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犯人流放千里之外,为何不趁机逃跑?跑不掉还是不敢跑?



来源 | 头条号趣谈唐宋元明清
流放’作为华夏封建统治时期的法律制度重要组成部分,有着悠久的历史。流放的惩治在很早之前就已经出现,而在秦汉时期形成固定体系。自秦汉开始一直到清朝末期,流放在诸多刑罚当中占据重要地位。那么古代流放时动辄千里之外(古代的里与现在的里有差异),如此遥远的流放刑罚,犯人为何不趁机逃跑呢?究竟是有着多方制度体系的约束,还是说在流放的途中受到了全方位监管,根本没有对应的机会呢?让我们一起来揭开历史的迷雾,细细的窥探一下吧。

流放制度的成型
李寻流放,此学者之大戒也
在《汉书·眭两夏侯京翼李传赞》对于流放这样的刑罚进行了简要介绍,更多的是当时那个年代对于流放这种惩罚的社会观点和看法。
我们能够看得出来:流放的惩治力度在读书人的心中还是非常大的,读书人尚且如此,就更不用说那个年代的普通百姓了。
臣必量才而受者,故无流放之祸
而在《抱朴子·臣节》中对于流放也进行了几点描述。更多的是对于人流放这样的惩罚措施的制度描述,如果一个人没有犯过特别大的错误,是不会担受此刑罚的。
远古时代的驱逐
流放刑罚制度在远古时期就有,只不过远古时期并没有对应的流放这样的专有词汇,我们可以暂且用驱逐两个字来替代。
在远古时期的部落制度当中,每一个部落都会选出一个领路者,而这个领路者我们又可以称之为智者。他是整个部落最为智慧的人,对于整个部落也享有生杀大权,在部落当中具有极其高的话语权。
而部落与部落之间的沟通、部落的交流以及部落的内部管理是有一系列的制度和规章的。当一些人犯了大错误的时候,部落首领就将他驱逐,只不过这个所谓的驱逐单纯的是驱逐出这个部落,也就是说这个部落不再承认他的存在。
大家千万不要小瞧驱逐这样的惩罚措施,在远古部落时期需要对抗野兽,需要种植粮食,也需要去捕猎食物。当一个人离开了部落这样的一个大团体,他的生存死亡似乎只能依托于天意了。
秦汉时期的体制呈现
在秦汉时期,流放作为专有词汇慢慢出现,而且对于犯人也开始大力度的驱逐。
有一些犯人会被流放到偏远地区,让他们在极寒之地去做徭役。只不过秦汉时期的流放,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律法约束,也没有将流放摆在整个帝国的主要体制惩罚中来。
真正意义上流放形成一个系统性的惩罚,并且有专有部门负责此事是在南北朝时期。
五刑制度正式确立
封建王朝统治史上有真正意义上的五刑制度,而五刑制度经过多次变迁,在隋唐时期正式确立。
笞、杖、徒、流、死
五种惩罚措施为根基,在此基础上开花散叶形成了复杂繁复的惩罚措施。
五行制度一旦确立,在唐朝、宋朝、元朝、明朝、清朝这五个大一统朝代当中也进行了对应的演变。
直到清朝末期的时候,五刑当中的流放才彻底的成为历史。

流放的仁政和慎刑
我们在回顾清朝电视剧的时候,总会见到这样或者那样的台词,比如把某某人流放到宁古塔,永世与披甲人为奴。
很多小伙伴在看到这样的台词的时候,就会好奇:这个宁古塔是哪里,这个披甲人又是什么?
我们所提到的宁古塔和披甲人往往指的是流放到的具体位置,以及流放过去之后他们所受到的诸多惩罚。
现阶段的东北旅游事业正盛,冬天去的时候还能打个哧溜滑。
但是在古代交通极其不便利,环境极其恶劣,人对抗自然灾害的能力极其渺小的时候,流放到东南西北等任何一个极端的地区,都是倒了大霉的存在。
比如在明朝的时候流放,主要以云南为主,在流放的途中,以及流放过去之后,因为当地的自然环境恶劣,在半路上也可能会出现某些野兽,导致流放过去的囚犯死亡率偏高。
流放的地域性选择
每一个朝代都有着与之对等的流放地域,比如明朝的南方,清朝的东北。
而封建统治者对于流放区域以及流放之后,他们在那里受到什么惩罚都是耗费了大量心思的。
目前来看,流放的主要区域一共有四大区域,分别是西南烟瘴之地,东北苦寒之地、孤岛、西北绝域之地。
因为这些地域的选择相对来说是固定的,伴随着一个地方延续下来,几十年、几百年的时间里面数不清的囚犯流放至此,也就形成了一个又一个的流放地居民部落。
但是这些区域医疗条件、生存条件极端简陋,如果有个大病小灾的话,可能第一天没事,第二天直接就嘎嘣脆了。
流放的儒家思想体现
可即便如此,流放也是儒家思想的重要体现之一,因为儒家思想对于统治者一共提出了两点需求:第一点是仁政,第二点是慎行。
什么是仁政呢?简单讲帝王必须施以仁政,对待一些囚犯的时候,只要这些人不是主观意愿犯错或者犯的错误并没有想象的那样大,有可弥补的方式,那么就要施以仁政。
当一些人穷凶极恶,必须受到极其严苛的惩罚时,要慎之又慎。
我们见过清朝电视剧当中,皇帝在囚犯册当中点明秋后问斩人员时,所有的大臣都要换上极其罕见的衣服,皇帝要斋戒七日,然后每一次用笔勾划某某人该斩决时,大臣们也会再三叩拜,请求皇帝的原谅。
当然这只是一个形式,可在这个形式当中也能够看到帝王之术中的仁政和慎刑。
不忍刑杀,流之远方
而在《大清律例·名例律上》我们能够见到这八个字,短短八个字就已经全面阐述流放存在的重要地位。
当一些犯人他们所犯的错误并不是非杀不可的时候,帝王也会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比如将他们流放远方。

流放的具体程序
古代的流放和秋后问斩是一样的,有着严格的司法诊断,除了司法诊断之后,还需要皇帝亲自签字。
因此古代的流放是有一定的固有程序的,只不过每个朝代的固有程序都不同,我们只能够将现有的史学资料进行一个整理。
1.犯人审讯。
这个人他做过什么错误的事情,无论他是被冤枉还是没有被冤枉,都需要进行第一轮的审讯,而在审讯完成之后,需要划定他的犯错误等级和犯错误对社会的影响。
简单讲的话,如果有一二三等级的牢狱,在第一次审讯的时候,就需要确定他究竟应该去哪个牢狱之中。
而在犯人审讯第一轮结束之后,一般会有第二轮审讯,第二轮审讯主要目的是防止有误审或者有审讯的大臣在其中做猫腻,亦或者这个普通百姓或者官员是被冤枉的。
当两轮审讯都无大碍的时候,就需要对他所犯的错误进行一个分类规划。
2.确定是否流放。
在上文当中,讲到过隋唐时期流放已经成为了封建统治的五大罪之一。
理论上来说,既然已经被称之为五大罪之一,那么在隋唐时期的时候五大罪之一的流放,就必然会有层层筛选以及绝大多数臣子们的认可。
封建帝国尽管生杀大权统归皇帝所有,但是儒家学派的优秀代表表现出来了对生命的足够敬畏,比如在宋朝的时候已经有明文规定:一旦犯人所犯的错误太过于极端,必须要杀头时,每一次行刑之前只要犯人喊出我冤枉呀,那么就必须把这个犯人再一次羁押到监狱,重新审理。
很多人可能会觉得这样做是否有些无厘头,或者这样做是否有些顾忌,顾忌的太多了,但是在真实的情况下来看的话,这样做可以最大程度的保障犯人的个人权利。
这个道理我们以这样的一个案例来看一下,古代的时候流放也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不是说流放就要流放的,会经过一系列的审查,审查完成之后再来确定是否流放。
3.挑选流放之地。
既然已经决定流放,那就必须在短时间之内挑选出流放之地,而且根据流放的年龄以及流放者的身体素质来确定什么阶段进行流放。
比如一个80岁的老汉,可能在冬天的时候,或者在夏天这样的一个极冷极热的天气,很有可能忍受不了,直接嘎嘣脆了。那这个时候流放就要考虑到天气和疾病的因素,就必须考虑流放之地不能太远,在流放的过程中必须给予这个老汉一定的照顾。如果流放之地太远,需要走十天半个月,需要走一年两年的话,那么估计走到那里,这个老汉就已经嘎嘣脆了。
4.随从人员的严加防护。
每一次流放总会派出对应的官员或者对应的衙役,将流放之人安排在流放之地。
而每一次的流放并不是说单纯的走到那里就会有一定的监护人选,监护人员一般由二个人到五个人组成。而这些监护之人既是防止流放之人发生意外,也是防止流放之人动了歪心思想要逃跑。简而言之,他们是监视着发生的一切。

千里流放,为何不大逃亡?
1.官府登记在册,很难逃亡。
这一点需要往上延续,一直延续到商鞅开创性的建立了户籍制度,这一个户籍制度可以说保障了人口流动的相对意义平稳,并且百姓的来回流窜指数相对应降低。
我们举一个简单的例子,这一个村落一共有多少人,无论是100人也好,还是500人也好,通通登记在册。他们每一个人的模样,他们每一个人的姓氏、籍贯,每一个人的工作全都记录好了。
如果有一个人犯了错误需要流放的话,那么从中央到地方所有的官员都必须把这个对应户籍当中的人员予以标记。
一旦标记在册,那么这样的一个人在当地基本除名,除名之后,就不会给予他对应的土地让其耕种,断了他的后续来源。
再加上古代的人口流动性极差,一个村子几百个人,可能十年二十年之后还是这几百个人,人员流动性差,就意味着一旦村子里面突然之间来了一个陌生人,所有的人警惕心都会被调动起来。
古代的交通不方便,一方面可以说是遏制整个古代经济运输的命门,与此同时也是保障国家安全的必然存在。这正如双刃剑理论当中的经典案例,有缺点也有优势。
2.流放地处偏远之地,不聚齐的话很容易陨落。
在上文当中,我们也讲到过古代的流放和大家想象的可能有点出入,比如古代流放的时候,更注重的是偏远之地怎么远怎么来。
而在这一系列的流放过程中,无论是流放到大西北,还是流放到南越之地,如果自己一个人趁着别人不注意偷偷的跑掉,在那荒无人烟的地方很难生存下去。
所以古代流放,往往更在意的是如何第一时间找到自己的流放之地,然后和流放之地的受苦受难的朋友们一起共度难关。
3.押解人员多少会起到督促作用。
古代的押解人员,他们的武艺或许不强,他们的本领或许也不强,但或多或少都是衙役的人,他们本身就是一种权威。
对于那些能耐比这些人小的,不敢凭借自己一己之力去冒犯官府的,被衙役押送到偏远之地也都会老老实实的去。
因为古代的衙役在把他们押送过去的过程当中,还需要涉及到一个问题,叫做回去报备。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如果衙役不能够按规定的时间回来报备的话,那么朝廷就会认为这一部分衙役出了某些差错,或者已经出现了意外,这个时候就会动用整个朝廷的力量来对这个囚犯进行羁押看管。
到最后能够证明这个羁押之人没有逃跑也就罢了,如果被证明羁押人员已经逃跑的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想要抓住一个人似乎也不是难事。
4.古代律法对逃跑非常严苛。
我们要知道,古代的流放有的时候非常的痛苦,而有的时候其实就是举家搬迁。
比如某某人做了某些皇帝不愿意的事情,就直接把他安排在一个边远的地方当官员,换句话来说,这样的流放其实要比坐牢或者砍头要轻松得多。
而在一些情况之下,如果一个犯人犯了十恶不赦之罪,却正好被皇帝开恩,选择了流放之刑,也会谢天谢地,因为这个流放极有可能是流放一段时间,赶上皇帝开恩就直接再拎回来。
我们要明白一点,一旦在流放的途中直接逃跑的话,极有可能会牵连三族甚至牵连九族。
也就是说,如果自己想跑的话,自己的家人会跟着倒霉,保不起自己的家人和自己一起嘎嘣脆了。原本还有条活路可以走,现阶段一下子连活路都没有了,更可悲的是连自己的家人都要陪着自己。
5.押送之时需要刺字,有标识。
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
我们从唐朝的大诗人韩愈写过的一首诗能够看得出来,古代的官员贬谪其实也就是流放的一种,只不过这种官员贬谪还会给官员对应的品阶,有的时候品级仅仅就跟闹着玩似的。
而韩愈在写下这首诗的时候,也以另一种方式来告诉大家:流放之行是如何严格实行的。
比如韩愈,因为上奏了一封书信,惹怒了唐朝皇帝,皇帝立刻表示要把他贬到八千里外的湖州。
而这种贬到湖州几乎是眨眼之间就完成的,因为皇帝昨天刚说把他贬走,第二天的时候就催促他起身。
韩愈走到某地时遇到了大暴雪,写下了这首极其悲切的诗。
同样的道理,我们来看一下古代的大才子杨慎,杨慎作为一个才子,多次有过想要逃跑和藏匿的念头,但是每一次都会被朝廷抓回来,最终老死云南。
这也能够看得出来,流放惩罚一旦确定,很难有翻身之地。
历史启示录
我们能够看到古代的时候,对于流放是有一整套完整规格的惩罚制度和惩罚措施的。
无论是商鞅变法时期户籍制度所提供的便利条件,还是古代交通落后导致人员交往的非频繁,亦或者囚犯脸上刺字有明确的身份表示,这些通通都是流放的必要保证。
但整体来看,封建王朝时期,对于部分恶人的流放他们不敢采取大规模的骚动,不敢半路逃跑,主要原因在于流放之后如果逃跑的话会破坏整套程序,而整套程序破坏会牵连家人。
当然,更多的时候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华夏帝国是世界巨无霸般的存在,犯人犯了错误之后,流放的时候,如果跑到其它偏远之地,或许未必有流放之地过的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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