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们返回途中与越军一个炮兵排遭遇,七班先敌开火,越军大部被歼。激烈的枪声惊动了附近的越军,七班边打边撤,撤退的方向是从巴别山南侧向东,而其中三人却跑错了方向,竟向西跑进了敌营。
这三人分别是七班战士张延勤(山东省广饶县人,1975年1月入伍,战前从南京军区补入),火箭筒手刘谋同(湖南省武冈县人,1978年3月入伍)和罗绍平(湖南省湘潭县人,1979年1月入伍)。
越军对三人进行了围剿,三人先后负伤。罗绍平被敌发现后,从后背捅了十几刺刀,报复性的将其耳朵割掉,壮烈牺牲。张延勤身中六枪,腰部三枪,肩胛骨,腿和脚各一枪,庆幸的是没有打中要害,他潜伏在草丛中,躲过了敌人的搜捕。至2日下午被582团的一支搜索分队救出,英勇的张延勤又跟随这支分队参加了另外一场战斗,终因身体不支退出了战斗,后随582团伤员一起后送。因为缺少担架,四个支前民工轮流背着他行走。
巧合的是途中遇到了自己的排长,已经代理副指导员的张殿达,张延勤将三人情况作了简要汇报。张殿达迅速报告了连指,一连派出人员寻找另外两人,只找到了罗绍平的遗体,刘谋同下落不明。
战后,张延勤证实了刘谋同确已负伤,并为他进行了包扎,师里据此认定刘谋同为烈土。
一连七班歼灭越军的战果上报师指后,师指当即决定给七班记一等功。战后张延勤也被记一等功,罗绍平被追记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