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2021年农村宅基地“大清查“这4类宅基地要收回,有人要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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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农村土地基本已经确权完成,农民也拿到了相应的确权证书,随着新的土地管理相关规定,土地的管理也越来越比较严格,
针对那些违反土地使用管理的人或者土地今年开始统一治理。当然可能有些村民一开始不能理解,但是换位思考下,如果你也想申请宅基地却无奈村里没有多余宅基地,那么自己的权益就受到了影响,而在农村还有些孤寡老人,虽是独身一人但却拥有多处宅基地,这样的情况就对其他村民有失公允,因此,2021年起,农村宅基地新规明确,这4类宅基地将被收回。
一:违规建设的房子,也就是违反国家规定的建房子的标准,说得通俗一点,那就是本应该用来耕种的农田,被农民朋友们用来建设居民楼了,
甚至是作为商业用房了,所以直接导致的就是我国的耕种面积在不断的减少,为了保证我国18亿的耕地红线不能碰,同时还要保证粮食的产出,即使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之后也是不能更改耕地用途盖房子的。
二: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违规使用宅基地:这种情况在农村比较常见,因为有的宅基地用不到,便改建成养猪场、厂房等设施,如果没有申请批准,那么这一类就属于改变宅基地使用用途,违规使用。
三:一户多宅的情况:这种情况是农村目前来看最突出的问题!国家目前的处理方式是不予确权,于是超出的宅基地如果遇到土地征收的情况,是不能得到拆迁补偿的。在此后,超额的宅基地会被作回收处理。农村宅基地荒废在各地都有发生,造成了国家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公平与公正!
四:无人继承的宅基地:无儿无女,但是可能有村里的亲戚或者侄子等后代,根据特殊情况看,如果对于老人有赡养义务,并且老人在世之前愿意将房屋转移有赡养义务的后代名下,那么等到房屋倒塌之前都有归属权,但是并没有宅基地的使用也就是说不能重建和新建,最后还是由村集体收回,当然可以买卖房屋,但是宅基地不可捆绑,同样到时收回。农村改革的政策关于几亿农民和经营者,需要多方努力以确保最优方案。农村改革关系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全面实现现代化,农业现代化是重中之重,因此农村土地改革必须全盘考虑各方利益,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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