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校注与简析》(定稿完整版)

  订正:
  订正(1) 
  《说明》:
  “一、《道德经校注与简析》这本小册子共八十一章,每章分四部分”
  订正为:
  “一、这本小册子对《道德经》八十一章作校注与简析,每章分四部分”。
  订正(2)
  第一章: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13],同谓之玄[14]
  [13]两者:指无名之道和有名之道,或指作为“始”之道和作为“母”之道。同出:两者同宗所以同出。同谓:同谓道。道又以一名,又先于一。第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生一”之“生”有二义:呈现出,形成了。)   [14]帛书无此句,应据删。
  订正为: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13]
  [13]两者:指无名之道和有名之道,或指作为“始”之道和作为“母”之道。同出:两者同宗所以同出。同谓:同谓道。道又以一名,又先于一。第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注:“道生一”之“生”有二义:呈现出,形成了。)“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句,帛书作“两者同出,异名同谓”。
  第二十一章
  孔德之容,惟道是从[1]。道之为物[2],惟恍惟惚[3]。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4]。窈兮冥兮[5],其中有精[6];其精甚真,其中有信[7]。自今及古,其名不去,以阅众甫[8]。吾何以知众甫之状哉?以此[9]。
  【校注】
  [1]陈述对象为人。全句犹言有大德的人(有很高精神境界的人)的作为都遵从天道。又,陈述对象为道。孔德之容:犹言很微妙的精神活动。容,借作“搈”,犹动。从:是说道的精神活动离不开道本身。道的精神活动即道本身的活动。道与德二者,原本就为一,不可分,但为了方便说,分而言之,道为形体,德为心性、精神(心性、精神会转化成能量),道存则德存,德亡则道无用,但二者长存不亡,永远为一,永远发生着作用。 [2]之:这,这个。帛书无“为”字。此句“之”字是指示代词,不是结构助词,其下不应有“为”字,应据帛书删。 [3]惟恍惟惚:若无若有之谓。 [4]帛书作“中有物呵”。帛书中所有“呵”字,通行本皆以“兮”为之。此“物”与上一“物”分而言之,义不同,混而言之,义同。上一“物”指整个道体,此“物”指道体中所包容的万物的每一个个体,也指各种物质,包括精神方面的,这是义不同。道生万物,也与万物同在,道体是万物组成的,万物即道体,这是义同。此“物”宜作物质(包括精神)解。“惚兮恍兮”、“恍兮惚兮”,“惚兮”、“恍兮”两个词语的调换,说明若有若无的象、物都在运动,转变,出现方式都在改头换面,即不可致诘的不变的道都在变。须知,道虽万变,却以万变为不变。道以不变为恒常。 [5]窈:极小不可见。冥:形象不可见。 [6]帛书作“中有请呵”。请:借作“诚”,多当实情、真实不虚解。又借作“情”,接近于人们所说的心情、感情、性情、本性、意识,与精神相关,即道之德。又借作“精”,或指某种能够构成道的本体的最原始、最基本的很幽微的物质(这种物质也许就是道的精神的产物),或就指道的精神。“请(情、精)”、“德”是否可作精神理解,关系到道是一个什么物的问题。道是不是只有物质,而没有精神?有不少学者认为老子是个无神论者,他们说老子说的道是无心的,是纯物质的,这话可信不可信,要联系《道德经》别的章节来作判断。先看看老子是不是无神论者。第四章说:“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这个“帝”是什么?是天帝,是神。第六十章说:“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古鬼、神同谓。这两章应该可以作为老子是个有神论者的确凿明证。再看看老子所说的道有没有心,有没有精神。第二十三章说:“同于德者,道亦德之;同于失者,道亦失之”,第七十三章又说:“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故?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单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可见道有心,有精神。而且第六章还明白地说:“谷神不死”,谷神即道神(“谷”,通“道”,“谷”、“道”古同声部),这句话很直截了当地告诉我们,老子是把道视为有情物,视为神。古人说“天人合一”,现在也有人这样说,这个“天”,就是道,准确地说,就是道之德,道之精神,“天人合一”,就是人之德要合于道之德、人之精神要与道之精神共振的意思。道家有道在心中求之说,佛家也这么说。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天心与人心是相通的,即人性里无不具足道性。物(这里说的物包括道这个物和万物)无心,无情,无精神,岂有性?《道德经》中说到道,往往与德相伴。德(“德”古文作“悳”,以直心会意)即道之情,道之神。道神与天帝不同,它有仁心,但无欲,无为,不自恃,不自彰,不自伐,不主,不宰,任物自然。虽然如此,它还是果报分明的。特别在唯物论压死唯心论的年代,有些高举唯物主义旗帜以邀荣宠的学者,他们很反对把“中有精兮”的“精”作精神解释。这正应第一章所说的“故恒无欲也,以观其眇;恒有欲也,以观其所噭”。中有精:犹言道的形体里有精神。第二十五章的“有物 (昆、混)成”,可视为对本章“惚兮恍兮,中有象兮;恍兮惚兮,中有物兮。窈兮冥兮,中有精兮”的概述。 [7]信:谓道的作用都会得到事实验证。道有信,决定于道有德。“道生之,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见第五十一章),道永远如此,即本章所谓“其中有信”;“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单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从”(见第七十三章),亦本章所谓“其中有信”。道的所有作用都有信。信,可理解为是道与万物双方的心灵感应,是道与万物之间的信息准确传导。当今科学家所发现的量子纠缠现象,也可援引来阐释“信”所表达的意思。“道之物”至“其中有信”,由极大之道说到极小之道,由道之体(物)说到道之用(信)。 [8]名:指道。道有无名之道,即自然之道,有有名之道,即语言文字所描述出来的道。《道德经》中的道全属于有名之道,因为都是语言文字描述出来的。名必须要符实,即述道必须要合乎自然之道的精、真、信。其名不去:言道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万物,无所不在。“以阅众甫”,是申说“其名不去”。“阅”,帛书作“顺”。顺:借作“存”,存在于,与……同在。甫:本义是田里刚长出的小草。众甫:犹言芸芸众生,万物。《庄子•知北遊》说:道在蝼蚁,在稊稗,在瓦甓,在屎溺,说:“汝唯莫必,无乎逃物。至道若是,大言亦然”,可帮助理解这句话。“顺”当“存”读,作观察解亦可,所以通行本改“顺”为“阅”。道有象,有物,有精,有信,却惚兮恍兮,恍兮惚兮,窈兮冥兮,道的这种特征,明白人不用广泛观察宇宙万物,只要观察自身就能知道。道的这种特征有其普遍性,而且千真万确,这话只能对知道的人说。“众甫”,有通行本作“众父”。 [9]此:指道,指道之德,指道的精、真、信。万物无一不随道运化,道的精、真、信就表现在有常地运化万物上。第十六章:“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也。天道员员,各复归于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可帮助理解这句话。
  【正文】
  孔德之容,惟道是从。道之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中有象兮;恍兮惚兮,中有物兮。窈兮冥兮,中有精兮;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今及古,其名不去,以顺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然?以此。
  【简析】
  道大大到无象,道小也小到无象,不是道真无象,而是众人难见其象。
  本章说道有象,有物,有精,有信,可见道很实在。然而这么实在的道何以就成了虚无的道?那是因为它总给人一种惚兮恍兮、恍兮惚兮、窈兮冥兮的感觉。常人不信道,原因也就在这里。
  观道可知万物,观万物也可知道,知道则应守道,所以第五十二章说:“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
  万物都由道体中的物质构成,都具有道之德,这个存在于物体中的道之德就是各个物的自性。道家常常说,人求道要向心中求,理由就在这里。但常人向自己内心求道却求不得,原因何在?那是因为自性产生渝变,道德失落找不回来。人为什么有各种不同的果报?这跟道德失落的多少有着直接的关系。“吾何以知众甫之然?以此”,话里就有这层意思。
  大道周行,要由始而终,终而复始,万物无不随道运转,都要归根复命,这叫轮回,也叫顺应自然。自然有自然规律,自然规律会反映在人的命运上,违背自然规律,必遭天谴,促使自己早亡。所以要想趋吉避凶,那就得保德修德;要想长生久视,那就得混一于道。大道若存若亡,而有精有信,人人都必须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孔德之容,惟道是从”,如果陈述的对象是道而不是人,那就会引发人思考道与德的存在孰先孰后的问题。道与德究竟哪个是终极存在?从本句可以看出,道并非德生成的,也就是说,在有道之前并没有德独存。这层意思已经在第四章讲道“吾不知谁之子也,象帝之先”的话里表达得很清楚了。那么,关于终极存在,道先还是德先?应该说道、德同时并存,无先无后,有道就有德,有德就有道,这在第二十五章“有物 成,先天地生”的话里已经作了提示。道有体有用,道用即德用,“孔德之容,惟道是从”,是为了强调德用离不开道体,强调两者的紧密关系。
  宇宙(道)的第一性是什么?是物质为第一性,还是精神为第一性?能从“孔德之容,惟道是从”的话里看出来吗?要回答这个问题,最好看看别的一些章节怎么说。第四章说:道冲,潚兮,湛兮,第十六章说:道虚,道静(清、净),第四十章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道冲、潚、湛、虚、静,到底是无,无指什么?无非有。无虽非有,却能生有。有理解为物,无是否可以理解为德?德是否可以理解为精神?如果可以这样理解,精神应该是宇宙的第一性,物质应该是宇宙的第二性,即以物质为属性的宇宙是精神产生的。这样理解是否与“孔德之容,惟道是从”这句话有冲突?当然没有。因为终极存在的宇宙本体(即道体),就是德的体现。也许可以这么说,在表达这层意思上,道、德是同义词。
  我们以前总以为精神不是物质,物质不是精神,以后可能要改变这种认识,在某一情况下,精神就是物质,物质就是精神,不会有第一性、第二性的分别。有“心生万法”的说法,我们可曾想到心也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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