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枯守遗孤故园外 再世逢君陌路人
金乌西坠,暮霭沉沉笼罩整个山涧。朔风凛冽,夹杂着丝丝微凉的轻雪,扑面袭人。
崎岖狭窄的山道两旁,荒林萧杀,草木枯槁,渺无人烟。两匹快马一前一后,御风而行。
骤然间,一声马嘶,前面奔跑的骏马前踢腾空,马首高扬,马上之人白衣轻裘,将两腿一错登,拨转马头拉紧缰绳,使奔马历时收住前蹄,低嘶着前踢落地驻足不前,紧跟在身后的快马,见状也是急拉缰绳,险险勒住马头,停了下来。
再看窄道之间横着一具死尸,死的是一个衣衫破败不堪,死相狰狞可怖的乞丐,五官扭曲变形,瞳孔放大,面相十分痛苦。若非收脚及时,此时马前蹄便会踏上此人的尸身了,而在这尸体不远处的路旁,有一株弯腰树上,还挂着一人,胸中一剑穿心,被钉死在树冠上,亦是衣衫不整,面色惨白的乞丐。再往后看,横七竖八的还有十几具尸体,皆是如此,浑身像是被利剑所伤,死状凄惨,令人看了不禁毛骨悚然。
白衣人看罢,翻身跳下马,来到那横尸近前,俯身细瞧。紧随在他身后的马上坐着的是一个虬髯大汉,此时也跟着翻身下马,走到白衣人身旁。
“他是怎么死的?”虬髯大汉沉声道。
“被人用很强的内力,一掌震断心脉而死!”白衣人沉声道。
“看上去应该是丐帮的人,会是什么人下的毒手?”大汉喃喃道。
白衣人并不答言,站起身来,踱步到不远处的弯腰树旁,抬头看着被钉在树冠上的人,若有所思。
大汉见状走到前面去查看那剩下的十几具尸体,不由的皱了皱眉头,沉声道:“这些人应该都是被剑器所伤,最后被割破了喉咙而气绝身亡的。死在这荒山野路之上,想必凶手不敢明目张胆的杀人,才会选在此处暗下毒手。不知道丐帮得罪了什么人,才会死的如此凄惨?”大汉沉声道。
“他们虽然衣衫破败形似乞丐,却并不是真正的乞丐,更不是丐帮的人。”白衣人轻声道。
“他们不是丐帮的,那他们是什么人?”大汉闻声狐疑道。
“你看此人十指纤细,指节分明,手上的污渍却是涂抹上去的,就连指甲都被修剪的十分齐整,指甲中竟然也是干干净净的,而他的掌心生了很厚的茧,如果我猜的不错,此人所用兵器应该是剑。而那一人衣着虽然褴褛破败,可是里面的渎衣却是雪白,显见平日里定是衣着考究之人。如此考究之人,又怎么会是乞丐,既然不是乞丐又怎么可能是丐帮的,其余几人皆是如此,都有破绽可寻。况且丐帮多聚集市井以乞讨为生,又怎么会到这荒山野岭之中来,所以他们不是丐帮的,只不过是假冒丐帮。”
大汉闻言俯身细看,果不其然,与白衣人所说丝毫不错,喃喃道:“少爷!依你之见,他们究竟是些什么人?”
李寻欢摇了摇头,沉声道:“我不知道他们是什么人,我只知道杀他们的人所用剑法乃是出于华山剑派的飘雪剑法。”
铁传甲顺着李寻欢的目光看去,果然见插在树冠的那柄剑上刻着华山二字。眉头皱了皱道:“四大门派号称武林正派,向来不屑使用暗杀手段,唯恐有辱名门正派的威名。如今这般有恃无恐的大打出手,竟然还留下佩剑,显然是有意挑明人是他们杀的,难不成这是向什么人示威?只是这些人又为何要假借丐帮的身份来掩饰自己呢? ”
“若是示威又何必挑如此荒凉之处,未免不通情理!也许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清理门户,扫除异己,能让四大门派出动,不知道又会有什么样的事情发生。”李寻欢微蹙眉头暗自思敷着喃喃道。
铁传甲看着李寻欢忧心忡忡的模样,喃喃道:“少爷!江湖上什么时候没有事情发生,这跟我们并没有什么关系。难道你还要自寻麻烦不成?”
李寻欢苦笑着喃喃道:“我生平最讨厌麻烦,又怎么会去自找麻烦。况且我早已厌倦了江湖争斗,从此后再不会过问江湖事了。我此时只想尽快赶回去,守在那个孩子身旁,看着他平平安安的长大成人,对得住她娘临终前的嘱托,此生也就于愿足矣了。”
“嗯!少爷!天就快黑了,这的风太大了,我们还是快赶路要紧!我知道山下有家客栈可以歇歇脚避避风,走的快些也许在天黑之前,就能赶到。”
“不必了!我们若是连夜兼程的赶路,也许明日一早就能赶到兴云庄。此处离太原府这么近,就不要耽搁了,还是早点赶回去的好。”
“连夜兼程?少爷!我们已经快马加鞭又顶风冒雪的赶了一天的路了,就算再着急也不差这一晚上。你身上的伤刚好,怎么经得住这样颠簸。我们今晚在客栈住一晚,明日一早出发,晚不了多久的,何必赶得这么急呢?”
“我不碍事!这里离太原这么近,眼下情形来看,不知又生了什么事端,倘若牵连兴云庄,那小云会不会有危险?看不到小云平安无事,我又怎么放心的下。别再说了,还是尽快赶路吧。”李寻欢说罢翻身上马,不等铁传甲再答言,已是扬鞭驭马远去了。
铁传甲看着李寻欢远去的背影,心底起急却是毫无办法,只得一跺脚翻身上马,紧追而去。
冬日里的清晨,寒霜欺弱草。枯黄的草木上凝结起的霜华,映照在初升的阳光下是晶莹剔透。
风停雪住,一辆马车沿着弯弯曲曲的小路行来,在一处坟茔前停了下来。
“少爷!我们到了!”一个小厮自马车的横拦上跳下来,此时打开车帘轻声道。
小厮话音刚落,自车里跳出一个穿紫衣的少年,看上去十二三岁年纪,紫色的剑袖短打,蹬着雪白的皂靴,发丝高束轻快明丽,圆圆的娃娃脸上带着三分冷峻,一双黑曜石般的双眸里带着几分凌厉,长的是粉妆玉琢,却是一脸的老成持重,未免不合年纪。
见他跳下车来,小厮忙躬身自车里取出香烛,随着少年来到坟茔前。
坟茔前立着三个墓碑:先父龙啸云之墓,先母林诗音之墓,挚友莫兰之墓。
小厮摆好香烛,焚上纸钱,便去打理坟头的荒草。静静的看着坟头的枯草,半晌,龙小云眼底带着几分伤悲,俯下身去拈香上前跪拜。
“爹娘!孩儿不孝,来看你们了!你们若是泉下有知就回来看看小云好不好?孩儿孤身一人,真的好孤单啊!孩儿好想爹娘,想起我们一家人在一起时。小云有娘的宠爱,有爹的关怀,我可以无忧无虑的当我的大少爷。想你们在世时兴云庄门庭若市,高朋满座,是何等的威风八面声名显赫。现如今,就只剩下门庭冷落,人烟荒芜,剩孩儿孤身一人,无依无靠像个行尸走肉般,艰难度日。爹娘!孩儿真的好想你们啊!”说着呜咽的哭了起来。
“小云!”不远处的荒草中,一个淡紫色的身影此时压抑着心中的悲戚低低的呼唤着。
见她一身淡紫色的罗裙,面上罩着紫纱,身姿窈窕,举止端庄。此时也许是忍着胸中的悲戚,身子不住的颤抖,看着不远处那孩子无助又孤单的背影,低低的啜泣着。
“少爷!您请的顾先生大概快到了,我们该回去了!”小厮将三座坟茔的荒草都打理干净,看着悲戚的龙小云,小心翼翼的来到他身后,轻声道。
这小厮十几岁年纪,倒是比龙小云还要年长几岁,只是他脸上堆满了稚嫩和怯懦,相比之下,龙小云一张娃娃脸上变幻莫测的表情,非但显得老成,更是城府极深,甚至让人有几分不寒而栗。
这小厮显然极了解他,对于他那阴晴不定的表情,似乎早已习惯,他要做的只是视而不见,毕恭毕敬的妥帖做事,看上去应该也是个聪明人。
龙小云此时收住悲戚,抹了抹眼泪,站起身来,脸上又恢复了往日的阴沉道:“爹娘!作为龙家的子孙,孩儿不会让你们失望的,小云决定要苦读诗书,将来虽不能以武成名天下,却可以考取功名,光耀门楣。孩儿要重振旗鼓,早晚有一天,定会再现我龙家昔日的威风,望爹娘在九泉之下保佑孩儿得偿所愿。”
说着跪在地上深深的叩了三下首,随后站起身来便要离开。
然而回过身来,看着莫兰的墓碑,不由得讪笑着喃喃道:“莫兰!有件事我要告诉你,你为了别人不惜丢了性命,却不过换来的是他与旁人双宿双飞。我真替你不值!你和我娘一样,都是傻子,只不过更不幸的不是你,是我娘,她人都死了还要替别人装点门面,就连我也脱不了干系。如今人家是威名远播,功成身退,不知道到哪里逍遥快活去了,就连对我娘的痴情嘴脸都不用再装扮下去了!你说为了这样一个伪君子丢了性命,你们值得吗?”
“娘!事到如今,你还会怪我恨他吗?我们龙家被他害的家破人亡,而他却跟着别的女人风流快活!这回你可是都看清楚了,这就是你不惜抛夫弃子爱的死去活来的男人,他就是一个披着伪善面具的伪君子,欺骗世人的真小人。我龙小云不会输给他的,他打败了我爹,以为就能把我们龙家踩到脚地下。他做梦,我龙小云发誓一定要比他强,我龙家是不会输给他的。爹娘!你们泉下有知就看着我怎么超越他,怎样重振我龙家的门庭!”
说着龙小云一甩下摆,回身上了马车,小厮怔了怔放下车帘,翻身坐回横栏,驾车往来路走去。
看着马车渐行渐远,紫衣女子走了出来,掀去面上的紫纱,露出一张花容月貌来脸来。眉是远山,眸中含泪,只是面色苍白,一脸的忧色。两颊滑落两行清泪,手中不停地搅着一条帕子,看得出心中的不安。
“小云!——我的孩子!你并不孤单,娘一直陪在你身旁,孩子!娘对不起你,原谅娘不能和你相认!”
“既然放不下就去相认吧!”话音落,紫衣人身后走出一个须发花白的老者,叹息着喃喃道。
紫衣女子拭了拭面上的清泪,稳了稳心神,沉声道:“林诗音已经死了,就埋在这个坟墓里,林诗音的过去已经随着这座坟墓一并掩埋了。既然老天给我再世为人的机会,让我变成了梅思影,那我就不该在纠缠林诗音的过去,活在她从前的阴影里。说我自私也好,说我无情也罢,总之我没有办法再去面对那些不堪的往事。”
“那你就真的忍心不去和自己的儿子相认?也真的放下了对李寻欢的感情?”梅大先生一双深邃的眼睛里满是同情的寻问道。
“从前我对小云的过分宠溺,让他变得无法无天,刁钻任性。而这大半年来,我看他已经习惯了我不在他身边,反而成长的更快,更奋发向上了。而如今我只要像这样默默的守着他,看着他平安的长大就足够了。”
“那你和李寻欢之间的的感情呢?”
“他既然已经有了美满的归宿,我还有什么好求的呢?其实我和表哥一样,都知道爱一个人并不一定非要守在身边,只要那人真正的快乐幸福,就足够了!这也是为什么当年表哥会放手的真正原因,如今轮到我了,我又怎么会去扰乱表哥好不容易得来的幸福。我只会躲得远远的,平静的过好自己的生活。”
“思影!我看着你的这张脸,就会想起三姑,如今在这个世上我只有你这么一个亲人了。我只希望你过的快乐一点,美满一点。毕竟人生苦短,总该想办法弥补缺憾。那样的人生才能真正的圆满啊!”
“梅大哥!谢谢你!你不但给了我再生的机会,还给了我再生的希望。从今往后,我只想潜下心来跟你学医,跟你一起济世活人,我想只要如此,我的人生就再无缺憾了。”
“罢了!罢了!一切都要你自己决定!”说着转身向山后走去。
梅思影漫步跟在身后,喃喃道:“梅大哥!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是如何得知我手中的怜花宝鉴的?”
“此事说来话长,大概是二十几年前,我欠了王怜花一个人情,无以偿还,直到十几年前,王怜花和沈浪一起退隐江湖,云游海外,他便想在临走前将这本怜花宝鉴传给李寻欢,可惜李寻欢不在家,他们又急着启程,便把它交给了你。他虽然对你很是信任,却怕这本书引来祸患,便让我和孙驼子守在李园门外。我为了还他这份恩情,同孙驼子在门外守了十几年。没想到,你一直未将这本书交给李寻欢,而自己收藏了起来。一年前,龙啸云命人来买毒药,我和孙驼子知道他要害人,便在暗中换了一包假死药。没想到吃了毒药的人是你,我们便在你出殡下葬之后,偷偷的将你救了出来。可惜你这脸上的旧疮又复发了,而且更严重了。我并无良策,于是想到了这本怜花宝鉴。王怜花号称一代奇侠,不但武学上登峰造极,医卜岐黄之术更是无人能及,而这本书也正是收录了他的毕生心血之作,必然有医你容颜之术。因此我才让你拿出怜花宝鉴来,即为救你也是不想这样济世活人的医学就此失传。”
“梅大哥和孙大侠不愧是一代豪杰!一声允诺便要守护了十几年,果然是一若千斤的诚信之人!”
“所谓义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我们也是受人恩惠于前,别无选择。不过说起这怜花宝鉴,它的医学篇的确是济世活人的佳作,而这武学篇却是个不祥之物。你一定要谨慎收藏!万不可轻易示人。”
“我深知王怜花号称武林奇侠,除了精通岐黄医卜,奇门遁甲,在武学上也是登峰造极,只可惜邪气霸道,剑走偏锋!因此,此书的确也是不祥之物,莫说是旁人,就是李寻欢我至死也不会交给他的。”
“哈哈哈!也许你还不知道,正因为你没有将这本书交给他,才造就了他那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啊!”
没错!世间万事,只要你心无旁骛,专心致志的钻研下去,何愁不能做到最后的极致。小李飞刀亦是如此才得以发挥它至臻的威力!
梅大先生一双深邃的眼睛里写满了睿智,令梅思影不由得微微皱起眉头,暗自思缚着,她如此做法到底是对是错?
兴云庄
石狮迎门,石阶高起。朱红的大门两旁还挂着那对御笔丹书的门楹: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这一门中到底承载着多少荣耀华光,谁也不知道,只因他昔日的主人已去,渺无踪迹。如今那些辉煌的过往随着主人的离去,似乎也逃不过岁月的洗礼,一如过往云烟,去不复返了。然而当真如此,却不尽然,至少那门中曾经的主人,留下的故事还在传唱,甚至有人说那些故事如今都已经传成了神话。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
这座宅院里既然出过七位进士,三位探花,又得御笔亲书的门楹,到如今还终日高挂门庭,又要如何能落寞得了呢。莫忘了这里还有那位百年来无人能及的一代名侠留下的踪迹,这里还曾经住过江湖第一美人,这里还曾发生过很多武林中最精彩绝伦的故事。
而近日又传闻那位名侠,已经在那场最震惊武林的大战中逝去,甚至还有人传说他也如同昔日的武林前辈们一样,买舟东渡去寻访海外的仙山,如今只怕已经做了地上的散仙,再也不会在江湖中出现了,如此这里也便成了江湖中的第一名园。和它昔日的主人一样变得神圣,变得传奇。
似乎再也没有人敢轻易的进犯此处,除了遥遥的瞻望,它似乎成了武林圣地般的存在,高山远止,闲人免入。
而眼下此园的主人龙小云,也就的的确确的过上了平静的日子。
天将正午,从门中走出三个人了,一个德高望重的教书先生,一个个子尚未长成的风发少年,一个腰身有些佝偻的老者。
“顾先生慢行,小云明日恭迎先生前来施教!”那孩子满面的恭敬之意,长揖倒地道。
“龙少爷客气了!老夫告辞!明日再来叨扰。”教书先生双手相扶,施礼道。
“多谢先生抬爱!先生慢走!!”
那教书先生见状抬手告别,坐上门前的轿子扬长而去。龙小云见轿子去的远了,才转身带着管家走进门去,随后漆红的大门也跟着关了起来。
看着漆红的大门缓缓的合上,站在拐角处的白衣人才缓步走了出来,身后跟着铁塔般的大汉,手中牵着两匹骏马。两人看上去皆是满面风尘,想是远道而来。
白衣人看着走进门去的身影,暗自松了口气,一路上的牵挂担忧此时终于松懈了下来。
大汉见白衣人终于放下心来,也松了口气,沉声道:“少爷!我这就去叫门。”
“传甲!——我们在外面找家客栈落脚。”白衣人闻声忙伸手拦住大汉,轻声道。
“找客栈?既然都已经到了这里,为什么不进去住?”大汉不解道。
“小云能这样平静的生活,正是我所期望的,若是我们住在这里恐怕会给小云带来麻烦!眼下看着他平安无事我也就放心了,我住在外面只要能守着他就好!”李寻欢望着眼前紧闭的大门,一脸希冀的喃喃道。
“那少爷你决定就好,你要住哪,我们就住哪?”看着李寻欢的神情,铁传甲微微皱了皱眉头。在铁传甲看来,只要李寻欢能真正的安心快乐,无论住什么地方都好,因此他点了点头,沉声道。
李寻欢感激的看了眼铁传甲,欣慰的点了点头,转过头去刚要走时,就觉得眼前一阵眩晕,便伸手扶上额角,身子也跟着晃了晃,忙闭上眼睛来躲过这一阵眩晕。
“少爷——!”铁传甲见状惊呼着,扶住他微晃的身形。
李寻欢只觉得原本紧绷的一颗心松懈下来,浑身便似泄了力般疲惫不堪,眼前是一阵阵的眩晕,待睁开眼睛就看到铁传甲担忧的眼神,勉力的支撑住身体,苦笑道:“这副皮囊是越来越不中用了。我看我们还是先找个地方落脚吧。”
铁传甲扶着他感觉得到他的虚弱无力,见他面上苍白若雪,竟然还在若无其事的浅笑,心底已经说不出是什么滋味,也不再多说,俯身将他背在身上,向一旁的小酒馆走去。
李寻欢任由铁传甲背负着自已,只因此时他不但身子虚软没了走路的力气,就连说话的力气都快没有了,伏在铁传甲背上被他那么一摇一晃,只觉得疲惫在一点点的吞噬着他的意识,使他渐渐的陷入了昏沉中。
铁传甲感觉到背上的人没了意识,不由的一阵心酸,心中忍不住埋怨道:少爷!你这个样子骗得了谁啊?你只顾着担心这个,牵挂那个,有谁想过你。莫说只是血肉之躯,就是铁打的身子也熬不过你这样折腾啊!
梅思影走过来的时候,就看到这样一个一脸怨尤的铁传甲,背负着李寻欢走向兴云庄对面的小酒馆,待她看清铁传甲背上似乎陷入沉睡中的李寻欢时,竟不由的怔住了,半晌回不过神来。自幼生长在一处,她怎会不知傲骨嶙峋,从不肯轻易示弱与人的李寻欢,若非到了不能支撑的地步,怎么会是这副模样。梅思影只觉得自己仿佛石化般,望着那人的背影,直到铁传甲的身影走进了小酒馆,她还在追寻着那个背影,惊得心神俱乱。
“表哥——!?他怎么会在这里?不会的,我一定看错了!那个人怎么会是表哥!一定是我看错了。表哥——!?我,我该怎么办?表哥怎么了?他——!怎么会在这里?我?——”梅思影不由的倒退了两步,脸色变得惨白,一面伸手抚着自己的脸庞,一面惊恐万分的转过身去,喃喃自语道。
豁然转身看向那个小酒馆,见一个小伙计带着大夫急匆匆走进门去。梅思影咬了咬下唇,惊慌的转身离开。
小酒馆,没错是一个终年酒旗高挑,却连个名字都没有的小酒馆,它就坐落在兴云庄的对面,大概在十几年前就在这里了。它几乎亲眼目睹了这座庄园的兴衰荣辱,也亲眼目睹了这里几代主人的变更。然而这一切和他都没有关系,他只是默默的卖着廉价的烈酒,一直都是一个不起眼的小酒馆。
这个小酒馆虽然不大,后院却有个三层高的后屋,虽然住店的人并不多,确也不少。只因为它坐落在武林第一名园的对面,而且住在那里,临窗而望便能看到对面庄园里的景致。所以时常会接待一些奇怪的客人,也会发生许多奇怪的事。
而眼下后屋里已经没有别的客人了,因为整个后屋都被一个铁塔般的大汉包了下来。而且一包就是三年之久,面对这样大手笔的客官,掌柜的是尤为的开心。只因他虽一下子收了三年的租金,却只需要照顾一个人,这样的好事有谁遇到会不高兴呢,就算照顾的是一个麻烦的病人,也比照顾许多奇异的客人要好的多。更何况这个病人看上去也并不需要他们太麻烦,因为有那个大汉在,多数的时候根本就不用到他们。
说到小酒馆里的掌柜的,只不过是一个须发花白的驼子,附近认得的都叫他一声孙驼子,谁也不知道他是什么地方的人,也不知道多大年纪。只知道这间小酒馆出现的时候他就在这里了,他每日都守在这里,大有要和这里共存亡的意思。他并没有什么嗜好,只是喜欢在没有客人的时候,吧唧吧唧的抽着一根大烟袋,一双眸子尤为的深邃明亮。让人觉得他当真不像个生意人,除此之外他似乎对任何事情都没有兴趣。
小酒馆的后屋,一间还算清静雅致的客房里。
正午的阳光透过窗子,照了进来,显得屋子里分外的宁静安适。
铁传甲在铜盆里搅了一条手帕,缓步来走到床前,小心翼翼的为躺在床上尚在沉睡的李寻欢拭去额间鬓角的冷汗。任谁也无法想象,这样一个粗犷的大汉,动作会是那样的轻柔。那原本挚鹰般犀利的眼眸中,竟也是异常的柔和。
沉睡中的李寻欢此时,微微的抖了抖低垂的双睫,悠悠的醒了过来,他微睁着双眼,巡视着四周,铁传甲见状欣喜的开口道:“少爷!——你醒了?”
待他看清眼前的事物,浑浊的神志才渐渐清明过来,弱声道:“传甲!——你。”
铁传甲见他挣扎着起身,忙伸手扶他坐起身来。
李寻欢倚靠在床头,目光游离的望了望四周的事物,虽然身上还有些酸软无力,神识却是终于完全的清明过来了。
铁传甲见他终于清醒过来,欣喜道:“少爷!我把这个酒馆的后屋都包下来了。你看这扇窗户,从这里看过去,就能看到对面的兴云庄,那间小楼就是冷香小筑。每天晚上都会有灯光亮起,我想应该就是龙小云在念书吧。”
李寻欢淡淡道:“还有一件事情不够周到!”
铁传甲不由得一怔,惊愕道:“什么事?
李寻欢抬眼看着他,浅笑着开口道:“你既然把我摆在酒馆里,怎么没看到酒啊?”
“嗯!少爷你再等等,我这就去取!”铁传甲苦笑着松了口气,接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