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按喇叭吓倒老人至身亡,法院判驾驶员担责,开车喇叭不能随便按


最近一起鸣笛致老人身亡被索赔34万的案件,引起不少驾驶员的注意。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2018年,一位72岁的老人早饭后出门散步,走到一小区门口时,遇到熟人便闲聊起来。

此时路上的垃圾车正好起步,司机习惯性按了一下喇叭,笛声响起后72岁的老人瞬间倒地,其妻以及周围路人全程见证了这一幕。

老人的妻子随机拨打了120,待120赶到现场时,老人出现全身抽搐、呼吸急促的症状,最后送医抢救无效身亡。医院认为老人死亡的原因是呼吸循环衰竭、脑出血,起因是老人倒地后,头部先着地。

责任判定难倒交警

对交警来说,这是一起非同寻常的事故,垃圾车并未与老人身体发生任何接触,也非垃圾车行驶不当致老人规避不及而倒地。如果交警认定垃圾车按喇叭,是老人身亡的原因,那显然会引起非常大的争议,所以交警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提供了一份事故说明。

老人的妻子则认为,垃圾车负有直接责任,因为当时垃圾车的喇叭声非常刺耳,意思就是垃圾车鸣笛后惊到了老人。这点很多人都有切身体会,路上的卡车近处鸣笛时,别说老人哪怕年轻人都会被吓到,老人妻子说法也有一定道理。

由于交警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垃圾车司机不用承担责任。随后,老人妻子把垃圾车司机、村建中心以及保险公司告上法院,法院很快受理了这起案件。

最终判决结果是保险公司按交强险额度赔付,不足部分按事故责任比例赔偿,驾驶员承担15%、村建中心承担5%,被告三方共计赔偿15万余元,那么判决依据又是什么?

法院的工作人员先到事故现场进行了调查,发现事发地段是禁止鸣笛路段,随后又听取了现场证人的证言,人们都认为垃圾车喇叭声音很大,身亡老人的确是喇叭声响起后倒地,最后司法鉴定书认定垃圾车的喇叭声是老人倒地的诱发因素,二者有因果关系,不过老人自身疾病也比较严重,如果把责任全部推卸给驾驶员也不公平。

喇叭声音多大才算大
判决结果显然照顾了多方感受,不过交警和法院没有给出一个可以参考的标准,比如事故中那辆垃圾车喇叭声到底有多大,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我去查了相关的法规,国标中明确规定M及N类汽车,在2米外的A级声压等级不得超过112dB,但是事故判决中并未参考这一标准,这显然不妥,毕竟垃圾车没有被销毁,完全可以检测喇叭是否达标。

卡车改喇叭为何屡禁不止
这起事故,可能有人会为替驾驶员感到无辜,也有人会因为平常被喇叭声吓到而指责驾驶员。客观上,目前的确有很多卡车司机会改装气喇叭,但是车内与车外接受到的噪音却完全不一样。

比如现在的卡车,柴油机怠速可能有70分贝,加速情况下噪音可以达120分贝,如果按照国标112分贝的要求,加速情况下喇叭声会被排气噪音遮盖,所以卡车司机有很强的意愿去改喇叭。

如果没有相关的法规约束卡车行驶噪音,引导厂家生产低噪音的卡车,那么卡车改喇叭就会屡禁不止。这就好比买轿车的人给前风挡玻璃贴深色膜,晚上透光率低看不清路,于是改大灯亮瞎别人的眼一样,完全就像恶性循环。
写在最后
喇叭作用就是提醒他人,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如果道路参与者都能遵守规则,那就没有鸣笛的必要。这次的鸣笛致老人倒地身亡的事件,给鸣笛增加了连带责任,也给改喇叭的车提了一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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