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停止”!民法典:2021年起农村房屋宅基地统统“这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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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与我们息息相关,每个人从出生到去世都离不开民法。大到签订合同、成立公司,小到缴纳物业费、处理婚姻纠纷,几乎所有民事活动都要能够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民法典的出台,让许多没有“定论”的案件,找到准确的裁判依据;让很多平时生活中颇具争议的“麻烦事”有了明确的“说法”。
对于农村家庭来说,土地确权后将带来4个方面的好处:
1、有效保护农村财产,土地确权后主要处于承包期内,除了国家地方征用土地外,任何单位组织都需要和农村协商才能使用土地;
2、有利于增加农村财产性收入,除了经营性生产外,还能够将土地外包出去,从中赚取收益,这样即使进城打工也能够有一份收入;
3、是获得补偿的依据,土地确权后相当于多了一份凭证;
4、能够方便贷款,过去农村户口贷款流程繁杂且门槛较高,但确权后的土地使用证能够作为资产进行抵押。
确权将“停止”
2013年,全国各大省份陆续开始了土地确权的工作,如今已经过去8个年头,这项人人拍手叫好的福利政策也进入了尾声,去年6月国家自然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到了2020年相关工作进入了收尾的阶段,由于2020年情况特殊,部分地区将在2021年完成确权工作。因此今年将是“确权”收尾的一年,对于老家农村还有房屋土地的需要留意一些常见的相关问题。
民法典解答:是否所有土地都能够进行确权登记工作?
一般来说,有7类房屋土地不能确权:1、非法占用耕地建设的房屋;2、房屋的宅基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对于超出部分的面积不能进行确权;3、不符合规划,未经审批就建设的房子;4、存在争议的宅基地建设的房屋;5、城镇居民违规在农村购买的宅基地和房屋;6、开垦、破坏生态环境取得的土地建设的房屋;7、一户多宅,以及超出部分。
民法典解答:已经在城市落户的家庭,能否继承老家的房屋和宅基地?
今年正式生效的《民法典》以及自然资源部做出了回应: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也就是所说的“房地一体”。如果是独生子女家庭,无论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可以继承;如果有多个子女,且部分子女在城市落户,那么则由户口仍在农村的子女继承;如果子女户口全部在农村,则按照平等继承的方式来继承房屋。上述情况是老人没有留下遗嘱,如果留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的方式来继承老家房产。但需要注意的是,继承人继承的是房屋的“所有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因为宅基地的本质属于农村的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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