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不起老婆怎么办?清末穷人为了传宗接代,连道德都不顾了



《野史纲目》第88期
——野史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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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历史源远流长,期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其特定的一些历史事件。今天时针要和大家讨论的就是“典妻婚”。
这是清朝末年民间解决男多女少,为了传宗接代而采取的方式。这时候您就要问了,晚清时期,当时“三妻四妾”现象并没有被禁止,在当时每家都有一堆的小孩,怎么还会出现这种现象。

没错,三妻四妾是没有被禁止,但在当时这是属于官宦人家的配置,有银子就可以购买穷人家的孩子去家里当丫鬟,长得漂亮的还可以用来填充偏房,久而久之就会挤压贫穷家庭里的男丁。
在晚清时期,由于清朝统治者长期的闭关锁国,经济落后,有限的耕地根本没办法养得起如此庞大的人口,穷苦家庭为了能提高生产力,于是拼命生男孩,好像养大了一个女孩子就会赔钱似的。
“富不生男,穷不生女”,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穷人阶层贡献了大量的男丁,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劳动力低下的问题,反而在面临娶妻难问题上让他们束手无策。

“典妻婚”应运而生
劳动人民是“充满智慧”的,这里面所指的“智慧”并不是褒奖,而是对于现实的妥协。
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下,于是开始出现“典妻”现象。
何为“典妻婚”?典就是典当,也有租赁的意思。顾名思义就是租借别人的媳妇来自己这边住几年,然后生完了孩子之后,结束租赁期,孩子留下,妻子放回去。
价格按照女子年龄的大小,长相如何,是否好生养分为级别若干,条件好的自然价格还高一些。怎么形象的比喻一下呢?
就和当时的市场交易类似,年轻力强,长得好看的就值钱,其次就不值钱。

这不说别的,这让当时穷人家的女子怎么过?东一家待三年,西一家待五年,大好的青春全都奉献到生儿育女之上了。
你说租来的妻子,别人能对她好么,想想都觉得可怕。越是参与过典妻的家庭,他们就越不愿意生女儿,因为他们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再去过这样的日子。
这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越生越男孩越多,女孩越来越少。
说了这么多,“典妻婚”是一个什么流程呢?流程其实也很简单。用一句话概括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人”。
双方达成协议,签下字据,字据的内容包含价格,期限长短,以及租赁期内的一些责任与义务。
最重要的就是女子在租赁期内不准回原来的家庭,哪怕是看自己的孩子也不可以。签好协议,支付了租金之后人就可以带走了。

这样有违道德的事情,妻子为何不拒绝呢?
这个现象就是古代思想中的守节与三从四德冲突的集中体现,先分析一下为何不拒绝?
刚才提到的三从四德是一个方面,结婚之后就要服从丈夫的安排,既然这事是丈夫同意的,就必须去做。
再一方面,这样穷苦的家庭当时也是穷得解不开锅,她拒绝是可以的,但是拒绝了之后呢?一家人守着空锅冷灶,喝西北风过日子吗?

因此妻子选择去当典妻,一方面可以赚点钱,另一方面最起码主家为了下一代会让她吃饱穿暖,两害取其轻,就这样,慢慢发展成了一个潮流。
清政府也曾发现这个问题,而干预过。但是仅仅干预是不够的,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才行。
得让他们吃饱饭,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之后再调整人口结构,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但是晚清统治者有太多的问题需要解决了,根本没有精力,也没有能力去解决这个问题。仅仅就是明令禁止。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人们废除租赁字据,以租赁打工的方式继续,想一想这是不是一种悲哀。

时针说
早起这篇文章写得我心里很难受,旧社会的人过得都是什么日子。对于当时的女子来说,可能这一生就在这种租赁生活中度过了。
话说当时的男人,你养不起媳妇就别娶了,娶了让人家跟着受罪,图什么呢?
说到底是当时统治者的无能,也从侧面看得出来,当时人是多么的愚昧。世上的路千万条,他们还是选择了逆来顺受这条,用这样有违道德的方式,继续往下生活,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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