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村集体土地20年,自建厂房,合同约定前三年租金每年五万,后面每年两万,如果拆迁,赔偿归我们所有。现在刚好第四年,村里来通知要拆迁了,请问集体土地的赔偿是不是标准没有国有的高?赔偿是政府和村集体谈判还是和我们谈?如果他们故意约定赔偿价格很低我们可以不同意搬迁吗?因为要拆迁,今年租金没有交,因为前面交的多,20年的合同每年五万刚交完,他们可以解除合同吗?是不是把今年租金交了比较好?问题有点多,嘿嘿 (不高兴。)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赔偿标准各地不同,差异很大,具体你可以参照你那边的政府标准。合同里已经约定拆迁补偿款归你们所有,谈判自然要和你们谈,你说的他们故意压低价格拿回扣的情况很容易发生,假如这样的话,你们不要搬迁,不然权益无法保障。合同有严格的解除条件,你们的情况不属于解除的情形,就算要解除,你们没有过错,也是可以得到补偿的,租金的话,按时交好些,因为这样你们没有过错,以后维权的话也有利些。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