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事件处置记录,我是时空的穿梭者

  紧接着,虚空荡漾,一块投影画面显现,在一片怪石嶙峋之地,十几个战魂站在那里,似在等着什么,忽然,一名骑马的的战魂猛地转身看向祭祀,紧接着,他从背上取下长弓,弯弓搭箭,一箭射过来。
  “啪”虚空中响起玻璃破碎的声音,投影画面消失,碎裂的符文显现并溃散,但是,那枚支箭却穿过空间的阻隔,继续射向祭祀。
  祭祀不慌不忙,抬起一根手指,恰点在飞箭的箭尖之上。
  “砰!”飞箭炸碎,湮灭为虚无。
  “唔,这股气息,让本尊想起了……上古先贤……”尊者喃喃低语,突然,他抱着脑袋大叫,“啊,疼,疼死本尊啦——”
  随着尊者的嘶叫,苍白火焰跟着膨胀,仿佛要吞噬一切。
  祭祀吓得慌忙后退,以躲避苍白火焰,“尊者切莫心急,您的伤还未恢复,需要静养,当您实力恢复之时,必然会什么都想起来的。”
  “遵令谕。”老者的眼中闪过一道精光,站起身,恭敬的后退。
  天下,必须承平!

  雪下了整整一天,到第二天凌晨时,就渐渐停止。北疆位于帝国北方,入冬之后的雪,往往一下就是数日,像今天这般,只下了一天的,着实不多。
  辽阔的荒原,被覆盖上一层戎装,因为雪下的时间并不长,所以积雪不厚,对出行影响不大。
  另一方面,积雪掩埋了行迹,——阴谋的,战斗的,屠杀的,行进的,以及鲜血与罪恶,全部消失于世间,仿佛一切都不曾发生过。
  荒庙外,登临、龙思思、刘玉娟、卫小丫和卫士们已经准备妥当。哦,登临老大的忠实狗腿子,北疆狼王大人更不在话下,他和他的手下向来是全天备战的。
  龙思思与卫小丫身着皮甲,将曼妙的身材包裹,二女戴着精致的头盔,面甲之后,显露出灵动的美眸。卫士们重新换上飞鹰军的军铠,二十余骑整齐的列于龙思思左右,透着股普通骑兵不具备的肃杀彪悍之气。
  这些装备,是众人离开时随身携带的。他们装扮成行商离开燕京城是不得已的选择,按照龙思思原先制定的计划,他们还需要辗转漫长之程,随时可能遇到突发事件,故战斗的装备是不可或缺的。
  刘元娟依然一身红装,手持红缨银枪,就如跳动的火焰,散发炽热的魅力。
  她没有骑马,而是和天天坐在二毛宽厚的背上。众人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战马,然而刘元娟执意要驾驭巨狼,对于丈母娘大人的要求,天天当然不会拒绝。
  登临骑着大毛,位于队伍最前列,他没有军铠可穿,他的重甲还在龙一军中。他从燕京出来时身着仆服,现在仍然是那套衣衫,灰色的布衫包括着他的躯体,布衫因为先前的战斗有些破损,右胸口处的“生意兴隆吴”五个字样非常醒目。
  有与他身材相仿的飞鹰战士愿意将自己的军铠奉上,登临拒绝了,身着仆服没什么不好,对于他来说,强大的肉体就是最好的军铠。
  他如此装束,在众人中显得另类。他坐在大毛背上,削瘦的身体与大毛强壮的身躯完全不成正比,与身后身着军铠的飞鹰骑士,在气势上亦有差距。
  然而,飞鹰军战士们均狂热的注视着他的背影,没有一个人流露出一丝轻蔑或不解。
  晚安
  周末愉快
  他们都目睹过登临率领重甲无双军与匈奴王帐骑兵一战,深知这削瘦身体内,隐藏的神魔的意志和力量,
  他是北疆的少帅,也是天下的少帅,今日,他们将随少帅,再次创造奇迹,——去征服西疆,收服那些数百年未被收服的凶悍之匪,这可是足够一辈子吹嘘的资本。
  日头升起来了,就挂在东边的天际。登临眯着眼,注视着云天之后淡淡的红日,天地的排斥之力没有消失,如无形之钟提醒着他,催促着他。
  为了天下不再有同胞相残的惨剧,为了自己在这个时空的家园,为了这个时空的家人和朋友们,天下,必须承平!登临的眼中闪动坚定之光。
  登临扭头,对众人点了点头,转回首后,抬臂指向西方。
  “遵少帅军令!”龙思思一字一句道。
  “遵少帅军令!”众武士大喝。
  “嗷呜——”大毛和二毛仰天长嚎,紧接着,远处响起此起彼伏的狼嚎之声。
  嗯,大家都准备妥当了,那么,出发。
  登临弯腰,轻拍了拍大毛的脖子,大毛会意,迈步向西奔去。二毛迈开健壮的四肢,与大毛并驾齐驱,龙思思和众骑士则紧跟在后,众人向西疆疾驰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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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疆是北疆之人对西边那处辽阔区域的称呼。那里牧草肥美,河流纵横,山野茂盛,是北疆的一块肥沃之地。
  西疆地理形势得天独厚,向西连接西域诸国,是帝国联系西域的重要商路。这里山脉险峻,河道迂回,也是滋生匪患的绝佳土壤。
  马匪之患,自古有之,在汉廷建国之前,不过流民盗匪聚散而成,均是不成气候。汉廷建立后,西疆马匪随之壮大,其战力亦大幅蹿升,部分马匪无论从军队素养还是装备,甚至不输于帝国精锐。
  马匪不被剿灭的另一大原因,就是商路之滋养。马匪知晓盗亦有道的道理,由大型匪帮牵头,制定一系列规矩。
  过路的商队只要缴纳一定的费用,遵守这些规矩,马匪就不会过份骚扰,也不会重复打劫。
  马匪中也有不守规矩自恃武力的异类,这些异类没有一个混得长的,均成为西疆匪史之一朵小浪花,其尸骨深埋西疆肥沃的泥土之下,化为滋养牧草的肥料。
  五胡乱华之后,大量中原乱兵涌入西疆,令北疆马匪的数量翻了数倍,可战之力突破五万,成为一只足以撼动帝国边陲的力量。当然,对于风雨飘摇的汉帝国来说,此时已没有什么边陲可言了。
  天下大乱,民不聊生,西域商路几近消失,而马匪数量又膨胀了,造成了僧变多粥变少的局面,以至于原本大多在西疆一带活动的马匪席卷整个北疆。所以,马匪之名列入北疆三害,排名于匈奴骑兵之后。
  龙思思想收服北疆马匪,为己所用,然而,马匪认为龙家的池子小了点,不肯服从。
  世事奇妙,燕京危机触发了天地契机,封印登临的规则之力弱化,天地开始对他排斥,令他感受到了紧迫感,促使他下定决心,武力一统西疆。
  此番,他们的目标是距离最近的一处马匪——灰鹰匪帮。
  晚安
  茫茫雪原之上,一行人向西疾驰,从高空俯瞰,就像在巨大奶油蛋糕之上爬行的蚂蚁。北风呼啸,严寒扑面,但众人的心是火热的,他们有预感,此次征程,将改写天下的命运。
  其实,若说整个北疆真正的主人,不是人类,不是修士,而是野狼。它们无处不在,广漠的北疆,就是它们的家园,对于它们而言,没有什么是真正的隐秘之地。
  所以,登临将匪帮的大概位置牢记,天天将命令传达下去,野狼就会精准的去寻找,以节省时间。
  在前方,就有二十余只野狼奔跑着,为众人充当向导,否则,西疆如此之大,众人仅凭地图寻索,效率必然低下。
  少帅之名

  一只苍鹰在天空中盘旋,不时发出嘹亮的鸣叫。
  下方的雪域中,百余名男子骑着战马,排成一列,冷冽的目光注视着前方。这些男子身着各式服装,有的穿着汉服、有的穿着胡人的皮袄,更多的是穿着汉军的制式军服。无论他们身着何衣装,举手投足间,均显露出浓浓的彪悍之气。
  不错,这些男子就是马匪,属于西疆的灰鹰匪帮。
  当然,他们不是灰鹰匪帮的全部力量,灰鹰的可战之力为一千余,在西疆马匪中属于中流。
  和西疆其他马匪一样,灰鹰也不愿意与官府过多交往,一般会对官军避而远之。
  可今天不一样,据哨探回报,这只官军居然直奔山寨而来,灰鹰不得不派一支百人队出来应付一下。
  灰鹰的山寨,就在百人队身后千步之外的山林中,云雾缥缈间的所在。
  “真他妈邪门,”百人队中一名光头壮汉吐了口吐沫,耳朵上的大耳环银光闪闪,“老子在北疆混了这些年,就没见过官兵主动踏入咱西疆境界,今日这些个官兵难道患了失心疯不成?”
  光头壮汉身边,一名脸上刺了个“勇”字的男子咧嘴一笑,显露出一排黄溜溜的牙齿,“嘿嘿,据探子回报,这只官军中还有三个美娇娘呢,管他是否失心疯,将美娇娘夺了献给大当家,绝对大功一件。”
  “来者不善啊,”光头壮汉另一边,一名身着汉军低级军尉服的中年男子眯起眼睛,“以这些军士的军服判断,八成是龙家的飞鹰骑军。飞鹰骑军名震北疆,战力彪悍,
  乃是能硬撼胡人精骑的勇猛之军,绝对不是好惹的。”他顿了顿,接着说,“而且,其中两人,居然还骑着奇形野狼,在北疆混的谁人不知,
  北疆野狼性子最傲,绝难驯化,就算饿死,也不会为人仆,事出反常必有妖,诸位兄弟不可不防。”
  “勇”字男撇了撇嘴,“老军头多虑,有道是双拳难敌四手,管他劳什子飞鹰军野狼骑啥的,不就二十来人嘛,有啥惧的,届时大伙儿一拥而上,砍翻男的,劫了女的,自回山寨报喜去。”
  光头男嘿嘿一笑:“说的在理,乱拳打死老师傅,咱们弟兄一人一泡尿,都能将这几人淹死,惧他作甚。”
  老军头歪着脑袋沉思了一会儿,又道:“今日听到远方的弟兄传回一条消息,龙家军在无定河大胜胡人王帐骑兵,将胡将拓跋博斤两万王帐骑兵杀得片甲不留
  ,此战,帝国少帅与他的重甲军居功至伟,唉,可惜老子没能在龙家军中,参与此战。”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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