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取消了死刑
聊聊西方为什么取消死刑
逻辑思维,有过一次节目,讨论为什么欧洲取消s刑,列举来很多个原因,
第一条 按照他们文化理论得基础,正府是每一个个人让渡自己权力形成的,但个人生命权最大,也没有人会出让生命权,所以相应方没有权力决定人的生死,
第二条 误判,误判永远不可能没有,一旦有就无法补救,虽然对我们没什么关系,但是对误判的人很重要了,说明了尊重人权,
第三条 古代伊朗曾经有过一些法律,是属于“睚眦必报”,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如,你割了他鼻子,你的惩罚会是被割去鼻子,如果你已经没有鼻子(奴隶时代很多人已经被割了),那么在鼻子处挖一个鼻子高度深的洞,这就是报复,你做了什么,处罚就是什么,其实今天,我们也是这样,对于已经杀人的人,真的应该用死刑才公平吗,这难道不就是和古伊朗一样了吗,“杀人偿命”这个词并非正确,其实他做来错事,可以用其它方法惩罚他,也属于惩罚,并非需要用互相报复这类方式才合理,
第一条 按照他们文化理论得基础,正府是每一个个人让渡自己权力形成的,但个人生命权最大,也没有人会出让生命权,所以相应方没有权力决定人的生死,
第二条 误判,误判永远不可能没有,一旦有就无法补救,虽然对我们没什么关系,但是对误判的人很重要了,说明了尊重人权,
第三条 古代伊朗曾经有过一些法律,是属于“睚眦必报”,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如,你割了他鼻子,你的惩罚会是被割去鼻子,如果你已经没有鼻子(奴隶时代很多人已经被割了),那么在鼻子处挖一个鼻子高度深的洞,这就是报复,你做了什么,处罚就是什么,其实今天,我们也是这样,对于已经杀人的人,真的应该用死刑才公平吗,这难道不就是和古伊朗一样了吗,“杀人偿命”这个词并非正确,其实他做来错事,可以用其它方法惩罚他,也属于惩罚,并非需要用互相报复这类方式才合理,
为什么欧洲取消死刑?因为他们囯家比较小,囯情没那么复杂,普遍受教育程度高,这样就会比较文明,
我囯现阶段不适合取消,认为主要是为了震慑坏人不去杀人,这是主要目的,并非是为来惩罚已经杀人的坏人所犯下的事,
如果取消,必然会导致杀人案增加,这样,就不该取消死刑,如果是法囯,就不一样了,
上世纪80时代,法囯是西欧最后一个取消死刑囯家,当时有统计数据证明,附近的囯家取消s刑后,杀人案并没有增加,也就是这个,促使法囯下决心取消s刑,
因为,一旦社会足够进步,已经不需要s刑来威慑坏人,那么这时,就有取消s刑必要了,
s刑有2个目的,威慑力和制止(已s人的人)继续做坏事,是为了“制止”和威慑,不是为了“惩罚”
但很多人一直认为“s人偿命”是天经地义,s刑是为来惩罚坏人,是交换,这是不对的,就如同一些阿拉伯国家,小偷被砍手一样,这类“对应”式惩罚也不太科学,
我囯现阶段不适合取消,认为主要是为了震慑坏人不去杀人,这是主要目的,并非是为来惩罚已经杀人的坏人所犯下的事,
如果取消,必然会导致杀人案增加,这样,就不该取消死刑,如果是法囯,就不一样了,
上世纪80时代,法囯是西欧最后一个取消死刑囯家,当时有统计数据证明,附近的囯家取消s刑后,杀人案并没有增加,也就是这个,促使法囯下决心取消s刑,
因为,一旦社会足够进步,已经不需要s刑来威慑坏人,那么这时,就有取消s刑必要了,
s刑有2个目的,威慑力和制止(已s人的人)继续做坏事,是为了“制止”和威慑,不是为了“惩罚”
但很多人一直认为“s人偿命”是天经地义,s刑是为来惩罚坏人,是交换,这是不对的,就如同一些阿拉伯国家,小偷被砍手一样,这类“对应”式惩罚也不太科学,
楼上2段内容,解释了为什么欧洲取消死刑
从法理上,人权上,和保护社会治安3个方面考虑,
同时,解释了“杀人偿命”属于交换式惩罚,和古伊朗,某些现代阿拉伯国家的“互报式”“对应式”比较类似,惩罚的方式并非只能这样,也并非“交换”才公平和合理,
如“无期徒刑”也属于惩罚,只不过不是已经深入人心,被很多人默认为正义合理的“交换式”死刑惩罚,
接着是解释死刑在法律学上的目的是什么:制止继续做坏事,威慑力,
也仍然并非是“惩罚”,
所以很多国家死刑仍然继续存在的原因是威慑,并非是为了惩罚,
所以对于即使取消,也仍不会使杀人案增加的国家,已经可以取消了,这也符合第一条,也就是“欧洲法律理论上认为法律并不拥有剥夺人生命的权利”,之前继续存在是为了保护治安和威慑力,本来是违反他们的法律道义的,是不合理的,所以他们在合适的时间按各自国情选择了不同的取消时间,
从法理上,人权上,和保护社会治安3个方面考虑,
同时,解释了“杀人偿命”属于交换式惩罚,和古伊朗,某些现代阿拉伯国家的“互报式”“对应式”比较类似,惩罚的方式并非只能这样,也并非“交换”才公平和合理,
如“无期徒刑”也属于惩罚,只不过不是已经深入人心,被很多人默认为正义合理的“交换式”死刑惩罚,
接着是解释死刑在法律学上的目的是什么:制止继续做坏事,威慑力,
也仍然并非是“惩罚”,
所以很多国家死刑仍然继续存在的原因是威慑,并非是为了惩罚,
所以对于即使取消,也仍不会使杀人案增加的国家,已经可以取消了,这也符合第一条,也就是“欧洲法律理论上认为法律并不拥有剥夺人生命的权利”,之前继续存在是为了保护治安和威慑力,本来是违反他们的法律道义的,是不合理的,所以他们在合适的时间按各自国情选择了不同的取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