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岳父要求“小贝儿子”签署婚前协议,是不是要给他一个下马威?




布鲁克林·贝克汉姆7月11日在社交媒体上高调宣布,他向女友妮可拉·佩尔茨求婚成功。(图片来源:资料图片)
近日,逐渐消失于体育新闻板块的贝克汉姆一家再次占据娱乐新闻的头条。这次不是因为某位贝氏成员的负面新闻,而是布鲁克林·贝克汉姆(Brooklyn Joseph Beckham)7月11日在社交媒体上高调宣布,他向女友妮可拉·佩尔茨(Nicola Peltz)求婚成功,而且两人已经计划好,明年在英国和美国各办一场盛大的结婚仪式。
这条婚讯让广大网友有些猝不及防。这位刚满21岁的小伙子与妮可拉·佩尔茨的姐弟恋自官宣至今也不过8个月,但这一切并不妨碍两人恋情的顺利进展。准岳父纳尔逊·佩尔茨(Nelson Peltz)主动提出要承担两位新人在英美两地高达400万英镑(约3600万元人民币)的婚礼费用。就连一直干预儿子恋情的贝嫂维多利亚也表示,能够找到一位不为名利,而是因为真爱与布鲁克林走到一起的女性感到非常开心,并提出要亲自为准儿媳设计婚纱。(方圆公众号:fangyuanmagazine)
不过与此同时,嗅觉敏锐的媒体还爆出猛料:女方开出结婚条件,要求布鲁克林签署“婚前协议”。网友们借此调侃:原来“嫁入豪门”的不是女演员妮可拉·佩尔茨,而是坐拥无数粉丝的小贝儿子布鲁克林。

从“小贝儿子”到“豪门女婿”
出生于1999年的布鲁克林是名副其实的星二代。他的父亲大卫·贝克汉姆(David Beckham)、母亲维多利亚·贝克汉姆(Victoria Beckham)是体育界、时尚界的名人,网友们爱屋及乌,作为长子的他自出生起便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布鲁克林小时候与其父亲、知名球星贝克汉姆在一起踢球。(图片来源:资料图片)
2000年,曼联队获得英超联赛冠军后,贝克汉姆将儿子带到球场庆祝。当时年仅一岁的布鲁克林活泼可爱,他穿着和爸爸同款的球衣,跟着小贝在曼联球场“溜达”的照片很快红遍全网。从那时起,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帅气时尚的足球先生贝克汉姆有个儿子叫布鲁克林,并且会宠溺地称呼他为“大布”。
网友们期待大布能够子承父业,贝克汉姆也着实对儿子的培养十分用心,从小就将大布带到球场踢球,经常与儿子一同欣赏比赛、讨论战况,并有意识地让大布跟随着自己进行训练。可遗憾的是,大布在足球方面的表现乏善可陈,尽管他在15岁时曾受曼联俱乐部的邀请在卡林顿基地试训了一段时间,并与阿森纳官方签下了一份正式合同,但最终没有获得阿森纳青年队的认可,不得不在赛季结束后自动退队。(方圆公众号:fangyuanmagazine)
未能成功开启足球生涯的大布随后表示,自己的主要兴趣其实是摄影,小贝夫妇立即表示支持,并设法让儿子进入美国纽约顶尖的艺术学校学习。然而,入学仅一年,大布却以想家为由选择退学,中途荒废了学业。他在摄影方面的天赋显然不足以令其自学成才,他的摄影作品时常遭到网友群嘲,本人还被嘲讽为是“只会按快门的摄影师”。后来大布作为模特登上过若干时尚杂志的封面,并为某香水品牌拍摄过广告,只是从反响来看,他在时尚界也不过表现平平。
大布没有像父亲贝克汉姆一样在体育及时尚界大获赞誉,可是年纪轻轻的他感情经历却颇为丰富。在与妮可拉·佩尔茨订婚前,花边新闻不断,6年内曾先后交往过9任女朋友,每次恋情曝光及结束之时,娱乐新闻的记者们都不忘再次提醒读者:这小子是贝克汉姆的儿子。
头顶“小贝儿子”的光环,一直以来,大布都是媒体关注的焦点。不过,在大布发布婚讯之后,他头顶的光环恐怕要再加上一个——“超级富豪的准女婿”。
虽然贝氏一家早已经跻身“富豪”之列,然而女方的父亲可是一位亿万富豪,小贝夫妇的资产加起来甚至不足他的四分之一。
大布的准岳父纳尔逊·佩尔茨是美国著名的投资家。他是一家大型投资基金公司的联合创始人,也是美盛、宝洁等公司的董事。2020年4月7日,纳尔逊·佩尔茨以16亿美元(约111亿元人民币)财富位列《2020福布斯全球亿万富豪榜》第1335位。这位超级富豪共有10个子女,对老幺妮可拉·佩尔茨宠爱有加。据报道,妮可拉自出生起便生活在位于纽约的有27间卧室的超级豪宅里。
这位豪门千金自身也表现不俗。2014年,年仅19岁的她凭借姣好的外貌和不断精进的演技作为女主出演了科幻动作电影《变形金刚4:绝迹重生》,并为大众所熟知。如此看来,除了身价上的差异,论情商、颜值、实力,妮可拉都要超出大布一截。根本不是什么女演员高攀上了小贝的儿子,而是大布高攀了。与这样一个超级富豪家庭联姻,“豪”如小贝儿子也会被要求签署婚前协议,也就不再奇怪了。(方圆公众号:fangyuanmagazine)

尴尬却重要的风险对冲术
准岳父要求布鲁克林签署婚前协议,这是不是要给他一个下马威?既然能够提出这个问题,可见婚前协议的地位是有些尴尬的。
两个人即将步入婚姻,往往感情正浓,此时提出要签署婚前协议,提前约定离婚时的财产分配等事宜,难免会有些煞风景。有些情侣也的确是因为婚前协议谈不拢而分道扬镳。据说,章子怡曾经就是因为婚前协议而与男友艾维尼沃(Vivi Nevo)分手的。作为华纳最大个人持股者的艾维尼沃彼时坐拥47亿美元(约300亿元人民币)的资产。传闻两个人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他要求与章子怡签婚前协议书,以确保婚后不会发生分家产的闹剧,遭到了章子怡的拒绝。章子怡认为自己本身就是影后,也算是豪门,要求签署婚前协议令自己感觉受到了屈辱。
“谈钱伤感情”恐怕是人们对婚前协议尴尬地位最为形象的描述。不过,对于像纳尔逊·佩尔茨这样的超级富豪家庭而言,签署婚前协议却是十分自然的做法。
韩国“长公主”李富真的离婚风波可以说是前车之鉴。李富真是韩国三星总裁李健熙的大女儿。作为韩国首富,李健熙的身价远超纳尔逊·佩尔茨,李富真也因其超高的身价被称为韩国的“长公主”。然而,富人有富人的担忧。担心李富真安全的李健熙为女儿配备了私人保镖,不料女儿却爱上了这位保镖。美丽、智慧又多金的李富真不顾家人的反对执意嫁给了与自己有巨大地位差距的保镖任佑宰。
不幸的是,故事并没有朝着“白富美爱上穷小子,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这种偶像剧的设计进展。两人结婚十八年后,李富真因为丈夫家暴、酗酒向法院提起离婚。此时的任佑宰不仅爱意全无,还狮子大开口,索取高额的精神赔偿费。由于二人未签署婚前协议,离婚诉讼经历数年,法院最终判决李富真向任佑宰支付141亿韩元(约8370万元人民币)的巨额“分手费”。(方圆公众号:fangyuanmagazine)
富豪们的家产往往不仅是他们个人的事情,还关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特别是对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而言,他们因婚姻状况变化而导致的财产分割很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而严重影响到公司的融资、上市等重大战略决策。例如,2010年土豆网上市过程中,因CEO王微的前妻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有财产而致使土豆网错失了最佳的上市时机,市值严重缩水,最终被优酷并购。此事还催生了“土豆条款”,即风投所投资公司的CEO结婚或离婚不能任由其个人决定,而必须要经过董事会同意。
从公司运营发展及股民利益保护的角度,“土豆条款”的规定是具有合理性的。然而,由公司董事会来左右个人婚姻,却也着实令人别扭。为了起到控制婚后经营风险的目的,如今,越来越多的商界大佬将签署婚前协议或采取类似的风险对冲术,作为他们婚姻经济学中的一门必修课。例如,传媒大亨鲁伯特默多克(Rupert Murdoch)在与其第二任妻子安娜离婚,向其支付了17亿美元的天价分手费之后,“吃一堑长一智”。他在与邓文迪结婚之前与其签署了一份婚前协议,并在婚后签署了两份协议,约定了两人一旦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方式。
2013年,离婚的邓文迪仅分得两套房产,两个女儿成为870万美金基金的受益人,而默多克仍然拥有超过139亿美元的财产。这一系列协议相当于为默多克的财产作了保险,保证了他在与邓文迪离婚时不会被分割走巨额财产。此外,他还通过家族信托基金的方式保证了与邓文迪离婚不会影响名下企业的管理权、所有权和继承权。
无独有偶,京东的负责人刘强东也在与章泽天结婚前对自己的婚姻采取了风险对冲。2015年8月7日,就在二人领证结婚的前一天,京东宣布,经由京东集团董事会决议,批准了针对公司董事长兼CEO刘强东的一项“为期10年的薪酬计划”:在未来10年内,刘强东每年只拿1元的基本工资和0元的现金奖励;京东已授予其2600万股的京东股权,在未来10年内不再向其授予额外股权。这意味着刘强东已经在婚前预支了他未来10年全部的工资和奖金,总价值约26.5亿元,均为其婚前财产。
由此可见,在豪门圈中签署婚前协议乃家常便饭。对于纳尔逊·佩尔茨向布鲁克林提出的要求,大可不必对此做过多的负面解读。这在很大概率上可能只是出于传统,是为了对未来可预估的风险进行防范,并没有对大布任何羞辱的意思。(方圆公众号:fangyuanmagazine)

婚前协议该怎么签
既然婚前协议这么重要,那么究竟哪些人需要签婚前协议呢?
严格来说,没有什么人是不能够签婚前协议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权利意识提升,婚前协议不再只是为富人服务的工具,普通公众也完全可以使用。只不过在以下几种类型的婚姻组合中,存在风险的概率相对更高,故更有必要签署婚前协议。
如果双方家庭财富差距悬殊,签署婚前协议不仅有助于避免婚后出现争夺家产的风波,还有助于避免因为婚姻状况改变而导致双方财产的巨大波动。这不仅对于相对富有的一方有利,也是对财产上处于弱势一方的保护。因为资产的反面就是负债,拥有更多财富的一方,其负债的可能性也相对更高,如果没有婚前协议阻隔风险,婚姻中的另一方可能会因此而背负上巨额的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再婚家庭,特别是再婚前配偶一方育有子女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如果能够签署婚前协议,对相关财产情况提前进行明确约定,对于避免今后在与配偶、两人再婚过程中的子女、本人再婚前子女、配偶再婚前子女之间出现财产分配争议,将大有裨益。
涉外婚姻中,由于夫妻双方所在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可能存在不同,加之两国文化观念存在差异,对于婚姻中财产分配、子女养育等问题的理解可能存在较大差别。此时建议双方能够在婚前签订此类协议,对可能的分歧提前加以消弭。
当然,这并不是说签订婚前协议百利而无一害。婚前协议的签署抬高了结婚的成本,相应地也就加大了结婚的难度。实践中,因为婚前协议谈不拢而直接分手的大有人在,而这也正是婚前协议的首要风险。此外,即使签订了婚前协议的双方顺利结婚,但如果协议中约定的内容不佳,令夫妻双方心存芥蒂,影响了婚后对于家庭的共同投入,也将会影响到婚姻的稳定。(方圆公众号:fangyuanmagazine)
在我国,早在2001年的《婚姻法》中就已经开始认可婚前协议了,相关规定在即将于2021年1月1日起适用的《民法典》中仍然得以延续。
然而,娱乐新闻中报道的关于明星们五花八门的婚前协议却未必都能在现实中派上用场。例如,据说张柏芝和谢霆锋在结婚前签署了一份婚前协议,其中最有名的一条是:“他日无论何种原因分手,张柏芝都可带走自己所有子女。”再如,脸书创始人马克·扎克伯格(Mark Elliot Zuckerberg)和他的华裔妻子普莉希拉·陈(Priscilla Chan)结婚前也签过协议,除了财产划分,还书面协定了每周必须约一次会,甚至还特别强调了约会的地点和时间。
不过这些婚前协议的效力在内地并不能得到认可。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婚前协议应以书面形式签订,且仅能约定财产事宜。也就是说,婚前协议主要解决的是两人对婚前婚后财产、收入的归属问题,一般不能提前约定子女抚养权等人身性内容和离婚条件。夫妻一旦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可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第3款加以确定。至于协议中关于双方必须相亲相爱的内容,除了博对方一笑,也并不会有什么实在的法律意义。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全是关于财产问题的约定,婚前协议的内容也要考虑到权利和义务的对等。那种“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以及财产全归一方,而债务全归另一方的内容由于显失公平,很可能最终不会得到法院的认可。此外,如果婚姻存在涉外因素,婚前协议中除了约定常规的财产事宜之外,还要注意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4条规定的范围内确定解决婚姻纠纷的准据法。
三毛曾经说过:“如果我不爱他,他是百万富翁我也不嫁,如果我爱他,他是千万富翁我也嫁。” 婚姻,与之最为相关的永远只是感情。婚前协议此等“俗物”从来都不会,也不应该成为左右婚姻关系的决定性因素。(方圆公众号:fangyuanmagazine)
在布鲁克林与妮可拉订婚的新闻中,有人看到的是两大豪门家族的结合,而有人看到的却是大布日渐成熟乐观,从原来的“油腻大叔”逐渐回归“精致小伙”。被要求签署婚前协议,会成为大布迈入婚姻的“一道坎儿”吗?这恐怕只有当事人自己才说得清楚。

编辑丨肖玲燕  设计丨刘岩
文丨王一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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