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骄阳我终于背叛了婚姻

  咦,最近看涯友们的留言,衷心感谢,理解万岁!友情提醒,三观不正,莫被带偏!书归正传。
  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我们的城市最近迎来了雨季,三天两头的下个不停,加上到处修路,这滋味,叫一酸爽。只想做个宅女,但是口袋不允许。人需要事业的支撑来获得自信。努力的女人最美丽。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超级喜欢画皮,我要也有这么一副面具该多好,出门的时候往脸上一扣,方便快捷。可惜,每当往脸上涂抹各种色彩,都像是上刑。懒散惯了,出门不如带个口罩,再戴上墨镜?算了,精致,精致,优雅,优雅,不是十八喽。中年妇女没有任性的资本,也没有恣意挥洒的青春。面见客户,相谈甚欢,趁着娃午休的时间,敲定了一单,大小也是收入,周末,没白辛苦。
  若无相欠,怎会相见。想来,人的缘分是上天注定的,孽缘也是如此。欲把相思说似谁,浅情人不知。现在这个年纪说爱情,有点矫情。说需要,又太直白。其实涯友们分析的很到位,我双手赞同。在现实面前,我只能选择做成熟的麦穗。弯腰,不逃避。
  佛说, 人生八苦, 生老病死、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谁也逃脱不了这八苦的磨砺。沉淀了一段时间,还是继续跟大家分享我理解的爱情,还有现实中扭曲的生活。
  爱是一场博弈,必须永远保持与对方不分伯仲、势均力敌,才能长此以往的相惜相依。婚姻里,一方成长的过于迅速,或者说没有按照预想的方向成长,两个人渐行渐远,怎么能够相惜相依?现实中,遇到的那个人,也未必与你势均力敌,只是断章取义,各取所需,满足得了片刻的相依相惜,实际上留下的还是寂寞空虚。谁能解忧,不是杜康,是忙碌。忙的没有时间去胡思乱想,没有时间来追求虚无缥缈的精神满足。说到底,饱暖思淫欲,这段时间算是给自己放了个假,一切皆是幻象。
  忙碌的生活节奏刚刚序曲,抽午休的时间来码几行字,电话一活跃,思维总被打乱,单位上的大项目要落地,自己的项目要再度开展,一时间又回到了“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的状态,好吧,身体里的那个男人终于复活了,这是我乘风破浪的勇气。看着办公桌上的一摞资料,文件、档案、合同,便利贴上一排排的未完成工作提醒,居然欣喜不已,什么才下眉头,却上心头,什么男欢女爱,患得患失,以及小女儿的惺惺作态瞬间消失殆尽。我,回来了。
  享受片刻安宁,去食堂的时候,没带手机。我有个习惯,吃完饭得溜一圈,活动一下筋骨,哪怕顶着烈日。
  抬眼,熟悉的车牌号。
  上车。
  不。
  为什么不回我信息?
  没带手机。
  换个地方吧。
  在这说吧。
  那我走了。
  不送。
  深夜,一个位置信息突兀的显示在手机上,距我一千多公里。然后,是一首歌的推送。
  漫天的话语,纷乱落在耳际
  你我沉默不回应,牵你的手

  你却哭红了眼睛,路途漫长无止境
  多想提起勇气,好好地呵护你
  不让你受委屈,苦也愿意
  那些痛的记忆,落在春的泥土里
  滋养了大地,开出下一个花季
  风中你的泪滴,滴滴落在回忆里
  让我们取名叫做珍惜,迷雾散尽
  一切终于变清晰,爱与痛都成回忆
  遗忘过去,繁花灿烂在天际
  等待已有了结局,我会提起勇气
  好好地呵护你,不让你受委屈
  苦也愿意,那些痛的记忆
  落在春的泥土里,滋养了大地
  开出下一个花季,风中你的泪滴
  滴滴落在回忆里,让我们取名叫做珍惜
  漫天纷飞的花雨,落在春的泥土里
  滋养了大地,开出下一个花季
  风中你的泪滴,滴滴落在回忆里
  让我们取名叫做珍惜,那些痛的记忆
  落在春的泥土里,滋养了大地
  开出下一个花季,风中你的泪滴

  滴滴落在回忆里
  让我们取名叫做珍惜
  让我们懂得学会珍惜
  不得不说,这一招,对付80后还是很有效果的,营造氛围,找痛点,要眼泪,歌词用来表白心迹,其实也不是自己的承诺,至于你想怎么理解,那是你的事。我就是那么一放,你就是那么一听。目的达成之后,你还是你,我还是我。玩技巧,炉火纯青啊。原本以为是个青铜,没成想还是个王者。顿时,来了兴致。比谁能装是吧,电视剧里天天教,甄嬛传,如懿传,延禧攻略当哥们白看了?就算都忘了,现在不还有个综艺叫乘风破浪的姐姐。
  干嘛半夜发这个,你知不知道我很想你,你知不知道你跑那么远我很担心,你知不知道我现在已经泪流满面了,你说你干嘛要招惹我!
  今天是想跟你说,有急事要走,你没给机会。
  你出现在我灰暗生命里,好像照亮了整个天际,我不是不理你,而是我不敢,你是自由的,我只能为难我自己,你懂吗?
  我知道。我也不好受。
  不,你不知道。你不知道我承受了多少压力。爱你,实在是太痛苦了。就像做了一场旖旎的梦,我不想醒来,更不想失去你!
  等我回去好好补偿你。
  嗯,我等你回来。
  ……
  怎么样,琼瑶台词背的还不错吧。男人,不止一面,(男人的温柔面\男人的英雄面\男人的孤独面\男人的领袖面)今天你要秀哪一面?天天穿七匹狼舒服吗?非要装,那咱也配合一下,不然怎么体现你的那么多面。什么年纪办什么事情好不好,我不喜欢玩套路,即使套路,麻烦您稍微与时俱进一点好不好,虽然我智商不高,也不能这么被折辱。当我从自己营造的爱情假象里走出来之后,好像肥皂泡失去了七彩光环,碎的彻底。Game over.
  就喜欢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哈哈哈。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感谢涯友们的关注,还是那句话,理解也好,抨击也罢,照单全收。人性,就是那么奇怪,有些人一边骂着你,一边还想成为你。有时间不如看好老公,别被我这样的文艺范骚浪贱的渣女俘获,不过估计可能性也不高,渣女都很挑剔。哈哈哈哈。友情提醒,三观不正,莫被带偏。书归正传。
  周末,咖啡、冰激凌、麻辣火锅的造,不要命的节奏。最近睡眠不是太好,需要改善一下生活方式。感觉活成了00后的作息,那就年轻一点,开始健身吧。每天优秀一点点,不油腻,是中年妇女最后的倔强。
  我回来了。
  恭迎陛下。
  谢谢。
  甭客气。
  我刚到,今晚有时间吗。
  不好意思。
  心态发生转变之后,还没调整到最佳的相处状态,这段关系,鸡肋吗,鸡肋。需要吗?需要。等我想清楚。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手头事情有点多,待我理顺,再来续写。
  一大早看看天涯,哇,今天点击量过两万了呢,感谢大家支持哈,遭遇网络暴力,很多朋友私信我还更不更新,不用担心,老百姓的话,听拉拉蛄叫还不种庄稼了吗,再说了,被狗咬了还能咬回来不成?欲戴王冠,必承其重,现在看来,范爷被口水喷的不是更有魅力了嘛。黄渤说过,当你强大了,看见的都是真善美。所以继续成长吧,往优秀的方向努力,谁的成长史也不会是洁白无瑕的。唯心也好,唯物也好,大家都有言论自由,不被他人的言行左右,做好自己,就够了。针尖对麦芒有什么意义,枪响之后,没有赢家。
  最近忙的连轴转,健个身都得被N个电话打断,抽不出整块的时间来更新,对我而言,工作永远第一位,有空就来续写,涯友们不要着急。
  随着网络在我们生活中的不断发展,也逐渐出现一些不太好的现象,比如在网络上传播暴力视频或是发表暴力语言威胁等等,对我们的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特别是对青少年的伤害很大,政府也在通过法律规范网络秩序。下面我们就网络暴力法律法规谈谈如何治理网络不良现象。

  一、关于网络暴力法律法规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二、法律规定内容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

  (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第四条 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