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僧看缘 2011-10-11 11: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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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我不反对你婚前谈谈不合适可以分手的言论,但是我反对你婚后只要一方没了感情就可以离婚的言论,这是为什么的?因为你看的书太少,不明白仁义道德和法律约束对于人类社会存在的意义。既然你想听点有道理的,我就搬出来给你讲讲。
人类有感情,诚然不应该被约束,按你的意思,即使你老婆现在突然移情别恋抛家弃子,你也觉得非常情有可原、不会怪她。你确实很包容。但为什么这个社会的舆论都抨击她和她的情人呢?因为她违背了这个社会的公序良俗。本来单论感情她是无罪的,但是她破坏了这个社会的细胞——家庭的存在感。
人类之所以不同于低等动物,就是因为我们的社会有一定的秩序,通过所有人的契约维护,让这个社会能够正常运转。如果杀人不用偿命,如果有权力就能奴役他人,如果婚姻不能维持家庭的责任和道义,那么这个社会的规则就会被打破,于是杀人放火强奸诈骗就会到处存在,所以我们要由国家暴力机关来惩治这些只遵循自己内心愿望、但破坏他人情感的人。
老兄,你就像尼采一样,自诩为太阳,觉得自己的意志和感情不容他人约束,可惜,这样的人都在监狱里,或者在社会的暗面,不被这个社会大流所接纳,这就是为什么你被所有人唾弃而没有一个人支持你言论的原因。你应该多读点书,比如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
@老僧看缘 2011-10-11 11: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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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不要老搬出我前男友来说事,我再次明确告诉你:他一直觉得离开我确实是他的损失,但人生总是有缺憾的。如果你觉得我是在一厢情愿自欺欺人,我可以让他上来跟你说明白这个道理。
@老僧看缘 2011-10-11 12: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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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欺骗不欺骗的问题,你还在纠结于个人意志,而没有把思想升华到社会意义的高度。
个人移情别恋确实难以制止,不过你一定没有听说过“七出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具体意思你可以去百度。
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律法当中,都要保障糟糠之妻不可弃,所以陈世美当了千百年的罪人。因为当时的女人不够独立,一旦被无缘无故休了,就只有孤寡终老死路一条。现代的女人确实更独立,能够为自己负责,甚至还可以休掉男人,所以古代的立法适时地取消了,但并不意味着婚姻就成了一纸空文(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那还领证跟不领有什么不同)。法律存在的意义,是强制保障家庭的利益最大化。而其他情感方面的规则,则由社会道德来约束。像你说的这种婚后移情别恋的情况,虽然人性上在所难免,但却属于不符合中国传统社会道德的内容,人是社会的人,除了遵循自身意志之外,必须受到社会的管制和约束,法律或者道义,总要承担起中一项责任,否则就是对受害方显失公平。可以这么说:我在情感上理解你,但我在理性上反对你。这也是唯心主义的纳粹哲学最终粉碎的原因。
@老僧看缘 2011-10-11 12: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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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婚前性的问题,我从未说过不赞同的,但是我告诫女孩子要谨防受骗。也就是要看对象,比如遇到您这样的是万万不敢婚前性的,因为你信奉唯心主义,只要自己爽了,就可以不负责任地换人。
至于这些东西,我不跟您打口水仗,请您认真读点中外名家思想,至少也要看看罗素和康德,提升下道德思维角度再来跟我理论吧。
@老僧看缘 2011-10-11 12:44:58
一、您还好意思说中国传统社会道德,传统道德让您婚前性了吗/?
既然婚前性了,就不配提传统道德
社会在变,传统道德有许多不合适了
但哪些合适,那些不合适,合适的未来多久会变得不合适,这不是您说了算的
非处女还讲什么传统道德,我晕
二、难道不爱了还硬挺着在一块,变心的一方能忍,不变的一方还忍不了呢
啊
人在家里,心在外面,望着窗外发呆
三、人的情感是最美的,只要没欺骗,我支持一切。
前边有人举我以前的贴子帮别人算计出轨妻的财产
那里因为婚外情欺骗了好久,一寸光阴一寸金,怎么整都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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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看您哪一个观点都站不住脚:
1、传统道德确实变了,不过你说的“传统道德”仅限于东汉以后啊,儒家思想男尊女卑的糟粕部分本来就是应该打破的。
2、不爱了当然不用硬挺,但是移情别恋方要承担代价,无论是法律上的还是道义上的,这就导致了你承诺婚姻之时必须考虑移情别恋的成本问题。
3、现代婚姻法您没读过?不管中外,目前的立法对婚后感情出轨的过错方都有惩处,不管你是否存在欺骗,就算你直接告诉你老婆:对不起我爱上了别人,我们离婚吧。最终的判决不能强制你重新爱上你老婆,但在财产分割方面,也会让你老婆受到更多的经济补偿。你以为你不欺骗就能毫无代价地移情别恋?建议你多看看每天中午中央2台的《经济与法》栏目。
@花果山摘桃人 2011-10-11 13:01:19
校长注意休息哈不要伤了BB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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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哦~
另外ps:兔兔我收到你的目录了~谢谢!
@老僧看缘 2011-10-11 12:5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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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们争论的焦点已经跟非处没有关系了,你不必事事牵扯这点,这只能说明你内心还有芥蒂。你看我从来没说过你婚前就是非处男所以怎么怎么地。
为了避免你又一次因为表达不够清楚而遭受大家炮轰,我想先请问你以下问题:
你是否认为婚后单方面移情别恋不应该受到道义上的谴责?
你是否认为婚后单方面移情别恋也不应该受到经济上的谴责?
@花阴小立当薰衣 2011-10-11 13:49:27
校长,现在流行穿越,疯僧可能是被宋、明时代卫道士的鬼魂附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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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下午比较忙,剩下的就交给你们了,哈哈~
@老僧看缘 2011-10-11 1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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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
其实你这样一说就明白多了,不过在没有欺骗的情况下移情别恋导致的婚姻破裂,你觉得为什么立法者会认为:
既然都不需要道德的谴责了,为什么还必须有经济上的谴责?这是什么逻辑呢?
@老僧看缘 2011-10-11 14: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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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女人是弱者”
“当然不是了,女人要自立自信自强的”
您的观点还真是矛盾得不是一点点啊……
另外关于违约金的例子,你举的很好,我来问你,如果一个商人自经商以来,每份合同都违约交违约金,反正人家不差钱,但是你觉得还会有人敢跟他做生意么?这就叫无诚信。
还有这一点:
1、“但女人显然不需要这样的负责啊,她只需你对感情负责就成了,但对女人是不用负责的”
2、“对男人当然不用负责,只要对感情负责就好了”
3、“既然生活中存在这样纠结的事,那肯定是有人要承担责任,所以非处要承担责任”
你说你是不是一个矛盾的纠结体?哈哈!想明白再说话,今后别再贻笑大方了啊~
@老僧看缘 2011-10-11 15: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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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想因为情分多分点家产给别人,怎么不应当么?
二、什么是违约金,就是对违约损失的赔偿,这是订立合同时都计算在内的
如果这个商人每份违约金都足时足量
那何止不敢和他做生意啊
一旦这个守合同诚信名声在商场中传出去了
找他做生意的人能排满大街
…………………………………………………………………………………………
哈哈,你去问问李嘉诚,他是靠违约金高成功的,还是靠诚信?难怪你不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了。
自以为违约金足够多就能随便毁约=自以为足够帅就能随便换女友
于是我笑了,我不用再多评论了,大家自有看法~
@老僧看缘 2011-10-11 15:28:00
一、12是反思后的结论啊
二、3指的不平横的、替别人保护过老婆的守礼男的做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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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为你不是守礼男,所以你已经不鄙视非处,并且认为你就算今后找个非处当老婆,也会很融洽地过完一辈子?”
“我是认为没什么”——老僧语
“其实我们争论的焦点已经跟非处没有关系了,你不必事事牵扯这点,这只能说明你内心还有芥蒂。”
“心存芥蒂怎么拉”——老僧语
你说你究竟是已经反思成功了呢?还是还在纠结呢?
@老僧看缘 2011-10-11 15:41:21
希望出现一个有力度的观点
史湘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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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大家都懒得搭理你了……我也不说了,您自己乐呵罢:)
@君爱玲 2011-10-11 17:57:30
昨天忙,没顾得上说,昨天去商务局办事情,斜对面是婚姻登记处,发现排着长长的队伍,我跟办业务那姐姐聊天,今天啥日子啊,这么多人登记。那姐姐说是10月10号啊,大家不是讲究十全十美嘛!我现在发现这日子确实挺好的,JM们可以参考,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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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反应是纪念台湾双十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