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异新作;《饕餮娘子》(斑竹推荐)

  lplyxyylove :这位朋友,谢谢你的意见,我想我也可以做出部分回答:
  提点意见
    首先 饕餮娘子。的妖性太少了。简直就是看穿世界的人或佛了,道行在高总归是妖,哪可能那么淡,前几章把人变驴还有些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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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我和你的认知之间有谬误,饕餮在我看来,并不是妖。上古最早的记载中,饕餮也属于龙生九子之一,殷商的礼器也大量使用饕餮纹,虽然在后世,它的地位不知为何有所下降,但我的心目中它依然属于灵性神兽,是神的等级。因此在我看来,即使化身为人‘大隐于市’,也势必是深不可测的绝世高人一般,相反我对最初的几个故事,尤其变驴的,那只能说是个人对这个文刚开始的摸索,所以将古代一些典故原样拿来套用而已,个人觉得根本没有什么意义的。
  
  至于你说吃的东西,那我也只能承认我的手头资料不足吧。但你说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不吃,那也不行吧?纵观明清时期的小说,里面也并没有出现很多标新立异,很奇怪的饮食,我个人不太喜欢过度地语不惊人死不休,写小说也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而已。
  这一点,也许也是我和你之间认知的不同吧。你的观点也很有道理。
  
  而你说写外国人什么的,我的确想过,江都(扬州)自古以来就是外国人云集的地方,但是我目前没有太多这方面资料,所以暂时没写。
  你说这只是写小说,而不是写历史,都是虚构,没必要放不开,但是我个人觉得,你写过的字就如已经说出嘴的话,好坏都是要承担后果和代价的。写小说不是小孩子说话,童言无忌,就算是虚构,也不能过于出离章法,随自己高兴,该避忌的仍要避忌。
  
  你如果觉得实在无味,那我也很遗憾失去一位读者。
  首先,谢谢各位朋友对我的支持。其实我并不十分排斥有朋友用他的方式写另一个‘饕餮娘子’,因为即使文字描述的场景、人物都一样,但那毕竟已经是另一个思维和创作,也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小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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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易19 :虽然这位仁兄的语言有些不敬,但他是希望道葭写文可以不那么拘泥于一些史料考证,可以放开来写,加进一些杜撰的想象也行。这点我个人也同意。
    
    似乎饕餮娘子过于像佛那样超脱了些,神仙醋里还看得到一点“邪”的味道。虽然是龙九子,上古神兽有点“邪”性,爱憎分明,那么主角形象会更丰满立体一些。
    
    我觉得lplyxyylove有些观点有一定道理,不过坑里筒子都是这么一味排斥,反倒显得过于主观和拘泥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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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个人而言,绝对不会觉得饕餮娘子会塑造的像佛啊?因为我也只是个普通人,我怎么可能有智慧把笔下的人物塑造成‘佛’?我也想要在尽可能的情况下放开想像去讲好一个故事,可能是能力有限吧,不过要说到‘爱憎分明’,我觉得桃三娘还是具有这种性格特征的,只是可能不够明显,我个人也不太赞同完全‘以暴制暴’的方式,或许那样的故事会看起来很爽(如用法术惩治恶人,用法术帮人之类),因为人的能力绝对不可能比得过有神通的灵性众生,那种情况下,人类只可能变成挨揍的可怜虫角色而已,但这样我又觉得对人并不公平。世人自有因果……我是这么认为。
  因此在我看来,混迹于人世的‘非人’们,只能用冷眼旁观去看待周遭一切,过于‘邪’性就反而没有必要做‘人’了。
  接下来的故事,我也已经打算不以独立故事出现,而展开更大篇幅,形成一个主要线索,毕竟这个故事其实我心目中是有真实时代背景的——明末,因此这本书的下半部,主要连贯情节还是有的,也请大家继续支持(继续等待我缓慢的码字……)继续多多指教!
  
  “哎呀呀!原来如此!”麻刁利用夸张的语气大声喊完,又捡起响锣开始敲,猴子便在地上打滚撒欢,一时又挠挠头脚,一时又翻腾到半空龇牙咧嘴。有人起哄道:“灵猴再吹一支笛子曲吧!”
  那猴子听到这话,却老道似的闭上眼,把笛子当棍子一样杵着地,嘴里像刚才那样‘嘀嘀咕咕一阵’,猛一睁眼,大喝一声道:“六月六后百虫生,尔等若不尽早以厚礼进献刘猛将军、蝗蝻太尉,便等着讨苦来受罢!”
  “吓?”众人先是一愣,不过接着又大笑起来:“小猴子懂得真多。”
  我也被猴子的样子逗得发笑,要说六月六,本来就是要祭祀虫王的,这小猴子是提醒大家呢?
  哪知猴子看见众人都在笑,竟生气了,瘦小的脚跺着地:“今年天道不顺,百虫应气势大,寻常祭祀已无有大用,需备三牲血食,满城遍插五色旗,请我灵猴开坛做法,才可避得浩劫!”
  众人更被他引得笑得前仰后哈起来,有说:“原来要请你这小猴子做灵官么?桃木剑可有一尺多长,恐怕你还搬不得动吧?”
  “呔!出言不逊!”猴子气得蹦蹦跳跳,麻刁利则在一旁哀求劝解他莫要生气,我正看得入神,忽然身后被人一搭肩膀,我回头一看,却是澄衣庵的玉叶尼。
  我正想合十手掌问声好,玉叶尼姑却做了个噤声的动作,拉着我的衣服低声道:“走、走。”
  我疑惑不解,便跟了她走,拐过一条街来,她才站住,不知是否天气太热,她那光头上都是汗,我正想问她就正色对我道:“我认得你是那日来过庵里的小施主,施主你可离那猴远些,它有古怪。”
  “有古怪?”我一怔。
  玉叶眉头深皱:“那麻刁利七天前那一夜来到我们庵里求宿,我师傅看他可怜,又生着疮病,便让他住在菜地那头的茅屋去,哪知第二日他却赖着不走了,还说要师傅收留他做工吃饭,我师傅不允,他便说耍戏,就从疮里出来那猴,几句话说不合,那猴便撒泼混叫,师傅没法,才让净玉师姐将他们赶走,当晚我们才睡下不久,就听得外面嘈杂,我们一出来,就看见那猴子蹿上屋顶,骂着跑走的,再看院子里的柴禾全被倒上水,厨房里更是狼藉,那猴到茅厕里舀来污秽,泼得四处都是,就连我们晾在外面的衣服都全被撕碎。”
  “吓?”我惊得掩住口。
  “嗯,你看那猴子会说人话,这本就是古怪至极的事。”玉叶尼姑拍拍我的肩:“你也避开远些,方才人多,那些人也只当看个热闹,我不好当面嚷嚷出来,引得那猴更怨恨,我师傅说它怕不是什么邪物的。”
  “好、好。”我连忙答应道。
  “我也不能耽搁了,师傅让我午正之前回去的。”玉叶尼说完便走了,我买了盐酱,往回走时也不敢再看那猴戏,急急回了家,把盐酱放下,便去欢香馆找桃三娘。
  
  lplyxyylove :关于写桃三娘做的食物的问题,我个人还是遵循必须‘合情合理’的原则。酸梅汤并不是我个人喜好喝,而是这东西本身就是自古以来通用也最普遍的廉价饮料,作为市井老百姓的场景设定下,江都便不可能出现荔枝。荔枝是岭南和闽地才有,那时候的运输不发达,即使能运到,也只有富商贵族有能力享用。桃三娘没有必要在自己的饭馆里做出这种东西来招摇啊,而雪莲,更不可能,它只是一味产自寒地高山的药材,而不是食材,它本身的性能大热,因此也绝不适于用作一般食物的配料。
  
  你说非人怎么会以人的角度看世界,既不同情人,也不残害人,那这就没角度了。但我是不这么认为的,据我所知,非人也好人也罢,天上地下、六道轮回,都是有一个规则制度存在和维系的,只有遵循这个法则,才能顺势而行,若是有神通的天人神兽,则会更加了解这个道理。
  神仙当然会以这个角度看人,因为神仙也做过人,而且神仙如果破坏了规则,他就很有可能被贬下界重新做人。至于妖怪,妖怪本身并不是想要残害人的,我觉得你是被一般的小说或电视剧弄混了,如白素贞水漫金山连累无辜生灵,她便一定要为此接受惩罚,还是那句话,天上地下都有一套规则,妖精其实也就是以畜生的身份得道,有一定神通而已,其实和得道修行的人一样,若妖精一心害人,那么势必也会遭受雷劫和天道惩罚,因此你觉得它可以随心所欲残害人类,是没道理的。
  
  还有“而且那时候还没统一六国吧?历史时间只能是一个跨度,电视剧里也有很多那个时代没有的东西。别太认真了。告诉只限制在一个范围并不好。始终都是给我们这些普通人看的,精彩就好,要大胆的写”
  我之前已经说了,这个故事是有历史时期背景的,明末,我只是暂时在文中没有点明而已,电视剧里经常生搬硬造是不对的,即使要新,也要新的有章法,不然就是很不负责任的粗制滥造,我个人很不喜欢这样,书不但是给大家看的,写这个书,我也要按照我自己的原则。即使是玄怪,但也不能因此就漫天神佛,任性妄为啊?
  现在人不像过去,没有信仰,因此也没有忌讳,但我觉得,对于未知的事物,至少还是要保留一点尊重吧?
  谢谢你那么多字的建议,证明你的确是为我和这作品着想,也许我们的观点不能一致,但是还是希望你继续能看得下去。
  
  
  
  
  姻合大人来了,欢迎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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