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乡插队的第一年,国家对知青发放生活费,每月12元(其中伙食费8元),下放干部还是拿原工资(我们知青点下放干部1人、医生1人、中学老师2人、小学老师2人)。
对于一群小毛孩的知青来说,每月8元钱的伙食费简直就是一笔巨款,日子过得很滋润,高兴了就去出出工,不高兴了就睡大觉或到十里之外的公社镇上逛逛,“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就是一句空话。
我的家庭成份不好,因而“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的自觉性比较高。那时生产队都是集体出工,还要吹哨子,“磨洋工”那是必须的。到了地里干活个把小时,男人们就吆三喝四,一起坐到田埂上卷起了“大炮筒”,家长里短聊上个把小时再干活。
时间长了,我也自觉“接受再教育”,买了一角二分的勇士牌香烟,加入到他们的队伍,有时还散上一圈,和他们“打成一片”,关系倍儿捧。
过了几个月,大概是1969年春天的某一天,我到公社所在地的镇上,看到商店里有一种白色硬包装的香烟特别漂亮,一问是阿尔巴尼亚香烟,价钱是一角七分还是一角九分记得不清楚了,反正也不贵就买了一包,欣赏了半天打开抽出一支,点燃吸了一口,没把我呛死。
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外国香烟,而且是来自“同志加兄弟”的阿尔巴尼亚香烟,印象特别深刻而且印象特别不好。
阿尔巴尼亚香烟能从万里之外漂洋过海来到中国,而且来到我所在的穷乡僻壤,只能有二种解释,一是从那里进口的香烟数量巨大,一直卖到了小乡镇,还有一种解释就是这种烟在大小城市不受欢迎,一直卖到了小乡镇,或者两种解释兼而有之,反正我买过一次就没有再买了。
这是这次在地拉那买的香烟,原想买一条带回国,一抽,还是几十年前的味道,就没有再买第二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