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因为公司跟山东电视台有业务往来,77被派到山东电视台培训,认识了33。
当时33还住在她那个倒霉催的exBF家里白吃白喝。。。但在去威海时,就毅然和77天雷勾地火,有鸟一腿。。。
事后,33不无得意地跟朋友说:“那个男的(77)每个月税后两万,收入很客观!而且很好搞!”(——不知道77先生听到过这话吗?。。。)
然后77培训结束,回北京了。。。
某天半夜,李女士发现33发给77的暧昧短信。。。不过77死不承认出轨的事情。。。
李女士又生气又伤心,让77离家呆几天,两人分居冷静一下。。。
然后33就不失时机地追到北京来了,怂恿77赶紧离婚,对77软硬兼施,一举拿下!
这期间她还抽空回德州去打了胎。。。
后来李女士思考再三,不愿意再陷进已经破碎的婚姻、再面对摇摆不定的丈夫,于是在2006年11月跟77离婚了。。。
念在往日的夫妻情分上,李女士没有起诉77,只是协议离婚。。。两人协议,77拿走家里的存款和车子,而李女士保留房子(不过还没有还完房贷)。
这之后,33辞去山东电视台的工作,来到北京,她在和77暂租的房子里闲极无聊,越想越觉得自己亏大发了,于是立志要把李女士的房子抢过来。
她先是发恶毒短信给李女士,语言不堪入耳:
“77说你胖的像只猪!”
“你卖几年老B得来的房子?”
。。。。。。
李女士不堪骚扰,曾经报警,但是派出所不予理会,李女士只好换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