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个我小学时代的事情吧,这件事当时传的很是吓人,不过现在看来更像是个谣言。那时上小学四年级,都是就近入学。我们家和学校之间的路上有个公交总站,所谓“红衣女鬼”的事情就是从这个公交总站传出来的。
冬天,这趟公交车是末班车。从终点发车时上面除了司机、售票员,还有一个老大爷。这个老大爷是从终点到终点。去一个单位值夜班。因为每天都坐末班车,所以大家都认识,不过大爷不太爱说话,打个招呼就自己坐在汽车后面。冬天本来人就少,又是末班车,从终点站出来每个站台都是无人上车,售票员就站在前面和司机聊天。其中有一站站名是某个医院,站台上有个女的,车停了,女的从中门上车,挥了一下手中的月票,就坐在和大爷相对的座位上。公交车一般不都有那种倒座嘛,正好和大爷脸对脸。不过大爷一直看着外面,也没太注意。上车的女的穿了一件大红的棉袄,头上裹着围巾,也是红色的。冬天包裹的严实也没什么奇怪的。后面几站地依旧无人上车,车子也开得飞快,到了终点,售票员照例要说终点站到了,但是就在售票员回头看车厢的时候,惊讶的发现车上除了司机、售票员和老大爷,那个红衣女子不见了。因为中途只有这一个女人上车,售票员记得很清楚,而且后面没人下车,那女的哪里去了?大爷说自己一直看着外面,也没注意,加上车厢里没开灯,也很黑。司机这时把车厢灯打开,三个人同时走到女子坐过的位置前面,人是不见了,但地上有一摊红色的液体。事情过程就是这样,传言说那个女的不是在医院那站上车吗,其实这个女的是个将死之人,上车的不是人,而是这个女子的魂魄,她是想出去找个替死鬼,方法是要替死之人和她对视几秒,那个人就莫名其妙的死了,她的魂魄带着那个人的阳寿回到自己的本体,就可以接着活下去了。本来,红衣女子是想找那个大爷做自己的替死鬼,可惜大爷没看她,而且她的魂魄时间也不够了,最后只能化作一滩鲜血了。随后,就开始有人说,那天医院里接了一个女的,很年轻,被人杀了,送到医院也没救活,而且那个女的送到医院的时候穿的是一件白色的棉袄,售票员看到的不是红色衣服,是白色衣服被血浸透了。那时,我们上下学都要路过那个公交站,总觉得有个红衣女子站在那,怪吓人的。路上看见穿红衣服的女子,几个小伙伴就嘀嘀咕咕的说:别看她,别看她。”结果,有一天我们教数学的老师居然穿了件红色的衣服,大家就都不看她,老师就急了:“看我,看我,不然怎么学得会呢,你们要是考不好,我就变成鬼半夜敲你家门去。”我们那时考试是全区统考,成绩要大排名,老师是很在意的。结果,大家没办法,都抱着“视死如归”的心情看着老师听课,现在想想,很怀念那个萌蠢萌蠢的年纪啊!
所谓悬案,无外乎局限于一是技术手段,二是责任心。案件最后成为了悬案,我更倾向于后者。古代技术手段更落后,但还是有很多案件侦破了。案发现场除了不能告诉你凶手的样貌,其他的都可以从现场提取到。楼主上学时代看过一部德国电视剧,就是刑侦的,现在德国电视剧已经很少见到了,这个电视剧拍摄手法很独特,我们看过的像国产《重案六组》、《CSI》都是头10分钟交代如何发现犯罪现场,在15-33分钟,会发现很多嫌疑人,但最终被排除,真凶一般在35分钟出现,一番较量后,在42分钟交代实情,剩下的几分钟是用来让主人公做个结论式发言或者调侃几句。但这部电视剧不是,开头就说了案发整个过程,所以,观众知道凶手是谁,就看侦探如何破案。
其中有个案子印象很深。丈夫要杀死妻子,某天,妻子在浴室泡澡,躺在浴缸里,旁边还摆着一瓶红酒和一个酒杯,一边喝酒一边享受泡澡的舒适,全然不知道危险已在眼前。丈夫带着手套悄悄进了浴室,走到浴缸的一端,正对着妻子的双脚,把带着手套的双手靠近妻子的双脚脚裸的地方,猛地向后一拽,妻子瞬间滑进浴缸,一开口喊,水就灌进去,没一会就不动了。男的这时开始伪造现场,装成妻子是醉酒自己滑进浴缸溺毙的。由于妻子有酗酒史,所以一开始真的是当成意外处理,但法医提出不同意见,就是死者脚裸处有两个红色的环状印记,好像是被什么东西用力按住造成的。而且,死者体内的酒精含量并不高,说醉酒溺毙缺乏证据支持。后来,查到丈夫外面欠了一大笔债,而且妻子准备和他离婚,开始怀疑丈夫了,于是警察找到花样游泳的运动员帮忙做一个实验,就是运动员穿着游泳衣躺在同样规格的浴缸里,有两个医生在旁边监测身体数据,然后找个人拽住脚裸部分,发现人很快就容易失去知觉,当然还有其他方面的证据,最终这个丈夫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这部德国电视剧里还有一个案子,一个男的从小得不到母亲的关爱,长大以后就憎恨女性,于是总是在深夜跟踪单身女子然后杀害。其中有一个女的还是这个男的同事的女儿,他在后面跟踪时,那女孩害怕的跑起来,结果还是被他追上了,女孩认识他是自己父亲的同事,一开始还长舒了一口气,可看见男子的眼神就瞬间明白了,结果,这个男的把人家女儿杀了,事后还像模像样的安慰女孩的父亲。男的一共跟踪了9个女的,只有一个女的逃脱了,男的没追上,后来这女的成了警方很关键的目击者,为什么只有这个女的没追上,因为这个女的是运动员,是当时国内5000米记录保持者。
以前看过一部美国电影,据说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也是一桩悬案,不过后来真相大白,但实情却让人唏嘘不已。我还特意上网搜过,但信息量太少,没有结果。电影拍的很不错,就是整体格调有些阴暗,而且看完让人心里不好受。
故事时间是美国的70年代末,地点是一个小镇上。一户人家男主人是个木匠,女主人做家庭妇女,偶尔也做点零工补贴家用。有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看上去是个虽然不富裕,但很幸福的家庭。某一天,男主人突然失踪了,报了警,也发动邻居帮忙找,但依旧没有结果,就这样人间蒸发了,女儿那时11岁,她很伤心,因为父亲与她的感情很好。而且女孩觉得母亲对于父亲的失踪虽然表面上很着急,但似乎是做给外人看的,她年纪虽然小,但觉得母亲的表现并不正常。母女之间不时爆发争吵,隔阂很深。70年代的美国小镇上,风气还是很保守,女孩高中快毕业的时候,和几个同学去湖边野营,由于都是女孩,其中一个据说和男朋友有了实质性的身体接触,于是几个女的晚上坐在湖边想听些刺激的,但哪个女的表示自己只是见识了男朋友的那玩意儿,也只是用手和嘴帮了男朋友,实质性的接触还在探索中。一群人哈哈大笑,但女孩听了却彻底惊呆了,因为这些她帮自己的父亲做过。女孩9岁的时候,到父亲工作的木屋送咖啡,父亲对女儿说自己身体不好,但是为了这个家还有孩子们也得撑着。女孩就希望自己也可以帮父亲做些什么,于是父亲就说,其实他的病女孩就可以帮他,只不过开始会有一些难度,但他可以慢慢教会她。于是,在工作的木屋里,父亲把自己亲生女儿的手放进裤裆里,要女儿帮自己按摩,如果女儿做得好,父亲会偷偷给他一点零花钱,如果做的不好,父亲也不生气,还会“鼓励”她下次做好些,时间长了,父亲又开始说自己病要好得快,用嘴做是最好的,每次做完都会叮嘱女儿这是他们之间的秘密,不要告诉母亲和弟弟。现在,女孩终于明白了自己一直引以为傲的事情是什么,精神一下子崩溃了,女孩的母亲在照顾女儿的时候告诉她,其实这件事情她是偶然发现的,她求自己的丈夫不要再做这样的事情,小镇风气很保守,一旦被外人知晓,女儿只有死路一条,但换来的是丈夫的一顿毒打。没办法,母亲只能眼睁睁看着女儿去木屋所谓的帮父亲“治病”。慢慢,女儿长大开始发育,母亲发现丈夫看女儿的眼神越发不对了,让她最担心的事情随时都会发生。终于,在丈夫熟睡的时候,妻子用绳子把丈夫勒死了。尸体被她在深夜运到一个枯井里掩埋了。
为了帮助女儿尽快恢复,母亲决定全家搬离小镇,找个地方重新开始。影片的结尾有些耐人寻味,女孩坐在车里,透过车窗看这即将离开的屋子,突然,父亲的脸出现在工作的木屋窗户上,正在看着她,冲女儿诡异的微笑。女孩吓得扑进母亲怀里。似乎在说,女孩心灵的创伤愈合需要很长的时间。
@brian80 2016-01-01 22:38:31
太好看了!
不过爬烟井那个故事有个bug,就是……万一,后来做实验的那个强壮的小伙子本来可以背人上去,但是为了麻痹警察,假装力不从心,因为他就是那个凶手……
所以换我会多指派两个人进行尝试,当然,从常理来说,自己爬上去概率是最大的,就像那个美国的兰可儿水箱溺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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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可儿那个我也看了视频,我更倾向于这姑娘嗑药了。
说道悬案,大家有没有看去年《今日说法》提到的一个案件。应该是为了配合刑法修订案吧,最后犯罪嫌疑人因为证据不足被无罪释放了。一开始,我觉得肯定是那种屈打成招的冤案,但是,看到最后,和死者家属的观点一致了:一点没冤枉他。
如果倒退20年,这个人就是“呼格案”第二。但是,一是赶上现在新刑法、二是这个犯罪嫌疑人身份特殊,不是呼格那种一介小布衣的草民。所以,他活了下来。
犯罪嫌疑人是云南省航空管理局的综合计划处处长,同时还是局长助理。叫老陈吧,45岁,离异,身边有个上初中的女儿,因为在单位负责一些迎来送往的事情,和在酒店做销售工作的四川女子小蒋认识,小蒋30岁,也是离异,身边有个还在上幼儿园的儿子。两个人婚姻经历颇为相似,慢慢有了感情,后来就开始同居,因为工作时间长,且收入不高,后来小蒋索性就辞职专心照顾家庭。
某一天,早晨老陈如往常一般出门上班。中午手机接到小蒋的一个短信,说自己在街上碰到了熟人,要晚回去一会,让老陈帮忙接孩子。但是,从这个短信以后,小蒋就失踪了。老陈找了一圈没找到,就给小蒋的哥哥打电话,他哥哥就带几个朋友开始找,最后找到老陈在昆明郊区的一处别墅,时值冬天,昆明虽然暖和,但郊外的草木有些凋敝,哥哥发现别墅不远处的一处土堆像是新的,这时距离小蒋失踪也有几天了,哥哥于是报警,最后警察挖出了一具女尸,穿着睡衣,口鼻、双手、双脚都被胶带裹住,哥哥认出这是自己的妹妹。
警方的调查最后证据都指向老陈。首先,是老陈手机接到的短信,调查显示这个短信发送的基站和老陈所在单位的基站是同一个,老陈的单位是航空管理局,单位本身就有一个基站,或者可以理解为死者要么是中午在老陈单位给他发了短信,或者是两部手机都在老陈手里,自己给自己发了短信,而且,短信中还出现了“麻烦你”三个字,作为同居三年的情侣,这样的字眼未免有些过于生分了,人为的痕迹更重;其次是老陈中午回了家一趟,公安认为他是去搬运尸体,而且在去郊区的高速公路探头中也拍到了老陈驾车的镜头;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在捆绑死者的胶带上发现了老陈的大拇指指纹,而且是带血的指纹,杀人动机则是老陈虽然与小蒋同居三年,却没有结婚的打算,主要是小蒋和老陈女儿的关系不好,总是打架。小蒋的母亲说女儿打算和老陈分开,但想要一笔补偿费,如果不给,她就揭发老陈的贪腐行为,这才引杀身之祸。
老陈的律师不是一般人。找到了很多证据证明警方的偏颇,比如那个基站,中国移动出示了基站覆盖图纸,除了航空管理局,还有他旁边的几条街道,小蒋也可能会在这几条街道发出短信,虽然并没有证据证明小蒋到过那几条街道。至于在高速路被拍到,那是老陈去找小蒋的,搬运尸体,缺乏目击证人,只有血指纹律师也没办法解释,但血指纹只能说明老陈动过尸体,不能证明他杀了人,最后,还是被放出来了。
看完这个案子,第一直觉就是老陈是凶手。动机太明显了。作为一个省级公务员,他是不会和一个从农村出来,没学历、没工作还带个孩子的女人结婚的。但女的就不同了,如果找一个局长助理,不仅有面子,而且她和孩子的户口都会转成城市的,所以,女的是不同意分手的,即使分手,肯定也是狮子大开口,老陈觉得留着终究是个祸患,最后,下了杀手。不然,怎么解释女的是穿着睡衣被杀的,总不可能穿着睡衣逛街碰到熟人吧。而且,没有证据表明有第二个人有杀这个女的动机和时间,只有老陈有。但最后,还是以缺乏主要证据,比如凶器在哪?怎么抛尸?目击证人没有,最后,还是放了老陈。
呼格的案子最后定性,主要依据是呼格指甲缝里有死者的血迹,这其实只能证明呼格碰了尸体,不能说明人是他杀的。可惜,呼格没赶上现在“罪疑从无”,但是,作为推动中国法制进程,还是起了很大的作用。
说道悬案,大家有没有看去年《今日说法》提到的一个案件。应该是为了配合刑法修订案吧,最后犯罪嫌疑人因为证据不足被无罪释放了。一开始,我觉得肯定是那种屈打成招的冤案,但是,看到最后,和死者家属的观点一致了:一点没冤枉他。
如果倒退20年,这个人就是“呼格案”第二。但是,一是赶上现在新刑法、二是这个犯罪嫌疑人身份特殊,不是呼格那种一介小布衣的草民。所以,他活了下来。
犯罪嫌疑人是云南省航空管理局的综合计划处处长,同时还是局长助理。叫老陈吧,45岁,离异,身边有个上初中的女儿,因为在单位负责一些迎来送往的事情,和在酒店做销售工作的四川女子小蒋认识,小蒋30岁,也是离异,身边有个还在上幼儿园的儿子。两个人婚姻经历颇为相似,慢慢有了感情,后来就开始同居,因为工作时间长,且收入不高,后来小蒋索性就辞职专心照顾家庭。
某一天,早晨老陈如往常一般出门上班。中午手机接到小蒋的一个短信,说自己在街上碰到了熟人,要晚回去一会,让老陈帮忙接孩子。但是,从这个短信以后,小蒋就失踪了。老陈找了一圈没找到,就给小蒋的哥哥打电话,他哥哥就带几个朋友开始找,最后找到老陈在昆明郊区的一处别墅,时值冬天,昆明虽然暖和,但郊外的草木有些凋敝,哥哥发现别墅不远处的一处土堆像是新的,这时距离小蒋失踪也有几天了,哥哥于是报警,最后警察挖出了一具女尸,穿着睡衣,口鼻、双手、双脚都被胶带裹住,哥哥认出这是自己的妹妹。
警方的调查最后证据都指向老陈。首先,是老陈手机接到的短信,调查显示这个短信发送的基站和老陈所在单位的基站是同一个,老陈的单位是航空管理局,单位本身就有一个基站,或者可以理解为死者要么是中午在老陈单位给他发了短信,或者是两部手机都在老陈手里,自己给自己发了短信,而且,短信中还出现了“麻烦你”三个字,作为同居三年的情侣,这样的字眼未免有些过于生分了,人为的痕迹更重;其次是老陈中午回了家一趟,公安认为他是去搬运尸体,而且在去郊区的高速公路探头中也拍到了老陈驾车的镜头;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在捆绑死者的胶带上发现了老陈的大拇指指纹,而且是带血的指纹,杀人动机则是老陈虽然与小蒋同居三年,却没有结婚的打算,主要是小蒋和老陈女儿的关系不好,总是打架。小蒋的母亲说女儿打算和老陈分开,但想要一笔补偿费,如果不给,她就揭发老陈的贪腐行为,这才引杀身之祸。
老陈的律师不是一般人。找到了很多证据证明警方的偏颇,比如那个基站,中国移动出示了基站覆盖图纸,除了航空管理局,还有他旁边的几条街道,小蒋也可能会在这几条街道发出短信,虽然并没有证据证明小蒋到过那几条街道。至于在高速路被拍到,那是老陈去找小蒋的,搬运尸体,缺乏目击证人,只有血指纹律师也没办法解释,但血指纹只能说明老陈动过尸体,不能证明他杀了人,最后,还是被放出来了。
看完这个案子,第一直觉就是老陈是凶手。动机太明显了。作为一个省级公务员,他是不会和一个从农村出来,没学历、没工作还带个孩子的女人结婚的。但女的就不同了,如果找一个局长助理,不仅有面子,而且她和孩子的户口都会转成城市的,所以,女的是不同意分手的,即使分手,肯定也是狮子大开口,老陈觉得留着终究是个祸患,最后,下了杀手。不然,怎么解释女的是穿着睡衣被杀的,总不可能穿着睡衣逛街碰到熟人吧。而且,没有证据表明有第二个人有杀这个女的动机和时间,只有老陈有。但最后,还是以缺乏主要证据,比如凶器在哪?怎么抛尸?目击证人没有,最后,还是放了老陈。
呼格的案子最后定性,主要依据是呼格指甲缝里有死者的血迹,这其实只能证明呼格碰了尸体,不能说明人是他杀的。可惜,呼格没赶上现在“罪疑从无”,但是,作为推动中国法制进程,还是起了很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