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商队伙计惊呼。
南宫炎的星辰之力和记忆力被封印,但他曾是踏足过亚神巅峰的人间强者,掌握巅峰禁忌力量,血管中流淌着强者的血液,对危险的直觉和战斗的意识更是化入骨髓,不是宇宙规则能够封印。
他猛地转身,单手一招,便握住了挥来的马鞭,双目冷光流转,冷冷注视着骑士。
骑士不禁打了个寒禁,恍惚间感觉,少年的目光不属于人类,而属于洪荒猛兽。他用力扯马鞭,马鞭的一头被少年握住,马鞭瞬间绷直,纹丝不动。骑士胯下的马儿受不了南宫炎眼中的戾气,烦躁不安的嘶叫,且左右乱晃。
“他娘的,你这畜生,抽风吗!”骑士又要夺回马鞭,又要安抚烦躁的马儿,显得十分狼狈。
不远处的骑士看到这一幕,以为是马儿受惊了,顿时哄笑起来,令马老三原本涨红的老脸变成了酱紫色。
“马老三,主人说了,君子不夺人所爱,既然人家不愿意,那就算了,速速归队,正事要紧。”一名骑士首领模样的人叫道。
“臭小子,放手,放手!”马老三低吼道,几次将手按在胯间的腰刀上,若非主人在前面看着,他恨不得一刀劈了这小乞丐。
“小哥,小哥,放手吧,他们是豪强的人,你惹不起的。”不远处的商队伙计劝道。
豪强?南宫炎看了看不远处的车队,又看了看狼狈的骑士,他对豪强全无概念,但想到:既然已经令他出糗,就没必要追究了。
南宫炎松开手掌,手中的马鞭顿时脱离,被骑士收了回去。
骑士狠狠瞪了南宫炎一眼,策马奔向马队,骑士们又是一阵哄笑,齐齐发动,簇拥着马车向城门奔去,在城门处被守门的兵卒稍稍盘查后,驰入城门。
天天遥望骑队入城,打了个响鼻不再吠叫,摇头摆尾的舔南宫炎的下巴,暗暗赞叹:果然还是南宫老大威武啊。
随着骑队入城,官道恢复持续,行人和商旅们,该进城的进城,该出城的出城。
南宫炎与骑士之间的冲突发生在很短的时间,尤其是对于马鞭的过招,很多人还没看清就结束了。对于豪强家人与小乞丐之间的冲突,路人们兴趣缺缺,在这个战乱的年代,他们远没有当今华夏百姓那般的好奇心,该干嘛继续干嘛。
商队的几个伙计近距离围观,对南宫炎产生小小的兴趣。他们看得清楚,南宫炎那空手夺鞭的手法,普通人是使将不出来的。
南宫炎记忆被封印,心思迷糊,要去哪里全无主意,肚子又饿的慌,下意识跟随人流向城池走去。
他还未走出几步,身后传来呼唤声,“喂,小哥,抱狗的小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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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炎驻足,扭头看去。商队继续缓缓而行,一辆满载货物的马车与他擦肩而过时,三个头戴毡帽的年轻伙计伸出脑袋,正是其中的圆脸伙计叫他,也是他刚才劝南宫炎放弃天天。
“汪汪汪!”天天再次喷口水,它对这个圆脸伙计还是很愤怒的,就是这家伙,刚才建议南宫老大放弃它,并将它比作狗肉。
南宫炎轻拍了拍天天的脑袋,示意它安静,用手指了指自己的胸膛,疑惑的看去。
“嗯,是叫你,来来来,到咱们这里坐坐,咱们唠唠嗑。”圆脸伙计咧嘴笑道。
对于商队伙计热情的邀请,南宫炎当然不会拒绝,再说,他穷得叮当响,和乞丐有一拼,——哦,外人看来,就是乞丐一个,也没啥需要防备的。他点了点头,走到车前,抬起胳膊抓住绑缚货物的麻绳,单脚接力,如一只猿猴般翻到货堆之上。
三个伙计眼睛大亮,“乖乖,小哥身手了得,以前是练家子的吧?”一个满脸是麻子的伙计赞道。
“大哥大哥,你刚才与那豪强家人交手,空手抓鞭的那一招叫什么名堂,好厉害啊。”年轻最轻的伙计边学南宫炎转身抓鞭边兴奋的说。
“小哥,你是哪里人,是来雁门投亲戚的吗,哎呀,你刚才得罪了豪强的家人,入城以后须仔细一些,绕着他们些……”圆脸伙计说。
三名伙计七嘴八舌的说着,南宫炎一脸迷茫的听,对于伙计提出的问题,他还能怎么办?只能报以迷茫。不过,南宫炎弄清了三个伙计的名字,麻脸伙计叫做大秃子,圆脸伙计叫做吴二,年龄最小的叫小江南。三人的名字中透着随意,——在这个乱世中,生存才是根本,对于挣扎求生的庶民,名字只是一个符号。
商队距离城门越来越近,城门之上,两个斑驳的古篆印入南宫炎眼帘,正是“雁门”二字。
“大哥,说了半天话,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小江南说,他是孤儿,十五岁的年龄,是商队掌柜早年在江南跑货时收养的,所以取名小江南。
我的名字?南宫炎怔愣,目光下意识的看向自己登上货车的地方,自己是谁,自己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或许就和这满车的货物一样,在这俗世中,是微不足道的吧。
“也没有名字吗,看来和我一样啊,”小江南喃喃,他的目光随着南宫炎的视线投向货车边缘,忽然眼睛一亮,“哈,看大哥刚才登车的动作好洒落,我就暂喊大哥登临吧,哈哈,登临大哥……”
帝国初创篇——雁门
登临!南宫炎的心脏莫名狂跳数下,心灵中似乎有什么重要的东西要被唤醒,他的意识想去捕捉,却空无一物。他唯一能肯定的,登临二字,对他很重要,或许,真是他的名字。
那么,我以后就叫登临吧。南宫炎——登临对小江南咧嘴一笑,轻拍了拍小江南的肩膀,表示认可。
商队在城门前停了下来,几名披甲士兵涌上前来,一名脸上横着狰狞刀疤的什长嚷道:“太守大人有令,前线吃紧,耗损巨大,所有进城商队缴纳进城税,十货抽二!”
@地耕牛2013 2018-12-08 21:57:30
当初南宫炎在坞山超级太阳地看到的场景中的登临是他自己。他为什么会看到那个场景呢?末日之城的金陵景象是未来南宫炎的原因让他看到的,那登临这个场景又是谁让南宫炎看到的呢?和南宫炎的师傅老头子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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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冥冥注定的宿缘,也可以说是时间线被未来南宫炎改变带来的因果,就像寻秦记中项少龙与大秦王朝的关系。诚如司空教授所言,时间线的规律就是不规则麻绳派啊。
呵呵,和老头子无关联。
什长的声音传出老远,排在后面的商队响起惊呼和抱怨声。南宫炎所在商队的掌柜是一名胖乎乎的中年人,他就坐在打头的货车之上。商队被士兵拦下后,胖掌柜爬下货车,颠颠跑到什长之前,点头哈腰道:“小的吴友仁见过军爷,小的从燕京来此,已经交了税……”
什长不耐烦的摆摆手,“老子管你吴什么仁,你老小子能安稳的做生意,还不是靠弟兄们在前线和胡人们干仗拼出来的太平,太守大人仁义,还没有十货抽五呢,要知道,在王节度使麾下刘太守的城池,都是十货抽五的!”
吴掌柜眨了眨小眼,谦卑的笑道:“军爷说的是,咱们这些行商人家,都是感念节度使大人、太守大人和诸位军爷大恩的,军爷有所不知,小人的东家是乌孙家,这次的货物,也是准备运往乌孙家的。”
“乌孙家?”什长桀骜的脸色瞬间收敛,嗓门一下子小了许多,“哪个乌孙家?”
吴掌柜的眼中闪过傲然,从怀中取出一块铜牌递过去,呵呵笑道,“北疆还能有几个乌孙家,自然是乌孙节度使啦。”
什长仔细翻看手中的铜牌,态度瞬变,将铜牌塞回吴掌柜手中,刀疤脸上尽是和煦春风,“呵呵,乌孙节度使和我家节度使同气连枝,本是一家人哈,收谁的税也不能收乌孙节度使的税哈。”他转身对手下的士兵喝道,“还愣着干嘛,速速让开道路。”
众守门士兵轰然让开道路,吴掌柜呵呵笑着对什长和众士兵躬身行礼,然后返回货车,商队车马启动,继续入城。
“嘻嘻,掌柜的花钱买的铜牌果然派上了用场。”小江南嬉笑道。
大秃子狠狠的拍了小江南的脑袋,瞪眼道:“就你小子聪明,闭嘴!”
吴二见登临一脸迷惘,猜他不知道北疆现状,便低声解释道:“如今天下大乱,五胡乱华,咱北疆之地全凭龙节度使和乌孙节度使联手御胡,才保得咱们的太平,如今,龙家和乌孙家的地盘,可以算是北方汉人为数不多的乐土了,雁门就是龙节度使镇守城池之一,王太守则是龙家的大将,此次加税,有可能是龙节度使授意,也可能是他私自做的决定。”他看了看小江南,轻叹了口气,“就算原本富庶的江南,也未能幸免,据掌柜的说,一些被兵祸蹂躏的地方,百里无人,处处焦土。”

南宫炎第一眼看到的雁门,应该是这样的。
江南?这两个字令登临的心莫名一动,一座布满高大建筑的辉煌城市在他脑海中飞速掠过,一些似熟悉似陌生的人影闪灭,他欲努力追寻,岂料,头瞬间刺痛起来,仿佛脑子中有一块刚结痂的伤疤,被无形的力量撕扯了一下。
“啊——”登临痛呼,额头瞬间见汗,冥冥之中,似有神秘的力量禁止他去挖掘脑海中隐藏之物。
“登临,你怎么了?”三个伙计关心的围过来。
天天更是紧张,呜咽着舔舐登临的下巴。不到三秒钟的时间,登临就疼的浑身冷汗,面色蜡黄。
登临深深吸气,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只要他不再碰触那些深藏在脑子中的伤疤,疼痛就会迅速消失。
大秃子将脑袋凑了过去,仔细端详了一下,摇头叹道:“应该是在战乱中受了伤,伤了脑子,也是个可怜人啊。”
是了,应该是战乱中受的伤。登临为自己找到答案而欣喜,他抬起头,对大秃子咧嘴一笑,同时示意自己并无大碍。
此时,商队已入城,两边的喧嚣声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城市中非常热闹,与城外的荒凉形成鲜明对比,商铺林立,人流如织,小贩吆喝着货物,商家招揽着生意,商人们吐沫横飞地讨价还价,垂髫孩童嬉笑的跑过,不时有商队穿街而过,挂在马匹或骆驼脖子上的铃铛声此起彼伏。
“登临,你是第一次来到雁门吧,”吴二伸了个懒腰,说,“即便在北疆,雁门的繁华也是排上号的,你可以在城里转转,好好感受一下。”
天天仰天长啸,发出凄厉的长啸声,起初它还心存侥幸,现在算是彻底绝望,它终于确定自己和南宫老大的处境,——毫无疑问,自己和南宫老大没有回家,而是穿梭到了一个陌生的纪元,而且,这个纪元他妈的还是古代。
他妈的,该死的冥物,圈圈你个叉叉,老子出来一趟容易么,还让不让狗活了。天天在心里,把冥物的上十八代祖宗,下十八代传人的女性亲属全部狠狠问候着。
前楼改正一下,应该是:
天天“仰起脖子,发出凄惨的长嚎声……”
“登临大哥,你的狗狗恐怕是饿坏了,都瘦成皮包骨了,我这里还有一些剩窝窝头,你先给它吃吧。”小江南从怀中掏出一块黄中发黑的窝窝头,递给天天。
好吧,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填饱肚子要紧。天天毫不客气,叼起窝窝头,美美的吃起来,天天经过末日之城一战,在艰苦的环境中与那里的人们同吃同住,习惯了粗糙的食物,牛奶泡狗粮之类的美食奢望早就丢到爪哇国去了。
商队的目的地是城中心的一处大型货栈,此时正好有一队商队离开,门前空无一车,吴掌柜立刻指挥自家商队插入,待马车停稳后,跳下马车叫道,“你们几个,别装死了,速速下车卸货。”说完,又对被插队的商队打躬作揖,“恕罪恕罪,吴某货少,今天还要出城,各位海涵。”
包括吴二等人在内,八名名伙计跳下车,七手八脚的卸货,货栈里也走出四个伙计,帮忙卸货,吴掌柜则和一名货栈管事清点货物。
登临随吴二下车后,不知道该去哪儿,便抱着天天在一边看众伙计卸货。
十辆马车运载的几乎全是大包货物,有粮食、有药材、有瓷器,货物的包装很严实,也非常沉重,两名强壮的伙计方能扛起一个货包,哼哧哼哧的扛进货栈。因为货物沉重,其中的瓷器还要轻拿轻放,搬卸的速度自然快不了。
不一会儿,又一只商队行了过来,排在后面,以至于排队的商队拉出去老长,都延伸到街道中,一些没有耐心的人开始没好气的催促。
“老吴啊,交情归交情,你也不能总堵在这里啊,我家的生意还做不做了?”货栈管事不满道。
“呵呵,程老哥海涵啊,小弟小本生意,还需精简费用,所以,雇的人少了一些。”吴掌柜憨笑着,从袖子里掏出一颗碎银塞给管事,管事收下碎银,喜笑颜开,不再言语。
“哎呦。”小江南一声惊呼,他的年纪较小,臂力不足,一时没抓稳,手中货袋脱落,装满瓷器的货袋砸向地面。
“啊呀。”吴掌柜的脸立马绿了,瓷器这么落在青石地上,一袋最少碎一半,都是钱啊。
不料,人影一闪,一只手臂稳稳的抓住即将落地的货带,这只手臂非常稳,就像抓住的货袋不是装满沉重的瓷器,而是轻盈的稻草。
“登……登临大哥……”小江南惊喜的看着手臂的主人。
帝国初创篇——人才
时空规则拥有强大的封印之力,可以封印登临的记忆和星辰之力,但规则也不是万能封印王,独属于登临的肉体力量和战斗意识就不能被规则封印。登临未点燃魔星的时候,肉体实力是玄阶中段,单手提起两百来斤的货袋,实在是稀松平常。
包括吴掌柜和程管事在内,所有人瞪大眼睛瞧着登临,大家都不明白,这个小乞丐干巴巴的身体内,怎么蕴含如此大的力气。
登临对小江南咧嘴一笑,显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他将天天放在地上,对和小江南搭档的大秃子拍了拍胸膛。大秃子会意,松开了抓着货袋的手,登临手臂一抖,便将货袋翻到肩膀之上抗稳,他又觉得不过瘾,返身走到货车边,单手抓下一个货袋,翻到另一个肩膀上扶稳,大步流星走入货栈。
不论是在现代还是古代,什么最吃香,人才最吃香!七十二行尽皆如此,而在商队伙计所属的杂役界,对人才的界定自有标准。
程管事是见到登临从吴掌柜的车上下来的,心中原本纳闷,吴掌柜这么算计的人,怎么会收容一个不干活的乞丐的,现在才能明白,原来,这个小乞丐是个大大的人才啊。
他捋着山羊胡须叹道:“吴老哥果然好手段,居然收容如此厉害的伙计,关键时候才出手,把程某手下这些饭桶全比下去啦,呵呵,程某叹服。”
吴掌柜虽然算计,但心地不坏,否则也不会在江南行货时收容小江南了,他也看到登临从自家的货车上跳下来,以为是路途中搭便车的乞丐。一般的,吴掌柜碰到伙计们暂时收容乞丐搭便车,也是睁只眼闭只眼的,如今天下,汉人落难,受尽胡人欺辱,既为同胞,大力帮不了,施些小力,能帮就帮罢,自己说不准在哪天,就如这些乞丐般落了难呢。
他可没想到,这个小乞丐居然是个人才呢。
“哈哈,也就是看这个家伙可怜,所以收容了这个家伙,哈哈”吴掌柜的小眼珠子叽里咕噜一转,拔腿向货栈大门走去,“这小子新来,空有一身力气却不知轻重,吴某得多盯着些,别把宝贝们弄坏喽,失陪哈失陪。”临进门时,他对正从货栈走出的吴二递了个隐晦的眼神,吴二会意,立马转身,和吴掌柜步入货栈。
此时,登临已把两袋货放妥,返身走来。天天颠颠跑着,跟在他身后。
吴掌柜当机立断,一步上前,挡住登临,面皮抖了抖,伸出肥胖的手掌,张开粗短的五指,“小哥,以后跟吴某干如何,吴某给你一年……五石黍米。”吴掌柜可是下了血本了,平时雇佣那些精壮伙计,就没有开出一年一石黍米的,他敏锐的嗅到了程掌柜流露的贪婪,立马决定,高价留住人才。
五石黍米是多少?登临心中迷糊,愣了一下,看向站在吴掌柜身边的吴二。吴二当然不会跟老板唱反调,附和道:“登临兄弟,跟我家掌柜混,绝对比你投亲戚强,这兵荒马乱的,只有入对行当才是正经啊,要知道我家掌柜就算是在燕京城,也是有数的行商,手底下……”吴二吐沫横飞地替老板吹嘘,给登临画了一个大大的饼。
“咕噜噜——”登临腹部雷鸣,他赧然一笑,指了指自己的肚皮。
吴掌柜秒懂,他妈的,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绝对不能便宜程老匹夫,他一拍大腿,“管饱!”
管饱就成。登临咧嘴一笑,点了点头,大步走向货栈外的货车。
“一年五石黍米啊,啧啧,”吴二艳羡的注视着登临的背影,“可以雇好多个丫鬟服侍了哩。”
吴掌柜的面颊抑制不住的抖颤着,为付出如此高价而肉痛,是啊,五石黍米,可以给位于燕京的老宅添好几个暖床丫鬟了,这年头,人不值钱啊。
这时,登临已经走到货车边,两臂一抖,提稻草似提起两个货袋扛在肩上,他没打算离开,而是对着站在货车上正往下搬货的伙计咿呀一声,又指了指自己的肩膀。
登临表示,这重量太轻,不过瘾。
伙计明白登临的意思后,又搬了两袋货压在登临身上,货袋高高堆积在登临肩膀上,登临咧嘴笑着,腰不弯气不喘,宛若一个移动的货袋堆,转身向货栈走来。
登临身后,程管事鬼鬼祟祟的靠过来,准备挖墙角。
凡是好东西,都会有人抢,吴掌柜深谙此理,他按下心头之痛,吐了一口吐沫,狠狠一跺脚,“他娘的,老子做生意从来就没有亏过,这年头,什么最重要,人才!”说着,小跑着冲向登临,老子好不容易看中的人才,可不能被程老匹夫抢走了。
战乱年代,强壮的男丁是稀缺货物,军队、行商、大户人家的看家护院都缺不了,像登临这样一人顶几人的力士,的确是各家看中的人才。在不久之后,吴掌柜就会庆幸,自己当日在雁门货栈做了一个怎样的英明决定,这个当时一拍脑门定下的交易简直是赚大发了,即便他晚年时在儿孙之前,仍会将帝国传奇少帅在自家商队做伙计之事津津乐道。
衣衫褴褛的登临似乎散发着无形的力场,伙计们越干劲头越足,吴家商队的满车货物快速的消失着。
热火朝天的货栈的一侧,是一处较高档的客栈,客栈正对货栈的窗户半敞着,一名梳有两根乌黑麻花辫的少女睁着灵动的大眼,注视着热火朝天的货栈。
“大小姐,那个小乞丐也在这里呢,乖乖隆地洞,别人都是两个人扛一个货袋,他却一个人扛好几个货袋,气力真是不小呢。”少女扭头对身后的人说,“要不要叫龙叔带两个人过去,把那只小狗抱来,哼,一看这小乞丐就不是什么好人,这只异种狗狗肯定是他偷来的。”
少女所在的地方是客栈的二楼,厅内空间颇大,摆置了二十余张桌子,此刻,厅堂内没有别的散客,三十多名气势彪悍的武士或坐或立,神情恭敬,将身穿红衣的女子团团护卫。武士中,就有和登临在城门外起过冲突的马老三。
红衣女子身材曼妙,气质恬淡,但戴着斗笠,薄纱遮面,看不清容貌。女子对面,坐着一名身着劲装的中年男子,他留着大胡子,双目如刀,他的一只手端着个茶盏,另一只手按在腰部的钢刀之上,裸露的手臂肌肉虬结,青筋暴凸。
“胡闹,龙叔跟咱们出来,就是为咱们干这事的吗?”红衣女子训斥,嗓音清甜,宛若鹂歌。
中年男子放下手中茶盏,眸子闪过暖色,“不碍的,大小姐只要吩咐,龙某必将那只狗取来。”
“不用了,此等小事,不能耽误了爹的大事。”红衣女子说,站起身,“那几家的人想必到了,走,咱们会会去。”
“谨遵大小姐令。”龙叔站起身,其余坐着的武士齐刷刷站起身,将红衣女子团团护卫,向楼下行去。
帝国初创篇之能吃的伙计
吴掌柜胖乎乎的脸蛋又在抽搐了,他发现,自从将登临纳入麾下后,他脸蛋抽搐和心脏砰砰跳的次数明显上升,他不知道,如此状况多来几次,他的小心肝是否受的了。
这货,是饿死鬼投胎吗,也太他妈的能吃了吧。
此刻,吴掌柜和众伙计呈围观之态,围观登临的狼吞虎咽。他们全部大张着嘴巴,路过的店小二停了脚步,也大张嘴巴,仿佛一只只被雷惊的大蛤蟆。
事情是酱紫滴。
登临加入吴家商队后,商队货物被卸的速度立马数倍提升,原本需要一个多时辰苦干的工作,还没到半个时辰就轻松愉快的搞定了。
吴掌柜瞅着新收至麾下的爱将——登临,怎么看怎么满意,商队其余伙计也是欢欣鼓舞,大家都是出苦力的,现在多了一个强力输出,以后大家的日子肯定好过啊。
商队吃饭一般是早晚两顿,如现代人一日三餐的奢侈生活,只有豪族才可以。吴掌柜心情大爽之下,将车队安排妥当后,大袖一挥,决定先给登临量一身伙计制服,再带众伙计下馆子,以庆祝爱将登临的加入。
吴掌柜带领众伙计下馆子,当然不是去饭店,而是去城中的一家炊饼店,这家店的老板是厚道人,炊饼卖的既便宜又实在,与饼搭着卖的稀饭也很足量。
吴掌柜带领众伙计,兴致冲冲直奔炊饼店,——吴掌柜自有盘算,吃饱喝足好干活啊,待会儿进货还要出力气呢。至于多加的一餐是否算是额外支出的问题嘛,这群夯货,吃了午餐还想吃晚餐?真当咱家是开粮铺的吗?美得你。
前面说过,古人大多没有吃午餐的习惯,所以,偌大的炊饼店中冷冷清清,老板和伙计靠着炉子打着盹,坚守着开门既是财之老传统。
这家炊饼店在雁门小有名气,因为买的食物非常实惠,行商们多爱光顾。一家卖炊饼的,居然能雇一个伙计,就可以说明其炊饼生意之成功。
吴掌柜大马金刀带领众伙计落座,打了鸡血的炊饼店老板和伙计兴高采烈的迎上来。
“店家,给老子上……”吴掌柜心中盘算一下,豪气的说,“二十个炊饼,再每人上一碗热粥。”吴掌柜清楚自己手下有多大食量,八个伙计加上他和登临,一共十人,大秃子那几个食量大的,一人撑死一碗粥加两个炊饼,小江南这些小萝卜头,一人一个炊饼加一碗粥就可以了。他之所以超额要了炊饼,就是考虑到登临力气大,应该比较能吃。
“好嘞。”炊饼店老板和伙计唱喏,立马忙开了。
半个时辰后,炊饼店中就形成了众人围观登临狂吃炊饼的局面。
“二哥,登临哥他现在吃的是第几个啦?”小江南小声问吴二。
吴二抓了抓脑袋,看了眼在登临面前叠得老高的空粥碗,说道:“喝了五碗粥,炊饼吃了不是十六、就是十七个。”
“乖乖,十六七个啊。”小江南瞅了眼手中吃得只剩半拉的炊饼,这炊饼非常实在,一个比他的脑袋还大,他看向登临似乎没啥起伏的腹部,咕哝道,“登临哥的肚子是怎么长的,居然存进这么多。”
“还有这小狗,”大秃子狠狠的咬了口炊饼,视线落到登临一侧,“老子出生至今,就没见过这么能吃的狗狗。”
登临身边,天天同样在埋头苦干,喉管中发出呼噜噜护食之声,狼吞虎咽啃着几乎和它一般大的炊饼。
登临是真的饿坏了,末日之城一战,除了刚降临的那一天,在人类军营吃了一顿,后来随军开拔,草草吃了点食物,之后的连续奔驰和大战,除了随手采摘的一些水果,几乎没吃什么东西。当他有元力和星辰之力时,即便再饿上一个月,也能支撑,而现在元力和星辰之力被封印,前期巨大的消耗造成对身体之亏欠就如洪水猛兽般扑来。
至于天天为何也这么饿,小狗狗在末日之城中也很辛苦,食不果腹,现在终于吃到可以媲美狗粮的人间烟火食,自然吃相难看些。
登临吃完手中的第十七个炊饼,未在伸手抓向第十八个炊饼。其实,他还能再吃十七个,不过,他记忆消失并非情商消失,自然能察觉众人的异样,所以,他决定打住。
他对坐在对面的吴掌柜咧嘴一笑,拍了拍肚子,示意自己吃饱了。
吴掌柜长吁口气,还好还好,这家伙的食量自己尚能承受,他狠狠扫视还处于石化状态众伙计,吼道:“还愣着干什么,快些吃,吃完随老子装货去,装完就出城,如果错过了宿头,看老子不扒了你们的皮。”
众伙计回过神,不敢耽搁,继续狂啃炊饼。
吴掌柜和众伙计饼足粥饱后,付了账,摇摇摆摆步行返回货栈。
登临抱着天天,跟着后面,得以细细打量这座边城。恍惚间,他觉得曾经来过,却又记不起是否真的来过,心里的感觉怪怪的。城中的商贸很兴盛,可仍能看到一队队的披甲士兵在城中巡逻,不时拦住可疑的人盘问,隐隐地,透着股紧张的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