心的女子?”
我哈哈笑了两声:“不会。”
她用手拍了拍心口,低声道:“还好。”然后又轻轻说:“你最后还是成为了猎捕者。”
“对啊,实现梦想了。”我有些唏嘘。
“真好,恭喜你。”
“谢谢,你家到了。”说完,我们就看到了赵家的房檐。
有一个跪在地上哭天喊地的中年男子看着我们,猛然间呆住了。他停止了哭泣,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赵凝香,然后又大笑了起来。
“那就是我爹,”赵凝香冷冷说道:“看他的模样,恐怕就快要乐疯癫了。我回来了,赵家就要飞黄腾达了。”
我苦笑,有些郁闷。人间的事情原本就是如此,只要身在尘世中,就要遵循尘世的规律,除非你有打破尘世规则的实力,否则,就会永远在尘世的牵绊中沉浮。猎捕者虽然比普通人活得更潇洒一些,但却付出了更多的代价。
“下个月的头一天,五月一日,就是三天以后,便是我出嫁的日子。”赵凝香抬起脚向前走,没有回头:“希望你能看在小时候的情分上,来参加我的婚礼。”
说完,她便越过看着她、依然跪在地上傻笑的爹,身影没入了房中。
五月一日啊,我微微叹了口气,看着身旁的雪萦。雪萦眼神茫然,显然并不了解眼前的事情究竟是个怎样的悲剧,她的视线接触到了我那张有些惆然的脸孔,笑了。
果然,不食人间烟火的妖怪是幸福的,至少它们不用在轮回中挣扎,更不用因为尘世中的种种而痛苦。
唉,又有一段童年的回忆,将要结束了。
三天后,五月一日。
中午我吃了很多东西,都是爹为我准备的。但感觉,还是很饿。
娘不过死了三天,他就迫不及待的要按时将我嫁过去。
其实我是想为娘守孝的,但爹不许,周家似乎也有些迫不及待。但一想到周家二少爷的脸,我就会产生一种厌恶的感觉。
那种感觉很奇特,我知道他并不爱我,甚至远远算不上喜欢我。但是,他却对我有一种欲望,不是情欲,虽然他的脸上写满了猥亵龌龊,但我很清楚,他看我的眼神,并没有太多的欲望。
到了这一天,出奇的,心情并没有不好。当然,也不是兴奋。
总之,一般而已,我想那是一种认命的感觉吧。醒来后就将自己的拳头握得很紧,似乎自己在担心,担心一天之后便会失去现在握在手心里的小小幸福。
尽管那个幸福就在不远处。自己很清楚的知道,他离自己并不远,就在对面,还在望着我。
仔细想想,真的已经过了十二年了。自从那次天灾过后,自己就无所事事,漫无目的,活的如同行尸走肉一般。一年接着一年,似乎为的就是等待今天的到来一般。
自从知道爹为我订婚后,我总是很奇怪。
为什么别人都有勇气,敢于去追求自己的幸福,路见,晓雪,他们都能。
甚至是夜不语,他向着自己的梦追逐,最后真的成为了猎捕者。但自己,什么也不能做,只能被动的接受现实。
还有,就像我一个闺房密友,她的丈夫死后,没哭几天,她就迫不及待的溜出来请我吃喝玩耍,还拐弯抹角的要我介绍个好男人给她。她说只要还不错的男人就好,样貌过得去、看得顺眼就好,踏实,能过日子就好。
我笑了笑说帮她注意。没想到没过几天,就在路上遇到她和一个男人走在一起,说是就要结婚了。我就郁闷了,为什么她就能那么潇洒呢?为什么她不想当个寡妇呢?为什么她能那么快的就续嫁了呢?
现在,我稍微能够了解一点呢。
其实自己身旁一直都没有缺少过好男人,但这么多年唯一对他们做过的,就是不断的伤害。让他们伤痕累累的离开,看着他们组建起自己的家庭,参加他们的婚礼,看着他们过着幸福以及不幸福的生活……
自己究竟做过些什么?在等待些什么?虽然不是很明白,但我却十分清楚,自从十二年前,自己心里就藏了一个人。那个坐在自家门前草地上的男孩,在自己看到他的第一眼时,就注定永远的印入了心灵深处。
很有趣对不对?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就是一见钟情。
前段时间还在和一个闺密谈论,男女之间会不会产生纯友谊这种无聊的问题。我们谈论了很久都没有什么定论。
最后两人不约而同的发出了莫名其妙的感叹。其实男女之间,真的很难产生纯友谊,即使一方在努力拼命的维系这种友谊关系,但另一方却会有意无意的打开缺口,扯的远一点,当自己认定了这段友谊的时候,其实就已经有缺口了。
当一方出现问题的时候,另一方就会故意或者不由自主的窜进来。说起来有些无奈,但,人本身就是感性的动物,只不过硬是为自己套上了理智的帽子。但是这种理智真的值得信任吗?
就如同两个人真的仅仅只是纯友谊,那么坐在月色朦胧的地方,不管周围的气氛再浪漫再暧昧,自己那一刻觉得再孤独,也是不会产生情愫的。
所以理智的人也好,感性的人也好。如果真的不想后悔,就不要似有若无、有意无意的还给别人机会。
又扯远了。算了,无所谓了。我看着梳妆台上的那一堆胭脂水粉,轻轻拿起来涂抹着,用红纸染上唇红,穿上鲜红如血的嫁衣,对着镜子做出微笑的样子。
没关系,至少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还有你看着我。就只是这样,我就已经很幸福了。
第十六章 獬豸
“主人,那位姑娘笑得很灿烂,为什么却给人一种很凄凉的感觉?”青峰跟着我站在窗户前,透着一层薄薄的窗户纸看向对面的房子。
正对面一丈左右的地方,同样有着一扇敞开的窗户,里边坐着一位绝丽的美女,她穿着红色嫁衣,正在梳理自己如瀑布一般的黑色长发。
“不错,很好,你竟然已经能察觉到这种复杂的事情了。”我微微叹了口气:“人类,一生中总会遇到许多无法抗拒的事情。那位姑娘,确实很痛苦。”
“她笑得让我很不舒服,彷佛心都要碎掉了。”青峰看向我:“她喜欢主人吧?”
“不知道。”我翘着二郎腿,缓缓道。
“一定是喜欢,她看你的眼神,就算妖魔都能清楚感觉到里边包含的强烈精神波动。”青峰宛如一个哲人:“主人,为什么不去帮她一把?其实要帮她很容易,只需要将她抢过来就好了。”
我苦笑:“将她抢过来确实很容易,但以后呢?她和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们不可能将她带在身旁。而且,她似乎从来就没有试图去反抗过自己的命运,就算将她救了出来,恐怕也只是让她陷入了另一种痛苦而已。”
青峰头痛的道:“你们人类果然是很麻烦的生物,哪有那么多沟沟渠渠的事情,像我们妖魔,喜欢就扑上去交配,讨厌了就一脚踢开,多简单。”
我顿时狂汗。幸好雪萦还算是个矜持的好妖魔,如果某一天恢复了妖魔的本性,一把将我扑倒,那才郁闷了。
防着点,以后绝对要防着一点。
“对了主人,您在等什么?最近三天您将我和姐姐关在契约空间里,怎样都不准我们出来。而一将我召唤出来就给我贴上了闭气符咒,一定是发现了什么吧?”
“不错,哈,青峰,我发觉你越来越聪明了,果然是英明神武的你主人我教导的好啊,居然能将你这块烂榆木疙瘩都调教到半个天才的程度,我他娘真是个大天才。”我自吹自擂,想要掩饰自己并不高涨的情绪,但,失败了。
青峰双眼看着我,轻声道:“主人,您的精神波动有些乱。”
我沉吟半晌,最后摇了摇头,低下语气,缓声说:“青峰,你知道什么是獬豸吗?”
“不知道,不是妖魔一类。恐怕是最近几万年才繁衍出来的妖怪,对吧?”青峰问。
“不错,大体上就是如此。”我又叹了口气:“所谓獬豸,也称解廌或解豸,是古代传说中的异兽,体形大者如牛,小者如羊,类似麒麟,全身长着浓密黝黑的毛,双目明亮有神,额上通常长一角,俗称独角兽,它拥有很高的智慧,懂人言知人性。
“它怒目圆睁,能辨是非曲直,能识善恶忠奸,发现奸邪的官员,就用角把他触倒,然后吃下肚子。当人们发生冲突或纠纷的时候,独角兽能用角指向无理的一方,甚至会将罪该万死的人用角抵死,令犯法者不寒而栗。
“帝尧的刑官皋陶,曾饲有獬豸,凡遇疑难不决之事,便请獬豸裁决,均准确无误。所以直到现在,獬豸都是执法公正的化身。
“从前的‘法’字写作‘灋’,而‘廌’即为獬豸,‘廌法’二字合为一体,取其公正不阿之意,所以从水,取法平如水之意。
“獬豸作为法律象征的地位,就这样被认定下来。由‘灋’到‘法’,‘廌’字虽然已被隐去,然而它象征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并没有消失。
“但即使如此,也从来不曾有猎捕者亲眼见识过獬豸究竟是什么样子,有人认为它像鹿,有人称它似牛,更多的说法还是羊。
“除了相关的古籍如《后汉书》、《论衡》、《五杂组》等记述之外,猎捕者集市还发现,秦之前的文物中,獬豸都是一角羊的造型,牛形獬豸则出现在东汉之后。
“相传在春秋战国时期,楚文王曾获一獬豸,照其形制成冠戴于头上,于是上行下效,獬豸冠在楚国成为时尚。秦代执法御史戴着这种冠,汉承秦制也概莫能外。
“到了东汉时期,皋陶像与獬豸图,成了衙门中不可缺少的饰品,而獬豸冠则被冠以法冠之名,执法官也因此被称为獬豸,这种习尚一直延续下来。至清代,御史和按察使等监察司法官员,都一律戴獬豸冠,穿绣有獬豸图案的补服。”
“按您的意思,这个獬豸应该是瑞兽的一种。”青峰明白过来:“但是主人你提到这东西干么?”
“当然有我的用意,你不是一直都很奇怪吗?那个女孩痛苦成那个样子,我都很冷血的没有理会,不是我不想理,而是,根本就还轮不到我去理会。”我顿了顿,一字一句的说道:“因为我从那个女子身上,发现了一丝獬豸的味道。”
“什么!”青峰大为惊讶:“可我怎么什么都感觉不到?”
“废话,獬豸的气息是那么容易察觉的吗?特别是在它执行公正的时候,是不会散发气息的,就算它站在你的眼皮子底下,身为妖魔的你也根本什么都察觉不到,只以为是个很普通的家伙罢了,恐怕直到它的独角将你刺死都不知道。
“所以没有人见到过獬豸的真正样子,因为见过它的人,都已经死掉了。”
“那它为什么会在赵凝香姑娘身上留下味道?难道是想要惩罚她?不对,不可能吧,按照主人您的说法,獬豸应该只会惩罚恶人。”
“恶人与否,只是个相对的说法而已。其实这个世界上又哪有什么真正的罪恶之人,在你的立场上,某个人或许真的是十恶不赦的,但对他的亲人儿女来说,他很有可能是个极好的人。所以,獬豸惩罚的人,也不过是它认为的恶人罢了。”
我望向窗外,视线透过了对面的窗户,落在那个继续梳妆的绝美身影上,又深深的叹了一口气:“但很遗憾,这一次獬豸将要惩罚的人,就是她。獬豸只会在要惩罚的人身上留下味道。”
“怎么可能?”青峰非常的疑惑:“像她那样的二十出头的女孩,怎么可能做出十恶不赦的事情,你们人类的女子一辈子不是都很少出门吗?她哪有机会做!”
“说实话,我也想知道獬豸为什么要选择她。”
我微微耸了耸肩膀:“獬豸要杀的人,是容不得别人杀掉的,所以在它施行惩罚前,赵凝香非常安全。但你不一样,獬豸一闻到妖魔的味道就会发飙,拼命的发起攻击,所以我给你贴上了闭气符咒,你自己小心一点。”
“獬豸什么时候施行惩罚?”
我望向天空:“今晚戌时。正好是她成婚的时刻。”
五月一日,戌时。
晚上的月亮很皎洁,很多人都说有明月的夜晚是看不到星星的,那个人一定没有见过今晚的夜幕。当空的夜幕中,月亮周围点缀着点点繁星,甚至能看到璀璨的银河。总之,一切都很反常。
来到黑水镇的这三天,我调查了很多东西。天坑、晦气鬼、赵凝香、以及十二年前令黑水镇毁灭的天灾。
其实关于十二年前的天灾,关于那次所谓的地震,随着见识的逐渐增长,我对它真的是天灾的可能性越发的怀疑。只是这一次的调查,反而令自己的怀疑逐渐有了证据。
那次地震没有毁坏任何地方,只是震塌了整个黑水镇。震塌的很彻底,黑水镇在半刻之后,便没有一间正常的房子,之后黑水湖倒灌出来,淹没了一切。
按理说那么强烈的地震,其它地方也应该损失惨重才对。
但临镇却好好的,甚至没有感觉到震动。这不得不发人深省,引起我的怀疑。
地震前我们在做什么?当时我、路见、赵凝香、晓雪正想要去旧学院去查我的一个根本就不存在的同桌的档案。那次地震,彷佛就是在掩埋某种证据似的,它为了不让我们知道真相,于是造成了一次地震,然后毁掉了整个黑水镇。
这一切的猜测听起来好笑,但真相,谁又能知道呢?
总之最近一段时间的际遇,以及不久前梦了四个晚上的梦,似乎真的重合在了十二年前的这个地方。一切的谜底,恐怕离开我不会太远了。
獬豸,代表公正,惩罚邪恶的神兽,它为什么会在赵凝香那个完全没有背景的女孩身上留下味道?它为什么要惩处她?或许,也是这一系列事情的关键。
在它出现之时,就是谜团解开的时候。
我望着天空的明月,躺在屋顶上,默默看着下方喧闹的人群。婚礼很热闹,周家果然不是一般的小地方商贾,他家很有门道。
当地的文人名绅、地方官员都到齐了。盖着红盖头的赵凝香被牵了出来,一个穿着新郎服饰的丑男人正看着她,就差流口水了,那就是周家二公子。
“主人,那个二公子是个妖怪。”舒服的躺在我身旁的青峰说道:“虽然他的妖气很淡,但,绝对是个妖怪。”
我丝毫没有惊讶:“不光是他,其实整个周家人,甚至所有来参加这个婚礼的人都是妖怪。恐怕晚上正等着抬了新娘回去当宵夜呢。”
青峰用力在空气中闻了闻,然后学着我皱眉头:“果然,空气里充满了妖气。我还以为是一个妖怪散发出来的,没想到是一群妖气相似的妖怪。这些都是什么怪物,妖气居然那么弱?
“那些都是涡齿怪,一种没什么能力的弱小妖怪,因为弱小,所以它们最爱干的就是找寄主。这种妖怪一旦找到了寄主,就会钻入他们的身体里,控制寄主的思想,同时收敛自己的妖气,以达到不被别的天敌注意的效果。
“被涡齿怪寄生后,虽然行为举止和从前一模一样,甚至记忆也保存着,可人早就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了。它们会将寄主的五脏六腑掏空吃光,然后再找下一个受害者。”我解释道。
“您是说,它们想要吃掉赵凝香姑娘?”青峰眉头皱得更紧了:“不论依照妖怪的逻辑还是人类的逻辑,保护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它们犯得着那么大张旗鼓的娶一个普通女子吃掉吗?吃掉了赵凝香姑娘,它们就不会受到怀疑吗?”
“这点你就不知道了,当然是赵凝香本身有足够它们放弃一切的吸引力。”我缓缓道:“有一种人,天生就有着隐性的灵力,那种人是妖怪的大补药。
“或许你们上古大妖魔并不清楚,也不会去在意那点能量,但弱小的妖怪却对这种人如饥如渴,它们会因为那点能量而发疯的争夺。晦气鬼也是因为她体内的能量而将她抓了过去。
“难怪,我就说那些小妖们在想什么。”青峰还想说什么,却被我一把捂住了嘴巴,在他身上又加了一道闭气符咒。
“有话留待等下能活命再说,要开始了。”
话音刚落,就听到一阵阵烟花爆竹的响声,终于,要拜天地了。
赵凝香盖着红盖头,看不到表情,但当她听到爆竹的响声时,全身都止不住的颤抖了一下。终于,自己的幸福就要终结了。
希望他能幸福吧,把自己的幸福一起过渡过去。
“请新娘入席。”红娘大声喊叫着。
她在红娘的搀扶下,僵硬的向前走,走到屋的最里端。周家二公子就在自己的左边,自己甚至能听到他恶心的呼吸声。可以想象,他一定正用贪婪的眼神看着自己,那种想要将自己一口吞掉的眼神,就算想一下都会令人不寒而悚。
“一拜天地。”
红娘暗中用手按住自己的腰肢,压住自己的脊背,让自己的头深深埋了下去。
“二拜高堂。”
红娘再次用力,她的头再一次拜倒下去。
“夫妻对拜。”
随着一声洪亮的声音响起,红娘刚想要用力,突然赵凝香发现她按在自己腰上的手无力的垂了下去。而屋中原本喧闹的声音在此刻消失的无影无踪。
等了许久都没有听到任何声音。终于她忍不住了,再也不顾及所谓的礼仪,用力将红盖头掀了起来。
当眼睛接触到四周的景象时,她整个人都呆住了。整个屋里安安静静的,原本人声鼎沸的环境像是个梦境。
映入眼中的只是横七竖八倒在地上的尸体。所有人都死掉了,每个尸体的胸膛上无一例外的都有着一个大洞,彷佛在一瞬间被某种尖锐的东西刺穿了胸口。
尸体的致命伤口中没有一个有鲜红的血液流出,这些人的衣物上只沾染有一些淡绿色液体。
赵凝香顿时心里了然起来。原来,整个周家,全部参加婚礼的人,都是妖怪。
是谁杀了它们?是他吗?他来救我了?
赵凝香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笑,但她真的想要露出个笑容时,笑容却猛然间凝固了。
一个人,一个全身穿着黑衣的男人默默站在她身后,他眼神中闪烁着一种非人的冷漠。他一眨不眨的看着她,没有说话,犹豫了片刻后,一道锋利的白色光芒挥手间冲她刺了过来!
第一次那么直观的接近死亡,赵凝香毫不怀疑那道光芒的威力,它肯定能轻易的将自己一刀两断。她闭上了眼睛,神情却出奇的平静。
原来死亡,其实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怕。
但就这么很有觉悟的等了几秒钟,预料中的那种撕裂般的疼痛并没有降临。她睁开了眼睛,瞳孔猛然间放大了。
一个白衣如雪的男子站在她的身前,并不强壮的身躯却将她遮掩的严严实实。
“你不能伤害她。”我冷冷看着眼前那个冷冷的男人。
“它的罪孽需要洗净。”他也看着我,用一种干涩的不像人声的音调说道。
“但她并没有罪孽!”我一眨不眨的盯着他:“你应该很清楚,有罪的只是她身体中的那一个。”
赵凝香迷糊了,她不知道那两个男人究竟在说什么,插嘴道:“请问一下,你们究竟在说什么?说我的事情吗?我身体里哪有东西?”
我转头望着她,冷哼了一声:“不要再偷窥了,出来和我聊聊。”
“小夜,你究竟在说什么,我怎么一点都不清楚?”赵凝香更加疑惑了。
“不干你的事情。”我不耐烦的说道:“既然你不自己出来,那就别怪我逼你出来了。哼,我十二年前的同桌,诸葛宇!”
话音刚落,一阵干哑的嘶笑声,就从赵凝香的喉咙深处涌了出来,赵凝香惊恐的捂住自己的喉咙,她的面部表情不断变化,最后在她的面部上,一张人脸浮现了出来。赫然就是十二年前书院的同桌,诸葛宇。
他大声笑着,看了一眼不远处的黑衣男子,然后视线凝固在了我的身上:“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没多久,”我冷笑了一声:“这三天时间,我调查了很多东西,也知道了很多事情。我去了早已被黑水湖淹没的从前的那个黑水镇,到了旧书院,也找到了你的档案。
“确实,档案里有个叫做诸葛宇的学生,不过早在一百八十年前就死掉了。然后我去了要迎娶赵凝香的周家,看到了一群涡齿怪,也就是这群涡齿怪刺激了我一个想法。”
我一眨不眨的盯着它:“我想起了一种上古妖怪,一种同样可以寄生潜伏在人体内的上古妖怪。这种妖怪比涡齿怪更加有破坏力,它以人类的精气为食物,它一旦寄生入人体内,就没有人能够找到。
“那种妖怪有很强大的妖力,它们能毁天灭地,对许多猎捕者而言,它们是根本无法毁灭的存在。那种妖怪就是馗妖,幸好,这种妖怪很少,而且还有一个天敌,叫做獬豸。”
我看了不远处的黑衣男子一眼:“你被一只獬豸缠住了,以馗妖的能力,就算再强大,也只能被獬豸狠狠的克死。唯一能够逃避的方法,就是寄生入人类的身体掩埋气息,但那种寄生方式并不是每个人类都能承受你变态的能量。
“十二年前,你挑中了我,化为一个只有我能看到的同桌接近我蛊惑我,妄图潜移默化的顺利寄生入我的体内。
“但就在不久后,你这个没用的混蛋王八蛋还是被獬豸给逮住了。那一次你们打的天昏地暗,更运用神通将整个黑水镇都震塌,没入水中。
“而也是那一次,你元气大伤,我也走掉了。你只好躲入天生就有隐性灵力的赵凝香体内,一躲就躲了十二年。”
我叹了口气:“但好运不长,你这没用的家伙终究还是被獬豸给找了出来。獬豸碍于赵凝香,一直不敢下狠手。而赵凝香一直都在收集有关猎捕者的资料,虽然她不知道那个叫做夜的猎捕者就是我,但你却知道。
“你得知我拥有一个大妖魔时,就开始布出一个局。你命令你手下的妖魔故布悬疑,陷害我、栽赃我,为的就是将我引诱到黑水镇来。你现在是想用赵凝香作为威胁,让我杀了那只倒霉的獬豸,对吧?”
“全中。”那只馗妖嘻嘻大笑着,笑得十分龌龊:“现在,你的选择呢?”
“还能怎么选择,我根本没有选择。”
又叹了口气,我看了它一眼,又看着不远处的黑衣男子,突然语气大了起来:“青峰,扯掉闭气符咒,解开百分之四十的封印。你,给我干掉那只獬豸。”
话音一落,整个屋中都充斥满一股强大的妖气。
那股强大到匪夷所思的妖气,将獬豸和馗妖同时推开了一丈。青峰满头的发丝无风自动,一圈圈波纹状的气势,如同实质一般轰击着周围的一切。
百分之四十是我身体能够承受的极限。
那个黑衣男子,不,应该说是獬豸的眼中微微划过一丝诧异。
青峰在地上轻轻一跳,在空中一摆腿,带着强烈的破坏力量由高向低踢了下来。獬豸立刻现出了真身,一只如牛如羊的庞大怪物浮现在了空中。
他俩顿时战在了一起,天空中风云色变,五光十色的术法光芒闪烁个不停。
馗妖笑嘻嘻的看着这场惊天地泣鬼神的战斗,我也望着天空发呆。不知道过了多久,一个如牛如羊的怪物头颅从天空掉了下来,庞大的重量和冲击力将地面活生生砸出了一个十丈大的巨坑。
“獬豸,那东西终于死了!”馗妖欣喜若狂,差些没笑到背过气去。
“它已经死了,赵凝香也没用了,把她还给我吧。”我再次叹了口气,最近叹气的次数,实在多到自己都懒得去计较了。
“这个世界哪有如此容易的事情,我可是馗妖,你有见过馗妖那么容易说话的吗?”这妖怪好不容易才止住抽风般的狂笑,讥讽道。
传说中馗妖是十分贪婪的怪物,果然如此。我淡淡问:“那你还想我怎么样?”
“契约,给我你的妖怪仆人的契约。”它用又尖又细长的舌头舔着嘴唇。
“好,我给。”我没有多说什么,运起契约封印,一个闪耀着金色光芒的禄文就出现在了空中。
馗妖嘎嘎笑着,真身迅速脱离了赵凝香的身体,化作一片虚影,迅速扑向了那团金光。就在它将要把禄文吞噬下去的瞬间,一道光芒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虚影狠狠咬住,正是那个像牛又像羊的獬豸。
“怎么可能!”馗妖无法置信的吼着。
我微微一笑:“一切皆有可能。小妖怪,跟爷爷斗还嫩了一点,难道你不知道你的天敌朋友,其实并没有表面上那么不通情理,至少,它还愿意陪我演一出戏。”
接着“啪”的一声,獬豸将嘴巴用力合住,馗妖彻底消失在了漫天的光影中。
一切,终于全部了结了!
灵魂泪 — 尾声
“主人,为什么你不等赵凝香姑娘清醒过来?”坐在山顶上,看着黑水湖荡漾的湖水,青峰问道。
“废话,不论是人是妖怪都能看出她眼中的能量,我怎么还敢留下来。”我用力敲了下他的脑袋。
青峰委屈的摸着头:“但她是真的很喜欢你。还记得那四天的梦吗?姐姐曾说,有一股人类的精神力量一直在主人周围萦绕着,即使是姐姐她也没办法驱赶走。要怎样的思念,才能让脆弱渺小的人类精神力变得如此强大?”
我叹了口气:“但我们毕竟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会有个好归属的。”
“但是……”
“但是你个头!不要再给我拉皮条了,当心雪萦杀了你!”
我一脚将他踢进了黑水湖中,摇了摇脑袋:“说起来,好像有什么事情被帅哥我给忘掉了,是什么呢?
青峰从水中冒出了一个头:“猎捕者集市的通缉怎么搞定呢,主人?现在馗妖死了,獬豸走了,根本没人能够证明你的清白了。”
“啊!”
我满脸郁闷,一把将青峰从水中拉了出来,喝道:“娘的,又要逃路了。”
地上燃起一路尘埃,我和青峰绝尘而去,又一次踏上了逃亡的路……
——《灵魂泪》全文完
《夜不语诡秘档案》 205 僵尸
保险员卢云斐一夜醒来,发现他的世界失去了「人」的声音;
小儿麻痹患者齐阳昏迷苏醒后,发现自己能走能跑……
僵尸,又称活死人,在一夜之间充满了小小的漠松镇。
夜不语帮忙二伯父调查从古墓中发现的不腐古尸——
尸体离土后,身上竟长出白毛,头发和指甲疯狂生长!
不祥预感还是成真,一具具消失的尸体,代表发生了「尸变」,
他们一行人被僵尸追杀,如果不找出问题的源头,
九流小说中那种世界末日之势,恐将成真!
戒牒、尸陀林主木俑、铁头标枪……等片段的线索,
是否能让夜不语逃出生天?
第一章 异变
卢云裴不知道这个小镇的异变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只知道一觉醒来的时候,仿佛整个世界都变了。
依稀记得昨晚还好好的。作为东泰保险的一名普通业务员,卢云裴一个礼拜前才来到这个名为“漠松镇”的偏远小地方。能把一名业务员派到那么远的距离,从大城市不辞辛苦下派到这里,原因其实并不难猜测。
这个小镇上有一个女人死了,当然这女人和卢云裴一点屁关系都没有。但很不巧的是,那个女人在不久前才在东泰保险买了笔五千万的大金额人身意外保险。
然后,两个月过后,这个女人死了,而且死得有些莫名其妙。从医院开出的证明上来看,她是死于意外。
现在那女人的丈夫一天一个电话的催促公司理赔。
公司的高层认为这件事怎么看怎么不单纯。当然,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任何一件理赔事件、任何一次令公司损失往外掏钱的的时间都不单纯,都很邪恶。
所以毫不犹豫的,公司派了卢云裴到了这个鸟不拉屎的小镇上。
高层甚至叮嘱道:“卢云裴啊,现在公司遇到了创建以来最大的人为灾难,我们很有理由相信这是敌对公司的栽赃陷害。最近公司的资金链很紧张,如果理赔了那笔五千万的意外保险,很有可能会破产。”
“所以,我们都看好你。你要不怕艰苦迎困难而上,没有困难制造困难也要上。卢云裴啊,你在公司干了三年都是业务员,把这件事处理回来了以后,也是时候当个部门经理了。”
这些奸诈的老家伙,明明就是吝啬的不想赔钱嘛!说的好听,什么破产,要迎着困难上进,全他妈屁话。
最后,公司高层还给了他一张联络表,上边有漠松镇警察局长和一个法医的电话,估计是已经上下打点好了的关系人物。
高层让他一去就联系到这两个人,将案子全部推翻,重新调查一次,最好能让法医将那女人彻彻底底的、从头发梢到脚趾尖都解剖一次,看看有没有什么疑点。
只要有任何一丝一点,公司方面都能将这个保单赖掉。
一个礼拜前他到了这个小镇,按照公司的嘱咐又将警局里到处打点了一番。三天前才拿到的申请,请动法医将那女人的尸体完完全全解剖了一次。
昨晚请警局的关系人士喝酒唱歌到十二点过,好不容易才让他们答应今天下午将验尸报告给自己。
虽然今天一大早起来精神很委顿,头有些晕,明显有轻微宿醉的症状,但一张开眼睛,卢云裴总感觉这个早晨有点儿不太对劲。
他住在小镇一家农民自己办的民宿中,这个民宿一楼是餐厅和麻将室,可以承接一般的小宴席,而二楼是住宿的地方。漠松镇虽然交通和环境都非常不错,但旅游业还没有开发出来,外来人口很少,整个二楼也就只有他一个人住。
但即使是这样,整个二楼也太安静了。
看看表,已经十点二十五了。
在这里住了一个星期,民宿的规律,卢云裴还是很清楚的。
这户人家一共有五个人,主人家是个四十五、六的庄稼汉,长的很憨厚,人也确实很淳朴。一年多前才在自己老婆的主意下,在自家的宅基地上修了这个民宿。
女主人家从前常年在大城市打工,稍微见过点世面。自从家里办起民宿后,就成了一把手,上下操持着民宿的生意。
他们还有一个十九岁所有的女儿,模样很甜,有些腼腆,很有种邻家小妹的味道,高中毕业后就帮家里干活,至今还没有男友。
卢云裴刚来这里的时候,视线总会时不时的被这个女孩儿吸引,城市里这么纯的女孩子已经几乎绝种了。
男人嘛,总是爱幻想。有时候他躺在床上,时不时也会幻想一下,自己和这个邻家小妹,时不时也会像某些九流小说一样,发生某些限制级的、不得不说又不可能说清楚的故事?
另外两个是聘请的同村帮工,都是些老女人,他也没有太多印象。
总的来说,这个典型的农村创业家庭是很勤劳的。
他们每天天色还没有亮就起床了,张罗收拾起民宿一天要准备的东西。主人骑着摩托车去买菜,女主人将前一天剩下的菜整理出来,挑出能用的,琢磨着做成今天的特色菜品。所以说凌晨五点半以后,楼下就会逐渐吵闹起来。
虽然主人家顾虑到楼上的客人,稍微会放低一些音量,不过那根本就降低不了多少的噪音,还是让卢云裴头几天不太适应。
但今天,楼下是在是太安静了,安静的有些诡异。
卢云裴躺在床上仔细聆听了一阵子,楼下以及窗外的院落中,不要说做饭时的噪音,就连狗叫声都没有听到。
管他的,再异常也有原因,说不定是主人家有事临时出去了。
他用手揉了揉太阳穴。昨晚喝太多了,都不知道怎么走回来的。晚上那一觉睡得那才叫踏实呢,恐怕就是火烧到了屁股上,自己都还会打鼾醒不过来。
他吃力的翻身从床上坐了起来,稍微伸了个懒腰,骨骼顿时“啪啪”作响。
卢云裴走下床,做了几个动作,活动了下筋骨,然后才走到盥洗室。
他打开水龙头随意泼了几把水道脸上,这样就算洗脸了。拿起牙刷,挤了牙膏在牙刷上,他一边刷牙一边蹲在便池上大便。
唰唰唰——刷牙这种并不响的声音,在此刻寂静的空间中显得格外刺耳。
砰。
突然,一个轻微的碰撞声音在门外响了起来。
“谁啊?”
卢云裴咬着牙刷含糊不清的问道。
他摇了摇头,继续刷牙。
砰。
猛地,那个轻微的碰撞声又响了起来。这次他听清楚了,声音不是来自门外,而是盥洗室的墙外,和自己只有一墙之隔的地方。
卢云裴皱了下眉头:“谁?是服务生吗?今天我不退房!”
这家伙有病,有事就敲门啊,干嘛乱敲厕所墙?民宿的两层楼房全是木质结构,敲起来声音空荡荡的,令人很不舒服。
门外依然没有人回答,他也不理会自顾自的继续刷牙。
砰砰砰。
碰撞声再次响了,声音空洞洞的,不像是用手在敲。
卢云裴就是再好的脾气也有些火大起来,他几下将口漱干净,从旅行包里找出一把十万伏特的电击防狼器。
公司的那些老吝啬说这里治安不好,他也有些心虚,就在黑市上买了这把防狼器,以来预备万一,二来也可以壮下胆,没想到居然在这种情况下给用到了。好吧,自己倒要看看是哪个不知死活的在耍自己。
总之那女人的事情还没有结果,他丈夫知道自己是保险公司的调查人员,如果心虚点的话,肯定会招人对付自己,这点是不得不防。人类啊,在五千万白花花的钱面前,不要说什么真善美,礼义廉耻、绅士风度,就连人性都会丧失掉。
民宿的第二层结构很简单,房门外就是一条直直的走廊,走廊外侧便是栅栏,可以看见偌大的院子。他小心的将房间门推开,一出门就看到一个扎着麻花辫的年轻女孩正对着自己盥洗室的外墙。
定睛一看,这女孩,不正是主人家的千金,他眼中的“邻家小妹”吗?
这邻家小妹一动不动的对这墙站着,看不到表情。她的衣服有些凌乱,还有些肮脏,难道昨晚遇到了不好的事情,受到打击了?
卢云裴轻声问:“小纹,你这是怎么了。有什么事情可以跟卢云裴哥哥讲,卢云裴哥哥给你主持公道哈。”
女孩一声不响,听到他的话也没有任何反应,只是用头一顿一顿的轻轻碰撞着墙壁。
他眼角瞥了一眼地面,她双脚所站的地上竟然有些许殷红的血迹。
卢云裴内心“喀嚓”一声,暗道糟糕。看来昨晚在这女孩身上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不然昨天早晨还腼腆可爱的麽样,今天就变成了这样。
难道,被强奸了?一定是被强奸了!否则不会这么一副心神不安的样子,行为都开始不能自律了。难怪今早没有任何响动,自己的女儿发生了这种事情,主人一家有心情做生意才怪。
他微微叹了口气。不管怎么样,先阻止她自残再说。
卢云裴缓缓走上去,右手轻轻搭在了女孩的肩膀上。入手的地方他只感觉十分坚硬冰冷,完全不像十九岁的女孩应该有的柔软身子。
他有些疑惑的将手伸回来,又搭在女孩肩膀上,这次还用力捏了捏。女孩身体的肉质果然十分僵硬、而且完全没有体温。自己摸到的肉体,仿佛不像是活生生的人。
她,更像是一具尸体。
卢云裴的大脑一时间没办法处理这个疑惑,他呆住了。
就在这时,邻家小妹总算有了动静。她缓缓的将头转了过来。
视线猛地接触到这个原本甜甜的邻家小妹的脸,卢云裴不禁身体一顿,整个人吓得屁滚尿流的退后了好几步。
他看到的是怎样的一张脸!
邻家小妹的整个脸孔都扭曲了,苍白毫无血色的脸上,鼻孔、眼睛和嘴角附近还残留着血迹。她泛白的眼珠子像充了气似的,从眼眶中鼓了出来。
她,不,应该称作它,死鱼眼睛一般的眸子似乎看到了卢云裴的存在,尖叫着向他扑了过来……
第二章 逃
邻家小妹原本修长健康的双手爪子似的一伸,整个身体僵硬的移动,不快,但是没几秒就已经接近了卢云裴的身旁。
这时候的卢云裴完全没有反应过来,他整个人都惊呆了,完全不知所措。
究竟是怎么回事?只不过一个晚上没见,邻家小妹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她明显已经死了,甚至能看到她脖子上的尸斑。但,尸体怎么可能袭击自己?
邻家小妹的嘴角因为移动而不断流出血水,浑身都透露着危险的信息,仿佛随时都能将自己撕碎。
在它的双爪就要碰到他的前一秒,卢云裴总算清醒了过来。他向后猛地一跳,扑倒在地上,就地翻了一个滚,好不容易才和这具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拉开一些距离。
邻家小妹的尸体扑了个空,有些疑惑的摇晃了下身体,然后再次对准他的位置抓了过来。它偏着脖子,头颅有节奏的抽搐着,嘴机械的大张开,似乎饥饿了,想要吃了他充饥。
卢云裴强自镇定,他的眼角微微打量了下四周。
邻家小妹的尸体将二楼通向一楼的唯一一个楼梯整个给挡住了。如果想要下楼,就只有踩过它的尸体。
不过很可惜,光是看一眼它的利爪和血盆大口,他就打了个冷颤。恐怕这位曾经秀气的腼腆美女,肯定不会乐意自个儿躺在地上将位置让出来。
难道非得要从二楼跳下去?视线越过扶手测量了一下高度,他顿时放弃了。
这栋木质结构的两层楼房在高度上严重超标,根据国家的普遍标准,每层楼间隔在二点八到三米左右。可这家主人明显就是死脑袋,完全不知道偷工减料,居然修出了个五米。
该死,都不知道他那脑瓜子究竟在想些什么白痴事情。难道他不知道,现代人的发财宝典上第一条就是偷工减料、旧货新卖、实价虚报。不怕人死,就怕人不能被自己宰死吗?
靠!五米,就算他能跳下去,腿部也一定会受伤。现在的情况根本就不明朗。也不知道外边到底出了什么鬼事情,贸然令自己受伤,是一件很愚蠢、很不要命的事情。
再次飞快的闪开邻家小妹的爪子,卢云裴一边躲避一边拼命思索着。突然,他看到了自己大开着的房间门。
太白痴了!既然一时间下不去,还不如先躲进房间里,不然再这样下去,自己非得要死于美人的爪下不可。自己连个女朋友都还没有,如果英年早逝,一定会被世人唾弃的。
拼了!
他轻轻的拨开手上防狼器的开关,一串电流猛地从防狼器的顶侧窜过。吃力的躲着邻家小妹僵直但令人通体发寒的攻击,好不容易找准一个空隙,他猛地将防狼器死死按在了这具活死人的脖子上。
足以击昏世界举重冠军的强烈电压,透过电流破坏着眼前这具尸体的行为能力。顿时,活死人浑身都颤抖了起来,嘴里的血水大量喷溅了出来,喷的卢云裴满身都是。
邻家小妹的动作稍微有了一丝停滞,他立刻抽身一跳,飞快的窜进了活死人身侧的房间中。
用力关门,反锁,他又死命的将担任床推过来把门死死抵住。背靠着墙坐下,这才深深的喘了一口气。
怎么回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外面的世界,究竟又变成了什么样子?
一时间成千上万个疑惑疯狂的涌入了脑海中,卢云裴几乎要疯掉了。
冷静!一定要冷静。什么事情都不可怕,最可怕的是自己的慌张和恐惧。那会让自己送命!
门外传来了一阵尖利刺耳的声音,仿佛是谁在用指甲抓着黑板。
不!不是仿佛,根本就是邻家小妹的尸体,再用它的指甲疯狂的抓门。那空洞压抑的声音响彻了整个房间。
然后门外传来了邻家小妹嘶哑、令人毛骨悚然的吼叫声。她原本如黄莺出谷般清脆的声线在变成活死人后,居然转化得如此恐怖。
一想到自己还曾幻想过和她发生某些限制级的、不得不说又不可能说清楚的故事,他就一阵恶心。
卢云裴好不容易才从混乱的情绪中解脱出来,他再次深吸一口气,将所有可以移动的东西堆在了死死抵住房门的床上。
房门很结实,估计一时间那个活死人还撞不开。
他看看沾满了血的上衣,摇了摇头走进洗手间,飞快将死去的邻家小妹涂在自己身上的血迹洗干净,又从行李箱中拿出一套干净的衣服穿上。
该怎么办?现在自己该怎么办?
该死!他不清楚门外的活死人究竟是偶然的产物,还是这个世界在一夜之间变了天。
靠!不管了,先想办法逃到外边去再说。到了民宿外边,到了附近的警局,恐怕一切都会清楚的。
邻家小妹还在挠门,那声音传入耳中,就像它在使劲的掐着自己的心脏。
还好这个房间通向走廊的唯一出口就是门,这不得不口头表扬一下民宿的主人。原本刚住进来的时候他还很不高兴,总觉得门边上没有窗户很压抑,有点像坟墓,但这种压抑的房间却救了自己一命。
整个房间只有一扇很小的窗户,而且位置还很高,估计是用来通风的。卢云裴一米七五的个子站在窗户下,居然还看不到窗外的东西。这小窗户是在太高了,高于了他的眉毛以上。
房外活死人嘶哑的吼叫声正在变得不稳定,撞门的频率又增加了不少。每一次撞击都引诱他的心脏狂跳一次。厚厚的门板在撞击中摇晃,连带着抵住门的所有东西都在剧烈震动。
卢云裴不禁怀疑自己是不是高估了房门的厚度。他的眼角瞟到门锁已经开始变形了,恐怕要不了多久锁就会坏掉。而抵住门的那堆东西又能阻止那玩意儿多久呢?自己的命运绝对不能交给这种未知性过强的障碍物。
看来要加把力气,快一点溜出这个该死的地方。
他抬了一把凳子放在窗下,站上去,然后用陶瓷茶杯一把将窗户玻璃砸碎,这才清楚的看到屋外的景象。
除开邻家小妹的嘶吼,外边可以说很安静,一如他的耳朵听到的一样。
这栋两层木质房屋的后边,是民宿的户外活动场地。说是活动场,不如形容为一个很大很大的空地。
空地大约有一百多平方米,上方用竹子搭建了一些架子,栽种着葡萄。
葡萄藤已经爬满了,开的很茂盛,夏天坐在葡萄藤下绝对很凉爽。在不远处,就是树林,远远看上去那些树都很高大,很粗壮,据说有的甚至有几百年的树龄。
葡萄藤和房屋之间有两米的间隔空隙,也有三米以上的落差。
很明显,下方的葡萄藤不能能承受一个身高一米七五,体重六十三公斤的成年男子以及自由落体的冲击力。跳下去一定会受伤,而且掉落时会被藤条缠住无法行动,这样一来就太被动了,不符合他的逃生条件。
虽然视线受到了葡萄藤的阻挡有些看不清楚,但是下边貌似没有任何人的样子。换言之,下去总要比呆在房中,接受那个不知道什么时候闯进来、将自己撕开的邻家小妹要强得多。
情况越来越不妙了。活死人像是吃了威尔刚似的,不知疲倦的撞击着房门。从他躲进房间开始,就没有停歇过。
自己逃进来已经十三分钟了,房门锁就在自己的观察外边情况的同时,已经被撞得脱了梢。
看来堆积的障碍物也支持不了多久了。快,还要更快一些。
“有办法!一定能找到下去而且不受伤的办法!”
卢云裴心脏在狂跳,他一边强迫自己冷静,一边用事先不断打量着房间里的东西,一边变飞快的思索着。
突然,他的视线停在了床单和被子上。他因为紧张而煞白的脸孔微微浮现出一丝笑容。很好,总算有办法了!
在心里默默思索了一下这个办法的可行性,他便一刻不停的将床单和被套扯下来,然后牢牢绑在了一起。
这个客房的单人床也是主人家自己做的,比市面上的标准尺寸大,足足有两米乘以一米五。而床单加上被套的长度,就算跑掉损失的部分,加起来也有三米五以上。
一楼到二楼的距离是五米,再加上二楼窗户的高度一米七多一点。也就意味着自己要面对的高度达到了六米七五。
床单延伸的长度加上自己的身高,大概有五米二。
很好,非常好,这样一来自己就只需要跳一米五的高度。一个身体健康、完全没有酒色过度的成年男子,如果从一米五的高度跳下去还会受伤的话,也就活该自己的死期到了。
他将床单的一头死死困在了窗户正中央的隔栏上,然后将轴承一团的床单扔出了窗外。雪白的床单软软的垂落,被风吹得微微摆动着。
门已经被活死人撞得露出了缝隙,他甚至能透过拿到缝隙看到邻家小妹咧开的、流着恶心的脓血的嘴,以及只有眼白看不到瞳孔的眼睛。
“去死!”
他大叫一声,一脚踢到床上。门被撞了回去,狠狠的撞在活死人的头上。
活死人摇晃了下身体,愤怒的吼叫着,用头抵住门,整个身体都向张开的那丝缝隙挤。它的手已经伸进了门里,僵直的在空中挥舞着,仿佛想要将他抓住。
“见鬼,你这个该死的鬼东西。你抓不住我!”
卢云裴毫无怜香惜玉的概念,将附近的桌子摔倒解体,抄起一根看起来比较锋利的桌脚,拼命向活死人的脑袋上刺了过去。
活死人没有因失血过多而倒下,也没有因为破相而痛苦。它的眼睛上插了一根桌腿后,依然精力旺盛的向里边挤,眼看着大半个身体就要挤进来了。毫无悬念,邻家小妹挤进来的时候,如果他还没有逃出去,那就一定是他的死期。
不能在耽搁了,准备好马上逃命。
他轻轻咬着嘴唇,从行李箱里拿出了一个小背包。一直以来卢云裴都习惯出门的时候带运动背包,毕竟出门在外,随身有很多重要物品需要带,如果放在行李箱里实在太危险了。
将身上的东西统统丢进背包里,以免影响自己的行动,他侧头想了想,又飞快的拿起几件衣物,以及行李箱里的零食,然后将背包牢牢的背在了背上。
他又看了一眼门的方向。
砰!
就在这时,随着一声剧烈的响动,活死人终究将整张床撞开了,一时失重跌倒在地上。它张牙舞爪的慢慢从地上爬起来,泛白的眼珠子死死盯着卢云裴的方向,插在眼眶上的桌腿随着它的一举一动而摆动着。
卢云裴一眨不眨的看着它,紧张得心脏几乎要错位了。
活死人的行动似乎没有想象的快,是生是死,就看是他先逃掉,还是它先扑到他。
一人一尸在同一时间动了起来。
卢云裴拼命的跑向窗户,他踏上了凳子,双手扶在了窗框上用力一撑。
活死人尖锐的吼叫着,它僵硬的身体一跑一跳的追到了窗户下,眼看爪子就要碰到了卢云裴的双腿。
卢云裴哼了一声,一脚踢在了这只该死的僵尸额头上,僵尸站立不稳向后退了几步。
说时迟那时快,他借着这个机会,双腿一蹬,整个人都窜出了窗外。
双手死死的抓着床单,他的身体在空中荡了一阵子,这才逐渐稳定了下来。
卢云裴深深吐了一口气,心脏稍微平静了一点,耳朵中传来邻家小妹撕心裂肺的愤怒吼叫,他笑了笑。X的,老子赢了。
没有忙着爬下去,他低下头看了看脚下,以及房后四周的环境。很好,很平静,应该没什么危险。
卢云裴这才慢慢的往下滑,滑到床单绑出的绳索尽头,轻轻一跳,双脚顿时接触到了地面。
他在心里暗自庆幸,运气啊!老子常年来对野外求生活动有极大的爱好,完全正确的。否则,这次已经上天庭见玉皇大帝了,就是不知道玉皇大帝那老头接不接受对僵尸的投诉。
抬头看了看自己房间的窗户,卢云裴情不自禁的举起右手竖起了中指。
X的,老子我要去报警了,你这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活死人,给老子自求多福吧!
拍了拍裤腿,他正要离开,突然,不远处传来了一阵怪异的声音……
第三章 逃到树上
卢云裴转头一看,身后是那栋好不容易才逃出来的,整个都漆成朱红色的两层木质楼房,底楼有个直通向前庭的小通道。
声音就是从那里传来的。
他记得那个通道很小,而且笔直,绕过去就是厨房。但是他的实现穿过了走廊,却什么也没有捕捉到。
那种声音说是很怪异,实际上挺入耳中却有些熟悉。像是用斧头在砍木桩,但是看下去的声音又太过于沉闷,闷声闷气的,听起来是在令人不舒服。
然后他听到了一阵低沉的说话声,听不清楚在说什么,但很像是这家男主人在小声嘀咕。
难道,这个民宿里还有人?邻家小妹变僵尸的状况真的只不过是个偶然而已?
卢云裴顿时来了精神,他向后大声招呼了一声:“喂,有人在吗?”
没有人回答,不过斧头砍动传来的声音更频繁了。
也许是斧头的声音盖过了自己的吼叫,卢云裴告诉自己。过去看看吧,说不定真的能发现个大活人。
想着,他的脚步又开始犹豫起来,思忖着究竟要不要过去看一下。但,如果又碰到个僵尸怎么办?可不过去,终究很不甘心,如果真的是正常人?如果……
他知道自己的思想很矛盾,但他却按耐不住想要去探究一下的想法。
他怕,他怕得要死。
他怕活死人,但他更怕自己是世界上仅剩的唯一一个正常人。
人类的精神真的很脆弱,一旦遇到了超出了人类个体所能承受的突然事件,甚至再坚强的人也会忍不住胡思乱想。虽然他音乐觉得,自己心底深处渐渐形成的模糊概念并不是自己的空想,甚至,极有可能是事实!
他想遇到一个正常人!想和正常人说话!妈的,不管是谁都好。
虽然恐怖的事情从他早晨起来到现在,不错,才过去二十多分钟而已,但他感觉很孤独,很无助,很恐惧,那种恐惧的感觉深入骨髓,他需要一个正常人来分担他的恐慌。
人类就是这种群居生物,在熟悉的环境下遇到陌生状况,一旦独自一人,就会变得混乱,没有秩序。
卢云裴强忍着恐惧,一步一步缓缓向声音的来源处走去。
潜意识里不断有声音告诉他,这个民宿里恐怕早已经没有一个活人,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尽快逃出去,逃到外界去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该死的事情。
但,他明白,如果自己不去看个清楚,自己一定会后悔。这不是好奇心作祟,而是源于人类的本性以及侥幸心理。
他的视线在四周扫视了一番,拿起手边的一枝扫帚,一脚将扫帚的把手踩断,用手将顿列开的那一截掰得尽量锋利,这才缓缓的向走廊里走。
和记忆中的一样,走廊短而且笔直,只有六米长。由于开口向着南方,这里常年都缺少阳光的照射,黑洞洞的,如同一只张开血盆大口、等待他走进去的怪物。
卢云裴在走廊入口的墙边摸索了一下,好不容易才找到灯开关。头顶的白炽灯闪烁了几下,如同进入暮年的老人一般,喘息着,好不容易才亮了起来。
灯光很昏暗,不过足够让他清楚周围的景象。
“这家主人用电实在很节省,能源部门知道了绝对会抓狂。都像他这样,电力公司还有什么屁钱可以赚。”
卢云裴异变自言自语壮胆,异变用双手紧紧拽着扫帚把。
很快,6米的距离就走完了,尽头是厨房的门,里边传来清晰的斧头砍东西的声音。
他贴在门口听了一会儿,确实听到了人的话语,虽然声音有些小依然不太清楚,不过他能确定,说话的一定是个正常人。他从耳朵中传入的说话声能够判断出很多信息,里边的人语速平缓,发音清晰,而且普通话比他还标准。
卢云裴感觉自己的心脏猛地一跳,眼眶甚至不整齐的有些泛红,心中有一种找到了组织的感觉。他心底一松,右手毫不犹豫的将眼前的门推开。
一股厨房特有的腐烂气息,随着门的开启,迎面扑了过来。
他立刻捂住了鼻子
奇怪,夹杂在空气里的腐烂臭味中,似乎还有另一种怪异的恶臭味。但满心欢喜的他明显没有在意,来不及打量周围的环境,便激动万分的走了进去。
人就是这样,一旦在绝望中看到了一丝希望,就会失去理智和冷静的判断。卢云裴明显失去了平时的警觉性,他在踏入厨房的后一秒就呆住了。
整个厨房空荡荡的,并没有看到人。
厨房不大,只有大约三十多平方米,为了降低成本,这个民宿用来烹饪食物的是煤。由于每天需要同时准备的菜品很多,灶头修饰的很大,可以让六口大锅和五个蒸笼一起工作。
卢云裴愣了愣,视线开始扫视起四周,依然没有看到任何人影。
他竖起耳朵听了听,刚才在他推门进来的一刹那,斧头声就停止了,但人轻声说话的声音依然还在。貌似,就在那大灶台的后边。
没过多久,斧头砍动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心底深处突然冒出了一种十分不祥的预感,卢云裴吞了一口唾沫,然后舔了舔自己干燥的嘴唇,这才一步一步,缓缓的向呻吟来源处走过去。
近了,越来越近了,灶台后的情景一点一点的映入了视网膜中。
只见一个男子佝偻着身子,站在不远处。从他的服饰和稀稀疏疏呈现地中海包围的头发看,不难判断出,正是这个民宿的男主人。
他提着砍柴用的斧头,正一斧头一斧头的向地上砍。每砍一斧头,就溅起一丝鲜红的液体。
是血。
卢云裴目光有些呆滞的看向斧头正在砍的位置。顿时,他浑身一颤。
这家的男主人,居然砍的正式民宿的女主人,他自己的妻子。他的手机械的抬起又落下,似乎准备一斧头一斧头的将自己的老婆分尸。
不远处有一台收音机,正在播放着什么。里边传出的声音,正是吸引自己走过来看情况的清晰语音的来源。
“该死!”
卢云裴打了个冷颤,转身就跑。
身后,男主人提着斧头,缓缓的转过头来。
他的眼睛和邻家小妹一摸一样,整个眼眶里只剩下了眼白。不知道他的视网膜是怎么构成的,不过卢云裴一跑,变为僵尸的男主人也跟着追了过去。
僵尸手里依旧死死的抓着劈柴用的斧头,身体一抽一抽的,但速度并不慢。
卢云裴很快便跑出了那栋房子,不由自主的回头一看,这一看之下,顿时倒吸了口凉气。
只见僵尸已经跟在自己身后,那副不屈不挠的态势,估计不论自己怎么跑,它都不会跟丢,手中的斧头还时不时的在空中挥舞一下。如果一时没有抓紧被丢了过来,他估计只需要一斧头就能把自己给砍趴下。
他怕的要死,连滚带爬的跑进了房子后边的露天活动场。
头顶接近两米高的葡萄架郁郁葱葱的,将整个天空都遮盖了起来。
虽然是早晨了,但阳光并不算明媚。在葡萄架下,四周显得阴沉沉的,再加上身后追赶着的那只活死人,是在要人性命。
葡萄架下的活动场地中,有许多用砖头搭建起来的桌子,本来是用来打麻将的,这时候倒是成了最好的障碍物。
卢云裴一边跑,一边尽量绕着那些砖头桌子。
僵尸的智商明显不高,它低吼着,跟着卢云裴绕圈,虽然速度不慢,但始终没有活人那么灵活。不一会儿就被卢云裴拉开了距离。
没多久,那个活动场地就跑完了,他一头钻进了树林里。身后的将是依旧不屈不挠,它喷溅着血沫子,翻白的眼睛布满殷红色的血丝,挥舞斧头乱砍着,也跑进了树林中。
卢云裴估算了一下距离。自己离它大概拉开了五十米远,但要完全将它摆脱掉,估计没有遇到什么无法穿越的障碍物的话,是不太能实现的。
也真不知道着僵尸怎么这么敬业,这家伙是活人的时候,也没见它这么富有奥林匹克精神的。
又拼命向前跑了一阵子,他感觉自己的肺部都要胀得爆炸了,呼吸越来越困难。这事情也真是,从前他玩户外的时候,也没有跑过这么长时间,更不要提当上保险公司业务员着工作以后了。
自从干了这工作以后,每天忙忙碌碌的,没有休息时间。除了到处应酬喝酒、啤酒肚越战越大外,似乎就没有捞到多大的好处,还好锻炼的习惯保留了下来。
现在更好,不但被派到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还莫名其妙的碰到了该死的僵尸。
这玩意儿自己还只是从电视里看过,要不是很清楚明白自己仍身处的这个国家中,媒体电视台不屑于玩这一种调调来娱乐大众,自己还真以为是哪个电视台的恶作剧来着。
不过看来,今天不是愚人节,眼下遇到的也不是什么搞笑的惊悚合家欢,更不是穿越到了异世界。自己确实遇到了传说中的僵尸,而且好死不死的,只要被身后追赶的那只僵尸抓到,就算用膝盖想,自己都绝对会死得很惨。
他还没娶老婆,还没传宗接代,怎么能死掉呢?何况那种死法也太丢人了!
卢云裴自己都觉得奇怪,在这么危机的时刻都能胡思乱想,是在有些佩服自己了!
就这么坚持再坚持,突然发现树林已经被自己跑了个对穿,终于逃到了这个民宿的尽头。可是往前一看,他险些晕倒在地上。
不远处的地方赫然矗立着一堵墙,一堵两米多高、显得有些厚实的墙壁。
他这才想起来,民宿本来就是有墙的,而这家的出口只有唯一一个,便是在那栋二层木质建筑前边的空地对面。
靠!自己被吓的脑袋糊涂、慌不择路的,一路朝着大门的方向跑,现在真的是自己把自己弄得走投无路了。
怎么办!该怎么办?
卢云裴慌忙的向四周打量着。身后的将是越逼越近了,他甚至能听到僵尸踩在树叶上发出的沙沙声,以及它的低吼。
正对面的那堵墙实在太高,而且完全没有任何可供攀爬的地方,想要爬过去明显是不太现实的。可是,自己真的要站在这里等死吗?
妈的,干脆转身过去冲向僵尸,和那混蛋玩意拼了算了。
但他的视线一接触到那张恐怖狰狞脸孔,这个念头顿时冰消雪融了。
这家主人或者的时候有些懦弱,身体也单薄,估计自己能够一个挑两个。
但死了以后就有些说不准了,再加上它不知道疼痛,手里还毫无运动家精神的拽着一把斧头。估计以它现在的综合战斗力,至少也能一个挑自己五个。
妈的,打也是死。不打也是等死。自己究竟该怎么办?
僵尸越来越近了。猛地,卢云裴的视线接触到了附近一棵高大的杉树。
瞧自己这脑袋慌张的,既然上天无路下地无门,那就干脆爬到树上去,老子就不信僵尸也能爬树。
没有再考虑下去,卢云裴找了一棵枝杈较多、容易攀爬,而且又高又大、主干粗壮的大树,三下五除二爬了上去。正当他爬了两米的时候,僵尸已经跳到了他的脚下。僵尸把斧头一挥,险些砍中他的脚跟,还好卢云裴的运气不错。
一直往上爬,爬到五米的位置,往下一看,只见那只僵尸拽着斧头,完全摸不着头绪的在树底下转着圈子,怎么也想不明白刚才那人跑到哪里去了。
还好,看来僵尸真的不会爬树!卢云裴深深吐出一口气。
心安了没多久,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
不会,眼看地下的僵尸找不到人,但也丝毫没有离开的架势。它不走开,自己还怎么敢下去。不能下去,自己吃什么喝什么,还怎么走?
想到这里他脸上一白,肚子更是不争气的“咕噜”一声,涌上了一股饿意。
他没有吃早饭,还那么强烈的运动了一番,现在神经一松弛下来,劳累、疲惫、恐惧、饥饿等等负面情绪,全都一股脑的用了上来。
仔细想了想,他将背包里的零食和水拿了一点点出来。还好自己临危不乱,下意识的塞了一些进去,否则真的会饿死的。
现在只能熬了,看谁先倒下去。这些食物和水必须要分配一下才对。
卢云裴再次打开背包,准备将包里的食物和水整理一下,合理分配,突然,鬼使神差的,他看到了一份报纸。
那份报纸是他刚来到这个小镇时,随手在车站上拿来的,是当地报纸,名字叫《漠松周报》报纸的日期是十天以前。
不知为何,他的视线居然停留在了报纸的一则新闻上。
古尸不腐
本报讯。
明代古尸惊现漠松镇 保存完整且寒冷如冰
今年8月5日,漠松镇警局突然接到一通保安电话,当地农民在平整土地时,无意之中挖出了一具尸体。
当地民警赶到现场,棺木已经被挖土机刨开,一具尸体脸朝下趴在地上,一身古代装束。
漠松镇民警欧阳华也在现场,走近一看,不由得大吃一惊。死者是名男性,从皮肤和面容判断不是一具现代尸体,但奇怪的是尸体竟然没有腐烂,保存相当完整。
消息上报后,市级博物馆的工作人员很快赶来,初步认定这可能是一座古墓。
古墓中出现这么完整的尸体,在场的人都觉得很奇怪。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更使市级博物馆的工作人员王紫瞳吓了一跳!她双手接触尸体的时候惊奇地发现,双手就如同伸到冰箱冷冻室一样,异常冰冷。
在寻找古尸陪葬品的时候,王紫瞳在古尸衣服中找到了一个戒牒。戒牒实际上就是给佛教教徒、僧侣或者是佛家子弟使用的一种身份证明,当戒牒的持有者云游四方到寺庙里挂单的时候,需要拿出戒牒证明自己的僧侣身份。
从戒牒来看,戒牒持有者名叫杨福信,戒牒是明代正统四年颁发的,也就是公元一四三九年,距今大概五百多年。专家们初步推断,这具尸身就是戒牒的主人。
既然杨福信生活的年代是元末明初,已经死了五百多年,可他的尸身居然没有腐烂,而且在酷暑八月的漠松镇,尸身摸起来居然寒冷如冰,这该怎么解释?
陪葬木俑、铁头标枪、巨大手掌..... 杨福信为习武之人?
为了弄清杨福信的身份,专业人员开始在现场寻找蛛丝马迹,在收集到的一些陪葬品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武士木俑,还有一杆木质的铁头标枪。
市级体育总局武术研究院专家赵康发现,这杆木质标枪和一般习武的枪不一样。枪头是圆铲形的,在古代兵器里没有类似的枪,可以判定这杆枪并非兵器。
但是赵康称,在它背后曾经隐藏了一段鲜为人知的武林秘史。
在元朝,北方的蒙古族入住中原,对于本族人,他们提倡要骑马,摔跤,练武,但是对汉民族,则采取了禁武政策。于是汉族人在私下悄悄习武;在公开的场合,则以武打戏掩人耳目。武打戏当中,为了防止刺伤对方,就把枪头做圆了。
随葬的枪说明杨福信生前爱武,还有可能以武打戏谋生。这能否帮助人们揭开他的身份谜团?古尸研究专家对杨福信进行了仔细检查,发现杨福信皮肤湿润、柔软有弹性,有些关节居然还能活动。
据初步测定,他的年龄在七十五到八十岁之间。
在检查中,专家还有一个重大发现:杨福信的手掌比较大,特别是手掌的骨骼比一般人要大。这一特征,进一步说明杨福信生前可能会武。因为常年练习武术,尤其是练掌的人,大量的练习会使手掌的肌肉发达,也能刺激骨骼增长的更快。
杨福信尸体不腐 ,临死前服用毒物之故?
陪葬的武士木俑、木枪以及超大的手掌,都说明杨福信可能习武多年。既然是武林中人,他的尸体不腐,难道会与江湖传说里的一些秘术有关?
在我国古代,江湖中流传颇广的一种秘术,就是主动服毒。在临终前几个月里,坚持小剂量服用砒霜和水银等毒物,这样,身体里堆积起来的毒素,能在死后起到防止肉身腐烂的作用。
但这种秘术仅仅是传闻。杨福信如果使用这种方法,在他的体内,一定会留下痕迹。砒霜的化学成分是砷,水银的成分是汞,它们都属于重金属元素。
为了解开疑问,专家们决定从尸体上采集毛发等样本,进行重金属元素含量的测定。但是对杨福信的内脏器官以及毛发进行化学分析后发现,他体内的重金属元素和正常人没什么区别,属于正常范围以内。
看来,杨福信没有主动服毒。可又是什么让他的身体如此神奇的保留了下来。
葬地环境及墓室结构 为尸体保存创造条件?
在正常情况下,人死亡之后,细胞逐渐失去活力,在自身水解的作用下发生分解溶化,这也就是所谓的自溶过程。然后就是腐败细菌的侵袭,通过腐败细菌的分解,最终人体就变为一具枯骨。可是,他的尸体却一直完好地保存到了今天,专家们利用各种仪器对杨福信的尸体进行了检测,但是依然没有找到他尸身保持完好的原因,大家开始把考虑的范围从实体本身延伸到了周围的环境。
以前出土的大部分干尸,都来自新疆戈壁滩,或者是沙漠地区等气候极端干燥的地方。可是杨福信尸身坐在地的漠松镇,气候潮湿,在这样的环境下,尸身又怎么可能保存下来?
市级博物馆的工作人员王紫瞳通过研究,提出了另一种推断:杨福信的尸体未腐,会不会与下葬的环境有关?于是,专家们将目光集中到杨福信的墓上。
杨福信的墓室采用的是浇浆结构:四壁用青砖砌起,棺材放入后,再把三合土浆浇注在砖墙与棺木间。所谓三合土,是用糯米熬制成浆,再加上石灰、黄土、,按照一定比例混合而成,与现在的水泥相似。古人用浇浆法,给棺材包裹上了结实的密封层。
江浙一带的明代墓室当中,这样的浇浆结构并不少见,所以最初专家没有特别在意。但他们经过进一步的研究发现,这里的浇浆使用了一种特殊物质——明矾。
明矾可以作为一种混凝剂,防止浇浆开裂,从而加强密封性。由于墓室密封、恒温、缺氧,细菌没法繁殖,这就为保存尸体创造了条件。
密封棺材充满液体 尸体保持湿润
杨福信尸体不腐的谜团被一步步揭开,但仍然让专家疑惑不解的是,尸体至今保持着湿润,这其中又有何玄机呢?
漠松镇警局的民警欧阳华记起了当时现场看到的一件怪事。杨福信打开的棺木里面充满了水,而且当时没有下雨,棺木里的水从哪里来?
有人猜测那是古人特制的防腐剂,像今天的福尔马林液体,尸体泡在里面就不会腐烂。可是,专家查遍了古代文献也没有找到相关的记载,徐永庆也对防腐液的猜测提出了异议。
既然杨福信的墓封闭性好,那棺材中的液体究竟来自哪里?当棺木被取出后,人们意外地发现:墓底部的处理相对简单,三合土浆也要比棺木四周和顶部薄许多。
漠松河一带河道纵横,地下水位较高,特意做薄的底部,使得地下水在五百年的时间里,从下面一点点地渗透进去,形成棺液。而在此之前,因为墓室密封缺氧,尸体腐败已经停止,后来棺液的浸泡恰恰帮助尸体保持了湿润。
古尸的形成大多处于偶然。在江南地区,墓室的密封做得稍微不到位,或者渗入的水不干净,带入了细菌,都不可能保存尸体。
像古墓中的杨福信,正是封闭的环境与干净的地下水,才造就了他的不腐之身。
不过奇怪的是,自从杨福信的古尸被挖出来,转移到漠松镇博物馆中保存后,指甲和头发便开始生长。
市级博物馆的工作人员王紫瞳称,现在这种情况,在一些出土的古尸上也曾偶有所遇,不过长的如此之快的情况还是第一次见到,具体原因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第五章 局长的钥匙
卢云裴愣着神看完那篇报导,突然觉得脑海中闪过一丝若有若无的东西,但那貌似信息的东西实在太微弱了,他实在没有办法把握到。
叹了一口气,他轻轻喝了一点矿泉水,然后将少量的零食塞进嘴里。
肚子实在很饥饿,由于没有吃早饭便剧烈运动的原因,肌肉有些无力,胃部也差些痉挛起来。稍微吃了点东西后,这才好了不少。
他将食物和水用塑料袋紧紧捆起来,仔细的放进背包最里边的夹层中。不知道会在树上待多久,这些东西可是用来保命的,还是小心一点好。
卢云斐又向树的下边看了看,视线透过树的枝桠清晰地捕捉到了那只僵尸。它依旧绕着圈围在树下不停的走动着,丝毫没有准备离开的意思。他从树上折下一根小树枝,然后冲着礓尸的脑袋扔了下去。
树枝准确的命中了僵尸的脑袋。
那只礓尸疑惑的摆着头冲四周张望着,然后抬起了头。它充满眼白的双眼布满了血丝,不知道它究竟是怎么在眼睛中成像的,总之完全不符合科学道理的,它彷佛看到了他。
僵尸愤怒的嘶吼起来,四肢笨重的想要跳上了。可惜不论它的体力如何旺盛,死后的身体如何不知道疼痛,体魄如何的强健,但跳跃能力实在有限,不比十岁的孩子强多少。
幸好是这样,否则自己也不用躲了,干脆找根绳子直接在树上吊死得了。
卢云裴又从树上折下一根树枝,冲僵尸扔了过去。
这一次的准头略微有些偏差,本来是想要打他的头的,不过好死不死的,树枝恰好插进了僵尸的眼眶中,布满血丝的眼睛顿时有一丝血水冒了出来。
僵尸更加愤怒了,它放弃了向上跳,而是用手爪不断的撕扯着树干,边抓还边用嘴使劲儿的咬着。
卢云斐一看之下不禁笑了起来。这该死的东西,老子我就不信你这玩意儿还真能将树干给咬断。
大笑了没多久,他突然再也笑不出来了。只见树下的僵尸咬下了树皮后,又活生生的用嘴将树干咬下了一大块。
完全不知道这鬼东四嘴巴的构造是怎么回事,总之他绝对肯定,以人类的构造肯定干不了这种事情。
不对,这东西早就不能称之为人类了。它们没有生命,不知道疲倦……
想到这里,卢云裴不禁打了个冷颤。
虽然刚刚僵尸咬下的那一块树干,从总量上来讲实在是微不足道,但这东西可是不知疲倦的,要让它一直这么咬下去,最多两天就能将整棵树的树干咬穿。到时候自己肯定完蛋了!
不行,绝对不能这样坐以待毙。逃出去,一定要想办法逃出去!
卢云斐一咬牙,又向上爬了一段,直到树枝实在太细小不能承受自己重量的时候,这才停停了下来。
已经爬的很高了,视线开阔了许多,他扬起头仔细的打量起四周环境。突然,他看到民宿墙的外边不远处趴着一个人,而且貌似还有些熟悉的样子。
他立刻从背包里掏出在车站无聊的时候买的玩具望远镜,调了下焦距,凑到眼睛前边。
距离不远处的确躺着一个人,而且那个人自己确实认识,刚巧就是漠松镇警局的局长。这吃喝玩乐贪污受贿越来越胖的大胖子,一动不动的躺在民宿墙外的地上,身上的警服早已经残缺不全了。
不,不光是衣服,他全身的肉也有被撕咬过的痕迹。
卢云裴心里顿时一黯,看来民宿外边也不太平。
他这才想起来,昨晚确实喝多了,是局长送他回到住的地方的。看他死亡时候的姿势,这家伙估计是开车出了民宿的门没多久,想下车来小便一下,结果却遭到了僵尸的袭击。
不过,说起来这死法也太惨不忍睹了,虽然他生前无恶不作,活生生是当地的一霸,但也惩罚得严重了一点。
卢云斐苦笑着摇了摇头。既然外边也是僵尸遍地,自己出去还有什么希望,活下去的可能性真的是越来越渺茫了。
看着脚下对着树干撕咬得乐此不疲、任劳任怨的僵尸,卢云斐突然从心底生出了一种想要活下去的冲动。
不管怎样,就算死也不能死的那么惨,再怎么也要悲壮一回!
他再一次打量周围,视线渐渐停留在了警局局长尸体旁的越野车上。
卢云裴依稀记得,前几天去拜会局长家的时候,还惊讶过一次。局长很贪,而且不是一般的贪,但他又想贪污的不显山露水,于是在几年前出资,以自己亲戚的名字在漠松镇中心地带买了两亩地皮,就着这两亩地皮修建起了一栋三层楼的房子。
这栋房子从外表上米看,和刚近的小楼房完全没有任何的区别,不过里边却暗藏乾坤。
小楼房的周边全是商铺,而且大部分都租了出去,只剩下楼房最右侧一个靠近公共厕所的隐蔽位置,留着一道三米多宽、坚固的大铁门。卢云斐甚至怀疑,这道铁门就算用反坦克克导弹来轰击一发,估计都能挺过来。
这胖子贪污太多、坏事做尽,在内心中恐怕也是很害怕的吧总之走进那道铁门的时候,卢云斐才知道这位局长有多贪。
不然不会用这道门来增强安全感。
周边的三层楼商铺只占了这栋楼很小的一点地方,里边便是警局局长居住的地方。
那是一栋两层高的小洋楼,外带一个上百平方米大小的花园,布置极尽奢华,享受物品应有尽有。小洋楼完全与外界隔绝,外层的商铺没有面向内部的窗户,恐怕在那里租住了几年生意的店主人,也不知道他们的背后有一栋全县最奢华的房屋。
由于那里的秘密太多,警局局长就连老婆都信不过,干脆在市里买了房子,将老婆孩子送过去住,然后自己一个人居住在这栋奢华的小洋楼中。
如果不是自己所在的保险公司经常上贡,而且和他保持着非常密切的金钱关系,恐怕卢云斐也是根本进不了门的。
现在的这种情况,卢云斐突然想到了一件关键的事情。既然局长是一个人住,而他又死在了民宿的墙边上。那,他那栋如同碉堡一般封闭的小洋房中,肯定不会有僵尸出现的。而他家的钥匙就在局长的尸体上。
恐怕那里,是自己已知的,最保险最安全的地方了!
只是怎么才能安全的逃脱树下僵尸的追击,翻过民宿的墙壁,然后到达局长尸体旁边呢?
卢云斐有些黯然,这道问题的答案彷佛是个圆圈,绕来绕去的,终究还是要解决树下的僵尸。如果这僵尸真的那么好收拾的话,自己也不会被它逼迫得跳到树上来了。
靠!什么玩意儿嘛!
他有些不死心的再次打量起四周。突然,他的视线接触了下方不远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卢云斐选择的这棵树并不是最高达最粗壮的,离他不远处,更靠近墙壁的位置有一颗更大更高的梧桐树。
那棵梧桐枝叶茂密,大概有三十多米高,不知道是什么品种,总之这种高度在梧桐属的树中是非常罕见的。
枝繁叶茂的梧桐树,枝桠伸展的范围非常宽广,有一根大腿粗细的枝干甚至延伸到了他所在的这棵树中米,和这棵树的枝干交缠在了一起。而另外一头,甚至大半的树荫都伸展到了围墙外边。
卢云斐用目光扫视了片刻,然后又在大脑中判断着。从表面看,那根枝干应该能承受他的重量。
总之等在树上也是在等死,拼了!
他咬紧牙关,缓缓的向树下爬,一点一点的接近着梧桐树伸过来的枝干。
近了,已经很近了。就在这时,他突然发现,自己攀爬的这棵树与梧树交缠的地方,居然是自己根本不可能到达的。
不是梧桐树枝干问题。而是他身下这根树枝实在太细,完仝没有办法支撑住他的体重。
可,梧树的枝干就在离他不足一米的地方,彷佛伸手就能够触碰到。
当希望只有一米的距离,大多数人会做出怎样的选择?
卢云裴不知道。他一直都只做他自己,对他而言,只要活下去,就一定会有机会。他的眼睛死死的盯着不远处的树枝,眼角微微瞥了瞥下边。
僵尸在撕心裂肺的吼叫着,从远处民宿楼房的位置传来“沙沙”的声响,有两个人影缓慢的走了过来。
妈的!居然是邻家小妹和她的老娘!
没多久前,卢云裴还看到这个女人被自己老公用斧头用力劈的几乎支离破碎,没想到现在居然变僵尸又爬了起来。
现在的它,整个身体极为恐怖,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好的地方,每走一步血水就往外涌一点,而且浑身都掉着碎肉,卢云斐的胃顿时又不舒服起来。
他有些怀疑这具僵尸的构成。
按理说流出了那么多的血,怎么样都应该造成大量缺血,而且身体受损那么严重,大部分肌腱和肌肉也都被割开了,到底是以怎样的能量来驱使它从地上爬起来,并且走动的?
现在好了,很好了!不久前还只有一直僵尸咬树干,现在猛然间变成了家庭合作,一家人都在猛咬,树干断裂的时间也猛然加速了三倍以上。
看着那一家子和谐美满的动作,卢云裴心里在滴血。就算要人绝望,也不用这样的吧。
他给别人推销保险推销了那么多年,却从来没有给自己买过一份。
有人说行里人不做行里事,他当然很清楚所有保险公刊的肮脏内幕,一来二去,就连买的兴趣也没有了。
不过在今天,他倒是颇为后悔,早知道就在各大保险公司每家买个五千万的意外险,心痛死那些混蛋企业。
又看了看近在咫尺,不过一米远的梧桐树枝,他的脸上划过了 丝毅然。
他再也没有看树下一眼,视网膜上只剩下梧桐树枝。他在大腑中不断判断距离、速度,和抓住的时机。
一咬牙,他放开抓住枝干的右手,纵身向那根树枝跳了过去。
第六章 开车!继续逃!
很幸运的,卢云斐的手准确的抓住了梧桐树枝干。
他稍稍微向下瞥了一眼,就看到下方五米处,那三只僵尸聚精会神咬着树干的专注神情。或许五米高度放在平时保护良好的地方并不算什么,但一到了现在的状况下,却令他虚汗直冒。
他第一次发现,原来五米居然有那么高。即使掉下去一下没有摔死,但死亡也不是最可怕的。更可怕的是被脚下的僵尸撕咬成碎块,然后自己也变成活死人,站起来去袭击其它人。
卢云斐悬吊吊地荡在空中,梧桐树干很粗壮,确实能够支撑住他的身体重量,小过他的一双手臂却又些力不从心。
虽然最近几年还是在保持锻炼,只是又有哪个保险业务员不是每天喝酒的,他的体型能够保持在现在的样子,已经算是锻炼的很勤奋了。如果像同事老王那种臃肿身材,估计早就被咬成僵尸危害人间了。
他用手撑住自己喝啤酒喝到稍微肥胖的身体,好不容易才爬到了树干上。脚步小心翼翼的移动着,他张开双手当做掌握平衡的工具,一步一步的向梧树主干爬去,好一会儿才有惊无险的抓到了主干。
卢云裴深深的喘了一口气,冲着对面那棵树下,不断啃咬着树干的三位僵尸比了个中指。
“去你娘亲的,老子总算是逃过来了!”
他大笑着,一边边向下爬,一边顺着主干延伸出去的枝桠,走向民宿的围墙外侧,然后抓住一根离地面只有两米高的树枝,滑了下来。
双脚终于挨到了地面,卢云斐悬吊吊的心彷佛也安稳了很多。
视线小心翼翼的向四周瞟了瞟,并没有看到任何可疑的身影。这个地方本来就是郊区,非常偏僻,隔了老远都住不了一户人家。而那家民宿的三个僵尸也一墙把它们牢牢的隔开来,暂时很安全。
警察局长臃肿肥胖的尸体就倒在离他不远的地方,还有局长的那辆越野车。直要拿了钥匙,把车发动起米,自己的人身安全就稳当多了。
卢云裴吃力的吞了口唾液,慢慢的挪动脚步向局长的尸体靠近。
他心里明白,那具尸体如果要变成僵尸,恐怕早就变了,肯定不至于到现在隔了一夜还在原地躺着,但他依然稍微有一些心理障碍。
人就是这样的生物,人多数人都对尸体怀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感,特别是才遭受过貌似尸体的僵尸家庭三人组袭击的卢云斐。
由于多少有一点心理障碍存在,他几乎是一步一挪的,好不容易才来到了局长的尸首跟前。 靠近了一看,这才发现昨晚还好好跟自己喝酒臭屁的警局局长,他的尸体已经变成了酱肉一般的颜色,通体被僵尸咬得残破不堪,没有一处好的地方。
这家伙生前花了好大的力气减肥,现住好了,不用减就已经少了一大半的肉。腿部和胸部的脂肪被啃了个干净,肚子里的内脏因为尸体平躺着而没有流出来,但已经暴露在了空气中,空中不断又苍蝇飞来飞去,嗡嗡作响,令人十分烦躁。
卢云斐用力捏住鼻子,屏住呼吸,小心翼翼的将手伸到局长尸体的腰部。他摸索着,过了好一会儿才摸到那一串钥匙。他将钥匙紧紧拽在手中,飞快的将手缩了回来,本来想就此不管的上车走人。可刚走了几步,少有的又发了点善心。
这个局长虽然是混蛋,不过对他还足不错的。
来到漠松镇的这几天他带着自己,有妞一起泡,有毒一起吸,虽然最后都是自己买单,但他的官僚作风也不是想象中的那么严重,至少每次他喝醉后,局长都驾驶着那辆公费买的越野车送自己回住的地方。
想到这坐,卢云斐蹲下身子,用手将局长死不瞑目的眼睛合上。局长闭上眼睛,面目安详起来。
他稍微有些欣慰,也有些感叹。
不管生前这个人是不是无恶不作,是不是当地的土皇帝,死后还不是尸体一具,就连下葬的人都没有,不能说不可悲。人啊,果然是应该见好就收。
卢云斐转过身,来到了越野车旁检查起来。
这辆车并没有太大问题,车门虽然大开着,但车厢里并没有仟何异样物体,更加没有僵尸藏着。他小心翼翼的里里外外仔细检查了几次。
不过“小心翼翼”这个中性词,有时候也会害死人。
就在他视线完全没又接触到的背后,局长的尸体突然颤动了一下。它的手指在抽搐,全身上下剧烈的抖动着。半晌后,眼睛猛地睁开,一颤一颤,居然从地上爬了起来。
卢云斐这时候还聚精会神的检查着越野车的车胎,丝毫没有察觉到身后的动静。
身后的僵尸站起来后,鼻子一抽一抽的,像是在闻着什么。恐怕是感觉到了生人的气味,向着卢云斐的位置,一跌一撞的走了过来。
卢云斐突然感觉到了一股恶臭,那股恶臭味十分熟悉,彷佛从变成僵尸的邻家小妹和她的两个家人身上闻到过。
顿时,一股恶寒从脚底冒了上来,他猛地一回头,惊讶的看到变成僵尸的局长满口尖锐的牙齿,正向着自己的脖子咬来。
卢云斐吓得几乎要崩溃了,危急时刻人类往往能发挥出超常的强力,这一次他福星高照鸿运当头,奋力向左一跳,居然躲过了僵尸的撕咬。僵尸的头部碰撞在车门上,迷茫的转了一圈,然后又向他的位置跳去。
他全身冷汗直冒,一边惊险的躲避着,一边绕着越野年疾跑。
僵尸紧紧的跟在他身后,尖锐的嘶吼着,满脸狰狞恐怖,恨不得将他撕碎,一口吞进肚子里去。
“妈的,怎么老子尽遇到这种事情!”
卢云斐哭的心情都有了。
他趁着和僵尸扯出了一定的距离时,毫不犹豫的拉开车门冲进了越野车中,迅速关门。僵尸猛地撞在车门上,整个车窗都沾满了血水。
卢云斐镇定又镇定,深深吸了一口气。
僵尸那张恐怖的脸孔紧紧的贴着玻璃。
幸而这部车的隔音效果很好,他能看到僵尸的嘴巴动,却听不到声音。不过就算用膝盖想想,也清楚那只僵尸的叫声此刻肯定不好听。
车钥匙好好的插在开关上,卢云斐用力扭动钥匙,越野车顿时发出一连串“啪啪”的响声。还好,没有遇到九流小说的狗血情节,车顺利的发动了。
卢云斐一踩油门向前冲,僵尸立刻被甩了出去。
他从后视镜中看到局长的尸体撞在墙上,然后又摇摇摆摆的爬了起米,十分有毅力的向车子移动。
他冷哼一声,心里想刚才自己是拿你没办法,小过现在好了,有工具了。卢云斐将车挂上倒档,又是猛踩油门,车子飞速向后倒退,狠狠的撞在了局长的尸体上。
僵尸被车撞倒,头部挂在保险杠上,血水四溢。
车再向前开,视线里又出现那只僵尸时,卢云斐的眼珠子差些从眼眶里掉出来。
僵尸大半个身子已经被车压的明显扁了下去,居然还不屈不挠的又从地上站起来,完全不知道它们究竟是什么构造。估计从前的生物学理论,是不能在这些鬼东西身上实践了。
微微叹了口气,卢云斐没有再理会身后的僵尸,驾驶着车向漠松镇中心开去。
这个民宿坐落住小镇郊外小远处,但位置并不算太偏僻,可就算这样他一路走来也没自看见一个活人。
漠松镇虽然小,但还是有接近一万人口,平时算得上热闹。可今天他所经过的任何地方都空空荡荡的,说不出的寂静诡异。
街上没有任何行人,街边两旁的商铺更是没有一家营业的。偶尔能够看到上锁的商铺玻璃不知道被什么砸碎了,玻璃碎块遍地都是,非常萧条。
一阵风吹过,将地上的落叶扬了起来,黄色的树叶零星的飘荡在空中,然后缓缓的向下落。落在地地上,落在他的车上,也落在了道路上。
远处传来了镇中心自鸣钟的响声,响了十一下,已经中午十一点了。
太阳终于从云层中穿了出来,阳光照射向这个无人的小镇。
原本应该温暖的阳光,却让卢云斐心里充满了凉意。
他感觉的出,这个小镇死气沉沉,彷佛全世界的人都死绝了,就剩下了他一个人。一种孤独恐惧感,顿时充斥了整个大脑。
但是,不管怎样,就算真的只剩下一个人,他都要活下去。虽然不明白世界怎样了,但只要活下去,总有一天会搞清楚的。
车缓缓的向前行驶,突然,他看到不远处拐角的巷了中影影绰绰的,似乎有几个人影。卢云斐小心翼翼的开过去,稍微停了一下车。
虽然里边有些黑暗,但他确实看到了几个人头。他立刻掏出玩具望远镜看过去。
这一看之下他险些吐了出来。
只见巷子里有几只满脸苍白,身体已经开始溃烂的僵尸,正在津津有味的吃着一具女性尸体。其中一只僵尸泛白的眸子似乎看到了他,尖锐的吼叫一声,所有的疆尸都抬起头,摇摇晃晃的向他他跑了过来。
卢云斐吓得心脏都快要跳出来了,他急忙一踩油门,车飞快的向前窜了出去。
僵尸的速度原本就比活着的时候慢,而且非常不灵活,不用指望它们能迎赶上车了。幸好如此,否则他也活不到现在了。
得了这次的教训,一路上就算看到更奇怪的现象,他都没有再敢停下车。不过透过车窗,他看到附近的好几个集中居住区旁,稀稀落落的停着好几辆汽车,但全都撞毁了,驾驶员的脑袋被僵尸活生生的掰了卜来。
估计这驾驶员是遇到了僵尸,大惊失色下开车向外跑,由于实在太慌张了才造成的事故。甚至有一个驾驶员变成了僵尸,由于解不开安伞带,就那么翻着没有瞳孔的眼睛,双手在空中胡乱划着,冲着他嘶吼。
这个小镇不发达,有钱人不多,汽车自然就很少。他又往前开了一段路,只看到大量的摩托车和自行车,杂乱无章的就那样倒在路上,一地的血迹以及被僵尸撕扯成碎块的尸体。
恐怕这些也是想要拼命逃出来的可怜人,只是摩托车和自行车完全不设防,僵尸很容易就能将骑车人拉下去。
卢云斐轻轻摇了摇头。人啊,最怕的就是不冷静,一但慌张起来,恐怕做什么事情都不会经过大脑思考,最后的结果就是白己找死罢了。
不过那些变成了僵尸的尸体都跑到哪里去了?
电视里小说里,乃至电影里的僵尸,不都是大街小巷满地的游荡吗?可这个小镇的僵尸却极少有看到踪迹的。
漠松镇长住人口有一万,忽略流动人口,就算小镇一半的人都变成了僵尸,那么也有五千多只。这么多僵尸,究竟都跑到哪里去了?
还是说,这里的人并不是全部都变了僵尸,变僵尸的只是少数而已。小镇居民在昨晚曾经有过一次大迁移?他们都逃过了一劫?
想到这里,卢云斐的心顿时振奋起来。
只要军方涉入了就好办了,现代化武器的威力,应该能很轻易的将这些僵尸消灭掉吧。看来要把自己照顾好,等待国家的救援才行。
实话说,这种想法他自己都清楚是在自欺欺人。但如果不这么想,卢云斐怕自己会崩溃掉。
车速又快了一些,他忽然有些庆幸这个小镇的不发达。如果是发达的城市中,遇到变故,街上的路早就被车辆给堵的水泄不通,自己根本就不可能还如此安全的坐在车里。
一路上,毫不犹豫的辗过横七竖八倒在地上的自行车和摩托车,他好不容易才来到警察局局长的小楼前。
小心翼翼的用望远镜打量了几遍四周,他的神经高度紧张,哪怕有一丝一毫的异常响动,估计都能让他踩下油门迅速走人。
还好,并没有任何问题。卢云斐又深深吸了一口气,从越野车后座的工具箱里拉出一台便携千斤项,牢牢的抓在手中,这才缓缓的下了车。
没有敢关上车门,他走一步就小心的四处张望一番,好一会儿才走到铁门前,迅速掏出钥匙开门,然后身体以完全不符合身材的敏捷度窜了进去。
“呼,终于安全了。”
他用力吐出一口气,将门死死关上。
铁门后就是花园。
秋天了,花园里开满了各种鲜花,生机盎然的气氛让卢云裴的心灵也平静了许多。他一步一步的走向局长花了许多心思隐藏的安乐窝,正当他就要走进小洋房里的一刹那,整个人突然都呆住了。
他竖起耳朵仔细听着,全身都在颤抖。
没有听错。从他不久前刚进来的大铁门外,传来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这个世界原本就有许多莫名其妙,难以形容的事情,但是,在我看来有许多事情其实部是可以解释的。我是夜不语,最近我很郁闷。
因为遇到了一件无法理解,没有办法解释,而且又自相矛盾的事件。
说起来这件事并不复杂,但也远远不简单。要真的想理出个头绪来,恐怕要从一份邀请函说起。
这封信是我的二伯父夜轩发到德国来的,他说最近发现了一座古墓,古墓里有一具古尸很有意思,我一定会感兴趣。
信里的内容就只有这么寥寥的几十个字,但我却看出了信件背后的意思。二伯父不是个大惊小怪的人,他说的有意思,就一定有深意,有问题,有点诡异,甚至以他知识面也无法解释。
于是第二天,我便乘上了飞往离那个小镇最近的城市的飞机,那个叫做“漠松镇”的小镇。小镇很偏远,甚至可以形容为鸟不拉屎。
下了飞机,我又租了一辆车,开了足足十个小时才到地方。
漠松镇坐落在一个群山环绕的盆地中,基本上与世隔绝,整个小镇就只有一条两车道柏油马路和外界连接起来。这种环境就算发展旅游业也不容易,肖定又是个贫困的小山镇。
到了地方-看,其实地方还不错,并没有自己想的那么穷。至少车来车往的,在路上也能偶尔碰上几辆中档车。
我的心情还不错,哼着小调,一路问着,好小容易才找到漠松镇博物馆。博物馆已经被警局调派的人手封闭了起米,盘查手续很严格。
我拿出二伯父随信附上的出入证明,博物馆门口的警察斜着眼睛看看我,又看看信件,看我,再次看信件,就这样来回了好儿次,这才道:“夜轩教授签发的,怎么没贴你的照片?”
“你不是看到我的真人了吗?”
我皱了皱眉头,这证明上哪有可以贴照片的地方,这不是故意刁难我吗?
“没贴上照片的证明,我怎么知道是不是你的,万一是你在路上随便捡到的呢?”他很不耐烦。
我再好的心情也没有了,有些郁闷叫道:“请你在路上随便给我捡一张出来看看。”
“你这人怎么说话的。”
这小警察狠狠瞪了我一眼。
“就你这样的索质,还想要我对你尊敬一点,别天真了。你在丢漠松镇警局的脸!”
我冷哼一声:“究竟放不放我进去? ”“证件不齐全,不准进。”
他似乎下定决心要跟我杠上了。
我又是一阵冷哼,不怒反笑道:“好,很好。把你们局长找过来。”
“你什么角色,就想见我们局长了,自己掂量下自己的重量吧。”
小警察也是阵冷笑。
这人怎么搞的,我算是领教了,真的要把人的肺给气爆掉。我深呼吸了又深呼吸,如果小是最近修养好了很多,再加上在这种人生地不熟的小地方袭警有些不方便,否则早就一拳头给砸了过去。
我一眨不眨的盯着他看:“我再说一句,放我进去,还是叫你们局长来,你自己选一样。”
小警察看也没看我一眼,一副跩样,似乎懒得和我浪费口水。
“好,很好,非常好,你有种。”
我气到了极点,连声说了几个“好”,正想拨通二伯父的电话,就看到眼前的小警察立正,献媚的冲我身后喊道:“局长!”
身后传来一声高傲的“嗯”的声音。我转头一看,看到了一群警察众星捧月般围着一只庞然大物走了-过来。
那个庞然大物大概就是漠松镇这个小地方的警局局长,这局长实在是又高又胖,肚子挺成了一颗圆球,将警服高高掀起,如同怀孕9个月的孕妇一般。这种人,一看就是酒色过度,高度腐败的料子。
“你就是局长?”
我想走过去,结果被局长附近的人拦住了。
“他是谁?”这位小地方的警局局长看也没看我一眼,傲气十足的问刚才的小警察。
小警察满脸媚笑,连声回答道:“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混蛋家伙,拿着不齐全的证件非要闯进去。”
切,这混蛋一口咬定二伯父签发的通行证有问题,看来是看我不顺眼,想顺便摆我一道。
局长这才看了我一下,手一挥:“先抓回去审一审,说不定能找到线索。”
“是。”
他身旁的几个警察立刻掏出手铐向我走过来。
“谁敢抓我。”
我冷哼道:“就凭你们这个小地方的警察也敢抓我,当心我报上去叫你们统统回家喝西北风。”
大凡腐败势力的人都有做风向标的潜质,抓我的几个小警察被我一吓,卜意识的停顿了一卜,看向局长。
局长也是一愣,然后不屑的道:“我最近可没听说过上头有人下来视察的,你这小王八蛋敢诈老子,看老子回去怎么审你。抓!”
靠,出师不利,怎么一来这地方就要被抓进局子里去,难怿最近我左眼皮直跳,原来是有灾哦。我尽是想一些有的没的,正想着是不是把随身带来的枪掏出来拒捕,就在这时,突然从身后传来一声冷喝。
“谁敢抓我的侄儿!”
是二伯父,他阴沉着脸从博物馆里走了出米。
局长的表情一呆滞,手微微一挥,向我走来的警察立刻退了回去。他满脸的肥肉在颤抖,狠狠的盯了本来还幸灾乐祸、现住却满脸愕然的小警察一眼,看的那小警察全身部颤抖起来。
这局长也是个练家子,至少脸上的功夫实在了得,脸皮估计修炼到了金钟罩铁布衫的最顶级层次。他从满脸狰狞高傲,转变为媚笑恭维卑微,只用了零点五秒的时间:“哦,原来是夜轩教授啊!误会,肯定是误会。”
说着他两步并作一步的走到小警察身前,狠狠一脚踢了过去,直将那小警察踢倒在地上哀嚎,又道:“都是这龟儿子没有看清楚证件。”
然后就将头转向我,慈祥的笑着:“你就是夜家的公子,久仰大名,果然是名门出旺才,年少有为啊。夜先生,要不晚上我摆桌大家聚聚,一来为这个误会赔罪,二来,也当是为夜先生接风。请不要推辞啊!”
对这种混蛋我实在生不出好感,二伯父明显也是如此,他挥了挥手冷冷地道:“今晚上我和我侄子有安排,就不劳烦局长大人了。”
“这怎么好意思,不劳烦,绝对不劳烦。”
胖子局长还想说什么,二伯父很是不耐烦的打断了他,彷佛和他多说一句都是对自己的侮辱。
“没关系,我们还要去研究古尸,局长大人自己也请去忙自己的吧。关于那位研究员的尸体,请尽快给我一份报告。”
说完,二伯父就拉着我走了进去。
一走进博物馆中,我和二伯父就相视大笑起来。
“那位局长还真是个见风转舵的恶心混蛋,我人见多了,还真没有见过脸皮如此厚的。太混帐了!”
我大笑着说。
“不要提这种恶心的非人类,一提到他我午饭都不太想吃了。”
二伯父哈哈笑着,看着我:“嗯,不错,上了大学后稳重多了,小夜,你也长人了。我家的雨欣可是很想你的,你这个当哥哥的也小常常去看望她一卜。”
“她最近不是回本家了吗?”
我问。
“对,她说最近在本家找到了一此有趣的东西,叫你什么时候也去看看。”
我的脸色顿时一黯。
二伯父敏捷的捕捉到了我的表情,叹了一口气:“你还是对那件事耿耿于怀吗?小夜,小是我说你,有些叫候、有些事情, 该放下的就放下吧。这样对别人、对自己都好一点。”
不想再在这件事上牵扯下去,我摇摇头,将从前的回忆用力甩掉,然后抬头问道:“不说那些有的没的了。对了,二伯父,你叫我来肯定不是说教的。究竟是发现了什么?”
二伯父想了想,似乎不知道该怎么开头才好,干脆递给了我一份资料:“你看看再说。”
我低头一看,发现数据上记载着三个故事,三个都是和僵尸有关的故事。
第一个是《都市快报》的报导,上边说在一九九八年八月的近十天来,一种奇怿的动物在浙江宁波太白山一带出没,并袭击羊群,光喝羊血不吃羊肉,导致数十只羊被吸干血而死。
看着一地惨死的羊,浙江宁波横溪镇梅峰村的陈某愁得说不出话来,这几天来,他赖以维生的羊群几乎遭到灭顶之灾,被咬死了三十多只。
陈某请来了森林派出所,派出所民警现场看了半天,表示暂时下不了结论。
梅峰村可能是绵延数十里的太白山脉中,海拔最高的自然村,村里只剩陈某和他儿子,一百只羊是他们所有的财产。从那奇怪动物出没开始,天天有羊被咬死、被吸干了血。最多的一天,陈某的羊群死了十四只羊。
一天下午四时,陈某和他儿子突然发现路面上有三只奇怿的动物。他们大剌剌地立在土路中间,朝着陈老头龇牙咧嘴,一副很凶的样子。
这种动物,陈某在山里待了六十多年也从没见过,他很快反应过来,这就是喝羊血的坏东西。可能由于这几天,他们赶羊上山,让这些坏东西没了下手机会,饿坏了就直接找上门来和人挑衅。
最近,距离一公里外的陈婆岙村也有羊被吸血怪兽吸干血而死。
第二个故事是一个传说。讲述者说,他中学时听人家说有一个科学家吃错药,结果要喝人血。当时他觉得可信度非常高。
传说上海郊区某生化研究所试验失败后,某生化学家必须依靠血液才能维持生存,杀了几个人吸光了他们的血液,作案数次后才被发现。为了逮捕这生化学家,当时牺牲了二个jing察,这些jing察全部被吸干了鲜血,最后一次出现是在虹口公园。
讲述者说他记得那时班级里而挂着十字架的、挂大蒜的、戴十字架手链的都有,笑死他了。
不过有数据记载,就在9五年下半年,确实有个姓凌的科学家,具体叫什么名儿早就没有纪录了,是bei京某药业跟上海家外资合搞的研究所请的研究员,好像还在德国拿过搏士,挺有实力的。
听他母亲在上海那个公的的熟人说,姓凌的跟同时相处的一般,老自己搞什么名堂,下班了他还留着研究什么玩意儿,他那帮同事也看不懂他写的东西,以为是德语,后来才知道是古希伯来语。
那玩意儿变身后,逃到了四平路一带,喝了好多老鼠血。事后许多人猜测,说它其实并不想杀人。
第二个故事发生在成都,也是据一个讲述者讲述的,说是成都市考古队在wu侯ci刚近挖到了三具古尸,清朝的。由于监管出了点差错,一夜之间三具古尸不翼而飞!
后来又出现了五具僵尸,专咬人头,没咬死的就变僵尸。最后是出动军方,用火焰喷射器烧死的。
一说是僵尸来自青城山9老洞,这个不作为景点对外升放的地方,是其中一只跑出来了,后来还在里面找到许多的白骨:一说是陴县,成都的一个卫星城,从那里挖出来的;一说认为是从十陵挖出的。
最后僵尸的处理据说是军方出动了激光部队,费了很大劲,挂了很多人才搞定。但那时候死后变成僵尸的平民到底有多少,是不是有遗漏的,至今还不清楚。
我看完这份资料,沉默了一会儿,这才道:『说起来,这些数据我以前也见到过。难道漠松镇出土的那具尸体有问题?」
二们父夜轩没有说话,也许是整理不出该说的头绪起始,好半大才又递给我一份尔西。这是一份报纸,报纸的标题用大字
写着:明代古尸惊现漠松镇 保存完整且寒冷如冰。
我低头迅速看完,然后道:『并没有什么好奇怿的,这个世界上周样类似的古尸简直多不胜数,在中国几乎每年都能找出一堆来。从前的英国,木乃伊多到当做火车的燃料,其中也有相当一部分,是没被时光摧残、千年也没有腐烂的尸体。」
『算了」二伯父夜轩恐怕是没办法解释门己看到的东西,他示意我快步跟上去:『小夜,我知道你常常能遇到许多稀奇古怪、莫名其妙、光怪陆离、匪夷所思,并且带有封建色彩的事情。不过现住眼目下的这件事,真的很令人费解。」
这什么话!我遇到的诡异事件怎么就统统变成带有封建色彩了!我这个二伯父就是这个讨厌的性格,古板,咬死理。
但说起来,上次和他解决的那件事情,遇到的也是一具尸身千年不腐烂的尸体,茶圣陆羽的尸体。没想到这一次叫我来的原因居然和上次一模一样,实在有够诡异的。难道博物馆里边的那具古古尸,真的有些问题?
带着极大的疑惑,我跟着二伯父慢慢的向博物馆中走去。
漠松镇博物馆只是个镇搏物馆,面积相当的小,平时也不会开放,只是作为考古研究的场所,工作人员据说也寥寥无几。
整个博物馆其实也就只有三个员工,房间更是少的可怜,一间陈列室,一间储存室兼档案室,一间研究室。但今天不知为何,一路上遇到了大队的jing察,这此人匆匆忙忙的,不知道在干什么。
沿路碰到的人都对二伯父夜轩十分的尊敬。既起来也是,在他们的眼中,二伯父毕竟是从上边来的,究竟上边到底有多高,这就不是他们这种鸟小拉屎的小地方能够理解的了。
人就是这种生物,越是偏僻小地方的民众甚至包括jing察,越是对「上边来的」这四个字敏感,不管上边派什么人来,都会认为是大官。想起来都觉得可笑。
博物馆没走多久便到头了,跟着二伯父向左拐弯。我一边想着事情一边向前走,突然从侧门中猛地走出 -个人,险些撞到我怀里来。
我定睛一看,是个不到二十岁的女孩子,戴着一副硕大的几于遮住了半边脸孔的眼镜,穿着搏物馆的制服一白大褂,手里抱着厚厚一迭的书籍。
她见就要撞上我了,立刻停住脚步,但高高迭起的书籍原本的平衡市刻被打破了,一大堆的书哗啦啦的散落在地上。
『对小起,对小起,实住很抱歉。」女孩慌忙道歉,蹲下身慌乱的捡地上的书籍。
二们父莫名的苦笑了一卜,指着她说:『这个女孩叫王紫瞳,是个天才啊!十六岁就大学毕业了,可塑性很强。可惜就是
不合群,腼腆内向_,不然以她的学历和能力,肯定不可能分到这种地方博物馆。
『对了,等卜带你去看的那具古尸身上的许多重大发现,都是这女孩找到的。在很多方面,我这个老头子都和她没办法比。」
很少看到二伯父用如此高的语调Ping价一个人,我不禁对眼前的女孩产生了兴趣,蹲下身帮她捡书,顺便悄无声息的打量着
她。
她虽然戴着硕大的眼镜,但女孩的面容其实还是很精致的。纤细的于指或许因为常常复原占董,而稍微有此粗糙。
『谢,谢谢。」见我帮她的忙,她一边道谢,一边偷偷瞥了我眼,顿时视线和我接触在了一起,女孩的脸立刻变得通红
起来,惊慌火措的抱著书跑掉了。
『真的很内。」我Ping价道。
『对吧,据说这女孩就连看到女性都会脸红。说越来,小夜,听雨欣说你小子对女孩特别有一套,试着帮帮她嘛。」二伯父父看着我道。
我顿叫无语了,郁闷了半晌才说:『二伯父,你在教唆我追她吗?哪有你这样的长辈的?而且,夜雨欣那个小妮子的话你
也听,实仵是太没有鉴别能力了。」
『她是我女儿嘛,我当然信她的话了。古板的二伯父少有的打趣道,彷佛很享受我吃瘪的样了。
『接触了一段时间,我个人感觉王紫瞳这女孩子还是很不错的,人又踏实,样子也漂亮,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就是为人腼腆了一点,不过这不是大问题,可以培养的。
『再说你也不小了,你爸和我喝酒的时候,老是提到想要你带个外国女朋友回来。我就琢磨着,还是中国的女孩不错。」
『二们父,我还没满二十岁,暂时也没有找女友的打算。谢谢!」我狠狠瞪了他一眼。
二们父顿时哈哈大笑起来,一副诡计得逞的臭屁模样。
又向前走了不久,他推开了研究室的大门。我紧跟着走了进去。研究室很小,靠墙的地方密密的摆放着一排柜子,只有房间正中央位置空了出米。
房间中央摆放着一张小板床。等视线接触到床上的古尸时,我只感觉喉咙彷佛被什么堵住了似的,惊讶的再也说不出一句话来!
第八章 诡异古尸
眼前的那具古尸十分诡异,和报纸上的描述也有极大出入的地方。报纸上说尸体保存的很完整,但完整的也太过头了。
我三步并作两步的走上去仔细打量起来。
这具干尸大约一点七米长,不知是否因为死亡后萎缩的原因,脸部有些狰狞,脸颊鼓鼓的,彷佛有口气塞在嘴中没有吐出来。
说是干尸,其实它的尸体并不干燥,皮肤甚至有些湿润。我戴上手套轻轻按在古尸的皮肤上,有些弹性。
实话实说,确实不像死了有五百多年的古尸。如果不是有一旁的二伯父作证,我甚至更相信它死了不过才儿天而已。
视线缓缓向下移动,我惊讶的发现如报纸上描述的,古尸的指甲和头发确实很长。指甲甚至长的已经开始稍微弯曲起来,
而且尸体上的颜色泛白,白的很不正常。
我低下头仔细打量了一番,发现古尸皮肤上竟然长出了一层细密的白毛,这种白毛像是某种绒毛,又像某种真菌。
「这是什么?」我用手扯下一撮凑到眼睛底下看了看。
「我也不清楚,」二伯父苦笑着摇了摇头:「从来没看到过,也没有任何文献记载过。我把样品寄送到了省研究院,得出的结论是一种未知物质。这种物质是由某种真菌和皮肤弱化反应后,相互吞食形成的。现在已经完全变成了古尸身体的一部分了!」
舔了舔嘴唇,他又道:「我是在这具古尸挖出来后的一个礼拜才到的,一来古尸基本上就已经这个样子了。王紫瞳研究员来的比较早,据她说尸体刚挖出来的时候,根本就不是现在的样子。
「虽然出土时尸骸保存的也完整,但皮肤干燥没有弹性,肌肉也大部分都塌陷了下去。虽然比一般的干尸好很多,但绝对没有像而今这么新鲜。我来了以后,看着古尸长指甲头发,然后几天前尸身上又长出了这些个白毛,实在匪夷所思。」
说着说着他就兴奋了起来,手舞足蹈的说:「我和王紫瞳研究员翻阅了许多文献,初步认定充斥古尸棺材的那些液体绝对有问题,恐怕这次研究对考古学,不,甚至是对五百年前的医学和防腐技术,都能有一个直观的影响。」
我看着那具诡异的古尸,不知为何,老是感觉压抑,心底深处甚至有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不良预感。
沉吟了片刻,这才缓缓道:「奇怪了,一般而言,人的生命以大脑为主体,大脑在几分钟内得不到氧气的供应就会死亡。其它部位的细胞,死亡时间可能会晚一点。如毛发及指甲等角质层细胞,可以继续生存到几个月或几年之久。」
「但从来没有听说过居然儿百年出土后还能长的。除非??????」
「我知道,你想说的是养尸地嘛,对不对?你小子我还不了解。」
二伯父看了我一眼,说道:「所谓的养尸地,较为科学的来说,就是土壤土质酸碱度极不平衡,不适合有机物生长,因此不会滋生蚁虫细菌,尸体理入即使过百年,肌肉毛发也不会腐坏。甚至有些数据显示尸体的毛发、指甲在养尸地中还会继续生长,」
「不错,看来二伯父也很清楚嘛。」我不紧不慢的说:「那下边的话恐怕我就不用说了吧,赶快把古尸销毁了算了。」
「你这个人啊,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封建迷信了?」 二伯父皱了皱眉头:「退一万步来讲,这具古尸属于国家文物,我们根本就没有权力破坏它。而且,它身上有太多的秘密了,我可不想成为历史的罪人,那个??????」
「停一下,」 我毫不客气的打断了他的长篇大论:「二伯父,你考古多少年了?」
「 四十多年了,怎么? 」他有些迷惑我这个唐突的问题。
「那你应该知道考古界的一些俗定行规吧。」我看着他。
二伯父有些哭笑不得:「当然知道,你说的是那些封建迷信色彩严重的行规吧。都几百年的老规矩了,现代人哪里还有去做的,如果真要那样,故宫博物院里的珍贵文物一半不都要被销毁了。」
「虽然这么说是不错,而且那些千百年传承下来的考古行规,确实是带有一些迷信色彩,但古人的东西,那些经过实践的考验、口口相传的玩意儿,有许多到最后都证明是正确的。」
我一边打量着古尸,一边缓缓道:「养尸地中挖出来的尸体一定要烧掉,这是行规中叮嘱的最多的一条。
「古代的风水师和阴阳师都不是笨蛋,相反的,大多都是有真凭实学的人。他们将尸体埋在养尸地中,肯定是有他们当时政治条件或者特殊原因的考虑。这些东西恐怕二伯父比我更清楚吧。
「你仔细想想,为什么古尸在棺材中屁事都没有,而且还呈现正常的干尸状。但一出土暴露在空气中,就头发指甲猛长,还通体都长出了白毛?
「我觉得肯定是当时的阴阳师用某种方法,让养尸地与墓穴相互作用,达到了一种微妙的平衡。说不定那些棺材中的液体就是关键。
「行规中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烧掉养尸地出土的尸体,恐怕也有前人曾经受到过某种严重教训的因素。所以,这具古尸不能留。」
突然又想起了从前遇到过的养尸地中爬出的那些行尸,全身不禁打了个冷颤。
古人的东西,只要是现在看来不合理的,基本上都有玄机在其中。为免后患,还是早点销毁好。
见他迟迟不发话,我又道:「二伯父,刚才你为什么要将那份各地出现殖尸的数据拿给我看?其实,你的内心中也有些怀疑这具古尸有不寻常的危险性质吧 !」
二伯父被我的话顶住,陷入了思考中,半晌才说道:「不错,我确实有自己的想法。不过,你现在考虑的一切问题都出在,古尸出土的地方究竟是不是养尸地上。那很简单,你去实地看看不就好了,如果真的是,我们再仔细讨论下一步的做法。」
这句话比较实在,我爱听,于是微微点了点头。
「很好,我叫王紫瞳研究员带你去。」二伯父拿出手机拨通号码说了几句,不久后那个呆板内向的女孩就走了进来。
「夜教授,您叫我?」或许是因为不习惯和人相处,女孩的眼神毫无聚焦点。
「嗯,王研究员,请称带这位夜研究员去出土古尸的工地走一趟,他要采集一些标本。」二伯父冲她点点头,毫不客气擅自将我的身分改为了他属下的研究员。
「是,」她低着头,声音轻的如同蚊子的睫毛一般:「请,请往这边走。」
顿时,我和二伯父同时叹了一口气。
这女孩,果然只适合生活在博物馆和图书馆这种与世无争的清静地方,她,实在太腼腆了 !
挖出古尸的地方位于漠松镇西南方向。虽然博物馆不大,但占地面积也不小,所以规划的时候就朝偏僻的地方修建的,要到西南郊区,刚好要穿过整个小镇。
我开着租来的车,王紫瞳一路上都低着头,不知道在干什么。
那个,我叫夜不语。称叫什么? 」 实在受不了车内压抑沉闷的气氛,虽然明知道她的名字,不过我还是没话找话的问道。
「啊,我姓王,王紫瞳。 」 她轻言轻语的回答,或许没有想到我会主动和她搭话,一紧张,手里的资料全都洒落在了腿上和车内的地板上。
「对不起,对不起。 」 也不知道她在对不起个什么,便慌慌张张的低下身子捡东西。
这女孩,不但害羞,恐怕性格也有点大大咧咧吧 !
我少有的善意笑了笑:「王紫瞳,嗯,很好听的名字,」
「谢,谢谢。 」 她的脸上顿时染满了红晕。
我又笑了笑,放开右手,指了指她的眼镜:「对了,那个,弥有近视嘛? 」
「不是,」 她低着脸摇头。
「那,能不能提个要求? 」 我转过头冲她眨了眨眼睛:「把眼镜取下来,那么大的镜框,我都看不到你的脸了 ! 」
女孩没有说话,只是一个劲低下头,丝毫没有执行我的善意要求的意思。
气氛顿时又沉闷了起来。
自己的要求是不是过分了一点?我少有的检讨了下自己,然后继续没话找话:「 听说,那具古尸是称发现的? 」
「不是,当地农民发现的。我第一个到了现场。 」 说起考古的东西,王紫瞳终于有丁点神采,话也稍微多了:「很可惜,当地人发生了哄抢,很多珍贵的文物都没有办法追回来了。 」
她的脸上有些遗憾,一看就是个真心热爱考古的人。难怪二伯父那么推崇她,在某些方面,他俩颇有蛇鼠一窝的感觉。
「哦,这样子啊,能不能告诉我当时的情形? 」 虽然看过档案,不过听当事人亲口描述更能增加代入感。
王紫瞳点了点头:「这具古尸是八月五日早晨,一个农民整地、准备修建房子的时候发现的。我在当天下午就赶到了。
「当时墓穴已经被挖掘机整个破坏掉了,而陪葬品也被哄抢的七七八八,甚至当地警察都在哄抢中。我到的时候还好棺木很完整,只是已经被打开了,里边的古厂翻的乱七八糟的,有几个警察还坐在棺材上讨论怎么分赃。
「我好不容易才将哄抢行为制止住,并在第一时间劝他们将抢走的文物退回来。」
和报纸上描述的完全不一样,不过也在情理之中。
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漠松镇有那么混蛋的局长,肯定就有一样的手下,他们不加入哄抢的大军才诡异的说。只是很难想象,像王紫瞳如此害羞的女孩,是怎么将他们拦下来的。
「当时我看到尸体的时候也是吓了一跳。死者是名男性,从皮肤和面容判断不出究竟是死亡了多久的尸体,因为尸体竟然没有腐烂,而且保存的相当完整。只能凭借他的服饰判断,他应该是明朝人,其后找到的戒牒也证明了这一点。
「从戒牒来看,它的持有者名叫杨福信,戒牒是明代正统四年颁发的,也就是公元一四三九年,距今大概是五百多年。我和夜教授讨论了几次,初步推断这具尸身就是这个戒牒的主人。 」
我沉吟了片刻:[看档案上的描述,据说弥将手伸入棺材时,居然发现尸身摸起来寒冷如冰,是不是有这回事? 」
「不错,」 一旦涉及了自己的专业,王紫瞳的语调便越来越流畅了,完全看不出丝毫呆呆的模样。
「不光是尸体,就是棺材打开后,破除了密封性,在烈日下暴晒了接近六个小时,里边的温度也依然很冰冷,当时我拿温度计测量过,零下一度。真的很不可思议。 」
「确实有点难以理解,不知道他们怎么做到的 ! 」 我一边开车一边思忖着。
「我的报告上也提到过。很有可能是因为两个方面造成的。 I
她微微整理了下思路,说道:「第一,杨福信的墓室采用的是浇浆结构。四壁用青砖砌起,棺椁放入后,再把三合土浆浇注在砖墙与棺椁之间,给棺材包裹上了一个结实的密封层。而且它的浇浆中还使用了一种特殊物质,明矾。
「明矾可以作为一种混凝剂,防止浇浆开裂,从而加强密封性。由于墓室密封、恒温、缺氧,细菌没法繁殖,这就为保存尸体创造了条件。」
所谓三合土,是用糯米熬制成浆,再加上石灰、黄土,按照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与现在的水泥类似。只是这种方法虽然常用,但却给我一种说不出来的不舒服感觉,似乎想到了什么,又老是抓不到一闪而逝的灵动。
「第二种是棺液。对外我们宣称的是,当棺木被取出后,我们意外地发现,墓底部的处理相对简单,三合上浆也要比棺木四周和顶部薄许多。
「滨松河一带河道纵横,地下水位较高。特意做薄的底部,使得地下水在五百年的时间里,从下面一点点地渗透进去,形成棺液。而在此之前,因为墓室密封缺氧,尸体腐败已经停止,后来棺液的浸泡恰恰帮助它保持了湿润。」
王紫瞳不知为何笑了笑,样子有些顽皮:「其实我们至今都不知道棺液的成分。虽然棺材打开后,棺液就全部蒸发掉了,但夜教授还是从棺材的木质中提取出了一些棺液。拿去化验后,省研究院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这番话顿时让我原本不好感觉,产生了更加严重的不好预感。
糯米、加了明矾的三合土,神秘的棺液,为什么埋葬一个普通的云游僧人会那么麻烦?就算是得道高僧,估计也得不到如此好的照顾才对。
究竟那个僧人有什么特殊之处?
从墓穴的描述上来看,修墓的人肯定是个颇有才学的阴阳师或者风水师。他,如此费尽心力的修出这个墓穴,一定有不得不为的原因。
可这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越想越觉得不舒服,眼皮甚至也凑热闹的乱跳了起来。
王紫瞳忽然细声细气的说:「到了。 」
我停住车,走下来,向墓穴的位置望去。
第九章 养尸地
古人认为人之血肉属于人间,必须待具腐朽之后再作正式埋葬,死者灵魂才能脱离尸身,进入阴间后投胎转世。
在一般情况下,人的尸体埋葬在泥土里很快就会腐烂掉。这是因为人体是由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磷钾钙等组成的。尸体在土中经腐败细菌破坏后,很快就会成为一种气体挥发掉,剩余物质也因各种化合物的脱离而腐烂,最后只剩下一堆白骨。
所谓「养尸地」它的土质相当阴寒,土色呈黑。
如果是炙阳干地,则只会让尸体变为干尸。因此懂得风水之人一般用地灵测方位,或者简单地手指的触觉、甚至干脆用舌尖尝试泥土来判断。
尸体只要埋入「养尸地」,由于土地胶质黏性和酸碱度极不平衡,闭气性能良好,极不适应有机物的生长。因此,棺木不会滋生蚁虫、细菌等,尸体埋入后,即使百年甚至上千年,尸身肌肉毛发等也不会腐坏。
王紫瞳带着我走到挖出古尸的地方,这地方方圆三百米的范围,都已经被警戒线围了起来,根有二伯父的作风。
古尸棺材原本的摆放处,已经用工程用塑料布修起了一个简易的挡雨棚子。我掀开雨棚,就看到里边有一个大约三米多深的土坑,上坑里还有一些残余的三合上,以及碎掉的砖块。
我下到坑底,用手抓起一把土。土稍微有些凉意,很黑,也很湿润,但是也没有呈现出典型的养尸地性状。
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很普通的一块农地而已。
摇摇头,我钻出雨棚,随意的远眺了下四周。没看多久,便发出「咦」的一声,眉头夜紧皱了起来。
由于经常遇到诡异离奇事件,这么多年来,我也对风水、民俗等方面有所涉及,虽然说不上专精,但还是称得上懂行,这一看之下就看出了问题。
王紫瞳虽然为人木讷,大大咧咧,而且眼神游移,从来不敢正眼看我,可突然用余光瞟到我的脸色变化,不禁结结巴巴的问:「夜研究员,你发现了什么?」
「你看。」我指了指远处。
「这块地的南侧是一个外凸隆起的地形,而用眼睛稍微目测一下就能发现,埋古尸的地方却是整个山谷地势最低处,和山体形成了一个较窄的夹角,其间突出一些参差错落的山石深入地下。
「这种情况,根有可能便是墓葬风水中,一种俗称『狗脑壳穴』的养尸地。」
「养尸地?」考古的人大多数都听过这个名词,所以她也不觉得唐突,只是也微微皱了下眉头:[你的意思是,养尸地才是造成了古尸五百年也不腐烂的主要原因?」
「不只是如此,」 我用手在空中丈量了一番:「王紫瞳小姐,你相信殖尸吗?」
她摇头:「不信。」
「其实我以前也不信的。」我笑起来。
「你现在相信?」她因为好奇,终于忘记害羞,看了我的脸一眼,然后又迅速低下了头:「我、我是说,你以前遇到过僵尸?」
这女孩虽然有些腼腆,但绝对不笨,一下就抓住了话中的重点。
我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只是淡淡讲述道:「如果好学过民俗的话,就知道永安贡川等地,至今都还广泛流传一则有关『养尸地』闹鬼的故事。
「据说是清代时候,有一孕妇因难产而死亡,家人悲痛之余,草草将其下葬。一日,某人行至乡间路旁小饭店。店家一把拉住他高声索要欠债,告称曰:其妻在店中赊欠饭钱已多年,旧债未还又添新债!两人拉扯争执起来,某回应说其妻已死多年,何来欠钱?
「最后,店家要求他躲在店中帘后等候。果然不久,有一妇人持碗自称某某妻,又来赊欠。某见妇人容貌长相确实是结发之妻,便悄悄尾随而行。
「山路蜿蜒幽深,待至其妻葬地前时,又见一小儿奔跑前来相迎,并欲一同进入墓室。某情急之下,大呼妻名。只见其妻扑通仰面倒地,顿时已无气息,小儿跪地喊娘,放声痛哭。某始知小儿为难产遗腹子是也!」
「我知道,类似的事情我以前也看过文献资料。」
王紫瞳用手扶了扶眼镜:[据前不久的考古发现,我国仰韶文化时期就有二次葬俗。所谓『二次葬』,也是永安客家民系最普遍采用的葬俗。
「本地旧习是『入土为安,厚葬为孝』。古人认为人之血肉属于人间,必须待其腐朽之后再作正式埋葬,死者灵魂才能脱离尸身,进入阴间后投胎转世。
「永安『土工』遇到『养尸地』中的殖尸,墓主给付的工钱需加倍。在处理时,要让尸体置于棺外让其充分氧化。还不时用口将烈酒喷洒周边以驱除恶臭,然后在油纸阳伞下用成卷粗纸 (草纸~将尸体手脚黏附的腐肉一块一块擦去。
「最后弄干净的骨骼,光放髋骨、尾椎骨,接着把%骨、腰椎、胸椎依次竖着往上排列,再接着用几根带竹芯的线,把所有的脊椎骨串起来以免散乱。然后,再把脚趾骨、胫骨、腿骨和手指骨、桡骨、尺骨等依次放入,再把头颅放在最上面。
「如此,整副骨架就清清楚楚地分段装入了小小的 『黄金瓮』。尸体内脏部分则劈碎棺木,生火将内脏、衣帽、秽纸等物一并焚烧。当浓浓的黑烟从青翠的山林间,像巨大的柱子一样高高升起来,油脂扑鼻的恶臭连鸟兽都避之犹恐不及 ! 」
我欣赏的看了她一眼,也拿出了个例子:「那你知不知道上世ji八十年代,有个叫罗坊镇的地方,也曾挖掘出过一具和现在类似的古尸?
「在做本地民间葬俗社会田野调查时,当时的公社干部某某告称:该公社后山有一处古墓。周边农民经常前来烧香祭拜,被乡干部斥为 『封建迷信』。于是,叫来武装基干民兵,一干人马挥锄头舞棍棒,干劲冲天地将坟墓捣毁,并把棺木掘出强行撬开。
「只见棺内一具女尸,两颊温润,擦着鲜红的胭脂,白生生的青面獠牙暴突在外,衣冠等饰物完好如新。从绣花罩被下露出修长的双腿,脚上尖细的趾甲长短不齐地穿透三寸金莲。
「大家惊呼,吓得丢盔弃甲、落荒而逃,后来,还是农民将尸体回葬,并烧了好些纸钱。如今讲起来,尚心有余悸、令人害怕。
「某个电视台『发现档案』摄制组曾在永安拍摄悬棺,一位自称胆大的年轻女编导,在听取介绍永安『土工』和『养尸地』及殖尸等情况时,当场吓得失态惊叫。可怜红颜一个晚上盯着晃来晃去的天花板,小心肝扑通扑通地乱跳了一夜,天亮时还不敢闭眼睛。
「在中国『养尸地』和僵尸的传闻,显然有夸大其词的成分。究其原因,这里面有深刻的历史因素和迷信色彩,当然,也有一定的事实基础在其中,」
王紫瞳不置可否,又扶了扶眼镜,好半天才道:「你的意思是,我们挖出来的那具古尸会尸变?」
「听过一句风水学上的顺口溜没有?」
我没有正面回答她:「『死牛肚穴』出紫毛,『狗脑壳穴』出白毛,『破面文曲』出不化骨,『鲤脊砂穴』出伏游。你看,这个墓穴刚好葬在传说中的狗脑壳穴上,而且古尸身上还好死不死的长出了白毛。称说,这究竟是巧合,还是??????」
王紫瞳没有多说什么,她被眼镜遮盖了大半的脸孔居然阴晴不定的变了变,许久才结巴的道:「有,有件事情不知道我该不该说,」
「说来听听,我可不像夜教授那么古板,」 我冲她笑笑。
「嗯,最近那具古尸的牙齿确实有长长的迹象,顶的古尸双颊都渐渐鼓起来了。而且,我还在古尸的脖子上,发现了一些奇怪的痕迹。」
她犹豫了一下,没有将后边的话说出来。
看她吞吞吐吐的,我不禁急了:「还有呢,那是什么样的痕迹?」
「古尸的脖子上有两个小孔,很有可能就是它生前死亡的原因。」
「两个孔?」我疑惑的自言自语。
「不错,是两个不太显眼的小孔,看起来就像是被狗的犬齿咬到的。」
听到这番话,我顿时浑身一震,一把拉住她发疯似的朝车上跑去:「快,马上回博物馆,劝夜教授将古尸给烧掉。妈的,希望还来得及!」
「怎么,会发生什么? 」 手猛地被抓住,王紫瞳有些不知所措。
「笨蛋,你没学过民俗,至少也看过香港的僵尸电影嘛。恐怕,古尸就要尸变了!」我开着车飞快朝博物馆的方向驶去。
「希望还来得及!」
我在心里默念着,一路无语的疾驰,好不容易才在半个小时后赶到博物馆。
可还没进门,就看到博物馆中整个都乱了套。警察进进出出的,对每一个人进行盘查,博物馆四周也拉起了警戒线。
二伯父夜轩正状若疯癫的对着那个胖子警局局长指手画脚,脸色十分不好看。肥肠般的警局局长不断点头哈腰,像是在承诺什么。
我走了过去急忙道:[ 二伯父,我有话要对你说,」
二伯父抢先的说:「小夜,你回来的正好,我也有话对你说,I 他的脸黑沉沉的,脾气几乎要到了爆发的边缘:「那具古尸,被盗了。」
「怎么可能 ! 」 我和王紫瞳同时喊出声来。
来不及想太多,我慌张的问:「究竟是怎么被偷走的? 」
该死,古尸有可能就要尸变了,怎么在这个节骨眼上被盗走?
还有,那古尸除了有考古价值以外,丝毫没有任何货币价值,小偷偷回去当燃料吗?
况且摆放古尸的研究室我也看过,除了门和结实的墙壁以外,就连窗户也没有一扇,要偷就只能从门走 而门外的走廊人来人往的,又不是万物寂寥的夜晚,怎么可能无声无息的被偷走?
二伯父叹了口气,向里边指了指,「怎么被偷走的,我也不清楚。你自己进去看看吧,说不定能找到些线索。」
我点点头便向里走去,王紫瞳轻轻拉了拉我的衣襟。
「好吧,一起进去,不过不准给我添麻烦。」我道。
她立刻笑起来,但眼神一接触到我的视线,顿时又深深将头低了下去。
不过她笑起来的那一瞬间的样子,却被我看在了眼中,说实话,稍微有那么一点点,嗯,那个,很美。
这个小小的地方博物馆内的人已经被清空了,据说警方已经勘察完了现场,全都到了外边做笔录。不大的地方一旦没了人气后,似乎也突然大了很多。
走廊空荡荡的,只有我和王紫瞳孤寂的脚步声回荡在四周。
没人的地方就会显得压抑,何况是博物馆这种本来就像拍灵异电影场景的地方。
说实话,越是往里边走,越有一种说不出的诡异气氛。我突然感觉王紫瞳用力抓住了我的衣褓,似乎有些害怕。
我奇怪道:「这不是你的地盘吗?你也会怕?」
王紫瞳轻声细气的说:「我在这里快一年了,晚上也常来。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老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说实话,我也有,」 我笑起来:[ 没关系,女孩子会害怕是正常的,有什么事情,本帅哥保护你。」
「嗯。 」 她轻轻应了一声,脸颊又红了:「谢,谢谢。」
通往研究室的走廊说长不长,但也花了好几分钟才走到。研究室的门大开着,门口照例拉出了警戒线。我和王紫瞳挑起那根黄色带子走了进去,顺手将灯打开。
白炽灯的光线闪烁了几下,这才彻底亮了起来。昏黄的灯光夹杂着一股陈旧的感觉迎面扑来,我不禁闭了闭眼睛。
睁开后,王紫瞳已经走到房间中央的木板床前。我也走了过去,视线飘移的打量起四周来。
研究室的陈设并没有遭到过任何破坏,里边的东西也整齐的摆放着,就连我两个小时前进来时无意间注意到的切割刀,也好好的摆放在木板床不远处。
没有任何破坏痕迹、没有特别奇怪的地方、更没有特殊之处。
种种的平常,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有内部人员,通过某种方法、出于某种目的,将尸体偷运走了。
警方和二伯父都不是笨蛋,显然应该也想到了这一点才对,只是隐隐的,为什么老是觉得有不对劲的地方?
王紫瞳似乎发现了什么,她用手捡起地上的一根绳子递给我。
我拿在千里仔细看了看。这是用来同定古尸的绳子,现在已经被扯断了。说是扯,或许还有描述不准的地方,但看断裂之处,确实不是用利器割开的。断口参差不平整,只有用力扯才能造成这种痕迹。
我试着用力扯了扯绳子,只听见「啪」的一声空响,绳子完全没有拉断的迹象,反倒是我的手被勒的十分的痛。
王紫瞳有些惊讶,语气也因而大了一些:「谁有那么大的力气,可以把这种特制的绳子扯断的?」
「我不知道,不过那个扯绳子的人一定不太聪明 !」 我指了指不远处的切割刀,「 明明用刀就能轻易割断的,他偏偏要用扯的,这人肯定不正常,不是神经病就是精神有问题。」
正说着,我的视线突然接触到了地上的某些东西,顿时 「咦」 的一声蹲了下来。
第十章 墨斗
地上有一滩鲜红的液体,恐怕是由于滴在地上没多久的原因,暂时还没有完全凝固。
我用手沾了一点,凑到鼻子前闻了闻,是血。只是不知道究竟是人血还是其它动物的血。
「你看,那是什么? 」 王紫瞳指着不远处角落里一个黑漆漆的东西叫道。
我走过去将它拿了起来。
这东西的形状很有意思,后部有一个手摇转动的轮,用来缠墨线,前端有一个圆斗状的墨仓,里面放有棉纱或海绵,可倒入墨汁。
墨线由木轮经墨仓细孔牵出,固定于一端,像弹琴弦一样将木线提起,弹在要画线的地方,用后转动线轮将墨线缠回。是个很标准的墨斗。
再仔细看看,这个墨斗也有不一般的地方。
它的木轮外侧各雕一个狮形,狮子造型简括质朴,前肢抚铜钱一枚,一条钱从两个铜钱中穿入。
整个墨斗的雕刻虽然不是很细致,但朴素无华,结构设计巧妙,整体造型繁简得当,线条曲直有节奏。拿在手里很温润,如玉器一般,一看就知道是个历史悠久的古物,如果拿出去拍卖的话,价值绝对不菲。
这里怎么会有墨斗的?而且看起来还用过的样子。墨斗的钱有些湿润,而且墨斗尾巴处装墨的地方,还有一些没有干的液体。
找摸了摸,手上顿时沾上了一些红色的液体。下意识的闻闻,是血。看来应该是和地上的那一滩血迹同源。
「你以前见过这东西没有? 」 我将墨斗递给王紫瞳。
她看了看,摇头道:[这不是我们博物馆里的东西。 」 说完,有些尴尬的扶了扶眼镜,「其实,就算把这个博物馆中的所有文物卖了,恐怕也买不来这个墨斗。
「这东西一看就知道是官方制造,用来赏赐给有过重大功劳的工匠的。在古代那种歧视奇淫巧计的时代,这种赏赐绝对是少之又少、难能可贵。就我所知,这种墨斗,史料上根本就没有过记载,」
「也就是说,比我想象的更值钱哕? 」 我拿过墨斗,用手轻轻往空中抛了抛。
王紫瞳脸色都变了,这一刻完全没有矜持、害羞和胆小,彷佛被历史之魂附身一般,将墨斗从我手中抢了过去,死死抱在怀里,还透过硕大的眼镜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请不要这么粗鲁的对待珍贵文物。这个墨斗很有历史价值,如果弄坏了,我们就是历史的罪人。 」
什么历史的罪人啊?我郁闷的挠了挠脑袋。那玩意儿刚才还被人沾了血,扔在偏僻的角落里,而我不过只是随便抛了抛就变成罪人了,这冤枉也太名不符实了一点吧。
我懒得和她计较,只是道:「你不觉得奇怪,这墨斗怎么会出现在博物馆中?而且还有使用过的痕迹!」
王紫瞳顿时哑然了,她不笨,很快就想到了关键地方。
「难道和偷古尸的小偷有联系?」
「或许吧,可以暂时作为这件事情的参考。 」 我再次将现钱移动到了木板床上。
为什么小偷要将固定绳扯断而不简单明了的割开?这个墨斗为什么会扔在地上?古尸究竟是怎么被偷运出博物馆的?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他偷古尸来干嘛?种种疑问实在令人费解。
我走到床前,手指轻轻的在木板床上摸索了一番。就在摸到边缘时,突然感觉到了一点湿湿的液体,递到眼皮底下一看,是血迹。
找更加疑感了,蹲下身向床底下看,猛地浑身一震。
木板床的床底,用墨斗密密麻麻的弹出了一道又一道笔直的痕迹,鲜红的血透露着一轻丝的诡异,令人非常不舒服。
王紫瞳也看到了,她轻轻扯了扯我的衣裰,低声说:「相传宋朝诗人秦少游出过一个谜语给苏东坡猜。谜面是:「我有一间房,半问租与转轮工,要是射出一条线,天下邪魔不敢挡。 1 谜底就是墨斗。据说墨斗因为它的刚正不阿,能够克制世间一切淫邪之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