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头条〗官场情人[大结局]

  作者:六朝烟水寒 回复日期:2006-3-18 13:18:30 
    作者说此文有其影子,我不知道是感情还是工作中的某些方面。纵观整个故事情节,无论是官场抑或情人描写均不够细致深入。官场上的争斗太过粗泛,所说者每篇官场小说中均有之情节,当然,现实总是重复的;情人一说只留在肉体,而现在更沦为俗之又俗的第三者斗争了。
    当然,小说看者轻松写者难,提意见的人说者也轻松写小说的写的也很累。我想楼主写了那么多篇倒不如静下来专一写好一篇。
  
  
  感谢楼上朋友的意见和建议,你说的无论是官场抑或情人描写均不够细致深入,我承认这是我刻意的在回避一些东西,因为此文要出版,不得不考虑送审等现实问题。从你的说话就可以看出,你并非是出版界的朋友,你只是单纯从读者的角度来看问题。但我个人认为,作为官场小说,该作品已经基本体现了它的主题,能够引发读者对于体制、官场、性贿赂、婚外情、腐败、婚姻、家庭、道德、伦理……等很多方面思考,而且很多问题我已经点透,没有必要揭露得淋漓尽致、入木三分就是好,相信读者也能从文字中深刻地感受到这些道理。
  至于你最后的一句忠告“写了那么多篇倒不如静下来专一写好一篇”,我不这么认为,因为每一篇我都尽力了,无论是《被女人玩弄》、《身在警界》,还是现在的《官场情人》,我都在用心的去写。如果你认为我没有写好,那么说来实在惭愧,那只是我的水平有限,绝对不是我的态度问题。但我是一个固执和狂妄的人,我自认为我的作品还是不错的,如果和当今到处都是的浮躁的、无病呻吟的作品相比,我文章中的那种自然、真实的特点十分明显。我认为一篇文学作品,首先得让人有欲望读下去,在让人读下去的同时,如果还能让人思考一些什么,就已经体现它的价值了。基于此,我对我目前的三部小说都还满意。
  这里,我还要强调一点,我不想从文学的角度来评价我的小说,尽管对所谓的文学我也知道一点皮毛。不知道为什么,如果谁按照文学的标准来评价我的小说,我会很反感。我不懂文学,也不想谈文学,我只知道很多获得文学奖的小说我一点也看不进去,也不知道是我的文学修养不够,还是我的阅读水平有限。我一直认为我只是一个认真写字的人,我热爱生活,也想把真实的生活写下来而已。
  关于对小说人物的把握问题,我想还要等待情节的逐渐深入才能看出端倪,这么设置我也有自己的理由,所以这里暂时不作解释。
  总之,你的意见和建议我都认真听取,十分感谢你的支持与厚爱,我在今后的创作中会辩证吸收你的观点,争取写出更多让读者喜爱的小说。
  谢谢!
  
  楼上的,说得很对,看来你是一个过来人!
  尤其赞同你这句话:
  
  然事事求全何所乐!随着年龄的增长,经历了这些沉沉浮浮,高明年轻浮躁的心也该尘埃落定,情爱渐渐淡出人生的重心,取而代之的是责任和自我价值的实现。男人对成就感的满足其能局限于儿女情长四个字上?
  楼上的,说得真好,我就是按照这样一个标准来刻画孟茹的。如果小说中的她真给你这个感觉,那么说明我做得还不错。真的,我不相信一个官场情人会是一个用一句话就能定义出好坏的女人,她人性中所表现的那种复杂恰恰是需要我们深入挖掘的东西,我真怕自己的功力不够,写不出她灵魂深处的东西。
  
  其实我们现实生活中的每一个人又何尝不是这样,让我们叩问内心,不也经常表现出我们的虚伪、没落、挣扎与颓废么?谁敢说自己就是一个纯粹的“好人”呢?人性大抵如此,我不相信谁比谁高尚或少!真的。
  
  好了,废话不说,正在写新段子,今天有更新!
  女人往往就是这样,容不得同性的侮辱和蔑视,当一个女人涉及自身尊严的时候,往往会不顾一切,表现出超乎寻常的反应。就好比是现在的孟茹,身处在感情的漩涡中,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不知道感情的路最终走向哪里,她之所以想和高明生活在一起,那是因为她厌倦了这种偷偷摸摸的日子,她想名正言顺地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而今,淑芳的一句话更让她坚定了这种想法,她要让淑芳为自己说出的话负责,这已经不止是爱高明有多深的问题了,更涉及到做人的尊严与荣辱。孟茹是一个不服输的人,她那争强好胜的性格不仅体现在仕途上,在感情上也同样如此。
  其实,淑芳也并非有意去伤害孟茹。作为一个妻子,她已经做得够好,之所以她说出了那些伤害孟茹的话,也完全是出于一种本能反应。因为她实在被那骚扰电话弄得心烦,本来自己的丈夫出轨已经够让她上火,没想到这女人居然还接二连三地把电话打到她的家里,无论换作谁都会忍无可忍的。淑芳的修养已经不错,如果是别的女人,保不准会找到孟茹一顿打闹,现实中这样的例子还少么?说到底,两个女人谁都没有错,只是她们所扮演的角色不同。当孟茹成为高明的情人那天起,她就注定也成为了淑芳的敌人,这就好比是自然界中的两只兽类,往往为了争夺一个异性的宠爱,而厮杀得奄奄一息、遍体鳞伤,人性又何尝不是如此?
  尽管两个女人已经暗中较上了劲儿,但是高明却表现得很平静,没有因为这些细微的变化而做出什么反应。或许因为他的心思根本就不在这上面,男人活到40岁,已经很难再去为所谓的感情折腾什么了,人世间的种种已经看透,心中盛满更多的是对事业和家庭的责任。此刻的高明,脑子里只装着一件事情,那就是怎么样才能扳倒丁日民,是否还有机会重新杀回市委去,去走自己未走完的仕途之路。
  在写了无数的匿名信没有结果后,高明开始上网发贴,他在龙江、天河市的公共网站匿名揭露丁日民的罪行,虽然那帖子很多都被版主删掉了,但是依旧有一些在网络里暗中流行,甚至还有不少留言回复的帖子在支持他,高明就有了一种成就感,心想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我看你丁日民还能撑多久。果然,没过多久高明就接到了恐吓电话,说如果高明再不识抬举乱说话,那么就会有他好看。高明心中有了一丝难得的快感,他知道捅到了丁日民的痛处,又岂能轻易善罢甘休。当然,他也没拿那恐吓电话当回事,心想这是法制社会,看你还能把我怎样,大不了再找黑社会揍我一顿,只要打不死我就要一直告下去!
  如果说在这之前高明还是躲在幕后告发丁日民的话,那么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就彻底将高明从幕后推向了前台。
  这一天,高明突然接到了淑芳的电话,说乐乐不见了,她找了半天没有找到。高明听了心里咯噔一下,马上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急忙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说得详细点。”淑芳说:“乐乐每天放学后,都会来我的办公室等我一起回家,可今天放学后就一直没有过来,我以为他在操场玩,去操场也找不到,同学老师都说他走了,打电话去他奶奶家也没有……”高明说:“你报警没?”淑芳说:“没有,不过是个把小时的事情,用报警么?”高明说:“你马上报警,我这就回去,你等我!”高明打车,火速回到了天河市,见到淑芳后,高明问:“警察呢?”淑芳回答道:“警察说孩子肯定是贪玩,说不定和同学一起出去玩了,过一会儿就会回来了,他们以前遇到过很多类似的情况,让我们先找找,他们警力有限,如果找不到他们再过来。”高明一听,怒从心起,马上再次拨打了110,声嘶力竭地喊道:“我现在再次报警,我怀疑我的孩子遭到了绑架,如果你们不及时出警,那么所产生的一切后果都由你们来负!”对方显然被高明的恶劣态度吓到,赶紧询问高明在哪里,什么方位,然后说马上派人过来。此刻,天已经黑透,依然没有乐乐的消息,高明的心里七上八下的,只有他自己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他已经预感到这件事情很可能与丁日民有关,说不定又是他指使黑社会的人所为,高明没有想到这个杂碎会想出这么下三烂的手段来对付他。高明有些怕了,如果说单枪匹马的和丁日民折腾,他死都不怕,但如果伤及了孩子,高明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原谅自己……高明想都不敢想了。
  大约10分钟后,警车终于呼啸着赶来了,从车上下来三个警察,简单地询问了一下情况,然后便将信息反馈给了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又下达指令,要全市的公安干警在自己的管区内注意寻找一个8岁的小男孩。这边,高明和淑芳也分头去乐乐可能去的地方进行寻找。又一个小时过去了,依旧没有乐乐的半点消息,高明的心此刻已经冰凉到底。淑芳也急得像疯了一样,不管黑灯瞎火,深一脚浅一脚地像个无头的苍蝇一样到处乱撞。
  
  作者:六朝烟水寒 回复日期:2006-3-19 13:14:37 
  其实写东西一是给自己交待,二才是给读者。这是我以为的。
    
  难道我这么用心的去写东西,难道还算没有给读者交待?
  咳,算了,不管你怎样认为,总之我是给自己交待了,因为我尽力了…… 看来真是众口难调啊!呵呵
  
  
  
  
  作者:六朝烟水寒 回复日期:2006-3-19 16:33:08 
    呵呵,人(仁)兄似有所误!
    我的意思是写东西先是由已后是为人。
    看,这就是文字的缺陷,大家总在误会与被误会中
  
  呵呵,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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