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女刑警手记——我经历的离奇案件》

  回楼上:貌似看过?绝对不可能,本文全是本人胡编乱造。如果说看过,只能是其他网站的转载,如贴库网等等。
  
  (9)
  (8、9两个段落均为原版没有的,本文也算是新创作吧)
  大概一个月后,经过艰苦地摸排走访,我们终于抓到了第三个凶手。
  具体的情况是:某个周末,一组民警化装成钓鱼爱好者,在我市玉阳河一个浅滩处巡视时,看到一男性钓鱼人手中所持的渔具张国富所遗失的非常相似,而且此人惯用左手。盯准该人后,我们通过侧面对他进行了全面调查。
  该人名叫许磊, 37岁,我市矿山机械厂买断工人,三年前与妻子离异后,一直没有再婚。据周围人介绍,许磊性格比较孤僻,平时沉默寡言,不爱与人交往,而且还有过小偷小摸的行为。自从工厂买断后,一直靠拉人力三轮车度日,经济比较拮据。这也许就是他至今没有再婚的直接原因。许磊最大的爱好是钓鱼,平时只要有空闲肯定扛着渔具四处垂钓。联想到张国富身为税务局工作人员,收入颇丰,一把鱼竿价值2000元尚可理解,但以许磊德的经济水平,就显得有些过于奢侈,极为反常了。而且根据许磊的钓友证明,许磊平时所用的鱼竿均为百八十元左右,直到最近才新换了这把。当时曾有人问他是否中了彩票,怎么割肉放血了。许磊闪烁其词,没有给出明确答复。
  以上对许磊的调查结果,完全符合司马局长对嫌疑人的特点描述,专案组一致认为,许磊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决定立刻将其传唤。
  面对我们的讯问,许磊支支吾吾,表现出明显的慌乱。随着审讯力度的逐步加大,许磊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许磊的交代与司马局长关于第三个嫌疑人的推理如出一辙。案发当日,许磊在凌晨三点左右就来到了二君山后峰下的深潭钓鱼(我身边的一些朋友都是这样的,大半夜跑去钓鱼,对此我很难理解)。大概10点以后,许磊收起渔具准备回家。在顺后峰原路返回时,无意在小树林里中看到刘成学正在对唐莉施暴。许磊自离异后就很少碰女人,每月拉三轮车赚的钱仅够糊口,找小姐的次数极为有限。面对一起现场直播式的强奸,许磊选择了沉默并在一旁窥探,直至刘成学强暴之后逃离现场。当看到赤着下身躺在地上的唐莉,许磊没来由地感到一种莫大刺激,于是上前对唐莉实施了奸尸行为。
   奸尸后,许磊刚要逃窜,却看见韩斌和张国富来到后峰岩洞前。许磊立即躲藏在树林中,想待二人走后再下山。却不料,正好也目睹了韩斌的行凶全过程。韩斌下山后,许磊忽然发现地上躺着的唐莉发出轻微呻吟,他这才意识到唐莉并没有死,刚才只是一时晕厥过去。如司马局长对许磊的心理分析,许磊当时丝毫没有感到恐惧,脑中反而兴奋异常,他灵机一动,将唐莉抱至岩洞内,平放在张国富身边。然后蹲在唐莉的头部前面,用左手抓起旁边的带血的石块,对准唐莉的左太阳穴狠狠砸了下去。
  
  (10)
  将许磊收押后,全体民警围着司马局长,非要他说出是根据什么对许磊本人的背景做出如此精准的判断。尤其是,竟然能准确地说出许磊是个左撇子。
  司马局长笑笑,结合自己最初的判断逐一解释给我们听。
  韩斌在杀死张国富后,故意布置了抢劫杀人的现场,并将张国富的鱼竿丢在岩洞外。然而警方勘验现场时,却没有发现这把鱼竿,只能说明案发后有人将其拿走。这个人是谁呢,如果是一个对钓鱼不感兴趣的普通人,显然有些说不通,因为对外行来说,100块钱的鱼竿和2000块钱的鱼竿在他眼里毫无区别。所以只能是一个同样热衷垂钓的钓鱼人。同时后峰山势险峻,平时也有少数热爱探险和垂钓的人前往。所以,钓鱼人是第三个凶手的可能性最大。
  假设第三个凶手就是钓鱼人,他既然将唐莉抬进洞内,和韩斌、刘成学一样有意制造抢劫杀人的假象,那么他不应该拿走那柄鱼竿。毕竟,在一定程度上,鱼竿的存在能证明这是一起抢劫杀人案。但是,他还是拿了,也就在侧面上说明这个人有着爱占小便宜的心理,同时经济状况还比较拮据。因为如果是一个经济水平好的,他在完成如此一个大胆可怕的犯罪行为后,似乎没有别的心情再去拿走鱼竿了吧。
  关于凶手的年纪和性格。一般来说,钓鱼这个爱好需要的是心能够沉静下来,20多岁的年轻人恐怕还做不到,在周末肯定会忙着做别的,而不会将大把的时间消耗在水边的枯坐上。所以,凶手应该是中年人,至少是在三十岁以上。再看看凶手的作案手段,窥探两起暴力犯罪、奸尸、布置假现场,这一所有行为完全说明其心理肯定存在严重问题,他的行为在某种意义上意味着一种发泄,出于现实中欲求不满的发泄,出于个人本身性格隐藏缺陷的发泄。这类人一般在现实中肯定是不善言辞、不懂交际的一种人,所以才在能受到强烈刺激后产生扭曲的变态行为。针对奸尸这一点,如果是感情顺利,性0生活满足的人,恐怕很难有如此毅力和胆量,所以凶手必定在感情或者婚姻中有挫败经历。有这种经历的人一般都集中30-40多岁这个年龄段,这个时候的婚姻最为脆弱,容易解体。如果是50以上的人,大家对生活基本上都安于现状,或者即便经历过挫折,也都会出于生活压力找个人陪伴,所以,当时我的估计就是30-40这个年龄段,上下浮动不会很大。
  最后说说为什么我猜凶手是个左撇子吧。自刘成学供述后,我就意识到肯定存在第三个凶手。然后也特意去停尸间看了看唐莉头上的伤口,我发现了一个很特殊的地方。唐莉的伤口在左太阳穴,如果说凶手是正对着唐莉的尸体,或者跨起在唐莉的尸体上,然后用右手抓起石块击打唐莉的太阳穴,自然击打在左太阳穴。但是,右臂在抡起石头时肯定会与尸体之间形成一个偏上的角度,造成的创口截面应该是从上至下的倾斜。很难想象,凶手是水平抡起石头的,大家试一下,这种感觉很不舒服,尤其是肩胛的部位。但是我看到唐莉的创口是自下而上的倾斜,那就说明凶手是蹲在唐莉的头部前方进行击打的。而要在头部前方击打,如果是用右手,伤口肯定会发生在右太阳穴。那么,既然唐莉的左太阳穴留有击打痕迹,那就说明凶手是个左撇子了。
  (本故事完)
  
  割尸案
  (想不好起什么名字,暂时就用这个吧。这个故事很变态,我尽量弱化一些,随写随发吧)
  1、
  一般来说,建于8、90年代的居民楼大部分都是开放式的,没有形成一个封闭的住宅区,而且每个楼洞也没有安装防盗门,一些设施配备比较简陋。拿信箱来说,在我们这个城市,都是悬挂在一楼缓步台的墙壁上,是一个用薄铁皮制成的大盒子,其中按照住户数分隔成单独的空间。在每个小格子外面是一个带着入信孔的小门,有合叶连接,外面挂着一把小锁头。这种信箱是最老式的,很不结实,力气大的用手一拽基本上都能抻变形。时间一久,许多信箱外面的铁门都丢失掉落了。由于现在写信的人少了,大家也不当回事。偶尔来一两封信,也会有手欠的孩子将其拿走。记得我小时候,也干过类似的事情,曾被父亲好一顿臭骂。
  
  2、
  某天,一个小学生放学回家进楼洞的时候,发现某个住户的信箱里塞着一个黄色盒子。将其拿出来后,是一个外面用黄色透明胶布包缠着的大号灯泡包装纸盒。
  小学生将盒子取出带回家,背着父母在自己房间拆了开来,满以为里面会有什么值钱玩意。
  打开之后,却发现里面装有两片窄窄的类似肉皮一般的东西,略有些发干,呈暗褐色,上面稀稀落落地长有几根黑色的毛发。并且,还沾有一些已经干涸的白色斑点,类似米汤。
  小学生也看不出个究竟,就准备扔掉。其母亲正好进孩子房间,顺手拿过来一看,脸色有些不对,再仔细瞅了瞅,立刻大叫一声仍在地上。孩子父亲跑进来,抓起那两片肉皮瞅了瞅,也立刻变了颜色。因为成年人都能看出来,那两片肉皮……其实,就是女性的两片荫唇。
  
  一会更,现在在写人皮鼓。
  割尸这个故事,是新写的,熟悉我写作风格的朋友都知道,我一向喜欢现场直播,哪怕写错了,也乐此不疲,要的就是写作中的快感。
  感谢莲大帮忙改了名字!呵呵!
  呵呵,是有点乱了,心开始乱了,最近有一些烦心的事情一直困扰我,所以无法安静下来。哈哈,先凭着灵感写吧,有空再修改。
  本文和《人皮鼓》会同步更新,每天必更,但不保证字数,更新时间也不一定。谢谢大家支持。
  《人皮鼓》不写了,专心养活这个帖子,就保持这样的风格,永远类似于纪实。看来我不是不能写别的类型的小说了。,
  4、
  当时,我们首先想到的是,可能是该单元某个住户与凶手结怨,或者凶手绑架了其家庭成员,并通过割掉受害人器官这一残忍的形式向其要挟。然而通过走访,该单元全部12个住户均表示,没有接到勒索信或者勒索电话。同时,他们还询问了自身近亲属,同样没有发现有失踪情况。
  如果凶手是有意向某一特定住户信箱内投放人体组织这一点可以排除,那么,凶手的这种行为似乎可以理解成单纯的抛尸。可根据经验判断,既然是抛尸,就应该找个隐蔽的地点,尽量不被人发现。可凶手却偏偏大费周章地进行包装,并堂而皇之塞入信箱内,这个做法就让人费解了。
  
  5、
  除此之外,凶手只将受害人的荫唇割下,如果是抛尸,那得需要将尸体分割成多少块,这个工作量就太大了。
  由于案发小区属于开放式,人员进出自如,外围调查毫无进展。
  回到局里,我们对荫唇进行检验,确定为年轻女性外荫器官。对表面的脓状物干涸斑痕进行检验,得到的结果却让人震惊,这些斑痕虽然是精液,但其DNA结构却不属于人类。利用物种生理提取液分类漂洗提纯,在电子显微镜下,初步断定为狗的精液。至于是何种犬类,还需要进一步分析。
  将女性外荫器官割下,并涂抹上狗的精液,我们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变态的犯罪手段。很难揣测凶手这一行为的动机,至于受害人究竟是谁,更是无法确定。不过能很明显地感觉到,凶手具有一种强烈仇视女性的变态心理,估计应该是男性,有可能是单身或者离异,家中应该养有犬类。
  给各个派出所下了协查通报,重点调查辖区内近期是否有女性走失。同时,排查辖区内有过性犯罪的前科劣迹人员,其中养有犬类的要详细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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