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在努力改善和改变。但是已经真的不行了,我昨天和老婆视频的时候,不小心叫了我前妻的名字,其实我是走神,因为孩子的问题,所以就口误了。
我老婆就彻底勃然大怒了。
努力改善我们的紧张矛盾,几乎天天都陪着笑脸,结果真的太糟心了。
如果我们有个自己的孩子,可能关系就会好很多了吧?是不是
我岳父16年底,查出身体有问题了,所以我老婆为了怕她父母生气上火着急,所以现在也很少给他父母说了,只要她父母打电话,她就说很好,并且今年她父母和我们一家过的春节。
她父母请我们全家去的台湾过了的春节。如果她想保持现在的平衡,就先慢慢的忍耐着吧。
为了我小孩上小学有人照顾辅导,我也不会离婚的!
你们觉得我现在的老婆对我的小孩好吗?那种高高在上的好?
我有些问题想咨询下,有没有特别懂继承法的。
事情是这样,我们春节不是一家人都在台湾过的春节。我岳父和岳母就拿了6000给孩子包了一个春节的压岁红包。
我岳父直接和我说,他们老两口现在名下房产估计在600万左右,并且有价证券和理财也有一部分。因为我和我现在的老婆一直没有孩子,所以我岳父岳母就在他们当地,做了公证处理自己的财产,说如果万一做为遗产的情况下,我和我前妻的女儿将没有任何的继承权。他们的所有财产和固定资产,只留给我现在老婆的亲身子女,就代表我老婆也没有继承权。如我老婆没有自己的孩子,就将等我老婆55岁以后,才可以开始继承,并且有公证处委托监管。
至于我和我前妻的小孩,我岳父岳母就说,只要我们的婚姻存在,他们就会按时间每年给我小孩一万元,作为礼物给孩子,其他的就没有了。
我想问一下,这种遗嘱是否有效?
那我的问题是,我老婆现在买了写字楼用于自己的教学,首付款一部分是我们的拆迁费用,我们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她自己还每个月的按揭款,但是首付大部分就是我们的拆迁费用,那不就是成了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她真的和我离婚了,贷款肯定也是一人一半,房款也是一人一半,如果我妈去世了,我妈的房子留给我或者我的孩子,都必然有她的,婚后共同财产,我老婆是我孩子的法定监护人。那我不就是很吃亏吗???
现在婚姻法和继承法 也太扯了,偏袒一方了吧?难道有知识有文化就能为所欲为吗?
你们连基本的是非观念,都没有,现在是我们拿出拆迁补偿款一起付的写字楼的首付,我老婆只负责每月换按揭,我们是夫妻共同贷款。就等于把我妈的拆迁补偿款,给了我们成了婚后共同财产啊!!!!
其实我老婆真的是个聪明的女人,基本上所有想做的事情都做了,不想做的事情一件也没有做。
我妈特别相信鬼神之说,我老婆就甩给我们村那个半仙钱,让那个半仙在我妈回老家的时候,对我妈说,我老婆是福星,是来解救我们一家的!!我妈最近这小半年对我老婆几乎是言听计从,事后我知道是我老婆花钱买的清净和太平。我都不知道怎么和我妈解释!
我老婆说如果想家里乱七八糟的,就让我直接给我妈说,是她背后做的小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