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出人头地》详扫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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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出人头地(作者:闹闹不爱闹,字数:159.7万字)
题材:都市 现实 经典

情节:S++
文笔:S++
感情:S+
人物刻画:S++
新意:S-
压抑度:B+
总评: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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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
1.掷地有声的开局,仅仅一章,我便知道此书“来者不善”,大有气吞山河的霸道之势。何为黄金时代,何为火红岁月,何为50年代的香港,两千字足矣,建议大家去喜马拉雅或者蜻蜓FM听听沈磊配音的有声书。我TM吹爆。
2.“冷峻而富有张力”的语言风格,相当精确的评价。这本书脱去了网文领域的浮华之气,实现了文学性与故事性的完美结合。书中人物从不降智,情节一环扣一环,全程高能。打斗描写也极为精彩。虽然人物对话较多,但作者极为克制,增一字不得,减一字同样不得,相当精确到位。
听到这个声音,宋天耀扭回头望去,看到赵文业站在不远处,身边是烂命驹,烂命驹顺着赵文业的目光看到人群中被围住的宋天耀后,把手里随便买的烧鹅和水果扔掉,两只手在腰间抽出两把短刀,之前脸上的笑纹随之不见,没有任何表示,直接几个纵身,冲到了人群外,挥舞短刀,眨眼间,三个福义兴的成员胸口,手腕,后背就接连中刀,不过呼吸之间,烂命驹就从人群外砍出一条路,站到了宋天耀的身边,而此时,大部分福义兴的成员都还没反应过来,等烂命驹站定,那些中刀的成员才刚刚倒地惨叫,鲜血喷涌。
3.对方言的运用,别说在网文领域,在整个文学界这都算得上比较小众的操作。出色者如金宇澄的《繁花》、陈忠实的《白鹿原》、李劼人的《死水微澜》,运用得当会起到“化腐朽为神奇”的效果,读者代入感会更强,文字也更具特色。失败的话自不必说,无法走向大众,困顿于“窄门”当中。闹闹不爱闹敢于在商业价值为主导的网文市场中使用粤白夹杂的语言,这样的胆魄我个人殊值赞同。
4.灯火霓虹的都市中,主角宋天耀逆流而上,与各路黑白势力周旋,争取每一次向上攀登的机会,在纷纷扬扬的时代中,敢闯敢试,敢打敢拼,成就一番“出人头地”的伟业。刀光剑影,儿女情长,商海浮沉,命运激荡,这是一部发家史,也是一部创业史。在中国真正的《教父》还未诞生前,此文可称得上网文领域的《The Godfather》。

老火靓汤 细煲传奇——评闹闹不爱闹《重生之出人头地》
点评人:马哲
《重生之出人头地》讲述了一位失意的上海中年商人重生后借底层青年宋天耀之身,以“二世祖”诸孝信的秘书身份行走江湖,最终成为大富豪的传奇经历。据作者自述,他写这部小说是受了一位美国记者所写的经济学论著《亚洲教父》的影响。可怎样把一本充满数据、注释的调查报告转述为一篇百万多字的小说?小说与调查报告的重要区别在于前者讲故事,后者求事实,小说读来要给人心灵的感应,报告则应给人即刻的效用。要想把一个故事讲得绘声绘色,离不开生动自然的语言,而故事又是由人所演绎的,因此,塑造出亲切的人物,才能给人以深刻的印象。
若从人物说起,其实本书也可以叫“重生之大富豪”,但“出人头地”给了富豪更明确的定位:作者要写的是一位青年才俊白手起家的故事。以他为主,书中涉及到形形色色的人物,除了与其做生意的富豪外,还有和宋天耀打交道的其他人,由内而外说开,他的家人、保镖、跟班、情人……这样一来,书中描写的社会面就广阔了。但不论这些人是如何个性鲜明,风采独特,皆因主人公而存在于故事里,写他们是为了烘托宋天耀。
试举一例。本书一开始介绍褚家的背景,看似褚家夫人及其幼子只是虚设,但宋天耀用褚孝信的利康商行吞并章家的欧洲海岸公司之后,将其中一部分股份和药店送给了褚家幼子,这不仅赢得了褚夫人的好感,也让褚家人对于这个年轻人贫贱卑微甚至来路不明的背景无话可说。这个情节的设计基于作者对中国传统家庭结构的理解,后期宋天耀也是利用了华人大家族内部代际和性别的不平等,挑起矛盾,引对手上钩。如此,各色人物皆以宋天耀为主的同时,事情则以生意为主。这样一来,作者的叙述自然就有了条理,简练而有力,句句有埋伏,前后呼应,血脉流通。
语言除了叙述之外,还有描写之用,这当然还是为了塑造人物。人物是创造小说的关键,性格则是人物塑造的核心。本书写一个寮屋区的青年经过一夜的周旋自此住进了中环的杜里士酒店。这其间宋天耀需要和江湖上的三教九流打交道,把这些不起眼的人写好了,奇遇也能让人感到亲切自然。作者在描写人物时很清楚性格与环境应相衬,而行动则是性格的反应。因此不同的人物就有了不同的出场方式,寮屋区的悍妇赵美珍先声夺人,作者先写她的大嗓门,进而再将焦点聚焦在贱民区的人群中,接着解释大家为何围堵赵美珍——宋天耀投考警校失利,街坊闻之翻脸,上门讨债,赵美珍拒还“礼物”。这本是市井的卑琐之事,但因为小说的文字始终有焦点,字与字,句与句,全都能挂上钩,因而读起来只让人觉得自然,而无厌烦。
待到潮州商会会长出场,作者就换了笔法。自宋天耀与他见面起,一直让这位会长保持沉默,待到侃侃而谈的宋天耀终于要把褚家长子掉上钩时,会长一句“阿耀,老火汤要趁热饮”四两拨千斤,宋天耀说得再是兴起,褚家长子再是好奇,也只好低头吃饭。这样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表现既显出了大佬的气度、城府,又让人感受到上位者的艰难。两相对比之下,悍妇与大佬的言行举止便显出了宋天耀身处环境的差别,但这差别并不让人感到陌生,反而觉得自然。
当然塑造人物也不止描写行动这一种方法,适当的取景也能凸显人物的特点。比如安吉·佩莉丝,这位英国淑女出场时作者不写她的样貌,不写她的言语,却反倒通过宋天耀的视角描绘她的办公桌如何杂乱,而这杂乱又是怎样一种虚假夸张的掩饰。将人物置于画面之中,寥寥几笔便显出这位法学高材生的落魄,如此才为二人之后的联手做好了铺垫。相识只是第一步,要想让骄傲的英国人真正信任一位香港的青年并与之保持长期合作这并不容易。于是,本书中为数不多对物的描写出现了。宋天耀为即将与英国官员打交道的安吉亲自设计了名片,从文字到版式,纸张颜色、材质、香气无一不考虑在内,继而又找到了英国人开设的印刷厂印制。最后,当他将这一盒名片交到安吉手上时,这位犀利的英国姑娘终于忍不住感叹:“难道你是在英国长大?”这名片恐怕比钞票更能打动安吉·佩莉斯的芳心。
由前几例可以看出,作者极善于观察,能将惊奇的故事讲得亲切。但如果只有观察而无思考,那文字不免带有一些钻营气。若要想在故事的出奇之外,留下深长的意味,这也要巧妙的构思。宋天耀首战告捷,吞并了欧洲海岸公司,本应是激动人心的一刻但作者却宕开一笔,转而描写药品业巨头章家失势后,佛面魔心的章玉麒亲口承认为了保全在宋天耀的策划下已然前途无望的章家,不惜对大哥章玉阶、四弟章玉麟狠下毒手。这个结局令人唏嘘,余味无穷。利用多个视角描写不同的人物,在这个过程中对事件的叙述自然是大开大合、大起大落,有不一般的气魄和张力。
闹闹不爱闹像一个魔术师,用笔变出了一座充满活力、车水马龙的香港,引人赞叹“文字画面感强”。但只有画面还不够,还要有声音。粤白夹杂的语言是写作的起点也是最后的点睛之处。若说写地域,没有方言,那文字读来便味同嚼蜡,食之无味。在“都市文”中,粤语的影响力不容小觑。因为许多大陆读者对现代化都市的印象恰恰最早是通过香港建立起来的,语言能让人产生对一座城市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作者的文字精到,素朴,全篇无一网络用语,但读起来却是自然活泼。全篇读罢,令人感慨,这就是我们心中那座灯火璀璨的欲望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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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清风霁月笑红尘
图片 | 部分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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