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邪】朝花(新人拜吧)(HE)

二十一、【吴邪】【溪云初起】

平静的日子没有波澜,我总以为时间就会这么过,却忘记了这世上还有太多出乎意料。我忘记了在满川风雨来临之前,总有似乎长的看不到头的夕阳和云翳,而这些美好,恰恰是最短暂的事。

我什么都没问,而解雨臣什么都不说。我不会怀疑他,做了出卖灵魂或者身体的事情,只是知道他受了苦。他的眼神倔强而隐忍,如同一头成年雄鹿,即使受伤,也带着与生俱来的高傲和尊贵。这样的他,受的苦我无法分担,能做的只有默默陪伴。

过了不多久,他便再也不去FLOWER了。

即使如此,他也没有把这个决定告诉我。只是在我加班之后的每一个深夜,回到家里,都有一盏灯火等着我,那盏灯火底下,是一个瘦削而坚定的身影,昏黄的灯光里,也显出些莫名的温情来。

我是这样慢慢发觉他不再去FLOWER了的。我问起来,他只说钱已经赚够了,不想再让我担心。

他的眼神躲躲闪闪的,我猜测他一直有事瞒着我。几乎是控制不住地,我问他:“到底怎么了,你告诉我。”

解雨臣摇摇头,只是说等他考虑好了自然会告诉我,让我不要多想。

我知道对话到这里已经结束了,即使我再追问下去,他也不会告诉我自己在苦心考虑些什么事情。从他坚定的眼神里,那种并无迷茫只是犹豫的眼神之中,我该如何告诉他,那个答案一直都在。他知道自己的选择是什么,只是还没有想好应该如何告诉我。他是一个善良的孩子,总是考虑太多别人的感受,害怕伤害到我。

其实那个决定只要对他有利,无论如何,我都是支持的。

他告诉我他想出国的时候,恰逢《向先》第一期杂志出刊了。我不知道这是巧合还是他有意选择的时机,经过一个半月不眠不休的准备,《向先》如同从母体中分娩而出的婴孩,隆重地降临人世。每一个工作人员都是她的母亲,也是她的父亲,即有怀胎十月的辛苦,也有一朝得子的狂喜。

《向先》上市第一天,卖出了五千册。整个杂志社为之沸腾。庆功宴上,就连张起灵也和大家喝了起来,场面一度失控。胖子甚至拿着酒抱着我呜呜的哭了,一边在我身上擦鼻涕一边说:“老子的儿子可真他娘的有出息!”我被他弄得啼笑皆非,但也是从内而外的高兴起来。

喝多了酒,就觉得轻松和燥热,满心的话都想往外说。一行人拉拉扯扯,回到家里已经凌晨两点多了。

我拉开门,意料之外的,那个灯光下的剪影竟然还在。

“这么晚了,你怎么……”

解雨臣看起来也非常开心,笑着蹬蹬蹬跑过来,接下我手里的包:“知道今天是你的大日子,”他大概是闻到了我一身酒味,眉头皱了起来,“快去洗澡。”推着我进了浴室。

我洗完澡,走进卧室里,他还在聚精会神的读着什么。走近了我一眼就看了出来,因为这本书我实在是太熟了,从里到外我不知看过多少遍,那是今天刚刚发售的《向先》。

他抚摸着为了追求质感而故意弄皱了的封皮,那个封皮上有一尊维纳斯的雕像。这一期的主题叫做“维纳斯之美”,意喻不完美之美,是张起灵钦定的,希望在最好的开端上就给自己留下退路。

我坐在他身边,拉开被子躺了进去,时间已经很晚了,又喝过了酒,眼皮不住地打颤。解雨臣的兴致却很好,他凑在我身边,问我:“这些都是你设计的?”声音里藏不住那些清凌凌的笑意。

我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意识已经很模糊了,下一秒就会睡着。但他却怎么样也不想让我睡,和我没话找话。

“你觉不觉得,这一篇文章就是江写的?”说着,他把杂志翻到某一页,拿到我眼前让我看。

其实他根本不必放的这么近,他一提起来我就知道他说的是哪一篇了。因为那一篇文章的作者,她的笔名只有一个单字:江。

看到这个笔名时我还不觉得什么,真正让我产生联想的是其内容。说起来那真是一篇无聊的文章,不过是一直重复。讲了一个无论是哪一方面都很普通的女孩子,从没有谈过恋爱,却一心向往真正的爱情,向往新鲜玫瑰的热烈芬芳。文章来来回回反反复复,写她上班下班,和不同的人打交道,以及每天买给自己一束玫瑰,并且扔掉昨天的毫不心痛。在这样的重复中她小心翼翼地期待着真的有人送她一捧玫瑰。这一切被打破了:有一个男人实现了她的愿望,给了她一束花,她异常珍惜,妥善照料。但自然规律无法违抗,两周后,那束玫瑰还是不可抑制地枯萎下去。那个女孩绝望之下,认为世间没有永恒的爱,抱着枯萎的花死在了自家浴缸里。文章最后是一个超现实的结局,女孩割腕流出的鲜血,使枯萎的花瓣又重新焕发了生机。

我迷迷糊糊地想起了这篇文章的内容,并在心里认真分析这个江就是那个江的可能性,越想越觉得脑子是一团乱麻,就在我彻底闭上眼沉入睡眠之时,解雨臣轻柔的声音却以石破天惊的态势撞入我的耳朵里。

“邪,我要出国了。”

我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清醒过来。我躺着,解雨臣坐着,床头灯暖黄色的光打在他身上,这让他看起来精致到近乎不真实。也让他说出口的话更加残忍。

“你要去哪里?”

“英国,国王学院。”

我默然。这是我没有想到的好学校和好机会,在我听到消息的瞬间,就知道解雨臣是不可能放弃的,即使他要放弃,我也会劝他紧紧抓住。他不和我商量,用如此公事公办的语气通知我。我心里清楚,他这是不想让我为难,也不想再次让我说出离别的话语。即使我会怨他,他也希望残忍的那个是自己。

想到这一层,我的心柔软成一潭湖水。解雨臣的话则如同一片秋叶,轻轻飘飘的,美丽并且脆弱。那片秋叶落在湖里,便荡开一圈一圈的涟漪,四散开去。

四周静悄悄的,我和他都没有说话。在某些时候,沉默要远远强于苍白的交流。如此沉默,与我们来说已经太多了,从他的高中时代开始,我们就能心照不宣的理解彼此。我知道他的种种思量,只是一时之间还无法接受这个消息。我才刚从铃溪来到这里,他就要远走英国了,这使得我的焦虑和选择看似都失去了意义。

又过了一会儿,已经有熹微的晨光从窗帘外隐隐透出来了。我才问:“你什么时候走,呆多久?”

他终于关死了台灯,躺进被窝里,一瞬间我看不清他的眉目,那温柔又残忍的感觉好歹消散了。他抱着我,声音闷闷地:“大四毕业走,要呆两年。”

那语气,活像个做了错事等待受罚的小学生。

我听了,反而觉得倒像是我欺负了他。想到这里,忍不住笑起来。见我笑了,他才长长出了一口气,对我说:对不起。

我把他抱进怀里,什么都没有说。因为他知道,我一定不会怪他。

时间又不慌不忙过了几个月,离他出国的日子越来越近了。我心里不舍,又不能说出口,想来想去决定送他一部手机,即作为他出国继续深造的礼物,又可以让我随时联系上他。

2008年底,是智能机刚刚兴起的日子。可以上网,可以QQ聊天。我和他都新奇的不得了,尤其是他,之前一直过得节俭,甚至都没有手机。我在带他去商场之前已经做好了功课,选择了那些年非常流行的一款机子:诺基亚N72。我知道他一定喜欢,而事实果然如此,他对粉色的那一款几乎是爱不释手,没有任何犹豫就买了下来。这还不够,面对同款黑色,他一定要买给我,还说什么这么多年,都没有送给我过任何东西。于是,我们两个在售货员异样的眼光中,给彼此付了钱,拿着情侣款的手机,开开心心离开了。

tbc
回复更新,按照原定计划不变。
谢谢大家的支持和不离不弃,我胡汉三又回来啦。
不知道能不能找回当时的感觉(毕竟当时比较做作),总之总之,我会继续努力的。
谢谢大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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