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图:Midjourney)
前两天,写了两篇小说文章,虚构了故事和人物情结,其实写下来感觉还不错,文章链接如下:
1、坐在你身旁的那个人突然变成丧尸,之后会发生什么?
2、“凌晨四点,我接到一个电话”
尝试写小说文章,是因为看的一本书,是《666件可写的事情》里面的内容之一,这个时候,脑海里毫无征兆地突然冒出一个念头:“没准我也能写小说,要不就尝试下不同的事情?”
于是就写了两篇短篇小说,其实都是根据看过的电视剧再虚构出来的,所谓的想象力,就是从记忆里面搜索片段出来。
如果我没有看过丧尸片,跟丧尸相关的文章大概率是写不出来的,我也不知道这算不算原创,不管这么多,先写再说吧。
我本身是不怎么看小说类书籍的,一个是篇幅过长,没有耐心看完,另一个是对这类虚构的小说内容兴趣不大。
但是自己写下来发现,好像是可以源源不断地写下去,我是刻意写了一部分剧情就收尾了,不然的话,能写挺多了,或许这就是小说家的乐趣之一。
不过,爱好和职业,还是有区别的,倘若让我每天都写小说,靠写小说赚钱,怕是要写到吐了。当做另一个兴趣爱好可以,但是当做吃饭的“家伙”就有点难度了。
虽然说现在AI类的工具可以帮你轻松写出一篇小说,但那毕竟不是自己写的,你体会不到写小说或者做有意义的事情那种心流状态。
没别的,建议大家在每天的重复的生活当中,多多尝试不同的事情吧,给自己增加一点乐趣。