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观要正,开车要稳。
——李三观
《野史纲目》第582期
——野史纲目——
古代的刽子手,属于高收入人群。
高到什么程度呢?举个例子,大清朝最后一名专业刽子手邓海山,据他回忆,在他当刽子手的那几年,手里的钱多的根本花不完。
还有,莫言先生的《檀香刑》中,主角赵老甲,也是一名刽子手,他在金盆洗手之后回到老家,居然成了当地的首富。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但无一例外地都说明,古代当刽子手的人,大部分还是比较有钱的。
那么,这些刽子手的收入来源都有哪些呢?简单来说,除了朝廷的俸禄之外,更多的是来自犯人家属们的贿赂。
在古代,刽子手可不是一份什么好职业。
刽子手这个行当,在古人的意识里,属于一个比较阴损的职业,干这个会影响自己以及家人的气运,因此,正经人家很少有人会愿意干刽子手这个行当。
而干刽子手的,无非是几种,要么是生活所迫,无奈之下才入行的,要么是世袭,祖上也是干这个的。
像前文提到的邓海山,就是因为他在年轻时,家中父母皆亡,导致他四处漂泊,但由于他生的面目丑陋,找工作谋生时又处处碰壁,无奈之下,才进入了刽子手这个行当。
包括邓海山的师傅佟绍箕,与邓海山的情况也差不多,也是因为生活所迫入得行。
但即使入了行,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刽子手。
要想当一个合格的刽子手,需要有两个先决条件,而第一个,就是要胆子大,这个说起来容易,但实际上操作起来,却非常难。
在不少人的意识里,刽子手无非就是砍头嘛,手起刀落不就行了?但要知道,在刀下的不是一只猪狗羊之类的动物,而是一个与自己一样的人。
杀人本身就是一件有违天和的事情,何况还是自己杀的呢?因此,要想成为一个合格的刽子手,首先就是必须要过心理这一关,也就是胆子必须要大。
据说,当年佟绍箕在决定收邓海山为徒弟之前,为了测试邓海山的胆子,还专门找了一处著名的”鬼宅“,要求邓海山在那里住一晚。
等到次日,邓海山神态自若地从鬼宅里走出来后,佟绍箕才最终同意收他为徒。
由此可见,在古代当一个刽子手,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胆子要大,不然,吓得连刀都不敢动,还谈什么杀犯人?
而第二个条件,就是要技术好。
古代的行刑时砍头,是一个相当具有技术含量的工作,不是说随随便便拎着刀砍下去就行了,这里面有很多门道。
首先,在每次行刑之前,刽子手都会先拜祖师爷。
刽子手的祖师爷是皋(音告)陶,皋陶是尧舜时期掌管刑法的“士师(理官)”,相传中国最早的司法制度体系(五刑、五教)架构,就是出自于他,因此他也被尊称为“中国司法始祖”。
拜完祖师爷后,就是刽子手展现技术的时刻了。
由于古代的死刑分好几种,比如有需要一刀毙命的,还有需要慢慢折磨的,而这些都需要刽子手来操作,因此,针对不同的刑罚,就要求有不同的技术。
比如,针对一刀毙命的,刽子手需要做到一刀砍下去,就让犯人的人头和身体分开,如果技术不过关,或者力度、部位等拿捏的不好,就会出现一刀下去,犯人的脖子只被砍掉了一半。
如果这样,在古代可是属于十分严重的事故,是要问责的。
再比如那种凌迟处死的,皇帝要求割多少刀,那必须得按照这个数量来进行,如果一个不慎,割的不是地方而导致犯人提前死亡,同样也是要受到责罚的。
因此,不管是哪一种刑罚,对刽子手的技术要求都很高,而为了达到这种技术水平,每个刽子手在正式行刑之前,都会进行十分严格的训练。
还是以邓海山为例,据记载,在他拜了佟绍箕之后,佟绍箕为了训练徒弟的准头,在最开始的时候,每天都会找来一个冬瓜,并在冬瓜上画一条线,要求邓海山照着这条线去砍,什么时候一刀下去,不偏不倚的刚好沿着线砍下冬瓜方才算合格。
仅此一项,就已经很难了,但即便是合格,也只不过是入了门而已。
砍完冬瓜后,接下来就是砍香火,具体的方法是点上一根线香,然后用刀去劈,要求一刀下去,能把线香的发光部位砍下来,同时保证线香发光出以下整体不断为准。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训练刽子手在行刑时,能做到一刀就能准确地将犯人的头颅砍下来。
另外,还有训练怎样行刑凌迟的诸多方法,总之,每一个都相当严格,只有这些全部达到要求之后,才可以算是一个合格的刽子手。
除了技术上有诸多要求和标准之外,古代的刽子手在真正行刑时,也要遵守不少行业独有的规矩。
比如,刽子手们都会遵循”防前不防后“这个原则。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在这个犯人被官员验明正身后,就会被押赴刑场,并跪在刑场上指定的地方,这个时候,在犯人的前面,会站着一个刽子手。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个站在犯人前面的刽子手,实际上并不是真正行刑的,真正砍这个犯人头颅的刽子手,是在犯人跪好,并且官员下令处斩后,从犯人背后悄悄的摸上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刀将犯人的头颅砍下。
之所以要这么做,其实道理很简单,就是人本能的都会防备自己前面,而忽略背后,那个站在犯人前面的刽子手,只不过是为了分散犯人的注意力而已。
同时,如果在犯人前面砍头的话,犯人容易出于本能的躲闪,导致刽子手砍偏,而从背后砍,就不会有这种问题。
民间对此还有一种迷信的说法,是说站在前面砍的话,会让犯人在临死前,记住刽子手的模样,如此一来,冤魂在日后就会找这个刽子手的麻烦。
当然,这只是一种迷信的说法,真正的原因,实际上就是”防前不防后“。
除了这个规矩之外,还有不少其他特殊的规矩,如刽子手在砍完犯人后,必须离开刑场,并且还要一路往前走,不能回头看不然就会被犯人的亡魂上身。
还有,杀头的时间必须是在正午,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午时三刻“,因为这个时候阳光最烈,人的阳气也最盛,在这个时候行刑,对监斩官和刽子手都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虽说这些规矩有一定的迷信成分在内,但在古代的刽子手行业里,却是几乎人人必须遵守的规矩。
像前文所说的邓海山,据说就是没有遵守行业规矩,导致自己晚景凄凉。
根据民间的一些传闻记载,说邓海山的师傅佟绍箕在收邓海山时,郑重其事的要求他必须遵守”刀不过百“这个基本原则,意思就是最多砍九十九个人,如果再多,那就会遭到报应。
但邓海山呢?据记载他一生共行刑了有三百人之多,当然这个数字无从考证,但超过一百绝对是有的。
正是因为他砍了这么多人头,因此,才会在他不从事这个行当之后,本想着能进家乡的善堂却遭到拒绝,理由是他杀人太多,手上沾满了罪恶,不适合从善。
邓海山为何被拒绝进入善堂暂且不说,我们就从他入手,去分析一下为何他在知道”刀不过百“的原则下,依然违背师傅的叮嘱呢?
其实原因很简单,就是干刽子手,来钱真的太快了。
前文也讲过,古代一个刽子手的收入,主要有两大块,一个是朝廷的俸禄,一个则是犯人家属的贿赂。
先说朝廷的俸禄,根据相关资料记载,在清末民初时,一个刽子手每行刑一次,会得到四块银元,看似不多,但在当时,已经很高了,要知道当时一个普通的苦工,辛苦一个月,最多也就挣一块银元。
而刽子手一刀下去,就是四块银元,这钱挣得容易啊。
而在清朝之前,刽子手的俸禄具体多少我们不得而知,但应该与清末时差不多,总之就是朝廷给的俸禄都还算不错。
不过,俸禄虽说看似比较高,但却是”计件“的,也就是只有砍人了才有,如果没砍的话,那就没有。
而在古代,行刑砍头也不是天天都有的,一般来说,古人由于讲究天时,因此,在春、夏、冬这三个季节,通常是很少会处决犯人的,只有到了秋天,才会统一处理,这就是我们在影视剧中经常听到的”秋后处决“。
除非是那些犯了类似于谋反等大罪的人才会”斩立决“,大多数犯人,都会等到秋天。
季节是一个方面,还有就是天气,阴天不行,刮风下雨同样也不行,必须得在天气晴朗的时候才能进行。
这样一来,刽子手在一年的大多数时间里,都处于一种比较闲的状态,这种状态之下,即便是朝廷给的俸禄再高,但由于属于”计件提成“,刽子手自然也就拿不到。
那么,刽子手高额的收入是从哪里来的呢?这就要说犯人家属的贿赂了。
之所以犯人家属要贿赂,主要是犯人在行刑时所承受的痛苦大小,基本上都掌握在刽子手的手中。
比如,同样是斩首,刽子手可以一刀让犯人当场毙命,也可以让犯人在极度疼痛中死去,而这之间的区别,就在于犯人家属给的钱多钱少了。
如果那些犯人家属为求犯人速死,想减少犯人的痛苦时,只要在行刑前,塞给刽子手一些银子,那刽子手就会手起刀落,迅速结束犯人的生命。
另外,古人还有”留全尸"观念,就是有些家属想让犯人在死后不至于身首分离,但刽子手需要将犯人砍头才能交差,这个时候,就有技术高超的刽子手,在砍完头颅后,又留了一点皮肉连着身体,这样既能交差,又满足了犯人家属的要求。
而要让刽子手做到这一点,那就拿钱来。
另外,还有前文所说的凌迟,众所周知,凌迟是一种极其残酷的刑罚,需要一片一片的将犯人身上的肉割下来,而一些犯人的家属,为了减轻犯人的痛苦,早点让犯人解脱,就同样会给刽子手送点银子。
而收了银子的刽子手,就会在行刑时,在割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意外”的让犯人死亡,早点结束犯人的生命,从而减轻他们的痛苦。
类似上述的门道,在刽子手的行业里还有很多,正是由于能有各种收钱的门路,邓海山在当了刽子手之后,很快便不可自拔,用他本人的话,就是来钱实在是太快也太多了,根本就花不完。
所以,在这种轻轻松松就能挣到大笔额外之财的情况下,邓海山才会不惜违背师傅的教诲。
总之,古代的刽子手,其收入相当之高,除了朝廷给予一定的俸禄之外,更多的收入来源则是犯人家属各种名目的贿赂,因此,也就不能单纯用砍一颗头等同于多少钱来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