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是当地做小生意的。某村村长在我们家买了一两万的东西供村里建设。当时没有结清(很多这种情况),只打了签条还是拿了个什么凭证。后来换了村长人家就不承认了,说要找就找之前的那个村长。但是为了村里建设理应村里出是吧,这个法律怎么讲我也不太懂。后来就成了村里不承认以前的村长也只是口头答应但是不赔钱。两三年了,也打过几次官司。每次都不了了之。一是我们小地方有可能法官被贿赂,而是他们说我们证据不足,签条还是什么上少个章。明摆的事实,难道这一两万就拿不回来了吗?我们的方向一直在起诉以前的那个村长,如果换个方向起诉村委会还是什么的行得通吗?哎,好委屈
(moder。)
是的,你说的很对,村长的行为不是个人行为,这个属于村委会的行为,而且是用于村里建设,理应由村委会出这个钱。官司一直这样,可能就是因为你们起诉的被告有问题,不适格。证据的话,确实是没办法的事情,加入你们再起诉,首先被告要适格,还有就是相关证据多收集。做生意的,这种事情确实没有办法,特别理解你们!祝你们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