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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事件】通过杀母恶魔吴谢宇,盘点下世界上令人毛骨悚然高智商犯罪

  日本发生过一起连续监禁杀人事件。经过如下

  案件发生在1996-1998年间。但是一直到02年才被被发现。当时,一位18岁少女从这对夫妇手中逃脱,向警方报了案。

  案犯为一对夫妻,夫妻二人监禁了7个人达半年之久。并让他们自相残杀,共有6个人餐草杀害,尸体在浴缸里用菜刀、锯条肢解后,再用搅拌机搅碎投入大海。

  刚想开更,又临时有事了,等我
  大家早上好,都吃了没
  开更,接上面一个案件。

  庭审记录显示,杀人前,这对夫妻曾对受害人进行勒索,跟受害人借钱,发现受害人没有钱的时候,会先虐待受害人,虐待够了再把受害人杀掉。

  男犯的名字叫松永太,时年44岁,女的纯子,时年43岁。

  案发后,两人被判了死刑。然而就在接受死刑判决的前一天,凶手纯子向日本一个报告文学坦露了自己的心声。

  纯子说:你问我现在的心境吗?明天我就要被执行死刑了,我现在很踏实,很平静,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知道自己会受到市民样的刑罚,说到这里纯子突然笑了起来。

  事实上,这两个人并不是一对夫妻,而是情人关系。他俩是高中同学,毕业后再次见面就发展为了情人。男的一直用暴力控制着纯子。

  男的原本经营一家销售家纺的公司,因为屡次敲诈商贩,1992年被涉险犯有胁迫罪和欺诈罪被全国通缉,夫妻俩开始了逃亡的生活。

  四处多窜,四处不得安宁。四处骗钱,也就是在这期间发生了连续杀人事件。

  男的以能够找到生财之道为借口将一个30多岁的男性和他的女儿监禁在浴室里面,对他们饮食、睡眠、大小便加以限制,经常用电棍进行电击拷问。1996年男性因心脏衰竭而死。

  这位男性的尸体由纯子和男性的女儿进行的肢解,扔进了大海里,男性女儿继续被松永太控制。

  1997年,松永太感到再也筹集不到逃亡资金,就开始把目标锁定在了纯子的家族身上,打算将纯子一家的财产全部侵吞。纯子的娘家是富农,拥有大片的土地。

  松永太把纯子参加杀人和肢解尸体的事情告诉了纯子的家人,然后赤裸裸的敲诈勒索。从纯子家人那里得到了6300万日元。

  钱花完后,松永太就把纯子的父母、妹妹妹夫、妹妹的子女都软禁起来。电棍伺候。


  

  此案因太过于奇葩,当年还被编成了书出版。

  为什么会这样子
  松永太对纯子一家进行恐怖通知后,又残忍的命令他们之间相互残杀,松永太自己并不动手,而是指定谁是杀手,谁杀谁。纯子一家也算忠诚,执行了松永太的杀害命令。

  首先,松永太下令让纯子在一间日本式的房间内对61岁的父亲进行“通电”,多次用高压电棍击打父亲的乳头,最后导致跪在地上的父亲就惨不忍睹的死去。

  然后,松永太对“啊、啊、啊”发出喊叫声的纯子58岁的母亲十分不满。松永太说:“如果你再叫啊、啊、啊,外面会听到的?于是,已经差不多疯了的纯子将母亲拖到了浴室。

  松永太让纯子的妹夫把电线缠绕在岳母的脖子上,命令33岁的妹妹按住母亲的双脚,用电线把母亲活活勒死。

  纯子的妹妹经常受到电击。耳朵基本上听不见了。松永太说:她的脑袋变坏了”

  在妹妹被电击之前,已经做了一阵子松永太的xing奴。松永太根本不管妹妹是否怀孕。

  杀害两人的妹夫精神彻底崩溃,每天呕吐,腹泻不止。为了进行制裁,松永太就让纯子吃掉自己的大便,没过多久妹夫因心脏衰竭死去。

  剩下的只有纯子妹妹的一对儿女了。这俩可爱的小孩曾经作为人质控制整个家族的人。

  最终,女儿把5岁的弟弟杀害。

  弟弟死后,松永太用电棍多次点击妹妹女儿的脸,进行惨无人道的拷打。逼着说自己该死。就这样,小女孩被折磨的躺在地板上,身上缠满了电线,被活活的电死了。

  半年时间,6个人惨遭杀害,这些尸体几乎都在浴室里面肢解、一个家族就这样消失了。

  被抓到后,纯子从被松永太洗脑的状态下走了出来。纯子说,我想说真话了,我准备接受死刑。

  松永太则一直保持沉默,对纯子的自供,松永太的解释是:纯子的家族成员之间都有仇恨,所以他们才互相杀害。与我没有关系。我也没有发出过任何杀人的指令。

  庭审中,两人对法官的询问是完全不同的答复。纯子全部招供,松永太则全盘否认。

  更多细节被披露。

  松永太在对纯子一家进行监禁的时候,巧妙的利用“通电”的恐怖分化家族成员。他设计了一个“奴隶标准”,然后对不符合这个标准的人集中通电。先行杀害。

  结果这个家庭的全体成员,都千方百计的讨松永太的欢心。相互之间被判、殴打、咒骂。以躲避被通电,没有人要团结起来抵抗。这种电流带来的精神异常,超出了一般人的想象。但是松永太对这些都全部否认。

  他说:我不是要对他们进行虐待,我要建立一个父亲的权威,要建立一个共同生活的秩序,从事的是一种“秩序型通电教育”


  这解释太牛逼了,我不得不服气。
  松永太一审被判处死刑,上诉后,二审被改判终身监禁。
  日本女子高中生水泥埋尸案


  时间1988年11月-1989年1月发生在东京都的绑票、禁锢、强奸、谋杀和尸体遗弃的杀人事件。

  主犯都是未成年,为了能清楚辨别,这里用abcdefg来区分。

  被害人:古田顺子

  主犯一,a当时18岁,无业游民,家里有父母和一个妹妹,父亲在证券公司上班,母亲是钢琴老师,两人都很忙,a从小就得不到关爱。因此和父母关系不是很好。

  a从小就是个暴脾气,高中学过柔道,因为a太过张扬,在学校经常被同学欺负,为了发泄怨气,就和街上找小混混的中年大叔的麻烦,在家还对母亲拳打脚踢。

  a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时候退学。之后当过搬砖工人。后来加入了飞车党,平时靠抢劫赚点前,之后又染上了毒瘾。彻底变成小流氓。

  主犯b 17岁,小学3年级父母离异,有一个姐姐,母亲在酒店上班,高中一年级退学。

  主犯c 16岁,父母在一家诊所工作,父亲是行政主任,母亲是护士,夫妻俩感情不和。在家中天天吵架,c有一个哥哥,高中一年级退学。整天游手好闲。

  主犯d,17岁,5岁父母离异。母亲是美容师,父亲死与交通事故,有一个姐姐,高中退学。不停的换工作。

  这几个人,a具有领导性,成立了一个流氓组织。担任首领,平时主要是强迫推销店家买他们攒来的东西。abcd四个人的关系非常紧密。

  a因为帮c的哥哥找偷车贼,变得可以自由出入c家,同时a和d的姐姐交往,d成为a的小弟。

  这群人的父母害怕自己的小孩,因此就算孩子不正干也不太敢指责。4个人每天晚上都会在c家的二楼,谋划“大事”。

  是不是有点复杂,你们可以先消化下,哈哈哈
  1988年11月8日,abc三个人轮奸了一个19岁的姑娘,当时a开车带着b和c,邀请这个女孩上车兜风,女孩不上,三个人就挡住女孩的去路,b抢走了女孩自行车的钥匙。强行拖女孩上车。为了不让女孩逃走,还将车刻意开到了高速上,在车上还用「我们刚从劳教所出来」吓唬女孩。女孩最终被带到了宾馆。三个人就这样把女孩给论了。

  11月25日,a到c的家里约他一同抢劫,c跟朋友借了摩托车,两人出发。

  晚上8点,他们骑着摩托在路上游荡寻找目标,碰到了一个17岁的女孩,

  a对c说:你把她踹倒,之后就交给我。

  c靠近女孩,用脚猛踹女孩的腰部,女孩失去平衡后,连人带车滚到了水沟里。a借机靠近关心女孩,对女孩说:“那个人就是个疯子,我也被踢过,搞不好有危险,我送你回家把。

  之后a就带着女孩去了附近的仓库里,恐吓女孩:我是流氓,我们是一伙的,跟我上床我就放了你。然后将女孩强了。

  晚上10点,a打电话给先行回家的c,听到b和d也在c家,便把他们仨一起叫了出来。4个人带着女孩在c家的2楼监禁。

  这天c的父亲因为参加员工旅行不在家,家里只有母亲和哥哥。

  11月28日,a以“给你们看个好东西”为由把e和f约了出来,之后几个人在c的家人都睡了后轮了女孩。女孩拼命抵抗把c的母亲吵醒,他们把女孩的阴毛剃掉,然后塞各种东西进去。

  11月30日晚上9点,c的母亲首次见到了女孩,叫c赶快让女孩回家。但是一个礼拜后发现女孩还在2楼。

  这段时间,他们曾让女孩打电话回家,叫女孩跟家里说自己是离家出走,让家人不要报警,电话打了不止一次,平均5天打3个,女孩的父母应该是相信了女孩是离家出走。

  然后,abcdef几个人没日没夜的玩弄女孩的肉体,每当女孩受不了凌虐昏倒时,几个人就会把女孩的头按在水桶里,让她清醒,然后继续凌虐。这段期间,几个人轮流监视女孩,避免女孩逃跑。

  12月的一天下午,少年因为昨晚夜游正呼呼大睡,女孩趁机跑到了1楼客厅,打算报警,但是很不巧被顺在电话附近的a发现了,警方打电话来确认,a说:不好意思,打错电话了。

  a和b因此事,对女孩的凌虐更加残暴,甚至用打火机烧女孩的脚底。还强行喂女孩强力胶,灌女孩酒作乐。

  当时日本有个人叫武田。唱过一首歌叫声援,里面有句词叫“加油、加油”,有一天a在凌虐女孩的时候唱着这首歌,逼着女孩跟着一起唱。后来,女孩就用这首歌激励自己。

  12月5日,东京中野车站内发生电车相撞事件。

  a跟女孩说:你爹在电车上,挂了,现在电视正在找你,你看了没有。

  女孩漏出担心的表情后,a故意问女孩:“你现在是什么心情”

  女孩说:我很难过
  听到顺利的回答,a接着问:其实我是骗你的。

  卧槽,这a是不是脑残啊。
  abc三个人平时经常说死了、活着的话,让女孩的心理陷入极度不安中。

  12月19日,女孩求大家放自己回家,a问:你回家后怎么跟你老娘说。

  女孩说:我会说,我这段期间在新宿玩。

  a又问:穿校服在新宿玩这么久吗?

  a说完,就是对女孩一顿暴打,看着女孩痛苦的样子,自己很是爽。

  12月中旬,女孩因为尿脏了棉被,被bc又一顿暴打,女孩脸被打的变形。

  除了暴打,还让女孩喝自己尿,

  女孩恳求:我什么都做,求你们能放我回家。

  几个孩子强迫女孩跳裸舞,在大家面前ziwei,甚至还用3公分的铁棒和玻璃瓶塞进。

  c的父母此时感到有点不对劲,但又不敢问不敢说,

  女孩因为脚上的烧伤无法行走,身体越来越虚弱,久了就发臭了。

  几个孩子看到女孩这样,放了她又怕报警,于是希望女孩自己死去算。

  下面是几个人的对话

  “要把她杀了找地方埋吗”
  “要杀的话不如剁成肉酱”
  “放在汽油桶里面烧掉也不错”
  “灌水泥丢到海里谁也不会发现”
  “干脆伪装成自杀”
  “把她带到富士树伪装成上吊”

  这段对话掺杂着嬉笑。

  1989年1月4日,监禁第41天,早上6点,a因为通宵打麻将输了十几万火气正大,就找女孩撒气。

  bcd因为讨厌女孩身上的腐肉味,三个人就在d家玩,a和d找他们后,几个人去了c家二楼。

  到了2楼就是对女孩一顿暴打,女孩被打的口鼻流血。

  几个人点了蜡烛往女孩身上滴蜡。

  在各种施暴中,女孩意识到自己即将死去。

  早上10点,暴行结束,他们将女孩脚绑住防止逃跑,一伙人去三温暖了。

  5天后,不知道如何处理尸体,几个人将尸体扔进了汽油桶倒入水泥。

  女孩生前很喜欢看一部电视剧,一直期待完结篇,但是没等到看就死了,几个孩子听女孩提起过,于是把这个录像带买了回来,一起放进了汽油桶里。


  他们本来是打算将汽油桶让进海里,但是因为害怕将汽油桶扔进了一个荒地里。


  1989年1月23日,ab2人因为去年对一个女孩轮奸被警方逮捕。水泥藏尸案也因此事发。

  结案

  1989年7月31日,abcd四个人首次公审,四个人因为妨碍自由、妨碍性自由、非法监禁、杀人、尸体遗弃等罪名被起诉,面对法官质询,4个人都坦承罪行,但b和c的律师则主张自己的当事人是伤害致死,a也改口说是过失致死。表示自己没有打算杀害女孩的意图。

  a在首次公审后失魂昏倒,引起了不小的骚动。

  1990年5月21日,检察官在东京地方法院的公审上求刑时,说出了刑事案件史上罕见的重话。
  「本案是我国犯罪史上罕见的重大凶恶犯罪,根本不用斟酌被告的动机,凌辱的手段超乎想象」

  据说旁听公审的记者后来表示,好像过去全部的刑事审判用到的词句都全部用上了。

  7月19日,宣判

  a有期徒刑17年
  b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
  c不定期有期徒刑4-6年
  d不定期有期徒刑3-4年
  检方认为刑期太轻采取上诉。

  1991年7月12日,高等法院宣判

  a 20年
  b5-10年
  c5-9年
  d5-7年
  法官在宣判时表示,本案不能因为被告是未成年就从轻量刑,而efg移交少年收容所。

  4名被告的父母向死者家属谢罪,但不被接受,想去女孩的坟前上香也被拒绝。

  a的母亲变卖房子5000万赔偿给死者家属。
  b的父亲下班后打工赚钱,存入受害者家人账户。
  大家早上好,都吃了没呢
  今天继续开更
  下面这个案件还是发生在日本。被称为酒鬼蔷薇圣斗事件

  这是一起发生在1997年的连续杀人事件,事件中有2人死亡,3人重伤,被杀害的都是小学生,犯人的行为血腥残忍,进行了包括分尸、破坏尸体、寄送挑战信等凶残行为,最后逮捕凶手竟然是一个年仅14岁的少年。令日本社会哗然。

  也因为这个案件,日本进行了与少年犯罪事件相关的法律修正。


  案件经过。

  “”酒鬼蔷薇圣斗“是一位日本神户的14岁学生,犯行后所用的自称。该少年在1997年3月-5月期间,杀害了一名11岁的男童和一名10岁女童。因日本媒体错误报道被称为”鬼蔷薇”

  由于日本司法程序严谨揭露少年犯身份,少年的真实姓名没有被传开。我们暂且称呼少年为a吧。

  案件由三个事件构成,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为第三事件。由于第三事件类似剧场型杀人的特殊犯罪手法,引起社会民众强烈关注。,


  下面我们分别来说说三个事件。
  第一事件

  97年2月10日下午4点左右,在日本神户的街道上,2个小女童被a先从后面用锤子攻击,其中一个人重伤。

  女童在当时看到攻击他们的人穿着西装外套,手持学生眼红的书包,知道了这件事情的父亲向a当时就读的高中要求提供学生的照片,以让女儿指认。但是学校拒绝了这一请求。于是女孩父亲报案。再度要求提供学生照片。结果还是没有得到支持。


  第二事件

  3月16日中午12点左右,a向小学的一个女孩询问厕所位置,在女童带领他到学校的厕所时,a对女孩说:把脸转过来吧,我要谢谢你。

  随即用铁锤攻击女孩后逃跑。女童之后被送往医院,但因伤势过重死亡。a逃跑后在路上看见一个小女童,用小刀刺向女童腹部,因为女童看见了a行凶过程。

  第三事件

  5月24日下午1点左右,少年b在前往祖父家途中与认识的a相遇,a当时在寻找目标,a认为b比自己年龄小,容易下手,因此a以有蓝色乌龟诱惑b到附近的地方,用绳子将b勒死。将遗体隐藏后离开。

  5月25日,a到案发现场将b的头颅割下,并放入事先准备的袋子里带走隐藏,a后来精神鉴定报道指出,a曾向遗体射精,并在遗体的面部割开伤口饮血。

  5月26日,a将少年b的头带回了家中清晰,同日,警方对b的失踪展开搜索,但是没有结果,当天晚上曾有警察查问过刚刚遗弃凶器的a。

  5月27日,凌晨1点左右,a将少年b的头部带到神户的一家中学门口后返回住所,到早上6点多,少年b的头被学校的管理员发生,头部还贴了2张纸片,内容为a犯罪时候的声明文章,同日下午3点,警方找到b的遗体。

  纸条的内容:

  鬼蔷薇圣斗的游戏要结束了,各位愚钝的警察,试着来阻止我把,关于杀人我感到非常的愉快,好想看到人的死亡。用死亡来制裁肮脏的蔬菜吧,用流血来制裁我经年累月的怨恨吧。

  

  a在纸条上自称为“鬼蔷薇圣斗”,并且用充满挑衅的语气,字条上还写了“shooll kill”

  6月4日,神户新闻社收到由“酒鬼蔷薇圣斗”寄来的“犯罪声明文”,内容为a的犯罪自白。

  在案件侦查的过程中,警方曾一度怀疑为20-40岁的男子,侦查期间a被多次查问,调查员看了a的调查报告后对a有些怀疑,便开始了对a的秘密调查。当中包括向a的学校索取a的笔迹。

  6月28日,a因被怀疑杀人b及侵害他人身体被逮捕。被捕后a很快承认了他的罪行。


  

  6月4日那天,神户新闻社收到了2封信件,一封还说到了杀害b斩首和其他人伤害案件。并威胁将会有更多凶案发生。另一封为没有寄信人地址的信,邮戳日期为6月3日。

  信件的开头是“现在,就是游戏的开始”,还提及了当我杀人或导致他人身体伤害时,我觉得自己从持续的憎恨中获得自由,我能够从中得到和平,减轻我痛苦的唯一方法,就是增加他人的痛苦。

  我把我的生命当做赌注押在了这个游戏上,如果我被捕了,我会被处于绞刑,所以警方会愤怒和坚持的追捕我。

  信中还斥责了日本的教育制度:强迫性的教育造就了我,一个透明的存在“





  案件在日本引起了恐慌,a自命为”酒鬼蔷薇圣斗“,但是媒体却将a报道成”鬼蔷薇“,这激怒了a,

  信中说到:从现在开始,如果你们再念错我的名字,或再做让我愤怒的事情,我会在一个星期内弄烂三颗蔬菜。如果你们认为我只会杀儿童,那真是一个大错特错的想法。

  a把人当做蔬菜

  1997年10月13日,神户家庭裁判所判定a被送到少年感化院进行诊断。

  2001年11月27日,被判断治疗相当顺利,因此a转交给”东北中等少年院“

  2002年7月,神户家庭裁判是判定,虽然治疗相当的顺利,但还有接受更细密教育的必要,因此将继续收容。
  2004年3月,已经成年的a从少年院退院,重新回到社会。

  案件完结后,有专业人士分析了案件

  关于这个案件,最糟糕的事情就是,这可能不是最后一次发生类似的事件。无论是a的家人,或者是整个日本,都忽略了一些显而易见的现象。日本儿童在6岁时就要面临一个极为困难的考试。孩子的表现大大影响了他们的整个人生和未来。这是会决定孩子能否进入好的私立小学,或者是进入受人鄙弃的公立学校。家长对国家系统和制度没有信心,a的母亲也不例外。

  a在作案前已经把虐待和杀害小动物当做乐趣。很快演变为对人的攻击。

  2000年,日本因这个案件,把犯罪刑责的最低适用年龄从16岁降至14岁,不过,2004年有一起少年杀人事件再度引起了是否需要继续下调犯罪年龄的讨论。

  不过,也有舆论说a是被冤枉的。主要讨论点如下

  笔迹鉴定无法判断声明书就是a写的,在调查中有警察对a说根据笔迹鉴定,声明文为a所写,但是a听了后便开始了关于罪行的招供(这是违法的调查,在家庭裁判所中这个招供记录作为证据不被采用)。

  这个案件到此结束。
  下面继续说案件

  日本历史上伤亡最惨重的事件——津山事件。

  发生于1938年5月21日,日本的冈山县的一个部落发生的大量杀人事件。这个事件中含自杀的犯人共有31人死亡。3人重伤。

  犯人都井犯案时21岁。


  

  罪犯生于1917年,父母很早死于肺结核,他跟着姐姐又奶奶养大。

  罪犯家中有一定的资产,算是富裕家庭。因为奶奶身体不好,所以罪犯要经常在家里照顾,导致他只能去附近了很普通的小学上学。

  都井成绩不错,好多次迟到缺课老师也没有对他进行处罚,老师反而希望都井能够进入更好的学校读书,但是遭到了奶奶的反对。

  小学毕业后,都井得了肋膜炎,被医生禁止去田地里干农活,每天闲散的度日。后来都井进入了一家青年学校继续学习。但是自从姐姐结婚后都井就对学习失去了兴趣。每天在家里也不和任何人来往。他在家里写儿童小说,然后念给附近的孩子听。受到了孩子们的强烈欢迎。都井和附近的不少女性有着私通关系。

  1937年征兵检查的时候,因为结核原因被刷了下来。当时,日本女性比较崇尚健壮身材的男性,都井被查出有结核后,很多女性便终止了与他的私通关系。

  同年,都井取得狩猎执照,在津山购买了二连发猎枪,后来又换了布朗宁猎枪,每天在山里练习射击。

  而关于购买猎枪当时有很多说法,

  最初购买猎枪是因为不想在求爱的时候被拒绝,而不是袭击村民。还有说是因为防身用的,因为他没有被征召是受到了村民的迫害。

  有一天,都井为了给祖母看病,把药放到汤里被祖母看见,因此以“孙子要毒害祖母”报了警,警察搜出了猎枪,日本刀、短刀等,吊销了都井的狩猎执照。


  都井失去了所有的凶器。

  1938年5月21日深夜,曾经和都井发生过亲密关系,后来离开都井嫁人了的2个女性回村省亲的日子。都井对这2女性有强烈的敌意和杀意,都井可能之前调查过这俩女的回村的日子,于是准备在这天犯案。

  下面是案件经过


  准备作案的前几天,都井就已经开始写长篇的遗书给姐姐,另外骑着脚踏车计算居民淘到隔壁村寻求救援所需要的时间。

  1938年5月20日下午4点,都井踩点,5点左右,电线突然被切断。

  5月21日凌晨1点40,都井开始行动。

  都井穿着立领学生制服,头上用头巾卷起来两边各绑着一个小型手电筒,用绳子将自行车用的车灯从头上垂吊到胸前,腰上绑着一把日本刀和两个匕首,手持改造过的9连发白朗宁猎枪,200发子弹,开始展开了1个半小时的屠杀。

  最初,都井将熟睡中的祖母的头用斧头砍下,然后村民一个个被猎枪射杀。根据幸存者证言,都井犯案时候相当冷静,对于向他求情的人,他会用猎枪将他们射伤,而对之前没有说过他坏话的人,都井就会放过他们。最终,共有30人死亡,3人重伤,其中5人未满16岁,三家被灭口,4家有一人幸存。


  一个小时的屠杀后,都井为了遗书的事情而到隔壁部落借了笔纸,那户人家被都井的模样吓的不轻。都井曾经给这家人的小孩讲过故事。

  写完遗书后,都井上了山顶,开枪自杀。

  遗书第二天被找到,遗书中写了犯案的理由:

  曾经和都井有过关系,但是嫁人后回村省亲的缘故。

  这个案件虽然很大,但是当初正处于侵华,报道受到了管制。

  大家早上好,都吃了没呢
  到底还有多少人在跟我贴呢,都冒个泡来看看,我看你们也不积极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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